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行政法
案例一 『如何区分公共行政与私人行政』
王某是四川省某高校外语系二年级的本科生。1996年10月下旬的一天傍晚,她在学校宿舍里私自用电炉煮饭时不慎失火,造成部分公私财物毁损,本人也被轻微烧伤。因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校关于禁止在学生宿舍使用燃煤、燃油炉具和各种用于煮饭、烧水的电热器具的规定,故受到记大过的处分,同时学校总务处行政科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其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王某认为学校行政科不是国家行政机关,无权对她实施行政处罚,并反映到省教育委员会,要求撤销学校作出的“行政处罚”,责令学校退还该项罚款。问题:学校行政科及其“行政处罚”行为是什么性质?
问题:是否属于行政法调整的范围?
本案中,学校的组织性质是行政相对人,行政科(后勤集团)的性质是学校的内容行政部门,其罚款行为是学校采用经济手段进行的内部管理措施,属于私人行政的范畴。
案例二:1994年9月田某考入北京某大学,取得本科生学籍。1996年2月,田某在参加一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有该课程公式的经条,中途去厕所时,纸条掉出,被监考老师发现。监考老师虽未发现田某偷看纸条的行为,但还是按照考场纪律,当即停止了田某的考试。同时,北京某大学于同年3月5日按照该校《关于严格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之规定,决定对田某按退学处理。田某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北京某大学退学处理的行为,是否属于行政意义上的行政?本案中北京某大学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一种公共组织,其对田某退学处理的行为是基于法律授予其学籍管理权而作出的,因而属于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1988年6月至1989年6月,航天工业部某省管理局所属某厂,以“经当地电力主管部门的授权,维护高压电线路”为由,未经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在某县无证砍伐高压线路下林木达12.3亩。据此,某县林业局根据《森林法》之规定,对某厂接到决定后,以“在其管辖的高压输电线路保护区范围内砍伐或修剪危及线路安全的林木、竹子属于正常的线路维修工作,对线路的管理经当地电力主管部门的授权,并按上级部门的指令进行。根据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砍伐危及电力线路安全而不受法律保护的林木,是合法行为,不是滥伐森林的行为”为由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本案中涉及哪些行政法法源,它们的效力位阶如何,当发生冲突时,该如何解决?在案中所涉及的法律《森林法》和行政法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有一定的冲突,在制定法法源序列中,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的位阶次之,法规的位阶又次之。
据此,本案应适用《森林法》而不是《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某县税务局局长刘某自1994年担任局长以来利用职权谋私,中饱私囊。1994年6月,刘某乘其所辖一企业开张,需办理税务执照而有求于税务局之机,先后接受该企业港币2000多元及金笔一支。1995年,刘某向县电器厂、县开关厂等企业索取财物,并要求这些企业请吃请喝。1996年经群众举报,该县监察局对刘某的行为及其相关事实进行了周密调查,经多方取证,认为刘某已经违反了有关行政管理法规,因而予以正式立案,并于同年,县监察局向县人大汇报情况,县人大经过调查核实,于1997年免去刘某税务局长的职务。
问:本案中,涉及哪些监督类型?本案中,县监察局对税务局局长刘某的监督属于专门行政监督机关的监督;县人大依法罢免刘某的税务局局长的职务就是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监督的一种体现。1889年,法国马赛市取消了市立道路与水源公司总工程师的职位,卡多先生就是这个公司的总工程师。其职位被取消后便向马赛市提出损害赔偿,市政府驳回了他的索赔要求。他转而向市普通法院提起诉讼,但该普通法院认为将他与马赛市相连的合同不具备民事上的雇佣劳动力合同特征,因而裁决其无管辖权。卡多又向省政府提出申诉,省政府也宣称无权限,因为申诉理由不是基于中断执行公共工程的合同。卡多只得转向内政部长提出起申诉,然而却吃了闭门羹,对于内政部长的拒绝,卡多向行政法院提出了诉讼。行政法院受理了此案,并判决如下:
由于马赛市政府与市长拒绝受理卡多的申诉,故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争议,这种争议审理权限属行政法院。行政法院的判决书认为,内政部长对事实上不属其权限范围内的问题放弃审理的作法是明智的。
卡多案标志着行政诉讼变革中一个重要阶段的开始,它冲击了部长法官制理论,并使行政法院成为行政诉讼中具有一般权限的法官。
从此行政权开始从自律转向他律。而唯有他律才可能使依法行政成为可能。关于合理行政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遵循合理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B.合理行政原则属实质行政法治范畴
C.合理行政原则是一项独立的原则,与合法行政原则无关
D.行政机关发布的信息应准确是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之一
答案:B[案情]:某市A县和平村和B县林场村毗邻。两村因一部分土地、山林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而后,市人民政府派出调查组进行了为期7天的实地调查,提出争议地段归B县林场村所有的意见,并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作出决定: (1 )争执的土地、山林归属林场村所有;(2 )由林场村一次补偿给和平村1000 元。该文件直接发至A 县人民政府和B 县人民政府,一直未送达给争执双方的和平村和林场村,更未交待诉权和起诉期限。
[问题] :请评价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处理行为。
[分析]:违反行政合法性原则(程序违法)
溆浦县中医院诉溆浦县邮电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原告湖南省溆浦县中医院认为被告湖南省邮电局不履行“120”急救专用电话开通职责,向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溆浦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邮电局是企业单位,不具有通讯管理的行政职能。
二审法院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邮电部门被告政企合一的管理模式,既具有邮电行政主管机关的职权,又参与邮电市场经营。(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学者:《邮政法实施细则》第2条规定,只有邮电部和省级邮电管理局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受委托的组织)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0(1)
徐某1992年承包农场8亩土地种蔬菜,因效益不好,1993年改种甘蔗。在承包的土地中有4棵芒果树未承包给个人,收益仍属农场二队集体所有。由于树木遮荫影响,对庄稼损害较大。为此,徐某向农场反映,要求砍去芒果。农场未经调查,误以为只有一棵芒果树,遂即同意。事后,农场发现有4棵芒果树,就改口说徐某的行为属于乱砍滥伐,并依据《森林法实施细则》对徐某进行处罚。
问:根据行政主体理论评析农场的处罚行为。农场是一个国有企业,而非行政机关,《森林法》也没有对其进行授权,因而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无权实施行政处罚。
下列哪些行政设置事项,应当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某县两个职能局的合并
某省民政厅增设内设机构
某市职能局名称的改变
某县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
答案:AC
解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9条、第11条、第13条
国务院某部拟合并处级内设机构。关于机构合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该部决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该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
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报国务院备案
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答案:A
解析:《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关于国家行政机构,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国家粮食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是主管台湾事务的办事机构
财政部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由财政部审核,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是国务院组成部门
答案:ACD
解析:《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4条
1992年至1995年间,临河村肖某等四户村民未经批准擅自在自己的责任田中垫土建房,占用的土地面积超出了自家的责任田的面积,侵占了李某承包的责任田的部分土地。故李某与肖某等发生纠纷。为此,李某申请临河乡人民政府对肖某等四户违法建房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但临河乡人民政府以“补偿李某损失,并为其调地”等理由进行调解。李某拒不接受,认为临河乡人民政府的行为属不履行法定职责。
问:从法定职责的角度,评临河乡人民政府的行为。
乡政府在本案中的职责是对肖某等四户村民的房屋处以拆除或没收的处罚,但其在接到李某申请后,没有履行法定职责进行调解,是一种不履行法律职责的行为。
某市红星街道办事处的原水泥制品厂于1991年开办了一养鸡车间,后于1993年经该市工商局核准注册改为红星街道养鸡场,并办理了相关证照。1994年该场法定代表人提出对外承包鸡场。经协商,与退休工人周某签订了鸡场承包合同。鸡场承包经营5年后,由于种种原因,承包人周某提出无力经营,要求解除合同,更换承包人。1995年1月经发包方水泥厂、承包方周某及红星街道办理处工作人员参加,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鸡场收回。同时,红星街道办事处作出“关于红星街道养鸡场遗留问题的处理决定”,决定承包方周某承担赔偿2万元。对此,周某不服,遂向法院起诉。
问:根据行政主体的相关理论,评红星街道办事处的决定。
街道办事处是派出机关,享有管理一定区域内经济、文化、民政等事务的行政权,具行政主体资格。本案中,办事处以决定的方式处理合同纠纷,既侵犯了养鸡场的经营自主权,更侵犯了承包人周某的合法权益。 下列哪种做法符合《公务员法》的规定?
