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暗恋终将成真,所有的青春都是满分
我是调酒师小七,工作在咖啡酒吧,它隐蔽于魔都一条繁华的街道上,白天是咖啡厅,夜晚变身酒吧,如果你路过看到它,会以为是一家普通的老旧咖啡馆,没错,它的装饰是仿照法国café des deux moulins,也就是电影《天使艾米丽》的那一家,别问我为什么不是《盗火线》或者《低俗小说》里的咖啡馆,因为老板梁慢慢小姐是浪漫到吐泡泡的双鱼座,她的人生理想就是把生活“作”成电影,期待人生如电影般梦幻迷离,快乐和痛苦都自带美颜效果,爱别离 怨憎会都清丽脱俗。
店的正中央是一个树洞,如果你想,可以写点东西放进去,烦恼也好,专属于你的故事也好,慢慢会变身树洞精灵回信。背景交代完,算安利我们酒吧,期待某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或者细雨纷纷的夜晚,你会走进店里,那么我一定为你调一杯别的地方喝不到的酒,半价。
今天要讲的是女顾客孟惜晨的故事,一个关于暗恋的故事。谁的青春里没玩过暗恋啊,要我说,暗恋就像一颗柚子,幽深的感情被掩藏在厚厚的果皮下,剥开尝一口,苦涩,甘甜,味道深远。
暗恋玩好了,最终成真,就算是满分的青春,失败了,各自天涯,回忆起来,填不满的遗憾,也算缺陷美不是。暗恋嘛,说白了无非你偷偷喜欢人家,又不敢表白,躲在远处看,藏在被子里哭,写在日记里纪念,放在心里相思入骨,有什么值得说的,有本事去表白啊。以前的我鄙视暗恋,觉得那不过是一个没勇气的人对男神女神无止境的意淫而已,可是因为她,我第一次敬佩在青春里玩过暗恋的人,开始觉得遇到过一个值得暗恋的人,是多么美好。
孟惜晨,她第一次来店里,是酒吧营业100天,慢慢说要庆祝,每位进店的顾客,都送一朵粉色玫瑰。下午3点14分,她低着头进来,左臂搭着风衣,高跟鞋发出清脆的声响,四下看看,最后挑了角落里的位置坐下,接着从包里拿出本书,很简单,我会注意她这么久,无非是她肤白貌美气质佳,加上大长腿,身为标准屌丝的我怎能不多看几眼。
“小姐,需要什么”我走过去,她轻轻拨弄刘海,
“一杯拿铁,加一个芝士蛋糕,谢谢”
“好的,稍等”,这杯咖啡要好好磨。
上咖啡的时候我附上玫瑰,她眼里明显闪过一丝惊慌失措,像极了高中时代的女孩收到喜欢男生情书一般的神色。“今天是我们开业100天,给每位顾客都准备了小礼物,希望您以后能常来,有什么意见欢迎随时提出,我们会努力改正。
”
我机械的第19遍背出这段台词,她低头浅笑,明眸皓齿,“谢谢,第一次收到玫瑰花,很漂亮,你们店很好,让人觉得很放松”
“你是说今天的第一次吗”
“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收到玫瑰花,虽然只有一朵,但是我会好好珍藏的,谢谢啦”
她在跟我开玩笑?我表妹都长成我这样了,也被尾随过啊,她这种样貌,没收到过花,扯淡吗,我心想。长得漂亮的女人脑筋都不好么。这时,她电话响了,我回到吧台,继续工作,一会,她挂掉电话,呆呆的望着树洞,此时只有她一个顾客,我也百无聊赖,就走过去问,你有故事要写下来吗?
她摇摇头,“我没有好故事可以说。”
“怎么会,谁没有点秘密什么的,稍加渲染,都能成好文章。”
我牵出一个心愿瓶,“比如这个,我暗恋我的同桌,可惜他不懂我,满脑子只有篮球和游戏,这是昨天那个校服妹妹写的。”
“暗恋啊,”她侧着头问我,
“你说暗恋的话,算初恋吗?”
