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艺术》节选——第二章 爱的理论
爱,是对人类存在问题的回答
任何关于爱的理论都必须要从人的理论、人的生存理论出发。我们在动物身上所说的爱情,或者说类似爱情的东西,其实主要是动物的本能性官能的一部分。这些东西,在人身上,只能看到一些残余在起作用了。人类存在的本质在于人从动物界、从本能适应中超越出来;人超越了自然——尽管人从未脱离自然;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但一同自然分裂,就永远也不可能回归自然了。一旦被逐出伊甸园,就失去了原先同自然之间的和谐状态。人要是企图回归自然,手执喷焰利剑的天使就会挡住人们的归路。人只能依靠不断发展人类的理性,依靠寻找一个新的人文和谐,取代那已经永不复返的前人类和谐,来继续前进。
人一生下——作为种族的人与作为个人的人是一样的——就从一个如原本能确定的环境,被抛入一个不确定的、完全开放的环境中去了。人仅仅对过去有把握,对未来——除了知道人终有一死以外——一无所知。
人天然具有理性;他是能够意识到自己存在的生命。人能意识到他自己、他的同伴、他的过去以及未来发展的可能性。对自身作为一个单独实体的意识,对自身短暂生命历程的意识,对自己无意志而生、反意志而死的事实的意识,对他会先于自己所爱的人而去或者自己所爱的先于自己而去的意识,对自身孤独与疏离的意识,对自己处在大自然与人类社会中无力感的意识;所有这些意识都使他孤独、破碎的存在变成无法忍受的牢狱。如果他不能把自己从这样的牢狱中解放出来,如果他不能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同他人、同外部世界沟通起来,那么他就会发狂。
疏离感的体验产生焦躁。确实,孤独的感觉是所有焦躁的根源。疏离,就意味着被切断了所有跟外界的联系,这样人也就不能发挥任何人类的力量。因此,疏离也就意味着无助,意味着不能主动地把握这个世界——事物跟人。也就意味这个世界可以毁灭我,而我实际上毫无还手之力。这样,疏离就成为极度焦躁的根源。不仅如此,疏离还造成了羞耻和负罪感。疏离感中的羞耻和罪恶的体验在《圣经》有关夏娃和亚当的故事中表达过。在亚当和夏娃吃了能识善恶的智慧树上的果子之后,在违抗上帝的旨意之后(除非他们能自由违抗上帝的意志,否则也就无所谓善恶),在他们通过将自己从自然的动物式的和谐状态中解放出来以后,所有这些也就是说:他们作为人生下来的时候,他们才看到:“他们赤身露体——才感到羞耻。”我们是否能够假设:这样一个如此古老、如此原始的故事也包含着19世纪那种道学气的训导?这个故事的重点是要告诉我们生殖器要是让人看见是一件令人很难堪的事?几乎不可能是这样。如果用维多利亚时代的精神去理解这个故事,我们就忽视了主要的一点,那就是:男女在彼此意识到自己和对方后,也就意识到了他们之间的疏离和区别,知道了他们属于不同性别。但是,即使他们承认了他们的疏离和孤独,他们仍然是行同路人,因为他们彼此还没有学会去爱对方(当上帝问起偷吃禁果之事的时候,亚当责怪夏娃,而不是试图为夏娃辩护这一事实就证明这一点)。意识到人与人之间的疏离并未通过爱而重新融合——这就是羞耻的根源,同时也是负罪和焦躁的根源。
人类最深层次的需要是克服疏离感,是逃离孤独监狱的需要。达到这一目标最根本的失败意味着疯狂。因为,完全离群索居的恐慌只有通过对现实世界的根本的规避、逃离才能克服。疏离感消失了,因为与人疏离的世界在当事人看来也早已消失了。
人——所有时代和所有文化之中的人——永远都面临着同一个问题和同一个方案,即:如何克服这种疏离感,如何实现与他人融合,如何超越个体的生命,如何找到同一。原始时代居于洞穴中的先民、照料羊群的游牧民族、埃及的自耕农、腓尼基的商人、罗马的士兵、中世纪的僧侣、日本的武士、现代的职员和工厂雇员都有这个问题。这个问题之所以从古至今一成不变,因为它产生于同样的根源:即人的境况,人类存在的诸条件。但对如何克服疏离感的回答却是各不相同。人可以通过动物崇拜、人祭或军事征服、纵情享乐、禁欲出世、狂热的劳动、艺术创造,通过对上帝之爱和对他人之爱等方式,对这个问题做出自己的回答。尽管对这一问题有很多种的回答——详细列举这些回答就会构成一部人类历史——但是,这些回答并不是漫无边际的。相反,如果我们撇开一些外围的、非本质的差别,我们就可以看到,人们对这一问题所能做出的回答是有限的,而且这些不同的回答也只能由那些生活在不同文化下的人们做出。宗教和哲学的历史就是这些回答的历史,是多样答案的历史,也是量上有限的历史。
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在一定的程度上取决于一个人所已经达到的个性程度。在婴儿阶段,“我”(指对自我与他人明确区分的能力)有所发展但极其微小。每个孩子都觉得自己同母亲是融为一体的,只要母亲在他身旁,他就不会有疏离感。他的孤独感通过母亲的在场,通过同母亲的乳房以及肌肤的接触而得以消除。一直到孩子发育到产生孤独感和个性这个阶段,母亲的在场不再管用了。要消除他的孤独感,他必须采取其他的方法。
人类在孩提时代也同样感到与大自然是和谐为一的。大地、动物和植物依然是人的世界。人将自己与动物完全等同起来,这表现在人戴着动物面具以及崇拜图腾动物或动物诸神。但人类越是脱离原始的纽带,就越疏远自然世界,而寻找摆脱孤独途径的需要也就越是强烈。
达到这一目的——摆脱疏离感——的一种途径在于各种各样的狂欢状态(orgiastic states)。这些狂欢状态可以采取自我促成的恍惚情形,有时候可以借助于药物的帮助(毒品等精神麻醉剂)。许多原始部落的宗教仪式提供了这种解决方法的活生生的画面。在短暂的极度兴奋中世界消失了,与世隔绝的疏离感觉也随之消失。如果是集体的迷狂纵欲,那么参加者还会体验到一种与集体他人融合无间的感受,这样就使效果更加明显。同这种狂欢状态紧密相连的、并且经常与之混合采用的方法是性体验。性高潮可以产生一种同恍惚状态或吸食某些药物同样的效果。集体性纵欲的仪式是许多原始宗教仪式的一部分。经过这种集体性纵欲的仪式,人们好像能够好长一段时间不会再忍受疏离孤独之苦了。但慢慢地,随着焦躁感的逐渐增加,就必须重演这一仪式,这样方能缓解疏离孤独感的再度复发。
只要这种狂欢状态是一个部落的集体行动,那么就不可能引起焦虑感或罪恶感。这样的一种行为是“正确的”,甚至是一种美德,因为这是一种所有人都会参加的公共活动,不仅得到医生和祭司的支持,甚至他们还命令此事;因此参加者也没有理由感到羞愧或有负罪的感觉。但是对于生活中已经不再拥有这种仪式的文明中的人来说,如果也采用这样一种方式去克服自己的疏离感,那就大不相同了。酒精中毒(也就是醉酒、酗酒)和毒瘾是生活在一个非集体狂欢文化中的个人所采取的逃避孤独疏离感的方式。跟生活在集体性、模式化地狂欢文化的人相反,采用醉酒与吸毒方式来排解孤独的这些人怀有深深的负罪和自责。当他们求助于酒精和毒品去克服疏离感的时候,在他们这种狂欢的体验之后,感到的却是更加严重的疏离与孤独;而且,从此以后,他们将更经常地、更强烈地向酒精和毒品求援。跟酒精和毒品稍微有点不同的是性狂欢这种方式。在某种程度上纵欲是克服孤独感的一种自然和正常的方式,也是一种较为人们所偏爱的方式。对许多不能用其他的方式减轻孤独感的人来说,追求性高潮实际上跟酗酒与吸毒并无多大区别。想借性纵欲来使自己克服由于孤独而产生的焦躁感,变成了一种令人绝望的努力。这样做的结果却是不断增长的孤独感,因为没有爱情的性行为即便能暂时起点作用,最终也无法弥合两个人之间的沟壑。
所有通过狂欢达到人与人之间的结合方式都有三个特征:首先这些方式都是强烈的,甚至是狂暴的;其次它们需要整个人——包括身体和心灵——都投入进去;第三就是他们是短暂的,而且要不断重复。但是,准确地说,跟上述这些特征相反的方式也一直——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是为人们所经常采用的。这一方法就是:建立在同群体保持一致(即同一,conformity),同群体的习惯、实践和信仰保持一致的基础上的融合为一。这里,我们又见到了一个重要的发展历程。
在原始社会,一个群体中的人数是很少的;群体通常是由拥有同一血缘和拥有同一居住地的人所组成。随着文化的发展,群体也随之扩大;群体变为城邦的公民、国家的公民或教派成员。就连最穷的罗马人也因能说“civis romanus sum”(生活在罗马的公民)而感到自豪。罗马及其帝国就是他的家庭、他的家乡和他的世界。就是在当今的西方社会,群居也仍然是克服孤独感最为广泛采用的方法。在这种结合中,参加者个人在某种程度上是融于其中了,参与者的目的是完全地属于群体。如果我与任何一个其他人完全一样,如果我的感情、思想与他人毫无二致,我在衣着、习惯和看法方面都与这个群体模式完全相同,那我就得救了,从恐惧孤单的体验中得救了。独裁制度的国家用威胁和恐怖手段去制造这种千篇一律、步调一致的状态;民主制度的国家则使用建议和宣传的方式达到同一目标。在这两种方式中,的确存在着巨大的区别。在民主国家里,不一致(不同一)是可能的;并且,在事实上,不一致的现象也确实不是完全不存在。但在极权制度里,只有少数非凡勇敢的英雄和烈士才会拒绝服从。但是,如果我们不管民主制与极权制之间的上述差异,我们就会看到,在民主社会中,存在压倒性的一致性。原因在于下列事实:必须有一种对追求融合的回答,如果没有别的或更好的方式,那么,通过群体一致才达到结合为一的方式也就会成为支配性的方式。只有一个人理解了人是多么害怕与别人隔绝,才能理解人们为何如此害怕与人不同,才能理解仅仅跟人群相差几步就会产生的那种“遑遑然如丧家之犬”的感觉。有时,这种对不一致的担心被合理化地解释为对可能威胁不一致者的实际危险的担心。但事实上,人们情愿与习惯一致的程度远远高于人们被迫去跟习惯保持一致的程度。至少在西方民主国家中,情况就是如此。
大多数人并没有意识到他们对一致的需要。他们生活在幻觉中:他们遵从自己的看法和倾向,他们是个人主义者,他们通过他们自己的思考,形成了自己的意见——他们自己的看法跟多数人的看法一致,这仅仅是纯属巧合而已了。全体一致恰恰被他们用作“他们”观点正确的佐证。既然还有体验自己个性的需要,所以,一些微小的差异被用来满足这种体验个性的需要。如在手袋或毛衣上绣上自己名字的缩写字母,银行里挂上自己的名牌,属于民主党反对共和党,属于麋社(Elks)而不属于圣坛(Shriners)社,如此等等;所有这些都成为个性差异的表达形式。广告标语上写的“这个大不一样”!揭露人们想要差异的需要,尽管在现实中,这些差异荡然无存。
这种日益增长的要求消除所有差别的倾向跟在大多数先进工业社会中正在发展起来的平等概念以及实践紧密相关。“平等”(equality)这个概念在宗教中意味着我们都是上帝的孩子,都是人与神本质的一部分,都是一体的(we are all one)。同时也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的区别应该得到尊重;意味着,虽然我们是一体的,但我们每个人又都是一个独特的实体,是自成一体的小宇宙。譬如在犹太法典《塔木德经》(Talmudic)里就肯定了人的独特性(uniqueness):“无论是谁,只要他拯救了一个生命,就等于拯救了全世界;无论是谁,只要他摧毁了一个生命,就等于破坏了全世界。”作为个性发展条件的平等也是西方启蒙哲学中“平等”概念的意义所指。作为个性发展条件的平等也包含着这样的意思(康德最清楚地说明了这点):一个人一定不能是实现他人目的的手段。所有人皆平等,就是因为他们本身是目的,并且仅仅是目的,不能成为彼此之间的工具,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紧接着启蒙哲学,各种流派的社会主义思想家把平等解释为是消除剥削,废除私有制,而不管这种使用是残酷的还是“人道的”。
在当今资本主义社会,平等的概念已经发生了变化。今天所说的“平等”指的是机器人的平等,也就是失去个性的人的平等。今天的平等意味着“雷同”而不是“一致”(Equality today means “sameness”,rather than “oneness”)。这是一种抽象的雷同,做一样的工作,参与一样的娱乐,读一样的报纸,拥有一样的感情和观念。因此,在这方面我们应该用怀疑的眼光去看待一些被我们称为是当今社会进步标志的成就,譬如说妇女平等。我在这里没有必要指出我并不是在反对男女平等;但是在争取男女平等方面取得的一些正面结果不应该成为妨碍我们进一步认识事物本质的迷障。追求平等的趋势也是取消差别趋势的一部分。平等以这样的代价被买到了:妇女之所以与男子平等,是因为男女之间已经不再有任何差别。启蒙哲学的一种主张——灵魂没有性别(l'ame n'a pas de sexe)——已经被普遍实践。性别的两极消失了,以性别两极为基础的性爱也随之而消失。男子和妇女变得一模一样,而不是作为对立两极的平等者。当今社会鼓吹实现无个性化的平等理想,因为这个社会需要“人原子”(human atoms),这些人原子相互之间完全一样,要让他们在一个大规模集合体中毫无摩擦地平滑地发挥作用;要他们所有人都服从同一个命令,但是每个人却都相信他们是在按自己的意愿行事。就像现代化的大规模生产要求商品标准化一样,社会进程也要求把人的标准化,并把这种标准化叫做“平等”。
通过同一化达到的人与人的结合并不是强烈,也不暴力;它是平静的,由例行规程所支配;也恰恰由于这个原因,同一性并不能够达到抚慰由疏离所产生的焦虑的效果。今天西方社会所发生的酗酒、吸毒、强迫性行为、自杀等的泛滥表明了对集体同一这一方法的失败。此外,这种方法往往只涉及到心灵而非肉体,所以同纵欲的方法比较也有其不足之处。群体同一这种方法只有一个优点:那就是其效果是持久性的,而不是短暂的。个人从三四岁就被带进了这个同一模式,随后就再也不会同这个群体失去联系了。甚至等他死了,他的葬礼——他本人所参与的最后一个大的社会事件,也同样会严格遵循同样的模式。
在把顺从同一作为摆脱由疏离所产生的焦虑感的一种方式外,在当今社会中,还必须得考虑到我们社会另一个因素:工作的成规化以及快乐的成规化。人变成了一个“九至五点”的人。人是劳动力的一部分,或者是职员和经理官僚式动力的一部分。他几乎不需要有任何主观能动性,他的任务由劳动的组织规定好了;阶梯上层和阶梯下层也几乎没有差别。他们都在完成由整个组织结构所规定的任务,按照规定的方式,也按照规定的速度。甚至他们的各种感情也是规定好的:快活、宽容、可靠、雄心以及同每个人都能无摩擦相处。他们玩笑甚至也是成规化的,虽然表现得不像其他的感情规定的那样彻底。阅读的书籍是由读书俱乐部挑选的;看的电影是由电影院及剧院老板和他们出钱登的广告所选定的;剩下的也都一样:星期日出去兜风、一起看电视、玩牌和参加各种社交聚会。从生到死,从星期一到下个星期一,从早上到晚上——所有的行为都是成规化和预先制定好的。请问:一个被弄到这么一个罗网中的人如何才能不忘掉他是一个人,一个独特的个人,一个只能活一次的人,一个带着希望与失望、悲伤与恐惧,怀着对爱的热望、对虚无与疏离深深畏惧,只能活一次的人?
