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的人不会再回来
1 出去买早餐的时候,李夏看到一只斑马被撞死了。 那是一只干净的、漂亮的斑马,黑白得既纯粹又分明。李夏在动物园里见过斑马,可是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斑马,他在动物园里看到的斑马总是灰头土脸的,一副要哭的样子。 斑马到底是怎么跑出来的呢?大概是跳过动物园的围墙逃出来的吧。 据说动物们受到惊吓时会做出一些非比寻常的事情,小时候李夏就亲眼看见过一只鸡从一楼飞上了五楼。也许是最近台风将要来了,动物们都很焦躁,所以这只斑马跳出马路来,还跑了很长一段距离,然后撞上了一台公交车……总之,这只斑马死掉了,它的嘴巴从嘴角一直裂到了耳朵,就像一条苦瓜被人生生地撕成了两半一样,红色的苦瓜肉啦、黄色的菜籽啦散落一地,非常惨。但是它的身体看上去很干净,皮肤光洁,毛发一尘不染,多少保持着活着的尊严。很多人围着死掉的斑马看,大多是像李夏这样穿着校服的中学生,他看了一会,便瘸着腿走开了。 因为这件事,李夏一大早就变得郁郁寡欢起来,简直莫名其妙。后来,当他躺在宿舍的铁架床上,看着自己裹着白色绷带的左脚,他才意识到今天是校运会,而他因为在训练中摔伤了左腿,无法参加他所擅长的长跑比赛。 宿舍空无一人,他们都去参加校运会了。李夏从枕头底下拿出Walkman,翻了几张CD,最终放入了后街男孩的《黑与蓝》,自从2001年他们又发了张精选集后,他们已经好几年没有出专辑了,所以他总是翻来覆去地听这张《黑与蓝》。 音乐声从脑骨传来,淹没了运动场上传来的哨声与欢呼声。春日的阳光落在阳台上,湿漉漉的校服衬衣在滴水,早晨的空气有点凉。李夏想起上铺的胖子总是藏有啤酒,便翻出了几罐,兀自喝了起来。 听完了A碟,李夏仍然是觉得百无聊赖,只有凉凉的啤酒流淌过喉咙时会给他带来一丝惬意,可是如今啤酒也喝完了。他坐起来,拿起桌子上的固定电话,随便拨了几个数字。 这个是他们男生宿舍的老式游戏,无聊的时候就打内线电话到女生宿舍,然后说一些恶作剧的话。宿舍的内线电话都是有规律可循的,88加上宿舍楼的栋数和宿舍号,就能拨通任意一间宿舍的电话。可是今天李夏拨了几个电话都没有人接听——可能她们都去看运动会了,直到拨下第五个电话,终于有人拿起了电话。 “喂,做我女朋友吧。”电话一接通,李夏就说。 “你是谁?” “你男朋友。” “小子,你是哪个宿舍的!” 电话那头突然吼了起来,把李夏吓了一跳。 “妈的,你又是谁?” “我是宿管。”她说,“把你的名字和班别报上来——” 李夏挂了电话。真是晦气,宿管怎么会在二楼的女生宿舍?李夏又拨了五楼的女生宿舍,504。电话铃在响起十秒后被人接起,“找谁? “喂,做我女朋友吧。”一样的开场白。 “你打错了。”对方挂了电话。 李夏重拨了过去。要是在平时,他还不至于这么厚脸皮,如今可能是因为那几罐啤酒温暖着胃部的缘故,让他乐于沉溺自己的鲁莽。 “为什么要挂我的电话?” “我又不认识你。” “可是我认识你。” “哦?”对方好像多少有些好奇了。 “因为喜欢你,才给你打电话的。” “你是在开玩笑吧?” “才不是。留意你很久了,你是504的那个女孩对吧?”李夏说着不着边际的谎话,“在学校里遇见过你好几次,每次都会偷偷跟在你后面很久,后来我才发现,原来是我喜欢上了你。有一次,看到你走进了2栋504,便想着该给你打个电话。” “我不信。” “本来没有勇气给你打电话的,今天喝了点酒,才下定了决心。” “你怎么知道我就是你要找的那个女孩?还是你对每个接起电话的女孩都说喜欢她们?” 李夏愣了一下。是啊,该怎么对自己轻佻的行为作出解释呢?他叹了一口气,说道,“就是你,没有错的,一听到你的声音就知道了。以前在路上偷听过你跟同学的谈话,记得你的嗓音。” 女孩沉默。 “做我女朋友吧,好不好?” “好。”女孩说。 “诶?”这个回应倒令人出乎意料,而“变态”、“神经病”和“无聊”之类的回答比较符合李夏的预期。 “好。”