暗恋,当然不算了,“暗恋是一个人的事啊,爱情,应该是两个人的事。”
她叹了口气,10秒后开口,“我有一个故事,跟你换一杯咖啡。”
女神要给我讲故事,当然成交,而且只要一杯咖啡,聚划算。
她抱着小熊维尼的靠垫倚在沙发上讲故事,我抱着一大盒爆米花就着咖啡聚精会神的听故事。
她叫孟惜晨,今年26岁,杂志社编辑,那天下午相亲失败,心情低落,于是走进了我们店里疗伤,我感慨,命运啊,难道我是她的真命天子?
她继续讲,虽然26岁,但从未谈过恋爱,也没有想要恋爱的冲动,习惯了一个人欢喜,一个人悲伤,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旅行。工作稳定后,父母开始着急,生怕她嫁不出去,所以替她找了好多相亲对象,但都没有下文,听到这,我判断她是爱情恐慌症,因为条件太优秀,眼光太高,找不到好对象,渐渐对爱情失望,进而恐惧,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决心拯救她于水火。
我开始给她灌鸡汤,说,你不要着急,该来的总会来。她莞尔一笑,其实我的故事要从很久很久之前讲起。
从小,我就很喜欢吃,吃饭,吃零食,吃水果,一切可以吃的,喝的。差不多初中的时候,胃口大的惊人,一顿饭可以吃一碗牛肉面,一盒蛋挞,吃两个苹果,半盒曲奇饼干,加若干袋薯片,一瓶酸奶。
难怪你长的高,营养好啊,看来你光吃不胖,好体质啊。
我本想奉承一下女神,没想到她一愣,面露难色,开口道“我那个时候200斤重,因为吃得多而且不爱运动,你无法想象那种生活,明明撑到胃痛,可嘴巴却停不下来,嘲笑和排挤自然是少不了的,自卑和颓废是我整个青春期最好的概括,每天都在逃避人群,躲在一堆堆食物里寻求安慰。
那个时候,连爸爸妈妈都开始不喜欢我,妈妈每天看着别人家穿裙子的漂亮小姑娘叹气,心想一向争气的自己怎么会生出这么不争气的女儿,爸爸也不愿意带我出去玩,甚至会望着我走路时脚步拖沓的背影,略带嫌弃的说快点吧,上学要迟到了。幸好还有几个好朋友,会照顾我的情绪,但并不能帮我抵御外界带来的伤害,每天有好多无形的箭向我射来,因身形巨大,我没有办法躲开任何一支。
日子一天天的过,一成不变,唯一变的是我,越来越敏感,越来越孤僻,越来越自卑,那时我常常伤春悲秋,看着电影或小说就会哭起来,痛打身上的赘肉,再抱着它们哭,觉得也只有它们不会嫌弃我。然后继续埋头在小笼包,巧克力,鸡肉卷,烤冷面,肉夹馍,薯片,榴莲蛋糕和各种甜品中,企图从美味的食物中获得生活里唯一能紧紧抓住的美好。
某天,我的生活出现了一道闪电,它劈开了我真正的青春期。
上高中的第一个礼拜,夏,耀眼的晴天,空气里弥漫着比桂花糕更醇香的气息,学校里开满淡黄色的桂花,那是我见过最灿烂的花海,闻过的最像费洛蒙的味道。
