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lt it
事隔多年,我又看了一整集的音乐节目。这突然让我想起看到彩虹演唱会的宣传广告的下午,被hyde的美颜惊到。于是麦麦努力了这么就让我喜欢的东西,一秒钟就爱上了。然后演唱会,疯狂的爱,然后又忘掉了。同样的事情再发生,再发生。他们说长大了就会喜欢听爵士,我很期待那一天,因为我是那么没有耐心的人,最喜欢的东西也是快速的rap.快一点,我没有耐心等。我真快忘了音乐是如次甜美的东西。没错,这绝对是味觉。所以当初我喜欢上彩虹,今天也会因为一集音乐节目又喜欢上christina。那个复古拐杖的金发妞。麦当娜当初吻了布莱尼,没有吻她。我想她不明白的是:不是谁的条件好就有成就,而是愿望。她是如此热爱那些复古,音乐,梦露。强烈的热爱和野心,才撑得起一片天。那些模仿妞们的人,不是穿的不时尚,而是自己没有这样的渴求。
这些日子我死死的被他们拽住神经,掐指算算惊呼有3年了,怎么可能这么持久没有换过?并且每天都感觉强烈。
我太久沉醉在rap中,好久没有听些音乐了,那些让我听得明白的音乐。至少还是中文或英文的。
不对,是太久连rap都只像麻醉剂一样来听
好忙,好累,不静心了
恍惚我还穿着蓝色的校服的衬衣,打开我们家的铁门,空气阴凉的扑面,把书包随手扔在地上,屋子里没有人,我靠坐在茶几上。离巨大的电视不到一米。空调吹来的风让热气从袖口和领口慢慢流出来。从冰箱里急急的翻出一只雪糕。咬下去的时候白色的牛奶化开留到手上和口边。外面的太阳很强,客厅里却明亮但不刺眼。跑到卫生间洗干净手,顺便把水整个朴到脸上。
这些日子我死死的被他们拽住神经,掐指算算惊呼有3年了,怎么可能这么持久没有换过?并且每天都感觉强烈。
我太久沉醉在rap中,好久没有听些音乐了,那些让我听得明白的音乐。至少还是中文或英文的。
不对,是太久连rap都只像麻醉剂一样来听
好忙,好累,不静心了
恍惚我还穿着蓝色的校服的衬衣,打开我们家的铁门,空气阴凉的扑面,把书包随手扔在地上,屋子里没有人,我靠坐在茶几上。离巨大的电视不到一米。空调吹来的风让热气从袖口和领口慢慢流出来。从冰箱里急急的翻出一只雪糕。咬下去的时候白色的牛奶化开留到手上和口边。外面的太阳很强,客厅里却明亮但不刺眼。跑到卫生间洗干净手,顺便把水整个朴到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