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偏安西南大理国的军事制度:常备军有两万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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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偏安西南大理国的军事制度:常备军有两万多人 2014-03-07 16:45:38 《云南民族学院学报》 段玉明

南诏大理时代的石刻 南诏军队分为常备军、乡兵和夷卒三种类型,常备军数量不大,是南诏武装力量的核心。乡兵则是一种亦兵亦农的武装力量,以村邑为单位,按军事编制起来,平时从事农耕,农隙进行训练,战时负担兵役。夷卒是指从被征服的各个民族部落中征调而来的士兵。一般认为,南诏常备军的数量在三万左右,而乡兵与夷卒则可调动一、二十万。南诏最高军事长官一般称为“军将”、“大军将”、“诏亲大军将”常为各级政官领有。乡兵系统则各据邑落远近分为四军,“以旗悟色别其东南西北,每面置一将,或管千人,或五百人,四军又置一军将统之。南诏军队的训练,军法相当严格,行军出征则自带兵粮而允许劫掠。每遇征战,南诏王例派监军,记录军功过失以定赏罚,“诸在职之人皆以战功的褒贬黝险”。总之,尽管在许多问题上史学界还不能取得共识,但南诏有一整套自上而下的严密的军事制度则是无可非议的。 关于大理国的军事制度,由于文献与考古材料两难稽征,至今仍是研究空白,即使个别论著以此作为题目,而事实上却并没有将大理国的军事状况了然文中。 《三十七部会盟碑》署职中有“三军都统长”、“都监三军”二职。此二“三军”,方国瑜先生认为是师旅总名,其证据就是《南诏德化碑》中“三军齐备”即称全军,“不必其数为三也'。事实上,《三十七部会盟碑》中提到的“三军”作为署职的限定恰恰是一种实指而非虚指,这与《南诏德化碑》中形容军队斗志的“三军齐备”绝对不可同日而语。那么,“三军”又该作何解释呢我们认为,《三十七部会盟碑》作为某一军事行动后的盟誓碑文,其“三军”应该是指参与此一军事行动的军队的三种类型。参照南诏军队的三种形式并考虑到此事发生在大理国前期,碑署中的所谓“三军”应该就是常备军、乡兵与夷卒三种军队形式的统称。关于此一推论,《三十七部会盟碑》已经为我们提供了本证。从碑中可以看到,参与此次征讨滇东的军队来源很杂。军队的精锐是布燮段子玩、段彦贞所率的常备军,数量不应很大,而主力则是敞宇、敞览所率的乡兵。前面说过,敞宇、敞览是大理国前期中府将副,参阅南诏的情形,其所率之兵例为乡兵。又,假定“理摸随道”就是理谋统道,也为郡府之称,其所率之兵当然也是乡兵。而且由此可以看出,此次征调的乡兵主要应是剑川节度所辖。“随栖”作为军府管记,印证了我们以上关于乡兵的推断。此外,碑文中又有“合集册七部、烤伽诺十二将弄略等”称,这些部将所率之兵当然就是夷卒了。 《元史•地理志》“交水,下,治易随龙城。其先磨弥部酋蒙提居之,后大理国高护军逐其子孙为私邑。“此处所谓“护军',很可能是一种领兵的军职而不是名字,高氏以此领兵逐走磨弥土酋并世居共地,说明其所领之兵为常备军而不是临时征调的乡兵。大理国灭亡以后,段兴智与其季父信直福入勤,“宪宗大喜,赐兴智名摩诃罗磋,命悉主诸蛮白翼等部,以信宜福领其军。”信直福所领之军即所谓的“霎英军”,《元史•兵志》“云南之寸白军即翼焚军,则皆不出戍他方者,盖乡兵也。”