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
扫码直接下载
很久未见这么欢乐的东西了......
黑格尔的哲学有三个主要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他的能动的辩证法思想,这是它最突出的特点。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主要是一种能动性思想,也就是他在《精神现象学》导言里讲的:最重要的就是要把实体理解为主体。实体就是我们通常讲的一个实在的东西,主体就是我们通常讲的这个东西的能动性。在黑格尔看来,如果一个东西真的是实体的话,那么它的主体,实体只不过是主体的能动性的一种表现而已。宇宙是提示能动的,万物都是能动的。从这个角度看待宇宙、万物和世界,就产生出一种能动的辩证法思想。这种辩证法强调“自己运动”的能动性,不要用静态的永恒不变的眼光看待万物。当你用这种眼光去看它时,它就会表现出一种自己运动的能动性。自己运动的能动性体现出对自由意志【人的、上帝的、万物潜在的、甚至是概念能动性的】的强调,所以它是一种自由的哲学,也是一种自我否定的哲学。用黑格尔的话说就是“永恒的不安息。”
第二个特点就是彻底的理性主义和逻辑主义。西方自古以来强调能动性的哲学家不少,但他的能动性与其他哲学家都不同,他强调的是把它纳入纯粹理性的概念中,使它逻辑化,把能动性逻辑化。这种能动性不是非理性,不是一种神秘的、不可把握的、偶然的冲动,而是一种逻辑化的,可以用语言表达的、可以通过严格的理性推导出来的、可以学习可以掌握的力量。当然黑格尔的逻辑学也蕴含了非理性的因素,但是不能归结为非理性。他是把它看作是“规律”,是客观世界的本质和规律,而不只是内心主观的妙悟。
第三个特点建立在前两个特点之上,那就是逻辑、认识论和本体论“三统一”,在他那里这三者被归结为一个东西。逻辑就是理性,通常讲的是形式逻辑,但是黑格尔的逻辑不是形式逻辑,它是认识论。所谓认识论就是它给你一个方法,一个认识结构,一条线索,你按照这条线索进行认识,才能把握真理。形式逻辑不讲认识论,它只要求逻辑上是正确的,至于对象如何它是不管的。而黑格尔的逻辑不是单纯的形式逻辑,但和形式逻辑有关,它本身是辩证逻辑。辩证逻辑的特点是:它既是逻辑又是认识论。你循着这条逻辑线索不仅逻辑上正确,而且是跟对象相符合或对象与你的思想相符合的,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以往的形式逻辑都是只讲思维和思维的关系,但是黑格尔的逻辑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在一个,它又是本体论,他的逻辑又是客观世界的本质和规律,所以在这个意义上他的逻辑就是本体论,是客观世界的结构。但它不是表面的客观世界,而是世界的本质和内在规律。客观世界有很多现象,千变万化,由各种直观、感性的东西表现出来,在这底下有一个逻辑的本质在支配着它,这就是真正的客观世界。
由此,黑格尔的哲学具有一种历史主义的倾向:逻辑不仅仅是主观的一套思维方式,它也体现在历史中,历史本身具有一个从低到高的逻辑层次,历史按照逻辑的阶段来发展。这是辩证法的以中锋最根本的表现方式,辩证法的本质就是在历史中表现出来得一种能动的上升过程这种上升过程是由历史中的人的自由意志所推动的,历史逻辑规律实质上是人自由地能动活动的产物,是这个自由活动层次不断提高的轨迹。所以,在黑格尔的辩证法中,历史、逻辑、自由、实践这些东西都是结合在一起的。
黑格尔形而上学的整体结构是在《哲学全书》里反映出来了,包括三部分: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实际上都属于逻辑学的展开和外化,黑格尔称之为“应用逻辑学”。自然哲学主要讲自然,而精神哲学分为主观精神、客观精神和绝对精神。主观精神又分成人类学、精神现象学和心理学;客观精神包含法哲学和历史哲学;绝对精神是一个纯粹的精神领域,它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是艺术哲学、宗教哲学和哲学史。
接下来才是亮点......
天涯 密码2 《浅谈邓晓芒教授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庸俗化理解》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1/1/418418.shtml
早年间曾读过邓晓芒的代表性成名大作《思辨的张力》,近期又看到了他2007年在西南政法大学所做的讲座当中,关于黑格尔辩证法里的矛盾问题的一个讲稿。初看其书时总觉得邓晓芒表达得不清楚,拖泥带水的,结合较为通俗化的讲稿细究起来,除了文理不通而外,其实是另有玄机。
就解读黑格尔这样的体系哲学家而言,关键是对其理论主旨和基本框架有个比较好的把握和定位。在德国古典哲学的唯理论传统中,黑格尔解决康德物自体难题的方式是,直接指认:在本体论意义上,内在矛盾是物自体本身,从而在认识论意义上,二律背反就是事物的本质。从外化、差异、对象化到统一的过程,也就是规范性从思维的抽象到实存的具体的过程,即客观绝对精神的自我实现过程。 矛盾的含义是双方彼此存在上互为条件,逻辑上互为前提。邓晓芒举出“黑与不黑”的非此即彼,来取消黑与白的彼此对立,这在民俗学或者文化人类学的意义上可能有其合理性,然而用此例来说明哲学问题,以表征矛盾的特质,则郢书燕说,文不对题,纯属瞎掰。 发现没有,按他这种解释,矛盾其实就是一与多的对立,他作法自毙的结果是,终究还是没能跑出他所万分憎恶的对立形态。稍加分析可知,不请自来的,其实是与一切人为敌的那种对立:不黑的,有红橙黄绿青蓝紫,只要在语言上把他们划进不黑里,任何一个都是黑的对立面。这只能导致对语言的误用和对理论的误解。邓晓芒的这种论证方式相当肤浅,这么处理其实只是在三岁小孩的思维水准上玩了把文字游戏。除却发泄私愤和误人子弟之外,没有任何增进学术的意义。他最大的问题,是把客观的东西主观化了,这就导致邓晓芒所讲的黑格尔的矛盾跟黑格尔所要谈论的那种矛盾压根不沾边。 事物的同一性是就认识论而言的,因为认识需要把客体对象化,而主体对客体的选择是自由的,考察范围可大可小。在认识论层面,任何考察对象,其同一性被以直观的方式获得从而是主观的。但事物的差异性却是客观的,被考察对象的内在差异性是绝对的,相对于认识主体而言也是外在的。作为主观选取的考察对象,定在就是变动不居过程当中的某个事态,变化则是因为事物的有限性导致了事物之间的互相依赖。邓晓芒把差异性也做了主观化的理解,压根就没弄明白黑格尔要表达的是什么东西。 对此,邓晓芒只是停留在形式逻辑的层次上做了瞬时的平面的语言分析,这在黑格尔眼里只是那种压根不懂辩证法的坏哲学。 邓晓芒属于80年代“黄与蓝的交响”当中河殇派的代表人物,严重的政治偏见、文化偏见和迫害狂心理使得他的东西政治性高于学术性,抑或学术性饱含政治性,概言之:私货太多,瞎解释。邓晓芒以他自己的意识形态滥用了“努斯”(即自由之灵魂,抑或灵魂之自由)这个东西,简言之,这是将逻辑的泛神论降低为心理的泛神论,这就叫把黑格尔做了庸俗化的解释。这也就表明,他的解释压根没有达到黑格尔的思维高度,而只是做了一个“浅薄的自由主义者”所能做的事情。
我只是转帖= =
在这里发现跟你一样特别的人,并与之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