女孩重复了一遍。 “那么……”对方太干脆,李夏倒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要一起去看校运会吗?”女孩说。 “现在?” “对啊。”女孩说,“难道明天还会有校运会吗?” 挂了电话,李夏来到阳台上,对着镜子往头发抹发泥,弄出一个既骚包又含蓄还带点90年代复古风味的三七分发型。虽然没有见过女孩的模样,而且她就这么轻易在电话里答应做别人的女友,很可能是个平时没人追的恐龙,但是约会的时候首先弄个发型是每个绅士应该有的风度。 “不管怎么说,待会要先到2栋的楼下,如果从504下来的是恐龙,就装作不认识。”李夏想。可是,就在他要出门的时候,一个胖大婶堵住了他的去路。 “刚才是不是你打电话到女生宿舍调戏女生?”胖大婶叉着腰,就像一座大山堵住了李夏的去路。她就是2栋的宿舍管理员,因为管理严格,人称“鬼见愁”。 “不是我。” “那是谁?”胖大婶往宿舍里张望,“报上他的名字和班别。” 和她扯了十分钟,李夏只好承认是自己打的电话,给他登记了学生证才脱了身。当他去到2栋的楼下,有一个女孩已经等在楼下。她没有穿校服,穿着蓝色牛仔裤和白色T恤,唇上抹了姨妈色的口红,长得还算标致。她上下打量了一番李夏,看到他缠着绷带的左脚,笑了,“是你?” 然而也只是这一笑,她的神情又恢复了一种对什么都不以为意的淡然,要说这称得上某种冷漠,也是没有什么不可以的。李夏感到尴尬,他多希望自己今天不是这般模样来见她。 “脚是怎么回事?”她问他。 “受了点伤。” “要紧?” “没事,”李夏摇摇头,”过几天就好了。” 他们没有走去运动场,而是从校道的岔路口走上了一个山坡。女孩走在前面,春日的阳光在疏落的树梢间落下来,犹如一袭华丽的长袍披在她的身上。她说,她并不是真的想去看运动会,只是想出来走走。就这么走了一段,她回过头来,挽着李夏往上走。与其说挽着他,倒不如说是偎在李夏的身上,他的手臂可以真切地感受到她藏在T恤下的乳房。这种软乎乎的触感令他感到恍惚若梦。 “说说你第一次遇见我的情形吧。”女孩问他。 是啊,第一次遇见她的时候会是怎么样的情形呢?李夏的脑袋苦苦地思索着,试图抓住一点点线索。松脆的落叶住他们的脚步下沙沙作响,李夏感到自己的舌头变得干涩了起来。 “怎么?不是说对我一见钟情吗,怎么会想不起来?” “是在图书馆,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 “那时候我在干什么?” “在读小说。看到你读小说的样子,就喜欢上你了。” “真的?” “真的。” “可是我不读小说呀,我去图书馆只喜欢翻时尚杂志。” “那是杂志上的小说。” “也不记得在杂志上读过小说。”女孩摇摇头。 “忘了也说不定。” 他们在山坡上的一座六角亭上坐下休息。女孩终于没有再追问,而是看下面观众席上熙熙攘攘的人群,还有在跑道上拼尽了力气疾速赛跑的选手们。 “本来我今天也该上场的。”李夏说。 女孩打量着他小腿健硕的肌肉和缠着绷带的脚,问他,“你是体育生?” “嗯。”李夏点点头,“练长跑的。” “那怎么办,已经快要高考了。” “我也不知道。”李夏说,“且不说最后能不能参加体育考试,光这样一来,便落下了许多训练。去年也是这样,考试前重感冒,在运动场上走路都走不稳,所以今年才回来复读的。” “你刚才不是说……” “我只是不要别人同情我,说一些毫无用处的安慰的话。” 突然,下面的人群欢呼了起来——运动员冲刺了!就是在这个时候,女孩吻了李夏。也许她是被运动场上的气氛感染了,或是出于某种温柔的安慰,总之,她踮起脚尖,吻了面前这个男孩。他们的鼻尖碰在了一起,李夏看到女孩的睫毛咫尺之间轻颤。旋即,他也闭上了眼睛,下面传来的欢呼声听起来像是为他们而欢呼。 下山的时候,李夏好几次想告诉女孩真相,他的玩笑和谎言。可是,在最后分别的时候,他只是问起她叫什么名字。 “我叫李迅。”女孩说。 2 李迅站在五楼的阳台上,浩荡的风由下面吹上来,从两腿间穿过她的身子。飘扬的裙裾遮住了她的视线,让她看不到那令人眩晕的地面,好像也没那么害怕了。