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解
舞夏(知止有定 复礼尊王)
公,爵也。《王制》云:“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孟子•万章》云:“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又云:“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者,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白虎通》云:“天子三公稱公,王者之後稱公。”王者之後,謂二王后也。二王者,殷、夏也。知公者五等之上也。五等之爵,命各有差,《典命》:“上公九命爲伯,其國家、宮室、車旗、衣服、禮儀皆以九爲節。”又云“王之三公八命。”是上公於公,命數不同,似上公與公亦非一者。鄭玄解之曰:“上公謂王之三公有德者,加命爲二伯。二王之後亦爲上公。”《王制》:“三公一命卷,若有加賜也,不過九命。”玄注:“、三公八命矣,複加一命,則服龍袞,與王者之後同。”則知,公者通稱也,上言之,以德行稱耳,並加命焉。或以王者之後,故君子進之,言以上公也。何謂以德行?《白虎通》云:“公者通也。公正無私之意也。”明其德也。然天子三公,不盡整德,故有追焉。天子之下,即五等也,公爲五等之最尊,不可再文,故加以上也。 然比慮《春秋》,宋爲殷後,杞爲夏後,《春秋》不皆書公,又若虞、虢非是而《春秋》書之者,以《春秋》乃聖人作法,文有貶退,辭有褒舉,不可據以責也。或曰:虞虢者,小國也,功過未詳,退進難知,又非王之三公,《春秋》以書何也?答曰:賈公彥云:“此殷時稱公,武王滅殷,虞虢無過可退,無功可進,雖周之親戚,仍守百里之地而稱公也。自外,雖是周之同族,有出封,惟稱侯伯而已。是以魯、晉、鄭、衛等皆稱侯伯。” 又《漢書*地理志》云:“周興,以少昊之墟曲阜封周公子伯禽爲魯侯。”則魯爲侯爵明矣,而《春秋》言魯侯爲魯公者,《白虎通》云:“以爲諸侯有會聚之事,相朝聘之道,或稱公而尊,或稱伯、子、男而卑,爲交接之時不私其臣子之義,心俱欲尊其君父,故皆令臣子得稱其君爲公也。”亦《春秋》之法也。《春秋》者聖人所作,遮辭以見其善惡,顯言以呈其正否,臣子有尊君之義,故夫子申之,用成文也。
你的回复
回复请先 登录 , 或 注册相关内容推荐
最新讨论 ( 更多 )
- 國語訓譯 (舞夏)
- 国语 (舞夏)
- 尚书孔传训 尧典第一【修订】 (舞夏)
- 经训•字训 (舞夏)
- 书孔传训 皋陶谟第四 (舞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