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魂牵梦系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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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魂牵梦系于未来
尼古拉斯·罗伊尔 / 文
严子杰 / 译
保罗·德曼在一篇1966年发表的文章里谈到约翰·济慈(1795—1821),他认为济慈这位英国诗人应该被视为一位“前瞻型”(prospective)作家,与“回溯型”作家,如威廉·华兹华斯(1770—1850)形成对比。他又认为济慈的作品“充满着盼望的准备,对未来的力量充满期待,而非沉湎于已然过去的洞见(insight)及谐和”(de Man 1989,181)。他认为济慈的作品“完全朝向未来”(183)。最常与德曼的文学批评联系在一起的名句是“盲目与洞见”,一般人认为它必然牵涉一种解构的逻辑:每篇文学性、批判性或哲学性文本都有其“盲目与洞见”,在其中作者最出色的洞见也必然是其盲目之处,反之亦然(参见de Man 1983)。在这个层面来看,他对济慈的刻画的确是发人深省的;而所谓“前瞻型”作家这个概念并不能尽信,毕竟任何作品都有其前瞻的面向。不过如此观点在德曼笔下被放诸济慈的作品,确实有其见地。
虽然德曼在书中并没有一概而论,我们可以停下来考虑一下,是否没有其他作家的作品具有“前瞻性的特征”(192)。德曼自己就是前瞻型作家的一个突出的例子:他早期的思想和文风在后期有明显的变化。弗洛伊德是另一个例子:他的作品非常具有连贯性,但从中能够看出他有不断修改自己的观点,追求新的发现。(例如他后来不再推崇催眠;详细阐述了“第二拓扑学理论”[second topography],即本我、自我和超我等新概念;他在发表《超越快乐原则》[1920]后又提出死亡驱力[death drive]理论;在1920年代“转而”信奉心灵感应[telepathy],等等)相对而言,雅克·德里达是迷人的,因为他一点也不具有前瞻性。他总是展现出一种一切早已就绪的相当令人敬畏的状态。他的作品看似从一开始便是全然碎片化的,即使这不是一种我们可以赋予它统一的、完成的或可完成的特征的碎片。这些作品几乎具有令人难以置信的一致性,且总已稳妥到位。
我的意思并不是说,他的作品能超越时间,“外在于历史”。相反,我一直想指出德里达所做的一切(你大可称之为“解构”)都渗透着“深刻的历史感”(SST 77)。他的文字几乎都在应对各种“处境”,都是对不同特定时空和场合下的特定的书写或说话的邀请的回应(参见TS 65)。所以他的作品的时间性是明显的,总是印上鲜明的日期,一直不懈地承认及阐明其自身与历史之间的关系,这不止关乎一般的西方哲学史,更深深地嵌入及受惠于近代的历史“事件”,譬如马克思主义、精神分析和现象学。的确,德里达作品中的焦点和关注存在着转向、新的发展、改变。例如上文提过有关“言语行为理论”对德里达的影响,鲁道夫·加谢暂且将之称为“述行性转向”(performative turn)(Gasché 1999,288;参见Weber 1987)。另一转向他自己也亲口承认:他后期作品越趋“政治化”,“在理论和实践上对建制有更多的质疑”(TS 49)。他在1990年代发表的作品,如《马克思的幽灵》(1993)和《友谊的政治》(1994),以及他较近的以好客(hospitality)、宽恕、说谎和伪证、死刑及将临的民主(the democracy to come)等为题的演讲都似乎证实了这一点。(有关德里达近期的思想转变,可参见Hos,OCF,N和WA)但他也指出,“《论文字学》早就讨论过解构与建制机器之间的联系”(TS 49)。解构从头到尾都是政治的,这必然牵涉本宁顿所谓的“基础性(irreducible)概念政治”:本宁顿认为解构“把政治这个概念无限扩大,以至所有概念上的探讨都成为政治的一部分”(Bennington 2001,206-7)。