达到统一和谐的第三种方法是创造性活动(creative activity),无论是艺术家还是工匠的劳动都属此列。在每一种创造性工作中,创造者同他的工作材料结合为一——工作材料代表了整个外部世界。无论是木匠做一张桌子,还是金匠打一件首饰;无论是农民种庄稼,还是画家作画——在所有这些创造性工作中,工作者与对象都合二为一,人在创造过程将自己与世界结合起来。但这一点只适用于创造性的工作。这些工作要求我自己计划、生产并看到劳作的结果。而在一个职员、一个在长长的传送带上工作的工人的现代化工作流程中,几乎已经不存在这种人——物和谐的性质了。劳动者成为机器或官僚组织的附属品,他不再是“他”了——因此,除了顺从一致以外不再有什么和谐结合。
通过创造性工作达到的和谐统一不是人与人之间的人际和谐。通过纵欲狂欢达到的统一是暂时的。通过顺从同一而群体人达到的和谐统一也是虚假的。因此,这些答案对人类的存在问题仅仅算是部分的回答。对人类存在问题的真正全面的回答是要在于人际和谐,在于彼此之间的融合,在于爱。
这种对人与人之间融合为一的渴望是人身上最为有力的动力。它是人类最为基本的激情;是一股把人类结合为氏族、家庭和社会的力量。没能达到这一点就意味着精神错乱或者毁灭——自我毁灭或毁灭他人。没有爱,人类一天也不可能存在。但是,如果我们把人与人的这种融合称为“爱情”的话,我们就会遇到一系列困难。融合可以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达到——这些方式之间的区别跟各种形式的爱情之间的共同之处几乎一样的重要。所有这些达到融合的方式是否都应该叫做“爱情”呢?还是应该把爱情只是看作一种特殊的融合形式:这种融合形式在近四千年来东西方的历史中被所有伟大的人道主义宗教和哲学体系看作是最完美的德行呢?
就如同所有的语义解释所遇到的困难一样,对此问题的回答也只会是随意的。但重要的是,当我们谈到爱情的时候,我们知道我们谈论的是哪一种结合方式。那么,我们指的是对人类存在问题的成熟回答而提及爱呢?还是指的那些各种不成熟形式的爱情——我们称之为共生性结合(symbiotic union)呢?在后面的段落中,我们只把前一种看作爱情。但我们的讨论却要从后者——即共生性结合开始。
共生性结合的生物模式在于怀孕的母亲同胎儿之间的关系。他们既是两个,又是一体。他们生活在一起(共生),他们彼此需要对方。胎儿是母亲的一部分,从她身上得到他所需要的一切;母亲就是他的世界。她给胎儿提供养料,保护胎儿,同时她自己的生命也因胎儿而得以升华。在精神性(psychic)的共生结合中,两者的身体是相互独立的。但在心理上,却存在着一样的依恋模式。
共生性结合的消极形式是屈从,或者用医学术语来说,就是受虐狂。受虐狂通过把自己变成其指导者、引导者、保护者的一部分使自己摆脱那种不可忍受的孤独感和与世隔绝感。施虐者就是他的生命,他的氧气。被崇拜对象的威力变得膨胀起来,他可能是人,也可能是神。他就是一切自己,而除了是他的一部分以外,什么也不是。作为他的一部分,我也是伟大的一部分,力量的一部分,确定的一部分。被虐者无须作任何决定,也无须承担任何风险;他从不孤独,但也从不独立。他不是一个完整的人,可以说还没有完全生出来。在宗教背景里,崇拜的对象被称为偶像,而在受虐狂与施虐者的崇拜关系中,基本机制是一样的。这种受虐狂崇拜的关系中也可以搀杂着生理以及性的欲望;在这种情况下,不仅仅是精神的屈从,也包括肉体的屈从。另外还有屈从于命运、病痛,沉溺于有节奏的音乐或者屈服于由吸毒和催眠所引起的狂欢状态——在所有这些情况下,受虐者都失去了他的完整性,使自己成为某人某物的工具;他不需要通过自主性的劳动来解决生存问题。
共生性结合的主动形式是支配——与受虐狂相对应的医学术语就是施虐狂。施虐者就是想通过把另一个人成为他自己的一部分而摆脱孤独和封闭感,他通过吞并他的崇拜者,从而膨胀自己、提升自己。
施虐者之依赖屈从者,正如屈从者依赖施虐者一样;双方都不能没有对方而生活。区别只在于施虐者命令、利用、伤害和羞辱对方,而对方则被他命令、利用、伤害和羞辱。从现实主义角度来看,上述区别似乎是个很大的差别;但从更深的情感角度来看,他们的共同点远较他们的区别重要:即没有完整性的结合。如果一个人理解了这一点,那他也就不会对同一个人或者两个不同的对象因施虐狂和受虐狂两种方式做出反应而惊讶了。希特勒对待人民通常是施虐者的方式,而对于命运、历史和自然的“更高级力量”做出的却是被虐者的反应。他的结局——在普遍的毁灭中自杀——跟他的成功梦想(对世界的全面支配)一样有特色。
跟共生性结合相反,成熟的爱情是在保留自身完整性和个性的条件下的结合。爱是人身上的一种积极力量。这种力量可以冲破人与人之间的樊篱并使人与人结合。爱可以使人克服孤寂和疏离感,但同时又能使人保持个性,保持自身的完整性。在爱中会出现这样的悖论形态:两个生命合为一体,又仍然保留着个人的尊严和个性。
如果我们说爱情是一项“主动活动”,我们就会面临一个困难:“主动活动”这个词的意思是非常含混不清的。在现代用法中,“主动活动”这个词一般是指人们通过投入精力来改变现存态势的行动。所以,一个经商的人,学医的人,流水作业线上的工人,做椅子的木匠或者投身运动的运动员都是积极主动的人。这些活动的共同点在于,他们都是为了达到一个外在的目的。但这里我们都没有考虑到主动性活动的动机。让我们举一个被深刻的不安全感和孤独感所驱使去无休无止地投入工作中的人;或者举一个被野心和对金钱的贪婪所驱使的人作为例证。在这些情况下,这个人就是情感的奴隶,他的主动活动事实上是“被动的”,因为所有这些行为都是被驱使的;他是一个受害者,而不是一个“主动行动者”(actor)。另一方面,一个人安静地坐着,沉思默想,除了体验他自己以及他和世界的融合以外,没有任何外在的目标或目的;这样的人肯定要被看作是“被动的、消极的”,因为此人没有“做”任何事。但事实上,这种精神高度集中的沉思冥想的态度是最高层次的主动性(活动),是灵魂的主动性(活动),只有那些拥有内在自由和独立的人才能做到。“主动活动”这一概念的一个意思,也就是现代所使用的那个意思是,指为了达到外在的目标而付出努力。这个词的另一个意思是使用人的内在力量,不管是否达到外部的变化的效果。斯宾诺莎(Spinoza)最为清楚地解释了这个词的第二种意思。他把情感分成主动性的和被动性的(active and passive)两种,分成“行动”和“激情”。如果是主动性的情感发挥作用,那么这个人就是自由的,是情感的主人。如果是被动性的情感发挥作用,那他就是被外力驱使的,他自己并没有足够地意识到动机的对象。这样,斯宾诺莎最终得出结论认为,美德(品德,virtue)和力量就是一回事。妒忌、嫉恨、野心以及任何形式的贪婪都是激情;相反,爱是一种行动,是人类力量的实践。爱只有在自由中才能得到发挥,而且永远不会是强制的产物。
爱是一种主动性的活动,而不是一种被动性的情感。它是一种“自足”(standing in),而不是一种“追索”(falling for)。一般来说,可以用首先是一种给予而不是索取,来描述爱的特征。
什么是“给予”呢?这个问题初看起来似乎很容易回答,实际上却复杂而又含混。最为广泛的误解是把“给予”解释为放弃,被剥夺或做出牺牲。一个性格还没有超越接受、利用或者守财奴倾向阶段的人对给予的理解就是这样。一个市场化的人也想给予,但仅仅是为了跟对方交换得到他想要的东西。没有“得到”的“给予”,对他来说就是对他进行诈骗。那些基本上是非创造性倾向的人就会把给予感觉成一种损失。因此,大多数这种类型的人会拒绝给予。而有些人则把“给予”弄成一种美德(品德),因为他们把给予当成一种牺牲。他们认为,正因为“给予”是痛苦的,所以才应该这么做。给予的美德恰恰就在于接受牺牲这一行为。对这些人来说,“给予”比“得到”好这一准则就意味着忍受苦难比体验愉快要好。
对有创造性性格的人来说,“给予”有着完全不同的意义。他们认为,“给予”是潜能的最高表达。恰恰是通过“给予”,我才能体验我的力量、我的富足、我的能力。对活力与潜能增强的体验使我充满欢乐。我体验到了精力充沛,勇于奉献,充满活力和愉悦欣喜。“给予”比“得到”更能让我愉悦,不是因为这是一种剥夺,而恰恰是因为在给予的行为中,有我生命力的表达。
如果把上述这一原则应用于各种特定现象,我们就不难承认这一原则的有效性。最基本的例子可以在性领域里找到。男子性行为的最高潮就是一种给予的行为;男子将他自己,他的生殖器给予对方女子;在达到性高潮的一刹那,他把精液射给她。如果他不是阳痿,他就禁不住会这么做。如果他不能给予,他就是阳痿。对于女子来说大抵也是如此,尽管有些更为复杂。女子给出自己;她打开通向女性中心的大门。在接受的同时,她也给予。如果她没有能力给予,而只能接受,那她就是性冷淡。作为一个爱人,给予的行为在她身上发生;作为一个母亲,给予的行为也同样发生在她身上。给她腹中胎儿以养料,给它乳汁,给它身体的温暖。不然的话,她就会痛苦。
在物质领域,给予意味着富足。不是拥有多的人,而是给予多的人才富足。害怕自己有所失去的吝啬鬼,不管他拥有多少财产,从心理学角度来说,他都是一个穷人,一个一无所有的人。能够拿出自己资财的人才是富有的。他体验到自己是一个能将自己的东西赠与他人的人。只有那些连生活必需品都没有、落入赤贫的人才不能体验给人财物的快乐。但是日常经验表明,什么是一个人的最低必需品,既取决于此人所实际拥有的财产,也同样取决于此人的性格本身。众所周知,穷人往往比富人更加乐善好施。尽管如此,超过一定限度的贫困往往使许多人无法再付出,而且使人沮丧;这不仅仅是因为贫困所直接导致的苦难,也因为贫穷剥夺了穷人在给予中所享受到的欢乐。
但“给予”最重要领域并不在于物质领域,而在于特殊的人文的领域(human realm)。一个人给了另外一个人什么呢?他可给出了他自身,他最可宝贵的东西,他的生命。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他要为别人牺牲自己的生命——而是他把他身上有生命力的东西给了别人;他给了别人他的欢乐、他的兴趣、他的理解、他的知识、他的幽默以及他的悲伤——简而言之,他给了别人他身上一切有生命力的东西。在他的给予中,他丰富了他人;通过提高自己生命感,他也提高了别人的生命感。他并不是为了得到才给予;给予自身就是一种异常的愉悦。但是在他的给予中,不可避免地会在对方身上唤醒某些东西,而这些被唤醒的东西则返回到他自己身上;在真正的给予中,他禁不住会接受从对方身上返还的东西。给予自身就包含着使他人也成为一个给予者,这样他们两个就能够分享他们从生命中唤醒的愉悦。在给予的过程中,一些新的东西被孕育出来,双方都会为新唤醒的生命而心怀感激。这一点表现在爱情上就是:爱是一种能够创造爱的力量。无能就是无力去产生爱。马克思极其优美地表达了这一思想。他说:“我们现在假定人就是人,而人对世界的关系是一种人的关系,那么你就只能用爱来交换爱,只能用信任来交换信任,等等。如果你想得到艺术的享受,那你就必须是一个有艺术修养的人。如果你想感化别人,那你就必须是一个实际上能鼓舞和推动别人前进的人。你对人和对自然界的一切关系,都必须是你的现实的个人生活的、与你的意志的对象相符合的特定表现。如果你在恋爱,但没有引起对方的爱,也就是说,如果你的爱作为爱没有使对方产生相应的爱,如果你作为恋爱者通过你的生命表现没有使你成为被爱的人,那么你的爱就是无力的,就是不幸。”但是,并不仅仅在爱情上“给予”意味着“得到”。教师受到学生的教育,演员受到观众的鼓舞,病人使精神分析学家得到诊疗等等,都是这样。条件是,他们绝对不能把对方视为对象,而应该同对方建立一种真诚的、创造性的紧密关系。