我坐在台阶上乘凉,抬头时望见,一个身影向我缓缓走来,阳光勾勒他的轮廓,比蛋挞还要金黄,大概3秒钟的四目相对,眉眼落拓,目光清澈,脑中只有这几个字,于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此后,渐渐从别的同学嘴里听说关于他的事,比如身高1米84,天枰座;比如上课总是睡觉,不爱和不熟悉的同学讲话;比如喜欢一个人望着窗外放空,爱听英文歌;比如家里条件很好,用的都是最新款的手机,常常开着家里的车和好哥们去喝酒,打游戏;比如上个女朋友是隔壁学校的校花;比如打架很凶。高中的时候,略带癖气的男生总是受欢迎的,加上他长得不错,家境不错,自然成了整个学校都知道的风云人物,用现在的话说,算是男神吧。
周末我逛了一个下午的文具店,挑出最好看的日记本,收集关于他的一切,每天在本子上记下今天听到的,看到的他,2007年10月13日,听说他小学的时候曾经在路边捡过一只可怜的小狗回家,一直养到现在,2008年6月4号,我今天竟然见到他啦,好开心,最近都几乎不来学校的他竟然来上课了,幸好没有逃掉课间操,不然怎么能在回教室的时候碰到迎面走来的他,白色短袖上衣,黑色牛仔裤,眼神里含着浅浅微笑,不需要阳光,他自带光芒,足以闪亮我的整个青春。
很快,本子写了一大半,我以为我已经变得非常了解他,并且懂他,透过他望向窗外时忧郁而迷惘的眼神,透过他独自站在夕阳下的操场时略带落寞的背影,透过他QQ签名,说说的心情文字。每天我都在揣摩他的内心,喜好,性格,我发现我们那么相像,一样敏感,一样囿于孤独和不被理解,一样对生活无比渴望。我开始天真的做梦,我们一定会相爱,未来的某一时刻,会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在落雨的街道,或者转角的咖啡店,相遇,一见钟情,相守一生。每天都让自己泡在这样的幻想里,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
某天晚自习前,我和好朋友在校门口买手抓饼,他和几个好哥们从网吧出来,也来买吃的,其中一个男生是我们班同学,很喜欢开玩笑,冲着圆滚滚身材的我和好友大声笑道,这么晚吃东西,会长胖的,好友回一句要你管,我下意识的低头,然后悄悄望向他。接着,一个身高大约1米7的高瘦女生路过,他微蹙眉头,笑笑说,高个子女生还是瘦一点好看。在场的男生都点头赞同,开始谈论起学校里有哪些高高瘦瘦的美女,但我一句也听不进,只他刚刚那一句,像一道惊雷,重重的砸到我的心上。
回家后,我一个人躺在床上,抱着棉花糖和日记本,不知道该不该把今天他说的那句话记下来,也没有别的,又不是第一次被人说胖了,自尊心早就践踏没了,只是胸口有些闷而已。算了,今天不写了,还是费列罗比较适合我,我大口咀嚼着费列罗,快速吞咽下去,翻开同学那借来的杂志,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周快速减肥法,脑子里有一个念头划过,我是好看的吗,飞奔到卫生间的镜子前,仔细端详自己,我竟然已经许久没有照过镜子了,很小的时候,我最喜欢戴着漂亮的发夹在穿衣镜前摇晃,发胖后,每天都躲着镜子走。看了5分钟镜子里的自己,我得出一个结论,原来我真的非常不好看,准确说是难看,丑陋。
眼泪就这样不争气的掉下来,我拖着沉重的身子回到房间,沉迷在八点档剧情的父母并没有注意到我。眼泪流了一会就干了,有些渴,我灌进一大杯牛奶,然后捡起杂志,呆呆的看着,我可以减肥么,如果我减肥,会不会变漂亮呢?
