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ud (下)
死亡笔记
“‘我好想知道,你是怎样找寻灵感的?’这是我近十年被问得最多的问题。”
“心里面最想的就是收起客气的笑容,冷冷地告诉他们:‘你问得出这个问题呢,就已经证明你没有这方面的天分,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创意不是方太菜谱,到街市买齐材料,跟足步骤一二三就可以似模似样地照办煮碗,而是种关乎领悟与融会的微妙意识运动,如果以为问个三言两语就能尽得真传的话,这个人的思想制式基本上已不支援‘创作’。”
单车
“明明是首责怪父亲的歌,怎么忽然会被接收(受?)成‘歌颂’呢?也许是自己力有不逮吧,当然不能怪香港人喜欢断章取义啦!唉,被错怪了,固然惨,但被错爱了,原来更悲哀。”
原来如此!我也一直以为是一首歌颂老豆的歌,而且这首歌由肥陈唱出来十分有味,原因是肥陈老豆因为种种问题要肥陈帮他执首尾,照理说肥陈应该不喜欢他老豆,尽管有个花钱大手大脚的老婆,但为了筹医药费给老豆肥陈一直努力工作努力赚钱,真系乖仔。但Wyman如今居然说这首歌其实是用来“怨恨老豆”的……早知道结果如此就不深挖歌词背景了。又或者可以用另一个原因来解释:恐怕是Wyman内心都不知道自己多么爱自己老豆吧,责难中的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绵绵情意,fans不是误解,而是直觉。
知人口面
话说Wyman去朋友屋企打机,期间遇到不认识的日文,“于是朋友大叫正在厨房蒸鲩鱼的阿妈,只见平时好像只懂买菜烫衫追《皆大欢喜》兼被呼喝到女奴一样的auntie,踢着拖鞋出来,抹抹手拉下老花眼镜不慌不忙地瞄了那部plasma,轻描淡写地丢低一句:‘它说跟着这版bonus,有什么问题连按○×△就可以啦!’”
“‘她年轻时好迷加山雄三,所以去了日本读书,早稻田毕业。’朋友再补充,‘钢琴八级!’”
“都说人生苦短,但用来埋藏秘密,原来也够长够阔收起几部X档案。”
Cate
Cate Blanchett。
“人家问她奥斯卡之夜打算穿什么,她说:‘一条万一儿子吐在上面都还是漂亮的晚装裙。’如果提名落败但镜头又对着你怎么办?她说:‘带老公去,如果宣布的不是自己的名字,就微笑然后细细声同老公讲:‘kiss me!’’得奖后的press room里,有记者问了她一条颇多余的问题:‘Do you think the Oscar will change you?’她的答案也史无前例,Cate姐笑笑回答:‘Absolutely, you asshole(当然会,你只屎忽鬼)!’”
飞机餐,火车餐,船餐
Wyman不仅对衣着各种挑剔,就算对颠沛流离的旅途餐点也各种挑剔。之于我,深知上帝并没有赐予我“皇帝舌”,即使在别人看来再有口福,我也只是觉得OK,讲“好味!”都只是随口讲讲,不要当真。对于食物我并不执着,只要食得落肚。
全兔自杀手册
“幽默感素来都是种被低估了的强力武器和万用锦囊,只可惜明明没有讲笑才华但天天扑出来搞笑的人,在我们的娱乐圈中太多了;以为自己正在义正词严地讲话而不知道自己其实很好笑的人,在各行各业中都太多了。”
看完这一篇想起我的上铺R君,一个超级无敌冷笑话高手,我想他的本意真的是想搞笑,无奈实在没有搞笑天分,讲的笑话(或者承接话题)都非常冷,但众人又不想气氛尴尬,于是都给面子“呵呵”或“哈哈”笑两声以资鼓励。除了我,我真的笑了,笑着同他讲:“你知道吗,你真的好冷,ha-ha!”