几乎没有必要再次强调下列事实:作为给予行为的爱的能力取决于个人性格发展的水平。它预先就假设了人要取得一种占主导地位的创造性倾向。在这一倾向中,此人必须克服他的依赖性、自恋和支配欲、盘剥他人以及悭吝的愿望;对他本人的个人力量拥有信心,对凭自己的力量达到目标的勇气信心十足。如果在某种程度上此人缺少这些品质,那么他就会害怕付出自己——也就是害怕去爱。
除了给予的因素之外,爱的积极性特征还明显地包含了其他一些基本的因素。这对所有类型的爱都是一样的。这就是:关心、负责、尊重和了解。
爱意味着关心,这一点在母亲对孩子的爱中表现得最为显著。如果我们看到一个母亲对他的孩子缺少关心,不给孩子喂食,不给孩子洗澡,不关心孩子身体是否舒适,那么人们对她是否真正爱自己的孩子就毫无把握;但如果我们看到她对自己的孩子异常关心,我们就会被她对孩子的爱所感动。甚至对动物和花草的爱也是如此。如果有一位妇女对我们说她很爱花,可是我们却发现她忘记给花浇水,我们就不会相信她真的“爱”花。爱是对所爱对象的生命和生长的积极关心。如果缺乏这种积极的关心,就没有爱。爱的这一要素在《圣经?约拿书》中得到了很美的描绘。上帝吩咐约拿去尼尼微,向那里的居民发出警告,如果他们不改邪归正,他们就将受到惩罚。约拿却违背耶和华的差遣,逃跑了。因为他担心尼尼微的居民悔改,这样上帝就会饶恕他们了。约拿是一个具有强烈秩序感和法律感的人,但他不是一个具有爱的人。在他逃跑的路上,他发现自己被吞进了一条鲸鱼的腹中;而这正好象征着他由于缺少爱与团结所造成的孤独和幽闭状态。上帝从鱼腹中把他拯救出来,约拿便去了尼尼微。向那里的居民宣告了上帝的话,这时正如约拿担心的那样,尼尼微的居民悔改了。上帝便饶恕了他们,决定不使全城覆没。约拿愤怒而又失望;他需要的是“正义”得以伸张,而不是怜悯仁慈。最后他在一棵树的阴影下找到了些许的平衡。这树本是耶和华让它长成,好替约拿遮挡太阳。这时上帝却让这棵树枯萎,约拿十分沮丧,愤怒地埋怨上帝。上帝回答说:“这树不是你栽种的,也不是你培养的,一夜发生,一夜干死,你尚且爱惜;何况这尼尼微大城,其中有不分辨善恶的十二万多人,并有许多牲畜,我岂能不爱惜呢?”上帝对约拿的回答应该象征地加以理解。上帝向约拿解释道,爱的本质是为之劳作,使之长大。爱与劳作是不可分割的。人们会爱他所为之劳作的对象,同样人们也会为他所爱的对象劳作。
关心和关注也还包括了爱的另一方面,即责任。今天人们常常把责任理解为义务,是某种从外部强加而来的东西。但是,责任就其真正的意义来说,是一个完全自愿的行为;责任是我对另一个生命表达出来或尚未表达出来的需要的响应。“负责任”就意味着有能力并准备对这些需求予以响应(respond)。约拿对尼尼微的居民没有感觉到有责任,就像该隐一样,他同样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我是我弟弟的监护人吗?”一个可爱的人就会回答是。他兄弟的生命不仅是他兄弟的事,也是他的事。他感到应对他的同胞负责,就如同对他自己负责一样。这种责任在母子关系中主要表现为母亲对孩子身体需要的照顾。在成人之爱中,责任主要是指关心对方的精神需要。
如果爱的没有第三个要素——尊重,那么责任就很容易堕落成支配和占有。尊重不是害怕和敬畏;从其词根来看(respicere=to look at“去看”),是说有能力将对方按本来面目看成是其所是,看到对方的独特个性。尊重意味着关注对方应该按照自身的本性成长和表现。因而,尊重也包含着不能利用对方的意思。我希望被爱的人以他自己的方式和为了自己去成长,去表现,而不是服务于我的目的。如果我爱他人,我感到和他是一体,但他仍然是他自己,而不是要他成为我希望的样子,以便于我的利用。只有当我自己取得独立的地位,在没有拐杖的情况下独立站起来,能自己走路,不想去支配和利用别人时,尊重对方才是可能的。只有在自由的基础上才会有爱:正像在一首古老的法国歌曲中唱的那样”爱是自由之子”(l'amour est l'enfant de la liberté),爱永远不会是支配的产物。
如果不了解对方,那么想尊重对方就是不可能的。如果不以了解为指导,关心和责任都会是盲目的;如果没有关心的激发,这种了解也是会是空的。了解的层次有很多种;作为爱的一个要素的了解是要洞察到事物的核心,而不是皮毛。要想达到这种了解程度,我只能超越自己的关注点,而完全从对方的立场出发。譬如:我知道这个人正在生气,即使他没有公开表露出来;但我还可以知道得比这更深;他很焦躁,也很担心;他感到孤独,感到负疚。这样我就明白他生气只是他内心更深层的表象而已;我把他看作一个焦躁、身处困窘之境的人,一个受苦受难的人,而不是一个大发雷霆的人。
了解同爱的问题之间还有一个更为基本的关系。想跟另一个人结合以超越自我幽闭状态,这一基本需要同另一个人类欲望有着紧密的联系;这种人类欲望就是想知道“人的秘密”。生命仅从其纯生物学的角度来看就是一个奇迹,一个秘密;在人性方面,每个人对自己和对他人来说都是一个深不可测的秘密。我们了解自己,但竭尽所能,我们还是不能认识自己;我们了解他人,但我们还是不认识他们,因为我们不是一件东西,他人也不是一件东西。我们越是深入了解我们自己或是他人,我们离认识生命的目标就越远。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忍不住想去了解人的灵魂的秘密,了解此人之为此人最核心的部分。
想知道这种秘密还有一种很危险的方法:就是拥有对别人绝对的权力;一种能够让别人去做我们想要他们做的事的权力,感受我们要他感受的事,思考我们想要他们思考的事;这样,他就变成了一个东西,一件我们的东西,我们的占有物。这种想去了解的极端形式就是施虐狂。让一个人受苦的欲望和能力;折磨他,强迫他在苦难中泄露自己的隐私。这种对他人进而对自己秘密的渴望,隐含着暴虐和破坏的深层动机。俄国作家艾萨克?巴比尔(Issac Babel)很清晰地表达了这一思想。他摘引了俄国内战时他的一个同僚军官的话,这个军官刚刚把他前长官踹死。军官说:“枪杀——我想说——用枪杀只能把这个家伙干掉……(但)枪杀永远不能深入他的灵魂,到达他作为他自己、作为一个人如何表现自身的程度。但我无法宽恕自己,我曾不止一次地蹂躏敌人长达一个多小时之久。您瞧,我是想知道生命到底是什么,用我这种方法折磨下的生命到底是什么样的。”
在孩子身上,我们经常能够看到孩子们公然使用这种残忍的方法。孩子将一个东西扯开,把它打碎,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譬如他扯开一只蝴蝶,残忍地把蝴蝶的翅膀折断,他想要认识蝴蝶,想迫使它交代自己的秘密。残忍本身是由一些更深层次的东西激发的:那就是希望认识事物与生命的秘密。
还有一条认识生命秘密的途径,那就是爱。爱是对他人的积极洞察;在爱中,我希望了解秘密的欲望通过结合得以平息。在融合的过程中,我认识了对方,认识了自己,认识了所有的人——但仍是“一无所知”。不是通过我们的思想所能给予的知识,而是通过融合的体验——对人惟一适合的方式,去了解那些人身上有生命力的东西。施虐狂的动机是要了解秘密,但却如从前一样一无所知。我已经把生命撕扯得一块一块的,但我所做的不过是破坏生命而已。只有爱才能带给我知识,在融合的过程中回答了我的提问。在爱中,在奉献自己的过程中,在深入对方行为中,我找到了自己,发现了自己,发现了我们两个,发现了人类。
对了解自己与他人的渴望,已经在德尔斐神庙的箴言“认识你自己”中得到了明白的表达。这是全部心理学的动力。但是,因为这一欲望是要认识人的一切,认识最内在的秘密,所以通常的知识、思想所能给予的知识是无法满足这一愿望的。即使我们的认识比目前高出一千倍,也不会达到事物的根底。我们对自己是一个谜,正如同别人对我们来说,也一直是个谜。得到全面知识的惟一途径是爱:爱超越了思想,超越了语言。爱是对融合体验的大胆投入。但是思想所能给予的认识,即心理学知识,也是在爱中达到全面认识的一个必要条件。为了能够看到他的现实,或者是克服幻象,消除对他的歪曲印象,我必须客观地认识他和我自己。我只有客观地认识一个人,我才能在终极本质中,在爱中认识他。
认识人的问题同认识神的宗教问题是相似的。在传统的西方神学中,人们努力想从思想上认识上帝,做出关于上帝的描述。它假设人们能够在自己的思想中认识上帝。在神秘主义中(下面我将表明,神秘主义是一神论的自然结果),已经放弃了通过思想认识上帝的努力;取而代之的是,通过与上帝的融合体验来认识上帝;在融合中,已经没有关于上帝知识的地盘了,也没这个必要了。
与人融合的体验,或者在宗教范围内同上帝的融合,都决不是非理性的。相反,正如阿尔贝特?施韦策尔(Albert Schweitzer)①所指出的,这是唯理论的结论,是理性主义最为大胆与彻底的结论。得出这一结论的原因根植于我们知识的根本局限,而不是偶然局限。通过知识,我们永远不可能把握人与宇宙的秘密;惟有通过爱才能去把握它。心理学作为一门科学有其局限性。正如神学的逻辑结论是神秘主义一样,心理学的最终结论就是——爱。
关心、责任、尊重和了解之间是相互依赖的。在成熟的人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系列特有的态度:成熟的人能够创造性地发挥自己的力量;成熟的人只想得到他自己为之付出劳动的果实;成熟的人放弃了全知全能的自恋幻想;成熟的人取得了一种以自己的内在力量为基础的谦恭。而这种内在力量只能由真正创造性的活动所给予。
到目前为止,我已经提到了作为克服人类孤独的爱,作为实现人的融合渴望的爱。但是,除了这个普遍的、生存的结合需要以外,还有一个特殊的生物性的需求:男女结合的要求。这一男女两极分化的思想在下面的神话中得到了清晰的表达:男子和女子原本是一体,后来被分成两半。从那以后,男人就开始寻找他自己失去了的女性那部分,以便能够和她重新结成一体(在《圣经》中也有类似的说法:夏娃是亚当身上的一根肋骨所造。当然,在父权精神的环境下,女人被认为是劣于男人的)。这一神话的意思也是非常明确的。性的两极分化使男人去寻求一种特殊方式的结合,即同异性的结合。阳性原则和阴性原则之间的两极分化也体现在每个男人和每个女人身上。正如在生理上男人和女人都有异性的荷尔蒙,在心理上他们也都是雌雄同体的。他们在自己的身体内放进了接受与投入的原则,物质与精神的原则。男人——以及女人——只有在阴阳两极结合中才能达到自身内在的统一。阴阳两极分化是所有创造性活动的基础。
阴阳的两极分化也是人际创造活动的基础。这一点很明显地表现在精子和卵子的结合是生儿育女的基础这一生物现象上。但在心理领域也无不同。在男人和女人的爱中,双方都获得重生(反常的同性恋达不到两极结合,因而同性恋也一直忍受着无法摆脱的孤独的折磨;那些不能爱的异性恋者在摆脱孤独方面也是失败的)。
阴阳两极分化的原则也存在于大自然;不仅明显地存在于动物、植物中,也存在于两个基本作用的极化中,即接受和付出。这就是大地与雨水,江河与大海,黑夜与白昼,黑暗与光明,物质与精神。伟大的伊斯兰教的诗人和神秘主义者鲁?米非常优美地表达了这一思想:
诚然,求爱者也为被爱者所求。
当爱的闪电击中此心时,
他必知道:爱也在彼心中。
当神之爱在你心中孕育滋长,
神必是爱你的。
一个巴掌拍不响,
神之智慧是命运,
律法命我们彼此相爱。
天意让世界每一部分同另一部分都成双作对。
智者眼中,
天是男人,
地为女人。
地养天之所降
地缺热,天赋之;
地失润,天予之。
天在自己的轨道上日夜穿行,
正如丈夫在为妻子逡巡觅食;
而地则操持家务,
专心致志于生育哺乳。
将天地看作是赋有智的生命吧,
既然它们正做着有智的生命一样的活儿。
要不是它们能从对方那里尝到欢乐的滋味,
为何它们紧紧相偎如情人?
如无大地,
花草树木又怎能长大结果?
甘霖、热量又能产生什么?