A.某卫生局副处长李某因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被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B.某市税务局干部沈某到该市某国有企业中挂职锻炼一年
C.某市公安局与技术员田某签订的公务员聘任合同,应当报该市组织部门批准
D.某地环保局办事员齐某对在定期考核中被定为基本称职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答案:B
解析:2006年1月1日实施的《公务员法》下列哪些情形违反《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A.张某担任家乡所在县的县长
B.刘某是工商局局长,其侄担任工商局人事处科员
C.王某是税务局工作人员,参加调查一企业涉嫌偷漏税款案,其妻之弟任该企业的总经理助理
D.李某是公安局局长,其妻在公安局所属派出所担任户籍警察
答案:ABC
解析:《公务员法》第68条(任职回避)、第69条(地域回避)、第70条(公务回避)
某行政机关负责人孙某因同时违反财经纪律和玩忽职守被分别给予撤职和记过处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只对孙某执行撤职处分
B.应同时降低孙某的级别
C.对孙某的处分期为36个月
D.解除对孙某的处分后,即应恢复其原职务
答案:AB
解析:《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07.6.1)
某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李某下班骑自行车回家途中,看到一辆小轿车驶入禁行道,便将车拦住。司机王某看到警察拦车就停车问为什么事,李告知这是禁行路,王说对不起,不知道。对话中,李某闻到王某的酒味,便问你喝酒了吗?司机王某回答喝了点,没事,再说你下班了,不是多管闲事吗?李某说不行,酒后驾车属违章,罚款50元。对此,王某不服,于次日向市公安局提出申诉。
问:本案中,交通警察李某的行为属公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
判断职务行为:时间因素、岗位因素、名义因素、目的因素、职责权限因素、命令因素
时间要素方面对警察职责有特殊的要求。
应当认为,本案中交通警察李某的行为属于公务行为。
李某租用一商店经营服装。某区公安分局公安人员驾驶警车追捕时,为躲闪其他车辆,不慎将李某服装厅的橱窗玻璃及模特衣物撞坏。事后,公安分局与李某协商赔偿不成,李某请求国家赔偿。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公安分局应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因为李某曾与其协商赔偿
B.公安分局不应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因该公安人员行为属于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C.公安分局不应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因为该公安人员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使职权,应按行政补偿解决
D.公安分局应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因为该公安人员的行为属于与行使职权有关的行为
答案:ABD
考点:个人行为与公务行为;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赔偿义务机关
案例分析 孙某不服某市交警大队复议决定案【案情】2005年8月,某市某矿务局的一台铲车在过街时与中学学生孙某相撞。之后,某县交警大队作出了事故责任认定,认定孙某负全部责任。孙某不服,向某市交警支队提起复议,而某市交警支队作出复议决定,认定孙某负主要责任,矿务局负将要责任。孙某仍不服,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这一复议决定。
【问题】孙某在本案中的不同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如何?
【分析】本案存在三种不同的行政法律关系,即行政管理法律关系、行政监督法律关系与行政诉讼(救济)法律关系。孙某分别是这三种法律关系的行政相对人。因一高压线路经过某居民小区,该小区居民李某向某市规划局申请公开高压线路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李某提交书面申请时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B.李某应说明申请信息的用途
C.李某可以对公开信息方式提出自己要求
D.某市规划局公开信息时,可以向李某依法收取相关成本费
答案:CD
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08.5.1)贺某原有宅基地100平方米。1993年8月,贺某以拆除原房为条件,申请新占地建房。由于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经办人员的故意刁难,贺某只好通过请客送礼的手段获得县人民政府的批准。1994年1月,贺某新房竣工,但却拒绝拆旧房。他认为,既然是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可以“不仁”,他就以“不义”报复,不履行其作为审批条件的拆旧房的承诺。1994年6月,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出拆除贺某旧房的行政处罚决定。贺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根据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理论,评贺某的行为。本案中贺某没有通过法律来实现自身的合法权益,反而以请客送礼的不当手段为自己谋利,这不仅违反了相应的法律规定,更助长了行政工作人员滥用权力的嚣张气焰。另外,贺某在审批过程中,以拆除其原房为条件,当审批成功后,却不履行承诺,这是一种以欺骗手段来骗取行政机关的批准,不仅履行没有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也没有履行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理应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案例分析 爱家家具公司诉某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案案情:某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办公大楼落成,决定购置一批办公家具,并与该区爱家家具公司签订了购买合同。合同签订后,家具公司按照合同规定送货上门。区工商局认为家具质量不够好,以此为由要求降低价格。家具公司不肯降价,认为家具完全符合合同约定,区工商局应履行合同,收货付款。双方争执不下。区工商局即以家具公司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为由,吊销了公司的营业执照,并处罚款7000元。爱家家具公司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是要求工商局履行合同,偿付违约金;二是请求撤销区工商局对其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本案存在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
工商局与家具公司购买家具的行为并未行使国家行政权力,不应当属于行政行为,应当采用民事救济途径。
工商局的行政处罚行为属于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并产生了法律后果,是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案例1:某市政府颁发《全市节约用水规定》,其中某条文规定用水量在千万吨以上的用水大户该年必须减少10%的用水量,其他用水量在千万吨以下的必须减少8%的用水量,而所谓的用水大户只有两家。
案例2:某县城只有一家啤酒批发商店,县政府为保护地方经济作出决定:凡酵啤酒批发商不得经营外地啤酒,否则处罚3万元。
问题:市政府与县政府的决定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案例分析 林某诉市政府要求撤销拆迁公告案【案情】林某系下岗工人,为谋生利用自家临街房屋开设一个小吃店,因所做食物卫生可口,生意一直很好。1991年7月该市一公司欲建一技术培训中心,遂申领了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以及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许可证中规定的拆迁范围是林某小吃店(36号)所在街第30~39号房屋。该市拆迁管理办公室于12月17日发布拆迁公告,要求拆迁范围内的居民于1993年1月1日之前履行搬迁义务。但林某想尽量延长开店时间,遂以拆迁管理办公室所给的时间过短为由提出行政诉讼。
【问题】该案能否被法院受理?
