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装逼的写一篇文章
经过我无限阅读后,终于领悟了写一篇装逼文章的奥妙,今天就来实践一下。
十六七岁的时候,她特别喜欢一个隐喻;是她自己想出来的、听来的,还是从哪里读到的?没有关系。她想成为一种玫瑰香,一种四处扩散的香味,四处去征服。她希望就这样穿透所有男人,并通过男人,去拥抱整个世界。
昆德拉在《身份》中这样描述。(其实这本书我就看过一个开头)
我曾见过这样的女子,她柔软精致的如同董强对《身份》的翻译。
(为什么要强调翻译者呢?因为读译文一定要对翻译者有所了解,大师都是这样,比如王小波,详见《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又弥漫着林白《回廊之椅》般难以参透的神秘。(我本想选众所周知的《情人》,但,冷门的装逼才是最大的逼。)
我永远忘不了她坐在MAxiM's DE PARIS,歪头喝Whisky的样子,中分的长发遮住三分之一眼部,却依旧犀利暧昧的看着我,三文鱼的腥甜包裹着她chanel的诱惑,闪烁着DIAMANTS艳丽的嘴唇,含着餐叉轻转玩弄。(此段为了营造安妮姐姐的风格,我百度了著名的西餐厅,威士忌的英文,香奈儿的英文,还有最贵的口红。)
在那一刻,我闻到了玫瑰香。一股原始的冲动,使考伯腺输出了爱的液体,在多巴胺的驱使下,我走上前去。(我百度来了勃起了生理过程,又搀入多巴胺这么一个从电视里听到的看起来十分渊博的词汇。)
存在只是潜在的概念,黑格尔在《小逻辑》中阐述的观念使我对眼前的艳遇产生疑惑,本存在于质比较看来,只是一假象,她的确坐在那儿,带着玫瑰香的诱惑,而实际上,她传导的暧昧,本质上并非指向我,或者并非指向我一人。或许我身后,坐着许多像我一样饥渴的同类。(《小逻辑》我买回来,只看过两页,这两句话就是前言里面的。一定要在文章中加入哲学命题,才显出涉猎广泛。)
文章精简下来如下:
十六七岁的时候,她特别喜欢一个隐喻;是她自己想出来的、听来的,还是从哪里读到的?没有关系。她想成为一种玫瑰香,一种四处扩散的香味,四处去征服。她希望就这样穿透所有男人,并通过男人,去拥抱整个世界。
昆德拉在《身份》中这样描述。
我曾见过这样的女子,她柔软精致的如同董强对《身份》的翻译,又弥漫着林白《回廊之椅》般难以参透的神秘。
我永远忘不了她坐在MAxiM's DE PARIS,歪头喝Whisky的样子,中分的长发遮住三分之一眼部,却依旧犀利暧昧的看着我,三文鱼的腥甜包裹着她chanel的诱惑,闪烁着DIAMANTS艳丽的嘴唇,含着餐叉轻转玩弄。
在那一刻,我闻到了玫瑰香。一股原始的冲动,使考伯腺输出了爱的液体,在多巴胺的驱使下,我走上前去。
存在只是潜在的概念,黑格尔在《小逻辑》中阐述的观念使我对眼前的艳遇产生疑惑,本存在于质比较看来,只是一假象,她的确坐在那儿,带着玫瑰香的诱惑,而实际上,她传导的暧昧,本质上并非指向我,或者并非指向我一人。或许我身后,坐着许多像我一样饥渴的同类。
大抵装逼就是这么一回事儿,一篇文章,三分之二是引用的,四分之一是人名书名,四分之一是晦涩的自己都看不懂的,莫名其妙的语言。最后剩下的,是标点符号。再写下去,我自个就先吐了。
十六七岁的时候,她特别喜欢一个隐喻;是她自己想出来的、听来的,还是从哪里读到的?没有关系。她想成为一种玫瑰香,一种四处扩散的香味,四处去征服。她希望就这样穿透所有男人,并通过男人,去拥抱整个世界。
昆德拉在《身份》中这样描述。(其实这本书我就看过一个开头)
我曾见过这样的女子,她柔软精致的如同董强对《身份》的翻译。
(为什么要强调翻译者呢?因为读译文一定要对翻译者有所了解,大师都是这样,比如王小波,详见《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又弥漫着林白《回廊之椅》般难以参透的神秘。(我本想选众所周知的《情人》,但,冷门的装逼才是最大的逼。)
我永远忘不了她坐在MAxiM's DE PARIS,歪头喝Whisky的样子,中分的长发遮住三分之一眼部,却依旧犀利暧昧的看着我,三文鱼的腥甜包裹着她chanel的诱惑,闪烁着DIAMANTS艳丽的嘴唇,含着餐叉轻转玩弄。(此段为了营造安妮姐姐的风格,我百度了著名的西餐厅,威士忌的英文,香奈儿的英文,还有最贵的口红。)
在那一刻,我闻到了玫瑰香。一股原始的冲动,使考伯腺输出了爱的液体,在多巴胺的驱使下,我走上前去。(我百度来了勃起了生理过程,又搀入多巴胺这么一个从电视里听到的看起来十分渊博的词汇。)
存在只是潜在的概念,黑格尔在《小逻辑》中阐述的观念使我对眼前的艳遇产生疑惑,本存在于质比较看来,只是一假象,她的确坐在那儿,带着玫瑰香的诱惑,而实际上,她传导的暧昧,本质上并非指向我,或者并非指向我一人。或许我身后,坐着许多像我一样饥渴的同类。(《小逻辑》我买回来,只看过两页,这两句话就是前言里面的。一定要在文章中加入哲学命题,才显出涉猎广泛。)
文章精简下来如下:
十六七岁的时候,她特别喜欢一个隐喻;是她自己想出来的、听来的,还是从哪里读到的?没有关系。她想成为一种玫瑰香,一种四处扩散的香味,四处去征服。她希望就这样穿透所有男人,并通过男人,去拥抱整个世界。
昆德拉在《身份》中这样描述。
我曾见过这样的女子,她柔软精致的如同董强对《身份》的翻译,又弥漫着林白《回廊之椅》般难以参透的神秘。
我永远忘不了她坐在MAxiM's DE PARIS,歪头喝Whisky的样子,中分的长发遮住三分之一眼部,却依旧犀利暧昧的看着我,三文鱼的腥甜包裹着她chanel的诱惑,闪烁着DIAMANTS艳丽的嘴唇,含着餐叉轻转玩弄。
在那一刻,我闻到了玫瑰香。一股原始的冲动,使考伯腺输出了爱的液体,在多巴胺的驱使下,我走上前去。
存在只是潜在的概念,黑格尔在《小逻辑》中阐述的观念使我对眼前的艳遇产生疑惑,本存在于质比较看来,只是一假象,她的确坐在那儿,带着玫瑰香的诱惑,而实际上,她传导的暧昧,本质上并非指向我,或者并非指向我一人。或许我身后,坐着许多像我一样饥渴的同类。
大抵装逼就是这么一回事儿,一篇文章,三分之二是引用的,四分之一是人名书名,四分之一是晦涩的自己都看不懂的,莫名其妙的语言。最后剩下的,是标点符号。再写下去,我自个就先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