减肥!一定要瘦下来!须臾间的决定。
两个月的寒假,我尝试了各种方法,黄瓜鸡蛋减肥法,一周酸奶减肥法,烂豆汤减肥法,3337瘦身,然后开始跑步,爬台阶,终于在开学的时候从200斤到了170斤,此后,我就踏上了减肥的不归路,两年的时间,瘦到53公斤,终于看起来不再胖了。
除了减肥,我每天悄悄关注他的微博,像偷窥狂人一样窥视他的生活,知道他上个礼拜去哪家店吃火锅,知道他几点几分几秒回了朋友A的评论,知道他去北京游玩的航班号,知道他上一次分手的日期。依旧不敢靠近,他从未认识我,和我讲过话,即使高三时我已经拥有1米73,53公斤的正常身材,即使毕业前我稳定在全校排名的前30,即使我考到一所不错的重点大学,成为学生会主席,一路厮杀拿到心仪的offer,即使现在多数人对我的第一印象是漂亮,我却还是会自卑,依然觉得自己一身肥肉,依然不喜欢置身喧闹的人群。
繁忙的大学生活,让我想他的时间越来越少,我以为我会渐渐变得没那么喜欢他,然而一个下午,在看到他平静已久的微博状态更新的那一刻,我的心地震一般轰隆隆的跳,看到他最新的照片,那双我最爱的眉眼,瞬间就被打回原形,所有我一心建立起来的自信,骄傲和刻意培养的优雅气质土崩瓦解,一下子低到尘埃里,低到湿漉漉的泥土里,好像又一次的变回17岁圆滚滚的自己,呆呆的仰望云端的他。
室友问我,为什么不去主动找他表白?他一定会感动,在遥远的地方,还有这样一个女生默默的喜欢着他。我说,我不敢,也不知道自己在害怕什么,也许在他面前我永远没办法自信,永远觉得自己不够漂亮,配不上他。就是不敢往前,不敢靠近,像《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里面的徐静蕾,多年以后,说不到我会想方设法找到他的地址,然后将我的一生也写成一封长长的信,寄给他。
说到这里,她抓紧手里的抱枕。
今年我26岁,距离我第一次见到他,已经10年,整整10年,我每天都在梦里拥抱他,从不曾忘记,也试着和其他男生开始,但没有感觉就是没感觉啊,父母最近催我催的很紧,马不停蹄的相亲,接二连三的失败,可能真的嫁不出去了,她笑笑,低头掩饰快要流出的眼泪。
我说,爱他,是你做过最好的事,因为他,你的青春不再黯淡,有了颜色,因为他,你改变了那么多,成长为一个最好的自己,不是么。这是一种很美妙的人生体验啊。
是啊,好啦,树洞先生,我的故事分享完了,谢谢你陪我说话,不过这是个没有结尾的故事,算不上好故事。
我说,生活哪有那么多好故事,浪漫曲折,happy ending都是骗人的,这个故事,值两杯咖啡。
你猜结尾是什么,我和女神幸福的生活在一起?NO,后来我们成了好朋友,我常常在她坎坷的相亲道路上为她指点迷津,教她勇敢把握幸福,可惜,她越来越正视爱情却依旧碰不到有缘人。一个晴朗的下午,她打电话给我,同事帮她安排了一次相亲,但她约好来店里学做提拉米苏,犹豫要不要去,我说,当然要去,千万不要放过任何一次机会,谁知道真命天子会以何种方式降临你的生活。
好吧,那下次我再来学做蛋糕,她挂掉电话。
一个月后,她恋爱了,一年后,她结婚了,蜜月去的法国,非常幸福。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哈哈,太平淡是不是,别急,爆点来啦。
相亲的那天,她意兴阑珊,略施粉黛便离家,提早到了餐厅,有些饿,就点了份意面吃,吃到一半,发现面前站了一个人,微笑着注视她,
你好,是孟惜晨吧,我是谢启轩,不好意思我迟到了。
她怎么可能忘掉这双眼睛,那些年,日日夜夜盘桓在脑海里的那个少年,是的,就是他,那个让她16岁开始暗恋至今的迷恋至今的男生。她定定神,放下叉子,有些恍惚,仿佛他是从高一的夏天穿越而来,她忽然笑了,说,我知道你一定会来,所以等一等也没有什么关系。
兜兜转转,不是转角的咖啡店,不是躲雨的街道,不是香气袭人的校园,居然在相亲时遇见他,可这不是最好的结局么。约会中,他惊讶的发现两人竟是同一所高中毕业,喜欢的书,爱听的歌,最爱的口味都十分相似,不禁感慨缘分的奇妙。而令他怦然心动的是她吃东西时充分享受美味的可爱神情。
别傻了,你以为这世上真有这么巧合而离奇的事,上帝那么忙,有时间管丘比特射箭射没射偏的闲事?真相只有一个,是我,见她着实太可怜,所以凭借网络的强大搜索功能,暗中人肉,掌控谢启轩的近况,并且通过各种人际关系网将两人联系起来,惜晨的同事家的阿姨有个邻居,邻居的学生的老板和谢启轩是朋友,于是,几经周折,费时费力的安排这次相亲。
