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小说开头一个
一,
很久以前了。久远到不但模糊了细节,而且连轮廓也就要失掉,如同冬季里的树,运气好的话还可以剩一片叶子,荡荡悠悠过完今晚。
前天,和洵三聊天,她喝了点,想明月怀高士她是不会的,她只会想男人。她告诉我现在是春天了,她告诉我她看了一本书,她告诉我她喜欢上云南王的儿子,因为那个男人叫应雄,她告诉我对世子其实谈不上喜欢,要的只是那份心情,她告诉我她想李攀了。终于说到这个人了,从她七分醉意开口说话,我便等着这个名字的出现了。
于是,我便在因特尔网上撒丫子开始找李攀,之前先给余二发了条短信“记忆不多了,我们开始回忆吧!”
二,
洵三与李攀认识在篮球场上,因为她是我的朋友,所以她注定不是篮球场边为男生端茶送水的那种姑娘。从此,我们学校的篮球场上多了一个身高不足一米五的女篮选手。不过她的三分球的确不错,但也是因为内线对她来说太艰难。我不知道李攀当时对这位三分投手是否有印象,毕竟男生打球一般是为了吸引场边的姑娘,但我的洵三是那么的倔强,她说是我在校园论坛上的一篇帖子才曝光了她的心思。或许是吧,她能日日夜夜的熬下去,每天背一壶2.5L的水去练球,但我不行,一篇《我爱李攀》的帖子横空出世连发三遍。现在想来当时的感觉已记不清楚,但还是觉得心脏悸动不已。多么轰动!那时我们初一,李攀高一。当时洵三想掐死我,当时我想她应该感激我。她是因为初恋特有的莫名羞涩,我是因为突破她莫名羞涩的心理障碍,其实,我们都错了,因为这不是一件需要责备或表扬的事情。
我们只是天光云影在水中的倒影,光影再激动不已,再一天变一个形状,水都只是水。他们从我们的眉眼前掠过,刹那芳华却翅影成诗,永驻心底。以为如同已经煮熟的豌豆,不会再发芽,却始终呆在心里最肥沃的深处,度过以后的人生。但当时,那么年轻的我们,是顾不了这么多的。洵三开始了她热烈而冗长的初恋。
这是一场奇特的恋爱,或许说每个人的初恋都是奇特的,都是恋爱大全100种后的101。她为他准备生日礼物,凌晨五点去农贸市场买豆子。巨大的玻璃罐,层层叠叠二十多种豆子,最下面是半支烟。庞大的抽象表达,估计男生收到礼物时也是一头雾水,其实我们自己也不知道要表达的什么意思,其实想法又很简单,只是觉得做这件事一定要费尽心思才可以。我们在隔壁小学学前班前的滑梯下想方设法在烟燃至一半时弄熄它,不能用强力压灭,不能用水浇熄,不能...不能...最后是怎样熄的我不记得了,只记得大一暑假,已烟不离手的我们在一起聊天,洵三突然说“烟抽到一半熄掉是老婆要偷人!”我看看余二问她“那男人类?”“也是要偷的!”然后大家一起大笑,仿佛谁也不记得很久以前我们一起送出的那半支烟。
后来生日太难等,便随便一个节日送李攀个什么东西。例如三八节的篮球,扯掉店员弄好的包装换上自己撕得七零八落的报纸,在教室走廊上兴高采烈得惊天动地。然后看李攀拿到时的一脸无辜。
后来后来,节日也太难等,便在随便一个心情激动的日子就送一个东西给他,我记得有converse的水壶,adidas的香水,或许还有别的,对!还有那一千只千纸鹤。我们目不转睛的盯着黑板,课桌下却几乎是手脚并用,那时我觉得我们是世界上叠千纸鹤最叼的选手。
但是,姑娘们啊,就是我们太叼了,太嚣张了,太肆意妄为,男生会害怕。小鸟依人始终是多数男人的梦想,我知道你们会说什么“母鸡依人我做不来。”
我们从来就是这样,还记得初三那次洵三的生日吧!和李攀已经混熟了,中午放学站在高三教学楼下喊,他就带着一个朋友来了。其实也不算熟,有一搭没一搭的碰到聊几句罢了。那天中午我们在蛋糕店的小阁楼里喝光了隔壁超市的所有老珠江,第一次喝酒,几近过火,几近癫狂。
1,不对文中观点负任何责任 两三四年前写的了
2,不确定事件的准确性
3,不保证事件的真实性
4,不要计较文中人物的名字 那是电脑随机分配的
5,不要争风吃醋 估计当时本来是想写长篇 结果就开了这么一个头。。。。就写了一点点李攀
6,估计不到三十岁 可能就只记得读过初中了 怎莫办!!!