【分析】可以受理。属于“相对人特定,事具体”的具体行政行为。
案例分析 张某诉某乡人民政府案
【案情】张某申请乡人民政府批准拆祖屋建平房一间。领到建房许可证后,即按许可证的内容进行施工。但邻居叶某认为张某距其房一米左右挖土筑地基,会导致自家屋基下沉,为此双方发生纠纷。乡政府多次调解未果,遂发文,以张某建房不符合规划为由,收回并注销张某的建房许可证。此后,张某仍继续筑浇地梁,乡政府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张某拆除已浇好的地梁。张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分析】
1、乡政府颁发建房许可证的行为具有确定力,非因法定事由,乡政府不能随意撤销;
2、乡政府作出注销决定后,该决定具有约束力,张某受该决定的约束。
下列哪一选项是关于具体行政行为拘束力的正确理解?
① 具体行政行为具有不再争议性,相对人不得改变具体行政行为
② 行政主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改变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
③ 相对人必须遵守和实际履行具体行政行为规定的义务
④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
A.①② B.①②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考点:行政行为的效力
1993年8月,经营烟酒的个体户韩某先后从未成年人张某、马某处购进“万宝路”牌、“红塔山”牌等香烟七条零七包,并付给对方人民币380元,在购买过程中,韩某曾问过张、马某香烟来源,张、马声明不是赃物。同年10月25日晚,某市公安局干警吴某等驾摩托车到韩某住所,未声明理由,即用摩托车将韩某带到公安局进行讯问,同时将韩某营业执照及酒类专卖许可证扣缴一直未还。对此,韩某不服,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执照及许可证。而市公安局则认为,暂扣韩某证照是追赃手段,属于刑事侦查行为。
问:根据行政行为理论,评某市公安局的行为。
首先,本案中某市公安局暂扣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的行为属于行政行为,而不属于刑事行为。
其次,本案中某市公安局暂扣证照的行为属于无效行政行为,其行为自始无效。
下列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不得制定规章,应当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B.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收取费用须由法规规章规定
C.行政法规应由国务院起草、讨论和通过,国务院部门不能成为行政法规的起草单位
D.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政府可以直接依据法律制定规章
答案:D
考点:行政立法的权限
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包括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立项不属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
B.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应当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
C.对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国务院法制办经国务院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D.行政法规应当在公布后30日内由国务院法制办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答案:C
解析:《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立法法》
倪某持有浙江省农村机械维修点技术许可证和某县工商局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某县公路边设置农村机械维修点。1995年6月,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的工作人员路检时,发现倪某有专项维修汽车的行为。工作人员当场没收了倪某的部分工具及税务发票,并于6月28日根据《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 《道路运输违章处罚规定》等规章,对倪某作出处罚决定。倪某不服,认为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主体不合格,适用法律错误,要求法院撤销公路运输管理所的行为。
问:根据行政立法的有关原理,评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的行为。
本案中,农机个体修理户倪某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修补汽车轮胎,应按国务院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由工商部门处理。公路运输管理所对倪某的处罚决定,属适用法律错误,超越职权,属无效行为。
按照律师法规定,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的决定。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04年7月初,张某向省司法厅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司法厅的正确做法是:
A.应当适用律师法,在3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的决定
B.应当适用行政许可法,在2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的决定
C.可以选择适用律师法或者行政许可法关于期限的规定作出决定
D.因法律关于期限的规定不一致,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后再作决定
答案:A
考点:行政许可的期限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行政许可的的审查和决定的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审查,均应由行政机关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
B.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和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C.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均应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许可证件
D.所有的行政许可均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答案:B
考点:行政许可的审查与决定程序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许可的撤销、撤回、注销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行政许可的撤销和撤回都涉及到被许可人实体权利
B.规章的修改可以作为行政机关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的理由
C.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授予的行政许可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应予赔偿
D.注销是行政许可被撤销和撤回后的法定程序
答案:ABD
考点:行政许可的撤销、撤回与注销
1997年5月,万达公司凭借一份虚假验资报告在某省工商局办理了增资的变更登记,此后连续四年通过了工商局的年检。2001年7月,工商局以办理变更登记时提供虚假验资报告为由对万达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责令提交真实验资报告的行政处罚决定。2002年4月,工商局又作出撤销公司变更登记,恢复到变更前状态的决定。2004年6月,工商局又就同一问题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关于工商局的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2001年7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违反了行政处罚法关于时效的规定
B.2002年4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违反了一事不再罚原则
C.2004年6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是对前两次处罚决定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合法的行政行为
D.对于万达公司拒绝纠正自己违法行为的情形,工商局可以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为由作出处罚
答案:A
考点:一事不再罚原则、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
张某因打伤李某被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张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不久,受害人李某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判决拘役2个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本案调查中,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检查张某的住所
B.如果在法院判决时张某的行政拘留已经执行完毕,则对其拘役的期限为一个半月
C.如果张某之父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安机关可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D.由公安局将张某送到看守所执行行政拘留
答案:B
考点:行政拘留
案例:河北平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不服税务行政处理决定案原告(就业局)诉被告(地税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法院认为: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第31条说明理由并告知当事人权利、听取当事人陈述与申辩,第36条收集相关证据,第37条制作调查笔录,第42条作出数额较大的罚款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这些工作,地税局都没有做。依照《行政处罚法》第41条,地税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依照《行政诉讼法》第54条,该决定应予撤销。
原告与被告还就行政执法的实体方面有争议,但法院已查明该行政处罚决定在程序上违法,则无须继续对实体争议进行审理。
关于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均应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进行评价
B.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依授权行使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
C.行政机关委托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组织应当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D.行政机关依法举行听证的,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
答案:ACD
考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设定、行政主体、行政委托、听证程序
安某放的羊吃了朱某家的玉米秸,二人争执。安某殴打朱某,致其左眼部青紫、鼻骨骨折,朱某被鉴定为轻微伤。在公安分局的主持下,安某与朱某达成协议,由安某向朱某赔偿5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安某与朱某达成协议后,仍可以对安某进行治安处罚
B.如果安某拒不履行协议,朱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如果安某拒不履行协议,朱某应当先向区公安分局的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
D.如果安某拒不履行协议,朱某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答案:D
考点:治安处罚、行政调解协议
某乡政府为发展本地经济,便作出一项决定。 要求本乡所有居民每户种植芦笋五亩,凡不按规定种植芦笋者,每亩罚款300元,罚款并入本乡芦笋基金,并强制种植,如有抗拒者,则由芦笋执法大队予以拘留15日以下处罚。该乡居民王某因拒绝执行该决定,而被迫当场交纳罚款1500元,该乡政府将笔款项入了芦笋基金的帐。该乡居民李某既不种植芦笋也不交纳罚款,而被芦笋执法大队拘留10日。
问题:1 、该乡政府的决定中行政处罚权的设 定是否合法?为什么?2、该乡政府拘留李某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1)不合法。因为乡政府无权设定行政处罚;只有法律才能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2)不合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处罚。
某市技术监督局根据举报,对力青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伪劣产品,立即查封了厂房和设备,事后作出了没收全部伪劣产品并处罚款的决定。力青公司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且逾期拒绝履行处罚决定。对于力青公司拒绝履行处罚决定的行为,技术监督局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B.将查封的财物拍卖抵缴罚款
C.通知银行将力青公司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D.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答案:AD
考点:行政强制与行政处罚
陈某研究了一种再生人造革制备工艺及其设备,与某厂签订了合资生产加工鞋用部件的合同协议(有效期自1994年8月6日起至1995年12月31日止)。1995年初,研制与开发了鞋用棱条。1996年9月6日,陈某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了发明创造(实用新型)名称为鞋用棱条的专利申请,申请人为陈某,设计人为陈某,申请号为96224601。1997年4月28日,该厂向某省专利管理局请求撤销陈某对鞋用棱条的专利权。据此,管理局根据专利法作出如下处理决定:“鞋作棱条”的专利申请权应归该厂与陈某共同持(所)有。陈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本案纠纷属于什么性质的纠纷?行政机关是否有权裁决?陈某可否向人民法院起诉?
