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丨“神圣人”之外,阿甘本最重要的著作:《业:简论行动、过错和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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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要跟大家分享的是我们2021年的第17种新书——《业:简论行动、过错和姿势》(吉奥乔·阿甘本 著,潘震 译,王兆宇、叶仁杰 校)。


吉奥乔·阿甘本(Giorgio Agamben,1942— ),意大利哲学家,当代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思想家之一。代表作为“神圣人”系列。拜德雅已出阿甘本著作:《语言的圣礼:誓言考古学》、《宁芙》、《奇遇》、《普尔奇内拉或献给孩童的嬉游曲》、《品味》、《什么是哲学?》、《什么是真实?物理天才马约拉纳的失踪》、《业:简论行动、过错和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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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直接中译自意大利语的阿甘本著作(第一种是《什么是真实?物理天才马约拉纳的失踪》)。它涉及古希腊语、拉丁语、梵巴语等古典语言,牵关哲学、法学、政治学诸方面的内容,多人参与校对。特别感谢我们的译者潘震,以及王兆宇、叶仁杰等参与校对的朋友。
目前,此书已在拜德雅微店开启预售,欢迎朋友们识别下图中二维码预订(预计11月30日前寄书):

下面为大家推送的是,2017年《业:简论行动、过错和姿势》出版时,一位青年学者所撰写的书评。书评简略地概括了《业》一书的线索,虽然称不上面面俱到,但仍可供读者参考。另外注意,书评虽然不涉及《业》中译本收录作为前言的讲稿《姿势的本体论与政治学》,但其中对阿甘本其他相关作品的讨论完全可以填补这个微不足道的缺口。本文作者安东尼奥·卢齐(Antonio Lucci,1983— )是的里雅斯特大学(Università degli studi di Trieste)哲学博士、汉诺威哲学研究院(Forschungsinstitut für Philosophie Hannover)成员,曾任米兰新美术学院(NABA)媒介美学讲师、柏林洪堡大学研究员。本文译者也是《业:简论行动、过错和姿势》中译本的译者潘震。注释均为译注。文中所涉《业》原书页码对应中译本页边码。该书评发表于“零零”(Doppiozero),原题“Giorgio Agamben. Innocenza radicale”,原文见https://www.doppiozero.com/materiali/giorgio-agamben-innocenza-radicale。
吉奥乔·阿甘本:根本的无辜
尽管在2014年出版《身体的使用》(L’uso dei corpi)[1]之际,阿甘本已经宣告了结束“神圣人”(Homo sacer)这项历经二十余年的政治学与法学考古学计划,但他的创造力却丝毫不减。这位出生于罗马的作家近日出版的《业:简论行动、过错和姿势》就是又一例证——相较之下,应该说,此前论马约拉纳(Ettore Majorana)、普尔奇内拉(Pulcinella)的文本和自传性质的写作[2],都没有完全体现出他的余力。
我们甚至可以猜想,阿甘本在“神圣人”计划里留下的神秘空白II.4,正可以由本作填补。[3]《业》不仅统合了其思想的各个重要主题,还向我们展示了新的理论方向。本书副标题中的“行动”(azione)、“过错”(colpa)和“姿势”(gesto)恰是阿甘本分析理路的三大范畴。除了哲学分析之外,历史语文学和法学(我们需要记得,阿甘本在大学期间接受的是法学训练)亦是他处理这些范畴时常用的理论工具,这不仅让这位哲学家负有盛名,也让他时常遭受可谓猛烈的批评。