她站了好一会,然后转身跳下来,脱下身上的连衣裙,换上牛仔裤和T恤,因为她想到了一个问题:穿着裙子跳楼会把裙子掀起来,死相不雅。 她再次光脚站在阳台上,两腿间那种空荡荡的凉意消失了。她想起了早晨见到那只斑马,当她路过那里的时候,斑马已被人拖到了路边,如无用之物般丢弃在垃圾桶旁。那种虚无的感觉再次袭上她的心间:若她就此跳下去,她将毫无价值地死去,而结束一个毫无价值的生命,这种行为本身也是毫无价值的。 也罢。她闭上眼睛,轻轻踏出一只脚。 铃铃铃。 就在这时,宿舍的电话响了。她本不打算接的,但是电话却不依不饶地一直在响,她只得跳下阳台,接起了电话。 “找谁?”她问。 “喂,做我女朋友吧。”对方说。 她明白是那种恶作剧电话,便马上挂了。可是对方却又拨了过来,说什么喜欢你啦想了很久才鼓起勇气给你打电话之类的话。若是平时,她并不会理会这样的无聊事件。可是今天的这个电话,却像是天赐的福音,是迷途的梵铃,是她重回现实世界的引路人。所以,那时她并非是想要去看运动会,只是觉得该出去走走,不若死的意味会重新将她笼罩。 那天晚上,她梦到与李夏在公园的游船上接吻,湖岸上是央央的火光。开始是生疏的吻,后渐渐变得温润和热烈,但当她睁开眼睛时,看到自己抱着的却是另一个男孩——阿桑,她的男友。 “你不爱我了吗?为什么要背着我跟别的男生接吻?”熊熊的火光映照着阿桑的脸。他没有生气,问得一脸认真。 “为什么你能跟别的女孩在一起,我就不能?” “你太倔强了,李迅。”阿桑看着她,眼中充满了怜惜。 “我不要你管我。” “答应我,无论如何,都不要用自杀来报复一个人。” “你都已经死了,为什么还要来找我?” “因为我爱你啊,傻瓜。”阿桑说。 她从黑暗中醒来。皎洁的月光照在窗台上,女孩们恬静的呼吸声落着角落里。她犹如冬天的刺猬般在被窝里卷缩着身子,摸摸枕头,只觉一阵凉意。原来泪水已不知何时浸湿了枕头。 第二天早上,她来到教室的时候,看到阿桑的位置上放着一株百合。一株洁白的双头百合。同学们走进教室的时候,他们都瞥见了课桌上的花,但是谁都没有说什么。好像大家都有一种不约而同的默契,不在李迅的面前谈论死去的阿桑,却在底下窃窃私语。 “花是你买的?” 同桌回来的时候,小声地问李迅。 “不是。” “那是谁送的?” “我不知道。” 下了早读,李迅从操场上回来后,感到大家看她的目光有些异样。“花是隔壁班的那个女孩托人送的。”同桌悄悄地告诉她。李迅没有说话,她从抽屉拿出物理课本,开始做上一节课的课后练习题,做了几题,却发现刚才走进来的是数学老师,正在给大家讲二项式定理的证明。 她又换上了数学课本。但是她并没有在听,她总是想起阿桑,想起他活着的样子。她想起他们的第一次约会,那是一个周末,他们在江滨公园里的月亮湖上约会。当他们坐在箭鱼样式的脚踏船里,扑通扑通地踩着水的时候,一枚从天空飘下的紫荆花瓣落在了李迅的锁骨上,她轻轻一低头,那花瓣却滑到胸脯里面去了。她伸手把花瓣拿出来,递给了他。她当时并未察觉这有什么不妥之处,直到她看到阿桑的红了脸,她才意识到这个动作蕴含着某种暧昧甚至色情。她不由得也脸红了,突然就有了一种心动的感觉。 就是在这一次,他们在船里接了吻。 但是,现在他却死了,死在了他们第一次约会的地方,和另外一个女孩在一起。那天晚上,月亮湖旁的“霹雳火的甜品店”失火,他和隔壁班的那个女孩也在那里,女孩逃了出来,他却葬身于火海。 “李迅,有人找你。” 晚上的时候,李迅正躺在床上摊开速写本画速写。画室的老师说她的速写是她的瓶颈,若不多加练习,那么今年还是考不上广美。突然,有人叫她的名字,她才看到室友提着话筒在叫唤她。 “是谁?”她问。 “你男友。” 李迅心中一惊,随即明白过来那不可能是阿桑打来的电话。 “喂。”她接起电话。 “下来吧,女朋友。有东西要送你。”电话那头嬉笑着说。是昨天遇到的那个男孩,她几乎都快忘了他了。 “别在电话里叫我女朋友。”李迅说。 “你昨天答应我的,忘了啦?” “昨天跟你开玩笑呢。” “下来吧,我在你宿舍楼下了。” 李迅下到楼下的时候,看到李夏已站在宿舍大门口,手里捧着一大束百合花。