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洛夫克拉夫特,怪奇小说创作笔记
怪奇小说创作笔记(Notes on Writing Weird Fiction)
H.P.洛夫克拉夫特,作于1934年6月顷,刊于同人志《Amateur Correspondent》1937年5-6月号。“阿卡姆之屋”于1944年出版的《旁注》(Marginalia)中收有此文。
翻译:玖羽
我会撰写小说,乃是因为目睹了某些东西(风景、建筑、气氛等)、产生了惊奇、美感、对冒险的向往,以至艺术和文学上的想法、事件、意象;这只是一些模糊、零碎、难以捉摸的印象,如果能把它们变得明确、详细、稳定、形象化的话,我就会获得满足。我选择怪奇小说为载体,是因为它和我的性格最为相合——时间、空间和自然法则那恼人的限制永远地监禁了我们、它们会无情地击碎我们对自己的视野和分析皆不可及的无限宇宙空间的好奇心。把这种奇特的中断或称侵害化为幻影,哪怕只有一瞬间,就是我最根深蒂固的愿望之一。我的小说时常强调恐惧这个元素,因为恐惧是我们心中最深刻、最强烈的感情,要想创造出反抗自然的幻影,它可以提供最合适的帮助。恐惧和“未知”或“怪异”常有密切的联系,如果不强调恐惧这种感情的话,就很难富有说服力地描绘那被破坏的自然法则、那种宇宙规模的疏离感、以及那种“异界性”了。而我让时间在小说里扮演重要角色的理由,则是因为我隐约觉得,“时间”这一元素正是宇宙中最具戏剧性、最冷酷、最恐怖的东西。在我看来,与时间的斗争,也许是人类一切表现手法中最有力、最有效的主题。
我选择的“小说”这种表现手法十分特殊,恐怕也十分狭隘。尽管如此,它却是一种恒久不变、几乎和文学本身一样古老的表现形式。永远有那么一小部分人心中燃烧着对未知的外宇宙的好奇,燃烧着逃离“已知现实”这一牢狱、遁入梦境向我们展现的那些充满诱惑、充满难以置信的冒险和无限的可能性的世界的愿望——那幽深的森林、那都市中奇异的高塔、以及那瞬间所见的燃烧的夕阳。在这些人中,既有和我一样无足轻重的业余爱好者,也有伟大的作家——比如邓萨尼(Lord Dunsany)、坡(Edgar Allan Poe)、亚瑟·梅琴(Arthur Machen)、蒙塔古·詹姆斯(M. R. James)、阿尔杰农·布莱克伍德(Algernon Blackwood)、沃尔特·德·拉·梅尔(Walter de la Mare),这些人皆是这一分野中的巨匠。
至于我的写作方法,则没有一定之规。我每一部作品的来历都各自不同,有那么一两次,我只是单纯地把梦记下来,但一般来说,我会先在头脑里想出自己要表现的情绪、想法、意象,不断地在思想中对它细加琢磨,直到找出表现它的最好方法——也就是想出能够用具体的语言描写的一连串戏剧性事件——为止。我有一种倾向,会在脑内列举和想要表现的情绪、想法、意象最为相配的基本状况或场景,然后对处在所选的基本状况或场景中的特定情绪、想法、意象进行最符合逻辑和自然动机的阐释。
我实际的写作过程当然会因选择的主题和最初的构思不同而各有千秋。但如果对我所有作品的来历加以分析、平均起来的话,则可以推导出以下规则:
一、依据时间轴——而不是描写的顺序,——列出所有事件的概要或大纲。描写必须足够,应包含所有的决定性事件,以及所有矛盾的动机。这只是一个临时性的框架,但有时也可以加上细节、注释和大致的因果关系。
二、撰写第二份概要或大纲——这回是根据描写的顺序,而不是时间轴排列。此时应充分且有余量地描写细节,并且记下视角转换、重点和高潮的地方。如果对原始构思的改动会增强小说的戏剧性力量或整体效果,则应修改构思。可以随心所欲地插入或删除某些事件——就算最后写成的小说和当初构思的完全不同,也不应束缚于当初的构思。在写作过程中,我经常根据新想法增删、修订文章。
