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麦电影的主题
罗麦尔曾对法文中的“道德”概念进行过校正:“法文中有个字moraliste,我以为不能翻译成英文。Moraliste只能形容对自己内在有兴趣的人,他关心的是想法和感情。比方说,18世纪的思想家帕斯卡尔就是moraliste,法国作家La Bruyère和Le Roche Foucauld也是,司汤达也是。所以‘道德故事’并不是有道德内容,虽然里面可能有角色会按照某些道德信念行事,但‘道德’可以指那些喜欢公开讨论自己的行为动机、理由的人,他们好分析,想的事比做的事多……
——以上摘自李洋老师的文章。
侯麦对自己“六个道德故事”中“道德”一词的诠释我早就知道。初识侯麦的时候,总觉得他的诠释很深奥,以为不是精通法文的人大概很难准确了解导演的意思了。昨天再次看到这段话,才觉得贴切。我自己在记录观影心得的时候,也写过类似的话:
侯麦的电影人物总是在自我诠释,这种诠释并不以事实为依据,但是,事实(甚至只是蛛丝马迹)却大大增加了他们自我说服的力度。
在我看来,对侯麦电影主题的概括,这段话是再清楚不过了。我认为侯麦真正关心的是观念——不是观念本身,而是观念对人的影响,人对观念的接受,以及人因为观念而采取的行为。而道德,不正是人用以指导行为的最普遍的观念么?
这种说法,不由得让人想起“模因论”。 模因词源上来自表示“模仿”的希腊语词mimeme,在牛津英语词典中模因的定义是文化的基本单位,通过非遗传的方式、特别是模仿而得到传播来源(抄的)。一种观念,一个概念,就可以被视为一段模因。“模因论”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地方,是它淡化了观念乃是源自人的概括与联想这一事实,似乎将观念本身视作自在之物,而人则变成了模因传播的载体。人被置身于充斥着各式观念的培养皿中,与模因产生着复杂的排异反应。
侯麦乐此不疲地关注着男男女女的情爱之事,大多数时候这些事情是恋爱。可他并不拍摄爱情电影。如果我们将爱情电影视作一个类型,一种情人节的浪漫消费品,则侯麦的电影趣味与爱情电影相去甚远。他描述的爱情总是节外生枝:一个男孩在三个女孩间捉摸不定(《夏天的故事》),一个有妇之夫遭遇了旧时女友的情欲诱惑(《午后之爱》),一个男人怀疑自己的爱人有了外遇(《飞行员的妻子》);有的时候他的故事已经与爱情无关,讲的是一个中年男人对少女的欲望(《克拉之膝》),一个放浪艺术家对一个平庸女孩不切实际的自信(《女收藏家》),一个男人因为他的高谈阔论得到和幕德同床共枕的机会,又恰恰是他的论调让他不能付诸实施(《幕德家的一夜》)。侯麦热衷于将人物置身于道德困境或人生窘境,他们试图行动而又左右为难,他们变得矛盾,迟疑,犹豫,混淆,谨慎,焦虑,他们的观念令他们急于摆脱这些处境,于是他们开始自我诠释,由此又产生出新的观念。行为常常成为观念的佐证,有时候主角按照自己的观念寻找蛛丝马迹,诠释她感兴趣的人(《春天的故事》),有时候主角寻找爱人的行为甚至类似于寻找诠释自我的合适对象(《秋天的故事》、《绿光》)。正是在这些琐碎滑稽的日常细节中,侯麦饶有兴趣地折射着观念和行为的相互影响。
因为这种浓重的“观念性”,侯麦的电影极为倚重对白。虽然李洋老师曾经论述过“散文电影”,但是对于观念表达,语言显然是更为凝练、抽象、直接的选择(更何况侯麦的目的并不在观念本身)。那些在角色的谈话中被说出来的概念,因为是他们自我审视的结果而显得郑重其事,他们按照观念开展行为,既是对自我的探寻,也是对自我的强调。然而他们又常常因为冲动的行为,被迫对自己的观念做出改变与发展。这种对观念流变的精确描述,使得侯麦电影在叙事上具备了非凡的吸引力。他就像在做一道几何证明题,思维缜密地向观众交代概念变化的逻辑过程,因而达成了情节上缓慢而稳步的推进,可以令观众沉迷其中。
李洋老师说,美国影评人斯科特(A.O.Scott)认为罗麦尔电影中最重要的主题是“激情”。我认为斯科特的观点既正确又不正确——当观念抽身退却为身外之物,激情自然就成了唯一真实的情节内在推动力。至于侯麦电影的嘲讽性——当观众通过他的影片把普罗大众视作一种盲目、无目的观念奴隶,又有多少人不会在嘴角挂上一丝上帝式的讥讽呢?
