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祇、神话
读索福克勒斯的忒拜三部曲,有了一些联想: 神祇,即神明,是将各种神秘、不可掌控的事物人格化的手段。 神话,是以民间传说的形式来“供奉”神祇的手段,同时也是以这一供奉来达成囚禁、将神祇收服的手段。 在希腊神话的体系中,诸神的行为有一系列明确的起因和后果,即神话背后的逻辑是一种简明的因果报应。与此同时,神话直观地表露出了诸神的人格,就像是描绘一群人类的英雄一样。我们在神话中笼络了一个又一个象征着不可掌控的事物的神祇,又可以监视神祇的举止,用因果报应的网络把他们紧紧束缚。 就这样,神祇被人类用神话的形式囚禁了——明明贵为神祇,却只能活跃在一种民间传说的敞亮形式里,由生到死的每一个步骤都任人赏玩。 征服神秘是人类创造神祇的目的,但是由各路神祇参与的神话却与这一目的相违背——在神祇诞生以后,他们仿佛是自发地组成了一种神话形式,作为其中的角色玩得正欢,忘记了自己原本的司属。于是,我们在描绘神话的同时,也在使神祇与他们所象征的神秘力量远离。 在希腊神话中,神祇的事迹已经和他的神秘没有什么关系了。在基于原始属性的联想之外,更多的情节只是为了完善神话的因果之链,为了把神明抛进便于民间传播的故事里。
明明是象征着雷电的宙斯,为什么要一次又一次地化作公牛劫掠妇女呢?人们想征服的是大自然的雷电,却创造出了一个沉溺于声色犬马的老宙斯。 宙斯,以及涉及宙斯的一系列神话就是我们针对“雷电”的供奉仪式,它们最终成为了一种文化,而不是科学的产物。
“雷神宙斯”这个形象似乎造成了一种不真实的亲切感。就像是把一匹大灰狼说成是人类的好朋友一样,它并没有实际的认知功能。这不能让我们更接近神秘,比方说,洞察雷电和一匹大灰狼的真实属性。 作为一种神秘的自然现象的“雷电”,在成为神祇之后,它几乎是自发地融入了神话故事的链条。此后宙斯的任务就仅仅是丰满这整个链条的情节,而人们最初在他身上寄托的宗教梦想,似乎也在这个娱乐化的进程中,随着宙斯的世俗人格的逐步夯实而散逸了。 事实上,当这个神祇逐渐趋向于拥有自己的人格的时候,他的宗教价值也就转变了: 他从人人恐惧的神秘本身,转变成了神话系统中的一个齿轮。他越有人格,他身上的经历越确凿,他就越不受到人们的尊敬。
这也正是为什么博尔赫斯会说: “我并不信仰人格神。为什么一尊人格神要比——我今天成了泛神论的拥护者——要比我们作为神的大家更重要。”可见人格神只能是和我们大家一样的存在。有了人格,也就失去了肩负神秘的功能。 当我们创造出某一个“人格神”的形象时,无论他的能力多么强大,都默认了一个前提,即人类能够与之交涉。因为在日常经验中,我们总能与具有人格的对方交涉。人格就是一把打开神界的钥匙,通过了这一种媒介,人们最终把诸神同化。 读到宙斯下凡寻找人类伴侣时,我们会心一笑,因为这个情节就像是乾隆下江南一样亲切自然。我们一听就知道了,神明和皇帝一样,他们都具有人性。神话的这种微妙的共情机制,使得神明最终抛弃了自己的原始构造(不可知、不可掌控的雷电),投身到这些独属于人世间的可批判、可共情的形象中(一个寻芳猎艳的男子)。 在一种“人格神”的想象中,我们最直观的意愿是能够与神明象征的不可掌控的力量交涉。从功能上看,各种神祇就像是人类驻扎在自然力量的边界的守军,他们只是连接着这些自然力量的人类化身,而且还一直把自然的馈赠向世间播撒。就连他们发怒时,也是十分好预测,其间的因果关系一目了然。 这些交涉在自然界中是不可能的。太阳东升西落,地震不可预测地来到,它们在来临之前都没有通知人类。而我们梦想着充分了解这些神秘力量,第一步就是与之交涉,体现在神话中,则是创造了好打交道的人格神。第二步,我们想要征服神秘,至少是与神秘处于一个平等的地位,于是神话之中出现了亲人和斗神的神祇,比如普罗米修斯,然后出现了人神交合而成的半神,比如阿喀琉斯、赫拉克勒斯。这是再直观不过的征服——我们在某方面上打败了神,再则是,我们通过婚姻把各种神秘力量收服在人类的后代身上。
神话的制造者们以一个征服者或者穷亲戚的身份,完成了对不再神秘的神祇的强势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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