三、根据第二份——依描写的顺序撰写的大纲,开始写作。写作时要着眼于迅速和流畅,不需太精细。只要觉得有必要,就可以随时在展开描写的时候对事件或情节加以改动,决不要被以前的构思束缚。如果接下来的发展会突然带来全新的机会,让效果更具戏剧性、让叙述更为生动,就应该把它加到文章里,把已写的部分和新构思调和起来。在必要的、或自己希望的时候,也可以对全文进行修订,尝试写出各种不同的开头和结尾,直到找出最佳的起承转合为止。但必须让小说的全部内容和最后的构思完全协调一致,去掉所有多余的东西——词汇、句子、段落、乃至整段情节——,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小说整体的协调性上。
四、校订全篇,着重注意词汇、语法、文章的节奏、分段、语调、优雅而有说服力的转折(从场景到场景的转换;将缓慢而详细的行动加快速度、删繁就简;或者相反……等等,等等)、开端、结尾、高潮等处的效果、戏剧性的悬念和趣味、逻辑性和氛围,以及其它各种要素。
五、整齐地抄写原稿——在这个阶段可毫不犹豫地进行最后的修改和增删。
这些程序的第一阶段基本是在脑内执行的,我会先构思一系列状况和事件,直到需要依描写的顺序拉出详细的大纲为止,都不会把它们付诸文字。此外,我有时也会在没想好后续情节的情况下直接动笔,这种开头本身就会形成一个悬念,用来激发和开拓后文的写作。
我认为,怪奇小说可分为四个种类:
甲、表现某种情绪或氛围的;
乙、表现某种视觉上的概念的;
丙、表现整体状况、状态、传说、智力上的概念的;
丁、表现明确的情景、特定的戏剧性状况或高潮的。
换句话说,怪奇小说可大体分为两种,一种表现怪异、恐怖的状态或现象,另一种则表现与这些异常的状态、现象相关的人物的行为。
所有怪奇小说——特别是恐怖小说——,都应包含五个具体元素:
a) 最基本的,会引发恐怖或反常的状态,或实体;
b) 恐怖通常会产生的效果或影响;
c) 恐怖显现的模式——恐怖本身或被观察到的现象是怎样表现出来的;
d) 对恐怖作出何种反应;
e) 恐怖在给定状况下产生的特殊效果。
在创作怪奇小说的时候,我很重视营造合适的情绪和氛围,并在必要之处对它们加以强调。决不能像那些生硬、拙劣的低级通俗小说那样,把不可能、不太可能、不可思议的现象写得像是在描述客观的行动和平凡的感情一般,那样写出来的东西只是平庸的记叙文而已。描写不可想象的事件和状况,会给作者带来特殊的、不能不加以克服的困难。为了克服这个困难,故事必须在所有场合都小心地维持一种现实主义的风格,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在触及惊异之事的时候。这件惊异之事——已经仔细地“积累”了强烈的感情——必须有意识地给予读者非常强烈的印象,否则小说就会变得浅薄而不可信了。这件惊异之事必须成为故事的核心,它的阴影笼罩了所有的角色和事件。但角色的行动和事件的发展也必须首尾一致、自然进行——只有在触及那一件惊异之事的时候除外。在面对最核心的惊异时,文中的角色必须表现出压倒一切的感情,假如现实中的人物真的面对了这种惊异,他也会表现出这种感情。不要让惊异变成理所当然的东西。哪怕在设定上角色已经习惯了惊异,我也要编织出一种令人敬畏、令人难忘的气氛,好让文章和读者的感觉相称。散漫的文体会破坏所有严肃的幻想。
怪奇小说最需要的,不是行为,而是氛围。实际上,所有的惊异故事都只是在逼真地描绘一张反映了人类的某种特定情绪的画片,除此无它。如果涉足其它任何方面的话,在那一瞬间,故事就会立即变成廉价、幼稚、毫无说服力的东西。最重要的,是给读者一种微妙的暗示——这是一种觉察不到的暗示,它通过描述精心选择、互有关联的细节,使人生出种种情绪,制造出非现实、然而却具有异样的现实性的、暧昧模糊的幻影。只要不是在描写绵延的、象征性的彩云,就应避免将那些没有实质、没有意义的奇闻怪事简单地罗列成文。
以上就是我在严肃地创作幻想小说时有意无意遵循的法则,或称标准流程。就结果来说,这套法则是否成功可能会有争议,但如果不遵循这套法则的话,我的作品可能会写得比现在更烂吧。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