神在男人和女人身上放进欲望,
以期在他们彼此的融合中保存世界。
神也在存在的每一部分中,
播种了渴求另一部分的欲望。
白昼与黑夜表面上看起来是敌人,
实质上二者服务于同一个目标。
因为相爱
就是为了使共同的工作更加完美
没有黑夜,
人就无所得,
以至于白天也无物可给。
阴阳两极的问题把我们引向了对爱和性这一主题的进一步讨论。我前面已经提到过弗洛伊德的一个错误,那就是他只把爱看作是性本能的表达或升华,而没有认识到性欲是人们渴望爱和融合的一种表现形式。但是,弗洛伊德还有更为深层的错误。弗洛伊德根据他的生理唯物主义观点,认为性本能是体内化学反应引起的一种压力的结果,这种压力会引起不适,所以要得到释放。性欲的目标就是要缓解这种折磨人的压力;性满足恰恰在于痛苦的解除。这种观点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正确的:正如机体营养不足引起饥饿与口渴一样,性欲也是按照此种方式发生作用。按照这一说法,性欲就是一种饥渴;性满足就是解除这种饥渴。按照这种性理论,最理想的性满足就会是手淫(自慰)。自相矛盾的是,弗洛伊德忽视了性的心理-生物的一面,更忽视了阴阳的两极分化以及想通过结合来连接两极的欲望。弗洛伊德的极端父权主义思想铸成了这一古怪的错误;这一思想促使他得出性本身就是阳性的这一结论,以至于使他认识不到特定的作为阴性的性。这一观点在他的《性学三论》(Three Contributions to the Theory of Sex)中得到阐明。他认为里比多(libido)恒常地具有“阳性的本质” ,而不管它是存在于男人身上,还是女人身上。在弗洛伊德的理论中,这一思想还以一种理性化的形式表现出来,即:小男孩把女人看作是阉割过的男人,而男人只不过是女人通过不同的方式去寻找她所丢掉的男性生殖器的替代品而已。但事实上,女人并不是被阉割生殖器的男人,女人的性也不是“阳性本质”,而是特定的阴性本质。
两性之间的性吸引仅仅部分地是由消除生理压力的需求所驱动的;主要的动力源于同异性结合的需求。事实上,男女相悦决不只表现在性吸引方面。不仅在性功能上存在着阴阳性的分别,在性格方面同样存在着阴阳性的分别。阳性的特征是付出、指导、积极、守纪律和勇于冒险;而阴性则具有接受、保护、实际、忍耐和母性等特征(应该记住的是:每个人身上都是这两种特征的混合;只是有的阳性占优势,有的阴性占优势)。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如果一个男人由于在情感上始终是个小孩而削弱了其阳性性征的话,他就会想方设法通过在性方面过分强调他的男性身份而平衡这一缺陷。唐?璜就是一个例子。他需要在性方面证明他男性威力,这恰恰是因为他对自己性格学意义上的阳性身份没有把握。如果这种阳性瘫痪趋向极端,那施虐癖——使用武力——就会成为阳性的替代品。如果女性性征减弱或者反常,就会转化成受虐癖,或占有癖。
弗洛伊德因为过高评价性的作用而受到人们的批评。正由于去掉弗洛伊德理论体系中激起传统人士批评与仇恨的因素的设想,更使他的观点得到强化。弗洛伊德敏锐地感受到了这一动机,所以他不遗余力地反对每一种改造他的性理论的企图。弗洛伊德的理论在当时确实具有强烈的挑衅性和革命性。但是在1910年是革命的东西,五十年以后就不一定是革命的了。性风俗在这五十年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弗洛伊德的理论在当今中产阶级不再会引起人们的震动。所以当正统精神分析学家直至今日还把捍卫弗洛伊德性理论看作勇敢和激进的时候,这就是一种唐吉诃德式的激进主义了。实际上这样的精神分析学家正是一些顺从者,他们根本不打算去提出一些会导致对当今社会提出批评的心理学问题。
我对弗洛伊德提出批评并不是因为他过分强调性的作用,而是因为他没能深刻地理解性。他在发现人际情感的意义上走出了第一步;依照他的哲学前提,弗洛伊德生理性地解释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所以,在心理分析的进一步发展中,有必要通过把弗洛伊德的发现从生理维度转换到生物和存在的维度来修正并深化弗洛伊德的观点。
父母和子女之间的爱
如果不是仁慈的命运保护婴儿免于意识到离开母体、离开子宫内环境的焦虑的话,那么就在他诞生的一刹那,婴儿就会感到死亡的恐惧。甚至婴儿在出生后,它跟出生前也无多大区别;他不能辨认对象,不能意识到它自己,以及外在于它自身的外部世界。他只能感到温暖和食物的正刺激;但它不能把温暖和食物与其来源母亲区别开来。母亲就是温暖,就是食物,就是满足与安全的愉快状态。用弗洛伊德的术语来说,这种愉快状态就是自恋的一种形式。外部存在——人和物——只有在能满足或是阻碍婴儿身体内部状态的条件下,才是有意义的。实在的只是婴儿内部的东西;外部的东西仅仅当他们是我的需要的时候才是实在的——而恰恰不是因为外部事物自身的品质或需求。
当孩子不断生长、发育,他就开始有能力以事物的本来面目来感知事物;被喂饱的满足变得跟母亲的乳头不再一样,母亲的乳房跟母亲本身也不再是一回事。最终,他能把口渴、满足它的乳汁、乳房和母亲看作不同的实体。他开始学会把很多其他事物感知为不同的事物,看作它们自己的存在。在这个阶段,孩子学会叫物体的名字。同时也学习了如何应付这些物体;开始懂得火是热的,会烫手;母亲的身体是温暖的,令人愉快的;木头是硬的,而且很沉;纸很轻,易撕碎。他也开始学习同人打交道:我吃,母亲就笑;我哭,母亲就把我抱进怀里;我要是能走一段,母亲就会表扬我。所有这些体验都明确并整合为一种经验:我被人爱。我被爱是因为我是母亲的孩子。我被爱是因为我无力。我被人爱是因为我长得可爱并能赢得别人的喜爱。用一个较为一般的方式表述就是:我被爱是因为我是我所存在的那样,或更确切地说,我被爱是因为我本身。被母亲所爱的体验是一种消极的体验。我无须做什么以期得到母亲的爱——母亲是无条件的。我需要做的全部就是——我是我母亲的孩子。母爱是一种上天的赐福,是和平,无需努力,无须有资格才配得到。但无条件的母爱有其否定的方面。这种爱不仅不需要用努力就配得到,而且也根本无法用努力得到,无法创造,也无法控制。如果母爱在,就有天佑;如果母爱不在,所有的美好也将从生命中失去——我用尽所有的方法也无法创造出母爱。
对大多数年龄小于八岁半到十岁的儿童来说,问题完全在被爱——在于他存在而被爱。到这个年龄的儿童还不会爱;他感激地、满怀欣喜地对被爱做出响应。在儿童的这个发展阶段,一个新的因素进入了画面:通过自己的积极努力来创造爱的感情。孩子第一次要给母亲(或父亲)某个东西——一首诗、一幅画或者别的什么东西。在孩子生命中,爱的观念第一次被爱转变为去爱,转变为创造爱。要从爱第一次开始发展到爱的成熟阶段还会花许多年。进入青春期孩子最终会克服他的自我中心;他人不再首先是满足个人需要的工具。他人的需要同自己的需要是同等重要的——事实上也许更为重要。给予比得到更能使自己满足,更能使自己欢愉;爱要比被爱更重要。通过爱,他也就从他的由自恋与自我中心构成的孤独幽闭的狱室中解脱出来。他体验到了新的融合、分享与协调。另外他还能感觉到用爱创造爱的力量——而不是由于被爱而产生的接受依赖;恰恰由于这个依赖的原因,他不得不保持弱小、无力、病态——或者说“好孩子”。幼稚的爱遵从下列原则:“我爱因为我被爱。”而成熟的爱遵从下列原则:“我被爱因为我爱。”不成熟的爱是:“我爱你因为我需要你。”而成熟的爱是:“我需要你因为我爱你。”
跟爱之能力的发展紧密相关的是爱之对象的发展。人出生以后的最初岁月是深深依恋母亲的岁月。这种依恋在孩子出生以前就已经开始,那就是当孕妇与胎儿还是一体(虽然它们也是两体)的时候。出生以后在某些方面情况有所改变,但没有表面现象看上去那样有很大的变化。在母亲子宫外活着的婴儿仍完全依赖母亲。后来,日复一日,幼儿开始学会走路,学会说话,依据自己方式探究世界;随着孩子的成长,孩子跟母亲之间的关系也就失去了一些至关重要的意义,而孩子同父亲之间的关系却变得越来越重要了。
为了理解这种由母亲到父亲的转换,我们必须了解母爱和父爱在品质上的本质差异。我们在前面已经谈到过母爱。母爱就其本质来说是无条件的。母亲之所以爱新生儿,是因为新生儿是母亲的孩子,而并不是因为孩子满足了什么特定的条件或完成了某种特定的期望(当然,我在这里提到的母爱或者父爱都是指马克斯?韦伯的“理想类型”或是荣格的“原型”,不是指每个母亲和每个父亲都以这种方式爱孩子。我指的是在母亲和父亲身上体现出来的母爱原则与父爱原则)。无条件的爱跟每个人内心最深处的渴望是一致的,不仅仅孩子是这样,每一个人都是这样;另一方面,被爱是因为一个人具有某种品质美德,因为一个人配得到这份爱,这样的爱总是留下疑问。人们会想:也许我并没有能够取悦那个我期待着他来爱我的人,也许这,也许那——总而言之人们总是担心爱会消失。此外,配得的爱常常会使人有一种痛苦的情感:我之所以被人爱不是因为我自己,而是因为我能取悦对方,——归根结蒂我完全不是被人爱的,而是被人利用而已。因此毫不奇怪,我们所有的人,无论是儿童还是成年人都牢牢地坚持着对母爱的渴求。大多数的孩子都有幸得到母爱(我们后面再谈在什么程度上得到母爱)。作为成年人,这种对母爱的渴望更难得到实现。在令人满意的发展过程中,这种渴望始终构成了性爱的一个部分;它经常在宗教形式中得到体现,或者更多的是体现于神经过敏的形式中。
孩子同父亲的关系则跟与母亲的关系截然不同。母亲是我们所之由来的家,是大自然、土地和海洋。而父亲则不体现任何一种自然家园。在早期阶段,孩子同父亲很少有什么联系,其重要性根本无法跟母亲相比。父亲虽然不代表自然世界,却代表了人类生存的另一极:代表思想的世界,代表人造物,代表法律与秩序,代表纪律,代表旅行与冒险。是父亲来教育孩子,向孩子指出踏进世界的路径。
同父亲的功能紧密相关因素是社会经济的发展。随着私有财产的产生,以及财产可由众子之一来继承等现象的发展,父亲就开始期待那个将来能够托付财产的人。很自然地,父亲总是挑选他认为最合适当继承人的儿子,也就是与他最相像,因而也是最讨他欢心的那个儿子。父爱是有条件的爱。父爱的原则是:“我爱你,因为你实现了我的期望,因为你履行你的义务,因为你同我相像。”正如同无条件的母爱一样,有条件的父亲有其肯定的一面,也有其否定的一面。否定的一面是父爱必须靠努力才配得到,在辜负父亲期望的情况下,就会失去父爱。父爱的本质在于:顺从是最大的美德,不顺从是最大的罪孽,不顺从者将会受到失去父爱的惩罚。父爱肯定的一面也同样重要。因为父爱是有条件的,所以我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赢得这种爱。与母爱不同,父爱可以受我的控制。
父母对孩子的态度跟孩子需要是一致的。婴儿无论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需要母亲无条件的爱和照顾。六岁之后,孩子就需要父亲的爱,父亲的权威和指引。母亲的作用是给孩子生活上的安全感,而父亲的任务是教育他,指导他应付他生在其中的这个社会所带给他的问题。在理想的情况下,母爱不会努力去阻止孩子长大,不会奖励孩子的无能。母亲应该对生活有信心,不应该过分焦虑,也不应该把她的这种焦虑情绪传染给孩子。她生活的一部分应该是希望孩子独立并最终离开自己。父爱应该受一定的原则与期望的支配;父爱应该是宽容的、耐心的,而不应该是胁迫的和专横的。父爱应该给正在成长的孩子一种对自己的能力产生越来越大的自信心,最后允许孩子成为自己的权威,从而无需父亲的权威。
一个成熟的人最终能达到这样一点:他既是自己的母亲,又是自己的父亲。他发展了母亲的良知,也发展了父亲的良知。母亲的良知对他说:“你的任何罪孽,任何罪恶都不会夺去我对你的爱和我对你的生活、你的幸福的祝福。”父亲的良知却说:“你做错了,你就必须承担错误行为的某些后果;最主要的是你必须改变你的行事方式,这样我才爱你。”成熟的人使自己在外部脱离了父母亲的手掌,在内心却将这两个形象树立起来了。同弗洛伊德的“超我”理论相反,人不是通过合并父亲和母亲,从而树立起这两个形象,而是把母亲的良知建立在他自己爱的能力上面,把父亲的良知建立在自己的理性和判断力上面。成熟的人既用母亲的良知,又用父亲的良知去爱,尽管两者看似矛盾。如果一个人只保留父亲的良知,那他会变得苛刻、不人道;如果他只保持母亲的良知,那他就容易丧失判断力,阻碍自己和他人的发展。
成熟的标志以及心理健康的基础在于从对以母亲为中心的依恋到对以父亲为中心的依恋的发展,并最终完成二者的综合。导致精神病的基本原因就在于没有完成这种发展。充分地发挥这一思想脉络超出本书的范围,但一些简要评述或者有助于澄清我的观点。
造成精神病发展的一个原因在于:男孩有爱他的,却又过分纵容他或对他作威作福的母亲;同时有一个软弱并冷淡的父亲。在这种情况下,小男孩会一直保持早期依恋母亲的阶段,并发展成为一个十分依赖母亲的人。这种人往往感到孤立无援,想努力得到保护,想被人照顾;缺乏父亲般的品质,如纪律、独立性和自己驾驭生活的能力。他就会企图在所有的人身上寻找“母亲”的形象,有时在妇女身上,有时在有权威的男人身上。反之,如果母亲性情冷漠、反应迟钝又十分专制,孩子就会把对母亲般保护的需要转移到父亲身上,伴随这一点,父亲就会变得很重要——结果跟上面的情况差不多。此人就会变成单一父亲导向的人;完全只被赋予了法律、秩序、权威的原则,而没有能力期待或者接受无条件的爱。如果他的父亲很有权威,同时又强烈地爱着自己的儿子,这一发展方向就更会得到加强。所有精神病发展的一个共性在于:母爱或者父爱,其中的一个原则没能得到成功的发展,或者是由于母亲的角色跟父亲的角色不仅在外在的人身方面而且在内在的角色作用方面发生了混淆——在更为严重的精神病发展中就是这种情形。进一步的考察表明:某些类型的精神病,如强迫性精神病,更多的是在患者的单一父亲依恋的基础上发展的;而另一些病症,如歇斯底里、酗酒,没有能力肯定自己,不能现实地应对生活和消沉等等,则是以母亲为中心的情况所致。
任何关于爱的理论都必须要从人的理论、人的生存理论出发。我们在动物身上所说的爱情,或者说类似爱情的东西,其实主要是动物的本能性官能的一部分。这些东西,在人身上,只能看到一些残余在起作用了。人类存在的本质在于人从动物界、从本能适应中超越出来;人超越了自然——尽管人从未脱离自然;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但一同自然分裂,就永远也不可能回归自然了。一旦被逐出伊甸园,就失去了原先同自然之间的和谐状态。人要是企图回归自然,手执喷焰利剑的天使就会挡住人们的归路。人只能依靠不断发展人类的理性,依靠寻找一个新的人文和谐,取代那已经永不复返的前人类和谐,来继续前进。