午后之红茶
“并非形同陌路,偶尔不期而遇,也觉温馨。今年在香港的大型超级市场碰见‘午后之红茶’,还是忍不住要捧一两瓶回家,干杯叙旧。”我就没有这种情结了,相反,每每看见各种新上市的饮品,我都会逐一去试一试,譬如在实习期间,在“百里汇”看见“鸿福堂”出了很多新饮品,于是一日一瓶,终于一个星期左右全部试完。有段时间颇迷恋阿萨姆奶茶,觉得茶味很香,稍微加热了味道更醇,去电影院必须带一瓶。后来渐渐又不喝了,原因是什么我也不知道。虽然经常尝试各种新饮品,但如果是吃零食时必须下楼买瓶饮料的话,那必定是可乐。
“我本来就是个喜欢‘假味’的人,十个人有七个受不了化学合成蜜瓜奶,我一直当宝,根本不像士多啤梨原味的士多啤梨雪糕也很合我口味,真的士多啤梨反而嫌酸,受不了。当然也试过对有些人产生幻想,幻想我们相聚相爱时的完美画面,结果真正见面十秒钟后就已经吵起架来。”
“相见不如怀念,怀念不如老作,虚构的幻想的伪冒的假的,也许才是我杯茶。”
世博、二十世纪少年与长篇故事(二)
“如果每个人的一生都是篇长篇故事的话,我的一篇,头几个章回都铺排得不算精彩,或许因为这样,我才会更加希望后来的篇幅可以努力追回一些峰回路转吧。”
“做观众时固然怕看不下去看出反高潮,做创作人时更加缺乏信心培育看守一株烟花由头灿烂到最后一刻,所以,回想起来,我拣写歌词而不是小说作为表达自己的媒介,原来都是性格使然,在我来说一挥而就的三五七句比洋洋洒洒动辄数十万字更容易拿捏控制。”
反快乐王子
“请别以为你们大人不给他们《快乐王子》,小朋友就没有机会实习适应悲惨世界吧,学业上的成王败寇,年长亲友的辞世,父母的离异,家庭经济环境的急跌……这个年代,小朋友自己要应付面对的现实惨况可多着呢,别以为做小孩最易做,无声无息地,他们早已经不是快乐王子了,你们大人才天真。”
老咯!
这一篇Wyman控诉年龄。“不是怕老,只是舍不得年轻的感觉,两者之间请注意是有点不同的。”其实我也了解,我是八九年出世的,但是我痛恨被别人归类为“八零后”或者是“九零后”,并不是我嫌这样显老或显脑残,只是我不喜欢被贴标签,为什么我一定要贴上标签然后跟某些特定群体抱在一起呢?
“不要笑我,他朝君体也相同,终于有一日,你也会像我一样,每次病,无论大小,都担心自己今次会死,并且对各种看到的医学新闻很留意很上心的。有人安慰我,以上都不算是老的表现,真正老的表现是,愈老愈爱扮后生,比如说突然再次爱上花花图案、滑板仔衫、大红大绿之类……不安慰犹自可,安慰了更令人沮丧。我最近也很喜欢荧光色。死了这次!”的确如此,其实市面上那些流行语之类的都是“老野”们搞的,他们害怕被岁月抛弃,被时代遗弃,被年轻人唾弃,于是想尽办法去证明自己跟得上潮流,很IN。当然不排除年轻人中也有这样的人,因为他们通常没什么自己的想法,于是只好随大流,跟着眼睛雪亮的人民群众走总是没有错的,殊不知,这才是最错的。
坏电脑恐惧症
“借钱给别人最坏的下场不过是钱没有了,朋友没有了,借电脑给别人万一有什么三长两短,失去数据失去朋友之后还有无止境的烂摊子要收拾呢,所以说,personal computer,是真的personal的,老公老婆老窦老母都是假,没得商量,千万不要碰我。”经验之谈!我最憎借电脑给人,大一那年Y君还没有电脑,有次他紧急要用电脑搞些东西,无奈之下我只好借给他,但又到午饭时间……我实在无法忍受别人碰我的电脑,于是我饭都不吃了叫同学帮带回来,然后自己在宿舍里看着(监视着)Y君用我的personal电脑。虽然,那次没出什么事,但毫无意外,他成为我宿舍里最讨厌的那个人。
“所以一定要拥有一个又懂计算机又能讲心事的密友,我暂时未找到,你们有无介绍?”戳中要害!me toooooooo!边个可以介绍啊?最好又懂电脑又会玩game还对耳机、摄影有一定了解的朋友,什么?!是个男仔?没所谓,我会上刀山落油锅就算十面埋伏全城戒备都要变成gay去迎合你。
一个人去旅行
“其实我才是不怕寂寞的人,并且刚刚相反,但更介意自己被‘怕寂寞’这件事控制了,并因而被迫和一些自己不喜欢的人,做一些会后悔的事,于是及早锻炼自己,当然时时刻刻都想去旅行的我,能够做到舍得不迁就这个又不等那个,习惯了独来独往,去得成更多旅行的机会就更大。”明明这一篇充满美丽与哀愁,但,点解结局……咁搞笑?!