(1)本案属于专利侵权纠纷,省专利管理局对类纠纷有权依法裁决。
(参见《专利法》第57条)
(2)陈某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参见《专利法》第45、46条)
案例 综合采用多种行政指导方式取得更好的指导效果2006年初,部分中小学生家长对当地一家电信企业(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电信局)开通的“家校通”亲情卡业务进行集体投诉。
区工商局接到投诉后了解到,该业务具有帮助家长及时掌握学生动态、便于履行监护义务的功能,但在具体展开该业务时,该企业的工作粗糙,方法简单,操作失当,加之宣传不够、缺乏沟通,涉嫌一定程度的强制推销,造成学生家长不满,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区工商局没有简单采取处罚和取消的措施,而是首先采用调停性行政指导来调处争议、缓解矛盾。同时,针对企业若干与“家校通”亲情卡配套或类似的电信业务发展计划,采取规制性行政指导的方式劝阻其放弃正准备实施的不当计划。随后,工商局又应企业的请求,实施了助成性行政指导,帮助企业深入、具体了解有关法律规定,尽快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努力改善经营管理。
案例 行政机关不履行行政合同应否承责2001年2月,原告沈阳市国际友好广告公司与沈阳市地名办(隶属于沈阳市建委)签订了为期15年的路牌合同。合同规定由国际友好广告公司出资兴建沈阳市35条街道的路牌及附带广告,由地名办负责监督。但合同签订不到2年,国际友好广告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立的路牌却被强行拆除,并在原有位置上建起其他公司的路牌,而新路牌的规格未发生任何变化。该广告公司不服,向沈阳市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沈阳市地名办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问题思考:1、如何识别行政合同?2、如何认定地名办在合同履行中强行拆除路牌的行为?是行使行政优益权还是构成违约?3、如何追究行政合同中行政主体的违约责任?
1997年1月某市计委公布信息说,近5年该市旅游业连续以20%的速度增长,该市将大力鼓励投资旅店业,凡欲投资旅店业的投资者可获得其投资总额50%的低息优惠贷款。消息公布当年,韩某作为个人投资者申请开办旅店业获得批准,当年即投资100万。1998年3月韩某资金不足申请低息优惠贷款,遭到银行拒绝。1999年10月韩某几次找到市计委,要求市计委与银行出面交涉,以获得优惠贷款,但均遭到市计委的拒绝。韩某以市计委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市计委的行为属行政机关作出的对韩某不产生直接法律效果的、不具有强制力的行为,其不属可诉性行政行为,裁定不予受理。
问:某市计委公布信息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否正确?
(1)属于行政指导行为。
(2)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在目前的行政诉讼法框架下是正确的。
注意:本案中行政机关的行政指导行为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事实上其实施了行政指导行为后又出尔反尔,给行政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损失,应由指导者承担责任。
律师黄某私自为某公司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经人举报,某省司法厅对黄某立案查处,将其律师执业证予以收扣。随后,某省司法厅在没有通知黄某的情况下,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黄某作出停止执业9个月的处罚。黄某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司法厅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未依法告知黄某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该具体行政行为不符合法定程序,依法应予撤销。
孙志刚事件2003年,湖北籍公民孙志刚在广州受到公安机关的错误收容,后在执行收容过程中被殴打致死,这一事件引起全国极大的反响。俞江等三位法学博士以中国公民的名义,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认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违反了《宪法》、《行政处罚法》和《立法法》的规定,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该法进行违宪审查。仅仅三个月后,国务院就公布了《生活城市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行政立法监督存在明显的制度缺陷:国务院颁布新的行政法规,即通过自行纠错的方式,而非启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审查机制。
法规审查备案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
案例 赵某认为市劳动局对某公司处罚过轻申请复议案案情:申请人赵某原为某市一中外合资企业合同工。1999年3月,被聘到该公司企管部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期间工资按80%执行。试用期满后,公司将其调入综合管理部工作。1999年9月,公司鉴于其本人工作表现,决定予以辞退。赵某以该公司未按约定的工资标准发放和未给其办理社保为由,向市劳动局投诉,要求对公司予以查处,保护其合法权益。市劳动局调查后,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同时责成妥善处理赵某反映的有关情况。申请人赵某认为市劳动局对公司处罚过轻,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问题:市政府会受理赵某的行政复议申请吗?
争议:关于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的“行政管理相对人说”与“利害关系人说”
1.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齐某不服市政府对其作出的决定,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答辩,但没有提交有关证据、依据。开庭时市政府提交了作出行政行为的法律和事实依据,并说明由于市政府办公场所调整,所以延迟提交证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省政府应接受市政府延期提交的证据材料
B.省政府应中止案件的审理
C.省政府应撤销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
D.省政府应维持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
答案:C
考点: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与证据
某县政府依田某申请作出复议决定,撤销某县公安局对田某车辆的错误登记,责令在30日内重新登记,但某县公安局拒绝进行重新登记。田某可以采取下列哪一项措施?
A.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B.对某县公安局的行为申请行政复议
C.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请求某县政府责令某县公安局登记
答案:D
考点: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
对下列哪些情形,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进行调解?
A.市政府征用某村土地,该村居民认为补偿数额过低申请复议
B.某企业对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率及税额不服申请复议
C.公安机关以张某非法种植罂粟为由对其处以拘留10日并处1000元罚款,张某申请复议
D.沈某对建设部门违法拆除其房屋的赔偿决定不服申请复议
答案:ACD
解析:《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关于调解的适用范围
A市某县土地管理局以刘某非法占地建住宅为由,责令其限期拆除建筑,退还所占土地。刘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复议机关只能为A市土地管理局
B.若刘某撤回复议申请,则无权再提起行政诉讼
C.刘某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
D.若复议机关维持了某县土地管理局的决定,刘某逾期不履行的,某县土地管理局可以自行强制执行
答案:C
王某是四川省某高校外语系二年级的本科生。1996年10月下旬的一天傍晚,她在学校宿舍里私自用电炉煮饭时不慎失火,造成部分公私财物毁损,本人也被轻微烧伤。因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校关于禁止在学生宿舍使用燃煤、燃油炉具和各种用于煮饭、烧水的电热器具的规定,故受到记大过的处分,同时学校总务处行政科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其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王某认为学校行政科不是国家行政机关,无权对她实施行政处罚,并反映到省教育委员会,要求撤销学校作出的“行政处罚”,责令学校退还该项罚款。问题:学校行政科及其“行政处罚”行为是什么性质?