解构那地震般的影响从一开始就带有政治意味,除了其中那明确的政治目标和诉求(一切都由教学开始:一种思考和改变建制、改变思考和行动模式的教学),解构更改变了政治这个概念本身。譬如德里达在早期著作中虽然未使用言语行为理论的术语,但他的所有作品都可被视作“述行性操演”(TS 65)。自《论文字学》在1967年出版以来,他一直致力于推动各种转化和改造,特别是我们对书写(écriture)的理解。理查德·比尔兹沃思在其著作《德里达与政治》(Derrida and the Political)中表示:“德里达对‘书写’的重视彻底改造了哲学与文学之间的空间关系,开辟了研究文本运作的新领域,而文本运作的过程也超出了传统定义下的真实与虚构、历史与想象之间的分别”(Beardsworth 1996,2)。
有些思想家会改变主意,否定或明显修改自己早期提出的观点和论据。有些则以独特的风格发展观点,但我们很难将德里达如此分类。更令人不安的是,他的作品一直在质疑我们对“思考”、“改变主意”、“否定和修改”、“早期和后期”、“观点和论据”、“发展和风格”的定义。德里达以缓和及独特的方式同时给人一种似乎早已洞悉一切的感觉,就好像他的观点从来都没有改变过一样,正如他在《他者之耳》(1979)一书中指出:“我从来没有用一己的优势或弱势去否定任何事情,但不论我运气好还是我太天真,我也不认为我否定过任何事情”(EO 141-2)。在1994年的一次采访里,他提醒我们:“我在1954年写的学位论文里已经公开讨论了写作的问题”。他更指出“我发表过的一切文字和文章,都为我之后想写的东西,甚至十年、二十年以后的观点提供了不少参照”(TS 46)。虽然你可能认为它们都有其独特的内容和观点,但几乎所有德里达的著作或文章都可视为更早期或其他作品的移植、扩展、增补、甚至是假肢般的存在,它们都是衍生物。
“衍生物”这个词听起来有点畸怪(monstrous)。弗洛伊德在1909年首次到美国的时候,据称就曾经打趣说自己和同事们正在传播“瘟疫”(又名“精神分析”的瘟疫)。同样地,德里达作品引起的解构也给人一种无休止地伸延的感觉,不断地自我添加、感染和污染所有能够识别的论述、心灵和思想、建制和实践。解构本质上是寄生的,正如德里达评论道:“解构一直是有关寄生物的论述”(RD 234)。似乎德里达的文本真的无所不包,它触及过,也插手干涉所有文本、所有主体和客体、所有思考。(在《活下去/边界线》这“两”篇文章里,他提到马拉美所发表的有关诗歌的宣言:诗歌必然有被触碰或被干涉过的痕迹:[On a touché au vers,LO 83]。德里达又把这种对语言的干预与他所谓的 “针对教学建制(及其后果)的解构”联系起来[BL 94]。)即使他谈到相对于“法律”而言(正如在《法律门前》或那篇可作为译者的任务的“原文”[参见‘DTB’])的所谓“禁忌议题”(the untouchable),德里达依然旨在改变我们对禁忌议题的看法。一般人认为“正义”不可解构(FL 945,TS 56),但正义却是德里达持续且明确关注的重点,特别是在他的晚近作品里。不过他又认为,“解构”一直牵涉“正义的问题”:从一开始它就“已经在处理[这个问题]”(FL 935)。
德里达的作品旨在让我们看清楚政治、哲学、文学等领域的畸怪性(monstrosities)。所谓畸怪,不仅或不单只意味着丑陋和可怖,这一点只要跟莎士比亚比较一下就能看清楚。和莎翁一样,德里达的成就似乎是反常、惊人、巨大、非凡、异常的。他们的书写至少有另外两个畸怪的面向:他俩都对畸怪这个概念有着述行性的探索,而这探索本身也是畸怪无比的;对他们两位来说,畸怪首先关乎未来。
德里达的作品似乎总是无休止地伸展,以一种异常精确和“心照不宣”、自我响应或自我预告、跨文本的方式彼此沟通(就好像莎士比亚的作品一样),如果你有这样的印象,你也应该留意,其实他的每一个文本都是与众不同的,都是独异的,明显有别于所有其他文本。其中一个原因是他每次的写作也是在回应,或重新确认其他作品、其他作家的文本或者其他语境下的解读。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他每次的写作也是一种“重新开始”。换句话讲,他的文字里有种非常谦卑、几乎畸怪得不畸怪的特质。在这一点上,德里达比我先前所说的“前瞻型”作家更像济慈,借用德曼的话来讲,“他魂牵梦系于未来”(de Man 1989,181)。
【文章选自→《导读德里达》