7,真的惨 信息时代连个博客都没有。。。。
很久以前了。久远到不但模糊了细节,而且连轮廓也就要失掉,如同冬季里的树,运气好的话还可以剩一片叶子,荡荡悠悠过完今晚。
前天,和洵三聊天,她喝了点,想明月怀高士她是不会的,她只会想男人。她告诉我现在是春天了,她告诉我她看了一本书,她告诉我她喜欢上云南王的儿子,因为那个男人叫应雄,她告诉我对世子其实谈不上喜欢,要的只是那份心情,她告诉我她想李攀了。终于说到这个人了,从她七分醉意开口说话,我便等着这个名字的出现了。
于是,我便在因特尔网上撒丫子开始找李攀,之前先给余二发了条短信“记忆不多了,我们开始回忆吧!”
二,
洵三与李攀认识在篮球场上,因为她是我的朋友,所以她注定不是篮球场边为男生端茶送水的那种姑娘。从此,我们学校的篮球场上多了一个身高不足一米五的女篮选手。不过她的三分球的确不错,但也是因为内线对她来说太艰难。我不知道李攀当时对这位三分投手是否有印象,毕竟男生打球一般是为了吸引场边的姑娘,但我的洵三是那么的倔强,她说是我在校园论坛上的一篇帖子才曝光了她的心思。或许是吧,她能日日夜夜的熬下去,每天背一壶2.5L的水去练球,但我不行,一篇《我爱李攀》的帖子横空出世连发三遍。现在想来当时的感觉已记不清楚,但还是觉得心脏悸动不已。多么轰动!那时我们初一,李攀高一。当时洵三想掐死我,当时我想她应该感激我。她是因为初恋特有的莫名羞涩,我是因为突破她莫名羞涩的心理障碍,其实,我们都错了,因为这不是一件需要责备或表扬的事情。
我们只是天光云影在水中的倒影,光影再激动不已,再一天变一个形状,水都只是水。他们从我们的眉眼前掠过,刹那芳华却翅影成诗,永驻心底。以为如同已经煮熟的豌豆,不会再发芽,却始终呆在心里最肥沃的深处,度过以后的人生。但当时,那么年轻的我们,是顾不了这么多的。洵三开始了她热烈而冗长的初恋。
这是一场奇特的恋爱,或许说每个人的初恋都是奇特的,都是恋爱大全100种后的101。她为他准备生日礼物,凌晨五点去农贸市场买豆子。巨大的玻璃罐,层层叠叠二十多种豆子,最下面是半支烟。庞大的抽象表达,估计男生收到礼物时也是一头雾水,其实我们自己也不知道要表达的什么意思,其实想法又很简单,只是觉得做这件事一定要费尽心思才可以。我们在隔壁小学学前班前的滑梯下想方设法在烟燃至一半时弄熄它,不能用强力压灭,不能用水浇熄,不能...不能...最后是怎样熄的我不记得了,只记得大一暑假,已烟不离手的我们在一起聊天,洵三突然说“烟抽到一半熄掉是老婆要偷人!”我看看余二问她“那男人类?”“也是要偷的!”然后大家一起大笑,仿佛谁也不记得很久以前我们一起送出的那半支烟。
后来生日太难等,便随便一个节日送李攀个什么东西。例如三八节的篮球,扯掉店员弄好的包装换上自己撕得七零八落的报纸,在教室走廊上兴高采烈得惊天动地。然后看李攀拿到时的一脸无辜。
后来后来,节日也太难等,便在随便一个心情激动的日子就送一个东西给他,我记得有converse的水壶,adidas的香水,或许还有别的,对!还有那一千只千纸鹤。我们目不转睛的盯着黑板,课桌下却几乎是手脚并用,那时我觉得我们是世界上叠千纸鹤最叼的选手。
但是,姑娘们啊,就是我们太叼了,太嚣张了,太肆意妄为,男生会害怕。小鸟依人始终是多数男人的梦想,我知道你们会说什么“母鸡依人我做不来。”
我们从来就是这样,还记得初三那次洵三的生日吧!和李攀已经混熟了,中午放学站在高三教学楼下喊,他就带着一个朋友来了。其实也不算熟,有一搭没一搭的碰到聊几句罢了。那天中午我们在蛋糕店的小阁楼里喝光了隔壁超市的所有老珠江,第一次喝酒,几近过火,几近癫狂。
1,不对文中观点负任何责任 两三四年前写的了
2,不确定事件的准确性
3,不保证事件的真实性
4,不要计较文中人物的名字 那是电脑随机分配的
5,不要争风吃醋 估计当时本来是想写长篇 结果就开了这么一个头。。。。就写了一点点李攀
6,估计不到三十岁 可能就只记得读过初中了 怎莫办!!!
7,真的惨 信息时代连个博客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