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文生义”之:戏说center & centre
零
作为一个钻牛角尖爱好者,自打知道centre和center是英式英语(BrE)和美式英语(AmE)之别,就没有办法不去想这到底是为什么这种其实没有什么意义的问题。(还包括colour & color之类)也真的莫名地想到不少带有自己主观色彩的各种原因。这几天重新翻看洪堡特的时候,突然回想起一些,觉得应该记下来以免忘记。于是在这种不适合的时候,过来码这些字。
但作为“戏说”,那必然不是什么科学的言辞,想来是有很多偏见的吧。可能他日再回顾起来会觉得自己是如此的幼稚。
一
高中的时候听说过的原因:
以-re,-our结尾的词多是借于他语种,在英语中实则不符合发音规律,于是,改之!依照读音拼写单词不容易出错,“错别词”该是会减少不少,多么好的策略。
AmE改了,可是BrE没有,难道大不列颠的学者、人民就会迟钝到没有发现这个问题吗?自然是不可能的。依我看来,这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思维方式是脱不了关系的。
二
去新大陆定居的居民们追求的东西或多或少是与固有之物相不容的,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或许可以给他们贴上与众不同这样的标签。于是这样的精神代代相传,以为著名的individualism也是在从一个侧面强调每个社会个体的独特性,多多少少也来源于此吧。仔细想来这种精神似乎是可以在发生在美利坚土地上的大事里都可以找到。
所以也可以推测在改词、改词义甚至是改语法这样的事情上,也绝不能说没有这种精神的体现吧。
离开了故土,是因为受到宗教迫害而离开,从情感上,这些人很大程度上是想与那块土地上的政权划清界限的——更准确的说是宗教意义上的。既然不想和大不列颠同胞继续同穿一双鞋,那就必须改革。建国后体制改了,还不过瘾,那怎么办?借着规范语言的名义,改英语呗。这样看来Webster的贡献大概不仅仅是在第一部美式英语的词典编撰了,他对于那块土地上的人的精神上的独立的贡献可能会更胜一筹。
按照Labov的理论,语言变化也同样是有内因和外因同时在起作用的。虽说这里词尾的变换很可以归因于内因,可是几乎一次性的、大规模的、系统的变化,绝对是有外因在起作用的。否则这是不符合量变和质变的原理的。
三
追求独立以及追求与众不同的精神,但也追求规则化、简单化。向来以为这也该是美国精神的实质之一。
这里扯开一句,一直觉得是使用字母系统文字的人是比较懒的(并无贬义,人类会有今天的工业文明绝对离不开为了偷懒这样的精神实质,资本家为了赚钱才发明、改进机器只是一小部分原因),比如说他们把象形文字改了,象形文字多麻烦,直接读什么写什么多容易。再比如说,古希腊人从阿拉伯人那里学了从右往左的书写规律,可是他们觉得不方便想偷懒,就创造了牛耕式书写规则。当然还有很多例证。
作为科技最发达的国家之一的国家,没有这样的偷懒精神是不可能的(所以说某国人民自古就特别勤劳?)那就规范化呗。此处的规范化约等同于简化。这样的做法多么亲民,多么体贴,多么有效地减低了文盲率啊~
四
这条比较无厘头。
仔细看center, color, wagon 这一类词(centre, colour, waggon),会不会发现他们的书写不仅符合了发音的规律,而且非常符合对称、平衡的规律?
这亦是追求规则的一种表现。抑或这样的变动也有审美的原因?