我啊,真是佩服自己的导演功力,什么李安侯孝贤王家卫,全都靠边站吧,当我把这个故事告诉旅行归来的慢慢,她一拍大腿,说,一定要把这个故事写下来,激励那些正在暗恋中的青春期小朋友,叫什么名字呢,得好好想想。
我淡淡一笑,抿一口孟惜晨最爱的抹茶拿铁,道,所有的暗恋终将成真,所有的青春都是满分。
店的正中央是一个树洞,如果你想,可以写点东西放进去,烦恼也好,专属于你的故事也好,慢慢会变身树洞精灵回信。背景交代完,算安利我们酒吧,期待某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或者细雨纷纷的夜晚,你会走进店里,那么我一定为你调一杯别的地方喝不到的酒,半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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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要讲的是女顾客孟惜晨的故事,一个关于暗恋的故事。谁的青春里没玩过暗恋啊,要我说,暗恋就像一颗柚子,幽深的感情被掩藏在厚厚的果皮下,剥开尝一口,苦涩,甘甜,味道深远。
暗恋玩好了,最终成真,就算是满分的青春,失败了,各自天涯,回忆起来,填不满的遗憾,也算缺陷美不是。暗恋嘛,说白了无非你偷偷喜欢人家,又不敢表白,躲在远处看,藏在被子里哭,写在日记里纪念,放在心里相思入骨,有什么值得说的,有本事去表白啊。以前的我鄙视暗恋,觉得那不过是一个没勇气的人对男神女神无止境的意淫而已,可是因为她,我第一次敬佩在青春里玩过暗恋的人,开始觉得遇到过一个值得暗恋的人,是多么美好。
孟惜晨,她第一次来店里,是酒吧营业100天,慢慢说要庆祝,每位进店的顾客,都送一朵粉色玫瑰。下午3点14分,她低着头进来,左臂搭着风衣,高跟鞋发出清脆的声响,四下看看,最后挑了角落里的位置坐下,接着从包里拿出本书,很简单,我会注意她这么久,无非是她肤白貌美气质佳,加上大长腿,身为标准屌丝的我怎能不多看几眼。
“小姐,需要什么”我走过去,她轻轻拨弄刘海,
“一杯拿铁,加一个芝士蛋糕,谢谢”
“好的,稍等”,这杯咖啡要好好磨。
上咖啡的时候我附上玫瑰,她眼里明显闪过一丝惊慌失措,像极了高中时代的女孩收到喜欢男生情书一般的神色。“今天是我们开业100天,给每位顾客都准备了小礼物,希望您以后能常来,有什么意见欢迎随时提出,我们会努力改正。
”
我机械的第19遍背出这段台词,她低头浅笑,明眸皓齿,“谢谢,第一次收到玫瑰花,很漂亮,你们店很好,让人觉得很放松”
“你是说今天的第一次吗”
“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收到玫瑰花,虽然只有一朵,但是我会好好珍藏的,谢谢啦”
她在跟我开玩笑?我表妹都长成我这样了,也被尾随过啊,她这种样貌,没收到过花,扯淡吗,我心想。长得漂亮的女人脑筋都不好么。这时,她电话响了,我回到吧台,继续工作,一会,她挂掉电话,呆呆的望着树洞,此时只有她一个顾客,我也百无聊赖,就走过去问,你有故事要写下来吗?
她摇摇头,“我没有好故事可以说。”
“怎么会,谁没有点秘密什么的,稍加渲染,都能成好文章。”
我牵出一个心愿瓶,“比如这个,我暗恋我的同桌,可惜他不懂我,满脑子只有篮球和游戏,这是昨天那个校服妹妹写的。”
“暗恋啊,”她侧着头问我,
“你说暗恋的话,算初恋吗?”
暗恋,当然不算了,“暗恋是一个人的事啊,爱情,应该是两个人的事。”
她叹了口气,10秒后开口,“我有一个故事,跟你换一杯咖啡。”
女神要给我讲故事,当然成交,而且只要一杯咖啡,聚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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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抱着小熊维尼的靠垫倚在沙发上讲故事,我抱着一大盒爆米花就着咖啡聚精会神的听故事。
她叫孟惜晨,今年26岁,杂志社编辑,那天下午相亲失败,心情低落,于是走进了我们店里疗伤,我感慨,命运啊,难道我是她的真命天子?
