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詩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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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工 组长 楼主 2013-02-11 12:01:27
●四庫總目提要
漢毛亨傳,鄭元箋,唐孔穎達疏。案《漢書•藝文志》:“《毛詩》二十九卷,《毛詩故訓傳》三十卷。”然但稱毛公,不著其名。《後漢書•儒林傳》始雲“趙人毛長傳《詩》,是為《毛詩》”。其“長”字不從“草”。《隋書•經籍志》載“《毛詩》二十卷,漢河太守毛萇傳,鄭氏箋”,於是《詩傳》始稱毛萇。然鄭玄《詩譜》曰:“魯人大毛公為《訓詁傳》於其家,河獻王得而獻之,以小毛公為博士。”陸璣《毛詩草木蟲魚疏》亦雲:“孔子刪《詩》授卜商,商為之序以授魯人曾申,申授魏人李克,克授魯人孟仲子,仲子授根牟子,根牟子授趙人荀卿,荀卿授魯國毛亨,毛亨作《訓詁傳》以授趙國毛萇。時人謂亨為大毛公,萇為小毛公。”據是二書,則作傳者乃毛亨,非毛萇,故孔氏《正義》亦雲:“大毛公為其傳,由小毛公而題毛也。”《隋志》所雲,殊為舛誤,而流俗沿襲,莫之能更。朱彝尊《經義考》乃以《毛詩》二十九卷題“毛亨撰”,注曰“佚”;《毛詩訓故傳》三十卷題“毛萇撰”,注曰“存”:意主調停,尤為於古無據。今參稽眾說,定作傳者為毛亨,以鄭氏後漢人,陸氏三國吳人,並傳授《毛詩》,淵源有自,所言必不誣也。 鄭氏發明毛義,自命曰“箋”。《博物志》曰:“毛公嘗為北海郡守,康成是此郡人,故以為敬。”推張華所言,蓋以為公府用記、郡將用箋之意。然康成生於漢末,乃修敬於四百年前之太守,殊無所取。案《說文》曰:“箋,表識書也。”鄭氏《六藝論》雲:“注《詩》宗毛為主。毛義若隱略,則更表明。如有不同,即下己意,使可識別。”(案此《論》今佚,此據正義所引。)然則康成特因毛傳而表識其傍,如今人之簽記,積而成帙,故謂之“箋”,無容別曲說也。 自鄭箋既行,齊、魯、韓三家遂廢。(案此陸德明《經典釋文》之說。)然箋與傳義亦時有異同。魏王肅作《毛詩注》、《毛詩義駁》、《毛詩奏事》、《毛詩問難》諸書,以申毛難鄭。歐陽修引其釋《衛風•擊鼓》五章,謂“鄭不如王”。(見《詩本義》。)王基又作《毛詩駁》,以申鄭難王。王應麟引其駁《苡》一條,謂“王不及鄭”。(見《困學紀聞》,亦載《經典釋文》。)晉孫毓作《毛詩異同評》,複申王說。陳統作《難孫氏毛詩評》,又明鄭義。(並見《經典釋文》。)袒分左右,垂數百年。至唐貞觀十六年,命孔穎達等因鄭箋為正義,乃論歸一定,無複歧途。 毛傳二十九卷,《隋志》附以鄭箋作二十卷,疑為康成所並。穎達等以疏文繁重,又析為四十卷。其書以劉焯《毛詩義疏》、劉炫《毛詩述義》為稿本,故能融貫群言,包羅古義,終唐之世,人無異詞。惟王讜《唐語林》記劉禹錫聽施士モ講《毛詩》所說“維鵜在梁”、“陟彼岵兮”、“勿翦勿拜”、“維北有鬥”四義,稱毛未注,然未嘗有所詆排也。至宋鄭樵,恃其才辨,無故而發難端,南渡諸儒始以掊擊毛、鄭為能事。元延科舉條制,《詩》雖兼用古注疏,其時門戶已成,講學者訖不遵用。沿及明代,胡廣等竊劉瑾之書作《詩經大全》,著為令典,於是專宗朱《傳》,漢學遂亡。然朱子從鄭樵之說,不過攻《小序》耳。至於《詩》中訓詁,用毛、鄭者居多。後儒不考古書,不知《小序》自《小序》,傳、箋自傳、箋,哄然佐鬥,遂並毛、鄭而棄之。是非惟不知毛、鄭為何語。殆並朱子之《傳》亦不辨為何語矣。 我國家經學昌明,一洗前明之固陋。乾隆四年,皇上特命校刊《十三經注疏》,頒佈學宮,鼓篋之儒皆乎研求古學。今特錄其書與《小序》,同冠詩類之首,以昭六義淵源,其來有自,孔門師授,端緒炳然,終不能以他說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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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工 组长 楼主 2013-02-11 12:02:15
毛诗正义
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疏
●序 夫《诗》者,论功颂德之歌,止僻防邪之训,虽无为而自发,乃有益於生灵。 六情静於中,百物荡於外,情缘物动,物感情迁。若政遇醇和,则欢娱被於朝野, 时当惨黩,亦怨剌形於咏歌。作之者所以畅怀舒愤,闻之者足以塞违从正。发诸 情性,谐於律吕,故曰“感天地,动鬼神,莫近於《诗》”。此乃《诗》之为用, 其利大矣。 若夫哀乐之起,冥於自然,喜怒之端,非由人事。故燕雀表啁噍之感,鸾凤 有歌舞之容。然则《诗》理之先,同夫开辟,《诗》迹所用,随运而移。上皇道 质,故讽谕之情寡。中古政繁,亦讴歌之理切。唐、虞乃见其初,牺、轩莫测其 始。於後时经五代,篇有三千,成、康没而颂声寝,陈灵兴而变风息。先君宣父, 正遗文,缉其精华,褫其烦重,上从周始,下暨鲁僖,四百年,六诗备矣。 卜商阐其业,雅颂与金石同和;秦正燎其书,简牍与烟尘共尽。汉氏之初,《诗》 分为四:申公腾芳於鄢郢,毛氏光价於河,贯长卿传之於前,郑康成笺之於後。 晋、宋、二萧之世,其道大行;齐、魏两河之,兹风不坠。 其近代为义疏者,有全缓、何胤、舒瑗、刘轨思、刘丑、刘焯、刘炫等。然 焯、炫并聪颖特达,文而又儒,擢秀於一时,骋绝辔於千里,固诸儒之所揖让, 日下之无双,於其所作疏内特为殊绝。今奉敕删定,故据以为本。然焯、炫等负 恃才气,轻鄙先达,同其所异,异其所同,或应略而反详,或宜详而更略,准其 绳墨,差忒未免,勘其会同,时有颠踬。今则削其所烦,增其所简,唯意存於曲 直,非有心於爱憎。谨与朝散大夫行太学博士臣王德韶、徵事郎守四门博士臣齐 威等对共讨论,辨详得失。至十六年,又奉敕与前疏人及给事郎守太学助教云 骑尉臣赵乾叶、登仕郎守四门助教云骑尉臣贾普曜等,对敕使赵弘智覆更详正, 凡为四十卷,庶以对扬圣范,垂训幼蒙,故序其所见,载之於卷首云尔。 ◎诗谱序 诗之兴也,谅不於上皇之世。 [疏]正义曰:上皇谓伏牺,三皇之最先者,故谓之上皇。郑知于时信无诗者, 上皇之时,举代淳朴,田渔而食,与物未殊。居上者设言而莫违,在下者群居而 不乱,未有礼义之教,刑罚之威,为善则莫知其善,为恶则莫知其恶,其心既无 所感,其志有何可言,故知尔时未有诗咏。 大庭、轩辕逮於高辛,其时有亡载籍,亦蔑云焉。 [疏]正义曰:郑注《中候·敕省图》,以伏牺、女娲、神农三代为三皇,以 轩辕、少昊、高阳、高辛、陶唐、有虞六代为五帝。德合北辰者皆称皇,感五帝 座星者皆称帝,故三皇三而五帝六也。大庭,神农之别号。大庭、轩辕疑其有诗 者,大庭以还,渐有乐器,乐器之音,逐人为辞,则是为诗之渐,故疑有之也。 《礼记·明堂位》曰:“土鼓、蒉桴、苇,伊耆氏之乐也。”注云:“伊耆氏, 古天子号。”《礼运》云:“夫礼之初,始诸饮食。蒉桴而土鼓。”注云:“中 古未有釜甑。”而中古谓神农时也。《郊特牲》云:“伊耆氏始为蜡。”蜡者, 为田报祭。案《易·系辞》称农始作耒耜以教天下,则田起神农矣。二者相推, 则伊耆、神农并与大庭为一。大庭有鼓之器,黄帝有《云门》之乐,至周尚有 《云门》,明其音声和集。既能和集,必不空弦,弦之所歌,即是诗也。但事不 经见,故总为疑辞。案《古史考》云“伏牺作瑟”,《明堂位》云“女娲之笙簧”, 则伏牺、女娲已有乐矣。郑既信伏牺无诗,又不疑女娲有诗,而以大庭为首者, 原夫乐之所起,发於人之性情,性情之生,斯乃自然而有,故婴儿孩子则怀嬉戏 跃之心,玄鹤苍鸾亦合歌舞节奏之应,岂由有诗而乃成乐,乐作而必由诗?然 则上古之时,徒有讴歌吟呼,纵令土鼓、苇,必无文字雅颂之声。故伏牺作瑟, 女娲笙簧,及蒉桴、土鼓,必不因诗咏。如此则时虽有乐,容或无诗。郑疑大庭 有诗者,正据後世渐文,故疑有尔,未必以土鼓、苇遂为有诗。若然,《诗序》 云“情动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乃永歌嗟叹。声成文谓之音”,是由诗乃为乐 者。此据後代之诗因诗为乐,其上古之乐必不如此。郑说既疑大庭有诗,则书契 之前已有诗矣。而《六艺论·论诗》云:“诗者,弦歌讽谕之声也。自书契之兴, 朴略尚质,面称不为谄,目谏不为谤,君臣之接如朋友然,在於恳诚而已。斯道 稍衰,奸伪以生,上下相犯。及其制礼,尊君卑臣,君道刚严,臣道柔顺,於是 箴谏者希,情志不通,故作诗者以诵其美而讥其过。”彼书契之兴既未有诗,制 礼之後始有诗者,《艺论》所云今诗所用诵美讥过,故以制礼为限。此言有诗之 渐,述情歌咏,未有箴谏,故疑大庭以还。由主意有异,故所称不同。礼之初与 天地并矣,而《艺论·论礼》云“礼其初起,盖与诗同时”,亦谓今时所用之礼, 不言礼起之初也。 《虞书》曰:“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然则《诗》之道放於 此乎! [疏]正义曰:《虞书》者,《舜典》也。郑不见《古文尚书》,伏生以《舜 典》合於《尧典》,故郑注在《尧典》之末。彼注云:“诗所以言人之志意也。 永,长也,歌又所以长言诗之意。声之曲折,又长言而为之。声中律乃为和。” 彼《舜典》命乐,已道歌诗,经典言诗,无先此者,故言《诗》之道也。“放於 此乎”,犹言於此也。“放於此乎”,隐二年《公羊传》文。言放於此者,谓 今诵美讥过之诗,其道始於此,非初作讴歌始於此也。《益稷》称舜云:“工以 纳言,时而之,格则乘之庸之,否则威之。”彼说舜诫群臣,使之用诗。是用 诗规谏,舜时已然。大舜之圣,任贤使能,目谏面称,似无所忌。而云“情志不 通,始作诗”者,《六艺论》云情志不通者,据今诗而论,故云“以诵其美而讥 其过”。其唐虞之诗,非由情志不通,直对面歌诗以相诫勖,且为滥觞之渐,与 今诗不一,故《皋陶谟》说皋陶与舜相答为歌,即是诗也。《虞书》所言,虽是 舜之命夔,而舜承於尧,明尧已用诗矣,故《六艺论》云唐、虞始造其初,至周 分为六诗,亦指《尧典》之文。谓之造初,谓造今诗之初,非讴歌之初。讴歌之 初,则疑其起自大庭时矣。然讴歌自当久远,其名曰诗,未知何代。虽於舜世始 见诗名,其名必不初起舜时也。名为诗者,《内则》说负子之礼云“诗负之”, 注云:“诗之言承也。”《春秋说题辞》云:“在事为诗,未发为谋,恬澹为心, 思虑为志。诗之为言,志也。”《诗纬·含神务》云:“诗者,持也。”然则诗 有三训,承也、志也、持也。作者承君政之善恶,述己志而作诗,为诗所以持人 之行,使不失队,故一名而三训也。 有夏承之,篇章泯弃,靡有孑遗。 [疏]正义曰:夏承虞後,必有诗矣。但篇章绝灭,无有孑然而得遗馀。此夏 之篇章不知何时灭也。有《商颂》而无夏颂,盖周室之初世记录不得。 迩及商王,不风不雅。 [疏]正义曰:汤以诸侯行化,卒为天子。《商颂》成汤“命於下国,封建厥 福”,明其政教渐兴,亦有风、雅。商、周相接,年月未多,今无商风、雅,唯 有其颂,是周世弃而不录,故云“近及商王,不风不雅”,言有而不取之。 何者?论功颂德所以将顺其美,剌过讥失所以匡救其恶,各於其党,则为法 者彰显,为戒者著明。 [疏]正义曰:此论周室不存商之风、雅之意。风、雅之诗,止有论功颂德、 剌过讥失之二事耳。党谓族亲。此二事各於己之族亲,周人自录周之风、雅,则 法足彰显,戒足著明,不假复录先代之风、雅也。颂则前代至美之诗,敬先代, 故录之。○ 周自后稷播种百,黎民阻饥,兹时乃粒,自传於此名也。 [疏]正义曰:自此下至“诗之正经”,说周有正诗之由。言后稷种百之时, 众人皆厄於饥,此时乃得粒食。后稷有此大功,称闻不朽,是后稷自彼尧时流传 於此後世之名也。《尧典》说舜命后稷云:“帝曰:‘弃,黎民阻饥,汝后稷, 播时百。’”《皋陶谟》称禹曰:予“暨稷播,奏庶艰食、鲜食,民乃粒”。 是其文也。 陶唐之末,中叶公刘亦世其业,以明民共财。 [疏]正义曰:公刘者,后稷之曾孙,当夏时为诸侯。以后稷当唐之时,故继 唐言之也。中叶,谓中世。后稷至於大王,公刘居其中。《商颂》云“昔在中叶”, 亦谓自契至汤之中也。《祭法》云“黄帝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财”。明民,谓使 衣服有章。共财,谓使之同有财用。公刘在豳教民,使上下有章,财用不乏,故 引黄帝之事以言之。 至於大王、王季,克堪顾天。 [疏]正义曰:此《尚书·多方》,说天以纣恶,更求人主之意,云:“天惟 求尔多方,大动以威,开厥顾天。惟尔多方,罔堪顾之。惟我周王,克堪用德, 惟典神天。”注云:顾由视念也。其意言天下灾异之威,动天下之心,开其能为 天以视念者。众国无堪为之,惟我周能堪之。彼言文王、武王能顾天耳。大王、 王季为天所,已有王迹,是能顾天也。 文、武之德,光熙前绪,以集大命於厥身,遂为天下父母,使民有政有居。 [疏]正义曰:《泰誓》说武王伐纣,众咸曰孜孜无怠,天将有立父母,民之 有政有居。言民得圣人为父母,必将有明政,有安居。文、武道同,故并言之。 其时《诗》,风有《周南》、《召南》,雅有《鹿鸣》、《文王》之属。 [疏]正义曰:此总言文、武之诗皆述文、武之政,未必皆文、武时作也,故 《文王》、《大明》之等,检其文,皆成王时作。 及成王,周公致大平,制礼作乐,而有颂声兴焉,盛之至也。 [疏]正义曰:时当成王,功由周公,故《谱》说成王之诗皆并举周公为文。 制礼作乐,大平无为,故与大平连言。颂声之兴,不皆在制礼之後也。故《春官 ·乐师职》云:“及彻,帅学士而歌彻。”玄谓彻者,歌《雍》也。是颂诗之作, 有在制礼前者也。 本之由此风、雅而来,故皆录之,谓之《诗》之正经。 [疏]正义曰:此解周诗并录风、雅之意。以《周南》、《召南》之风,是王 化之基本,《鹿鸣》、《文王》之雅,初兴之政教。今有颂之成功,由彼风、雅 而就,据成功之颂,本而原之,其颂乃由此风、雅而来,故皆录之,谓之《诗》 之正经。以道衰乃作者,名之为“变”,此诗谓之为“正”。此等正诗,昔武王 采得之後,乃成王即政之初,於时国史自定其篇,属之大师,以为常乐,非孔子 有去取也。《仪礼·乡饮酒》“工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 “笙入奏《南陔》、《白华》、《华黍》”,“歌《鱼丽》,笙《由庚》,歌 《南有嘉鱼》,笙《崇丘》,歌《南山有台》,笙《由仪》,合乐《周南·关雎》、 《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燕礼》用乐 与《乡饮酒》文同,唯《采》越《草虫》之篇,其馀在於今《诗》,悉皆次比。 又《左传》及《国语》称鲁叔孙穆子聘於晋,晋人为之歌《文王》、《大明》、 《绵》,又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亦各取三篇,风、雅异奏, 明其先自次比,非孔子定之,故《谱》於此不言孔子。其变风、变雅皆孔子所定, 故下文特言孔子录之。《春官·大师职》郑司农注云:“古而自有风、雅、颂之 名,故延陵季子观乐於鲁,时孔子尚幼,未定《诗》、《书》,而曰‘为之歌 《邶》、《》、《卫》’,曰:‘是其《卫风》乎’。又为之歌小雅、大雅, 又为之歌颂。《论语》曰:‘吾自卫反鲁,然後乐正,雅、颂各得其所。’时礼 乐自诸侯出,颇有谬乱不正者,孔子正之耳。”是司农之意亦与郑同,以为风、 雅先定,非孔子为之。襄二十九年《左传》,服虔注云:“哀公十一年,孔子自 卫反鲁,然後乐正,雅、颂各得其所,距此六十一岁。当时雅、颂未定,而云为 之歌小雅、大雅、颂者,传家据已定录之。”此说非也。六诗之目,见於《周礼》, 岂由孔子始定其名乎?《仪礼》歌《召南》三篇,越《草虫》而取《采》,盖 《采》旧在《草虫》之前。孔子以後,简札始倒,或者《草虫》有忧心之言, 故不用为常乐耳。 後王稍更陵迟,懿王始受谮亨齐哀公。夷身失礼之後,邶不尊贤。 [疏]正义曰:自此以下,至“刺怨相寻”,解变风、变雅之作时节。变风之 作,齐、卫为先。齐哀公当懿王,卫顷公当夷王,故先言此也。庄四年《公羊传》 曰:“齐哀公亨乎周,纪侯谮之。”徐广以为周夷王亨之。郑知懿王者,以《齐 世家》云“周亨哀公,而立其弟靖,为胡公。”当夷王之时,哀公母弟山杀胡公 而自立”。言夷王之时,山杀胡公,则胡公之立在夷王前矣。受谮亨人,是衰ウ 之主。夷王上有孝王,《书传》不言孝王有大罪恶。《周本纪》云:“懿王立, 王室遂衰,诗人作刺。”是周衰自懿王始,明懿王受谮矣。《本纪》言诗人作刺, 得不以懿王之时《鸡鸣》之诗作乎?是以知亨之者懿王也。《卫世家》云:“贞 伯卒,子顷侯立。顷侯厚赂周夷王,夷王命为卫侯。”是卫顷公当夷王时。《郊 特牲》云:“觐礼,天子不下堂而见诸侯。”下堂而见诸侯,天子之失礼也,由 夷王以下,是夷王身失礼也。《柏舟》言“仁而不遇”,是邶不尊贤也。 自是而下,厉也幽也,政教尤衰,周室大坏,《十月之交》、《民劳》、 《板》、《荡》勃尔俱作。众国纷然,刺怨相寻。(正义曰:大率变风之作,多 在夷、厉之後,故云“众国纷然,刺怨相寻”。《击鼓序》云“怨州吁”,怨亦 剌之类,故连言之。)五霸之末,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善者谁赏?恶者谁罚? 纪纲绝矣。 [疏]正义曰:此言周室极衰之後不复有诗之意。“五霸”之字,或作“五伯”。 成二年《左传》云:“五伯之霸也。”《中候》“霸免”,注云:“霸犹把也, 把天子之事也。”然则言伯者,长也,谓与诸侯为长也。五伯者,三代之末,王 政衰微,诸侯之强者以把天子之事,与诸侯为长,三代共有五人。服虔云:“五 伯,谓夏伯昆吾,商伯大彭、豕韦,周伯齐桓、晋文也。”知者,《郑语》云: “祝融之後,昆吾为夏伯矣,大彭、豕韦为商伯矣。”《论语》云:“管仲相桓 公,霸诸侯。”昭九年传云:“文之伯也。”是五者为霸之文也。此言五霸之末, 正谓周代之霸齐桓、晋文之後,明其不在夏、殷之霸也。齐、晋最居其末,故言 五霸之末耳。僖元年《公羊传》云:“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 者,桓公不能救,则桓公耻之。”是齐桓、晋文能赏善罚恶也。其後无复霸君, 不能赏罚,是天下之纲纪绝矣。纵使作诗,终是无益,故贤者不复作诗,由其王 泽竭故也。《王制》云:“千里之外,设方伯二百一十国以为州,州有伯。”是 方伯谓州牧也。周之州长自名为牧,以其长於一方,故《公羊》称为方伯。言无 天子,无方伯,谓无贤明耳。 故孔子录懿王、夷王时诗,讫於陈灵公淫乱之事,谓之变风、变雅。 [疏]正义曰:懿王时诗,《齐风》是也。夷王时诗,《邶风》是也。陈灵公, 鲁宣公十年为其臣夏徵舒所弑。变风齐、邶为先,陈最在後,变雅则处其,故 郑举其终始也。《史记·孔子世家》云:“古者诗本三千馀篇,去其重,取其可 施於礼义者三百五篇。”是《诗》三百者,孔子定之。如《史记》之言,则孔子 之前,诗篇多矣。案《书传》所引之诗,见在者多,亡逸者少,则孔子所录,不 容十分去九。司马迁言古诗三千馀篇,未可信也。据今者及亡诗六篇,凡有三百 一十一篇,皆子夏为之作序,明是孔子旧定,而《史记》、《汉书》云“三百五 篇”者,阙其亡者,以见在为数也。《乐纬·动声仪》《诗纬·含神务》《尚书 ·玑钤》皆云“三百五篇”者,汉世毛学不行,三家不见《诗序》,不知六篇 亡失,谓其唯有三百五篇。谶纬皆汉世所作,故言三百五耳。此言“讫於陈灵”, 则在鲁僖之後。《艺论》云:“孔子录周衰之歌,及众国贤圣之遗风,自文王创 基,至於鲁僖四百年间,凡取三百五篇,合为国风、雅、颂。”唯言“至於鲁僖” 者,据《诗》之首君为文也。陈灵公非陈诗之首,曹昭公以僖七年卒,即位在僖 之前,故举鲁僖以为言也。《艺论》云“文王创基,至於鲁僖”,则《商颂》不 在数矣。而以周诗是孔子所录,《商颂》则篇数先定,论录则独举周代,数篇则 兼取商诗,而云“合为国风、雅、颂”者,以商诗亦周歌所用,故得称之。孔子 刊定,则应先後依次,而《郑风·清人》是文公诗,处昭公之上;《卫风·伯兮》 是宣公之诗,在惠公之下者,郑答张逸云:“诗本无文字,後人不能尽得其次第, 录者直录,存义而已。”然则孔子之後,始颠倒杂乱耳。 以为勤民恤功,昭事上帝,则受颂声,弘福如彼;若违而弗用,则被劫杀, 大祸如此。吉凶之所由,忧娱之萌渐,昭昭在斯,足作後王之鉴,於是止矣。 [疏]正义曰:此言孔子录《诗》,唯取三百之意。“弘福如彼”,谓如文、 武、成王,世其德,致太平也。“大祸如此”,谓如厉、幽、陈灵,恶加於民, 被放弑也。“违而不用”,谓不用《诗》义,则“勤民恤功,昭事上帝”是用 《诗》义也。互言之也。用《诗》则吉,不用则凶。“吉凶之所由”,谓由《诗》 也。《诗》之规谏,皆防萌杜渐,用《诗》则乐,不用则忧,是为“忧娱之萌渐” 也。此二事皆明明在此,故唯录三百一十一篇,庶今之明君良臣,欲崇德致治, 克稽古於先代,视成败於行事。又疾时博士之说《诗》,既不精其研核,又不睹 其终始,讲於乡党无昭,陈於朝廷不焕炳,故将述其国土之分,列其人之先後。 夷、厉已上,岁数不明。太史《年表》自共和始,历宣、幽、平王而得春秋 次第,以立斯《谱》。 [疏]正义曰:“自此已下,论作《谱》之意。《本纪》夷王已上多不记在位 之年,是“岁数不明”。《周本纪》云:“厉王三十四年,王益严。又三年,王 出奔于彘。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十二诸侯年表》起自共和元年, 是岁鲁真公之十四年,齐武公之十年,晋靖侯之十八年,秦仲之四年,宋公之 十八年,卫僖侯之十四年,陈幽公之十四年,蔡武公之二十四年,曹夷伯之二十 四年,郑则于时未封,是“太史《年表》自共和始”也。又案《本纪》“共和十 四年,厉王死於彘。宣王即位,四十六年崩。子幽王立,十一年为犬戎所杀。子 平王立,四十九年,当鲁隐公元年。”计共和元年距春秋之初一百一十九年,春 秋之时,年岁分明,故云“历宣、幽、平王而得春秋次第,以立斯《谱》”。郑 於三《礼》、《论语》为之作序,此《谱》亦是序类,避子夏序名,以其列诸侯 世及《诗》之次,故名“谱”也。《易》有《序卦》,《书》有孔子作《序》, 故郑避之,谓之为“赞”。赞,明也,明己为注之意。此《诗》不谓之“赞”, 而谓之“谱”,谱者,普也,注序世数,事得周普,故《史记》谓之“谱牒”是 也。 欲知源流清浊之所处,则循其上下而省之;欲知风化芳臭气泽之所及,则傍 行而观之,此《诗》之大纲也。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於力则鲜, 於思则寡,其诸君子亦有乐於是与。 [疏]正义曰:此又总言为《谱》之理也。著魏有俭啬之俗,唐有杀礼之风, 齐有太公之化,卫有康叔之烈。述其土地之宜,显其始封之主,省其上下,知其 众源所出,识其清浊也。属其美剌之诗,各当其君君之化,傍观其诗,知其风化 得失,识其芳臭,皆以喻善恶耳。哀十四年《公羊传》说孔子“制《春秋》之义, 以俟後圣,以君子之为,亦有乐乎此”,郑取彼意也。 周南召南谱(周、召者,《禹贡》雍州岐山之阳地名。○正义曰:《禹贡· 雍州》云“荆岐既旅”,是岐属雍州也。《绵》之篇说大王迁於周原,《宫》 言大王居岐之阳,是周地在岐山之阳也。《孟子》云文王以百里而王,则周、召 之地,共方百里,而皆名曰周,其召是周内之别名也。大王始居其地,至文王乃 徙於丰。《周书》称王季宅程,《皇矣》说文王既伐密须,“度其鲜原,居岐之 阳”,不出百里。则王季居程亦在岐南,程是周地之小别也。○今属右扶风美阳 县,地形险阻而原田肥美。○正义曰:《汉书·地理志》右扶风郡有美阳县, 《禹贡》岐山在西北,周文王所居也。皇甫谧云:“今美阳西北有岐城旧趾是也。 本或作杜阳。”案《志》扶风自别有杜阳县,而岐山在美阳,不在杜阳。郑於 《禹贡》注云“岐山在扶风美阳西北”,则作“杜”者误也。《皇矣》称“居岐 之阳,在渭之将”,是其处险阻也。《绵》云“周原无无,堇荼如饴”,是 地肥美也。 周之先公曰大王者,避狄难,自豳始迁焉,而德建王业。商王帝乙之初, 命其子王季为西伯。至纣,又命文王典治南国江、汉、汝旁之诸侯。○正义曰: 以帝乙,纣之父,准其年世,与王季同时。《旱麓》说大王、王季之事,云“瑟 彼玉瓒,黄流在中”,言王季受玉瓒之赐也。《尚书》谓文王为西伯,当是继父 之业,故知王季亦为西伯。殷之州长曰伯,谓为雍州伯也。《周礼》“八命作牧”, 殷之州伯盖亦八命也。如《旱麓》传云:“九命然後锡以鬯圭瓒。”《孔丛》 云:“羊容问於子思曰:‘古之帝王,中分天下,而二公治之,谓之二伯。周自 后稷封为王者之後,大王、王季皆为诸侯,奚得为西伯乎?’子思曰:‘吾闻诸 子夏云,殷王帝乙之时,王季以九命作伯於西,受圭瓒鬯之赐,故文王因之得 专征伐。此诸侯为伯,犹周、召分陕。’”皇甫谧亦云:“王季於帝乙殷王之时 赐九命为西长,始受圭瓒鬯。”皆以为王季受九命作东西大伯。郑不见《孔丛》 之书,《旱麓》之笺不言九命,则以王季为州伯也。文王亦为州伯,故《西伯戡 黎》注云:文王为雍州之伯,南兼梁、荆,“在西,故曰西伯”。文王之德优於 王季,文王尚为州伯,明王季亦为州伯也。《楚辞·天问》曰:“伯昌号衰,秉 鞭作牧。”王逸注云:“伯谓文王也。鞭以喻政。言纣号令既衰,文王执鞭持政 为雍州牧。”《天问》,屈原所作,去圣未远,谓文王为牧,明非大伯也。所以 不从毛说。言“至纣,又命文王”者,既已继父为州伯,又命之使兼治南国江、 汉、汝旁之诸侯也。知者,以《汉广序》云“美化行乎江、汉之域”《汝坟序》 云“汝坟之国,妇人能闵其君子”。文王三分天下而有其二,此诗犹美江、汉、 汝坟,明是江、汉之滨先被文王之教。若非受纣之命,其化无由及之,明纣命之 矣。江、汉之域即梁、荆二州,故《尚书》注云“南兼梁、荆”。其後化广民附, 三分有二,不必皆纣命也。於时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故雍、梁、荆、豫、 徐、扬之人咸被其德而从之。○正义曰:既引《论语》三分有二,故据《禹贡》 州名指而言之。雍、梁、荆、豫、徐、扬归文王,其馀冀、青、兖属纣,九州而 有其六,是为三分有其二也。《禹贡》九州,夏时之制,於周则《夏官·职方氏》 辨九州之域,有扬、荆、豫、青、兖、雍、幽、冀、并,校之於《禹贡》,无徐、 梁,有幽、并,故《地理志》云“周监二代而损益之,改《禹贡》徐、梁二州合 之於雍、青,分冀州之地以为幽、并”,是其事也。《尔雅·释地》九州之名有 冀、豫、雍、荆、扬、兖、徐、幽、营。孙炎曰:“此盖殷制。《禹贡》有梁、 青无幽、营,《周礼》有幽、并无徐、营。”然则此说不同,不言殷、周九州, 而远指禹世者,孙炎以《尔雅》之文与《禹贡》不同,於《周礼》又异,故疑为 殷制耳,亦无明文言殷改夏也。《地理志》云“殷因於夏,无所变改”,班固不 以《尔雅》为世法。又《周礼》冀、幽、并,於《禹贡》唯一州耳,相率三分无 一,故从岐而横分之。据《禹贡》正经之文,取六州以为三分之二,准《禹贡》 之境,论施化之处,不言当时有此州名也。《序》言化自北而南,则於岐东西之 南得有三分二者,岐於土中近北故也。 文王受命,作邑於丰,乃分岐邦。周、召之地,为周公旦、召公之采地, 施先公之教於已所职之国。○正义曰:“文王受命,作邑於丰”,《文王有声》 之文也。《地理志》云:“京兆县,丰水出其东南。”皇甫谧云:“丰在京兆 县东,丰水之西,文王自程徙此。”案《皇矣》篇云文王既伐密须,徙於鲜原, 从鲜原徙丰。而谧云自程,非也。丰在岐山东南三百馀里,文王既迁於丰,而岐 邦地空,故分赐二公以为采邑也。言分采地,当是中半,不知孰为东西。或以为 东谓之周,西谓之召,事无所出,未可明也。知在居丰之後赐二公地者,以《泰 誓》之篇,伐纣时事,已言周公曰。《乐记》说《大武》之乐,象伐纣之事,云 “五成而分陕,周公左而召公右”,明知周、召二公并在文王时已受采矣。文王 若未居丰,则岐邦自为都邑,不得分以赐人,明知分赐二公在作丰之後。且二 《南》,文王之诗,而分系二公,若文王不赐采邑,不使行化,安得以诗系之? 故知此时赐之采邑也。既以此诗系二公,明感二公之化,故知使“施先公之教於 己所职之国”也。言“先公”者,大王、王季贤人,文王承其业,文王自有圣化, 不必要用先公,但子当述父之事,取其宜者行之,以先公为辞耳。犹自兼行圣化, 故有圣人之风。此独言“施先公之教”,明化己之可知,以《召南》有先公之教, 故特言之耳。文王使二公施化早矣,非受采之後。於此言之者,明诗系二公之意 也。言“己所职”者,指谓六州之人服从於己者。○武王伐纣,定天下,巡守述 职,陈诵诸国之诗,以观民风俗。六州者得二公之德教尤纯,故独录之,属之大 师,分而国之。○正义曰:宣十二年《左传》引《时迈》之诗云:“昔武王克商, 而作颂曰:‘载戢干戈,载弓矢。’”《时迈序》云“巡守”,则武王巡守矣。 《王制》说巡守之礼,曰“命大师陈诗,以观民风俗”,故知武王巡守得二《南》 之诗也。《谱》云“天子纳变雅,诸侯纳变风,其礼同”,则文王亦采诗。而必 知武王始得之者,诸侯之纳变风,直欲观民之情,以知已政得失耳,非能别贤圣 之异风,立一代之大典也。文王犹为诸侯,王业未定,必不得分定二《南》,故 据武王言之耳。武王遍陈诸国之诗,非特六州而已。而此二《南》之风,独有二 公之化,故知六州者得二公之德教风化尤最纯,故独取其诗,付属之於大师之 官,使分而国之,为二国之风。以大师掌六诗之歌,达声乐之本,故知属之使分 系也。○其得圣人之化者谓之《周南》,得贤人之化者谓之《召南》,言二公之 德教自岐而行於南国也。○正义曰:文王将建王业,以诸侯而行王道,大王、王 季是其祖、父,皆有仁贤之行,己之圣化未可尽行,乃取先公之教宜於今者与己 圣化,使二公杂而施之。又六州之民,志性不等,或得圣人之化,或得贤人之化, 由受教有精粗,故歌咏有等级。大师晓达声乐,妙识本源,分别所感,以为二国 其得圣人之化者谓之《周南》,得贤人之化者谓之《召南》,解大师分作二《南》 之意也。知有此理者,序云“《关雎》、《麟趾》之化,王者之风,故系之周公。 《鹊巢》、《驺虞》之德,诸侯之风,故系之召公”。以圣人宜为天子,贤人宜 作诸侯,言王者之风是得圣人之化也,言诸侯之风是得贤人之化也。以周公圣人, 故以圣人之风系之,以召公贤人,故以贤人之风系之。以六州本得二公之教,因 有天子之风义,一圣一贤,事尤相类,故系之二公。既分系二公,以优劣为次, 先圣後贤,故先周後召也。不直称“周”、“召”,而连言“南”者,欲见行化 之地。且作诗之处,若不言“南”,无以见斯义也。且直言“周”、“召”,嫌 主美二公,此实文王之诗而系之二公,故周、召二国并皆云“南”,见所化之处, 明其与诸国有异故也。此诗既继二公,即二公为其诗主,若有美二公,则各从其 国,《甘棠》之在《召南》,是其事也。《周南》无美周公,或时不作,或录不 得也。乃弃其馀,谓此为风之正经。○正义曰:武王遍陈诸国之诗,今唯二《南》 在矣,明是弃其馀也。 初,古公父聿来胥宇,爰及姜女。其後,大任思媚周姜,大似嗣徽音,历 世有贤妃之助,以致其治。○正义曰:此事皆在大雅也。郑言此者,以二国之诗 以后妃夫人之德为首,《召南》夫人虽斥文王夫人,而先王夫人亦有是德,故引 诗文以历言。文王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正义曰:此《思齐》文 也。言文王先化於妻,卒治家国。此明二国之诗先以后妃夫人为首之意。是故二 国之诗以后妃夫人之德为首,终以《麟趾》、《驺虞》,言后妃夫人有斯德,兴 助其君子,皆可以成功,至于获嘉瑞。○正义曰:此论二国之诗次比之意。“是 故”者,缘上事生下势之称。此后妃夫人皆大姒也,一人而二名,各随其事立称。 礼,天子之妃曰后,诸侯之妃曰夫人。以《周南》王者之化,故称后妃;《召南》 诸侯之化,故云夫人。直以化感为名,非为先後之别。有陈圣化,虽受命前事, 犹称后妃。有说贤化,虽受命後事,尚称夫人。二国别称,而文王不异文者, 《召南》夫人为首,后妃变称夫人,足知贤圣异化,於文王不假复异其辞,故 《鹊巢》之序言国君以著义於後,皆以常称言之。圣王之驭世,符瑞必臻,故次 《麟趾》、《驺虞》於末,欲见致嘉瑞也。时实不致,设以为法,故言耳。以诗 人之作,各言其志,《麟趾》、《关雎》、《驺虞》之与《鹊巢》,未必一人作 也。《麟趾》言公子之信厚,《驺虞》叹国君之仁心,自取兽名,别为兴喻,非 叹瑞应,与前篇共相终始。但君子之道,作事可法,垂宪後昆,大师比之於末, 序者申明其意,因言《关雎》之应,《鹊巢》之应耳。其实作者本意不在於应, 而使诗有龙凤之文,亦将以之为应,非独麒麟、白虎也。郑答张逸云:“文王承 先公之业,积其德,以致风化。述其美以为之法。能行其本,则致末应,既致 其应,设以为法,是其不实致也。”此《谱》於此篇之大略耳。而二风大意,皆 自近及远,《周南·关雎》至《螽斯》皆后妃身事,《桃夭》、《兔》、《 苡》后妃化之所及,《汉广》、《汝坟》变言文王之化,见其化之又远也。《召 南·鹊巢》、《采蘩》夫人身事,《草虫》、《采》朝廷之妻,《甘棠》、 《行露》朝廷之臣,大夫之妻与夫人同为阴类,故先於召伯,皆是夫人化之所及 也。《羔羊》以下,言召南之国,江、沱之,亦言文王之政,是又化之差远也。 篇之大率,自以远近为差。《周南》上八篇言后妃,《汉广》、《汝坟》言文王。 《召南》上二篇言夫人,《羔羊》、《В有梅》、《江有》、《驺虞》四篇言 文王。所以论后妃夫人详於《周南》而略於《召南》者,以《召南》夫人则《周 南》后妃,既於后妃事详,所以《召南》於夫人遂略。其文王之德化多少不同者, 自由作者有别,又采得多少不同。《周南·桃夭》言“后妃之所致”,《召南· 羔羊》云“《鹊巢》之功所致”者,《周南·桃夭》以上皆后妃身事,文与后妃 接连,故言后妃所致;《召南·羔羊》以前,非独夫人身事,文与夫人不相连接, 故变言《鹊巢》之功所致也。又《桃夭》致後三篇有后妃之化,《羔羊》致後无 夫人之化者,亦是《周南》后妃既详,於《召南》夫人遂略。致者,行化於己, 自已致人。《草虫》以下,非复夫人身事,亦是夫人之致也。《羔羊》,《召南》 之国化文王之政,为《鹊巢》之功所致,则《汉广》文王之道被于南国,亦是 《关雎》之功所致。序者以此二风皆是文王之化,太姒所赞。《周南》以《桃夭》 至《苡》三篇为后妃所致,《汉广》以下,其事差远,为文王之致。《召南》 以《草虫》至《行露》四篇为夫人所致,《羔羊》以下差远,为文王之致。各举 其事,互相发明。此二《南》之诗,文王时作。文王即位,至受命之时,已四十 馀年,诸侯从之盖亦早矣。郑答张逸云:“文王以诸侯而有王者之化,卒以受命。” 是受命之前巳行王德。当此之时,诗巳作也。何则?化被於下则民述其志,何须 待布王号然後作歌。武王采得之时,二公已有爵土,命其行化,遂分系之,非由 二公有土,此诗始作也。《周》、《召》二十五篇,唯《甘棠》与《何彼衤农矣》 二篇乃是武王时作。武王伐纣,乃封太公为齐侯,令周、召为二伯。而《何彼 衤农矣》经云“齐侯之子”,太公已封於齐,《甘棠》经云“召伯”,召公为伯 之後,故知二篇皆武王时作。非徒作在武王之时,其所美之事亦武王时也。《行 露》虽述召伯事,与《甘棠》异时。赵商谓其同时,疑而发问,故《志》“赵商 问:‘《甘棠》、《行露》之诗,美召伯之功,笺以为当文王与纣之时,不审召 公何得为伯?’答曰:‘《甘棠》之诗,召伯自明,谁云文王与纣之时乎?’至 《行露》篇,笺义云‘衰乱之俗微,贞信之教兴’,若当武王时,被《召南》之 化久矣,衰乱之俗已销,安得云微?云此文王时也。序义云‘召伯听讼’者,从 後录其意,是以云然”。而郑此答,明《甘棠》笺之所云美其为伯之功,谓武王 时也。此二篇武王时事,得入《召南》风者,以诗系於召,召为诗主,以其主美 召伯,因即录於《召南》。王姬以天子之女,降尊卑,不失妇道,《召南》多 陈人伦,事与相类。又王姬贤女,《召南》贤化,又作在武王之世,不可入文王 圣化之风,故录之於《召南》也。 风之始,所以风化天下而正夫妇焉,故周公作乐,用之乡人焉,用之邦国焉。 或谓之房中之乐者,后妃夫人侍御於其君子,女史歌之,以节义序故耳。○正义 曰:云言“或”者,道异说也。郑之前世有为此说者,故因解之。二《南》之风 言后妃乐得淑女,无嫉妒之心,夫人德如鸣鸠,可以承奉祭祀,能使夫妇有义, 妻妾有序。女史歌之,风切后夫人,以节此义序,故用之耳。《王风》云“君子 阳阳,左执簧,右招我由房”,谓路寝之房。以人君有房中之乐,则后夫人亦有 房中之乐。以后夫人房中之乐歌《周南》、《召南》,则人君房中之乐亦歌《周 南》、《召南》,故《谱》下文云路寝之常乐,“风之正经”也。天子歌《周南》, 诸侯歌《召南》,用此“或”说为义也。后夫人用之亦当然也。王肃云:“自 《关雎》至《苡》,后妃房中之乐。”肃以此八篇皆述后妃身事,故为后妃之 乐。然则夫人房中之乐,当用《鹊巢》、《采蘩》。郑无所说,义亦或然。 射礼,天子以《驺虞》,诸侯以《首》,大夫以《采》,士以《采蘩》 为节。○正义曰:在《召南》之篇,亦是用之於乐,故言之。《礼记·射义》有 此。又彼注亦以为《驺虞》取其“一发五”,喻得贤者多;《首》取“小大 莫处,御于君所”;《采》取其循涧以采,喻循法度,以成君事;《采蘩》 取“夙夜在公”,各取其篇之义以为戒也。“为节”者,谓射之进退当乐节相应。 彼每篇一言为节,此引之省文也。今无《首》,周衰,诸侯并僭而去之,孔子 录诗不得也。为礼乐之记者,从後存之,遂不得其次序。○正义曰:言此者,以 射用四篇,而三篇皆在《召南》,则《首》亦当在。今无其篇,故辨之,云诸 侯所以去之。《大射》注云:“之言不来也。其诗有射诸侯首不朝者之言,因 以名篇。後世失之。”然则於时诸侯不肯朝事天子,恶其被射之言,故弃之。为 礼乐之记者,正谓记作《射义》者,以《首》乐歌之曲,故并乐言之。《射义》 注云:“《首》,逸诗,下云‘曾孙侯氏’是也。”其下文云:“故诗曰: ‘曾孙侯氏,四正具举。大夫君子,凡以庶士。小人莫处,御于君所。以燕以射, 则燕则誉。’”谓此是《首》经文也。彼虽引诗,无“首”之字,郑知是 《首》者,以彼之说诸侯射法而引此诗,其下又云:“君臣相与,尽志於射, 以习礼乐,则安则誉也。是以天子制之,而诸侯务焉。”言诸侯用为射节,知是 《首》之辞。无“首”字者,略引其文,不尽其辞故也。 周公封鲁,死谥曰文公,召公封燕,死谥曰康公,元子世之。○正义曰:周 公封鲁,召公封燕,《史记》皆有《世家》言之。《周语》引《常棣》为周文公 之诗,是周公谥曰文也。《公刘序》云“召康公戒成王”,是召公谥曰康也。 《宫》云“建尔元子,乃命鲁公”,是元子世之也。《燕世家》云“自召公以 下九世至惠公,当厉王之时”,则是失其世次,不得召公元子名谥,传国於後, 是元子可知。其次子亦世守采地,在王官,春秋时周公、召公是也。○正义曰: 僖九年“公会宰周公于葵丘”,文五年“召伯来会葬”,是春秋时周公、召公也。 经传皆言周公,谓为三公,不知何爵也。召称伯,则伯爵,以《左传》多云召公, 故言公。其旦与次子名谥,《书传》无文。平王以西都赐秦,则春秋时周公、 召公别於东都受采,存本周、召之名也,非复岐周之地。《晋书地道记》云“河 东郡垣县有召亭,周则未闻,今为召州”是也。左方无君世者,此因诗系二公, 故终言之,其君世,《世家》亡灭,且非此所须故也。 问者曰:“《周南》、《召南》之诗,为风之正经则然矣。自此之後,南国 诸侯政之兴衰,何以无变风?”答曰:“陈诸国之诗者,将以知其缺失,省方设 教为黜陟。时徐及吴、楚僭号称王,不承天子之风,今弃其诗,夷狄之也。○正 义曰:以列国政衰,变风皆作,南国诸侯,其数多矣,不得全不作诗。今无其事, 故问而释之。巡守陈诗者,观其国之风俗,故采取诗以为黜陟之渐。亦既僭号称 王,不承天子威令,则不可黜陟,故不录其诗。吴、楚僭号称王,《春秋》多有 其事。知徐亦僭者,《檀弓》云:“邾娄考公之丧,徐君使容居来吊,其辞云, 昔我先君驹王”,是其僭称王也。其馀江、黄、六、蓼之属,既驱陷於彼俗,又 亦小国,犹邾、滕、纪、莒之等,夷其诗,蔑而不得列於此。”○正义曰:《春 秋》文四年,楚人灭江。僖十二年灭黄。文五年,楚灭六并蓼。终为楚人所灭, 是被其驱逼陷恶俗也。既驱陷彼俗,亦不可黜陟,又且小国,政教狭陋,故夷其 诗,轻蔑之,而不得列於国风也。邾、滕、纪、莒,春秋时小国,亦不录之,非 独南方之小国也。其魏与桧、曹,当时犹大於邾、莒,故得录之。春秋时,燕、 蔡之属,国大而无诗者,薛综答韦昭云:“或时不作诗,或有而不足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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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工 组长 楼主 2013-02-11 12:08:24
●卷一(一之一) ◎周南关雎诂训传第一 (陆德明《音义》曰:《周南》,周者,代名,其地在《禹贡》雍州之域, 岐山之阳,於汉属扶风美阳县;南者,言周之德化自岐阳而先被南方,故《序》 云“化自北而南也”。《汉广序》又云“文王之道,被於南国”是也。○《关雎》, 七胥反,依字“且”边“隹”,且音子馀反,旁或作“鸟”。“故训”,旧本多 作“故”,今或作“诂”,音古,又音故。传,音直恋反。案:诂、故皆是古义, 所以两行。然前儒多作“诂解”,而章句有“故言”,郭景纯注《尔雅》则作 “释诂”,樊、孙等《尔雅》本皆为“释故”。今宜随本,不烦改字。) [疏]正义曰:《关雎》者,诗篇之名,既以《关雎》为首,遂以《关雎》为 一卷之目。《金》云:“公乃为诗以贻王,名之曰《鸱》。”然则篇名皆作 者所自名,既言为诗,乃云名之,则先作诗,後为名也。名篇之例,义无定准, 多不过五,少才取一。或偏举两字,或全取一句。偏举则或上或下,全取则或尽 或馀。亦有舍其篇首,撮章中之一言;或复都遗见文,假外理以定称。《黄鸟》 显绵蛮之貌,《草虫》弃要々之声,“瓜瓞”取绵绵之形,《瓠叶》舍番番之 状,“夭夭”与桃名而俱举,“蚩蚩”从氓状而见遗,《召》、《韩奕》则采 合上下,《驺虞》、《权舆》则并举篇末。其中舂不可胜论。岂古人之无常, 何立名之异与?以作非一人,故名无定目。“诂训传”者,注解之别名。毛以 《尔雅》之作多为释《诗》,而篇有《释诂》、《释训》,故依《尔雅》训而为 《诗》立传。传者,传通其义也。《尔雅》所释十有九篇,独云诂、训者,诂者 古也,古今异言,通之使人知也;训者道也,道物之貌,以告人也。《释言》则 《释诂》之别,故《尔雅序篇》云:《释诂》、《释言》,通古今之字,古与今 异言也。《释训》言形貌也。然则“诂训”者,通古今之异辞,辨物之形貌,则 解释之义尽归於此。《释亲》已下,皆指体而释其别,亦是诂训之义,故唯言诂 训,足总众篇之目。今定本作“故”,以《诗》云“古训是式”,《毛传》云 “古,故也”,则“故训”者,故昔典训。依故昔典训而为传,义或当然。《毛 传》不训序者,以分置篇首,义理易明,性好简略,故不为传。郑以序下无传, 不须辨嫌,故注序不言笺。《说文》云:“第,次也。字从竹、弟。”称“第一” 者,言其次第当一,所以分别先後也。 毛诗国风(《毛诗》,“诗”是此书之名,“毛”者,传《诗》人姓,既有 齐、鲁、韩三家,故题姓以别之,或云小毛公。加“毛诗”二字,又云河献王 所加,故大题在下。案:马融、卢植、郑玄注三《礼》,并大题在下,班固《汉 书》、陈寿《三国志》题亦然。《国风》,国者总谓十五国,风者诸侯之诗。从 《关雎》至《驺虞》二十五篇,谓之“正风”。) [疏]正义曰:《诗·国风》,旧题也。“毛”字,汉世加之。《六艺论》云: “河献王好学,其博士毛公善说诗,献王号之曰《毛诗》。”是献王始加“毛” 也。《汉书·儒林传》云:“毛公,赵人也,为河献王博士。”不言其名。范 煜《後汉书》云:“赵人毛长传《诗》,是为《毛诗》。”然则赵人毛公名为长 也。《谱》云:“鲁人大毛公为《诂训传》於其家,河献王得而献之,以小毛 公为博士。”然则大毛公为其传,由小毛公而题毛也。“诗”者,一部之大名。 “国风”者,十五国之总称。不冠於《周南》之上而退在下者,按郑注三《礼》、 《周易》、《中候》、《尚书》皆大名在下,孔安国、马季长、卢植、王肃之徒, 其所注者莫不尽然。然则本题自然,非注者移之,定本亦然,当以皆在第下,足 得总摄故也。班固之作《汉书》,陈寿之撰《国志》,亦大名在下,盖取法於经 典也。言《国风》者,国是风化之界,诗以当国为别,故谓之《国风》。其《雅》 则天子之事,政教刑于四海,不须言国也。《周》、《召》,风之正经,固当为 首。自卫以下,十有馀国,编此先後,旧无明说,去圣久远,难得而知。欲言先 後为次,则齐哀先於卫顷,郑武後於桧国,而卫在齐先,桧处郑後,是不由作之 先後。欲以国地为序,则郑小於齐,魏狭於晋,而齐後於郑,魏先於唐,是不由 国之大小也。欲以采得为次,则《鸡鸣》之作远在《缁衣》之前,郑国之风必处 桧诗之後,何当後作先采,先作後采乎?是不由采得先後也。二三拟议,悉皆不 可,则诸国所次,别有意焉。盖迹其先封善否,参其诗之美恶,验其时政得失, 详其国之大小,斟酌所宜,以为其次。邶、、卫者,商纣畿内千里之地,《柏 舟》之作,夷王之时,有康叔之馀烈,武公之盛德,资母弟之戚,成入相之勋, 文公则灭而复兴,徙而能富,土地既广,诗又早作,故以为“变风”之首。既以 卫国为首,邶、则卫之所灭,风俗虽异,美刺则同,依其作之先後,故以《邶》、 《》先《卫》也。周则平王东迁,政遂微弱,化之所被,才及郊畿,诗作後於 卫顷,国地狭於千里,徒以天命未改,王爵仍存,不可过于後诸侯,故使次之於 《卫》也。郑以史伯之谋,列为大国,桓为司徒,甚得周众,武公夹辅平王,克 成大业,有厉、宣之亲,有缁衣之美,其地虽狭,既亲且勋,故使之次《王》也。 齐则异姓诸侯,世有衰德,哀公有荒淫之风,襄公有鸟兽之行,辞有怨刺,篇无 美者,又以大师之後,国土仍大,故使之次《郑》也。魏国虽小,俭而能勤,踵 虞舜之旧风,有夏禹之遗化,故季札观乐,美其诗音,云“大而婉,俭而易,行 以德辅,此则明主也”,故次於《齐》。唐者,叔虞之後,虽为大国,昭公则五 世交争,献後则丧乱弘多,故次於《魏》下。秦以秦仲始大,襄公始命,穆公遂 霸西戎,卒为强国,故使之次《唐》也。陈以三恪之尊,食侯爵之地,但以民多 淫昏,国无令主,故使之次《秦》也。桧则其君淫恣,曹则小人多宠,国小而君 奢,民劳而政僻,季札之所不讥,《国风》次之於末,宜哉。《豳》者,周公之 事,欲尊周公,使专一国,故次於众国之後,《小雅》之前,欲兼其上下之美, 非诸国之例也。郑《谱》,《王》在《豳》後者,退就《雅》、《颂》,并言王 世故耳。诸国之次,当是大师所弟。孔子删定,或亦改张。襄二十九年《左传》, 鲁为季札遍歌周乐,《齐》之下即歌《豳》、歌《秦》,然後歌《魏》。杜预云: “於《诗》,《豳》第十五,《秦》第十一,後仲尼删定,故不同。”杜以为今 所弟皆孔子之制,孔子之前则如《左传》之次。郑意或亦然也。《乡饮酒》云: “无乐。”注云:“燕乐亦无数,或间或合,尽欢而止。《春秋》襄二十九年, 吴公子札来聘,请观於周乐,此国君之无也。”以其遍歌,谓之无数,不以不 次为无也。 郑氏笺(郑氏笺,本亦作“笺”,同,荐年反。《字林》云:“笺,长也。 识也。”案:郑《六艺论》文,注《诗》宗毛为主,其义若隐略,则更表明,如 有不同,即下己意,使可识别也。然此题非毛公、马、郑、王肃等题,相传云是 雷次宗题,承用既久,莫敢为异。又案:周续之与雷次宗同受慧远法师《诗》义, 而续之释题已如此,又恐非雷之题也。疑未敢明之。) [疏]正义曰:郑氏名玄,字康成,北海高密人,当後汉桓、灵之时注此书也。 不言名而言氏者,汉承灭学之後,典籍出於人间,各专间命氏,以显其家之学, 故诸为训者皆云氏,不言名。由此而言,毛氏为传,亦应自载“毛”字,但不必 冠“诗”上耳。不然,献王得之,何知毛为之也?明其自言毛矣。郑於诸经皆谓 之“注”,此言“笺”者,吕忱《字林》云:“笺者,表也,识也。”郑以毛学 审备,遵畅厥旨,所以表明毛意,记识其事,故特称为“笺”。馀经无所遵奉, 故谓之“注”。注者,著也,言为之解说,使其义著明也。汉初,为传训者皆与 经别行,三《传》之文不与经连,故石经书《公羊传》皆无经文。《艺文志》云: 《毛诗》经二十九卷,《毛诗故训传》三十卷。是毛为诂训亦与经别也。及马融 为《周礼》之注,乃云:“欲省学者两读,故具载本文。”然则後汉以来,始就 经为注,未审此《诗》引经附传是谁为之。其郑之笺当元在经传之下矣。其《毛 诗》经二十九卷,不知并何卷也。自“周南”至“郑氏笺”凡一十六字,所题非 一时也。“周南关雎”至“第一诗国风”,元是大师所题也。“诂训传”,毛自 题之。“毛”一字,献王加之。“郑氏笺”,郑自题之。 《关雎》,后妃之德也,(《关雎》,旧解云:“三百一十一篇诗,并是作 者自为名。”后妃,芳非反。《尔雅》云:“妃,姬也,对也。”《左传》云: “嘉耦曰妃。”《礼记》云:“天子之妃曰后。”“之德也”,旧说云:“起此 至‘用之邦国焉’,名《关雎序》,谓之《小序》。自‘风,风也’讫末,名为 《大序》。”沈重云:“案郑《诗谱》意,《大序》是子夏作,《小序》是子夏、 毛公合作。卜商意有不尽,毛更足成之。”或云《小序》是东海卫敬仲所作。今 谓此序止是《关雎》之序,总论《诗》之纲领,无大小之异。解见《诗义序》。 并是郑注,所以无“笺云”者,以无所疑乱故也。) [疏]“《关雎》,后妃之德也”。○正义曰:诸序皆一篇之义,但《诗》理 深广,此为篇端,故以《诗》之大纲并举於此。今分为十五节,当节自解次第, 於此不复烦文。作《关雎》诗者,言后妃之德也。《曲礼》曰:“天子之妃曰后。” 注云:“后之言後也。”执理内事,在夫之後也。《释诂》云:“妃,媲也。” 言媲匹於夫也。天子之妻唯称后耳。妃则上下通名,故以妃配后而言之。德者, 得也,自得於身,人行之总名。此篇言后妃性行和谐,贞专化下,寤寐求贤,供 奉职事,是后妃之德也。二《南》之风,实文王之化,而美后妃之德者,以夫妇 之性,人伦之重,故夫妇正则父子亲,父子亲则君臣敬,是以《诗》者歌其性情。 阴阳为重,所以《诗》之为体,多序男女之事。不言美后妃者,此诗之作,直是 感其德泽,歌其性行,欲以发扬圣化,示语未知,非是褒赏后妃能为此行也。正 经例不言美,皆此意也。其变诗,则政教已失,为恶者多,苟能为善,则赏其善 事。征伐犭严狁,始见忧国之心;瞻仰昊天,方知求雨之切,意与正经有异,故 序每篇言美也。 风之始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故用之乡人焉,用之邦国焉。(○风之 始,此风谓十五国风,风是诸侯政教也。下云“所以风天下”,《论语》云“君 子之德风”,并是此义。“所以风”,如字。徐福凤反,今不用。) [疏]“风之”至“国焉”。○正义曰:序以后妃乐得淑女,不淫其色,家人 之细事耳,而编於《诗》首,用为歌乐,故於后妃德下即申明此意,言后妃之有 美德,文王风化之始也。言文王行化,始於其妻,故用此为风教之始,所以风化 天下之民,而使之皆正夫妇焉。周公制礼作乐,用之乡人焉,令乡大夫以之教其 民也;又用之邦国焉,令天下诸侯以之教其臣也。欲使天子至於庶民,悉知此诗 皆正夫妇也。故郑《谱》云“天子诸侯燕其群臣,皆歌《鹿鸣》,合乡乐”是也。 定本“所以风天下”,俗本“风”下有“化”字,误也。《仪礼》乡饮酒礼者, 乡大夫三年宾贤能之礼,其经云“乃合乐《周南·关雎》”,是用之乡人也。燕 礼者,诸侯饮燕其臣子及宾客之礼,其经云“遂歌乡乐、《周南·关雎》”,是 用之邦国也。施化之法,自上而下,当天子教诸侯,教大夫,大夫教其民。今此 先言风天下而正夫妇焉,既言化及于民,遂从民而广之,故先乡人而後邦国也。 《老子》云:“之家,其德乃馀。之邦,其德乃丰。之天下,其德乃普。” 亦自狭至广,与此同意也。 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风,风也”,并如字。徐上如 字,下福凤反。崔灵恩《集注》本下即作“讽”字。刘氏云:“动物曰风,音 曰讽。”崔云:“用风感物则谓之讽。”沈云:“上风是《国风》,即《诗》之 六义也。下风即是风伯鼓动之风。君上风教,能鼓动万物,如风之偃草也。”今 从沈说。“风以动之”,如字。沈福凤反,云:“谓自下剌上,感动之名,变风 也。”今不用。) [疏]“风风”至“化之”。正义曰:上言风之始,谓教天下之始也。序又解 名教为风之意,风训讽也,教也。讽谓微加晓告,教谓殷勤诲示。讽之与教,始 末之异名耳。言王者施化,先依违讽谕以动之,民渐开悟,乃後明教命以化之。 风之所吹,无物不扇;化之所被,无往不沾,故取名焉。 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 [疏]“诗者”至“为诗”。○正义曰:上言用诗以教,此又解作诗所由。诗 者,人志意之所之也;虽有所,犹未发口,蕴藏在心,谓之为志;发见於言, 乃名为诗。言作诗者,所以舒心志愤懑,而卒成於歌咏,故《虞书》谓之“诗言 志”也。包管万虑,其名曰心;感物而动,乃呼为志。志之所,外物感焉,言 悦豫之志则和乐兴而颂声作,忧愁之志则哀伤起而怨刺生。《艺文志》云“哀乐 之情感,歌咏之声发”,此之谓也。正经与变,同名曰诗,以其俱是志之所之故 也。 情动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 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嗟,迹斜反,咨嗟也。,本亦作叹, 汤赞反,叹息也。蹈,徒到反,动足履地也。) [疏]“情动”至“蹈之”。○正义曰:上云“发言为诗”,辨诗、志之异, 而直言者非诗,故更序诗必长歌之意。情谓哀乐之情,中谓中心,言哀乐之情动 於心志之中,出口而形见於言。初言之时,直平言之耳。平言之而意不足,嫌其 言未申志,故咨嗟叹息以和续之。嗟叹之犹嫌不足,故长引声而歌之。长歌之犹 嫌不足,忽然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言身为心使,不自觉知举手而舞身、动 足而蹈地,如是而後得舒心腹之愤,故为诗必长歌也。圣王以人情之如是,故用 诗於乐,使人歌咏其声,象其吟咏之辞也;舞动其容,象其舞蹈之形也。具象哀 乐之形,然後得尽其心术焉。“情动於中”,还是“在心为志”,而“形於言”, 还是“发言为诗”,上辨诗从志出,此言为诗必歌,故重其文也。定本“言之不 足,故嗟叹之”,俗本“言之”下有“者”字,误也。定本“永歌之不足”下无 “故”字,有“故”字者,亦误也。《乐记》云:“歌之为言也,长言之也。说 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长言之;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 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其文与此经略同。“说之,故言之”,谓说前事,言 出于口,与此情动形言一也。《虞书》曰:“歌永言。”注云:“歌所以长言诗 之意。”是永歌、长言为一事也。《乐记》注云:“嗟叹,和续之也。”谓发言 之後,咨嗟叹息为声,以和其言而继续之也。《乐记》先言长言之,乃云嗟叹之; 此先云嗟叹之,乃云永歌之。直言既已嗟叹,长歌又复嗟叹,彼此各言其一,故 不同也。《艺文志》云:“诵其言谓之诗,咏其声谓之歌。”然则在心为志,出 口为言,诵言为诗,咏声为歌,播於八音谓之为乐,皆始末之异名耳。 情发於声,声成文谓之音。(发犹见也。声谓宫、商、角、徵、羽也。声成 文者,宫、商上下相应。○犹见,贤遍反。徵,陟里反。上下,时掌反。应,应 对之应,下注同。) [疏]“情发於”至“之音”。○正义曰:情发於声,谓人哀乐之情发见於言 语之声,於时虽言哀乐之事,未有宫、商之调,唯是声耳。至於作诗之时,则次 序清浊,节奏高下,使五声为曲,似五色成文,一人之身则能如此。据其成文之 响,即是为音。此音被诸弦管,乃名为乐,虽在人在器,皆得为音。下云治世之 音谓乐音,则此“声成文谓之音”亦谓乐之音也。原夫作乐之始,乐写人音,人 音有小大高下之殊,乐器有宫、徵、商、羽之异,依人音而制乐,乐器以写人, 是乐本效人,非人效乐。但乐曲既定,规矩先成,後人作诗,谟摩旧法,此声成 文谓之音。若据乐初之时,则人能成文,始入於乐。若据制乐之後,则人之作诗, 先须成乐之文,乃成为音。声能写情,情皆可见。听音而知治乱,观乐而晓盛衰, 故神瞽有以知其趣也。设有言而非志,谓之矫情,情见於声,矫亦可识。若夫取 彼素丝,织为绮,或色美而材薄,或文恶而质良,唯善贾者别之。取彼歌谣, 播为音乐,或辞是而意非,或言邪而志正,唯达乐者晓之。《乐记》曰:“其哀 心感者,其声噍以杀;其乐心感者,其声发以散。”是情之所感入於乐也。季札 见歌《唐》曰:“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遗民乎!”是乐之声音得其情也。若徒 取辞赋,不达音声,则身为桀、纣之行,口出尧、舜之辞,不可得而知也。是以 《楚茨》、《大田》之徒并陈成王之善,《行露》、《汝坟》之篇皆述纣时之恶。 以《汝坟》为王者之《风》,《楚茨》为剌过之《雅》,大师晓其作意,知其本 情故也。○笺“发犹”至“相应”。○正义曰:《春官·大师职》云:“文之以 五声:宫、商、角、徵、羽。”是声必有五,故引五声之名以解之。五声之配五 方也,於《月令》角东、商西、徵南、羽北、宫在中央。立名还以其方为义, 《汉书·律历志》云:“商之为言章也,物成熟可章度也。角,触也。物触地而 出,戴芒角也。宫,中也。居中央,畅四方,唱始施生,为四声之纲也。徵,祉 也,物盛大而蕃祉也。羽,宇也,物聚藏宇覆之也。”又云:“宫为君。”君是 阳,阳数极於九,故宫数八十一。三分去一以生徵,徵数五十四。三分益一以生 商,商数七十二。三分去一以生羽,羽数四十八。三分益一以生角,角数六十四。 《乐记》云:“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注云:“方犹文章也。” “乐之器,弹其宫则众宫应,然不足乐,是以变之使杂也。”引昭二十年《左传》 曰:“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壹,谁能听之?”是解声必须杂之意 也。此言“声成文谓之音”,则声与音别。《乐记》注:“杂比曰音,单出曰声。” 《记》又云:“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则声、音、乐三者不同矣。以声变 乃成音,音和乃成乐,故别为三名。对文则别,散则可以通。季札见歌《秦》曰: “此之谓夏声。”《公羊传》云:“十一而税,颂声作。”声即音也。下云“治 世之音”,音即乐也。是声与音、乐名得相通也。《乐记》子夏对魏文侯云: “君之所问者乐也。所好者音也。夫乐者,与音相近而不同。”又以音、乐为异 者。以文侯并问古乐、新乐,二者同呼为乐,谓其乐、音同也。子夏以古乐顺於 民而当於神,与天下同乐,故定为乐。名新乐,淫於色而害於德,直申说其音而 已,故变言溺音,以晓文侯耳。音、乐非为异也。《乐记》云“淫乐慝礼”,子 夏亦云“古乐之发”,“新乐之发”,是郑、卫之音亦为乐也。 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 思,其民困。(○治,直吏反。“之音”绝句。“乐”,音洛,绝句。“其政和”, 一读“安”字上属,“以乐其政和”为一句。下放此,思,息吏反。) [疏]“治世”至“民困”。○正义曰:序既云“情见於声”,又言“声随世 变”。治世之音既安又以欢乐者,由其政教和睦故也。乱世之音既怨又以恚怒者, 由其政教乖戾故也。亡国之音既哀又以愁思者,由其民之困苦故也。《乐记》云: “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其乐心感者,其声单以缓。”彼说乐音之中兼有 二事,此安以乐、怨以怒亦与彼同。治世之政教和顺民心,民安其化,所以喜乐, 述其安乐之心而作歌,故治世之音亦安以乐也。《良耜》云:“百室盈止,妇子 宁止。”安之极也。《湛露》云:“厌厌夜饮,不醉无归。”乐之至也。《天保》 云:“民之质矣,日用饮食。”是其政和也。乱世之政教与民心乖戾,民怨其政 教,所以忿怒,述其怨怒之心而作歌,故乱世之音亦怨以怒也。《蓼莪》云: “民莫不,我独何害!”怨之至也。《巷伯》云:“取彼谮人,投畀豺虎。” 怒之甚也。《十月》云:“彻我墙屋,田卒莱。”是其政乖也。国将灭亡,民 遭困厄,哀伤己身,思慕明世,述其哀思之心而作歌,故亡国之音亦哀以思也。 《苕之华》云:“知我如此,不如无生。”哀之甚也。《大东》云:“眷言顾之, 潸焉出涕。”思之笃也。《正月》云:“民今之无禄,天夭是。”是其民困也。 诗述民志,乐歌民诗,故时政善恶见於音也。治世谓天下和平,乱世谓兵革不息, 亡国谓国之将亡也。乱世谓世乱而国存,故以世言之。亡国则国亡而世绝,故不 言世也。乱世言政,亡国不言政者,民困必政暴,举其民困为甚辞,故不言政也。 亡国者,国实未亡,观其歌咏,知其必亡,故谓之亡国耳,非已亡也。若其已亡, 则无复作诗,不得有亡国之音。此云乱世、亡国者,谓贤人君子听其乐音,知其 亡乱,故谓之乱世之音、亡国之音。《乐记》所云“郑、卫之音,乱世之音;桑 、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与此异也。淫恣之人,肆於民上,满志纵欲,甘酒 嗜音,作为新声,以自娱乐,其音皆乐而为之,无哀怨也。《乐记》云:“乐者, 乐也,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彼乐得其欲,所以谓之淫乐。为此乐者, 必乱必亡,故亦谓之乱世之音、亡国之音耳,与此不得同也。若然,此二者言哀 乐出于民情,乐音从民而变,乃是人能变乐,非乐能变人。案《乐记》称“人心 感於物而後动,先王慎所以感之者,故作乐以和其声。乐之感人深,其移风易俗”。 又云:“志微、噍杀之音作而民思忧,廉直、庄诚之音作而民肃敬,宽裕、顺成 之音作而民慈爱,流僻、邪散之音作而民淫乱。”如彼文,又是乐能变人。乐由 王者所制,民逐乐音而变。此言民能变乐,彼言乐能变人者,但兆民既众,贤愚 不等,以贤哲歌谣采诗定乐;以贤者所乐,教愚者为乐;取智者之心,变不智者 之心,制礼之事亦犹是也。礼者,称人之情而为之节文,贤者俯而就之,不肖者 企而及之,是下民之所行,非圣人之所行也。圣王亦取贤行以教不贤,举得中以 裁不中。《礼记·问丧》称:“礼者,非从天降,非从地出,人情而已矣。”是 礼之本意出於民也。《乐记》又曰:“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乐者,乐其所自 生。”是乐之本意出於民也。《乐记》又曰:“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 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则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於是有悖逆诈 伪之心,有淫佚作乱之事。故先王制礼作乐为之节。”是王者采民情制礼乐之意。 礼乐本出於民,还以教民,与夫云出於山,复雨其山;火生於木,反焚其木,复 何异哉! 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於诗。(○“正得失”,周云:“正齐人 之得失也。”本又作“政”,谓政教也,两通。“近”,如字,沈音附近之近。) [疏]“故正”至“於诗”。○正义曰:上言播诗於音,音从政变,政之善恶 皆在於诗,故又言诗之功德也。由诗为乐章之故,正人得失之行,变动天地之灵, 感致鬼神之意,无有近於诗者。言诗最近之,馀事莫之先也。《公羊传》说《春 秋》功德云:“拨乱世,反诸正,莫近诸《春秋》。”何休云:“莫近,犹莫过 之也。”诗之道所以能有此三事者,诗者志之所歌,歌者人之精诚,精诚之至, 以类相感。诗人陈得失之事以为劝戒,令人行善不行恶,使失者皆得是诗,能正 得失也。普正人之得失,非独正人君也。下云“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是 上下俱正人也。人君诚能用诗人之美道,听嘉乐之正音,使赏善伐恶之道举无不 当,则可使天地效灵,鬼神降福也。故《乐记》云:“奸声感人而逆气应之,逆 气成象而淫乐兴焉。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顺气成象而和乐兴焉。”又曰:“歌 者直己而陈德也,动己而天地应焉,四时和焉,星辰理焉,万物育焉。”此说声 能感物,能致顺气、逆气者也。天地云动,鬼神云感,互言耳。《周礼》之例, 天曰神,地曰,人曰鬼。鬼神与天地相对,唯谓人之鬼神耳。从人正而後能感 动,故先言“正得失”也。此“正得失”与“雅者正也”、“正始之道”,本或 作“政”,皆误耳。今定本皆作“正”字。 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厚”音后,本或 作“序”,非。) [疏]“先王”至“俗”。○正义曰:上言诗有功德,此言用诗之事。“经夫 妇”者,经,常也。夫妇之道有常,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德音莫违,是夫 妇之常。室家离散,夫妻反目,是不常也。教民使常,此夫妇犹《商书》云“常 厥德”也。“成孝敬”者,孝以事亲,可移於君;敬以事长,可移於贵。若得罪 於君亲,失意於长贵,则是孝敬不成。故教民使成此孝敬也。“厚人伦”者,伦, 理也。君臣父子之义,朋友之交,男女之别,皆是人之常理。父子不亲,君臣不 敬,朋友道绝,男女多违,是人理薄也。故教民使厚此人伦也。“美教化”者, 美谓使人服之而无厌也。若设言而民未尽从,是教化未美。故教民使美此教化也。 “移风俗”者,《地理志》云:“民有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 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随君上之情欲,故谓之俗。”则风为本,俗为末, 皆谓民情好恶也。缓急系水土之气,急则失於躁,缓则失於慢。王者为政,当移 之,使缓急调和,刚柔得中也。随君上之情,则君有善恶,民并从之。有风俗伤 败者,王者为政,当易之使善。故《地理志》又云:“孔子曰:‘移风易俗,莫 善於乐。’言圣王在上,统理人伦,必移其本而易其末,然後王教成。”是其事 也。此皆用诗为之,故云“先王以是”,以,用也,言先王用诗之道为此五事也。 案《王制》云:“广谷大川异制,民生其者异俗。其教,不易其俗。”此云 “易俗”,彼言“不易”者,彼谓五方之民,戎夷殊俗,言语不通,器械异制, 王者就而抚之,不复易其器械,同其言音,故言“不易其俗”,与此异也。此序 言诗能易俗,《孝经》言乐能移风俗者,诗是乐之心,乐为诗之声,故诗、乐同 其功也。然则诗、乐相将,无诗则无乐。周存六代之乐,岂有黄帝之诗?有乐而 无诗,何能移风易俗?斯不然矣。原夫乐之初也,始於人心,出於口歌,圣人作 八音之器以文之,然後谓之为音,谓之为乐。乐虽逐诗为曲,仿诗为音,曲有清 浊次第之序,音有宫商相应之节,其法既成,其音可久,是以昔日之诗虽绝,昔 日之乐常存。乐本由诗而生,所以乐能移俗。歌其声谓之乐,诵其言谓之诗,声 言不同,故异时别教。《王制》称“春教乐,夏教诗”。《经解》称“温柔敦厚, 诗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由其事异,故异教也,此之谓诗乐。据五帝以还, 诗乐相将,故有诗则有乐。若上皇之世,人性醇厚,徒有嬉戏之乐,未有歌咏之 诗。 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 比,必履反。