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火
不知道你有没有在烟花燃得正旺的当口,回头看看那些仰望天空的人群?
十一月五日又见烟花,一年一度的篝火夜。气温已经逼近零度,人们穿着黑灰的厚外套,缩着手呼着白气,朝同一个方向走。戴上帽子围巾和手套,是最明智的决定;上一次参加篝火夜已经是三年以前,忘记了英国十一月的夜晚有多寒冷,装备不足就只能靠一路小跑保持温热。篝火队伍在后面不远的地方有节奏地行进,鼓声号声像善跑的小鬼,在灯光昏暗的前方开路。沿途都是等待的人,路边的房子还挂着万圣节的蛛网和南瓜灯,有年轻的少年在家门口燃起三支火把,一抛一接地玩杂耍,也有行动不便的老人穿着喜庆的红呢大衣,坐着轮椅在家门口张望篝火队伍经过。我的鼻子已经冻得麻木,脚却依然机械地一步一步向前,满地的梧桐叶被前面的人群踩得湿润了,夜露仿佛可以透过鞋子爬上脚背。我在心里咒骂,如果烟火不给我好好放,我就……我就只能白冻了一回了。
三年前的篝火夜更是不可思议。至今不知是谁假传消息,引我们在爱丁堡的冬夜爬上亚瑟王座,那种一无所知的勇气大概只有年轻人才有。我们顶着寒风,像是顶着莫须有的罪名被人掌嘴,我们走得大概格外艰难,到达亚瑟王座的时候,一丛一丛的年轻人在背风的山坡上谈笑等待,半座山已经没有可以落座的干净地方。我们半蹲半坐等了仿佛有一万年,终于听到了烟火的炮竹声,眼睛却只看到燃得白亮的半片夜云,一星一点的烟火都没有见到。而雨已经丝丝毛毛地飘在我的眼镜片上了。有乐观的外国少女大笑着举起啤酒瓶起舞,她穿得真少,我还记得她的卷发和细的腰身,但山上的风和雨是实实在在地打在脸上的,我打开手机的电筒头也不回地下了山。
除了健忘,我不知道在经过了爱丁堡的那一晚后为什么我还会甘愿钻进篝火夜的冰窟窿,当然不是为了Guy Fawkes。我不知道篝火队伍里有多少人清楚他的故事。有人开玩笑说,英格兰庆祝他炸国会失败,苏格兰庆祝他虽败犹荣。我不知道话里有几分真假,但我直觉里相信生着反骨的人们都是拿他当英雄吧。他反绑着双手的小人像在篝火队伍里燃烧,但四百年前未遂的那场爆炸却又确确实实地在《V字仇杀队》和列侬的歌里实现了。我真不知道英国人在庆祝什么。
不了解历史丝毫不会影响人们的情致,燃起篝火的草地上有炸鸡薯条棉花糖,还有疯狂转盘碰碰车,排队玩乐的人永远比围观篝火的人多。但等到烟火倒数计时的时候,一切都安静了,炸鸡停止跳跃,转盘停止疯狂,所有的人聚成不那么整齐的方阵,等音乐起,等第一束花火——哗。小孩子的欢呼。我喜欢小孩子永远对并不那么完美的事物感到惊喜,并且永不羞于展露自己的惊喜。我已经看惯了烟火与爆竹,英国小镇的烟火并没有任何值得一提的地方,红橙黄绿紫,普通的颜色,普通的形状,甚至连声音也是普通的;但事实是,我开心得要命!我想大叫,想使劲地跳,我还想拍手,想给旁边的陌生人一个大大的拥抱!但我只是站在原地,手插在口袋:“还行,比我想象得好一点。”
我当然有充足的理由保持表面的镇定。我的家乡只是三线小城市,但十多年前旅游节的那场烟火晚会已经立下了太高的标准,再好的烟火都无法动摇那一晚在我心目里的地位。所有的烟火都是最新的,没有人见过,没有人想象过。雨帘似的、火蛇样的、语言无法描述的各式各样的花火好像可以蹦跶到月亮,在云朵上播下石榴、洋红的花,我们全校的小孩子终于不用上自习,搬着板凳在操场排排坐好,夏夜的江风从山与宿舍楼的缝隙习习地飘来,听到闲言说烟花就在一公里外的江船上点燃,我们便又好似可以从江风里嗅到呛鼻的火药味了。正是刚懂男女授受不亲的年纪,白天不敢太过亲近的男孩女孩在黑暗里交头接耳、偷传纸条,在板凳下面悄悄牵着的手,不说一句话安静地交换各自的体温,不需要额外的玫瑰与音乐,天空的烟火是再浪漫不过的背景。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愿意用余生的十年换那一晚。
我站在英国小镇的烟火下,竟然有种穿越时空的感动。为什么人们总会因为这些转瞬即逝的火光感动?我在烟花燃得正旺的时候,回头看了看那些仰望天空的人群。我没有见过这样整齐而静穆的雕塑群,如果不是升空的烟火,时间一定是静止了;如果不是升空的烟火,耶稣一定是降临了。那些仰望而没有表情的头脑,假如不是雕塑,他们在想些什么?假如不是在想沾满泥巴的裤脚和放多了盐的晚餐,那么他们在想些什么?