——以上摘自李洋老师的文章。
侯麦对自己“六个道德故事”中“道德”一词的诠释我早就知道。初识侯麦的时候,总觉得他的诠释很深奥,以为不是精通法文的人大概很难准确了解导演的意思了。昨天再次看到这段话,才觉得贴切。我自己在记录观影心得的时候,也写过类似的话:
侯麦的电影人物总是在自我诠释,这种诠释并不以事实为依据,但是,事实(甚至只是蛛丝马迹)却大大增加了他们自我说服的力度。
在我看来,对侯麦电影主题的概括,这段话是再清楚不过了。我认为侯麦真正关心的是观念——不是观念本身,而是观念对人的影响,人对观念的接受,以及人因为观念而采取的行为。而道德,不正是人用以指导行为的最普遍的观念么?
这种说法,不由得让人想起“模因论”。 模因词源上来自表示“模仿”的希腊语词mimeme,在牛津英语词典中模因的定义是文化的基本单位,通过非遗传的方式、特别是模仿而得到传播来源(抄的)。一种观念,一个概念,就可以被视为一段模因。“模因论”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地方,是它淡化了观念乃是源自人的概括与联想这一事实,似乎将观念本身视作自在之物,而人则变成了模因传播的载体。人被置身于充斥着各式观念的培养皿中,与模因产生着复杂的排异反应。
侯麦乐此不疲地关注着男男女女的情爱之事,大多数时候这些事情是恋爱。可他并不拍摄爱情电影。如果我们将爱情电影视作一个类型,一种情人节的浪漫消费品,则侯麦的电影趣味与爱情电影相去甚远。他描述的爱情总是节外生枝:一个男孩在三个女孩间捉摸不定(《夏天的故事》),一个有妇之夫遭遇了旧时女友的情欲诱惑(《午后之爱》),一个男人怀疑自己的爱人有了外遇(《飞行员的妻子》);有的时候他的故事已经与爱情无关,讲的是一个中年男人对少女的欲望(《克拉之膝》),一个放浪艺术家对一个平庸女孩不切实际的自信(《女收藏家》),一个男人因为他的高谈阔论得到和幕德同床共枕的机会,又恰恰是他的论调让他不能付诸实施(《幕德家的一夜》)。侯麦热衷于将人物置身于道德困境或人生窘境,他们试图行动而又左右为难,他们变得矛盾,迟疑,犹豫,混淆,谨慎,焦虑,他们的观念令他们急于摆脱这些处境,于是他们开始自我诠释,由此又产生出新的观念。行为常常成为观念的佐证,有时候主角按照自己的观念寻找蛛丝马迹,诠释她感兴趣的人(《春天的故事》),有时候主角寻找爱人的行为甚至类似于寻找诠释自我的合适对象(《秋天的故事》、《绿光》)。正是在这些琐碎滑稽的日常细节中,侯麦饶有兴趣地折射着观念和行为的相互影响。
因为这种浓重的“观念性”,侯麦的电影极为倚重对白。虽然李洋老师曾经论述过“散文电影”,但是对于观念表达,语言显然是更为凝练、抽象、直接的选择(更何况侯麦的目的并不在观念本身)。那些在角色的谈话中被说出来的概念,因为是他们自我审视的结果而显得郑重其事,他们按照观念开展行为,既是对自我的探寻,也是对自我的强调。然而他们又常常因为冲动的行为,被迫对自己的观念做出改变与发展。这种对观念流变的精确描述,使得侯麦电影在叙事上具备了非凡的吸引力。他就像在做一道几何证明题,思维缜密地向观众交代概念变化的逻辑过程,因而达成了情节上缓慢而稳步的推进,可以令观众沉迷其中。
李洋老师说,美国影评人斯科特(A.O.Scott)认为罗麦尔电影中最重要的主题是“激情”。我认为斯科特的观点既正确又不正确——当观念抽身退却为身外之物,激情自然就成了唯一真实的情节内在推动力。至于侯麦电影的嘲讽性——当观众通过他的影片把普罗大众视作一种盲目、无目的观念奴隶,又有多少人不会在嘴角挂上一丝上帝式的讥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