在本书第一章“案件与过错”中,阿甘本的出发点和往常一样,是语文学分析。他揭示了两个词语模糊的词源(和概念上的亲缘关系):所谓的“案件”(causa)无非是某个在实行中被纳入法律语境的“东西”(cosa)(第14页)。也是通过这几页分析,阿甘本提出了他的一个基础论题:案件和过错这两个概念本身并不属于法律建筑,而是指明其入口,是法律建筑本身的前提(第16页)。
但法律领域是如何建成的?阿甘本的答案是“罪”(pena)的概念(第17页)。
他提醒我们,“罪”一词既能指实行法外行动之后“需要偿付的代价”,又能指我们无法解释的痛苦,由此过渡到德国法学家卡尔·施密特的理论(第22页),以说明为什么不存在没有相应刑罚的过错。这个命题看起来十分浅显,但实际上暗含了非常极端的结果:只有存在一种能将某个行动纳入制裁(sanzione)的法律秩序,该行动才会是过错。法律的建筑之外不存在任何过错,而只有生存者本身的根本的无辜(radicale innocenza)。
只有在通过刑罚确立的情况下,过错才可能存在。正是因此,制裁在法律建筑中才显得如此重要。再次通过考察术语词源的方法,阿甘本跟随埃米尔·本维尼斯特(Émile Benveniste)的脚步,找到了“制裁”(sanzione)概念的源头:sanctus,“神护”(而不是sacer,这可能出乎阿甘本读者的意料,见第32页)。[4]该词指的是一种全然人世维度的(与法律相联结的)禁令,与宗教因素无涉。由此,制裁是人们在人类法律范围之内惩罚过错的模式,是法律的构成性事实。
法总是以暧昧的方式联结正义与暴力。法的根本上的任意性和令人不安的内在性通过我们所谓的“同态复仇法”(legge del taglione)得到了体现。taglione一词派生自拉丁语的talis(这个词还衍生出了意大利语的tale,“如此的”):对于一个确切的犯罪行动,严格对应着一个同样的、“如此这般的”行动作为其制裁。然而制裁的行动既然已经被纳入法律建筑,那就是得到允许的(第38页)。在阿甘本看来,这显然意味着不存在过错,而只存在“由制裁明确的行动”(azione sanzionata),也就是说,这些本身无辜的行动只是在被宣布有过错之时才失去清白。“一切都是好的。”[5]如果我们要用阿甘本的思路来过度诠释俄狄浦斯王接受自己的悲剧命运时下的断语,或许可以解读为:“每个行动本身都是无辜的。”
然而,以制裁为根本的法是最好的法,这个论断尽管通常为人们所接受,却是存疑的。通过评论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Ulpianus)的文本,阿甘本试图向我们说明的正是这一点。不可忽略的事实是,罗马法——现代法律秩序的关键结构——早已开始怀疑制裁作为法律纠正手段的合法性。我们需要重新思考案件和过错概念的界限,由此反思整座法律建筑。这是接下来的第二章“crimen与karman”和第三章“意愿的困局”希望完成的工作。
如果专业读者能在第一章里读到阿甘本时常参考的理论来源——法、卡夫卡、法学家杨·托马斯(Yan Thomas)、卡尔·施密特和汉斯·凯尔森——接下来的这两章可能会是惊喜:他使用了一套新的概念,对于熟悉阿甘本的读者来说可能显得陌生。拉丁语词源让步于梵语词源,他所钟爱的本维尼斯特(阿甘本熟识的学者,甚至可以说经常“滥用”他的研究)则变成了名气略小的阿道夫·皮克泰(Adolphe Pictet),他的著作《印欧起源:论语言学古生物学》(Les Origines indo-européennes: Essai de paléontologie linguistique)鲜为人知却同样精彩。这为阿甘本拓宽历史语文学研究奠下了基础,同样也让他实现了一种哲学上的“东方转向”,将佛教哲学中最关键的几个概念纳入讨论。作者的出发点是在梵语的karman中找到拉丁语crimen(衍生出了意大利语crimine,“罪行”)的源头[6],而karman,即我们所说的“业”,在佛教中指的是行动背后的意愿或意向(第49页)。按照阿甘本的说法,很明显,佛教学说的理论结构正基于以下事实:“karman指的就是crimen,也就是说,存在一种可以归责并产生后果的行动。”(第50页)
