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段,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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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擅长做梦,无论,白天。黑夜。
感谢中博,承载了我4年断断续续的梦。
当它成为别人的孩子,有了另一个名字,我知道那里,早就荒草衔生。
下班回来的路上,买了水果,一路摇晃走着,脑子不断回想昨晚的痛楚。
大概在11点左右,忽然胃痛得很厉害,不像往常那般。开始只觉得晚上吃得太多,可能不消化。后来那团痛哽在胸前,拉肚子呕吐。甚至感觉到自己开始没有力气,后来勉强撑到12点差些,关了电脑和灯,窝在床上。
有瞬间感觉自己像是要死了,连外面工地嘈杂的机械声,就已被过滤得干净。黑暗里抱着蜷缩的身体忍受痛楚。撕心。裂肺。自问不是怕痛的人,但是这是唯一一次,让我觉得无以复加。没让自己哭,甚至没打电话。那一刻有点害怕,明天会见不到妈妈。但是感觉会过去的,就这么想着就睡着了。清晨听得见闹钟,活着。
我开始浅眠,享受做梦的快感,哪怕是痛楚的。
那天接近凌晨,梦到自己的手臂有块伤疤,肉被针线穿连着,拆线,感觉到肉被撕裂,如此真实。还好是梦境,痛楚被削弱了几分,感受到的大概三四,直至后来血肉模糊。醒后,认真回想着,没有惊惶,意味深长。
突然就想到一件衣服的大小和高中的一个同桌。刘海燕。太多的东西已经记不清,能记得她名字和模糊的语气零星的微笑。是个四川的女孩,没呆多久,转走了。
又想起初中本来挺好的一个朋友。刘达燕。名字语气微笑还有手上那道长长的疤。那是被烫过的痕迹,从手臂到手腕。她夏天不敢穿短袖的衣服,不管多热的天,只是为了遮掩那道疤痕,她是不开心的,甚至有些自卑。这个我能感觉到,也是为什么和她成为好朋友的原因,可是到后来,太多事情大家不欢而散,连朋友也没做成,现在回想起,当时的幼稚,又是何必的事。
王洪蕾,这是小学三年级之前玩得很好的一个小伙伴。她额头很大,总是穿很大的鞋。她给我说,买大的鞋可以穿很久,不用担心脚长大了又要换鞋。她家里没钱,好像供她上学已经是家里很负担事儿。到后来我转学,只有一次在电视上见过她,是学校和政府资助贫困生,她成绩真的很好很好。
想到葛小毛,那次去南江,在车上见到他手上也有道疤,我知道那是烫的,装作没看见,到后来他有很坦然给我说起过。那天天气很热,他穿着短袖。我看见他的微笑,那一刻有点想哭。也不知道为什么,想起刘达燕,然后想哭,我有把头扭向窗外,忍住。只是想,如果刘达燕像他这么开朗,活着就不会有太多阴霾。我猜,葛小毛也不会想到我会因为这道疤痕,而喜欢上他的。
在路上一直拼命的想要记住这些感觉,博客写多了,到后来的语言已经简洁得只剩下乱七八糟的字词,大概也只有自己看得懂。开了电脑,居然还能写出来。想是多久没有这样感性了呢?
我想拼出一道彩虹,来温暖自己。这也是突然的灵感。因为我相信,世界上比钻石还坚硬的东西,在我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