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读 | 丛林中的冒险,是成为自己
源自童年的丛林
1865年,维多利亚时代的中段,也是日不落帝国最为强盛的时期,在这一年的尾巴上,孟买海边的一所房子里,吉卜林出生于一个典型的英国牧师家庭。

彼时的孟买,正逐步迈入一个极度繁荣的时代: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工业文明由外向内奔涌而来,在这片土地上绵延更迭的古印度文明及旧有生活方式在新时代的冲击下喘息嬗变,缓慢曲折地寻找着自己的生存空间。
作为艺术学校的教授,吉卜林的父亲不仅酷爱建筑及雕塑艺术,更对印度当地民俗的存续生态充满热情。有人说,这种矛盾的心态在吉卜林的诸多作品中亦可见一斑——既热衷于现代化的日新月异,同时又留恋代表着过去时光的民俗生活。
且不去考究心态是否会跟随基因遗传,对于三岁以前的吉卜林,港口城市孟买是自由、野性以及无忧无虑的象征:
“破晓时刻的光和颜色,比肩高的金色和紫色的水果……在清晨和女佣还有坐在婴儿推车中的妹妹一起去孟买水果市场,回来时,买的东西高高地堆在推车前面……热带黄昏时的黑暗让人产生胁迫感,但还是喜欢夜风吹过棕榈和香蕉椰子的声音和树蛙的歌唱……”
这正是三岁以前的吉卜林有关童年也有关印度的记忆。
“在某个有月亮的夜晚,全身赤裸,晃晃悠悠站定,然后冲面前的狼爸咯咯笑了起来……”
而这,是吉卜林笔下最重要的角色莫格里的丛林生活的开端。敢于和狼崽子们抢奶喝的人类男孩,在那里也有过与其创作者类似的既野性难驯却也烂漫天真的童年:敏捷的黑豹和博学的棕熊是他的成长导师;和狼兄弟们一起长大,学习狼群的生存法则;在太阳底下酣睡,想要洗澡,就去池塘里清凉一下,“整个丛林都属于你”,可以“随心所欲、放开胆子去捕猎”……

莫格里的故事最初散见于吉卜林早期创作的一些有关印度的短篇中。依据记录,酷爱游历的吉卜林虽然到过很多地方,也曾拜访印度北部的山地部落,却从未涉足《丛林之书》的发生地印度中部丛林,而只是在朋友的照片中见过那些地方,甚至激发他创造出“莫格里”这么一号人物,也是因为他曾从父亲处听说人类婴孩被狼驯养的传闻。
当他开始系统地创作以莫格里为代表的一系列动物故事时,已是个中年男子。那时,身处美国的他刚买下妻弟的农庄,和妻子一起在那里打造了心目中的“梦想之家”,迎来被其视若珍宝的长女约瑟芬,退休的父母也从印度来探亲,同他一起合写这部满含冒险的印度丛林故事。
或许可以说,一切都刚刚好,促成一部经典诞生的种种条件齐聚于此:有过曲折但谈不上坎坷的前半段人生;浸润在丁尼生和斯温朋诗歌里的青少年时代积攒下精湛的文字表达水平;走到人生中段——据说一直就很喜欢孩子、愿意为孩子写故事的中年文字创作者准备为孩子,尤其是自己的女儿,写一部发生在印度丛林里的动物故事集。这一切无一不在提醒并带领着他返回童年,返回那段无忧无虑、有家人陪伴又充斥着野性张扬的岁月。
依据英国媒体报道,吉卜林曾将一个特别版本的《丛林之书》送给自己的女儿,在其扉页上赫然写着:“这本书属于约瑟芬·吉卜林,此书正是为她而作。”

吉卜林的丛林冒险
作为英国首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吉卜林的受关注程度显然远不如同时代的其他作家,诸如托马斯·哈代、奥斯卡·王尔德等。

有评论家认为,吉卜林的作品始终无法抛却“对殖民主义乃至帝国主义的迷恋”,然而追溯其成长背景,试图从他赖以安身立命的外部环境去考量,或许又会觉得他在作品中流露出那样的气息,未尝不可以理解。
一个出生并成长于印度的英国人,曾在其成长过程中数次由于各种原因往返于英国和印度之间,甚至在其青少年时期的初端,留在英国意味着寄人篱下、被压抑甚至被诋毁的生活,只有返回印度才能真正和家人团聚,成年后的第一份工作也是在印度当地一份主要服务于英国人的报纸担任编辑记者……在那样一个时代,对于具备这种身份背景的英国人而言,“驻印”生活确实犹如一段真空地带:一方面远离自己的故土,帝国荣光似乎无远弗届,然而他们并不能与故国的主流社会相融,亦不能从印度在地生活中寻得精神层面的托付。
这种来去皆不可得安宁的状态,在多年以后,甚至也能在莫格里身上寻得蛛丝马迹。表面上,他是横跨人类社会与野性丛林的王者,不仅整个丛林都属于他,他也可以利用熟知丛林法则的优势来惩罚那些薄待他的人类“同胞”。然而谁,或者说哪一边,才是真正的同盟?或许都是,也或许都不是。
“回人类那里去”,巴吉拉和巴鲁在故事开始不久就如是预言过,莫格里最高贵的朋友狼族首领阿凯拉在战死之前再次提及,直到莫格里最终自己下定决心与丛林诀别。
为了铺垫这个诀别,吉卜林用了大量篇幅来描摹男孩那种讳莫如深得就连自己都难以彻底分辨的情绪。他让这一切发生在莫格里十七岁的时候,发生在整个丛林以蓬勃新生之姿迎接冬春交接的时候,他让这个即将成年的男孩在寻常的时节更迭中迎接一次不同寻常的改变,那心底里的躁动让男孩既恐惧又伤心,甚至当他终于明白自己到底在渴求什么,并选择返回丛林与动物朋友们诀别时,他们相互说起了曾经的口令,“你和我,同源同脉”——在这含义近乎直给的寓意中,读者听明白了,诀别的原因无他,是对血脉、对本源的追溯。对于莫格里来说,诀别既是一种结束,也是另一种开始。
前面已经说过了,吉卜林系统地创作《丛林之书》时,其写作及精神状态都相当好,《丛林之书》原著中也并非只有莫格里的个人冒险,还有许多由动物担纲主角的章节。然而我们依然可以在仔细阅读莫格里的故事时,嗅到诸多吉卜林对少时岁月的回望和反刍,以及在这种回顾中投放进去的种种深意,甚至忍不住要揣度:对于已届中年的他来说,这莫若是一次既熟悉又陌生的丛林冒险,曾经的自己在其中,曾经亲近过的朋友、曾经背离的敌人,乃至那些一闪而过的吉光片羽俱收纳其中……