人一生下——作为种族的人与作为个人的人是一样的——就从一个如原本能确定的环境,被抛入一个不确定的、完全开放的环境中去了。人仅仅对过去有把握,对未来——除了知道人终有一死以外——一无所知。
人天然具有理性;他是能够意识到自己存在的生命。人能意识到他自己、他的同伴、他的过去以及未来发展的可能性。对自身作为一个单独实体的意识,对自身短暂生命历程的意识,对自己无意志而生、反意志而死的事实的意识,对他会先于自己所爱的人而去或者自己所爱的先于自己而去的意识,对自身孤独与疏离的意识,对自己处在大自然与人类社会中无力感的意识;所有这些意识都使他孤独、破碎的存在变成无法忍受的牢狱。如果他不能把自己从这样的牢狱中解放出来,如果他不能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同他人、同外部世界沟通起来,那么他就会发狂。
疏离感的体验产生焦躁。确实,孤独的感觉是所有焦躁的根源。疏离,就意味着被切断了所有跟外界的联系,这样人也就不能发挥任何人类的力量。因此,疏离也就意味着无助,意味着不能主动地把握这个世界——事物跟人。也就意味这个世界可以毁灭我,而我实际上毫无还手之力。这样,疏离就成为极度焦躁的根源。不仅如此,疏离还造成了羞耻和负罪感。疏离感中的羞耻和罪恶的体验在《圣经》有关夏娃和亚当的故事中表达过。在亚当和夏娃吃了能识善恶的智慧树上的果子之后,在违抗上帝的旨意之后(除非他们能自由违抗上帝的意志,否则也就无所谓善恶),在他们通过将自己从自然的动物式的和谐状态中解放出来以后,所有这些也就是说:他们作为人生下来的时候,他们才看到:“他们赤身露体——才感到羞耻。”我们是否能够假设:这样一个如此古老、如此原始的故事也包含着19世纪那种道学气的训导?这个故事的重点是要告诉我们生殖器要是让人看见是一件令人很难堪的事?几乎不可能是这样。如果用维多利亚时代的精神去理解这个故事,我们就忽视了主要的一点,那就是:男女在彼此意识到自己和对方后,也就意识到了他们之间的疏离和区别,知道了他们属于不同性别。但是,即使他们承认了他们的疏离和孤独,他们仍然是行同路人,因为他们彼此还没有学会去爱对方(当上帝问起偷吃禁果之事的时候,亚当责怪夏娃,而不是试图为夏娃辩护这一事实就证明这一点)。意识到人与人之间的疏离并未通过爱而重新融合——这就是羞耻的根源,同时也是负罪和焦躁的根源。
人类最深层次的需要是克服疏离感,是逃离孤独监狱的需要。达到这一目标最根本的失败意味着疯狂。因为,完全离群索居的恐慌只有通过对现实世界的根本的规避、逃离才能克服。疏离感消失了,因为与人疏离的世界在当事人看来也早已消失了。
人——所有时代和所有文化之中的人——永远都面临着同一个问题和同一个方案,即:如何克服这种疏离感,如何实现与他人融合,如何超越个体的生命,如何找到同一。原始时代居于洞穴中的先民、照料羊群的游牧民族、埃及的自耕农、腓尼基的商人、罗马的士兵、中世纪的僧侣、日本的武士、现代的职员和工厂雇员都有这个问题。这个问题之所以从古至今一成不变,因为它产生于同样的根源:即人的境况,人类存在的诸条件。但对如何克服疏离感的回答却是各不相同。人可以通过动物崇拜、人祭或军事征服、纵情享乐、禁欲出世、狂热的劳动、艺术创造,通过对上帝之爱和对他人之爱等方式,对这个问题做出自己的回答。尽管对这一问题有很多种的回答——详细列举这些回答就会构成一部人类历史——但是,这些回答并不是漫无边际的。相反,如果我们撇开一些外围的、非本质的差别,我们就可以看到,人们对这一问题所能做出的回答是有限的,而且这些不同的回答也只能由那些生活在不同文化下的人们做出。宗教和哲学的历史就是这些回答的历史,是多样答案的历史,也是量上有限的历史。
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在一定的程度上取决于一个人所已经达到的个性程度。在婴儿阶段,“我”(指对自我与他人明确区分的能力)有所发展但极其微小。每个孩子都觉得自己同母亲是融为一体的,只要母亲在他身旁,他就不会有疏离感。他的孤独感通过母亲的在场,通过同母亲的乳房以及肌肤的接触而得以消除。一直到孩子发育到产生孤独感和个性这个阶段,母亲的在场不再管用了。要消除他的孤独感,他必须采取其他的方法。
人类在孩提时代也同样感到与大自然是和谐为一的。大地、动物和植物依然是人的世界。人将自己与动物完全等同起来,这表现在人戴着动物面具以及崇拜图腾动物或动物诸神。但人类越是脱离原始的纽带,就越疏远自然世界,而寻找摆脱孤独途径的需要也就越是强烈。
达到这一目的——摆脱疏离感——的一种途径在于各种各样的狂欢状态(orgiastic states)。这些狂欢状态可以采取自我促成的恍惚情形,有时候可以借助于药物的帮助(毒品等精神麻醉剂)。许多原始部落的宗教仪式提供了这种解决方法的活生生的画面。在短暂的极度兴奋中世界消失了,与世隔绝的疏离感觉也随之消失。如果是集体的迷狂纵欲,那么参加者还会体验到一种与集体他人融合无间的感受,这样就使效果更加明显。同这种狂欢状态紧密相连的、并且经常与之混合采用的方法是性体验。性高潮可以产生一种同恍惚状态或吸食某些药物同样的效果。集体性纵欲的仪式是许多原始宗教仪式的一部分。经过这种集体性纵欲的仪式,人们好像能够好长一段时间不会再忍受疏离孤独之苦了。但慢慢地,随着焦躁感的逐渐增加,就必须重演这一仪式,这样方能缓解疏离孤独感的再度复发。
只要这种狂欢状态是一个部落的集体行动,那么就不可能引起焦虑感或罪恶感。这样的一种行为是“正确的”,甚至是一种美德,因为这是一种所有人都会参加的公共活动,不仅得到医生和祭司的支持,甚至他们还命令此事;因此参加者也没有理由感到羞愧或有负罪的感觉。但是对于生活中已经不再拥有这种仪式的文明中的人来说,如果也采用这样一种方式去克服自己的疏离感,那就大不相同了。酒精中毒(也就是醉酒、酗酒)和毒瘾是生活在一个非集体狂欢文化中的个人所采取的逃避孤独疏离感的方式。跟生活在集体性、模式化地狂欢文化的人相反,采用醉酒与吸毒方式来排解孤独的这些人怀有深深的负罪和自责。当他们求助于酒精和毒品去克服疏离感的时候,在他们这种狂欢的体验之后,感到的却是更加严重的疏离与孤独;而且,从此以后,他们将更经常地、更强烈地向酒精和毒品求援。跟酒精和毒品稍微有点不同的是性狂欢这种方式。在某种程度上纵欲是克服孤独感的一种自然和正常的方式,也是一种较为人们所偏爱的方式。对许多不能用其他的方式减轻孤独感的人来说,追求性高潮实际上跟酗酒与吸毒并无多大区别。想借性纵欲来使自己克服由于孤独而产生的焦躁感,变成了一种令人绝望的努力。这样做的结果却是不断增长的孤独感,因为没有爱情的性行为即便能暂时起点作用,最终也无法弥合两个人之间的沟壑。
所有通过狂欢达到人与人之间的结合方式都有三个特征:首先这些方式都是强烈的,甚至是狂暴的;其次它们需要整个人——包括身体和心灵——都投入进去;第三就是他们是短暂的,而且要不断重复。但是,准确地说,跟上述这些特征相反的方式也一直——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是为人们所经常采用的。这一方法就是:建立在同群体保持一致(即同一,conformity),同群体的习惯、实践和信仰保持一致的基础上的融合为一。这里,我们又见到了一个重要的发展历程。
在原始社会,一个群体中的人数是很少的;群体通常是由拥有同一血缘和拥有同一居住地的人所组成。随着文化的发展,群体也随之扩大;群体变为城邦的公民、国家的公民或教派成员。就连最穷的罗马人也因能说“civis romanus sum”(生活在罗马的公民)而感到自豪。罗马及其帝国就是他的家庭、他的家乡和他的世界。就是在当今的西方社会,群居也仍然是克服孤独感最为广泛采用的方法。在这种结合中,参加者个人在某种程度上是融于其中了,参与者的目的是完全地属于群体。如果我与任何一个其他人完全一样,如果我的感情、思想与他人毫无二致,我在衣着、习惯和看法方面都与这个群体模式完全相同,那我就得救了,从恐惧孤单的体验中得救了。独裁制度的国家用威胁和恐怖手段去制造这种千篇一律、步调一致的状态;民主制度的国家则使用建议和宣传的方式达到同一目标。在这两种方式中,的确存在着巨大的区别。在民主国家里,不一致(不同一)是可能的;并且,在事实上,不一致的现象也确实不是完全不存在。但在极权制度里,只有少数非凡勇敢的英雄和烈士才会拒绝服从。但是,如果我们不管民主制与极权制之间的上述差异,我们就会看到,在民主社会中,存在压倒性的一致性。原因在于下列事实:必须有一种对追求融合的回答,如果没有别的或更好的方式,那么,通过群体一致才达到结合为一的方式也就会成为支配性的方式。只有一个人理解了人是多么害怕与别人隔绝,才能理解人们为何如此害怕与人不同,才能理解仅仅跟人群相差几步就会产生的那种“遑遑然如丧家之犬”的感觉。有时,这种对不一致的担心被合理化地解释为对可能威胁不一致者的实际危险的担心。但事实上,人们情愿与习惯一致的程度远远高于人们被迫去跟习惯保持一致的程度。至少在西方民主国家中,情况就是如此。
大多数人并没有意识到他们对一致的需要。他们生活在幻觉中:他们遵从自己的看法和倾向,他们是个人主义者,他们通过他们自己的思考,形成了自己的意见——他们自己的看法跟多数人的看法一致,这仅仅是纯属巧合而已了。全体一致恰恰被他们用作“他们”观点正确的佐证。既然还有体验自己个性的需要,所以,一些微小的差异被用来满足这种体验个性的需要。如在手袋或毛衣上绣上自己名字的缩写字母,银行里挂上自己的名牌,属于民主党反对共和党,属于麋社(Elks)而不属于圣坛(Shriners)社,如此等等;所有这些都成为个性差异的表达形式。广告标语上写的“这个大不一样”!揭露人们想要差异的需要,尽管在现实中,这些差异荡然无存。
这种日益增长的要求消除所有差别的倾向跟在大多数先进工业社会中正在发展起来的平等概念以及实践紧密相关。“平等”(equality)这个概念在宗教中意味着我们都是上帝的孩子,都是人与神本质的一部分,都是一体的(we are all one)。同时也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的区别应该得到尊重;意味着,虽然我们是一体的,但我们每个人又都是一个独特的实体,是自成一体的小宇宙。譬如在犹太法典《塔木德经》(Talmudic)里就肯定了人的独特性(uniqueness):“无论是谁,只要他拯救了一个生命,就等于拯救了全世界;无论是谁,只要他摧毁了一个生命,就等于破坏了全世界。”作为个性发展条件的平等也是西方启蒙哲学中“平等”概念的意义所指。作为个性发展条件的平等也包含着这样的意思(康德最清楚地说明了这点):一个人一定不能是实现他人目的的手段。所有人皆平等,就是因为他们本身是目的,并且仅仅是目的,不能成为彼此之间的工具,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紧接着启蒙哲学,各种流派的社会主义思想家把平等解释为是消除剥削,废除私有制,而不管这种使用是残酷的还是“人道的”。
在当今资本主义社会,平等的概念已经发生了变化。今天所说的“平等”指的是机器人的平等,也就是失去个性的人的平等。今天的平等意味着“雷同”而不是“一致”(Equality today means “sameness”,rather than “oneness”)。这是一种抽象的雷同,做一样的工作,参与一样的娱乐,读一样的报纸,拥有一样的感情和观念。因此,在这方面我们应该用怀疑的眼光去看待一些被我们称为是当今社会进步标志的成就,譬如说妇女平等。我在这里没有必要指出我并不是在反对男女平等;但是在争取男女平等方面取得的一些正面结果不应该成为妨碍我们进一步认识事物本质的迷障。追求平等的趋势也是取消差别趋势的一部分。平等以这样的代价被买到了:妇女之所以与男子平等,是因为男女之间已经不再有任何差别。启蒙哲学的一种主张——灵魂没有性别(l'ame n'a pas de sexe)——已经被普遍实践。性别的两极消失了,以性别两极为基础的性爱也随之而消失。男子和妇女变得一模一样,而不是作为对立两极的平等者。当今社会鼓吹实现无个性化的平等理想,因为这个社会需要“人原子”(human atoms),这些人原子相互之间完全一样,要让他们在一个大规模集合体中毫无摩擦地平滑地发挥作用;要他们所有人都服从同一个命令,但是每个人却都相信他们是在按自己的意愿行事。就像现代化的大规模生产要求商品标准化一样,社会进程也要求把人的标准化,并把这种标准化叫做“平等”。
通过同一化达到的人与人的结合并不是强烈,也不暴力;它是平静的,由例行规程所支配;也恰恰由于这个原因,同一性并不能够达到抚慰由疏离所产生的焦虑的效果。今天西方社会所发生的酗酒、吸毒、强迫性行为、自杀等的泛滥表明了对集体同一这一方法的失败。此外,这种方法往往只涉及到心灵而非肉体,所以同纵欲的方法比较也有其不足之处。群体同一这种方法只有一个优点:那就是其效果是持久性的,而不是短暂的。个人从三四岁就被带进了这个同一模式,随后就再也不会同这个群体失去联系了。甚至等他死了,他的葬礼——他本人所参与的最后一个大的社会事件,也同样会严格遵循同样的模式。
在把顺从同一作为摆脱由疏离所产生的焦虑感的一种方式外,在当今社会中,还必须得考虑到我们社会另一个因素:工作的成规化以及快乐的成规化。人变成了一个“九至五点”的人。人是劳动力的一部分,或者是职员和经理官僚式动力的一部分。他几乎不需要有任何主观能动性,他的任务由劳动的组织规定好了;阶梯上层和阶梯下层也几乎没有差别。他们都在完成由整个组织结构所规定的任务,按照规定的方式,也按照规定的速度。甚至他们的各种感情也是规定好的:快活、宽容、可靠、雄心以及同每个人都能无摩擦相处。他们玩笑甚至也是成规化的,虽然表现得不像其他的感情规定的那样彻底。阅读的书籍是由读书俱乐部挑选的;看的电影是由电影院及剧院老板和他们出钱登的广告所选定的;剩下的也都一样:星期日出去兜风、一起看电视、玩牌和参加各种社交聚会。从生到死,从星期一到下个星期一,从早上到晚上——所有的行为都是成规化和预先制定好的。请问:一个被弄到这么一个罗网中的人如何才能不忘掉他是一个人,一个独特的个人,一个只能活一次的人,一个带着希望与失望、悲伤与恐惧,怀着对爱的热望、对虚无与疏离深深畏惧,只能活一次的人?