【相关推荐:《导读德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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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魂牵梦系于未来
尼古拉斯·罗伊尔 / 文
严子杰 / 译
保罗·德曼在一篇1966年发表的文章里谈到约翰·济慈(1795—1821),他认为济慈这位英国诗人应该被视为一位“前瞻型”(prospective)作家,与“回溯型”作家,如威廉·华兹华斯(1770—1850)形成对比。他又认为济慈的作品“充满着盼望的准备,对未来的力量充满期待,而非沉湎于已然过去的洞见(insight)及谐和”(de Man 1989,181)。他认为济慈的作品“完全朝向未来”(183)。最常与德曼的文学批评联系在一起的名句是“盲目与洞见”,一般人认为它必然牵涉一种解构的逻辑:每篇文学性、批判性或哲学性文本都有其“盲目与洞见”,在其中作者最出色的洞见也必然是其盲目之处,反之亦然(参见de Man 1983)。在这个层面来看,他对济慈的刻画的确是发人深省的;而所谓“前瞻型”作家这个概念并不能尽信,毕竟任何作品都有其前瞻的面向。不过如此观点在德曼笔下被放诸济慈的作品,确实有其见地。
虽然德曼在书中并没有一概而论,我们可以停下来考虑一下,是否没有其他作家的作品具有“前瞻性的特征”(192)。德曼自己就是前瞻型作家的一个突出的例子:他早期的思想和文风在后期有明显的变化。弗洛伊德是另一个例子:他的作品非常具有连贯性,但从中能够看出他有不断修改自己的观点,追求新的发现。(例如他后来不再推崇催眠;详细阐述了“第二拓扑学理论”[second topography],即本我、自我和超我等新概念;他在发表《超越快乐原则》[1920]后又提出死亡驱力[death drive]理论;在1920年代“转而”信奉心灵感应[telepathy],等等)相对而言,雅克·德里达是迷人的,因为他一点也不具有前瞻性。他总是展现出一种一切早已就绪的相当令人敬畏的状态。他的作品看似从一开始便是全然碎片化的,即使这不是一种我们可以赋予它统一的、完成的或可完成的特征的碎片。这些作品几乎具有令人难以置信的一致性,且总已稳妥到位。
我的意思并不是说,他的作品能超越时间,“外在于历史”。相反,我一直想指出德里达所做的一切(你大可称之为“解构”)都渗透着“深刻的历史感”(SST 77)。他的文字几乎都在应对各种“处境”,都是对不同特定时空和场合下的特定的书写或说话的邀请的回应(参见TS 65)。所以他的作品的时间性是明显的,总是印上鲜明的日期,一直不懈地承认及阐明其自身与历史之间的关系,这不止关乎一般的西方哲学史,更深深地嵌入及受惠于近代的历史“事件”,譬如马克思主义、精神分析和现象学。的确,德里达作品中的焦点和关注存在着转向、新的发展、改变。例如上文提过有关“言语行为理论”对德里达的影响,鲁道夫·加谢暂且将之称为“述行性转向”(performative turn)(Gasché 1999,288;参见Weber 1987)。另一转向他自己也亲口承认:他后期作品越趋“政治化”,“在理论和实践上对建制有更多的质疑”(TS 49)。他在1990年代发表的作品,如《马克思的幽灵》(1993)和《友谊的政治》(1994),以及他较近的以好客(hospitality)、宽恕、说谎和伪证、死刑及将临的民主(the democracy to come)等为题的演讲都似乎证实了这一点。(有关德里达近期的思想转变,可参见Hos,OCF,N和WA)但他也指出,“《论文字学》早就讨论过解构与建制机器之间的联系”(TS 49)。解构从头到尾都是政治的,这必然牵涉本宁顿所谓的“基础性(irreducible)概念政治”:本宁顿认为解构“把政治这个概念无限扩大,以至所有概念上的探讨都成为政治的一部分”(Bennington 2001,206-7)。
