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赛克
【林】
一年以后我提起这个男人,还会笑着对朋友说,这个是前前任,天秤座,我最喜欢的一个男朋友。
手上的戒指兜里的玩具,很多都是经他的手递过来的。在一起久了,生活痕迹带起的那些回忆就抹不掉了。我也不明白子墨是怎样牵着小姑娘的手,在一次又一次伤了大姑娘的心之后,依然笑逐颜开的。
我做不到,至少努力过没收到成效。我想我对不起一些人。
在大学里蹦出来的林就像从天上掉下来的礼物。我总是对在冬天走近我的男人心怀感激,那温暖来得正是时候。在所有人觉得你很冷酷的时候有个人说你笑起来像光一样明媚,多好听的情话。
后来当我开口说我爱你的时候,我们在一起有挺长一段时间了。不明白怎么就变得腻腻歪歪,就好像路灯底树影下无数热恋的男女一样。老实说我并不喜欢这种不够酷的交往形式,但幸福感是实实在在的。以至于在他离开我的一段日子里,突然就无所适从。要捡回孤独的日子重新适应,适应久了便上瘾了。
林离开9个月,去美国。没有陪我过20岁生日。生日之前我找迦南和萱文吃了饭,生日当天现在竟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这段感情持续了近两年半,直到他从美国回来。我觉得我这辈子都不会再谈这么长时间的恋爱了。说到分手朋友都很惊讶或表现出很惊讶,我只好笑笑说可能是之前太远了,就淡了。
林是那种优秀得一塌糊涂的乖孩子。
我早就不似正经念书时候那么讨家长喜欢了。
想起来就是一泡泪。
我总是想应该的。哪个正经姑娘半夜跟兄弟出去抽烟喝酒,还在身上烙了那么大的刺青。
一刺就刺了仨。
所以嘛,应该的。
所以在见到他新女朋友的照片——只是一张照片而已啊——的时候,我就应该忍不住的浑身颤抖。
比我刚刚终结的一段三个月恋情,还要痛。
我通知林我找到了苏默的第二天,他有了现在的女朋友。
我和苏默分手之后,他还是现在这个女朋友。
我在毕业季的六月,在公司冰凉凉的冷气里打下这几段文字,他仍旧拥有他的女朋友。
我说亲爱的林,大概我以后都不会找你了。
他说不要嘛。
我就笑了。男人真奇怪。
【苏默】
我喜欢给我亲近的人起名字。几乎在这篇文章里出现过的所有名字,都是我矫情地捏出来的。
好在他们都表现得十分欢喜。
苏默身上有一种我喜欢的东西,说不清那到底是什么,很可能只是他来自丹东水域江城暴雪时的一道幻影。在写他的时候我不自主换上了这么华丽丽的文风,我记得最初和他聊上一两句,是通过我在校内发布的一篇《那时夏天》,一句“阳光是落水的红鲤”。后来我知道,苏默很喜欢鲤。
谁也不知道,那句夏天,是写给我心里惦念的情人。
冬天最冷的时候我答应了这个笑起来眼睛流出光的男人。我说就是有些坏规矩,跟兄弟在一起不是什么好现象。他说我也一样。
现在想想,还是做兄弟好。如果从来没越过那条线,该多好。
我不确定自己有没有爱过这个男人,但我喜欢他有些崇敬有些憧憬却不敢接近你的样子。跟他聊天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当然很多事件我无法去评判,时间太仓促。
某个瞬间他低头点烟,火光映上他的脸,我觉得我爱上了那个影像。
但很快就过去了。
分手依旧很和平。他说那就这样吧。我不知道日后他有几多伤心,但生活总在继续。在元宵接到他异地的电话,我听见一种表情,长而断续的气音。他只是念我的名字,叫我是俊。
我很难过,几乎就要开口说,你忘了我吧。
在凌晨两点十分,慌张惦念我这样的人,多么划不来。
咔咔说,苏默的眼睛长得像夏天。
你心里那个夏天。
【城】
城是在我稚嫩的小生命里出现的一个特别的男人。我觉得有缘分能相识是件了不起的事。
城是个红人,睿智,幽默,总是在批判。
我最喜欢他的时候写下了一篇《幸福不是毛毛雨》,刚好是我跟林提分手的那个月初。事实证明有些东西真的就适合浅尝辄止,本来就沟壑万千的两个人,越多的放纵迎来越多的不可调和。
二十年,真的太远了。
我对聪明男人的喜欢之情纯粹是本能里最低端最感性最无法自控的那一层。我能控制其他的情绪,但抗拒不了这种品质。
我躺在他的床上看电视,然后说噢~我喜欢你家。
为什么?