达到统一和谐的第三种方法是创造性活动(creative activity),无论是艺术家还是工匠的劳动都属此列。在每一种创造性工作中,创造者同他的工作材料结合为一——工作材料代表了整个外部世界。无论是木匠做一张桌子,还是金匠打一件首饰;无论是农民种庄稼,还是画家作画——在所有这些创造性工作中,工作者与对象都合二为一,人在创造过程将自己与世界结合起来。但这一点只适用于创造性的工作。这些工作要求我自己计划、生产并看到劳作的结果。而在一个职员、一个在长长的传送带上工作的工人的现代化工作流程中,几乎已经不存在这种人——物和谐的性质了。劳动者成为机器或官僚组织的附属品,他不再是“他”了——因此,除了顺从一致以外不再有什么和谐结合。
通过创造性工作达到的和谐统一不是人与人之间的人际和谐。通过纵欲狂欢达到的统一是暂时的。通过顺从同一而群体人达到的和谐统一也是虚假的。因此,这些答案对人类的存在问题仅仅算是部分的回答。对人类存在问题的真正全面的回答是要在于人际和谐,在于彼此之间的融合,在于爱。
这种对人与人之间融合为一的渴望是人身上最为有力的动力。它是人类最为基本的激情;是一股把人类结合为氏族、家庭和社会的力量。没能达到这一点就意味着精神错乱或者毁灭——自我毁灭或毁灭他人。没有爱,人类一天也不可能存在。但是,如果我们把人与人的这种融合称为“爱情”的话,我们就会遇到一系列困难。融合可以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达到——这些方式之间的区别跟各种形式的爱情之间的共同之处几乎一样的重要。所有这些达到融合的方式是否都应该叫做“爱情”呢?还是应该把爱情只是看作一种特殊的融合形式:这种融合形式在近四千年来东西方的历史中被所有伟大的人道主义宗教和哲学体系看作是最完美的德行呢?
就如同所有的语义解释所遇到的困难一样,对此问题的回答也只会是随意的。但重要的是,当我们谈到爱情的时候,我们知道我们谈论的是哪一种结合方式。那么,我们指的是对人类存在问题的成熟回答而提及爱呢?还是指的那些各种不成熟形式的爱情——我们称之为共生性结合(symbiotic union)呢?在后面的段落中,我们只把前一种看作爱情。但我们的讨论却要从后者——即共生性结合开始。
共生性结合的生物模式在于怀孕的母亲同胎儿之间的关系。他们既是两个,又是一体。他们生活在一起(共生),他们彼此需要对方。胎儿是母亲的一部分,从她身上得到他所需要的一切;母亲就是他的世界。她给胎儿提供养料,保护胎儿,同时她自己的生命也因胎儿而得以升华。在精神性(psychic)的共生结合中,两者的身体是相互独立的。但在心理上,却存在着一样的依恋模式。
共生性结合的消极形式是屈从,或者用医学术语来说,就是受虐狂。受虐狂通过把自己变成其指导者、引导者、保护者的一部分使自己摆脱那种不可忍受的孤独感和与世隔绝感。施虐者就是他的生命,他的氧气。被崇拜对象的威力变得膨胀起来,他可能是人,也可能是神。他就是一切自己,而除了是他的一部分以外,什么也不是。作为他的一部分,我也是伟大的一部分,力量的一部分,确定的一部分。被虐者无须作任何决定,也无须承担任何风险;他从不孤独,但也从不独立。他不是一个完整的人,可以说还没有完全生出来。在宗教背景里,崇拜的对象被称为偶像,而在受虐狂与施虐者的崇拜关系中,基本机制是一样的。这种受虐狂崇拜的关系中也可以搀杂着生理以及性的欲望;在这种情况下,不仅仅是精神的屈从,也包括肉体的屈从。另外还有屈从于命运、病痛,沉溺于有节奏的音乐或者屈服于由吸毒和催眠所引起的狂欢状态——在所有这些情况下,受虐者都失去了他的完整性,使自己成为某人某物的工具;他不需要通过自主性的劳动来解决生存问题。
共生性结合的主动形式是支配——与受虐狂相对应的医学术语就是施虐狂。施虐者就是想通过把另一个人成为他自己的一部分而摆脱孤独和封闭感,他通过吞并他的崇拜者,从而膨胀自己、提升自己。
施虐者之依赖屈从者,正如屈从者依赖施虐者一样;双方都不能没有对方而生活。区别只在于施虐者命令、利用、伤害和羞辱对方,而对方则被他命令、利用、伤害和羞辱。从现实主义角度来看,上述区别似乎是个很大的差别;但从更深的情感角度来看,他们的共同点远较他们的区别重要:即没有完整性的结合。如果一个人理解了这一点,那他也就不会对同一个人或者两个不同的对象因施虐狂和受虐狂两种方式做出反应而惊讶了。希特勒对待人民通常是施虐者的方式,而对于命运、历史和自然的“更高级力量”做出的却是被虐者的反应。他的结局——在普遍的毁灭中自杀——跟他的成功梦想(对世界的全面支配)一样有特色。
跟共生性结合相反,成熟的爱情是在保留自身完整性和个性的条件下的结合。爱是人身上的一种积极力量。这种力量可以冲破人与人之间的樊篱并使人与人结合。爱可以使人克服孤寂和疏离感,但同时又能使人保持个性,保持自身的完整性。在爱中会出现这样的悖论形态:两个生命合为一体,又仍然保留着个人的尊严和个性。
如果我们说爱情是一项“主动活动”,我们就会面临一个困难:“主动活动”这个词的意思是非常含混不清的。在现代用法中,“主动活动”这个词一般是指人们通过投入精力来改变现存态势的行动。所以,一个经商的人,学医的人,流水作业线上的工人,做椅子的木匠或者投身运动的运动员都是积极主动的人。这些活动的共同点在于,他们都是为了达到一个外在的目的。但这里我们都没有考虑到主动性活动的动机。让我们举一个被深刻的不安全感和孤独感所驱使去无休无止地投入工作中的人;或者举一个被野心和对金钱的贪婪所驱使的人作为例证。在这些情况下,这个人就是情感的奴隶,他的主动活动事实上是“被动的”,因为所有这些行为都是被驱使的;他是一个受害者,而不是一个“主动行动者”(actor)。另一方面,一个人安静地坐着,沉思默想,除了体验他自己以及他和世界的融合以外,没有任何外在的目标或目的;这样的人肯定要被看作是“被动的、消极的”,因为此人没有“做”任何事。但事实上,这种精神高度集中的沉思冥想的态度是最高层次的主动性(活动),是灵魂的主动性(活动),只有那些拥有内在自由和独立的人才能做到。“主动活动”这一概念的一个意思,也就是现代所使用的那个意思是,指为了达到外在的目标而付出努力。这个词的另一个意思是使用人的内在力量,不管是否达到外部的变化的效果。斯宾诺莎(Spinoza)最为清楚地解释了这个词的第二种意思。他把情感分成主动性的和被动性的(active and passive)两种,分成“行动”和“激情”。如果是主动性的情感发挥作用,那么这个人就是自由的,是情感的主人。如果是被动性的情感发挥作用,那他就是被外力驱使的,他自己并没有足够地意识到动机的对象。这样,斯宾诺莎最终得出结论认为,美德(品德,virtue)和力量就是一回事。妒忌、嫉恨、野心以及任何形式的贪婪都是激情;相反,爱是一种行动,是人类力量的实践。爱只有在自由中才能得到发挥,而且永远不会是强制的产物。
爱是一种主动性的活动,而不是一种被动性的情感。它是一种“自足”(standing in),而不是一种“追索”(falling for)。一般来说,可以用首先是一种给予而不是索取,来描述爱的特征。
什么是“给予”呢?这个问题初看起来似乎很容易回答,实际上却复杂而又含混。最为广泛的误解是把“给予”解释为放弃,被剥夺或做出牺牲。一个性格还没有超越接受、利用或者守财奴倾向阶段的人对给予的理解就是这样。一个市场化的人也想给予,但仅仅是为了跟对方交换得到他想要的东西。没有“得到”的“给予”,对他来说就是对他进行诈骗。那些基本上是非创造性倾向的人就会把给予感觉成一种损失。因此,大多数这种类型的人会拒绝给予。而有些人则把“给予”弄成一种美德(品德),因为他们把给予当成一种牺牲。他们认为,正因为“给予”是痛苦的,所以才应该这么做。给予的美德恰恰就在于接受牺牲这一行为。对这些人来说,“给予”比“得到”好这一准则就意味着忍受苦难比体验愉快要好。
对有创造性性格的人来说,“给予”有着完全不同的意义。他们认为,“给予”是潜能的最高表达。恰恰是通过“给予”,我才能体验我的力量、我的富足、我的能力。对活力与潜能增强的体验使我充满欢乐。我体验到了精力充沛,勇于奉献,充满活力和愉悦欣喜。“给予”比“得到”更能让我愉悦,不是因为这是一种剥夺,而恰恰是因为在给予的行为中,有我生命力的表达。
如果把上述这一原则应用于各种特定现象,我们就不难承认这一原则的有效性。最基本的例子可以在性领域里找到。男子性行为的最高潮就是一种给予的行为;男子将他自己,他的生殖器给予对方女子;在达到性高潮的一刹那,他把精液射给她。如果他不是阳痿,他就禁不住会这么做。如果他不能给予,他就是阳痿。对于女子来说大抵也是如此,尽管有些更为复杂。女子给出自己;她打开通向女性中心的大门。在接受的同时,她也给予。如果她没有能力给予,而只能接受,那她就是性冷淡。作为一个爱人,给予的行为在她身上发生;作为一个母亲,给予的行为也同样发生在她身上。给她腹中胎儿以养料,给它乳汁,给它身体的温暖。不然的话,她就会痛苦。
在物质领域,给予意味着富足。不是拥有多的人,而是给予多的人才富足。害怕自己有所失去的吝啬鬼,不管他拥有多少财产,从心理学角度来说,他都是一个穷人,一个一无所有的人。能够拿出自己资财的人才是富有的。他体验到自己是一个能将自己的东西赠与他人的人。只有那些连生活必需品都没有、落入赤贫的人才不能体验给人财物的快乐。但是日常经验表明,什么是一个人的最低必需品,既取决于此人所实际拥有的财产,也同样取决于此人的性格本身。众所周知,穷人往往比富人更加乐善好施。尽管如此,超过一定限度的贫困往往使许多人无法再付出,而且使人沮丧;这不仅仅是因为贫困所直接导致的苦难,也因为贫穷剥夺了穷人在给予中所享受到的欢乐。
但“给予”最重要领域并不在于物质领域,而在于特殊的人文的领域(human realm)。一个人给了另外一个人什么呢?他可给出了他自身,他最可宝贵的东西,他的生命。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他要为别人牺牲自己的生命——而是他把他身上有生命力的东西给了别人;他给了别人他的欢乐、他的兴趣、他的理解、他的知识、他的幽默以及他的悲伤——简而言之,他给了别人他身上一切有生命力的东西。在他的给予中,他丰富了他人;通过提高自己生命感,他也提高了别人的生命感。他并不是为了得到才给予;给予自身就是一种异常的愉悦。但是在他的给予中,不可避免地会在对方身上唤醒某些东西,而这些被唤醒的东西则返回到他自己身上;在真正的给予中,他禁不住会接受从对方身上返还的东西。给予自身就包含着使他人也成为一个给予者,这样他们两个就能够分享他们从生命中唤醒的愉悦。在给予的过程中,一些新的东西被孕育出来,双方都会为新唤醒的生命而心怀感激。这一点表现在爱情上就是:爱是一种能够创造爱的力量。无能就是无力去产生爱。马克思极其优美地表达了这一思想。他说:“我们现在假定人就是人,而人对世界的关系是一种人的关系,那么你就只能用爱来交换爱,只能用信任来交换信任,等等。如果你想得到艺术的享受,那你就必须是一个有艺术修养的人。如果你想感化别人,那你就必须是一个实际上能鼓舞和推动别人前进的人。你对人和对自然界的一切关系,都必须是你的现实的个人生活的、与你的意志的对象相符合的特定表现。如果你在恋爱,但没有引起对方的爱,也就是说,如果你的爱作为爱没有使对方产生相应的爱,如果你作为恋爱者通过你的生命表现没有使你成为被爱的人,那么你的爱就是无力的,就是不幸。”但是,并不仅仅在爱情上“给予”意味着“得到”。教师受到学生的教育,演员受到观众的鼓舞,病人使精神分析学家得到诊疗等等,都是这样。条件是,他们绝对不能把对方视为对象,而应该同对方建立一种真诚的、创造性的紧密关系。