问题:是否属于行政法调整的范围?
本案中,学校的组织性质是行政相对人,行政科(后勤集团)的性质是学校的内容行政部门,其罚款行为是学校采用经济手段进行的内部管理措施,属于私人行政的范畴。
案例二:1994年9月田某考入北京某大学,取得本科生学籍。1996年2月,田某在参加一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有该课程公式的经条,中途去厕所时,纸条掉出,被监考老师发现。监考老师虽未发现田某偷看纸条的行为,但还是按照考场纪律,当即停止了田某的考试。同时,北京某大学于同年3月5日按照该校《关于严格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之规定,决定对田某按退学处理。田某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北京某大学退学处理的行为,是否属于行政意义上的行政?本案中北京某大学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一种公共组织,其对田某退学处理的行为是基于法律授予其学籍管理权而作出的,因而属于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1988年6月至1989年6月,航天工业部某省管理局所属某厂,以“经当地电力主管部门的授权,维护高压电线路”为由,未经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在某县无证砍伐高压线路下林木达12.3亩。据此,某县林业局根据《森林法》之规定,对某厂接到决定后,以“在其管辖的高压输电线路保护区范围内砍伐或修剪危及线路安全的林木、竹子属于正常的线路维修工作,对线路的管理经当地电力主管部门的授权,并按上级部门的指令进行。根据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砍伐危及电力线路安全而不受法律保护的林木,是合法行为,不是滥伐森林的行为”为由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本案中涉及哪些行政法法源,它们的效力位阶如何,当发生冲突时,该如何解决?在案中所涉及的法律《森林法》和行政法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有一定的冲突,在制定法法源序列中,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的位阶次之,法规的位阶又次之。
据此,本案应适用《森林法》而不是《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某县税务局局长刘某自1994年担任局长以来利用职权谋私,中饱私囊。1994年6月,刘某乘其所辖一企业开张,需办理税务执照而有求于税务局之机,先后接受该企业港币2000多元及金笔一支。1995年,刘某向县电器厂、县开关厂等企业索取财物,并要求这些企业请吃请喝。1996年经群众举报,该县监察局对刘某的行为及其相关事实进行了周密调查,经多方取证,认为刘某已经违反了有关行政管理法规,因而予以正式立案,并于同年,县监察局向县人大汇报情况,县人大经过调查核实,于1997年免去刘某税务局长的职务。
问:本案中,涉及哪些监督类型?本案中,县监察局对税务局局长刘某的监督属于专门行政监督机关的监督;县人大依法罢免刘某的税务局局长的职务就是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监督的一种体现。1889年,法国马赛市取消了市立道路与水源公司总工程师的职位,卡多先生就是这个公司的总工程师。其职位被取消后便向马赛市提出损害赔偿,市政府驳回了他的索赔要求。他转而向市普通法院提起诉讼,但该普通法院认为将他与马赛市相连的合同不具备民事上的雇佣劳动力合同特征,因而裁决其无管辖权。卡多又向省政府提出申诉,省政府也宣称无权限,因为申诉理由不是基于中断执行公共工程的合同。卡多只得转向内政部长提出起申诉,然而却吃了闭门羹,对于内政部长的拒绝,卡多向行政法院提出了诉讼。行政法院受理了此案,并判决如下:
由于马赛市政府与市长拒绝受理卡多的申诉,故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争议,这种争议审理权限属行政法院。行政法院的判决书认为,内政部长对事实上不属其权限范围内的问题放弃审理的作法是明智的。
卡多案标志着行政诉讼变革中一个重要阶段的开始,它冲击了部长法官制理论,并使行政法院成为行政诉讼中具有一般权限的法官。
从此行政权开始从自律转向他律。而唯有他律才可能使依法行政成为可能。关于合理行政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遵循合理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B.合理行政原则属实质行政法治范畴
C.合理行政原则是一项独立的原则,与合法行政原则无关
D.行政机关发布的信息应准确是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之一
答案:B[案情]:某市A县和平村和B县林场村毗邻。两村因一部分土地、山林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而后,市人民政府派出调查组进行了为期7天的实地调查,提出争议地段归B县林场村所有的意见,并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作出决定: (1 )争执的土地、山林归属林场村所有;(2 )由林场村一次补偿给和平村1000 元。该文件直接发至A 县人民政府和B 县人民政府,一直未送达给争执双方的和平村和林场村,更未交待诉权和起诉期限。
[问题] :请评价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处理行为。
[分析]:违反行政合法性原则(程序违法)
溆浦县中医院诉溆浦县邮电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原告湖南省溆浦县中医院认为被告湖南省邮电局不履行“120”急救专用电话开通职责,向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溆浦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邮电局是企业单位,不具有通讯管理的行政职能。
二审法院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邮电部门被告政企合一的管理模式,既具有邮电行政主管机关的职权,又参与邮电市场经营。(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学者:《邮政法实施细则》第2条规定,只有邮电部和省级邮电管理局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受委托的组织)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0(1)
徐某1992年承包农场8亩土地种蔬菜,因效益不好,1993年改种甘蔗。在承包的土地中有4棵芒果树未承包给个人,收益仍属农场二队集体所有。由于树木遮荫影响,对庄稼损害较大。为此,徐某向农场反映,要求砍去芒果。农场未经调查,误以为只有一棵芒果树,遂即同意。事后,农场发现有4棵芒果树,就改口说徐某的行为属于乱砍滥伐,并依据《森林法实施细则》对徐某进行处罚。
问:根据行政主体理论评析农场的处罚行为。农场是一个国有企业,而非行政机关,《森林法》也没有对其进行授权,因而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无权实施行政处罚。
下列哪些行政设置事项,应当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某县两个职能局的合并
某省民政厅增设内设机构
某市职能局名称的改变
某县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
答案:AC
解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9条、第11条、第13条
国务院某部拟合并处级内设机构。关于机构合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该部决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该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
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报国务院备案
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答案:A
解析:《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关于国家行政机构,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国家粮食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是主管台湾事务的办事机构
财政部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由财政部审核,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是国务院组成部门
答案:ACD
解析:《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4条
1992年至1995年间,临河村肖某等四户村民未经批准擅自在自己的责任田中垫土建房,占用的土地面积超出了自家的责任田的面积,侵占了李某承包的责任田的部分土地。故李某与肖某等发生纠纷。为此,李某申请临河乡人民政府对肖某等四户违法建房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但临河乡人民政府以“补偿李某损失,并为其调地”等理由进行调解。李某拒不接受,认为临河乡人民政府的行为属不履行法定职责。
问:从法定职责的角度,评临河乡人民政府的行为。
乡政府在本案中的职责是对肖某等四户村民的房屋处以拆除或没收的处罚,但其在接到李某申请后,没有履行法定职责进行调解,是一种不履行法律职责的行为。
某市红星街道办事处的原水泥制品厂于1991年开办了一养鸡车间,后于1993年经该市工商局核准注册改为红星街道养鸡场,并办理了相关证照。1994年该场法定代表人提出对外承包鸡场。经协商,与退休工人周某签订了鸡场承包合同。鸡场承包经营5年后,由于种种原因,承包人周某提出无力经营,要求解除合同,更换承包人。1995年1月经发包方水泥厂、承包方周某及红星街道办理处工作人员参加,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鸡场收回。同时,红星街道办事处作出“关于红星街道养鸡场遗留问题的处理决定”,决定承包方周某承担赔偿2万元。对此,周某不服,遂向法院起诉。
问:根据行政主体的相关理论,评红星街道办事处的决定。
街道办事处是派出机关,享有管理一定区域内经济、文化、民政等事务的行政权,具行政主体资格。本案中,办事处以决定的方式处理合同纠纷,既侵犯了养鸡场的经营自主权,更侵犯了承包人周某的合法权益。 下列哪种做法符合《公务员法》的规定?
