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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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步有好处。不仅对身体,而且也对头脑。很多人都喜欢散步。以前看名人名言,看到卢梭一句话,他说:“散步促进我的思想。我的身体必须不断运动,脑筋才会开动起来”。看来卢梭的确喜欢散步,后来卢梭有本著名的书,名字中就有“散步”这个词。还有一位著名的散步者就是康德,他每天在自己住的村庄里准时准点出来兜圈,整理自己的思想,数十年如一日,风雨无阻,村民每天看到康德走过时,扭头就会校正一下自己的钟表。康德只有一次没有出屋,据说那天他得知了一条消息,法国爆发了大革命。后来又看到一女作家说:“对于自己,写作后的运动只有散步和做爱。”看到这句话,我觉能把散步提高到这种境界也不容易。
散步的人很多,但似乎没有像慢跑那样被人著书立说。尤其这几年,慢跑从国外流行到国内,一些关于慢跑神话的书籍也被翻译出版。弄的慢跑好像跟素食一样成了一种生活标志或干脆是一件文化衫。我讨厌的是那种强调慢跑治百病的,敢情洋人也有张悟本这号。其实最终无论何种锻炼方式,都还是得根据身体情况,选择不同方式就可。我相信的是,一切肉体的变化最终都归结为精神,无论是落身大汗,还是微微娇喘,自己舒服就好。肉体的疲劳感能放松精神。精神紧张或烦闷时,出去跑跑走走,身体的劳累会让人意识到自己依然不过是一个脚踏实地的肉乎人。
我有时也散步,但可没有妄想散散步就能获得什么思想。只是觉的,当肉体趋于有节奏和规律的运动时,精神便仿佛和肉体若即若离,得到一种实在的虚无感。散步时自己没有思想,但能想想事,或者不想。尤其是当一个人时,走路就成为一种很单纯的行为。自己快速的不停的走,不用说话,不愿意也可脑中空无一物,直着往前给,只要保证遇到红灯收住脚就行。这几天又开始了长距离快走,放松一下精神。
曾听到一个走路慢的女孩说,慢走能更加细致的看大街上的人和物。其实快走也一样。昨晚便遇到一件小事。
我晚上出门,从长安街走到西单,奔北到平安大街,然后往东朝工体走去。街上人很多,有时得放慢速度,走到平安大街已经快夜里11点,路宽了,自己又加快了速度。这时忽然身后一辆电动车呼啸而来,眼睛跟过去,是一位父亲带着女儿。女儿坐车后座,大概小学3,4年纪的样子。小女孩穿着连衣裙,坐车后座上马尾辫左摇右晃。小女孩回头看到了我,忽然冲我笑。我觉的这孩子真有意思,于是也边走边冲她乐。她看到我的反应后,接着扭过半身冲我招手,手不停的挥来挥去。我回头,身后并无其他人。电动车这时已经在20米开外了,那个小女孩逐渐在变小,但她依然还在扭身不停的挥动着手臂。我也想冲她挥手,但犹豫了一下,觉的如果这样,自己是不是太孩子气?机会没了,几秒后电动车在前面消失。我这时希望前面十字路口变红灯,抬眼看去,百米开外空中飘着几个绿点。
路上想了会刚才这个小经历。只说自己,我觉的往往是这样,年龄增大后,当面对他人的言行时,自己本能的会先戒备,时间越长越成为习惯。可当每次遇到这种善意友好的举动时,心里依然会感到愉快,然后这种愉快感受和戒备的习惯开始抵触。使得自己不能每次都及时回应一个善意。我在想,庆幸的是当小女孩冲我微笑时,我也立刻冲她傻笑起来。只是没能完全把那个套在身上的戒备习惯掀开,最后抬起自己的手。
父亲带着女儿骑远后,我正好快走到北海。虽然腿已经走的发酸,夜里还是有点闷热,但此时车少人稀,在昏黄路灯下,马路一边是吃串的食客酒足饭饱后的闲扯淡,路另一边是安静的矗立百年还没被拆的红墙绿瓦。我觉的在夜色中,这座城市还是那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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