丢手绢
丢~丢~丢手绢,轻轻地丢在小朋友的后面,大家不要告诉他
我依然清楚的记得这样一个画面,4岁的我在一个晴朗的下午在幼儿园的空地上和小朋友们围成一圈做这个游戏,突然老师跟我说:刘凡,有人找你了。我回头,表哥满脸笑容朝我走来。我开开心心地冲过去,因为他来接我意味着晚上会去舅舅家,而在路上他会带我去吃好吃的小笼包。不得不说丢手绢是我小时候极其喜欢的游戏之一,长大以后我很艰难地保持一颗童心,保持着把各式各样东西轻轻丢在我的后面,大家都不告诉我的游戏状态。只是“手绢”越来越贵,我得用更大的勇气去保持自己的乐观。
小学的时候我总是遗失一些东西,比如一把又一把的钢尺,一把又一把的钥匙。有一次丢了钥匙因为害怕回家被爸爸海扁,一个人在从学校到家的路上来来回回好几趟仔细寻找,直到天黑未果。晚上屁股就肿了~~
我大学第一次丢皮夹子的时候是在大一,我代表学校去体育学院参加一个校际辩论赛,回来的时候团委老师说车子回学校了,我们自己打车回学校,回头把车票拿去报销。我坐了一辆红车身的杂牌公司的车,付账的时候我还拿了发票把发票塞在了钱包里,下车前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把钱包落在了车上。下车看着车子远去的时候我心里不安,下意识觉得有东西落在车上了,还特别留意了一下车牌号码,但是很遗憾这个号码我没有记准确,于是钱包找不回来了。缺乏生活经验的我把银行卡身份证学生证就餐卡图书卡一股脑儿放在了钱包里。然后补就餐卡和图书证需要学生证,补学生证银行卡需要身份证,补身份证需要三个月。
我上班后第一次把皮夹子丢掉的时候是本命年,补身份证需要户籍证明,开户籍证明需要身份证,我住在同济边上,户口在延安西路900号,补办身份证的派出所是长宁分局,人事档案在江苏路,几经折腾花了两百多的打车费才把一干证件补齐。。。 我上班第二次把皮夹子丢掉的时候是在上班第一次丢皮夹子后一个月,我前一次补办的身份证还没拿到,连同皮夹子一起丢掉的是我的临时身份证。上班后第三次丢钱包也是到目前为止最后一次,是2007年4月18日,早上7点,上海长途客运南站,掏出钱包购票,转身走向候车室入口,进入候车厅准备掏出钱包买奶茶,没了……前后最多30秒,大厅内人不多,半径30米内有8个保安,贼人的手艺令人叹服,买票时掏出的100找零40还在手上。到了杭州靠这40块打车到移动公司送完标书再打车到兄弟们的公司,徐公子接济了回家的盘缠和一周的生活费,蚂蚱给我泡了杯热气腾腾的咖啡。回想起头天晚上“兄弟节”短信,感概万千~~~~有兄弟的地方真好
当然,除了皮夹子,另一个特别容易扮演“手绢”的是我的手机,大二时候买了一个Nokia3315,用了四年,2002年冬天从江苏路办公室下班,很脑残地没有把手机放在裤兜而是外套兜,过了一座天桥走到公车站,10分钟不到,没了。让我生气的不是贼人偷我东西而是贼人太没品味。那个年代连倒泔水的大叔都在用有彩屏有和弦的手机了,我那个历经沧桑的3315键盘上的数字都没了,外壳也斑斑驳驳,连彩信都无法接收的手机除了打电话发短信之外只有扔黄浦江听叮咚的功能了。这样的手机,也有人偷!手机被偷1小时候,我在家附近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新的3315,只要800块,以至于别人都不知道我手机被偷了。
这个新的3315用了两年,并没有被丢掉,现在还在抽屉里躺着,到埃及的时候还被我插上国内手机卡用来接收短消息。换手机是因为某一次西装革履和老板一起去开会,摸出来的手机让领导瞟了一眼说“不是给你发钱了么?”那时候已经是项目负责人,带着一群兄弟们做好几个地市的项目,老板给的奖金确实购买一个好点的手机了,赶紧诚惶诚恐去买了N73,本来觉得N72的价位更合适,但是项目组一个下属已经买了,出于某种可笑的原因,我决定买个更好的。这是我上班后给自己买的最贵的东西,3300块,我在2006年12月31号下班后买到她,插上耳机听动感101的年终节目,心情大好地步行回家,走了足足两小时。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终结,新的一年会有一个崭新的开始,果不其然,我有了一个很不一样的2007年。