几乎没有必要再次强调下列事实:作为给予行为的爱的能力取决于个人性格发展的水平。它预先就假设了人要取得一种占主导地位的创造性倾向。在这一倾向中,此人必须克服他的依赖性、自恋和支配欲、盘剥他人以及悭吝的愿望;对他本人的个人力量拥有信心,对凭自己的力量达到目标的勇气信心十足。如果在某种程度上此人缺少这些品质,那么他就会害怕付出自己——也就是害怕去爱。
除了给予的因素之外,爱的积极性特征还明显地包含了其他一些基本的因素。这对所有类型的爱都是一样的。这就是:关心、负责、尊重和了解。
爱意味着关心,这一点在母亲对孩子的爱中表现得最为显著。如果我们看到一个母亲对他的孩子缺少关心,不给孩子喂食,不给孩子洗澡,不关心孩子身体是否舒适,那么人们对她是否真正爱自己的孩子就毫无把握;但如果我们看到她对自己的孩子异常关心,我们就会被她对孩子的爱所感动。甚至对动物和花草的爱也是如此。如果有一位妇女对我们说她很爱花,可是我们却发现她忘记给花浇水,我们就不会相信她真的“爱”花。爱是对所爱对象的生命和生长的积极关心。如果缺乏这种积极的关心,就没有爱。爱的这一要素在《圣经?约拿书》中得到了很美的描绘。上帝吩咐约拿去尼尼微,向那里的居民发出警告,如果他们不改邪归正,他们就将受到惩罚。约拿却违背耶和华的差遣,逃跑了。因为他担心尼尼微的居民悔改,这样上帝就会饶恕他们了。约拿是一个具有强烈秩序感和法律感的人,但他不是一个具有爱的人。在他逃跑的路上,他发现自己被吞进了一条鲸鱼的腹中;而这正好象征着他由于缺少爱与团结所造成的孤独和幽闭状态。上帝从鱼腹中把他拯救出来,约拿便去了尼尼微。向那里的居民宣告了上帝的话,这时正如约拿担心的那样,尼尼微的居民悔改了。上帝便饶恕了他们,决定不使全城覆没。约拿愤怒而又失望;他需要的是“正义”得以伸张,而不是怜悯仁慈。最后他在一棵树的阴影下找到了些许的平衡。这树本是耶和华让它长成,好替约拿遮挡太阳。这时上帝却让这棵树枯萎,约拿十分沮丧,愤怒地埋怨上帝。上帝回答说:“这树不是你栽种的,也不是你培养的,一夜发生,一夜干死,你尚且爱惜;何况这尼尼微大城,其中有不分辨善恶的十二万多人,并有许多牲畜,我岂能不爱惜呢?”上帝对约拿的回答应该象征地加以理解。上帝向约拿解释道,爱的本质是为之劳作,使之长大。爱与劳作是不可分割的。人们会爱他所为之劳作的对象,同样人们也会为他所爱的对象劳作。
关心和关注也还包括了爱的另一方面,即责任。今天人们常常把责任理解为义务,是某种从外部强加而来的东西。但是,责任就其真正的意义来说,是一个完全自愿的行为;责任是我对另一个生命表达出来或尚未表达出来的需要的响应。“负责任”就意味着有能力并准备对这些需求予以响应(respond)。约拿对尼尼微的居民没有感觉到有责任,就像该隐一样,他同样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我是我弟弟的监护人吗?”一个可爱的人就会回答是。他兄弟的生命不仅是他兄弟的事,也是他的事。他感到应对他的同胞负责,就如同对他自己负责一样。这种责任在母子关系中主要表现为母亲对孩子身体需要的照顾。在成人之爱中,责任主要是指关心对方的精神需要。
如果爱的没有第三个要素——尊重,那么责任就很容易堕落成支配和占有。尊重不是害怕和敬畏;从其词根来看(respicere=to look at“去看”),是说有能力将对方按本来面目看成是其所是,看到对方的独特个性。尊重意味着关注对方应该按照自身的本性成长和表现。因而,尊重也包含着不能利用对方的意思。我希望被爱的人以他自己的方式和为了自己去成长,去表现,而不是服务于我的目的。如果我爱他人,我感到和他是一体,但他仍然是他自己,而不是要他成为我希望的样子,以便于我的利用。只有当我自己取得独立的地位,在没有拐杖的情况下独立站起来,能自己走路,不想去支配和利用别人时,尊重对方才是可能的。只有在自由的基础上才会有爱:正像在一首古老的法国歌曲中唱的那样”爱是自由之子”(l'amour est l'enfant de la liberté),爱永远不会是支配的产物。
如果不了解对方,那么想尊重对方就是不可能的。如果不以了解为指导,关心和责任都会是盲目的;如果没有关心的激发,这种了解也是会是空的。了解的层次有很多种;作为爱的一个要素的了解是要洞察到事物的核心,而不是皮毛。要想达到这种了解程度,我只能超越自己的关注点,而完全从对方的立场出发。譬如:我知道这个人正在生气,即使他没有公开表露出来;但我还可以知道得比这更深;他很焦躁,也很担心;他感到孤独,感到负疚。这样我就明白他生气只是他内心更深层的表象而已;我把他看作一个焦躁、身处困窘之境的人,一个受苦受难的人,而不是一个大发雷霆的人。
了解同爱的问题之间还有一个更为基本的关系。想跟另一个人结合以超越自我幽闭状态,这一基本需要同另一个人类欲望有着紧密的联系;这种人类欲望就是想知道“人的秘密”。生命仅从其纯生物学的角度来看就是一个奇迹,一个秘密;在人性方面,每个人对自己和对他人来说都是一个深不可测的秘密。我们了解自己,但竭尽所能,我们还是不能认识自己;我们了解他人,但我们还是不认识他们,因为我们不是一件东西,他人也不是一件东西。我们越是深入了解我们自己或是他人,我们离认识生命的目标就越远。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忍不住想去了解人的灵魂的秘密,了解此人之为此人最核心的部分。
想知道这种秘密还有一种很危险的方法:就是拥有对别人绝对的权力;一种能够让别人去做我们想要他们做的事的权力,感受我们要他感受的事,思考我们想要他们思考的事;这样,他就变成了一个东西,一件我们的东西,我们的占有物。这种想去了解的极端形式就是施虐狂。让一个人受苦的欲望和能力;折磨他,强迫他在苦难中泄露自己的隐私。这种对他人进而对自己秘密的渴望,隐含着暴虐和破坏的深层动机。俄国作家艾萨克?巴比尔(Issac Babel)很清晰地表达了这一思想。他摘引了俄国内战时他的一个同僚军官的话,这个军官刚刚把他前长官踹死。军官说:“枪杀——我想说——用枪杀只能把这个家伙干掉……(但)枪杀永远不能深入他的灵魂,到达他作为他自己、作为一个人如何表现自身的程度。但我无法宽恕自己,我曾不止一次地蹂躏敌人长达一个多小时之久。您瞧,我是想知道生命到底是什么,用我这种方法折磨下的生命到底是什么样的。”
在孩子身上,我们经常能够看到孩子们公然使用这种残忍的方法。孩子将一个东西扯开,把它打碎,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譬如他扯开一只蝴蝶,残忍地把蝴蝶的翅膀折断,他想要认识蝴蝶,想迫使它交代自己的秘密。残忍本身是由一些更深层次的东西激发的:那就是希望认识事物与生命的秘密。
还有一条认识生命秘密的途径,那就是爱。爱是对他人的积极洞察;在爱中,我希望了解秘密的欲望通过结合得以平息。在融合的过程中,我认识了对方,认识了自己,认识了所有的人——但仍是“一无所知”。不是通过我们的思想所能给予的知识,而是通过融合的体验——对人惟一适合的方式,去了解那些人身上有生命力的东西。施虐狂的动机是要了解秘密,但却如从前一样一无所知。我已经把生命撕扯得一块一块的,但我所做的不过是破坏生命而已。只有爱才能带给我知识,在融合的过程中回答了我的提问。在爱中,在奉献自己的过程中,在深入对方行为中,我找到了自己,发现了自己,发现了我们两个,发现了人类。
对了解自己与他人的渴望,已经在德尔斐神庙的箴言“认识你自己”中得到了明白的表达。这是全部心理学的动力。但是,因为这一欲望是要认识人的一切,认识最内在的秘密,所以通常的知识、思想所能给予的知识是无法满足这一愿望的。即使我们的认识比目前高出一千倍,也不会达到事物的根底。我们对自己是一个谜,正如同别人对我们来说,也一直是个谜。得到全面知识的惟一途径是爱:爱超越了思想,超越了语言。爱是对融合体验的大胆投入。但是思想所能给予的认识,即心理学知识,也是在爱中达到全面认识的一个必要条件。为了能够看到他的现实,或者是克服幻象,消除对他的歪曲印象,我必须客观地认识他和我自己。我只有客观地认识一个人,我才能在终极本质中,在爱中认识他。
认识人的问题同认识神的宗教问题是相似的。在传统的西方神学中,人们努力想从思想上认识上帝,做出关于上帝的描述。它假设人们能够在自己的思想中认识上帝。在神秘主义中(下面我将表明,神秘主义是一神论的自然结果),已经放弃了通过思想认识上帝的努力;取而代之的是,通过与上帝的融合体验来认识上帝;在融合中,已经没有关于上帝知识的地盘了,也没这个必要了。
与人融合的体验,或者在宗教范围内同上帝的融合,都决不是非理性的。相反,正如阿尔贝特?施韦策尔(Albert Schweitzer)①所指出的,这是唯理论的结论,是理性主义最为大胆与彻底的结论。得出这一结论的原因根植于我们知识的根本局限,而不是偶然局限。通过知识,我们永远不可能把握人与宇宙的秘密;惟有通过爱才能去把握它。心理学作为一门科学有其局限性。正如神学的逻辑结论是神秘主义一样,心理学的最终结论就是——爱。
关心、责任、尊重和了解之间是相互依赖的。在成熟的人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系列特有的态度:成熟的人能够创造性地发挥自己的力量;成熟的人只想得到他自己为之付出劳动的果实;成熟的人放弃了全知全能的自恋幻想;成熟的人取得了一种以自己的内在力量为基础的谦恭。而这种内在力量只能由真正创造性的活动所给予。
到目前为止,我已经提到了作为克服人类孤独的爱,作为实现人的融合渴望的爱。但是,除了这个普遍的、生存的结合需要以外,还有一个特殊的生物性的需求:男女结合的要求。这一男女两极分化的思想在下面的神话中得到了清晰的表达:男子和女子原本是一体,后来被分成两半。从那以后,男人就开始寻找他自己失去了的女性那部分,以便能够和她重新结成一体(在《圣经》中也有类似的说法:夏娃是亚当身上的一根肋骨所造。当然,在父权精神的环境下,女人被认为是劣于男人的)。这一神话的意思也是非常明确的。性的两极分化使男人去寻求一种特殊方式的结合,即同异性的结合。阳性原则和阴性原则之间的两极分化也体现在每个男人和每个女人身上。正如在生理上男人和女人都有异性的荷尔蒙,在心理上他们也都是雌雄同体的。他们在自己的身体内放进了接受与投入的原则,物质与精神的原则。男人——以及女人——只有在阴阳两极结合中才能达到自身内在的统一。阴阳两极分化是所有创造性活动的基础。
阴阳的两极分化也是人际创造活动的基础。这一点很明显地表现在精子和卵子的结合是生儿育女的基础这一生物现象上。但在心理领域也无不同。在男人和女人的爱中,双方都获得重生(反常的同性恋达不到两极结合,因而同性恋也一直忍受着无法摆脱的孤独的折磨;那些不能爱的异性恋者在摆脱孤独方面也是失败的)。
阴阳两极分化的原则也存在于大自然;不仅明显地存在于动物、植物中,也存在于两个基本作用的极化中,即接受和付出。这就是大地与雨水,江河与大海,黑夜与白昼,黑暗与光明,物质与精神。伟大的伊斯兰教的诗人和神秘主义者鲁?米非常优美地表达了这一思想:
诚然,求爱者也为被爱者所求。
当爱的闪电击中此心时,
他必知道:爱也在彼心中。
当神之爱在你心中孕育滋长,
神必是爱你的。
一个巴掌拍不响,
神之智慧是命运,
律法命我们彼此相爱。
天意让世界每一部分同另一部分都成双作对。
智者眼中,
天是男人,
地为女人。
地养天之所降
地缺热,天赋之;
地失润,天予之。
天在自己的轨道上日夜穿行,
正如丈夫在为妻子逡巡觅食;
而地则操持家务,
专心致志于生育哺乳。
将天地看作是赋有智的生命吧,
既然它们正做着有智的生命一样的活儿。
要不是它们能从对方那里尝到欢乐的滋味,
为何它们紧紧相偎如情人?
如无大地,
花草树木又怎能长大结果?
甘霖、热量又能产生什么?
