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车后撞伤人 算交通事故吗
“一起交通事故,可事故处理大队说是‘别车纠纷’导致的事件,是纠纷的一部分,不属于交通事故,让我找派出所解决。可两个月后,上级机关认定这属于交通事故,还得事故处理大队来处理,而我们到现在也没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四平市民秦女士认为自己儿子遭遇的这起车祸本身很简单,可是被交警部门搞得很复杂。
交警初步认定:是“非属道路交通事故”
秦女士说,2014年5月8日凌晨,她的儿子杨某(30岁)在四平市铁东区新开路一窝羊饭店门前路边被一辆捷达车撞倒,双腿骨折。事发后,捷达车司机贾某开车逃逸。事发第二天,四平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追逃中队民警将捷达车司机抓获。
在多次催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报告无果后,秦女士被告知其儿子遭遇的车祸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应该由事发地派出所调查处理。
5月26日,四平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为秦女士一家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说明中称,5月8日凌晨,张某驾驶的吉AV×××奥迪轿车与贾某驾驶的吉CL7×××捷达轿车在四平市铁东区南九经街、南一二纬路之间发生(别车)冲突。贾某驾驶捷达车逃跑过程中将杨某撞伤。贾某驾驶捷达车发生冲突后逃跑,心态属于主观故意,不属于正常驾驶。因此,该事件为非属道路交通事故,应该由派出所调查处理此事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诉贾某。
本文摘自:福州汽车北站
交警初步认定:是“非属道路交通事故”
秦女士说,2014年5月8日凌晨,她的儿子杨某(30岁)在四平市铁东区新开路一窝羊饭店门前路边被一辆捷达车撞倒,双腿骨折。事发后,捷达车司机贾某开车逃逸。事发第二天,四平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追逃中队民警将捷达车司机抓获。
在多次催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报告无果后,秦女士被告知其儿子遭遇的车祸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应该由事发地派出所调查处理。
5月26日,四平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为秦女士一家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说明中称,5月8日凌晨,张某驾驶的吉AV×××奥迪轿车与贾某驾驶的吉CL7×××捷达轿车在四平市铁东区南九经街、南一二纬路之间发生(别车)冲突。贾某驾驶捷达车逃跑过程中将杨某撞伤。贾某驾驶捷达车发生冲突后逃跑,心态属于主观故意,不属于正常驾驶。因此,该事件为非属道路交通事故,应该由派出所调查处理此事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诉贾某。
本文摘自:福州汽车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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