好悠闲。
我总是沉溺于表象。
然后工作了,悠闲的日子一去不返。连同城。
我总是说你其实不喜欢我了吧?起码没那以前那么喜欢。不像你说的那么喜欢,你说着说着把自己都骗了。
但是我喜欢城。当他还是城的时候。
我想我没有爱过这个男人。
【子墨和小飞】
这是我最纯粹也最喜欢的两个兄弟。
你很难在兄弟、朋友和恋人间做出清晰的界定,因为男女间总隔着些本能的东西,于是暧昧,暧昧过头就一发不可收拾。有好有坏。
女友们惊异于我的绯闻之少。或许是这帮优异的男人都称呼我为“头儿”的时候,她们半带窃喜半带心安的满足了。
我顶着这张面具,和他们把酒厮混,喝醒了京城的夜。
那时多年轻,矫情得让人羡慕。
子墨是那种有情怀的大男生,我很难称呼他做男人,即使他在社交网站公布了一组半裸的气质照而迎来了无数女子的好友请求。他身上越来越散发出一股精致男性的魅力,但骨子里,还是我初次遇见的那个伯爵。
吸血鬼,伯爵,成子墨。都一样。
子墨身上有一种阴郁的气质,是那种不深不浅的紫色。你很容易就会被他拉入一个私人的情绪圈里。经常我们在大半夜的校园里来回游荡,抽烟,交谈。但大部分时间总是他在说,我不爱开口。
我喜欢身边的人总是有的说,免去我许多空闲的尴尬。
子墨第一次拥抱我也是冬天,大概快接上春头。他说一直欠你的熊抱。我说你不地道,还他妈单手抱。他于是把我抱起来转了一整圈。
我想起城以前这么抱过我。
我很感激有这样一种关系,让你觉得足够亲近,又不会患得患失。我喜欢这个前途明媚的大男生,尽管他自己正在愁苦现状。尽管他做过许多我并不认可的决定,但打心里说,你没有办法去否定这个人。兄弟间的信任是无条件的。
小飞和子墨看起来是很不同的两个人,除了分别各自十分帅。我最喜欢小飞是他和萱文在一起之前和在一起之时,那时候觉得当灯泡也是件美好的事情。而此后小飞对恋人的选择口味都变得有些奇怪。
我想他们直到现在,都还会被一些莫名的情感牵扯。各自携家带眷,各自藕断丝连。
我也知道,小飞和子墨会很投机。
所以再在那家湘菜馆吃我们喜欢的长沙牛肉丝和纸包鲈鱼的时候,子墨打着手机眼也不抬地对我说,头儿,我想念小飞兄。
好兄弟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被想念。
去小飞家吃过一次饭,似乎和当年去夏天家里吃饭的情形差不多。不敢放肆,也不能拘谨。饭后不能像媳妇儿似的帮着干活,却要和陌生的长辈聊人生。都是很有意思的家庭,都是很有未来的独子。
我们总是开玩笑说,四十岁的时候,若你未娶,我未嫁,咱俩就凑合过。
小飞是那种你可以很放心地去触碰一些东西的人,他有自己的坚持和限度,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你给你真诚和包容。那么讨人喜欢。
凑合过,多么奢侈的想法。
【先生】
我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称呼他做先生,本想在前头加个字母缩写,后来发现根本没那个必要。
毕竟我只称呼他一人为先生。
先生是我的好朋友。
有时候我也想要一种更为纯粹的朋友关系,不用每次都被人问及到底是有性还是无性。事情往往不那么简单。先生并不是好相处的人,性情,懒,喜怒多变,尽管你从他后一分钟的笑脸里可以判定前一分钟凶巴巴的语气并非本意。但还是很伤人。
先生不是那种容易满意的人。很多时候我并非不愿意做饭或打理房子,但我不能接受付出劳动以后被亲近的人否定。
如果彼此不能找到一个足够舒适的平衡点,离得越近,伤害越大。时常朋友们会对我说,能找一个真正为你好的人好难。我相信先生一直希望我有好的生活。
但我并不知道什么是我最想要的好生活,在这样现实的物质条件下。
太多时候我欲言又止。因为害怕。
在这所难得的适宜人类居住的房子里,突然觉得压力山大。
我最喜欢牵着先生的手,在周末上午踱去市场买菜。喜欢他捏起下巴的胡子,心驰神往地思索各种可供选择的美食。喜欢他下厨做饭,然后说“我还真没对谁这么好过”。
但生活只有很少部分时间,有美好发生。
其余时间,我们不过都在混。
可惜了这把年轻。
今天早上先生抱着我,迷迷糊糊地说,你怎么突然就不让碰了呢?