她继续讲,虽然26岁,但从未谈过恋爱,也没有想要恋爱的冲动,习惯了一个人欢喜,一个人悲伤,一个人吃饭,一个人旅行。工作稳定后,父母开始着急,生怕她嫁不出去,所以替她找了好多相亲对象,但都没有下文,听到这,我判断她是爱情恐慌症,因为条件太优秀,眼光太高,找不到好对象,渐渐对爱情失望,进而恐惧,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决心拯救她于水火。
我开始给她灌鸡汤,说,你不要着急,该来的总会来。她莞尔一笑,其实我的故事要从很久很久之前讲起。
从小,我就很喜欢吃,吃饭,吃零食,吃水果,一切可以吃的,喝的。差不多初中的时候,胃口大的惊人,一顿饭可以吃一碗牛肉面,一盒蛋挞,吃两个苹果,半盒曲奇饼干,加若干袋薯片,一瓶酸奶。
难怪你长的高,营养好啊,看来你光吃不胖,好体质啊。
我本想奉承一下女神,没想到她一愣,面露难色,开口道“我那个时候200斤重,因为吃得多而且不爱运动,你无法想象那种生活,明明撑到胃痛,可嘴巴却停不下来,嘲笑和排挤自然是少不了的,自卑和颓废是我整个青春期最好的概括,每天都在逃避人群,躲在一堆堆食物里寻求安慰。
那个时候,连爸爸妈妈都开始不喜欢我,妈妈每天看着别人家穿裙子的漂亮小姑娘叹气,心想一向争气的自己怎么会生出这么不争气的女儿,爸爸也不愿意带我出去玩,甚至会望着我走路时脚步拖沓的背影,略带嫌弃的说快点吧,上学要迟到了。幸好还有几个好朋友,会照顾我的情绪,但并不能帮我抵御外界带来的伤害,每天有好多无形的箭向我射来,因身形巨大,我没有办法躲开任何一支。
日子一天天的过,一成不变,唯一变的是我,越来越敏感,越来越孤僻,越来越自卑,那时我常常伤春悲秋,看着电影或小说就会哭起来,痛打身上的赘肉,再抱着它们哭,觉得也只有它们不会嫌弃我。然后继续埋头在小笼包,巧克力,鸡肉卷,烤冷面,肉夹馍,薯片,榴莲蛋糕和各种甜品中,企图从美味的食物中获得生活里唯一能紧紧抓住的美好。
某天,我的生活出现了一道闪电,它劈开了我真正的青春期。
上高中的第一个礼拜,夏,耀眼的晴天,空气里弥漫着比桂花糕更醇香的气息,学校里开满淡黄色的桂花,那是我见过最灿烂的花海,闻过的最像费洛蒙的味道。
我坐在台阶上乘凉,抬头时望见,一个身影向我缓缓走来,阳光勾勒他的轮廓,比蛋挞还要金黄,大概3秒钟的四目相对,眉眼落拓,目光清澈,脑中只有这几个字,于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此后,渐渐从别的同学嘴里听说关于他的事,比如身高1米84,天枰座;比如上课总是睡觉,不爱和不熟悉的同学讲话;比如喜欢一个人望着窗外放空,爱听英文歌;比如家里条件很好,用的都是最新款的手机,常常开着家里的车和好哥们去喝酒,打游戏;比如上个女朋友是隔壁学校的校花;比如打架很凶。高中的时候,略带癖气的男生总是受欢迎的,加上他长得不错,家境不错,自然成了整个学校都知道的风云人物,用现在的话说,算是男神吧。
周末我逛了一个下午的文具店,挑出最好看的日记本,收集关于他的一切,每天在本子上记下今天听到的,看到的他,2007年10月13日,听说他小学的时候曾经在路边捡过一只可怜的小狗回家,一直养到现在,2008年6月4号,我今天竟然见到他啦,好开心,最近都几乎不来学校的他竟然来上课了,幸好没有逃掉课间操,不然怎么能在回教室的时候碰到迎面走来的他,白色短袖上衣,黑色牛仔裤,眼神里含着浅浅微笑,不需要阳光,他自带光芒,足以闪亮我的整个青春。