A.某卫生局副处长李某因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被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B.某市税务局干部沈某到该市某国有企业中挂职锻炼一年
C.某市公安局与技术员田某签订的公务员聘任合同,应当报该市组织部门批准
D.某地环保局办事员齐某对在定期考核中被定为基本称职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答案:B
解析:2006年1月1日实施的《公务员法》下列哪些情形违反《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A.张某担任家乡所在县的县长
B.刘某是工商局局长,其侄担任工商局人事处科员
C.王某是税务局工作人员,参加调查一企业涉嫌偷漏税款案,其妻之弟任该企业的总经理助理
D.李某是公安局局长,其妻在公安局所属派出所担任户籍警察
答案:ABC
解析:《公务员法》第68条(任职回避)、第69条(地域回避)、第70条(公务回避)
某行政机关负责人孙某因同时违反财经纪律和玩忽职守被分别给予撤职和记过处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只对孙某执行撤职处分
B.应同时降低孙某的级别
C.对孙某的处分期为36个月
D.解除对孙某的处分后,即应恢复其原职务
答案:AB
解析:《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07.6.1)
某区公安局交通警察李某下班骑自行车回家途中,看到一辆小轿车驶入禁行道,便将车拦住。司机王某看到警察拦车就停车问为什么事,李告知这是禁行路,王说对不起,不知道。对话中,李某闻到王某的酒味,便问你喝酒了吗?司机王某回答喝了点,没事,再说你下班了,不是多管闲事吗?李某说不行,酒后驾车属违章,罚款50元。对此,王某不服,于次日向市公安局提出申诉。
问:本案中,交通警察李某的行为属公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
判断职务行为:时间因素、岗位因素、名义因素、目的因素、职责权限因素、命令因素
时间要素方面对警察职责有特殊的要求。
应当认为,本案中交通警察李某的行为属于公务行为。
李某租用一商店经营服装。某区公安分局公安人员驾驶警车追捕时,为躲闪其他车辆,不慎将李某服装厅的橱窗玻璃及模特衣物撞坏。事后,公安分局与李某协商赔偿不成,李某请求国家赔偿。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公安分局应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因为李某曾与其协商赔偿
B.公安分局不应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因该公安人员行为属于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C.公安分局不应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因为该公安人员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使职权,应按行政补偿解决
D.公安分局应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因为该公安人员的行为属于与行使职权有关的行为
答案:ABD
考点:个人行为与公务行为;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赔偿义务机关
案例分析 孙某不服某市交警大队复议决定案【案情】2005年8月,某市某矿务局的一台铲车在过街时与中学学生孙某相撞。之后,某县交警大队作出了事故责任认定,认定孙某负全部责任。孙某不服,向某市交警支队提起复议,而某市交警支队作出复议决定,认定孙某负主要责任,矿务局负将要责任。孙某仍不服,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这一复议决定。
【问题】孙某在本案中的不同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如何?
【分析】本案存在三种不同的行政法律关系,即行政管理法律关系、行政监督法律关系与行政诉讼(救济)法律关系。孙某分别是这三种法律关系的行政相对人。因一高压线路经过某居民小区,该小区居民李某向某市规划局申请公开高压线路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李某提交书面申请时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B.李某应说明申请信息的用途
C.李某可以对公开信息方式提出自己要求
D.某市规划局公开信息时,可以向李某依法收取相关成本费
答案:CD
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08.5.1)贺某原有宅基地100平方米。1993年8月,贺某以拆除原房为条件,申请新占地建房。由于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经办人员的故意刁难,贺某只好通过请客送礼的手段获得县人民政府的批准。1994年1月,贺某新房竣工,但却拒绝拆旧房。他认为,既然是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可以“不仁”,他就以“不义”报复,不履行其作为审批条件的拆旧房的承诺。1994年6月,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出拆除贺某旧房的行政处罚决定。贺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根据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理论,评贺某的行为。本案中贺某没有通过法律来实现自身的合法权益,反而以请客送礼的不当手段为自己谋利,这不仅违反了相应的法律规定,更助长了行政工作人员滥用权力的嚣张气焰。另外,贺某在审批过程中,以拆除其原房为条件,当审批成功后,却不履行承诺,这是一种以欺骗手段来骗取行政机关的批准,不仅履行没有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也没有履行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理应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案例分析 爱家家具公司诉某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案案情:某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办公大楼落成,决定购置一批办公家具,并与该区爱家家具公司签订了购买合同。合同签订后,家具公司按照合同规定送货上门。区工商局认为家具质量不够好,以此为由要求降低价格。家具公司不肯降价,认为家具完全符合合同约定,区工商局应履行合同,收货付款。双方争执不下。区工商局即以家具公司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为由,吊销了公司的营业执照,并处罚款7000元。爱家家具公司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是要求工商局履行合同,偿付违约金;二是请求撤销区工商局对其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本案存在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
工商局与家具公司购买家具的行为并未行使国家行政权力,不应当属于行政行为,应当采用民事救济途径。
工商局的行政处罚行为属于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并产生了法律后果,是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案例1:某市政府颁发《全市节约用水规定》,其中某条文规定用水量在千万吨以上的用水大户该年必须减少10%的用水量,其他用水量在千万吨以下的必须减少8%的用水量,而所谓的用水大户只有两家。
案例2:某县城只有一家啤酒批发商店,县政府为保护地方经济作出决定:凡酵啤酒批发商不得经营外地啤酒,否则处罚3万元。
问题:市政府与县政府的决定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案例分析 林某诉市政府要求撤销拆迁公告案【案情】林某系下岗工人,为谋生利用自家临街房屋开设一个小吃店,因所做食物卫生可口,生意一直很好。1991年7月该市一公司欲建一技术培训中心,遂申领了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以及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许可证中规定的拆迁范围是林某小吃店(36号)所在街第30~39号房屋。该市拆迁管理办公室于12月17日发布拆迁公告,要求拆迁范围内的居民于1993年1月1日之前履行搬迁义务。但林某想尽量延长开店时间,遂以拆迁管理办公室所给的时间过短为由提出行政诉讼。
【问题】该案能否被法院受理?
