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茎华发换真章——译《月亮与六便士》(第十章)
第十章
过了一两天,斯特瑞克兰德夫人捎信请我于晚饭后去见她。我去了发现她独个在家,通身就一条黑裙,朴素的像带着孝似的。她尽可以凭心情打扮,但是她偏要做出一副有模有样的寡妇像,让我这只初生牛犊着实吃了一吓。
“你那天说不管我要你做什么你都会去做,”她提出来。
“不错。”
“那你愿意去巴黎找查理么?”
“我?”
我倒抽一口气。说起来我就见过他一面。我搞不明白她要我去干嘛。
“弗雷德正收拾动身呢。”弗雷德即马克安德鲁上校。“但我知道他不是最好的人选,去了只会火上浇油。我不晓得还能求谁了。”
她的声音有点颤抖,我觉得再推脱半句也显得太绝情。
“但是我跟你丈夫说过的话加起来不够十个字。他都不算认识我,见了面可能直接就让我滚蛋。”
“你会没事的,”斯特瑞克兰德夫人说着,她笑了。
“那你具体想让我做什么呢?”
她没赶着吩咐。
“我觉得他对你不熟反倒是好事。你也知道,他一直不太喜欢弗雷德,他不懂军人,只把他当傻瓜。弗雷德去了见面就眼红,肯定吵架,好心办了坏事。如果你就说你是代表我去的,他不会一句话不听的。”
“咱俩认识的也不算久,”我回道。“除非有人熟悉整件事来龙去脉,我觉得没人能付以重任。而你们的家事我也不便细打听的。你为什么不自己去找他呢?”
“你忘了他不是一个人啊。”
我欲言又止。我仿佛看见自己敲开了查理斯·斯特瑞克兰德的门,递上了我的名片;看见他让进房内,捏着名片问我:
“有何贵干?”
“我是为了你夫妻间的事来的。”
“是么。等你再大几岁,你就学会别管别人闲事了。聪明点的脑袋往左转,看见门了么,不送。”
我看出来的时候面子可能是保不住了,那我只好求老天保佑回伦敦之前斯特瑞克兰德夫人那儿已经揭过这页了。我偷瞟了她一下。她刚才正若有所思,正巧抬头看见我瞟她,长叹一声,苦笑道:
“世事难料,”她说。“都结婚十七年了。我做梦也想不到查理会对谁痴迷成这样。我俩一直处的挺好。当然,我有很多爱好他却不感兴趣。”
“你弄清楚是谁”——我不清楚该怎么表达好——“这人是谁,他是跟谁走的?”
“没有。没一个人知道。真奇怪。一般男人要是外面跟谁好上了,总会有人看见他们一起吃饭什么的,按说应该有朋友报信儿给当妻子的才对啊。哪知我这儿什么风声都没听着,一句都没有。信来了就像晴天霹雳。我不晓得他一直过的不幸福啊。”
可怜的女人哭了起来,我为她深深的遗憾。但她片刻又渐渐止住了。
“现在可不能失了方寸,”她擦着泪说道。“我们要做的就是找出最佳的解决办法。”
她重拾话头,有点前言不搭后语。一会儿说着近来个把月的事,一会扯到两人怎么相知相恋。但没过多久我还是把往事基本串起来了,起码我自己觉着串得挺靠谱。斯特瑞克兰德夫人的父亲是一位印度裔平民,他退休后生活在偏僻的乡间,喜欢每年八月带着全家去伊斯特伯恩透透气。就是在那里,二十岁的她遇上二十三岁的查理斯·斯特瑞克兰德。两人一起玩耍,一起漫步海滩,一起听黑人乐团。男方求婚一周前,女方心里已经决定托付终身了。婚后他们定居伦敦,一开始在汉普斯泰德,接着有点钱了就搬进了市区,家里添了两个宝宝。
(译者注:伊斯特伯恩——英国东海岸城市。)
“他很疼孩子。就算他不要我了,我没想到他能忍心扔下他们。一切都太匪夷所思。我到现在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最后她出示了那封信。我早就想看了,只是不敢要。
“我亲爱的艾美,
等你到家你会发现一切都好。我已照你交代的吩咐过安妮,你们进门时晚饭应已齐备。而我不会在家迎接你们。我已决心和你分开生活,明早将奔赴巴黎。等我到达目的地这封信自然会寄出。我意已决,不会回头。
你永远的
查理斯·斯特瑞克兰德”
“没有一个字是试着解释或是流露心痛的。你不觉得太没人性?”
