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默
早晨醒来,无甚大事。本有个未接来电,要给同事回复的。看看时间还早,不如听唱片。
是杜普蕾演奏的海顿大提琴协奏曲。
我有时候,会很害怕听不熟悉的曲目。深思之后,发现我只是担心自己会不喜欢而已。于是,就常常鼓励自己多听。不熟悉的,听着听着就熟悉了;不喜欢的,也许听着听着就喜欢了。
上次听海顿大协,是去年年底,前男友殿下推荐我听的罗斯特洛波维奇的演绎。
记忆中的罗爷爷,是明亮果敢的英雄气质,大理石一般,甚至有点冷。而我一直觉得,海顿可能不是杜普蕾最拿手的曲目,听着却很受用。显而易见小女子才会有的不安,无法用语言表达,也许音乐才是最好的载体。去年听着罗爷爷,恍如神灵,伟岸却遥远。今天早晨的杜普蕾,似乎是好朋友,恰到好处的陪伴。在她面前,不害怕,也不强打精神,因为我们知道,大家都是一样的:)
我是不敢断言,两种演绎哪个更好,只是觉得,时隔将近一年,算是爱上了这部曲子。一年,一首曲子,是不是有点长?可是,终于爱上了,很好!!
昨天宅在咖啡店读书的时候,学到一个英语句子:“I HAVE BEEN THERE BEFORE.”,当他人伤心难过时,用这句话告诉他(她),我也曾这般难过,不过你看看,现在好好的!
想到很早以前,前男友殿下说过我,对于身边事物,包括自己,下了太多定义。所以,我,也不再区分,对我好的人,对我不好的人;喜欢的曲风,不喜欢的曲风;一定要接受的,一定不能接受的;甚至好心情坏心情,积极情绪和消极情绪。当我看到这个句子的时候,忽然明白,人生真的只是一场旅行,经过的学业的上下起伏,爱情的悲欢离合,乃至日常生活的各种琐碎,就像行李箱子上的各种标签各种印戳,标记着你来过的山川河岳,你体会过的风土人情。你不必计较,在哪个地摊被哪个老板讹了一百块;你不必计较,在哪个车站舍不得下车,错过了一间质朴又古老的小教堂;你更不必计较,旅途安排不当,坐车坐得头疼,等飞机等得抓狂。因为,重要的是你走过了。
比如,曾经和妈妈说过,现在很庆幸,经历过排名表上从正数第一到倒数第一的颠簸。这让我知道,成绩好或者成绩差,老师很喜欢或者老师不太喜欢,和同学在一起很HIGH或者始终找不到默契,可能重要,但不是最重要。重要的是我活着,好好地活着!!经历了这些之后,我会拒绝不喜欢的人,会拒绝不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就像拒绝不必要的购物欲望一样,正儿八经的外交场合与礼貌用语之后,对着镜子,来一句:"It ain't necessarily so!YES,IT MIGHT BE NECESSARY,BUT NOT NECESSARILY SO!!"
那么······我开始问自己,对于前男友殿下呢?没错,你们分开是因为异地。如果你们在同一座城市,是不是真的可以成为一对快快乐乐的人儿?
曾经对此斩钉截铁并且抱怨丘比特乱射箭的我,第一次怀疑了······
太多人说我做事情太紧张容易抓狂也容易失控了。闺蜜,死党,哥儿们,小提琴老师,我想也包括前男友殿下。那时候他教我听各种音乐,各类乐队,各位指挥,我疯了一样地学习,甚至不敢告诉他:“我不知道”!他在乐队拉大提琴,直到有一天他说,和你说话,像是和同行说话。我愣住了,不敢相信。
我们最好的时候,他在更换演出服间隙给我电话,我一边爬楼梯一边和他瞎侃。他说他要参加一个考核,选择的曲目是圣·桑的第一大协。我一点儿也不希望他选择技巧这么难的曲目,情愿他选择他的第二志愿----勃拉姆斯的奏鸣曲。大概是为了装乖乖女,没告诉他。当他告诉我他考完了的时候,开心疯了,仿佛考完的是我。
后来,都忘了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穷追到底,问他关于他的前几任绯闻女友的事情,打着关心他的旗号。
我们是这样分开的吧?我都不愿意承认自己吃醋了。完美主义至此,也难怪他受不了。
很奇怪的是,忽然想起他的一句戏言:“你看的海菲兹的《霍拉舞曲》的录像,是不是穿着白色西装的?”
“白色西装?”我笑,“那时候的黑白片子,不是黑就是白嘛。”
现在想想,也许,他在表示他的压力:受不了这个什么都知道的疯丫头啦!!
只是我现在才知道。
不对,是幸好现在知道了。他说过,啥时候知道都不晚。而且,在你觉得晚的时候,正早着!!
有时候闺蜜会说,遇到他,是个误会。我想,遇到他,是个财富。他告诉我,如果再爱,请真实说出你的感觉:你不懂,不明白,你嫉妒了,你生气了······不要再装出一副不会犯错的德性了。如果你觉得你和他差很多,千万别抓狂,好好学就是了!!