然后最奇妙的事情发生了。广播里响起了<Let it Go>的前奏,孩子们一齐尖叫着,唤醒了草地上静止的雕塑们。大家像周一升旗式下的小学生,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合唱的歌声回荡在空旷的草场,银亮的碎烟火像雪花一样从半空落下然后消失。我笑得前仰后翻,等我发觉过来,我终于也已经仰着脖子高声号了起来。真好啊这感觉。歌曲接近尾声的时候,我感到了不可抑制的强烈悲伤,一切美好的人与事都会过早地结束,十多年前已经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到现在还是无法脱身。
为什么我们总会因为这些转瞬即逝的火光感动?为什么我们仍然不停地制造这些转瞬即逝的花火,然后在美丽消失的瞬间重新掉进各自的深渊?
十一月五日又见烟花,一年一度的篝火夜。气温已经逼近零度,人们穿着黑灰的厚外套,缩着手呼着白气,朝同一个方向走。戴上帽子围巾和手套,是最明智的决定;上一次参加篝火夜已经是三年以前,忘记了英国十一月的夜晚有多寒冷,装备不足就只能靠一路小跑保持温热。篝火队伍在后面不远的地方有节奏地行进,鼓声号声像善跑的小鬼,在灯光昏暗的前方开路。沿途都是等待的人,路边的房子还挂着万圣节的蛛网和南瓜灯,有年轻的少年在家门口燃起三支火把,一抛一接地玩杂耍,也有行动不便的老人穿着喜庆的红呢大衣,坐着轮椅在家门口张望篝火队伍经过。我的鼻子已经冻得麻木,脚却依然机械地一步一步向前,满地的梧桐叶被前面的人群踩得湿润了,夜露仿佛可以透过鞋子爬上脚背。我在心里咒骂,如果烟火不给我好好放,我就……我就只能白冻了一回了。
三年前的篝火夜更是不可思议。至今不知是谁假传消息,引我们在爱丁堡的冬夜爬上亚瑟王座,那种一无所知的勇气大概只有年轻人才有。我们顶着寒风,像是顶着莫须有的罪名被人掌嘴,我们走得大概格外艰难,到达亚瑟王座的时候,一丛一丛的年轻人在背风的山坡上谈笑等待,半座山已经没有可以落座的干净地方。我们半蹲半坐等了仿佛有一万年,终于听到了烟火的炮竹声,眼睛却只看到燃得白亮的半片夜云,一星一点的烟火都没有见到。而雨已经丝丝毛毛地飘在我的眼镜片上了。有乐观的外国少女大笑着举起啤酒瓶起舞,她穿得真少,我还记得她的卷发和细的腰身,但山上的风和雨是实实在在地打在脸上的,我打开手机的电筒头也不回地下了山。
除了健忘,我不知道在经过了爱丁堡的那一晚后为什么我还会甘愿钻进篝火夜的冰窟窿,当然不是为了Guy Fawkes。我不知道篝火队伍里有多少人清楚他的故事。有人开玩笑说,英格兰庆祝他炸国会失败,苏格兰庆祝他虽败犹荣。我不知道话里有几分真假,但我直觉里相信生着反骨的人们都是拿他当英雄吧。他反绑着双手的小人像在篝火队伍里燃烧,但四百年前未遂的那场爆炸却又确确实实地在《V字仇杀队》和列侬的歌里实现了。我真不知道英国人在庆祝什么。
不了解历史丝毫不会影响人们的情致,燃起篝火的草地上有炸鸡薯条棉花糖,还有疯狂转盘碰碰车,排队玩乐的人永远比围观篝火的人多。但等到烟火倒数计时的时候,一切都安静了,炸鸡停止跳跃,转盘停止疯狂,所有的人聚成不那么整齐的方阵,等音乐起,等第一束花火——哗。小孩子的欢呼。我喜欢小孩子永远对并不那么完美的事物感到惊喜,并且永不羞于展露自己的惊喜。我已经看惯了烟火与爆竹,英国小镇的烟火并没有任何值得一提的地方,红橙黄绿紫,普通的颜色,普通的形状,甚至连声音也是普通的;但事实是,我开心得要命!我想大叫,想使劲地跳,我还想拍手,想给旁边的陌生人一个大大的拥抱!但我只是站在原地,手插在口袋:“还行,比我想象得好一点。”
