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温柔的手
和我牵过手的人都知道,它是世界上最软的手了,看上去手指细长,手心却是肉手的所具有的。朋友喜欢拿着我的手揉啊揉,拿着我的手脖子晃动我整个手,像是果冻一样的弹啊弹。
上面都是以前的事了。而且在我拥有一双无比柔软的手时,我从来没有引以为豪,大肆宣扬更不会有。
但是,我是从双手不再柔软时才意识到,原来我的手曾是那么的柔软。
上了大学后,很少和别人手拉手,拉过我的手的人也从没夸过我手的柔软。我是怕人夸的,所以当再也没有人夸我的手柔软时我觉得无比自在。
毕了业,上了班,辞职,再上班,再辞职,一直到现在还是在家里。我学会了做饭,闲来无事就做做家务,偶尔和朋友出去小聚,或者去外地亲戚家住几天。
这些事请或许会是造成我手粗糙的主要原因,或许不是。
我的猜想是,时辰已到,我的手也到了日子,不论怎样保养也是会变。
所以它之所以变粗糙了,就是时间流逝的象征。
以前我双手握拳时从不会感觉到阻力,指关节的皮肤像空气和身体摩擦一样毫无感觉。而现在,手握拳时能明显地感觉到手上有老茧在同时蜷缩,尤其是能清楚的感受到感情线在极速后退。手指绷直了,能看见手心的皮紧紧的崩着,稍微一放松,无名指正下侧的老茧顺势鼓了出来。
站在新家,摸着还未涂乳胶漆的白墙,竟发现除了掉灰,我手的粗糙程度和它不相上下。
是手的纹路变多了,还是皮肤太干了呢?
手心出汗后有点以前柔软的感觉,可还是像隔着什么物质一样,像是沾了水的粉笔末黏在手上的那种拖泥带水感,还有点像打湿后的纹路不深的搓澡巾。作为一个北方人,洗澡时搓澡巾是必需品,有的时候真的好想直接用手心代替,搓遍全身,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兴许能顺便把纹路磨平,一举两得。
有的时候,我在摸小孩嫩软的皮肤时不敢用力,只敢轻轻地在表皮一蹭,没摸到无所谓,别把小孩的皮肤拉出血了。
我的手背是好看的,除了毛多点之外没有别的缺点。以前我一度觉得我的手指难看的不能再难看,指甲和肉连不到一起。后来美甲做的勤了,指甲剪得不勤了,等指甲胶被我扣掉以后就惊艳到了,这绝对是一双不难看的手,我就决定此生与美甲相伴。
我的手心像树皮一样,手背却好看的出奇,当然是在强烈对比下得出的结论。有时候想在和别人有手上的接触时,手心手背的皮肤能掉换一下也好,彰显自己细嫩的一面,糙的一面就当成是看得摸不得的摆设就行。可转念一想,正是我手心粗如树皮的质感,和别人吹嘘时的信服力才会拔地而起。要是没有我细嫩的如同婴儿皮肤的手背,又怎么伪装自己呢?
再者说了,有谁的手心长毛啊!
心里瞬间平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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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现在,经历了生活鞭打的我,顺带着手一起,变得粗糙尖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