很快,本子写了一大半,我以为我已经变得非常了解他,并且懂他,透过他望向窗外时忧郁而迷惘的眼神,透过他独自站在夕阳下的操场时略带落寞的背影,透过他QQ签名,说说的心情文字。每天我都在揣摩他的内心,喜好,性格,我发现我们那么相像,一样敏感,一样囿于孤独和不被理解,一样对生活无比渴望。我开始天真的做梦,我们一定会相爱,未来的某一时刻,会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在落雨的街道,或者转角的咖啡店,相遇,一见钟情,相守一生。每天都让自己泡在这样的幻想里,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
某天晚自习前,我和好朋友在校门口买手抓饼,他和几个好哥们从网吧出来,也来买吃的,其中一个男生是我们班同学,很喜欢开玩笑,冲着圆滚滚身材的我和好友大声笑道,这么晚吃东西,会长胖的,好友回一句要你管,我下意识的低头,然后悄悄望向他。接着,一个身高大约1米7的高瘦女生路过,他微蹙眉头,笑笑说,高个子女生还是瘦一点好看。在场的男生都点头赞同,开始谈论起学校里有哪些高高瘦瘦的美女,但我一句也听不进,只他刚刚那一句,像一道惊雷,重重的砸到我的心上。
回家后,我一个人躺在床上,抱着棉花糖和日记本,不知道该不该把今天他说的那句话记下来,也没有别的,又不是第一次被人说胖了,自尊心早就践踏没了,只是胸口有些闷而已。算了,今天不写了,还是费列罗比较适合我,我大口咀嚼着费列罗,快速吞咽下去,翻开同学那借来的杂志,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周快速减肥法,脑子里有一个念头划过,我是好看的吗,飞奔到卫生间的镜子前,仔细端详自己,我竟然已经许久没有照过镜子了,很小的时候,我最喜欢戴着漂亮的发夹在穿衣镜前摇晃,发胖后,每天都躲着镜子走。看了5分钟镜子里的自己,我得出一个结论,原来我真的非常不好看,准确说是难看,丑陋。
眼泪就这样不争气的掉下来,我拖着沉重的身子回到房间,沉迷在八点档剧情的父母并没有注意到我。眼泪流了一会就干了,有些渴,我灌进一大杯牛奶,然后捡起杂志,呆呆的看着,我可以减肥么,如果我减肥,会不会变漂亮呢?
减肥!一定要瘦下来!须臾间的决定。
两个月的寒假,我尝试了各种方法,黄瓜鸡蛋减肥法,一周酸奶减肥法,烂豆汤减肥法,3337瘦身,然后开始跑步,爬台阶,终于在开学的时候从200斤到了170斤,此后,我就踏上了减肥的不归路,两年的时间,瘦到53公斤,终于看起来不再胖了。
除了减肥,我每天悄悄关注他的微博,像偷窥狂人一样窥视他的生活,知道他上个礼拜去哪家店吃火锅,知道他几点几分几秒回了朋友A的评论,知道他去北京游玩的航班号,知道他上一次分手的日期。依旧不敢靠近,他从未认识我,和我讲过话,即使高三时我已经拥有1米73,53公斤的正常身材,即使毕业前我稳定在全校排名的前30,即使我考到一所不错的重点大学,成为学生会主席,一路厮杀拿到心仪的offer,即使现在多数人对我的第一印象是漂亮,我却还是会自卑,依然觉得自己一身肥肉,依然不喜欢置身喧闹的人群。
繁忙的大学生活,让我想他的时间越来越少,我以为我会渐渐变得没那么喜欢他,然而一个下午,在看到他平静已久的微博状态更新的那一刻,我的心地震一般轰隆隆的跳,看到他最新的照片,那双我最爱的眉眼,瞬间就被打回原形,所有我一心建立起来的自信,骄傲和刻意培养的优雅气质土崩瓦解,一下子低到尘埃里,低到湿漉漉的泥土里,好像又一次的变回17岁圆滚滚的自己,呆呆的仰望云端的他。
室友问我,为什么不去主动找他表白?他一定会感动,在遥远的地方,还有这样一个女生默默的喜欢着他。我说,我不敢,也不知道自己在害怕什么,也许在他面前我永远没办法自信,永远觉得自己不够漂亮,配不上他。就是不敢往前,不敢靠近,像《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里面的徐静蕾,多年以后,说不到我会想方设法找到他的地址,然后将我的一生也写成一封长长的信,寄给他。