这个N73用了一年多,随我漂洋过海去了非洲,被四个国家的sim卡插过了,不可不谓国际化。最终在尼日利亚掉进了一个抽水马桶,被我捞起来用清水冲冲干净在太阳下晒干又装回去用,依然可用。我爱诺基亚!!!只是内部原件在此后不可避免的生锈,话筒声音越来越小,除了我自己,任何用我手机的人都抱怨听不见。今年回国后心里正琢磨着是不是该换了,得,这种事情想不得。手机也是有感情的,你嫌弃它,它就跑了。我刚动了换手机的念头没两天,它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也好,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为了庆祝自己工作转型,我买了一个商务机,那就是Nokia E71。很漂亮很商务,我第一次使用全键盘手机,配上A4输入法,打字超级快。我很喜欢这个手机,我用它听飞鱼秀,还在里面装了GA的全套音乐,天天都听。然而2008年注定是一个“失去”年,我已经失去了不少,老天觉得不够,又在遗失名单里面填上了我的新手机。2008年10月25日深夜,我在回家的时候把手机留在了出租车上,五分钟后我拨打自己的号码已经关机。我难过的不仅仅是丢掉了一个新手机,2900大洋,我还丢掉了26号凌晨会出现在我手机上的那些短信。好吧,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在我26日生日的一大清早,我就去移动营业厅排队办新的sim卡,再去不夜城给自己买一个昂贵的生日礼物。很开心的是,这一次,一模一样的机器,比我上次买便宜了200块。恩!省了两百块,听上去不错。
我干嘛写这些呢?大概因为我已经不幸被我妈言中是一个丢三落四的人,而一个人到了26岁还丢三落四是没有前途的,所以我得提醒自己改变,把这些血泪史回忆一遍大概是一种不错的开始。可这也不是让我半夜三更啰里啰嗦写这么多糗事的唯一原因,因为今天看到小朋友说自己丢了钱包很难过,这大概是她上大学第一次丢钱包,甚至可能是这辈子第一次。所以小朋友很难过,很自责。那天正好是我最后一次丢手机的日子,我啰嗦半天就是让小朋友看看,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我丢了那么多,还是活得好好的,而且日子越来越红火。。。。。当然我不是鼓励别人丢钱包或者给自己丢三落四的坏习惯找接口,只是如果事情已经发生了,那就让它过去吧。很多年后当你回头来看这一年的时候,丢掉一个钱包很可能是我们那平淡无奇的生活中为数不多的能让你回想起来的事情,就冲这一点,也没理由不高兴起来,这些操蛋而可爱的点滴合起来就是我们操蛋而可爱的人生,上课啊上班啊这些按部就班的事情反而不值一提了。
反正我现在回想起4岁的幼儿园生活,仅有两三个场景还残留在记忆中,其中之一就是丢手绢。丢~丢~丢手绢,轻轻地丢在小朋友的后面,大家不要告诉他~~~
我依然清楚的记得这样一个画面,4岁的我在一个晴朗的下午在幼儿园的空地上和小朋友们围成一圈做这个游戏,突然老师跟我说:刘凡,有人找你了。我回头,表哥满脸笑容朝我走来。我开开心心地冲过去,因为他来接我意味着晚上会去舅舅家,而在路上他会带我去吃好吃的小笼包。不得不说丢手绢是我小时候极其喜欢的游戏之一,长大以后我很艰难地保持一颗童心,保持着把各式各样东西轻轻丢在我的后面,大家都不告诉我的游戏状态。只是“手绢”越来越贵,我得用更大的勇气去保持自己的乐观。
小学的时候我总是遗失一些东西,比如一把又一把的钢尺,一把又一把的钥匙。有一次丢了钥匙因为害怕回家被爸爸海扁,一个人在从学校到家的路上来来回回好几趟仔细寻找,直到天黑未果。晚上屁股就肿了~~
我大学第一次丢皮夹子的时候是在大一,我代表学校去体育学院参加一个校际辩论赛,回来的时候团委老师说车子回学校了,我们自己打车回学校,回头把车票拿去报销。我坐了一辆红车身的杂牌公司的车,付账的时候我还拿了发票把发票塞在了钱包里,下车前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把钱包落在了车上。下车看着车子远去的时候我心里不安,下意识觉得有东西落在车上了,还特别留意了一下车牌号码,但是很遗憾这个号码我没有记准确,于是钱包找不回来了。缺乏生活经验的我把银行卡身份证学生证就餐卡图书卡一股脑儿放在了钱包里。然后补就餐卡和图书证需要学生证,补学生证银行卡需要身份证,补身份证需要三个月。
我上班后第一次把皮夹子丢掉的时候是本命年,补身份证需要户籍证明,开户籍证明需要身份证,我住在同济边上,户口在延安西路900号,补办身份证的派出所是长宁分局,人事档案在江苏路,几经折腾花了两百多的打车费才把一干证件补齐。。。 我上班第二次把皮夹子丢掉的时候是在上班第一次丢皮夹子后一个月,我前一次补办的身份证还没拿到,连同皮夹子一起丢掉的是我的临时身份证。上班后第三次丢钱包也是到目前为止最后一次,是2007年4月18日,早上7点,上海长途客运南站,掏出钱包购票,转身走向候车室入口,进入候车厅准备掏出钱包买奶茶,没了……前后最多30秒,大厅内人不多,半径30米内有8个保安,贼人的手艺令人叹服,买票时掏出的100找零40还在手上。到了杭州靠这40块打车到移动公司送完标书再打车到兄弟们的公司,徐公子接济了回家的盘缠和一周的生活费,蚂蚱给我泡了杯热气腾腾的咖啡。回想起头天晚上“兄弟节”短信,感概万千~~~~有兄弟的地方真好