神在男人和女人身上放进欲望,
以期在他们彼此的融合中保存世界。
神也在存在的每一部分中,
播种了渴求另一部分的欲望。
白昼与黑夜表面上看起来是敌人,
实质上二者服务于同一个目标。
因为相爱
就是为了使共同的工作更加完美
没有黑夜,
人就无所得,
以至于白天也无物可给。
阴阳两极的问题把我们引向了对爱和性这一主题的进一步讨论。我前面已经提到过弗洛伊德的一个错误,那就是他只把爱看作是性本能的表达或升华,而没有认识到性欲是人们渴望爱和融合的一种表现形式。但是,弗洛伊德还有更为深层的错误。弗洛伊德根据他的生理唯物主义观点,认为性本能是体内化学反应引起的一种压力的结果,这种压力会引起不适,所以要得到释放。性欲的目标就是要缓解这种折磨人的压力;性满足恰恰在于痛苦的解除。这种观点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正确的:正如机体营养不足引起饥饿与口渴一样,性欲也是按照此种方式发生作用。按照这一说法,性欲就是一种饥渴;性满足就是解除这种饥渴。按照这种性理论,最理想的性满足就会是手淫(自慰)。自相矛盾的是,弗洛伊德忽视了性的心理-生物的一面,更忽视了阴阳的两极分化以及想通过结合来连接两极的欲望。弗洛伊德的极端父权主义思想铸成了这一古怪的错误;这一思想促使他得出性本身就是阳性的这一结论,以至于使他认识不到特定的作为阴性的性。这一观点在他的《性学三论》(Three Contributions to the Theory of Sex)中得到阐明。他认为里比多(libido)恒常地具有“阳性的本质” ,而不管它是存在于男人身上,还是女人身上。在弗洛伊德的理论中,这一思想还以一种理性化的形式表现出来,即:小男孩把女人看作是阉割过的男人,而男人只不过是女人通过不同的方式去寻找她所丢掉的男性生殖器的替代品而已。但事实上,女人并不是被阉割生殖器的男人,女人的性也不是“阳性本质”,而是特定的阴性本质。
两性之间的性吸引仅仅部分地是由消除生理压力的需求所驱动的;主要的动力源于同异性结合的需求。事实上,男女相悦决不只表现在性吸引方面。不仅在性功能上存在着阴阳性的分别,在性格方面同样存在着阴阳性的分别。阳性的特征是付出、指导、积极、守纪律和勇于冒险;而阴性则具有接受、保护、实际、忍耐和母性等特征(应该记住的是:每个人身上都是这两种特征的混合;只是有的阳性占优势,有的阴性占优势)。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如果一个男人由于在情感上始终是个小孩而削弱了其阳性性征的话,他就会想方设法通过在性方面过分强调他的男性身份而平衡这一缺陷。唐?璜就是一个例子。他需要在性方面证明他男性威力,这恰恰是因为他对自己性格学意义上的阳性身份没有把握。如果这种阳性瘫痪趋向极端,那施虐癖——使用武力——就会成为阳性的替代品。如果女性性征减弱或者反常,就会转化成受虐癖,或占有癖。
弗洛伊德因为过高评价性的作用而受到人们的批评。正由于去掉弗洛伊德理论体系中激起传统人士批评与仇恨的因素的设想,更使他的观点得到强化。弗洛伊德敏锐地感受到了这一动机,所以他不遗余力地反对每一种改造他的性理论的企图。弗洛伊德的理论在当时确实具有强烈的挑衅性和革命性。但是在1910年是革命的东西,五十年以后就不一定是革命的了。性风俗在这五十年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弗洛伊德的理论在当今中产阶级不再会引起人们的震动。所以当正统精神分析学家直至今日还把捍卫弗洛伊德性理论看作勇敢和激进的时候,这就是一种唐吉诃德式的激进主义了。实际上这样的精神分析学家正是一些顺从者,他们根本不打算去提出一些会导致对当今社会提出批评的心理学问题。
我对弗洛伊德提出批评并不是因为他过分强调性的作用,而是因为他没能深刻地理解性。他在发现人际情感的意义上走出了第一步;依照他的哲学前提,弗洛伊德生理性地解释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所以,在心理分析的进一步发展中,有必要通过把弗洛伊德的发现从生理维度转换到生物和存在的维度来修正并深化弗洛伊德的观点。
父母和子女之间的爱
如果不是仁慈的命运保护婴儿免于意识到离开母体、离开子宫内环境的焦虑的话,那么就在他诞生的一刹那,婴儿就会感到死亡的恐惧。甚至婴儿在出生后,它跟出生前也无多大区别;他不能辨认对象,不能意识到它自己,以及外在于它自身的外部世界。他只能感到温暖和食物的正刺激;但它不能把温暖和食物与其来源母亲区别开来。母亲就是温暖,就是食物,就是满足与安全的愉快状态。用弗洛伊德的术语来说,这种愉快状态就是自恋的一种形式。外部存在——人和物——只有在能满足或是阻碍婴儿身体内部状态的条件下,才是有意义的。实在的只是婴儿内部的东西;外部的东西仅仅当他们是我的需要的时候才是实在的——而恰恰不是因为外部事物自身的品质或需求。
当孩子不断生长、发育,他就开始有能力以事物的本来面目来感知事物;被喂饱的满足变得跟母亲的乳头不再一样,母亲的乳房跟母亲本身也不再是一回事。最终,他能把口渴、满足它的乳汁、乳房和母亲看作不同的实体。他开始学会把很多其他事物感知为不同的事物,看作它们自己的存在。在这个阶段,孩子学会叫物体的名字。同时也学习了如何应付这些物体;开始懂得火是热的,会烫手;母亲的身体是温暖的,令人愉快的;木头是硬的,而且很沉;纸很轻,易撕碎。他也开始学习同人打交道:我吃,母亲就笑;我哭,母亲就把我抱进怀里;我要是能走一段,母亲就会表扬我。所有这些体验都明确并整合为一种经验:我被人爱。我被爱是因为我是母亲的孩子。我被爱是因为我无力。我被人爱是因为我长得可爱并能赢得别人的喜爱。用一个较为一般的方式表述就是:我被爱是因为我是我所存在的那样,或更确切地说,我被爱是因为我本身。被母亲所爱的体验是一种消极的体验。我无须做什么以期得到母亲的爱——母亲是无条件的。我需要做的全部就是——我是我母亲的孩子。母爱是一种上天的赐福,是和平,无需努力,无须有资格才配得到。但无条件的母爱有其否定的方面。这种爱不仅不需要用努力就配得到,而且也根本无法用努力得到,无法创造,也无法控制。如果母爱在,就有天佑;如果母爱不在,所有的美好也将从生命中失去——我用尽所有的方法也无法创造出母爱。
对大多数年龄小于八岁半到十岁的儿童来说,问题完全在被爱——在于他存在而被爱。到这个年龄的儿童还不会爱;他感激地、满怀欣喜地对被爱做出响应。在儿童的这个发展阶段,一个新的因素进入了画面:通过自己的积极努力来创造爱的感情。孩子第一次要给母亲(或父亲)某个东西——一首诗、一幅画或者别的什么东西。在孩子生命中,爱的观念第一次被爱转变为去爱,转变为创造爱。要从爱第一次开始发展到爱的成熟阶段还会花许多年。进入青春期孩子最终会克服他的自我中心;他人不再首先是满足个人需要的工具。他人的需要同自己的需要是同等重要的——事实上也许更为重要。给予比得到更能使自己满足,更能使自己欢愉;爱要比被爱更重要。通过爱,他也就从他的由自恋与自我中心构成的孤独幽闭的狱室中解脱出来。他体验到了新的融合、分享与协调。另外他还能感觉到用爱创造爱的力量——而不是由于被爱而产生的接受依赖;恰恰由于这个依赖的原因,他不得不保持弱小、无力、病态——或者说“好孩子”。幼稚的爱遵从下列原则:“我爱因为我被爱。”而成熟的爱遵从下列原则:“我被爱因为我爱。”不成熟的爱是:“我爱你因为我需要你。”而成熟的爱是:“我需要你因为我爱你。”
跟爱之能力的发展紧密相关的是爱之对象的发展。人出生以后的最初岁月是深深依恋母亲的岁月。这种依恋在孩子出生以前就已经开始,那就是当孕妇与胎儿还是一体(虽然它们也是两体)的时候。出生以后在某些方面情况有所改变,但没有表面现象看上去那样有很大的变化。在母亲子宫外活着的婴儿仍完全依赖母亲。后来,日复一日,幼儿开始学会走路,学会说话,依据自己方式探究世界;随着孩子的成长,孩子跟母亲之间的关系也就失去了一些至关重要的意义,而孩子同父亲之间的关系却变得越来越重要了。
为了理解这种由母亲到父亲的转换,我们必须了解母爱和父爱在品质上的本质差异。我们在前面已经谈到过母爱。母爱就其本质来说是无条件的。母亲之所以爱新生儿,是因为新生儿是母亲的孩子,而并不是因为孩子满足了什么特定的条件或完成了某种特定的期望(当然,我在这里提到的母爱或者父爱都是指马克斯?韦伯的“理想类型”或是荣格的“原型”,不是指每个母亲和每个父亲都以这种方式爱孩子。我指的是在母亲和父亲身上体现出来的母爱原则与父爱原则)。无条件的爱跟每个人内心最深处的渴望是一致的,不仅仅孩子是这样,每一个人都是这样;另一方面,被爱是因为一个人具有某种品质美德,因为一个人配得到这份爱,这样的爱总是留下疑问。人们会想:也许我并没有能够取悦那个我期待着他来爱我的人,也许这,也许那——总而言之人们总是担心爱会消失。此外,配得的爱常常会使人有一种痛苦的情感:我之所以被人爱不是因为我自己,而是因为我能取悦对方,——归根结蒂我完全不是被人爱的,而是被人利用而已。因此毫不奇怪,我们所有的人,无论是儿童还是成年人都牢牢地坚持着对母爱的渴求。大多数的孩子都有幸得到母爱(我们后面再谈在什么程度上得到母爱)。作为成年人,这种对母爱的渴望更难得到实现。在令人满意的发展过程中,这种渴望始终构成了性爱的一个部分;它经常在宗教形式中得到体现,或者更多的是体现于神经过敏的形式中。
孩子同父亲的关系则跟与母亲的关系截然不同。母亲是我们所之由来的家,是大自然、土地和海洋。而父亲则不体现任何一种自然家园。在早期阶段,孩子同父亲很少有什么联系,其重要性根本无法跟母亲相比。父亲虽然不代表自然世界,却代表了人类生存的另一极:代表思想的世界,代表人造物,代表法律与秩序,代表纪律,代表旅行与冒险。是父亲来教育孩子,向孩子指出踏进世界的路径。
同父亲的功能紧密相关因素是社会经济的发展。随着私有财产的产生,以及财产可由众子之一来继承等现象的发展,父亲就开始期待那个将来能够托付财产的人。很自然地,父亲总是挑选他认为最合适当继承人的儿子,也就是与他最相像,因而也是最讨他欢心的那个儿子。父爱是有条件的爱。父爱的原则是:“我爱你,因为你实现了我的期望,因为你履行你的义务,因为你同我相像。”正如同无条件的母爱一样,有条件的父亲有其肯定的一面,也有其否定的一面。否定的一面是父爱必须靠努力才配得到,在辜负父亲期望的情况下,就会失去父爱。父爱的本质在于:顺从是最大的美德,不顺从是最大的罪孽,不顺从者将会受到失去父爱的惩罚。父爱肯定的一面也同样重要。因为父爱是有条件的,所以我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赢得这种爱。与母爱不同,父爱可以受我的控制。
父母对孩子的态度跟孩子需要是一致的。婴儿无论在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需要母亲无条件的爱和照顾。六岁之后,孩子就需要父亲的爱,父亲的权威和指引。母亲的作用是给孩子生活上的安全感,而父亲的任务是教育他,指导他应付他生在其中的这个社会所带给他的问题。在理想的情况下,母爱不会努力去阻止孩子长大,不会奖励孩子的无能。母亲应该对生活有信心,不应该过分焦虑,也不应该把她的这种焦虑情绪传染给孩子。她生活的一部分应该是希望孩子独立并最终离开自己。父爱应该受一定的原则与期望的支配;父爱应该是宽容的、耐心的,而不应该是胁迫的和专横的。父爱应该给正在成长的孩子一种对自己的能力产生越来越大的自信心,最后允许孩子成为自己的权威,从而无需父亲的权威。
一个成熟的人最终能达到这样一点:他既是自己的母亲,又是自己的父亲。他发展了母亲的良知,也发展了父亲的良知。母亲的良知对他说:“你的任何罪孽,任何罪恶都不会夺去我对你的爱和我对你的生活、你的幸福的祝福。”父亲的良知却说:“你做错了,你就必须承担错误行为的某些后果;最主要的是你必须改变你的行事方式,这样我才爱你。”成熟的人使自己在外部脱离了父母亲的手掌,在内心却将这两个形象树立起来了。同弗洛伊德的“超我”理论相反,人不是通过合并父亲和母亲,从而树立起这两个形象,而是把母亲的良知建立在他自己爱的能力上面,把父亲的良知建立在自己的理性和判断力上面。成熟的人既用母亲的良知,又用父亲的良知去爱,尽管两者看似矛盾。如果一个人只保留父亲的良知,那他会变得苛刻、不人道;如果他只保持母亲的良知,那他就容易丧失判断力,阻碍自己和他人的发展。
成熟的标志以及心理健康的基础在于从对以母亲为中心的依恋到对以父亲为中心的依恋的发展,并最终完成二者的综合。导致精神病的基本原因就在于没有完成这种发展。充分地发挥这一思想脉络超出本书的范围,但一些简要评述或者有助于澄清我的观点。
造成精神病发展的一个原因在于:男孩有爱他的,却又过分纵容他或对他作威作福的母亲;同时有一个软弱并冷淡的父亲。在这种情况下,小男孩会一直保持早期依恋母亲的阶段,并发展成为一个十分依赖母亲的人。这种人往往感到孤立无援,想努力得到保护,想被人照顾;缺乏父亲般的品质,如纪律、独立性和自己驾驭生活的能力。他就会企图在所有的人身上寻找“母亲”的形象,有时在妇女身上,有时在有权威的男人身上。反之,如果母亲性情冷漠、反应迟钝又十分专制,孩子就会把对母亲般保护的需要转移到父亲身上,伴随这一点,父亲就会变得很重要——结果跟上面的情况差不多。此人就会变成单一父亲导向的人;完全只被赋予了法律、秩序、权威的原则,而没有能力期待或者接受无条件的爱。如果他的父亲很有权威,同时又强烈地爱着自己的儿子,这一发展方向就更会得到加强。所有精神病发展的一个共性在于:母爱或者父爱,其中的一个原则没能得到成功的发展,或者是由于母亲的角色跟父亲的角色不仅在外在的人身方面而且在内在的角色作用方面发生了混淆——在更为严重的精神病发展中就是这种情形。进一步的考察表明:某些类型的精神病,如强迫性精神病,更多的是在患者的单一父亲依恋的基础上发展的;而另一些病症,如歇斯底里、酗酒,没有能力肯定自己,不能现实地应对生活和消沉等等,则是以母亲为中心的情况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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