我当然有充足的理由保持表面的镇定。我的家乡只是三线小城市,但十多年前旅游节的那场烟火晚会已经立下了太高的标准,再好的烟火都无法动摇那一晚在我心目里的地位。所有的烟火都是最新的,没有人见过,没有人想象过。雨帘似的、火蛇样的、语言无法描述的各式各样的花火好像可以蹦跶到月亮,在云朵上播下石榴、洋红的花,我们全校的小孩子终于不用上自习,搬着板凳在操场排排坐好,夏夜的江风从山与宿舍楼的缝隙习习地飘来,听到闲言说烟花就在一公里外的江船上点燃,我们便又好似可以从江风里嗅到呛鼻的火药味了。正是刚懂男女授受不亲的年纪,白天不敢太过亲近的男孩女孩在黑暗里交头接耳、偷传纸条,在板凳下面悄悄牵着的手,不说一句话安静地交换各自的体温,不需要额外的玫瑰与音乐,天空的烟火是再浪漫不过的背景。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愿意用余生的十年换那一晚。
我站在英国小镇的烟火下,竟然有种穿越时空的感动。为什么人们总会因为这些转瞬即逝的火光感动?我在烟花燃得正旺的时候,回头看了看那些仰望天空的人群。我没有见过这样整齐而静穆的雕塑群,如果不是升空的烟火,时间一定是静止了;如果不是升空的烟火,耶稣一定是降临了。那些仰望而没有表情的头脑,假如不是雕塑,他们在想些什么?假如不是在想沾满泥巴的裤脚和放多了盐的晚餐,那么他们在想些什么?
然后最奇妙的事情发生了。广播里响起了<Let it Go>的前奏,孩子们一齐尖叫着,唤醒了草地上静止的雕塑们。大家像周一升旗式下的小学生,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合唱的歌声回荡在空旷的草场,银亮的碎烟火像雪花一样从半空落下然后消失。我笑得前仰后翻,等我发觉过来,我终于也已经仰着脖子高声号了起来。真好啊这感觉。歌曲接近尾声的时候,我感到了不可抑制的强烈悲伤,一切美好的人与事都会过早地结束,十多年前已经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到现在还是无法脱身。
为什么我们总会因为这些转瞬即逝的火光感动?为什么我们仍然不停地制造这些转瞬即逝的花火,然后在美丽消失的瞬间重新掉进各自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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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的观察,小孩,至少是三岁之前的小孩,对她们来说,没有“应然”与“实然”的区别,她们一旦认定了某件事是好玩的,那么哪怕实际上她们甚至都不能参与到这件事中,她们仍然觉得好玩。比如她们看大一点的孩子投篮,觉得很好玩,但是她们连篮球都举不起来,却仍然要去努力抱一下,然后心满意足地去转去玩过家家之类自己可以切实“玩到”的游戏。
对的,就是这样!嗯…我也不应该从成年人的角度去描述小孩子了,他们真是一种特别的生物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