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熙珍和HYBE究竟因为什么闹掰了?💰还是❤️?
来自: 满菊猩赫
钱没到位心没受委屈,钱到位了心受委屈,都不一定是如今的事态
闵熙珍在记者会上倾诉的多年苦水和无法直言的分手费纠纷都不能忽视
简洁版——
闵熙珍的核心诉求:干的不开心,有很多积怨,还被绑定了,想在最早2026年拿着1500-2000亿韩元与HYBE和平分手,最少有分手的自由
嗨比去年12月最终报价:2026年可以,1300-1400亿韩元,价格没的商量!不肯改就只有现在的1000亿韩元。
反复申请再协商、屡败屡战的闵熙珍回到ADOR: 她八的,西八每天都在想,要是有XX就好了,我脑补的,哈哈,随口碎碎念你记什么?
身旁的申东勋(ADOR董事、被HYBE抓走发现蛛丝马迹的那位):从小记笔记习惯了,个人习惯
3月的一天,闵熙珍摔门而入:狗渣男,越想越气,跟我来彼可取而代之那一套?新仇旧恨我忍很久了!我要举报抄袭,看看公司怎么处理!
闵熙珍的律师:提了这个的话很不利于谈判,你坚持的话随你了,你是委托人你最大。
嗨比(恼怒):这个怨妇是不是以为我不敢一纸休书?去她们家搜!
闵熙珍和HYBE核心矛盾——股东间协议条款更新存在极大分歧致使谈判破裂、之后双方不肯让步反而同时各进一步。
双方在2023年3月签订现行股东间协议,根据相关条款,2024年11月开始,闵熙珍持有ADOR 18%股份中的75%可以以总价约1000亿韩元卖给HYBE(计算时对近2年的营业利润适用13倍率,这里暂不展开)。
之所以这么设置,我猜测是ADOR设立之初,HYBE和闵熙珍约定授予闵熙珍15%的期权,因此多出来的5%被“锁定”了。
签订这一版合同时,双方都从最初约定的期权方案退了一步,HYBE以约11.4亿韩元低价转让给闵熙珍20%股份,闵熙珍多拿了5%,少交了期权行权时的所得税,HYBE给了它来决定是否付款的5%,将来有延递开支的选择权。
9个月后的2023年12月,闵熙珍主张股东间协议需要“拨乱反正”的有三处,经过拉锯,HYBE同意了一个半:
1)只要闵熙珍还在ADOR担任高管、持有HYBE/ADOR公司股票,竞业禁止条款就生效,而HYBE通过下述第二条可以让闵熙珍处于永久持有ADOR股份的不利境地,相当于奴隶合同。
HYBE同意改正这一条,以高管条款优先于持股代替替代(相当于持股那款不生效),最终效果是闵熙珍最早于2026年11月成为自由人。
2)闵熙珍的股份将来可以(也只能)卖给HYBE,但她持有ADOR 18%股份中的4.5%只有在HYBE批准购买时才能卖。
HYBE态度是可以商量、问题不大(如果下述第三条不改),即HYBE愿意以约1333亿韩元购买闵熙珍手中的全部ADOR股票。
(这一款如果不结合竞业禁止最多就是不道德,这4.5%是希望闵熙珍走完最后一程,换言之,如果CEO马上卖掉所有的股份,那ta还能负责任地管理吗?)
3)HYBE回购ADOR股票价格有个计算公式,近2年的营业利润×13倍率/总发行股票数,闵熙珍要求13倍率修改为“至少20”,结合第二条,即要求HYBE以约1500~2000亿韩元购买闵熙珍手中ADOR股票的75%-100%。
HYBE坚决反对!表示没商量、有这功夫不如把营业利润搞上去。这一条即闵熙珍所言“极大分歧”。
钱没到位,心受委屈,牢骚被抓住,于是有了记者会。
参考文献
단독 평생 하이브 못 벗어난다…민희진이 토로한 주주간계약은 | 마켓인사이트 (hankyung.com)
단독 노예계약 아니다 하이브의 해명…주주간계약 살펴보니 | 마켓인사이트 (hankyung.com)
闵熙珍的“与HYBE的奴隶合同”索赔,是因为不公平的“股东之间的合同”吗? (hankookilbo.com)
“奴隶合同赚1000亿?” 闵熙珍反驳HYBE (hankookilbo.com)
我不理解为什么有些人要把此帖解读为各打五十大板,或者“只是钱闹的”,把闽的形象从一个极端导向另一个极端,因此修改了标题,简单补充了些许“新仇旧恨”,新仇旧恨和合同纠纷一起考虑会更加合适。
原标题“闽熙珍心中与HYBE和平分手的方式,2026年拿着1500-2000亿韩元走人”,主要是算账也要先给大家算清楚,不是有意忽视闽在职场中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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