过往的女生都瞧着他手中的花,不时有人捂嘴发笑。 “今天是百合花大减价吗?”李迅上前问他。 “大减价?”李夏摸不着头脑。 “怎么谁都要去买百合花,不是大减价是什么?”李迅抢过李夏手里的百合花,转身就疯狂地甩打在旁边的树干上,然后狠狠地扔在地上,又踩了几脚。 “你干什么?”李夏目瞪口呆。 李迅叉着腰,胸脯起伏着在喘气,“既然送了给我,所以我有权怎么处置它了,对不对?” 然后她转身走了。 3 简直莫名其妙。不过一切都很莫名其妙,从打电话给她起,所有事情都变得莫名其妙起来了。李夏躺在宿舍的床上,叹了口气。 “怎么,失恋啦?”一个室友问他。他右腿架在碌架床上,在练习劈叉。 “没有谈恋爱,又何来失恋?” “那你一定是喜欢上谁了。”室友伸直胳膊,把身子压在右腿上。 “你为什么喜欢练习劈叉?”这个问题李夏想问很久了。因为他觉得劈叉太娘气了,一直对这项运动及他的这位室友带有偏见。 “因为劈叉会让我心情轻松,好像无论遇到什么烦心的事,只要把腿架在床上,身体压下去,放松身体后,心情就会神奇地好起来。” “切,胡扯!”李夏不以为然。 五分钟后,两人一起在宿舍里练习劈叉。“腿要绷直,身子要慢慢下。”室友耐心地教他。 做了几个,电话铃响了。室友接了起来,“找你。” “刚才对不起。”是那个女孩。 “就算不喜欢别人的礼物,也不该那样对待吧。” “都是我的问题。” 女孩小声地说,李夏好像也没法生气下去了。 “不喜欢百合花?” “不是花的问题,以后再跟你解释吧。”女孩叹了口气,“刚才一定让你伤心了。” “心都碎了。心疼买花的钱。” “请你吃宵夜怎么样,当作赔罪。” “现在?” “现在。” “有心事?” “想找人说说话。”女孩说,过一会又问,“你不开心的时候会做什么?” “劈叉。刚才就做了好几个,心情好多了。” “说正经的。” “喝酒。” “那么一起去喝酒吧。” “当真?” “当真。” 他们约定在校门口碰头,然后穿过街道,往河堤走去。周五的晚上,街道上满是出来逛街的三三两两的穿校服的高中生。 “你去过酒吧?”李夏问女孩。 “没有。你常去?” “只是跟同学去过几回。同一个酒吧,在河堤那边。” “要注意些什么?” “还能要注意些什么?不就是走进去,然后点酒就可以了嘛。就像浣熊拿到食物后,先放到水里洗一下,然后吃掉一样简单。” 李夏与李迅走进酒吧,穿行在人群中寻找着座位。昏暗中,李夏感觉很多照面的人都向他投来了目光,后来他才明白那些人都是在看他后面的李迅,不过是顺带也瞟他一眼罢了。 “走吧。”李迅凑上来说。 “什么?”李夏回头。在昏天黑地的电子乐里,听不到她在说什么。 “我们走吧。”李迅朝他喊。 “为什么?” “我不想呆在这里。” 李夏点点头,拉着她往外走。在一个过道上,李迅停了下来。“等我,我上个厕所。”她指了指过道里的厕所标志,走了进去。 音乐下,舞池里的人都挤在一起,只能看到他们的头和手在摇摆。李夏站在边上,不住地有人在他身旁擦肩而过。旁边的桌子上坐着三个一模一样的光头男人,好像还是三胞胎,倒是奇妙的光景。 等了好长一段时间。突然,李迅气冲冲地从厕所冲出来,在那三个光头男人的桌子上抄起一个酒瓶,跑回了厕所。 “怎么啦——” 李夏追上去,看到李迅站在厕所里,手里握着一个空啤酒瓶。在地上,还有一个女孩瘫坐在洗手台旁,她捂着脑瓜,头上流下来的鲜血弄花了她的烟熏妆。人们迅速围了上来,那三个光头男人从人群中挤出来,他们好像是女孩的同伴,一个扶起地上的女孩,另外两个挡住了李迅的去路。李夏走到李迅身旁,拿过她手中的啤酒瓶,护她在身后。他在盘算着一个人打三个壮男的胜算有多大。 “要动手去外面动手,别在这里搞事!”酒店的保安也走了过来。 “让她走吧。”被李迅打伤的女孩说,“我没事。” 那两个光头男人盯着李夏,仍然不动声色。 “让她走吧。”女孩又说了一遍。 出了酒吧,李夏才把酒瓶扔进垃圾桶里。他扶着李迅,这才发现她浑身抖得厉害,和刚才的凶狠判若两人。 “到底是怎么回事?”李夏问她。 李迅摇头,她哭了。 “求你了,带我离开这里。” 李夏与她沿着河堤走了一段路,然后从一处梯级走下河堤,走向江岸的沙滩。