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
像其他恋人一样,我们约会、做爱,无聊,争吵,和好,继续争吵;也像其他恋人一样,我们玩游戏来增加情趣:色医生和女病人,怪蜀黍和小萝莉,警察和女流氓,老师和女学生,当然有时也会有坏姐姐和书呆子之类女方主导的游戏。我们在游戏中清纯、放荡、可爱、羞涩、野蛮。但这些随着我们对彼此的倦怠渐渐没了乐趣。情趣来自新鲜,新鲜来自陌生。而在角色扮演中,没有反抗、抵触、疏远这些足以制造距离感的东西,即使可以假装,但双方心知肚明这些只是前戏而已,结果仍是热情越来越少的做爱。仅有的一次例外是在我们扮演街头混混和高傲女生时,我们难得的入戏:他满嘴脏话,步步紧逼,我冷若冰霜,再惊慌失措。可当他最终进入时,熟悉到厌倦的彼此的身体终结了这种新鲜的快乐,我们想起了对方仍然是那个人,他也叹了口气。
不过,上帝都说过:爱是恒久忍耐。在碰到更好的人之前不分手本来就是恋人之间的义务,配合对方没什么新意的想法自然也是。就像在这百无聊赖的午后,我们总要做点什么来打发充溢四周虎视眈眈的空白时间一样。于是他故作神秘和饥渴地提议,我假装热情和羞涩地接受,打算一起舍身来喂养这时间。
他却没有立即上前:“以前那些游戏没意思,我们要改进一下。”
回避问题和遮遮掩掩才是恋人间最正统的相处方式,他这次却难得的坦诚,我有些吃惊,他却继续往下说,看来是早就想好了:
“以前的游戏里,我们设定好角色和情节,不但知道那个角色是对方假扮的,而且也知道结果会怎样。比如怪蜀黍和小萝莉的游戏:怪蜀黍搭讪,哄骗,把小萝莉骗上床。甚至在开始之前,怪叔叔和小萝莉就都知道他肯定会得手。最无趣的是,我们不但都知道结果,而且在游戏中并不会真的把对方当成戏中人,我们仍会记得面对的是对方,这样所有的表演过程都变成走过场,玩上几次就会变得很没意思。我们可以把这个游戏改成这样:我打扮成别人的样子接近你,你可能认不出我,但不影响游戏继续。即使你认出我,也不能确定我会做些什么,我接近你可能是为了做爱,但也可能说几句话就转身离去,甚至会对你恶语相向;我们不会设定好要玩哪个游戏,我的身份可能是怪叔叔,也可能是坏老师,或者街头混混以及其他角色。面对我时,你可以同意、拒绝、转身离开,大声呼救或者做出各种你想要的反应。简单说来,就是每个阶段都有着各种可能,整个游戏充满偶然和不确定性。你看怎么样?”
“这种改动的确不错,但主动权好像都在你手里,我只能被动。”
“这点在以前的绝大多数游戏中也是啊。你还是可以选择应对方式的,这样即使我主动接近你,你也可以掌握结果。我妆扮的是陌生人,如果你认不出来我又有主动权的话,那我们就不知道在跟谁玩这个游戏了。当然,在你确定对方是我时,你还是可以主动的,但那时我可以选择应对方式。要提醒你的是,跟你搭讪的未必都是我,可能真的只是个陌生人。”
“听起来不错,我们现在就玩?”