五
那规则、简化又怎么了呢?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规则”是个相当可怕的字眼。人类是在认识世界没错,也就是在发现世界的规律和规则,但规则绝不可能总结一切。比如说法语的语法规则(其实不只是法语),从来都是:……, mais…..(但是),逗号前或者可以说是普适性的,后面是特殊性的。而米国的人民却在尝试用一个规则去解释所有的东西。这种规则化、简单化实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霸权主义,渴望使一切成为可控制,包括自然与人,人与人。单从人与自然的关系来看,这就是不可能的,相对于这个地球,人类又算什么?偶然的存在罢了(好吧,我不否认其中有必然性)。
这样的追求规则,抑或是人类对不可知环境的一种恐惧。这里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人类的社会环境。这种恐惧时深入骨髓的,不然为什么美利坚的军官们要到伊拉克去溜达呢?解决对不确定性的恐惧的唯一途径就是先下手为强。
且称这种思维方式为米化。米化的思维是多么热衷于去试图寻找那中解释一切的规则,多么热衷于用其所以为的规则化的东西去解释一切。一直以为这一点最最典型的例证就是Chomsky的TG了。他的理论是多么深入美利坚人民的心,Chomsky是多么了解人民大众的性格,他成功的被神圣化了,这或许是他可以成功插足政坛的原因之一吧。Halliday在耶鲁任过教,可是他呆不下去啊,留在美的话,他就会像孙悟空逃不出如来佛的掌心一样,即使他再有天赋、再有本事,SFG也会永世不见天日,他只得带着他的本事私奔。若是要去Chomsky的神圣化,那恐怕就有些难了。虽然TG是有其不可取代的开创性,可是作为理论的一种,有何以可以占如此的统治地位?言而总之,这样的理论太符合美利坚人民想寻找的那种精神和那种想用规则解释一切、想寻找或者去创造所谓的universal的东西的渴望了。(universal是universal grammar里那个意思,大致可译为“普遍”,可总觉得有些出入)。
以此看来,追求规则化亦是在追求大同。试想不同的文化无法用规则去解释,不好理解,更不好控制,那怎么办?既然实体的侵略不能全球通行,那就软侵略,大家都米化吧,一起追求人类发展的共同目标,多么美好。于是要扯到cosmopolitanism,多么美好的世界大同主义啊~于是又出现了所谓的大熔炉之类的说法,这种所谓的对多种文化的包容,实则是建立在大同的基础上的。于是的于是,亲美成了一种流行,米化成了大家的共同追求。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个国家正在一步步顺利地完成自己的既定目标。
最后
我大概是更喜欢BrE的,以上或许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吧。
作为一个钻牛角尖爱好者,自打知道centre和center是英式英语(BrE)和美式英语(AmE)之别,就没有办法不去想这到底是为什么这种其实没有什么意义的问题。(还包括colour & color之类)也真的莫名地想到不少带有自己主观色彩的各种原因。这几天重新翻看洪堡特的时候,突然回想起一些,觉得应该记下来以免忘记。于是在这种不适合的时候,过来码这些字。
但作为“戏说”,那必然不是什么科学的言辞,想来是有很多偏见的吧。可能他日再回顾起来会觉得自己是如此的幼稚。
一
高中的时候听说过的原因:
以-re,-our结尾的词多是借于他语种,在英语中实则不符合发音规律,于是,改之!依照读音拼写单词不容易出错,“错别词”该是会减少不少,多么好的策略。
AmE改了,可是BrE没有,难道大不列颠的学者、人民就会迟钝到没有发现这个问题吗?自然是不可能的。依我看来,这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思维方式是脱不了关系的。
二
去新大陆定居的居民们追求的东西或多或少是与固有之物相不容的,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或许可以给他们贴上与众不同这样的标签。于是这样的精神代代相传,以为著名的individualism也是在从一个侧面强调每个社会个体的独特性,多多少少也来源于此吧。仔细想来这种精神似乎是可以在发生在美利坚土地上的大事里都可以找到。
所以也可以推测在改词、改词义甚至是改语法这样的事情上,也绝不能说没有这种精神的体现吧。