【分析】可以受理。属于“相对人特定,事具体”的具体行政行为。
案例分析 张某诉某乡人民政府案
【案情】张某申请乡人民政府批准拆祖屋建平房一间。领到建房许可证后,即按许可证的内容进行施工。但邻居叶某认为张某距其房一米左右挖土筑地基,会导致自家屋基下沉,为此双方发生纠纷。乡政府多次调解未果,遂发文,以张某建房不符合规划为由,收回并注销张某的建房许可证。此后,张某仍继续筑浇地梁,乡政府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张某拆除已浇好的地梁。张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分析】
1、乡政府颁发建房许可证的行为具有确定力,非因法定事由,乡政府不能随意撤销;
2、乡政府作出注销决定后,该决定具有约束力,张某受该决定的约束。
下列哪一选项是关于具体行政行为拘束力的正确理解?
① 具体行政行为具有不再争议性,相对人不得改变具体行政行为
② 行政主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改变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
③ 相对人必须遵守和实际履行具体行政行为规定的义务
④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
A.①② B.①②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考点:行政行为的效力
1993年8月,经营烟酒的个体户韩某先后从未成年人张某、马某处购进“万宝路”牌、“红塔山”牌等香烟七条零七包,并付给对方人民币380元,在购买过程中,韩某曾问过张、马某香烟来源,张、马声明不是赃物。同年10月25日晚,某市公安局干警吴某等驾摩托车到韩某住所,未声明理由,即用摩托车将韩某带到公安局进行讯问,同时将韩某营业执照及酒类专卖许可证扣缴一直未还。对此,韩某不服,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执照及许可证。而市公安局则认为,暂扣韩某证照是追赃手段,属于刑事侦查行为。
问:根据行政行为理论,评某市公安局的行为。
首先,本案中某市公安局暂扣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的行为属于行政行为,而不属于刑事行为。
其次,本案中某市公安局暂扣证照的行为属于无效行政行为,其行为自始无效。
下列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不得制定规章,应当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B.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收取费用须由法规规章规定
C.行政法规应由国务院起草、讨论和通过,国务院部门不能成为行政法规的起草单位
D.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政府可以直接依据法律制定规章
答案:D
考点:行政立法的权限
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包括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立项不属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
B.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应当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
C.对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国务院法制办经国务院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D.行政法规应当在公布后30日内由国务院法制办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答案:C
解析:《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立法法》
倪某持有浙江省农村机械维修点技术许可证和某县工商局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某县公路边设置农村机械维修点。1995年6月,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的工作人员路检时,发现倪某有专项维修汽车的行为。工作人员当场没收了倪某的部分工具及税务发票,并于6月28日根据《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 《道路运输违章处罚规定》等规章,对倪某作出处罚决定。倪某不服,认为县公路运输管理所主体不合格,适用法律错误,要求法院撤销公路运输管理所的行为。
问:根据行政立法的有关原理,评县公路运输管理所的行为。
本案中,农机个体修理户倪某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修补汽车轮胎,应按国务院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由工商部门处理。公路运输管理所对倪某的处罚决定,属适用法律错误,超越职权,属无效行为。
按照律师法规定,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的决定。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04年7月初,张某向省司法厅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司法厅的正确做法是:
A.应当适用律师法,在3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的决定
B.应当适用行政许可法,在2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的决定
C.可以选择适用律师法或者行政许可法关于期限的规定作出决定
D.因法律关于期限的规定不一致,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后再作决定
答案:A
考点:行政许可的期限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行政许可的的审查和决定的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审查,均应由行政机关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
B.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和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C.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均应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许可证件
D.所有的行政许可均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答案:B
考点:行政许可的审查与决定程序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许可的撤销、撤回、注销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行政许可的撤销和撤回都涉及到被许可人实体权利
B.规章的修改可以作为行政机关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的理由
C.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授予的行政许可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应予赔偿
D.注销是行政许可被撤销和撤回后的法定程序
答案:ABD
考点:行政许可的撤销、撤回与注销
1997年5月,万达公司凭借一份虚假验资报告在某省工商局办理了增资的变更登记,此后连续四年通过了工商局的年检。2001年7月,工商局以办理变更登记时提供虚假验资报告为由对万达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责令提交真实验资报告的行政处罚决定。2002年4月,工商局又作出撤销公司变更登记,恢复到变更前状态的决定。2004年6月,工商局又就同一问题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关于工商局的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2001年7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违反了行政处罚法关于时效的规定
B.2002年4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违反了一事不再罚原则
C.2004年6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是对前两次处罚决定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合法的行政行为
D.对于万达公司拒绝纠正自己违法行为的情形,工商局可以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为由作出处罚
答案:A
考点:一事不再罚原则、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
张某因打伤李某被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张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不久,受害人李某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判决拘役2个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本案调查中,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检查张某的住所
B.如果在法院判决时张某的行政拘留已经执行完毕,则对其拘役的期限为一个半月
C.如果张某之父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安机关可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D.由公安局将张某送到看守所执行行政拘留
答案:B
考点:行政拘留
案例:河北平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不服税务行政处理决定案原告(就业局)诉被告(地税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法院认为: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第31条说明理由并告知当事人权利、听取当事人陈述与申辩,第36条收集相关证据,第37条制作调查笔录,第42条作出数额较大的罚款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这些工作,地税局都没有做。依照《行政处罚法》第41条,地税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依照《行政诉讼法》第54条,该决定应予撤销。
原告与被告还就行政执法的实体方面有争议,但法院已查明该行政处罚决定在程序上违法,则无须继续对实体争议进行审理。
关于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均应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进行评价
B.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依授权行使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
C.行政机关委托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组织应当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D.行政机关依法举行听证的,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
答案:ACD
考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设定、行政主体、行政委托、听证程序
安某放的羊吃了朱某家的玉米秸,二人争执。安某殴打朱某,致其左眼部青紫、鼻骨骨折,朱某被鉴定为轻微伤。在公安分局的主持下,安某与朱某达成协议,由安某向朱某赔偿5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安某与朱某达成协议后,仍可以对安某进行治安处罚
B.如果安某拒不履行协议,朱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如果安某拒不履行协议,朱某应当先向区公安分局的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
D.如果安某拒不履行协议,朱某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答案:D
考点:治安处罚、行政调解协议
某乡政府为发展本地经济,便作出一项决定。 要求本乡所有居民每户种植芦笋五亩,凡不按规定种植芦笋者,每亩罚款300元,罚款并入本乡芦笋基金,并强制种植,如有抗拒者,则由芦笋执法大队予以拘留15日以下处罚。该乡居民王某因拒绝执行该决定,而被迫当场交纳罚款1500元,该乡政府将笔款项入了芦笋基金的帐。该乡居民李某既不种植芦笋也不交纳罚款,而被芦笋执法大队拘留10日。
问题:1 、该乡政府的决定中行政处罚权的设 定是否合法?为什么?2、该乡政府拘留李某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1)不合法。因为乡政府无权设定行政处罚;只有法律才能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2)不合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处罚。
某市技术监督局根据举报,对力青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伪劣产品,立即查封了厂房和设备,事后作出了没收全部伪劣产品并处罚款的决定。力青公司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且逾期拒绝履行处罚决定。对于力青公司拒绝履行处罚决定的行为,技术监督局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B.将查封的财物拍卖抵缴罚款
C.通知银行将力青公司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D.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答案:AD
考点:行政强制与行政处罚
陈某研究了一种再生人造革制备工艺及其设备,与某厂签订了合资生产加工鞋用部件的合同协议(有效期自1994年8月6日起至1995年12月31日止)。1995年初,研制与开发了鞋用棱条。1996年9月6日,陈某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了发明创造(实用新型)名称为鞋用棱条的专利申请,申请人为陈某,设计人为陈某,申请号为96224601。1997年4月28日,该厂向某省专利管理局请求撤销陈某对鞋用棱条的专利权。据此,管理局根据专利法作出如下处理决定:“鞋作棱条”的专利申请权应归该厂与陈某共同持(所)有。陈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本案纠纷属于什么性质的纠纷?行政机关是否有权裁决?陈某可否向人民法院起诉?
