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永远都不可能穷尽自己
我的话题其实是,你永远都不可能完全了解自己。但穷尽这词,从侧面反映出每个个体其实都是一个宇宙,我便心安理得了。
最近我又推翻了对自己的若干个定义,惊喜地,惊奇地,甚至有些目瞪口呆地。
第一个错误定义是我不喜欢和人打交道,而喜欢独自钻研。
这个定义是高中时候下的,当时特别喜欢自己泡在文字和英语题里,也喜欢避开喧闹人群去散步和沉思。所以我以为自己一定可以走上语言学研究学者这条路,当时的口号和眼前我的任何一个同样浮夸——“为拯救人类濒危语种而奋斗”。
上了大学以后发现自己很爱人群,不管是班里还是俱乐部,当然我更爱俱乐部,因为班里的同学们太慢热了,我还是比较没有耐心的。
等到我真正确定自己要过飘荡世界的生活的时候,我才醒悟过来,没有朋友,或者说如果不是因为喜爱和人打交道,我到哪里去交谈,没有朋友,而我这种性情又如此浮躁的家伙,没有“一招鲜吃遍天”的底气,怎么可能说去哪就能去哪。
第二个错误定义是我是个很随和好脾气的人。
这是用了很久反复论证的。我爸一直都说我脾气怪,但我没往心上去。上大学谈了恋爱发现了,又交了很多性情不同的朋友,也发现了,但是还是没有我在英国发现的深刻。我和彭一直都避免吵架而是不停地敞开心扉来沟通,我终于发现自己其实不但不是随和的人,脾气也急躁,而且我还有许多条条框框。简直是我叔叔婶婶的翻版!可我却一直都说他们特别挑剔。
和彭吵了一架,去找庄同学谈心事,然后他就听着我诉苦的时候,我说——“我崴到了脚,可是彭这个星期却只问过我一次!他说是两次,我印象里只有一次!”然后庄突然很好笑地评论了一句——“还挺喜欢数数的嘛~”回去的路上,他问我今天他走在路上有没有挤我(庄和别人走在一起会有把人挤到路的一边的习惯,我之前说过他),我想了想,说“好像没有诶,可能只有一两次吧。”他看了看我,说,“你是真的很喜欢数数啊!”我突然笑起来了,原来我是这么龟毛的家伙啊!要不是好朋友告诉我,我都不可能发现~
还有一个证人——赵宇星。我发了十二星座相处秘籍给她,那是我搜到的一个网页,把十二星座本来面目分了类描述出来。我的本意是让她看水瓶那一章节(那部分超级准又搞笑),说水瓶分高贵冷艳型——意即看谁都觉得俗不可耐,只有自己最厉害最高贵之类之类,和外星人型——评论是,外星人就不说了,人家跟我们根本不是一个星球。摊手。她看了以后说自己好像是高贵冷艳型,以后说不定会变成外星人型。然后又留言给我,“我觉得你是典型的神经病。”——这句话是对应着射手的分类之一,射手座分为神经质型和普通型,普通型很善于交际,性格好又很幽默,但是射手的神经质型跟处女差不多,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一天到晚都拿着放大镜挑刺。
我看到这句话停了停,本来自己心里悄悄地认为自己是神经质型,大概别人是不会知道的。结果作为我多年的好朋友,居然简洁扼要地指出“你是典型的神经病(哈哈可以看作神经质)”,我不得不再次相信——“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这个人是什么样,只要久了别人是肯定一清二楚的”。
第三个错误定义是——我对钱没什么感觉,清贫的日子也能过。
本来我一直都想证明自己喜欢清贫的,家徒四壁的生活。但是只要我虚荣期一来临,想“震场子”的时候,发现自己没有新衣服,作为一个女孩子这也缺那也缺的时候就会隐隐的愤慨起来。我还特别喜欢在人家过生日的时候送礼物,或者是时不时请自己的好朋友吃饭,但是最近为了争取经济独立,钱方面卡得很紧——这样我也觉得有点哀伤。再一个,昔南同学说我的电脑和手机都该换新的了,想想他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我的笔记本电脑用了五年,内存512MB,处理起来常常卡住或是死机,也该换了,手机上不了网,而且越来越慢,我用着十分不顺手,只是当手表、闹钟和电话簿使用。但是一想到我目前一周赚的钱刚够自己的生活杂费,哪有余钱谈电脑手机,又开始发愁了。这么一想,其实我挺喜欢钱的, 可以买到我需要的东西,也可以拿去给需要的人。而我喜欢那种自由的感觉,可以需要的时候就买东西,平常就俭省。而不是大手大脚地花钱,或者日子一直要过得紧巴巴,从牙缝里面挤出钱来。
第四个错误定义是——我讨厌商业。
听到昔南同学还有彭说想做NGO(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非政府组织)的时候,我简直大吃了一惊。在我的印象里这些组织很有可能就是慈善。我虽然喜欢慈善,但也绝对不想用整个人生来做。我更喜欢的是,用自己的价值,去换取自己想要的物质生活。毕竟我还是爱华服的,又毕竟我不喜欢过拮据的生活。