解构那地震般的影响从一开始就带有政治意味,除了其中那明确的政治目标和诉求(一切都由教学开始:一种思考和改变建制、改变思考和行动模式的教学),解构更改变了政治这个概念本身。譬如德里达在早期著作中虽然未使用言语行为理论的术语,但他的所有作品都可被视作“述行性操演”(TS 65)。自《论文字学》在1967年出版以来,他一直致力于推动各种转化和改造,特别是我们对书写(écriture)的理解。理查德·比尔兹沃思在其著作《德里达与政治》(Derrida and the Political)中表示:“德里达对‘书写’的重视彻底改造了哲学与文学之间的空间关系,开辟了研究文本运作的新领域,而文本运作的过程也超出了传统定义下的真实与虚构、历史与想象之间的分别”(Beardsworth 1996,2)。
有些思想家会改变主意,否定或明显修改自己早期提出的观点和论据。有些则以独特的风格发展观点,但我们很难将德里达如此分类。更令人不安的是,他的作品一直在质疑我们对“思考”、“改变主意”、“否定和修改”、“早期和后期”、“观点和论据”、“发展和风格”的定义。德里达以缓和及独特的方式同时给人一种似乎早已洞悉一切的感觉,就好像他的观点从来都没有改变过一样,正如他在《他者之耳》(1979)一书中指出:“我从来没有用一己的优势或弱势去否定任何事情,但不论我运气好还是我太天真,我也不认为我否定过任何事情”(EO 141-2)。在1994年的一次采访里,他提醒我们:“我在1954年写的学位论文里已经公开讨论了写作的问题”。他更指出“我发表过的一切文字和文章,都为我之后想写的东西,甚至十年、二十年以后的观点提供了不少参照”(TS 46)。虽然你可能认为它们都有其独特的内容和观点,但几乎所有德里达的著作或文章都可视为更早期或其他作品的移植、扩展、增补、甚至是假肢般的存在,它们都是衍生物。
“衍生物”这个词听起来有点畸怪(monstrous)。弗洛伊德在1909年首次到美国的时候,据称就曾经打趣说自己和同事们正在传播“瘟疫”(又名“精神分析”的瘟疫)。同样地,德里达作品引起的解构也给人一种无休止地伸延的感觉,不断地自我添加、感染和污染所有能够识别的论述、心灵和思想、建制和实践。解构本质上是寄生的,正如德里达评论道:“解构一直是有关寄生物的论述”(RD 234)。似乎德里达的文本真的无所不包,它触及过,也插手干涉所有文本、所有主体和客体、所有思考。(在《活下去/边界线》这“两”篇文章里,他提到马拉美所发表的有关诗歌的宣言:诗歌必然有被触碰或被干涉过的痕迹:[On a touché au vers,LO 83]。德里达又把这种对语言的干预与他所谓的 “针对教学建制(及其后果)的解构”联系起来[BL 94]。)即使他谈到相对于“法律”而言(正如在《法律门前》或那篇可作为译者的任务的“原文”[参见‘DTB’])的所谓“禁忌议题”(the untouchable),德里达依然旨在改变我们对禁忌议题的看法。一般人认为“正义”不可解构(FL 945,TS 56),但正义却是德里达持续且明确关注的重点,特别是在他的晚近作品里。不过他又认为,“解构”一直牵涉“正义的问题”:从一开始它就“已经在处理[这个问题]”(FL 935)。
德里达的作品旨在让我们看清楚政治、哲学、文学等领域的畸怪性(monstrosities)。所谓畸怪,不仅或不单只意味着丑陋和可怖,这一点只要跟莎士比亚比较一下就能看清楚。和莎翁一样,德里达的成就似乎是反常、惊人、巨大、非凡、异常的。他们的书写至少有另外两个畸怪的面向:他俩都对畸怪这个概念有着述行性的探索,而这探索本身也是畸怪无比的;对他们两位来说,畸怪首先关乎未来。
德里达的作品似乎总是无休止地伸展,以一种异常精确和“心照不宣”、自我响应或自我预告、跨文本的方式彼此沟通(就好像莎士比亚的作品一样),如果你有这样的印象,你也应该留意,其实他的每一个文本都是与众不同的,都是独异的,明显有别于所有其他文本。其中一个原因是他每次的写作也是在回应,或重新确认其他作品、其他作家的文本或者其他语境下的解读。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他每次的写作也是一种“重新开始”。换句话讲,他的文字里有种非常谦卑、几乎畸怪得不畸怪的特质。在这一点上,德里达比我先前所说的“前瞻型”作家更像济慈,借用德曼的话来讲,“他魂牵梦系于未来”(de Man 1989,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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