也许他遇到我,也是财富:他终于知道了,一个爱读书爱音乐的女孩子,瞧着还算知书达理,也会有蛮不讲理、张牙舞爪、眼泪鼻涕一起流的时分。如果爱她,尊重她的知道,尊重她的不知道,尊重她一整个人,如同尊重你自己。
如果人生是一趟旅行,我的行李箱子上多了一个戳,相信他也一样
此刻我为杜普蕾感动,相信他也会。不一定非得此刻吧:)
还有就是,人生真的不是除了黑就是白。听听音乐无时不刻变幻的色彩吧······
是杜普蕾演奏的海顿大提琴协奏曲。
我有时候,会很害怕听不熟悉的曲目。深思之后,发现我只是担心自己会不喜欢而已。于是,就常常鼓励自己多听。不熟悉的,听着听着就熟悉了;不喜欢的,也许听着听着就喜欢了。
上次听海顿大协,是去年年底,前男友殿下推荐我听的罗斯特洛波维奇的演绎。
记忆中的罗爷爷,是明亮果敢的英雄气质,大理石一般,甚至有点冷。而我一直觉得,海顿可能不是杜普蕾最拿手的曲目,听着却很受用。显而易见小女子才会有的不安,无法用语言表达,也许音乐才是最好的载体。去年听着罗爷爷,恍如神灵,伟岸却遥远。今天早晨的杜普蕾,似乎是好朋友,恰到好处的陪伴。在她面前,不害怕,也不强打精神,因为我们知道,大家都是一样的:)
我是不敢断言,两种演绎哪个更好,只是觉得,时隔将近一年,算是爱上了这部曲子。一年,一首曲子,是不是有点长?可是,终于爱上了,很好!!
昨天宅在咖啡店读书的时候,学到一个英语句子:“I HAVE BEEN THERE BEFORE.”,当他人伤心难过时,用这句话告诉他(她),我也曾这般难过,不过你看看,现在好好的!
想到很早以前,前男友殿下说过我,对于身边事物,包括自己,下了太多定义。所以,我,也不再区分,对我好的人,对我不好的人;喜欢的曲风,不喜欢的曲风;一定要接受的,一定不能接受的;甚至好心情坏心情,积极情绪和消极情绪。当我看到这个句子的时候,忽然明白,人生真的只是一场旅行,经过的学业的上下起伏,爱情的悲欢离合,乃至日常生活的各种琐碎,就像行李箱子上的各种标签各种印戳,标记着你来过的山川河岳,你体会过的风土人情。你不必计较,在哪个地摊被哪个老板讹了一百块;你不必计较,在哪个车站舍不得下车,错过了一间质朴又古老的小教堂;你更不必计较,旅途安排不当,坐车坐得头疼,等飞机等得抓狂。因为,重要的是你走过了。
比如,曾经和妈妈说过,现在很庆幸,经历过排名表上从正数第一到倒数第一的颠簸。这让我知道,成绩好或者成绩差,老师很喜欢或者老师不太喜欢,和同学在一起很HIGH或者始终找不到默契,可能重要,但不是最重要。重要的是我活着,好好地活着!!经历了这些之后,我会拒绝不喜欢的人,会拒绝不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就像拒绝不必要的购物欲望一样,正儿八经的外交场合与礼貌用语之后,对着镜子,来一句:"It ain't necessarily so!YES,IT MIGHT BE NECESSARY,BUT NOT NECESSARILY SO!!"
那么······我开始问自己,对于前男友殿下呢?没错,你们分开是因为异地。如果你们在同一座城市,是不是真的可以成为一对快快乐乐的人儿?
曾经对此斩钉截铁并且抱怨丘比特乱射箭的我,第一次怀疑了······
太多人说我做事情太紧张容易抓狂也容易失控了。闺蜜,死党,哥儿们,小提琴老师,我想也包括前男友殿下。那时候他教我听各种音乐,各类乐队,各位指挥,我疯了一样地学习,甚至不敢告诉他:“我不知道”!他在乐队拉大提琴,直到有一天他说,和你说话,像是和同行说话。我愣住了,不敢相信。
我们最好的时候,他在更换演出服间隙给我电话,我一边爬楼梯一边和他瞎侃。他说他要参加一个考核,选择的曲目是圣·桑的第一大协。我一点儿也不希望他选择技巧这么难的曲目,情愿他选择他的第二志愿----勃拉姆斯的奏鸣曲。大概是为了装乖乖女,没告诉他。当他告诉我他考完了的时候,开心疯了,仿佛考完的是我。
后来,都忘了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穷追到底,问他关于他的前几任绯闻女友的事情,打着关心他的旗号。
我们是这样分开的吧?我都不愿意承认自己吃醋了。完美主义至此,也难怪他受不了。
很奇怪的是,忽然想起他的一句戏言:“你看的海菲兹的《霍拉舞曲》的录像,是不是穿着白色西装的?”
“白色西装?”我笑,“那时候的黑白片子,不是黑就是白嘛。”
现在想想,也许,他在表示他的压力:受不了这个什么都知道的疯丫头啦!!
只是我现在才知道。
不对,是幸好现在知道了。他说过,啥时候知道都不晚。而且,在你觉得晚的时候,正早着!!
有时候闺蜜会说,遇到他,是个误会。我想,遇到他,是个财富。他告诉我,如果再爱,请真实说出你的感觉:你不懂,不明白,你嫉妒了,你生气了······不要再装出一副不会犯错的德性了。如果你觉得你和他差很多,千万别抓狂,好好学就是了!!
也许他遇到我,也是财富:他终于知道了,一个爱读书爱音乐的女孩子,瞧着还算知书达理,也会有蛮不讲理、张牙舞爪、眼泪鼻涕一起流的时分。如果爱她,尊重她的知道,尊重她的不知道,尊重她一整个人,如同尊重你自己。
如果人生是一趟旅行,我的行李箱子上多了一个戳,相信他也一样
此刻我为杜普蕾感动,相信他也会。不一定非得此刻吧:)
还有就是,人生真的不是除了黑就是白。听听音乐无时不刻变幻的色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