豌豆尖儿

在巴蜀地区的冬天,餐桌上的蔬菜不只局限于萝卜白菜,还有其他众多的绿叶蔬菜。而在这些绿色蔬菜中,豌豆尖儿必定是四川人的首选之项。毕竟也只有碗豆尖儿,才可算得上是四川人的“心头之好”。
对于四川人所称呼的“豌豆尖儿”,不过是豌豆的嫩苗蔓而已。因有盆地四周的山岳相隔,那自西北而来的寒流到了四川盆地内,其汹汹气势早已锐减。正有寒流变得的几分温柔,让巴蜀的冬天难遇北方那样的冰天雪地,反而还出现古人所说的“季冬树木苍”。
盆地这相对温暖的气候,正合适于秋冬里种植碗豆和蚕豆等物种。蚕豆的冬天只见如那蝴蝶翅膀般的花朵,无可食之处。而腰豆的嫩苗蔓,正是冬天里难得的鲜物。所以在四川的乡野,冬天的田埂坡地里随处可见种有成陇成行的豌豆苗蔓。

豌豆自深秋的寒露时节播种于土,在寒凉的秋意中逐渐生根,萌芽,抽蔓。秋霜的带来的寒意并未摧毁碗豆苗蔓的秀色,反而激活了豌豆本能里的生命力,让其苗蔓加速蔓延,且生发出一种独特的生鲜香气。
食豌豆尖儿得须“掐尖儿取嫩”。四川人正是用了“豌豆尖儿”这一名称来精准的定义碗豆的可食之道,而不只是大大咧咧地用一个“豌豆苗”,来模糊定义食豌豆苗蔓的精髓。豌豆是藤蔓型物种,藤蔓在生长过程中分茬新生,逐蔓延伸。豌豆每分新蔓,其顶尖的新生处必冒出有如龙须的细须,所以也有好事者将这豌豆尖儿称作“龙须菜”。
掐食豌豆尖儿正是掐其新生的蔓尖儿。人倾身于种有豌豆的陇行中,用手掌的食指勾住豌豆的嫩尖蔓,并用姆指于食指尖处轻轻一捏取,柔嫩的豌豆尖便可掐得。将掐得的数枝豌豆尖夹放于另一张手掌中的虎口中。待虎口处夹满数枝豌豆尖,便算凑成了一把。

四川人售卖豌豆尖也极有仪式感。他们不会如堆杂草那般,将豌豆尖儿倒成杂乱一堆的售卖,而是将成把的豌豆尖用一根儿金黄的稻草捆束。一眼望去那翠绿的豌豆尖儿中,满身翠色中带有一抹金黄。这抹金黄似给豌豆尖儿镶了金腰带一般。
他们把成把的豌豆尖如工艺品摆盘一样,层层叠叠地码存放于竹篮筐中。“好”吃豌豆尖儿得的人都深知:要食到豌豆尖儿这物种的灵性,得须采得及时。最好买当日从地里掐取来的。识辩这种灵性。不需多言,一眼便可看穿。而那些捂了些时日的豌豆尖其鲜味几无生气,食之也无味可叹。

食豌豆尖儿取其鲜。烹煮食材的鲜各有不同。腌制的肉类,其味醇厚。这种深藏于里的醇鲜,则需慢火久炖才可出得,而苗蔬的生鲜毕竟浅显直白,只需简单的烈火快烹则可。
豌豆尖儿可素烩,热锅里下冷油,再沟丁儿点猪油,用荤素混合的油,让素菜更鲜。油热后几粒花椒,热油烹出出椒香,并迅速地下豌豆尖儿,并洒点薄盐翻炒后即可起盘。炒好的豌豆尖儿,一箸入口,满口生鲜,嚼之无渣,入喉可化。