“按当时的情形看的确很蹊跷。”我回答道。
“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他鬼迷心窍了。我不知道这女人是谁,怎么迷住他的,他已经被整的变了个人。两人肯定是好了很久了。”
“何以见得呢?”
“弗雷德查出来的。我老公一周有个三四天,到了晚上就出去打桥牌。弗雷德认识一个俱乐部里玩牌的人,跟他谈起查理斯也是个桥牌迷。那人愣了,说他从来没见查理斯去玩过。这就很清楚了,我以为他是去打牌,谁知他找情人去了。”
我一时没说话。然后我想起了孩子。
“这很难跟罗伯特解释吧,”我说。
“哦,我永远不会跟他们俩这么讲。回来的第二天他们就要开学,我急中生智告诉他们爸爸出差去了。”
好一个急中生智,好一个不动声色。如此情形还能面面俱到的照顾孩子上学,真是不简单。斯特瑞克兰德夫人又出声了。
“我那可怜的宝贝儿怎么办?我们怎么生活?”
她全力控制自己,两手青筋忽隐忽现。一定是心如刀绞吧。
“要是你认为我可以帮上忙,我当然愿意赶赴巴黎。但你要告诉我你具体想让我做什么。”
“我要他回家。”
“马克安德鲁上校给我的印象是,你已经决定跟他离婚了。”
“我才不会跟他离婚,”她突然间狂躁的说道。“你去告诉他就说是我说的。她永远别想娶那个女人。跟他一样,我也铁了心了,永远不跟他离婚。我要为孩子着想。”
我觉得她最后一句是朝我说的,但我明白女人在这时候嫉妒心压倒母爱太正常了。
“你依然爱他么?”
“我不知道。我只想让他回家。他要是肯回来,过去的事我就让它过去。毕竟都老夫老妻十七年了。我也不是那小心眼的女人。本来他爱做什么只要别让我瞧见,我也不去钻那个牛角尖。但他要明白这种露水恩情长不了。只要他现在回来,什么事都能摆平,别人一点痕迹也瞧不出来。”
斯特瑞克兰德夫人这么在意流言让我感到一阵寒意。因为我那时不懂他人的评价在女人心里占多大份量。她们对感情的认知深处少了一分纯真。
我们已经知道斯特瑞克兰德的住址。他那位合伙人寄信给他的银行,怒斥他藏头露尾。而斯特瑞克兰德不乏幽默感的把自己的住址写的清清楚楚寄了过去,着实挖苦了他一顿。看起来他住在一家酒店里。
“我没听过这个地方,”斯特瑞克兰德夫人说。“但是弗雷德很熟。他说那里非常贵。”
她紫涨了脸。我想她正想象着她丈夫入住豪华套房,白天赌马,晚上看戏,饿了挨个下全巴黎的好馆子。
“他这岁数吃不消的,”她说。“都四十了。要是年轻管他怎么闹呢,但现在孩子都这么大了,这个年纪经不起折腾。身体首先就不行了。”
愤怒夹杂着心痛在她的胸中搅动着。
“告诉他家里人哭求他回来。有他家还是那个家,没他就全乱了。离开他我不能活,迟早会自杀。跟他述过去的情分,跟他聊我们一起度过的难关。他不回来我怎么交代孩子?他的房间一如他离开时的样子。它在等他回来住,我们都在等。”
接着她吩咐我具体的说辞。她分析了他可能出现的每一个反应,滴水不漏的给了我相应的答案。
“你会为我尽全力对吗?”她可怜巴巴的说。“告诉他我现在的处境。”
我感到她希望我使尽浑身解数唤起她丈夫的同情。看着她涕泪肆流的样子,我深深被打动了。斯特瑞克兰德的冷血行径激起了我的慷慨之气,我保证会尽全力把他带回,隔一天就动身,不达目的我就住在巴黎不走了。最后夜色渐浓,我们俩都激动得精疲力竭,互相道别了。
(译者注:“隔一天就动身”原文为:to go over on the next day but one.没有译作“后天动身”的原因是当时为深夜,如果是过了0点,后天就变成隔两天了,而事情紧急不容隔两天。故译作“隔一天”。我认为作者没有用通常的the day after tomorrow就是为了避免引起混淆。毛姆爷爷真是机智!)