以前我特别讨厌marketing这个词,我感觉这个词的内涵充满了欺骗。但是来到这里——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在国内,商业和忽悠人是联系在一起的,尤其对于学生,尤其对于女学生——但是现在我却借由查询marketing的工作描述,还有自己在慈善商店做的merchandising,发觉我很喜欢,或许也适合做这个工作。而商业,现在我不再认为,是赤裸裸地盯着别人的钱包,不择手段地欺骗顾客来填充自己口袋的形式了。我觉得,是真心诚意为了顾客利益着想,别人才愿意拿钱来换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由此我想到了iPhone,前几天和李昔南谈到他为什么换手机的时候买了iPhone,他说,之前觉得这玩意儿都成街机了,满大街都是,很是不屑,自己一用才觉得真是舒服方便啊,比起安卓系统来优越得不是一星半点儿。我也深有同感——这么说来,大家都争抢的同一个商品,真的是有拿钱换的价值啊。而且Steve做这些,是当做梦想去做的,哪是为了糊口呢。
看到我可以换到我喜欢的钱币,买到自己喜欢的物品,又看到商业里还有Steve这样充满理想主义的梦想家的实话,我也喜欢上了商业,或者至少是marketing。
第五个错误定义是——我不是吃货,用在吃的钱上可以无限省略。
并非如此。想吃糕点的时候就会去买糕点,想吃樱桃的时候会去买樱桃(而樱桃在Tesco的货架上似乎蛮贵的),馋油条,馋火锅的也是我。发现并且承认之后,我就这样,又被自己给推翻了~如果因为没有钱而不能满足自己那么一点突发奇想的食欲,那我可是会怨恨社会的O(∩_∩)O哈哈哈~
总之,我还在每天观察自己,做出新的结论,推翻旧有定义。跟讨厌十二星座等等定义的人不同,我喜欢定义,然后反复在实践中论证。我觉得什么事情都是不破不立,如果没有一个定义,只是大而化之地说,“这就是我嘛,干吗要去定义呢。”那我大约会觉得你对自己太不用心了。如果不抱着自己慢慢地发掘,你怎么可能掘到自己真正的激情所在,又怎么可能将自己的闪光点与弱点找出来呢。闪光点和弱点会使个体显得独特,而且,发掘自己的弱点还能使你更深刻地了解到“人性的弱点”,让你在面对别人的黑暗面时候,不会因为感到害怕而去攻击,也会感同身受一点。
最近我又推翻了对自己的若干个定义,惊喜地,惊奇地,甚至有些目瞪口呆地。
第一个错误定义是我不喜欢和人打交道,而喜欢独自钻研。
这个定义是高中时候下的,当时特别喜欢自己泡在文字和英语题里,也喜欢避开喧闹人群去散步和沉思。所以我以为自己一定可以走上语言学研究学者这条路,当时的口号和眼前我的任何一个同样浮夸——“为拯救人类濒危语种而奋斗”。
上了大学以后发现自己很爱人群,不管是班里还是俱乐部,当然我更爱俱乐部,因为班里的同学们太慢热了,我还是比较没有耐心的。
等到我真正确定自己要过飘荡世界的生活的时候,我才醒悟过来,没有朋友,或者说如果不是因为喜爱和人打交道,我到哪里去交谈,没有朋友,而我这种性情又如此浮躁的家伙,没有“一招鲜吃遍天”的底气,怎么可能说去哪就能去哪。
第二个错误定义是我是个很随和好脾气的人。
这是用了很久反复论证的。我爸一直都说我脾气怪,但我没往心上去。上大学谈了恋爱发现了,又交了很多性情不同的朋友,也发现了,但是还是没有我在英国发现的深刻。我和彭一直都避免吵架而是不停地敞开心扉来沟通,我终于发现自己其实不但不是随和的人,脾气也急躁,而且我还有许多条条框框。简直是我叔叔婶婶的翻版!可我却一直都说他们特别挑剔。
和彭吵了一架,去找庄同学谈心事,然后他就听着我诉苦的时候,我说——“我崴到了脚,可是彭这个星期却只问过我一次!他说是两次,我印象里只有一次!”然后庄突然很好笑地评论了一句——“还挺喜欢数数的嘛~”回去的路上,他问我今天他走在路上有没有挤我(庄和别人走在一起会有把人挤到路的一边的习惯,我之前说过他),我想了想,说“好像没有诶,可能只有一两次吧。”他看了看我,说,“你是真的很喜欢数数啊!”我突然笑起来了,原来我是这么龟毛的家伙啊!要不是好朋友告诉我,我都不可能发现~
还有一个证人——赵宇星。我发了十二星座相处秘籍给她,那是我搜到的一个网页,把十二星座本来面目分了类描述出来。我的本意是让她看水瓶那一章节(那部分超级准又搞笑),说水瓶分高贵冷艳型——意即看谁都觉得俗不可耐,只有自己最厉害最高贵之类之类,和外星人型——评论是,外星人就不说了,人家跟我们根本不是一个星球。摊手。她看了以后说自己好像是高贵冷艳型,以后说不定会变成外星人型。然后又留言给我,“我觉得你是典型的神经病。”——这句话是对应着射手的分类之一,射手座分为神经质型和普通型,普通型很善于交际,性格好又很幽默,但是射手的神经质型跟处女差不多,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一天到晚都拿着放大镜挑刺。