他们坐了下来,看着月色下的江水和夜船。过了许久,女孩终于平静了下来。 “你不打算说说是怎么回事?”李夏问她。 “原来用酒瓶敲脑袋是不会碎的。” “你真够狠的。” “当时太气愤了,脑子‘哗’地一下涌上脑袋,就什么都顾不上了。” “到底和她什么深仇大恨?” “说不上什么深仇大恨,甚至都不怎么认识她。” “那何苦要去敲人家的脑袋?” “所以现在后悔了嘛。”女孩说,“其实一下手,看到血从她脑袋上流下来,就后悔了。自己怎么做了这么可怕的事?” “不该带你去酒吧的。” “我刚才一定把你吓坏了。” “要真打起来,真不知道会怎么收场。如果没死,倒是还有一点可以炫耀:和三个光头三胞胎打架,最后全身而退。” “可还是想喝酒。”女孩说。 “怎么?你还想回去?” “不是,可以去便利店买酒来这里喝嘛。不喜欢酒吧,那些烟味让我窒息,所以刚才才叫你走的。” 李夏起身去街上的便利店买了半打罐装啤酒,又走了回来。两人一人盘腿而坐,一人抱膝而坐,默默地喝起冰镇啤酒来。凉爽的风掠过江面上吹来,令人感到无比惬意。 “想听我的事?”女孩问李夏。 “听也无妨。” “你倒是答应得勉强。” “若你想说,自然会说。” 女孩叹了口气,“听说了月亮湖甜品店失火的事?” “知道,死了一个学生。” “死的是我男友。” “噢。” “死的时候,他和另一个女孩在一起。” 李夏喝了一口酒,心里大概猜到了七八分,“就是刚才在酒吧遇到的那个女孩?” 李迅点点头,“我问她那天晚上为什么会和阿桑在一起。她说他们在约会,是阿桑先约她出去的,他们一起在公园里划船的时候,他向她表了白。我说我不相信,她说阿桑早就腻烦了我,只是还没好意思跟我说。” “后来怎么打起来了?” “本来一直好好地谈着的,直到最后她说:他表白的时候,她答应了,所以死的时候他是她的男友,而不是我的男友。我一听就火了,人都死了还争风吃醋什么劲啊!可是现在想来,我当时应该走掉的。我那样做,跟她有什么分别?” “打翻了牛奶,哭也没有用,因为宇宙间的一切力量都在处心积虑地要把牛奶打翻。” “谁说的?” “毛姆说的。也许命中注定该你敲她一下酒瓶子,所以不必自责。” 她笑了,“你呀,安慰人够可以的。” “男友是怎么样的人?” “可爱。” “可爱?” “如果你喜欢一个人,他做什么都会觉得他可爱。大概是这样。” “原来是这样。” “可即使他最后做了那样的事,我还是觉得他可爱。怎么办,我是不是不可救药了?”女孩抱紧了双膝,看着眼前静幽幽的江水与呜鸣的汽船。 李夏伸手抱住女孩,没有说话。 “今晚陪着我,不要回去了好不好?”女孩小声地说。 4 “我们今晚去哪儿?” “医院。” “医院?”李夏觉得奇怪。 他们走上河堤,沿着东堤路往北走,在第二个路口转入曙光路,穿过那些杂乱的街市和小巷,然后在一块竖着“星期八网吧”的招牌前转出红卫路,爬上那个长长的、陡峭的长坡。李夏插着兜,看着街道上密匝的电线顺着矮矮的电线柱蔓延开去,像是秋天田野里长得荒芜了的藤蔓。李夏喜欢这种感觉,和这个女孩走在街灯下,走在无人的街,彼此没有话说,或者很少话说,就这么安静地走着。 他们在建设一路等了个短暂的红绿灯,然后又拐了几个弯,来到了红卫路与博爱路的交界处的那家医院。李迅带他走进五楼的病房,一个老人躺在靠窗的病床上,在单薄的被子下有一种触目惊心的瘦。这位老人是李迅的外公。 “是不是睡着了?”李夏低声问李迅。 李迅点点头,“我想是的,最近精神很差,醒过来的时间很少,就算醒过来也是迷迷糊糊的。” 病房里阒静无声,每一件物体都漾着一股霉旧的气味儿。他们刚在椅子上坐下,一个穿格子衬衣的男生走了进来。李迅站起来,跟他交待了几句,那个男生便提起床尾的挎包走了。走的时候,男生瞧了李夏一眼。 “那个是我的表弟,早就辍学出去打工了,但是他很孝顺,这次专门来医院照顾外公的。”李迅说,“我跟他说今晚由我来陪夜,叫他先回去了。” “他好像对我有些敌意。” “他以为你是我的男友。” “难道不是?”李夏笑着问她。 