给我个理由,以后我就不碰你了。
我猜他没睡醒。因为以往我跟他讲大早上他说过的话和做过的事,他都没有印象。
没睡醒时候讲出的话,大概是积了许久才敢说出来吧。
或许如果我也可以和你说说梦话,我们能真正平心地谈一谈。
但我总是醒得很早,梦得很深。
我没说话。像许许多多个我们同处一室的日子,各自忙碌,悠然自得。
如果永远不需要交谈,也未必是件坏事。
【是俊】
总有没见我的人,以为是俊是个男生。
他们笃定的推断,从文风,从说辞,从丫耍流氓的得瑟劲儿,从丫对美女姐姐的花痴样。
当然这些依据是他们后来见到我,一一说给我听的,起初我并不明白。我写得清清楚楚的性别女,怎么就会被忽视了呢?
我疑惑又天真地跟先生说起这件事,然后被他狠狠地说了一顿。我至今也不明白他为何要那样攻击我,但这阵伤痛是不会过去了。
人总是自以为自己永远是对的。
包括犯错,也是对的。
我这小半辈子,做过许多不好的决定,但未必就是错的。
而我跟你最不同的地方,在于我不会后悔。
我是俊。
一年以后我提起这个男人,还会笑着对朋友说,这个是前前任,天秤座,我最喜欢的一个男朋友。
手上的戒指兜里的玩具,很多都是经他的手递过来的。在一起久了,生活痕迹带起的那些回忆就抹不掉了。我也不明白子墨是怎样牵着小姑娘的手,在一次又一次伤了大姑娘的心之后,依然笑逐颜开的。
我做不到,至少努力过没收到成效。我想我对不起一些人。
在大学里蹦出来的林就像从天上掉下来的礼物。我总是对在冬天走近我的男人心怀感激,那温暖来得正是时候。在所有人觉得你很冷酷的时候有个人说你笑起来像光一样明媚,多好听的情话。
后来当我开口说我爱你的时候,我们在一起有挺长一段时间了。不明白怎么就变得腻腻歪歪,就好像路灯底树影下无数热恋的男女一样。老实说我并不喜欢这种不够酷的交往形式,但幸福感是实实在在的。以至于在他离开我的一段日子里,突然就无所适从。要捡回孤独的日子重新适应,适应久了便上瘾了。
林离开9个月,去美国。没有陪我过20岁生日。生日之前我找迦南和萱文吃了饭,生日当天现在竟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这段感情持续了近两年半,直到他从美国回来。我觉得我这辈子都不会再谈这么长时间的恋爱了。说到分手朋友都很惊讶或表现出很惊讶,我只好笑笑说可能是之前太远了,就淡了。
林是那种优秀得一塌糊涂的乖孩子。
我早就不似正经念书时候那么讨家长喜欢了。
想起来就是一泡泪。
我总是想应该的。哪个正经姑娘半夜跟兄弟出去抽烟喝酒,还在身上烙了那么大的刺青。
一刺就刺了仨。
所以嘛,应该的。
所以在见到他新女朋友的照片——只是一张照片而已啊——的时候,我就应该忍不住的浑身颤抖。
比我刚刚终结的一段三个月恋情,还要痛。
我通知林我找到了苏默的第二天,他有了现在的女朋友。
我和苏默分手之后,他还是现在这个女朋友。
我在毕业季的六月,在公司冰凉凉的冷气里打下这几段文字,他仍旧拥有他的女朋友。
我说亲爱的林,大概我以后都不会找你了。
他说不要嘛。
我就笑了。男人真奇怪。
【苏默】
我喜欢给我亲近的人起名字。几乎在这篇文章里出现过的所有名字,都是我矫情地捏出来的。
好在他们都表现得十分欢喜。
苏默身上有一种我喜欢的东西,说不清那到底是什么,很可能只是他来自丹东水域江城暴雪时的一道幻影。在写他的时候我不自主换上了这么华丽丽的文风,我记得最初和他聊上一两句,是通过我在校内发布的一篇《那时夏天》,一句“阳光是落水的红鲤”。后来我知道,苏默很喜欢鲤。