兴,虚应反,沈许甑反。颂音讼。) [疏]“故诗”至“六曰颂”。○正义曰:上言诗功既大,明非一义能周,故 又言“诗有六义”。《大师》上文未有“诗”字,不得径云“六义”,故言“六 诗”。各自为文,其实一也。彼注云:“风,言贤圣治道之遗化。赋之言铺,直 铺陈今之政教善恶。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 嫌於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雅,正也,言今之正者,以为後世法。颂之言诵也, 容也,诵今之德,广以美之。”是解六义之名也。彼虽各解其名,以诗有正、变, 故互见其意。“风”云贤圣之遗化,谓变风也。“雅”云“言今之正,以为後世 法”,谓正雅也。其实正风亦言当时之风化,变雅亦是贤圣之遗法也。“颂”训 为“容”,止云“诵今之德,广以美之”,不解容之义,谓天子美有形容,下云 “美盛德之形容”,是其事也。“赋”云“铺陈今之政教善恶”,其言通正、变, 兼美、刺也。“比”云“见今之失,取比类以言之”,谓刺诗之比也。“兴”云 “见今之美,取善事以劝之”,谓美诗之兴也。其实美、刺俱有比、兴者也。郑 必以“风”言贤圣之遗化,举变风者,以唐有尧之遗风,故於“风”言贤圣之遗 化。“赋”者,直陈其事,无所避讳,故得失俱言。“比”者,比於物,不敢 正言,似有所畏惧,故云“见今之失,取比类以言之”。“兴”者,兴起志意赞 扬之辞,故云“见今之美以喻劝之”。“雅”既以齐正为名,故云“以为後世法”。 郑之所注,其意如此。诗皆用之於乐,言之者无罪。赋则直陈其事。於比、兴云 “不敢斥言”、“嫌於媚谀”者,据其辞不指斥,若有嫌惧之意。其实作文之体, 理自当然,非有所嫌惧也。六义次第如此者,以诗之四始,以风为先,故曰“风”。 风之所用,以赋、比、兴为之辞,故於风之下即次赋、比、兴,然後次以雅、颂。 雅、颂亦以赋、比、兴为之,既见赋、比、兴於风之下,明雅、颂亦同之。郑以 赋之言铺也,铺陈善恶,则诗文直陈其事,不譬喻者,皆赋辞也。郑司农云: “比者,比方於物。诸言如者,皆比辞也。”司农又云:“兴者,事於物则兴 者起也。取譬引类,起发已心,诗文诗举草木鸟兽以见意者,皆兴辞也。”赋、 比、兴如此次者,言事之道,直陈为正,故《诗经》多赋在比、兴之先。比之与 兴,虽同是附外物,比显而兴隐。当先显後隐,故比居兴先也。毛传特言兴也, 为其理隐故也。风、雅、颂者,皆是施政之名也。上云“风,风也,教也。风以 动之,教以化之”,是风为政名也。下云“雅者,正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 焉,有《大雅》焉”,是雅为政名也。《周颂谱》云:“颂之言容,天子之德, 光被四表,格于上下,此之谓容”,是颂为政名也。人君以政化下,臣下感政作 诗,故还取政教之名,以为作诗之目。风、雅、颂同为政称,而事有积渐,教化 之道,必先讽动之,物情既悟,然後教化,使之齐正。言其风动之初,则名之曰 风。指其齐正之後,则名之曰雅。风俗既齐,然後德能容物,故功成乃谓之颂。 先风,後雅、颂,为此次故也。一国之事为风,天下之事为雅者,以诸侯列土树 疆,风俗各异,故唐有尧之遗风,魏有俭约之化,由随风设教,故名之为风。天 子则威加四海,齐正万方,政教所施,皆能齐正,故名之为雅。风、雅之诗,缘 政而作,政既不同,诗亦异体,故《七月》之篇备有风、雅、颂。《颂序》云: “史克作是颂。”明作者本意,自定为风体,非采得之後始定体也。诗体既异, 其声亦殊。《公羊传》曰:“十一而税,颂声作。”《史记》称微子过殷墟而作 雅声。《谱》云:“师挚之始,《关雎》之乱,早失风声矣。”《乐记》云: “人不能无乱,先王耻其乱,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是其各自别声也。诗各 有体,体各有声,大师听声得情,知其本意。《周南》为王者之风,《召南》为 诸侯之风,是听声而知之也。然则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 诗文之异辞耳,大小不同,而得并为六义者,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 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非别有篇卷也。《郑志》: “张逸问:‘何诗近於比、赋、兴?’答曰:‘比、赋、兴,吴札观诗已不歌也。 孔子录《诗》,已合风、雅、颂中,难复摘别。篇中义多兴。’”逸见风、雅、 颂有分段,以为比、赋、兴亦有分段,谓有全篇为比,全篇为兴,欲郑指摘言之。 郑以比、赋、兴者直是文之异,非篇卷之别,故远言从本来不别之意。言“吴 札观诗已不歌”,明其先无别体,不可歌也。“孔子录《诗》,已合风、雅、颂 中”,明其先无别体,不可分也。元来合而不分,今日“难复摘别”也。言“篇 中义多兴”者,以毛传於诸篇之中每言兴也。以兴在篇中,明比、赋亦在篇中, 故以兴显比、赋也。若然,比、赋、兴元来不分,则唯有风、雅、颂三诗而已。 《艺论》云“至周分为六诗”者,据《周礼》“六诗”之文而言之耳,非谓篇卷 也。或以为郑云孔子已合於风、雅、颂中,则孔子以前,未合之时,比、赋、兴 别为篇卷。若然,则离其章句,析其文辞,乐不可歌,文不可诵。且风、雅、颂 以比、赋、兴为体,若比、赋、兴别为篇卷,则无风、雅、颂矣。是比、赋、兴 之义,有诗则有之。唐、虞之世,治致升平,周於太平之世,无诸侯之风,则唐、 虞之世必无风也。雅虽王者之政,乃是太平前事,以尧、舜之圣,黎民时雍,亦 似无雅,於六义之中,唯应有颂耳。夏在制礼之後,不复面称目谏,或当有雅。 夏氏之衰,昆吾作霸,诸侯︹盛,或当有风。但篇章泯灭,无以言之。《艺论》 云“唐、虞始造其初,至周分为六诗”,据《周礼》成文而言之,诗之六义,非 起於周也。 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 风。(风化、风刺,皆谓譬喻,不斥言也。主文,主与乐之宫商相应也。谲谏, 咏歌依违,不直谏。○“下以风”,福凤反,注“风刺”同。刺本又作夹刂,七 赐反。谲,古穴反,诈也。“故曰风”,福凤反,又如字。) [疏]“上以”至“曰风”。○正义曰:臣下作诗,所以谏君,君又用之教化, 故又言上下皆用此上六义之意。在上,人君用此六义风动教化;在下,人臣用此 六义以风喻箴刺君上。其作诗也,本心主意,使合於宫商相应之文,播之於乐, 而依违谲谏,不直言君之过失,故言之者无罪。人君不怒其作主而罪戮之,闻之 者足以自戒。人君自知其过而悔之,感而不切,微动若风,言出而过改,犹风行 而草偃,故曰“风”。上言“风,风也,教也”,向下以申风义。此云“故曰风”, 向上而结彼文,使首尾相应,解尽风义。此六义之下而解名风之意,则六义皆名 为风,以风是政教之初,六义风居其首,故六义总名为风,六义随事生称耳。若 此辞总上六义,则有正、变,而云“主文谲谏”,唯说刺诗者,以诗之作皆为正 邪防失,虽论功诵德,莫不匡正人君,故主说作诗之意耳。诗皆人臣作之以谏君, 然後人君用之以化下。此先云“上以风化下”者,以其教从君来,上下俱用,故 先尊後卑。襄十六年《左传》称齐人伐鲁,求救於晋。晋人不许。穆叔见中行献 子,赋《圻父》。献子曰:“偃知罪矣。”穆叔赋,而晋人不得怨之,是言之者 无罪也。献子服罪,是闻之者足以戒也。俗本“戒”上有“自”字者,误。定本 直云“足以戒”也。○笺“风化”至“直谏”。○正义曰:风者,若风之动物, 故谓之“譬喻,不斥言也”。人君教民,自得指斥,但用诗教民,播之於乐,故 亦不斥言也。上言“声成文”,此言“主文”,知作诗者主意,令诗文与乐之宫 商相应也。如上所说,先为诗歌,乐逐诗为曲,则是宫商之辞,学诗文而为之。 此言作诗之文,主应於宫商者,初作乐者,准诗而为声,声既成形,须依声而作 诗,故後之作诗者,皆主应於乐文也。谲者,权诈之名,之乐歌,依违而谏, 亦权诈之义,故谓之谲谏。 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 [疏]“至于”至“雅作矣”。○正义曰:《诗》之风、雅,有正有变,故又 言变之意。至于王道衰,礼义废而不行,政教施之失所,遂使诸侯国国异政,下 民家家殊俗。诗人见善则美,见恶则刺之,而变风、变雅作矣。“至于”者,从 盛而至于衰,相承首尾之言也。礼义言废者,典法仍存,但废而不行耳。政教言 失者,非无政教,但施之失理耳。由施之失理,故使国国异政,家家殊俗,皆是 道衰之事,故云道衰以冠之。礼义者,政教之本,故先礼义而後政教。定本“礼 义废”,俗本有作“仪”字者,非也。此“家”谓天下民家。《孝经》云“非家 至而日见之也”,亦谓天下民家,非大夫称家也。民随君上之欲,故称俗。若大 夫之家,不得谓之俗也。变风、变雅,必王道衰乃作者,夫天下有道,则庶人不 议;治平累世,则美刺不兴。何则?未识不善则不知善为善,未见不恶则不知恶 为恶。太平则无所更美,道绝则无所复讥,人情之常理也,故初变恶俗则民歌之, 风、雅正经是也;始得太平则民颂之,《周颂》诸篇是也。若其王纲绝纽,礼义 消亡,民皆逃死,政尽纷乱。《易》称天地闭,贤人隐。於此时也,虽有智者, 无复讥剌。成王太平之後,其美不异於前,故颂声止也。陈灵公淫乱之後,其恶 不复可言,故变风息也。班固云:“成、康没而颂声寝,王泽竭而《诗》不作。” 此之谓也。然则变风、变雅之作,皆王道始衰,政教初失,尚可匡而革之,追而 复之,故执彼旧章,绳此新失,觊望自悔其心,更遵正道,所以变诗作也。以其 变改正,法故谓之变焉。季札见歌《小雅》,曰:“美哉!思而不贰,怨而不言, 其周德之衰乎!犹有先王之遗民。”是由王泽未竭,民尚知礼,以礼救世,作此 变诗,故变诗,王道衰乃作也。《谱》云“夷身失礼,懿始受谮”,则周道之衰, 自夷、懿始矣。变雅始於厉王,无夷、懿之雅者,盖孔子录而不得,或有而不足 录也。昭十二年《左传》称祭公谋父作《祈招》之诗以谏穆王,卫顷、齐哀之时 而有变风,明时作变雅,但不录之耳。王道衰,诸侯有变风;王道盛,诸侯无正 风者;王道明盛,政出一人,太平非诸侯之力,不得有正风;王道既衰,政出诸 侯,善恶在於己身,不由天子之命,恶则民怨,善则民喜,故各从其国,有美剌 之变风也。 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风其上,(○ “苛”,本亦作“荷”,音何,苛虐也。吟,疑今反,动声曰吟。“风其上”, 福凤反。) [疏]“国史”至“上”。○正义曰:上既言变诗之作,此又说作变之由。言 国之史官,皆博闻强识之士,明晓於人君得失善恶之迹,礼义废则人伦乱,政教 失则法令酷,国史伤此人伦之废弃,哀此刑政之苛虐,哀伤之志郁积於内,乃吟 咏己之情性,以风刺其上,觊其改恶为善,所以作变诗也。国史者,周官大史、 小史、外史、御史之等皆是也。此承变风、变雅之下,则兼据天子诸侯之史矣。 得失之迹者,人君既往之所行也。明晓得失之迹,哀伤而咏情性者,诗人也。非 史官也。《民劳》、《常武》,公卿之作也。《黄鸟》、《硕人》,国人之风。 然则凡是臣民,皆得风剌,不必要其国史所为。此文特言国史者,郑答张逸云: “国史采众诗时,明其好恶,令瞽蒙歌之。其无作主,皆国史主之,令可歌。” 如此言,是由国史掌书,故文史也。苟能制作文章,亦可谓之为史,不必要作 史官。《》云“史克作是颂”,史官自有作诗者矣,不尽是史官为之也。言明 其好恶,令瞽蒙歌之,是国史选取善者,始付乐官也。言其无作主,国史主之, 嫌其作者无名,国史不主之耳。其有作主,亦国史主之耳。“人伦之废”,即上 “礼义废”也。“刑政之苛”,即上“政教失”也。动声曰吟,长言曰咏,作诗 必歌,故言“吟咏情性”也。 达於事变而怀其旧俗者也。故变风发乎情,止乎礼义。发乎情,民之性也; 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 [疏]“达於”至“之泽”。○正义曰:此又言王道既衰,所以能作变诗之意。 作诗者皆晓达於世事之变易,而私怀其旧时之风俗,见时世政事,变易旧章,即 作诗以旧法诫之,欲使之合於礼义。故变风之诗,皆发於民情,止於礼义,言各 出民之情性而皆合於礼义也。又重说发情、止礼之意。发乎情者,民之性,言其 民性不同,故各言其志也;止乎礼义者,先王之泽,言俱被先王遗泽,故得皆止 礼义也。展转申明作诗之意。“达於事变”者,若唐有帝尧杀礼救危之化,後世 习之,失之於俭不中礼。陈有大姬好巫歌舞之风,後世习之,失之於游荡无度。 是其风俗改变,时人晓达之也。“怀其旧俗”者,若齐有太公之风,卫有康叔之 化,其遗法仍在,诗人怀挟之也。诗人既见时世之事变,改旧时之俗,故依准旧 法,而作诗戒之。虽俱准旧法,而诗体不同,或陈古政治,或指世淫荒。虽复属 意不同,俱怀匡救之意,故各发情性,而皆止礼义也。此亦兼论变雅,独言变风 者,上已变风、变雅双举其文,此从省而略之也。“先王之泽”,谓先王有德泽 而流及於後世,诗人得其馀化,故能怀其旧俗也。郑答张逸云:“旧俗者,若晋 有尧之遗风,先王之泽,卫有康叔馀烈。”如此言,则康叔当云先公,而云先王 者,以变雅有先王之泽,变风有先公之泽。故季札见歌《齐》,曰:“表东海者, 其太公乎?”见歌小雅,曰:“犹有先王之遗民。”是其风禀先公,雅禀先王也。 上举变风,下言先王,风、雅互相见也。上言国史作诗,此言民之性,明作诗皆 在民意,非独国史能为,亦是互见也。作诗止於礼义,则应言皆合礼。而变风所 陈,多说奸淫之状者,男淫女奔,伤化败俗,诗人所陈者,皆乱状淫形,时政之 疾病也,所言者,皆忠规切谏,救世之针药也。《尚书》之三风十愆,疾病也。 诗人之四始六义,救药也。若夫疾病尚轻,有可生之道,则医之治也用心锐。扁 鹊之疗太子,知其必可生也。疾病已重,有将死之势,则医之治也用心缓。秦和 之视平公,知其不可为也。诗人救世,亦犹是矣。典刑未亡,觊可追改,则箴规 之意切,《鹤鸣》、《沔水》,殷勤而责王也。淫风大行,莫之能救,则匡谏之 志微,《溱泱》、《桑中》,所以咨嗟叹息而闵世。陈、郑之俗,亡形已成,诗 人度已箴规必不变改,且复赋己之志,哀叹而已,不敢望其存,是谓匡谏之志微。 故季札见歌《陈》,曰:“国无主,其能久乎!”见歌《郑》,曰:“美哉!其 细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美者,美诗人之情,言不有先王之训,孰能 若此。先亡者,见其匡谏意微,知其国将亡灭也。○ 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 [疏]“是以”至“之雅”。○正义曰:序说正、变之道,以风、雅与颂区域 不同,故又辨三者体异之意。“是以”者,承上生下之辞,言诗人作诗,其用心 如此。一国之政事善恶,皆系属於一人之本意,如此而作诗者,谓之风。言道天 下之政事,发见四方之风俗,如是而作诗者,谓之雅。言风、雅之别,其大意如 此也。“一人”者,作诗之人。其作诗者,道己一人之心耳。要所言一人心,乃 是一国之心。诗人览一国之意,以为己心,故一国之事系此一人,使言之也。但 所言者,直是诸侯之政,行风化於一国,故谓之风,以其狭故也。言天下之事, 亦谓一人言之。诗人总天下之心,四方风俗,以为己意,而咏歌王政,故作诗道 说天下之事,发见四方之风。所言者,乃是天子之政,施齐正於天下,故谓之雅, 以其广故也。风之与雅,各是一人所为,风言一国之事系一人,雅亦天下之事系 一人。雅言天下之事,谓一人言天下之事。风亦一人言一国之事。序者逆顺立文, 互言之耳。故《志》张逸问:“尝闻一人作诗,何谓?”答曰:“作诗者,一人 而已。其取义者,一国之事。变雅则讥王政得失,闵风俗之衰,所忧者广,发於 一人之本身。”如此言,风、雅之作,皆是一人之言耳。一人美,则一国皆美之; 一人刺,则天下皆刺之。《谷风》、《黄鸟》,妻怨其夫,未必一国之妻皆怨夫 耳。《北门》、《北山》,下怨其上,未必一朝之臣皆怨上也。但举其夫妇离绝, 则知风俗败矣;言己独劳从事,则知政教偏矣,莫不取众之意以为己辞。一人言 之,一国皆悦。假使圣哲之君,功齐区宇,设有一人,独言其恶,如弁随、务光 之羞见殷汤,伯夷、叔齐之耻事周武,海内之心不同之也。无道之主,恶加万民, 设有一人,独称其善,如张竦之美王莽,蔡邕之惜董卓,天下之意不与之也。必 是言当举世之心,动合一国之意,然後得为风、雅,载在乐章。不然,则国史不 录其文也。此言谓之风、雅,理兼正、变。天下无道,政出诸侯,而变雅亦称雅 者,当作变雅之时,王政仍被邦国。《大学》曰:“尧、舜率天下以仁而民从之, 桀、纣率天下以暴而民从之。”是善政、恶政皆能正人,所以幽、厉之诗亦名为 雅。及平王东迁,政遂微弱,其政才行境内,是以变为风焉。 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 [疏]“雅者”至“雅焉”。○正义曰:上已解风名,故又解雅名。雅者训为 正也,由天子以政教齐正天下,故民述天子之政,还以齐正为名。王之齐正天下 得其道,则述其美,雅之正经及宣王之美诗是也。若王之齐正天下失其理,则刺 其恶,幽、厉小雅是也。诗之所陈,皆是正天下大法,文、武用诗之道则兴,幽、 厉不用诗道则废。此雅诗者,言说王政所用废兴,以其废兴,故有美刺也。又解 有二雅之意。王者政教有小大,诗人述之亦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小 雅所陈,有饮食宾客,赏劳群臣,燕赐以怀诸侯,征伐以强中国,乐得贤者,养 育人材,於天子之政,皆小事也。大雅所陈,受命作周,代殷继伐,荷先王之福 禄,尊祖考以配天,醉酒饱德,能官用士,泽被昆虫,仁及草木,於天子之政, 皆大事也。诗人歌其大事,制为大体;述其小事,制为小体。体有大小,故分为 二焉。风见优劣之差,故《周南》先於《召南》,雅见积渐之义,故小雅先於大 雅,此其所以异也。诗体既异,乐音亦殊。国风之音,各从水土之气,述其当国 之歌而作之。雅、颂之音,则王者遍览天下之志,总合四方之风而制之,《乐记》 所谓“先王制雅、颂之声以道之”,是其事也。诗体既定,乐音既成,则後之作 者各从旧俗。“变风”之诗,各是其国之音,季札观之,而各知其国,由其音异 故也。小雅音体亦然。正经述大政为大雅,述小政为小雅,有小雅、大雅之声。 王政既衰,变雅兼作,取大雅之音,歌其政事之变者,谓之“变大雅”;取其小 雅之音,歌其政事之变者,谓之“变小雅”,故变雅之美刺,皆由音体有小大, 不复由政事之大小也。风述诸侯之政,非无小大,但化止一国,不足分别。颂则 功成乃作,归美报神,皆是大事,无复别体,故不分为“二风”、“二颂”也。 定本“王政所由废兴”,俗本“王政”下有“之”字,误也。 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於神明者也。 [疏]“颂者”至“神明者”。○正义曰:上解风、雅之名,风、雅之体,故 此又解颂名、颂体。上文因变风、变雅作矣,即说风、雅之体,故言“谓之风”, “谓之雅”,以结上文。此上未有颂作之言,文无所结,故云“颂者,美盛德之 形容”,明训“颂”为“容”,解颂名也。“以其成功,告於神明”,解颂体也。 上言“雅者,正也”,此亦当云“颂者,容也”。以雅已备文,此亦从可知,故 略之也。《易》称“圣人拟诸形容,象其物宜”,则形容者,谓形状容貌也。作 颂者美盛德之形容,则天子政教有形容也。可美之形容,正谓道教周备也,故 《颂谱》云:“天子之德,光被四表,格于上下,无不覆焘,无不持载。”此之 谓容,其意出於此也。“成功”者,营造之功毕也。天之所营在於命圣,圣之所 营在於任贤,贤之所营在於养民。民安而财丰,众和而事节,如是则司牧之功毕 矣。干戈既戢,夷狄来宾,嘉瑞悉臻,远迩咸服,群生尽遂其性,万物各得其所, 即是成功之验也。万物本於天人本於祖,天之所命者牧民也,祖之所命者成业也。 民安业就,须告神使知,虽社稷山川四岳河海皆以民为主,欲民安乐,故作诗歌 其功,遍告神明,所以报神恩也。王者政有兴废,未尝不祭群神,但政未太平, 则神无恩力,故太平德洽,始报神功。颂诗直述祭祀之状,不言得神之力,但美 其祭祀,是报德可知。此解颂者,唯《周颂》耳,其商、鲁之颂则异於是矣。 《商颂》虽是祭祀之歌,祭其先王之庙,述其生时之功,正是死後颂德,非以成 功告神,其体异於《周颂》也。《鲁颂》主咏僖公功德才,如变风之美者耳,又 与《商颂》异也。颂者,美诗之名,王者不陈鲁诗,鲁人不得作风,以其得用天 子之礼,故借天子美诗之名,改称为颂,非《周颂》之流也。孔子以其同有颂名, 故取备三颂耳。置之《商颂》前者,以鲁是周宗亲同姓,故使之先前代也。 是谓四始,《诗》之至也。(始者,王道兴衰之所由。) [疏]“是谓四始,诗之至也”。○正义曰:“四始”者,郑答张逸云:“风 也,小雅也,大雅也,颂也。人君行之则为兴,废之则为衰。”又笺云:“始者, 王道兴衰之所由。”然则此四者是人君兴废之始,故谓之四始也。“《诗》之至” 者,《诗》理至极,尽於此也。序说《诗》理既尽,故言此以终之。案《诗纬· 历枢》云:“《大明》在亥,水始也。《四牡》在寅,木始也。《嘉鱼》在已, 火始也。《鸿雁》在申,金始也。”与此不同者,纬文因金木水火有四始之义, 以《诗》文之。又郑作《六艺论》,引《春秋纬·演孔图》云:“《诗》含五 际、六情”者,郑以《历枢》云午亥之际为革命,卯酉之际为改正。辰在天门, 出入候听。卯,《天保》也。酉,《祈父》也。午,《采芑》也。亥,《大明》 也。然则亥为革命,一际也;亥又为天门出入候听,二际也;卯为阴阳交际,三 际也;午为阳谢阴兴,四际也;酉为阴盛阳微,五际也。其六情者,则《春秋》 云“喜、怒、哀、乐、好、恶”是也。《诗》既含此五际六情,故郑於《六艺论》 言之。 然则《关雎》、《麟趾》之化,王者之风,故系之周公。南,言化自北而南 也。《鹊巢》、《驺虞》之德,诸侯之风也,先王之所以教,故系之召公。(自, 从也。从北而南,谓其化从岐周被江汉之域也。先王,斥大王、王季。○麟音吕 辛反。趾音止。驺,本亦作ZZ,音侧留反。召,本亦作邵,同,音上照反。後 “召南”、“召公”皆同。岐音其宜反,山名,或音。被音皮寄反。“大王” 音泰。) [疏]“然则《关雎》、《麟趾》之化,王者之风,故系之周公”至“系之召 公”。正义曰:序因《关雎》是风化之始,遂因而申之,广论《诗》义《诗》理 既尽,然後乃说《周南》、《召南》。然者,然上语;则者,则下事,因前起後 之势也。然则《关雎》、《麟趾》之化,是王者之风,文王之所以教民也。王者 必圣,周公圣人,故系之周公。不直名为“周”,而连言“南”者,言此文王之 化,自北土而行於南方故也。《鹊巢》、《驺虞》之德,是诸侯之风,先王大王、 王季所以教化民也。诸侯必贤,召公贤人,故系之召公。不复言“南”,意与 《周南》同也。《周南》言化,《召南》言德者,变文耳。上亦云“《关雎》, 后妃之德”,是其通也。诸侯之风,言先王之所以教;王者之风,不言文王之所 以教者,二《南》皆文王之化,不嫌非文王也。但文王所行,兼行先王之道,感 文王之化为《周南》,感先王之化为《召南》,不言先王之教,无以知其然,故 特著之也。此实文王之诗,而系之二公者,《志》张逸问:“王者之风,王者当 在雅,在风何?”答曰:“文王以诸侯而有王者之化,述其本宜为风。”逸以文 王称王,则诗当在雅,故问之。郑以此诗所述,述文王为诸侯时事,以有王者之 化,故称王者之风,於时实是诸侯,诗人不为作雅。文王三分有二之化,故称 “王者之风”,是其风者,王业基本。此述服事殷时王业基本之事,故云“述其 本宜为风”也。化г一国谓之为风,道被四方乃名为雅,文王才得六州,未能天 下统一,虽则大於诸候,正是诸侯之大者耳。此二《南》之人犹以诸侯待之,为 作风诗,不作雅体。体实是风,不得谓之为雅。文王末年,身实称王,又不可以 《国风》之诗系之王身。名无所系,诗不可弃,因二公为王行化,是故系之二公。 天子嫁女於诸侯,使诸侯为之主,亦此义也。其《鹿鸣》,文王诗人,本以天子 待之作雅,非基本之事,故不为风也。若然,作王者之风,必感圣人之化,已知 文王之圣,应知终必为王。不为作雅而作风者,诗者志也,各言其志。文王於时 未称王号,或为作雅,或为作风,人志不同故也。○笺“自从”至“王季”。○ 正义曰:《释诂》云:“从,自也。”反覆相训,是“自”得为“从”也。文王 之国在於岐周东北,近於纣都,西北迫於戎狄,故其风化南行也。《汉广序》云 “美化行乎江汉之域”,是从岐周被江汉之域也。太王始有王迹,周之追谥,上 至太王而已,故知先王斥太王、王季。 《周南》、《召南》,正始之道,王化之基, [疏]“《周南》”至“之基”。○正义曰:既言系之周、召,又总举二《南》 要义。《周南》、《召南》二十五篇之诗,皆是正其初始之大道,王业风化之基 本也。高以下为基,远以近为始。文王正其家而後及其国,是正其始也。化南土 以成王业,是王化之基也。季札见歌《周南》、《召南》,曰:“始基之矣,犹 未也。”服虔云:“未有《雅》、《颂》之成功。”亦谓二《南》为王化基始, 序意出于彼文也。 是以《关雎》乐得淑女以配君子,忧在进贤,不淫其色。哀窈窕,思贤才, 而无伤善之心焉,是《关雎》之义也。(“哀”盖字之误也,当为“衷”。“衷” 谓中心恕之,无伤善之心,谓好逑也。○淑,常六反,善也。哀,前儒并如字。 《论语》云“哀而不伤”是也。郑氏改作“衷”,竹隆反。窈,乌了反。窕,徒 了反。毛云:“窈窕,幽闲也。”王肃云:“善心曰窈,善容曰窕。”恕音庶, 本又作“念”。好,呼报反。逑音求。) [疏]“是以”至“之义也”。○正义曰:上既总言二《南》,又说《关雎》 篇义,覆述上后妃之德由,言二《南》皆是正始之道,先美家内之化。是以《关 雎》之篇,说后妃心之所乐,乐得此贤善之女,以配己之君子;心之所忧,忧在 进举贤女,不自淫恣其色;又哀伤处窈窕幽之女未得升进,思得贤才之人与之 共事。君子劳神苦思,而无伤害善道之心,此是《关雎》诗篇之义也。毛意当然。 定本“是《关雎》之义”,俗本“是”下有“以”者,误也。郑以“哀”为“衷”, 言后妃衷心念恕在窈窕幽之善女,思使此女有贤才之行,欲令宫内和协而无伤 害善人之心。馀与毛同。妇人谓夫为君子,上下之通名。乐得淑女,以配君子, 言求美德善女,使为夫嫔御,与之共事文王,五章皆是也。女有美色,男子悦之, 故经传之文通谓女人为色。淫者过也,过其度量谓之为淫。男过爱女谓淫女色, 女过求宠是自淫其色。此言不淫其色者,谓后妃不淫恣已身之色。其者,其后妃 也。妇德无厌,志不可满,凡有情欲,莫不妒忌。唯后妃之心,忧在进贤,贤人 不进,以为己忧。不纵恣己色,以求专宠,此生民之难事,而后妃之性能然,所 以歌美之也。毛以为哀窈窕之人与后妃同德者也,后妃以已则能配君子,彼独幽 处未升,故哀念之也。既哀窈窕之未升,又思贤才之良质,欲进举之也。哀窈窕 还是乐得淑女也,思贤才还是忧在进贤也,殷勤而说之也。指斥诗文则忧在进贤, 下三章是也。不淫其色,首章上二句是也。此诗之作,主美后妃进贤,所以能进 贤者,由不淫其色,故先言不淫其色。序论作者之意,主在进贤,故先云进贤, 所以经序倒也。郑解哀字为异,其经亦与毛同。○笺“哀盖”至“好逑”。○正 义曰:以后妃之求贤女,直思念之耳,无哀伤之事在其也。经云“锺鼓乐之”, “琴瑟友之”,哀乐不同,不得有悲哀也,故云“盖字之误”。笺所易字多矣, 皆注云当为某字。此在《诗》初,故云盖为疑辞。以下皆仿此。衷与忠,字异而 义同,於文中心为忠,如心为恕,故云恕之,谓念恕此窈窕之女,思使之有贤才, 言不忌胜已而害贤也。无伤善之心,谓不用伤害善人。经称众妾有逑怨,欲令窈 窕之女和谐,不用使之相伤害,故云“谓好逑也”。《论语》云“《关雎》乐而 不淫,哀而不伤”,即此序之义也。《论语》注云:“哀世夫妇不得此人,不为 灭伤其爱。”此以哀为衷,彼仍以哀为义者,郑答刘炎云:“《论语》注人行 久,义或宜然,故不复定,以遗後说。”是郑以为疑,故两解之也。必知毛异於 郑者,以此诗出於毛氏,字与三家异者动以百数。此序是毛置篇端,若毛知其误, 自当改之,何须仍作哀字也?毛无破字之理,故知从哀之义。毛既以哀为义,则 以下义势皆异於郑。思贤才,谓思贤才之善女也。无伤善之心,言其能使善道全 也。庸人好贤则志有懈倦,中道而废则善心伤。后妃能寤寐而思之,反侧而忧之, 不得不已,未尝懈倦,是其善道必全,无伤缺之心。然则毛意无伤善之心,当谓 三章是也。王肃云:“哀窈窕之不得,思贤才之良质,无伤善之心焉。若苟慕其 色,则善心伤也。”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兴也。关关,和声也。雎鸠,王雎也,鸟挚而有别。 水中可居者曰洲。后妃说乐君子之德,无不和谐,又不淫其色,慎固幽深,若关 雎之有别焉,然後可以风化天下。夫妇有别则父子亲,父子亲则君臣敬,君臣敬 则朝廷正,朝廷正则王化成。笺云:挚之言至也,谓王雎之鸟,雌雄情意至然而 有别。○雎,七胥反。鸠,九尢反,鸟之有至别者。洲音州。兴,虚应反,沈许 甑反。案:兴是譬谕之名,意有不尽,故题曰兴。他皆放此。挚本亦作鸷,音至。 别,彼竭反,下同。说音悦。乐音洛。谐,户皆反。朝,直遥反。廷,徒佞反。)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窈窕,幽也。淑,善。逑,匹也。言后妃有关雎之德, 是幽贞专之善女,宜为君子之好匹。笺云:怨耦曰仇。言后妃之德和谐,则幽 处深宫贞专之善女,能为君子和好众妾之怨者。言皆化后妃之德,不嫉妒,谓 三夫人以下。○好,毛如字,郑呼报反。《兔》诗放此。逑音求,毛云“匹也”, 本亦作仇,音同。郑云“怨耦曰仇”。音闲,下同。耦,五口反。能为,于伪 反。嫉音疾,徐音自後皆同。妒,丁路反,以色曰妒。) [疏]“关关”至“好逑”。○正义曰:毛以为关关然声音和美者,是雎鸠也。 此雎鸠之鸟,虽雌雄情至,犹能自别,退在河中之洲,不乘匹而相随也,以兴情 至,性行和谐者,是后妃也。后妃虽说乐君子,犹能不淫其色,退在深宫之中, 不亵渎而相慢也。后妃既有是德,又不妒忌,思得淑女以配君子,故窈窕然处幽 贞专之善女,宜为君子之好匹也。以后妃不妒忌,可共以事夫,故言宜也。○ 郑唯下二句为异,言幽之善女谓三夫人、九嫔,既化后妃,亦不妒忌,故为君 子文王和好众妾之怨耦者,使皆说乐也。○传“关关”至“王化成”。○正义曰: 《释诂》云:“关关,雍雍,音声和也。”是关关为和声也。“雎鸠,王雎也”, 《释鸟》文。郭璞曰:“雕类也。今江东呼之为鹗,好在江边中,亦食鱼。” 陆机《疏》云:“雎鸠,大小如鸱,深目,目上骨露,幽州人谓之鹫。而扬雄、 许慎皆曰白{厥鸟},似鹰,尾上白。”定本云“鸟挚而有别”,谓鸟中雌雄情意 至厚而犹能有别,故以兴后妃说乐君子情深,犹能不淫其色。传为“挚”字,实 取至义,故笺云“挚之言至,王雎之鸟,雄雌情意至然而有别”,所以申成毛传 也。俗本云“雎鸠,王雎之鸟”者,误也。“水中可居者曰洲”,《释水》文也。 李巡曰:“四方皆有水,中央独可居。”《释水》又曰“小洲曰渚”,“小渚曰 ”,“小曰坻”。“江有渚”,传曰:“渚,小洲也。”《蒹葭》传、《谷 风》笺并云“小渚曰”,皆依《尔雅》为说也。《采蘩》传曰:“,渚。” 《凫》传曰:“渚,。”互言以晓人也。《蒹葭》传文云:“坻,小渚也。” 不言小者,、渚大小异名耳,坻亦小於渚,故举渚以言之。和谐者,心中和 悦,志意谐,每事皆然,故云“无不和谐”。又解以“在河之洲”为喻之意, 言后妃虽悦乐君子,不淫其色,能谨慎贞固,居在幽深宫之内,不妄淫亵君子, 若雎鸠之有别,故以兴焉。后妃之德能如是,然後可以风化天下,使夫妇有别。 夫妇有别,则性纯子孝,故能父子亲也,孝子为臣必忠,故父子亲则君臣敬。君 臣既敬,则朝廷自然严正。朝廷既正,则天下无犯非礼,故王化得成也。○传 “窈窕”至“好匹”。正义曰:窈窕者,谓淑女所居之宫形状窈窕然,故笺言幽 深宫是也。传知然者,以其淑女已为善称,则窈窕宜为居处,故云幽,言其 幽深而静也。扬雄云“善心为窈,善容为窕”者,非也。“逑,匹”,《释诂》 文。孙炎云:“相求之匹。”《诗》本作逑,《尔雅》多作仇,字异音义同也。 又曰“后妃有关雎之德,是幽贞专之善女,宜为君子之好匹”者,美后妃有思 贤之心,故说贤女宜求之状,总言宜求为君子好匹,则总谓百二十人矣。○笺 “不嫉”至“以下”。○正义曰:下笺“三夫人、九嫔以下”,此直云“三夫人 以下”,然则九嫔以下总谓众妾,三夫人以下唯兼九嫔耳,以其淑女和好众妾, 据尊者,故唯指九嫔以上也。求菜论皆乐后妃之事,故兼言九嫔以下,总百二十 人也。若然,此众妾谓世妇、女御也。《周礼》注云:“世妇、女御不言数者, 君子不苟於色,有妇德者充之,无则阙。”所以得有怨者,以其职卑德小,不能 无怨,故淑女和好之。见后妃和谐,能化群下,虽有小怨,和好从化,亦所以明 后妃之德也。此言百二十人者,《周南》王者之风,以天子之数拟之,非其时即 然也。何者?文王为诸侯早矣,岂先无嫔妾一人,皆须后妃求之?且百二十人之 数,《周礼》始置,郑於《檀弓》差之:帝喾立四妃,帝尧因焉;舜不告而娶, 不立正妃;夏增以九女为十二人,殷则增以二十七人为三十九人,至周增以八十 一人为百二十人。当殷之时,唯三十九人,况文王为诸侯世子,岂有百二十人也?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荇,接余也。流,求也。后妃有关雎之德,乃能共 荇菜,备庶物,以事宗庙也。笺云:左右,助也。言后妃将共荇菜之菹,必有助 而求之者。言三夫人、九嫔以下,皆乐后妃之乐。○参,初金反。差,初宜反, 又初佳反。荇,衡猛反,本亦作{艹杏},沈有并反。左右,王申毛如字;郑上音 佐,下音佑。“接余”音馀,本或作“{艹妾}荼”,非。共音恭,本或作供,下 “共荇菜”并同。菹,阻鱼反,字又作菹。嫔,鼻申反,内官名。乐音洛,又音 岳。)窈窕淑女,寤寐求之。(寤,觉。寐,寝也。笺云:言后妃觉寐则常求此 贤女,欲与之共已职也。○寤,五路反。寐,莫利反。觉,音教。) [疏]“参差”至“求之”。○毛以为后妃性既和谐,堪居后职,当共荇菜以 事宗庙。后妃言此参差然不齐之荇菜,须嫔妾左右佐助而求之。由此之故,思求 淑女。窈窕然幽贞专之善女,后妃寤寐之时常求之也。○郑以为夫人、九嫔既 不妒忌世妇、女御,又无怨争,上下说乐,同化后妃,故於后妃将共参差之荇菜 以事宗庙之时,则嫔、御之等皆竞佐助后妃而求之,言皆乐后妃之事。既言乐助 后妃,然後倒本其事,后妃今日所以得佐助者,由此幽之善女未得之时,后妃 於觉寐之中常求之,欲与之共己职事,故得之也。○传“荇接”至“宗庙”。○ 正义曰:《释草》云:“{艹杏},接余,其叶符。”陆机《疏》云“接余,白茎, 叶紫赤色,正员,径寸馀,浮在水上,根在水底,与水深浅等,大如钗股,上青 下白,鬻其白茎,以苦酒浸之,肥美可案酒”是也。定本“荇,接余也”,俗本 “荇”下有“菜”字,衍也。“流,求”,《释言》文也。所以论求菜事以美后 妃者,以德不和谐,不当神明,则不能事宗庙。今后妃和谐,有关雎之德,乃能 共荇菜,备庶物,以事宗庙也。案《天官·醢人》陈四豆之实,无荇菜者,以殷 礼。诗咏时事,故有之。言“备庶物”者,以荇菜亦庶物之一,不谓今后妃尽备 庶物也。《礼记·祭统》曰:“水草之菹,陆产之醢,小物备矣。三牲之俎,八 簋之实,美物备矣。昆虫之异,草木之实,阴阳之物备矣。凡天之所生,地之所 长,苟可荐者,莫不咸在,示尽物也。”是祭必备庶物也。此经序无言祭事,知 事宗庙者,以言“左右流之”,助后妃求荇菜。若非祭菜,后不亲采。《采蘩》 言夫人奉祭,明此亦祭也。○笺“左右”至“之事”。○正义曰:“左右,助也”, 《释诂》文。此章未得荇菜,故助而求之。既得,故四章论“采之”。采之既得, 故卒章言“择之”。皆是淑女助后妃,故每云“左右”。此章始求,谓未当祭时, 故云“将共荇菜”。四章“琴瑟友之”,卒章“锺鼓乐之”,皆谓祭时,故笺云 “共荇菜之时”也。此云“助而求之”,谓未祭时亦赞助也,故《天官·九嫔职》 云:“凡祭祀,赞后荐,彻豆笾。”《世妇职》云:“祭之日,莅陈女官之具, 凡内羞之物。”《女御职》曰:“凡祭祀,赞世妇。”《天官·序官》注云: “夫人之於后,犹三公之於王,坐而论妇礼,无官职之事。”明祭时皆在,故下 章论祭时皆有淑女之文,明赞助可知也。此九嫔以下兼世妇、女御也。言“皆乐 后妃之事”者,明既化其德,又乐其事,见后妃德盛感深也。事者,荇菜之事也。 事为劳务,尚能乐之,况於其德乎!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服,思之也。笺云:服,事也。求贤女而不得,觉 寐则思己职事当谁与共之乎!)悠哉悠哉,辗转反侧。(悠,思也。笺云:思之 哉!思之哉!言已诚思之。卧而不周曰辗。○悠音由。辗,本亦作展,哲善反, 吕忱从车、展。郑云“不周曰辗”,注本或作“卧而不周”者,剩二字也。) [疏]“求之”至“反侧”。○毛以为后妃求此贤女之不得,则觉寐之中服膺 念虑而思之。又言后妃诚思此淑女哉!诚思此淑女哉!其思之时,则辗转而复反 侧,思念之极深也。○郑唯以服为事,求贤女而不得,觉寐则思已职事当谁与共 之。馀同也。○传“服,思之也”。○正义曰:王肃云:“服膺思念之。”笺以 《释诂》文“服,事也”,本求淑女为已职事,故易之也。○笺“卧而不周曰辗”。 ○正义曰:《书传》曰“帝犹反侧晨兴”,则反侧亦卧而不正也。反侧既为一, 则辗转亦为一,俱为卧而不周矣。笺独以辗为不周者,辨其难明,不嫌与转异也。 《泽陂》云“辗转伏枕”,伏枕,据身伏而不周,则辗转同为不周,明矣。反侧 犹反覆,辗转犹婉转,俱是回动,大同小异,故《何人斯》笺“反侧,辗转”是 也。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笺云:言后妃既得荇菜,必有助而采之者。)窈窕 淑女,琴瑟友之。(宜以琴瑟友乐之。笺云:同志为友。言贤女之助后妃共荇菜, 其情意乃与琴瑟之志同,共荇菜之时,乐必作。) [疏]“参差”至“友之”。○毛以为后妃本已求淑女之意,言既求得参差之 荇菜,须左右佐助而采之,故所以求淑女也,故思念此处窈窕然幽之善女,若 来,则琴瑟友而乐之。思设乐以待之,亲之至也。○郑以为后妃化感群下,既求 得之,又乐助采之。言参差之荇菜求之既得,诸嫔御之等皆乐左右助而采之,既 化后妃,莫不和亲,故当共荇菜之时,作此琴瑟之乐,乐此窈窕之淑女。其情性 之和,上下相亲,与琴瑟之音宫商相应无异,若与琴瑟为友然,共之同志,故云 琴瑟友之。○传“宜以琴瑟友乐之”。○正义曰:此称后妃之意。后妃言已思此 淑女,若来,已宜以琴瑟友而乐之。言友者,亲之如友。下传曰“德盛者宜有锺 鼓之乐”,与此章互言也。明淑女若来,琴瑟锺鼓并有,故此传并云“友乐之”, 亦逆取下章之意也。以乐有二等,相分以著义。琴瑟,乐之细者,先言之,见其 和亲。锺鼓,乐之大者,故卒章言之,显其德盛。毛氏於序不破“哀”字,则此 诗所言,思求淑女而未得也,若得,则设琴瑟锺鼓以乐此淑女。故孙毓述毛云: “思淑女之未得,以礼乐友乐之。”是思之而未致,乐为淑女设也。知非祭时设 乐者,若在祭时,则乐为祭设,何言德盛?设女德不盛,岂祭无乐乎?又琴瑟乐 神,何言友乐也?岂得以祭时之乐,友乐淑女乎?以此知毛意思淑女未得,假设 之也。○笺“同志为友”。○正义曰:人之朋友,执志协同。今淑女来之,雍 穆如琴瑟之声和,二者志同,似於人友,故曰“同志为友”。琴瑟与锺鼓同为祭 时,但此章言采之,故以琴瑟为友以韵之;卒章云Ρ,故以锺鼓为乐以韵之,俱 祭时所用,而分为二等耳。此笺“乐必作”,兼下锺鼓也。下笺“琴瑟在堂”, 亦取此云“琴瑟友之”,言淑女以琴瑟为友。下云“锺鼓乐之”,共荇菜之事, 为锺鼓乐淑女。二文不同者,因事异而变其文。以琴瑟相和,似人情志,故以友 言之;锺鼓铿宏,非情志可比,故以乐言之,见祭时淑女情志之和,而因听祭乐 也。 参差荇菜,左右Ρ之;(Ρ,择也。笺云:后妃既得荇菜,必有助而择之者。 ○Ρ,毛报反。) [疏]传“Ρ,择也”。○正义曰:《释言》云:“Ρ,搴也。”孙炎曰: “皆择菜也。”某氏曰:“搴犹拔也。”郭璞曰:“拔取菜也。”以搴是拔之义。 《史记》云“斩将搴旗”,谓拔取敌人之旗也。Ρ训为“拔”,而此云“Ρ之”, 故知拔菜而择之也。 窈窕淑女,锺鼓乐之。(德盛者宜有锺鼓之乐。笺云:琴瑟在堂,锺鼓在庭, 言共荇菜之时!上下之乐皆作,盛其礼也。○“乐之”音洛,又音岳。或云协韵, 宜五教反。) [疏]笺“琴瑟”至“其礼”。○正义曰:知“琴瑟在堂,锺鼓在庭”者, 《皋陶谟》云“琴瑟以咏,祖考来格”,乃云“下管鼗鼓”,明琴瑟在上,鼗鼓 在下。《大射礼》颂锺在西阶之西,笙锺在东阶之东,是锺鼓在庭也。此诗美后 妃能化淑女,共乐其事,既得荇菜以祭宗庙,上下乐作,盛此淑女所共之礼也。 乐虽主神,因共荇菜,归美淑女耳。 《关雎》五章,章四句。故言三章,一章章四句,二章章八句。(五章是郑 所分,“故言”以下是毛公本意。後放此。) [疏]自古而有篇章之名,与诗体俱兴也,故《那序》曰“得《商颂》十二篇”, 《东山序》曰“一章言其完”是也。句则古者谓之为言。《论语》云:“《诗》 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则以“思无邪”一句为一言。《左氏》 曰“臣之业在《扬之水》卒章之四言”,谓第四句,不敢告人也,及赵简子称子 大叔“遗我以九言”,皆以一句为一言也。秦、汉以来,众儒各为训诂,乃有句 称。《论语》注云“此‘我行其野’之句”是也。句必联字而言,句者局也,联 字分疆,所以局言者也。章者明也,总义包体,所以明情者也。篇者遍也,言出 情铺,事明而遍者也。然字之所用,或全取以制义,“关关雎鸠”之类也。或假 辞以为助,者、乎、而、只、且之类也。句者联字以为言,则一字不制也。以诗 者申志,一字则言蹇而不会,故《诗》之见句,少不减二,即“祈父”、“肇” 之类也。三字者,“绥万邦”、“娄丰年”之类也。四字者,“关关雎鸠”、 “窈窕淑女”之类也。五字者,“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之类也。六字者, “昔者先王受命”、“有如召公之臣”之类也。七字者,“如彼筑室於道谋”、 “尚之以琼华乎而”之类也。八字者,“十月蟋蟀入我床下”、“我不敢效我友 自逸”是也。其外更不见九字、十字者。挚虞《流外论》云《诗》有九言者, “酌彼行潦挹彼注兹”是也。遍检诸本,皆云《酌》三章,章五句,则以为 二句也。颜延之云:“《诗》体本无九言者,将由声度阐缓,不协金石,仲冶之 言,未可据也。”句字之数,四言为多,唯以二三七八者,将由言以申情,唯变 所,播之乐器,俱得成文故也。诗之大体,必须依韵,其有乖者,古人之韵不 协耳。之、兮、矣、也之类,本取以为辞,虽在句中,不以为义,故处末者,皆 字上为韵。之者,“左右流之”、“寤寐求之”之类也。兮者,“其实七兮”、 “迨其吉兮”之类也。矣者,“颜之厚矣”、“出自口矣”之类也。也者,“何 其处也”、“必有与也”之类也。《著》“俟我于著乎而”,《伐檀》“且涟猗” 之篇,此等皆字上为韵,不为义也。然人志各异,作诗不同,必须声韵谐和,曲 应金石,亦有即将助句之字,以当声韵之体者,则“彼人是哉,子曰何其”, “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是究是图,其然乎”,“其虚其徐, 既亟只且”之类是也。章者,积句所为,不限句数也,以其作者陈事,须有多少 章总一义,必须意尽而成故也。累句为章,则一句不可,二句得为之,《卢令》 及《鱼丽》之下三章是也。其三句则《麟趾》、《甘棠》、《驺虞》之类是也。 其多者,《载芟》三十一句,《宫》之三章三十八句,自外不过也。篇之大小, 随章多少。风、雅之中,少犹两章以上,即《驺虞》、《渭阳》之类是也。多则 十六以下,《正月》、《桑柔》之类是也。唯《周颂》三十一篇,及《那》、 《烈祖》、《玄鸟》,皆一章者。以其风、雅叙人事,刺过论功,志在匡救,一 章不尽,重章以申殷勤,故风、雅之篇无一章者。颂者,太平德洽之歌,述成功 以告神,直言写志,不必殷勤,故一章而已。《鲁颂》不一章者,《鲁颂》美僖 公之事,非告神之歌,此则论功颂德之诗,亦殷勤而重章也。虽云盛德所同, 《鲁颂》实不及制,故颂体不一也。高宗一人,而《玄鸟》一章,《长发》、 《殷武》重章者,或诗人之意,所作不同;或以武丁之德,上不及成汤,下又逾 於鲁僖。论其至者,同於太平之歌;述其祖者,同於论功之颂。明成功有大小, 其篇咏有优劣。采立章之法,不常厥体,或重章共述一事,《采》之类;或一 事叠为数章,《甘棠》之类;或初同而末异,《东山》之类;或首异而末同, 《汉广》之类;或事讫而更申,《既醉》之类;或章重而事别,《鸱》之类。 《何草不黄》,随时而改色;《文王有声》,因事而变文;“采采苡”,一章 而再言;《宾之初筵》,三章而一发。或篇有数章,章句众寡不等;章有数句, 句字多少不同,皆由各言其情,故体无恒式也。《东山·序》云一章、二章、三 章、四章,不谓末章为卒章。及《左传》曰《七月》之卒章,又《扬之水》卒章 者,《东山》分别章意,从一而终於四,故不言卒章也。《左传》言卒章者,卒, 终也,言终篇之章。言卒者,对始也。终篇为卒章,则初篇为首章矣,故郑注 《礼记》云“《缁衣》之首章”是也。若然,言卒者,对首也,则《武》唯一章, 而《左传》曰“作《武》,其卒章曰‘耆定尔功’者,以‘耆定尔功’是章之卒 句故也。《大司乐》注云“《驺虞》,乐章名,在《召南》之卒章”者,正谓其 卒篇。谓之章者,乘上《驺虞》为乐章,故言“在《召南》之卒章”也。定本章 句在篇後。《六艺论》云“未有若今传训章句”,明为传训以来,始辨章句。或 毛氏即题,或在其後人,未能审也。
●卷一(一之二) 《葛覃》,后妃之本也。后妃在父母家,则志在於女功之事,躬俭节用,服 氵濯之衣,尊敬师傅,则可以归安父母,化天下以妇道也。(躬俭节用,由於 师傅之教,而後言尊敬师傅者,欲见其性亦自然。可以归安父母,言嫁而得意, 犹不忘孝。○覃,本亦作蕈,徒南反,延也。氵,本又作浣,户管反。濯,直 角反。傅,夫附反。见,贤遍反。) [疏]“《葛覃》三章,章六句”至“以妇道”。○正义曰:作《葛覃》诗者, 言后妃之本性也,谓贞专节俭自有性也。叙又申说之,后妃先在父母之家,则已 专志於女功之事,复能身自俭约,谨节财用,服此氵濯之衣,而尊敬师傅。在 家本有此性,出嫁而不改,妇礼无愆,当於夫氏,则可以归问安否於父母,化 天下以为妇之道也。定本“后妃在父母家”无“之”字,“化天下以妇道”无 “成”字,有者,衍也。先言后妃在父母家者,欲明尊敬师傅皆后妃在家时事, 说其为本之意。言在父母之家者,首章是也。志在女功之事者,二章治葛以为 是也。躬俭节用,服氵濯之衣者,卒章污私氵衣是也。氵濯即是节俭, 分为二者,见由躬俭节用,故能服此氵濯之衣也。尊敬师傅,卒章上三句“言 告师氏”是也。可以归安父母者,即卒章下一句“归宁父母”是也。化天下以妇 道者,因事生义,於经无所当也。经言私氵衣,在“言归”之下,则是在夫 家之事也。叙言躬俭节用谓在父母之家者,见其在家已然,出嫁不改也。○笺 “躬俭”至“忘孝”。○正义曰:笺知躬俭节用由於师傅之教者,以经私氵 衣在“言告师氏”之下故也。归宁父母,乃是实事,而言“可以”者,能如此乃 可以耳。若不当夫氏,虽归安父母,而父母尚忧。今既当夫氏,仍得归安父母, 言其嫁而得夫之意,犹不忘孝故也。 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萋萋。(兴也。覃,延也。葛所以为,女功 之事烦辱者。施,移也。中谷,谷中也。萋萋,茂盛貌。笺云:葛者,妇人之所 有事也,此因葛之性以兴焉。兴者,葛延蔓於谷中,喻女在父母之家,形体浸浸 日长大也。叶萋萋然,喻其容色美盛。○施,毛以豉反,郑如字,下同。萋切兮 反。蔓音万。浸,子鸩反。长,丁丈反。)黄鸟于飞,集于灌木;其鸣喈喈。 (黄鸟,抟黍也。灌木,木也。喈喈,和声之远闻也。笺云:葛延蔓之时,则 抟黍飞鸣,亦因以兴焉。飞集木,兴女有嫁于君子之道。和声之远闻,兴女有 才美之称达於远方。○灌,古乱反。喈音皆。抟黍,徒端反,鸟名也。丛,才公 反,俗作“”,一本作“最”,作外反。闻音问,又如字,下同。称,尺证反。) [疏]“葛之”至“喈喈”。○正义曰:言葛之渐长,稍稍延蔓兮而移於谷中, 非直枝渐长,维叶则萋萋然茂盛,以兴后妃之生,浸浸日大,而长於父母之家, 非直形体日大,其容色又美盛。当此葛延蔓之时,有黄鸟往飞,集於丛木之上, 其鸣之声喈喈然远闻,以兴后妃形体既大,宜往归嫁於君子之家,其才美之称亦 达於远方也。○传“葛所”至“盛貌”。○正义曰:传既云:“兴也”,复言 “葛所以为”者,以下章说后妃治葛不为兴,欲见此章因事为兴,故笺申之 云“葛者,妇人之所有事,此因葛之性以兴焉”是也。《采葛》传亦云“葛所以 为”,彼不为因兴亦言之者,彼对萧为祭祀,艾为疗疾故也。施,移也,言 引蔓移去其根也。中谷,谷中。倒其言者,古人之语皆然,《诗》文多此类也。 此言萋萋,取未成之时,喻女之少壮,故云茂盛貌。下章指采用之时,故以“莫 莫”为成就貌也。○笺“葛延”至“美盛”。○正义曰:以谷中是葛生之处,故 以谷中喻父母之家,枝茎犹形体,故以叶比容色也。王肃云:“葛生於此,延蔓 於彼,犹女之当外成也。”案下句“黄鸟于飞”喻女当嫁,若此句亦喻外成,於 文为重,毛意必不然。○传“黄鸟”至“远闻”。○正义曰:《释鸟》云:“皇, 黄鸟。”舍人曰:“皇名黄鸟。”郭璞曰:“俗呼黄离留,亦名抟黍。”陆机 《疏》云:“黄鸟,黄鹂留也。或谓之黄栗留。幽州人谓之黄莺。一名仓庚,一 名商庚,一名{利鸟}黄,一名楚雀。齐人谓之抟黍。当葚熟时,来在桑间,故里 语曰:‘黄栗留,看我麦黄葚熟不。’”是应节时之鸟也,自此以下,诸言黄 鸟、仓庚皆是也。《释木》云:“灌木,丛木。”又云:“木族生为灌。”孙炎 曰:“族,丛也。”是灌为丛木也。○笺“葛延”至“远方”。○正义曰:知葛 当延蔓之时,抟黍飞鸣,亦因以兴者,以前葛之生长是为因兴,则此亦宜然也。 言搏黍往飞集於灌木之时,其鸣恒喈喈然。其鸣喈喈然,在集于灌木之下,欲明 总上于飞至集,终始恒鸣,以喻后妃在家与出嫁,常有声称达於远方也。《大明》 曰:“大邦有子,文王嘉止。”是先有才美之称也。飞集灌木,鸟实往焉,女嫁 君子,时实未嫁,故言之道。言虽有出嫁之理,犹未也。君子是夫之之大名,故 《诗》於妇人称夫多言君子也。女子之名,不出於阃,才美之称,得达远方者, 其名系於父兄,故《大雅》云“大邦有子”是也。 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莫莫。(莫莫,成就之貌。笺云:成就者,其可 采用之时。○莫,美博反。)是刈是,为为,服之无ル。(,煮之也。 精曰,粗曰。ル,厌也。古者王后织玄ヨ,公侯夫人纟延,卿之内子大带, 大夫命妇成祭服,士妻朝服,庶士以下各衣其夫。笺云:服,整也。女在父母之 家,未知将所,故习之以烦辱之事,乃能整治之无厌倦,是其性贞专。○ 艾,本亦作“刈”,鱼废反。《韩诗》云:“刈,取也。”,胡郭反,《韩诗》 云:“,瀹也。音羊灼反”。,耻知反。葛之精者曰。,去逆反。ル, 本亦作“<Э犬>”,音亦。厌,於艳反,本亦作“厌”。ヨ,都览反。ヨ,织五 采如纟舀状,用县也。,获耕反,缨之无者,从下仰属於冠。纟延音延, 冕上覆也。朝,直遥反,下同。庶士,谓庶人在官者,本或作“庶人”。衣,於 既反。) [疏]“葛之”至“无ル”。○正义曰:言葛之渐延蔓兮,所移在於谷中,生 长不已,其叶则莫莫然成就。葛既成就,已可采用,故后妃於是刈取之,於是 煮之。煮治已讫,后妃乃缉绩之,为为。言后妃整治此葛以为之时,志 无厌倦,是后妃之性贞专也。○传“煮”至“其夫”。○正义曰:《释训》云: “是刈是,,煮之也。”舍人曰:“是刈,刈取之。是,煮治之。”孙炎 曰:“煮葛以为,以煮之於,故曰煮,非训为煮。”《曲礼》云: “为天子削瓜巾以,诸侯巾以。”《玉藻》云:“浴用二巾,上下。” 皆贵而贱,是精而粗,故云精曰,粗曰。“ル,厌”,《释诂》文, 彼“ル”作“射”,音义同。自“王后织玄ヨ”以下,皆《鲁语》敬姜之言也。 ヨ,县之物,织五采为之,故《著》笺云“人君五色”,则天子之ヨ五色。独 言玄者,以玄为尊,故举以言焉。者,缨之无绥,从下而上者也。《祭义》曰: “天子冕而朱,诸侯冕而青。”此诸侯当以青为组,在冕下,仰属之,故 《士冠礼》注云“有笄者屈组为,垂为饰,无笄者缨而结其绦”是也。纟延者, 冕上覆。《论语》注云:“绩麻三十升以为冕。”《夏官·弁师》注云“纟延, 冕上覆,玄表里”是也。内子,卿之妻。僖二十四年《左传》“赵姬请以叔 隗为内子,而已下之”是也。大带者,《玉藻》所云大夫以玄华。华,黄也。以 素为带,饰之,外以玄,内以黄也。“大夫命妇成祭服”者,大夫助祭,服玄冕, 受之於君,故《大宗伯》“再命受服”是也。妻所成者,自祭之服。《少牢礼》 朝服玄冠缁布衣素裳,韦昭云“祭服玄衣裳”,谓作玄冕之服,非也。士妻朝 服者,作朝於君,服亦玄冠缁衣素裳也。庶士以下各衣其夫,庶士谓庶人在官者, 故《祭法》曰“官师一庙,庶士、庶人无庙”,注云:“官师,中士下士。庶士, 府史之属。”庶士与朝服异文,则亦府史之属。韦昭云“下士”,非也。此庶士 下至庶人,其妻各衣其夫,则夫之所服,妻悉为之也。”彼文云“公侯之夫人加 之以纟延也”,则为ヨ又为纟延也,则士之妻加之以朝服,则为祭服又为朝 服,皆下兼上也。贵者所为少,贱者所为多,故庶士以下,夫衣悉为之。传引此 者,以王后、庶人之妻皆有所作,后妃在父母之家,未知将所,虽葛之烦辱亦 治之也。定本云“王后织玄ヨ,公侯夫人纟延,卿之内子大带”,俗本“王后” 下有“亲”字,“纟延”、“大带”上有“织”字,皆衍也。○笺“服整”至 “贞专”。○正义曰:“服,整”,《释言》文也。以女在父母之家,未知将何 所,不知为作王后,为作士妻,故习之以,劳辱之事尚能整治之无厌倦, 是其性贞专。 言告师氏,言告言归。(言,我也。师,女师也。古者女师教以妇德、妇言、 妇容、妇功。祖庙未毁,教于公宫三月。祖庙既毁,教于宗室。妇人谓嫁曰归。 笺云:我告师氏者,我见教告于女师也,教告我以人之道。重言我者,尊重师 教也。公宫、宗室,於族人皆为贵。○“谓嫁曰归”,本亦无“曰”字,此依 《公羊传》文。重言,直用反。)薄我私,薄氵我衣。(,烦也。私,燕 服也。妇人有副衤韦盛饰,以朝事舅姑,接见于宗庙,进见于君子。其馀则私也。 笺云:烦,烦扌闰之,用功深。浣,谓濯之耳。衣,谓衤韦衣以下至衤彖衣。○ 音乌。副如字,妇人首饰之上。衤韦音,王后六服,一曰衤韦衣。接见,贤 遍反,下“见於君子”同。扌闰,诸诠之音而专反,何胤、沈重皆而纯反,阮孝 绪《字略》云:“烦扌闰,犹扌委{艹抄}也。”扌委音奴禾反,{艹抄}音素禾反。 衤彖,吐乱反,六服之最下者。)害浣害否,归宁父母。(害,何也。私服宜浣, 公服宜否。宁,安也。父母在,则有时归宁耳。笺云:我之衣服,今者何所当见 浣乎?何所当否乎?言常自洁清,以事君子。○害,户葛反,下同。否,方九反。 清如字,沈音净。) [疏]“言告”至“父母”。○毛以为上下二我,我其身;中我,我其师。后 妃言,我身本见教告於师氏,我师氏告我以归嫁人之道,欲令我躬俭节用,不务 鲜华,故今曰薄欲烦扌闰我之私服,薄欲氵濯我之亵衣。然我之衣服有公有私, 议量而言,我之衣服何者当见浣乎?私服宜浣之。何者当不浣乎?公服宜否?既 以受师教诲,浣衣节俭,复以时归宁父母。○郑下三句为异,言师氏告我,欲令 节俭,故已今薄欲烦扌闰其私服,薄欲氵濯其公衣。所以公服私服并浣之者, 即云同是我之衣服,知何所当见浣乎,何所当见否乎?私服公衣皆悉浣之,由己 常自洁清,以事君子故也。衣裳既浣,身复洁清,故当以时归宁父母耳。○传 “言我”至“曰归”。○正义曰:“言,我”,《释诂》文。女师者,教女之师, 以妇人为之。《昏礼》云:“姆纟丽笄绡衣在其右。”注云:“姆,妇人五十无 子,出而不复嫁,能以妇道教人者,若今时乳母矣。”郑知女师之母必是无子而 出者,以女已出嫁,母尚随之。又襄三十年《公羊传》曰:“宋灾,伯姬存焉, 傅至,母未至,逮火而死。”若非出而不嫁,何以得随女在夫家?若非无子而出, 犯其馀六出之道,则身自无礼,何能教人?故知然也。母既如此,傅亦宜然。○ 《南山》笺云:“文姜与侄娣及傅姆同处,襄公不宜往双之。”则傅亦妇人也。 何休云:“选老大夫为傅,大夫妻为母。”礼重男女之别,大夫不宜教女子,大 夫之妻当从夫氏,不当随女而人,事无所出,其言非也。此师教女之人,《内 则》云大夫以上立师、慈、保三母者,谓子之初生,保养教视,男女并有三母。 此女师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皆《昏义》文也。彼注云:“妇德,贞顺。 妇言,辞令。妇容,婉娩。妇功,丝。”《天官·九嫔职》注亦然。二注皆以 婉娩为妇容。《内则》注云:“婉谓言语也。娩之言媚也,媚谓容貌也。”分婉 娩为二者,欲以《内则》之文充四德,若不分婉为言语,则无辞令之事,且婉谓 婉顺,得为言语之婉顺,亦为容貌之婉媚,故分之也。既有其德顺辞以出之容貌, 以事人女功而就业,故如此次也。“祖庙未毁,教於公宫三月。祖庙既毁,教於 宗室”,《昏礼》文也。彼注云:“祖庙,女高祖为君者之庙,以有缌麻之亲, 就尊者之宫教之。”则祖庙未毁,与天子诸侯共高祖者,则在天子诸侯女宫中教 之三月。知在女宫者,以庄元年《公羊传》曰:“群公子之舍,则以卑矣。”是 诸侯之女有别宫矣,明五属之内女就教可知。彼注又云“宗室,大宗子之家”, 则大宗者,继别为大宗,百世不迁者,其族虽五属外,与之同承别子者,皆临嫁 三月就宗子女宫教成之。知宗子亦有女宫者,《内则》云“命士以上,父子皆异 宫”,则女子亦别宫,故《曲礼》曰“非有大故,不入其门”是也。若宗子未为 命士,教在宗子之家耳。传引此者,以言女师教归嫁之道,故引此以证所教之处。 此后妃,莘国之长女,而引族人之事者,取彼成文,且明诸侯之女嫁前三月亦教 之也。女子自少及长,常皆教习,故《内则》云“女子十年不出”,傅姆教之。 但嫁前三月,特就尊者之宫教成之耳。“妇人谓嫁曰归”,隐二年《公羊传》文。 定本“归”上无“曰”字。○传“烦”至“则私”。○正义曰:浣相对,则 亦浣名,以衣垢者,浣而用功深,故因以为浣私服之名耳。言烦者,谓 浣垢衣者用功烦多,亦以烦为浣名,故笺云“烦,烦扌闰之,用功深”是也。但 毛以公服不浣,唯浣私衣,故一事分为二句。上句言,见用功深也。下句言浣, 见其总名亦为浣。又上句言私,见其燕亵。下句言衣,见其总名亦为衣。故王肃 述毛,合之云烦扌闰、浣濯其私衣是也。言“私,燕服”,谓六服之外常著之服, 则有垢,故须浣。公服则无垢矣。故下传云“私服宜浣,公服宜否”也。副 者,首服之尊。衤韦衣,六服之首,王后之上服,故言“妇人有副衤韦盛饰”。 既举服之尊者,然後历陈其事,言此皆是公衣,不谓诸事皆服衤韦衣也。毛之六 服,所施不明。《内司服》注,郑云:“衤韦衣,从王祭先王。プ翟,祭先公。 阙翟,祭群小祀。鞠衣以告桑。展衣,以礼见王及宾客。衤彖衣,以御于王。” 不言朝舅姑之服。今传既云“妇人有副衤韦盛饰”,即云“以朝事舅姑”,则以 衤韦衣朝舅姑矣。知者,以《特牲》云“士妻祭用纟丽笄绡衣”,而《士昏礼》 云“纟丽笄绡衣见於舅姑”,是朝舅姑、助祭其服同也。王后衤韦衣以祭先王, 明朝事舅姑亦服之矣。《檀弓》曰:“妇人不饰,不敢见舅姑,将有四方之宾来, 亵衣何为陈於斯。”似朝舅姑与见四方宾同服展衣者,彼以大夫之妻,宾客有尊 於舅姑者。王后则宾客无与舅姑敌者,朝事舅姑得申上服也。王后而得有舅者, 因姑以协句,且诗者设言耳。文王称王之时,太姒老矣,不必有父母可归宁,何 但无舅姑也!接见于宗庙,谓以助祭用衤韦衣也。进见于君子,义与郑同。朝于 王则展衣,御于王则衤彖衣,二者同名为进见也。云“其馀则私”,明自展、 衤彖以上为公衣矣。但举终始以言之,明プ翟、阙翟、鞠衣亦在可知也。或以 “进见君子”文承“副衤韦”之下,则皆以副衤韦也。其馀则私,谓プ翟以下。 知不然者,以其臣朝君,不过朝服,助祭乃用冕,后不宜用祭服以朝王。若其馀 则私,谓プ翟以下,则プ翟当浣。《君子偕老》传曰:“プ翟、阙翟,羽饰衣也。” 以羽饰衣,何由可浣?又传言“私,燕服”,若プ翟、阙翟乃助祭之衣,不得为 燕亵之服也。以此知毛言“进见于君子”,非“副衤韦”也。上举衤韦衣之名, 下言展、衤彖之事。明六服皆为公衣,其馀则为私也。六服之外,唯有纟丽笄绡 衣耳。○笺“烦烦扌闰”至“衤彖衣”。○正义曰:郑以私谓燕服,衣谓公衣, 故云“衣,谓衤韦衣以下至衤彖衣”,以明六服非私也。言“烦,烦扌闰之,用 功深”,“浣,谓濯之”,言其用功浅也。此以公对私为深浅耳。若据浣中又有 深浅,浣深於漱,故《内则》注云“手曰漱,足曰浣”。以《内则》冠带言漱, 衣裳言浣,故漱又浅於浣。散而言之皆通。以此经言,序总之云“浣濯之衣”, 此六服明手濯,不足浣也。《曲礼》曰:“诸母不漱裳。”裳乃亵服,宜烦扌闰 之,而言漱,是皆通称也。○传“父母”至“归宁”。○正义曰:此谓诸侯夫人 及王后之法。《春秋》庄二十七年,“杞伯姬来”,《左传》曰:“凡诸侯之女 归宁曰来。”是父母在,得归宁也。父母既没,则使卿宁於兄弟。襄十二年《左 传》曰:“楚司马子庚聘于秦,为夫人宁,礼也。”是父母没,不得归宁也。 《泉水》有义不得往,《载驰》许人不嘉,皆为此也。若卿大夫之妻,父母虽没, 犹得归宁。《丧服传》曰:“为昆弟之为父後者,何以亦期也?妇人虽在外,必 有归宗。”言父母虽没,有时来归,故不降。为父後者,谓大夫以下也,故《郑 志》答赵商曰:“妇人有归宗,谓自其家之为宗者。大夫称家,言大夫如此耳。 夫人王后则不然也。天子诸侯位高,恐其专恣淫乱,故父母既没,禁其归宁。大 夫以下,位卑畏威,故许之耳。”○笺“我之”至“君子”。○正义曰:以言 “害浣害否”,明其无所偏否,故知公私皆浣,常自洁清也。若如传言“私服宜 浣,公服宜否”,则经之“害浣害否”乃是问辞,下无总结,殆非文势也。岂诗 人设问,待毛传答以足之哉!且上言私、浣衣,衣、私别文,明其异也。私为 私服,明衣是公衣。衣浣私,无不浣之事,故知公私皆浣,所以不从传也。若 然三狄之服,刻缯为形而画以五色,所以得浣者,言公服有浣者耳,不必六服皆 浣也。三狄不可浣,鞠、展、衤彖纯色之衣得浣之也。 《葛覃》三章,章六句。 《卷耳》,后妃之志也,又当辅佐君子,求贤审官,知臣下之勤劳。内有进 贤之志,而无险讠皮私谒之心,朝夕思念,至於忧勤也。(谒,请也。○卷耳, 卷勉反,苓耳也。《广雅》云:“耳也。”郭云:“亦曰胡,江南呼常。” 《草木疏》云:“幽州人谓之爵耳。”讠皮,彼寄反,妄加人以罪也。崔云: “险讠皮,不正也。”苓音零。) [疏]“《卷耳》四章,章四句”至“忧勤”。○正义曰:作《卷耳》诗者, 言后妃之志也。后妃非直忧在进贤,躬率妇道,又当辅佐君子,其志欲令君子求 贤德之人,审置於官位,复知臣下出使之勤劳,欲令君子赏劳之。内有进贤人之 志,唯有德是用,而无险讠皮不正,私请用其亲戚之心,又朝夕思此,欲此君子 官贤人,乃至於忧思而成勤。此是后妃之志也。言“又”者,系前之辞,虽则异 篇,而同是一人之事,故言“又”,为亚次也。辅佐君子,总辞也。求贤审官, 至於忧勤,皆是辅佐君子之事,君子所专,后妃志意如然,故云后妃之志也。险 讠皮者,情实不正,誉恶为善之辞也。私谒者,妇人有宠,多私荐亲戚,故厉王 以艳妻方煽;七子在朝,成汤谢过。妇谒盛与险讠皮私谒,是妇人之常态,圣人 犹恐不免。后妃能无此心,故美之也。至於忧勤,勤为劳心,忧深不已,至於劳 勤,后妃之笃志也。至於忧勤,即首章上二句是也。求贤审官,即首章下二句是 也。经、叙倒者,叙见后妃求贤而忧勤,故先言求贤,经主美后妃之志,能为此 忧勤,故先言其忧也。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忧者,之兴也。采采,事采之也。卷耳,苓耳也。 顷筐,畚属,易盈之器也。笺云:器之易盈而不盈者,志在辅佐君子,忧思深也。 ○顷音倾。筐,起狂反。《韩诗》云:“顷筐,欹筐也。”畚音本,何休云“草 器也”,《说文》同。易,以豉反,下同。思,息吏反,下“忧思”同。)嗟我 怀人,彼周行。(怀,思。,置。行,列也。思君子官贤人,置周之列位。 笺云:周之列位,谓朝廷臣也。○,之豉反。行,户康反。注下同。朝,直遥 反。) [疏]“采采”至“周行”。○正义曰:言有人事采此卷耳之菜,不能满此顷 筐。顷筐,易盈之器,而不能满者,由此人志有所念,忧思不在於此故也。此采 菜之人忧念之深矣,以兴后妃志在辅佐君子,欲其官贤赏劳,朝夕思念,至於忧 勤。其忧思深远,亦如采菜之人也。此后妃之忧为何事,言后妃嗟呼而叹,我思 君子官贤人,欲令君子置此贤人於彼周之列位,以为朝廷臣也。我者,后妃自我 也。下笺云“我,我使臣”,“我,我君”。此不解者,以诗主美后妃,故不特 言也。言彼者,后妃主求贤人为此,故以周行为彼也。○传“忧者”至“之器”。 ○正义曰:不云兴也,而云忧者之兴,明有异於馀兴也。馀兴言采菜,即取采菜 喻;言生长,即以生长喻。此言采菜而取忧为兴,故特言忧者之兴,言兴取其忧 而已,不取其采菜也。言事采之者,言勤事采此菜也。此与《苡》俱言“采采”, 彼传云“非一辞”,与此不同者,此取忧为兴,言勤事采菜,尚不盈筐,言其忧 之极,故云“事采之”;彼以妇人乐有子,明其采者众,故云“非一辞”。其实 采采之义同,故《郑志》答张逸云:“事谓事事一一用意之事。《苡》亦然。 虽说异,义则同。”是也。然则此谓一人之身念采非一,彼《苡》谓采人众多 非一,故郑云“义则同”也。“卷耳,苓耳”,《释草》文。郭璞曰:“《广雅》 云耳,亦云胡,江东呼常,或曰苓耳。形似鼠耳,丛生似盘。”陆机《疏》 云:“叶青白色,似胡荽,白华细茎蔓生,可煮为茹,滑而少味。四月中生子, 如妇人耳中,今或谓之耳,幽州人谓之爵耳是也。”言“顷筐,畚属”者, 《说文》云:“畚,草器,所以盛种。”此顷筐可盛菜,故言畚属以晓人也。言 “易盈之器”者,明此器易盈,自有所忧,不能盈耳。解以不盈为喻之意也。○ 笺“周之”至“延臣”。正义曰:知者,以其言周行是周之列位,周是后妃之朝, 故知官人是朝廷臣也。襄十五年传引“《诗》曰‘嗟我怀人,彼周行’,能官 人也。王及公、侯、伯、子、男、采、卫、大夫各居其列,所谓周行也”。彼非 朝廷臣,亦言周行者,传证楚能官人,引《诗》断章,故不与此同。 陟彼崔嵬,我马虺ㄨ。(陟,升也。崔嵬,土山之戴石者,虺ㄨ,病也。笺 云:我,我使臣也。臣以兵役之事行出,离其列位,身勤劳於山险,而马又病, 君子宜知其然。○崔,徂回反。嵬,五回反。虺,呼回反,徐呼怀反,《说文》 作“<疒畏>”。ㄨ,徒回反,徐徒坏反,《尔雅》同。孙炎云:“马退不能升之 病也。”《说文》作“颓”。使,色吏反,下同。离,力智反。)我姑酌彼金, 维以不永怀!(姑,且也。人君黄金。永,长也。笺云:我,我君也。臣出使, 功成而反,君且当设飨燕之礼,与之饮酒以劳之,我则以是不复长忧思也。言且 者,君赏功臣,或多於此。○姑如字,《说文》作“<乃又>”,音同,云“秦以 市买多得为<乃又>”。,卢回反,酒樽也。《韩诗》云:“天子以玉饰,诸侯、 大夫皆以黄金饰,士以梓。”《礼记》云:“夏曰山,其形似壶,容一斛,刻 而画之,为云雷之形。”劳,力到反。“不复”,扶富反。) [疏]“陟彼”至“永怀”。○正义曰:后妃言升彼崔嵬山巅之上者,我使臣 也。我使臣以兵役之事行出,离其列位,在於山险,身已勤苦矣,其马又虺ㄨ而 病,我之君子当宜知其然。若其还也,我君子且酌彼金之酒,飨燕以劳之,我 则维以此之故,不复长忧思矣。我所以忧思,恐君子不知之耳。君子知之,故不 复忧也。○传“崔嵬”至“ㄨ病”。○正义曰:《释山》云:“石戴土谓之崔嵬。” 孙炎曰:“石山上有土者。”又云:“土戴石为且。”孙炎曰:“土山上有石 者。”此及下传云“石山戴土曰且”,与《《尔雅》正反者,或传写误也。 《释诂》云:“虺ㄨ、玄黄,病也。”孙炎曰:“虺ㄨ,马罢不能升高之病。玄 黄,马更黄色之病。”然则虺ㄨ者病之状,玄黄者病之变色,二章互言之也。○ 笺“我我”至“其然”。○正义曰:序云“知臣下之勤劳”,故知使臣也。定本 云“我,我臣也”,无“使”字。言勤劳,故知兵役之事。事莫劳於兵役,故举 其尢苦而言之。其实聘使之劳,亦闵念之,《四牡》之篇是其事也。言君子宜知 其然,谓未还宜知之,还则宜赏之,故上句欲君子知其劳,下句欲君子加其赏也。 ○传“人君黄金”。