“如果你知道是今天下午就开始的话,你当然也就知道在外边接近你的人是我,一眼就看出接近你的陌生人的身份会让那些未知因素带来的情趣全部消失。所以为了万无一失,我会先搬出去,然后在任意时间开始,这样更刺激些。”
打发那个无聊下午的方式居然是搬家,这也算是新奇的体验。但因为对新游戏的憧憬,这个准备工作我们还是做得很高兴的。
他搬走后有一段日子没有出现。这让我有时会寂寥,我们并不总是需要另一半,但也并不总是不需要。只不过另一半并不能完全像我们想的那样在合适的时间出现或者不出现,他们的存在是全有或全无的状态。我们的寂寞感和独处的欲望总是在冲突。
有一天,一个流浪汉在小巷跟我搭讪。他油腻腻的,头发和胡子乱蓬蓬的遮住了半张脸,口音含糊不清,色迷迷地向我走近。我一眼认出是他,他的扮相还好,只是没遮住他的本来面目。我习惯性地、毫无热情地表现出惊恐,等待着一切按部就班的发生。但他却迟疑了,大概看出我已经知道他是谁,而且无意认真应对,这时再继续进行下去无异于重复过去做过无数次的游戏,他转身离去。这次游戏在他的不够逼真的扮相和我缺乏诚意的应对下失败了。
随后的几次游戏大同小异:他以不同的身份出现,我总能认出他来,只是我已经不愿再假装惊恐,于是场景变成了我面无表情地直视陌生人模样的他,他羞愧的离去。再后来,他终于长期消失了。一个曾让我充满希望的新奇游戏由此结束,这让我觉得惋惜。游戏的失败也使我们的感情丧失了最后的得救机会,但他的主动消失对双方倒不失为很好的分手方式。
单身一段时间后,一个新同事开始接近我。他热情、投入,像一切刚出校门的学生一样笨拙又残存些纯真。我们的关系按约定俗成的顺序进展:吃饭、约会、拥抱、对别人和彼此声称是好朋友、牵手、接吻、上床。一对男女最温馨而互不设防的时刻是他们第一次做爱后躺在一起时的低语。我却在这个时刻看到胜利的笑容在那张年轻的脸上荡开,他说:是我。
我无话可说:游戏其实仍在继续,那我们也就还没有分手。这样在做爱前看出是他,算是情趣;没看出来却是出轨。我们并不在乎出轨,但很在乎被发现。他却似乎并不纠结于这种哲学问题,对他而言游戏成功的胜利感显然比女友出轨更为重要。早上,我发现他扮演的年轻同事已经离开。
他似乎又消失了,我却再也不能平静下来。他一直都在,这让我感觉自己的生活被窥探着,周围那些注视着我的未知目光似乎都有他的影子。我小心翼翼的观察着一切跟我接近的陌生人。我已经不能仅通过扮相的破绽认出他,但我仍能够依靠直觉。有时在认出他后我会跟他做爱、等他表明身份,在我假装惊讶和惊喜后离开;心情不好时我会拒绝他;有时我却不能确定对方是他还是真的只是陌生人。有那么几次,我也会主动接近那些我认为是他妆扮的人。迎接新年的广场上,一个小丑在我身边跳舞。我感觉那是他,跟他搭讪、带他去了我家,我们做爱时,他坚持说自己是另一个人,我并不惊奇地发现自己为他这突发的奇想而欲火中烧。
我渐渐迷失,并且疯狂的爱上这种游戏。他已经可以伪装成茫茫人海中我接触到的任何人:老板、学生、同事、家教、快递员,水管工,警察,律师,在路上骚扰我的陌生人、流浪汉、朋友,有一两次他甚至大胆地以自己的形象出现;他洒脱、放荡、拘谨、老实、主动、邋遢、有洁癖、强迫症、木讷、色情狂或不解风情;他跟我搭讪、骚扰我、激怒我、跟我擦肩而过或陌如路人。有时他会在做爱后告诉我他仍然是他,有时告诉我别的名字,有时什么都不说就转身离去,我不知道我是在跟他的哪个身份说话,也不知道游戏是否仍在继续。我甚至怀疑我们都已经不知道为什么还在继续扮演,是因为约定、习惯还是因为都也已不可自拔。有个朋友无意中说其实我从没有过男友,我很诧异她为什么要开这种玩笑。这种游戏已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或者现实生活本身就是角色扮演游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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