女孩没有回答,有些歉意地说,“抱歉把你拉到了这里来,但是我很快就下广州了,所以想多点陪陪他。” “去广州干嘛?” “马上就要美术联考了,我报了广州的一个考前冲刺班。” “没听你说过。” “你不了解我的多着呢。” “如果可以,想好好地了解你。” “怎么,想追我呀?” “对。”李夏坦率地说。 “现在不行,这样的那样的事太多了。我今年还会考广州美院,如果那时你还没有改变主意,就到广州来找我吧。” “好,这就当是我们的约定吧。”李夏说。 “但是你一定不能骗我。”李迅说,“我最讨厌别人骗我了。” 早上六点,老人醒了过来,嘴巴轻轻地呻吟着,好像体内有一种捉摸不透的疼痛。李迅喂了他一点白粥,安慰他又继续睡过去了。七点半,她的表弟回来了。李迅和李夏匆匆吃过早餐,便马上赶回学校。 回到学校的时候,早读已经过了,操场上响起了第八套广播体操的节拍声。李夏与李迅溜回各自的班级,与大家一起做操。 广播操结束后,教导主任走上了升旗台,“下面,是一则通报批评。” 底下的学生窃窃私语了起来,这是大家所喜爱的环节——只要通报的不是自己,还可以看哪个倒霉蛋要遭殃,乐上一乐。 “……前日,高三(13)班的李夏打电话到女生宿舍骚扰女生……被宿管抓个正着……真是有辱斯文……鉴于近期此类事件频发……特此通报批评,以儆效尤。” 李夏心中一惊,他想不到这个宿管多管闲事得很,居然捅到教导主任那里去了。 “情圣李夏!” “李夏,这下你可出名了。” 前后的同学开始嘻哈大笑了起来,李夏也装出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眼睛却瞟去李迅的班级,可他只看得到她的背影,看不清她脸上是何种表情。 散场后,李夏穿过人群去找李迅,可是李迅却头也不回地走了。李夏跑上去拉住她的手。李迅停了下来,但是没有看他。“放手!”她冷冷地说。 “李迅,你听我说——” “啪!” 李迅猝不及防地反手甩了李夏一巴掌,原来她早已泪流满面,“你对我说的都是鬼话,对吗?说什么喜欢我很久?我只是那个刚好被你撩到的女孩,对吗,对吗?” 在众人惊愕的眼光中,李迅离开了操场,唯留下李夏木然地站在那里。 此后几天,李夏拨了几个电话到她的宿舍,她宿舍的人都说李迅不在。有一次,他在水房打水的时候见过她一次,他叫她的名字,但是她好像什么都没有听到似的,径自从他的身边走过去了。 后来,又一个晚上,在宿舍楼熄灯后,他再次拨打李迅宿舍的电话。还是她的室友接的电话,她说李迅已经南下广州了。他问她的室友要李迅在广州的号码,但是她的室友说什么都不肯给。 从此,李夏再也没有联系上李迅。 就这样,约莫十年的时光过去了。在这十年间,李夏在民办高中做过体育老师,辞职后卖过保险,还被骗入过传销组织。如今,他在一家连锁健身房做健身教练。在新媒体时代,他制作了一些自己的健身视频放到网上,倒也颇受欢迎。奇怪的是,在年近三十之际,李夏的女人缘突然好了起来,他想这是他做了健身教练的缘故。不知从哪一天起,他放弃了守旧、累赘的道德观,开始享受男女间那种肉体上单纯的欢愉。 他从不会在半夜偷偷地走掉。在他近乎冷漠的内心里,他认为这是他对那些陌生女孩最后的温情。有一天,他又在一张陌生的床上醒来,听到旁边的女孩在被窝轻轻地啜泣。他推推女孩的肩膀,问是不是刚才他对她过于粗暴了。女孩转过身,手臂环在他的腰间,沾满泪水的脸庞钻入他的脖子里。 “你爱过我吗?”她仰起脸来问他。 他没有回答。他早已习惯女孩总是喜欢在这个时候说胡话。 “你不必觉得为难,反正我也不是因为爱你才跟你睡觉的。”女孩说,“我只是觉得疑惑:自己这么多年好像从未爱过一个人,才那样问你的。” “一个都不曾爱过?” “有倒是有过一个。”女孩说,“我以前爱过一个男孩,后来他死了。” “我以前也曾爱过一个女孩,后来她离开了。” “我没开玩笑,他是真的死了。” “怎么死的?” “高中的时候,他死在月亮湖的一场火灾里。是我害死了他。” 李夏惊醒了,问她是不是紫荆中学的学生,那个男孩是不是叫阿桑。彼此重提旧事后,他终于确认她就是当年那个被李迅敲了一记啤酒瓶的女孩。 “她真够狠的。她一定很爱他。” 李夏沉默。诚如斯言。 “那一下酒瓶子是该我挨的。”