行动作为罪行、罪行作为意向的结果,这样的观念对于哲学建筑(尤其是西方哲学)的基础概念“主体”(soggetto)是至关重要的。在阿甘本看来,一旦承认存在可归责的行动,就会引向意愿概念的诞生,而所谓的意愿无非就是将行动与某个主体紧密联结的理论工具。在哲学层面上,我们发现阿甘本在《身体的使用》中(也可以笼统地说,在他的整个后期阶段)尝试提出的想法由此得到了发展。如果在过去的数十年中亚里士多德一直是这位哲学家的“正面”引用对象,现在却愈发遭到批评,与此同时柏拉图逐渐成为新的路标。如果像阿甘本所说的:“柏拉图最深刻的思想,在于坚定不移地试图在行动之外寻找伦理与政治的位置——这对一个古希腊人来说几乎是不可想象的。”(第61页)那么这就意味着柏拉图(和佛教的立场类似)想要在“是”(essere)和思索(contemplazione)之中寻找人的善,而亚里士多德的答案则是“成为”(divenire)和行动。这组对立概念——在“思索/行动”中反映出来的“是/成为”——是本书第三章的重点。作者利用这一章节阐述了古代世界经由亚里士多德到基督教世界的转变史,这同时也是意愿概念的诞生史(第82页)。此前已经指出,意愿不过是将行动固定在主体上的哲学装置,使主体为他实行的行为担责,也就变成可归责的、可制裁的(第127页)。也正是因此,我们才有必要——像本书最后一章标题所说的那样——“超越行动”。
到了第四章,阿甘本的“陪练”依然是亚里士多德。对亚里士多德来说,“人类行动是为了追求善而打开的维度”(第104页)。然而,这一命题预设了人和他的善之间存在着“一道鸿沟”(第105页)。亚里士多德认为,正是因此,人才必须行动,因为人并不是善,而要实现善。对于阿甘本来说,实现善的必要性正是亚里士多德留给基督教和整个西方世界的遗产:善不扎根于人的本质,而必须对善产生意愿,从而去寻求它。如果歌德在《浮士德》的开场能写下“一开始,有的是行动”(am Anfang war der Tat),这恰是因为他的叙事是在亚里士多德伦理坐标定义的概念视野中展开的。
在作者的笔下,站在亚里士多德对立面的是柏拉图和叔本华(某种程度上来说,康德也是,但他对康德理论的解释是有些冒进的):阿甘本此前很少提及这两位哲学家,但他们似乎变得越来越关键。尤其是柏拉图,他的文本揭示了在生活和政治中游戏的维度(及其隐喻)不容忽视——这是最典型的不带目的的活动。佛陀的教导和柏拉图站在同一阵线,但更为重要(第128页)。事实上,论及如何将主体从意愿和行动的枷锁中解放出来,佛教理论更为激进。由此看来,佛教给我们的启示,也正是试图让主体独立于其所作所为,解开行动与主体同一的纠葛。一个行恶的人不必然就是恶人,就好像一个好的行动并不因其本身而使得一个人是好的。过错——crimen——总是和行动关联,但并不必然和主体关联,而主体正应该从行动中解放出来,不再将自己视作行动的产生者,因为行动的产生者恰是反过来由行动产生的。
阿甘本的结论和他此前的结论紧密相关,可参考收录于《无目的的手段》(Mezzi senza fine)一书中的《关于姿势的笔记》(Note sul gesto)一文。除了佛教学说之外,这里关于姿势的理论索引是他钟爱的本雅明,尤其是1921年的《暴力批判》(Zur Kritik der Gewalt)。阿甘本在早年就分析过本雅明的这篇文章,于1970年写了《论暴力的界限》(Sui limiti della violenza)一文。从1970年开始,到他的哲学工作的中期(比如《例外状态》的中间部分),阿甘本对本雅明此文的兴趣在于如何将人类的行动从目的—手段的循环中解脱出来。而在《业》中,此种纯粹行动的范式正是譬如说所谓“表演技艺”(arti performative)中的姿势(第131页)。
这就是除了实践和生产之外的“人类的这第三种活动模式”(第137页),“这种活动或能力可以停用人类的作品[opera],使人类的作品变得无作用[inoperoso],由此打开了一种新的用途[uso]。”(第138页)
《业》的落脚点正是对姿势的分析,这个概念此前没有得到清楚、彻底的解释,也不明确是哲学研究的对象。阿甘本是最重要的在世哲学家之一,本作展现出了他的思想历程中耐人寻味的一段发展。而在书评的作者看来,《业》也通过纳入此前未见的东方哲学要素表明了阿甘本理论视野的转向。
把人类行动与目的和手段、归责和过错、善行和劣行联结起来的是一件装置,只有当这件装置不再发挥作用,不作为的空间才会敞开。这就是纯粹手段的政治。——吉奥乔·阿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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