谁也不知道,那句夏天,是写给我心里惦念的情人。
冬天最冷的时候我答应了这个笑起来眼睛流出光的男人。我说就是有些坏规矩,跟兄弟在一起不是什么好现象。他说我也一样。
现在想想,还是做兄弟好。如果从来没越过那条线,该多好。
我不确定自己有没有爱过这个男人,但我喜欢他有些崇敬有些憧憬却不敢接近你的样子。跟他聊天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当然很多事件我无法去评判,时间太仓促。
某个瞬间他低头点烟,火光映上他的脸,我觉得我爱上了那个影像。
但很快就过去了。
分手依旧很和平。他说那就这样吧。我不知道日后他有几多伤心,但生活总在继续。在元宵接到他异地的电话,我听见一种表情,长而断续的气音。他只是念我的名字,叫我是俊。
我很难过,几乎就要开口说,你忘了我吧。
在凌晨两点十分,慌张惦念我这样的人,多么划不来。
咔咔说,苏默的眼睛长得像夏天。
你心里那个夏天。
【城】
城是在我稚嫩的小生命里出现的一个特别的男人。我觉得有缘分能相识是件了不起的事。
城是个红人,睿智,幽默,总是在批判。
我最喜欢他的时候写下了一篇《幸福不是毛毛雨》,刚好是我跟林提分手的那个月初。事实证明有些东西真的就适合浅尝辄止,本来就沟壑万千的两个人,越多的放纵迎来越多的不可调和。
二十年,真的太远了。
我对聪明男人的喜欢之情纯粹是本能里最低端最感性最无法自控的那一层。我能控制其他的情绪,但抗拒不了这种品质。
我躺在他的床上看电视,然后说噢~我喜欢你家。
为什么?
好悠闲。
我总是沉溺于表象。
然后工作了,悠闲的日子一去不返。连同城。
我总是说你其实不喜欢我了吧?起码没那以前那么喜欢。不像你说的那么喜欢,你说着说着把自己都骗了。
但是我喜欢城。当他还是城的时候。
我想我没有爱过这个男人。
【子墨和小飞】
这是我最纯粹也最喜欢的两个兄弟。
你很难在兄弟、朋友和恋人间做出清晰的界定,因为男女间总隔着些本能的东西,于是暧昧,暧昧过头就一发不可收拾。有好有坏。
女友们惊异于我的绯闻之少。或许是这帮优异的男人都称呼我为“头儿”的时候,她们半带窃喜半带心安的满足了。
我顶着这张面具,和他们把酒厮混,喝醒了京城的夜。
那时多年轻,矫情得让人羡慕。
子墨是那种有情怀的大男生,我很难称呼他做男人,即使他在社交网站公布了一组半裸的气质照而迎来了无数女子的好友请求。他身上越来越散发出一股精致男性的魅力,但骨子里,还是我初次遇见的那个伯爵。
吸血鬼,伯爵,成子墨。都一样。
子墨身上有一种阴郁的气质,是那种不深不浅的紫色。你很容易就会被他拉入一个私人的情绪圈里。经常我们在大半夜的校园里来回游荡,抽烟,交谈。但大部分时间总是他在说,我不爱开口。
我喜欢身边的人总是有的说,免去我许多空闲的尴尬。
子墨第一次拥抱我也是冬天,大概快接上春头。他说一直欠你的熊抱。我说你不地道,还他妈单手抱。他于是把我抱起来转了一整圈。
我想起城以前这么抱过我。
我很感激有这样一种关系,让你觉得足够亲近,又不会患得患失。我喜欢这个前途明媚的大男生,尽管他自己正在愁苦现状。尽管他做过许多我并不认可的决定,但打心里说,你没有办法去否定这个人。兄弟间的信任是无条件的。
小飞和子墨看起来是很不同的两个人,除了分别各自十分帅。我最喜欢小飞是他和萱文在一起之前和在一起之时,那时候觉得当灯泡也是件美好的事情。而此后小飞对恋人的选择口味都变得有些奇怪。