大理国亡后而霎焚军尤能单独存在,这当然不可能是临时征调的乡兵,故虽在元时被降格为乡兵而在大理国时期应是常备军。 《救授鹤庆路照磨杨伯国口墓志》“杨胜受凤羽县尹,知军国事(杨)胜生庆舆廉,继袭县尹,兼管兵马。”县尹兼管军兵,说明南诏时期军政一体的地方行政特色在整个大理国时期仍然得到了保持,而其所管之兵则当然属于“平时为民,战时为军”的乡兵了。《南诏野史》记载“道隆六年(1244年),元兵至九禾,命高禾和率三品人迎战,杀败。”“三品”近于现在何地待进一步考证,而此迎战蒙古军的“三品人”则可以肯定是属于乡兵系统。 稍悉大理国史的人皆知,自段思平起,每遇战事,大理国统治者多借兵于滇东三十七部,说明夷卒在大理国的军事力量中有着相当重要的地位。 由上可见,大理国的兵种也与南诏一样,分为常备军、乡兵与衷卒三种类型。 大理国军队的数量史无明载。《元史•兀良合台传》“宪宗遣使谕旨,约明年(1259年)正月会军长沙,乃率四王骑兵三千、蛮焚万人,破横山寨,辟老苍关,询宋内地。”“蛮焚万人”即上面提到的翼焚军,而“万人”明显是一约数。《元史•信直日传》“(段)兴智遂委国任其弟信直日,自与信宜福率缝焚二万为前锋,导大将兀良合台讨平诸郡之未附者,攻降交趾,”大理国亡后翼英军尤能保存二万精锐,由此可以推知大理国常备军的数量一定不在二万之下。以南诏常备军的数量推律,当亦或在三万左右。《越史通鉴纲目》3正编卷“甲寅五年宋大中祥符七年(1014年)春正月,......鹤拓蛮杨长惠、段敬至二十万人入寇,屯金花步,布列军营,号五花寨。”“鹤拓蛮”是古越南人对大理国人的称呼。此条见于越南史籍的记载虽然不免夸大,但与南诏进攻成都用兵二十万、进攻安南用兵十万互校,大理国临时签军可以达到十五万以上应该没有问题。前面说过,大理国时期每每借兵于滇东三十七部应乎战事,这是否就是意味着大理国军队的主要构成当是夷卒?答案是否定的。理由十分简单,滇东三十七部的几次反叛大理都被大理统治者调兵迅速加以平定,说明它们在军事力量上并没有占有优势。 与南诏不同,大理国的最高军事长官不称“军将”而称“将军”。《兴宝寺德化铭》称高明清为“定远将军”,《南诏野史》称高观音为“安东将军”,《地藏寺造幢记》则称高观音为“大将军”。与南诏一样,这些称号多数属于军衔性质,而领兵另有实职-“护军”,即前面提到的逐走磨弥土酋的高氏所任之职。在有重大军事行动时,大理国统治者另委“三军都统长”一职统率全军。这与南诏的情形颇为相似,承袭南诏的监军制度,大理国也有“都监三军”一职,负责对整个军事行动进行监督,至于乡兵、夷卒平时的训练管理则由地方行政长官与部落首领全权负责。 大理国前期,分封族人心腹戍守各地以为屏蕃。《世德堂张氏族谱初辑》“段氏得志,引用族人为其长率,并津要隘,使其戍守,富沃之区,使敛归库,期其拱卫,面无二志,数代世守,各依地卜居。”至大理国后期,高氏当政,亦以族人心腹分封各地。《大中大夫云南鹤庆军民府世袭土官知府高侯墓碑志》“高升泰有才子八子,封牧八府,庶子十一人,分牧四镇郡邑,世禄为官。”由此可见,大理国的军事防卫系统与其行政区划一致,分为首府,府郡、郡县三级,也就是说,大理国时期对中央政府所在的首府的拱卫,是通过府郡、郡县各领兵卒层层设防予以实现的。《救授鹤庆路照磨杨伯口墓志》铭文“辅佐蒙理,演习蕃维”与正文“继袭县尹,兼管兵马”的记载,揭示了大理国军事防卫的三级特点。无论前期还是后期抑或段氏还是高氏,大理国统治者无不备加重视分封族人心腹管领地方,奥秘即在这里。 