○正义曰:此无文也,故《异义》:制,《韩诗》说 “金,大夫器也。天子以玉,诸侯、大夫皆以金,士以梓”;《毛诗》说“金 ,酒器也,诸臣之所酢。人君以黄金饰尊,大一硕,金饰龟目,盖刻为云雷之 象”。谨案《韩诗》说天子以玉,经无明文。谓之者,取象云雷博施,如人君 下及诸臣。又《司尊彝》云:“皆有,诸侯之所酢。”注云:“亦刻而画之, 为山云之形。”言刻画,则用木矣,故《礼图》依制度云刻木为之。《韩诗》说 言士以梓,士无饰,言其木体则以上同用梓而加饰耳。毛说言大一硕,《礼图》 亦云大一斛,则大小之制,尊卑同也。虽尊卑饰异,皆得画云雷之形,以其名, 取於云雷故也。《毛诗》说诸臣之所酢,与《周礼》文同,则“人君黄金”, 谓天子也。《周南》王者之风,故皆以天子之事言焉。○笺“我我”至“於此”。 ○正义曰:以后妃有其志耳。事不敢专,故知所劳臣者,君也。言臣出使,功成 而反者,《聘义》云:“使者聘而误,主君不亲飨”,明功不成不劳之也;将率 之败,非徒无赏,亦自有罪。故知功成而反也。设飨燕之礼者,以经云金兕觥 皆陈酒事,与臣饮酒,唯飨燕耳。言且者,君赏功臣,或多於此,言或当更有赏 赐,非徒飨燕而已。僖三十三年,钅获白狄子,受一命之服;宣十五年,苟 林父灭潞,晋侯赐以千室之邑,是其多也。 陟彼高冈,我马玄黄。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山脊曰冈。玄,马病 则黄。兕觥,角爵也。伤,思也。笺云:此章为意不尽,申殷勤也。觥,罚爵也。 飨燕所以有之者,礼自立司正之後,旅酬必有醉而失礼者,罚之亦所以为乐。○ 冈,古康反。[B097],字又作兕,徐履反。《尔雅》云:“[B097]似牛。”<角黄>, 古横反,以兕角为之,字又作“觥”。《韩诗》云容五升,《礼图》云容七升。 “为意”,于伪反。殷勤并如字,俗本下并加“心”,非也。乐音洛。) [疏]传“山脊”至“角爵”。○正义曰:《释山》云:“山脊,冈。”孙炎 曰:“长山之脊也。”《释兽》云:“兕,似牛。”郭璞曰:“一角,青色,重 千斤者。”以其言兕,必以兕角为之觥者。爵,称也。爵总名,故云角爵也。○ 笺“此章”至“为乐”。○正义曰:诗本畜志发愤,情寄於辞,故有意不尽,重 章以申殷勤。诗之初始有此,故解之。传云“兕觥,角爵”,言其体。此言“觥, 罚爵”,解其用。言兕表用角,言觥显其罚,二者相接也异义。《韩诗》说“一 升曰爵,爵,尽也,足也。二升曰觚,觚,寡也,饮当寡少。三升曰觯,觯, 也,饮当自也。四升曰角,角,触也,不能自,触罪过也。五升曰散,散, 讪也,饮不自节,为人谤讪。总名曰爵,其实曰觞。觞者,饷也。觥亦五升,所 以罚不敬。觥,廓也,所以著明之貌,君子有过,廓然著明,非所以饷,不得名 觞”。《诗》毛说觥大七,升许慎谨案:“觥罚有过,一饮而尽,七升为过多。” 由此言之,则觥是觚、觯、角、散之外别有此器,故《礼器》曰:“宗庙之祭, 贵者献以爵,贱者献以散,尊者举觯,卑者举角。”《特牲》二爵、二觚、四觯、 一角、一散,不言觥之所用,是正礼无觥,不在五爵之例。《礼图》云:“觥大 七升,以兕角为之。”先师说云:“刻木为之。形似兕角。”盖无兕者,用木也。 知觥必以罚者,《地官·闾胥》:“掌其比、觥挞罚之事。”注云:“觥挞者, 失礼之罚也。觥用酒,其爵以兕角为之。”《春官·小胥职》亦云:“觥其不敬 者。”是以觥罚人之义也。故《桑扈》、《丝衣》皆云“兕觥其”,明为 罚而不犯矣。飨燕之礼有兕觥者,以飨燕之礼,立司正之後,旅酬无算,必有醉 而失礼者,以觥罚之,亦所以为乐也。然则此后妃志使君劳臣,宜是贤者,不应 失礼而用觥者。礼法飨燕须设之耳,不谓即以罚人也。知飨有觥者,《七月》云: “朋酒斯飨,称彼兕觥。”成十四年《左传》“卫侯飨苦成成叔”,甯惠子引 《诗》云:“兕觥其,旨酒思柔。”故知飨有觥也。飨以训恭俭,不应醉 而用觥者。飨礼之初示敬,故酒清而不敢饮,肉乾而不敢食,其末亦如燕法。乡 饮酒,大夫之飨礼,亦有旅酬,无算爵,则飨末亦有旅酬,恐其失礼,故用觥也。 知燕亦有觥者,昭元年《左传》郑人燕赵孟、穆叔子皮及曹大夫,“兴拜,举兕 爵”,是燕有兕觥也。乡饮酒礼无觥者,说行礼,不言其有过之事故也。又知用 觥在立司正之後者,《燕礼》立射人为司正之後,乃云:“北面命大夫。君曰: ‘以我安卿大夫。’皆对曰:‘诺。敢不安!’”又曰:“宾反入,及卿大夫, 皆脱屦升,就席。公以宾及卿大夫皆坐,乃安。”又:“司正升受命。君曰: ‘无不醉。’宾及卿大夫皆兴,对曰:‘诺。敢不醉!’以此言之,立司正之後, 君命安,宾又升堂,皆坐,命之无不醉。於此以後,恐其失礼,故知宜有觥也。 陟彼且矣,我马矣,我仆矣,云何吁矣!(石山戴土曰且。 ,病也。,亦病也。吁,忧也。笺云:此章言臣既勤劳於外,仆马皆病, 而今云何乎其亦忧矣,深闵之辞。○,本亦作“且”,同七馀反。 音涂,本又作“屠”,非。音敷,又普乌反,本又作“铺”,同。吁,香于反。 “,病也”,一本作“,亦病也”者,非。) [疏]传“,病。,亦病也”。○正义曰:《释诂》云:“、, 病也。”孙炎曰:“,人疲不能行之病。,马疲不能进之病也。” 《卷耳》四章,章四句。 《つ木》,后妃逮下也。言能逮下,而无嫉妒之心焉。(后妃能和谐众妾, 不嫉妒其容貌,恒以善言逮下而安之。○つ,居虬反,木下曲曰つ,《字林》九 稠反。马融、《韩诗》本并作“[A062]”,音同,《字林》已周反。《说文》以 [A062]为木高。逮,徒帝反。“之心焉”,崔《集注》本此序有郑注,检众本并 无。) [疏]“《つ木》三章,章四句”至“之心焉”。○正义曰:作《つ木》诗者, 言后妃能以恩义接及其下众妄,使俱以进御於王也。后妃所以能恩意逮下者,而 无嫉妒之心焉。定本“焉”作“也”。逮下者,三章章首二句是也。既能逮下, 则乐其君子,安之福禄,是由於逮下故也。 南有つ木,葛ぱ累之。(兴也。南,南土也。木下曲曰つ。南土之葛ぱ茂盛。 笺云:木枝以下垂之故,故葛也ぱ也得累而蔓之,而上下俱盛。兴者,喻后妃能 以意下逮众妾,使得其次序,则众妾上附事之,而礼义亦俱盛。南土谓荆、杨之 域。○ぱ,本亦作“{木}”,力轨反,似葛之草。《草木疏》云:“一名巨荒, 似燕,亦连蔓,叶似艾,白色,其子赤,可食。”累,力追反,缠绕也,木又 作“累”。“上附”,时掌反。) [疏]传“南,南土”至“茂盛”。○正义曰:诸言南山者,皆据其国内,故 传云“周南山”、“曹南山”也。今此つ木言南,不必己国。何者?以兴必取象, 以兴后妃上下之盛,宜取木之盛者,木盛莫如南土,故言南土也。“下曲曰つ” 者,《释木》文。ぱ与葛异,亦葛之类也。陆机云:“ぱ一名巨荒,似燕,亦 延蔓生,叶艾,白色,其子赤,亦可食,酢而不美是也。”○笺“木枝”至“之 域”。○正义曰:笺知取上下俱盛者,以下云“乐只君子”,据后妃与众妾,则 此经非直兴下逮而已,又兴其上下相与有礼义,可以乐君子,故知取上下俱盛, 以喻后妃能以恩意下逮众妾,令之次叙进御,使得其所,则众妾上亲附而事之, 尊卑有叙,礼义亦俱盛也。又解传言南土之处,谓荆州、扬州之域,知者,《禹 贡》“淮海惟扬州,厥木惟乔,厥草惟夭”,是扬州草木美茂也。又《周官》 “正南曰荆州”,又曰“东南曰扬州”,二州境界接连,故皆有江汉,俱宜稻麦, 则生草木大同。又荆州在正南,此言南土,故以为荆、扬也。此南与下“南有乔 木”同。彼乔木与“厥木惟乔”亦同据荆、扬矣。彼注不言,从此可知。若然, 下传“南方之木,美乔而上竦”,则非葛ぱ所能延,言つ木者,木种非一,皆以 地势之美,或下垂,或上竦也。 乐只君子,福履绥之!(履,禄。绥,安也。笺云:妃妾以礼义相与和,又 能以礼乐乐其君子,使为福禄所安。○只,之氏反,犹是也。“绥之”音虽。 “乐乐”,上音岳,下音洛。) [疏]笺“后妃”至“所安”。○正义曰:定本云“妃妾以礼义相与”,不作 “后妃”字,於义是也。言“又能以礼乐乐其君子”者,妃妾相与既有礼义,又 以此礼义施於君子,所以言“又”也。所以得乐君子者,以内和而家治,则天下 化之,四方感德,乐事文王,而此为福禄所安也。《南山有台》笺云“只之言是”, 则此“只”亦为“是”。此笺云“乐其君子”,犹言“乐是君子”矣。《祭统》 曰:“福者富也,大顺之显名。”《孝经·援神契》云:“禄者,录也。取上所 以敬录接下,下所以谨录事上。”《尧典》曰“天禄永终”,及此以乐君子,皆 谓保王位为福禄。《天保》云:“降迩遐福。”天下普蒙,则下民遇善时亦曰福 禄,故《正月》云“民今之无禄”。是福禄之言无定分矣。“福履将之”,毛以 为福禄所大,郑以为福禄之所扶助。 南有つ木,葛ぱ荒之。乐只君子,福履将之,(荒,奄。将,大也。笺云: 此章申殷勤之意。将犹扶助也。) 南有つ木,葛ぱ萦之。乐只君子,福履成之,(萦,旋也。成,就也。○ [B13E],本又作“萦”,乌营反,《说文》作“[B16F]”。) 《つ木》三章,章四句。 《螽斯》,后妃子孙众多也。言若螽斯不妒忌,则子孙众多也。(忌,有所 讳恶於人。○螽音终,《尔雅》作“{析虫}”,音同。恶,乌路反。) [疏]“《螽斯》三章,章四句”至“众多”正义曰:此不妒忌,得子孙众多 者,以其不妒忌,则嫔妾俱进,所生亦后妃之子孙,故得众多也。《思齐》云: “大姒嗣徽音,则百斯男。”传云“大姒十子,众妾则宜百子”是也。三章皆言 后妃不妒忌,子孙众多。既言其多,因说其美,言仁厚、戒慎、和集耳。○笺 “忌有”至“於人”。○正义曰:忌者,人有胜己,己则讳其不如,恶其胜己, 故曰“有所讳恶於人”,德是也。此唯释忌,於义未尽,故《小星》笺云“以色 曰妒,以行曰忌”,故僖十年《左传》说晋侯其言多忌,是忌不谓色也。嫉者, 色行俱有,又取怨憎之名,则又甚於妒忌也。故此与《つ木》同论后妃,前云 “无嫉妒之心”,此云“不妒忌”,是为大同也。又《小星》云“无妒忌之行”, 《つ木》云“无嫉妒之心”,则嫉亦大同。心之与行,别外内之称,行为心使, 表里一也。本以色曰妒,以行曰忌,但後之作者妒亦兼行,故云“妒贤嫉能”。 螽斯羽,诜诜兮。(螽斯,蚣胥也。诜诜,众多也。笺云:凡物有阴阳情 欲者无不妒忌,维蚣胥不耳,各得受气而生子,故能诜诜然众多。后妃之德能 如是,则宜然。○诜,所巾反,《说文》作“<多辛>”,音同。蚣,粟容反, 《字林》作“松”,先凶反。郭璞先工反,许慎思弓反。胥,粟居反,许慎、 吕沈并先吕反,郭璞才与反。案一名斯螽,《七月》诗云“斯螽动股”是也。扬 雄、许慎皆云“舂黍”。《草木疏》云:“幽州谓之舂箕,蝗类也,长而青,长 股,股鸣者也。”郭璞注《方言》云:“江东呼为乇蜢,音竹帛反。”蜢音猛。 欲音欲,诸诠之音谕。“不耳”,本或作“不然”。)宜尔子孙,振振兮。(振 振,仁厚也。笺云:后妃之德宽容不嫉妒,则宜女之子孙,使其无不仁厚。○振 音真。女音汝。) [疏]“螽斯”至“振振兮”。○正义曰:螽斯之虫不妒忌,故诸蚣胥皆共 交接,各各受气而生子。故螽斯之羽诜诜然众多,以兴后妃之身不妒忌,故令众 妾皆共进御,各得受气而生子,故后妃子孙亦众多也。非直子多,则又宜汝之子 孙,使之振振兮无不仁厚也。此以螽斯之多,喻后妃之子,而言羽者,螽斯羽虫, 故举羽以言多也。○传“螽斯,蚣胥”。○正义曰:此言螽斯,《七月》云斯 螽,文虽颠倒,其实一也。故《释虫》云:“{析虫}螽,蚣胥。”舍人曰: “今所谓舂黍也。”陆机《疏》云:“幽州人谓之舂箕。舂箕即舂黍,蝗类也。 长而青,长角,长股,肱鸣者也。或谓似蝗而小,班黑其股,似毒瑁叉,五月 中,以两股相切作声,闻数十步是也。”此实兴也。传不言兴者,《郑志》答张 逸云:“若此无人事,实兴也,文义自解,故不言之。”凡说不解者耳,众篇皆 然,是由其可解,故传不言兴也。传言兴也。笺言兴者喻,言传所兴者欲以喻此 事也,兴、喻名异而实同。或与传兴同而义异,亦云兴者喻,《В有梅》之类也。 亦有兴也,不言兴者,或郑不为兴,若“厌行露”之类。或便文径喻,若“ 衤彖衣”之类。或同兴,笺略不言喻者,若《邶风》“习习谷风”之类也。或叠 传之文,若《葛覃》笺云“兴焉”之类是也。然有兴也,不必要有兴者,而有兴 者,必有兴也。亦有毛不言兴,自言兴者,若《四月》笺云“兴人为恶有渐”是 也。或兴喻并不言,直云犹亦若者。虽大局有准,而应机无定。郑云喻者,喻犹 晓也,取事比方以晓人,故谓之为喻也。○笺“凡物”至“宜然”。○正义曰: 昭十年《左传》曰:“凡有血气,皆有争心。”是有情欲者无不妒也。序云“若 螽斯不妒忌”,则知唯蚣胥不耳。○传“振振,仁厚”。○正义曰:言宜尔子 孙,明子孙皆化。后妃能宽容,故为仁厚,即宽仁之义也。《麟趾》、《殷其雷》 传曰“振振,信厚”者,以《麟趾》序云“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殷其雷》 其妻劝夫以义,臣成君事亦信,故皆以为信厚也。○笺“后妃”至“仁厚”。○ 正义曰:此止说后妃不妒,众妾得生子众多,而言孙者,协句。且孙则子所生, 生子众则孙亦多矣。此言后妃子孙仁厚,然而有管、蔡作乱者,此诗人盛论之, 据其仁厚者多耳。 螽斯羽,薨薨兮。宜尔子孙,绳绳兮。(薨薨,众多也。绳绳,戒慎也。○ 薨,呼弘反。) 螽斯羽,揖揖兮。宜尔子孙,蛰蛰兮。(揖揖,会聚也。蛰蛰,和集也。○ 揖,子入、侧立二反。蛰,尺十反,徐又直立反。) 《螽斯》三章,章四句。 《桃夭》,后妃之所致也。不妒忌,则男女以正,婚姻以时,国无鳏民也。 (老而无妻曰鳏。○“桃夭”,於骄反。桃,木名。《说文》作“夭”,云 “木少盛貌”。,本亦作“鳏”,古顽反。) [疏]“《桃夭》三章,章四句”至“鳏民”。○正义曰:作《桃夭》诗者, 后妃之所致也。后妃内其化,赞助君子,致使天下有礼,昏娶不失其时,故曰 致也。由后妃不妒忌,则令天下男女以正,年不过限,昏姻以时,行不逾月,故 周南之国皆无鳏独之民焉,皆后妃之所致也。此虽文王化使之然,亦由后妃内赞 之致,故因上《螽斯》后妃不妒忌後,言其所致也。且言致从家至国,亦自近致 远之辞也。男女以正,三章上二句是也。昏姻以时,下二句是也。国无鳏民焉, 申述所致之美,於经无所当也。○笺“老而”至“曰鳏”。○正义曰:刘熙《释 名》云“无妻曰鳏”者,“愁悒不寐,目恒鳏鳏然,故其字从鱼,鱼目不闭也。 无夫曰寡。寡,踝也,单独之名”。鳏或作“矜”,同。盖古今字异。《王制》 曰:“老而无妻谓之矜,老而无夫谓之寡。”则鳏、寡,年老不复嫁娶之名也。 《孝经》注云:“丈夫六十无妻曰鳏,妇人五十无夫曰寡也。”知如此为限者, 以《内则》云“妾虽老,年未满五十,必与五日之御”,则妇人五十不复御,明 不复嫁矣,故知称寡以此断也。《士昏礼》注云“姆,妇人年五十出而无子者”, 亦出於此也。本三十男,二十女为昏。妇人五十不嫁,男子六十不复娶,为鳏、 寡之限也。《巷伯》传曰“吾闻男女不六十不间居”,谓妇人也。《内则》曰 “唯及七十,同藏无间”,谓男子也。此其差也。《白虎通》云:“鳏之言鳏, 鳏无所亲”,则寡者少也,言少匹对耳,故《鸿雁》传“偏丧曰寡”,此其对例 也。妇人无称鳏之文,其男子亦称寡,襄二十七年传曰:“崔杼生成及︹而寡”, 故《小雅》云:“无夫无妇并谓之寡。丈夫曰索,妇人曰。”又许慎曰“楚人 谓寡妇为霜”,并其异名也。鳏、寡之名,以老为称,其有不得及时为室家者, 亦同名焉。即此无鳏民,谓年不过时,过则谓之鳏,故舜年三十不娶,《书》曰: “有鳏在下,曰虞舜。”《唐》传:“孔子曰:‘舜父顽母へ,不见室家之端, 故谓之鳏。’”是三十不娶称鳏也。又《何草不黄》云“何人不矜”,尚从军未 老,不早还见室家,亦谓之矜。《易·大过》“九二,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 “九五,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彼郑注云:以丈夫年过娶二十之女,老妇 年过嫁於三十之男,皆得其子。彼言老,若容男六十、妇五十犹得嫁娶者,《礼》: “宗子虽七十,无无主妇。”是年过可以改娶,则妇人五十或可以更嫁者。言鳏 寡,据其不得嫁娶者耳。传言崔杼为寡,则有子亦称寡。鳏寡据其困者多是无子, 故《王制》及《周礼》皆云“天民之穷而无所告者”。 传以“桃之夭夭”言其少壮宜其室家为不逾时,则上句言其年盛,下句言嫁 娶得时也。但传说昏嫁年月於此不著。《В有梅》卒章,《传》曰“三十之男, 二十之女,不待礼会而行之”,谓期尽之法,则男女以正,谓男未三十,女未二 十也。此三章皆言女得以年盛时行,则女自十五至十九也。女年既盛,则男亦盛 矣,自二十至二十九也。《东门之杨》传曰“男女失时,不逮秋冬”,则秋冬嫁 娶正时也。言宜其室家无逾时,则三章皆为秋冬时矣。郑以三十之男,二十之女, 仲春之月为昏,是礼之正法,则三章皆上二句言妇人以年盛时行,谓二十也,下 句言年时俱当,谓行嫁又得仲春之正时也。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兴也。桃有华之盛者。夭夭,其少壮也。灼灼,华 之盛也。笺云:兴者,逾时妇人皆得以年盛时行也。○少,诗照反。)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之子,嫁子也。于,往也。宜,以有室家无逾时者。 笺云:宜者,谓男女年时俱当。○当,丁浪反。) [疏]“桃之”至“室家”。○毛以为少壮之桃夭夭然,复有灼灼然。此桃之 盛华,以兴有十五至十九少壮之女亦夭夭然,复有灼灼之美色,正於秋冬行嫁然。 是此行嫁之子,往归嫁於夫,正得善时,宜其为室家矣。○郑唯据年月不同,又 宜者,谓年时俱善为异。○传“桃有华之盛者”。○正义曰:夭夭言桃之少,灼 灼言华之盛。桃或少而未华,或华而不少。此诗夭夭、灼灼并言之,则是少而有 华者,故辨之。言桃有华之盛者,由桃少故华盛,以喻女少而色盛也。○笺“时 妇”至“时行”。○正义曰:此言年盛时,谓以年盛二十之时,非时月之时。下 云“宜其室家”,乃据时月耳。○笺“宜者”至“俱当”。○正义曰:易传者以 既说女年之盛,又言“之子于归”,後言“宜其室家”,则总上之辞,故以为年 时俱当。 桃之夭夭,有ナ其实。(ナ,实貌。非但有华色,又有妇德。○ナ,浮云反。) 之子于归,宜其家室。(家室,犹室家也。)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蓁蓁,至盛貌。有色有德,形体至盛也。○蓁,侧 巾反。) 之子于归,宜其家人。(一家之人尽以为宜。笺云:家人,犹室家也。○尽, 津忍反,或如字。他皆放此。) [疏]笺“家人犹室家”。○正义曰:易传者以其与上相类,同有“宜其”之 文,明据宜其为夫妇,据其年盛,得时之美,不宜横为一家之人。桓十八年《左 传》曰:“女有家,男有室。”室家谓夫妇也。此云“家人”,家犹夫也,人犹 妇也,以异章而变文耳,故云“家人犹室家”也。 《桃夭》三章,章四句。
●卷一(一之三) 《兔》,后妃之化也。《关雎》之化行,则莫不好德,贤人众多也。(○ 菟,菟又作兔,他故反;音子斜反,《说文》子余反。好,呼报反。) [疏]“《兔》三章,章四句”至“众多”。○正义曰:作《兔》诗者, 言后妃之化也。言由后妃《关雎》之化行,则天下之人莫不好德,是故贤人众多。 由贤人多,故兔之人犹能恭敬,是后妃之化行也。经三章皆言贤人众多之事也。 经直陈兔之人贤,而云多者,笺云:兔之人,鄙贱之事,犹能恭敬,则是贤 人众多。是举微以见著也。《桃夭》言后妃之所致,此言后妃之化,《苡》言 后妃之美。此三章所美如一,而设文不同者,以《桃夭》承《螽斯》之後,《螽 斯》以前皆后妃身事,《桃夭》则论天下昏姻得时,为自近及远之辞,故云所致 也。此《兔》又承其後,已在致限,故变言之化,明后妃化之使然也。《苡》 以后妃事终,故总言之美。其实三者义通,皆是化美所以致也。又上言不妒忌, 此言《关雎》之化行,不同者,以《桃夭》说昏姻男女,故言不妒忌,此说贤人 众多,以《关雎》求贤之事,故言《关雎》之化行。《苡》则妇人乐有子,故 云和平。序者随义立文,其实总上五篇致此三篇。 肃肃兔,之丁丁。(肃肃,敬也。兔,兔罟也。丁丁,弋声也。 笺云:兔之人,鄙贱之事,犹能恭敬,则是贤者众多也。○,陟角反。丁, 陟耕反。罟音古,罔也。弋,本又作弋,羊职反,郭羊北反。《尔雅》云“枳 谓之弋”,李巡云:“橛也。”枳音特。橛音其月反。)赳赳武夫,公侯干城。 (赳赳,武貌。干,也。笺云:干也,城也,皆以御难也。此兔之人,贤者 也,有武力,可任为将帅之德,诸侯可任以国守,城其民,折冲御难於未然。 ○赳,居黝反,《尔雅》云:“勇也。”干如字,孙炎注云:“干,,所以自 蔽也。”旧户旦反,沈音。,户旦反。御,鱼吕反。难,乃旦反,下同。 任音壬。将,子匠反。帅,色类反,沈所愧反。“可任”,而鸩反,後不音者放 此。守,手又反。折,之役反。冲,昌容反。) [疏]“肃肃兔,之丁丁,赳赳”至“干城”。○毛以为肃肃然恭敬之人, 乃为兔作,身自弋。其弋之声丁丁然,虽为鄙贱之事,甚能恭敬。此 人非直能自肃敬,又是赳赳然威武之夫,可以为公侯之城。言可以蕃屏公侯, 为之防固也。○郑唯干城为异。言此兔之人,有赳赳然威武之德,公侯可任以 国守,令城其民,使之折冲御难於未然也。谓公侯使之与民作城也。○传 “肃肃”至“弋声”。○正义曰:“肃肃,敬也”,《释训》文。此美其贤人 众多,故为敬。《小星》云“肃肃宵征”,故传曰:“肃肃,疾貌。”《鸨羽》、 《鸿雁》说鸟飞,文连其羽,故传曰:“肃肃,羽声也。”《黍苗》说宫室,笺 云:“肃肃,严正之貌。”各随文势也。《释器》云:“兔罟谓之。”李巡曰: “兔自作径路,张捕之也。”《释宫》云:“枳谓之弋。”李巡云:“弋 谓也。”此“丁丁”连“之”,故知弋声,故《伐木》传亦云:“丁丁, 伐木声。”○传“干,也”。○正义曰:《释言》文。孙炎曰:“干,盾,自 蔽也。”下传曰:“可以制断,公侯之腹心。”是公侯以为腹心。则好仇者, 公侯自以为好匹;干城者,公侯自以为城。言以武夫自固,为蔽如盾,为防 守如城然。○笺“干也”至“未然”。○正义曰:笺以此武夫为城其民,易传 者以其赳赳武夫,论有武任,明为民城,可以御难也。言未然者,谓未有来侵 者,来则折其冲,御其难也。若使和好,则此武夫亦能和好之,故二章云公侯好 仇。 肃肃兔,施于中逵。(逵,九达之道。○施,如字。逵,求龟反。杜预注 《春秋》云:“涂方九轨。”) [疏]传“逵,九达之道”。○正义曰:《释宫》云:“一达谓之道路,二达 谓之歧旁。”郭氏云:“岐道旁出。”“三达谓之剧旁。”孙炎云:“旁出歧多 故曰剧。”“四达谓之衢。”郭氏云:“交道四出。”“五达谓之康。”孙炎云: “康,乐也,交会乐道也。”“六达谓之庄。”孙氏云:“庄,盛也,道烦盛。” “七达谓之剧骖。”孙氏云:“三道交,复有一歧出者。”“八达谓之崇期。” 郭氏云:“四道交出。”“九达谓之逵。”郭璞云:“四道交出,复有旁通者。” 庄二十八年《左传》“楚伐郑,入自纯门,及逵市”。杜预云:“逵并九轨。” 案《周礼》“经涂九轨”,不名曰逵,杜意盖以郑之城内不应有九出之道,故以 为并九轨,於《尔雅》则不合也。 赳赳武夫,公侯好仇。(笺云:怨耦曰仇。此兔之人,敌国有来侵伐者, 可使和好之,亦言贤也。) [疏]“赳赳”至“好仇”。○毛以为赳赳然有威武之夫,有文有武,能匹耦 於公侯之志,为公侯之好匹。此虽无传,以毛仇皆为匹,郑唯好仇为异。 肃肃兔,施于中林。(中林,林中。○施如字,沈以豉反。)赳赳武夫, 公侯腹心。(可以制断,公侯之腹心。笺云:此兔之人,於行攻伐,可用为策 谋之臣,使之虑无,亦言贤也。○断,丁乱反。) [疏]“公侯腹心”。○毛以为兔之人有文有武,可以为腹心之臣。言公侯 有腹心之谋事,能制断其是非。○郑以为此兔之人贤者,若公侯行攻伐时,可 使之为腹心之计,谋虑前事。○传“可以”至“腹心”。○正义曰:解武夫可为 腹心之意。由能制断,公侯之腹心;以能制治,己之腹心;臣之倚用,如己腹心。 ○笺“此”至“言贤”。○正义曰:笺以首章为御难,谓难未至而预御之。二 章为和好怨耦,谓己被侵伐,使和好之也。皆是用兵之事,故知此腹心者,谓行 攻伐,又可以为策谋之臣,使之虑无也。虑无者,宣十二年《左传》文也,谋虑 不意之事也。今所无,不意有此,即令谋之,出其奇策也。言用策谋,明自往攻 伐,非和好两军,与二章异也。 《兔》三章,章四句。 《苡》,后妃之美也。和平则妇人乐有子矣。(天下和,政教平也。○ 苡,音浮。苡,本亦作“苡”,音以。《韩诗》云:“直曰车前,瞿曰苡。” 郭璞云:“江东呼为虾蟆衣。”《草木疏》云:“幽州人谓之牛舌,又名当道, 其子治妇人生难。”《本草》云:“一名牛遗,一名胜舄。”《山海经》及《周 书·王会》皆云:“苡,木也,实似李,食之宜子,出於西戎。”卫氏传及许 慎并同此。王肃亦同,王基已有驳难也。舄音昔。) [疏]“《苡》三章,章四句”至“有子”。○正义曰:若天下乱离,兵役 不息,则我躬不阅,於此之时,岂思子也?今天下和平,於是妇人始乐有子矣。 经三章,皆乐有子之事也。定本“和平”上无“天下”二字,据笺,则有者误也。 ○笺“天下和,政教平”。○正义曰: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言天下者,以其称 王,王必以天下之辞,故《驺虞序》曰“天下纯被文王之化”是也。文王平六州, 武王平天下,事实平定,唯不得言太平耳。太平者,王道大成,图瑞毕至,故曰 太平。虽武王之时,亦非太平也,故《论语》曰:“《武》尽美矣,未尽善也。” 注云:“谓未致太平。”是也。武王虽未太平,平定天下,四海贡职,比於文王 之世,亦得假称太平,故《鱼丽》传、《鱼藻》笺皆云武王太平。比於周公之时, 其实未太平也。太平又名隆平。隆平者,亦据颂声既作,盛德之隆,故《嘉鱼》、 《既醉》、《维天之命》序及《诗谱》皆言太平。惟郑《康诰》注云“隆平已至”, 《中候序》云“帝舜隆平”。此要政洽时和,乃得称也。此三章皆再起采采之文, 明时妇人乐有子者众,故频言采采,见其采者多也。六者互而相须。首章言采之、 有之。采者,始往之辞;有者,已藏之称,总其终始也。二章言采时之状,或掇 拾之,或捋取之。卒章言所成之处,或衤吉之,或衤颉之。首章采之,据初往, 至则掇之、捋之,既得则衤吉之、衤颉之,归则有藏之。於首章先言有之者,欲 急明妇人乐采而有子,故与采之为对,所以总终始也。六者本各见其一,因相首 尾,以承其次耳。掇、捋事殊,衤吉、衤颉用别,明非一人而为此六事而已。 采采苡,薄言采之。(采采,非一辞也。苡,马舄。马舄,车前也,宜 怀任焉。薄,辞也。采,取也。笺云:薄言,我薄也。) [疏]传“苡,马舄”。○正义曰:《释草》文也。郭璞曰:“今车前草大 叶长穗,好生道边。江东呼为虾蟆衣。”陆机《疏》云:“马舄,一名车前,一 名当道,喜在牛迹中生,故曰车前、当道也。今药中车前子是也。幽州人谓之牛 舌草,可鬻作茹,大滑。其子治妇人难产。王肃引《周书·王会》云:‘苡如 李,出於西戎。’王基云:‘《王会》所记杂物奇兽,皆四夷远国各赍土地异 物以为贡贽,非《周南》妇人所得采。’是苡为马舄之草,非西戎之木也。” 言宜怀任者,即陆机《疏》云所治难产是也。○笺“薄言,我薄也”。○正义曰: 毛传言“薄,辞”,故申之言“我薄”也。“我”训经“言”也,“薄”还存其 字,是为“辞”也。言“我薄”者,我薄欲如此,於义无取,故为语辞。传於 “薄我私”不释者,就此众也。《时迈》云:“薄言震之。”笺云:“薄犹甫 也。甫,始也。”《有客》曰:“薄言追之。”笺云:“王始言饯送之。”以 “薄”为“始”者,以《时迈》下句云“莫不震叠”,明上句“薄言震之”为始 动以威也。《有客》前云“以絷其马”,欲留微子。下云“薄言追之”,是时将 行,王始言饯送之。《诗》之“薄言”多矣,唯此二者以“薄”为“始”,馀皆 为“辞”也。 采采苡,薄言有之。(有,藏之也。) 采采苡,薄言掇之。(掇,拾也。○掇,都夺反,一音知劣反。拾音十。) 采采苡,薄言捋之。(捋,取也。○捋,力活反。) 采采苡,薄言衤吉之。(衤吉,执衽也。○衤吉,音结。衽,入锦反,又 而鸩反,衣际也。)采采苡,薄言衤颉之。(扌及衽曰衤颉。○衤颉,户结反, 一本作“撷”,同。扌及,初洽反。) [疏]传“衤吉执”至“曰衤颉”。○正义曰:《释器》云:“执衽谓之衤吉。” 孙炎曰:“持衣上衽。”又云:“扌及衽谓之衤颉。”李巡曰:“扌及衣上衽於 带。”衽者,裳之下也。置衤吉,谓手执之而不扌及,衤颉则扌及於带中矣。 《苡》三章,章四句。 《汉广》,德广所及也。文王之道被于南国,美化行乎江汉之域,无思犯礼, 求而不可得也。(纣时淫风遍於天下,维江、汉之域先受文王之教化。○汉广, 汉水名也。《尚书》云:“れ冢导漾水,东流为汉。”被,皮义反。纣,直九反。 殷王也。遍,边见反。) [疏]“《汉广》三章,章八句”至“不可得”。○正义曰:作《汉广》诗者, 言德广所及也。言文王之道,初致《桃夭》、《苡》之化,今被於南国,美化 行於江、汉之域,故男无思犯礼,女求而不可得,此由德广所及然也。此与《桃 夭》皆文王之化,后妃所赞,於此言文王者,因经陈江、汉,指言其处为远,辞 遂变后妃而言文王,为远近积渐之义。叙於此既言德广,《汝坟》亦广可知,故 直云“道化行”耳。此既言美化,下篇不嫌不美,故直言“文王之化”,不言美 也。言南国则六州,犹《羔羊序》云“召南之国”也。彼言召南,此不言周南者, 以天子事广,故直言南。彼论诸侯,故止言召南之国。此“无思犯礼,求而不可 得”,总序三章之义也。○笺“纣时”至“教化”。○正义曰:言先者,以其馀 三州未被文王之化,故以江、汉之域为先被也。定本“先被”作“先受”,因经、 序有江、汉之文,故言之耳。其实六州共被文王之化,非江、汉独先也。 南有乔木,不可休息。汉有游女,不可求思。(兴也。南方之木,美乔上竦 也。思,辞也。汉上游女,无求思者。笺云:不可者,本有可道也。木以高其枝 叶之故,故人不得就而止息也。兴者,喻贤女虽出游流水之上,人无欲求犯礼者, 亦由贞使之然。○乔木,亦作“桥”,渠骄反,徐又纪桥反。休息并如字,古 本皆尔,本或作“休思”,此以意改尔。竦,粟勇反。“流水”,本或作“汉水”。)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潜行为泳。永,长。方,氵付也。 笺云:汉也,江也,其欲渡之者,必有潜行乘氵付之道。今以广长之故,故不可 也。又喻女之贞,犯礼而往,将不至也。○泳音咏。氵付,芳于反,本亦作 “氵符”,又作“桴”,或作“付”,并同。沈旋音附。《方言》云:“氵付 谓之[B18C],[B18C]谓之筏。筏,秦、晋通语也。”孙炎注《尔雅》云:“方木 置水为付筏也。郭璞云:“水中[B18C]筏也。”又云:“木曰[B18C],竹曰筏, 小筏曰氵付。”[B18C]音皮隹反。付、筏同音伐。樊光《尔雅》本作“付”。) [疏]“南有”至“方思”。○正义曰:木所以庇荫,本有可息之道,今南方 有乔木,以上竦之故,不可就而止息,以兴女以定情,本有可求之时,今汉上有 游女,以贞之故,不可犯礼而求。是为木以高其枝叶,人无休息者;女由持其 清,人无求思者。此言游女尚不可求,则在室无敢犯礼可知也。出者犹能为贞, 处者自然尤。又言水所以济物,本有泳思、方思之道,今汉之广阔矣,江之永 长矣,不可潜行乘氵付以求济,以兴女皆贞矣,不可犯礼而求思。然则方、泳 以渡江、汉,虽往而不可济,喻犯礼以思贞女,虽求而将不至。是为女皆贞, 求而不可得,故男子无思犯礼也。定本游女作游。○传“思辞”至“思者”。○ 正义曰:以泳思、方思之等皆不取思为义,故为辞也。经“求思”之文在“游女” 之下,传解“乔木”之下,先言“思,辞”,然後始言“汉上”,疑经“休息” 之字作“休思”也。何则?诗之大体,韵在辞上,疑休、求字为韵,二字俱作 “思”,但未见如此之本,不敢辄改耳。《内则》云:“女子居内,深宫固门。” 此汉上有游女者,《内则》言“阍寺守之”,则贵家之女也。庶人之女,则执筐 行饣盍,不得在室,故有出游之事。既言不可求,明人无求者。定本“乔上竦”, 无木字。○笺“不可”至“之然”。○正义曰:笺知此为“本有可道”者,以此 皆据男子之辞,若恒不可,则不应发“不可”之辞,故云“本有可道”也。此笺 与下笺互也。此直言不可者,本有可道,总解经“不可”之文,遂略木有可息之 道。笺下言渡江、汉有潜行、乘氵付之道,不释“不可”之文,是其互也。然本 淫风大行之时,女有可求,今被文王之化,游女皆。此云者,本未必已淫, 兴者取其一象,木可就荫,水可方、泳,犹女有可求。今木以枝高不可休息,水 以广长不可求渡,不得要言木本小时可息,水本一勺可渡也。言“木以高其枝叶”, 解传言“上竦”也。言女虽出游汉水之上者,对不出不游者言。无求犯礼者,谓 男子无思犯礼,由女贞使之然也。所以女先贞而男始息者,以奸淫之事皆男唱 而女和。由禁严於女,法缓於男,故男见女不可求,方始息其邪意。《召南》之 篇,女既贞信,尚有强暴之男是也。○传“潜行”至“方氵付”。○正义曰: “潜行为泳”,《释水》文。郭璞曰:“水底行也。”《晏子春秋》曰:潜行逆 流百步,顺流七里。“永,长”,《释诂》文。“方,氵付”,《释言》文。孙 炎曰:“方,水中为氵付筏也。”《论语》曰:“乘桴浮於海。”注云:“桴, 编竹木,大曰筏,小曰桴。”是也。○笺“汉也”至“不至”。○正义曰:此江 汉、之深,不可乘氵付而渡。《谷风》云“就其深矣,方之舟之”者,虽深,不 长於江、汉故也。言“将不至”者,虽求之,女守礼,将不肯至也。 翘翘错薪,言刈其楚。(翘翘,薪貌。错,杂也。笺云:楚,杂薪之中尤翘 翘者。我欲刈取之,以喻众女皆贞,我又欲取其尤高者。○翘,祁遥反,沈 其尧反。“尤高”者,一本无“”字。)之子于归,言秣其马。(秣,养也。 六尺以上曰马。笺云:之子,是子也。谦不敢斥其己,於是子之嫁,我原秣其 马,致礼饩,示有意焉。○秣,莫葛反。《说文》云:“食马也。”上,时掌 反,下文同。饩,虚气反,牲腥曰饩。) [疏]“翘翘”至“其马”。○正义曰:翘翘然而高者,乃是杂薪。此薪虽皆 高,我欲刈其楚。所以然者,以楚在杂薪之中,尤翘翘而高故也。以兴贞者乃 是众女,此众女虽皆贞,我欲取其尤贞者。又言是其尤者,之子若往归嫁, 我欲以粟秣养其马,乘之以致礼饩,示己有意欲求之。下四句同前。○传“翘翘, 薪貌”。○正义曰:翘翘,高貌。传言“薪貌”者,明薪之貌翘翘然。若直云高 貌,恐施於楚最高者。此翘翘连言错薪,故为薪貌。《鸱》云“予室翘翘”, 即云“风雨所漂摇”,故传曰:“翘翘,危也。”庄二十二年《左传》引逸诗曰 “翘翘车乘”,即云“招我以弓”,明其远,故服虔云:“翘翘,远貌。”○笺 “楚杂”至“者”。正义曰:薪,木称,故《月令》云“收秩薪柴”,注云: “大者可析谓之薪。”下章蒌草亦云薪者,因此通其文。楚亦木名,故《学记》 注以楚为荆,《王风》、《郑风》并云“不流束楚”,皆是也。言楚在“杂薪之 中尤翘翘”,言尤明杂薪亦翘翘也。○笺“之子”至“意焉”。正义曰:《释训》 云:“之子,是子也。”李巡曰:“之子者,论五方之言是子也。然则‘之’为 语助,人言之子者,犹云是此子也。《桃夭》传云嫁子,彼说嫁事,为嫁者之子, 此则贞者之子,《东山》之子言其妻,《白华》之子斥幽王,各随其事而名之。” 言“谦不敢斥其己”,谓云往嫁,若斥已,当言来嫁,所以《桃夭》、《鹊 巢》、《东山》不为谦者,不自言己,说他女嫁,故不为谦也。言“致礼饩”者, 昏礼,下达纳采用雁,问名、纳吉皆如之。纳徵用玄、束帛、俪皮,是士礼也。 《媒氏》云“纯帛无过五两”,谓庶人礼也。欲致礼,谓此也。饩,谓牲也。昏 礼不见用牲文,郑以时事言之,或亦宜有也。言“示有意”者,前已执谦,不敢 斥言其己。言养马,是欲致礼饩,示有意求之,但谦不斥耳。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蒌。(蒌,草中之翘翘然。○蒌,力俱反,马云:“蒌, 蒿也。”郭云:“似艾。”音力侯反。) [疏]传“蒌,草中之翘翘然”。○正义曰:传以上楚是木,此蒌是草,故言 草中之翘翘然。《释草》云:“购,{艹商}蒌。”舍人曰:“购一名{艹商}蒌。” 郭云:“{艹商}蒌,蒌蒿也。生下田,初出可啖,江东用羹鱼也。”陆机《疏》 云:“其叶似艾,白色,长数寸,高丈馀。好生水边及泽中,正月根牙生,旁茎 正白,生食之,香而脆美。其叶又可蒸为茹。”是也。 之子于归,言秣其驹。(五尺以上曰驹。) [疏]传“五尺以上曰驹”。正义曰:《人》云:“八尺以上为龙,七尺以 上为来,六尺以上为马。”故上传曰“六尺以上曰马”。此驹以次差之,故知 五尺以上也。五尺以上,即六尺以下,故《株林》笺云“六尺以下曰驹”是也。 《人》注国马谓种、戎、齐、道,高八尺。田马高七尺,驽马高六尺。即《 人》三等龙、来、马是也。何休注《公羊》云“七尺以上曰龙”不合《周礼》 也。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汉广》三章,章八句。 《汝坟》,道化行也。文王之化行乎汝坟之国,妇人能闵其君子,犹勉之以 正也。(言此妇人被文王之化,厚事其君子。○汝坟,符云反。《常武》传云: 坟,涯也。能闵,密谨反,伤念也。一本有“妇人”二字。被,皮义反。) [疏]“《汝坟》三章,章四句”至“以正”。○正义曰:作《汝坟》诗者, 言道化行也。文王之化行於汝坟之国,妇人能闵念其君子,犹复劝勉之以正义, 不可逃亡,为文王道德之化行也。知此“道”非“言道”之“道”者,以诸叙 “言道”者皆为“言”,不为“道”耳。上云“德广所及”,先德後道,事之次 也。言汝坟之国,以汝坟之,表国所在,犹江、汉之域,非国名也。闵者,情 所忧念。勉者,劝之尽诚。欲见情虽忧念,犹能劝勉,故先闵而後勉也。臣奉君 命,不敢惮劳,虽则勤苦,无所逃避,是臣之正道,故曰勉之以正也。闵其君子, 首章、二章是也。勉之以正,卒章是也。定本“能闵”上无“妇人”二字。 遵彼汝坟,伐其条枚。(遵,循也。汝,水名也。坟,大防也。枝曰条, 曰枚。笺云:伐薪於汝水之侧,非妇人之事,以言己之君子贤者,而处勤劳之职, 亦非其事。○枚,妹回反,也。)未见君子,如调饥。(,饥意也。调, 朝也。笺云:,思也。未见君子之时,如朝饥之思食。○{纣心}本又作“”, 乃历反,《韩诗》作“溺”,音同。调,张留反,又作“周”,音同。) [疏]“遵彼”至“调饥”。○正义曰:言大夫之妻,身自循彼汝水大防之侧, 伐其条枝枚之薪。以为己伐薪汝水之侧,非妇人之事,因闵己之君子贤者,而 处勤劳之职,亦非其事也。既闵其劳,遂思念其事,言己未见君子之时,我之思 君子,然如朝饥之思食也。○传“汝水”至“曰枚”。○正义曰:《释水》云: “汝为。”传曰“济汝”,故知是水名也。“坟,大防”,《释丘》文。李巡 曰:“坟谓岸状如坟墓,名大防也。”故《常武》传曰:“坟,。”《大司 徒》注云:“水曰坟。”则此坟谓汝水之侧岸大防也。若然,《释水》云 “水自河出为氵,江为沱”,别为小水之名。又云:“江有沱,河有氵,汝 有。”李巡曰:“江、河、汝旁有肥美之地名。”郭璞曰:“《诗》云遵彼汝 ”,则郭意以此汝坟为,汝所分之处有美地,因谓之。笺、传不然者,以 彼从水,此坟从土,且伐薪宜於岸大防之上,不宜在汝之间故也。枝曰条, 曰枚,无文也。以枚非木,则条亦非木,明是枝相对为名耳。枝者木大,不 可伐其,取条而已。枚,细者,可以全伐之也。《周礼》有《衔枚氏》,注云 “枚状如箸”,是其小也。《终南》云:“有条有梅。”文与梅连,则条亦木名 也。故传曰“条、舀”,与此异也。下章言“条肄”,肄,馀也,斩而复生, 是为馀也,如今蘖生者,亦非木名也。襄二十九年《左传》曰:“晋国不恤宗周 之阙,而夏肄是屏。”又曰:“杞,夏馀也。”是肄为复生之馀。○笺“伐薪” 至“其事”。○正义曰:知妇人自伐薪者,以序云“妇人能闵其君子”,则闵其 君子者,是汝坟之国妇人也。经言“遵彼汝坟”,故知妇人自伐薪也。大夫之妻, 尊为命妇,而伐薪者,由世乱时劳,君子不在。犹非其宜,故云非妇人之事。妇 人之事,深宫固门,纺绩织之谓也。不贤而劳,是其常,故以贤者处勤为非其 事也。○传“,饥意”。笺“,思”。○正义曰:《释诂》云:“,思也。” 舍人曰:“,志而不得之思也。”《释言》云:“,饥也。”李巡曰:“, 宿不食之饥也。”然则之为训,本为思耳。但饥之思食,意又然,故又以为 饥。是饥之意,非饥之状,故传言“饥意”。笺以为思,义相接成也。此连调 饥为文,故传以为饥意。《小弁》云“焉如捣”,无饥事,故笺直训为“思也”。 此以思食比思夫,故笺又云:“如朝饥之思食。” 遵彼汝坟,伐其条肄。(肄,馀也。斩而复生曰肄。○肄,以自反。沈云: “徐音以世反,非。”复,扶富反。)既见君子,不我遐弃。(既,已。遐,远 也。笺云:己见君子,君子反也,于已反得见之,知其不远弃我而死亡,於思则 愈,故下章而勉之。○思,如字,又息嗣反。) [疏]“既见君子,不我遐弃”。○正义曰:不我遐弃,犹云不遐弃我。古之 人语多倒,《诗》之此类众矣。妇人以君子处勤劳之职,恐避役死亡,今思之, 觊君子事讫得反。我既得见君子,即知不远弃我而死亡,我於思则愈。未见,恐 其逃亡;既见,知其不死,故忧思愈也。○笺“已见”至“勉之”。○正义曰: 言不远弃我,我者,妇人自谓也。若君子死亡,已不复得见,为远弃我。今不死 亡,已得见之,为不远弃我也。然君子或不堪其苦,避役死亡;或自思公义,不 避劳役,不由於妇人,然妇人闵夫之辞,据妇人而言耳。郑知不直远弃己而去, 知为王事死亡者,以闵其勤劳,岂为弃己而忧也。下章云“父母孔迩”,是勉劝 之辞,由此畏其死亡,故下章勉之。定本笺之下云“己见君子,君子反也,於己 反得见之”,俗本多不然。鲂鱼尾,王室如毁。(,赤也,鱼劳则尾赤。 毁,火也。笺云:君子仕於乱世,其颜色瘦病,如鱼劳则尾赤。所以然者,畏 王室之酷烈。是时纣存。○鲂,符方反,鱼名。,敕贞反,《说文》作“<赤>”, 又作“”,并同。毁音毁,齐人谓火曰毁。郭璞又音货。字书作“尾”, 音毁,《说文》同。一音火尾反。或云:楚人名曰燥,齐人曰毁,吴人曰尾, 此方俗讹语也。瘦,色救反。酷,苦毒反。)虽则如毁,父母孔迩。(孔,甚。 迩,近也。笺云:辟此勤劳之处,或时得罪,父母甚近,当念之,以免於害,不 能为疏远者计也。○“辟此”,一本作“辞此”。处,昌虑反。为束,于伪反。 束亦作疏。) [疏]“鲂鱼”至“孔迩”。○正义曰:妇人言鲂鱼劳则尾赤,以兴君子苦则 容悴。君子所以然者,由畏王室之酷烈猛炽如火故也。既言君子之勤苦,即勉之, 言今王室之酷烈虽则如火,当勉力从役,无得逃避。若其避之,或时得罪,父母 甚近,当自思念,以免於害,无得死亡,罪及父母,所谓勉之以正也。○传“, 赤”至“毁火”。○正义曰:《释器》云:“再染谓之。”郭云:“,浅 赤也。”鲂鱼之尾不赤,故知劳则尾赤。哀十七年《左传》曰:“如鱼尾,衡 流而彷徉。”郑氏云:鱼肥则尾赤,以喻蒯淫纵。不同者,此自鲂鱼尾本不 赤,赤故为劳也。郑以为彼言彷徉为鱼肥,不指鱼名,犹自有肥而尾赤者。服氏 亦为鱼劳。“毁,火”,《释言》文也。李巡曰:“毁一名火。”孙炎曰: “方言有轻重,故谓火为毁也。”○笺“君子”至“纣存”。○正义曰:言君子 仕於乱世,不斥大夫士。王肃云:“当纣之时,大夫行役。”王基云:“汝坟之 大夫久而不归。”乐详、马昭、孔晁、孙毓等皆云大夫,则笺云仕於乱世,是为 大夫矣。若庶人之妻,《大杜》言“我心伤悲”,《伯兮》则云“甘心首疾”, 忧思昔在於情性,岂有劝以德义,恐其死亡若是乎!序称“勉之以正”,则非庶 人之妻。言贤者不宜勤劳,则又非为士,《周南》、《召南》,述本大同,而 《殷其雷》召南之大夫远行从政,其妻劝以义。此引父母之甚近,伤王室之酷烈, 闵之则恐其死亡,勉之则劝其尽节,比之於《殷其雷》,志远而义高,大夫妻於 是明矣。虽王者之风,见感文王之化,但时实纣存,文王率诸侯以事殷,故汝坟 之国,大夫犹为殷纣所役。若称王以後,则不复事纣,六州,文王所统,不为纣 役也。笺以二《南》文王之事,其衰恶之事,举纣以明之。上《汉广》云“求而 不可得”,本有可得之时,言纣时淫风大行。此云“王室如毁”,言是时纣存。 《行露》云“衰乱之俗微”,言纣末之时,《野有死》云“恶无礼”,言纣时 之世。《麟趾》有“衰世之公子”,不言纣时。法有详略,承此可知也。 《汝坟》三章,章四句。 《麟之趾》,《关雎》之应也。《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 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关雎》之时,以麟为应,後世虽衰,犹存 《关雎》之化者,君之宗族犹尚振振然,有似麟应之时,无以过也。○麟之趾, 吕辛反,瑞兽也。《草木疏》云:“,身牛,尾马,足黄色,员蹄,一角,角 端有肉,音中锺吕,行中规矩,王者至仁则出。”服虔注《左传》云:“视明礼 则麒麟至。”,音俱伦反。序本或直云“麟趾”,无“之”字。“止”本亦 作“趾”,两通之。应,应对之应,序、注及下传“应礼”同。) [疏]“《麟之趾》三章,章三句”至“之时”。○正义曰:此《麟趾》处末 者,有《关雎》之应也。由后妃《关雎》之化行,则令天下无犯非礼。天下既不 犯礼,故今虽衰世之公子,皆能信厚,如古致麟之时,信厚无以过也。《关雎》 之化,谓《螽斯》以前。天下无犯非礼,《桃夭》以後也。虽衰世之公子,皆信 厚如《麟趾》之时,此篇三章是也。此篇处末,见相终始,故历序前篇,以为此 次。既因有麟名,见若致然,编之处末,以法成功也。此篇本意,直美公子信厚 似古致麟之时,不为有《关雎》而应之。大师编之以象应,叙者述以示法耳。不 然,此岂一人作诗,而得相顾以为终始也?又使天下无犯非礼,乃致公子信厚, 是公子难化於天下,岂其然乎!明是编之以为示法耳。○笺“关雎”至“以过”。 ○正义曰:笺欲明时不致麟,信厚似之,故云《关雎》之时,以麟为应,谓古者 太平,行《关雎》之化,至极之时,以麟为瑞。後世虽衰,谓纣时有文王之教, 犹存《关雎》之化,能使君之宗族振振然,信厚如麟应之时,无以过也。 信厚如麟时,实不致麟,故张逸问《麟趾》义云:“《关雎》之化,则天下 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其信厚如《麟趾》之时。笺云喻今公子亦信厚, 与礼相应,有似於麟。唯於此二者时,《关雎》之化致信厚,未致麟。”答曰: “衰世者,谓当文王与纣之时,而周之盛德,《关雎》化行之时,公子化之,皆 信厚与礼合,古太平致麟之时,不能过也。由此言之,不致明矣。”郑言古太平 致麟之时者,案《中候·握河纪》云:“帝轩题象,麒麟在囿。”又《唐》传云: “尧时,麒麟在郊薮。”又《孔丛》云:“唐、虞之世,麟凤游於田。”由此言 之,黄帝、尧、舜致麟矣。然感应宜同,所以俱行《关雎》之化,而致否异者, 亦时势之运殊。古太平时,行《关雎》之化至极,能尽人之情,能尽物之性,太 平化洽,故以致麟。文王之时,殷纣尚存,道未尽行,四灵之瑞不能悉至。序云 “衰世之公子”,明由衰,故不致也。成、康之时,天下太平,亦应致麟,但无 文证,无以言之。孔子之时,所以致麟者,自为制作之应,非化洽所致,不可以 难此也。三章皆以麟为喻,先言麟之趾,次定、次角者,麟是走兽,以足而至, 故先言趾。因从下而上,次见其额,次见其角也。同姓疏於同祖,而先言姓者, 取其与“定”为韵,故先言之。 麟之趾。振振公子,(兴也。趾,足也。麟信而应礼,以足至者也。振振, 信厚也。笺云:兴者,喻今公子亦信厚,与礼相应,有似於麟。○振,音真。相 应,音鹰,当也。) 于嗟麟兮!(于嗟,叹辞。) [疏]“麟之”至“麟兮”。○正义曰:言古者麟之趾,犹今之振振公子也。 麟之为兽,属信而应礼,以喻今公子亦振振然信厚,与礼相应。言公子信厚,似 於麟兽也,即叹而美之,故于嗟乎叹今公子信厚如麟兮。言似古致麟之时兮,虽 时不致麟,而信与之等。反覆嗟叹,所以深美之也。○传“麟信”至“信厚”。 ○正义曰:传解四灵多矣,独以麟为兴,意以麟於五常属信,为瑞则应礼,故以 喻公子信厚而与礼相应也。此直以麟比公子耳,而必言趾者,以麟是行兽,以足 而至,故言麟之趾也。言信而应礼,则与《左氏》说同,以为母致子也。哀十 四年《左传》服虔注云:“视明礼而麟至,思睿信立白虎扰,言从义成则神龟 在沼,听聪知正而名山出龙,貌恭体仁则凤皇来仪。”《驺虞》传云“有至信之 德则应之”,是与《左传》说同也。说者又云,人臣则母致子应,以昭二十九 年《左传》云水官不则龙不至故也。人君则当方来应,是以《驳异义》云“玄 之闻也,《洪范》五事一曰言,於五行属金,孔子时,周道衰,於是作《春秋》 以见志,其言可从,故天应以金兽之瑞”,是其义也。笺“公子信厚,与礼相应, 有似於麟”,申述传文,亦以麟为信兽。《驳异义》以为西方毛虫,更为别说。 ○传“于嗟,叹辞”。○正义曰:此承上信厚,叹信厚也。故《射义》注云: “‘于嗟乎驺虞’,叹仁人也。”明此叹信厚可知。 麟之定。振振公姓,(定,题也。公姓,公同姓。○定,都佞反,字书作 “<定页>”,音同。题,徒兮反,郭璞注《尔雅》:“额也。”本作“颠”,误。) 于嗟麟兮! [疏]传“定,题”。○正义曰:《释言》文。郭璞曰:“谓额也。”传或作 “颠”。《释畜》云:“的颡,白颠。”颠亦额也,故因此而误。定本作“题”。 ○传“公姓,公同姓”。○正义曰:言同姓,疏於同祖。上云“公子”,为最亲。 下云“公族”,传云“公族,公同祖”,则谓与公同高祖,有庙属之亲。此“同 姓”,则五服以外,故《大传》云“五世袒免,杀同姓”是也。《大传》注又云 “外高祖为庶姓”,是同高祖为一节也。此有公子、公族、公姓对例为然。案 《大杜》云:“不如我同父。”又曰:“不如我同姓。”传曰:“同姓,同祖。” 此同姓、同祖为异。彼为一者,以彼上云“同父”,即云同姓,同父之外,次同 祖,更无异称,故为一也。且皆对他人异姓,不限远近,直举祖父之同为亲耳。 襄十二年《左传》曰:“同姓於宗庙,同宗於祖庙,同族於祢庙。”又曰“鲁为 诸姬,临於周庙”,谓同姓於文王为宗庙也。“邢、凡、蒋、茅、胙、祭,临於 周公之庙”,是同宗於祖庙也。同族谓五服之内,彼自以五服之外远近为宗姓, 与此又异。此皆君亲,非异国也。要皆同姓以对异姓,异姓最为疏也。 麟之角。振振公族,(麟角,所以表其德也。公族,公同祖也。笺云:麟角 之末有肉,示有武而不用。○“示有武”,一本“示”作“象”。) 于嗟麟兮! [疏]传“麟角”笺至“不用”。○正义曰:有角示有武,有肉示不用。有武 而不用,是其德也。笺申说传文也。《释兽》云:“麟,身,牛尾,一角。” 京房《易》传曰:“麟,身,牛尾,马蹄,有五彩,腹下黄,高丈二。”陆机 《疏》:“麟,身,牛尾,马足,黄色,员蹄,一角,角端有肉。音中锺吕, 行中规矩,游必择地,详而後处。不履生虫,不践生草,不群居,不侣行,不入 陷阱,不罹罗网。王者至仁则出。今并州界有麟,大小如鹿,非瑞应麟也。故司 马相如赋曰‘射麋脚麟’,谓此麟也。 《麟之趾》三章,章三句。 周南之国十一篇,三十六章,百五十九句。 ◎召南鹊巢诂训传第二 《鹊巢》,夫人之德也。国君积行累功以致爵位,夫人起家而居有之,德如 鸠,乃可以配焉。(起家而居有之,谓嫁於诸侯也。夫人有均壹之德如鸠然, 而後可配国君。○鹊,七略反,《字林》作“<昔隹>”。行,下孟反,下注同。 尸鸠,本又作“”,音同。《尔雅》云:“鸣鸠,吉也。”郭璞云: “今布也,江东呼获。”《草木疏》云:“一名击。”案:尸鸠有均一之 德,饲其子,旦从上而下,暮从下而上,平均如一,杨雄云:“戴胜也。”) [疏]“《鹊巢》三章,章四句”至“配焉”。○正义曰:作《鹊巢》诗者, 言夫人之德也。言国君积其行,累其功德,以致此诸侯之爵位,今夫人起自父 母之家而来居处共有之,由其德如鸠,乃可以配国君焉,是夫人之德也。经 三章皆言起家而来居之。文王之迎大姒,未为诸侯,而言国君者,《召南》诸侯 之风,故以夫人国君言之。文王继世为诸侯,而云“积行累功以致爵位”者,言 爵位致之为难,夫人起家而居有之,所以显夫人之德,非谓文王之身始有爵位也。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兴也。鸠,鸠,秸鞠也。鸠不自为巢,居鹊 之成巢。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犹国君积行累功,故以兴焉。 兴者,鸠因鹊成巢而居有之,而有均壹之德,犹国君夫人来嫁,居君子之室, 德亦然。室,燕寝也。○秸,古八反,又音吉。《尔雅》作“吉鞠”,音菊。 《尔雅》作“架”,音嫁。俗本或作“加功”。)之子于归,百两御之。 (百两,百乘也。诸侯之子嫁於诸侯,送御皆百乘。笺云:之子,是子也。御, 迎也。是如鸠之子,其往嫁也,家人送之,良人迎之,车皆百乘,象有百官之 盛。○御,五嫁反,本亦作“讶”,又作“迓”,同。王肃鱼据反,云“侍也”。 乘,绳证反,下同。送御,五嫁反,一本作“迎”。) [疏]“维鹊”至“御之”。○正义曰:言维鹊自冬历春功著,乃有此巢窠, 鸠往居之,以兴国君积行累功勤劳乃有此爵位维,夫人往处之。今鸠居鹊 之巢,有均壹之德,以兴夫人亦有均一之德,故可以配国君。又本其所起之事, 是子有鸠之德,其往嫁之时,则夫家以百两之车往迎之,言夫人有德,礼迎 具备。○传“鸠,秸鞠”。○正义曰:序云“德如鸠”也,《释鸟》云“ 鸠,秸鞠”,郭氏曰:“今布也,江东呼获。”《埤仓》云“吉”, 《方言》云“戴胜”,谢氏云“布类也”。诸说皆未详,布者近得之。○笺 “鹊之”至“燕寝”。○正义曰:《推度灾》曰:“鹊以复至之月始作室家, 鸠因成事,天性如此也。”复於消息十一月卦,故知冬至加功也。《月令》“十 二月鹊始巢”,则季冬犹未成也,故云“至春乃成”也。此与《月令》不同者, 大率记国中之候,不能不有早晚,《诗纬》主以释此,故依而说焉。此以巢比爵 位,则鸠居巢,犹夫人居爵位,然有爵者必居其室,不谓以室比巢。燕寝, 夫人所居,故云室者燕寝。下传言“旋归,谓反燕寝”,亦是也。○传“百两” 至“百乘”。○正义曰:《书序》云“武王戎车三百两”,皆以一乘为一两。谓 之两者,《风俗通》以为车有两轮,马有四匹,故车称两,马称匹。言诸侯之女 嫁於诸侯,送迎皆百乘者,探解下章“将之”,明此诸侯之礼,嫁女於诸侯,故 迎之百乘;诸侯之女,故送亦百乘。若大夫之女,虽为夫人,其送不得百乘。各 由其家之所有为礼也。此夫人斥大姒也,《大明》云“缵女维莘”,莘国长女, 实是诸侯之子,故得百乘将之。○笺“家人”至“盛”。○正义曰:此申说传送 迎百乘之事。家人,谓父母家人也。《左传》曰:“凡公女嫁於敌国,姊妹则上 卿送之,公子则下卿送之。於大国,虽公子亦上卿送之。”言大姒自莘周,必 上卿送之。良人,谓夫也。《昏礼》曰:“衽良席在东。”注云:“妇人称夫曰 良人。《孟子》曰:‘吾将间良人所之。’”《小戎》曰:“厌厌良人。”皆 妇人之称夫也。《绸缪》传曰“良人,美室”者,以其文对“粲者”,粲是三女, 故良人为美室也。百乘象百官者,昏礼,人伦之本,以象国君有百官之盛。诸侯 礼亡,官属不可尽知,唯《王制》云“三卿、五大夫、二十七士”,是举全数, 故云百官也。《士昏礼》“从车二乘”,其天子与大夫送迎则无文,以言夫人之 嫁,自乘家车,故郑《箴膏肓》引《士昏礼》曰:“主人爵弁裳,从车二乘, 妇车亦如之,有供。”则士妻始嫁,乘夫家之车也。又引此诗,乃云:“此国君 之礼,夫人自乘其家之车也。”然宣五年“齐高固及子叔姬来,反马”,《何彼 衤农矣》美王姬之车,故郑《箴膏肓》又云:“礼虽散亡,以诗义论之,天子以 至大夫皆有留车反马之礼。”故《泉水》云“还车言迈”,笺云“还车者,嫁时 乘来,今思乘以归”,是其义也。知夫人自乘家车也。言迓之者,夫自以其车迎 之;送之,则其家以车送之,故知婿车在百两迎之中,妇车在百两将之中,明矣。 维鹊有巢,维鸠方之。(方,有之也。○“方,有之也”,一本无“之”字。) 之子于归,百两将之。(将,送也。○将,如字,沈七羊反。) 维鹊有巢,维鸠盈之。(盈,满也。笺云:满者,言众媵侄娣之多。○媵音 孕,又绳证反。国君夫人有左右媵。侄,待结反,《字林》丈一反。兄女曰侄。 谓吾姑者,吾谓之侄。娣,徒帝反,女弟也。)之子于归,百两成之。(能成百 两之礼也。笺云:是子有鸠之德,宜配国君,故以百两之礼送迎成之。) [疏]笺“满者”至“之多”。正义曰:《公羊传》曰“诸侯一娶九女,二国 往媵之,以侄娣从”,凡有八人,是其多也。又曰:“侄者何?兄之子。娣者何? 女弟也。”○传“能成百两之礼”。正义曰:传言夫人有鸠之德,故能成此百 两迎之礼。笺以迓为迎。夫人将之,谓送夫人;成之,谓成夫人,故易以百两之 礼送迎成之。 《鹊巢》三章,章四句。 《采蘩》,夫人不失职也。夫人可以奉祭祀,则不失职矣。(奉祭祀者,采 蘩之事也。不失职者,夙夜在公也。○蘩音烦,本亦作“繁”,孙炎云“白蒿”。) 于以采蘩?于沼于。(蘩,皤蒿也。于,於。沼,池。,渚也。公侯夫 人执蘩菜以助祭,神飨德与信,不求备焉,沼涧之草,犹可以荐。王后则荇 菜也。笺云:于以,犹言“往以”也。“执蘩菜”者,以豆荐蘩菹。○沼,之绍 反。音止。皤,薄波反,白也。蒿,好羔反。,苦兮反,杜预云“涧也”。) 于以用之?公侯之事。(之事,祭事也。笺云:言夫人於君祭祀而荐此豆也。) [疏]“于以”至“之事”。○正义曰:言夫人往何处采此蘩菜乎?於沼池、 於渚之傍采之也。既采之为菹,夫人往何处用之乎?於公侯之宫祭事,夫人当 荐之也。此章言其采取,故卒章论其祭事。○传“蘩,皤蒿”。○正义曰:《释 草》文。孙炎曰:“白蒿也。”然则非水菜。此言沼者,谓於其傍采之也。下 于涧之中,亦谓於曲内,非水中也。○传“公侯”至“荇菜”。正义曰:言执蘩 菜以助祭者,以采之本为祭用,既言公侯夫人执蘩菹,嫌王后尊,不可亲事,故 因明王后则亲执荇菜也。言不求备者,据诗举荇菜,非其备者,其实祭则备物, 故《关雎》传云“备庶物以事宗庙”,是也。《左传》曰:“荀有明信,涧沼 之毛,可荐於鬼神。”彼言毛,此传言草,皆菜也。○笺“于以”至“蘩菹”。 正义曰:经有三“于”,传训为“於”,不辨上下。笺明下二“于”为“於”, 上“于”为“往”,故叠经以训之。言“往”足矣,兼言“往以”者,嫌“于以” 共训为“往”,故明之。又言以豆荐蘩菹者,《醢人》云“四豆之实”,皆有菹, 菹在豆,故知以豆荐蘩菹也。《特牲》云“主妇设两敦黍稷于菹南,西上,及两 Ρ设于豆南,南陈”,即主妇亦设羹矣。知蘩不为羹者,《祭统》云 “夫人荐豆”,《九嫔职》云“赞后荐,彻豆笾”,即王后夫人以豆为重,故 《关雎》笺云“后妃供荇菜之菹”,亦不为羹。《采》知为羹者,以教成之祭, 牲用鱼,Ρ之以藻,故知为羹。且使季女设之,不以荐事为重,与此异也。○ 传“之事,祭事”。○正义曰:序云“可以奉祭祀”,故知祭事。祭必於宗庙, 故下云“宫”,互见其义也。 于以采蘩?于涧之中。(山夹水曰涧。○涧,古晏反。夹,古洽反,一音古 协反。)于以用之?公侯之宫。(宫,庙也。) 被之僮僮,夙夜在公。(被,首饰也。僮僮,竦敬也。夙,早也。笺云:公, 事也。早夜在事,谓视濯溉饣喜爨之事。《礼记》:“主妇{髟皮}┶。”○ 被,皮寄反。注及下同。僮音同。蚤音早,本多作“早”,下同。濯,直角反。 溉,古爱反。饣喜,昌志反,酒食也。爨,七乱反。{髟皮},皮寄反,郑音发。 {髟易},本亦作┶,徒帝反,刘昌宗吐历反,沈汤帝反,郑注《少牢礼》云 “古者或剔贱者、刑人之发以被妇人之,因以名焉。《春秋》以为吕姜┶”, 是也。音计。)被之祁祁,薄言还归。(祁祁,舒也,去事有仪也。笺云: 言,我也。祭事毕,夫人释祭服而去{髟皮}┶,其威仪祁祁然而安舒,无罢 倦之失。我还归者,自庙反其燕寝。○祁,巨私反。罢音皮,本或作“疲”。) [疏]“被之”至“还归”。○正义曰:言夫人首服被{髟易}之饰,僮僮然甚 竦敬乎!何时为此竦敬?谓先祭之时,早夜在事,当视濯溉饣喜爨之时甚竦敬矣。 至於祭毕释祭服,又首服被{髟易}之释,祁祁然有威仪。何时为此威仪乎?谓祭 事既毕,夫人云薄欲还归,反其燕寝之时,明有威仪矣。○传“被,首饰”。○ 正义曰:被者,首服之名,在首,故曰首饰。笺引《少牢》之文,云“主妇{髟皮} {髟易}”,与此被一也。案《少牢》作“被裼”,注云:“被裼读为{髟皮}{髟易}。 古者或剔贱者、刑者之发,以被妇人之为饰,因名{髟皮}{髟易}焉。此《周礼》 所谓次也。”又“追师掌为副编次”,注云“次,次第,发长短为之,所谓{髟皮} ┶”,即与次一也。知者,《特牲》云“主妇纟丽笄”,《少牢》云“被锡 纟丽笄”,笄上有次而已,故知是《周礼》之次也。此言被,与{髟皮}{髟易}之 文同,故知被是《少牢》之{髟皮}{髟易},同物而异名耳。《少牢》注读“被锡” 为“{髟皮}{髟易}”者,以剔是翦发之名,直云“被锡”,於用发之理未见,故 读为“{髟皮}{髟易}”,{髟易},剔发以被首也。《少牢》既正其读,故此及 《追师》引经之言{髟皮}{髟易}也。定本作“{髟皮}┶”,与俗本不同。 《少牢》云“主妇衣侈袂”,注云“衣绡衣而侈其袂耳”。侈者,盖士妻之袂以 益之,衣三尺三寸,尺八寸。此夫人首服与之同,其衣即异。何者?夫人於其 国,与王后同,展衣以见君,衤彖衣御序於君。此虽非正祭,亦为祭事,宜与见 君相似,故《丝衣》士视壶濯犹爵弁,则此夫人视濯溉,盖展衣,否则衤彖衣也。 知非祭服者,《郊特牲》曰“王皮弁以听祭报”,又曰“祭之日,王被衮以象天”。 王非正祭不服衮,夫人非正祭不服狄衣,明矣。且狄,首服副,非被所当配耳, 故下笺云“夫人祭毕,释祭服而去”,是也。《少牢》注侈绡衣之袂,《追师》 注引《少牢》“衣侈袂”以为侈衤彖衣之袂。不同者,郑以《特牲礼》士妻绡衣, 大夫妻言侈袂,对士而言,故侈绡衣之袂。以无明文,故《追师》之注更别立说, 见士祭玄端,其妻绡衣,大夫祭朝服,其妻亦宜与士异,故为侈衤彖衣之袂也。 知非助祭、自祭为异者,以助祭申上服,卿妻鞠衣,大夫妻展衣,不得侈衤彖衣 之袂。此“主妇{髟皮}{髟易}”,在《少牢》之经,笺云“《礼记》曰”者,误 也。○传“僮僮,竦敬”。○正义曰:知僮僮不为被服者,以下祁祁据夫人之安 舒,故此为竦惧而恭敬也。○笺“早夜”至“之事”。○正义曰:早谓祭日之晨, 夜谓祭祀之先夕之期也。先夙後夜,便文耳。夜在事,谓先夕视濯溉。早在事, 谓朝视饣喜爨。在事者,存在於此视濯溉饣喜爨之事,所谓不失其职也。郑何知 非当祭之日,自早至夜而以为视濯者,以“被之祁祁,薄言还归”据祭毕,即此 “被之僮僮”为祭前矣。若为自夙至夜,则文兼祭末,下不宜复言祭末之事,故 郑引{髟皮}{髟易}与被为一,非祭时所服,解在公为视濯,非正祭之时也。经言 夙夜在公,知是视濯溉饣喜爨者,诸侯之祭礼亡,正以言夙夜是祭前之事。案 《特牲》“夕陈鼎於门外,宗人升自西阶,视壶濯及笾豆”,即此所云夜也。又 云“夙兴,主妇亲视饣喜爨於西堂下”,即此所云夙也。以其夙夜之事同,故约 之以为濯溉饣喜爨之事也。《特牲》言濯,不言溉,注云“濯,溉也”,即濯、 溉一也,郑并言耳。《特牲》宗人视濯,非主妇,此引之者,诸侯与士不必尽同, 以凡夙夜,文王夫人,故约彼夙夜所为之事以明之。不约《少牢》者,以《少牢》 先夕无事,所以下人君祭之日,朝乃饔人溉鼎,廪人溉甑,无主妇所视,无饣喜 爨之文,故郑不约之。士妻得与夫人同者,士卑不嫌也。此诸侯礼,故夫人视濯。 天子则大宗伯视涤濯,王后不视矣。○传“祁祁”至“有仪”。○正义曰:言去 事有仪者,谓祭毕去其事之时有威仪,故笺云“祭毕,释祭服而去”,是去事也。 “{髟皮}{髟易},其威仪祁祁然而安舒”,是有仪也。定本云“祭事毕,夫人释 祭服而{髟皮}┶”,无“去”字。知祭毕释祭服者,以其文言“被”,与上 同,若祭服即副矣,故知祭毕皆释祭服矣。○笺“我还”至“燕寝”。○正义曰: 言此者,以庙寝同宫,嫌不得言归,故明之燕寝,夫人常居之处。 《采蘩》三章,章四句。