迪士尼的“改编丛林”
与代表着生产力和文明的人类群居社会泾渭分明,然而也并不与之彻底隔绝——一个在狼群中长大的毛孩子跋涉几十英里,即可抵达人类聚居的村庄——被野生动物们奉若圭臬的自然法则是最高律令,与人类社会别无二致的地方在于,他们也拥有从先辈口中流转下来的秘辛和传闻,只有作为原住民的古老部落才具备从人类社会到丛林生活自如切换的本领……
综合以上所有,即是印度中部丛林之于绝大多数现代都市人的符号式印象,隐秘、野性,甚至可能还满载着逃脱现代文明之外的自由。
毫无疑问,这样的主题定会获得一代又一代创作者的青睐,不独为吉卜林和他的文字世界专美。
2016年,迪士尼公司推出动画长片《奇幻森林》,由真人演员和靠特技打造的动物群像联袂主演,在全球斩获近十亿美元票房。

这并不是迪士尼第一次涉足这一主题。早在1960年代,他们便买下经典名作《丛林之书》的多项版权,并在1967年由华特·迪士尼亲自担纲制片人,推出改编动画片《森林之子》,片中原创歌曲The Bare Necessities甚至还获得了第40届奥斯卡金像奖的提名。
无论是五十来年前的那次改编,还是2016年出炉、代表了好莱坞动画制作平均水平的典型大片,它们打造的始终是一片属于迪士尼的“丛林”:二元对立的核心矛盾,坏心眼的老虎vs误入丛林世界的异类——人类后代莫格里。
在这种情节逻辑的催动下,莫格里是当之无愧的唯一男主,在追寻正义和胜利的天平上,老天也永远只会眷顾这个人类男孩,哪怕原著中明明是种类繁多的动物各据一角、自成一派。棕熊巴鲁甚至在2016年的再次改编中化身成一个偷奸耍滑的老赖,那原本是个之于人类小孩而言,成长路上多么重要的导师角色。同样令人扼腕的还有对蟒蛇卡奥的改编,无论哪一次,都未能把这个角色的复杂性——那绝顶聪明中又有一点世故狡黠,以及不可避免的盲目易怒——给淋漓尽致地呈现,第二次改编干脆直接将它变作渲染阴森黑暗气氛的“黑森林女巫”。诸如此类单薄而非黑即白的改造,一方面或许真的让大部头作品得以更轻盈的姿态进入现代孩童的视野,但也不可避免地将一本厚厚的大部头改造出了快餐的味道。

成为莫格里
迪士尼的改编对于《丛林之书》来说自然不是第一次,亦不可能是最后一次,甚至在迪士尼之前,它还遭遇过更多让人瞠目结舌的误读和误解。有再多遗憾,却依然得承认,决定一部作品命运的权利最终还是落在了一代又一代读者手里。
到了今日,《丛林之书》中以莫格里为主视角的部分因为赢得了绝大多数公众的喜爱,而得以更久远也更广泛地流传,莫格里本人也像彼得·潘、海蒂、多萝茜、辛巴达一样成为儿童文学史上拥有姓名的经典人物。
已经被定义为“莫格里的丛林冒险”的《丛林之书》某种程度上更是一部成长之书。对于每一个正处于急速成长、渴望一头扎进生活的河流、奋勇不顾而去的孩子来说,莫格里正是一个青春的伙伴。
他的特殊,不在于他是动物们眼中“丛林的主宰者”,是伟大的存在;也不在于他是人类同胞眼中的神秘化身,拥有巫蛊一般的魔力;而恰在于,他既享有游走于两种截然不同的状态和群落之间的自由,又为这种自由所困,既不完全属于这里,也不完全属于那里。这种上下不靠的中间状态,除了切身地反映着创作者曾经的精神困境,也是每个步入成长真空期的年轻人要面对的窘迫。
一面寻找,一面获得,继而突破,终将告别;建立起友谊,在陪伴和安全感中得到慰藉,然而总有一天,要在令自己都战栗的恐惧中直面现实,做出壮士断腕般的选择,将一部分曾经的自己留下,让之成为永远的乡愁,再大踏步向前,去构建塑造另一部分崭新的自己。
在故事里,莫格里是这样做的,而在每个真实人生中,这样的过程,我们称之为“成长”。
成为莫格里,成为你自己,恰是一曲长长的从那个时代唱到了现在的青春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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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张静琳
“世代经典”系列策划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