(第十章完)
过了一两天,斯特瑞克兰德夫人捎信请我于晚饭后去见她。我去了发现她独个在家,通身就一条黑裙,朴素的像带着孝似的。她尽可以凭心情打扮,但是她偏要做出一副有模有样的寡妇像,让我这只初生牛犊着实吃了一吓。
“你那天说不管我要你做什么你都会去做,”她提出来。
“不错。”
“那你愿意去巴黎找查理么?”
“我?”
我倒抽一口气。说起来我就见过他一面。我搞不明白她要我去干嘛。
“弗雷德正收拾动身呢。”弗雷德即马克安德鲁上校。“但我知道他不是最好的人选,去了只会火上浇油。我不晓得还能求谁了。”
她的声音有点颤抖,我觉得再推脱半句也显得太绝情。
“但是我跟你丈夫说过的话加起来不够十个字。他都不算认识我,见了面可能直接就让我滚蛋。”
“你会没事的,”斯特瑞克兰德夫人说着,她笑了。
“那你具体想让我做什么呢?”
她没赶着吩咐。
“我觉得他对你不熟反倒是好事。你也知道,他一直不太喜欢弗雷德,他不懂军人,只把他当傻瓜。弗雷德去了见面就眼红,肯定吵架,好心办了坏事。如果你就说你是代表我去的,他不会一句话不听的。”
“咱俩认识的也不算久,”我回道。“除非有人熟悉整件事来龙去脉,我觉得没人能付以重任。而你们的家事我也不便细打听的。你为什么不自己去找他呢?”
“你忘了他不是一个人啊。”
我欲言又止。我仿佛看见自己敲开了查理斯·斯特瑞克兰德的门,递上了我的名片;看见他让进房内,捏着名片问我:
“有何贵干?”
“我是为了你夫妻间的事来的。”
“是么。等你再大几岁,你就学会别管别人闲事了。聪明点的脑袋往左转,看见门了么,不送。”
我看出来的时候面子可能是保不住了,那我只好求老天保佑回伦敦之前斯特瑞克兰德夫人那儿已经揭过这页了。我偷瞟了她一下。她刚才正若有所思,正巧抬头看见我瞟她,长叹一声,苦笑道:
“世事难料,”她说。“都结婚十七年了。我做梦也想不到查理会对谁痴迷成这样。我俩一直处的挺好。当然,我有很多爱好他却不感兴趣。”
“你弄清楚是谁”——我不清楚该怎么表达好——“这人是谁,他是跟谁走的?”
“没有。没一个人知道。真奇怪。一般男人要是外面跟谁好上了,总会有人看见他们一起吃饭什么的,按说应该有朋友报信儿给当妻子的才对啊。哪知我这儿什么风声都没听着,一句都没有。信来了就像晴天霹雳。我不晓得他一直过的不幸福啊。”
可怜的女人哭了起来,我为她深深的遗憾。但她片刻又渐渐止住了。
“现在可不能失了方寸,”她擦着泪说道。“我们要做的就是找出最佳的解决办法。”
她重拾话头,有点前言不搭后语。一会儿说着近来个把月的事,一会扯到两人怎么相知相恋。但没过多久我还是把往事基本串起来了,起码我自己觉着串得挺靠谱。斯特瑞克兰德夫人的父亲是一位印度裔平民,他退休后生活在偏僻的乡间,喜欢每年八月带着全家去伊斯特伯恩透透气。就是在那里,二十岁的她遇上二十三岁的查理斯·斯特瑞克兰德。两人一起玩耍,一起漫步海滩,一起听黑人乐团。男方求婚一周前,女方心里已经决定托付终身了。婚后他们定居伦敦,一开始在汉普斯泰德,接着有点钱了就搬进了市区,家里添了两个宝宝。
(译者注:伊斯特伯恩——英国东海岸城市。)
“他很疼孩子。就算他不要我了,我没想到他能忍心扔下他们。一切都太匪夷所思。我到现在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最后她出示了那封信。我早就想看了,只是不敢要。
“我亲爱的艾美,
等你到家你会发现一切都好。我已照你交代的吩咐过安妮,你们进门时晚饭应已齐备。而我不会在家迎接你们。我已决心和你分开生活,明早将奔赴巴黎。等我到达目的地这封信自然会寄出。我意已决,不会回头。
你永远的
查理斯·斯特瑞克兰德”
“没有一个字是试着解释或是流露心痛的。你不觉得太没人性?”