我想他们直到现在,都还会被一些莫名的情感牵扯。各自携家带眷,各自藕断丝连。
我也知道,小飞和子墨会很投机。
所以再在那家湘菜馆吃我们喜欢的长沙牛肉丝和纸包鲈鱼的时候,子墨打着手机眼也不抬地对我说,头儿,我想念小飞兄。
好兄弟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被想念。
去小飞家吃过一次饭,似乎和当年去夏天家里吃饭的情形差不多。不敢放肆,也不能拘谨。饭后不能像媳妇儿似的帮着干活,却要和陌生的长辈聊人生。都是很有意思的家庭,都是很有未来的独子。
我们总是开玩笑说,四十岁的时候,若你未娶,我未嫁,咱俩就凑合过。
小飞是那种你可以很放心地去触碰一些东西的人,他有自己的坚持和限度,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你给你真诚和包容。那么讨人喜欢。
凑合过,多么奢侈的想法。
【先生】
我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称呼他做先生,本想在前头加个字母缩写,后来发现根本没那个必要。
毕竟我只称呼他一人为先生。
先生是我的好朋友。
有时候我也想要一种更为纯粹的朋友关系,不用每次都被人问及到底是有性还是无性。事情往往不那么简单。先生并不是好相处的人,性情,懒,喜怒多变,尽管你从他后一分钟的笑脸里可以判定前一分钟凶巴巴的语气并非本意。但还是很伤人。
先生不是那种容易满意的人。很多时候我并非不愿意做饭或打理房子,但我不能接受付出劳动以后被亲近的人否定。
如果彼此不能找到一个足够舒适的平衡点,离得越近,伤害越大。时常朋友们会对我说,能找一个真正为你好的人好难。我相信先生一直希望我有好的生活。
但我并不知道什么是我最想要的好生活,在这样现实的物质条件下。
太多时候我欲言又止。因为害怕。
在这所难得的适宜人类居住的房子里,突然觉得压力山大。
我最喜欢牵着先生的手,在周末上午踱去市场买菜。喜欢他捏起下巴的胡子,心驰神往地思索各种可供选择的美食。喜欢他下厨做饭,然后说“我还真没对谁这么好过”。
但生活只有很少部分时间,有美好发生。
其余时间,我们不过都在混。
可惜了这把年轻。
今天早上先生抱着我,迷迷糊糊地说,你怎么突然就不让碰了呢?
给我个理由,以后我就不碰你了。
我猜他没睡醒。因为以往我跟他讲大早上他说过的话和做过的事,他都没有印象。
没睡醒时候讲出的话,大概是积了许久才敢说出来吧。
或许如果我也可以和你说说梦话,我们能真正平心地谈一谈。
但我总是醒得很早,梦得很深。
我没说话。像许许多多个我们同处一室的日子,各自忙碌,悠然自得。
如果永远不需要交谈,也未必是件坏事。
【是俊】
总有没见我的人,以为是俊是个男生。
他们笃定的推断,从文风,从说辞,从丫耍流氓的得瑟劲儿,从丫对美女姐姐的花痴样。
当然这些依据是他们后来见到我,一一说给我听的,起初我并不明白。我写得清清楚楚的性别女,怎么就会被忽视了呢?
我疑惑又天真地跟先生说起这件事,然后被他狠狠地说了一顿。我至今也不明白他为何要那样攻击我,但这阵伤痛是不会过去了。
人总是自以为自己永远是对的。
包括犯错,也是对的。
我这小半辈子,做过许多不好的决定,但未必就是错的。
而我跟你最不同的地方,在于我不会后悔。
我是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