●卷一(一之四) 《草虫》,大夫妻能以礼自防也。(○虫,直忠反,本或作虫,非也。虫音 许鬼反,《草木疏》云:“一名负{樊虫},大小长短如蝗而青也。”) [疏]“《草虫》三章,章七句”至“自防”。○正义曰:作《草虫》诗者, 言大夫妻能以礼自防也。经言在室则夫唱乃随,既嫁则忧不当其礼,皆是以礼自 防之事。 要々草虫,阜螽。(兴也。要々,声也。草虫,常羊也。,跃 也。阜螽,{樊虫}也。卿大夫之妻,待礼而行,随从君子。笺云:草虫鸣,阜螽 跃而从之,异种同类,犹男女嘉时以礼相求呼。○要,於遥反。,历反。 阜音妇。螽音终,李巡云:“蝗子也。”《草本疏》云:“今人谓蝗子为螽。” 跃音药。{樊虫}音烦。种,章勇反。)未见君子,忧心忡忡。(忡忡,犹冲冲也。 妇人虽人,有归宗之义。笺云:未见君子者,谓在涂时也。在涂而忧,忧不当 君子,无以宁父母,故心冲冲然。是其不自绝於其族之情。○忡,敕中反。当, 丁浪反,下同。)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降。(止,辞也。觏,遇。降下 也。笺云:既见,谓已同牢而食也。既觏,谓已昏也。始者忧於不当,今君子待 已以礼,庶自此可以宁父母,故心下也。《易》曰:“男女觏精,万物化生。” ○觏,古豆反。降,户江反。) [疏]“要々”至“则降”。○正义曰:言要々然鸣而相呼者,草虫也。 然跃而从之者,阜螽也。以兴以礼求女者,大夫;随从君子者,其妻也。此 阜螽乃待草虫鸣,而後从之,而与相随也。以兴大夫之妻必待大夫呼己而後从之, 与俱去也。既已随从君子,行嫁在涂,未见君子之时,父母忧己,恐其见弃,己 亦恐不当君子,无以宁父母之意,故忧心冲冲然。亦既见君子,与之同牢而食; 亦既遇君子,与之卧息於寝,知其待己以礼,庶可以安父母,故我心之忧即降下 也。○传“草虫”至“螽{樊虫}”。○正义曰:《释虫》云:“草虫,负{樊虫}。” 郭璞曰:“常羊也。”陆机云:“小大长短如蝗也。奇音青色,好在茅草中。” 《释虫》又云:“阜螽,{樊虫}。”李巡曰:“蝗子也。”陆机云:“今人谓蝗 子为螽子,兖州人谓之。许慎云:‘蝗,螽也。’蔡邕云:‘螽,蝗也。’明 一物。”定本云“阜螽,{樊虫}”,依《尔雅》云,则俗本云“螽{樊虫}”者, 衍字也。笺“草虫”至“求呼”。○正义曰:言异种同类者,以《尔雅》别文而 释,故知异种;今闻声而相从,故知同类也。以其种类大同,故闻其声,跳跃而 相从,犹男女嘉时以礼相求呼也。嘉时者,谓嘉善之时,郑为仲春之月也。以此 善时相求呼,不为草虫而记时也。《出车》笺云:“草虫鸣,晚秋之时。”○传 “妇人”至“之义”。○正义曰:妇人虽人,若不当夫氏,为夫所出,还来归 宗,谓被出也。○笺“未见”至“涂时”。○正义曰:知者,以上文说“待礼而 行,随从君子”,则已去父母之家矣。下文“亦既见止”,谓同牢而食,则巳至 夫家矣。此未见之文居其中,故知在涂时也。此章首已论行嫁之事,故下采蕨、 采薇皆为在涂所见,文在未见之前,尚为在涂,则未见之言,在涂明矣。案《昏 义》云“婿亲受之於父母”,则在家已见矣。今在涂言未见者,谓不见君子接待 之礼而心忧,非谓未见其面目而已。○笺“忧不”至“之情”。正义曰:知忧不 当君子者,以未见而心忧,既见即心下,故知忧不当君子也。又知忧无以宁父母 者,此大夫之妻,能以礼自防者也,必不苟求亲爱。《斯干》曰“无父母贻罹”, 明父母以见弃为忧。己缘父母之心,忧不当君子无以宁父母也。又申说传“归宗 之义”,忧不当夫意,虑反宗族,是其不自绝於族亲之情也。○笺“既见”至 “化生”。○正义曰:知既见谓同牢而食者,以文在“既觏”之上。案《昏礼》 “妇至,主人揖妇以入,席于奥”,即陈同牢之馔。“三饭卒食”,乃云:“御 衽席於奥,媵衽良席在东,皆有枕北趾。主人入,亲脱妇缨,烛出。”注云: “昏礼毕,将卧息。”是先同牢,後与夫相遇也。遇与夫为礼,即见,非直空见 也,故知据同牢而食,亦与夫为礼也。言“既觏”谓已昏者,谓已经一昏,得君 子遇接之故也,所以既见、既觏并言。乃云我心即降者,以同牢初见君子待己颜 色之和,己虽少慰君子之心,尚未可知。至於既遇情亲,知君子之於己厚,庶几 从此以往稍得夫意,其可以宁父母,故心下。二者相因,故并言之。谓之遇者, 男女精气相觏遇,故引《易》以明之。所引者,《下系》文也。彼注云:“觏, 合也。男女以阴阳合其精气。”以觏为合。此云遇者,言精气亦是相遇也。 陟彼南山,言采其蕨。(南山,周南山也。蕨,鳖也。笺云:言,我也。我 采者,在涂而见采鳖,采者得其所欲得,犹己今之行者欲得礼以自喻也。○蕨, 居月反。《草木疏》云:“周秦曰蕨。齐鲁曰{蔽黾}。”鳖,卑灭反,本又作 “{蔽鱼}”。俗云:“其初生似鳖脚,故名焉。”) [疏]“陟彼”至“其蕨”。○毛以为,言有人升彼南山之上,云我欲采其鳖 菜,然此采鳖者欲得此鳖,以兴己在涂路之上,欲归於夫家,然我今归嫁,亦欲 得夫待己以礼也。已嫁之欲礼,似采菜之人欲得鳖。○郑唯以在涂之时因见采鳖 为异耳,毛以秋冬为正昏,不得有在涂因见之义故也。○传“南山”至“蕨鳖”。 ○正义曰:序云“大夫妻能以礼自防”,在羔羊之致前,则朝廷之妻大夫,不越 境迎女,妇人自所见,明在周也,故云“周南山”。知非召地者,周总百里,虽 召地亦属周,不分别采地之周、召也。“蕨,鳖”,《释草》文。舍人曰:“蕨, 一名鳖。”郭璞曰:“初生无叶可食。”○笺“言我”至“采鳖”。○正义曰: 此妇人归嫁,必不自采鳖,故以在涂见之,因兴。知者,以大夫之妻待礼而嫁, 明及仲春采蕨之时故也。 未见君子,忧心忄忄。(忄忄,忧也。○忄,张劣反。)亦既见 止,亦既觏止,我心则说。(说,服也。○说音悦,注同。) 陟彼南山,言采其薇。(薇,菜也。○薇音微,草也,亦可食。) [疏]传“薇,菜”。○正义曰:陆机云:“山菜也,茎叶皆似小豆,蔓生。 其味亦如小豆。藿可作羹,亦可生食。今官园种之,以供宗庙祭祀。”定本云 “薇,草也”。 未见君子,我心伤悲。(嫁女之家,不息火三日,思相离也。笺云:维父母 思己,故己亦伤悲。○离,力智反。) [疏]传“嫁女”至“相离”。○正义曰:解所以伤悲之意,由父母思己,故 己悲耳。《曾子问》曰:“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思相离。”注云:“亲骨肉。” 是为思与女相离也。 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夷。(夷,平也。) 《草虫》三章,章七句。 《采》,大夫妻能循法度也。能循法度,则可以承先祖,共祭祀矣。(女 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听从,执麻,治丝茧,织组纟川,学女事以共衣服。 观於祭祀,纳酒浆笾豆菹醢,礼相助奠。十有五而笄,二十而嫁”。此言能循法 度者,今既嫁为大夫妻,能循其为女之时所学所观之事以为法度。○,符申反。 《韩诗》云:“沈者曰,浮者曰藻。”共音恭,本或作“供”,注同。姆,莫 豆反,《字林》亡甫反,云“女师也”。郑云:“妇人五十无子,出不复嫁,以 妇道教人,若今时乳母也。”婉,怨远反。娩音晚。,丝似反。茧,古显反, 本亦作“{尔虫}”。,女金反,何如鸩反,缯帛之属。组音祖,线也。纟川音 旬,绦也。浆,子详反。醢音海。相,息亮反。笄,古兮反。) [疏]“《采》三章,章四句”至“祭祀矣”。○正义曰:作《采》诗者, 言大夫妻能循法度也。谓为女之时所学所观之法度,今既嫁为大夫妻,能循之以 为法度也。言既能循法度,即可以承事夫之先祖,供奉夫家祭祀矣。此谓已嫁为 大夫妻,能循其为女时事也。经所陈在父母之家作教成之祭,经、序转互相明也。 ○笺云“女子”至“法度”。○正义曰:从“二十而嫁”以上,皆《内则》文也。 言女子十年不出者,对男子十年出就外傅也。《内则》注云:“婉谓言语也。娩 之言媚也,媚谓容貌也。”则婉谓妇言,娩谓妇容。听从者,听受顺从於人,所 谓妇德也。执麻者,执治缉绩之事。,麻也。《释草》云:“,麻。”孙 炎曰:“麻一名。”是也。治丝茧者,茧则缫之,丝则络之。织组纟川者, 也、组也、纟川也,三者皆织之。服虔注《左传》曰“织,治缯帛”者,则 谓缯帛也。《内则》注云:“纟川,绦也。”组亦绦之类,大同小异耳。学女 事者,谓治葛缝线之事,皆学之所以供衣服,是谓妇功也。此已上谓女所学四德 之事。又观於父母之家祭祀之事,纳酒浆笾豆菹醢之礼。酒浆及笾豆,皆连上 “纳”文,谓当荐献之节,纳以进尸。《虞夏传》曰“纳以教成”,郑云“谓荐 献时”,引此纳酒浆以下证之。郑知纳谓荐献者,《内则》云“纳酒浆”,与 “纳以教成”文同。菹醢以荐,酒浆以献,纳者进名,故知荐献之时也。献无浆 而言之者,所以协句也。“笾豆菹醢”,菹醢在豆,笾盛脯羞,皆荐所用也。笾 不言所盛,文不备耳。《少牢》、《特牲》皆先荐後献,故郑亦云“荐献时”。 此先酒後菹醢者,便文言之。礼相助奠者,言非直观荐献,又观祭祀之相佐助奠 设器物也。观之,皆为妇当知之。此上谓所观之事也。十五许嫁,故笄。未许嫁, 二十而笄。二十而嫁,归於夫家也。郑引此者,序言“能循法度”,明先有法度, 今更循之,故引此。是先有法度之事,乃言所循之时,故叠。序云“能循法度” 者,为今嫁为大夫妻,能循其为女之时所学所观之事以为法度也。此女之四德, 十年以後,传姆当教。至於先嫁三月,又重教之。此引《内则》论十年之後,下 笺引《昏义》论三月之前,皆是为女之时法度,二注乃具也。郑知经非正祭者, 以《昏义》教成之祭,言“Ρ之以藻”,此亦言藻,故知为教成祭也。定本 云“姆教婉娩”,勘礼本亦然,今俗云“传姆教之”,误也。又“十有五而笄” 上无“女子”二字,有者亦非。 于以采?南涧之滨。于以采藻?于彼行潦。(,大也。滨,涯也。藻, 聚藻也。行潦,流潦也。笺云:“古者妇人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于公宫;祖 庙既毁,教于宗室。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成之祭,牲用鱼,Ρ用 藻,所以成妇顺也。”此祭,祭女所出祖也。法度莫大於四教,是又祭以成之, 故举以言焉。之言宾也,藻之言澡也。妇人之行,尚柔顺,自清,故取名以 为戒。○滨音宾,涯也。藻音早,水菜也。潦音老。本又作“萍”,薄经反, 一本作“苹”,音平。涯,本亦作“”,五隹反。先,苏遍反。Ρ,莫报反, 沈音毛。澡音早。行,下孟反。清如字,又音净。) 于以盛之?维筐及。于以湘之?维及釜。(方曰筐。圆曰。湘,亨也。 ,釜属,有足曰,无足曰釜。笺云:亨藻者於鱼氵音之中,是之Ρ。 ○盛音成。筐音匡。,居吕反。湘,息良反。,其绮反,三足釜也,《玉篇》 宜绮反。釜,符甫反。亨本又作“烹”,同普更反,煮也。氵音,去急反,汁也。 本或作“饣刑”,音形,郑云三足两耳,有盖,和羹之器。羹音庚,刘昌宗音 《仪礼》音衡。) 于以奠之?宗室牖下。(奠,置也。宗室,大宗之庙也。大夫士祭於宗庙, 奠於牖下。笺云:牖下,户牖之前。祭不於室中者,凡昏事,於女礼设几筵於 户外,此其义也与?宗子主此祭,维君使有司为之。○牖音酉,下如字,协韵则 音户,後皆放此。与音馀。)谁其尸之?有齐季女。(尸,主。齐,敬。季,少 也。藻,薄物也。涧潦,至质也。筐釜,陋器也。少女,微主也。古之将 嫁女者,必先礼之於宗室,牲用鱼,Ρ之以藻。笺云:主设羹者季女,则非礼 也。女将行,父礼之而俟迎者,盖母荐之,无祭事也。祭礼主妇设羹,教成之祭, 更使季女者,成其妇礼也。季女不主鱼,鱼俎实男子设之,其粢盛盖以黍稷。○ 齐本亦作“斋”,同侧皆反。少,诗照反,下同。迎,宜敬反。俎,侧所反。 音资,本或作“粢”。) [疏]“于以采”至“季女”。○正义曰:三章势连,须通解之也。大夫之 妻,将行嫁,欲为教成之祭。言往何处采此菜?於彼南涧之采之。往何处采 此藻菜?於彼流潦之中采之。南涧言滨,行潦言彼,互言也。既得此菜,往何器 盛之?维筐及盛之。既盛此菜而还,往何器烹煮之?维及釜之中煮之也。既 煮之为羹,往何处置设之?於宗子之室户外牖下设之。当设置之时,使谁主之? 有齐庄之德少女主设之。○传“大”至“流潦”。○正义曰:《释草》云:苹, 萍。其大者。舍人曰:“苹一名萍。”郭璞曰:“今水上浮也,江东谓之。” 音瓢。《左传》曰:“蘩蕴藻之菜。”蕴,聚也,故言藻聚。藻,陆机云: “藻,水草也,生水底。有二种:其一种叶如鸡苏,茎大如箸,长四五尺。其一 种茎大如钗股,叶如蓬蒿,谓之聚藻。”然则藻聚生,故谓之聚藻也。行者,道 也。《说文》云:“潦,雨水也。”然则行潦,道路之上流行之水。○笺“古者” 至“为戒”。○正义曰:“成妇顺”於上,皆《昏义》文。引之者,以此经陈教 成之祭,以《昏义》亦为教成之祭,故引之,欲明教之早晚及其处所,故先言先 嫁三月,祖庙未毁,教於公宫;祖庙既毁,教於宗室。既言其处,又说所教之事, 故言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既教之三月,成则设祭,故言教成之祭,牲 用鱼,Ρ之以藻,为此祭所以成妇顺也。事次皆为教成之祭,故具引之。必先 嫁三月,更教之以四德,以法度之大,就尊者之宫,教之三月,一时天气变,女 德大成也。教之在宫,祭乃在庙也。知此祭,祭女所出祖者,以其言“祖庙既毁”, 明未毁,祭其庙也。与天子诸侯同高祖,祭高祖庙;同曾祖,祭曾祖庙,故《昏 义》注云:“祖庙,女所出之祖也。”宗室,宗子之家也。然则大宗之家,百世 皆往,宗子尊不过卿大夫,立三庙二庙而已,虽同曾、高,无庙可祭,则五属之 外同告於坛,故《昏义》注云“若其祖庙已毁,则为坛而告焉”,是也。以鱼为 牲者,郑云:“鱼为俎实,藻为羹菜。”祭无牲牢,告事耳,非正祭也。又解 此大夫妻能循法度,独言教成之祭者,以法度莫大於四教,四德既就,是又祭以 成之,法度之大者,故诗人举以言焉。又解祭不以馀菜,独以藻者,之言宾, 宾,服也,欲使妇人柔顺服从;藻之言澡,澡,浴也,欲使妇人自清,故云 “妇人之行尚柔顺,自清,故取名以为戒”。《左传》曰:“女贽不过榛、栗、 枣、,以告虔。”言以告虔,取早起、战栗、治法度、虔敬之义也,则此亦 取名为戒,明矣。《昏义》注云“鱼藻皆水物,阴类”者,义得两通。○传 “方曰筐”至“曰釜”。○正义曰:此皆《尔雅》无文,传以当时验之,以与 釜连文,故知釜属。《说文》曰:“江淮之间谓釜曰。”定本“有足曰”下 更无传,俗本“”下又云“无足曰釜”。○笺“亨”至“之Ρ”。○正义曰: 《少牢礼》用羊豕也。经云:“上利执羊俎,下利执豕俎。”下乃云:“上佐食 羞两,取一羊於房中,下佐食又取一豕於房中,皆Ρ。”注云:“Ρ,菜 也。羊用苦,豕用薇,皆有滑。”牲体在俎,下乃设羊、豕。云皆Ρ,煮於 所亨之氵音,始盛之器也。故《特牲》注云:“,肉味之有菜和者。”今教 成祭,牲用鱼,Ρ之以藻,则鱼体亦在俎,藻亨於鱼氵音之中矣。故郑云鱼 为俎实,藻为羹菜,以准少牢之礼,故知在中为羹之Ρ。知非大羹盛在镫 者,以大羹不和,贵其质也。此有菜和,不得为大羹矣。《鲁颂》曰:“毛い 羹。”传曰:“羹,大羹、羹也。”以经单言羹,故得兼二也。《特牲礼》云: “设大羹氵音於醢北。”注云:“大羹氵音,煮肉汁。”则氵音,汁也。○传 “宗室”至“牖下”。○正义曰:传以《昏义》云教於宗室是大宗之家,此言牖 下,又非於坛,故知是大宗之庙。宗子有庙,则亦为大夫士矣。言大夫士祭於宗 室,谓祖庙已毁,或非君同姓,故祭大宗之家也。知非宗子之女自祭家庙者,经 言“于以奠之,宗室牖下”,若宗子之女自祭家庙,何须言於宗室乎?定本、 《集注》皆云大夫士祭於宗庙,不作室字。○笺“牖下”至“为之”。○正义曰: 笺知“牖下、户牖之前”者,以其正祭在奥西南隅,不直继牖言之。今此云 “牖下”,故为户牖间之前,户西牖东,去牖近,故云牖下。又解正祭在室,此 所以不於室中者,以其凡昏事,皆为於女行礼,设几筵於户外,取外成之义。今 教成之祭於户外设奠,此外成之义。“与”是语助也。《昏礼》云:“纳采,主 人筵於户西,西上,右几。”问名、纳吉、纳徵、请期皆如初。《昏礼》又云: “主人筵於户西,西上,右几。”是其礼皆户外设几筵也。知宗子主此祭者,以 其就宗子家,明告神,宗子所主。引《昏义》,兼言天子诸侯,故又解其言, “唯君使有司为之”。知者,以教成之祭,告事而已,无牲牢。君尊,明使有司 为之。○传“少女”至“藻”。○正义曰:季者,少也。以将嫁,故以少言之, 未必伯仲处小也。襄二十八年《左传》:“济泽之阿,行潦之藻,诸宗室, 季兰尸之,敬也。”隐三年《左传》曰:“苟有明信,涧沼之毛,蘩蕴藻 之菜,筐釜之器,潢行潦之水,可荐於鬼神,可羞於王公。风有《采蘩》、 《采》,雅有《行苇》、《酌》,昭忠信也。”二者皆取此篇之义以为说, 故传历言之。又言“古之将嫁女者,必先礼之於宗室”者,毛意以礼女与教成之 祭为一事也。言古之将嫁女者,必先礼之於大宗之室以俟迎者,其牲用鱼,Ρ之 以藻,即所设教成之祭也。以此篇说教成之祭事终,故於此总之。毛意以教成 之祭与礼女为一者,盖见《昏礼记》将嫁女之日,“父醴女而俟迎”者,更不见 有教成之祭,故谓与礼女为一也。父醴女,以醴酒礼之,今毛传作礼仪之礼者, 《司仪》注云“上於下曰礼”,故《聘礼》用醴酒礼宾,作礼仪之礼。定本“礼” 作“醴”。○笺“主设”至“黍稷”。○正义曰:自“无祭事”以上,难毛之辞 也。言父礼女,无祭事不得有羹。今经陈采藻为羹,使季女尸之,主设羹者季 女,则非礼女也。案《昏礼》女将行嫁,父醴女而俟迎者,其时盖母荐之,更无 祭事,不得有羹矣。今经陈季女设羹,正得为教成之祭,不得为礼女。传以教成 之祭与礼女为一,是毛氏之误,故非之也。盖母荐之者,以《士昏礼》云“飨妇 姑荐”,郑注云:“舅献爵,姑荐脯醢。”舅飨妇既姑荐,明父礼女母荐之可知。 故《昏礼记》“父醴女”,注云“父醴之於房中南面,盖母荐焉,重昏礼”,是 也。以无正文,故云“盖”。知醴之於房中者,以母在房外,故知父礼之在房中 也。正祭之礼,主妇设羹。此教成之祭,更使季女设羹者,以三月已来,教之以 法度,今为此祭,所以教成其妇礼,故使季女自设其羹也。祭礼主妇设羹,谓 《特牲》云“主妇人及两Ρ设於豆南”是也。《少牢》无主妇设羹之事,此 宗子或为大夫,其妻不必设羹。要非此祭不得使季女设羹,因《特牲》有主妇设 羹之义,故据以言之。又解不言鱼者,季女不主鱼,鱼俎实男子设之,故经不言 焉。知俎实男子设之者,以《特牲》、《少牢》俎皆男子主之故也。又鱼菜不可 空祭,必有其馔,而食事不见,故因约之,“其粢盛盖以黍稷”耳。知者,以 《特牲》、《少牢》止用黍稷,此不得过也。或不用稷,故兼言之。王肃以为, 此篇所陈皆是大夫妻助夫氏之祭,采藻以为菹,设之於奥,奥即牖下。又解毛 传礼之宗室,谓教之以礼於宗室,本之季女,取微主也。其毛传所云“牲用鱼, Ρ之以藻”,亦谓教成之祭,非经文之藻也。自云述毛,非传旨也。何则? 传称“古之将嫁女者,必先礼之於宗室”,既言礼之,即云“牲用鱼,Ρ之以 藻”,是鱼与藻为礼之物。若礼之为以礼教之,则“牲用鱼,Ρ之以藻”何 所施乎?明毛以礼女与教成之祭为一,鱼为所用之牲矣。而云以礼教之,非传意 也。又上传云“宗室,大宗之庙。大夫士祭於宗室”,若非教成之祭,则大夫之 妻自祭夫氏,何故云大宗之庙?大夫岂皆为宗子也?且大夫之妻助大夫之祭,则 无士矣,传何为兼言“大夫士祭於宗室”乎?又经典未有以奥为牖下者矣。据传, “礼之宗室”与“大夫士祭於宗室”文同,“Ρ之以藻”与经采、采藻文协, 是毛实以此篇所陈为教成之祭矣。孙毓以王为长,谬矣。 《采》三章,章四句。 《甘棠》,美召伯也。召伯之教,明於南国。(召伯,姬姓,名,食采於 召,作上公,为二伯,後封于燕。此美其为伯之功,故言“伯”云。○甘棠, 《草木疏》云:“今棠黎。”召,时照反。音释,召康公名也。《燕世家》云: “与周同姓。”孔安国及郑皆云尔。皇甫谧云:“文王之庶子。”案《左传》富 辰言“文之昭”十六国,无燕也,未知士安之言何所欲据。燕,乌贤反,国名, 在《周礼》幽州之域,今涿郡蓟县是也。) [疏]“《甘棠》三章,章三句”至“南国”。正义曰:谓武王之时,召公为 西伯,行政於南土,决讼於小棠之下,其教著明於南国,爱结於民心,故作是诗 以美之。经三章,皆言国人爱召伯而敬其树,是为美之也。诸风、雅正经皆不言 美,此云“美召伯”者,二《南》,文王之风,唯不得言美文王耳。召伯,臣子, 故可言美也。《苡》言后妃之美,谓说后妃之美行,非美后妃也。《皇矣》言 美周,不斥文王也。至於变诗,美刺各於其时,故善者言美,恶者言刺。《豳》 亦变风,故有美周公。○笺“召伯”至“伯云”。○正义曰:《燕世家》云召伯 与周同姓,是姬姓,名也。皇甫谧以为文王庶子,未知何所据也。言“作上 公,为二伯”,故云“召伯”。《典命职》云“上公九命为伯”,然则二伯即上 公,故言“作上公,为二伯”也。食采文王时,为伯武王时,故《乐记》曰武王 伐纣,“五成而分陕,周公左,召公右”,是也。食采、为伯,异时连言者,以 经召与伯并言,故连解之。言“後封於燕”者,《世家》云“武王灭纣,封召公 於北燕”,是也。必历言其官者,解经唯言召伯之意。不举馀言,独称召伯者, 美其为伯之功,故言伯云。故《郑志》张逸以《行露》笺云“当文王与纣之时”, 谓此《甘棠》之诗亦文王时事,故问之云:“《诗》传及《乐记》武王即位,乃 分周公左、召公右为二伯,文王之时,不审召公何得为伯?”答曰:“《甘棠》 之诗,召伯自明,谁云文王与纣之时乎?”是郑以此篇所陈,巡民决讼,皆是武 王伐纣之後,为伯时事。郑知然者,以经云召伯,即此诗召公为伯时作也。序言 召伯,文与经同,明所美亦是为伯时也。若文王时,与周公共行王化,有美即归 之於王。《行露》直言召伯听讼,不言美也。诗人何得感文王之化,而曲美召公 哉!武王之时,召公为王官之伯,故得美之,不得系之於王。因诗系召公,故录 之在《召南》。论卷则总归文王,指篇即专美召伯也。为伯分陕,当云西国,言 南者,以篇在《召南》为正耳。 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蔽芾,小貌。甘棠,杜也。翦,去。伐, 击也。笺云:茇,草舍也。召伯听男女之讼,不重烦劳百姓,止舍小棠之下而听 断焉。国人被其德,说其化,思其人,敬其树。○蔽,必袂反,徐方四反,又方 计反,沈又音必。芾,非贵反,徐方盖反。翦,子践反,《韩诗》作“笺”,初 简反。茇,蒲曷反,徐又扶盖反,《说文》作“<广>”。去,羌吕反。断,丁 乱反。被,皮寄反。说音悦。) [疏]“蔽芾”至“所茇”。○正义曰:国人见召伯止舍棠下,决男女之讼, 今虽身去,尚敬其树,言蔽芾然之小甘棠,勿得翦去,勿得伐击,由此树召伯所 尝舍於其下故也。○传“蔽芾”至“草舍”。○正义曰:此比於大木为小,故其 下可息。《我行其野》云“蔽芾其樗”,笺云“樗之蔽芾始生”,谓樗叶之始生 形亦小也。《释木》云:“杜,甘棠。”郭璞曰:“今之杜梨。”又曰“杜赤棠 白”者,棠,舍人曰:“杜,赤色,名赤棠。白者亦名棠。”然则其白者为棠, 其赤者为杜。《大杜》传曰“杜,赤棠”是也。“茇,草舍”者,《周礼》 “仲夏教茇舍”,注云:“舍,草止也,军有草止之法。”然则茇者,草也,草 中止舍,故云茇舍。《载驰》传曰:“草行曰跋。”以其对涉是水行,故以跋为 草行,且“跋”字从“足”,与此异也。○笺“召伯”至“其树”。○正义曰: 定本、《集注》於注内并无笺。云知听男女讼者,以此舍於棠下,明有决断。若 馀国政,不必於棠下断之,故《大车》刺周大夫,言古者大夫出听男女之讼,明 王朝之官有出听男女狱讼之理也。且下《行露》亦召伯听男女之讼。以此类之, 亦男女之讼可知。武王时,犹未刑措,宁能无男女之讼。 蔽芾甘棠,勿翦勿败,召伯所憩。(憩,息也。○败,必迈反,又如字。憩, 本又作“忄曷”,起例反,徐许反。) 蔽芾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说。(说,舍也。笺云:拜之言拔也。○“说” 本或作“税”,又作“脱”,同始锐反,舍也。拔,蒲八反。) 《甘棠》三章,章三句。 《行露》,召伯听讼也。衰乱之俗微,贞信之教兴,︹暴之男不能侵陵贞女 也。(衰乱之俗微,贞信之教兴者,此殷之末世,周之盛德,当文王与纣之时。) [疏]“《行露》三章,一章三句,二章章六句”至“贞女”。○正义曰:作 《行露》诗者,言召伯听断男女室家之讼也。由文王之时,被化日久,衰乱之俗 已微,贞信之教乃兴,是故︹暴之男不能侵陵贞女也。男虽侵陵,贞女不从,是 以贞女被讼,而召伯听断之。《郑志》张逸问:“《行露》召伯听讼,察民之意 化耳,何讼乎?”答曰:“实讼之辞也。”民被化久矣,故能有讼。问者见贞信 之教兴,怪不当有讼,故云察民之意而化之,何使至於讼乎?答曰:此篇实是讼 之辞也。由时民被化日久,贞女不从,男女故相与讼。如是民被化日久,所以得 有︹暴者,纣俗难革故也。言︹暴者,谓︹行无礼而陵暴於人。经三章,下二章 陈男女对讼之辞。首章言所以有讼,由女不从男,亦是听讼之事也。○笺“衰乱” 至“之时”。○正义曰:殷之末世,故有衰乱之俗;周之盛德,故有贞信之教。 指其人当文王与纣之时也。《易》曰:“《易》之兴也,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 邪?”当文王与纣之事,此其文也。 厌行露,岂不夙夜?谓行多露!(兴也。厌,湿意也。行,道也。岂不, 言有是也。笺云:夙,早。夜,莫也。厌然湿,道中始有露,谓二月中嫁取时 也。言我岂不知当早夜成昏礼与?谓道中之露大多,故不行耳。今︹暴之男,以 此多露之时,礼不足而︹来,不度时之可否,故云然。《周礼》仲春之月,令会 男女之无夫家者,行事必以昏昕。○厌,於叶反,徐於十反,又於立反,沈又於 占反。,本又作“挹”,同於及反,又於胁反。莫,本又作“暮”,同忙故反, 又亡博反。《小星》诗同。与音馀。大音泰,旧吐贺反。︹,其丈反,下“︹委” 同;沈其常反。度,待洛反。否,方九反。令,力政反,後不音者放此。昏昕, 许巾反,至礼用昕,亲迎用昏。) [疏]“厌”至“多露”。○毛以为厌然而湿,道中有露之时,行人岂不 欲早夜而行也。有是可以早夜而行之道,所以不行者,以为道中之露多,惧早夜 之濡己,故不行耳。以兴︹暴之男,今来求己,我岂不欲与汝为室家乎?有是欲 与汝为室家之道,所以不为者,室家之礼不足,惧违礼之身,故不为耳。似行 人之惧露,喻贞女之畏礼。○郑以为昏用仲春之月多露之时而来,谓三月、四月 之中,既失时而礼不足,故贞女不从。○传“岂不,言有是”。○正义曰:传解 诗人之言岂不欲夙夜,即是有夙夜之意,故云“岂不,言有是也”。○笺“道中” 至“昏昕”。○正义曰:知始有露二月中者,以二月、八月,春秋分,阴阳中也。 礼九月霜始降,八月仍有露也,则二月始有露矣。诗云“兼葭苍苍,白露为霜”, 是草既成,露为霜,则二月草始生,霜为露可知。《野有蔓草》笺云“仲春草始 生,霜为露”是也。此述女之辞,言汝以二月道中始有露之时,以礼而来,我岂 不知早夜而与汝成昏礼与?今我谓道中之露大多,故不行从汝耳。言多露者,谓 三月、四月也。汝︹暴之男,不以礼来,虽二月来,亦不可矣。女因过时,假多 露以拒耳。知礼不足而︹来者,下云“室家不足”,明礼亦不足。以女不从,故 以︹来也。引《周礼》者,《地官·媒氏职》云:“仲春之月,令会男女。”又 曰:“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彼“无夫家”与“令会男女”文不相连,此 并引之者,《周礼》云“令会男女”,谓初昏者也;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 谓矜寡者也。以二者不同,故别其文。其实初昏及矜寡,皆是男女之无夫家者。 此及《野有蔓草》笺云《周礼》者,引其事,不全用其文,故并无夫家者引之, 是男无家,女无夫,男女相对,男得夫,女称家,以男女所以成家,《周礼》云 “夫家之众寡”是也。此引《周礼》者,辨女令男以始有露之时来之意,由此始 有露会无夫家者故也。“行事必以昏昕”《仪礼》文也。彼注云:“用昕,女也。 用昏,婿也。”《匏有苦叶》笺云“纳采至请期用昕”,明其女也;“亲迎用昏”, 明是婿也。经言“夙”,即昕也;“夜”,即昏也。经所以夙夜兼言者,此︹暴 之男,以多露之时,礼不足而︹来,则是先未行礼。今以俱来,虽则一时,当使 女致其礼以昕,婿亲迎以昏。今行多露,失时也;礼不足而来︹暴,故贞女拒之, 云汝若仲春以礼而来,我岂不旦受尔礼,夕受尔迎?何故不度时之可否,今始来 乎?既不受其礼,亦不受其迎,故夙夜兼言之。 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不思物变而推其类, 雀之穿屋,似有角者。速,召。狱,角也。笺云:女,汝。︹暴之男,变异也。 人皆谓雀之穿屋似有角,︹暴之男,召我而狱,似有室家之道於我也。物有似而 不同,雀之穿屋不以角,乃以朱,今︹暴之男召我而狱,不以室家之道於我, 乃以侵陵。物与事有似而非者,士师所当审也。○穿,本亦作“穴身”,音川。 女音汝,下皆同。狱音玉。角音角,又户角反,卢植云:“相质觳争讼者也。” 崔云:“角者,角正之义。”一云狱名。朱,本亦作“蜀”,郭张救反, 何都豆反,鸟口也。)虽速我狱,室家不足。(昏礼纯帛不过五两。笺云:币可 备也。室家不足,谓媒妁之言不和,六礼之来︹委之。○纟才帛,侧基反,依字 “糸”旁“才”,後人遂以“才”为“屯”,因作纯字。两音谅。媒音梅,谋也。 妁,时酌反,又音酌,《广雅》云:“妁,酌也。”) [疏]“谁谓”至“不足”。○正义曰:此︹暴之男侵陵贞女,女不肯从,为 男所讼,故贞女与对,此陈其辞也。言人谁谓雀无角乎?以其雀若无角,何以得 穿我屋乎?以雀之穿屋似有角,故谓雀之有角。以言人谁谓汝於我无室家乎?以 其汝若於我无室家,何以故召我而狱也?见召我而狱,似有室家之道於我,故谓 之有室家之道。然事有相似而不同,雀之穿屋不以角,乃以朱;召我而狱,不 以室家之道於我,乃以侵陵穿屋之物、速狱之事。二者皆有似而实非,士师今日 当审察之。何者?此︹暴之男虽召我来至,与我角实其情,而室家之道不足, 已终不从之。○传“不思”至“狱角”。○正义曰:不思物有变,︹暴之人见 屋之穿,而推其类,谓雀有角。所以谓雀有角者,见雀之穿屋似有角故也。下传 曰:“视墙之穿,而推其类,可谓鼠有牙。”明此亦见穿屋室,而推其类,可谓 雀有角。此是不思物变之人。“狱角”者,郑《异义驳》云:“狱者,角也, 囚证於角核之处。《周礼》之圆土。”然则狱者,核实道理之名。皋陶造狱, 谓此也。既囚证未定,狱事未决,系之於圆土,因谓圆土亦为狱。此章言狱,下 章言讼。《司寇职》云“两造禁民讼”,“两剂禁民狱”,对文,则狱、讼异也, 故彼注云“讼谓以财货相告者”,“狱谓相告以罪名”,是其对例也。散则通也。 此诗亦无财、罪之异,重章变其文耳,故序云“听讼”以总之。○笺“物与”至 “当审”。○正义曰:物谓雀穿屋,事谓速我狱,二者皆有似也。穿屋似用角, 速狱似有室家也。而非者,穿乃用朱,狱乃侵陵。士师当审察之。此召伯谓之 士师者,以其听讼,故以狱官言之。《士师》注云:“士,察也。主审察狱讼之 事者。”其职曰:“察狱讼之辞以诏司寇。”郑以士师有察狱之事,因言士师所 当察,非召伯即为士师也。《大车》云古者大夫出听男女之讼,则王朝之官皆得 出外听讼,不必要为士师矣。且士师,司寇之属,佐成司寇者也,宁召伯公卿所 当为乎?○传“昏礼”至“五两”。正义曰:此《媒氏》文也。引之者,解经言 “不足”之意。以礼言“纯帛不过五两”,多不过之,则少有所降耳。明虽少, 而不为不足。不足者,谓事不和,同︹暴之谓,故笺申传意,乘其文而为之说, 云“币可备也”。室家不足,谓媒妁之言不和,六礼之来︹委之,是非谓币不足 也。《媒氏》注云:“纯,实缁字也。古缁以才为声,纳币用缁。妇人阴也,凡 於娶礼,必用其类。五两,十端也。必言两者,欲得其配合之名。十者,象五行 十日相成也。士大夫乃以玄束帛,天子加以圭,诸侯加以大璋。《杂记》曰:’ 纳币一束,束五两,两五寻。’”注云:“十个为束,贵成数也。礼尚俭,两两 合其卷,是谓五两。八尺曰寻,一两五寻,则每卷二丈,合为四十尺。今谓之匹, 犹匹耦之云与?”则纯帛亦缁也。传取《媒氏》,以故合其字。定本作“纟才” 字。此五两,庶人礼也,故《士昏礼》“用玄束帛”,注云:“用玄者,象 阴阳备也。”然则庶人卑,故直取阴类而已。大夫用币,无文,准《士昏》而言。 《玉人》曰:“圭,天子以娉女。大璋,诸侯以娉女。”是天子诸侯加圭璋之 文也。○笺“币可”至“委之”。正义曰:知不为币不足者,以男速女而狱,币 若不备,不得讼也。以讼拒之,明女不肯受,男子︹委其礼,然後讼之,言女受 己之礼而不从己,故知币可备。而云不足,明男女贤与不肯各有其耦,女所不从, 男子︹来,故云“媒妁之言不和,六礼之来︹委之”,是其室家不足也。《野有 死》笺云:“不由媒妁。”知此有媒妁者,以此相讼,明其使媒,但不和而致 讼耳。《野有死》以乱世民贫,思肉为礼,明无媒可知。笺云“劫胁以成昏”, 与此不同也。言媒妁者,《说文》云:“媒,谋也。谋合二姓。妁,酌也。斟酌 二姓。”“六礼之来︹委之”者,谓以雁币,女虽不受,︹留委置之。故《左传》 昭元年云“徐吾犯之妹美,公孙楚娉之矣,公孙黑又使︹委禽焉”,是也。此贞 女不从,明亦以六礼委之也。六礼者,纳采至亲迎。女既不受,可︹委之。纳采 之雁,则女不告名,无所卜,无问名。纳吉之礼,纳徵之币,可︹委,不和,不 得请期,期不从,不得亲迎。言六礼之来︹委者,以方为昏,必行六礼,故以六 礼言之。其实时所委者,无六礼也,不过雁以纳采,币以纳徵耳。女为父母所嫁, 媒妁和否,不由於己,而经皆陈女与男讼之辞者,以文王之教,女皆贞信,非礼 不动,故能拒︹暴之男,与之争讼。诗人假其事而为之辞耳。 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讼?(墉,墙也。视墙之 穿,推其类可谓鼠有牙。○墉音容。讼如字,徐取韵音才容反。) [疏]传“墉,墙”。○正义曰:《释宫》云:“墙谓之墉。”李巡曰:“谓 垣墙也。《郊特牲》曰:‘君南乡於北墉下’,注云‘社内北墙’是也。亦为城, 《王制》注云‘小城曰墉’,《皇矣》云‘以伐崇墉’,义得两通也。” 虽速我讼,亦不女从!(不从,终不弃礼而随此︹暴之男。) 《行露》三章,一章三句,二章章六句。 《羔羊》,《鹊巢》之功致也。召南之国,化文王之政,在位皆节俭正直, 德如羔羊也。(《鹊巢》之君,积行累功,以致此《羔羊》之化,在位卿大夫竞 相切化,皆如此《羔羊》之人。○行,下孟反。) [疏]“《羔羊》三章,章四句”至“羔羊”。○正义曰:作《羔羊》诗者, 言《鹊巢》之功所致也。召南之国,化文王之政,故在位之卿大夫皆居身节俭, 为行正直,德如羔羊。然大夫有德,由君之功,是《鹊巢》之功所致也。定本 “致”上无“所”字。言南者,总谓六州也,以篇在《召南》,故连言召耳。云 德如羔羊者,《麟趾序》云“如麟趾之时”,《驺虞序》云“仁如驺虞”,皆如 其经。则此德如羔羊,亦如经中之羔羊也。经陈大夫为裘用羔羊之皮,此云德如 羔羊者,诗人因事意,见在位者裘得其制,德称其服,故说羔羊之裘,以明在 位之德。叙达其意,故云如羔羊焉。不然,则衣服多矣,何以独言羔羊裘?《宗 伯》注云:“羔取其群而不失其类。”《士相见》注云:“羔取其群而不党。” 《公羊传》何休云:“羔取其贽之不鸣,杀之不号,乳必跪而受之。死义生礼者, 此羔羊之德也。”然则今大夫亦能群不失类,行不阿党,死义生礼,故皆节俭正 直,是德如羔羊也。毛以俭素由於心,服制形於外。章首二句言裘得其制,是节 俭也,无私存於情,得失表於行。下二句言行可踪迹,是正直也。郑以退食为节 俭,自公为正直。羔裘言德能称之,委蛇者,自得之貌,皆亦节俭正直之事也。 经先言羔羊,以服乃行事,故先说其皮;序後言羔羊,举其成功乃可以化物,各 自为文,势之便也。○笺“鹊巢”至“之人”。○正义曰:以篇首有鹊巢以比国 君,故云《鹊巢》之君也。上言“积行累功,以致爵位”,则化及南国,亦积行 累功而致之,故言“积行累功”以释《鹊巢》之功所致之意。言由国君积行累功, 以化天下,故天下化之,皆如羔羊,以致此《羔羊》之化也。知在位是卿大夫者, 以经陈羔裘,卿大夫之服,故传曰“大夫羔裘以居”,是也。言竞相切化,谓竞 相切磋以善化,皆如《羔羊》之人,谓人德如羔羊也。 羔羊之皮,素丝五纟它。(小曰羔,大曰羊。素,白也。纟它,数也。古者 素丝以英裘,不失其制,大夫羔裘以居。○它,本又作“他”,同徒何反。“它 数也”,本或作“纟它数”,所具反,後不音者同。英,沈音映,又如字。)退 食自公,委蛇委蛇。(公,公门也。委蛇,行可从迹也。笺云:退食,谓减膳也。 自,从也。从於公,谓正直顺於事也。委蛇,委曲自得之貌,节俭而顺,心志定, 故可自得也。○委,於危反。也,又作“蛇”,同音移。读此两句,当云“委 也委也”,沈读作“委委也也”。《韩诗》作“逶迄”,云公正貌。行, 下孟反,崔如字。从迹,足容反,字亦作“踪”,“迹”又作“亦”。) [疏]“羔裘”至“委蛇”。○毛以为召南大夫皆正直节俭,言用羔羊之皮以 为裘,缝杀得制,素丝为英饰,其纟它数有五。既外服羔羊之裘,内有羔羊之德, 故退朝而食,从公门入私门,布德施行,皆委蛇然,动而有法,可使人踪迹而效 之。言其行服相称,内外得宜。此章言羔羊之皮,卒章言羔羊之缝,互见其用皮 为裘,缝杀得制也。○郑唯下二句为异,言大夫减退膳食,顺从於事,心志自得 委蛇然。○传“小曰羔”至“以居”。○正义曰:小羔大羊,对文为异。此说大 夫之裘,宜直言羔而已,兼言羊者,以羔亦是羊,故连言以协句。传以羔羊并言, 故以大小释之。此言“纟它数”,下言“总数”,谓纟它、总之数有五,非训 纟它、总为数也。二章传云“纟或,缝“者,《释训》云:“纟或,羔羊之缝。” 孙炎曰:“纟或之云界纟或。”然则缝合羔羊皮为裘,缝即皮之界纟或,因名裘 缝。云纟或五,纟或既为缝,则五纟它、五总亦为缝也。视之见其五,故皆云五 焉。传於首章先言“纟它数”者,以经云“五纟它”,先解五之意,故纟它数有 五也。首章既解其数,故二章解其体,言“纟或,缝也”,且因《尔雅》之文。 《尔雅》独解纟或者,盖举中言之。二章既解其体,恐人以为纟它自数也,纟或 自缝也,故於卒章又言总数有五,以明纟或数亦五。纟或言缝,则纟它、总亦缝 可知,传互言也。古者素丝所以得英裘者,织素丝为组纟川,以英饰裘之缝中。 《清人》传曰“矛有英饰”,《宫》传云“朱英为饰”,则此英亦为饰可知。 素丝为饰,维组纟川耳。若为线,则所以缝裘,非饰也。故《干旄》曰“素丝组 之”,传曰:“总以素丝而成组也。”纟川亦组之类,则素丝可以为组纟川矣。 既云素丝,即云五纟它、五纟或是裘缝明矣。又明素丝为组纟川,而施於缝中, 故《下杂记》注云:“纟川施诸缝,若今之绦。”是有组纟川而施於缝中之验。 传知素丝不为线,而得为饰者,若线则凡衣皆用,非可美,故素丝以英裘,非线 也。言大夫羔裘以居者,由大夫服之以居,故诗人见而称之也。谓居於朝廷,非 居於家也。《论语》曰:“狐貉之厚以居。”注云“在家所以接宾客”,则在家 不服羔裘矣。《论语》注又云:“缁衣羔裘,诸侯视朝之服。卿大夫朝服亦羔裘, 唯豹,与君异耳。”明此为朝服之裘,非居家也。○传“公公”至“从迹”。 ○正义曰:传以言退者,自朝之,故知公谓公门。《少仪》云“朝廷曰退”是 也。行可踪迹者,谓出言立行,有始有终,可踪迹仿效也。○笺“退食”至“之 貌”。○正义曰:减膳食者,大夫常膳日特豚,朔月少牢,今为节俭减之也。王 肃云:“自减膳食,圣人有逼下之讥。”孙毓云:“自非天灾,无减膳之制。” 所以得减膳食者,以序云节俭,明其减於常礼,经言退食,是减膳可知。礼者, 苦人之奢,制其中法,若车服之文物,祭祀之牺牲,不可逼下,是故此论羔裘, 美其得制。至於春养已食,容得减退,故赵盾食鱼飧,公孙弘脱粟之饭,前史以 为美谈。经云“自公”,郑训“自”为“从”,“公”为“事”,故云“从於公, 谓正直顺於事也”。委曲自得者,心志既定,举无不中,神气自若,事事皆然, 故云“委蛇,委曲自得之貌也”。定本“退谓减膳”,更无“食”字。 羔羊之革,素丝五纟或。(革犹皮也。纟或,缝也。○纟或,徐音域,又于 域反。孙炎云:“纟或缝之界域。”“纟或,缝”,《尔雅》云“纟或,羔裘之 缝也”,音符用反。一本作“纟或犹缝也”,则当音符龙反。) [疏]传“革犹皮”。○正义曰:对文则皮革异,故《掌皮》云:“秋敛皮, 冬敛革。”异时敛之,明其别也。许氏《说文》曰:“兽皮治去其毛曰革。”革, 更也。对文言之异,散文则皮、革通。《司裘》曰“大丧饰皮车”,谓革辂也。 去毛得称皮,明是有毛得称革,故攻皮之工有函、饱、<韦军>、韦、裘,是皮革 通言也。此以为裘,明非去毛,故云“革犹皮也”。依《月令》,孟冬始裘,天 子祭天则大裘而冕,故《司服》云:“王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 如之。”郑注“大裘,黑羔裘”是也。其五冕之裘亦同黑羔裘,知者,《司裘职》 云“掌为大裘,以供王祀天之服”,更不别言衮冕已下之裘,明六冕与爵弁同用 黑羔裘。若天子视朝及诸侯朝天子,皆以狐白裘,知者,以《玉藻》云“君衣狐 白裘,锦衣以裼之”。又《秦诗》曰“君子至止,锦衣狐裘”,以裘象衣色,皮 弁服白布衣故也。其卿大夫在朝及聘问亦衣狐白裘,知者,《玉藻》云“士不衣 狐白”故也。其裼盖用素衣,知者,以《郑注》玉藻云“非诸侯则不用素锦为裼” 故也。士则は裘青犴α,以狐白之外,唯裘素也。其诸侯视朝及卿大夫等同用 黑羔裘,以《玉藻》云“羔裘缁衣以裼之”,又郑注《论语》云“缁衣羔裘,诸 侯视朝之服”是也。若诸侯视朔,君臣用裘,知者,郑注《论语》云“素衣 裘,诸侯视朝之服”。其臣则青犴α,绞衣为裼。若兵事,既用韦,衣则用黄 衣狐裘及裘,象衣色故也。又襄四年传云“臧之狐裘,败我於狐骀”,又定九 年传云“帻而衣制”是也。若天子以下,田猎则羔裘,缁衣以裼之,知者, 《司服》云“凡田冠弁服”,注云“冠弁,委貌”,则诸侯朝服故也。其天子诸 侯燕居,同服玄端,则亦同服羔裘矣。凡裘,人君则用全,其臣则α饰为异,故 《唐诗》云“羔裘豹”,郑云“卿大夫之服”是也。若崔灵恩等,以天子诸侯 朝祭之服,先著明衣,又加中衣,又加裘,裘外又加裼衣,裼之上乃加朝祭之服。 其二刘等,则以《玉藻》云“君衣狐白裘,锦衣以裼之”,又云“以帛里布,非 礼也”,郑注云“冕服中衣用素,朝服中衣用布”,若皮弁服之下,即次锦衣为 裼,便是以帛里布,故知中衣在裼衣之上明矣。又以《司服职》云“王祀昊天上 帝,则服大裘而冕”,以下冕不复云裘,《司裘职》云“掌为大裘,以供王祀天 之服”,亦不别言衮冕以下之裘,明六冕与爵弁同用大裘之羔裘矣。案《玉藻》 云“君子狐青裘豹α,玄绡衣以裼之”,注云“君子大夫士狐青裘,盖玄衣之裘”, 然衮冕与衣玄知不用狐青裘者,以《司裘职》云“季秋献功裘,以待颁赐”,注 云“功裘,人功微粗,谓狐青は裘之属”。郑以“功裘以待颁赐”大夫士,明非 冕服之裘矣。 委蛇委蛇,自公退食。(笺云:自公退食,犹退食自公。) 羔羊之缝,素丝五总。(缝,言缝杀之,大小得其制。总,数也。○缝,符 龙反,注同。注“缝杀之”字又音符用反。总,子公反。杀,所界反,徐所例反。) 委蛇委蛇,退食自公。 《羔羊》三章,章四句。 《殷其{}》,劝以义也。召南之大夫远行从政,不遑宁处。其室家能闵 其勤劳,劝以义也。(召南大夫,召伯之属。远行,谓使出邦畿。○殷音隐,下 同。{}亦作“雷”,力回反。“劝以义也”,本或无“以”字,下句始有。 遑,本或作“亻皇”,音黄,暇也。使,所吏反。) [疏]“《殷其{}》三章,章六句”至“劝以义”。○正义曰:作《殷其 {}》诗者,言大夫之妻劝夫以为臣之义。召南之大夫远行从政,施王命於天 下,不得遑暇而安处,其室家见其如此,能闵念其夫之勤劳,而劝以为臣之义。 言虽劳而未可得归,是劝以义之事也。定本“能闵其勤”,无“劳”字。召南之 大夫远行从政,经三章章首二句是也。不遑宁处,其室家闵其勤劳,次二句是也。 诗本美其劝以义,即具陈所劝之由,故先言从政勤劳,室家之事为劝以义而施, 经、序皆得其次。○笺“召南”至“之属”。正义曰:此解大夫即是王朝之常 而谓之召南者,以其是召伯之属,故言召南之大夫也。文王未称王,召伯为诸侯 之臣,其下不得有大夫。此言召南大夫,则是文王都丰、召伯受采之後也。言召 伯之属者,召伯为王者之卿士,《周礼》六卿,其下皆有大夫,各属其卿,故云 “之属”。《左传》曰“伯舆之大夫瑕禽”,亦此之类也。知非六州诸侯之大夫 者,以序云“远行从政”。远行,出境之辞。经云“殷其{}”,{}以喻 号令,则此远出封畿,行号令者也。若六州大夫,不得有出境行令之事。知非聘 问者,聘问结好,非殷{}之取喻。有时而归,非室家所当闵念。言远行从政, 无期以反室家,闵之。明是召伯之属,从行化於南国也。时未为伯,笺因《行露》 之序从後言之耳。 殷其{},在南山之阳。(殷,{}声也。山南曰阳。{}出地奋, 震惊百里。山出云雨,以润天下。笺云:{}以喻号令於南山之阳,又喻其在 外也。召南大夫以王命施号令於四方,犹{}殷殷然发声於山之阳。) 何斯违斯?莫敢或遑。(何此君子也。斯,此。违,去。遑,暇也。笺云: 何乎此君子,居此,复去此,转行远,从事於王所命之方,无敢或暇时。闵 其勤劳。○复,符福反。音闲。) 振振君子,归哉归哉!(振振,信厚也。笺云:大夫信厚之君子,为君使, 功未成,归哉归哉!劝以为臣之义,未得归也。○振音真。“为君”,于伪反, 或如字,使,所吏反,或如字。) [疏]“殷其”至“归哉”。○正义曰:言殷殷然{}声在南山之阳,以喻 君子行号令在彼远方之国。既言君子行王政於远方,故因而闵之,云何乎我此君 子,既行王命於彼远方,谓居此一处,今复乃去此,更转远於馀方,而无敢或 暇之时,何为勤劳如此。既闵念之,又因劝之,言振振然信厚之君子,今为君 出使,功未成,可得归哉?劝以为臣之义,未得归也。○传“殷{}”至“天 下”。○正义曰:此{}比号令,则雨{}之声,故云“山出云雨,以润天 下”。《云汉》传曰:“隆隆而雷”,笺云“非雨{}也,雨{}之声尚殷 殷然”,是也。“{}出地奋”,豫卦象辞也,彼注云:“奋,动也。{} 动於地上,而万物豫也。”“震惊百里”,震卦彖辞也,注云:“震为{}, {},动物之气也。{}之发声,犹人君出政教以动国中之人,故谓之震。 惊之言警戒也。{}发声百里,古者诸侯之象,诸侯之出教令,警戒其国疆之 内。”是其义也。此二卦皆有{},事义相接,故并引之,以证{}喻号令 之义也。{}之发声,止闻百里。文王之化,非唯一国,直取喻号令耳。山出 云雨者,《公羊传》曰:“触石而出,肤寸而合,不崇朝而雨天下者,其唯泰山 乎!”是山出云雨之事。○传“何此君子”至笺“复去此”。○正义曰:传言 “何此君子”,解“何”字,何为我此君子乃然。“此”非经中之“斯”,故传 先言“何此君子”,乃训“斯”为“此”。笺“何乎此君子”,亦谓传中“何此 君子”,亦非经中之“斯”。言“居此”,经中“何斯”之此,言我君子行於 远方,居此处。今乃复去离此,转向馀国,“去此”者,经中“违斯”之此也。 《集注》有“笺云”,定本於此无“笺云”,误也。 殷其{},在南山之侧。(亦在其阴与左右也。) [疏]传“亦在”至“左右”。○正义曰:上“阳”直云“山南”,此云“侧”, 不复为山南,三方皆是。阴,谓山北。左,谓东。右,谓西也。 何斯违斯?莫敢遑息。(息,止也。) 振振君子,归哉归哉! 殷其{},在南山之下。(或在其下。笺云:下谓山足。) 何斯违斯?莫或遑处。(处,居也。○处,尺煮反。) 振振君子,归哉归哉! 《殷其{}》三章,章六句。
●卷一(一之五) 《В有梅》,男女及时也。召南之国,被文王之化,男女得以及时也。○ (В,婢小反,徐符表反。梅,木名也,《韩诗》作“某”,《说文》“某 亦梅字”。“男女及时也”,本或作“得以及时”者,从下而误。被,皮寄反。) [疏]“《В有梅》三章,章四句”至“及时”。○正义曰:作《В有梅》诗 者,言男女及时也。召南之国,被文王之化,故男女皆得以及时。谓纣时俗衰政 乱,男女丧其配耦,嫁娶多不以时。今被文王之化,故男女皆得以及时。俗本 “男女”下有“得以”二字者,误也。毛以卒章云三十之男、二十之女为蕃育法, 二章为男年二十八九、女年十八九,首章谓男年二十六七、女年十六七,以梅落 喻男女年衰,则未落宜据男年二十五、女年十五矣,则毛以上二章陈年盛正昏之 时,卒章蕃育法虽在期尽,亦是及时。《东门之杨》传云“不逮秋冬”,则毛意 以秋冬皆得成昏。孙卿曰:“霜降逆女,冰泮杀止。”霜降,九月也。冰泮,正 月也。孙卿,毛氏之师,明毛亦然,以九月至正月皆可为昏也。又《家语》曰: “霜降而妇功成,而嫁娶者行焉。冰泮农业起,昏礼杀於此。”又云:“冬合男 女,春班爵位。”《邶诗》曰:“士如归妻,迨冰未泮。”是其事也。其《周礼》 言仲春,《夏小正》言二月者,皆为期尽蕃育之法。《礼记》云“二十曰弱冠”, 又曰“冠,成人之道”,成人乃可为人父矣。《丧服》传曰“十九至十六为长殇”, 礼子不殇父,明男二十为初娶之端。又《礼记》曰“女子十五许嫁而笄”,以十 五为成人,许嫁不为殇,明女十五为初昏之端矣。王肃述毛曰:“前贤有言,丈 夫二十不敢不有室,女子十五不敢不事人。”谯周亦云:“是故男自二十以及三 十,女自十五以至二十,皆得以嫁娶。先是则速,後是则晚矣。凡人嫁娶,或以 贤淑,或以方类,岂但年数而已。”此皆取说於毛氏矣。然则男自二十以至二十 九,女自十五以至十九,皆为盛年,其昏,自季秋至於孟春,惟其所用,不限其 月。若男三十、女二十为期尽蕃育,虽仲春犹可行,即此卒章是也。又男女之昏, 为贤淑与方类,但男年二十以後,女年十五以後,随任所当,嘉好则成,不必要 以十五六女配二十一二男也。虽二十女配二十之男,三十之男配十五之女,亦可 也。传言三十之男,二十之女,据其并期尽者,依《周礼》文为正。郑据《周礼》 仲春为昏是其正。此序云“男女得以及时”,言及者,汲汲之辞,故三章皆为蕃 育之法,非仲春也。上二章陈及夏行嫁,卒章言夏晚大衰,不复得嫁,待明年仲 春,亦是及时也。以梅实喻时之盛衰,不以喻年。若梅实未落,十分皆在,喻时 未有衰,即仲春之月是也。此经所不陈。既以仲春之月为正,去之弥远则时益衰, 近则衰少,衰少则梅落少,衰多则似梅落多,时不可为昏则似梅落尽。首章“其 实七兮”,谓在树者七,梅落仍少,以喻衰犹少,谓孟夏也。以去春近,仍为善 时,故下句言“迨其吉兮”,欲及其善时也。二章言“其实三兮”,谓在者唯三, 梅落益多,谓仲夏也。过此则不复可嫁,故云“迨其今兮”。今,急辞,恐其过 此,故急也。又卒章“顷筐之”,谓梅十分皆落,梅实既尽,喻去春光远,善 亦尽矣,谓季夏也。不可复昏,待至明年仲春,故下句云“迨其谓之”。笺云 “女年二十而无嫁端,则有勤望之忧,明年仲春,不待以礼会之。时礼虽不备, 相奔不禁”。由季夏时尽,故至明年也。季春亦非正时,笺不以首章当之者,以 四月五月与春接连,犹可以嫁,三月则可以嫁明矣。六月则为晚。此篇三章,宜 一章兴一月,故以首章为初夏,二章为向晚,此得以及时,宜举末以言之,故不 以为季春也。所以於五月得为昏,至六月则不可者,以四月五月去春未一时,故 可强嫁,故季夏,去春远矣,故不得为昏。知待至明年春者,《周礼·媒氏》 “仲春之月,奔者不禁”,故知明年得行也。郑以仲春为昏月,故《行露》、 《野有蔓草》皆引《周礼》“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之无夫家者”。又《夏小正》 “二月,绥多女士”,下云“有女怀春”,故以仲春为昏月也。此首章笺云女年 二十,则依《周礼》、《书传》、《梁》、《礼记》皆言男三十而娶,女二十 而嫁,故不从毛传。且女子十五,正言许嫁,不言即嫁也。《越语》曰:“女子 十七不嫁,丈夫二十不娶,父母有罪。”越王谓欲报吴之故,特下此令。又若女 年皆十五而嫁,越王欲速为昏,何由乃下十七之期乎?又诸经传所以皆云三十、 二十,都不言正嫁娶之年,而皆为期尽也。孙卿《家语》未可据信,故据《周礼》 三十之男,二十之女,昏用仲春也。案《异义》“人君年几而娶?今《大戴礼》 说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天子巳下及庶人同礼;又《左传》说人君十五 生子,礼,三十而娶,庶人礼也。谨案:舜生三十不娶,谓之鳏;《礼·文王世 子》曰“文王十五生武王,武王有兄伯邑考”,故知人君早昏,所以重继嗣。郑 玄不驳,明知天子诸侯十二而冠,冠而生子。大夫以下,明从庶人法也。《行露》 之篇,女以多露拒男,此四月、五月而云犹可嫁者,《郑志》答张逸云:“《行 露》以正言也,《标有梅》以蕃育人民。”然则《行露》为不从男,故以礼拒之; 此为有故,不及正时许之,所以蕃育人民故也。《绸缪》首章“三星在天”,笺 云:“三月之末,四月之中。”二章“三星在隅”,笺云:“四月之末,五月之 中。”卒章“三星在户”,笺云:“五月之末,六月之中。”与此三章之喻大同。 彼云“不得其时”,此云“及时”者,此文王之化,有故不得以仲春者,许之, 所以蕃育人民。彼正时不行,故为违礼。事同意异,故美刺有殊。 В有梅,其实七兮。(兴也。В,落也。盛极则隋落者,梅也。尚在树者七。 笺云:兴者,梅实尚馀七未落,喻始衰也。谓女二十,春盛而不嫁,至夏则衰。 ○隋,迨果反,又徒火反。)求我庶士,迨其吉兮。(吉,善也。笺云:我,我 当嫁者。庶,众。迨,及也。求女之当嫁者之众士,宜及其善时。善时谓年二十, 虽夏未大衰。○迨音待,《韩诗》云:“顾也。”) [疏]“В有”至“吉兮”。○毛以为隋落者是有梅,此梅虽落,其实十分之 中,尚在树者七,其三始落,是梅始衰,兴女年十六七,亦女年始衰,求女之当 嫁者之众士,宜及其此善时以为昏。比十五为衰,对十八九故为善,此同兴男女 年,举女年则男年可知矣。○郑以梅落兴时衰为异,言落者是有梅,此梅虽落, 其实十分之中尚七未落。已三分落矣,而在者众,以兴渐衰者善时。此时虽衰, 其十分之中尚七分未衰,唯三分衰耳,而善者犹多,谓孟夏之月初承春後,仍为 善时,求我当嫁者之众士,宜及孟夏善时以承昏事。○笺“梅实”至“始衰”。 ○正义曰:笺知不以梅记时者,以序云“男女得以及时”,而经有三章,宜一章 喻一月。若为记时,则梅已有落,不久则尽,“其实七兮”与“顷筐之”正同 一月,非本历陈及时之意,故为喻也。○笺“我,我当嫁者”。○正义曰:言此 者,以女被文王之化,贞信之教兴,必不自呼其夫,令及时之取己。郑恐有女自 我之嫌,故辨之,言我者,诗人我,此女之当嫁者,亦非女自我。 В有梅,其实三兮。(在者三也。笺云:此夏乡晚,梅之隋落差多,在者馀 三耳。○乡,本亦作“乡”,又作“向”,同,许亮反。差,初卖反。)求我庶 士,迨其今兮。(今,急辞也。) В有梅,顷筐之。(,取也。笺云:顷筐取之,谓夏已晚,顷筐取之於 地。○顷音倾。,许器反。)求我庶士,迨其谓之。(不待备礼也。三十之男, 二十之女,礼未备则不待礼会而行之者,所以蕃育民人也。△笺云:谓勤也。女 年二十而无嫁端,则有勤望之忧。不待礼会而行之者,谓明年仲春,不待以礼会 之也。时礼虽不备,相奔不禁。○蕃音烦。禁,居鸩反,一音金。) [疏]“В有”至“谓之”。○毛以为隋落者是有梅,此梅落尽,故以顷筐取 之,以兴女年二十,颜色甚衰,而用蕃育之礼以取之,求我当嫁者之众士,宜及 其此时而谓之以成昏。谓者,以言谓女而取之,不待备礼。○郑以隋落者是梅, 此梅落尽,故顷筐取之於地,以兴渐衰者善时,此善时已尽,故待至明年仲春, 以时已过,不可复昏故也。求我当嫁者之众士,宜及明年仲春,女勤望之时,谓 女年二十而不嫁,至明年仲春则有勤望之忧,宜及此时取之。○传“不待”至 “民人”。○正义曰:传先言不待备礼者,解“谓之”之意。所以得谓之而成昏 者,由不待备礼故也。又解不待备礼之意,言三十之男,二十之女,礼虽未备, 年期既满,则不待礼会而行之,所以藩育民人也。谓多得成昏,令其有子,所以 蕃息生育人民,使之众多。○笺“不待”至“不禁”。○正义曰:传意三十之男, 二十之女,其年仲春即不待礼会而行之。故郑易之,言“不待礼会而行之”,谓 明年仲春,如不待礼会之也。又称不待礼者,礼虽不备,相奔不禁,即《周礼》 “仲春之月,令会男女於是时也,相奔者不禁”,是也。 《В有梅》三章,章四句。 《小星》,惠及下也。夫人无妒忌之行,惠及贱妾,进御於君,知其命有贵 贱,能尽其心矣。(以色曰妒,以行曰忌。命谓礼命贵贱。○行,下孟反,注同。 尽,津忍反,後放此。) [疏]“《小星》二章,章五句”至“其心矣”。○正义曰:作《小星》诗者, 言夫人以恩惠及其下贱妾也。由夫人无妒忌之行,能以恩惠及贱妾,令得进御於 君,故贱妾亦自知其礼命与夫人贵贱不同,能尽其心以事夫人焉。言夫人惠及贱 妾,使进御於君,经二章上二句是也。众妾自知卑贱,故抱衾而往御,不当夕, 下三句是也。既荷恩惠,故能尽心述夫人惠下之美,於经无所当也。此贱妾对夫 人而言,则总指众妾媵与侄娣皆为贱妾也。《曲礼下》云“公侯有妾”,谓在九 女之外,若内司服、女御。注以衣服进者,彼暂时之事,不得次序进御,明不在 此贱妾之中。○笺“命谓礼命贵贱”。○正义曰:命谓贵贱者,夫人礼命贵,与 君同,故称曰小君。众妾则贱,故《丧服》注云:“贵者视卿,贱者视大夫也。” 妾之贵者,夫人侄娣也,即《丧服》所谓“贵臣贱妾”也。《左氏》皆言以夫人 之侄娣为继室,明其贵也。何休云:“夫人无子,立右媵之子。右媵无子,立左 媵之子。”以二媵为贵,与礼不合,故《韩奕》笺独言娣,举其贵者,是侄娣贵 於媵之义。 ィ彼小星,三五在东。(ィ,微貌。小星,众无名者。三,心。五,蜀。 四时更见。笺云:众无名之星,随心、蜀在天,犹诸妾随夫人以次序进御於君 也。心在东方,三月时也。蜀在东方,正月时也。如是终岁列宿更见。○ィ, 呼惠反。蜀,张救反,又都豆反,《尔雅》云:“蜀谓之柳。”更音庚,下 同。见,贤遍反,下同。宿音秀。)肃肃宵征,夙夜在公。命不同!(肃肃, 疾貌。宵,夜。征,行。,是也。命不得同於列位也。笺云:夙,早也。谓诸 妾肃肃然夜行,或早或夜,在於君所,以次序进御者,是其礼命之数不同也。凡 妾御於君,不当夕。○,时职反,《韩诗》作“实”,云“有也”。) [疏]“ィ彼”至“不同”。○正义曰:言ィ然微者,彼小星。此星虽微,亦 随三星之心、五星之蜀以次列在天,见於东方,以兴礼虽卑者,是彼贱妾虽卑, 亦随夫人以次序进御於君所,由夫人不妒忌,惠及故也。众妾自知己贱,不敢同 於夫人,故肃肃然夜行,或早或夜,在於君所。夜来早往,或夜往而早来,不敢 当夕,是礼命之数不得同於夫人故也。○传“ィ彼”至“更见”。○正义曰:此 言小星,故为微貌。《云汉》传曰“ィ,星貌”者,以宣王仰视,不止小星,故 直言星貌,兼大星皆在也。ィ之为貌,不甚大明,比於日月为小,故大星小星皆 得为小貌。知三为星者,下章云“维参与昴”,昴不五星,则五非下章之昴也。 五既非昴,则三亦非参,列宿之大,房、心、参伐,三既非参,而心亦三星,故 知三谓心也。《绸缪》传曰“三星,参也”者,以其剌昏姻不得其时,举正时以 刺之。冬日之昏,在天在户,唯参为然,故知非心也。三星在皆为心,心实三 星,而传不明说,盖从此为心,以其心称三为正,故此称三以对参也。笺则三皆 为心,以其心实三星,而列宿之尊,故《元命苞》曰“心为天王”,《公羊》又 云“心为大辰”,故言三星。此及《绸缪》、《苕之华》皆云心也。知五是蜀 者,《元命苞》云“柳五星”,《释天》云“朱谓之柳”,《天文志》曰“柳 谓鸟喙”,则喙者,柳星也。以其为鸟星之口,故谓之喙。心,东方之宿;柳, 南方之宿,著明者,故以比夫人也。言四时更见者,见连言在东,恐其俱时在东, 故云四时之中更迭见之。○笺“众无”至“更见”。○正义曰:经言“在东”, 笺云“在天”者,在东据初见之方,此不取所见之方为义,直取星之在天,似妇 人之进於夫,故变言在天。《绸缪》言“三星在天”,传曰“见於东方”者,彼 取记候,须所在之方为义,故变言在东。经取其韵,注说其义,故皆反其经也。 又心在东方,三月时;喙在东方,正月时,是不同时见也。二者同在春见,但异 月耳。云四时者,如是终岁列宿更见,因明二十八宿更迭而见,不止於心、喙也。 ○传“命不得同於列位”。○正义曰:虽同事於君,夫人贵而妾贱,礼命之数不 得同於行列等位。○笺“诸妾”至“当夕”。○正义曰:《书传》曰:“古者, 后夫人将侍君,前息烛,後举烛,至於房中,释朝服,袭燕服,然後入御於君。 鸡鸣,大师奏《鸡鸣》於阶下,然後夫人鸣佩玉於房中,告去。”由此言之,夫 人往来舒而有仪,诸妾则肃肃然夜而疾行,是其异也。言或早或夜在於君所者, 谓诸妾夜晚始往,及早来也,亦异於夫人也。或以为早谓夜初,妾有贵贱,往有 早晚。知不然者,以其诗言“夙夜”者,皆记昏为夜,晨初为早,未有以初昏为 夙者。又序云“知其命有贵贱”,与此“命不同”一也。明此亦不同於夫人, 非妾中自不同也。言“凡妾御於君,不当夕”者,解所以夜晚乃往之意。由妾御 於君,不当夕故也。《内则》云:“妻不在,妾御莫敢当夕。”注云:“避女君 之御日。”与此不同者,彼妻不在,妾不往御,此自往御之时,不敢当夕而往。 文取於彼,义随所证,亦断章之义也。 ィ彼小星,维参与昴。(参,伐也。昴,留也。笺云:此言众无名之星,亦 随伐、留在天。○参,所林反,星名也,一名伐。昴音卯,徐又音茅,一名留。 二星皆西方宿也。留如字,又音柳,下同。) [疏]传“参,伐。昴,留”。○正义曰:《天文志》云:“参,白虎宿。三 星直。下有三星,旒曰伐。其外四星,左右肩股也。”则参实三星,故《绸缪》 传曰:“三星,参也。”以伐与参连体,参为列宿,统名之,若同一宿然。但伐 亦为大星,与参互见,皆得相统,故《周礼》“熊六旒以象伐”,注云:“伐 属白虎宿,与参连体,而六星言六旒,以象伐。”明伐得统参也。是以《演孔图》 云“参以斩伐”,《公羊传》曰“伐为大辰”,皆互举相见之文也,故言“参, 伐也”,见同体之义。《元命苞》元“昴六星,昴之为言留,言物成就系留”, 是也。彼昴留为一,则参伐明亦为一也。 肃肃宵征,抱衾与。命不犹!(衾,被也。,衤单被也。犹,若也。 笺云:,床帐也。诸妾夜行,抱衾与床帐,待进御之,次序不若,亦言尊卑异 也。○衾,起金反。,直留反,徐云:“郑音直俱反。”帐,张仗反。) [疏]传“衾,被。,衤单被”。○正义曰:《葛生》曰“锦衾烂兮”,是 衾为卧物,故知为被也。今名曰被,古者曰衾,《论语》谓之寝衣也。以衾既是 被,亦宜为卧物,故为衤单被也。○笺“,床帐”。○正义曰:郑以衾既为 被,不宜复云衤单被也。汉世名帐为,盖因於古,故以为床帐。《郑志》张逸 问:“此笺不知何以易传?又诸妾抱帐,进御於君,有常寝,何其碎?”答曰: “今人名帐为,虽古无名被为。诸妾何必人抱一帐?施者因之,如今汉抱帐 也。”是郑之改传之意,云“施者因之”。《内则》注云:“诸侯取九女,侄娣 两两而御,则三日也。次两媵,则四日也。次夫人专夜,则五日也。”是五日之 中,一夜夫人,四夜媵妾。夫人御後之夜,则次御者抱衾而往。其後三夜,御者 因之,不复抱也。四夜既满,其来者又抱之而还,以後夜夫人所专,不须帐也。 所施帐者,为二人共侍於君,有须在帐者。妾往必二人俱往,不然不须帐,故天 子九嫔以下,九人一夜,明九人更迭而往来矣。其御,望前先卑,望後先尊,宜 二媵下侄娣毕,次二媵,次夫人。下侄娣次夫人。望後乃反之。则望前最贱,妾 抱帐往,贵者抱之还。望後,贵者抱之往,贱者抱之还。帐为诸妾而有,异於夫 人也。 《小星》二章,章五句。 《江有汜》,美媵也。勤而无怨,嫡能悔过也。文王之时,江沱之,有嫡 不以其媵备数,媵遇劳而无怨,嫡亦自悔也。(勤者,以已宜媵而不得,心望之。 ○汜音祀,江水名。媵音孕,又绳证反。古者诸侯娶夫人,则同姓二国媵之。嫡, 都狄反,正夫人也,下同。沱,徒何反,江水之别也,篇内同。) [疏]“《江有汜》三章,章五句”至“自悔”。○正义曰:作《江有汜》诗 者,言美媵也。美其勤而不怨,谓宜为媵而不得行,心虽勤劳而不怨於嫡,故嫡 亦能自悔过,谓悔其不与俱行也。当文王之时,江、沱之间,有嫡不以其媵备妾 御之数,媵遇忧思之劳而无所怨,而嫡有所思,亦能自悔过也。此本为美媵之不 怨,因言嫡之能自悔,故美媵而後兼嫡也。嫡谓妻也。媵谓妾也。谓之媵者,以 其从嫡,以送为名,故《士昏礼》注云:“媵,送也。”古者女嫁必侄娣从,谓 之媵也。《士昏礼》云:“虽无娣,媵先。”言若或无娣,犹先侄媵,是士有娣, 娣但不必备耳。《丧大记》“大夫抚侄娣”,是大夫有侄娣矣。《公羊传》曰: “诸侯一取九女,二国媵之。”所从皆名媵,独言二国者,异国主为媵,故特名 之。其实,虽夫人侄娣亦为媵也。此言嫡媵,不指其诸侯大夫及士庶,虽文得兼 施,若夫人,宜与《小星》同言夫人。此直云“有嫡”,似大夫以下,但无文以 明之。媵之行否,所由嫡者,嫡尊专妒,抑之而不得行,後思之而悔也。勤、劳 一也,勤者,心企望之,望之而不得,所以成劳,故云“遇劳”也。不以其媵备 数,经三章次二句是也。嫡亦自悔,皆卒句是也。首章一句,为下而设。遇劳不 怨,经无所当,称美媵之本心耳。 江有汜,(兴也。决复入为汜。笺云:兴者,喻江水大,汜水小,然而并流, 似嫡媵宜俱行。○决,古穴反,又音穴。复,扶福反。并,白猛反,又步顶反。) 之子归,不我以。不我以,其後也悔。(嫡能自悔也。笺云:之子,是子也。是 子,谓嫡也。妇人谓嫁曰归。以犹与也。) [疏]“江有”至“也悔”。○正义曰:江水大,似嫡;汜水小,似媵。言江 之有汜,得并流,以兴嫡之有媵,宜俱行。言是子嫡妻往归之时,不共我以俱行, 由不以我俱去,故其後也悔。○传“决复入为汜”。正义曰:《释水》文也。此 毛解汜之状,其兴与郑同,知毛不以兴夫人初过而後悔者,以後悔之文下章自见, 故不解。 江有渚,(渚,小洲也,水岐成渚。笺云:江水流而渚留,是嫡与己异心, 使已独留不行。○渚,诸吕反,《韩诗》云:“一溢一否曰渚。”“渚,小洲也”, 本或无此注。“水岐”如字,何音其宜反,又音祗。)之子归,不我与。不我与, 其後也处。(处,止也。笺云:嫡悔过自止。) 江有沱,(沱,江之别者。笺云:岷山道江,东别为沱。○岷,本又作“”, 武巾反,山名,在蜀。道,徒报反,本亦作“导”,下篇注同。)之子归,不我 过。不我过,其啸也歌。(笺云:啸,蹙口而出声。嫡有所思而为之,既觉自悔 而歌。歌者,言其悔过,以自解说也。○过音戈,下文同。啸,萧叫反,沈萧妙 反。蹙,子六反,本亦作“蹴”。解,革买反,又闲买反。说,始拙反,又音悦。) 《江有汜》三章,章五句。 《野有死》,恶无礼也。天下大乱,强暴相陵,遂成淫风。被文王之化, 虽当乱世,犹恶无礼也。(无礼者,为不由媒妁,雁币不至,劫胁以成昏,谓纣 之世。○,本亦作“の”,又作“麇”,俱伦反。の,兽名也。《草木疏》云: “の,獐也,青州人谓之の。”恶,乌路反,下同。被,皮寄反。劫胁,上居业 反,下许业反。) [疏]“《野有死》三章,二章章四句,一章三句”至“恶无礼”。○正义 曰:作《野有死》诗者,言“恶无礼”,谓当纣之世,天下大乱,强暴相陵, 遂成淫风之俗。被文王之化,虽当乱世,其贞女犹恶其无礼。经三章皆恶无礼之 辞也。○笺“无礼”至“纣之世”。○正义曰:经言“吉士诱之”,女思媒氏导 之,故知不由媒妁也。思其肉为礼,故知雁币不至也。欲令舒而脱脱兮,故知 劫胁以成昏也。笺反经为说,而先媒後币,与经倒者,便文,见昏礼先媒。经主 恶无礼,故先思所持之物也。或有俗本以“天下大乱”以下同为郑注者,误。定 本、《集注》皆不然。 野有死,白茅包之。(郊外曰野。包,裹也。凶荒则杀礼,犹有以将之。 野有死,群田之获而分其肉。白茅,取清也。笺云:乱世之民贫,而强暴之 男多行无礼,故贞女之情,欲令人以白茅裹束野中田者所分肉为礼而来。○包, 逋茅反。裹音果。杀,所戒反,徐所例反。清如字,沈音净。令,力呈反。)有 女怀春,吉士诱之。(怀,思也。春,不暇待秋也。诱,道也。笺云:有贞女思 仲春以礼与男会,吉士使媒人道成之。疾时无礼而言然。○诱音酉。) [疏]“野有”至“诱之”。○毛以为皆恶无礼之辞也。言凶荒则杀礼,犹须 礼以将之,故贞女欲男於野田中有死之肉,以白茅裹之为礼而来也。既欲其礼, 又欲其及时,故有贞女思开春以礼与男会,不欲过时也。又欲令此吉士,先使媒 人导成之,不欲无媒妁而自行也。○郑唯“怀春”为异,言思仲春正昏之时,以 礼与男会也。馀与毛同。言“春”,据成昏之时。“吉士诱之”,乃於纳采之先, 在春前矣。但以昏时为重,故先言“怀春”也。此诗所陈,皆是女之所欲,计有 女怀春之文,应最在上。但昏礼主於交接,春是合昏之时,故以女怀配春为句, 见春是所思之主。其实裹束肉亦是女之所思,故笺云贞女之情,欲令以白茅裹 束死肉为礼而来,是也。○传“凶荒”至“清”。○正义曰:解以死之意。 昏礼五礼用雁,唯纳徵用币,无鹿之肉。言死者,凶荒则杀礼,谓减杀其礼, 不如丰年也。礼虽杀,犹须有物以将行之,故欲得用肉也。此由世乱民贫,故 思以肉当雁币也。故《有狐序》曰“古者凶荒,则杀礼多昏”。《司徒》“以 荒政十有二聚万民,十曰多昏”,郑司农云“多昏,不备礼而昏,娶者多”,是 也。传文解野中所以有死者,由群聚於田猎之中,获而分得其肉。《缋人》注 云“齐人谓为獐”,则是獐也。必以白茅包之者,由取其清也。《易》曰: “藉用白茅,无咎。”传曰“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供,无以缩酒,以供祭祀”, 明其清。○传“春,不暇待秋”。正义曰:传以秋冬为正昏,此云春者,此女 年二十,期已尽,不暇待秋也。此思春,思开春,欲其以礼来。若仲春,则不待 礼会而行之,无为思肉矣。此女恶其无礼,恐其过晚,故举春而言。其实往岁 之秋冬,亦可以为昏矣。《释诂》云:“诱,进也。”《曲礼》注“进客谓导之”, 明进、导一也,故以诱为导也。。○笺“有贞”至“言然”。正义曰:笺以仲春 为昏时,故知贞女思仲春之月以礼与男会也。言吉士诱之者,女欲令吉士使媒人 导达成昏礼也。疾时无媒,故言然也。言“怀春”,自思及时与男会也。言“诱 之”,自吉士遣媒也,非谓仲春之月始思遣媒。何者?女十五许嫁,已遣媒以纳 采,二十仲春始亲迎,故知非仲春月始思媒也。吉士者,善士也,述女称男之意, 故以善士言之。“士如归妻”,“求我庶士”,皆非女所称,故不言吉。《卷阿》 云“用吉士”,谓朝廷之士有善德,故称吉士也。 林有朴,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朴,小木也。野有死鹿,广物也。纯 束,犹包之也。笺云:朴之中及野有死鹿,皆可以白茅包裹束以为礼,广可用 之物,非独也。纯读如屯。○朴,蒲木反,又音仆。音速。纯,徒本反,沈 云:“郑徒尊反。”屯,旧徒本反,沈徒尊反,云:“屯,聚也。”)有女如玉。 (德如玉也。笺云:如玉者,取其坚而白。) [疏]“林有”至“如玉”。○正义曰:言凶荒杀礼,非直肉可用,贞女又 欲男子於林中有朴小木之处,及野之中有群田所分死鹿之肉,以白茅纯束而裹 之,以为礼而来也。由有贞女,坚而白,德如玉然,故恶此无礼,欲有以将之。 ○传“朴,小木”。○正义曰:《释木》云:“朴,心。”某氏曰:“朴, 斛也,有心能湿,江河间以作柱。”孙炎曰:“朴一名心。”是朴为木名 也。言小木者,以林有此木,故言小木也。“林有朴”,谓林中有朴之木也, 故笺云“朴之中及野有死鹿”,不言林者,则林与朴为一也。知不别者,以 朴,木名,若一木,不得有死鹿;若木众,即是林矣,不得林与朴并言也。 且下云有死鹿,言有,足得蒙林,林下之有,不为鹿施,明是林中有朴之处也。 朴与林不别,《正月》笺云:“林中大木之处。”此小木得为林者,谓林中有 此小木,非小木独为林也。此宜云“林中小木之处”。○笺“纯读如屯”。○正 义曰:“纯读为屯”者,以纯非束之义,读为屯,取肉而裹束之,故传云“纯束, 犹包之”。○笺“如玉”至“白”。○正义曰:此皆比白玉,故言坚而白。 《弁师》云“五采玉”,则非一色。独以白玉比之者,比其坚而白,不可以 无礼。《小戎》笺云“玉有五德”,不云坚而白者,以男子百行,不可止贞 故也。 舒而脱脱兮!(舒,徐也。脱脱,舒迟也。笺云:贞女欲吉士以礼来,脱脱 然舒也。又疾时无礼,强暴之男相劫胁。○脱,敕外反,注同。)无感我兮, (感,动也。,佩巾也。笺云:奔走失节,动其佩饰。○感如字,又胡坎反。 ,始锐反,沈始悦反。)无使ζ也吠!(ζ,狗也。非礼相陵则狗吠。○ζ, 美邦反。吠,符废反。) [疏]“舒而”至“也吠”。○正义曰:此贞女思以礼来,恶其劫胁。言吉士 当以礼而来,其威仪舒迟而脱脱兮,无动我之佩巾兮,又无令狗也吠。但以礼来, 我则从之。疾时劫胁成昏,不得安舒,奔走失节,动其佩巾,其使ζ也吠,己所 以恶之,是谓恶无礼也。○传“脱脱,舒迟”。○正义曰:脱脱,舒之貌。不 言貌者,略之。《采蘩》传曰“僮僮,竦敬。祁祁,舒迟”,亦略而不言貌。定 本“脱脱,舒貌”,有貌字,与俗本异。○传“,佩巾”。○正义曰:《内则》 云子事父母,妇事舅姑,皆云“左佩纷”。注云:“,拭物之巾。”又曰 “女子设於门右”。然则者是巾,为拭物,名之曰纷,其自佩之,故曰佩 巾。○传“ζ狗”至“狗吠”。○正义曰:“ζ,狗”,《释畜》文。李巡曰: “ζ一名狗。”非礼相陵,主不迎客,则有狗吠。此女原其礼来,不用惊狗,故 《郑志》答张逸云“正行昏礼,不得有狗吠”,是也。 《野有死》三章,二章四句,一章三句。 《何彼衤农矣》,美王姬也。虽则王姬亦下嫁於诸侯,车服不系其夫,下王 后一等,犹执妇道,以成肃之德也。(下王后一等,谓车乘厌翟,勒面缋总, 服则プ翟。○衤农,如容反,《韩诗》作“”。音戎,《说文》云:“衣厚 貌。”王姬音基。王姬,武王女。姬,周姓也。杜预云:“王姬以上为尊。” “虽王姬”,一本作“虽则王姬”。车音居,他皆放此。《释名》云:“古者曰 车声如居,所以居人也。”