当然,除了皮夹子,另一个特别容易扮演“手绢”的是我的手机,大二时候买了一个Nokia3315,用了四年,2002年冬天从江苏路办公室下班,很脑残地没有把手机放在裤兜而是外套兜,过了一座天桥走到公车站,10分钟不到,没了。让我生气的不是贼人偷我东西而是贼人太没品味。那个年代连倒泔水的大叔都在用有彩屏有和弦的手机了,我那个历经沧桑的3315键盘上的数字都没了,外壳也斑斑驳驳,连彩信都无法接收的手机除了打电话发短信之外只有扔黄浦江听叮咚的功能了。这样的手机,也有人偷!手机被偷1小时候,我在家附近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新的3315,只要800块,以至于别人都不知道我手机被偷了。
这个新的3315用了两年,并没有被丢掉,现在还在抽屉里躺着,到埃及的时候还被我插上国内手机卡用来接收短消息。换手机是因为某一次西装革履和老板一起去开会,摸出来的手机让领导瞟了一眼说“不是给你发钱了么?”那时候已经是项目负责人,带着一群兄弟们做好几个地市的项目,老板给的奖金确实购买一个好点的手机了,赶紧诚惶诚恐去买了N73,本来觉得N72的价位更合适,但是项目组一个下属已经买了,出于某种可笑的原因,我决定买个更好的。这是我上班后给自己买的最贵的东西,3300块,我在2006年12月31号下班后买到她,插上耳机听动感101的年终节目,心情大好地步行回家,走了足足两小时。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终结,新的一年会有一个崭新的开始,果不其然,我有了一个很不一样的2007年。
这个N73用了一年多,随我漂洋过海去了非洲,被四个国家的sim卡插过了,不可不谓国际化。最终在尼日利亚掉进了一个抽水马桶,被我捞起来用清水冲冲干净在太阳下晒干又装回去用,依然可用。我爱诺基亚!!!只是内部原件在此后不可避免的生锈,话筒声音越来越小,除了我自己,任何用我手机的人都抱怨听不见。今年回国后心里正琢磨着是不是该换了,得,这种事情想不得。手机也是有感情的,你嫌弃它,它就跑了。我刚动了换手机的念头没两天,它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也好,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为了庆祝自己工作转型,我买了一个商务机,那就是Nokia E71。很漂亮很商务,我第一次使用全键盘手机,配上A4输入法,打字超级快。我很喜欢这个手机,我用它听飞鱼秀,还在里面装了GA的全套音乐,天天都听。然而2008年注定是一个“失去”年,我已经失去了不少,老天觉得不够,又在遗失名单里面填上了我的新手机。2008年10月25日深夜,我在回家的时候把手机留在了出租车上,五分钟后我拨打自己的号码已经关机。我难过的不仅仅是丢掉了一个新手机,2900大洋,我还丢掉了26号凌晨会出现在我手机上的那些短信。好吧,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在我26日生日的一大清早,我就去移动营业厅排队办新的sim卡,再去不夜城给自己买一个昂贵的生日礼物。很开心的是,这一次,一模一样的机器,比我上次买便宜了200块。恩!省了两百块,听上去不错。
我干嘛写这些呢?大概因为我已经不幸被我妈言中是一个丢三落四的人,而一个人到了26岁还丢三落四是没有前途的,所以我得提醒自己改变,把这些血泪史回忆一遍大概是一种不错的开始。可这也不是让我半夜三更啰里啰嗦写这么多糗事的唯一原因,因为今天看到小朋友说自己丢了钱包很难过,这大概是她上大学第一次丢钱包,甚至可能是这辈子第一次。所以小朋友很难过,很自责。那天正好是我最后一次丢手机的日子,我啰嗦半天就是让小朋友看看,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我丢了那么多,还是活得好好的,而且日子越来越红火。。。。。当然我不是鼓励别人丢钱包或者给自己丢三落四的坏习惯找接口,只是如果事情已经发生了,那就让它过去吧。很多年后当你回头来看这一年的时候,丢掉一个钱包很可能是我们那平淡无奇的生活中为数不多的能让你回想起来的事情,就冲这一点,也没理由不高兴起来,这些操蛋而可爱的点滴合起来就是我们操蛋而可爱的人生,上课啊上班啊这些按部就班的事情反而不值一提了。
反正我现在回想起4岁的幼儿园生活,仅有两三个场景还残留在记忆中,其中之一就是丢手绢。丢~丢~丢手绢,轻轻地丢在小朋友的后面,大家不要告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