辣妹护士
“所以朋友上公立医院时发现主诊医生是个金毛古惑仔,我又会搬出‘用人唯才’之类的大道理,并且告诉他人一世物一世,我都想试试让陈浩南诊诊症。”
“所谓‘庄重’,不知坑了多少个人本色,而‘庄重’的相反,是否一定是‘不敬’呢?可不可以是‘活泼’呢?”
初中的时候,很喜欢看<读者>。有一次未来得及买最新的一期,在巴士上看到一个人在读,于是靠近去偷偷瞄。他是一个长毛,毛染成黄褐色,于耳廓处隐约看见耳环,但衣着还算整齐得体。他见我偷偷瞄了很久,在下车之前,长毛把书给了我,说我已经看完了,就给你吧!我很惶恐地接受了,并幻想如果我不接受他会不会揍我。其实事后我想,这完全是我的偏见啊,你不能认为衰人通常都染金毛留长毛穿耳,就认为染金毛留长毛穿耳都是衰人,初中数学老师名言:“你是深圳人,深圳人是你啊?!”
“‘我好想知道,你是怎样找寻灵感的?’这是我近十年被问得最多的问题。”
“心里面最想的就是收起客气的笑容,冷冷地告诉他们:‘你问得出这个问题呢,就已经证明你没有这方面的天分,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创意不是方太菜谱,到街市买齐材料,跟足步骤一二三就可以似模似样地照办煮碗,而是种关乎领悟与融会的微妙意识运动,如果以为问个三言两语就能尽得真传的话,这个人的思想制式基本上已不支援‘创作’。”
单车
“明明是首责怪父亲的歌,怎么忽然会被接收(受?)成‘歌颂’呢?也许是自己力有不逮吧,当然不能怪香港人喜欢断章取义啦!唉,被错怪了,固然惨,但被错爱了,原来更悲哀。”
原来如此!我也一直以为是一首歌颂老豆的歌,而且这首歌由肥陈唱出来十分有味,原因是肥陈老豆因为种种问题要肥陈帮他执首尾,照理说肥陈应该不喜欢他老豆,尽管有个花钱大手大脚的老婆,但为了筹医药费给老豆肥陈一直努力工作努力赚钱,真系乖仔。但Wyman如今居然说这首歌其实是用来“怨恨老豆”的……早知道结果如此就不深挖歌词背景了。又或者可以用另一个原因来解释:恐怕是Wyman内心都不知道自己多么爱自己老豆吧,责难中的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绵绵情意,fans不是误解,而是直觉。
知人口面
话说Wyman去朋友屋企打机,期间遇到不认识的日文,“于是朋友大叫正在厨房蒸鲩鱼的阿妈,只见平时好像只懂买菜烫衫追《皆大欢喜》兼被呼喝到女奴一样的auntie,踢着拖鞋出来,抹抹手拉下老花眼镜不慌不忙地瞄了那部plasma,轻描淡写地丢低一句:‘它说跟着这版bonus,有什么问题连按○×△就可以啦!’”