今曰车音尺奢反,云舍也,韦昭曰:“古皆音尺奢反, 从汉以来,始有居音。”系,本或作“继”。下王,遐嫁反,注同。厌,於叶反。 翟,庭历反。厌翟,王后五路之第二者也。翟,雉也,次其羽相迫,故曰厌也。 绘,本又作“缋”,户妹反,画文也。纟忽,作孔反。プ翟音遥翟,或作狄,王 后六服之第二也。) [疏]“《何彼衤农矣》三章,章四句”至“之德”。正义曰:作《何彼衤农 矣》诗者,美王姬也。以其虽则王姬,天子之女,亦下嫁於诸侯。其所乘之车, 所衣之服,皆不系其夫为尊卑,下王后一等而已。其尊如是,犹能执持妇道,以 成肃敬雍和之德,不以已尊而慢人。此王姬之美,即经云“曷不肃雍,王姬之车” 是也。定本“虽王姬”无“则”字。此诗主美肃雍之德,因言颜色之美。以善道 相求之事,叙者本其作意,略不言耳。王姬者,王女而姬姓。《春秋》“筑王姬 之馆于外”,杜预云“不称字,以王为尊”是也。言“虽则王姬亦下嫁於诸侯” 者,以诸侯之女嫁於诸侯,是其常令,虽则王姬之尊,亦下嫁於诸侯,亦谓诸侯 主也。然上无二王,王姬必当嫁於诸侯,言“虽则”者,欲美其能执妇道,故言 “虽则”,为屈尊之辞。言下嫁於诸侯,虽嫁於王者之後,亦是也。《礼记》注 云:“周女因鲁嫁卒服之,如内女,天子为之无服。嫁於王者之後,乃服之。” 则王姬嫁於王者之後,似非下嫁。言王姬必下嫁者,必二王之後,通天三统,自 行正朔,有与天子敌义。其实列土诸侯,不得纯敌天子,亦为下嫁也。因姑姊妹 女子有恩,二王後有敌义,故服之,非实敌也。若二王之後嫁女於诸侯,爵虽尊, 非下嫁也,故鲁之孝惠娶於商,及宋人来媵,皆无异於诸侯也。然得行礼乐,唯 祭为然也。此王姬体王之尊,故下王后一等,不系夫之尊卑。唯二王後之夫人, 得与王后同,亦降一等,不系於夫也。此时齐侯子未为诸侯,若为诸侯,其夫人 车服自当下王后一等,要本王姬车服不为系於夫也。天子尊无二上,故其女可下 王后一等。若诸侯之女下嫁,则各从夫之爵,不得下其母一等也。何休云:“天 子嫁女於诸侯,备侄娣,如诸侯礼义。不可以天子之尊,绝人继嗣之路。”皇甫 谧云:“武王五男二女,元女妻胡公,王姬宜为媵,今何得齐侯之子?何休事 无所出,未可据信也。或以尊,故命同族为媵。”○笺“下王后”至“プ翟”。 ○正义曰:王后五路,重翟为上,厌翟次之。六服,衤韦衣为上,プ翟次之。今 言下王后一等,故知车乘厌翟,服则プ翟也。《巾车职》云:“王后之五路:重 翟,面朱总;厌翟,勒面缋纟忽;安车,面;皆有容盖。”注云:“重翟, 重翟雉之羽也。厌翟,次其羽使相迫也。勒面,谓以如玉龙勒之韦为当面饰也。 雕者,画之,不龙其韦。安车,坐乘车,凡妇人车皆坐乘。郑司农云:马,面 也。者,青黑色,以缯为之,著马勒,直两耳与两镳。容谓と车,山东 谓之裳帏,或曰潼容,玄谓朱、缋。其施之如,车衡官亦宜有焉。缋, 画文也。盖,如今小车盖也。皆有容有盖,则重翟、厌翟谓蔽也。重翟,后从王 祭祀所乘。厌翟,后从王宾飨诸侯所乘。安车无蔽,后朝见於王所乘,谓去饰也。 《诗·国风·硕人》曰‘翟蔽以朝’,谓诸侯夫人始来,乘翟蔽之车,以朝见於 君,以盛之也。此翟蔽,盖厌翟也。然则王后始来乘重翟矣。”《巾车》又云: “翟车,贝面组,有握;辇车,组免,有た,羽盖。”注云“翟车以出桑, 辇车宫中所乘”。此王后五等车所用也。其诸侯之夫人始嫁及常乘之车则无文, 说者各为其见。崔灵恩以为,二王之後夫人各乘本国先王之上车,鲁之夫人乘重 翟。知者,以鲁夫人服衤韦衣,与王后同,故知车亦同也。其同姓异姓侯伯夫人 皆乘厌翟,子男夫人乘翟车,所用助祭、飨宾、朝见各依差次。其初嫁之时,侯 伯以下夫人所乘车皆上摄一等,知者,以士妻乘墨车,上摄大夫之车故也。崔又 一解云:“诸侯夫人初嫁不得上摄,以其逼王后故也。卿大夫之妻得上摄一等。” 案郑注《巾车》引《诗》“翟以朝”,谓厌翟也。卫是侯爵,故厌翟。崔氏後 解与郑注同。既不上摄,郑注《巾车》云:“乘翟之车以盛之者,以乘祭祀之 车,故言盛也。”二刘以五等诸侯夫人初嫁皆乘厌翟,与郑不合。其三公之妻与 子男同。其孤妻夏篆,卿妻夏缦,大夫墨车,士乘栈车,初嫁皆上摄一等。其始 嫁之衣,皆以祭服加以衤冉,约《士昏礼》“女次纯衣衤冉”故也。其诸侯 夫人用自祭之服,卿大夫之妻用助祭之服。此序以经有王姬之车,故因言车服谓 嫁时之车服耳。若其在国,则系於其夫,各从其爵也。 何彼衤农矣?唐棣之华。(兴也。衤农犹戎戎也。唐棣,多也。笺云:何 乎彼戎戎者乃多之华。兴者,喻王姬颜色之美盛。○棣,徒帝反,《字林》大 内反。华如字。多音移,一音是兮反,郭璞云:“今白多也,似白杨,江东 呼夫多。”)曷不肃雍?王姬之车。(肃,敬。雍,和。笺云:曷,何。之, 往也。何不敬和乎,王姬往乘车也。言其嫁时,始乘车则已敬和。○车,协韵尺 奢反,又音居。或云古读华为敷,与居为韵。後放此。) [疏]“何彼”至“之车”。○正义曰:何乎彼戎戎者,乃唐棣之华,以兴王 姬之颜色,亦如此华然。王姬非直颜色之美,又能执持妇道,何事不敬和乎!王 姬往乘车时,则已敬和矣。以其尊而卑,恐有傲慢,今初乘车时已能敬和,则 每事皆敬和矣。○础矮衤农犹戎戎”。○正义曰:以戎戎者华形貌,故重言之, 犹《柏舟》以为之义。言戎戎者,毛以华状物色,言之不必有文。○传 “唐棣,多”。○正义曰:《释木》文。舍人曰:“唐棣一名多。”郭璞曰: “今白多也,似白杨,江东呼夫多。”○笺“何不”至“敬和”。○正义曰: 诗美王姬肃雍,非云何事不敬和乎?言事事皆敬和。王姬始乘车则已敬和,後至 齐侯之家自然敬和,故《乐记》云:“肃肃,敬也。雍雍,和也。”夫敬与和, 何事不行也? 何彼衤农矣?华如桃李。平王之孙,齐侯之子。(平,正也。武王女,文王 孙,齐侯之子。笺云:“华如桃李”者,兴王姬与齐侯之子颜色俱盛。正王者, 德能正天下之王。) [疏]“何彼”至“之子”。○正义曰:言何乎彼戎戎者,其华之色如桃李华 也,以兴王姬颜色之盛与齐侯之子。谁能有此颜色者,是平王之孙与齐侯之子耳。 上章言唐棣之华,此章不言木名,直言华如桃李,则唐棣之华如桃李之华也。以 王姬颜色如齐侯之子颜色,故举二木也。笺云“华如桃李者,兴王姬与齐侯之子 颜色俱盛”,是以华比华,然後为兴。○传“平,正也”。笺“正王者,德能正 天下之王”。○正义曰:此文王也。文者,谥之正名也,称之则随德不一,故以 德能正天下则称平王。《郑志》张逸问:“笺云德能正天下之王,然则不必要文 王也。”答曰:“德能平正天下则称为平,故以号文王焉。”又《大诰》注“受 命曰宁王,承平曰平王”,故《君》云“割申劝宁王之德”,是文王也。又 《洛诰》云“平来毖殷,乃命宁”,即云“予以鬯二卣,曰明。文王も牛一, 武王も牛一”。则“乃命宁”,兼文武矣,故注云“周公谓文王为宁王”。成王 亦谓武王为宁王,此一名二人兼之。武王亦受命,故亦称宁王。理亦得称平王, 但无文耳。 其钓维何?维丝伊缗。齐侯之子,平王之孙。(伊,维。缗,纶也。笺云: 钓者以此有求於彼。何以为之乎?以丝之为纶,则是善钓也。以言王姬与齐侯之 子以善道相求。○缗,亡贫反。纶音伦,绳也。) [疏]“其钓”至“之孙”。○正义曰:其钓鱼之法维何以为乎?维以丝为绳, 则是善钓。以兴其娶妻之法,亦何以为之乎?维以礼为之,则是善娶。钓者以此 有求於彼,执丝纶以求鱼;娶者以己有求於人,用善道而相呼。谁能以善道相求 呼者?乃齐侯之子求平王之孙。上章主美王姬齐侯之子,故先言平王之孙。此 章主说齐侯之子以善道求王姬,故先言齐侯之子。○传“缗,纶”。○正义曰: 《释言》文。孙炎曰:“皆绳名也。”故《采绿》笺云:“纶、钓,缴。”《抑》 又云“言缗之丝”,传曰“缗,被”者,以荏染柔木,宜被之以弦,故云“缗, 被”,谓被丝为弦也。纶,《礼记》云“王言如丝,其出如纶”,谓啬夫所佩, 与此别。 《何彼衤农矣》三章,章四句。 《驺虞》,《鹊巢》之应也。《鹊巢》之化行,人伦既正,朝廷既治,天下 纯被文王之化,则庶类蕃殖,田以时,仁如驺虞,则王道成也。(应者,应德 自远而至。○驺,侧留反,《周书·王会》、《草木疏》并同。又云:“尾长於 身,不履生草。”《尚书大传》云“尾倍於身”。应,应对之应,注皆同。朝, 直遥反。治,直吏反。被,皮寄反。蕃音烦,多也。,所留反,春猎为,田 猎也。杜预云:“索择取不孕者也。”《梁传》云:“四时之田,春曰田, 夏曰苗,秋曰,冬曰狩。”) [疏]“《驺虞》二章,章三句”至“道成”。○正义曰:以《驺虞》处末者, 见《鹊巢》之应也。言《鹊巢》之化行,则人伦夫妇既已得正,朝廷既治,天下 纯被文王之化,则庶类皆蕃息而殖长,故国君田以时,其仁恩之心,不忍尽杀, 如驺虞然,则王道成矣。《鹊巢》之化,谓国君之化行於天下也。人伦既正,谓 夫人均一,不失其职是也。朝廷既治,谓以礼自防,听讼决事是也。天下纯被文 王之化,谓《羔羊》以下也。此处《驺虞》於末,以为《鹊巢》之应,以故历序 《鹊巢》以下,然後言《驺虞》当篇之义,由文王之化被於天下也,故得庶类蕃 殖,即<豕从>是也。国君田以时,即章首一句是也。“仁如驺虞”,下二句 是也。言“王道成”者,以此篇处末,故总之言天下纯被文王之化,庶类又蒙其 泽,仁心能如驺虞,则王化之道成矣。所谓《周南》、《召南》,王化之基也。 ○笺“应者”至“而至”。正义曰:叙解德为应之意,故笺解应者,应国君之德, 若自远而至,然非实至也。 彼茁者葭,(茁,出也。葭,芦也。笺云:记芦始出者,著春田之早晚。○ 茁,侧劣、侧刷二反。葭音加。芦音卢,草也。著,张虑反,後不音者放此。) 壹发五。(豕牝曰。虞人翼五,以待公之发。笺云:君射一发而翼五猪者, 战禽兽之命。必战之者,仁心之至。○发如字,徐音废。,百加反。牝,频忍 反,徐扶死反。射,食亦反。)于嗟乎驺虞!(驺虞,义兽也。白虎黑文,不食 生物,有至信之德则应之。笺云:于嗟者,美之也。) [疏]“彼茁”至“驺虞”。○正义曰:言彼茁茁然出而始生者,葭草也。国 君於此草生之时出田猎,壹发矢而射五。兽五唯壹发者,不忍尽杀。仁心如 是,故于嗟乎叹之,叹国君仁心如驺虞。驺虞,义兽,不食生物,有仁心,国君 亦有仁心,故比之。○传“茁,出。葭,芦”。○正义曰:谓草生茁茁然出,故 云“茁茁”也,非训为“出”。“葭,芦”,《释草》文。李巡曰:“苇初生。” ○传“豕牝”至“之发”。○正义曰:“豕牝曰”,《释兽》文。又解君射一 发而翼五者,由虞人翼驱五,以待公之发矢故也。《多士》云“敢翼殷命”, 注云:“翼,驱也。”则此翼亦为驱也。知有驱之者,《吉日》云“漆沮之从, 天子之所”,传曰:“驱禽而至天子之所。”又曰“悉率左右,以燕天子”,”, 传曰:“驱禽之左右,以安待天子之射。”又《易》曰:“王用三驱,失前禽也。” 故知田猎有使人驱禽之义。知虞人驱之者,以田猎则虞人之事,故《山虞》云: “若大田猎,则莱山田之野。”《泽虞》云:“若大田猎,则莱泽野。”天子田 猎使虞人,则诸侯亦然,故《驷[A164]》笺云“奉是时牡者,谓虞人。”《田仆》 云:“设驱逆之车。”则仆人设车,虞人乘之以驱禽也。言驱逆,则驱之逆之皆 为驱也。○笺“君射”至“之至”。正义曰:解云君止一发,必翼五者,战禽 兽之命。必云战之者,不忍尽杀,令五止一发,中则杀一而已,亦不尽杀之, 犹如战然,故云“战禽兽之命”也。而必云战之者,仁心之至,不忍尽杀故也。 ○传“驺虞”至“应之”。○正义曰:白虎,西方毛虫,故云义兽。《郑志》张 逸问:“传曰‘白虎黑文’,又《礼记》曰‘乐官备’,何谓?”答曰:“白虎 黑文,《周史·王会》云备者,取其一发五,言多贤也。”《射义》注及《答 志》皆喻得贤多,引《诗》断章也。言不食生物者,解其仁心,故序云“仁如驺 虞”。云“有至信之德则应之”者,驺虞之为瑞应,至信之德也。陆机云:“驺 虞,白虎黑文,尾长於驱,不食生物,不履生草,应信而至者也。” 彼茁者蓬,(蓬,草名也。○蓬,蒲东反。)壹发五<豕从>。(一岁曰<豕从>。 笺云:豕生三曰<豕从>。○<豕从>,子公反,徐又在容反,字又作“<豕从>”, 同。) 于嗟乎驺虞! [疏]传“一岁曰<豕从>”。○正义曰:传以《七月》云“言私其<豕从>,献 <豕开>於公”,《大司马》云“大兽公之,小兽私之”,<豕开>言私,明其小, 故彼亦云“一岁曰<豕从>”。献<豕开>於公,明其大,故彼与《还》传皆云“三 岁曰<豕开>”。《代檀》传曰“三岁曰特”,盖异兽别名。故三岁者有二名也。 《大司马职》注云:“一岁为<豕从>,二岁为,三岁为特,四岁为肩,五岁为 慎。”其说与毛或异或同,不知所据。○笺“豕生三曰<豕从>”。○正义曰:笺 以<豕从>者豕生之数,非大小之名,故《释兽》云:“豕生三<豕从>、二师、一 特。”郭璞曰:“猪生子常多,故别其少者。”《郑志》张逸问:“豕生三曰 <豕从>,不知母豕也?豚也?”答曰:“豚也。过三以往,犹谓之<豕从>,以自 三以上更无名也。”故知过三亦为<豕从>。一解虽生数之名,大小皆得名之。 “言私其<豕从>”,谓小时,此国君田所射,未必小也。《释兽》、鹿皆云 “绝有力者,{鹿开}”,则“有悬特”谓豕生一名,献<豕开>从两。肩为{鹿开}, {鹿开},鹿也,绝有力者,非三岁矣。肩、{鹿开},字虽异,音实同也。 《驺虞》二章,章三句。 召南之国十四篇,四十章,百七十七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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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工 组长 楼主 2013-02-11 13:05:02
●卷二(二之一) ◎邶柏舟诂训传第三 (○陆曰:郑云:“邶、、卫者,殷纣畿内地名,属古冀州。自纣城而北 曰邶,南曰,东曰卫。卫在汲郡朝歌县,时康叔正封于卫。其末子孙稍并兼彼 二国,混其地而名之。作者各有所伤,从其本国而异之,故有邶、、卫之诗。” 王肃同。从此讫《豳·七月》,十二国并变风也。邶,蒲对反,本又作“背阝”, 《字林》方代反。柏音百,字又作“百”。) 邶卫谱(邶、、卫者,商纣畿内方千里之地。○正义曰:《地理志》云: “河内本殷之旧都,周既灭殷,分其畿内为三国,《诗·风》邶、、卫是也。” 如《志》之言,故知畿内。以畿内,故知方千里也。○其封域在《禹贡》冀州大 行之东。○正义曰:案《禹贡》大行属冀州。《地理志》云:“大行在河内山阳 县西北。”以《诗》言,楚丘、桑中、淇水、漕浚皆在山东,故皆云在大行之东。 大行属河内,河内即纣都,而西不逾大行者,盖其都近西也。○北逾衡漳,○正 义曰:郑注《禹贡》云:“衡漳者,漳水潢流。”《地理志》云:“漳水在上党 沽县大黾谷,东北至安平阜城入河。”以漳水自上党而过邺城之北,南距纣都百 馀里耳,故知逾之。○东及兖州桑土之野。○正义曰:《禹贡》兖州云:“桑土 既蚕。”注云:“其地尤宜蚕桑,因以名之。”今濮水之上,地有桑间者,僖三 十一年“卫迁于帝丘”,杜预云:“帝丘,今东郡濮阳县也。”濮阳在濮水之北, 是有桑土明矣。○周武王伐纣,以其京师封纣子武庚为殷後。正义曰:此皆《史 记·世家》文。○庶殷顽民,被纣化日久,未可以建诸侯,乃三分其地,置三监, 使管叔、蔡叔、霍叔尹而教之。正义曰:《地理志》云:“邶以封纣子武庚;, 管叔尹之;卫,蔡叔尹之,以监殷民,谓之三监。”则三监者,武庚为其一,无 霍叔矣。王肃、服虔皆依《志》为说。郑不然者,以《书传》曰“武王杀纣,立 武庚,继公子禄父。使管叔、蔡叔监禄父,禄父及三监叛”。言使管、蔡监禄父, 禄父不自监也。言禄父及三监叛,则禄父已外更有三人为监,禄父非一监矣。 《古文尚书·蔡仲之命》曰“惟周公位冢宰,正百工,群叔流言,乃致辟管叔于 商,囚蔡叔于郭邻,降霍叔于庶人,三年不齿”,则以管、蔡、霍三叔为三监明 矣。孙毓亦云:“三监当有霍叔,郑义为长。”然则《书叙》唯言伐管叔、蔡叔, 不言霍叔者,郑云“赦之也。”《王制》使大夫监於方伯之国,国三人。谓使 大夫三人监州长也。此为殷民难化,且使监之。武庚又非方伯,不与《王制》同 也。《史记》云:“武王为武庚未集,恐其有贼心,乃令弟管叔、蔡叔傅相之, 三分其地置三监。”则三叔各监一国,不知所监之国为谁也。《地理志》虽云管 叔尹,蔡叔尹卫,以武庚在三监之中,未可据信,则管、蔡所监不足明矣,故 郑不指言之。监者,且令监之,非所封也。封,即管、蔡、霍是也。○自纣城而 北谓之邶,南谓之,东谓之卫。○正义曰:此无文也。以诗人之作,自歌土风, 验其水土之名,知其国之所在。《卫》曰“送子涉淇,至于顿丘”,顿丘今为县 名,在朝歌纣都之东也。纣都河北,而《》曰“在彼中河”,境在南明矣。 都既近西,明不分国,故以为邶在北。三国之境地相连接,故《邶》曰“亦流于 淇”,《》曰“送我乎淇之上矣”,《卫》曰“瞻彼淇奥”,是以三国皆言淇 也。戴公东徙,渡河野处漕邑,则漕地在也。而《邶》曰“土国城漕”,国人 所筑之城也;“思须与漕”,卫女所经之邑也;“河水弥弥”,宣公作台之处也。 此诗人本述其事,作为自歌其土也。王肃、服虔以为在纣都之西。孙毓云: “据《风·定之方中》,楚丘之歌,在纣都之南,相证自明,而城以西无验。 其城之西,迫於西山,南附洛邑,檀伯之封,温原樊州皆为列国,《风》所兴, 不出于此,郑义为长。” 武王既丧,管叔及其群弟见周公将摄政,乃流言於国,曰“公将不利於孺子”。 ○正义曰:此皆《金》之文,唯“见周公将摄政”一句非耳。彼注云:管,国 名。叔,字。周公兄,武王弟,封於管。群弟,蔡叔、霍叔。武王崩,周公免丧, 欲居摄。小人不知天命而非之,故流“公将不利於孺子”之言於京师。孺子,谓 成王也。知管叔“周公之兄”者,《孟子》文也。周公避之,居东都二年。秋, 大熟未获,有雷电疾风之异。乃後成王悦而迎之,反而遂居摄。○正义曰:知者, 准的《金》之文。如郑注《金》,周公初出,成王年十三。避居二年,成王 年十四。秋,大熟,遭雷风。成王迎而反之。是成王年十五,避居三年。云“二 年”者,不数初出之年故也。 三监导武庚叛。○正义曰:《书序》云:“武王崩,三监及淮夷叛。”注云: “周公还摄政,惧诛,因开导淮夷与俱叛。居摄一年之时,系之武王。崩者,其 恶之初自崩始也。”又《书传》曰:“使管叔、蔡叔监禄父。武王死,成王幼, 管、蔡疑周公而流言。奄君蒲姑谓禄父曰:‘武王既死矣,成王尚幼矣,周公见 疑矣。此百世之时也,请举事。’然後禄父及三监叛”。奄君导之,禄父遂与三 监叛,则三监亦导之矣。故《左传》曰“管、蔡启商,间王室”是也。成王既 黜殷命,杀武庚,复伐三监。○正义曰:“成王既黜殷命,杀武庚”,《书序》 文也。彼注云“黜殷命,谓诛武庚”是也。既杀武庚,复伐三监,为异时伐者, 以《书序》“黜殷命”,“伐管、蔡”,别文言之,明非一时也。杀武庚,伐三 监,皆在摄政二年,故《书传》曰“二年克殷”。注云:“诛管、蔡及禄父等也”。 ○更於此三国建诸侯,以殷馀民封康叔於卫,使为之长。○正义曰:以未可建诸 侯,故置三监。今既伐三监,明於此建诸侯矣。《书序》曰:“成王既伐管叔、 蔡叔,以殷馀民封康叔,作《康诰》。”摄政二年伐管、蔡,四年建侯於卫,则 伐管蔡、封康叔异年,而《书序》连言之者,注云:“言伐管、蔡者,为因其国 也。”王肃《康诘》注云“康,国名,在千里之畿内。既灭管、蔡,更封为卫侯”。 郑无明说,义或当然。或者康谥也。言为之长者,以周公建国不过五百里,明不 以千里之地尽封康叔,故知更建诸侯也。妹邦於诸国属,《酒诰》命康叔云: “明大命于妹邦。”注云:“妹邦者,纣都所处,其民尤化纣嗜酒。今禄父见诛, 康叔为其连属之监,是康叔并监也。”又季札见歌《邶》、《》、《卫》, 言“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故知为之长。後世子孙稍并彼二国,混而名之。○ 正义曰:以康叔不得二国,故知後世子孙也。顷公之恶,邶人刺之,则顷公以前 已兼邶。其或亦然矣。周自昭王以後,政教陵迟,诸侯或强弱相陵,故得兼彼 二国,混一其境,同名曰卫也。此殷畿千里,不必邶、之地止建二国也。或多 建国数,渐并於卫,不必一时灭之,故云稍并兼也。《地理志》云:“武王崩, 三监叛,周公诛之,尽以其地封弟康叔,号曰孟侯,迁邶、之民於洛邑,故邶、 、卫三国之诗相与同风。”如《志》之言,则康叔初即兼彼二国,非子孙矣。 服虔依以为说,郑不然者,以周之大国不过五百里,王畿千里,康叔与之同,反 过周公,非其制也。 七世至顷侯,当周夷王时,卫国政衰,变风始作。○正义曰:《卫世家》云: “康叔卒,子康伯立。卒,子孝伯立。卒,子嗣伯立。卒,子伯立。卒,子靖 伯立。卒,子贞伯立。卒,子顷候立。”除顷侯,故七世也。又曰:“顷侯厚赂 周夷王,夷王命为卫侯。”故知当夷王时。此郑数君世,诸国不同。齐、陈并数 有诗之君,此及曹不数,顷公、共公又不数,及鲁则并数,此皆随便而言,不为 例也。故作者各有所伤,从其国本而异之,为《邶》、《》、《卫》之诗焉。 ○正义曰:《绿衣》、《日月》、《终风》、《燕燕》、《柏舟》、《河广》、 《泉水》、《竹竿》述夫人卫女之事,而得分属三国者,如此《谱》说,定是三 国之人所作,非夫人卫女自作矣。《泉水》、《竹竿》俱述思归之女,而分在异 国,明是二国之人作矣。女在他国,卫人得为作诗者,盖大夫聘问往来,见其思 归之状,而为之作歌也。唯《载驰》一篇序云“许穆夫人作也”,《左传》曰 “许穆夫人赋《载驰》”,《列女传》称夫人所亲作,或是自作之也。若许穆夫 人所作,而得入《风》者,盖以於时国在地,故使其诗属也。《木瓜》美 齐,《猗嗟》刺鲁,各从所作之风,不入所述之国。许穆夫人之诗得在卫国者, 以夫人身是卫女,辞为卫发,故使其诗归卫也。宋襄之母则身已归卫,非复宋妇, 其诗不必亲作,故在卫焉。并邶、分为三国,郑并十邑不分之者,以郑在西都, 十邑之中无郑名,又皆国小,土风不异,不似邶、之地,大与卫同,又先有卫 名,故分之也。虽分从邶、,其实卫也。故序每篇言卫,明是卫诗,犹唐实是 晋,故序亦每篇言晋也。其秦仲、陈佗皆以字配国,当谥号之称,非为国名而施 也。若异国之君,必以国配谥,恐与其君相乱,若《河广》宋襄,《木瓜》齐桓, 《猗嗟》鲁庄公之辈是也。三国如此次者,以君世之首在前者为先,故《世家》, 顷侯卒,子侯立。四十二年卒,子共伯馀立为君。共伯弟和袭攻共伯於墓上, 共伯自杀。卫人立和为卫侯,是为武公。以顷公三国诗之最先,故《邶》在前也。 《·柏舟》与《淇奥》虽同是武公之诗,共姜守义事在武公政美入相之前,故 《》次之,《卫》为後也。凡编诗以君世为次,此三国当其君之时,或作或否, 其有诗者,各於其国以君世为次也。《世家》曰:“武公即位,康叔政,百姓 和集。五十五年卒,子庄公杨立。二十三年卒,太子完立,是为桓公。二年,弟 州吁骄奢,桓公黜之。十六年,州吁袭杀桓公而自立。九月杀州吁于濮,迎桓公 子晋於邢而立之,是为宣公。十九年卒,太子朔立,是为惠公。四年奔齐,立公 子黔牟。黔牟立八年,惠公复入。三十三年卒,子懿公赤立。九年为狄所灭,立 昭伯顽之子申为戴公。元年卒,立弟毁,是为文公。”此其君次也。序者,或 以事明主,或言其谥,或终始备言,或与初见末义相发明,要在理著而已。若一 君止一篇者,明言号谥,多则文有详略。《邶·柏舟》云“顷公之时”,则顷公 诗也。《绿衣》“庄姜伤己,妾上僭”,当庄公时,则庄公诗也。诗述庄姜而作, 故序不言庄公也。《燕燕》云“庄姜送归妾也”,妾非夫人所当出,出不当夫人 送,今云“送归妾”,明子死乃送之,是州吁诗也。《日月》、《终风》、《击 鼓》,序皆云州吁。《凯风》从上明之,皆州吁诗也。《雄雉》、《匏有苦叶》, 序言宣公,举其始,《新台》、《二子乘舟》复言宣公,详其终,则《谷风》、 《式微》、《旄丘》、《简兮》、《泉水》、《北门》、《北风》、《静女》在 其间,皆宣公诗也。《·柏舟》云“共伯蚤死,其妻守义”,明武公时作,则 武公诗也。《墙有茨》“公子顽通於君母”,君母则惠公母,则惠公诗也。《鹑 之奔奔》云“宣姜”,亦是惠公之母,则《君子偕老》、《桑中》在其间,亦皆 惠公诗也。《定之方中》、《ぐ》、《相鼠》、《于旄》,序皆云文公,文 公诗可知。《载驰序》云“懿公为狄人所灭,露於漕邑”,则戴公诗也。在文公 下者,後人不能尽得其次第,烂於下耳。《卫·淇奥》云“美武公”,则武公诗 矣。《考》、《硕人》,序皆云“庄公”,则庄公诗也。《氓》云“宣公之时”, 则宣公诗也。《竹竿》从上言之,亦宣公诗也。《芄兰》刺惠公,则惠公诗也。 《河广》云“宋襄公母归于卫”,母虽父所出,而文系於襄梗明襄公即位乃作, 襄公以鲁僖十年即位,二十一年卒,终始当卫文公,则文公诗矣。《伯兮》云 “为王前驱”,《有狐序》云“卫之男女失时”,皆不言谥,在《河广》、《木 瓜》之间,则似文公诗矣。但文公、惠公之时,无从王征伐之事,惟桓五年秋, 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当宣公时,则《伯兮》宣公诗也。《伯兮》既为宣 公诗,则《有狐》亦非文公诗也。文公灭而复兴,诗无刺者,不得有男女失时之 歌,则《有狐》亦宣公诗也,与《伯兮》俱烂於此,本在《芄兰》之上,序者於 《氓》举国公以明下,故不复言宣公耳。推此则换烂在作序之後,故举上明下。 若本第於此,则《伯兮》宜言谥以辨嫌,不宜越《芄兰》、《河广》而蒙《氓》 诗之序也。《木瓜》云“齐桓公救而封之”,则文公诗也,故郑於左方中皆以此 知之也。然郑於其君之下云某篇某作者,准其时之事而言,其作未必即此君之世 作也。何则?文王之诗有在成王时作者,是不必其时即作也。《春秋》之义,未 逾年不成君,而州吁以春弑君,九月死於濮,不成君而得有诗者,以其已在君位, 百姓蒙其恶,故得作诗以刺之也。《柏舟》共姜自誓,不为共伯诗者,以共伯已 死,其妻守义,当武公之时,非共伯政教之所及,所以为武公诗也。诸变诗一君 有数篇者,大率以事之先後为次,故卫宣公先蒸於夷姜,後纳妻,《邶》诗先 《匏有苦叶》,後次《新台》,是以事先後为次也。举此而言,则其馀皆以事次 也。《墙有茨》、《鹑之奔奔》皆刺宣姜,其篇不次,而使《桑中》间之,则编 篇之意,或以事义相类,或以先後相次,序、注无其明说,难以言之。) 《柏舟》,言仁而不遇也。卫顷公之时,仁人不遇,小人在侧。(不遇者, 君不受已之志也。君近小人,则贤者见侵害。○柏,木名。顷音倾。近,附近之 近。) [疏]“《柏舟》五章,章六句”。○“不遇”至“侵害”。○正义曰:笺以 仁人不遇,嫌其不得进仕,故言“不遇者,君不受己之志”,以言“亦其流”, 明与小人并列也。言“不能奋飞”,是在位不忍去也。《梁传》曰:“遇者何? 志相得。”是不得君志亦为不遇也。二章云“薄言往诉,逢彼之怒”,是君不受 己之志也。四章云“觏闵既多,受侮不少”,是贤者见侵害也。 彼柏舟,亦其流。(兴也。,流貌。柏,木,所以宜为舟也。亦 其流,不以济度也。笺云:舟,载渡物者,今不用,而与物然俱流水中。兴 者,喻仁人之不见用,而与群小人并列,亦犹是也。○,敷剑反。“,流貌”, 本或作“,流貌”者,此从王肃注加。)耿耿不寐,如有隐忧。(耿耿,犹 儆儆也。隐,痛也。笺云:仁人既不遇,忧在见侵害。○耿,古幸反。儆音景。) 微我无酒,以敖以游。(非我无酒,可以敖游忘忧也。○敖,本亦作“遨”,五 羔反。) [疏]“彼”至“以游”。○正义曰:言然而流者,是彼柏木之舟。此柏 木之舟宜用济渡,今而不用,亦然其与众物俱流水中而己。以兴在列位者是 彼仁德之人,此仁德之人宜用辅佐,今乃不用,亦与众小人并列於朝而己。仁人 既与小人并列,恐其害於己,故夜儆儆然不能寐,如人有痛疾之忧,言忧之甚也。 非我无酒,可以敖游而忘此忧,但此忧之深,非敖游可释也。○传“流”至 “济度”。○正义曰:《竹竿》云“桧楫松舟”,《菁菁者莪》云“杨舟”, 则松杨皆可为舟。言柏木所以宜为舟者,解以舟喻仁人之意,言柏木所以宜为舟, 犹仁人所以宜为官,非谓馀木不宜也。) 我心匪鉴,不可以茹。(鉴,所以察形也。茹,度也。笺云:鉴之察形,但 知方圆白黑,不能度其真伪。我心非如是鉴,我於众人之善恶外内,心度知之。 ○监,本又作“鉴”,甲暂反,镜也。茹,如预反,徐音如庶反。度,待洛反, 下同。)亦有兄弟,不可以据。(据,依也。笺云:兄弟至亲,当相据依。言亦 有不相据依以为是者,希耳。责之以兄弟之道,谓同姓臣也。)薄言往诉,逢彼 之怒。(彼,彼兄弟。○诉,苏路反。怒,协韵,乃路反。) [疏]“我心”至“之怒”。○正义曰:仁人不遇,故自称已德,宜所亲用。 言我心非如鉴,然不可以茹也。我心则可以茹,何者?鉴之察形,但能知外之方 圆白黑,不能度知内之善恶真伪。我心则可以度知内之善恶,非徒如鉴然。言能 照察物者,莫明於鉴,今己德则逾之。又与君同姓,当相据依。天下时亦有兄弟 不可以据依者,犹尚希耳。庶君应不然。何由亦不可以据乎?我既有德,又与君 至亲,而不遇我。薄往君所之,反逢彼君之恚怒,不受己志也。○笺“责之” 至“姓臣”。○正义曰:此责君而言兄弟者,此仁人与君同姓,故以兄弟之道责 之。言兄弟者,正谓君与己为兄弟也,故“逢彼之怒”,传曰“彼,彼兄弟”, 正谓逢遇君之怒,以君为兄弟也。 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石虽坚,尚可转。席虽平, 尚可卷。笺云:言已心志坚平,过於石席。○卷,眷勉反。注同。)威仪棣棣, 不可选也。(君子望之俨然可畏,礼容俯仰各有威仪耳。棣棣,富而闲习也。物 有其容,不可数也。笺云:称已威仪如此者,言己德备而不遇,所以愠也。○棣, 本或作“逮”,同徒帝反,又音代。选,雪兖反,选也。俨,鱼检反,本或作 “严”,音同。数,色主反。) [疏]“我心”至“可选”。○正义曰:仁人既不遇,故又陈己德以怨於君。 言我心非如石然,石虽坚,尚可转,我心坚,不可转也。我心又非如席然,席虽 平,尚可卷,我心平,不可卷也。非有心志坚平过於石席,又有俨然之威,俯仰 之仪,棣棣然富备,其容状不可具数。内外之称,其德如此。今不见用,故己所 以怨。○传“君子”至“可数”。○正义曰:此言“君子望之俨然可畏”,解经 之威也。“礼容俯仰各有宜耳”,解经之仪也。《论语》曰:“君子正其衣冠, 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左传》曰“有威而可畏谓之威,有仪而可象谓 之仪”是也。言威仪棣棣然,富备而闲晓,贯习为之。又解不可选者,物各有其 容,遭时制宜,不可数。昭九年《左传》曰“服以旌礼,礼以行事,事有其物, 物有其容”是也。 忧心悄悄,愠于群小。(愠,怒也。悄悄,忧貌。笺云:群小,众小人在君 侧者。○悄,七小反。愠,忧运反。)觏闵既多,受侮不少。(闵,病也。○遘, 古豆反,本或作“觏”。侮音武,徐又音茂。)静言思之,寤辟有В。(静,安 也。辟,拊心也。В,拊心貌。笺云:言,我也。○辟,本又作“擘”,避亦反。 В,符小反。拊音抚。) [疏]“忧心”至“有В”。○正义曰:言仁人忧心悄悄然,而怨此群小人在 於君侧者也。又小人见困病於我既多,又我受小人侵侮不少,故怨之也。既不胜 小人所侵害,故我於夜中安静而思念之,则寤觉之中,拊心而В然,言怨此小人 之极也。“觏闵既多,受侮不少”,言“觏”,自彼加我之辞;言“受”,从已 受彼之称耳。○传“В,拊心貌”。○正义曰:辟既为拊心,即云“有В”,故 知“В,拊心貌”,谓拊心之时,其手В然。 日居月诸,胡迭而微。(笺云:日,君象也。月,臣象也。微,谓亏伤也。 君道当常明如日,而月有亏盈,今君失道而任小人,大臣专恣,则日如月然。○ 迭,待结反,《韩诗》作“[C106]”,音同,云:“[C106],常也。)心之忧矣, 如匪氵衣。(如衣之不氵矣。笺云:衣之不氵,则愦辱无照察。○氵, 户管反。愦,古对反。)静言思之,不能奋飞。(不能如鸟奋翼而飞去。笺云: 臣不遇於君,犹不忍去,厚之至也。) [疏]“日居”至“夺飞”。○正义曰:日当常明,月即有亏,今日何为与月 更迭而亏伤乎?犹君何为与臣更迭而屈伸乎。日实无亏伤,但以日比君,假以言 之耳。君既失道,小人纵恣,仁人不遇,故心之忧矣,如不浣之衣。衣不浣,愦 辱无照察,似己之忧,烦愦无容乐。仁人忧不自胜,言我安静而思,君恶如是, 意欲逃亡,但以君臣之故,不能如鸟奋翼而飞去,鸟能择木,故取譬焉。○笺 “日居”至“月然”。○正义曰:《礼器》曰“大明生於东,月生於西,阴阳之 分,夫妇之位”,则日月喻夫妇也。《孝经谶》曰“兄日姊月”,日月又喻兄姊。 以其阴阳之象,故随尊卑为喻。居、诸者,语助也。故《日月》传曰:“日乎月 乎”,不言居、诸也。《檀弓》云:“何居,我未之前闻也?”注云:“居,语 助也。”《左传》曰:“皋陶庭坚不祀,忽诸?”服虔云:“诸,辞。”是居、 诸皆不为义也。微谓亏伤者,《礼运》云:“三五而盈,三五而阙。”注云“一 盈一阙,屈伸之义”,是也。《十月之交》云:“彼月而微,此日而微。”笺云: “微,谓不明也。”以为日月之食。知此微非食者,以经责日云“何迭而微”, 是日不当微也。若食,则日月同有,何责云“胡迭而微”?故知谓亏伤也。彼 《十月之交》陈食事,故微谓食,与此别。○笺“臣不”至“之至”。○正义曰: 此仁人以兄弟之道责君,则同姓之臣,故恩厚之至,不忍去也。以《箴膏盲》云 “楚鬻拳同姓,有不去之恩”,《论语》注云“箕子、比干不忍去”,皆是同姓 之臣,有亲属之恩,君虽无道,不忍去之也。然君臣义合,道终不行,虽同姓, 有去之理,故微子去之,与箕子、比干同称三仁,明同姓之臣,有得去之道也。 《柏舟》五章,章六句。 《绿衣》,卫庄姜伤己也。妾上僭,夫人失位而作是诗也。(绿当为“衤彖”, 故作“衤彖”,转作“绿”,字之误也。庄姜,庄公夫人,齐女,姓姜氏。妾上 僭者,谓公子州吁之母,母嬖而州吁骄。○绿,毛如字。绿,东方之间色也。郑 改作“衤彖”,吐乱反。篇内各同。“妾上”,时掌反,注“上僭”皆同。僭, 笺念反。吁,况于反。嬖,补计反。《谥法》云:“贱而得爱曰嬖。”嬖,卑也、 也。) [疏]“《绿衣》四章,章四句”至“是诗”。○正义曰:作《绿衣》诗者, 言卫庄姜伤已也。由贱妾为君所嬖而上僭,夫人失位而幽微,伤已不被宠遇,是 故而作是诗也。四章皆伤辞,此言“而作是诗”及“故作是诗”,皆序作诗之由, 不必即其人自作也,故《清人序》云“危国亡师之本,故作是诗”,非高克自作 也。《云汉》云“百姓见忧,故作是诗”,非百姓作之也。若《新台》云“国人 恶之,而作是诗”,《硕人》云“国人忧之,而作是诗”,即是国人作之。各因 文势言之,非一端,不得为例也。○笺“绿当”至“吁骄”。○正义曰:必知 “绿”误而“衤彖”是者,此“绿衣”与《内司服》“绿衣”字同。内司服当王 后之六服,五服不言色,唯绿衣言色,明其误也。《内司服》注引《杂记》曰: “夫人复税衣プ翟。”又《丧大记》曰“士妻,以衤彖衣”。言衤彖衣者甚众, 字或作“税”。此“绿衣”者,实作“衤彖衣”也。以此言之,《内司服》无 衤彖衣,而《礼记》有之,则衤彖衣是正也。彼绿衣宜为衤彖衣,故此绿衣亦为 衤彖衣也。诗者咏歌,宜因其所有之服而言,不宜举实无之绿衣以为喻,故知当 作衤彖也。隐三年《左传》曰“卫庄公娶於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是齐女, 姓姜氏也。又曰:“公子州吁,嬖人之子。”是州吁之母嬖也。又曰:“有宠而 好兵。石昔谏曰:‘宠而不骄,鲜矣!’”是州吁骄也。定本“妾上僭者,谓 公子州吁之母也。母嬖而州吁骄”。 绿兮衣兮,绿衣黄里。(兴也。绿,间色。黄,正色。笺云:衤彖兮衣兮者, 言衤彖衣自有礼制也。诸侯夫人祭服之下,鞠衣为上,展衣次之,衤彖衣次之。 次之者,众妾亦以贵贱之等服之。鞠衣黄,展衣白,衤彖衣黑,皆以素纱为里。 今衤彖衣反以黄为里,非甚礼制也,故以喻妾上僭。○里音里。间,间厕之间。 鞠,居六反,言如菊花之色也。又去六反,言如麴尘之色。王后之服,四曰鞠衣, 色黄也。展,知彦反,字亦作“衤”,音同。王后之服,五曰衤衣。毛氏云: 融皆云色赤,郑云色白。纱音沙。)心之忧矣,曷维其已。(忧虽欲自止,何时 能止也?) [疏]“绿兮”至“其已”。○毛以间色之绿不当为衣,犹不正之妾不宜嬖宠。 今绿兮乃为衣兮,间色之绿今为衣而见,正色之黄反为里而隐,以兴今妾兮乃蒙 宠兮。不正之妾今蒙宠而显,正嫡夫人反见疏而微。绿衣以邪干正,犹妾以贱陵 贵。夫人既见疏远,故心之忧矣,何时其可以止也?○郑以为妇人之服有衤彖衣, 今见妾上僭,因以衤彖衣失制,喻嫡妾之乱。言衤彖兮衣兮,衤彖衣自有礼制, 当以素纱为里,今衤彖衣反以黄为里,非其制也。以喻贱兮妾兮,贱妾自有定分, 当以谦恭为事,今贱妾反以骄僭为事,亦非其宜。妾之不可陵尊,犹衣之不可乱 制,汝贱妾何为上僭乎!馀同。○传“绿,间色。黄,正色”。○正义曰:绿, 苍黄之间色。黄,中央之正色。故云“绿,间色。黄,正色”。言间、正者,见 衣正色,不当用间,故《玉藻》云:“衣正色,裳间色。”王肃云“夫人正嫡而 幽微,妾不正而尊显”是也。○笺“衤彖兮”至“上僭”。○正义曰:衤彖衣黄 里为非制,明“衤彖兮衣兮”言其自有礼制也。礼制者,素纱为里是也。又言 “诸侯夫人祭服以下”至“衤彖衣黑”者,解以衤彖衣为喻之意。由诸侯之妾有 衤彖衣,故假失制以喻僭也。《内司服》“掌王后之六服:衤韦衣、プ翟、阙翟、 鞠衣、展衣、衤彖衣、素纱。”注云:“后从王祭先王则服衤韦衣,祀先公则服 プ翟,祭群小祀则服阙翟。”后以三翟为祭服。夫人於其国,衣服与王后同,亦 三翟为祭服。众妾不得服之。故鞠衣以下,众妾以贵贱之等服之也。《内司服》 又曰:“辨外内命妇之服:鞠衣、展衣、衤彖衣、素纱。”注云:“内命妇之服, 鞠衣,九嫔也;展衣,世妇也;衤彖衣,女御也。”郑以经称命妇之服,王之三 夫人与诸侯夫人名同,则不在命妇之中矣,故注云:“三夫人其阙翟以下乎?” 自九嫔以下三等,故为此次也。夫人於其国与王后同,明鞠衣以下,众妾各以其 等服之可知也。此服既有三,则众妾亦分为三等,盖夫人下,侄娣鞠衣,二媵展 衣,其馀礻彖衣也。知“鞠衣黄,展衣白,衤彖衣黑”者,以《士冠礼》陈服於 房中,爵弁服,皮弁服,玄端,及《士丧礼》陈袭事於房中,爵弁服,皮弁服, 衤彖衣。以衤彖衣当玄端,玄端黑,则衤彖衣亦黑也。故《内司服》注以男子之 衤彖衣黑,则知妇人之衤彖衣亦黑也。又子羔之袭衤彖衣衤冉,衤冉用,则 衣用黑明矣。衤彖衣既黑,以四方之色逆而差之,则展衣白、鞠衣黄可知。皆以 素纱为里者,以《周礼》六服之外,别言“素纱”,明皆以素纱为里也。今衤彖 衣反以黄为里,非其制,故以喻妾上僭也。然则鞠衣、展衣亦不得以黄为里,独 举衤彖衣者,诗人意所偶言,无义例也。 绿兮衣兮,绿衣黄裳。(上曰衣,下曰裳。笺云:妇人之服,不殊衣裳,上 下同色。今衣黑而裳黄,喻乱嫡妾之礼。○嫡,本亦作“”,同丁历反。) [疏]“绿衣黄裳”。○毛以为,间色之绿,今为衣而在上;正色之黄,反为 裳而处下,以兴不正之妾,今蒙宠而尊,正嫡夫人反见疏而卑。前以表里与幽显, 则此以上下喻尊卑,虽嫡妾之位不易,而庄公礼遇有薄厚也。郑以妇人之服不殊 裳,衤彖衣当以黑为裳,今反以黄为裳,非其制,以喻贱妾当以谦恭为事,今反 上僭为事,亦非其宜。○笺“妇人”至“同色”。○正义曰:言不殊裳者,谓衣 裳连,连则色同,故云上下同色也。定本、《集注》皆云“不殊衣裳”。《丧服》 云:“女子子在室为父,布总,箭笄,ヮ,衰,三年。”直言衰,不言裳,则裳 与衰连,故注云“不言裳者,妇人之服不殊裳”是也。知非吉凶异者,《士昏礼》 云“女次纯衣”,及《礼记》“子羔之袭,衤彖衣衤冉为一”,称讥袭妇服, 皆不言裳,是吉服亦不殊裳也。若男子,朝服则缁衣素裳,丧服则斩衰素裳,吉 凶皆殊衣裳也。) 心之忧矣,曷维其亡。(笺云:亡之言忘也。) 绿兮丝兮,女所治兮。(绿,末也。丝,本也。笺云:女,女妾上僭者。先 染丝,後制衣,皆女之所治为也,而女反乱之,亦喻乱嫡妾之礼,责以本末之行。 礼,大夫以上衣织,故本於丝也。○女,崔云“毛如字”,郑音汝。行,下孟反, 下同。“以上”,时掌反。“衣织”,於既反,下音志。)我思古人,俾无讠尤 兮。(俾,使。讠尤,过也。笺云:古人,谓制礼者。我思此人定尊卑,使人无 过差之行。心善之也。○俾,卑尔反,沈必履反。讠尤音尤,本或作“尤”。差, 初卖反,又初佳反。) [疏]“绿兮”至“讠尤兮”。○毛以为,言绿兮而由於丝兮,此女人之所治。 以兴使妾兮而承於嫡兮,此庄公之所治,由丝以为绿,即绿为末,丝为本,犹承 嫡而使妾,则妾为卑而嫡为尊。公定尊卑不可乱,犹女治丝,本末不可易。今公 何为使妾上僭,而令尊卑乱乎?庄姜既见公不能定尊卑,使己微而妾显,故云我 思古之君子,妻妾有序,自使其行无过差者。以庄公不能然,故思之。○郑言为 衤彖衣兮,当先染丝而後制衣,是汝妇人之所为兮,汝何故乱之,先制衣而後染, 使失制度也?以兴嫡在先而尊贵,妾在後而卑贱,是汝贱妾之所为,汝何故乱, 令妾在先而尊,嫡在後而卑?是乱嫡妾之礼,失本末之行。庄姜既见此妾上僭, 违於礼制,故我思古制礼之人,定尊卑,使人无过差之行者。礼令下不僭上,故 思之。○传“绿,末。丝,本”。○正义曰:织丝而为缯,染之以成绿,故云绿 末丝本,以喻妾卑嫡尊也。上章言其反幽显,此章责公乱尊卑。○笺“女妾”至 “於丝”。○正义曰:以此诗伤妾之僭己,故知“汝,汝妾之上僭者”。大夫以 上衣织,故知“先染丝,後制衣”。染丝制衣是妇人之事,故言“汝所治为也”。 此衣非上僭之妾所自治,但衣者,妇人所作,假言衣之失制,以喻妾之上僭耳。 故汝上僭之妾,言汝反乱之,喻乱嫡妾之礼也。云“乱嫡妾之礼,责之以本末之 行”,本末者,以先染丝为本,後制衣为末,大意与毛同。但毛以染绿为末,笺 以制衣为末耳。笺亦以本喻嫡,以末喻妾,故云“乱嫡妾之礼,责之以本末之行”。 又解本丝之意,由大夫以上衣织,故本之。知者,《玉藻》云“士不衣织”。士 不得,明大夫以上得也。染人掌染丝帛,染丝谓衣织者也。 兮兮,凄其以风。(凄,寒风也。笺云:所以当暑,今以待寒,喻 其失所也。○凄,七西反。)我思古人,实获我心。(古之君子,实得我之心也。 笺云:古之圣人制礼者,使夫妇有道,妻妾贵贱各有次序。) [疏]“兮”至“我心”。○毛以为“稀兮兮”当服之以暑时,今用之於 “凄其以风”之月,非其宜也,以兴嫡兮妾兮当节之以礼,今使之翻然以乱之, 亦非其宜也。言不以当暑,犹嫡妾不以其礼,故庄姜云:我思古之君子定尊 卑,实得我之心。○郑以为言“兮兮”本当暑,今以待凄然寒风,失其所, 以兴贱兮妾兮所以守职,今以上僭於尊位,亦失其所,故思古之人制礼,使妻妾 贵贱有次序,令妾不得上僭者,实得我之心也。○传“凄,寒风”。○正义曰: 《四月》云“秋日凄凄”,凄,寒凉之名也。此连云以风,故云寒风也。○传 “古之君子”。○正义曰:传以章首二句皆责庄公不能定其嫡妾之礼,故以为思 古之君子,谓能定尊卑,使妻妾次序者也。○笺“古之圣人制礼者”。○正义曰: 笺以上二句皆责妾之上僭,故以为思古之圣人制礼者,使贵贱有序,则妾不得上 僭,故思之。 《绿衣》四章,章四句。 《燕燕》,卫庄姜送归妾也。(庄姜无子,陈女戴妫生子名完,庄姜以为己 子。庄公薨,完立,而州吁杀之。戴妫於是大归,庄姜远送之于野,作诗见己志。 ○燕,於见反。戴妫,居危反。戴,谥也。妫,陈姓也。完,字又作“”,俗 音丸,即卫桓公也。杀,如字,又申志反。见,贤遍反。) [疏]“《燕燕》四章,章六句”至“归妾”。○正义曰:作《燕燕》诗者, 言卫庄姜送归妾也。谓戴妫大归,庄姜送之。经所陈,皆诀别之後,述其送之之 事也。○笺“庄姜”至“己志”。○正义曰:隐三年《左传》曰:“卫庄公娶于 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妫 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四年春,州吁杀桓公,经书“弑其君完”。是庄姜无 子,完立,州吁杀之之事也。由其子见杀,故戴妫於是大归。庄姜养其子,与之 相善,故越礼远送於野,作此诗以见庄姜之志也。知归是戴妫者,经云“先君之 思”,则庄公薨矣。桓公之时,母不当辄归。虽归,非庄姜所当送归,明桓公死 後其母见子之杀,故归。庄姜养其子,同伤桓公之死,故泣涕而送之也。言“大 归”者,不反之辞,故文十八年“夫人姜氏归於齐”,《左传》曰:“大归也。” 以归宁者有时而反,此即归不复来,故谓之大归也。《卫世家》云:“庄公娶齐 女为夫人而无子。又娶陈女为夫人,生子早死。陈女女娣亦幸於庄公,而生子完。 完母死,庄公命夫人齐女子之,立为大子。”礼,诸侯不再娶,且庄姜仍在, 《左传》唯言“又娶於陈”,不言为夫人。《世家》云“又娶陈女为夫人”,非 也。《左传》唯言戴妫生桓公,庄姜养之,以为己子,不言其死,云“完母死”, 亦非也。然传言又娶者,盖谓媵也。《左传》曰:“同姓媵之,异姓则否。”此 陈其得媵庄姜者,《春秋》之世不能如礼。 燕燕于飞,差池其羽。(燕燕,也。燕之于飞,必差池其羽。笺云:差池 其羽,谓张舒其尾翼,兴戴妫将归,顾视其衣服。○差,楚佳反,又楚宜反。池, 如字。音乙,本又作“乙”,郭乌拔反。)之子于归,远送于野。(之子,去 者也。归,归宗也。远送过礼。于,於也。郊外曰野。笺云:妇人之礼,送迎不 出门。今我送是子,乃至于野者,舒己愤,尽己情。○野,如字,协韵羊汝反。 沈云:“协句宜音时预反。”後放此。愤,符粉反。)瞻望弗及,泣涕如雨! (瞻,视也。○涕,他礼反,徐又音弟。) [疏]“燕燕”至“如雨”。○正义曰:燕燕往飞之时,必舒张其尾翼,以兴 戴妫将归之时,亦顾视其衣服。既视其衣服,从此而去。是此去之子,往归於国, 我庄姜远送至於郊外之野。既至於野,与之诀别,己留而彼去,稍稍更远,瞻望 之不复能及,故念之泣涕如雨然也。上二句谓其将行,次二句言己在路,下二句 言既诀之後。○传“燕燕,”。○正义曰:《释鸟》“周、燕燕,”。孙 炎曰:“别三名。”舍人曰:“周名燕燕,又名。”郭璞曰:“一名玄鸟, 齐人呼。此燕即今之燕也,古人重言之。《汉书》童谣云‘燕燕尾涎涎’,是 也。”、乙字异,音义同。郭氏一音乌拔反。○笺“差池”至“衣服”。○正 义曰:差池者,往飞之之貌,故云“舒张其尾翼”。实翼也,而兼言尾者,以飞 时尾亦舒张故也。鸟有羽翼,犹人有衣服,故知以羽之差池喻顾视衣服。既飞而 有上下,故以“颉之颃之”喻出入前却。既上下而有音声,故以“上下其音”喻 言语大小,取譬连类,各以其次。○笺“妇人送迎不出门”。○正义曰:僖二十 二年《左传》文。 燕燕于飞,颉之颃之。(飞而上日颉,飞而下曰颃。笺云:颉颃,兴戴妫将 归,出入前却。○颉,户结反。颃,户郎反。上,时掌反,篇内皆同。) [疏]传“飞而”至“曰颃”。○正义曰:此及下传“上音”、“下音”皆无 文。以经言往飞之时,颉之颃之,明颉颃非一也,故知上曰颉,下曰颃。下经言 “下上其音”,音无上下,唯飞有上下耳,知飞而上为音曰上音,飞而下为音曰 下音也。 之子于归,远于将之。(将,行也。笺云:将亦送也。)瞻望弗及,伫立以 泣!(伫立,久立也。○伫,直吕反。) 燕燕于飞,下上其音。(飞而上曰上音,飞而下曰下音。笺云:“下上其音”, 兴戴妫将归,言语感激,声有小大。○激,经历反。)之子于归,远送于南。 (陈在卫南。○南,如字,沈云:“协句宜乃林反。今谓古人韵缓,不烦改字。”) 瞻望弗及,实劳我心。(○实,是也,本亦作“”。) 仲氏任只,其心塞渊。(仲,戴妫字也。任,大。塞,瘗。渊,深也。笺云: 任者,以恩相亲信也。《周礼》“六行:孝、友、睦、姻、任、恤”。○任,入 林反。沈云:“郑而鸩反。”“塞,瘗”,於例反,崔《集注》本作“实”。行, 下孟反,下篇同。)终温且惠,淑慎其身。(惠,顺也。笺云:温,谓颜色和也。 淑,善也。)先君之思,以勖寡人!(勖,勉也。笺云:戴妫思先君庄公之故, 故将归犹劝勉寡人以礼义。寡人,庄姜自谓也。○勖,凶玉反,徐又况目反。) [疏]“仲氏”至“寡人”。○正义曰:庄姜既送戴妫,而思其德行及其言语, 乃称其字,言仲氏有大德行也,其心诚实而深远也。又终当颜色温和,且能恭顺, 善自谨慎其身。内外之德既如此,又於将归之时,思先君之故,劝勉寡人以礼义 也。○郑唯任字为异,言仲氏有任之德,能以恩相亲信也。○传“仲戴”至“任 大”。○正义曰:妇人不以名行,今称仲氏,明是其字。《礼记》“男女异长”, 注云“各自为伯季”,故妇人称仲氏也。“任,大”,《释诂》文也。定本“任 大”之下云:“‘塞,瘗也’,俗本‘塞,实也’。”○笺“任者”至“任恤”。 正义曰:笺以此二句说戴妫之操行,故知为任恤,言其能以恩相亲信也,故引 “六行”之“任”以证之。《周礼》注云:“善於父母为孝。善於兄弟为友。睦, 亲於九族。姻,亲於外亲。任,信於友道。恤,振於忧贫。”○笺“戴妫”至 “礼义”。○正义曰:以劝勉之,故知是礼义也。《坊记》引此诗,注以为夫人 定姜之诗,不同者,《郑志》答炅模云:“为《记》注时,就卢君先师亦然。後 乃得毛公传,既古书义又且然。《记》注己行,不复改之。” 《燕燕》四章,章六句。 《日月》,卫庄姜伤己也。遭州吁之难,伤己不见答於先君,以至困穷之诗 也。(。○难,乃旦反。“以至困穷之诗也”,旧本皆尔,俗本或作“以致困穷 而作是诗也”,误。) [疏]“《日月》四章,章六句”至“困穷”。○正义曰:俗本作“以致困穷 之诗”者,误也。 日居月诸!照临下土。(日乎月乎,照临之也。笺云:日月喻国君与夫人也, 当同德齐意以治国者,常道也。)乃如之人兮,逝不古处。(逝,逮。古,故也。 笺云:之人,是人也,谓庄公也。其所以接及我者,不以故处,甚违其初时。○ 处,昌虑反,又昌吕反。)胡能有定?宁不我顾?(胡,何。定,止也。笺云: 宁犹曾也。君之行如是,何能有所定乎?曾不顾念我之言,是其所以不能定完也。 ○<雇页>,本又作“顾”,如字,徐音古,此亦协韵也。後放此。) [疏]“日居”至“我顾”。○正义曰:言日乎,日以照昼,月乎,月以照夜, 故得同曜齐明,而照临下土。以兴国君也,夫人也,国君视外治,夫人视内政, 当亦同德齐意以治理国事,如此是其常道。今乃如是人庄公,其所接及我夫人, 不以古时恩意处遇之,是不与之同德齐意,失月配日之义也。公於夫妇尚不得所, 於众事亦何能有所定乎?曾不顾念我之言而己,无能有所定也。○传“逝,逮”。 ○正义曰:《释言》文也。又曰:“逮,及也。”故笺云“其所以接及我者”。 下章传云:“不及我以相好。”皆为及也。顾下章传,亦宜倒读,云“不及我以 故处”也,虽倒,义与郑同。但郑顺经文,故似与传异耳。○笺“是其”至“定 完”。○正义曰:此本伤君不答於己,言夫妇之道尚如是,於众事何能有所定乎! 然则庄公是不能定事之人,郑引不能定事之验,谓庄公不能定完者,隐三年《左 传》曰:“公子州吁有宠而好兵,公不禁。石昔谏曰:‘将立州吁,乃定之矣。 若犹未也,阶之为祸。’”是公有欲立州吁之意,故杜预云:“完虽为庄姜子, 然太子之位未定。”是完不为太子也。《左传》唯言庄姜以为己子,不言为太子, 而《世家》云“命夫人齐女子之,立为太子”,非也。 日居月诸!下土是冒。(冒,覆也。笺云:覆犹照临也。)乃如之人兮,逝 不相好。(不及我以相好。笺云:其所以接及我者,不以相好之恩情,甚於己薄 也。○好,呼报反,注同。王、崔、申、毛如字。)胡能有定?宁不我报?(尽 妇道而不得报。) 日居月诸!出自东方。(日始月盛,皆出东方。笺云:自,从也。言夫人当 盛之时,与君同位。)乃如之人兮,德音无良。(音,声。良,善也。笺云:无 善恩意之声语於我也。○语,鱼据反。)胡能有定?俾也可忘。(笺云:俾,使 也。君之行如此,何能有所定,使是无良可忘也。) [疏]“日居”至“可忘”。○正义曰:言日乎月乎,日之始照,月之盛望, 皆出东方。言月盛之时,有与日同,以兴国君也,夫人也,国君之平常,夫人之 隆盛,皆秉其国事。夫人之盛时,亦当与君同,如此是其常。今乃如之人庄公, 曾无良善之德音以处语夫人,是疏远已,不与之同位,失月配日之义。君之行如 是,何能有所定!使是无良之行可忘也。○传“日始”至“东方”。○正义曰: 日月虽分照昼夜,而日恒明,月则有盈有阙,不常盛,盛则与日皆出东方。犹君 与夫人,虽各听内外,而君恒伸,夫人有屈有伸,伸则与君同居尊位,故笺云 “夫人当盛之时,与君同位”。○笺“无善”至“于我”。○正义曰:如笺所云, 则当倒读,云“无良德音”,谓无善恩意之音声处语我夫人也。 日居月诸!东方自出。父兮母兮!畜我不卒。(笺云:畜,养。卒,终也。 父兮母兮者,言己尊之如父,又亲之如母,乃反养遇我不终也。)胡能有定?报 我不述!(述,循也。笺云:不循,不循礼也。○述,本亦作“术”。) 《日月》四章,章六句。 《终风》,卫庄姜伤己也。遭州吁之暴,见侮慢而不能正也。(正,犹止也。) [疏]“《终风》四章,章四句”至“不能正”。○正义曰:暴与难,一也。 遭困穷是厄难之事,故上篇言难。见侮慢是暴戾之事,故此篇言暴。此经皆是暴 戾见侮慢之事。 终风且暴,顾我则笑。(兴也。终日风为终风。暴,疾也。笑,侮之也。笺 云:既竟日风矣,而又暴疾。兴者,喻州吁之为不善,如终风之无休止。而其间 又有甚恶,其在庄姜之旁,视庄姜则反笑之,是无敬心之甚。○终风,《韩诗》 云:“西风也。”)谑浪笑敖,(言戏谑不敬。○谑,许约反。浪,力葬反, 《韩诗》云:“起也。”笑,本又作“笑”,俗字也,悉妙反。敖,五报反。) 中心是悼!(笺云:悼者,伤其如是,然而已不能得而止之。) [疏]“终风”至“是悼”。○正义曰:言天既终日风,且其间有暴疾,以兴 州吁既不善,而其间又有甚恶,在我庄姜之傍,顾视我则反笑之,又戏谑调笑而 敖慢,己庄姜无如之何,中心以是悼伤,伤其不能止之。○传“暴,疾”。○正 义曰:《释天》云:“日出而风为暴。”孙炎曰:“阴云不兴,而大风暴起。” 然则为风之暴疾,故云疾也。○传“言戏谑不敬”。○正义曰:《释诂》云: “谑浪笑敖,戏谑也。”舍人曰:“谑,戏谑也。浪,意明也。笑,心乐也。敖, 意舒也。戏笑,邪戏也。谑,笑之貌也。”郭璞曰:“谓调戏也。”此连云笑敖, 故为不敬。《淇奥》云“善戏谑兮”,明非不敬也。 终风且霾,(霾,雨土也。○霾,亡皆反,徐又莫戒反。雨,于付反。风而 雨土为霾。)惠然肯来?(言时有顺心也。笺云:肯,可也。有顺心然後可以来 至我旁,不欲见其戏谑。○肯来,如字,古协思韵,多音梨。他皆放此。)莫往 莫来,悠悠我思!(人无子道以来事己,己亦不得以丹道往加之。笺云:我思其 如是,心悠悠然。○我思,如字。) [疏]“终风”至“我思”。○毛以为,天既终日风,且又有暴甚雨土之时, 以兴州吁常为不善,又有甚恶恚怒之时。州吁之暴既如是,又不肯数见庄姜时有 顺心然後肯来,虽来,复侮慢之。与上互也。州吁既然则无子道以来事己,是 “莫来”也;由此己不得以母道往加之,是“莫往”也。今既莫往莫来,母子恩 绝,悠悠然我心思之,言思其如是则悠悠然也。○郑唯“惠然肯来”为异。以上 云“顾我则笑”,是其来无顺心,明庄姜不欲其来。且州吁之暴,非有顺心肯来 也,故以为若有顺心,则可来我傍,既无顺心,不欲见其来而戏谑也。○传“霾, 雨土”。○正义曰:《释天》云:“风而雨土为霾。”孙炎曰:“大风扬尘土从 上下也。”○传“人无”至“加之”。○正义曰:以本由子不事己,己乃不得以 母道往加之,故先解莫来,後解莫往。经先言莫往者,盖取便文也。 终风且а,不日有а。(阴而风曰а。笺云:有,又也。既竟日风,且复а 不见日矣。而又а者,喻州吁ウ乱甚也。○а,於计反。复,扶富反。)寤言不 寐,原言则嚏。(嚏,合也。笺云:言我原思也。嚏读当为不敢嚏咳之嚏。我 其忧悼而不能寐,汝思我心如是,我则嚏也。今俗人嚏,云:“人道我。”此古 之遗语也。○,本又作“嚏”,又作“”,旧竹利反,又丁四反,又猪吏反, 或竹季反,劫也。郑作“嚏”,音都丽反,劫也,居业反,本又作“合”,音 同。又渠业反。孙毓同崔,云:“毛训‘’为‘去’,今俗人云‘欠欠 去々’是也。不作“劫”字。人体倦则伸,志倦则去。”案:音丘据反。 《玉篇》云:“去欠,张口也。”咳,开爱反。) [疏]“终风”至“则嚏”。○毛以为,天既终日风,且复阴而а,不见日光 矣,而又а。以兴州吁既常不善,且复怒而甚,不见喜悦矣,而又甚。州吁既暴 如是矣,庄姜言我寤觉而不能寐,原以母道往加之,我则嚏合而不行。○郑唯 下一句为异,具在笺。○传“阴而风曰а”。○正义曰:《释天》文。孙炎曰: “云风а日光。”○笺“既竟”至“乱甚”。○正义曰:此州吁暴益甚,故见其 渐也。言“且а”者,且阴往а日,其阴尚薄,不见日则曰а也。复云а,则阴 云益甚,天气弥ウ,故云“喻州吁之ウ乱甚也”。以“且а”己喻其ウ,“又а” 弥益其ウ,故云甚也。○传“嚏,合”。○正义曰:王肃云“原以母道往加之, 则嚏劫而不行”,合与劫音义同也。定本、《集注》并同。○笺“嚏读”至 “遗语”。○正义曰:《内则》云:“子在父母之所,不敢哕噫嚏咳。”此读如 之也。言“汝思我心如是”,解经之“愿”也。言“我则嚏”,解经言“则嚏” 也。称“俗人云”者,以俗之所传,有验於事,可以取之。《左传》每引“谚曰”, 《诗》称“人亦有言”,是古有用俗之验。 аа其阴,(如常阴аа然。)虺虺其雷。(暴若震雷之声虺虺然。)寤言 不寐,愿言则怀。(怀,伤也。笺云:怀,安也。女思我心如是,我则安也。○ 女音汝,下同,後可以意求之。疑者更出“虺,虚鬼反”。) [疏]“аа”至“则怀”。○毛以为,天既аа然其常阴,又虺虺然其震雷 也,以兴州吁之暴如是,故庄姜言,我夜觉常不寐,原以母道往加之,我则伤心。 ○郑唯下句为异,言汝州吁思我心如是,我则安。○传“如常阴аа然”。○正 义曰:上“终风且а”,且其间有а时,不常阴。此重言аа,连云其阴,故云 常阴也。言а复а,则阴а之甚也。《尔雅》云“阴而风为а”,则此а亦有风, 但前风有不阴,故а连终风,此则常阴,故直云а有风可知也。○传“暴若”至 “虺然”。正义曰:雨雷则殷殷然,此喻州吁之暴,故以为震雷奋击之声虺虺然。 《十月之交》曰“[A18J]々震电”,皆此类也。 《终风》四章,章四句。 《击鼓》,怨州吁也。卫州吁用兵暴乱,使公孙文仲将而平陈与宋,国人怨 其勇而无礼也。(将者,将兵以伐郑也。平,成也。将伐郑,先告陈与宋,以成 其伐事。《春秋》传曰:“宋殇公之即位也,公子冯出奔郑。郑人欲纳之。及卫 州吁立,将修先君之怨於郑,而求宠於诸侯,以和其民。使告於宋曰:‘君若伐 郑,以除君害,君为主,敝邑以赋与陈、蔡从,则卫国之愿也。’宋人许之。於 是陈、蔡方睦於卫,故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是也。伐郑在鲁隐四年。 ○将,子亮反,注“将者”同。殇音伤。冯,本亦作“凭”,同皮冰反。“蔡从”, 才用反,下“陈、蔡从”同。) [疏]“《击鼓》五章,章四句”至“无礼”。○正义曰:作《击鼓》诗者, 怨州吁也。由卫州吁用兵暴乱,乃使其大夫公孙文仲为将,而兴兵伐郑,又欲成 其伐事,先告陈及宋与之俱行,故国人怨其勇而无礼。怨与剌皆自下怨上之辞。 怨者,情所恚恨,剌者,责其愆咎,大同小异耳,故《论语》注云:“怨谓剌上 政。”《谱》云:“剌怨相寻。”是也。言用兵暴乱者,阻兵而安忍,暴虐而祸 乱也。古者谓战器为兵,《左传》曰:“郑伯朝於楚,楚子赐之金,曰:‘无以 铸兵。’”兵者人所执,因号人亦曰兵。《左传》曰“败郑徒兵”,此笺云“将 者,将兵”是也。然则此序云“用兵”者,谓用人兵也。经云“踊跃用兵”,谓 兵器也。国人怨其勇而无礼,经五章皆陈兵役之怨辞。○笺“将者”至“隐四年”。 ○正义曰:知将兵伐郑者,州吁以隐四年春弑君,至九月被杀,其中唯夏秋再有 伐郑之事,此言州吁用兵暴乱,是伐郑可知。时无伐陈、宋之事,而经、序云 “平陈与宋”,《传》有告宋使除君害之事,陈侯又从之伐郑,故训“平”为 “成”也。告陈与宋,成其伐事也。“《春秋》曰”以下,皆隐四年《左传》文 也,引之以证州吁有伐郑先告陈之事也。末言“在鲁隐四年”者,以州吁之立, 不终此年,唯有此伐郑之事,上直引传曰“其年不明”,故又详之也。宋殇公之 即位,公子冯所以出奔郑者,殇公,宋穆公之兄子,公子冯则其子也,穆公致位 於殇公,使冯避之,出居於郑也。郑人欲纳之,欲纳於宋以为君也。先君之怨, 服、杜皆云“隐二年郑人伐卫”是也。《谱》依《世家》,以桓公为平王三十七 年即位,则郑以先君为桓公矣。服虔云庄公,非也。言求宠於诸侯者,杜预云 “诸侯虽篡弑而立,既列於会,则不得复讨”,欲求此宠也。言以除君害者,服 虔云“公子冯将为君之害”。言以赋与陈、蔡从者,服虔云:“赋,兵也。以田 赋出兵,故谓之赋。”正谓以兵从也。传又说卫州吁欲和其民,宋殇公欲除其害, 故二国伐郑。所以陈、蔡亦从者,是时陈、蔡方亲睦於卫,故宋公、陈侯、蔡人、 卫人伐郑。《春秋》之例,首兵者为主。今伐郑之谋,则吁为首,所以卫人叙於 陈、蔡之下者,服虔云“卫使宋为主,使大夫将,故叙卫於陈、蔡下”。传唯云 告宋使为主,此笺先言告陈与宋者,以陈亦从之卫告可知。但传见使宋为主,故 不言告陈之事。此言平陈与宋,故笺兼言告陈也。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镗然,击鼓声也。使众皆踊跃用兵也。笺云:此用 兵,谓治兵时。○镗,吐当反。)土国城漕,我独南行。(漕,卫邑也。笺云: 此言众民皆劳苦也,或役土功於国,或理漕城,而我独见使从军南行伐郑,是 尤劳苦之甚。○漕音曹。) [疏]“击鼓”至“南行”。○正义曰:言州吁初治兵出国,命士众将行,则 击此鼓,其声镗然,使士众皆踊跃用兵也。军士将行,以征伐为苦,言今国人或 役土功於国,或修理漕城,而我独见使南行,不得在国也。○传“镗然”至“用 兵”。○正义曰:《司马法》云:“鼓声不过阊。”字虽异,音实同也。《左传》 曰:“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又曰:“金鼓以声气。”故先击其鼓,而众 皆踊跃用兵也。○笺“此用兵,谓治兵时”。○正义曰:以下始云从孙子仲在路 之事,故知此谓治兵时。《梁传》曰:“出曰治兵,入曰振旅”是也。○传 “漕,卫邑”。○正义曰:《定之方中序》云“野处漕邑”,《载驰序》云“露 於漕邑”,是也。○笺“此言”至“之甚”。○正义曰:州吁虐用其民,此言众 民虽劳苦,犹得在国,己从征役,故为尤苦也。《礼记》曰:“五十不从力政, 六十不与服戎。”注云:“力政,城郭道渠之役。”则戎事六十始免,轻於土功, 而言尤苦者,以州吁用兵暴乱,从军出国,恐有死伤,故为尤苦。土国城漕,虽 用力劳苦,无死伤之患,故优於兵事也。若力政之役,则二十受之,五十免之, 故《韩诗说》“二十从役”,《王制》云“五十不从力政”,是也。戎事,则 《韩诗说》曰“三十受兵,六十还兵”,《王制》云“六十不与服戎”,是也。 盖力政用力,故取丁壮之时,五十年力始衰,故早役之,早舍之。戎事当须闲习, 三十乃始从役,未六十年力虽衰,戎事希简,犹可以从军,故受之既晚,舍之亦 晚。戎事非轻於力役。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孙子仲,谓公孙文仲也。平陈於宋,笺云:子仲, 字也。平陈於宋,谓使告宋曰“君为主,敝邑以赋与陈、蔡从”。)不我以归, 忧心有忡!(忧心忡忡然。笺云:以犹与也。与我南行,不与我归期。兵,凶事, 惧不得归,豫忧之。○忡,敕忠反。) [疏]“从孙”至“有忡”。○正义曰:国人从军之士云:我独南行,从孙子 仲,成伐事於陈与宋。成伐事者,先告陈,使从於宋,与之俱行也。当往之时, 不於我以告归期,不知早晚得还,故我忧心忡忡然,豫忧不得归也。○传“孙子” 至“文仲”。○正义曰:经叙国人之辞,既言从於文,不得言公孙也。笺云子仲, 字。仲,长幼之称,故知是字,则文是谥也。国人所言时未死,不言谥,序从後 言之,故以谥配字也。○传“忧心忡忡然”。○正义曰:传重言忡忡者,以忡为 忧之意,宜重言之。《出车》云“忧心忡忡”,是也。○笺“与我”至“豫忧之”。 ○正义曰:《采薇》云:“曰归曰归,岁亦莫止。”是与之归期也。故云“兵, 凶事,惧不得归,豫忧之”,解言不得归期之意也。言“兵,凶事”者,战有必 死之志,故云凶也。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有不还者,有亡其马者,笺云:爰,於也。不还, 谓死也,伤也,病也。今於何居乎,於何处乎,於何丧其马乎。○丧,息浪反。 注同。)于以求之?于林之下。(山木曰林。笺云:于,於也。求不还者及亡其 马者,当於山林之下。军行必依山林,求其故处,近得之。○处,昌虑反。近, 附近之近。) [疏]“爰居”至“之下”。○正义曰:从军之士惧不得归,言我等从军,或 有死者、病者,有亡其马者,则於何居乎?於何处乎?於何丧其马乎?若我家人 於後求我,往於何处求之?当於山林之下。以军行必依山林,死伤病亡当在其下, 故令家人於林下求之也。○传“有不”至“马者”。○正义曰:此解从军之人所 以言“爰居爰处”者,由恐有不还者也。言“爰丧其马”者,恐有亡其马者故也。 ○笺“不还”至“马乎”。○正义曰:古者兵车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 则死伤及病兼步卒,亡其马唯甲士耳。○笺“军行”至“得之”。正义曰:以军 行为所取给易,必依险阻,故於山林也。是以《肆师》云:“祭兵于山川。”注 云:“盖军之所依止也。”求其故处,谓求其所依止之处,近於得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契阔,勤苦也。说,数也。笺云:从军之士与其伍 约,死也生也,相与处勤苦之中,我与子成相说爱之恩,志在相存救也。○契, 本亦作“挈”,同苦结反。阔,苦活反,《韩诗》云“约束也”。说音悦。数, 色主反。)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偕,俱也。笺云:执其手,与之约誓示信也。 言俱老者,庶几俱免於难。○偕音皆。“与之约”,如字,又於妙反,下同。一 本作“与之约誓”。难,乃旦反。) [疏]“死生”至“偕老”。○毛以为,从军之士与其伍约,云我今死也生也, 共处契阔勤苦之中,亲莫是过,当与子危难相救,成其军伍之数,勿得相背,使 非理死亡也。於是执子之手,殷勤约誓,庶几与子俱得保命,以至於老,不在军 陈而死。王肃云:“言国人室家之志,欲相与从生死,契阔勤苦而不相离,相与 成男女之数,相扶持俱老。”此似述毛,非毛旨也。卒章传曰“不与我生活”, 言与是军伍相约之辞,则此为军伍相约,非室家之谓也。○郑唯“成说”为异, 言我与汝共受勤苦之中,皆相说爱,故当与子成此相悦爱之恩,志在相救。馀同。 ○传“契阔,勤苦”。○正义曰:此叙士众之辞。连云死生,明为从军勤苦之义, 则契阔,勤苦之状。○笺“从军”至“伍约”。○正义曰:《大司马》云:“五 人为伍。”谓与其伍中之人约束也。军法有两、卒、师、旅,其约亦可相及,独 言伍者,以执手相约,必与亲近,故昭二十一年《左传》曰:“不死伍乘,军之 大刑也。”是同伍相救,故举以言之。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不与我生活也。笺云:州吁阻兵安忍,阻兵无众, 安忍无亲,众叛亲离。军士弃其约,离散相远,故吁嗟叹之,阔兮,女不与我相 救活,伤之。○远,于万反。)于嗟洵兮,不我信兮!(洵,远。信,极也。笺 云:叹其弃约,不与我相亲信,亦伤之。○洵,吁县反,本或作“询”,误也。 询音荀。《韩诗》作“”,亦远也。信,毛音申。案:信即古伸字也。郑如 字。) [疏]“于嗟”至“信兮”。○毛以为,既临伐郑,军士弃约而乖散,故其在 军之人叹而伤之,云:于嗟乎,此军伍之人,今日与我乖阔兮,不与我相存救而 生活兮。又重言之,云:于嗟乎,此军伍之人,与我相疏远兮,不与我相存救, 使性命得申极兮。“乖阔”、“疏远”及“性命不得申极”,与“不得生活兮” 一也,下句配成上句耳。○郑唯“信兮”为异,言从军之人与我疏远,不复与我 相亲信。由不亲信,故不与已相救活,义相接成也。○笺“州吁”至“伤之”。 ○正义曰:隐四年《左传》曰:“夫州吁阻兵而安忍,阻兵无众,安忍无亲,众 叛亲离,难以济矣。”杜预云:“恃兵则民残,民残则众叛。安忍则刑过,刑过 则亲离。”然则以州吁恃兵安忍,故众叛亲离,由是军士弃其约,散而相远,是 以在军之人伤其不相救活也。时州吁不自行,言州吁阻兵安忍者,以伐郑之谋, 州吁之由,州吁暴虐,民不得用,故众叛亲离,弃其约束。不必要州吁自行乃致 此也。案《左传》“伐郑,围其东门,五口而还”,则不战矣。而军士离散者, 以其民不得用,虽未对敌,亦有离心,故有阔兮洵兮之叹也。○传“信,极”。 ○正义曰:信,古伸字。故《易》曰“引而信之”。伸即终极之义,故云“信, 极也”。 《击鼓》五章,章四句。