我看到这句话停了停,本来自己心里悄悄地认为自己是神经质型,大概别人是不会知道的。结果作为我多年的好朋友,居然简洁扼要地指出“你是典型的神经病(哈哈可以看作神经质)”,我不得不再次相信——“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这个人是什么样,只要久了别人是肯定一清二楚的”。
第三个错误定义是——我对钱没什么感觉,清贫的日子也能过。
本来我一直都想证明自己喜欢清贫的,家徒四壁的生活。但是只要我虚荣期一来临,想“震场子”的时候,发现自己没有新衣服,作为一个女孩子这也缺那也缺的时候就会隐隐的愤慨起来。我还特别喜欢在人家过生日的时候送礼物,或者是时不时请自己的好朋友吃饭,但是最近为了争取经济独立,钱方面卡得很紧——这样我也觉得有点哀伤。再一个,昔南同学说我的电脑和手机都该换新的了,想想他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我的笔记本电脑用了五年,内存512MB,处理起来常常卡住或是死机,也该换了,手机上不了网,而且越来越慢,我用着十分不顺手,只是当手表、闹钟和电话簿使用。但是一想到我目前一周赚的钱刚够自己的生活杂费,哪有余钱谈电脑手机,又开始发愁了。这么一想,其实我挺喜欢钱的, 可以买到我需要的东西,也可以拿去给需要的人。而我喜欢那种自由的感觉,可以需要的时候就买东西,平常就俭省。而不是大手大脚地花钱,或者日子一直要过得紧巴巴,从牙缝里面挤出钱来。
第四个错误定义是——我讨厌商业。
听到昔南同学还有彭说想做NGO(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非政府组织)的时候,我简直大吃了一惊。在我的印象里这些组织很有可能就是慈善。我虽然喜欢慈善,但也绝对不想用整个人生来做。我更喜欢的是,用自己的价值,去换取自己想要的物质生活。毕竟我还是爱华服的,又毕竟我不喜欢过拮据的生活。
以前我特别讨厌marketing这个词,我感觉这个词的内涵充满了欺骗。但是来到这里——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在国内,商业和忽悠人是联系在一起的,尤其对于学生,尤其对于女学生——但是现在我却借由查询marketing的工作描述,还有自己在慈善商店做的merchandising,发觉我很喜欢,或许也适合做这个工作。而商业,现在我不再认为,是赤裸裸地盯着别人的钱包,不择手段地欺骗顾客来填充自己口袋的形式了。我觉得,是真心诚意为了顾客利益着想,别人才愿意拿钱来换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由此我想到了iPhone,前几天和李昔南谈到他为什么换手机的时候买了iPhone,他说,之前觉得这玩意儿都成街机了,满大街都是,很是不屑,自己一用才觉得真是舒服方便啊,比起安卓系统来优越得不是一星半点儿。我也深有同感——这么说来,大家都争抢的同一个商品,真的是有拿钱换的价值啊。而且Steve做这些,是当做梦想去做的,哪是为了糊口呢。
看到我可以换到我喜欢的钱币,买到自己喜欢的物品,又看到商业里还有Steve这样充满理想主义的梦想家的实话,我也喜欢上了商业,或者至少是marketing。
第五个错误定义是——我不是吃货,用在吃的钱上可以无限省略。
并非如此。想吃糕点的时候就会去买糕点,想吃樱桃的时候会去买樱桃(而樱桃在Tesco的货架上似乎蛮贵的),馋油条,馋火锅的也是我。发现并且承认之后,我就这样,又被自己给推翻了~如果因为没有钱而不能满足自己那么一点突发奇想的食欲,那我可是会怨恨社会的O(∩_∩)O哈哈哈~
总之,我还在每天观察自己,做出新的结论,推翻旧有定义。跟讨厌十二星座等等定义的人不同,我喜欢定义,然后反复在实践中论证。我觉得什么事情都是不破不立,如果没有一个定义,只是大而化之地说,“这就是我嘛,干吗要去定义呢。”那我大约会觉得你对自己太不用心了。如果不抱着自己慢慢地发掘,你怎么可能掘到自己真正的激情所在,又怎么可能将自己的闪光点与弱点找出来呢。闪光点和弱点会使个体显得独特,而且,发掘自己的弱点还能使你更深刻地了解到“人性的弱点”,让你在面对别人的黑暗面时候,不会因为感到害怕而去攻击,也会感同身受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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