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7 第33節 陳澧的反切系聯法

陳澧的反切系聯法的原理如下(來自《切韻考》):
1.“切韻之法以二字為一字之音,上字與所切之字雙聲,下字與所切之字疊韻。”
2.《廣韻》同音之字不分兩切語,此必陸氏舊例也。其兩切語下字同類者,則上字必不同類,……上字同類者,下字必不同類。
繫聯原則:同用互用遞用
利用上面兩點,研究《廣韻》的反切上字,陳澧發現了三個非常重要的原則:
1.同用:A=BX,C=BX,則A=B=C
“同用者”如“冬,都宗切”、“當,都郎切”,同用“都”作切上字,則被切字“冬、當”聲母同類。
2.互用:A=BX,B=AX,則A=B
“互用者”如“當,都郎切”、“都,當孤切”,“都、當”二字互作切上字,則二字聲母同類。
3.遞用:A=BX,B=CX,則A=B=C
“遞用者”如“冬,都宗切”、“都,當孤切”,“冬”用“都”作切上字,“都”用“當”作切上字,則“冬、都、當”遞相用為切上字,三字聲母同類。
同樣,陳澧對反切下字的研究結果
1.同用:
同用者如“東,德紅切”、“公,古紅切”,同用“紅”作切下字,則被切字“東、公”同韻類。
2.互用
如“公,古紅切”、“紅,互公切”,“紅、公”二字互作切下字,則二字同韻類。
3.遞用
如“東,德紅切”和“紅,互公切”,東用紅作切下字,紅用公作切下字,則“東、紅、公”三字同韻類。
通過“又音”繫聯:A=B,C=D,A=C,所以A=B=C=D
通過同用互用遞用對上字和下字分別做研究,原則上可以把上字下字分組。
但是總是有無法分類的,陳澧稱之為變例。
“切語上字既系聯為同類矣,然有實同類而不能繫連者,以其切語上字兩兩互用故。如多、得、都、當四字,聲本同類,多,得何切;得,多則切;都,當孤切;當,都郎切;多與得,當與都兩兩互用,遂不能四字繫聯矣。”
對於上述無法繫聯的,陳澧的做法是看《廣韻》的“又”注音。
比如東韻和送韻里都有“凍”字:
東韻:德紅切,又“都貢切”。
送韻:多貢切,又“德紅切”。
所以,都貢切就是多貢切,所以都和多是一類。所以都、多、當、得可以繫聯了。
《廣韻》有1200多個又音,繫聯了更多上字。
3.分析條例
《廣韻》同音之字不分兩切語,此必陸氏舊例也。
所以廣韻里一個字出現兩個反切,一定是不同音的。
陳澧邏輯推理的結果
“惟以考據為準,不以口語為憑。”——陳澧
但是實際上,陳澧並沒有把這種客觀立場堅持透徹。
結果:反切上字452個,下字1232個。從452個反切上字中考出40聲類(不等於聲母)。陳澧認為這四十類是隋代以前的聲母的分類。
後人的持續研究,對陳澧的結果有了懷疑。
羅常培《中國音韻學沿革》:“以今考之,其為例猶未能盡純也。蓋因變例以求其合,則為例當不滿四十;捨變例而求其分,則為例當逾乎四十。陳氏于其所欲合者,則用變例以聯之,于其所欲分者,則用正例以別之,未免自亂其例也。”
現代語言學家對陳澧研究的補充

如今的教學系統用51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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