离开了故土,是因为受到宗教迫害而离开,从情感上,这些人很大程度上是想与那块土地上的政权划清界限的——更准确的说是宗教意义上的。既然不想和大不列颠同胞继续同穿一双鞋,那就必须改革。建国后体制改了,还不过瘾,那怎么办?借着规范语言的名义,改英语呗。这样看来Webster的贡献大概不仅仅是在第一部美式英语的词典编撰了,他对于那块土地上的人的精神上的独立的贡献可能会更胜一筹。
按照Labov的理论,语言变化也同样是有内因和外因同时在起作用的。虽说这里词尾的变换很可以归因于内因,可是几乎一次性的、大规模的、系统的变化,绝对是有外因在起作用的。否则这是不符合量变和质变的原理的。
三
追求独立以及追求与众不同的精神,但也追求规则化、简单化。向来以为这也该是美国精神的实质之一。
这里扯开一句,一直觉得是使用字母系统文字的人是比较懒的(并无贬义,人类会有今天的工业文明绝对离不开为了偷懒这样的精神实质,资本家为了赚钱才发明、改进机器只是一小部分原因),比如说他们把象形文字改了,象形文字多麻烦,直接读什么写什么多容易。再比如说,古希腊人从阿拉伯人那里学了从右往左的书写规律,可是他们觉得不方便想偷懒,就创造了牛耕式书写规则。当然还有很多例证。
作为科技最发达的国家之一的国家,没有这样的偷懒精神是不可能的(所以说某国人民自古就特别勤劳?)那就规范化呗。此处的规范化约等同于简化。这样的做法多么亲民,多么体贴,多么有效地减低了文盲率啊~
四
这条比较无厘头。
仔细看center, color, wagon 这一类词(centre, colour, waggon),会不会发现他们的书写不仅符合了发音的规律,而且非常符合对称、平衡的规律?
这亦是追求规则的一种表现。抑或这样的变动也有审美的原因?
五
那规则、简化又怎么了呢?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规则”是个相当可怕的字眼。人类是在认识世界没错,也就是在发现世界的规律和规则,但规则绝不可能总结一切。比如说法语的语法规则(其实不只是法语),从来都是:……, mais…..(但是),逗号前或者可以说是普适性的,后面是特殊性的。而米国的人民却在尝试用一个规则去解释所有的东西。这种规则化、简单化实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霸权主义,渴望使一切成为可控制,包括自然与人,人与人。单从人与自然的关系来看,这就是不可能的,相对于这个地球,人类又算什么?偶然的存在罢了(好吧,我不否认其中有必然性)。
这样的追求规则,抑或是人类对不可知环境的一种恐惧。这里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人类的社会环境。这种恐惧时深入骨髓的,不然为什么美利坚的军官们要到伊拉克去溜达呢?解决对不确定性的恐惧的唯一途径就是先下手为强。
且称这种思维方式为米化。米化的思维是多么热衷于去试图寻找那中解释一切的规则,多么热衷于用其所以为的规则化的东西去解释一切。一直以为这一点最最典型的例证就是Chomsky的TG了。他的理论是多么深入美利坚人民的心,Chomsky是多么了解人民大众的性格,他成功的被神圣化了,这或许是他可以成功插足政坛的原因之一吧。Halliday在耶鲁任过教,可是他呆不下去啊,留在美的话,他就会像孙悟空逃不出如来佛的掌心一样,即使他再有天赋、再有本事,SFG也会永世不见天日,他只得带着他的本事私奔。若是要去Chomsky的神圣化,那恐怕就有些难了。虽然TG是有其不可取代的开创性,可是作为理论的一种,有何以可以占如此的统治地位?言而总之,这样的理论太符合美利坚人民想寻找的那种精神和那种想用规则解释一切、想寻找或者去创造所谓的universal的东西的渴望了。(universal是universal grammar里那个意思,大致可译为“普遍”,可总觉得有些出入)。
以此看来,追求规则化亦是在追求大同。试想不同的文化无法用规则去解释,不好理解,更不好控制,那怎么办?既然实体的侵略不能全球通行,那就软侵略,大家都米化吧,一起追求人类发展的共同目标,多么美好。于是要扯到cosmopolitanism,多么美好的世界大同主义啊~于是又出现了所谓的大熔炉之类的说法,这种所谓的对多种文化的包容,实则是建立在大同的基础上的。于是的于是,亲美成了一种流行,米化成了大家的共同追求。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个国家正在一步步顺利地完成自己的既定目标。
最后
我大概是更喜欢BrE的,以上或许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