豌豆尖儿素性柔嫩,经不起烈火的烹炙。正因为其熟得快,也可配于需烈火快烹的猪肝猪腰类的荤菜。肝腰肉嫩,最忌久烹。因为久烹必定会柴老。数秒间于烈火中烹炒断生即可。但肝腰本腥,需与葱姜泡椒等调料来压邪。经这些烈燥的调料去腥炒断生后,在起锅前下豌豆尖,翻勺后即可起锅。豌豆尖的翠绿与肝腰的绛色相得益彰,同时豌豆尖的生香气息还协调了腰肝的腥气,也中和了炒制腰肝的那份油腻。

豌豆尖儿也可煮烫食于汤内。或简单的下烫于鸡蛋汤内,将豌豆尖儿置于汤碗底,将煮好的蛋汤直接倒入碗中。柔嫩的碗豆尖不需煮食,用热汤即可烫熟,正是这几根豌豆尖儿,让蛋汤的鲜上有鲜;或于烫于酥肉汤中,经红薯粉挂浆炸得酥肉黄如金脍,加上汤里浮现的碗豆尖正如一碗金脍翠缕,油腻锐减,轻香几浮;或烫食于红油火锅,正可一解火锅汤里的厚重和油腻。

正因从小注入的生活习性,我每到冬天都会在菜场里找寻豌豆尖食用。苏州的菜场里也有豌豆尖儿售卖,只不过这里卖的是老不喀秋的豌豆苗,要摘挑一半弃之不可食。即使如此,挑得来的豌豆苗或是干瘪得如断了生气般,或是菜贩过多地洒了些水。如此作为,除了增添了分量,并不能增加些许生鲜感。

这豌豆苗与豌豆尖虽系同物,但又不像家乡那掐尖取嫩的碗豆尖儿,更无故土的豌豆尖儿那股生鲜灵气。或许这正如古人所说的:“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为枳”
相对人们对豌豆尖儿的熟知,记得故乡的麦田里还有种野豌豆的杂草。这物好生于麦陇间,春生枝蔓,到了清明时节开出白紫杂间的野花,随后结出微粒版的如豌豆版的豆荚。麦熟之后,野豌豆蔓枯荚老,老得变黄,老得成炭黑色。
小学时期的暮春时节,我总在放学后绕行于放学路上的麦田间,去挑选饱满的野豌豆荚。剥开外壳,弃其籽粒,在麦田间用这空壳充作口哨,吹响少年时所熟知的曲子。在故乡,这无人食的野豌豆只会被当作青肥,待麦收后,老了的野豌豆便回耕于田,腐化成肥,沃于土中。
比起在汉代通过丝绸之路,从地中海辗转西域才来中土的豌豆,这野豌豆生根中国其实更早。翻阅旧典,它在《诗经》中被记有《采薇》;《史记》的《伯夷列传中》中:“伯夷叔齐不食周食”,采食的就是这野物;一向好作老饕的苏东坡以朋友巢元修命名,将这又名巢菜的野豌豆命名为“元修菜”,还作文《元修菜并序》。于其文中赞这野豌豆“菜之美者,有吾乡之巢。故人巢元修嗜之,余亦嗜之。并用两句"点酒下盐豉,缕橙笔姜葱”记录其烹制方法。
小时候常听老人叹:豌豆尖吃到头了,年就过完了。而在我记忆中,野豌豆夹如果可以作口哨,吹得响了,春天也就快终结了。我还没有食用过那元修菜,对这野物自然不知其味。
听有食用过元修菜的老饕说:“比起碗豆尖的生香,这元修菜更有清香。”
他说的清香二字,我虽会知其意,但食之味,未经有口舌的体会,到底还是太肤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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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感觉我也吃过
前几天刚吃了😋😋
作者写得好好!不过抓个虫,可能是“豌豆”而非“碗豆”~
我们这里确实不会吃豌豆尖。我想吃嫩豌豆荚,也总是买不到满意的,总是采得太老。自己种又不现实。
读到末几段,感觉长安颇有桐城姚鼐之风了。
每次过年回去必吃菜排前三,豌豆角吹哨子那已是春末夏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