●卷二(二之二) 《凯风》,美孝子也。卫之淫风流行,虽有七子之母,犹不能安其室,故美 七子能尽其孝道,以慰其母心,而成其志尔。(不安其室,欲去嫁也。成其志者, 成言孝子自责之意。○凯,开在反。) [疏]“《凯风》四章,章四句”至“志尔”。○正义曰:作《凯风》诗者, 美孝子也。当时卫之淫风流行,虽有七子之母,犹不能安其夫室,而欲去嫁,故 美七子能自尽其孝顺之道,以安慰其母之心,作此诗而成其孝子自责之志也。此 与孝子之美,以恶母之欲嫁,故云“虽有七子之母,犹不能安其室”,则无子者 不能安室可知也。此叙其自责之由,经皆自责之辞。将欲自责,先说母之劳苦, 故首章二章上二句皆言母氏之养己,以下自责耳。俗本作“以成其志”,“以” 字误也。定本“而成其志”。○笺“不安”至“之意”。正义曰:以序云不安其 室,不言己嫁,则仍在室,但心不安耳,故知欲去嫁也。此母欲有嫁之志,孝子 自责已无令人,不得安母之心,母遂不嫁,故美孝子能慰其母心也。以美其能慰 母心,故知成其志者,成言孝子自责之意也。 凯风自南,吹彼棘心。(兴也。南风谓之凯风。乐夏之长养,棘难长养者。 笺云:兴者,以凯风喻宽仁之母,棘犹七子也。○棘,居力反,俗作“棘”。乐 音洛,或一音岳。长,丁丈反,下皆同。)棘心夭夭,母氏劬劳。(夭夭,盛貌。 劬劳,病苦也。笺云:夭夭以喻七子少长,母养之病苦也。○夭,於骄反。劬, 其俱反。少,诗照反。) [疏]“凯风”至“劬劳”。○正义曰:言凯乐之风从南长养之方而来,吹彼 棘木之心,故棘心夭夭然得盛长,以兴宽仁之母,以己慈爱之情,养我七子之身, 故七子皆得少长。然棘木之难长者,凯风吹而渐大,犹七子亦难养者,慈母养之 以成长,我母氏实亦劬劳病苦也。○传“南风”至“长养”。○正义曰:“南风 谓之凯风”,《释天》文。李巡曰:“南风长养万物,万物喜乐,故曰凯风。凯, 乐也。”传以风性乐养万物,又从南方而来,故云“乐夏之长养”也。又言“棘 难长养”者,言母性宽仁似凯风,己难长养似棘,故笺云“凯风喻宽仁之母,棘 犹七子也”。 凯风自南,吹彼棘薪。(棘薪,其成就者。)母氏圣善,我无令人。(圣, 也。笺云:作圣。令,善也。母乃有知之善德,我七子无善人能报之者, 故母不安我室,欲去嫁也。○,悦岁反,下同。知音智,本亦作“智”。) [疏]“凯风”至“令人”。○正义曰:言凯风,乐夏之风从南长养之方而来, 吹彼棘木,使得成薪,以兴宽仁之母,能以己慈爱之情,养我七子,皆得长成。 然风吹难养之棘以成就,犹母长养七子以成人,则我之母氏有智之善德,但我 七子无善人之行以报之,故母不安而欲嫁也。○传“棘薪,其成就者”。○正义 曰:上章言棘心夭夭,是棘之初生,风长之也。此不言长之状,而言棘薪,则棘 长己成薪矣。《月令》注云“大者可析谓之薪”,是薪者,木成就。○传“圣, ”。○正义曰:圣者通智之名,故言也。笺申说所以得为之意,故引《洪 范》以证之,由“作圣”,故得为也。《洪范》云“思曰睿”,注云“睿通 於政事”,又曰“睿作圣”,注云“君思睿则臣贤智”,是也。然则彼睿谓君也, 圣谓臣也,所以得为一者,以彼五行各以事类相感,由君而致臣圣,则睿、圣 义同。此“母氏圣善”,人之齐圣,皆以明智言之,非必要如周、孔也。 爰有寒泉,在浚之下。(浚,卫邑也。“在浚之下”,言有益於浚。笺云: 爰,曰也。曰有寒泉者,在浚之下浸润之,使浚之民逸乐,以兴七子不能如也。 ○浚音峻。浸,子鸩反。乐音洛。)有子七人,母氏劳苦。 [疏]“爰有”至“劳苦”。○正义曰:此孝子自责,无益於母,使母不安也。 言曰有寒泉,在浚邑之下,以喻七子在母之前。寒泉有益於浚,浸润浚民,使得 逸乐,以兴七子无益於母,不能事母,使母劳苦,乃寒泉之不如。又自责云:母 无子者,容可劳苦,今乃有子七人,而使母氏劳苦,思欲去嫁,是其七子之咎也。 母欲嫁者,本为淫风流行,但七子不可斥言母淫,故言母为劳苦而思嫁也。上章 言母氏劬劳,谓少长七子,实劬劳也。此言母氏劳苦,谓母今日劳苦而思嫁,与 上不同也。○传“浚,卫邑”。○正义曰:《干旄》云“在浚之都”,传曰: “下邑曰都。”是卫邑也。○笺“爰曰”至“不能如”。○义曰:“爰,曰”, 《释诂》文。知不以寒泉兴母之长养己,而云喻“七子不能如”者,以上棘薪为 喻,则子己成长矣。此及下章皆云“有子七人”,则以寒泉、黄鸟喻七子可知也。 见黄鸟,载好其音。(见,好貌。笺云:见以兴颜色说也。 “好其音”者,兴其辞令顺也,以言七子不能如也。○见,胡显反。,华板 反。说音悦,下篇注同。)有子七人,莫慰母心。(慰,安也。) [疏]“见”至“母心”。○正义曰:言黄鸟有见之容貌,则又和好 其音声,以兴孝子当和其颜色,顺其辞令也。今有子七人,皆莫能慰母之心,使 有去嫁之志。言母之欲嫁,由颜色不悦,辞令不顺故也。自责言黄鸟之不如也。 ○笺“见”至“令顺”。○正义曰:兴必以类,见是好貌,故兴颜色也; 音声犹言语,故兴辞令也。《论语》曰:“色难。”注云:“和颜悦色,是为难 也。”又《内则》云:“父母有过,下气怡声。”是孝子当和颜色、顺辞令也。 《凯风》四章,章四句。 《雄雉》,刺卫宣公也。淫乱不恤国事,军旅数起,大夫久役,男女怨旷, 国人患之而作是诗。(淫乱者,荒放於妻妾,於夷姜之等。国人久处军役之事, 故男多旷,女多怨也。男旷而苦其事,女怨而望其君子。○刺,俗作“夹刂”, 同七赐反。诗内多此音,更不重出。恤,本亦作“┰”。数,色角反。,之升 反。) [疏]“《雄雉》四章,章四句”至“是诗”。○正义曰:男既从役於外,女 则在家思之,故云男女怨旷。上二章,男旷之辞。下二章,女怨之辞。○笺“淫 乱”至“君子”。○正义曰:淫,谓色欲过度;乱,谓犯悖人伦,故言“荒放於 妻妾”以解淫也,“於夷姜”以解乱也。《大司马职》曰:“外内乱,鸟兽行, 则灭之。”注引《王霸记》曰:“悖人伦,外内无以异于禽兽。”然则宣公由上 父妾,悖乱人伦,故谓之乱也。《君子偕老》、《桑中》皆云“淫乱”者,谓 宣公上夷姜,下纳宣姜,公子顽通於君母,故皆为乱也。《南山》刺襄公鸟兽 之行,淫於其妹,不言乱者,言鸟兽之行,则乱可知。文势不可言乱於其妹,故 言淫耳。若非其匹配,与疏远私通者,直谓之淫,故《泽陂》云“灵公君臣淫於 其国”,《株林》云“淫於夏姬”,不言乱,是也。言荒放者,放恣情欲,荒废 政事,故《鸡鸣》云“荒淫怠慢”,《五子之歌》云“内作色荒,外作禽荒”, 是也。言者,服虔云“上淫曰”,则,进也,自进上而与之淫也。《左传》 曰:“文姜如齐,齐侯通焉。”服虔云:“傍淫曰通。”言傍者,非其妻妾,傍 与之淫,上下通名也。《墙有茨》云“公子顽通於君母”,《左传》曰“孔悝之 母与其竖浑良夫通”,皆上淫也。齐庄公通於崔杼之妻,蔡景侯为大子般娶於楚, 通焉,皆下淫也。以此知通者总名,故服虔又云“凡淫曰通”,是也。又宣公三 年传曰:“文公报郑子之妃。”服虔曰:“郑子,文公叔父子仪也。报,复也, 淫亲属之妻曰报。”汉律“淫季父之妻曰报。”则报与乱为类,亦鸟兽之行也。 宣公纳之妻,亦是淫乱。笺於此不言者,是时宣公或未纳之也,故《匏有苦叶》 讥“雉鸣求其牡”,夫人为夷姜,则此亦为夷姜明矣。由国人久处军役之事,故 男多旷,女多怨也。序直云“男女怨旷”。知男旷女怨者,以《书》传云“外无 旷夫,内无怨女”,故谓男为旷,女为怨。旷,空也,谓空无室家,故苦其事。 《书》传“旷夫”谓未有室家者。此男虽有室家,久从军役,过时不归,与无不 异,犹《何草不黄》云“何人不矜”也。此相对,故为男旷女怨,散则通言也。 故《采绿》刺怨旷,经无男子,则总谓妇人也。《大司徒》云:“以阴礼教亲则 民不怨。”怨者,男女俱兼,是其通也。此男女怨旷,不违於礼,故举以刺宣公。 《采绿》妇人不但忧思而己,乃欲从君子於外,非礼,故并刺妇人也。 雄雉于飞,泄泄其羽。(兴也。雄雉见雌雉飞,而鼓其翼泄泄然。笺云:兴 者,喻宣公整其衣服而起,奋讯其形貌,志在妇人而己,不恤国之政事。○泄, 移世反。讯音信,又音峻,字又作“迅”,同。)我之怀矣,自诒伊阻!(诒, 遗。伊,维。阻,难也。笺云:怀,安也。“伊”当作“ム”,ム犹是也。君之 行如是,我安其朝而不去。今从军旅,久役不得归,此自遗以是患难。○贻,本 亦作“诒”,以之反。遗,维季反,沈羊类反。难,乃旦反,下同。ム,乌兮反。 行,下孟反,下“君之行”同。朝,直遥反。) [疏]“雄雉”至“伊阻”。○正义曰:毛言雄雉往飞向雌雉之时,则泄泄然 鼓动其羽翼,以兴宣公往起就妇人之时,则奋讯其衣服,言志在妇人而已,不恤 国之政事也。又数起军旅,使大夫久役。大夫伤本见君之行如是,志在妇人之时, 即应去之,我之安其朝而不去矣。今见使从军,久不得归,自遗此患难也。既处 患难,自悔以怨君。伊训为维,毛为语助也。郑唯以伊字为异,义势同也。○笺 “伊当”至“患难”。○正义曰:笺以宣二年《左传》赵宣子曰“呜呼!我之怀 矣,自诒伊戚”,《小明》云“自诒伊戚”,为义既同,明伊有义为“ム”者, 故此及《蒹葭》、《东山》、《白驹》各以伊为ム。《小明》不易者,以“伊戚” 之文与传正同,为“ム”可知。此云“自诒伊阻”,《小明》云“心之忧矣”, 宣子所引,并与此不同者,杜预云“逸诗也”,故文与此异。 雄雉于飞,下上其音。(笺云:“下上其音”,兴宣公小大其声,怡悦妇人。 ○上,时掌反。)展矣君子,实劳我心!(展,诚也。笺云:诚矣君子,诉於君 子也。君之行如是,实使我心劳矣。君若不然,则我无军役之事。) [疏]“雄雉”至“我心”。○正义曰:言雄雉飞之时,下上其音声,以怡悦 雌雉,以兴宣公小大其言语,心怡悦妇人。宣公既志在妇人,不恤政事,大夫忧 之,故以君行诉於君子,言君之诚如是,志在妇人矣。君子闻君行如此,实所以 病劳我心也。此大夫身既从役,乃追伤君行者,以君若不然,则无今日之役故也。 瞻彼日月,悠悠我思!(瞻,视也。笺云:视日月之行,迭往迭来。今君子 独久行役而不来,使我心悠悠然思之。女怨之辞。○“女怨”如字,下“女怨” 同。)道之云远,曷云能来?(笺云:曷,何也。何时能来望之也。) [疏]“瞻彼”至“能来”。○正义曰:大夫久役,其妻思之。言我视彼日月 之行,迭往迭来。今君子独行役而不来,故悠悠然我心思之。道路之遥,亦云远 矣,我之君子,何时可云能来,使我望之也。 百尔君子,不知德行。(笺云:尔,女也。女众君子,我不知人之德行何如 者可谓为德行,而君或有所?女怨,故问此焉。○行,下孟反,下注皆同。)不 忮不求,何用不臧?(忮,害。臧,善也。笺云:我君子之行,不疾害,不求备 於一人,其行何用为不善,而君独远使之在外,不得来归?亦女怨之辞。○忮, 之反,字书云:“很也。”韦昭音洎。臧,子郎反。) [疏]“百尔”至“不臧”。○正义曰:妇人念夫,心不能已,见大夫或有在 朝者,而已君子从征,故问之云:汝为众之君子,我不知人何者谓为德行。若言 我夫无德而从征也,则我之君子不疾害人,又不求备於一人,其行如是,何用为 不善,而君独使之在外乎? 《雄雉》四章,章四句。 《匏有苦叶》,刺卫宣公也。公与夫人并为淫乱。(夫人,谓夷姜。) [疏]“《匏有苦叶》四章,章四句”至“淫乱”。○正义曰:并为淫乱,亦 应刺夫人,独言宣公者,以诗者主为规谏君,故举君言之,其实亦刺夫人也。故 经首章、三章责公不依礼以娶,二章、卒章责夫人犯礼求公,是并刺之。○笺 “夫人谓夷姜”。○正义曰:知非宣姜者,以宣姜本子,但为公所要,故有 鱼网离鸿之刺。此责夫人,云“雉鸣求其牡”,非宣姜之所为,明是夷姜求宣公, 故云并为淫乱。 匏有苦叶,济有深涉。(兴也。匏谓之瓠,瓠叶苦不可食也。济,渡也。由 膝以上为涉。笺云:瓠叶苦而渡处深,谓八月之时,阴阳交会,始可以为昏礼, 纳采、问名。○匏音薄交反。瓠,户故反。上,时掌反,下皆同。处,昌虑反。) 深则厉,浅则揭。(以衣涉水为厉,谓由带以上也。揭,褰衣也。遭时制宜,如 遇水深则厉,浅则揭矣。男女之际,安可以无礼义?将无以自济也。笺云:既以 深浅记时,因以水深浅喻男女之才性贤与不肖及长幼也。各顺其人之宜,为之求 妃耦。○厉,力滞反,《韩诗》云:“至心曰厉。”《说文》作“水”,云: “履石渡水也。”音力智反,又音例。“则揭”,苦例反,褰衣渡水也。揭,揭 衣,并苦例反,下同。一云下揭字音起列反,一本作“揭,褰衣”。长,张丈反。 “为之”,于伪反。“求妃”音配,本亦作“配”,下同。) [疏]“匏有”至“则揭”。○毛以为,匏有苦叶不可食,济有深涉不可渡, 以兴礼有禁法不可越。又云:“若过深水则厉,浅水则褰衣。”过水随宜,期之 必渡,以兴用礼当随丰俭之异。若时丰则礼隆,时俭则礼杀,遭时制宜,不可无 礼。若其无礼,将无以自济,故虽贫俭,尚不可废礼。君何为不以正礼娶夫人, 而与夷姜淫乱乎?○郑以为,匏叶先不苦,今有苦叶;济处先不深,今有深涉。 此匏叶苦,渡处深,谓当八月之中时,阴阳交会之月,可为昏礼之始,行纳采、 问名之礼也。行纳采之法如过水,深则厉,浅则揭,各随深浅之宜,以兴男女相 配,男贤则娶贤女,男愚则娶愚女,各顺长幼之序以求昏,君何不八月行纳采之 礼,取列国之女,与之相配,而反犯礼而於夷姜乎?○传“匏谓”至“可食”。 ○正义曰:陆机云“匏叶少时可为羹,又可淹煮,极美,故诗曰:‘幡幡瓠叶, 采之烹之’。今河南及扬州人恒食之。八月中,坚强不可食,故云苦叶”。瓠, 匏一也,故云“谓之瓠”。言叶苦不可食,似礼禁不可越也。传以二事为一兴, 《诗》有此例多矣。涉言深不可渡,似叶之苦不可食。《外传·鲁语》曰:“诸 侯伐秦,及泾不济。叔向见叔孙穆子。穆子曰:‘豹之业及匏有苦叶矣。’叔向 曰:‘苦叶不材,於人供济而已。’”韦昭注云:“不材,於人言不可食,供济 而已,佩匏可以渡水也。”彼云取匏供济,与此传不同者,赋《诗断》章也。○ 传“由膝以上为涉”,後传“以衣涉水为厉,谓由带以上。揭,褰衣”。○正义 曰:今定本如此。《释水》云:“济有深涉。深则厉,浅则揭。揭者,褰衣也。 以衣涉水为厉。由膝以上为涉,由带以上为厉。”孙炎曰:“揭衣,褰裳也,衣 涉濡也。”《尔雅》既引此诗,因揭在下,自人体以上释之,故先揭,次涉, 次厉也。传依此经先後,故引《尔雅》不次耳。然传不引《尔雅》由膝以下为揭 者,略耳。涉者,渡水之名,非深浅之限,故《易》曰“利涉大川”,谓乘舟也。 褰裳涉洧,谓膝下也。深浅者,各有所对,《谷风》云:“就其浅矣,泳之游之。” 言泳,则深於厉矣。但对“方之舟之”,则为浅耳。此深涉不可渡,则深於厉矣。 厉言深者,对揭之浅耳。《尔雅》以深浅无限,故引《诗》以由带以上、由膝以 下释之,明过此不可厉深浅,异於馀文也。揭者褰衣,止得由膝以下,若以上, 则褰衣不得渡,当须以衣涉为厉也。见水不没人,可以衣渡,故言由带以上。其 实以由膝以上亦为厉,因文有三等,故曰“由膝以上为涉”。传因《尔雅》成文 而言之耳,非解此经之深涉也。郑注《论语》及服注《左传》皆云“由膝以上为 厉”者,以揭衣、褰衣止由膝以下,明膝以上至由带以上总名厉也。郑以此深涉 谓深於先时,则随先时深浅,至八月水长深於本,故云深涉。涉亦非深浅之名。 既以深浅记时,故又假水深浅,以喻下深字亦不与深涉同也。○笺“瓠叶”至 “问名”。○正义曰:二至寒暑极,二分温凉中,春分则阴往阳来,秋分则阴来 阳往,故言“八月之时,阴阳交会”也。以昏礼者令会男女,命其事必顺其时, 故《昏礼目录》云:“必以昏时者,取阳往阴来之义。”然则二月阴阳交会, 《礼》云“令会男女”,则八月亦阴阳交会,可以纳采、问名明矣。以此月则匏 叶苦,渡处深,为记八月之时也,故下章“鸣雁,旭日始旦”,陈纳采之礼。 此记其时,下言其用,义相接也。纳采者,昏礼之始;亲迎者,昏礼之终,故皆 用阴阳交会之月。《昏礼》“纳采用雁”。宾既致命,降,出。“摈者出请。宾 执雁,请问名”。则纳采、问名同日行事矣,故此纳采、问名连言之也。其纳吉、 纳徵无常时月,问名以後,请期以前,皆可也。请期在亲迎之前,亦无常月,当 近亲迎乃行,故下笺云:“归妻谓请期。冰未散,正月中以前也。二月可以为昏。” 《礼》以二月当成昏,则正月中当请期,故云“迨冰未泮”,则冰之未散,皆可 为之。以言及,故云正月中,非谓唯正月可行此礼。女年十五已得受纳采,至二 十始亲迎,然则女未二十,纳采之礼,虽仲春亦得行之,不必要八月也。何者? 仲春亦阴阳交会之月,尚得亲迎,何为不可纳采乎?此云八月之时,得行纳采, 非谓纳采之礼必用八月也。○传“遭时”至“自济”。正义曰:此以贫贱责尊贵 之辞,言遭所遇之时,而制其所宜,随时而用礼,如遇水之必渡也。男女之际, 谓昏姻之始,故《礼记·大传》曰:“异姓主名治际会。”注云:“名,谓母与 妇之名;际会,谓昏礼交接之会”,是也。言遭时制宜,不可无礼,况昏姻人道 之始,安可以无礼义乎?礼者,人所以立身,行礼乃可度世难,无礼将无以自济。 言公之无礼,必遇祸患也。○笺“既以”至“妃耦”。正义曰:笺解上为记时, 此为喻意。上既以深涉记时,此因以深浅为喻,则上非喻,此非记时也。“男女 才性贤与不肖”者,若《大明》云“天作之合”,笺曰:“贤女妃,圣人得礼之 宜。”言“长幼”者,礼:女年十五得许嫁,男年长於女十年。则女十五,男二 十五;女二十,男三十,各以长幼相敌,以才性长幼而相求,是各顺其人之宜, 为之求妃耦。 有イ济盈,有ё雉鸣。(イ,深水也。盈,满也。深水,人之所难也。ё, 雌雉声也。卫夫人有淫佚之志,授人以色,假人以辞,不顾礼义之难,至使宣公 有淫昏之行。笺云:“有イ济盈”,谓过於厉,喻犯礼深也。○イ,弥尔反。ё, 以小反,沈耀皎反,雌雉声。或一音户了反,《说文》以水反,《字林》于水反。 难,乃旦反,下同。音逸。行,下孟反。)济盈不濡丸,雉鸣求其牡。(濡, 渍也。由以上为丸。违礼义,不由其道,犹雉鸣而求其牡矣。飞曰雌雄。走 曰牝牡。笺云:渡深水者必濡其丸,言不濡者,喻夫人犯礼而不自知,雉鸣反 求其牡,喻夫人所求非所求。○濡,而朱反。丸,旧龟美反,谓车彗头也, 依传意直音犯。案:《说文》云:“轨,车辙也,从车,九声。”龟美反。“ 凡,车轼前也,从车,凡声”,音犯,车彗头,所谓凡也,相乱,故具论 之。牡,茂后反。,竹留反,车辕也。) [疏]“有イ”至“其牡”。○正义曰:言有イ然深水者,人所畏难,今有人 济此盈满之水,不避其难,以兴有俨然礼义者,人所防闲,今夫人犯防闲之礼, 不顾其难。又言夫人犯礼,犹有ё雉鸣也,有ё然求其妃耦之声者。雌雉之鸣, 以兴有求为淫乱之辞者,是夫人之声。此以辞色媚悦於公,是不顾礼义之难。又 言夫人犯礼既深,而不自知。言济盈者,必濡其几。今言不濡几,是济者不 自知,以兴淫乱者必违礼义。今云不违礼,是夫人不自知。夫人违礼淫乱,不由 其道,犹雉鸣求其牡也。今雌雉,鸟也,乃鸣求其走兽之牡,非其道,以兴夷姜, 母也,乃媚悦为子之公,非所求也。夫人非所当求而求之,是犯礼不自知也。○ 传“イ深”至“之行”。○正义曰:下言雉求其牡,则非雄雉,故知“ё,雌雉 声也”。又《小弁》云“雉之朝ず,尚求其雌”,则雄雉之鸣曰ず也。言“卫夫 人有淫佚之志,授人以色,假人以辞”,解“有ё雉鸣”也。“不顾礼义之难”, 解“有イ济盈”也。“致使公有淫昏之行”,解所以责夫人之意也。以经上句喻 夫人不顾礼义之难,即下句言其事,故传反而覆之也。言“授人以色,假人以辞”, 谓以颜色、言辞怡悦於人,令人启发其心,使有淫佚之志。雌雉之鸣以假人以辞, 并言授人以色者,以为辞必怡悦颜色,故连言之。○笺“有イ”至“礼深”。○ 正义曰:前厉衣可渡,非人所难,以深不可渡而人济之,故知过於厉以喻犯礼深。 ○传“由”至“牝牡”。○正义曰:《说文》云:“丸,车辙也”,“凡, 车轼前也。”然则轼前谓之凡也,非轨也。但轨声九,凡声凡,於文易为误, 写者乱之也。《少仪》云:“祭左右丸范,乃饮。”注云:“《周礼·大驭》 ‘祭两轵,祭丸,乃饮’。丸与轵於车同谓彗头也。丸与范声同,谓轼 前也。”《人》云:“︷前十尺,而策半之。”郑司农云“丸谓轼前也。书 或作轨。玄谓丸是丸法也,谓与下三面之材,奇轼之所树,持车正”者, 《大驭》云:“祭两轵,祭凡,乃饮。”注云:“古书‘轵’为‘开’, ‘丸’为‘范’。杜子春云:‘文当如此。’又云‘开当作轵。轵谓两彗。 范当为丸。丸,车轼前’。”郑不易之,是依杜子春丸为正也。然则诸言 轼前皆谓丸也。《小戎》传曰:“阴扌丸也。”笺“扌丸在轼前垂 上”。文亦作丸,非轨也,轨自车辙耳。《中庸》云“车同轨”,《匠人》云 “经途九轨”,注云“丸谓辙广”,是也。《说文》又云:“轵,轮小穿也。 彗,车轴端也。”《考功记》注郑司农云:“轵,彗也。”又云:“轵,小 穿也。”玄谓“轵,毂末也”。然则毂末轴端共在一处,而有轵、彗二名,亦 非轨也。《少仪》注云“丸与轵於车同谓彗头”者,以《少仪》与《大驭》 之文事同而字异,以“范”当《大驭》之“丸”,“丸”当《大驭》之“轵”, 故并其文而解其义,不复言其字误耳。其实《少仪》“丸”字误,当为“轵” 也。此经皆上句责夫人之犯礼,下句言犯礼之事,故传释之,言“违礼义,不由 其道,犹雌雉鸣求牡”也。“违礼义”者,即“济盈”也。“不由其道”者,犹 “雉鸣求其牡”也。《释鸟》云:“鸟之雌雄不可别者,以翼右掩左雄,左掩右 雌。”是“飞曰雌雄”也。《释兽》云:“麋,牡{鹿咎},牝{鹿辰}。”是“走 曰牝牡”也。此其定例耳。若散则通,故《书》曰“牝鸡之晨”,传曰“获其雄 狐”,是也。《郑志》张逸云:“雌雉求牡,非其耦,故喻宣公与夫人,言夫人 与公非其耦,故以飞雌求走牡为喻,传所以并解之也。” 雍雍鸣雁,旭日始旦。(雍雍,雁声和也。纳采用雁。旭日始出,谓大昕之 时。笺云:雁者随阳而处,似妇人从夫,故昏礼用焉。自纳采至请期用昕,亲迎 用昏。○旭,许玉反,徐又许袁反,《说文》读若好,《字林》呼老反。昕,许 巾反。请音情,又七井反,下同。迎,鱼敬反。)士如归妻,迨冰未泮。(迨, 及。泮,散也。笺云:归妻,使之来归於己,谓请期也。冰未散,正月中以前也, 二月可以昏矣。○迨音殆。泮,普半反。) [疏]“雍雍”至“未泮”。○毛以为,宣公淫乱,不娶夫人,故陈正礼以责 之。言此雍雍然声和之鸣雁,当於旭然日始旦之时,以行纳采之礼。既行纳采之 等礼成,又须及时迎之。言士如使妻来归於己,当及冰之未散,正月以前迎之。 君何故不用正礼,及时而娶,乃父妾乎?○郑唯下二句及冰未散请期为异。○ 传“雍雍”至“之时”。○正义曰:雁生执之以行礼,故言雁声。《舜典》云 “二生”,注云“谓羔、雁也”。言“纳采”者,谓始相采择,举其始。其实六 礼唯纳徵用币,馀皆用雁也。亲迎虽用雁,非昕时,则此雁不兼亲迎。前经谓纳 采,下经谓亲迎,总终始,其馀可知也。旭者,明著之名,故为为日出。昕者, 明也,日未出已名为昕矣,至日出益明,故言大昕也。《礼记》注“大昕谓朔日” 者,以言大昕之朝,奉种浴於川。若非朔日,恒日出皆可,无为特言大昕之朝, 故知朔日与此不同。○笺“雁者”至“用昏”。○正义曰:此皆阴阳并言。《禹 贡》注云:“阳鸟,鸿雁之属,随阳气南北。”不言阴者,以其彭蠡之泽近南恒 暖,鸿雁之属避寒随阳而往居之,故经云“阳鸟攸居”,注释其名曰阳鸟之意, 故不言阴耳。定本云“雁随阳”,无“阴”字。又言“纳采至请期用昕,亲迎用 昏”者,因此旭日用雁,非徒纳采而已。唯纳徵不用雁,亦用昕。此总言其礼耳。 下归妻谓请期,则郑於此文不兼亲迎日用昕者,君子行礼贵其始。亲迎用昏,郑 云取阳往阴来之义。然男女之家,或有远近,其近者即夜而至於夫家,远者则宜 昏受其女,明发而行,其入盖亦以昏时也。《仪礼·士昏礼》执烛而往妇家,其 夜即至夫氏,盖同城郭者也。○笺“归妻”至“昏矣”。○正义曰:以冰未散, 未二月,非亲迎之时,故为使之来归於己,谓请期也。以正月尚有鱼上负冰,故 知冰未散,正月中以前也。所以正月以前请期者,二月可以为昏故也。正月冰未 散,而《月令》孟春云“东风解冻”,《出车》云“雨雪载涂”,谓陆地也,其 冰必二月乃散,故《溱洧》笺云“仲春之时,冰始散,其水涣涣然”,是也。 招招舟子,人涉否。(招招,号召之貌。舟子,舟人,主济渡者。,我 也。笺云:舟人之子,号召当渡者,犹媒人之会男女无夫家者,使之为妃匹。人 皆从之而渡,我独否。○招,照遥反。王逸云:“以手曰招,以言曰召。”《韩 诗》云:“招招,声也。”,五郎反,我也。本或作“仰”,音同。号,户羔 反。)人涉否,须我友。(人皆涉,我友未至,我独待之而不涉。以言室家 之道,非得所,贞女不行;非得礼义,昏姻不成。) [疏]“招招”至“我友”。○正义曰:言招招然号召当渡者,是舟人之子。 人见号召,皆从渡,而我独否。所以人皆涉,我独否者,由我待我友,我友未至, 故不渡耳。以兴招招然欲会合当嫁者,是为媒之人。女见会合,馀皆从嫁,而我 贞女独否者,由我待我匹,我匹未得,故不嫁耳。此则非得所,贞女不行;非 得礼义,昏姻不成耳。夫人何以不由礼而与公淫乎?○传“招招,号召之貌”。 ○正义曰:号召必手招之,故云“之貌”。是以王逸云“以手曰招,以口曰召”, 是也。 《匏有苦叶》四章,章四句。 《谷风》,刺夫妇失道也。卫人化其上,淫於新昏而弃其旧室,夫妇离绝, 国俗伤败焉。(新昏者,新所与为昏礼。○谷,古木反。) [疏]“《谷风》六章,章八句”至“败焉”。○正义曰:作《谷风》诗者, 刺夫妇失其相与之道,以至於离绝。言卫人由化效其上,故淫於新昏,而弃其旧 室;是夫妇离绝,致令国俗伤败焉。此指刺夫接其妇不以礼,是夫妇失道,非谓 夫妇并刺也。其妇既与夫绝,乃陈夫之弃已,见遇非道,淫於新昏之事。六章皆 是。 习习谷风,以阴以雨。(兴也。习习,和舒貌。东风谓之谷风。阴阳和而谷 风至,夫妇和则室家成,室家成而继嗣生。)黾勉同心,不宜有怒。(言黾勉者, 思与君子同心也。笺云:所以黾勉者,以为见谴怒者,非夫妇之宜。○“黾勉” 本亦作“亻黾”,莫尹反。黾勉犹勉勉也。谴,遣战反。)采葑采菲,无以下体。 (葑,须也。菲,芴也。下体,根茎也。笺云:此二菜者,蔓菁与{艹}之类也, 皆上下可食。然而其根有美时,有恶时,采之者不可以根恶时并弃其叶,喻夫妇 以礼义合,颜色相亲,亦不可以颜色衰,弃其相与之礼。○葑,孚容反,徐音丰, 字书作ゆ,孚容反。《草木疏》云:“芜菁也。”郭璞云“今菘菜也”。案江南 有菘,江北有蔓菁,相似而异。菘音嵩。菲,妃鬼反。芴音勿。《尔雅》云: “菲,芴。”又云:“菲,息菜。”郭以菲芴为土瓜,解息菜云:“似芜菁,华 紫赤色,可食。”茎,可耕反。蔓音方,本又作“芜”,音无。菁音精,又子零 反。{艹}音福,本又作“{艹富}”,音富。《尔雅》“{艹},{艹富}”,郭 云:“大叶白华,根如指,色白,可食。”并俾政反,又如字。)德音莫违,及 尔同死。(笺云:莫,无。及,与也。夫妇之言,无相违者,则可与女长相与处 至死。颜色斯须之有。) [疏]“习习”至“同死”。○正义曰:习习然和舒之谷风,以阴以雨而润泽 行,百物生矣,以兴夫妇和而室家成,即继嗣生矣。言己黾勉然勉力思与君子同 心,以为大妇之道不宜有谴怒故也。言采葑菲之菜者,无以下体根茎之恶,并弃 其叶,以兴为室家之法,无以其妻颜色之衰,并弃其德。何者?夫妇之法,要道 德之音无相违,即可与尔君子俱至於死,何必颜色斯须之有乎?我之君子,何故 以颜色衰而弃我乎?○传“东风”至“嗣生”。○正义曰:“东风谓之谷风”, 《释天》文也。孙炎曰:“谷之言,,生也。谷风者,生长之风。”阴阳不 和,即风雨无节,故阴阳和乃谷风至。此喻夫妇,故取於生物。《小雅·谷风》 以喻朋友,故直云“润泽行,恩爱成”而已。○传“葑,须。菲,芴”。笺“此 二菜”至“之类”。○正义曰:《释草》云:“须,葑苁。”孙炎曰:“须,一 名葑苁。”《坊记》注云:“葑,蔓菁也,陈、宋之间谓之葑。”陆机云:“葑, 芜菁,幽州人或谓之芥。”《方言》云:“ゆ荛,芜菁也,陈、楚谓之ゆ,齐、 鲁谓之荛,关西谓之芜菁,赵魏之郊谓之大芥。”ゆ与葑字虽异,音实同,即葑 也,须也,芜菁也,蔓菁也,葑苁也,荛也,芥也,七者一物也。《释草》又云: “菲,芴也。”郭璞曰:“土瓜也。”孙曰:“{艹}类也。”《释草》又云: “菲,{艹息}菜。”郭璞曰:“菲草,生下湿地,似芜菁,华紫赤色,可食。” 陆机云:“菲似{艹富},茎粗叶厚而长有毛,三月中鬻为茹,滑美可作羹。幽 州人谓之芴,《尔雅》谓之{艹息}菜,今河内人谓之宿菜。”《尔雅》“菲芴” 与“{艹息}菜”异释,郭注似是别草。如陆机之言,又是一物。某氏注《尔雅》 二处,引此诗即菲也,芴也,{艹息}菜也,土瓜也,宿菜也,五者一物也。其状 似{艹}而非{艹},故云“{艹}类也。”笺云“此二菜者,蔓菁与{艹}之 类”者,蔓菁谓葑也,{艹类谓}菲也。○笺“皆上下”至“之礼”。○正义曰: 《坊记》引此诗证君子不尽利於人,故注云“无以其根美则并取之”,与此异也。 行道迟迟,中心有违。(迟迟,舒行貌。违,离也。笺云:违,徘徊也。行 於道路之人,至将於别,尚舒行,其心徘徊然,喻君子於已不能如也。○违如字, 《韩诗》云:“违,很也。”)不远伊迩,薄送我畿。(畿,门内也。笺云:迩, 近也。言君子与已诀别,不能远,维近耳,送我裁於门内,无恩之甚。○畿音祈。 诀音决,本或作“决”。“裁於门内”,一本作“裁至於门”,又一本作“裁至 於门内”。)谁谓荼苦?其甘如齐。(荼,苦菜也。笺云:荼诚苦矣,而君子於 已之苦毒又甚於荼,比方之,荼则甘如荠。○荼音徒。荠音齐礼反。)宴尔新昏, 如兄如弟。(宴,安也。○宴本又作“燕”,徐於显反,又烟见反。) [疏]“行道”至“如弟”。○毛以为,妇人既已被弃,追怨见薄,言相与行 於道路之人,至将离别,尚迟迟舒行,心中犹有乖离之志,不忍即别,况已与君 子犹是夫妇,今弃已诀别之时,送我不远,维近耳,薄送我於门内而已,是恩意 不如行路之人也。又说遇已之苦,言人谁谓荼苦乎,以君子遇我之苦毒比之,荼 即其甘如荠。君子苦已犹得新昏,故又言安爱汝之新昏,其恩如兄弟也。以夫妇 坐图可否,有兄弟之道,故以兄弟言之。○郑唯“有违”为异,以传训为“离”, 无眷恋之状,於文不足,故以违为徘徊也。○传“畿,门内”。正义曰:以言畿 者,期限之名,故《周礼》九畿及王畿千里皆期限之义,故《楚茨传》曰:“畿, 期也。”经云“不远”,言至有限之处,故知是门内。 泾以渭浊,其。(泾渭相入而清浊异。笺云:小渚曰。泾水以有渭, 故见渭浊。,持正貌。喻君子得新昏,故谓已恶也。已之持正守初如然, 不动摇。此绝去所经见,因取以自喻焉。○泾音经,浊水也。渭音谓,清水也。 音殖,《说文》云“水清见底”。音止。“故见渭浊”,旧本如此,一本 “渭”作“谓”,後人改耳。摇,馀招反,又馀照反。)宴尔新昏,不我屑以。 (屑,也。笺云:以,用也。言君子不复用我当室家。○屑,素节反。复, 扶富反。)毋逝我梁,毋发我笱。(逝,之也。梁,鱼梁。笱,所以捕鱼也。笺 云:毋者,谕禁新昏也。女毋之我家,取我为室家之道。○笱,古口反,捕鱼器。 《韩诗》云:“发,乱也。”捕音步。)我躬不阅,遑恤我後。(阅,容也。笺 云:躬,身。遑,暇。恤,忧也。我身尚不能自容,何暇忧我後所生子孙也。○ 阅音悦。) [疏]“泾以”至“我後”。○正义曰:妇人既言君子苦已,又本已见薄之由, 言泾水以有渭水清,故见泾水浊,以兴旧室以有新昏美,故见旧室恶。本泾水虽 浊,未有彰见,由泾渭水相入而清浊异,言己颜色虽衰,未至丑恶,由新旧并而 善恶别。新昏既驳已为恶,君子益憎恶於已。已虽为君子所恶,尚然持正守 初,其状如然,不动摇,可用为室家矣。君子何为安乐汝之新昏,则不复饰 用我,已不被用事,由新昏,故本而禁之。言人无之我鱼梁,无发我鱼笱,以 之人梁,发人笱,当有盗鱼之罪,以兴禁新昏,汝无之我夫家,无取我妇事。以 之我夫家,取我妇事,必有盗宠之过。然虽禁新昏,夫卒恶己,至於见出。心念 所生,己去必困。又追伤遇已之薄,即自诀:言我身尚不能自容,何暇忧我後所 生之子孙乎?母子至亲,当相忧念,言已无暇,所以自怨痛之极也。○传“泾渭” 至“浊异”。○正义曰:《禹贡》云:“泾属渭。”注云:“泾水、渭水发源 皆几二千里,然而泾小渭大,属於渭而入於河。”又引《地理志》云:“泾水出 今安定泾阳西开头山,东南至京兆阳陵,行千六百里入渭。”即泾水入渭也。此 以泾浊喻旧室,以渭清喻新昏,取相入而清浊异,似新旧相并而善恶别,故云 “泾渭相入”,不言渭水入泾也。○笺“泾水”至“喻焉”。正义曰:此妇人以 泾比已,笺将述妇人之心,故先述泾水之意。泾水言以有渭,故人见谓已浊,犹 妇人言以有新昏,故君子见谓己恶也。见渭浊,言人见渭己泾之浊,由与清浊相 入故也。定本“泾水以有渭,故见其浊”。《汉书·沟洫志》云:“泾水一硕, 其泥数斗。”潘岳《西征赋》云“清渭浊泾”是也。此已绝去,所经见泾渭之水, 因取以自喻也。《郑志》张逸问:“何言绝去?”答曰:“卫在东河,泾在西河, 故知绝去,不复还意。”以泾不在卫境,作诗宜歌土风,故信绝去。此妇人既绝, 至泾而自比已志。邶人为诗得言者,盖从送者言其事,故诗人得述其意也。礼, 臣无境外之交。此诗所述,似是庶人得越国而昏者。《左传》曰:“大夫越境逆 女,非礼。”即士以下不禁,故《士昏礼》云:“若异邦,则赠丈夫,送者以束 锦。”是士得外娶,即庶人得越国娶明矣。○传“屑,”。○正义曰:者, 饰也。谓不饰而用已也。○传“梁鱼”至“捕鱼”。○正义曰:此与《小弁》 及“敝笱在梁”皆云笱。笱者,捕鱼之器,即梁为鱼梁明矣。《何人斯》云: “胡逝我梁。”我者,己所自专之辞,即亦为鱼梁也。《有狐》云:“在彼淇梁。” 传曰:“石绝水曰梁。”《候人》云:“维鹈在梁。”传曰:“梁,水中之梁。” 《鸳鸯》云:“鸳鸯在梁。”笺云:“石绝水之梁。”《白华》亦云:“有在 梁。”又云:“鸳鸯在梁。”皆鸟兽所在,非人所往还之处,即皆非桥梁矣,故 以“石绝水”解之。此石绝水之梁,亦是鱼梁,故《王制》云:“獭祭鱼,然後 虞人入泽梁。”注云:“梁,绝水取鱼者。”《白华》笺云:“也,鹤也,皆 以鱼为美食者也。之性贪恶,而今在梁。”《表记》注云:“鹈ㄜ泽,善居泥 水之中,在鱼梁。”是梁皆鱼梁明矣。其制,《人》“掌以时为梁”,郑司 农云:“梁,水堰,堰水而为关空,以笱承其空。”然则梁者为堰,以鄣水空, 中央承之以笱,故云“笱,所以捕鱼也”。然则水不绝,云“绝水”者,谓两边 之堰是绝水,堰则以土,皆云石者,盖因山石之处,亦为梁以取鱼也。《月令》 “孟冬谨关梁”,《大明》云“造舟为梁”之类,皆谓桥梁,非绝水,故《月令》 注云“梁,横桥”,是也。○笺“毋者,喻禁新昏”。○正义曰:以毋,禁辞, 禁人无逝我梁,是喻禁新昏无乃之我家也。故《角弓》笺云:“毋,禁辞”。 《说文》云:“毋,从女,象有奸之者。”禁令勿奸,故毋为禁辞。○笺“我身” 至“子孙”。○正义曰:以此妇人去夫,故知忧所生之子孙也。时未必有孙,言 之协句耳。《小弁》云大子身被放逐,明恐身死之後,忧其父更受谗,故文同而 义异。 就其深矣,方之舟之。就其浅矣,泳之游之。(舟,船也。笺云:方,氵付 也。潜行为泳。言深浅者,喻君子之家事无难易,吾皆为之。○泳音咏。氵付音 孚。易,夷豉反,下同。)何有何亡,黾勉求之。(有谓富也,亡谓贫也。笺云: 君子何所有乎?何所亡乎?吾其黾勉勤力为求之,有求多,亡求有。○为,于伪 反。)凡民有丧,匍匐救之。(笺云:匍匐,言尽力也。凡於民有凶祸之事,邻 里尚尽力往救之,况我於君子家之事难易乎,固当黾勉。以疏喻亲也。○匍音蒲, 又音扶。匐,蒲比反,一音服。) [疏]“就其”至“救之”。○毛以为,妇人既怨君子弃己,反追说己本勤劳 之事,如人之渡水,若就其深矣,则方之舟之;若就其浅矣,则泳之游之,随水 深浅,期於必渡。以兴已於君子之家事,若值其难也,则勤之劳之;若值其易也, 即优之游之,随事难易,期於必成。匪直於君子之家事无难易,又於君子之家财 业,何所富有乎?何所贫无乎?不问贫富,吾皆勉力求之。所以君子家事已皆勉 力者,以其凡民於有丧祸之事,其邻里尚尽力以救之。邻里之疏犹能如是,况我 於君子家事难易,何得避之?故己所以尽力也。而君子弃已,故怨之。○郑唯 “何有何亡”为小异。○传“舟,船”。○正义曰:舟者,古名也,今名船。 《易》曰:“利涉大川,乘木舟虚。”注云:“舟谓集板,如今船。空大木为之, 曰虚,即古又名曰虚,总名皆曰舟。”○传“有谓富,亡谓贫”。○正义曰:以 有谓有财,故云富。亡谓无财,故曰贫。言不问贫富,皆勉力求之。○笺“有求 多,亡求有”。○正义曰:以有无,谓於一物之上有此物无此物,故言“有求多, 亡求有”也。以求财业,宜於一事为有亡,故易传。○笺“匍匐,言尽力”。○ 正义曰:以其救恤凶祸,故知宜为尽力。《生民》云“诞实匍匐”,谓后稷之生 为小儿匍匐,与此不同也。《问丧》注云:“匍匐犹颠{厥足}。”然则匍匐者, 以本小儿未行之状,其尽力颠蹶似之,故取名焉。凡民有凶祸之事,邻里尚尽力 往救之,谓营护凶事,若有赠也。 不我能忄畜,反以我为仇。(忄畜,养也。△笺云:忄畜,骄也。君子不能 以恩骄乐我,反憎恶我。○忄畜,许六反,毛“兴也”,《说文》“起也”。乐 音洛。恶,乌路反,下皆同。)既阻我德,贾用不售。(阻,难云。笺云:既难 却我,隐蔽我之善,我妇道而事之,觊其察已,犹见疏外,如卖物之不售。○ 贾音古,市也。售,市救反。难,乃旦反,下“难”同。一音如字。觊音冀。) 昔育恐育鞫,及尔颠覆。(育,长。鞫,穷也。笺云:“昔育”,育,稚也。及, 与也。昔幼稚之时,恐至长老穷匮,故与女颠覆尽力於众事,难易无所辟。○鞫, 本亦作“讠”,居六反。覆,芳服反,注同。长,张丈反,下皆同。稚,本亦 作“犀”,直吏反。匮,求位反,乏也。辟音避,本亦作“避”。)既生既育, 比予于毒。(笺云:生谓财业也。育谓长老也。于,於也。既有财业矣,又既长 老矣,其视我如毒螫。言恶已甚也。○螫,失石反。恶,乌洛反。) [疏]“不我”至“于毒”。○毛以为,妇人云,君子假不能以善道养我,何 故反以我为雠乎?既不被恩遇,又为善不报,故言既难却我,而隐蔽我之善德。 谓先有善德,已被隐蔽矣。今我更修妇道以事之,觊其察已,而犹见疏外,似卖 物之不售。又追说己本勤劳以责之,言我昔日幼稚之时,恐至长而困穷,故我与 汝颠覆尽力於家事,难易无所避。今日既生有财业矣,又既长老矣,汝何为视我 如虫之毒螫乎?言恶己至甚。“不我能忄畜”,当倒之云“不能忄畜我”。郑唯 “不我能忄畜”为异。○传“忄畜,养”。笺“忄畜,骄”至“恶我”。○正义 曰:遍检诸本,皆云“忄畜,养”。孙毓引传云:“忄畜,兴。”非也。《尔雅》 不训忄畜为骄,由养之以至於骄,故笺训为骄。骄者,至恩之辞。雠者,至怨之 称。君子遇己至薄,怨切至痛,故举至爱以至恶。○笺“昔育”至“所辟”。 ○正义曰:以“育”得两说,故《释言》为“稚”,《释诂》为“长”,以经有 二“育”,故辨之云:“昔育”者,“育,稚也”。以下云“既生”谓“财业”, 又以黾勉、匍匐类之,故“颠覆”为尽力。若《黍离》云“闵周室之颠覆”, 《抑》云“颠覆厥德”,各随其义,不与此同。○笺“生谓财业”。○正义曰: 以上云昔年稚恐穷,以生对穷,故为财业,以财由人而生之,故《大学》曰“生 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是也。 我有旨蓄,亦以御冬。(旨,美。御,御也。笺云:蓄聚美菜者,以御冬月 乏无时也。○蓄,本亦作“畜”,敕六反。御,鱼据反,下同。御也。徐鱼举反。 一本下句即作“御”字。)宴尔新昏,以我御穷。(笺云:君子亦但以我御穷苦 之时,至於富贵,则弃我如旨蓄。)有有溃,既诒我肄。(,武也。溃溃, 怒也。肄,劳也。笺云:诒,遗也。君子然,溃溃然,无温润之色,而尽遗 我以劳苦之事,欲穷困我。○音光。溃,户对反。《韩诗》云:“溃溃,不善 之貌。”诒音怡。肄,以世反,徐以自反,《尔雅》作“”,以世反。遗,唯 季反,下同。)不念昔者,伊余来!(,息也。笺云:君子忘旧,不念往昔 年稚我始来之时安息我。○,许器反。) [疏]“我有”至“来”。○正义曰:妇人怨其恶己,得新昏而见弃,故称 人言我有美菜,蓄之亦以御冬月乏无之时,犹君子安乐汝之新昏,本亦但以我御 穷苦之时而己。然穷苦取我,至於富贵而见弃,似冬月蓄菜,至於春夏则见遗也。 君子既欲弃己,故有然威武之容,有溃溃然恚怒之色,於我又尽道我以劳苦 之事,不复念昔者我幼稚始来之时安息我也。由无恩如此,所以见出,故追而怨 之。“亦以御冬”,言“亦”者,因亦己之御穷。伊,辞也。○笺“君子”至 “旨蓄”。○正义曰:上经与此互相见,以旧至比旨蓄,新昏以比新菜。此云 “宴尔新昏”,则上宜云“得尔新菜”,上言“我有旨蓄”,此宜云“尔有旧室”。 得新菜而弃旨蓄,犹得新昏而弃己。又言己为之生有财业,故云“至於富贵”也。 已言为致富耳,言贵者,协句也。○传“肄,劳”。○正义曰:《释诂》文。 《尔雅》或作“”,孙炎曰:“习事之劳也。” 《谷风》六章,章八句。 《式微》,黎侯寓于卫,其臣劝以归也。(寓,寄也。黎侯为狄人所逐,弃 其国而寄於卫。卫处之以二邑,因安之,可以归而不归,故其臣劝之。○黎,力 兮反,国名。杜预云:“在上党壶关县。”“寓于”,音遇;于,又作“乎”。) [疏]“《式微》二章,章四句”至“劝以归”。○正义曰:此经二章,皆臣 劝以归之辞。此及《旄丘》皆陈黎臣之辞,而在《邶风》者,盖邶人述其意而作, 亦所以刺卫君也。○笺“黎侯”至“劝之”。○正义曰:以《旄丘》之叙,故知 为狄人所逐。以经云“中露”、“泥中”,知处之以二邑。劝之云“胡不归”, 知可以归而不归。此被狄所逐,而云寄者,若《春秋》出奔之君,所在亦曰寄, 故《左传》曰“齐以来阝寄卫侯”是也。《丧服传》曰:“寄公者何?失地之君 也。”谓削地尽者,与此别。 式微式微,胡不归?(式,用也。笺云:“式微式微”者,微乎微者也。君 何不归乎?禁君留止於此之辞。式,发声也。)微君之故,胡为乎中露?(微, 无也。中露,卫邑也。笺云:我若无君,何为处此乎?臣又极谏之辞。) [疏]“式微”至“中露”。○毛以为,黎之臣子责君久居於卫,言君用在此 而益微。用此而益微,君何不归乎?我等若无君在此之故,何为久处於此中露? 郑以式为发声,言微乎微者,言君今在此皆甚至微,君何不归乎?馀同。○传 “式,用”。○正义曰:《释言》文。《左传》曰:“荣成伯赋《式微》。”服 虔云:“言君用中国之道微。”亦以“式”为“用”。此劝君归国,以为君用中 国之道微,未若君用在此微为密也。○笺“式微”至“发声”。○正义曰:“式 微式微者,微乎微者也”,《释训》文。郭璞曰:“言至微也。以君被逐既微, 又见卑贱,是至微也。”不取“式”为义,故云“发声也”。○传“中露,卫邑”。 ○正义曰:以寄於卫所处之下,又责其不来迎我君,明非卫都,故知中露、泥中 皆卫邑也。○笺“我若”至“之辞”。○正义曰:主忧臣劳,主辱臣死,固当不 惮淹恤。今言我若无君,何为处此?自言己劳,以劝君归,是极谏之辞。 式微式微,胡不归?微君之躬,胡为乎泥中?(泥中,卫邑也。) 《式微》二章,章四句。 《旄丘》,责卫伯也。狄人迫逐黎侯,黎侯寓于卫。卫不能方伯连率之职, 黎之臣子以责於卫也。(卫康叔之封爵称侯,今曰伯者,时为州伯也。周之制, 使伯佐牧。《春秋传》曰五侯九伯,侯为牧也。○旄丘音毛丘,或作古北字。前 高後下曰旄丘。《字林》作“[B138]”,云“[B138],丘也”,亡周反,又音毛。 山部又有“[B138]”字,亦云“[B138]丘”,亡付反,又音旄。率,所类反。 《礼记》云:“十国以为连,连有率。”佐牧,州牧之佐。) [疏]“《旄丘》四章,章四句”至“於卫”。○正义曰:作《旄丘》诗者, 责卫伯也。所以责之者,以狄人迫逐黎侯故黎侯,出奔来寄於卫。以卫为州伯, 当连率之职以救於己,故奔之。今卫侯不能方伯连率之职,不救於己,故黎 侯之臣子以此言责卫,而作此诗也。狄者,北夷之号,此不斥其国。宣十五年 《左传》伯宗数赤狄路氏之罪云:“夺黎氏地,三也。”服虔曰:“黎侯之国。” 此诗之作,责卫宣公宣公。以鲁桓二年卒,至鲁宣十五年,百有馀岁,即此时, 虽为狄所逐,後更复其国,至宣公之世,乃赤狄夺其地耳,与此不同。彼夺地是 赤狄,此唯言狄人迫逐,不必是赤狄也。言方伯连率者,《王制》云:“五国以 为属,属有长。十国以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以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国以为 州,州有伯。”注云:“凡长皆因贤侯为之。殷之州长曰伯,虞夏及周皆曰牧。” 又曰:“千里之外设方伯。”《公羊传》曰:“上无明天子,下无贤方伯。”方 伯皆谓州长,则此方伯亦州长矣。周谓之牧,而云方伯者,以一州之中为长,故 云方伯。若牧下二伯,不得云方伯也。连率者,即“十国以为连,连有帅”,是 也。不言属、卒者,举其中也。《王制》虽殷法,周诸侯之数与殷同,明亦十国 为连。此诗周事,有连率之文。《左传》曰:“晋侯享公,公请属曾阝。”是周 亦有连、属。此宣公为二伯,非方伯,又非连率,而责不能之者,以连帅属方 伯。若诸侯有被侵伐者,使其连属救之。宣公为州伯,佐方伯,今黎侯来奔之, 不使连率救己,是不能方伯连率之职也。此叙其责卫伯之由,经皆责卫之也。 经言叔、伯,则责卫臣矣。言责卫伯者,以卫为方伯,故责其诸臣之废事,由君 之不使,亦是责卫伯也。。○笺“卫康”至“为牧”。○正义曰:此解言卫伯之 意,故云“卫康叔之封爵称侯,今曰伯者,时为州伯也。周之制,使伯佐牧”, 牧是州牧,伯佐之,是州伯也。知者,以《春秋》传曰“五侯九伯”,是侯为牧, 伯佐之也。宣公为侯爵,见於《春秋》,明矣。今而本之康叔者,以诸侯之爵, 皆因始封之君,故本康叔也。《顾命》云“乃同召太保、毕公、卫侯”,是爵 称侯也。案《世家》自康叔至贞伯不称侯,顷侯赂夷王始为侯。又平王命武公为 公,不恒以康叔言康叔之封者,以康叔之後,自为时王所黜。顷侯因康叔本侯, 故赂夷王而复之。命武公为公,谓为三公,爵仍侯也。此云责卫伯,何以知宣公 非州牧为方伯,而以为牧下二伯者,以周之州长曰牧,以长一方言之,得谓之方 伯,未有谓之州伯者。此若是牧,当言责卫牧,今言责卫伯,明非牧也,故知为 二伯。言“周之制,使伯佐牧”者,以《左传》所论周世之事,前代必不然,知 指言周也。此方伯连率皆是诸侯之身相为长耳。王制云:“使大夫监於方伯之国, 国三人。”注云:“使佐方伯领诸侯者。”谓天子命人为方伯,国内大夫监之, 非此牧伯之类。《王制》虽是殷法,於周亦当然,故《燕礼》注云:“言诸公者, 容牧有三监。”是郑言周之牧国亦有三监也。一解云:“盖牧国在先王之墟有旧 法者,圣王因而不改。周之牧国则无三监矣。”《太宰职》云:“建其牧,立其 监。”注云:“监谓公侯伯子男各监一国。”又非牧下三监也。所引“《春秋》 传曰”,僖四年管仲对楚辞也。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太公,五侯九伯,汝实 征之,以夹辅周室。”服虔云:“五侯、公、侯、伯、子、男。九伯,九州之长。” 太公为王官之伯,掌司马职,以九伐之法征讨邦国,故得征之。郑不然者,以司 马征伐,由王命乃行,不得云“汝实征之”。且“夹辅”者,左右之辞也,故因 汉张逸受《春秋异读》。郑云:“五侯,侯为州牧也。九伯,伯为州伯也。一州 一牧,二伯佐之。”太公为王官之伯,二人共分陕而治。自陕以东,当四侯半, 一侯不可分,故言五侯。九伯则九人。若主五等诸侯,九州之伯是天子何异,何 云夹辅之有也?知侯为牧伯者,《周礼》上公九命作伯,则东西大伯,上公为之。 八命作牧,非上公也,公下唯侯耳。且传当言五牧,而云五侯,明牧於外曰侯, 是牧本侯爵,故《曲礼下》云:“九州之长,入天子之国曰牧,於外曰侯。”是 牧本侯爵也。侯既为牧,其佐自然伯矣。此卫侯爵而为伯者,《郑志》答张逸云: “实当用伯,而侯德任之,何嫌不可命人位以德,古亦然也。”以此言,则宣 公德任伯,故为伯。《下泉序》云:“思明王贤伯。”经云:“四国有王,郇 伯劳之。”传曰:“郇伯,郇侯。”笺云:“文王之子为州伯。”则郇侯侯爵, 而有贤德,亦为伯者。盖其时多贤,故郇侯亦为伯。为伯,言其正法耳。亦有侯 为伯,伯为牧者,故《周礼》“八命作牧”,注云:“谓侯伯有功德者,加命得 专征伐。”谓侯与伯皆得为牧也。是以《杂问志》云:“五侯九伯,选州中诸侯 以为牧,以二伯为之佐。”此正法也。若一州之中无贤侯,选伯之贤者以为牧, 是也。 旄丘之葛兮,何诞之节兮?(兴也。前高後下曰旄丘。诸侯以国相连属,忧 患相及,如葛之蔓延相连及也。诞,阔也。笺云:土气缓则葛生阔节。兴者,喻 此时卫伯不恤其职,故其臣於君事亦疏废也。○蔓,以战反,又音延。)叔兮 伯兮!何多日也?(日月以逝而不我忧。笺云:叔、伯,字也。呼卫之诸臣,叔 与伯与,女期迎我君而复之。可来而不来,女日数何其多也?先叔後伯,臣之命 不以齿。) [疏]“旄丘”至“多日也”。○毛以为,言旄丘之葛兮,何为阔之节兮,以 当蔓延相及,以兴方伯之国兮,何为使之连属兮,亦当忧患相及。令卫伯何为不 使连属救己而同其忧患乎?又责其诸臣久不忧己,言叔兮伯兮,我处卫邑己久, 汝当早迎我而复之,何故多日而不忧我哉!○郑以为,言旄丘之葛兮,何由诞之 节兮?由旄丘之土,其气和缓,故其葛之生长皆阔节,以兴卫伯之臣兮,何由废 其事兮?由卫伯不恤其职,故其臣於君事亦疏废。臣既废事,故责之云:叔兮伯 兮,汝所期来迎我君而复之。可来而不来,何其多日数也?○传“前高”至“诞 阔”。○正义曰:《释丘》云:“前高旄丘。”李巡云:“谓前高後卑下。”以 前高後必卑下,故传亦言後下。传以序云“责卫不方伯连率之职”,故以旄丘 之葛阔节,延蔓相及,犹诸侯之国连属,忧患相及,所以为喻也。又解言诞节者, 诞,阔也,谓葛节之间长阔,故得异葛延蔓而相连也。○笺“土气”至“疏废”。 ○正义曰:笺以自此而下皆责诸臣。将由疏废而责之,故以此土气和缓,生物能 殖,故葛生阔节,以喻君政解缓,不恤其职,故臣亦疏废。君不恤职,臣废其事, 是不能方伯连率之职也。凡兴者,取一边相似耳,不须以美地喻恶君为难也。 ○传“日月”至“我忧”。○正义曰:传以黎臣责卫,称己来之久,言日月以往 矣,而卫之诸臣不忧我,故责之云,何多日而不忧我?○笺“叔伯”至“以齿”。 ○正义曰:郑以呼为叔伯,是责诸臣之辞。以黎侯奔卫,必至即求复矣。卫且处 之二邑,许将迎而复之,卒违其言,故责卫之诸臣,汝期来迎我君而复之,可来 而不来,汝之日数何其多也?臣之爵命,自有高下,不以年齿长幼定尊卑也,故 先叔後伯。 何其处也?必有与也。(言与仁义也。笺云:我君何以处於此乎?必以卫有 仁义之道故也。责卫今不行仁义。)何其久也?必有以也。(必以有功德。笺云: 我君何以久留於此乎?必以卫有功德故也。又责卫今不务功德也。) [疏]“何其”至“有以也”。○正义曰:黎之臣子既责卫之诸臣,故又本己 之情而责之。言我何其久处於此也?必以卫有仁义之道与!我何其久留於此也? 必以卫有功德与我故也。汝今何为不行仁义,不务功德,而迎我复之乎?○传 “言与仁义”,又曰“必以有功德”。○正义曰:此言“必有”,与下言“必有”, 以二者别设其文,故分为仁义与功德。言仁义者,谓迎己复国,是有仁恩,且为 义事。己得复国,由卫之功,是卫之德,则仁义功德一也。据其心为仁义,据其 事为功德,心先发而事後见,故先言仁义,後言功德也。言“与”、言“以”者, 互文。“以者”,自己於彼之辞。“与”者,从彼於我之称。己望彼以事与己, 唯仁义功德耳,故传此“言与仁义”,不云“必”,由与自彼来。下云“必以有 功德”,是自己情,故云“必”也。 狐裘蒙戎,匪车不东。(大夫狐苍裘,蒙戎以言乱也。不东,言不来东也。 笺云:刺卫诸臣形貌蒙戎然,但为昏乱之行。女非有戎车乎,何不来东迎我君而 复之?黎国在卫西,今所寓在卫东。○蒙如字,徐武邦反。戎如字,徐而容反。 蒙戎,乱貌。案:徐此音,是依《左传》读作ζ茸。行,下孟反,下同。)叔兮 伯兮!靡所与同。(无救患恤同也。笺云:卫之诸臣行如是,不与诸伯之臣同, 言其非之特甚。) [疏]“狐裘”至“与同”。○毛以为,黎之臣子责卫诸臣服此狐裘,其形貌 蒙戎然,但为昏乱之行,而不务行仁义也。岂非有戎车乎,何为不来东迎我君而 复之乎?言实有戎车,不肯迎已,故又责之,言叔兮伯兮,尔无救患恤同之心迎 我也。○郑唯下二句为异。○传“大夫”至“来东”。○正义曰:以责卫诸臣, 不当及士,故传云“大夫”也。《玉藻》云:“君子狐青裘豹α,玄绡衣以裼之。” 青、苍色同,与此一也。大夫息民之服,有黄衣狐裘。又狐貉之厚以居,在家之 服。传以此刺其徒服其服,明非蜡祭与在家之服,知为狐苍裘也。苍裘所施,礼 无明文,唯《玉藻》注云:“盖玄衣之裘。”礼无玄衣之名,郑见“玄绡衣以裼 之”,因言“盖玄衣之裘”,兼无明说,盖大夫士玄端之裘也。大夫士玄端裳虽 异也,皆玄裘象衣色,故皆用狐青,是以《玉藻》注云:“君子大夫士衣。”此 传亦云大夫,当是大夫玄端之裘也。以蒙戎者,乱之貌,故云“蒙戎以言乱也”。 《左传》曰:“士赋诗云:‘狐裘蒙戎。’”杜预云:“蒙戎,乱貌。”以此 传为说。不东者,言不来东迎我也,故笺申之,云“黎国在卫西,今所寓在卫东” 者,杜预云:“黎,侯国。上党关县有黎亭。”是在卫之西也。 琐兮尾兮!流离之子。(琐尾,少好之貌。流离,鸟也,少好长丑,始而愉 乐,终以微弱。笺云:卫之诸臣,初有小善,终无成功,似流离也。○巢,依 字作“琐”,素果反。流音留,本又作“留”。离如字。《尔雅》云:“鸟少 美而长丑,为留栗。”《草木疏》云:“枭也,关西谓之流离,大则食其母。” 少,诗照反,下同。长,张丈反。愉,以朱反。乐音洛。)叔兮伯兮!α如充耳。 (α,盛服也。充耳,盛饰也。大夫α然有尊盛之服而不能称也。笺云:充耳, 塞耳也。言卫之诸臣颜色α然,如见塞耳无闻知也。人之耳聋,恒多笑而己。○ α,本亦作“裒”,由救反,又在秀反,郑“笑貌”。称,尺证反。聋,鲁工反。) [疏]“琐兮”至“充耳”。○毛以为,黎之臣子责卫诸臣,言琐兮而少,尾 兮而好者,乃流离之子也。此流离之子,少而美好,长即丑恶,以兴卫之诸臣, 始而愉乐,终以微弱。言无德自将,不能常为乐也。故又责之,言叔兮伯兮,汝 徒衣α然之盛服,汝有充耳之盛饰,而无德以称之也。○郑以为,卫之诸臣,初 许迎黎侯而复之,终而不能,故责之。言流离之子,少而美好,长即丑恶,以兴 卫之臣子,初有小善,终无成功。言初许迎我,终不能复之,故又疾而言之,叔 兮伯兮,汝颜色αα然,如似塞其耳无所闻知也。恨其不纳己,故深责之。○传 “琐尾”至“微弱”。○正义曰:琐者,小貌。尾者,好貌。故并言小好之貌。 《释训》云:“琐琐,小也。”《释鸟》云:“鸟少美长丑,为留栗。”陆 机云:“流离,枭也。自关西谓枭为流离,其子长大,还食其母。”故张奂云 “留栗食母”,许慎云“枭,不孝鸟”,是也。流与留盖古今之字。《尔 雅》“离”或作“栗”。传以上三章皆责卫不纳己之辞,故以此章为黎之臣恶卫 之诸臣,言汝等今好而苟且为乐,不图纳我,尔无德以治国家,终必微弱也。定 本“偷乐”作“愉乐”。 《旄丘》四章,章四句。
●卷二(二之三) 《简兮》,刺不用贤也。卫之贤者仕於伶官,皆可以承事王者也。(伶官, 乐官也。伶氏世掌乐官而善焉,故後世多号乐官为伶官。○简,居限反,字从竹。 或作“{艹间}”,是草名,非也。泠音零,字从水,亦作“伶”。) [疏]“《简兮》三章,章六句”至“王者”。○正义曰:作《简兮》诗者, 刺不能用贤也。卫之贤者仕於伶官之贱职,其德皆可以承事王者,堪为王臣,故 刺之。伶官者,乐官之总名。经言“公庭方舞”,即此仕於伶官在舞职者也。 《周礼》掌舞之官有舞师、师、旄人、师也。《舞师》云“凡野舞,则皆教 之”,不教国子。下传曰“教国子弟”,则非舞师也。师掌教国子舞羽吹, 则不教《万》舞。经言“公庭《万》舞”,则非师也。旄人、师皆教夷乐, 非《万》舞,又不教国子,且夷狄之乐,诸侯所无,非贤者所得为也。唯《大司 乐》云“以乐教国子”,《乐师》云“以教国子小舞”。其用人则大司乐中大夫 二人,乐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此乃天子之官也。诸侯之礼, 亡其官属,不可得而知。《燕礼》注云“乐正于天子为乐师也”,则诸侯有乐正 之属乎?首章传曰:“非但在四方,亲在宗庙、公庭。”二章传曰:“祭有畀 <韦军>胞翟阍寺者,惠下之道。”《礼记》云“翟者,乐吏之贱者也”,则此贤 者身在舞位,在贱吏之列,必非乐正也。又刺卫不用贤,而笺云“择人”。择人 则君所置用,又非府史也。若府史,则官长所自辟除,非君所择也。《祭统》曰: “尸饮九,以散爵献士。”下言祭之末,乃赐之一爵,又非士也,盖为乐正之属。 祭庙、教国子皆在舞位,则为舞人也,若周官旄人舞者众寡无数,师舞者十有 六人之类也。周官司乐、乐师,其下无舞人,此盖诸侯官而有之。然则此非府史, 而言乐吏者,以贱,故以吏言之。故<韦军>胞阍寺悉非府史,皆以吏言之也。言 “皆可以”者,见不用者非一,或在其馀贱职,故言“皆”也。时周室卑微,非 能用贤,而言“可以承事王者”,见硕人德大,堪为王臣,而卫不用,非要周室 所能任也。“仕於伶官”,首章是也。二章言“多才多艺”,卒章言“宜为王臣”, 是可以承事王者之事也。○笺“伶官”至“为伶官”。○《正义》曰:《左传》 锺仪对晋侯曰:“伶人也。”“使与之琴,操南音。”《周语》曰:“周景王锺 成,伶人告和。”《鲁语》云:“伶萧咏歌及《鹿鸣》之三。”此云“仕於伶官”, 以“伶氏世掌乐官而善焉,故後世多号乐官为伶官”。《吕氏春秋》及《律历志》 云“黄帝使伶伦氏,自大夏之西,昆仑之阴,取竹断雨节间而吹之,为黄锺之宫”。 《周语》“景王铸无射,而问於伶州鸠”。是伶氏世掌乐官。 简兮简兮,方将《万》舞。(简,大也。方,四方也。将,行也。以干羽为 《万》舞,用之宗庙山川,故言於四方。笺云:简,择。将,且也。择兮择兮者, 为且祭祀当《万》舞也。《万》舞,干舞也。○为,于伪反。)日之方中,在前 上处。(教国子弟,以日中为期。笺云:“在前上处”者,在前列上头也。《周 礼》:“大胥掌学士之版,以待致诸子。春,入学,舍采合舞。”○胥,思徐反。 版音板。舍音释,下篇“舍”同。采音菜。)硕人俣俣,公庭《万》舞。 (硕人,大德也。俣俣,容貌大也。《万》舞,非但在四方,亲在宗庙、公庭。 ○俣,疑矩反。《韩诗》在扈扈云“美貌”。) [疏]“简兮”至“万舞”。○毛以为,言卫不用贤。有大德之人兮,大德之 人兮,祭山川之时,乃使之於四方,行在《万》舞之位。又至於日之方中,教国 子弟习乐之时,又使之在舞位之前行而处上头,亲为舞事以教之。此贤者既有大 德,复容貌美大俣俣然,而君又使之在宗庙、公庭亲为《万》舞,是大失其所也。 ○郑以为,卫君择人兮,择人兮,为有方且祭祀之时,使之当为《万》舞。又日 之方中,仲春之时,使之在前列上头,而教国子弟习乐。为此贱事,不当用贤, 而使大德之人,容貌俣俣然者,於祭祀之时,亲在宗庙、公庭而《万》舞。言择 大德之人,使为乐吏,是不用贤也。○传“以干羽”至“四方”。○正义曰: 《万》,舞名也。谓之“万”者,何休云:“象武王以万人定天下,民乐之,故 名之耳。”《商颂》曰:“《万》舞有奕。”殷亦以武定天下,盖象汤之伐桀也。 何休指解周舞,故以武王言之。《万》舞之名,未必始自武王也。以《万》者, 舞之总名,干戚与羽皆是,故云“以干羽为《万》舞”,以祭山川宗庙。宜干、 羽并有,故云“用之宗庙山川”。由山川在外,故云“於四方”,解所以言四方 之意也。《周礼》舞师教羽舞,帅而舞四方之祭祀;教兵舞,帅而舞山川之祭祀, 则山川与四方别。此言山川,而云四方者,以《周礼》言“天子法四方为四望”, 故注云:“四方之祭祀,谓四望也。”《大司乐》注云:“四望,谓五岳、四镇、 四渎。”然则除此以外,乃是山川也,故山川与四方别舞。诸侯之祭山川,其在 封内则祭之,非其地则不祭,无岳、渎之异,唯祭山川而已,故以山川对宗庙在 内为四方也。此传干羽为《万》舞,宗庙、山川同用之,而《乐师》注云“宗庙 以人,山川以干”,皆非羽舞,宗庙、山川又不同。此得同者,天子之礼大,故 可为之节文,别祀别舞。诸侯唯有时王之乐,礼数少,其舞可以同也。○笺“简 择”至“干舞”。○正义曰:以下云“公言锡爵”,当祭末,则“公庭《万》舞” 是祭时。此方论择人为《万》舞,故为且祭祀也。传亦以此推之,故用之宗庙、 山川为祭也。知《万》舞为干舞,不兼羽者,以《春秋》云“万入去《》” 别文。《公羊传》曰:“《》者何?舞。《万》者何?干舞。”言干则有戚 矣,《礼记》云“朱干玉戚,冕而舞《大武》”。言则有羽矣,《师》曰 “教国子舞羽吹”。羽、相配之物,则羽为《》舞,不得为《万》也。以 干戚武事,故以万言之;羽文事,故指体言耳。是以《文王世子》云“春夏 学干戈,秋冬学羽”,注云:“干戈,《万》舞,象武也。羽,《》舞, 象文也。”是干、羽之异也。且此《万》舞并兼羽,则硕人故能《》舞也。 下二章论硕人之才艺,无为复言“左手执,右手秉翟”也。明此言干戚舞,下 说羽舞也。以此知《万》舞唯干,无羽也。孙毓亦云:“《万》舞,干戚也。 羽舞,翟之舞也。”传以干羽为《万》舞,失之矣。○传“教国”至“为期”。 ○正义曰:知教国子弟者,以言“在前上处”。在前列上头,唯教者为然。祭祀 之礼,旦明而行事,非至日之方中始在前上处也。此既为乐官,明其所教者,国 子也。国子,谓诸侯大夫士之子。言“弟”,容诸侯之庶子,於子为弟,故 《王制》云“王太子、王子、群后之太子、卿大夫元土之子”。彼虽天子之法, 推此诸侯亦有庶子在国学,故言国子弟也。传言“日中为期”,则谓一日之中, 非春秋日夜中也。若春秋,言不当为期也,故王肃云“教国子弟,以日中为期, 欲其遍至”,是也。○笺“在前”至“合舞”。○正义曰:《公羊传》曰:“诸 侯四佾,则舞者为四列。”使此硕人居前列上头,所以教国子诸子学舞者,令法 於己也。《周礼》者,皆《春官·大胥职》文也。彼注云:“学士,谓卿大夫诸 子学舞者。版,籍也。大胥主此版籍,以待当召聚学舞者。卿大夫之诸子,则案 此籍以召之。”又云“春,入学”者,注云:“春始以学士入学宫而学之合舞等, 其进退使应节奏。《月令》仲春之月,命乐正习舞。入学者必释菜以礼先师,谓 藻之属也。”此贤者非为大胥也。引此者以证此“日之方中”,即彼“春,入 学”是矣,谓二月日夜中也。《尚书》云“日中星鸟”,《左传》曰“马日中而 出”,皆与此同也。○传“硕人”至“公庭”。○正义曰:硕者,美大之称,故 诸言硕人者,传皆以为大德。唯《白华》“硕人”,传不训此。及《考》传意 类之,则亦为大德也。故王肃云:“硕人谓申后。此刺不用贤。”则笺意亦以硕 人为大德。其馀则随义而释,不与此同,故《白华》硕人为妖大之人,谓褒姒也。 硕既为大德,故俣俣为容貌大也。上亦教国子,此直云“非但在四方”,不并言 教国子者,以“在前上处”文无舞,故据《万》舞言也。 有力如虎,执辔如组。(组,织组也。武力比於虎,可以御乱。御众有文章, 言能治众,动於近,成於远也。笺云:硕人有御乱、御众之德,可任为王臣。○ 辔,悲位反。组音祖。任音壬。)左手执,右手秉翟。(,六孔。翟,翟羽 也。笺云:硕人多才多艺,又能舞。言文武道备。○,馀若反,以竹为之, 长三尺,执之以舞。郑注《礼》云“三孔”。郭璞同,云“形似笛而小”。《广 雅》云“七孔”。翟,亭历反。)赫如渥赭,公言锡爵。(赫,赤貌。渥,厚渍 也。祭有畀、胞、翟、阍、寺者,惠下之道,见惠不过一散。笺云:硕人容色 赫然,如厚傅丹,君徒赐其一爵而已。不知其贤而进用之。散受五升。) [疏]“有力”至“锡爵”。○正义曰:言硕人既有武力,比如虎,可以能御 乱矣。又有文德,能治民,如御马之执辔,使之有文章,如织组矣。以御者执辔 於此,使马骋於彼;织组者总纰於此,而成文於彼,皆动於近,成於远。以兴硕 人能治众施化,於己而有文章,在民亦动於近,成於远矣。硕人既有御众、御乱 之德,又有多才多艺之伎,能左手执管,右手秉翟羽而舞,复能为文舞矣。且 其颜色赫然而赤,如厚渍之丹赭。德能容貌若是,而君不用。至於祭祀之末,公 唯言赐一爵而已,是不用贤人也。○传“组织”至“於远”。○正义曰:以义取 动近成远,故知为织组,非直如组也。武力比於虎,故可以御乱也。御,治也, 谓有侵伐之乱,武力可以治之。定本作“御”字。又言“御众有文章”者,御众 似执辔,有文章似织组。又云“言能治众,动於近,成於远”者,又总解御众有 文章之事也。以执辔及於如组与治众,三者皆动於近、成於远也。此治民似执辔, 执辔又似织组,转相如,故经直云“执辔如组”,以喻御众有文章也。《大叔于 田》云“执辔如组”,谓段之能御车,以御车似织组。知此不然者,以彼说段之 田猎之伎,故知为实御,此硕大堪为王臣,言“有力如虎”,是武也,故知“执 辔如组”比其文德,不宜但为御矣。○传“,六孔。翟,翟羽”。○正义曰: 《释乐》云:“大谓之产。”郭璞曰:“如笛,三孔而短小。”《广雅》云: “七孔。”郑於《周礼·笙师》及《少仪》、《明堂位》注皆云“如笛,三孔”。 此传云六孔,与郑不同,盖以无正文,故不复改。传“翟,翟羽”,谓雉之羽也, 故《异义》:《公羊》说乐《万》舞,以鸿羽取其劲轻,一举千里;《诗毛》说 《万》以翟羽;《韩诗》说以夷狄大鸟羽。谨案:《诗》云“右手秉翟”,《尔 雅》说“翟,鸟名,雉属也”,知翟,羽舞也。○笺“硕人”至“道备”。○正 义曰:虽吹器,舞时与羽并执,故得舞名。是以《宾之初筵》云“《》舞笙 鼓”,《公羊传》曰“者何?《》舞”是也。首章云“公庭《万》舞”,是 能武舞,今又说其《》舞,是又能为文舞也。硕人有多才多艺,又能为此《》 舞,言文武备也。言其能而已,非谓硕人实为之也。何者?此章主美其文德,不 论其在职之事。○传“渥厚”至“一散”。○正义曰:渥者,浸润之名,故《信 南山》曰“益之以,既优既渥”,是也。故此及《终南》皆云“渥,厚 渍也”。言渍之人厚则有光泽,故以兴颜色之润。是以《终南》笺云“如厚渍之 丹,言赤而泽”是也。定本“渥,厚也”,无“渍”字。“祭有畀<韦军>、胞、 翟、阍、寺者,惠下之道”,皆《祭统》文。彼又云:“畀之为言与也,能以其 馀畀於下也。者,甲吏之贱者。胞者,肉吏之贱者。翟者,乐吏之贱者。阍者, 守门之贱者。”注云:“,《周礼》作‘<韦军>’,盖谓磔皮革之官。”《周 礼》<韦军>人为鼓,鲍人为甲。《礼记》是诸侯兼官,故<韦军>为甲吏也。胞, 即《周礼》庖人,故注云:“庖之言苞也,裹肉曰苞苴。其职供王之膳羞。”是 肉吏是也。其官次於<韦军>人。《周礼》<韦军>人亡。庖人,中士四人,下士八 人。阍人,王宫每门四人。寺人,王之正内五人。以庖人类之,则皆非府史,不 在献,又非士。庖人於天子为士,於诸侯故亦非士。引之证此硕人亦乐吏,故於 祭末乃是赐也。知此亦是乐吏者,以经云“锡爵”,若士,则尸饮九而献之,不 得既祭乃赐之,故知在“惠下”之中。经云“爵”,传言“散”者,《礼器献》 云:“礼有以小为贵者,贵者献以爵,贱者献以散。”《祭统》云:“尸饮九, 以散爵献士。”士犹以散献爵,贱无过散,故知不过一散。散谓之爵,爵总名也。 山有榛,隰有苓。(榛,木名。下湿曰隰。苓,大苦。笺云:榛也苓也,生 各得其所。以言硕人处非其位。○榛,本亦作“蓁”,同侧巾反,子可食。苓音 零,《本草》云:“甘草。”)云谁之思?西方美人。(笺云:我谁思乎?思周 室之贤者,以其宜荐硕人,与在王位。○与音预,或如字。)彼美人兮,西方之 人兮!(乃宜在王室。笺云:彼美人,谓硕人也。) [疏]“山有”至“人兮”。○正义曰:山之有榛木,隰之有苓草,各得其所, 以兴卫之有硕人而在贱职,可谓处非其位,乃榛苓之不如。硕人既不宠用,故令 我云:谁思之乎?思西方周室之美人。若得彼美人,当荐此硕人,使在王朝也。 彼美好之硕人兮,乃宜在王朝为西方之人兮,但无人荐之耳。○传“榛,木 名。苓,大苦”。○正义曰:陆机云“栗属,其子小,似柿子,表皮黑,味如栗”, 是也。榛字或作“蓁”,盖一木也。《释草》云:“{艹},大苦。”孙炎曰: “《本草》云:‘{艹},今甘草’,是也。蔓延生。叶似荷,青黄。其茎赤, 有节,节有枝相当。或云{艹}似地黄。”○笺“彼美人,谓硕人”。正义曰: 上言西方之美人,谓周室之贤人,以荐此硕人,故知“彼美人”谓硕人,“西方 之人”谓宜为西方之人,故传曰“乃宜在王位”,言宜在王朝之位为王臣也。 简兮三章,章,六句 《泉水》,卫女思归也。嫁於诸侯,父母终,思归宁而不得,故作是诗以自 见也。(“以自见”者,见已志也。国君夫人,父母在则归宁,没则使大夫宁於 兄弟。卫女之思归,虽非礼,思之至也。○见,贤遍反,上同。“思之至”,一 本“思”作“恩”。) [疏]“《泉水》四章,章六句”至“以自见”。○正义曰:此时宣公之世, 宣父庄,兄桓。此言父母已终,未知何君之女也。言嫁於诸侯,必为夫人,亦不 知所何国。盖时简札不记,故序不斥言也。四章皆思归宁之事。○笺“卫女” 至“之至”。○正义曰:以之卫女思归,虽非礼,而思之至极也。君子善其思, 故录之也。定本作“思”字。 毖彼泉水,亦流于淇。(兴也。泉水始出,毖然流也。淇,水名也。笺云: 泉水流而入淇,犹妇人出嫁於异国。○毖,悲位反,《韩诗》作“礻必”,《说 文》作“<耳必>”云“直视也”。淇音其。)有怀于卫,靡日不思。(笺云:怀, 至。靡,无也。以言我有所至念於卫,我无日不思也。所至念者,谓诸姬,诸姑 伯姊。)娈彼诸姬,聊与之谋。(娈,好貌。诸姬,同姓之女。聊,原也。笺云: 聊,且,略之辞。诸姬者,未嫁之女。我且欲略与之谋妇人之礼,观其志意,亲 亲之恩也。