说到这里,她抓紧手里的抱枕。
今年我26岁,距离我第一次见到他,已经10年,整整10年,我每天都在梦里拥抱他,从不曾忘记,也试着和其他男生开始,但没有感觉就是没感觉啊,父母最近催我催的很紧,马不停蹄的相亲,接二连三的失败,可能真的嫁不出去了,她笑笑,低头掩饰快要流出的眼泪。
我说,爱他,是你做过最好的事,因为他,你的青春不再黯淡,有了颜色,因为他,你改变了那么多,成长为一个最好的自己,不是么。这是一种很美妙的人生体验啊。
是啊,好啦,树洞先生,我的故事分享完了,谢谢你陪我说话,不过这是个没有结尾的故事,算不上好故事。
我说,生活哪有那么多好故事,浪漫曲折,happy ending都是骗人的,这个故事,值两杯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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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猜结尾是什么,我和女神幸福的生活在一起?NO,后来我们成了好朋友,我常常在她坎坷的相亲道路上为她指点迷津,教她勇敢把握幸福,可惜,她越来越正视爱情却依旧碰不到有缘人。一个晴朗的下午,她打电话给我,同事帮她安排了一次相亲,但她约好来店里学做提拉米苏,犹豫要不要去,我说,当然要去,千万不要放过任何一次机会,谁知道真命天子会以何种方式降临你的生活。
好吧,那下次我再来学做蛋糕,她挂掉电话。
一个月后,她恋爱了,一年后,她结婚了,蜜月去的法国,非常幸福。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哈哈,太平淡是不是,别急,爆点来啦。
相亲的那天,她意兴阑珊,略施粉黛便离家,提早到了餐厅,有些饿,就点了份意面吃,吃到一半,发现面前站了一个人,微笑着注视她,
你好,是孟惜晨吧,我是谢启轩,不好意思我迟到了。
她怎么可能忘掉这双眼睛,那些年,日日夜夜盘桓在脑海里的那个少年,是的,就是他,那个让她16岁开始暗恋至今的迷恋至今的男生。她定定神,放下叉子,有些恍惚,仿佛他是从高一的夏天穿越而来,她忽然笑了,说,我知道你一定会来,所以等一等也没有什么关系。
兜兜转转,不是转角的咖啡店,不是躲雨的街道,不是香气袭人的校园,居然在相亲时遇见他,可这不是最好的结局么。约会中,他惊讶的发现两人竟是同一所高中毕业,喜欢的书,爱听的歌,最爱的口味都十分相似,不禁感慨缘分的奇妙。而令他怦然心动的是她吃东西时充分享受美味的可爱神情。
别傻了,你以为这世上真有这么巧合而离奇的事,上帝那么忙,有时间管丘比特射箭射没射偏的闲事?真相只有一个,是我,见她着实太可怜,所以凭借网络的强大搜索功能,暗中人肉,掌控谢启轩的近况,并且通过各种人际关系网将两人联系起来,惜晨的同事家的阿姨有个邻居,邻居的学生的老板和谢启轩是朋友,于是,几经周折,费时费力的安排这次相亲。
我啊,真是佩服自己的导演功力,什么李安侯孝贤王家卫,全都靠边站吧,当我把这个故事告诉旅行归来的慢慢,她一拍大腿,说,一定要把这个故事写下来,激励那些正在暗恋中的青春期小朋友,叫什么名字呢,得好好想想。
我淡淡一笑,抿一口孟惜晨最爱的抹茶拿铁,道,所有的暗恋终将成真,所有的青春都是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