(1)本案属于专利侵权纠纷,省专利管理局对类纠纷有权依法裁决。
(参见《专利法》第57条)
(2)陈某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参见《专利法》第45、46条)
案例 综合采用多种行政指导方式取得更好的指导效果2006年初,部分中小学生家长对当地一家电信企业(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电信局)开通的“家校通”亲情卡业务进行集体投诉。
区工商局接到投诉后了解到,该业务具有帮助家长及时掌握学生动态、便于履行监护义务的功能,但在具体展开该业务时,该企业的工作粗糙,方法简单,操作失当,加之宣传不够、缺乏沟通,涉嫌一定程度的强制推销,造成学生家长不满,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区工商局没有简单采取处罚和取消的措施,而是首先采用调停性行政指导来调处争议、缓解矛盾。同时,针对企业若干与“家校通”亲情卡配套或类似的电信业务发展计划,采取规制性行政指导的方式劝阻其放弃正准备实施的不当计划。随后,工商局又应企业的请求,实施了助成性行政指导,帮助企业深入、具体了解有关法律规定,尽快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努力改善经营管理。
案例 行政机关不履行行政合同应否承责2001年2月,原告沈阳市国际友好广告公司与沈阳市地名办(隶属于沈阳市建委)签订了为期15年的路牌合同。合同规定由国际友好广告公司出资兴建沈阳市35条街道的路牌及附带广告,由地名办负责监督。但合同签订不到2年,国际友好广告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立的路牌却被强行拆除,并在原有位置上建起其他公司的路牌,而新路牌的规格未发生任何变化。该广告公司不服,向沈阳市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沈阳市地名办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问题思考:1、如何识别行政合同?2、如何认定地名办在合同履行中强行拆除路牌的行为?是行使行政优益权还是构成违约?3、如何追究行政合同中行政主体的违约责任?
1997年1月某市计委公布信息说,近5年该市旅游业连续以20%的速度增长,该市将大力鼓励投资旅店业,凡欲投资旅店业的投资者可获得其投资总额50%的低息优惠贷款。消息公布当年,韩某作为个人投资者申请开办旅店业获得批准,当年即投资100万。1998年3月韩某资金不足申请低息优惠贷款,遭到银行拒绝。1999年10月韩某几次找到市计委,要求市计委与银行出面交涉,以获得优惠贷款,但均遭到市计委的拒绝。韩某以市计委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市计委的行为属行政机关作出的对韩某不产生直接法律效果的、不具有强制力的行为,其不属可诉性行政行为,裁定不予受理。
问:某市计委公布信息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否正确?
(1)属于行政指导行为。
(2)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在目前的行政诉讼法框架下是正确的。
注意:本案中行政机关的行政指导行为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事实上其实施了行政指导行为后又出尔反尔,给行政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损失,应由指导者承担责任。
律师黄某私自为某公司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经人举报,某省司法厅对黄某立案查处,将其律师执业证予以收扣。随后,某省司法厅在没有通知黄某的情况下,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黄某作出停止执业9个月的处罚。黄某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司法厅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未依法告知黄某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该具体行政行为不符合法定程序,依法应予撤销。
孙志刚事件2003年,湖北籍公民孙志刚在广州受到公安机关的错误收容,后在执行收容过程中被殴打致死,这一事件引起全国极大的反响。俞江等三位法学博士以中国公民的名义,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认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违反了《宪法》、《行政处罚法》和《立法法》的规定,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该法进行违宪审查。仅仅三个月后,国务院就公布了《生活城市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行政立法监督存在明显的制度缺陷:国务院颁布新的行政法规,即通过自行纠错的方式,而非启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审查机制。
法规审查备案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
案例 赵某认为市劳动局对某公司处罚过轻申请复议案案情:申请人赵某原为某市一中外合资企业合同工。1999年3月,被聘到该公司企管部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期间工资按80%执行。试用期满后,公司将其调入综合管理部工作。1999年9月,公司鉴于其本人工作表现,决定予以辞退。赵某以该公司未按约定的工资标准发放和未给其办理社保为由,向市劳动局投诉,要求对公司予以查处,保护其合法权益。市劳动局调查后,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同时责成妥善处理赵某反映的有关情况。申请人赵某认为市劳动局对公司处罚过轻,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问题:市政府会受理赵某的行政复议申请吗?
争议:关于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的“行政管理相对人说”与“利害关系人说”
1.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齐某不服市政府对其作出的决定,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答辩,但没有提交有关证据、依据。开庭时市政府提交了作出行政行为的法律和事实依据,并说明由于市政府办公场所调整,所以延迟提交证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省政府应接受市政府延期提交的证据材料
B.省政府应中止案件的审理
C.省政府应撤销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
D.省政府应维持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
答案:C
考点: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与证据
某县政府依田某申请作出复议决定,撤销某县公安局对田某车辆的错误登记,责令在30日内重新登记,但某县公安局拒绝进行重新登记。田某可以采取下列哪一项措施?
A.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B.对某县公安局的行为申请行政复议
C.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请求某县政府责令某县公安局登记
答案:D
考点: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
对下列哪些情形,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进行调解?
A.市政府征用某村土地,该村居民认为补偿数额过低申请复议
B.某企业对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率及税额不服申请复议
C.公安机关以张某非法种植罂粟为由对其处以拘留10日并处1000元罚款,张某申请复议
D.沈某对建设部门违法拆除其房屋的赔偿决定不服申请复议
答案:ACD
解析:《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关于调解的适用范围
A市某县土地管理局以刘某非法占地建住宅为由,责令其限期拆除建筑,退还所占土地。刘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复议机关只能为A市土地管理局
B.若刘某撤回复议申请,则无权再提起行政诉讼
C.刘某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
D.若复议机关维持了某县土地管理局的决定,刘某逾期不履行的,某县土地管理局可以自行强制执行
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