明代著名的军事地理学家顾祖禹在其《读史方舆纪要》卷113中,对云南的地理形势有一段十分精僻的分析“云南山川形势,东以曲靖为关,以沾益为蔽南以元江为关,以车里为蔽西以永昌为蔽。以麓川为蔽北以鹤庆为关,以丽江为蔽。故曰云南要害之处有三“东南八百、老挝、交趾诸夷,以元江、临江(安)为锁钥西南缅甸诸夷,以腾越、永昌、顺宁为咽喉西北吐蕃,以丽江、永宁、北塞为扼塞,识此三要,足以筹云南矣。”以此反观大理国后期的边防在东南,有雄心勃勃的(越南)李朝日渐浸逼在南边,有幅员甚广的景陇金殿国若即若离在西南,有势力强大的(缅甸)蒲甘王朝兵临边城唯在西北,吐蕃处于分裂割据状态,不足以对大理国形成威胁。正是看到了周边的这种严峻形势,大理国后期在对行政区划进行重大调整的同时,在东南、南、西南、西北分别设置了最宁、蒙舍、镇西、成纪四镇,以为边防冲要。此一边防设置,正好与顾祖禹的分析不谋而合,说明其在战略上的考虑相当正确。 整个大理国时期,对内对外战争不如南诏频繁,规模也不如南诏庞大。但是否即可以因此认定大理国军队的战斗力不如南诏,并进而作为“大理国没有对宋王朝发动军事行动,也没有军力向别的地方进行攻掠”的原因?事实不是这样。第一,从上面的考述可以看出,无论是在兵种还是数量上,大理国军队都与南诏相与领顽,其本上不存在弱于南诏的状况第二,说大理国没有军力向别的地方攻掠,这不是事实。从国内、国外有关的史籍记载可知,大理国军队曾经先后远涉今贵州西部、越南北部以及缅甸北部诸地,说明大理是有力量进行域外作战的。而且,从元初鬓贫军被蒙古倚重东征西讨、所向克捷来看,大理国常备军的战斗力绝对不弱第三,大理国没有对宋朝发动军事行动,是双方相互克制的理想结果,与军事力量的强弱没有关系。因此,说大理国军事力量不如南诏的观点,还需要更多的令人信服的证据。 既然大理国的军事力量并不薄弱,那么,为什么在蒙古军队的进攻面前会倾刻土崩瓦解呢原因十分复杂。就军事的角度而言第一,伴随大理国后期社会危机逐步加深,阶级冲突与民族冲突此起彼伏,边夷各地纷纷拥兵自重,政府的有效控制渐被弱化,整个防御体系随之崩溃。于是,在蒙古的进攻面前,本为国之屏蔽的望风归降,本为都城拱卫的先后倒戈,转而成为蒙古军队的先导、中坚。因此,大理国的灭亡首先是由于自身的社会危机所导致的军事防御体系的解体。第二,以大理国的军事力量而言,即使最终不能抗御蒙古,也绝不致于望风披靡。高禾以乡兵而能退蒙古,况常备军乎?问题还是出在大理国后期的特殊政局上。从蒙古平定大理的整个情况来看,发生激烈战斗的地区不外两类一是高氏领地,如会川、姚州二是滇东一带,如善阐四周。归根结蒂,其实只有一类,即高氏子孙世代固守的地区。很明显,为了削弱段氏势力,控制国政,至大理国后期,高氏有意在军事上采取了强高弱段的方针,一方面把大理国军队的精锐置于高氏的控制之下,另一方面则着力发展高氏的地方武装。而在王钱之地,军事力量反而相当薄弱。因而,在大理国后期的政治冲突中,高氏子孙谁都能够轻而易举地带兵入京,废相立相。那么,蒙古军队能够不费吹灰之力攻占大理都城,也就不足为怪了。一言以蔽之,大理国后期出现的以高氏为代表、夷国为象征的地方力量的滋长,是大理国迅速覆灭的根本原因。 如果说大理国的职官制度还不尽然全是承继南诏的话,那么很显然,它的军理制度就主要应是南诏军事制度的翻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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