○娈,力转反,下篇同。) [疏]“毖彼”至“之谋”。○毛以为,毖彼然而流者,是泉水亦流入於淇水, 以兴行嫁者是我妇人,我妇人亦嫁於异国,故我有所至念於卫,无一日而不思念 之也。我所思念者,念娈然彼诸姬未嫁之女,愿欲与之谋妇人之礼。○郑唯以 “聊”为“且欲略与之谋”为异,馀同。○传“泉水始出,毖然流”。○正义曰: 以此连云泉水,知为始出毖然流也。是以《衡门》传亦云:“泌,泉水也。”言 “亦流于淇”者,以本叙卫女之情,故言亦。亦,己也。○笺“怀至”至“伯姊”。 ○正义曰:以下云“靡日不思”,此“怀”不宜复为思,故以为“至念於卫”。 以下文言之,知至念者,诸姬伯姊。○笺“聊且”至“之恩”。○正义曰:言 “且”者,意不尽,故言“略之辞”,以言诸姬是未嫁之辞,又向卫所见,宜据 未嫁者。传言同姓之女,亦谓未嫁也。言诸姬,容兄弟之女,及五服之亲,故言 同姓以广之。所以先言诸姬,後姑姊者,便文互见,以诸姬总辞,又卑欲与谋妇 人之礼也。姑姊尊,故云问,明亦与谋妇人之礼。此卫女思归,但当思见诸姬而 已,思与谋妇礼,观其志意,是亲亲之恩也。 出宿于,饮饯于祢。(,地名。祖而舍,饮酒於其侧曰饯,重始有 事於道也。祢,地名。笺云:、祢者,所嫁国卫之道所经,故思宿饯。○, 子礼反。饯音践,徐又才箭反,送行饮酒也。祢,乃礼反,地名,《韩诗》作 “坭”,音同。,蒲末反,道祭也。)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笺云:行, 道也。妇人有出嫁之道,远於亲亲,故礼缘人情,使得归宁。○远,于万反,注 同。)问我诸姑,遂及伯姊。(父之姊妹称姑。先生曰姊。笺云:宁则又问姑及 姊,亲其类也。先姑後姊,尊姑也。) [疏]“出宿”至“伯姊”。○正义曰:卫女思归,言我思欲出宿於,先饮 饯於祢,而出宿以乡卫国,而以父母既没,不得归宁,故言女子生而有人之道, 远於父母兄弟之亲,故礼缘人情,使得归宁。今何为不听我乎?我之向卫,为觐 问诸姑,遂及伯姊而已,岂为犯礼也哉!而止我也?○传“,地名”至“祢, 地名”。○正义曰:言祖而舍,饮酒於其侧者,谓为祖道之祭,当释酒脯於 舍。即释也。於时送者遂饮酒於祖侧,曰饯。饯,送也。所以为祖 祭者,重已方始有事於道,故祭道之神也。《聘礼记》曰:“出祖释,祭酒 脯,乃饮酒於其侧。”注云:“祖,始也。既受聘享之礼,行出国门,止陈车骑, 释酒脯之奠於,为行始。《诗传》曰:‘,道祭’,谓祭道路之神。 《春秋传》曰‘涉山川’,然则,山行之名也。道路以阻险为难,是以 委土为山,或伏牲其上,使者为,祭酒脯,祈告。卿大夫处者於是饯之,饮 酒於其侧。礼毕,乘车轹之而遂行,舍於近郊矣。其牲犬羊可也。”《大驭》: “掌驭玉辂,及犯,遂驱之。”注云:“封土为山象,以菩刍棘柏为神主。 既祭之,以车轹之而去,喻无险难也。”以此言之,者,本山行之名,以祭 道路之神,求无险难,故取名焉。知出国而为之者,以《聘礼》、《民》、 《韩奕》皆言出祖,则不在国内;以祖为行道之始,则不得至郊,故知在国门外 也。以者壤之名,与中ニ行神之位同,知“委土为山”。言“或伏牲其 上”者,据天子诸侯有牲,卿大夫用酒脯而已。《犬人》云“伏瘗亦如之”,明 天子以犬伏於上。《羊人》无伏祭之事,则天子不用羊。《诗》云“取羝以 ”,谓诸侯也。故云“其有牲,则犬羊耳”。谓天子以犬,诸侯以羊,尊卑 异礼也。以《大驭》云“犯”,即云“遂驱之”,故知礼毕,乘车轹之也。 以《聘礼》上文“既受聘享之礼”,云“遂行,舍於郊”,故知轹之而遂行,舍 於郊也。卿大夫之聘,出国则释,聘礼於家,“又释币於行”。注云:“告 将行也。行者之先,其古人之名未闻。天子诸侯有常祀,在冬。大夫三祀,曰门, 曰行,曰厉。丧礼有毁宗躐行。出于大门,则行神之位在庙门外西方。今时民春 秋祭祀有行神,古之遗礼。”是在家释币,告将行;出国门用酒脯以祈告,故二 处不同也。《月令》:“冬其祀行。”注依中ニ之礼云:“行在庙门外之西,为 壤,厚二寸,广五尺,轮四尺。有主有尸,用特牲。”是天子诸侯常祀在冬, 与异也。祭,则天子诸侯卿大夫皆於国外为之。《大驭》云“犯”, 《诗》云“取羝以”,《聘礼》云“释”是也。又名祖,《聘礼》及 《诗》云“出祖”,是也。又名道,《曾子问》云“道而出”,是也。以其为犯 ,祭道路之神,为行道之始,故一祭而三名也。皆先而饮饯,乃後出宿。 此先言出宿者,见饮饯为出宿而设,故先言以致其意。《韩奕》云:“韩侯出祖, 出宿于屠。”既祖,即当出宿,故彼笺云:“祖於国外,毕,乃出宿者,示行不 留於是也。”欲先明祖必出宿,故皆先言出宿,後言饮饯也。《聘礼》“遂行, 舍於郊”,则此出宿当在郊。而传云“,地名”,不言郊者,与下传互也。下 “干”云“所国郊”,则此亦在郊也。此云地名,则干亦地名矣。正以 《聘礼》“遂行,舍於郊”,则此卫女思宿焉,明亦在郊也。干、思宿焉,传 以为在郊,则言祢思饯焉,差近在国外耳。计宿、饯当各在一处而已。而此云、 祢,下云干、言,别地者,下笺云:“干、言犹、祢,未闻远近同异。”要是 卫女所嫁国卫之道所经见,所思之耳。下传或兼云“干、言,所国郊”者, 一郊不得二地,宿饯不得同处,“言”,衍字耳。定本、《集注》皆云“干,所 国郊”。○笺“妇人”至“归宁”。○正义曰:此与《ぐ》、《竹竿》文 同而义异者,以此篇不得归宁而自伤,故为由远亲亲而望归宁;《ぐ》刺其 淫奔,故为礼自得嫁,何为淫奔;《竹竿》以不见答,思而能以礼,故为出嫁为 常,不可违礼。诗者各本其意,故为义不同。○传“父之”至“曰姊”。正义曰: 《释亲》文。孙炎曰:“姑之言古,尊老之名也。”然则姑姊,尊长,则当已嫁, 父母既没,当不得归。所以得问之者,诸侯之女有嫁於卿大夫者,去归则见之。 ○笺“宁则”至“尊姑”。○正义曰:以上章思与诸姬谋,今复问姑及姊,故言 “又”也。不问兄弟宗族,而问姑及姊,由亲其类也。 出宿于干,饮饯于言。(干、言,所国郊也。笺云:干、言犹、祢,未 闻远近同异。)载脂载[B144],还车言迈。(脂[B144]其车,以还我行也。笺云: 言还车者,嫁时乘来,今思乘以归。○[B144],胡瞎反,车轴头金也。还音旋, 此字例同音,更不重出。)遄臻于卫,不瑕有害?(遄,疾。臻,至。瑕,远也。 笺云:瑕犹过也。害,何也。我还车疾至於卫而返,於行无过差,有何不可而止 我?○遄,市专反。瑕音遐。害,毛如字,郑音曷。行,下孟反。差,初懈反, 又初加反,卷末注同。) [疏]“出宿”至“有害”。○毛以为,我思欲出宿於干,先饮饯於言,而归 卫国耳。则为我脂车,则为我设[B144],而还回其车,我则乘之以行。而欲疾至 卫,不得为违礼远义之害,何故不使我归宁乎?传以瑕为远。王肃云“言原疾至 於卫,不远礼义之害”,是也。○郑唯“不瑕有害”为异。○传“脂[B144]”至 “我行”。○正义曰:古者车不驾则脱其[B144],故《车[B144]》云“间关车之 [B144]兮”,传曰“间关,设[B144]貌”,是也。今将行,既脂其车,又设其 [B144],故云“脂[B144]其车”。云还者,本乘来,今欲乘以还,故笺云:“言 还车者,嫁时乘来,今思乘以归。” 我思肥泉,兹之永叹。(所出同、所归异为肥泉。笺云:兹,此也。自卫而 来所渡水,故思此而长叹。○肥字或作“淝”,音同。) [疏]传“所出同,所归异,为肥泉”。○正义曰:《释水》云:“泉归异出 同流,肥。”○笺“自卫”至“渡水”。○正义曰:以下须、漕是卫邑,故知此 肥泉是卫水也。思须与漕,我心悠悠。(须、漕,卫邑也。笺云:自卫而来所经 邑,故又思之。○漕音曹。) [疏]传“须、漕,卫邑”。○正义曰:《》云:“以庐於漕。”漕是卫邑, 须与漕连,明亦卫邑。 驾言出游,以写我忧。(写,除也。笺云:既不得归宁,且欲乘车出游,以 除我忧。) [疏]笺“既不”至“我忧”。○正义曰:以此不得归宁,而出游不过出国, 故言且出游。《竹竿》不见答,故以出游为归,是以彼笺云:“异国而不见答, 其除此忧,维有归耳。” 《泉水》四章,章六句。 《北门》,刺仕不得志也。言卫之忠臣不得其志尔。(不得其志者,君不知 巳志而遇困苦。) [疏]“《北门》三章,章七句”至“志尔”。○正义曰:谓卫君之ウ,不知 士有才能,不与厚禄,使之困苦,不得其志,故刺之也。经三章皆不得志之事也。 言士者,有德行之称。其仕为官,尊卑不明也。 出自北门,忧心殷殷。(兴也。北门背明乡阴。笺云:自,从也。兴者,喻 已仕於ウ君,犹行而出北门,心为之忧殷殷然。○殷,本又作“{殷心}”,同於 巾反,沈於文反,又音隐,《尔雅》云:“忧也。”背,蒲对反。乡,本又作 “向”,同许亮反。为,于伪反。)终窭且贫,莫知我艰。(窭者,无礼也。贫 者,困於财。笺云:艰难也。君於已禄薄,终不足以为礼。又近困於财,无知已 以此为难者。言君既然矣,诸臣亦如之。○窭,其矩反,无礼也,《尔雅》云: “贫也。”案:谓贫无可为礼。)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笺云:谓勤 也。诗人事君无二志,故自决归之於天。我勤身以事君,何哉?忠之至。) [疏]“出自”至“何哉”。○正义曰:卫之忠臣,不得其志。言人出自北门 者,背明乡阴而行,犹已仕於乱世,乡於ウ君而仕。由君之ウ,已则为之忧心殷 殷然。所以忧者,以君於已禄薄,使已终当窭陋,无财为礼,又且贫困,无资充 用,而众臣又莫知我贫窭之艰难者。君於已虽禄薄,已又不忍去之,止得守此贫 困,故自决云:已焉哉,我之困苦,天实为之。使我遭此君,我止当勤以事之, 知复奈何哉!○传“北门背明乡阴”。○正义曰:本取人乡阴行,似已仕ウ君, 故以出自北门为喻。传以乡阴者必背明耳,不取背明为义,何者?此人既仕ウ君, 虽困不去,非恨本不择君,故知不以背明为喻也。○传“窭者”至“於财”。○ 正义曰:《释言》云:“窭,贫也。”则贫、窭为一也。传此经云“终窭且贫”, 为二事之辞,故为窭与贫别。窭谓无财可以为礼,故言“窭者,无礼”;贫谓无 财可以自给,故言“贫者,困於财”。是以笺云“禄薄,终不足以为礼”,是终 窭也。“又近困於财”,是且贫也。言近者,已所资给,故言近;对以之为礼者, 为远也。无财谓之贫,此二者皆无财之事,故《尔雅》贫、窭通也。“终窭且贫”, 言君於已禄薄,是君既然矣,莫知我艰,总谓人无知己,是诸臣亦如之。以颁禄 由君,故怨已贫窭禄薄,不由诸臣,故但恨其不知已也。○笺“诗人”至“之至”。 ○正义曰:此诗人叙仕者之意,故谓之“诗人事君”,不知已而不去,是“无二 志”也。己困苦,应去而不去,是终当贫困,故言“已焉哉”,是自决也。此实 由君,言“天实为之”,是归之於天也。君臣义合,道不行则去。今君於已薄矣, 犹云勤身以事之,知复何哉!无去心,是忠之至也。 王事我,政事一埤益我。(,之。埤,厚也。笺云:国有王命役使之事, 则不以之彼,必来之我;有赋税之事,则减彼一而以益我。言君政偏,己兼其苦。 ○埤,避支反。偏音篇。)我入自外,室人交彳扁谪我。(谪,责也。笺云:我 从外而入,在室之人更迭遍来责我,使已去也。言室人亦不知已志。○彳扁,古 遍字,注及下同。凡彳扁字从行,偏字从人,後皆放此。谪,直革反,《玉篇》 知革反。更音庚。迭,待结反。) [疏]“王事”至“谪我”。○正义曰:此仕者言君既昏ウ,非直使已贫窭, 又若国有王命役使之事,则不以之彼,必来之我,使已劳於行役;若有赋税之事, 则减彼一而厚益我,使己困於资财。君既政偏,己兼其苦,而我入自外而归,则 室家之人更迭而彳扁来责我。言君既政偏,尔何不去?此忠臣不忍去,而室人不 知以责己。外为君所困,内为家人不知,故下又自决归天。○传“埤,厚”。○ 正义曰:谓减彼一以厚益己,使巳厚出赋税之事是也。○笺“国有”至“其苦”。 ○正义曰:政事云一埤益我,有可减一,则为赋税之事。政事是赋税,则王事是 役使可知。役使之事,不之彼而之我,使我劳而彼逸;赋税之事,减彼一而益我, 使彼少而我多。此王事不必天子事,直以战伐行役皆王家之事,犹《鸨羽》云 “王事靡”,於时甚乱,非王命之事也。○笺“我从”至“己志”。○正义曰: 礼,君臣有合离之义。今遭困穷,而室人责之,故知使之去也。此士虽困,志不 去君,而家人使之去,是不知己志。上言诸臣莫知我艰,故云室人亦不知己志。) 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王事敦我,政事一埤遗我。(敦,厚。遗,加也。笺云:敦犹投掷也。○敦, 毛如字;《韩诗》云“敦,迫”;郑都回反,投レ也。遗,唯季反。レ,呈释反, 与掷同;本或作“摘”,非。) [疏]传“敦,厚”。笺“敦犹投掷”。○正义曰:笺以役事与之,无所为厚 也。且上云“我”,此亦宜为“之己”之义,故易传以为投掷於己也。 我入自外,室人交遍摧我。(摧,沮也。笺云:摧者,刺讥之言。○摧,徂 回反,或作“催”,音同。《韩诗》作“讠崔”,音千隹、子隹二反,就也。沮, 在吕反,何音阻。) [疏]传“摧,沮”。笺“摧者,刺讥之言”。○正义曰:毛以为,室人更责 则乖沮己志。定本、《集注》皆云“摧,沮也”。笺以上章类之,言谪己者是室 人责己,故以摧为刺讥己也。 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北门》三章,章七句。 《北风》,刺虐也。卫国并为威虐,百姓不亲,莫不相携持而去焉。(○携, 穴圭反。) [疏]“《北风》三章,章六句”至“去焉”。○正义曰:作《北风》诗者, 刺虐也。言卫国君臣并为威虐,使国民百姓不亲附之,莫不相携持而去之,归於 有道也。此主刺君虐,故首章、二章上二句皆独言君政酷暴。卒章上二句乃君臣 并言也。三章次二句皆言携持去之,下二句言去之意也。 北风其凉,雨雪其。(兴也。北风,寒凉之风。,盛貌。笺云:寒凉之 风,病害万物。兴者,喻君政教酷暴,使民散乱。○凉音良。雨,于付反,又如 字,下同。,普康反。酷,苦毒反。)惠而好我,携手同行。(惠,爱。行, 道也。笺云:性仁爱而又好我者,与我相携持同道而去。疾时政也。○好,呼报 反,下及注同。行音衡。)其虚其邪?既亟只且!(虚,虚也。亟,急也。笺云: 邪读如徐。言今在位之人,其故威仪虚徐宽仁者,今皆以为急刻之行矣,所以当 去,以此也。) [疏]“北风”至“只且”。○正义曰:言天既为北风,其寒凉矣,又加之雨 雪其然而盛。由凉风盛雪,病害万物,以兴君政酷暴,病害百姓也。百姓既见 病害,莫不散乱,故皆云:彼有性仁爱而又好我者,我与此人携手同道而去。欲 以共归有德。我所以去之者,非直为君之酷虐,而在位之臣,虽先日其宽虚,其 舒徐,威仪谦退者,今莫不尽为急刻之行,故已所以去之。既,尽也。只且,语 助也。○笺“寒凉”至“散乱”。○正义曰:风雪并喻君虐,而笺独言凉风者, 以风非所害物,但北风寒凉,故害万物,与常风异,是以兴君政酷暴也。而雪害 物,不言可知。○“性仁”至“而去”。○正义曰:以经“携手”之文承“惠好” 之下,则与此惠而好我者相携手也。○传“虚,虚”。笺“邪读如徐”。○正义 曰:《释训》云:“其虚其徐,威仪容止也。”孙炎曰:“虚、徐,威仪谦退也。” 然则虚徐者,谦虚闲徐之义,故笺云“威仪虚徐宽仁者”也。但传质,诂训叠经 文耳,非训虚为徐。此作“其邪”,《尔雅》作“其徐”,字虽异,音实同,故 笺云“邪读如徐”。 北风其喈,雨雪其霏。(喈,疾貌。霏,甚貌。○喈音皆。霏,芳非反。) 惠而好我,携手同归。(归有德也。)其虚其邪?既亟只且! 莫赤匪狐,莫黑匪乌。(狐赤乌黑,莫能别也。笺云:赤则狐也,黑则乌也, 犹今君臣相承,为恶如一。○别,彼竭反。) [疏]“莫赤”至“匪乌”。○正义曰:卫之百性疾其时政,以狐之类皆赤, 乌之类皆黑,人莫能分别赤以为非狐者,莫能分别黑以为非乌者,由狐赤乌黑, 其类相似,人莫能别其同异,以兴今君臣为恶如一,似狐、乌相类,人以莫能别 其同异。言君恶之极,臣又同之,已所以携持而去之。○传“狐赤”至“能别”。 ○正义曰:狐色皆赤,乌色皆黑,以喻卫之君臣皆恶也。人於赤狐之群,莫能别 其赤而非狐者,言皆是狐;於黑乌之群,莫能别其黑而非乌者,言皆是乌,以喻 於卫君臣,莫能别其非恶者,言皆为恶,故笺云“犹今之君臣相承,为恶如一” 也,故序云“并为威虐”,经云“莫赤”、“莫黑”,总辞,故知并刺君臣,以 上下皆恶,故云相承也。 惠而好我,携手同车。(携手就车。)其虚其邪?既亟只且! 《北风》三章,章六句。 《静女》,刺时也。卫君无道,夫人无德。(以君及夫人无道德,故陈静女 遗我以彤管之法德,如是可以易之为人君之配。○遗,唯季反,下同。) [疏]“《静女》三章,章四句”至“无德”。○正义曰:道德一也,异其文 耳。经三章皆是陈静女之美,欲以易今夫人也,庶辅於君,使之有道也。此直 思得静女以易夫人,非谓陈古也,故经云“俟我”、“贻我”,皆非陈古之辞也。 静女其姝,俟我於城隅。(静,贞静也。女德贞静而有法度,乃可说也。姝, 美色也。俟,待也。城隅,以言高而不可逾。笺云:女德贞静,然後可畜;美色, 然後可安。又能服从,待礼而动,自防如城隅,故可爱之。○姝,赤朱反,《说 文》作“殳”,云“好也”。说音悦,篇末注同。)爱而不见,搔首踟蹰。 (言志往而行正。笺云:志往谓踟蹰,行正谓爱之而不往见。○搔,苏刀反。踟, 直知反。蹰,直诛反。) [疏]“静女”至“踟蹰”。○正义曰:言有贞静之女,其美色姝然,又能服 从君子,待礼而後动,自防如城隅然,高而不可逾。有德如是,故我爱之,欲为 人君之配。心既爱之,而不得见,故搔其首而踟蹰然。○传“女德”至“可逾”。 ○正义曰:言静女,女德贞静也。俟我於城隅,是有法度也。女德如是,乃可悦 爱,故下云“爱而不见”是也。姝、娈皆连静女,静既为德,故姝为美色也。 《东方之日》传:“姝者,初昏之貌。”以彼论初昏之事,亦是美色,故笺云: “姝姝然美好之子。”《干旄》传曰:“姝,顺貌。”以贤者告之善道,不以色, 故为顺,亦谓色美之顺也。城隅高於常处,以喻女之自防深故。《周礼》“王城 高七雉,隅九雉”,是高於常处也。○“女德”至“可爱”。○正义曰:笺解本 举女静德与美色之意,言女德贞静,然後可保畜也;有美色,然後可意安以为匹 也,故德色俱言之。据女为说,故云服从、待礼,谓待君子媒妁聘好之礼,然後 乃动。不为淫佚,是其自防如城隅,故可爱也。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既有静德,又有美色,又能遗我以古人之法,可以 配人君也。古者后夫人必有女史彤管之法,史不记过,其罪杀之。后妃群妾以礼 御於君所,女史书其日月,授之以环,以进退之。生子月辰,则以金环退之。当 御者,以银环进之,著于左手;既御,著于右手。事无大小,记以成法。笺云: 彤管,笔赤管也。○贻,本又作“诒”,音怡,遗也,下同。下句协韵,亦音以 志反。彤,徒冬反。彤,赤也。管,笔管。著,知略反,又直略反,下同。)彤 管有炜,说怿女美。(炜,赤貌。彤管以赤心正人也。笺云:“说怿”当作“说 释”。赤管炜炜然,女史以之说释妃妾之德,美之。○炜,于鬼反。说,本又作 “悦”,毛、王上音悦,下音亦。郑:说音始悦反:怿作“释”,始亦反。) [疏]“静女”至“女美”。○毛以为,言有贞静之女,其色娈然而美,又遗 我以彤管之法,不违女史所书之事,成其妃妾之美。我欲易之,以为人君之妃。 此女史彤管能成静女之德,故嘉善此彤管之状有炜炜然,而喜乐其能成女德之美。 因静女能循彤管之法,故又悦美彤管之能成静女。王肃云:“嘉彤管之炜炜然, 喜乐其成女美也。”○郑唯“说释女美”为异。以上句既言遗我彤管之法,故说 彤管以有法,由女史执之,以笔陈说而释此妃妾之德美。有进退之法,而静女不 违,是遗我彤管之法也。○传“既有”至“人君”。○正义曰:既有静德,谓静 女也。又有美色,谓其娈也。遗我以古人之法,即贻我彤管也。○传“古者”至 “成法”。○正义曰:传以经云“贻我彤管”是女史之事,故具言女史之法也。 《周礼》“女史八人”,注云:“女史,女奴晓书者。”其职云:“掌王后之礼 职,掌内治之贰,以诏后治内政。逆内宫,书内令。凡后之事,以礼从。”夫人 女史亦如之,故此总云“后夫人必有女史彤管之法”也。女史若有不记妃妾之过, 其罪则杀之,谓杀此女史。凡后妃群妾以礼次序御於君所之时,使女史书其日月, 使知某日某当御,某日当次某也。“授之以环,以进退之”者,即下句是也。 “生子月辰”,谓将生子之月,故《内则》“妻将生子,及月辰,居侧室”是也。 此以月辰将产为文,实有娠即宜退之,故《生民》笺云“於是遂有身而肃戒不复 御”,是也。《内则》月辰所居侧室者,为将产异其处,非谓始不御也。“当御, 以银环进之,著於左手;既御,乃著於右手。”金环不言著,略之。此妃妾进御 烦碎之事,而令女史书之者,事无大小,记以成法也。此是女史之法。静女遗我 者,谓遗我不违女史之法,使妃妾德美也。此似有成文,未闻所出。定本、《集 注》“女吏”皆作“女史”。○传“彤管以赤心正人”。○正义曰:必以赤者, 欲使女史以赤心正人,谓赤心事夫人,而正妃妾之次序也。○笺“说怿”至“美 之”。○正义曰:以女史执此赤管而书,记妃妾进退日月所次序,使不违失,宜 为书说而陈释之,成此妃妾之德美,故美之也。 自牧归荑,洵美且异。(牧,田官也。荑,茅之始生也。本之於荑,取其有 始有终。笺云:洵,信也。茅,白之物也。自牧田归荑,其信美而异者,可以 供祭祀,犹贞女在窈窕之处,媒氏达之,可以配人君。○牧,州牧之牧,徐音目。 荑,徒兮反。洵,本亦作“询”,音荀。共音恭。窈,乌了反。窕,徒了反。处, 昌虑反。)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非为荑徒说美色而已,美其人能遗我法则。 笺云:遗我者,遗我以贤妃也。○为,于伪反,注同。或如字。) [疏]“自牧”至“之贻”。○毛以为,诗人既爱静女而不能见,思有人归之, 言我欲令有人自牧田之所归我以茅荑,信美好而且又异者,我则供之以为祭祀之 用,进之於君,以兴我原有人自深宫之所,归我以贞信之女,信美好而又异者, 我则进之为人君之妃。又言我所用此女为人君之妃者,由此女之美。我非徒悦其 美色,又美此女人之能遗我彤管之法,故欲易之以配人君。○郑唯下二句为异。 言若有人能遗我贞静之女,我则非此女之为美,言不美此女,乃美此人之遗於我 者。爱而不见,冀於得之,故有人遗之,则美其所遗之人也。○传“荑茅”至 “有终”。○正义曰:传以茅则可以供祭祀之用。荑者,茅之始生,未可供用, 而本之於荑者,欲取兴女有始有终,故举茅生之名也。言始为荑,终为茅,可以 供祭祀,以喻始为女能贞静,终为妇有法则,可以配人君。○笺“茅”至“人 君”。○正义曰:笺解以茅喻之意。以茅白之物,信美而异於众草,故可以供 祭祀,喻静女有德,异於众女,可以配人君,故言洵美且异也。言供祭祀之用者, 祭祀之时,以茅缩酒。《左传》曰“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供,无以缩酒”是也。 定本、《集注》云“信美而异者”。○笺“遗我”至“贤妃”。○正义曰:笺以 上“自牧归荑”,欲人贻己以美女,此言“非女之为美,美人之贻”,则非美其 女,美贻己之人也,故易之以为遗我以贤妃也。 《静女》三章,章四句。 《新台》,刺卫宣公也。纳之妻,作新台于河上而要之。国人恶之,而作 是诗也。(,宣公之世子。○新台,旧曰新。《尔雅》云:“四方而高曰台。” 孔安国云:“土高曰台。”音急,宣公世子名。要,於遥反。恶,乌路反。) [疏]“《新台》三章,章四句”至“是诗”。○正义曰:此诗妻盖自齐始 来,未至於卫,而公闻其美,恐不从己,故使人於河上为新台,待其至於河,而 因台所以要之耳。若已至国,则不须河上要之矣。 新台有Г,河水弥弥。(Г,鲜明貌。弥弥,盛貌。水所以秽,反于河 上而为淫昏之行。○Г音此,徐又七礼反,鲜明貌。《说文》作“”,云: “新色鲜也。”弥,莫尔反,徐又莫启反,水盛也。《说文》云:“水满也。” 音乌。行,下孟反。篇注同。)燕婉之求,不鲜。(燕,安。婉,顺也。 ,不能俯者。笺云:鲜,善也。之妻,齐女,来嫁於卫。其心本求燕婉之 人,谓也,反得不善,谓宣公也。口柔,常观人颜色而为之辞,故不 能俯也。○燕,於典反,又於见反,安也。婉,迂阮反,徐於管反。音渠。 音储。鲜,斯践反;王,少也;依郑又音仙。) [疏]“新台”至“不鲜”。○毛以为,卫人恶公纳之妻,故言所要之处。 云公新作高台,有Г然鲜明,在於河水弥弥之处,而要齐女以为淫昏也。水者所 以秽,反於河上作台而为淫昏之行,是失其所也。又言齐女来嫁,本燕婉之 人,是求欲以配,乃今为所要,反得行佞媚之行不少者之宣公,是非所求 也。○郑唯“不鲜”为异。○传“此鲜”至“之行”。○正义曰:此与下传互也。 台Г言鲜明,下言高峻,见台体高峻而其状鲜明也。河弥言盛貌,下言平地,见 河在平地而波流盛也。以公作台要齐女,故须言台。又言河水者,表作台之处也。 言水流之盛者,言水之盛流,当以秽,而公反於其上为淫昏,故恶之也。○ 传“,不能俯者”。○正义曰:、戚施,本人疾之名,故《晋语》云 “不可使俯,戚施不可使仰”,是也。但人口柔者,必仰面观人之颜色而为 辞,似不能俯之人,因名口柔者为。面柔者,必低首下人,媚以容色, 似戚施之人,因名面柔者为戚施。故笺云“口柔,常观人颜色而为之辞,故 不能俯。”戚施面柔,下人以色,故不能仰也。时宣公为此二者,故恶而比之, 非宣公实有二病,故笺申传意,以为口柔、面柔也。口柔,戚施面柔,《释 训》文。李巡曰:“巧言好辞,以口饶人,是谓口柔。戚施和颜悦色以诱人, 是谓面柔也。” 新台有洒,河水浼浼。(洒,高峻也。浼浼,平地也。○洒,七罪反,《韩 诗》作“ㄘ”,音同,云“鲜貌”。浼,每罪反,《韩诗》作“氵尾”。氵尾音 尾,云“盛貌”。)燕婉之求,不殄。(殄,绝也。笺云:殄当作腆。腆, 善也。殄,毛徒典反,郑改作“腆”,吐典反。) [疏]传“殄,绝”。○正义曰:《释诂》文。言齐女反得之行而不绝者, 谓行之不止常然。推此则首章“鲜”为“少”,传不言耳,故王肃亦为“少”也。 ○殄当作“腆”。腆,善。○正义曰:笺云口柔,当不能俯,言“少”与 “不绝”,非类也,故以上章“鲜”为“善”,读此“殄”为“腆”。腆与殄, 古今字之异,故《仪礼》注云“腆,古文字作殄”,是也。) 鱼网之设,鸿则离之。(言所得非所求也。笺云:设鱼网者宜得鱼,鸿乃鸟 也,反离焉。犹齐女以礼来求世子,而得宣公。)燕婉之求,得此戚施。(戚施, 不能仰者。笺云:戚施面柔,下人以色,故不能仰也。○戚,干历反。下,遐嫁 反。) 《新台》三章,章四句。 《二子乘舟》,思、寿也。卫宣公之二子争相为死,国人伤而思之,作是 诗也。(○为,于伪反。) [疏]“《二子乘舟》二章,章四句”至“是诗”。○正义曰:作《二子乘舟》 诗者,思、寿也。卫宣公之二子与寿,争相为死,故国人哀伤而思念之,而 作是《二子乘舟》之诗也。二子争相为死,即首章二句是也。国人伤而思之,下 二句是也。 二子乘舟,其景。(二子,、寿也。宣公为取於齐女而美,公夺之, 生寿及朔。朔与其母於公,公令之齐,使贼先待於隘而杀之。寿知之,以 告,使去之。曰:“君命也,不可以逃。”寿窃其节而先往,贼杀之。至, 曰:“君命杀我,寿有何罪?”贼又杀之。国人伤其涉危遂往,如乘舟而无所薄, 然迅疾而不碍也。○、芳剑反。景如字,或音影。,苏路反。令,力征 反。隘,於卖反。驶疾,所吏反;本或无“驶”字;一本作“迅疾”。)原言思 子,中心养养。(愿,每也。养养然忧不知所定。笺云:愿,念也。念我思此二 子,心为之忧养养然。) [疏]“二子”至“养养”。○毛以为,二子、寿争相为死,赴死似归,不 顾其生,如乘舟之无所薄,观之然,见其影之去往而不碍。犹二子争死,遂 往而亦不碍也。故我国人伤之,每有所言,思此二子,则中心为之忧养养然,不 知所定。○郑唯以“原言思子”为“念我思此二子”为异。○传“二子”至“不 碍”。○正义曰:以序云“思、寿”,故知二子、寿也。传因言二子争死之 由,其言与桓十六年《左传》小异大同也。此言“於公”,《传》言“构 子”。服虔云“构,会其过恶”,亦是之也。此言“先待於隘”,《传》言 “使盗待诸莘”。服虔云“莘,卫东地”,则莘与隘一处也。此言君命不可逃也, 寿窃其节而先往,《传》言“寿子告之,使行。不可,曰:弃父之命,恶用子矣? 有无父之国则可也。‘及行,饮以酒。寿子载其旌以先”。此文不足,亦当如 《传》饮以酒也。旌、节不同,盖载旌旗以为节信也。《卫世家》所说与《左传》 略同,云“寿盗其白旄而先”。言白旄者,或以白旄为旌节也。言“国人伤其涉 危遂往”者,解经以乘舟为喻之意。以二子遂往,不爱其死,如乘舟无所薄, 然迅疾而不碍。无所薄犹涉危也,谓涉渡危难而取死。下言“其影”,以其影 谓舟影,观其去而见其影,义取其遂往不还,故卒章云“其逝”。传曰“逝,往”, 谓舟然,其形往,影形可见,故言往也。 二子乘舟,其逝。(逝,往也。) 原言思子,不瑕有害。(言二子之不远害。笺云:瑕犹过也。我思念此二子 之事,於行无过差,有何不可而不去也?○害,毛如字,郑音曷,何也。远,于 万反。) [疏]“二子”至“有害”。○正义曰:下二句毛、郑别。○笺“我念”至 “不去”。○正义曰:此国人思念之至,故追言其本,何为不去而取死。深闵之 之辞也。) 《二子乘舟》二章,章四句。 邶国十九篇,七十一章,三百六十三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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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工 组长 楼主 2013-02-11 13:07:47
●卷三(三之一) ◎柏舟诂训传第四 ○陆曰:音容。郑云:纣都以南曰。王云:王城以西曰也。) 《柏舟》,共姜自誓也。卫世子共伯蚤死,其妻守义,父母欲夺而嫁之,誓 而弗许,故作是诗以绝之。(共伯,僖侯之世子。○共音恭,下同。姜,居羊反。 共姜,共伯之妻也,妇人从夫谥。姜,姓也。蚤音早。僖,许其反,《史记》作 “”,曹大家音僖。) [疏]“《柏舟》二章,章七句”至“以绝之”。○正义曰:作《柏舟》诗者, 言其共姜自誓也。所以自誓者,卫世子共伯蚤死,其妻共姜守义不嫁,其父母欲 夺其意而嫁之,故与父母誓而不许更嫁,故作是《柏舟》之诗,以绝止父母夺己 之意。此誓云己至死无他心,与郑伯誓母云“不及黄泉,无相见”,皆豫为来事 之约,即盟之类也。言卫世子者,依《世家》,共伯之死,时侯已葬,“入 侯羡自杀”,则未成君,故系之父在之辞。言世子,以别於众子,《曾子问》曰 “君薨而世子生”之类也。《春秋公羊》之说云:存称世子,君薨称子某,既葬 称子。《左氏》之义,既葬称君,与此不同。此诗便文说事,非史策属辞之例也。 言共伯者,共,谥;伯,字。以未成君,故不称爵。言早死者,谓早死不得为君, 不必年幼也。《世家》武公和篡共伯而立,“五十五年,卒”。《楚语》曰: “昔卫武公年九十有五矣,犹箴儆于国。”则未必有死年九十五以後也,则武公 即位,四十一二以上,共伯是其兄,则又长矣。其妻盖少,犹可以嫁。《丧服传》 曰:“夫死,妻稚子幼,子无大功之亲,妻得与之人。”是於礼得嫁,但不如 不嫁为善,故云“守义”。《记云》:“一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 是夫妻之义也。此叙其自誓之由也。自誓,即下云“至死矢靡他”,是也。但上 四句见已所以不嫁之由,下二句乃追恨父母夺已之意。○笺“共伯,僖侯之世子”。 ○正义曰:《史记》“僖”字皆作“”,《列女传》曰“曹大家云音僖”, 则古今字异而音同也。 役柏舟,在彼中河。(兴也。中河,河中。笺云:舟在河中,犹妇人之在 夫家,是其常处。○,芳剑反。处,昌虑反。){髟}彼两髦,实维我仪; ({髟},两髦之貌。髦者,发至眉,子事父母之饰。仪,匹也。笺云:两髦之 人,谓共伯也,实是我之匹,故我不嫁也。礼,世子昧爽而朝,亦栉、纟丽、笄、 总、拂髦、冠、、缨。○{髟},本又作“亻”,徒坎反。髦音毛,《说文》 作“{髟矛}”,音同。礼:子生三月,翦发为{髟},长大作髦以象之。{髟}, 音丁果反。昧,莫背反。朝,直遥反。栉,侧乙反。纟丽,色蟹反,又色绮反。 总,子孔反。,汝谁反。)之死矢靡它。(矢,誓。靡,无。之,至也。至已 之死,信无它心。○它音他。)母也天只!不谅人只!(谅,信也。母也天也, 尚不信我。天谓父也。○只音纸。亮,本亦作“谅”,力尚反。) [疏]“彼”至“人只”。○正义曰:言然者,彼柏木之舟,在彼中河, 是其常处,以兴妇人在夫家,亦是其常处。今我既在夫家矣,又{髟}然著彼两 髦之人共伯,实维是我之匹耦。言其同德齐意矣。其人虽死,我终不嫁,而父母 欲夺已志,故与之誓言:己至死,誓无变嫁之心。母也父也,何谓尚不信我也, 而欲嫁我哉!○传“髦者”至“之饰”。○正义曰:《既夕礼》云:“既殡,主 人脱髦。”注云:“儿生三月,翦发为{髟},男角女羁。否则男左女右。长大 犹为之饰存之,谓之髦,所以顺父母幼小之心。至此尸柩不见,丧无饰,可以去 之。髦之形象未闻。”《内则》注云:“髦者,用发为之,象幼时{髟}。其制 未闻。”发至眉亦无文,故郑云“其制未闻”。《内则》云:“子事父母,总拂 髦。”是子事父母之饰也。言两者,以象幼时{髟},则知{髟}以挟囟,故两 髦也。《丧大记》云:“小敛,主人脱髦。”注云:“士既殡而脱髦。此云小敛, 盖诸侯礼也。”士之既殡,诸侯之小敛,於死者俱三日也,则脱髦,诸侯小敛而 脱之。此共伯之死,时僖侯已葬,去髦久矣,仍云“两髦”者,追本父母在之饰, 故笺引“世子昧爽而朝”,明君在时事也。髦者,事父母之饰也。若父母有先死 者,於死三日脱之,服阕又著之。若二亲并没,则因去之矣。《玉藻》云“亲没 不髦”,是也。○笺“两髦”至“缨”。○正义曰:以共伯已死,不忍斥言, 故以两髦言之也。世子昧爽平旦而朝君,初亦如是。栉髦乃栉、纟丽、笄,《内 则》注云“纟丽,所以韬发者也;笄,今之簪”,则著纟丽乃以簪约之。又著总, 又拂髦而著之,故《内则》注云“拂髦,振去尘而著之。既著髦,乃加冠,又著 、缨,然後朝君也。”《礼》“世子之记曰:‘朝夕至于寝门外。’”朝即昧 爽也。又《内则》云:“由命士以上,父子皆异宫,昧爽而朝。”世子亦是命士 以上,故知昧爽也。“文王之为世子,鸡初鸣而衣服,至於寝门外”者,郑玄云: “文王之为世子也,非礼之制,故不与常世子同也。”《内则》云“子事父母, 鸡初鸣,端绅”。注云:“端,玄端,士服也。庶人以深衣。”然则命士以下 亦於鸡鸣之时朝者,命士以下当勉力从事,因早起而父母之所,不主为朝也。 异宫者则敬多,故《内则》注云“异宫崇敬”,是也。但文王之为世子加隆焉, 故鸡初鸣而至寝门耳。《内则》云:“子事父母,鸡初鸣,咸盥漱、栉、纟丽、 笄、总、拂髦、冠、、缨、端、、绅、笏。”谓命士以上,父子异宫,昧 爽而朝,更不言衣服之异,则纟丽、笄以下同,故云“亦栉、纟丽、笄、总、拂 髦、冠、、缨也”。《礼记·文王世子》云:“亲疾,世子亲齐玄冠而养。” 盖亦衣玄端矣。不并引端、、绅、笏者,以证经之两髦,故尽首服而已。 《士冠礼》曰:“皮弁笄,爵弁笄。”注云“有笄者屈组为,无笄者缨而结其 绦”。然则此冠言、缨,则无笄矣。上言纟丽、笄者,为纟丽而著笄也。《问 丧》曰:“亲始死,鸡斯。”注云:“鸡斯,当为笄纟丽。”是著纟丽必须笄也。 ○传“天谓父”。○正义曰:序云“父母欲夺而嫁之”,故知天谓父也。先母後 天者,取其韵句耳。 彼柏舟,在彼河侧。{髟}彼两髦,实维我特;(特,匹也。○特如字, 《韩诗》作“直”,云“相当值也”。)之死矢靡慝。(慝,邪也。○慝,他得 反。邪,似嗟反。)母也天只!不谅人只! 《柏舟》二章,章七句。 《墙有茨》,卫人刺其上也。公子顽通乎君母,国人疾之而不可道也。(宣 公卒,惠公幼,其庶兄顽於惠公之母,生子五人:齐子、戴公、文公、宋桓夫 人、许穆夫人。○墙,在良反。茨,徐资反。顽,五鳏反,宣公庶子昭伯名也。 ,之升反。《载驰序》注同。) [疏]“《墙有茨》三章,章六句”至“不可道”。○正义曰:此注刺君,故 以宣姜系於君,谓之君母。《鹑之奔奔》则主刺宣姜与顽,亦所以恶公之不防闲, 诗人主意异也。○笺“宣公”至“夫人”。○正义曰:《左传》闵二年曰:“初, 惠公之即位也少,齐人使昭伯於宣姜,不可,强之。生齐子、戴公、文公、宋 桓夫人、许穆夫人。”服虔云:“昭伯,卫宣公之长庶之兄。宣姜,宣公夫人, 惠公之母。”是其事也。 墙有茨,不可埽也。(兴也。墙所以防非常。茨,蒺藜也。欲埽去之,反伤 墙也。笺云:国君以礼防制一国,今其宫内有淫昏之行者,犹墙之生蒺藜。○蒺 音蒺。藜音梨。去,丘吕反,下同。行,下孟反。)中之言,不可道也。(中 ,内也。笺云:内之言,谓宫中所成顽与夫人淫昏之语。○,本又作 “遘”,古候反。《韩诗》云:“中,中夜,谓淫僻之言也。”)所可道也? 言之丑也。(於君丑也。) [疏]“墙有”至“丑也”。○正义曰:言人以墙防禁一家之非常,今上有蒺 藜之草,不可埽而去之,欲埽去之,反伤墙而毁家,以兴国君以礼防制一国之非 法,今宫中有淫昏之行,不可灭而除之,欲除而灭之,反违礼而害国。夫人既淫 昏矣,宫中所成此顽与夫人淫昏之语,其恶不可道。所可道言之,於君丑也。 君本何以不防闲其母,至令有此淫昏。○传“中,内”。笺“内”至“之 语”。○正义曰:《媒氏》云:“凡男女之阴讼,听之于胜国之社。”注云: “阴讼,争中之事以触法者。胜国,亡国也。亡国之社,掩其上而栈其下,使 无所通,就之以听阴讼之情,明不当宣露。”即引此诗以证之。是其合淫昏之 事,其恶不可道也。 墙有茨,不可襄也。(襄,除也。)中之言,不可详也。(详,审也。○ 详如字,《韩诗》作“扬”,扬犹道也。)所可详也?言之长也。(长,恶长也。) 墙有茨,不可束也。(束而去之。)中之言,不可读也。(读,抽也。笺 云:抽犹出也。) [疏]传“读,抽”。笺“抽犹出”。○正义曰:上云“不可详”,则此为读 诵,於义亦通。必以为抽者,以读诵非宣露之义。传训为“抽”,笺申“抽”为 “出”也。 所可读也?言之辱也。(辱,辱君也。) 《墙有茨》三章,章六句。 《君子偕老》,刺卫夫人也。夫人淫乱,失事君子之道,故陈人君之德,服 饰之盛,宜与君子偕老也。(夫人,宣公夫人,惠公之母也。人君,小君也。或 者“小”字误作“人”耳。○偕音皆。) [疏]“《君子偕老》三章,首章七句,二章九句,卒章八句”至“偕老”。 ○正义曰:作《君子偕老》诗者,刺卫夫人也。以夫人淫乱,失事君子之道也。 毛以为,由夫人失事君子之道,故陈别有小君,内有贞顺之德,外有服饰之盛, 德称其服,宜与君子偕老者,刺今夫人有淫佚之行,不能与君子偕老。偕老者, 谓能守义贞以事君子,君子虽死,志行不变,与君子俱至於老也。经陈行步之 容,发肤之貌,言德美盛饰之事,能与君子偕老者乃然。故发首言“君子偕老”, 以为一篇之总目。序则反之,见内有其德,外称其服,然後能与君子偕老。各自 为势,所以倒也。郑以为,由夫人失事君子之道,故陈此夫人既有举动之德,服 饰之盛,宜应与君子俱至於老。反为淫佚之行,而不能与君子偕老,故刺之。此 人君之德,谓宣姜服饰之盛,行止有仪,不谓内有其德也。○笺“夫人”至“误 作人”。○正义曰:以上篇公子顽通乎君母,母是宣姜,故知此亦为宣公夫人, 惠公之母也。以言刺夫人,故知人君为小君。以夫妻一体,妇人从夫之爵,故同 名曰人君。《硕人》传曰“人君以朱缠镳”亦谓夫人也。夫人虽理得称人君,而 经、传无谓夫人为人君者,故笺疑之云:“或者‘小’字误作‘人’耳。”俗本 亦有无此一句者,定本有之。 君子偕老,副笄六珈。(能与君子俱老,乃宜居尊位,服盛服也。副者,后 夫人之首饰,编发为之。笄,衡笄也。珈笄,饰之最盛者,所以别尊卑。笺云: 珈之言加也,副既笄而加饰,如今步摇上饰。古之制所有,未闻。○副,芳富反。 珈音加。编,蒲典反,或必仙反。别,彼列反。摇,馀昭反。)委委佗佗,如山 如河,(委委者,行可委曲踪迹也。佗佗者,德平易也。山无不容,河无不润。 ○委,於危反,注同。佗,待何反,注同。《韩诗》云:“德之美貌。”行,下 孟反,旧如字。委曲如字。易,以豉反。)象服是宜。(象服,尊者所以为饰。 笺云:象服者,谓揄翟、阙翟也。人君之象服,则舜所云“予欲观古人之象,日 月星辰”之属。○揄音遥,字又作“プ”。狄,本亦作“翟”。王后第二服曰プ 狄。观,古乱反,又音官。)子之不淑,云如之何!(有子若是,何谓不善乎? 笺云:子乃服饰如是,而为不善之行,於礼当如之何!深疾之。○行,下孟反, 又下同。) [疏]“君子”至“之何”。○毛以为,言夫人能与君子俱至於老者,首服副 饰而著衡笄,以六珈玉为之饰,既服此服,其行委委然,行可委曲,佗佗然,其 德平易,如山之无不容,如河之无不润。德能如是,以象骨饰服而著之,是为得 宜。此子之德,与服相称以此。可谓不善,云如之何乎?言其宜善也。今之夫人 何以不善而为淫乱,不能与君子偕老乎?。○郑以为,言此夫人宜与君子偕老, 何者?今夫人既有首服副笄而著六珈,又能委委佗佗,如山如河,象服プ翟、阙 翟得其宜。服饰如是,宜为善以配君子。今子之反为不善之行,欲云如之何乎? 深疾之。○传“能与”至“尊卑”。○正义曰:副者,祭服之首饰。《追师》 “掌王后之首服,为副、编、次”,注云“副之言覆,所以覆首为之饰,其遗象 若今之步摇矣,服之以从王祭祀。编,编列发为之,其遗象若今假矣,服之以 告桑也。次,次第发长短。所谓{髟皮}┶,服之以见王”,是也。言编若今假 者,编列他发为之,假作形,加於首上。次者,亦{髟易}他发与己发相合为, 故云“所谓{髟皮}{髟易}”。是编、次所以异也。以此笄连副,则为副之饰,是 衡笄也,故《追师》又云“追衡笄。”注云“王后之衡笄,皆以玉为之,唯祭服 有衡笄垂于副之两傍当耳,其下以ヨ悬”,是也。编、次则无衡笄。言珈者, 以玉珈於笄为饰,后夫人首服之尢尊,故云“珈笄,饰之最盛者”。此副及衡笄 与珈饰,唯后夫人有之,卿大夫以下则无,故云“所以别尊卑”也。○笺“珈之” 至“未闻”。○正义曰:以珈字从玉,则珈为笄饰。谓之珈者,珈之言加,由副 既笄,而加此饰,故谓之珈,如汉之步摇之上饰也。步摇,副之遗象,故可以相 类也。古今之制不必尽同,故言“古之制所有,未闻”。以言“六珈”,必饰之 有六,但所施不可知。据此言“六珈”,则侯伯夫人为六,王后则多少无文也。 ○传“委委”至“不润”。○正义曰:传以陈人君之德而宣姜,则以为内有德 也。《释训》云:“委委佗佗,美也。”李巡曰:“宽容之美也。”孙炎曰: “委委,行之美。佗佗,长之美。”郭璞曰:“皆隹丽美艳之貌。”传意陈善以 宣姜,则以为内实有德,其言行可委曲,德平易。李巡与孙炎略同,则委委、 佗佗皆行步之美,以内有其德,外形於貌,故传互言之。委委者,行可委曲。佗 佗者,德平易也。由德平易,故行可委曲。德平易,即“如山如河”是也。郑以 论宣姜之身,则或与孙、郭同,为宣姜自隹丽美艳,行步有仪,长大而美,其举 动之貌,如山如河耳,无取於容润也。○传“象服”至“为饰”。○正义曰:以 下传云“プ翟,羽饰衣”,则象非画羽也。言服则非扌帝,明以象骨饰服,唯尊 者为然,故云“尊者所以为饰”,象骨饰服,经、传无文,但推此传,其理当然。 ○笺“象服”至“之属”。○正义曰:笺以经言“象服”,则非首服也。以象骨 饰服,则《书传》之所未闻。下云“其之翟也”,明此为プ翟、阙翟也。翟而言 象者,象鸟羽而画之,故谓之象。以人君之服画日月星辰谓之象,故知画翟羽亦 为象也,故引古人之象以证之。《皋陶谟》云“帝曰:‘予欲观古人之象,日、 月、星辰、山、龙、华虫,作会;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绣’”是也。 自日月至黼黻皆为象,独言日、月、星辰者,取证象服而已,故略之也。○传 “有子”至“不善”。○正义曰:传意举善以刺恶,故反其言以激之。“可谓不 善”,言其善也。 兮兮,其之翟也。(,鲜盛貌。プ翟、阙翟,羽饰衣也。笺云:侯伯 夫人之服,自プ翟而下,如王后焉。○音此,又且礼反。《说文》云:“新色 鲜也。”《字林》云:“鲜也。”音同。《玉篇》且礼反,云:“鲜明貌”。沈 云:“毛及吕忱并作解。王肃云:‘颜色衣服鲜明貌。’本或作‘差’,此 是後文‘差兮’,王肃注‘好美衣服白之貌’。若与此同,不容重出。”今 检王肃本,後不释,不如沈所言也。然旧本皆前作“”,後作“差”字。鲜 音仙。)в发如云,不屑┶也。(в,黑发也。如云,言美长也。屑,也。笺 云:┶,{髟皮}也。不者不用{髟皮}为善。○в,真忍反。《说文》云:“发 稠也。”服虔注《左传》云:“发美为в。”屑,苏节反。┶,徒帝反。{髟皮}, 皮寄反。)玉之也,象之扌帝也。(,塞耳也。扌帝,所以摘发也。○, 吐殿反,充耳也。扌帝,敕帝反,摘也。摘,他狄反,本亦作“扌啻”,音同。 本又作“レ”,又作“谪”,并非。谪音丁革反,レ音直戟反。)扬且之皙也。 (扬,眉上广。皙,白皙。○且,七也反,徐子馀反,下同。皙,星历反。)胡 然而天也?胡然而帝也?(尊之如天,审谛如帝。笺云:胡,何也。帝,五帝也。 何由然女见尊敬如天帝乎?非由衣服之盛,颜色之庄与?反为淫昏之行。○谛音 帝。庄,如字,本又作“壮”,侧亮反。与音馀。) [疏]“兮”至“如帝”。○毛以为,夫人能与君子偕老者,故宜服此。 兮兮,其鲜盛之翟衣也。又其в发如云,言其美长,不用{髟皮}而自美也。 又以玉为之也,又以象骨为之扌帝也,又其眉上扬广,且其面之色又白皙。既 服饰如此,其德又称之,其见尊敬如天帝。何由然见尊敬如天乎?由其实如天; 何由然见尊敬如帝乎?由其审谛如帝,故能与君子偕老。今夫人何故淫乱而不 实、不审谛,使不可尊敬乎?○郑以指据宣姜今为淫乱,故责之,言夫人何由见 尊敬如天乎?何由见尊敬如帝乎?非由衣服之盛、颜色之庄与?既由衣服、颜色 以见尊敬,何故反为淫昏之行乎?○传“プ翟”至“饰衣”。○正义曰:传以翟, 雉名也,今衣名曰翟,故谓以羽饰衣,犹右手秉翟,即执真翟羽。郑注《周礼》 三翟,皆刻缯为翟雉之形,而彩画之以为饰,不用真羽。孙毓云:“自古衣饰山、 龙、华虫、藻、火、粉米,及《周礼》六服,无言以羽饰衣者。羽施於旌盖则 可,施於衣裳则否。盖附人身,动则卷舒,非可以羽饰故也。郑义为长。”○传 “в黑”至“美长”。○正义曰:昭二十八年《左传》云:“有仍氏生女,в黑 而甚美,光可以鉴,名曰玄妻。”服虔云:“发美为в。《诗》云‘в发如云’, 其言美长而黑。以发美,故名玄妻。”是в为黑发也。○笺“┶{髟皮}”至“为 善”。○正义曰:┶一名{髟皮},故云“┶,{髟皮}”也。《说文》云:“{髟皮}, 益发也。”言己发少,聚他人发益之。哀十七年《左传》曰,卫庄公“见己氏之 妻发美,使髡之,以为吕姜┶”,是也。不┶者,言妇人发美,不用他发为 {髟皮}而自美,故云“不用{髟皮}为善。”○传“,塞”至“摘发”。○正 义曰:《既夕》记云“塞耳”,充耳是也。或曰“充耳”,《淇奥》云“充耳 莹”,是也。以象骨搔首,因以为饰,名之扌帝,故云“所以摘发”,《葛屦》 云“佩其象扌帝”,是也。○传“尊之”至“如帝”。○正义曰:传互言之。言 尊之如天,明德如天也。言审谛如帝,则亦尊之如帝。故经再云“胡然”也。 《运斗枢》云:“帝之言谛。”夫人审谛似帝德,故云“如帝”,则“如天”亦 然。《元命包》云:“天之言。”则此盖亦为填,取其实也。毛不明说天、 帝同别,不可知也,二者皆取名以见德也。此章论祭服,言其德当神明,故尊之 以比天帝。卒章论事君子、见宾客之服,故以美女言之,是以《内司服》注引 “《诗·国风》曰‘兮兮,其之翟也’,下云‘胡然而天也,胡然而帝也’, 言其德当神明。又曰‘差兮差兮,其之展也’,下云‘展如之人兮,邦之媛 也’,言其行配君子。二者之义与礼合矣”。郑虽非举善驳恶,其以类根配,与 传同也。○笺“帝五帝”至“之行”。○正义曰:天、帝名虽别而一体也,以此 别,设其文为有帝王之嫌,故云“帝,五帝”,谓五精之帝也。《春秋·文耀勾》 曰“仓帝,其名灵威仰;赤帝,其名赤怒;黄帝,其名含枢纽;白帝,其名白 招拒;黑帝,其名汁光纪”,是也。此责夫人之辞,故言何由然而见尊敬如天帝 乎?非由衣服之盛、颜色之庄与?是覆上以责之。此云“反为淫昏之行”,卒章 笺云“淫昏乱国”者,以下经云“邦之媛也”,因有“邦”文,故言“乱国”。 差兮差兮,其之展也。蒙彼绉,是绁袢也。(礼有展衣者,以丹为 衣。蒙,覆也。之靡者为绉,是当暑袢延之服也。笺云:后妃六服之次展衣, 宜白。绉,之蹙蹙者。展衣,夏则里衣绉。此以礼见於君及宾客之盛服也。 展衣字误,《礼记》作“衤衣”。○差,七我反,《说文》云:“玉色鲜白。” 展,涉战反,注“展衣”皆同;沈张辇反。绉,侧救反,靡也。,敕之反。绁, 息列反。袢,符袁反。,户木反。延,以战反,又如字。蹙,子六反。衣,於 既反,著也,下“里衣”同。里如字,旧音吏。见,贤遍反。“於君子”,一本 无“子”字。衤,陟战反。)子之清扬,扬且之颜也。(清,视清明也。扬, 广扬而颜角丰满。)展如之人兮,邦之媛也?(展,诚也。美女为媛。笺云:媛 者,邦人所依倚以为媛助也。疾宣姜有此盛服而以淫昏乱国,故云然。○媛,于 眷反,《韩诗》作“援”。援,取也。倚,於绮反。) [疏]“差兮”至“媛也”。○毛以为,言夫人能与君子偕老者,故服此 “差兮差兮”其鲜盛之展衣,以覆彼绉之上。绉是当暑绁去袢延热之 服也。子之夫人非直服饰之盛,又目视清明,而眉上平广,且颜角丰满,而德以 称之。诚如是德服相称之人,宜配君子,故为一国之美女兮。今夫人何为淫乱, 失事君子之道,而不为美女之行乎?○郑以言宣姜服饰容貌如是,故一邦之人依 倚以为媛助,何故反为淫昏之行而乱国乎?○传“礼有”至“之服”。○正义曰: 言衣服之内有名展衣者,其衣以丹为之。以文与“绉”相连,嫌以为之, 故辨其所用也。者,以葛为之,精曰,粗曰。其精尢细靡者,绉也。言细 而缕绉,故笺申之云:“绉,之蹙蹙者。”言“是当暑袢延之服”者,谓绉 是讠世袢之服,展衣则非是也。绁袢者,去热之名,故言袢延之服。袢延是热 之气也。此传言展用丹,馀五服,传无其说。丹亦不知所出,而孙毓推之, 以为衤韦衣赤,プ翟青,阙翟黑,鞠衣黄,展衣赤,衤彖衣黑。鞠名与麴同,虽 毛亦当色黄。衤彖衣与男子之衤彖衣名同,则亦宜黑。然则六服逆依方色,义或 如毓所言。以妇人尚华饰,赤为色之著,因而右行以为次,故衤韦衣赤,プ翟青, 阙翟黑。次鞠衣,鞠衣宜白,以为疑於凶服,故越取黄。而展衣同赤。因西方阙 其色,故衤彖衣越青而同黑也。二章传曰“プ翟、阙翟,羽饰衣”则衤韦衣亦羽 饰衣。衤韦衣以鸟羽,プ翟以摇鸟羽,阙翟次プ翟,则亦用摇羽矣,但饰之有 阙少耳。○笺“后妃”至“衤衣”。○正义曰:笺不同传,故云“后妃六服之 次展衣,宜白”。言宜者,无明文。《周礼》之注,差之以为然也。《内司服》 “掌王后之六服,衤韦衣、プ翟、阙翟、鞠衣、展衣、衤彖衣”,郑司农云: “展衣白,鞠衣黄,衤彖衣黑。”玄谓“鞠衣黄,桑服也,色如麴尘,象桑叶始 生。《月令》三月荐鞠衣于先帝,告桑事也。绿衣者,实衤彖衣也。男子之衤彖 衣黑,则是亦黑也。六服备於此矣”。以下推次其色,则阙翟赤,プ翟青,衤韦 衣玄。是郑以天地四方之色差次六服之文。以《士冠礼》爵弁服、皮弁服之下有 玄端,无衤彖衣,《士丧礼》爵弁服、皮弁服之下有衤彖衣,无玄端,则衤彖衣 当玄端,玄端当黑,则衤彖亦黑矣。以男子之衤彖衣黑,知妇人之衤彖衣亦黑。 衤彖衣上有展衣,郑司农云“展衣白”。上又有鞠衣,以色如麴尘,故取名焉, 是鞠衣黄也。三服之色以见矣,是从下依行运,逆而为次。唯三翟之色不明,故 云“以下推次其色,阙翟亦,プ翟青,衤韦衣玄”也。又解展衣之里,不恒以, 而云“蒙彼绉”者,衣展衣者,夏则里之以绉,作者因举时事而言之,故云 “是绁袢也”。定本云“展衣,夏则里衣绉”,俗本多云“冬衣展衣”,盖误 也。又解展衣所用,云“此以礼见於君及宾客之盛服”。《玉藻》云“一命衤 衣”,《丧大记》曰“世妇以衤衣”,是《礼记》作“衤衣”也。定本云 《礼记》作“衤”,无衣字。《司服》注以展为声误,从衤为正。以衣服之 字宜从衣故也。○传“清视”至“广扬”。○正义曰:以目视清明,因名为清, 故此云“清,视清明也”。扬者,眉上之美名,因名眉目曰扬。故《猗嗟》云 “美目扬兮”,传曰“好目扬眉”是也。既名眉为扬,目为清,因谓眉之上眉之 下皆曰扬,目之上目之下皆曰清。故上传曰“扬,眉上广”,此及《猗嗟》传云 “扬,广扬。”是眉上为扬。《野有蔓草》传曰:“清扬,眉目之间。”是眉之 下为扬,目之上为清。《猗嗟》传又曰:“目下为清。”是目之下亦为清也。 《释训》云:“猗嗟名兮,目上为名。”郭云:“眉眼之间。”是目上又为之名 也。“猗嗟名兮”既为目上,故知“美目清兮”,清为目下。○传“美女为媛”。 ○正义曰:《释训》文。孙炎曰:“君子之援助。然则由有美可以援助君子,故 云美女为媛。”笺以为,责非夫人之辞,当取援助为义,故云“邦人所依倚以为 援助”,因颜色依为美女,故知邦人依之为援助。是举其外,责其为内之不称, 故说各殊也。 《君子偕老》三章,一章七句,一章九句,一章八句。 《桑中》,刺奔也。卫之公室淫乱,男女相奔,至于世族在位,相窃妻妾, 期於幽远,政散民流而不可止。(卫之公室淫乱,谓宣惠之世,男女相奔,不待 媒氏以礼会之也。世族在位,取姜氏、弋氏、庸氏者也。窃,盗也。幽远,谓桑 中之野。○窃,千节反。弋,羊识反。) [疏]“《桑中》三章,章七句”至“不可止”。○正义曰:作《桑中》诗者, 刺男女淫怨而相奔也。由卫之公室淫乱之所化,是故又使国中男女相奔,不待礼 会而行之,虽至於世族在位为官者,相窃其妻妾,而期於幽远之处,而与之行淫。 时既如此,即政教荒散,世俗流移,淫乱成风而不可止,故刺之也。定本云“而 不可止”,“止”下有“然”字。此男女相奔,谓民庶男女;世族在位者,谓今 卿大夫世其官族而在职位者。相窃妻妾,谓私窃而与之淫,故云“期於幽远”, 非为夫妇也。此经三章,上二句恶卫之淫乱之主,下五句言相窃妻妾,“期我於 桑中”,是“期於幽远”。此叙其淫乱之由,经陈其淫乱之辞。言公室淫乱,国 中男女相奔者,见卫之淫风,公室所化,故经先言卫都淫乱,国中男女相奔,及 世族相窃妻妾,俱是相奔之事,故序总云“刺奔”。经陈世族相奔,明民庶相奔 明矣。经言孟姜之等为世族之妻,而兼言妾者,以妻尚窃之,况於妾乎?故连言 以协句耳。谓之窃者,蔽其夫而私相奸,若窃盗人物,不使其主知之然。既上下 淫乱,有同亡国,故序云“政散民流而不可止”,是以《乐记》曰“桑间濮上之 音,亡国之音也。其政散,其民流,诬上行私而不可止”,是也。○笺“卫之” 至“之野”。○正义曰:此惠公之时,兼云宣公者,以其言由公惑淫乱,至於政 散民流,则由化者远矣。此直言公室淫乱,不指其人,而宣公亦淫乱,故并言之 也。序言“相窃妻妾”,经陈相思之辞,则孟姜之辈与世族为妻也,故知世族在 位,取姜氏、弋氏、庸氏矣。 爰采唐矣?氵未之乡矣。(爰,於也。唐蒙,菜名。氵未,卫邑。笺云:於 何采唐,必氵未之乡,犹言欲为淫乱者,必之卫之都。恶卫为淫乱之主。○氵未 音妹。恶,乌路反。)云谁之思?美孟姜矣。(姜,姓也。言世族在位有是恶行。 笺云:淫乱之人谁思乎?乃思美孟姜。孟姜,列国之长女,而思与淫乱。疾世族 在位,有是恶行也。○行,下孟反,笺同。“列国之女”,一本作“列国之长女”。 长音丁丈反。)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桑中、上宫,所 期之地。淇,水名也。笺云:此思孟姜之爱厚已也,与我期於桑中,而要见我於 上宫,其送我则於淇水之上。○要,於遥反,注下同。淇音其,卫水也。) [疏]“爰采”至“上矣”。○正义曰:人欲采唐者,於何采唐菜乎?必之 氵未之乡矣。以兴人欲淫乱者,於何处淫乱乎?必之卫之都。言氵未乡,唐所生; 卫都,淫所主故也。又言卫之淫乱甚矣,故虽世族在位之人,相窃妻妾,与之期 於幽远而行淫,乃云我谁思乎?乃思美好之孟姜,与之为淫乱。所以思孟姜者, 以孟姜爱厚於我,与我期往於桑中之野,要见我於上宫之地,又送我於淇水之上。 爱厚於我如此,故思之也。世族在位,犹尚如此,致使淫风大行,民流政散,故 陈其以刺之。○传“唐蒙,菜名”。○正义曰:《释草》云“唐蒙,女萝。女 萝,菟丝。”舍人曰:“唐蒙名女萝,女萝又名菟丝。”孙炎曰:“别三名。” 郭璞曰:“别四名。”则唐与蒙或并或别,故三、四异也。以经直言唐,而传言 “唐蒙”也。《弁》传曰:“女萝,菟丝,松萝也。”则又名松萝矣。《释草》 又云:“蒙,王女。”孙炎曰:“蒙,唐也。”一名菟丝,一名王女,则通松萝、 王女为六名。○传“氵未,卫邑”。○正义曰:《酒诰》注云:“氵未邦,纣之 都所处也。”於《诗》国属,故其风有“氵未之乡”,则“氵未之北”、“ 氵未之东”,朝歌也。然则氵未为纣都,故言“氵未邦”。後三分殷畿,则纣都 属。《谱》云“自纣城而南”,据其大率,故犹云“之北”、“之东”,明纣 城北与东犹有属者。今并於卫,故言卫邑。纣都朝歌,明朝歌即氵未也。○ 笺“於何”至“之主”。○正义曰:《殷武》传曰:“乡,所也。”则此氵未之 乡以,为氵未之所矣。氵未,邑名,则采唐不於邑中,但总言於其所耳,不斥其 方。下云“之北”、“之东”,则指其所在采之处矣。言卫之都,谓国所在也。 时卫之淫风流行,遍於境内。独言都者,淫风所行,相习成俗,公室所在,都尢 甚焉,故举都为主。国外承化,淫亦可知。言淫乱主者,犹《左传》云“武王数 纣之罪,以告诸侯曰:‘纣为天下逋逃主。’”然言淫在其都而君不禁,似若为 之主然,故言“恶卫为淫乱之主”。○笺“淫乱”至“恶行”。○正义曰:知 “孟姜,列国之长女”者,以卫朝贵族无姓姜者,故为列国。列国姜姓,齐、许、 申、吕之属。不斥其国,未知谁国之女也。臣无境外之交,得取列国女者,春秋 之世,因聘逆妻,故得取焉。言孟,故知长女。下孟囗囗孟弋、孟庸,以孟类之, 盖亦列国之长女,但当时列国姓庸、弋者,无文以言之。○传“桑中”至“之地”。 ○正义曰:经“桑中”言“期”,“上宫”言“要”,传并言“所期”者,见设 期而相要,一也。 爰采麦矣?氵未之北矣。云谁之思?美孟弋矣。(弋,姓也。)期我乎桑中, 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 爰采葑矣?氵未之东矣。(笺云:葑,蔓菁。○葑,孚容反。菁音精,又子 形反。)云谁之思?美孟庸矣。(庸,姓也。)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 乎淇之上矣。 《桑中》三章,章七句。 《鹑之奔奔》,刺卫宣姜也。卫人以为,宣姜,鹑鹊之不若也。(刺宣姜者, 刺其与公子顽为淫乱行,不如禽鸟。○鹑音纯,[A205]鹑鸟。[A205],乌南反。 行,下孟反,下皆同。) [疏]“《鹑之奔奔》二章,章四句”至“不若”。○正义曰:二章皆上二句 刺宣姜,下二句责公不防闲也。顽与宣姜共为此恶,而独为刺宣姜者,以宣姜卫 之小君,当母仪一国,而与子淫,尤为不可,故作者意有所主,非谓顽不当刺也。 今“人之无良,我以为兄”,亦是恶顽之乱。 鹑之奔奔,鹊之︹︹。(鹑则奔奔,鹊则︹︹然。笺云:奔奔、︹︹,言其 居有常匹,飞则相随之貌。刺宣姜与顽非匹偶。○︹音姜。《韩诗》云:“奔奔、 ︹︹,乘匹之貌。”)人之无良,我以为兄。(良,善也。兄,谓君之兄。笺云: 人之行无一善者,我君反以为兄。君谓惠公。) [疏]“鹑之”至“为兄”。○正义曰:言鹑,则鹑自相随奔奔然,鹊,则鹊 自相随︹︹然,各有常匹,不乱其类。今宣姜为母,顽则为子,而与之淫乱,失 其常匹,曾鹑鹊之不如矣。又恶顽,言人行无一善者,我君反以为兄,而不禁之 也。恶顽而责惠公之辞。○笺“奔奔”至“匹耦”。○正义曰:序云“鹑鹊之不 若”,则以奔奔、︹︹为相匹之善,故为居有常匹。定本、《集注》皆云“居有 常匹”,则为“俱”者误也。《表记》引此证君命逆则臣有逆命,故注云:“︹ ︹、奔奔,争斗恶貌也。” 鹊之︹︹,鹑之奔奔。人之无良,我以为君。(君,国小君。笺云:小君, 谓宣姜。) [疏]传“君,国小君”。○正义曰:夫人对君称小君。以夫妻一体言之,亦 得曰君。襄九年《左传》筮穆姜曰君,其出乎是也。 《鹑之奔奔》二章,章四句。 《定之方中》,美卫文公也。卫为狄所灭,东徙渡河,野处漕邑。齐桓公攘 戎狄而封之。文公徙居楚丘,始建城市而营宫室,得其时制,百姓说之,国家殷 富焉。(《春秋》闵公二年冬,“狄人入卫”。卫懿公及狄人战于荧泽而败。宋 桓公迎卫之遗民渡河,立戴公以庐於漕。戴公立一年而卒。鲁僖公二年,齐桓公 城楚丘而封卫,於是文公立而建国焉。○定,丁佞反,下同。定,星名,《尔雅》 云:“营室谓之定。”孙炎云:“定,正也。”“卫为狄所灭”,一本作“狄人”, 本或作“卫懿公为狄所灭”,非也。漕音曹。攘,如羊反。说音悦。荧,迥丁反。 庐,力居反。) [疏]“《定之方中》三章,章七句”至“富焉”。○正义曰:作《定之方中》 诗者,美卫文公也。卫国为狄人所灭,君为狄人所杀,城为狄人所入。其有遗馀 之民,东徙渡河,暴露野次,处於漕邑。齐桓公攘去戎狄而更封之,立文公焉。 文公乃徙居楚丘之邑,始建城,使民得安处。始建市,使民得交易。而营造宫室, 既得其时节,又得其制度,百姓喜而悦之。民既富饶,官亦充足,致使国家殷实 而富盛焉,故百姓所以美之。言封者,卫国巳灭,非谓其有若新造之然,故云封 也。言徙居楚丘,即二章升墟、望楚、卜吉、终臧,是也。而营宫室者,而首章 “作于楚宫”,“作于楚室”,是营宫室也。建成市,经无其事,因徙居而始筑 城立市,故连言之。毛则“定之方中”,“揆之以日”,皆为得其制。既得其制, 则得时可知。郑则“定之方中”得其时,“揆之以日”为得其制,既营室得其时, 树木为豫备,雨止而命驾,辞说于桑田,故“百姓说之”。“匪直也人,秉心塞 渊”,是悦之辞也。国家殷富,则“来牝三千”是也。序先言徙居楚丘者,先 言所徙之处,乃於其处而营宫室,为事之次。而经主美宫室得其时制,乃追本将 徙观望之事,故与序倒也。国家殷富,在文公末年,故《左传》曰:“元年,革 车三十乘;季年,乃三百乘。”明其“来牝三千”亦末年之事也。此诗盖末年 始作,或卒後为之。○笺“《春秋》”至“国焉”。○正义曰:此序总说卫事, 故直云“灭卫”,不必斥懿公。《载驰》见懿公死而戴公立,夫人之唁,戴公时, 故言懿公为狄人所灭。实灭也,而《木瓜序》云“卫国有狄人之败”者,败、灭 一也。但此见文公灭而复兴,《载驰》见国灭而唁兄,故言灭。《木瓜》见国败 而救之,故言败。是文势之便也。闵二年《左传》曰:“狄人侵卫。卫懿公好鹤, 鹤有乘轩者。将战,国人受甲者皆曰:‘使鹤!鹤实有禄位。余焉能战?’公与 石祈子,与甯庄子矢,使守,曰:‘以此赞国,择利而为之。’与夫人绣衣, 曰:‘听於二子。’渠孔御戎,子伯为右,黄夷前驱,孔婴齐殿。及狄人战于荥 泽,卫师败绩,遂灭卫。”是为狄所灭之事。传言“灭”,经书“入”者,贾逵 云:“不与夷狄得志於中国。”杜预云:“君死国散,经不书灭者,狄不能赴, 卫之君臣皆尽,无复文告,齐桓为之告诸侯,言狄巳去,言卫之存,故但以‘入’ 为文。”是《春秋》书“入”之意也。《诗》则据实而言,以时君死民散,故云 “灭”耳。言东徙渡河,则战在河北也。《禹贡》豫州,“荥波既猪”,注云: “氵允水溢出河为泽,今塞为平地,荥阳民犹谓其处为荥泽,其在县东。《春秋》 鲁闵公二年,卫侯及狄人战于荥泽,此其地也。”如《禹贡》之注,则当在河南。 时卫都河北,狄来伐而御之。既败而渡河,在河北明矣,故杜预云“此荥泽当在 河北”。但氵允水发源河北,入于河,乃溢为荥,则氵允水所溢,被河南北,故 河北亦有荥泽,但在河南多耳。故指其猪水大处,则在豫州。此战於荥,则在其 北畔,相连犹一物,故云“此其地也”。《左传》又曰:“及败,宋桓公逆诸河, 霄济。卫之遗民男女七百有三十人,益之以共、滕之民为五千人。立戴公以庐於 漕。”是宋桓迎卫之遗民渡河,立戴公庐於漕之事。杜预云“庐,舍也”。言国 都亡灭,且舍於此也。此渡河处漕,戴公时也。传唯言戴公之立,不言其卒,而 《世家》云:“戴公申元年卒,复立其弟文公。二十五年,文公卒。”案经僖二 十五年,“卫侯毁卒”,则戴公之立,其年即卒,故云一年。然则狄以十二月入 卫,懿公死。其月,戴公立而卒。又文公立,故闵二年传说卫文公衣“大布之衣、 大帛之冠”,服虔云“戴公卒在於此年”,杜预云“卫文公以此年冬立”,是也。 戴公立未逾年,而成君称谥者,以卫既灭而立,不系於先君,故臣子成其丧而为 之谥。而为之谥者,与系世者异也。又言僖二年齐桓城楚丘而封卫者,《春秋》 “僖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左传》曰“诸侯城楚丘而封卫”,是也。引证 齐桓公攘戎狄而封之,《木瓜序》云“救而封之”,与此一也。《左传》无攘戎 狄救卫之事,此言攘戎狄者,以卫为狄所灭,民尚畏狄。闵二年传曰:“齐侯使 公子无亏帅车三百乘以戍漕。”至僖二年,又帅诸侯城楚丘,於是戎狄避之,不 复侵卫。是亦攘救之事,不必要与狄战,故《乐纬·稽耀嘉》云:“狄人与卫战, 桓公不救。於其败也,然後救之。”宋均注云:“救,谓使公子无亏戍之。” 《公羊传》曰:“以城楚丘,为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是戍漕、城楚丘并是 救之之事也。灭卫者,狄也。兼言戎者,戎狄同类,协句而言之。序自“攘戎狄 而封之”以上,总说卫事,不指其君,故为狄所灭,懿公时也。野处漕邑,戴公 时也。攘戎狄而封之,文公时也。自“文公徙居楚丘”以下,指说文公建国营室 得其制,所以美之,故笺云:“於是文公立而建国焉。” 定之方中,作于楚宫。(定,营室也。方中,昏正四方。楚宫,楚丘之宫也。 仲梁子曰:“初立楚宫也。”笺云:楚宫,谓宗庙也。定星昏中而正,於是可以 营制宫室,故谓之营室。定昏中而正,谓小雪时,其体与东壁连正四方。)揆之 以日,作于楚室。(揆,度也。度日出日入,以知东西。南视定,北准极,以正 南北。室犹宫也。笺云:楚室,居室也。君子将营宫室,宗庙为先,厩库为次, 居室为後。○揆,葵癸反。度,待洛反,下同。“视”,字又作“氐”,音同。 厩,居又反。)树之榛栗,椅桐梓漆,爰伐琴瑟。(椅,梓属。笺云:爰,曰也。 树此六木於宫者,曰其长大可伐以为琴瑟。言豫备也。○榛,侧巾反。椅,於宜 反。《草木疏》云:“梓实桐皮曰椅也。”梓音子。漆音七。长,丁丈反。) [疏]“定之”至“琴瑟”。○毛以为,言定星之昏正四方而中,取则视之以 正其南,因准极以正其北,作为楚丘之宫也。度之以日影,度日出之影与日入之 影,以知东西,以作为楚丘之室也。东西南北皆既正方,乃为宫室。别言宫室, 异其文耳。既为宫室,乃树之以榛、栗、椅、桐、梓、漆六木於其宫中,曰此木 长大,可伐之以为琴瑟。言公非直营室得其制,又能树木为豫备,故美之。○郑 以为,文公於定星之昏正四方而中之时,谓夏之十月,以此时而作为楚丘之宫庙。 又度之以日影而营表其位,正其东西南北,而作楚丘之居室。室与宫俱於定星中 而为之,同度日影而正之,各於其文互举一事耳。馀同。○传“楚宫”至“立楚 宫”。○正义曰:《郑志》“张逸问:‘楚宫今何地?仲梁子何时人?’答曰: ‘楚丘在济河间,疑在今东郡界中。仲梁子,先师,鲁人,当六国时,在毛公前。 然卫本河北,至懿公灭,乃东徙渡河,野处漕邑,则在河南矣。又此二章升漕墟 望楚丘,楚丘与漕不甚相远,亦河南明矣。故疑在东郡界中。’”杜预云“楚丘, 济阴成武县西南,属济阴郡”,犹在济北,故云“济河间”也。但汉之郡境巳不 同,郑疑在东郡,杜云济阴也。毛公,鲁人,而春秋时鲁有仲梁怀,为毛所引, 故言“鲁人”,当六国时,盖承师说而然。○笺“定星”至“四方”。正义曰: 传虽不以方中为记时,亦以定为营室方中为昏正四方,而笺以为记时,故因解其 名定为营室及其方中之意。《释天》云:“营室谓之定。”孙炎曰“定,正也。 天下作宫室者,皆以营室中为正。”此言定星昏中而正四方,於是可以营制宫室, 故谓之营室,是取《尔雅》为说也。然则毛不取记时,而名营室者,为视其星而 正南北,以营宫室,故谓之营室。又云定星昏而正中,谓小雪时。小雪者,十月 之中气。十二月皆有节气,有中气。十月立冬节,小雪中於此时,定星昏而正中 也。又解中得方者,由其体与东壁相成,故得正四方,以於列宿,室与壁别星, 故指室云其体,又壁居南,则在室东,故因名东壁。《释天》云:“И觜之口, 营室东壁也。”孙炎曰:“И觜之口,叹则口开方,营室东壁四方似口,故因名 云。”是也。此定之方中,小雪时,则在周十二月矣。《春秋》“正月城楚丘”, 《梁传》曰:“不言城卫,卫未迁。”则诸侯先为之城其城,文公乃於其中营 宫室也。建城在正月,则作室亦正月矣。而云“得时”者,《左传》曰:“凡土 功,水昏正而裁,日至而毕。”则冬至以前,皆为土功之时。以历校之,僖二年 闰馀十七,则闰在正月之後,正月之初未冬至,故为得时也。