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质量、守信用企业----黑龙江省珍宝岛制药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珍宝岛制药有限公司始成立于1996年10月,是黑龙江省医药行业重点企业,公司1999年获得“希望之光”黑龙江省科技兴省成果奖,并被评为全国医药行业优秀企业、全国化学制药重点企业、省级文明单位,公司已连续三年进入全国制药行业百强行列。现已成为黑龙江省医药行业支柱企业。近年来,经营运转情况良好,各种经济技术指标都在不断提高。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总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
一、保证产品质量,构筑诚信。
公司在运行过程中,始终认为信用是企业在市运行中的前提和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日益扩展和复杂化的市场关系逐步构建起彼此相联、互相制约的信用关系。这种信用关系作为一种独立的经济关系得到充分发展,并维系着错综复杂的市场交换关系,支持并促成规范的市场秩序。可见,没有信用,就没有市场存在的基础。所以企业有发展中,十分重视企业的信用,正是由于企业的重视,使得公司在客户及患者中有着非常好的信誉。
公司始创以来,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了一整套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及各种管理标准和操作程序,从产品开发设计、生产制造到销售及售后服务全过程,建立了一整套完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在质量管理工作上,领导重视,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公司上下形成了人人重视质量,视质量为企业生命的良好氛围,“珍宝岛”牌商标被认定为“黑龙江省著名商标”,我公司生产的“珍宝岛”牌药品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和认可,全国1000多家医院患者使用后反映良好,几年来从未发生过质量事故,2005年通过IS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二、重合同守信用,按约履行义务。
企业是一个人财物的集合体. 公司领导层认为诚信作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是空泛的说教,必须踏实到企业中的每个成员.企业的每个成员都必须担负诚信的责任,尽诚信的义务,做到价值共识,信念共守,协调一致,共同维护企业诚信,形成讲诚信的团队精神.如果只把诚信看成是企业领导人的事情,或看成是经营人员的事情,企业诚信是没有根基的.企业是一个有机整体,一项产品是否优良,一种服务是否尽责,都牵涉到企业的诚信,都需要企业每个成员的共同努力.企业中每个成员的工作诚信度提高了,就能保班组、工段、车问、分厂的诚信度,二级单位的诚信度都提高了,整个企业的诚信度也会提高.由下至上,层层包保,企业的诚信度就坚实牢靠.因此,企业诚信必须从每个成员做起,从每道工序每项工作做起.
公司的机器设备、原辅材料均需外购,与这些客户的往来,均以合同为准。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除遵循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外,还要遵循平等、互惠、互利及诚信原则,请公司的法律专家严格把关,把过失率降低到最小程度。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严格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执行,几年来公司的合同履约率均达到百分之百。
坚持“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企业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我们“取信于民,服务大众,产业报国,追求卓越”的珍宝岛人的精神支柱,所以我们严格把好药品销售质量关,将安全、可靠、高质量的药品送到消费者手中;坚持“以人为本,诚信至上”的原则,强调销售人员必须要有人道主义公德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公司同心同德,同舟共济;与消费者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公司被省建设银行评为信用AAA级企业,黑龙江省建行的重点客户。公司连续三年被评为黑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04年荣获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04年荣登全国诚信单位光荣榜,2009年企业被认定为黑龙江省诚信示范单位。
三、热心公益事业,回报社会
在企业不断发展过程中,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方同华十分关注虎林地区的经济发展,在虎林、鸡西人代会上,他积极行使人大代表的职责和义务,提出许多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的议案。在经营过程中,他遵章守法,依法纳税。截止2009年底,共上缴税金4346万元。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纳税先进企业,多次获得财税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企业发展的同时,积极回报社会,热心公益事业。近几年,珍宝岛药业为安徽受灾严重地区捐赠大米22.5吨,捐款捐物15万元;为公检法部门捐款110万元;为虎林地区大通道建设和文化活动捐款110万元;为聋哑学校和武警部队捐助近30万元;在汶川地震中捐款捐物500万元;在抵抗甲流全球肆虐,公司通过省卫生厅多次向各届捐款捐药1600余万元;2010年向玉树地震安灾区捐款200多万元;公司参与支持希望工程;支持新农合建设捐赠新农合专用车等社会公益活动,对于企业员工企业更关怀备至,他多次资助员工看病治疗,资助解决生活困难,使珍宝岛药业形成和谐美好的家庭般的氛围,目前公司已设定专项资金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由于企业法人方同华的突出贡献,方同华本人1999年,被鸡西市人民政府授予“鸡西市优秀经营者”光荣称号;被虎林市人民政府评为“特等劳动模范”。2001年,被虎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第三届特等劳动模范”光荣称号被虎林市人民政府授予“2001年度财税工作贡献奖”;2001年被选为鸡西市人大代表。2002年,被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黑龙江省十大杰出青年创业明星”光荣称号。2003年,被虎林市人民政府授予“2002年度财税工作先进个人”光荣称号;2003年被黑龙江省政府授予“2003年黑龙江省十大杰出青年”光荣称号。2008年被评选为全国人大代表。