女孩说,“其实阿桑是我约出来的,我说若他不来见我,我便跳下月亮湖。他逃课出来见了我,我怀着那么一丝侥幸,向他表白了。他直截了当地拒绝了我,我很伤心,便借口说去厕所,躲在卫生间里哭了好久,后来听到外面响起了一阵鞭炮声,然后火就烧起来了,瞬间吞没了整栋房子,是阿桑冲进来救了我。他奋力打破玻璃窗,让我钻了出去,但是他自己却没有逃出来。” 第二天一早,李夏在穿衣服的时候吵醒了女孩。 “昨晚给你说的,会替我转告给那个女孩?” “我说过,她早就离开我了。”李夏说。 “干嘛不去找她?” “离开的人不会再回来。”李夏说,“有点悲观的论调,但是事实大致如此。” 李夏离开女孩的家,坐上了清晨的地铁。呼啸的风穿过空空荡荡的二号线车厢,列车不停地靠站又启动,车厢里的人们渐渐多了起来。李夏以为这么多年过去了,他早就忘记了李迅,可是如今那些记忆却又一点点地回来了。 他想起那年的高考,他在伤愈后加倍努力地投入到长跑训练当中。到了考试的时候,他在冲刺的时候鞋子竟然跑脱了!他马上甩掉另外一只鞋子,吼叫着超过了好几个考生,最后光着脚冲过了终点。他如愿去了广州,他知道李迅也如愿去了广美。他们又生活在同一个城市下,他想过去她的学校找她,一如当初他们的约定一样。可是最初的那些歉意过去后,他的自责变成了愤怒:她值得为一个玩笑没完没了地生气吗?直到到最后,他意识到也许只是她根本就不在乎他,于是年少的倔强就更让他放不下自尊去找她了。 后来,李夏倒是能在别的地方看到李迅。在报纸的文艺版上,在公交站的站牌上,或是在出租车后座的移动传媒上,他不止一次地看到青年画家李迅的画展信息。他不知道李迅是否已经成名了,因为他对艺术一窍不通,也毫不关注。有一次,他也曾想过记下展览上的地址,然后在那天走进展览馆,来到李迅面前,那么她会对他说些什么?这些想象有时候会让他觉得有趣,但是他想她或许也会真挚地、满怀歉意地问他: “请问你是谁,先生?” 可是,如果有一次,哪怕只有一次,李夏下定决心走进李迅的画展,他就会看到,李迅的那些画作一贯以死亡与复活、斑马与天使为主题。而那个天使,却是一个男天使。他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些,正如他永远都不会知道,他当年的一个恶作剧电话,曾拯救了一个女孩的生命。 ---------------------------------------------------- 本文首发于「One·一个」第1520期 欢迎关注作者的公众号:孔龙故事(konloong) 作者新作《捉迷藏》
热门话题 · · · · · · ( 去话题广场 )
- 想做的事,别等“以后”1.0万+篇内容 · 430.3万次浏览
- 让人生变开阔的方法1.0万+篇内容 · 19.7万次浏览
- 端午吃什么1206篇内容 · 22.0万次浏览
- 重新养一遍自己,可真好啊1775篇内容 · 232.2万次浏览
- 假期必备书影音清单487篇内容 · 30.1万次浏览
- 哪个瞬间你发现自己被琐碎地爱着?289篇内容 · 92.7万次浏览
- 你有哪些“终不似,少年游”的经历?3061篇内容 · 75.3万次浏览
- 端午去哪儿572篇内容 · 11.0万次浏览
为什么看完很心塞😐
比ONE很多小说都好,可惜已经删除了ONE,太多鱼目混珠了。
「内容不可见」
好看!
对呀,离开的人就不会再回来了,跟死了一样。
前半段令人惊喜,后面节奏太快,情感表现有些急了。
爱情的结果为什么要这样。
开始很好笑,最后很浪漫
喜欢就不要放手,无论如何都不能也不应该。
这样的结局令人伤感,两个人如果不在一起,两个人的一生都不会幸福,甚至会伤害到另外两个。作者好残忍,读者好心酸。
离开的人不会再回来
那被留在原地的人 也不知道还能死撑多久
哈哈哈好
前半部分的对话,有一种村上的感觉
「内容不可见」
认真是一种失败
「内容不可见」
「内容不可见」
这故事,厉害了,看的我早饭都忘记吃了!故事真的很引人入胜
斑马还是死掉了。离开的人不会再回来。
写的好!!!
