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眉湖】李昕洋 《 为对话开启一扇明亮的窗》
苧晓薏
为对话开启一扇明亮的窗 ————浅评“《明亮的对话》 汉代杨雄在《法言*寡见》的序言中写道:“说天者莫辩乎《易》;说事者莫辩乎《书》;说体者莫辩乎《礼》;说志者莫辩乎《诗》;说理者莫辩乎《春秋》。”依杨雄先生之言,关于“说理”,早在我国春秋时期就已经出现并且形成较为成熟的系统了。当然,此时的说理是难以加上“公共”二字的。当公共说理真正出现在民众眼前并且得以有序实行的时间,怕是要推到新中国成立以后。 关于徐贲的《明亮的对话》中对“公共说理”的解析,我对其中徐先生提到的“读者意识”和十二、十三章提到的伴随着公共说理的巧言和欺骗以及徐先生所提到的“公民教育”感触颇深。 首先,关于我上述提到的“读者意识”,徐贲先生认为这是说理过程中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所谓“读者意识”即一个人在进行说理的同时要明确读者的所在,也就是说说理人要有一种责任意识,说理人所说的是“理”,而这个“理”将会被放到广大读者中去讨论,这些“理”有可能会影响读者的行为、言论甚至是思考方式,所以说理人要能够对自己说的话负起责任,而徐先生所提出的“读者意识”说到底算是对说理人的一种监督,要求说理人做到“三思而后说理”。 当然,在网络这个看似可以随心所欲的世界里,人们在进行公共说理的时候更需要具备“读者意识”,某报社特约评论人曾作如此评价“现如今,互联网已经是错误思想观点滋生、传播和蔓延的技术条件和重要手段。”而纵观最近网络上先后发生的“毕福剑辱骂毛主席”“作业本侮辱邱少云”等事件似乎验证了这句话,也再次向我们强调了“读者意识”的重要性。 如果徐先生提到的“读者意识”是对说理者的要求,那么他在第十二、十三章所提到的防巧言、防欺骗以及抵御宣传的意识则是对看理者的“规章制度”,徐贲先生在书中引用古德拉得的话“美国人是在自己并不知晓的情况下,降生到美国民主集中制来的。”所以,相比中国人,美国人似乎更早接触到了公共说理以及抵御宣传的意识。而这种意识究竟有多重要?我认为如果把公共说理比喻成一首优美的乐曲那么这种抵御宣传意识则是其中重要的音符,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公共说理毕竟是一个相互的过程,说理人看理人二者缺一不可,如果看理人在看或听说理人所说之理的时候能够保持一颗理性的心态,那么即使部分说理人所说的理再具有煽动性,恐怕也难以对社会造成影响。 前不久在网络上引起风波的“周子瑜事件”就体现了公共说理的相互性,且不评论周子瑜的对错,令我更震撼的是读者们舆论的重要性,在说理人在说理过后,读者们对这理进行讨论,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讨论也会变得越来越激烈,而最终的矛头也都会指向被说者,也就是“周子瑜事件”的中心人物——周子瑜,而周子瑜也在读者们的舆论炮轰下先道歉再停止在中国的一切活动,有网友说周子瑜可能失去了在中国发展的一切几率。 对这件事的对错,我不给予评价,但就最近发生的带有错误性的舆论事件,我们不得不重视到舆论的重要性以及读者的重要性,舆论之重,重于泰山,有的时候被说的人可能会在巨大的压力下遭到伤害,所以作为读者,更需要保有理性心态,否则可能会被那些有目的的说理人利用,伤害了被说者。 最后,提到徐贲先生提出的“公民意识”,是对人们关于理的参与度的要求,“公民意识”即人们要在参与公共说理的时候要明白自己的身份,自己是公民,即国家的一份子,在说理时要以国家的利益为先,也不能做出对国家不利的事情,“公民意识”是对说理人和读者的双方约束,说理人所说之理要能够有益于社会,要守于道德安于法律,而读者也要保有“公民意识”,用理性对待理,不被别有用心的说理者利用,唯有这样才可以使公共说理发挥其真正的作用。 徐贲先生提出“明亮的对话”,希望公共说理能够是明亮的、纯净的,所以,作为公共说理的参与者,我们也应该通过自己的行为,使“公共说理”能够成为一扇窗,一扇能够反映社会面貌能够有利于社会的窗,那么,唯有我们共同努力才能是公共说理成为一道明亮的窗,成为一道造福于社会的窗。
你的回复
回复请先 登录 , 或 注册相关内容推荐
最新讨论 ( 更多 )
- No.2【眉湖】赵丽君 等不到的等待 (想你个啥)
- No.6【眉湖】孙若浛《失乐园》下 (三水含)
- No.11[眉湖]何墨南《浅谈基层法治》——不纯的真相 (豆友NThkNebgNs)
- No.10[眉湖]何墨南《生死疲劳》用笔墨浓淡去触摸黑暗 (豆友NThkNebgNs)
- NO.5【眉湖】孙若浛 《失乐园》——在爱的极致中疯狂死去 (上) (三水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