“按当时的情形看的确很蹊跷。”我回答道。
“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他鬼迷心窍了。我不知道这女人是谁,怎么迷住他的,他已经被整的变了个人。两人肯定是好了很久了。”
“何以见得呢?”
“弗雷德查出来的。我老公一周有个三四天,到了晚上就出去打桥牌。弗雷德认识一个俱乐部里玩牌的人,跟他谈起查理斯也是个桥牌迷。那人愣了,说他从来没见查理斯去玩过。这就很清楚了,我以为他是去打牌,谁知他找情人去了。”
我一时没说话。然后我想起了孩子。
“这很难跟罗伯特解释吧,”我说。
“哦,我永远不会跟他们俩这么讲。回来的第二天他们就要开学,我急中生智告诉他们爸爸出差去了。”
好一个急中生智,好一个不动声色。如此情形还能面面俱到的照顾孩子上学,真是不简单。斯特瑞克兰德夫人又出声了。
“我那可怜的宝贝儿怎么办?我们怎么生活?”
她全力控制自己,两手青筋忽隐忽现。一定是心如刀绞吧。
“要是你认为我可以帮上忙,我当然愿意赶赴巴黎。但你要告诉我你具体想让我做什么。”
“我要他回家。”
“马克安德鲁上校给我的印象是,你已经决定跟他离婚了。”
“我才不会跟他离婚,”她突然间狂躁的说道。“你去告诉他就说是我说的。她永远别想娶那个女人。跟他一样,我也铁了心了,永远不跟他离婚。我要为孩子着想。”
我觉得她最后一句是朝我说的,但我明白女人在这时候嫉妒心压倒母爱太正常了。
“你依然爱他么?”
“我不知道。我只想让他回家。他要是肯回来,过去的事我就让它过去。毕竟都老夫老妻十七年了。我也不是那小心眼的女人。本来他爱做什么只要别让我瞧见,我也不去钻那个牛角尖。但他要明白这种露水恩情长不了。只要他现在回来,什么事都能摆平,别人一点痕迹也瞧不出来。”
斯特瑞克兰德夫人这么在意流言让我感到一阵寒意。因为我那时不懂他人的评价在女人心里占多大份量。她们对感情的认知深处少了一分纯真。
我们已经知道斯特瑞克兰德的住址。他那位合伙人寄信给他的银行,怒斥他藏头露尾。而斯特瑞克兰德不乏幽默感的把自己的住址写的清清楚楚寄了过去,着实挖苦了他一顿。看起来他住在一家酒店里。
“我没听过这个地方,”斯特瑞克兰德夫人说。“但是弗雷德很熟。他说那里非常贵。”
她紫涨了脸。我想她正想象着她丈夫入住豪华套房,白天赌马,晚上看戏,饿了挨个下全巴黎的好馆子。
“他这岁数吃不消的,”她说。“都四十了。要是年轻管他怎么闹呢,但现在孩子都这么大了,这个年纪经不起折腾。身体首先就不行了。”
愤怒夹杂着心痛在她的胸中搅动着。
“告诉他家里人哭求他回来。有他家还是那个家,没他就全乱了。离开他我不能活,迟早会自杀。跟他述过去的情分,跟他聊我们一起度过的难关。他不回来我怎么交代孩子?他的房间一如他离开时的样子。它在等他回来住,我们都在等。”
接着她吩咐我具体的说辞。她分析了他可能出现的每一个反应,滴水不漏的给了我相应的答案。
“你会为我尽全力对吗?”她可怜巴巴的说。“告诉他我现在的处境。”
我感到她希望我使尽浑身解数唤起她丈夫的同情。看着她涕泪肆流的样子,我深深被打动了。斯特瑞克兰德的冷血行径激起了我的慷慨之气,我保证会尽全力把他带回,隔一天就动身,不达目的我就住在巴黎不走了。最后夜色渐浓,我们俩都激动得精疲力竭,互相道别了。
(译者注:“隔一天就动身”原文为:to go over on the next day but one.没有译作“后天动身”的原因是当时为深夜,如果是过了0点,后天就变成隔两天了,而事情紧急不容隔两天。故译作“隔一天”。我认为作者没有用通常的the day after tomorrow就是为了避免引起混淆。毛姆爷爷真是机智!)
(第十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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