故事很美很伤
竟然有种痞子蔡的写作风格
有些悲伤,错过,失去
不知道对错的坚持总是最折磨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哭
风是无法回到离开的地方的...
喜欢的人,做什么都觉得可爱
结构成熟,但剥出来后会发现逻辑主干过于简单,如果写成更丰满的中篇也许会更好吧
女孩不知道真相,她到底该不该知道呢?她一直以为男孩对不起她
为什么每个人都要过分的自尊而错失了那份美好的爱情。在爱情里面过分自尊有用吗?
为什么好多one上的文章
写得很真挚
不错!
内容很棒,每段都给人悬念
这是爱情吗?不懂,他们并没有什么故事,却埋下这么深的…………
李夏看到斑马被撞死了。李迅也看到了?
「内容不可见」
结构很好,文章思路清晰难得,手法言简意赅,故事情节稍有欠缺,是很好的一篇文章。
后面结尾有点仓促啊,情节没把握好,但前面的部分是可以看出作者的功力的。
感觉作者很喜欢村上的小说
美术生,喜欢的人很可爱,听着霍尊的《恰好》看完这篇文章,有点难受
卖早餐?我读前几段还以为主角是个支摊买早点的
药💊
“打翻了牛奶,哭也没有用,因为宇宙间的一切力量都在处心积虑地要把牛奶打翻
有些人会留在记忆里一辈子!
好可惜
感触很深,希望后面有另一个版本
我挺喜欢这个故事的 分享朋友圈可以吗 直接分享的
“要注意些什么?” “还能要注意些什么?不就是走进去,然后点酒就可以了嘛。就像浣熊拿到食物后,先放到水里洗一下,然后吃掉一样简单。” 不知怎么,总觉得有点像村上的风格
为什么不在豆瓣连载...
「内容不可见」
这个作者太残忍!
写的不错👍
看到一些村上的痕迹,不过很不错的啦~加油
离开的人不会再回来
“打翻了牛奶,哭也没有用,因为宇宙间的一切力量都在处心积虑地要把牛奶打翻。
離開的人不會再回來了,但這結局不是我想要的
我已经不适合看校园小说了,伤心
一些地方有林少华翻译的村上感觉
原谅我没耐心读完
我曾经爱过一个人,在我的心里她已经死了,可对她来说是重生
故事是有点扯,但是句子还算通顺
前面写的,笔力够深,画风轻盈,很有川端康成的调调。结尾的交代,也许作为纪实文学尊重了事实,但是不该以这样近于粗俗的姿态出现。像是为了赶工而草草收尾,大煞风景。毁掉了细腻真实的美感,狗尾续貂。
斑马代表什么?为什么会是斑马?
离开的人,不会再回来
也许命中注定他的出现只是给她一次生的希望,与爱情无关,所以不必自责
我想,爱一个人要勇敢,很好看
我挺喜欢
深夜不看小黄文看这文章。还真是给自己母胎单身的命运流了一把泪。
写过一篇生死契阔的故事 不知道怎样的爱情最好
确实,任何离开的人都不会回来,回来也变不到从前的样子
第一句有个错字
她压根不喜欢他把。大抵不过感激
离开的人不用再回来。
one也有这个故事
开始很美,过程很累,结局很悲
这让我想起了一个人…
累
喜欢一个人,就是看她做什么事都可爱。
欸男主女主没有见到彼此好难受……只怕是见到了会更难受
「内容不可见」
13年前他去到另一个城市,六年前我去到另一个国家,离开的人是否会再回来?一辈子太长,现在下结论或许太早,或许某一天我们会回到原点,也或许再也不会回来。
看完了,大多所有的错过都是因为缺乏沟通!!!
写的很好 应该有个美好结局
开头很不错。
留下一个脚印证明来过!
「内容不可见」
是卖早餐还是买早餐呀~
看得好揪心,其实我更希望后面会是另外一种结局,经过了无数年之后,两人都还在对方的心里,接着重遇等等
离开的人 连告别都没有 何况回来
离开的人不会再回来,好悲伤啊
最不想面对的现实-离开的人不会再回来
离开的人若是再回来,那必定是因为还爱。离开的人若是不回来,那必定是因为很爱。奶熊君表示对到对的人真的很难哟。
「内容不可见」
结局略悲伤啊
她走了再也不会回来
可能勇敢一点会得到更多,只是人总会觉得自己是一厢情愿,遂自艾自怜,复又傲娇倔强。也许恰好的偶遇,就是所谓的缘分。而这城市这么大,若非刻意为之,又哪来那么多的巧遇和偶然。
为什么总觉得这样的故事和青春很作
看完很难过,错过的爱情怎么会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