http://www.hplovecraft.com/writings/texts/essays/nwwf.asp
H.P.洛夫克拉夫特,作于1934年6月顷,刊于同人志《Amateur Correspondent》1937年5-6月号。“阿卡姆之屋”于1944年出版的《旁注》(Marginalia)中收有此文。
翻译:玖羽
我会撰写小说,乃是因为目睹了某些东西(风景、建筑、气氛等)、产生了惊奇、美感、对冒险的向往,以至艺术和文学上的想法、事件、意象;这只是一些模糊、零碎、难以捉摸的印象,如果能把它们变得明确、详细、稳定、形象化的话,我就会获得满足。我选择怪奇小说为载体,是因为它和我的性格最为相合——时间、空间和自然法则那恼人的限制永远地监禁了我们、它们会无情地击碎我们对自己的视野和分析皆不可及的无限宇宙空间的好奇心。把这种奇特的中断或称侵害化为幻影,哪怕只有一瞬间,就是我最根深蒂固的愿望之一。我的小说时常强调恐惧这个元素,因为恐惧是我们心中最深刻、最强烈的感情,要想创造出反抗自然的幻影,它可以提供最合适的帮助。恐惧和“未知”或“怪异”常有密切的联系,如果不强调恐惧这种感情的话,就很难富有说服力地描绘那被破坏的自然法则、那种宇宙规模的疏离感、以及那种“异界性”了。而我让时间在小说里扮演重要角色的理由,则是因为我隐约觉得,“时间”这一元素正是宇宙中最具戏剧性、最冷酷、最恐怖的东西。在我看来,与时间的斗争,也许是人类一切表现手法中最有力、最有效的主题。
我选择的“小说”这种表现手法十分特殊,恐怕也十分狭隘。尽管如此,它却是一种恒久不变、几乎和文学本身一样古老的表现形式。永远有那么一小部分人心中燃烧着对未知的外宇宙的好奇,燃烧着逃离“已知现实”这一牢狱、遁入梦境向我们展现的那些充满诱惑、充满难以置信的冒险和无限的可能性的世界的愿望——那幽深的森林、那都市中奇异的高塔、以及那瞬间所见的燃烧的夕阳。在这些人中,既有和我一样无足轻重的业余爱好者,也有伟大的作家——比如邓萨尼(Lord Dunsany)、坡(Edgar Allan Poe)、亚瑟·梅琴(Arthur Machen)、蒙塔古·詹姆斯(M. R. James)、阿尔杰农·布莱克伍德(Algernon Blackwood)、沃尔特·德·拉·梅尔(Walter de la Mare),这些人皆是这一分野中的巨匠。
至于我的写作方法,则没有一定之规。我每一部作品的来历都各自不同,有那么一两次,我只是单纯地把梦记下来,但一般来说,我会先在头脑里想出自己要表现的情绪、想法、意象,不断地在思想中对它细加琢磨,直到找出表现它的最好方法——也就是想出能够用具体的语言描写的一连串戏剧性事件——为止。我有一种倾向,会在脑内列举和想要表现的情绪、想法、意象最为相配的基本状况或场景,然后对处在所选的基本状况或场景中的特定情绪、想法、意象进行最符合逻辑和自然动机的阐释。
我实际的写作过程当然会因选择的主题和最初的构思不同而各有千秋。但如果对我所有作品的来历加以分析、平均起来的话,则可以推导出以下规则:
一、依据时间轴——而不是描写的顺序,——列出所有事件的概要或大纲。描写必须足够,应包含所有的决定性事件,以及所有矛盾的动机。这只是一个临时性的框架,但有时也可以加上细节、注释和大致的因果关系。
二、撰写第二份概要或大纲——这回是根据描写的顺序,而不是时间轴排列。此时应充分且有余量地描写细节,并且记下视角转换、重点和高潮的地方。如果对原始构思的改动会增强小说的戏剧性力量或整体效果,则应修改构思。可以随心所欲地插入或删除某些事件——就算最后写成的小说和当初构思的完全不同,也不应束缚于当初的构思。在写作过程中,我经常根据新想法增删、修订文章。
三、根据第二份——依描写的顺序撰写的大纲,开始写作。写作时要着眼于迅速和流畅,不需太精细。只要觉得有必要,就可以随时在展开描写的时候对事件或情节加以改动,决不要被以前的构思束缚。如果接下来的发展会突然带来全新的机会,让效果更具戏剧性、让叙述更为生动,就应该把它加到文章里,把已写的部分和新构思调和起来。在必要的、或自己希望的时候,也可以对全文进行修订,尝试写出各种不同的开头和结尾,直到找出最佳的起承转合为止。但必须让小说的全部内容和最后的构思完全协调一致,去掉所有多余的东西——词汇、句子、段落、乃至整段情节——,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小说整体的协调性上。