“‘她年轻时好迷加山雄三,所以去了日本读书,早稻田毕业。’朋友再补充,‘钢琴八级!’”
“都说人生苦短,但用来埋藏秘密,原来也够长够阔收起几部X档案。”
Cate
Cate Blanchett。
“人家问她奥斯卡之夜打算穿什么,她说:‘一条万一儿子吐在上面都还是漂亮的晚装裙。’如果提名落败但镜头又对着你怎么办?她说:‘带老公去,如果宣布的不是自己的名字,就微笑然后细细声同老公讲:‘kiss me!’’得奖后的press room里,有记者问了她一条颇多余的问题:‘Do you think the Oscar will change you?’她的答案也史无前例,Cate姐笑笑回答:‘Absolutely, you asshole(当然会,你只屎忽鬼)!’”
飞机餐,火车餐,船餐
Wyman不仅对衣着各种挑剔,就算对颠沛流离的旅途餐点也各种挑剔。之于我,深知上帝并没有赐予我“皇帝舌”,即使在别人看来再有口福,我也只是觉得OK,讲“好味!”都只是随口讲讲,不要当真。对于食物我并不执着,只要食得落肚。
全兔自杀手册
“幽默感素来都是种被低估了的强力武器和万用锦囊,只可惜明明没有讲笑才华但天天扑出来搞笑的人,在我们的娱乐圈中太多了;以为自己正在义正词严地讲话而不知道自己其实很好笑的人,在各行各业中都太多了。”
看完这一篇想起我的上铺R君,一个超级无敌冷笑话高手,我想他的本意真的是想搞笑,无奈实在没有搞笑天分,讲的笑话(或者承接话题)都非常冷,但众人又不想气氛尴尬,于是都给面子“呵呵”或“哈哈”笑两声以资鼓励。除了我,我真的笑了,笑着同他讲:“你知道吗,你真的好冷,ha-ha!”
午后之红茶
“并非形同陌路,偶尔不期而遇,也觉温馨。今年在香港的大型超级市场碰见‘午后之红茶’,还是忍不住要捧一两瓶回家,干杯叙旧。”我就没有这种情结了,相反,每每看见各种新上市的饮品,我都会逐一去试一试,譬如在实习期间,在“百里汇”看见“鸿福堂”出了很多新饮品,于是一日一瓶,终于一个星期左右全部试完。有段时间颇迷恋阿萨姆奶茶,觉得茶味很香,稍微加热了味道更醇,去电影院必须带一瓶。后来渐渐又不喝了,原因是什么我也不知道。虽然经常尝试各种新饮品,但如果是吃零食时必须下楼买瓶饮料的话,那必定是可乐。
“我本来就是个喜欢‘假味’的人,十个人有七个受不了化学合成蜜瓜奶,我一直当宝,根本不像士多啤梨原味的士多啤梨雪糕也很合我口味,真的士多啤梨反而嫌酸,受不了。当然也试过对有些人产生幻想,幻想我们相聚相爱时的完美画面,结果真正见面十秒钟后就已经吵起架来。”
“相见不如怀念,怀念不如老作,虚构的幻想的伪冒的假的,也许才是我杯茶。”
世博、二十世纪少年与长篇故事(二)
“如果每个人的一生都是篇长篇故事的话,我的一篇,头几个章回都铺排得不算精彩,或许因为这样,我才会更加希望后来的篇幅可以努力追回一些峰回路转吧。”
“做观众时固然怕看不下去看出反高潮,做创作人时更加缺乏信心培育看守一株烟花由头灿烂到最后一刻,所以,回想起来,我拣写歌词而不是小说作为表达自己的媒介,原来都是性格使然,在我来说一挥而就的三五七句比洋洋洒洒动辄数十万字更容易拿捏控制。”
反快乐王子
“请别以为你们大人不给他们《快乐王子》,小朋友就没有机会实习适应悲惨世界吧,学业上的成王败寇,年长亲友的辞世,父母的离异,家庭经济环境的急跌……这个年代,小朋友自己要应付面对的现实惨况可多着呢,别以为做小孩最易做,无声无息地,他们早已经不是快乐王子了,你们大人才天真。”
老咯!
