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不爱
扎西姆多多的诗里说: “你爱,或者不爱我, 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

其实,根本就没有“爱”或者“不爱”。 爱情,万物,任何的真正好与美,不过是人心底里妙美的意愿或幻梦。 任何有无生命的东西皆是均同的,有生有死,有始有终。 而人,男人,女人又都是个体,单独的个体,绝无合一的可能。 若说有,仅有的也只可能是交合一瞬或交合之时的共鸣——仅仅是抛掉精神时最纯粹肉体的共鸣(或许,也 不过各人自以为是的共鸣);若否,再无合二为一的可能。 另,若说真的有可以称之为爱情的东西。这种爱须借助不圆满的结局:一方的离去、永诀或者死亡;或甚爱之极却无相执其手的可能;或一方为另一方情深可死,对方却不为所动或以这样的爱 爱着另外的人。 唯有此,人才可在记忆里 达成遐想中无可辨析真假的永恒。 再极端一些,爱情到了极致,唯有死亡或者不计生死的疯狂 可以收容延展。 而这样的爱,本质里或许早已不是爱,不是真的爱。她/他的爱可能仅仅是自己精神里的对手,太过用情,而忽视了真正的现实里对方的原本面目。Ta爱的不过是自己假象或异化了的那个人,或仅仅只是Ta异化了的自己。让自己化成Ta,或让Ta化成自己。 爱,这种不知道可以称作是事物、或故事的东西其实并不存在。若存有,不过只是被人类误导或自认的感觉或触动。 2011-6-4 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