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画电影创作的四个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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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Vini_Kazma
动画电影的任务是什么?依我看,它的任务不在于展现一个虚拟的现实世界,而是给人一种“体验美”。动画借助“高度假定性”的创作特性,把握观众的情感与体验的双重策略,使处于各种价值危机当中的人们,在观看的过程中得到一定程度的“即时体验”,如宫崎骏的《千与千寻》,作者把当下人们最关心的人性、环保等有机的融合在故事之中,以一种奇幻而严肃的童话模式传达他对当下社会的思考与想法,通过故事的发展,引导观众进行心灵的洗礼,释放了在后现代社会下,人们对社会发展带来的种种危机所产生的“压抑感”。以国内动画创作的情况,在这里向大家谈谈动画创作的境界。
动画人的艺术觉解造就他们作品的水准不一,抛开技术手段不说,动画创作可分为四个层次,由低到高分别是:“本不会动”境界、“使之动”境界、“可观看的动”境界、“赋予美学的动”境界。
一个动画师做补间,可能只是为了谋生的目的,只是机械般的工作着,为此别无他求,就像小孩或原始人那样,做他所做的事,并无觉解,或不甚觉解。这样,他只是出于谋生,而从事于动画行业。这就是“本不会动”境界。
一个人可能显示出他潜意识中有表现物体动作和时间的欲望,并寻求一种方式赋予物以“动”的性质,如走马盘、摄像机等的发明;万氏兄弟于1926年拍摄的《大闹画室》等。他们所做的事,其动机则是出于满足自己的欲望,这就是“使之动”境界。
还有的人,已经掌握了“使之动”的技术,但并不住满足于此,想创作出为人们津津乐道的作品。于是,他们尝试着融入各种审美价值。如美影厂出品的《骄傲的将军》、《小蝌蚪找妈妈》等,将民族文化、艺术融入了其中,这也使作品不仅仅停留于“使之动”境界,而是被赋予了艺术价值。此为“可观看的动”境界。
最后,一个动画人可能了解到了超乎社会整体之上,还有一个更大的主体,即宇宙。他们应尊称为大师,如特伟、宫崎骏、杨世云梅耶等。他们用一种哲学辩思投入创作之中,如特伟先生的《山水情》,作品不仅展现了高超的水墨技巧和古琴技艺,融入了道家世界观、出世的思想和禅宗明心见性的灵性。他们了解自己所做的事的意义,自觉在做自己所做的事。这种觉解构成了动画创作的最高境界,“赋予美学的动”境界。
这四种境界当中,前两者是自然的产物,后两者是精神的产物。不同的是,“本不会动”境界,几乎不需要觉解;“使之动”境界和“可观看的动”境界,需要较多的觉解;“赋予美学的动”境界,则需要最多。“可观看的动”境界有艺术价值,“赋予美学的动”境界有哲学价值。
如果国内动画人不改变固有的创作观念,我们的动画将继续徘徊于一二境界之间。要知道:没有艺术品,只有艺术家。
谨以此文纪念特伟先生,大师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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