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王李恪与史苌的笑话
来自:白玉茶
《湖广通志》卷五十六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五代史苌,姓谱零陵人,善属文,吴王恪镇宋州,辟为判官,谓苌曰:“逆贼未殄,君有济物才,若垂顾,黎元有望矣。”苌嘉其意,乃应召,多所裨賛,境内肃然。
因为其中提到一个人——吴王恪,于是就有些激动的粉丝觉得这个“吴王恪”指的一定是唐朝吴王李恪,而这个史苌也必定是唐朝人,并认为其中提及的“五代”并不是指五代十国,而是指的是别的朝代。那么真的是这样吗?
为此笔者特地在《四库全书》中查找了一番,发现这条资料只见载于《湖广通志》这样的地方志上,而非某些粉丝一口咬定的《文献通考》。

某些粉丝激动之下,声称这条记载是出自《文献通考》,然而只要有心查证,就会发现《文献通考》中根本没有这条记录——只因《湖广通志》这种地方志远不及《文献通考》的史料价值高,于是这条记载就被某些粉丝张冠李戴给了《文献通考》。
当然,除了《湖广通志》外,《明伦汇编氏族典卷诸姓部》中也提到过同样的资料:

“史苌:按永州府志,苌善属文,吴王恪镇永州,辟为判官,谓苌曰:‘逆寇未殄,君有服物才,若能垂顾,黎元有望矣。’苌嘉其意,乃应召,多所裨赞,境内肃然。”
只不过这里史苌与吴王恪所在的地方由宋州变成了永州。不过通观唐太宗第三子吴王李恪的生平,吴王李恪一生当中最不可能去的就是永州。
按《旧唐书·地理志》:“潭州中都督府 隋长沙郡。武德四年,平萧铣,置潭州总管府,管潭、衡、永、郴、连、南梁、南云、南营八州。潭州领长沙、衡山、醴陵、湘乡、益阳、新康六县。七年,废云州,改南梁为邵州,南营为道州。省新康县。督潭、衡、郴、连、永、邵、道等七州。”
贞观十年,潭州都督督潭、衡、郴、连、永、邵、道等七州,辖地中有永州此地,但是李恪的潭州都督并没有上任,他的墓志铭中记载得很清楚:“封吴王,徙授潭州都督,不行,转授都督安随温沔复五州诸军事安州刺史。”
李恪封为潭州都督不久之后就又改封为了安州都督,也就是说李恪并没有去过潭州,更没有去过永州,所以完全不可能在永州任命史苌为判官。至于宋州,同样不在李恪的辖地范围之内。
毕竟李恪任齐州都督时,管齐、青、淄、莱、密五州。虽然李恪的墓志上称其是“督齐淄青莒莱密七州诸军事”(尽管数来数去只有六州),然而《旧唐书·地理志》中有言:“齐州……(贞观)七年,又置都督府,管齐、青、淄、莱、密五州。”而李恪卸任后,紧接着担任齐州都督一职的齐王李祐的墓志上亦说:“于是改封齐王,拜齐州都督、齐青等五州诸军事。”
可见齐州都督的管辖范围只有齐、青、淄、莱、密这五州,并不包括宋州。于是乎,让李恪在宋州将史苌任命为判官的如意算盘又落空了。
何况《明伦汇编氏族典卷诸姓部》是在后周这个朝代中提到史苌的,在此条目录下,后周共提到5个人:史彦超、史苌、史虚白、史守冲、史公铢。可见史苌与其他四位一样,都是五代后周人,而不是唐朝人。
除此之外,还能够证明这条资料中的史苌是五代十国人而不是别的朝代人的,还有《零陵县志》卷七:




《零陵县志》是按照时间顺序来排列,唐朝是唐朝,五代十国是五代十国,宋朝是宋朝,可见被辟为判官的史苌确为五代十国之人。
综上所述,一共有《湖广通志》、《零陵县志》、《明伦汇编氏族典卷诸姓部》三部书籍提到过这一条资料,这三部史书都明确记载史苌为五代十国人。
史实证明这里的史苌的确不是唐朝人,而这条资料中的吴王恪自然也不是某些粉丝所期盼的唐朝的吴王李恪,将史苌辟为判官的这个吴王恪,人家不过是姓吴,名王恪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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