这一篇Wyman控诉年龄。“不是怕老,只是舍不得年轻的感觉,两者之间请注意是有点不同的。”其实我也了解,我是八九年出世的,但是我痛恨被别人归类为“八零后”或者是“九零后”,并不是我嫌这样显老或显脑残,只是我不喜欢被贴标签,为什么我一定要贴上标签然后跟某些特定群体抱在一起呢?
“不要笑我,他朝君体也相同,终于有一日,你也会像我一样,每次病,无论大小,都担心自己今次会死,并且对各种看到的医学新闻很留意很上心的。有人安慰我,以上都不算是老的表现,真正老的表现是,愈老愈爱扮后生,比如说突然再次爱上花花图案、滑板仔衫、大红大绿之类……不安慰犹自可,安慰了更令人沮丧。我最近也很喜欢荧光色。死了这次!”的确如此,其实市面上那些流行语之类的都是“老野”们搞的,他们害怕被岁月抛弃,被时代遗弃,被年轻人唾弃,于是想尽办法去证明自己跟得上潮流,很IN。当然不排除年轻人中也有这样的人,因为他们通常没什么自己的想法,于是只好随大流,跟着眼睛雪亮的人民群众走总是没有错的,殊不知,这才是最错的。
坏电脑恐惧症
“借钱给别人最坏的下场不过是钱没有了,朋友没有了,借电脑给别人万一有什么三长两短,失去数据失去朋友之后还有无止境的烂摊子要收拾呢,所以说,personal computer,是真的personal的,老公老婆老窦老母都是假,没得商量,千万不要碰我。”经验之谈!我最憎借电脑给人,大一那年Y君还没有电脑,有次他紧急要用电脑搞些东西,无奈之下我只好借给他,但又到午饭时间……我实在无法忍受别人碰我的电脑,于是我饭都不吃了叫同学帮带回来,然后自己在宿舍里看着(监视着)Y君用我的personal电脑。虽然,那次没出什么事,但毫无意外,他成为我宿舍里最讨厌的那个人。
“所以一定要拥有一个又懂计算机又能讲心事的密友,我暂时未找到,你们有无介绍?”戳中要害!me toooooooo!边个可以介绍啊?最好又懂电脑又会玩game还对耳机、摄影有一定了解的朋友,什么?!是个男仔?没所谓,我会上刀山落油锅就算十面埋伏全城戒备都要变成gay去迎合你。
一个人去旅行
“其实我才是不怕寂寞的人,并且刚刚相反,但更介意自己被‘怕寂寞’这件事控制了,并因而被迫和一些自己不喜欢的人,做一些会后悔的事,于是及早锻炼自己,当然时时刻刻都想去旅行的我,能够做到舍得不迁就这个又不等那个,习惯了独来独往,去得成更多旅行的机会就更大。”明明这一篇充满美丽与哀愁,但,点解结局……咁搞笑?!
辣妹护士
“所以朋友上公立医院时发现主诊医生是个金毛古惑仔,我又会搬出‘用人唯才’之类的大道理,并且告诉他人一世物一世,我都想试试让陈浩南诊诊症。”
“所谓‘庄重’,不知坑了多少个人本色,而‘庄重’的相反,是否一定是‘不敬’呢?可不可以是‘活泼’呢?”
初中的时候,很喜欢看<读者>。有一次未来得及买最新的一期,在巴士上看到一个人在读,于是靠近去偷偷瞄。他是一个长毛,毛染成黄褐色,于耳廓处隐约看见耳环,但衣着还算整齐得体。他见我偷偷瞄了很久,在下车之前,长毛把书给了我,说我已经看完了,就给你吧!我很惶恐地接受了,并幻想如果我不接受他会不会揍我。其实事后我想,这完全是我的偏见啊,你不能认为衰人通常都染金毛留长毛穿耳,就认为染金毛留长毛穿耳都是衰人,初中数学老师名言:“你是深圳人,深圳人是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