四、校订全篇,着重注意词汇、语法、文章的节奏、分段、语调、优雅而有说服力的转折(从场景到场景的转换;将缓慢而详细的行动加快速度、删繁就简;或者相反……等等,等等)、开端、结尾、高潮等处的效果、戏剧性的悬念和趣味、逻辑性和氛围,以及其它各种要素。
五、整齐地抄写原稿——在这个阶段可毫不犹豫地进行最后的修改和增删。
这些程序的第一阶段基本是在脑内执行的,我会先构思一系列状况和事件,直到需要依描写的顺序拉出详细的大纲为止,都不会把它们付诸文字。此外,我有时也会在没想好后续情节的情况下直接动笔,这种开头本身就会形成一个悬念,用来激发和开拓后文的写作。
我认为,怪奇小说可分为四个种类:
甲、表现某种情绪或氛围的;
乙、表现某种视觉上的概念的;
丙、表现整体状况、状态、传说、智力上的概念的;
丁、表现明确的情景、特定的戏剧性状况或高潮的。
换句话说,怪奇小说可大体分为两种,一种表现怪异、恐怖的状态或现象,另一种则表现与这些异常的状态、现象相关的人物的行为。
所有怪奇小说——特别是恐怖小说——,都应包含五个具体元素:
a) 最基本的,会引发恐怖或反常的状态,或实体;
b) 恐怖通常会产生的效果或影响;
c) 恐怖显现的模式——恐怖本身或被观察到的现象是怎样表现出来的;
d) 对恐怖作出何种反应;
e) 恐怖在给定状况下产生的特殊效果。
在创作怪奇小说的时候,我很重视营造合适的情绪和氛围,并在必要之处对它们加以强调。决不能像那些生硬、拙劣的低级通俗小说那样,把不可能、不太可能、不可思议的现象写得像是在描述客观的行动和平凡的感情一般,那样写出来的东西只是平庸的记叙文而已。描写不可想象的事件和状况,会给作者带来特殊的、不能不加以克服的困难。为了克服这个困难,故事必须在所有场合都小心地维持一种现实主义的风格,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在触及惊异之事的时候。这件惊异之事——已经仔细地“积累”了强烈的感情——必须有意识地给予读者非常强烈的印象,否则小说就会变得浅薄而不可信了。这件惊异之事必须成为故事的核心,它的阴影笼罩了所有的角色和事件。但角色的行动和事件的发展也必须首尾一致、自然进行——只有在触及那一件惊异之事的时候除外。在面对最核心的惊异时,文中的角色必须表现出压倒一切的感情,假如现实中的人物真的面对了这种惊异,他也会表现出这种感情。不要让惊异变成理所当然的东西。哪怕在设定上角色已经习惯了惊异,我也要编织出一种令人敬畏、令人难忘的气氛,好让文章和读者的感觉相称。散漫的文体会破坏所有严肃的幻想。
怪奇小说最需要的,不是行为,而是氛围。实际上,所有的惊异故事都只是在逼真地描绘一张反映了人类的某种特定情绪的画片,除此无它。如果涉足其它任何方面的话,在那一瞬间,故事就会立即变成廉价、幼稚、毫无说服力的东西。最重要的,是给读者一种微妙的暗示——这是一种觉察不到的暗示,它通过描述精心选择、互有关联的细节,使人生出种种情绪,制造出非现实、然而却具有异样的现实性的、暧昧模糊的幻影。只要不是在描写绵延的、象征性的彩云,就应避免将那些没有实质、没有意义的奇闻怪事简单地罗列成文。
以上就是我在严肃地创作幻想小说时有意无意遵循的法则,或称标准流程。就结果来说,这套法则是否成功可能会有争议,但如果不遵循这套法则的话,我的作品可能会写得比现在更烂吧。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
http://www.hplovecraft.com/writings/texts/essays/nwwf.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