一、保证产品质量,构筑诚信。
公司在运行过程中,始终认为信用是企业在市运行中的前提和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日益扩展和复杂化的市场关系逐步构建起彼此相联、互相制约的信用关系。这种信用关系作为一种独立的经济关系得到充分发展,并维系着错综复杂的市场交换关系,支持并促成规范的市场秩序。可见,没有信用,就没有市场存在的基础。所以企业有发展中,十分重视企业的信用,正是由于企业的重视,使得公司在客户及患者中有着非常好的信誉。
公司始创以来,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了一整套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及各种管理标准和操作程序,从产品开发设计、生产制造到销售及售后服务全过程,建立了一整套完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在质量管理工作上,领导重视,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公司上下形成了人人重视质量,视质量为企业生命的良好氛围,“珍宝岛”牌商标被认定为“黑龙江省著名商标”,我公司生产的“珍宝岛”牌药品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和认可,全国1000多家医院患者使用后反映良好,几年来从未发生过质量事故,2005年通过IS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二、重合同守信用,按约履行义务。
企业是一个人财物的集合体. 公司领导层认为诚信作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是空泛的说教,必须踏实到企业中的每个成员.企业的每个成员都必须担负诚信的责任,尽诚信的义务,做到价值共识,信念共守,协调一致,共同维护企业诚信,形成讲诚信的团队精神.如果只把诚信看成是企业领导人的事情,或看成是经营人员的事情,企业诚信是没有根基的.企业是一个有机整体,一项产品是否优良,一种服务是否尽责,都牵涉到企业的诚信,都需要企业每个成员的共同努力.企业中每个成员的工作诚信度提高了,就能保班组、工段、车问、分厂的诚信度,二级单位的诚信度都提高了,整个企业的诚信度也会提高.由下至上,层层包保,企业的诚信度就坚实牢靠.因此,企业诚信必须从每个成员做起,从每道工序每项工作做起.
公司的机器设备、原辅材料均需外购,与这些客户的往来,均以合同为准。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除遵循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外,还要遵循平等、互惠、互利及诚信原则,请公司的法律专家严格把关,把过失率降低到最小程度。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严格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执行,几年来公司的合同履约率均达到百分之百。
坚持“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企业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我们“取信于民,服务大众,产业报国,追求卓越”的珍宝岛人的精神支柱,所以我们严格把好药品销售质量关,将安全、可靠、高质量的药品送到消费者手中;坚持“以人为本,诚信至上”的原则,强调销售人员必须要有人道主义公德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公司同心同德,同舟共济;与消费者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公司被省建设银行评为信用AAA级企业,黑龙江省建行的重点客户。公司连续三年被评为黑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04年荣获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04年荣登全国诚信单位光荣榜,2009年企业被认定为黑龙江省诚信示范单位。
三、热心公益事业,回报社会
在企业不断发展过程中,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方同华十分关注虎林地区的经济发展,在虎林、鸡西人代会上,他积极行使人大代表的职责和义务,提出许多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的议案。在经营过程中,他遵章守法,依法纳税。截止2009年底,共上缴税金4346万元。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纳税先进企业,多次获得财税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企业发展的同时,积极回报社会,热心公益事业。近几年,珍宝岛药业为安徽受灾严重地区捐赠大米22.5吨,捐款捐物15万元;为公检法部门捐款110万元;为虎林地区大通道建设和文化活动捐款110万元;为聋哑学校和武警部队捐助近30万元;在汶川地震中捐款捐物500万元;在抵抗甲流全球肆虐,公司通过省卫生厅多次向各届捐款捐药1600余万元;2010年向玉树地震安灾区捐款200多万元;公司参与支持希望工程;支持新农合建设捐赠新农合专用车等社会公益活动,对于企业员工企业更关怀备至,他多次资助员工看病治疗,资助解决生活困难,使珍宝岛药业形成和谐美好的家庭般的氛围,目前公司已设定专项资金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由于企业法人方同华的突出贡献,方同华本人1999年,被鸡西市人民政府授予“鸡西市优秀经营者”光荣称号;被虎林市人民政府评为“特等劳动模范”。2001年,被虎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第三届特等劳动模范”光荣称号被虎林市人民政府授予“2001年度财税工作贡献奖”;2001年被选为鸡西市人大代表。2002年,被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黑龙江省十大杰出青年创业明星”光荣称号。2003年,被虎林市人民政府授予“2002年度财税工作先进个人”光荣称号;2003年被黑龙江省政府授予“2003年黑龙江省十大杰出青年”光荣称号。2008年被评选为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