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擦肩而过的女神
ELEVEN
只是一个故事,一个大家都曾经有过的故事。 写故事的人是我表哥,重提这件事没有什么期盼,只是想告诉他自己发生过的事情无论怎么样都不会忘记,哪怕她忘记了,她结婚了,她很幸福,他还是一个人,不知道他不会不想她。 以下就是他的故事。 故事的开端往往是用时间来追溯的,我这个故事那就追溯一下吧。那一年2007,很平凡的一个年头。我依然如往年一样普通,我在大学里过着接近屌丝一样的生活,还好那时没有“屌丝”概念,我很欣慰。 我的大学是一座很有古典气质的学校,很头疼的就是我待的那几年刚好赶上学校翻天覆地的搞建设,好多教学楼、图书馆简直是跟我们同呼吸共命运的。大一的时候,基本上是黄土满天飞,白鞋子出寝室,黄鞋子进教室,第二天就直接成古董了。每天上课与自己相伴的不是女友,而是压路机、渣土车。哪像现在这些学弟学妹啊,在我们搞过大扫除的木椅上谈情说爱,正应了那句“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哎,想想我就上火,可我又不喜欢喝王老吉,我是有多不希望人家好啊,我很忧郁。 臭也臭屁了,抱也抱怨了,收!该言归正传了。在步入大学之前,我的感情生活可以形容是一片空白,当然不归纳那些从小学开始的暗恋之旅咯。我认为只有在一起了才叫有感情,其他的统统归于青春期的躁动。也可以形容那时我是一张白纸吗?所以说大学是个大杂烩、大熔炉,好端端一个无限纯洁有志青年,活生生被整成了丢弃在角落的涂色板。可想而知,五味杂陈、五颜六色,怎么花怎么有。难怪大家都说,没有谈过恋爱的大学那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大学。还好,我的大学是很有意义的。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我很幸运。 额,没能收住,又扯远了。好吧,我开始说我的女神了啊。当然,要申明的是,既然都擦肩而过了,自然不是我的女朋友,请不要多想。 她很漂亮,这当然是我对她最原始的评价。像我这种视觉动物,当然是以此作为女神的评判标准。我不得不对自己奸笑了一下,男人嘛,就是要对自己狠一点,笑自然得放荡点。第一次见她,宛如一股春风铺面而来,差点就将我这颗善良的小心灵融化的稀碎稀碎。还好,我守住了那一点最后得自尊,开始进入打量模式。 她一袭长发,当然是我的审美标准中的条款;她一袭长裙,再当然不过TMD是我的审美标准的有效条款,穿裙子就算了,还穿得这么漂亮、合适、得体,真想问问上帝,哪里还有公平啊。额,原来她身高170,我早就这么认为了,女孩子一旦高基本上气质就摆在那里了。当然,我这里没有歧视啊,纯属个人漏见。 也许我也说到这,你们这些小愤青估计是要炮轰我了。一个这样的女神,一个像我这样的准屌丝,而且身材还这么稳定,少做这白日梦了。哐哐就是几巴掌,想打醒我的美梦。只是我很理智,请让我描述下去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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