笺言定星中,小雪 时,举其常期耳,非谓作其楚宫即当十月也。如此,则小雪以後方兴土功。而 《礼记》云“君子既蜡不兴功”者,谓不复兴农功,而非土功也。《月令》仲秋 云“是月也,可以筑城郭,建都邑”者,秦法与周异。仲冬云“命有司曰:‘土 事无作’,亦与《左传》同。然则《左传》所云乃是正礼。而《召诰》於三月之 下营洛邑之事,於周之三月起土功,不依礼之常时者,《郑志》答赵商云:“传 所言者,谓庸时也。周、召之作洛邑,因欲观众殷乐之与否。”则由欲观民之意, 故不依常时也。○传“度日”至“南北”。○正义曰:此度日出日入,谓度其影 也。故《公刘》传曰“考於日影”,是也。其术则《匠人》云:“水地以县,置 {木}以县,视以影。为规,识日出之影与日入之影,昼参诸日中之影,夜考之 极星,以正朝夕。”注云:“於四角立植而县以水,望其高下。高下既定,乃为 位而平地。於所平之地中央,树八尺之臬,以县正之。视之以其影,将以正四方 也。日出日入之影,其端则东西正也。又为规以识之者,为其难审也。自日出而 画其影端,以至日入既,则为规。测影两端之内,规之,规之交乃其审也。度两 交之间,中屈之以指臬,则南北正也。日中之影最短者也。极星,谓北辰也。” 是揆日瞻星以正东西南北之事也。如《匠人》注度日出日入之影,不假於视定、 视极,而东西南北皆知之。此传度日出入,以知东西,视定、极以正南北者, 《考工》之文止言以正朝夕,无正南北之语,故规影之下别言“考之极星”,是 视极乃南北正矣。但郑因屈横度之绳,即可以知南北,故细言之,与此不为乖也。 唯传言“南视定”者,郑意不然。何者?以《匠人》云“昼参诸日中之影”,不 言以定星参之。经、传未有以定星正南北者,故上笺以定为记时,异於传也。传 以视定为正南北,则四句同言得制,非记时也。○传“室犹宫”。○正义曰: 《释宫》云:“宫谓之室,室谓之宫。”郭璞曰:“皆所以通古今之异语。”明 同实而两名,故云“室犹宫”也。○笺“楚室”至“为後”。○正义曰:《释宫》 以宫室为一,谓通而言之,其对文则异,故上笺楚宫谓庙,此楚室谓居室,别其 文以明二者不同也。故引《曲礼》曰:“君子将营宫室,宗庙为先,厩库为次, 居室为後。”明制有先有後,别设其文也。《绵》与《斯干》皆述先作宗庙,後 营居室也。○传“椅,梓属”。○正义曰:《释木》云:“椅,梓也。”舍人曰: “梓一名椅。”郭璞曰:“即楸也。”《湛露》曰:“其桐其椅。”桐椅既为类, 而梓一名椅,故以椅桐为梓属。言梓属,则椅梓别,而《释木》椅梓为一者,陆 机云“梓者,楸之疏理白色而生子者为梓,梓实桐皮曰椅”,则大类同而小别也。 笺云“树此六木於宫中”,明其别也。定本“椅,梓属”,无“桐”字,於理是 也。 升彼虚矣,以望楚矣。望楚与堂,景山与京,(虚,漕虚也。楚丘有堂邑者。 景山,大山。京,高丘也。笺云:自河以东,夹於济水,文公将徙,登漕之虚以 望楚丘,观其旁邑及其丘山,审其高下所依倚,乃後建国焉,慎之至也。○虚, 起居反,本或作“墟”。夹,居洽反。济,节礼反。倚,於绮反。)降观于桑。 (地势宜蚕,可以居民。)卜云其吉,终然允臧。(龟曰卜。允,信。臧,善也。 建国必卜之,故建邦能命龟,田能施命,作器能铭,使能造命,升高能赋,师旅 能誓,山川能说,丧纪能诔,祭祀能语,君子能此九者,可谓有德音,可以为大 夫。○使,所吏反。能说如字。《郑志》“问曰:‘山川能说,何谓也?’答曰: 两读。或言说,说者,说其形势也。或曰述,述者,述其故事也。述读如“遂事 不谏”之遂。’”亻本又作“讠”,又作“诔”,皆力水反。《说文》云: “讠,祷也,累功德以求福也。”诔,谥也。“为卿大夫”,一本无“卿”字。) [疏]“升彼”至“允臧”。正义曰:此追本欲迁之由,言文公将徙,先升彼 漕邑之墟矣,以望楚丘之地矣,又望其傍堂邑及景山与京丘。言其有山林之饶, 高丘之阻,可以居处。又下漕墟而往观於其处之桑,既形势得宜蚕桑,又茂美可 以居民矣。人事既从,乃命龟卜之,云从其吉矣,终然信善,非直当今而已。乃 由地势美而卜又吉,故文公徙居楚丘而建国焉。○传“虚漕”至“高丘”。○正 义曰:知墟,漕墟者,以文公自漕而徙楚丘,故知升漕墟。盖地有故墟,高可登 之以望,犹僖二十八年《左传》称“晋侯登有莘之墟”也。升墟而并望楚堂,明 其相近,故言楚丘有堂邑,楚丘本亦邑也。但今以为都,故以堂系楚丘而言之。 《释诂》云:“景,大也。”故知景山为大山。京与山相对,故为高丘。《释丘》 云:“绝高为之京。”郭璞曰:“人力所作也。”又云:“非人为之丘。”郭璞 曰:“地自然生。”则丘者,自然而有:京者,人力所为,形则相类,故云“京, 高丘也”。《公刘》笺云“绝高为之京”,与此一也。《皇矣》传曰“京,大阜 也”,以与“我陵”、“我阿”相接,类之,故为大阜。○笺“自河”至“济水”。 ○正义曰:笺解楚丘所在,故云“自河以东,夹於济水”,言楚丘在其间。《禹 贡》云:“道氵允水,东流为济,入于河,溢为荥。东出于陶丘北,又东至于菏, 又东北会于汶。”是济自河北而南入於河,又出而东。楚丘在於其间,西有河, 东有济,故云“夹於济水”也。○传“龟曰卜”至“大夫”。○正义曰:《大卜》 曰:“国大迁,大师,则贞龟。”是建国必卜之。《绵》云“爰契我龟”,是也。 大迁必卜,而筮人掌九筮,“一曰筮更”,注云:“更,谓筮迁都邑也。”《郑 志》答赵商云:“此都邑比於国为小,故筮之。”然则都邑则用筮,国都则卜也。 此卜云“终吉”,而僖三十一年又迁于帝丘,而言“终善”者,卜所以决疑,卫 为狄人所灭,国人分散,文公徙居楚丘,兴复祖业,国家殷富,吉莫如之。後自 更,以时事不便而迁,何害“终然允臧”也。传因引“建邦能命龟”,证“建国 必卜之”,遂言“田能施命”。以下本有成文,连引之耳。建邦能命龟者,命龟 以迁,取吉之意。若《少牢》史述曰:“假尔大筮有常,孝孙某来日丁亥,用荐 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尚飨。”《士丧》卜曰:“哀子某,卜葬其父 某甫。考降,无有近悔。”如此之类也。建邦亦言某事以命龟,但辞亡也。田能 施命者,谓於田猎而能施教命以设誓,若《士师职》云:“三曰禁,用诸田役。” 注云:“禁,则军礼曰:‘无于车无自後射其类也。’”《大司马职》云:“斩 牲,以左右徇陈,曰:‘不用命者,斩之。’”是也。田所以习战,故施命以戒 众也。作器能铭者,谓既作器,能为其铭。若《栗氏》“为量,其铭曰:‘时文 思索,允臻其极。嘉量既成,以观四国。永启厥後,兹器维则。’”是也。《大 戴礼》说武王盘盂几杖皆有铭,此其存者也。铭者,名也,所以因其器名而书以 为戒也。使能造命者,谓随前事应机,造其辞命以对,若屈完之对齐侯,国佐之 对晋师,君无常辞也。升高能赋者,谓升高有所见,能为诗赋其形状,铺陈其事 势也。师旅能誓者,谓将帅能誓戒之,若铁之战,赵鞅誓军之类。山川能说者, 谓行过山川,能说其形势,而陈述其状也。《郑志》“张逸问:‘传曰山川能说, 何谓?’答曰:‘两读。或云说者,说其形势。或云述者,述其古事。’”则郑 为两读,以义俱通故也。丧纪能诔者,谓於丧纪之事,能累列其行,为文辞以作 谥,若子囊之诔楚恭之类,故《曾子问》注云:“诔,累也,累列生时行迹,以 作谥。”是也。祭祀能语者,谓於祭祀能祝告鬼神而为言语,若荀偃祷河、蒯 祷祖之类是也。君子由能此上九者,故可为九德,乃可以列为大夫。定本、 《集注》皆云“可谓有德音”,与俗本不同。独言可以为大夫者,以大夫,事人 者,当贤著德盛乃得位极人臣。大夫,臣之最尊,故责其九能。天子诸侯嗣世为 君,不可尽责其能此九者, 灵雨既零,命彼倌人。星言夙驾,说于桑田。(零,落也。倌人,主驾者, 笺云:灵,善也。星,雨止星见。夙,早也。文公於雨下,命主驾者:雨止,为 我晨早驾,欲往为辞说于桑田,教民稼穑。务农急也。○倌音官,徐古患反, 《说文》云:“小臣也。”星言,《韩诗》云:“星精也。”说,毛始锐反,舍 也。郑如字。辞,说。见,贤遍反。为,于伪反。)匪直也人,(非徒庸君。) 秉心塞渊,(秉,操也。笺云:塞,充实也。渊,深也。○操,七刀反。)来 牝三千。(马七尺以上曰来。来马与牝马也。笺云:国马之制,天子十有二 闲,马六种,三千四百五十六匹。邦国六闲,马四种,千二百九十六匹。卫之先 君兼邶、而有之,而马数过礼制。今文公灭而复兴,徙而能富,马有三千,虽 非礼制,国人美之。○来牝,上音来,马六尺巳上也;下频忍反,徐扶死反。 上,时掌反。种,章勇反,下同。过礼,一本作“过礼制”。复,符富反。) [疏]“灵雨”至“三千”。○正义曰:此章说政治之美。言文公於善雨既落 之时,命彼倌人云:汝於雨止星见,当为我早驾,当乘之往辞说於桑田之野,以 教民之稼穑。言文公既爱民务农如此,则非直庸庸之人,故秉操其心,能诚实且 复深远,是善人也。既政行德实,故能兴国,以致殷富,来马与牝马乃有三千, 可美之极也。○传“倌人,主驾者”。○正义曰:以命之使驾,故知主驾者。诸 侯之礼亡,未闻倌人为何官也。○传“马七尺”至“牝马”。○正义曰:七尺曰 来,《人》文也。定本云“六尺”,恐误也。此三千,言其总数。国马供用, 牝牲俱有,或七尺六尺,举来牝以互见,故言来马与牝马也。知非直牝而七 尺有三千者,以诸侯之制,三千已多,明不得独牝有三千。《人职》注云: “国马,谓种马、戎马、齐马、道马,高八尺,田马七尺,驽马六尺。”此天子 国马有三等,则诸侯国马之制不一等,明不独七尺也。乘车、兵车及田车高下各 有度,则诸侯亦齐、道高八尺,田马高七尺,驽马高六尺。独言来马者,举中 言之。○笺“国马”至“美之”。○正义曰:言国马,谓君之家马也。其兵赋, 则《左传》曰“元年革车三十乘,季年乃三百乘”,是也。 天子十有二闲,马六种;邦国六闲,马四种,皆《校人》文也。其天子三千 四百五十六匹,诸侯千二百九十六匹,皆推《校人》而计之。《校人》又曰: “凡颁良马而养乘之,乘马一师四圉,三乘为皂,皂一趣马;三皂为系,系一驭 夫;六系为厩,厩一仆夫;六厩成校,校有左右。驽马三良马之数。”注云: “二耦为乘。自乘至厩,其数二百一十六匹。《易》:‘乾为马。’此应乾之策 也。至校变言成者,明六马各一厩,而王马小备也。校有左右,则良马一种者四 百三十二匹,五种合二千一百六十匹。驽马三之,则为千二百九十六匹。五良一 驽,凡三千四百五十六匹,然後王马大备。”由此言之,六厩成校,校有左右, 则为十二厩,即是十二闲,故郑又云“每厩为一闲”,明厩别一处,各有闲卫, 故又变厩言闲也。以一乘四匹,三乘为皂,则十二匹。三皂为系,则三十六匹。 六系成厩,以六乘三十六,则二百一十六匹。故云自乘至厩,其数二百一十六匹, 应乾之策。谓变者,为揲蓍用四,四九三十六,谓一爻之数。纯乾六爻,故二百 一十六也。以校有左右,故倍二百一十六,为四百三十二。驽马三之,又三乘此 四百三十二,为千二百九十六匹。此天子之制,虽驽马数言三良,亦以三驽之数 共厩为一闲。诸侯言六闲,马四种,则不种为二闲,明因驽三良之数而分为三闲, 与上三种各一闲,而六闲,皆二百一十六匹,以六乘之,故诸侯千二百九十六匹 也。是以《校人》又云:大夫四闲,马二种。郑因诸侯不种为二闲,亦分驽马为 三,故注云诸侯有齐马、道马、田马,大夫有田马,各一闲,其驽皆分为三,是 也。故《郑志》“赵商问曰:‘《校人职》天子十有二闲,马六种,为三千四百 五十六匹。邦国六闲,马四种,为二千五百九十二匹。家四闲,马二种,为千七 百二十八匹。商案大夫食县,何由能供此马?《司马法》论之,一甸之田方八里, 有戎马四匹,长毂一乘。今大夫采四甸,一甸之税以给王,其馀三甸裁有十二匹。 今就《校人职》相觉甚异。’答曰:‘邦国六闲,马四种,其数当千二百九十 六匹。家四闲,马二种,又当八百六十四。今子何术计之乎?此马皆国君之制, 非民之赋。《司马法》甸有戎马四匹,长毂一乘,此谓民出军赋,无与於天子国 马之数。’”是郑计诸侯大夫之明数也。赵商因校有左右,谓二厩为一闲,故其 数皆倍而误。郑以十二厩即十二闲数,诸侯大夫闲数,驽与良同,故云“子以何 术计之”。郑以诸侯之马千二百九十六匹,而此亦诸侯之国,马有三千,过制, 明非始文公,所从远矣,故本之先君,言由卫之先君兼邶、而有之。谓有此邶、 之富,而马数过礼制,故今文公过制也。然则三千之数,违礼者也。而《校人》 注引《诗》云“‘来牝三千’,王马之大数”者,以三千与王马数近相当,故 因言之。其实此数非王马之数也。 《定之方中》三章,章七句。
●卷三(三之二) 《ぐ》,止奔也。卫文公能以道化其民,淫奔之耻,国人不齿也。(不 齿者,不与相长稚。○ぐ,上丁计反,下都动反。《尔雅》作“くぐ”,音 同。长,丁丈反。) [疏]“《ぐ》三章,章四句”至“不齿”。○正义曰:作《ぐ》诗 者,言能止当时之淫奔。卫文公以道化其民,使皆知礼法,以淫奔者为耻。其有 淫之耻者,国人皆能恶之,不与之为齿列相长稚,故人皆耻之而自止也。 ぐ在东,莫之敢指。(ぐ,虹也。夫妇过礼则虹气盛,君子见戒而 惧讳之,莫之敢指。笺云:虹,天气之戒,尚无敢指者,况淫奔之女,谁敢视之。 ○虹音洪,一音绛。)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笺云:行,道也。妇人生而有 人之道,何忧於不嫁,而为淫奔之过乎?恶之甚。○远,于万反,下同。恶, 乌路反,下“恶之”皆同。) [疏]“ぐ”至“兄弟”。○正义曰:此恶淫奔之辞也。言虹气见於东方, 为夫妇过礼之戒。君子之人尚莫之敢指而视之,况今淫奔之女,见为过恶,我谁 敢视之也?既恶淫奔之女,因即就而责之。言女子有人之道,当自远其父母兄 弟,於理当嫁,何忧於不嫁,而为淫奔之过恶乎?○传“ぐ”至“敢指”。 ○正义曰:《释天》云:“くぐ谓之雩。くぐ,虹也。”郭璞曰:“俗名为美人。” 《音义》云:“虹双出,色鲜盛者为雄,雄曰虹;ウ者为雌,雌曰。”此与 《尔雅》字小异,音实同,是为虹也。序云“止奔”,而经云“莫之敢指”,是 虹为淫戒,故言夫妇过礼则虹气盛也。夫妇过礼,谓不以道妄淫行夫妇之事也。 《月令》孟冬虹藏不见,则十月以前,当自有虹。言由夫妇过礼者,天垂象,因 事以见戒,且由过礼而气更盛,不谓凡平无虹也。以天见戒,故君子见而惧讳自 戒。惧讳,恶此由淫过所致,不敢指而视之。若指而视之,则似慢天之戒不以淫 为惧讳然,故莫之敢指也。 朝齐于西,崇朝其雨。(齐,升。崇,终也。从旦至食时为终朝。笺云: 朝有升气於西方,终其朝则雨,气应自然。以言妇人生而有人之道,亦性自然。 ○齐,子西反,徐又子细反。郑注《周礼》云:“齐,虹。”应,应对之应。) 女子有行,远兄弟父母。 [疏]“朝齐”至“父母”。○正义曰:言朝有升气於西方,终朝其必有雨。 有齐气必有雨者,是气应自然,以兴女子生则必当嫁,亦性自然矣。故又责之, 言女子生有人之道,远其兄弟父母,何患於不嫁而为淫奔乎?○传“从旦”至 “终朝”。○正义曰:以朝者早旦之名,故《尔雅》“山东曰朝阳”。今言终朝, 故至食时矣。《左传》曰:“子文治兵,终朝而毕,子玉终日而毕。”是终朝非 竟日也。○笺“朝有”至“自然”。○正义曰:《视》注云:“齐,虹也。 《诗》云:‘朝齐于西。’”则齐亦虹也。言升气者,以齐,升也,由升 气所为,故号虹为齐。郑司农亦云“齐者,升气”,是也。上“ぐ,虹 也”,色青赤,因云而见。此言雨徵,则与彼同也。《氐》“掌十之法, 以观妖祥”,注云“谓日光气也”,则齐亦日之光气矣。ぐ亦日光气, 但日在东,则虹见西方,日在西方,虹见东方,无在日傍之时。郑注《周礼》见 齐与此同,故引以证,非谓此为妖祥也。 乃如之人也,怀昏姻也。(乃如是淫奔之人也。笺云:怀,思也。乃如是之 人,思昏姻之事乎?言其淫奔之过恶之大。)大无信也,不知命也。(不待命也。 笺云:淫奔之女,大无贞之信,又不知昏姻当待父母之命,恶之也。○大音泰。 注同。) 《ぐ》三章,章四句。 《相鼠》,刺无礼也。卫文公能正其群臣,而刺在位承先君之化无礼仪也。 (○相,息亮反。篇内同。) [疏]“《相鼠》三章,章四句”至“礼仪”。正义曰:作《相鼠》诗者,刺 无礼也。由卫文公能正其群臣,使有礼仪,故刺其在位有承先君之化无礼仪者。 由文公能化之,使有礼,而刺其无礼者,所以美文公也。《凯风》美孝子而反以 刺君,此刺无礼而反以美君,作者之本意然也。在位无礼仪,文公不黜之者,以 其承先君之化,弊风未革,身无大罪,不可废之故也。 相鼠有皮,人而无仪。(相,视也。无礼仪者,虽居尊位,犹为ウ昧之行。 笺云:仪,威仪也。视鼠有皮,虽处高显之处,偷食苟得,不知廉耻,亦与人无 威仪者同。○行,下孟反。之处,昌虑反。)人而无仪,不死何为?(笺云:人 以有威仪为贵,今反无之,伤化败俗,不如其死,无所害也。) [疏]“相鼠”至“何为”。○正义曰:文公能正其群臣,而在位犹有无礼者, 故刺之。视鼠有皮,犹人之无仪,何则?人有皮,鼠亦有皮,鼠犹无仪,故可耻 也,人无礼仪,何异於鼠乎?人以有威仪为贵。人而无仪,则伤化败俗,此人不 死何为?若死,则无害也。○笺“视鼠”至“者同”。○正义曰:大夫虽居尊位, 为ウ昧之行,无礼仪而可恶,犹鼠处高显之居,偷食苟得,不知廉耻。鼠无廉耻, 与人无礼仪者同,故喻焉。以传曰“虽居尊位”,故笺言“虽处高显之居”以对 之。 相鼠有齿,人而无止。(止,所止息也。笺云:止,容止。《孝经》曰: “容止可观。”无止,则虽居尊,无礼节也。)人而无止,不死何俟。(俟,待 也。) 相鼠有体,(体,支体也。) [疏]传“体,支体”。○正义曰:上云“有皮有齿”,己指体言之,明此言 体,非遍体也,故为支体。 人而无礼。人而无礼,胡不遄死。(遄,速也。○遄,市专反。) 《相鼠》三章,章四句。 《干旄》,美好善也。卫文公臣子多好善,贤者乐告以善道也。(贤者,时 处士也。○旄音毛。好,呼报反,篇内同。) [疏]“《干旄》三章,章六句”至“善道”。○正义曰:作《干旄》诗者, 美好善也。卫文公臣子多好善,故处士贤者乐告之以善道也。毛以为,此叙其由 臣子多好善,故贤者乐告以善道。经三章皆陈贤者乐告以善道之事。郑以三章皆 上四句言文公臣子建旌乘马,数往见贤者於浚邑,是好善。见其好善,下二句言 贤者乐告以善道也。○笺“贤者,时处士”。○正义曰:以臣子好善,贤者告之, 则贤者非臣子,故云处士也。士者,男子之大称。言处者,处家未仕为官。《乡 饮酒》注云:“宾介,处士贤者,乡大夫宾之,以献於君。”是未仕也。 孑孑干旄,在浚之郊。(孑孑,干旄之貌,注旄於干首,大夫之旃也。浚, 卫邑。古者,臣有大功,世其官邑。郊外曰野。笺云:《周礼》“孤卿建旃,大 夫建物”,首皆注旄焉。时有建此旄来至浚之郊,卿大夫好善也。○孑,居热反, 又居列反。浚,苏俊反。旃,之然反,通帛为旃。)素丝纰之,良马四之。(纰, 所以织组也。纰於此,成文於彼,原以素丝纰组之法御四马也。笺云:素丝者, 以为缕以缝纰旌旗之旒纟参,或以维持之。浚郊之贤者,既识卿大夫建旄而来, 又识其乘善马。四之者,见之数也。○纰,毛符至反,郑毗移反。组音祖。旒音 留。纟参,所衔反,何、沈相沾反。)彼姝者子,何以畀之?(姝,顺貌。畀, 予也。笺云:时贤者既说此卿大夫有忠顺之德,又欲以善道与之,心诚爱厚之至。 ○姝,赤朱反。畀,必寐反,与也。注“予”同。说音悦。) [疏]“孑孑”至“畀之”。○毛以为,卫之臣子好善,故贤者乐告之以善道。 言建孑孑然之干旄,而食邑在於浚之郊。此好善者,我原告之以素丝纰组之法, 而御善马四辔之数,以此法而治民也。织组者纰於此,成文於彼,犹如御者执 辔於此,马骋於彼,以喻治民立化於已,而德加於民,使之得所,有文章也。贤 者原以此道告之。贤者既原告以御众之德,又美此臣之好善,言彼姝然忠顺者之 子,知复更何以予之?言虽有所告,意犹未尽也。○郑以为,浚郊处士言,卫之 卿大夫建此子孑然之干旄,来在浚之郊,以素丝为缕,缝纰此旌旗之旒纟参,又 以维持之,而乘善马,乃四见於己也。故贤者有善道,乐以告之。云彼姝然忠顺 之子,好善如是,我有何善道以予之?言心诚爱之,情无所吝。○传“孑孑”至 “曰野”。○正义曰:谓之干旄者,以注旄於干首,故《释天》云:“注旄首曰 旌。”李巡曰:“旄牛尾著干首。”孙炎曰:“析五采羽注旄上也。其下亦有旒 纟参。”郭璞曰:“载旄於竿头,如今之幢,亦有旒也。”如是则干之首有旄有 羽也,故《周礼·序官·夏采》注云:“夏采,夏翟羽色。《禹贡》徐州贡夏翟 之羽,有虞氏以为绥。後世或无,故染鸟羽象而用之,谓之夏采。”其职注云 “绥以旄牛尾为之,缀於幢上,所谓注旄於干首者”也。言大夫之旃者,以经言 干旄,唯言干首有旄,不言旒纟参,明此言干旄者,乃是大夫之旃也。《周礼》 “孤卿建旃”,卫侯无孤,当是卿也。大夫者,总名,故《春秋》书诸侯之卿皆 曰大夫,是也。天子以下建旃之者,干首皆注旄,独以为卿之建旃者,以臣多好 善,当据贵者为言,故知是卿旃也。大夫得言在浚之郊,则此臣子食邑於浚也。 所以得食邑者,由古者臣有大功,世其官邑,故《左传》曰:“官有世功,则有 官族。邑亦如之。”是有功之臣得世官邑也。有功世邑,则宜为卿,故举旃言之。 三章皆言在浚,则所论是一人,皆卿也。二章言“干”,传曰:“鸟隼曰。” 於《周礼》则州里之所建,若卿而得建者,《大司马职》曰:“百官载。” 注云:“百官,卿大夫也。载者,以其属卫王也。凡旌旗,有军众者画异物。” 然则平常建旃,出军则建,是卿有建之时。亦有旄,二章互文也。言旄则 有旒纟参,言则亦有旄矣。卒章言“干旌”,传曰:“析羽为旌。”於《周礼》 则游车之所载。卿而得建旌者,《乡射记》注云:“旌,总名也。”《尔雅》云: “注旄首曰旌。”则干旄、干旌一也。既设旒纟参,有旃、之称;未设旒纟参, 空有析羽,谓之旌。卿建旌者,设旒纟参而载之,游车则空载析羽,无旒纟参也。 《释地》云:“郊外谓之牧,牧外谓之野。”此言“郊外曰野”,略《尔雅》之 文,以言在浚之郊,明所食邑在郊外也。下言“在浚之都”,“在浚之城”,言 於郊为都邑相兼一也。○笺“周礼”至“好善”。○正义曰:孤卿建旃,大夫建 物,《司常》文也。又曰:“通帛为旃,杂帛为物。”注云:“凡九旗之帛皆用 绛。”则通帛,大赤也;杂帛,以白为饰绛之侧也。知“首皆注旄”者,以《夏 采》王崩,以复魄,有旄牛尾也。注云:“王祀四郊,乘玉辂,建太常。今 以之复去其旒,异於此,亦因先王有徒。”是太常之干有旄也。又《出车》云: “设此矣,建彼旄矣。”此亦云“干旄”,是九旗之干皆有旄矣,故知旃、物 首皆注旄焉。以序言“多好善”,故卿大夫兼言之。○传“纰所”至“四马”。 ○正义曰:以二章言组,卒章言织,故於此总解之。言“纰所以织组”也。以织 组纰於此,成文於彼,似御执辔於此,马骋於彼,故原以素丝纰组之法御四马 也。言“原以”者,称贤者之意,欲告文公臣子以此道,故言“原以”也。言 “总纰於此,成文於彼”者,《家语》文也。○笺“素丝”至“之数”。○正义 曰:以前云干旄说旌旗,而此云“素丝纰之”,故知以素丝为线缕,所以缝纰旌 旗之旒纟参也。纟参谓系於旌旗之体,旒谓纟参末之垂者,须以缕缝之,使相连。 《释天》云:“帛纟参。”郭璞曰:“众旒所著。”孙炎曰:“为旒于纟参。” 是也。或以维持者,谓旒之垂数非一,故以纟相缀连之。《节服氏》云:“六 人,维王之太常。”注云:“维之以缕,王旌十二旒,两两以缕缀连之傍,三人 持之。礼,天子旌曳地。”诸侯九旒。《释天》又曰:“练旒九,维以缕。” 孙炎曰:“维持以缕,不欲其曳地。”然则诸侯以下,旒数少而且短,维之以否, 未可知也。经直言“纰之”,不言其所用,故言“或”,为疑辞。前经言“干旄”, 是浚郊之贤者识卿大夫建旄而来。此又云“良马”,是又识其乘善马也。“四之” 者,四见之数也。 孑孑干,在浚之都。(乌隼曰。下邑曰都。笺云:《周礼》州里建, 谓州长之属。○音馀。隼,荀尹反。长,张丈反。) [疏]笺“周礼”至“之属”。○正义曰:笺以为,贤者见时臣子实建而来, 此为州长,非卿大夫。若卿大夫,则将兵乃建,非贤者所当见也。《周礼》州 长,中大夫,天子之州长也。《乡射目录》云:“州长射於州序之礼。”经曰: “释获者执鹿中。”《记》云:“士则鹿中。”是诸侯之州长,士也。言“之属” 者,见乡遂官非一,《司常》云:“师都建旗,州里建,县鄙建。”注云: “师都,六乡六遂大夫也。州里、县鄙,乡遂之官,互约言之。”如郑之意,则 以乡、遂同建旗。乡之下有州,州为第二,党为第三,族为第四,闾为第五,比 为第六。其遂之下有县,县为第二,鄙为第三,ガ为第四,里为第五,邻为第六。 今云州里建,则六乡内州长、党正及六遂内ガ长、里宰、邻长等五人同建也。 又云“县鄙建”,谓六遂内县正、鄙师及六乡内族师、闾胥、比长等五人同建 ,故郑云“互约言”也。诸侯之乡亦大夫,故《乡饮酒目录》云:“诸侯之乡 大夫三年宾贤能之礼。”是乡为大夫,则遂亦大夫也。其县与州长班同,则亦士 也。党、鄙在州、县之下,或亦为士。ガ、族以下卑,则皆非士矣。上章朝臣言 卿大夫,则此各亦有大夫兼乡遂与州县也。乡大夫以下及不命之士等职位虽卑, 皆问善道,其可互约,别图於後:乡旗,州,党,族,闾,比,遂旗, 县,鄙,ガ,里,邻。 素丝组之,良马五之。(总以素丝而成组也。骖马五辔。笺云:以素丝缕缝 组於旌旗以为之饰。五之者,亦为五见之也。○总,子孔反。骖,七南反。) [疏]传“骖马五辔”。○正义曰:凡马,士驾二,《既夕礼》云“公以两 马”,是也。大夫以上驾四,四马则八辔矣。骖马五辔者,御车之法,骖马内辔 纳於觖,唯执其外辔耳。骖马马执一辔,服马则二辔俱执之,所谓六辔在手也。 此经有四之、五之、六之,以御马喻治民,马多益难御,故先少而後多。传称渐 多之由为说,从内而出外。上章四之,谓服马之四辔也。此章加一骖马益一辔, 故言五之也。下章又加一骖,更益一辔,故六之也。据上四之为服马,此加一骖 乃有五,故言五辔也。王肃云:“古者一辕之车驾三马则五辔,其大夫皆一辕车。 夏后氏驾两谓之丽,殷益以一谓之骖。周人又益一谓之驷。本从一骖而来, 亦谓之骖。”经言骖,则三马之名。又孔晁云:“作者历言三王之法,此似述传, 非毛旨也。何则?马以引重,左右当均。一辕车以两马为服,傍以一马骖之,则 偏而不调,非人情也。《株林》曰:‘乘我乘驹。’传曰:‘大夫乘驹。’则毛 以大夫亦驾四也。且殷之制亦驾四,故王基云:‘《商颂》曰:“约氐错衡, 八鸾锵锵。”是则殷驾四,不驾三也。’”又《异义》:“天子驾数,《易孟京》、 《春秋公羊》说天子驾六,《毛诗》说天子至大夫同驾四,士驾二。《诗》云: ‘四牡彭彭’,武王所乘;‘龙承祀,六辔耳耳’,鲁僖所乘;‘四牡, 周道委迟’,大夫所乘。谨案:《礼·王度记》曰‘天子驾六,诸侯与卿同驾四, 大夫驾三,士驾二,庶人驾一’,说与《易》、《春秋》同。”玄之闻也,《周 礼·校人》“掌王马之政,凡颁良马而养乘之,乘马一师四圉”。四马为乘,此 一圉者养一马,而一师监之也。《尚书·顾命》诸侯入应门皆布乘黄朱,言献四 黄马朱鬣也。既实周天子驾六,《校人》则何不以马与圉以六为数?《顾命》诸 侯何以不献六马?《王度记》曰“大夫驾三”,经传无所言,是自古无驾三之制 也。○笺“以素”至“之饰”。○正义曰:前云“孑孑干”,言旌旗之状,此 云“素丝组之”,为旌旗之饰,可知《周礼》九皆不言组饰。《释天》说龙 云“饰以组”,而此乡大夫乡遂之官亦有组,则九皆以组为饰,故郭璞曰“用 綦组饰旒之边”,是也。 彼姝者子,何以予之? 孑孑干旌,在浚之城。(析羽为旌。城,都城也。○析,星历反。)素丝祝 之,良马六之。(祝,织也。四马六辔。笺云:祝当作“属”。属,著也。六之 者,亦谓六见之也。○祝,毛之六反,郑之蜀反。著,直略反,沈知略反。)彼 姝者子,何以告之? 《干旄》三章,章六句。 《载驰》,许穆夫人作也。闵其宗国颠覆,自伤不能救也。卫懿公为狄人所 灭,国人分散,露於漕邑。许穆夫人闵卫之亡,伤许之小,力不能救,思归唁其 兄,又义不得,故赋是诗也。(灭者,懿公死也。君死於位曰灭。露於漕邑者, 谓戴公也。懿公死,国人分散,宋桓公迎卫之遗民渡河,处之於漕邑,而立戴公 焉。戴公与许穆夫人俱公子顽於宣姜所生也。男子先生曰兄。○闵,一本作 “愍”,密谨反。唁音彦。吊失国曰唁。) [疏]“《载驰》五章,首章六句,二章三章四句,四章六句,卒章八句”至 “是诗”。○正义曰:此《载驰》诗者,许穆夫人所作也。闵念其宗族之国见灭, 自伤不能救之。言由卫懿公为狄人所灭,国人分散,故立戴公,暴露而舍於漕邑。 宗国败灭,君民播迁,是以许穆夫人闵念卫国之亡,伤己许国之小,而力弱不能 救,故且欲归国而唁其兄。但在礼,诸侯夫人父母终,唯得使大夫问於兄弟,有 义不得归,是以许人尤之,故赋是《载驰》之诗而见己志也。定本、《集注》皆 云“又义不得”,则为“有”字者非也。上云“许穆夫人作”,又云“故赋是诗”, 作、赋一也。以作诗所以铺陈其志,故作诗名曰赋。《左传》曰“许穆夫人赋 《载驰》”,是也。此“思归唁其兄”,首章是也。“又义不得”,二章以下是 也。此实五章,故《左传》叔孙豹、郑子家赋《载驰》之四章,四犹未卒,明其 五也。然彼赋《载驰》,义取控引大国,今控于大邦,乃在卒章。言赋四章者, 杜预云:“并赋四章以下。赋诗虽意有所主,欲为首引之势,并上章而赋之也。” 《左传》服虔注:“《载驰》五章属《风》。许夫人闵卫灭,戴公失国,欲驰 驱而唁之,故作以自痛国小,力不能救。在礼,妇人父母既没,不得宁兄弟,於 是许人不嘉,故赋二章以喻‘思不远’也。‘许人尢之’,遂赋三章。以卒章非 许人不听,遂赋四章,言我遂往,无我有尢也。”服氏既云《载驰》五章,下历 说唯有四章者,服虔意以传称四章,义取控於大国,此卒章乃是传之所谓四章也, 因以差次章数以当之。首章论归唁之事,其所思之意。下四章为许人所尢而作之, 置首章於外,以下别数为四章也。言许大夫不嘉,故赋二章,谓除首章而更有二 章,即此二章、三章是也。凡诗之作,首尾接连,未有除去首章,更为次弟者也。 服氏此言,无所案据,正以传有四章之言,故为此释,不如杜氏并赋之说也。○ “灭者”至“曰灭”。○正义曰:“君死於位曰灭”,《公羊传》文也。《春秋》 之例,灭有二义。若国被兵寇,敌人入而有之,其君虽存而出奔,国家多丧灭, 则谓之灭,故《左传》曰:“凡胜国曰灭。”齐灭谭,谭子奔莒;狄灭温,温子 奔卫之类是也。若本国虽存,君与敌战而死,亦谓之灭,故云“君死於位曰灭”, 即昭二十三年“胡子髡、沈子逞灭”之类是也。 载驰载驱,归唁卫侯。(载,辞也。吊失国曰唁。笺云:载之言则也。卫侯, 戴公也。○丘字亦作驱,如字。协韵亦音丘。)驱马悠悠,言至于漕。(悠悠, 远貌。漕,卫东邑。笺云:夫人原御者驱马悠悠乎,我欲至于漕。)大夫跋涉, 我心则忧。(草行曰跋。水行曰涉。笺云:跋涉者,卫大夫来告难於许时。○跋 涉,蒲末反。《韩诗》云:“不由蹊遂而涉曰跋涉。”难,乃旦反。) [疏]“载驰”至“则忧”。○正义曰:夫人言己欲驱驰而往归於宗国,以吊 唁卫侯,故原御者驰马悠悠然而远行,我欲疾至於漕邑。我所以思原如是者,以 卫大夫跋涉而告难於我,我心则忧闵其亡,伤不能救,故且驱驰而唁之。郑唯 “载之言则”为异,馀同。○传“吊失国曰唁”。○正义曰:昭二十五年,“公 孙於齐,次於阳州。齐侯唁公於野井”。《梁传》曰“吊失国曰唁。唁公不得 入于鲁”,是也。此据失国言之。若对,吊死曰吊,则吊生曰唁。《何人斯》云: “不入唁我。”《左传》曰:“齐人获臧坚,齐侯使夙沙卫唁之。”服虔云: “吊生曰唁。”以生见获,故唁之也。○传“草行曰跋”。○正义曰:《左传》 云“跋涉山川”,则跋者,山行之名也。言草行者,跋本行草之名,故传曰“反 首茇舍以行”。山必有草,故山行亦曰跋。 既不我嘉,不能旋反。(不能旋反,我思也。笺云:既,尽。嘉,善也。言 许人尽不善我欲归唁兄。)视尔不臧,我思不远。(不能远卫也。笺云:尔,女。 女,许人也。臧,善也。视女不施善道救卫。○臧,子郎反。远,于万反,注同。 协句如字。) [疏]“既不”至“不远”。○正义曰:夫人既欲归唁,而许大夫不听,故责 之云:汝许人尽不善我欲归唁其兄,然不能旋反我心中之思,使不思归也。既不 得去,而又责之言:我视汝许大夫不施善道以救卫,由此故我思不远於卫,恒欲 归唁之尔。既不能救,何以止我也? 既不我嘉,不能旋济。(济,止也。)视尔不臧,我思不。(,闭也。 ○,悲位反,徐又方冀反。) 陟彼阿丘,言采其虻。(偏高曰阿丘。虻,贝母也。升至偏高之丘,采其虻 者,将以疗疾。笺云:升丘采贝母,犹妇人之异国,欲得力助,安宗国也。○ 虻音盲,药名也。疗,力照反。)女子善怀,亦各有行。(行,道也。笺云:善 犹多也。怀,思也。女子之多思者有道,犹升丘采其虻也。)许人尢之,众犀 且狂。(尢,过也。是乃众幼犀且狂进,取一概之义。笺云:许人,许大夫也。 过之者,过夫人之欲归唁其兄。○尢,本亦作“讠尤”,音同。犀,本又作 “稚”,直吏反。概,古爱反。) [疏]“陟彼”至“且狂”。○正义曰:夫人既为许人所止而不得归,故说巳 归意以非之。言有人升彼阿丘之上,言欲采其虻者,欲得其虻以疗疾,犹妇人 於异国,亦欲得力助以安宗国。然我言力助宗国,似采虻疗疾。是我女子之多思, 亦各有道理也。既不能救,思得暂归。许人守礼尤我,言此许人之尤过者,是乃 众童犀无知且狂狷之人也,唯守一概之义,不知我宗国今人败灭,不与常同, 何为以常礼止我也?○传“偏高”至“贝母”。○正义曰:“偏高,阿丘”, 《释丘》文。李巡曰:“谓丘边高。”“м,贝母”,《释草》文。陆机《疏》 云:“虻,今药草贝母也。其叶如栝楼而细小。其子在根下,如芋,子正白,四 方连累相著有分解”,是也。○笺“善犹”至“采虻”。○正义曰:夫人思卫, 为许所尤。方宜开释许人,不宜自称善思,故许人尤之,明嫌其多思,故云善犹 多也。此多思有道,自夫人之意,言犹升丘采虻者。以经云“亦各有行”,“亦 各”,不一之辞,明采虻与已俱有道理,故云“亦各”也。然则此与上互相明, 上言采虻疗疾,犹己欲力助宗国;此言已思有理,则采虻亦有理矣。○传“是乃” 至“之义”。○正义曰:《论语》云:“狂者进取。”注云:“狂者进取,仰法 古例,不顾时俗。”是进取一概之义。一概者,一端不晓变通,以常礼为防,不 听归唁,是童蒙而狂也。○笺“许人,许大夫”。○正义曰:下云“大夫君子”, 故许人为许大夫。上章“视尔不臧”,笺云:“尔,汝。汝,许人。”大夫亦由 此也。大夫而曰人者,众辞。下笺云“君子,国中贤者”,此独云大夫者,以言 “众犀且狂”,是责大夫之辞,故不及国中贤者。下以巳情恕而告之,不必唯 对国中大夫,故兼言贤者焉。 我行其野,其麦。(原行卫之野,麦然方盛长。笺云:麦者, 言未收刈,民将困也。。○,薄红反,徐又符雄反。长,张丈反。) 控于大邦,谁因谁极!(控,引。极,至也。笺云:今卫侯之欲求援引之力 助於大国之诸侯,亦谁因乎?由谁至乎?闵之,故欲归问之。○控,苦贡反。引, 夷忍反,又夷刃反。援,于眷反,又音袁,沈于万反。) 大夫君子,无我有尢。(笺云:君子,国中贤者。无我有尤,无过我也。) 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不如我所思之笃厚也。笺云:尔,女。女,众大 夫君子也。) [疏]“我行”至“所之”。○正义曰:夫人冀得归唁,说己往意。我所以归 唁於卫者,我比欲行卫之野,观其然方盛之麦,时未收刈,明民困苦。闵其 国民,故欲往行之。又欲问卫求援引之力助於大国之诸侯,亦由谁因乎?由谁至 乎?我之归唁,为此而已。尔许之大夫及国中君子,无以我为有过,而不听问。 尔之过我,由不思念於卫。汝百众大夫君子,纵有所思念於卫,不如我所思之笃 厚也。由情不及己,故不听我去耳。○笺“欲求”至“谁至乎”。○正义曰:此 时宋桓公迎卫之遗民,立戴公,是夫人所知,不须问矣。又於时十二月也,草木 已枯,野无生麦,而云问所控引,言欲观麦者,夫人志在唁兄,思归访问,非是 全不知也。又思欲向卫,得於三月四月,民饥麦盛之时,出行其野,不谓当今十 二月也。故《郑志》答赵商云“狄人入卫,其时明然。戴公庐漕及城楚丘二者, 是还复其国也。许夫人伤宗国之灭,又闵其民,欲归行其野,视其麦,是时之忧 思,乃引日月而不得归,责以冬夏与谁因谁极,未通於许夫人之意”,是也。 《载驰》五章,一章六句,二章四句,一章六句,一章八句。 国十篇,三十章,百七十六句。 ◎卫淇奥诂训传第五 (○郑、王俱云:“纣都之东也。”) 《淇奥》,美武公之德也。有文章,又能听其规谏,以礼自防,故能入相于 周,美而作是诗也。(○淇奥,上音其,下音於六反,一音乌报反。淇,水名。 奥,隈也。《草木疏》云:“奥亦水名。”相,息亮反。) [疏]“《淇奥》三章,章九句”至“是诗”。○正义曰:作《淇奥》诗者, 美武公之德也。既有文章,又能听臣友之规谏,以礼法自防闲,故能入相於周为 卿士,由此故美之而作是诗也。《沔水》笺云:“规者,正圆之器也。”《司谏》 注云:“以义正君曰规。”然则方圆者度之准,礼义者德之则。正圆以规,使依 度,犹正君以礼,使入德,故谓之规谏。谏,干也,干君之意而告之。卒章传曰 “重较,卿士之车”,则入相为卿士也。《宾之初筵》云“武公既入而作是诗也”, 则武公当幽王之时巳为卿士矣。又《世家》云:“武公将兵佐周平戎,甚有功。 平王命为公。”则平王之初,未命为公,亦为卿士矣。此云“入相于周”,不斥 其时之王,或幽或平,未可知也。若平王则为公,而云卿士者,卿为典事,公其 兼官,故《顾命》注“公兼官,以六卿为正次”,是也。言“美武公之德”,总 叙三章之义也。“有文章”,即“有斐君子”是也。“听其规谏,以礼自防”, 即“切磋琢磨,金锡圭璧”是也。“入相於周”,即“充耳会弁,猗重较兮”是 也。其馀皆是武公之德从可知也。序先言听谏自防,乃言入相於周者,以先说在 国之德,乃言入相。经亦先言其德盛听谏,後陈卿士之车服为事次也。诸言美者, 美所施之政教,此则论质美德盛,学问自修,乃言美其身之德,故叙者异其文也。 案《世家》云“武公以其赂赂士,以袭攻共伯”,而杀兄篡国,得为美者,美其 逆取顺守,德流於民,故美之。齐桓、晋文皆篡弑而立,终建大功,亦皆类也。) 瞻彼淇奥,绿竹猗猗。(兴也。奥,隈也。绿,王刍也。竹,篇竹也。猗猗, 美盛貌。武公质美德盛,有康叔之馀烈。○绿竹并如字。《尔雅》作“べ”,音 同。《韩诗》“竹”作“[B15M]”,音徒沃反,云“[B15M],篇筑也”,石经同。 猗,於宜反。隈,乌回反,孙炎云“水曲中也”。刍,初俱反,郭璞云:“今呼 白脚莎。”莎音苏禾反,一云即べ蓐草也。蓐音辱。竹,本亦作“扁”,四善 反,又音篇,郭四殄反,一音布典反。竹音如字,又敕六反,《韩诗》作“筑”, 音同。郭云:“似小藜,赤茎节,好生道旁,可食,又杀虫。”《草木疏》云: “有草似竹,高五六尺,淇水侧人谓之べ竹也。”“之烈”,一本作“之馀烈”。) 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匪,文章貌。治骨曰切,象曰磋,玉曰琢, 石曰磨。道其学而成也。听其规谏以自,如玉石之见琢磨也。○匪本又作“斐”, 同芳尾反,下同。《韩诗》作“必阝,美貌也。”磋,七何反。琢,陟角反。磨, 本又作“摩”,莫何反。)瑟兮亻兮,赫兮亘兮。(瑟,矜庄貌。亻,宽 大也。赫,有明德赫赫然。亘,威仪容止宣著也。○亻,遐板反,《韩诗》 云“美貌”,《说文》云“武貌”。赫,呼白反。亘,况晚反,《韩诗》作 “宣”。宣,显也。)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谖,忘也。○谖,音况元反, 又音况远反。) [疏]“瞻彼”至“谖兮”。○正义曰:视彼淇水隈曲之内,则有王刍与篇竹 猗猗然美盛以兴,视彼卫朝之上,则有武公质美德盛。然则王刍、竹所以美盛 者,由得淇水浸润之故。武公所以德盛者,由得康叔之馀烈故。又言此有斐然文 章之君子谓武公,能学问听谏,以礼自,而成其德美,如骨之见切,如象之见 磋,如玉之见琢,如石之见磨,以成其宝器,而又能瑟兮颜色矜庄,亻兮容裕 宽大,赫兮明德外见,亘兮咸仪宣著。有斐然文章之君子,盛德之至如此,故 民称之,终不可以忘兮。○传“奥隈”至“馀烈”。○正义曰:“奥,隈”, 《释丘》文。孙炎曰:“隈,水曲中也。”又云:“内为奥。”李巡曰: “内近水为奥。”是也。陆机云“淇、奥,二水名”,以毛云“奥,隈” 为误,此非也。《尔雅》所以训此,而云“奥,隈”,明非毛误。《释草》云: “べ,王刍。”舍人曰:“べ,一为王刍。”某氏曰:“べ,鹿蓐也。”又曰: “竹,蓄。”李巡曰:“一物二名。”郭璞曰:“似小藜,赤茎节,好生道傍, 可食。”此作“竹,篇竹”,字异音同,故孙炎、某氏皆引此诗,明其同也。陆 机云:“绿、竹一,草名,其茎叶似竹,青绿色,高数尺。今淇奥傍生此,人 谓此为绿竹。”此说亦非也。《诗》有“终朝采绿”,则绿与竹别草,故传依 《尔雅》以为王刍与篇竹异也。二章“绿竹青青”,传云“茂盛”。卒章“绿竹 如箦”,传云“积也”,言茂盛似如积聚,亦为美盛也。又云“有康叔之馀烈” 者,烈,业也。美武公之质美德盛,有康叔之馀业,即谓以淇水比康叔,以奥 内比卫朝,以绿竹美盛比武公质美德盛也。○传“匪文章”至“琢磨”。○正义 曰:《论语》云“斐然成章”,序曰“有文章”,故斐为文章貌也。《释器》云: “骨谓之切,象谓之磋,玉谓之琢,石谓之磨。”孙炎曰:“治器之名。”则此 谓治器加功而成之名也,故《论语》注云“切磋琢磨以成宝器”,是也。此其对 例耳。白圭之玷尚可磨,则玉亦得称磨也,故下笺云“圭璧亦琢磨”。传既云切 磋琢磨之用,乃云“道其学而成也”,指解切磋之喻也。又言而能听其规谏,以 礼自饰,如玉石之见琢磨,则唯解琢磨,无切磋矣。此经文相似,传必知分为 别喻者,以《释训》云:“如切如磋,道学也。”郭璞曰:“骨象须切磋而为器, 人须学问以成德。”又云:“如琢如磨,自也。”郭璞曰:“玉石之被琢磨, 犹人自饰也。”《礼记·大学》文同《尔雅》。是其别喻可知。○传“瑟矜庄” 至“宣著”。○正义曰:此四者,皆言内有其德,外见於貌,大同而小异也。 “瑟,矜庄”,是外貌庄严也。“亻,宽大”,是内心宽裕。“赫,有明德赫 然”,是内有其德,故发见於外也。“亘,威仪宣著”,皆言外有其仪,明内 有其德,故《释训》与《大学》皆云:“瑟兮亻兮,恂栗也。赫兮亘兮,威 仪也。”以瑟、亻者,自矜持之事,故云“恂栗也”,言其严峻战栗也。赫、 亘者,容仪发扬之言,故言“威仪也”。其实皆是威仪之事,但其文互见,故 分之。 瞻彼淇奥,绿竹青青。(青青,茂盛貌。○青,子丁反。本或作“菁”,音 同。)有匪君子,充耳莹,会弁如星。(充耳谓之。莹,美石也。天子玉 ,诸侯以石。弁,皮弁,所以会发。笺云:会,谓弁之缝中,饰之以玉, 而处,状似星也。天子之朝服皮弁,以日视朝。○音秀,沈又音诱,《说文》 作“”,云“石之次玉”者,弋久反。莹音荣,徐又音营,又音莹磨之莹。会, 古外反,注同。郑注《周礼》则如字,《说文》作“<骨会>”。弁,皮变反。, 天见反。缝,符用反。,本又作“砾”,音历,又音洛。朝,直遥反,下及下 篇同。) [疏]“有匪”至“如星”。○毛以为,有斐然文章之君子谓武公,其充耳以 莹之石,为之会发之弁,文如星,言有其德而称其服,故宜入王朝而为卿相 也。○郑说在笺。○传“天子”至“会发”。○正义曰:案《冬官·玉人职》云: “天子用全,上公用龙,侯用瓒,伯用将。”郑注云:“公、侯四玉一石,伯、 子、男三玉二石。”由此言之,此传云“诸侯以石”,谓玉、石杂也。《礼记》 云:“周弁,殷旱,夏收。”言收者,所以收发,则此言会者,所以会发可知。 ○笺“会谓”至“视朝”。○正义曰:《弁师》云:“王之皮弁,会五采玉基。” 注云:“会,缝中也。皮弁之缝中,每贯结五采玉十二以为饰,谓之綦。《诗》 云‘会弁如星’,又曰‘其弁伊綦’,是也。”此云武公所服非爵弁,是皮弁也。 皮弁而言会,与《弁师》皮弁之会同,故云“谓弁之缝中”也。《弁师》上云: “王之皮弁,会五采玉基。”又曰:“诸侯及孤卿大夫之皮弁,各以其等为之。” 注云:“皮弁,则侯、伯基饰七,子、男基饰五,玉亦三采。”武公本畿外 诸侯,入相於周,自以本爵为等,则玉用三采,而基饰七,故云“饰之以玉, 而处,状似星”。若非外土诸侯事王朝者,则卿基饰六,大夫基饰四, 及诸侯孤卿大夫各依命数,并玉用二采,其韦弁饰与皮弁同。此皮弁,天子视朝 之服,《玉藻》云“天子皮弁,以日视朝”,是也。在朝君臣同服,故言天子之 朝也。诸侯亦皮弁以视朝,以序云“入相於周”,故为在王朝之服。 瑟兮亻兮,赫兮亘兮。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 瞻彼淇奥,绿竹如箦。(箦,积也。○箦音责。)有匪君子,如金如锡,如 圭如璧。(金、锡练而精,圭、璧性有质。笺云:圭、璧亦琢磨,四者亦道其学 而成也。)宽兮绰兮,倚重较兮。(宽能容众。绰,缓也。重较,卿士之车。笺 云:绰兮,谓仁於施舍。○绰,昌若反。猗,於绮反,依也。重,直恭反,注同。 较,古岳反,车两傍上出轼也。施如字,又诗豉反,又式氏反。)善戏谑兮,不 为虐兮。(宽缓弘大,虽则戏谑,不为虐矣。笺云:君子之德,有张有弛,故不 常矜庄,而时戏谑。○谑,香略反。弛,本亦作“施”,同式氏反。) [疏]“有匪”至“虐兮”。○正义曰:言有匪然文章之君子,谓武公,器德 已成,练精如金锡。道业既就,琢磨如圭璧。又性宽容兮,而情绰缓兮,既外 饰而内宽弘,入相为卿士,倚此重较之车兮,实称其德也。又能善戏谑兮,而不 为虐兮,言其张弛得中也。○传“金锡”至“有质”。○正义曰:此与首章互文。 首章论其学问听谏之时,言如器未成之初,须琢磨。此论道德既成之时,故言如 圭璧已成之器。传以金锡言其质,故释之言,此已练而精。圭璧举已成之器,故 本之言性有质,亦互文也。言金锡有其质,练之故益精,圭璧有其实,琢磨乃成 器,故笺云“圭璧亦琢磨,四者亦道其学而成之”。○传“重较,卿士之车”。 ○正义曰:序云“入相於周”,而此云“猗重较兮”,故云卿士之车。《舆人》 注云:“较,两奇上出轼者。”则较谓车两傍,今谓之平较。案《大车》以子 男入为大夫,得乘子男车服,则此重较谓侯伯之车也。但《周礼》无重较、单较 之文。○笺“绰兮,谓仁於施舍”。○正义曰:谓有仁心於施恩惠、舍劳役。 《左传》曰“喜有施舍”,是也。俗本作“人”字者,误。定本作“仁”。 《淇奥》三章,章九句。 《考》,刺庄公也。不能继先公之业,使贤者退而穷处。(穷犹终也。○ ,薄寒反。) [疏]“《考》三章,章四句”至“穷处”。○正义曰:作《考》诗者, 刺庄公也。刺其不能继其先君武公之业,德任贤,乃使贤者退而终处於涧阿, 故刺之。言先君者,虽今君之先,以通於远,要则不承继者皆指其父,故《晨风》 云“忘穆公之业”,又曰“弃先君之旧臣”,先君谓穆公也。此刺不能继先君之 业,谓武公也。经三章皆是也。○笺“穷犹终”。○正义曰:不以涧阿为穷处者, 以经皆贤者怨君之辞,而言成乐在涧,成其乐之所在,是终处之义,故以穷为终 也。 考在涧,硕人之宽。(考,成。,乐也。山夹水曰涧。笺云:硕,大也。 有穷处,成乐在於此涧者,形貌大人,而宽然有虚乏之色。○涧,古晏反,《韩 诗》作“干”,云“尧角之处也”。乐音洛,下同。夹,古洽反。)独寐寤 言,永矢弗谖。(笺云:寤,觉。永,长。矢,誓。谖,忘也。在涧独寐,觉而 独言,长自誓以不忘君之恶,志在穷处,故云然。○觉,交孝反,又如字。) [疏]“考”至“弗谖”。○正义曰:此篇毛传所说不明,但诸言硕人者, 《传》皆以为大德之人。卒章“硕人之轴”,《传》训轴为进,则是大德之人进 於道义也。推此而言,则宽之义,皆不得与笺同矣。王肃之说,皆述毛传,其 注云“穷处山涧之间,而能成其乐者,以大人宽博之德。故虽在山涧,独寐而觉, 独言先王之道,长自誓不敢忘也。美君子执德弘,信道笃也”。歌所以咏志,长 以道自誓,不敢过差,其言或得传旨。今依之以为毛说。郑以为,成乐在於涧中 而不仕者,是形貌大人,宽然而有虚乏之色,既不为君用,饥乏退处,故独寐而 觉则言,长自誓不忘君之恶。庄公不用贤者,反使至饥困,故刺之。○传“山夹 水曰涧”。○正义曰:《释山》文也。传以涧为穷处,下文“阿陆”亦为穷处矣, 故《释地》云“大陆曰阿”,而下传曰“曲陵曰阿”,以《大雅》云“有卷者阿”, 则阿有曲者,於隐Т为宜。《释地》又云“高平曰陆,大陆曰阜”,则陆与阜类, 亦可以隐居也。○笺“成乐”至“之色”。○正义曰:此经言“考”,文连 “在涧”,明硕人成乐在於此涧,谓成此乐而不去,所谓终处也。以宽、及轴 言硕人之饥状,则硕人是其形也,故云“形貌大人”。不以宽为宽德者,以卒章 言轴为病,反以类此,故知为虚乏之色也。不论其有德之事者,以怨君不用贤, 有德可知,故不言也。○笺“在涧”至“云然”。○正义曰:贤者志欲终处於此 涧,而不仕君朝,故云然。若其更有仕心,则不复自誓矣。 考在阿,硕人之。(曲陵曰阿。,宽大貌。笺云:,饥意。○, 若禾反,《韩诗》作“亻过”。亻过,美貌。)独寐寤歌,永矢弗过。(笺云: 弗过者,不复入君之朝也。○过,古禾反,注同,崔古卧反。复,符又反,下同。) 考在陆,硕人之轴。(轴,进也。笺云:轴,病也。○轴,毛音迪,郑直 六反。) [疏]传“轴,进”。笺“轴,病”。正义曰:传“轴”为“迪”,《释诂》 云:“迪,进也。”笺以与陆为韵,宜读为逐。《释诂》云:“逐,病。”逐与 轴盖古今字异。 独寐寤宿,永矢弗告。(无所告语也。笺云:不复告君以善道。○语,鱼据 反。) 《考》三章,章四句。 《硕人》,闵庄姜也。庄公惑於嬖妾,使骄上僭。庄姜贤而不答,终以无子, 国人闵而忧之。(○嬖,补惠反。上,时掌反。僭,作念反。) [疏]“《硕人》四章,章七句”至“忧之”。○正义曰:嬖妾谓州吁之母。 惑者,谓心所嬖爱,使情迷惑,故夫人虽贤,不被答偶。经四章皆陈庄姜宜答, 而君不亲幸,是为国人闵而忧之。 硕人其颀,衣锦衣,(颀,长貌。锦,文衣也。夫人德盛而尊,嫁则锦衣 加。笺云:硕,大也。言庄姜仪表长丽俊好颀颀然。,衤单也。国君夫人 翟衣而嫁,今衣锦者,在涂之所服也。尚之以衤单衣,为其文之大著。○颀,其 机反。衣锦,於既反。注“夫人衣翟,今衣锦”同。,苦迥反,徐又孔颖反, 《说文》作“[B189]”,属也。,昌占反。佼,本又作“姣”,古卯反,下 同。衤单音丹。为,于伪反。大音泰,下“大子”同,旧音敕贺反。)齐侯之子, 卫侯之妻。东宫之妹,邢侯之姨,谭公维私。(东宫,齐大子也。女子後生曰妹。 妻之姊妹曰姨。姊妹之夫曰私。笺云:陈此者,言庄姜容貌既美,兄弟皆正大。 ○邢音形,姬姓国。谭,徒南反,国名。) [疏]“硕人”至“维私”。○毛以为,有大德之人,其貌颀颀然长美,衣此 文锦之服,而上加以之衤单衣,在涂服之,以来嫁者,乃是齐侯之子,嫁为 卫侯之妻。又是东宫太子之妹,嫡夫人所生,为邢侯之姨,而谭公又是其私。容 貌既美,父母兄弟正大如此,君何为不答之也?○郑以硕大为形貌硕大为异。○ 传“颀长”至“”。○正义曰:《猗嗟》云“颀而长兮”,《孔世家》云 “颀然而长”,故为长貌。下笺云“敖敖犹颀颀也”,与此相类,故亦为长貌。 以类宜重言,故笺云“颀颀然”也。《王制》云“锦文珠玉”,《书传》云“衣 文锦”,故知“锦,文衣也”。以硕为大德,锦衣为在涂之服,故云“夫人德盛 而尊,嫁则锦衣”。经言“衣锦衣”,上“衣”谓衣著,下“衣”为衣服。 《丰》云“衣锦衣”,对“裳锦裳”,裳非著名,故笺云“裳用锦”,与此 异也。亦衤单而在上,故云加之以。○笺“庄姜”至“大著”。○正义曰: 言庄姜仪容表状乃长大而佳丽,又佼壮美好颀颀然也。《玉藻》云“禅为纟”, 故知“,禅衣”也。又解国君夫人当翟衣而嫁,今言锦衣非翟衣,则是在涂之 所服也。锦衣所以加者,为其文之大著也,故《中庸》云“衣锦尚纟,恶其 文之大著”,是也。此夫人锦衣为在涂之服,《丰》云锦衣锦裳,庶人之妻嫁时 之服,非为在涂,与夫人异也。《士昏礼》云“女次纯衣衤冉”,士礼,故不 用锦衣。庶人之妻得与夫人同者,贱不嫌也。○传“东宫”至“曰私”。○正义 曰:太子居东宫,因以东宫表太子,故《左传》曰“娶於东宫得臣之妹”,服虔 云“得臣,齐太子名,居东宫”,是也。系太子言之,明与同母,见夫人所生之 贵,故笺云“兄弟皆正大”。经无弟而言弟者,协句也。《释亲》云:“男子谓 女子先生为姊,後生为妹。妻之姊妹同出为姨。女子谓姊妹之夫为私。”孙炎曰: “同出,俱已嫁也。私,无正亲之言。然则谓吾姨者,我谓之私。邢侯、谭公皆 庄姜姊妹之夫,互言之耳。《春秋》谭子奔莒,则谭子爵言公者,盖依臣子之称, 便文耳。” 手如柔荑,(如荑之新生。○荑,徒奚反。) [疏]传“如荑之新生”。○正义曰:以荑所以柔,新生故也。若久则不柔, 故知新生也。 肤如凝脂。(如脂之凝。) [疏]传“如脂之凝”。○正义曰:以脂有凝有释,散文则膏脂皆总名,对例 即《内则》注所云:“脂,肥凝者。释者曰膏。”《释器》云:“冰,脂也。” 孙炎曰“膏凝曰脂”,是也。 领如蝤蛴,(领,颈也。蝤蛴,蝎虫也。○蝤,似反,徐音曹。[B20D], 本亦作“蛴”,又作“齐”,同音齐,沈又音茨。《尔雅》云:“贲蛴,螬。 蝤蛴,蝎。”郭云“蛴螬在粪土中,蝎在木中。蝎,桑蠹”,是也。贲,音肥 分反。蠹音妒,蝎也,音曷,或音葛。) [疏]传“领,颈。蝤蛴,蝎虫”。○正义曰:领一名颈,故《礼记》曰: “其颈七寸。”又名项,《士冠礼》云“缁布冠项”,是也。《释虫》云“ 贲蛴,螬。蝤蛴,蝎。”孙炎曰:“蛴螬谓之贲蛴,关东谓之蝤蛴,梁益之 间谓之蝎。”又曰:“蝎,吉屈。”孙炎曰:“蝎,木虫也。”又曰:“蝎, 桑蠹。”孙炎曰:“即吉屈也。”然则贲蛴也,蛴螬也,蝤蛴也,吉 屈也,桑蠹也,蝎也,一虫而六名也。以在木中,白而长,故以比颈。今定本 云“蝤蛴,蝎也”,无“虫”字,与《尔雅》合。 齿如瓠犀。(瓠犀,瓠瓣。○瓠,户故反。犀音西。瓣,补遍反,又蒲苋反, 沈又蒲闲反。) [疏]传“瓠犀,瓠瓣”。○正义曰:《释草》云:“瓠,栖瓣也。”今定本 亦然。孙炎曰:“栖瓠,中瓣也。”栖与犀,字异音同。 螓首蛾眉,(螓首,颡广而方。笺云:螓谓蜻蜻也。○螓音秦。蛾,我波反。 颡,苏党反。蜻,郭、徐子盈反,沈又慈性反,方头有文。王肃云“如蝉而小”。) [疏]笺“螓谓蜻蜻”。○正义曰:《释虫》云:“{札虫},蜻蜻。”舍人曰: “小蝉也。”青青者,某氏曰:“鸣{札虫}々者。”孙炎曰:“《方言》云‘有 文者谓之螓’。郭氏曰‘如蝉而小,有文’,是也。”此虫额广而且方,此经手、 肤、领、齿,举全物以比之,故言“如”,“螓首蛾眉”,则指其体之所似,故 不言“如”也。 巧笑倩兮,(倩,好口辅。○倩,本亦作“”,七荐反,《韩诗》云: “苍白色。”) [疏]传“倩,好口辅”。○正义曰:以言巧笑之状,故知好口辅也。《左传》 曰:“辅车相依。”服虔云:“辅,上颔车也,与牙相依。”则是牙外之皮肤, 颊下之别名也,故《易》云:“咸其辅颊舌。”明辅近颊也,而非颊也。笑之貌 美,在於口辅,故连言之也。 美目ツ兮。(ツ,白黑分。笺云:此章说庄姜容貌之美,所宜亲幸。○ツ, 敷苋反,徐又肤谏反。《韩诗》云:“黑色也。”《字林》云:“美目也。”匹 间反,又匹苋反。) 硕人敖敖,说于农郊。(敖敖,长貌。农郊,近郊。笺云:“敖敖”犹“颀 颀”也。“说”当作“礻遂”。《礼》、《春秋》之礻遂,读皆宜同。衣服曰 礻遂,今俗语然。此言庄姜始来,更正衣服于卫近郊。○敖,五刀反。说,本或 作“税”,毛始锐反,舍也。郑作“礻遂”,音遂。)四牡有骄,朱贲镳镳, 翟以朝。(骄,壮貌。贲,饰也。人君以朱缠镳扇汗,且以为饰。镳镳,盛 貌。翟,翟车也。夫人以翟羽饰车。,蔽也。笺云:此又言庄姜自近郊既正衣 服,乘是车马以入君之朝,皆用嫡夫人之正礼。今而不答。○骄,起桥反。贲, 孚云反,又符云反,《说文》云:“马缠镳扇汗也。”镳,表骄反,马衔外铁也, 一名扇汗,又曰排沫。《尔雅》云:“镳谓之钅献。”钅献,音鱼列反。沫音末。 音弗。朝,直遥反,注皆同。,丁历反,本亦作“嫡”。)大夫夙退,无使 君劳。(大夫未退,君听朝於路寝,夫人听内事於正寝。大夫退,然後罢。笺云: 庄姜始来时,卫诸大夫朝夕者皆早退,无使君之劳倦者,以君夫人新为妃耦,宜 亲亲之故也。○夙退,《韩诗》“退,罢也”。案《礼记》云:“朝廷曰退。妃 曰配。”) [疏]“硕人”至“君劳”。○毛以为,言有大德之人,敖敖然其形貌长美, 其初来嫁,则说舍於卫之近郊,而整其车饰,则乘四牡之马,骄骄然壮健,以朱 饰其镳,则镳镳然而盛美。又以翟羽为车之蔽。其车马之饰如此,乃乘之以入君 之朝。既入朝,而诸大夫听朝者皆为早退,以君与夫人新为妃耦,宜相亲幸,无 使君之劳倦。此言庄姜容貌之美,皆用嫡夫人之正礼,君何为不答之乎?○郑以 为,形貌大人而佼好长丽敖敖然,欲至於国,舍其在涂之服,而更正衣服於近郊, 乃驰车马以入国。馀同。○传“农郊,近郊”。○正义曰:以下云“翟以朝”, 明此在国近郊。毛於《诗》皆不破字,明此说为舍。孙毓述毛云:“说之为舍, 常训也。”○笺“说当”至“近郊”。○正义曰:类前章“衣锦衣”,谓在涂 之服。明至近郊,更正翟衣而入国,故为衤遂。不言声之误,从可知。《士丧礼》 云:“兄弟不以衤遂进。”《杂记》云:“衤遂者曰:寡君使某衤遂。”此《礼》 之衤遂。《春秋》文九年,“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衤遂”。隐元年《公羊传》曰: “衣被曰衤遂。”《梁传》曰:“衣衾曰衤遂。”此《春秋》之遂也。衤遂於 农郊之衤遂,与《礼》及《春秋》之衤遂,读皆同也。《礼》与《春秋》之衤遂 谓之衣服,曰“衤遂赠死者”,故何休云:“衤遂犹遗也,以衣服可以遗人,因 谓衣服为衤遂。虽遗吉之衣服,亦谓为衤遂。今俗语犹然。”以《礼》文施於死 者,故引俗语以证之。传云衣被、衣衾,此云衣服者,以夫人所更正而服之,不 必为衾也,故云服。服,总名也。前“衣锦衣”,在涂之服,则此为夫人所嫁 之服,所嫁之服,プ翟之等也。以近郊服之而入国,故为“更正衣服於卫近郊”。 又下言夫人车马之饰,明此为正其所著之正服也。○传“贲,饰”至“,蔽”。 ○正义曰:以言朱贲,朱为饰之物,故贲为饰。又解朱所饰之状,故言“人 君以朱缠镳扇汗”,且因以为马之饰。此缠镳之镳,自解饰之所施,非经中之镳 也,故又云:“镳镳,盛貌。”言既以朱饰其镳,而四牡之马镳镳而盛,非谓唯 镳之盛。《清人》云:“驷介キキ。”传曰“盛貌”,与此同也。车之所以有翟 者,夫人以翟羽饰车。,车蔽也。妇人乘车不露见,车之前後设障以自隐蔽, 谓之,因以翟羽为之饰。《巾车》注引《诗》乃云“此翟,盖厌翟也。厌翟, 次其羽,使相迫也。重翟、厌翟,谓蔽”,是也。○传“大夫”至“然後罢”。 ○正义曰:释大夫所以早退之意,而兼言天人者,以君听外治,夫人听内职,事 与君皆同。大夫退,然後罢,故连言之。《玉藻》云“君日出而视朝,退路寝 听政。使人视大夫,大夫退,然後小寝。”释服小寝即是罢也。又《昏义》 曰:“天子听外治,后听内职。”夫人之於国与后同,故知听内事於正寝。《鸡 鸣笺》云:“虫飞薨薨,所以当起者,卿大夫朝者旦罢归。”则似早退由君者。 以国之政事,君与大夫之所谋,若君早朝,事早毕,若晚朝,事晚毕,故云卿大 夫旦罢归,是早晚由君也。君出视朝,事毕乃之路寝,以待大夫之所谘。决事之 多少,大夫所主,故使人视大夫,大夫退,然後罢。明非由於大夫,要事毕否大 夫。 河水洋洋,比流活活。施え,鲔发发,葭揭揭。庶姜孽孽,庶士有 。(洋洋,盛大也。活活,流也。え,鱼罟。,施之水中。,鲤也。鲔, 各也。发发,盛貌。葭,芦。,也。揭揭,长也。孽孽,盛饰。庶士,齐 大夫送女者。,武壮貌。笺云:庶姜,谓侄娣。此章言齐地广饶,士女佼好, 礼仪之备,而君何为不答夫人?○洋音羊,徐又音祥。活,古阔反,又如字。え 音孤。,呼活反,马云:“大鱼网目大豁豁也。”《韩诗》云:“流貌。” 《说文》云:“凝流也。”,陟连反,大鱼,口在颔下,长二三丈,江南呼黄 鱼,与鲤全异。鲔,于轨反,似,大者名王鲔,小者曰叔鲔。沈云:“江淮间 曰叔。伊洛曰鲔。海滨曰各。”发,补末反,马云:“鱼著罔尾发发然。” 《韩诗》作“发”。葭音加。,他览反,《玉篇》通敢反。揭,其谒反,徐 居谒反。孽,鱼竭反,徐五谒反,《韩诗》作“献”,牛遏反,长貌。,欺 列反,徐起谒反,《韩诗》作“桀”,云:“健也。”え音孤。罟音古。各音 洛。芦音卢。,五患反,江东呼之乌{艹区}。{艹区}音丘。) [疏]传“え,鱼罟”至“送女者”。○正义曰:《释器》云:“鱼罟谓之え。” 李巡曰:“鱼罟,捕鱼具也。”,鲤;鲔,各,谓鱼有二名,《释鱼》有 “鲤”、“”。舍人曰:“鲤一名。”郭璞曰:“鲤,今赤鲤鱼也。,大 鱼,似覃而短鼻,口在颔下,体有邪行甲,无鳞,肉黄,大者长二三丈。今江 东呼为黄鱼。”即是也。《释鱼》又有“”,“鲇”。孙炎曰:“一名 鲇。”郭璞曰:“,今额白鱼。鲇别名是,江东通呼鲇为夷。”舍 人以、鲤为一鱼,孙以、鲇为一鱼,郭璞以四者各为一鱼。陆机云:“、 鲔出江海,三月中,从河下头来上。身形似龙,锐头,口在颔下,背上腹下, 皆有甲,纵广四五尺。今於盟津东石碛上钓取之,大者千馀斤,可为,又 可为,鱼子可为酱。鲔,鱼形,似而青黑,头小而尖,似铁兜鍪,口亦在颔 下。其甲可以摩姜,大者不过七八尺。益州人谓之。鲔大者为王鲔,小者为 [A16H]鲔。一名各,肉色白,味不如也。今东莱辽东人谓之尉鱼,或谓之仲 明。仲明者,乐浪尉也,溺死海中,化为此鱼。”如陆之言,又以今语验之,则 鲤、鲔、、各皆异鱼也,故郭璞曰:“先儒及《毛诗训传》皆谓此鱼有两名, 今此鱼种类形状有殊,无缘强合之为一物。”是郭谓毛传为误也。“葭,芦”、 “,”,《释草》文。李巡曰:“分别苇类之异名。”郭璞曰:“芦,苇也。 ,似苇而小。”如李巡云,芦、共为一草。如郭云,则芦、别草。《大车》 传曰:“,<鸟隹>也,芦之初生。”则毛意以葭、为一草也。陆机云:“ 或谓之荻,至秋坚成则谓之萑。其初生三月中,其心挺出,其下本大如箸,上锐 而细,扬州人谓之马尾。”以今语验之,则芦、别草也。桓三年《左传》曰: “凡公女嫁於敌国公子,则下卿送之。”於时齐、卫敌国,庄姜,齐侯之子,则 送者下卿也。大夫,卿之总名。士者,男子之大称,故云:“庶士,齐大夫送女 者。”○笺“庶姜”至“广饶”。○正义曰:此为庄姜不见答而言,则非目国中 之女,故为侄娣。二者非一,故称众也。齐所以得有河者,《左传》曰:“赐我 先君之履,西至於河。”是河在齐西北流也。卫境亦有河,知此是齐地者,以庶 姜、庶士类之,知不据卫之河也。 《硕人》四章,章七句。
●卷三(三之三) 《氓》,刺时也。宣公之时,礼义消亡,淫风大行,男女无别,遂相奔诱。 华落色衰,复相弃背。或乃困而自悔,丧其妃耦,故序其事以风焉。美反正,刺 淫也。(○氓,莫耕反,民也。《韩诗》云:“美貌。”别,彼列反。华,户 花反,或音花。复,扶又反。背音佩。丧,息浪反。妃音配。风,福凤反。音 逸。) [疏]“《氓》六章,章十句”至“淫,佚”。○正义曰:言男女无别者,若 “外言不入於阃,内言不出於阃”,是有别也。今交见往来,是无别也。奔诱者, 谓男子诱之,妇人奔之也。华落、色衰,一也,言颜色之衰,如华之落也。或乃 困而自悔者,言当时皆相诱,色衰乃相弃,其中或有困而自悔弃丧其妃耦者,故 叙此自悔之事,以风刺其时焉。美者,美此妇人反正自悔,所以刺当时之淫也。 “复相弃背”以上,总言当时一国之事。“或乃困而自悔”以下,叙此经所陈者, 是困而自悔之辞也。上二章说女初奔男之事,下四章言困而自悔也。“言既遂矣, 至於暴矣”,是其困也。“躬自悼矣”,尽“亦已焉哉”,是自悔也。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氓,民也。蚩蚩,敦厚之貌。布,币也。笺云:币 者,所以贸买物也。季春始蚕,孟夏卖丝。○蚩,尺之反。贸,莫豆反。)匪来 贸丝,来即我谋。(笺云:匪,非。即,就也。此民非来买丝,但来就我,欲与 我谋为室家也。)送子涉淇,至于顿丘。(丘一成为顿丘。笺云:子者,男子之 通称。言民诱己,己乃送之,涉淇水至此顿丘,定室家之谋,且为会期。○顿, 都寸反。称,尺证反。)匪我愆期,子无良媒。(愆,过也。笺云:良,善也。 非我以欲过子之期,子无善媒来告期时。○愆,起虔反,字又作“{侃言}”。) 将子无怒,秋以为期。(将,原也。笺云:将,请也。民欲为近期,故语之曰: 请子无怒,秋以与子为期。○将,七羊反。语,鱼据反。) [疏]“氓之”至“为期”。○毛以为,此妇人言己本见诱之时,有一民之善 蚩蚩然颜色敦厚,抱布而来,云当买丝。此民於时本心非为来买丝,但来就我, 欲谋为室家之道,以买丝为辞,以来诱己。我时为男子所诱,即送此子涉淇水至 於顿丘之地,与之定谋,且为会期。男子欲即於夏中以为期,己即谓之:非我欲 得过子之期,但子无善媒来告其期时,近恐难可会,故原子无怒於我,与子秋以 为期。○郑唯以“将为”、“请为”异。其以时对面与之言,宜为请。○传“氓, 民”至“布,币”。○正义曰:氓、民之一名,对文则异,故《遂人》注云: “变民言,异内外也。,犹懵懵无知貌。”是其别也。其实通,故下笺云 “言民诱己”,是也。《论语》及《灵台》注皆云:“民者,冥也。”此妇人见 弃,乃追本男子诱己之时,己所未识,故以悠悠天子之民言之,不取於冥与无知。 既求谋己与之相识,故以男子之通称言之,“送子涉淇”、“将子无怒”是也。 既因有廉耻之心,以君子所近而号之,“以望复关”是也。以妇人号夫为君子, 是其常称,故传曰:“复关,君子之所近。”又因男子告己云“尔卜尔筮”,己 亦答之云“以尔车来”也。三章言士、女者,时贤者所言,非男女相谓也。士者, 亦男子之大号,因贤者所言,故四章言“士贰其行”也。以蚩蚩言民之状,故云 “敦厚貌”。谓颜色敦厚,己所以悦之。《外府》注云:“布,泉也。其藏曰泉, 其行曰布。取名於水泉,其流行无不遍。”《檀弓》注云:“古者谓钱为泉布, 所以通布货财。泉亦为布也。”知此布非泉,而言币者,以言抱之,则宜为币, 泉则不宜抱之也。《载师》郑司农云:“里布者,布参印书,广二寸,长二尺, 以为币贸易物。”引《诗》云“‘抱布贸丝’,抱此布也”。司农之言,事无所 出,故郑易之云“罚以一里二十五家之泉”也。此布币谓丝麻布帛之布。币者, 布帛之名,故《鹿鸣》云“实币帛筐篚”,是也。○笺“季春”至“卖丝”。○ 正义曰:《月令》季春云:“后妃齐戒以劝蚕事。”是季春始蚕。孟夏云:“蚕 事既毕,分茧称丝。”是孟夏有丝卖之也。欲明此妇人见诱之时节,故言卖丝之 早晚。以男子既欲为近期,女子请之至秋,明近期不过夏末,则卖丝是孟夏也。 ○传“丘一成为顿丘”。○正义曰:《释丘》云:“丘一成为敦丘,再成为陶丘, 三成为昆仑丘。”孙炎曰:“形如覆敦。敦器似盂。”郭璞曰:“成犹重也。” 《周礼》曰:“为坛三成。”又云:“如覆敦者敦丘。”孙炎曰:“丘一成之形 象也。”郭璞曰:“敦,盂也,音顿。”与此字异音同。○笺“子者”至“会期”。 ○正义曰:子者,有德之名。此男子非能有德,直以子者男子之通称,故谓之为 子也。上云“来即我谋”,男就女来与之谋也。今此送之,故知至此顿丘定室家 之谋。又下云“匪我愆期”,则男子於此与之设期也,故知且为会期。言且者, 兼二事也。 乘彼危垣,以望复关。(危,毁也。复关,君子所近也。笺云:前既与 民以秋为期,期至,故登毁垣,乡其所近而望之,犹有廉耻之心,故因复关以 号民,云此时始秋也。○危,俱毁反。垣音袁。所近,附近之近。乡,许亮反, 本又作“向”。) [疏]传“复关,君子所近”。○正义曰:复关者,非人之名号,而妇人望之, 故知君子所近之地。笺又申之犹有廉耻之心,故因其近复关以号此民,故下云 “不见复关”、“既见复关”,皆号此民为复关。又知此时始秋者,上云“秋以 为期”。下四章“桑之落矣”为季秋,三章“桑之未落”为仲秋,故知此时始秋 也。 不见复关,泣涕涟涟。(言其有一心乎君子,故能自悔。笺云:用心专者怨 必深。○涟音连,泣貌。)既见复关,载笑载言。(笺云:则笑则言,喜之甚。) 尔卜尔筮,体无咎言。(龟曰卜。蓍曰筮。体,兆卦之体。笺云:尔,女也。复 关既见此妇人,告之曰:我卜女筮,女宜为室家矣。兆卦之繇,无凶咨之辞,言 其皆吉,又诱定之。○筮,市制反。体如字,卦兆之体也,《韩诗》作“履”。 履,幸也。咎,其九反。蓍音尸。繇,直又反,卦兆之辞也。) [疏]传“体,兆卦之体”。笺“兆卦”至“定之”。○正义曰:传以经卜、 筮并言,故兼云“兆卦之体”谓龟兆、筮卦也。《左传》云:“其繇曰:‘一薰 一莸,十年尚犹有臭。’”是龟之繇。《易》曰:“困于石,据于蒺藜。”是卦 之繇也。二者皆有繇辞。此男子实不卜筮,而言皆吉无凶咎者,又诱以定之。前 因贸丝以诱之,今复言卜筮以诱之,故言又也。) 以尔车来,以我贿迁。(贿,财。迁,徙也。笺云:女,女复关也。信其卜 筮皆吉,故答之曰:径以女车来迎我,我以所有财迁徙就女也。○贿,呼罪反。 径,经定反。) 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桑, 女功之所起。沃若,犹沃沃然。鸠,鹘鸠也。食桑葚过则醉而伤其性。耽,乐也。 女与士耽则伤礼义。笺云:桑之未落,谓其时仲秋也。於是时,国之贤者刺此妇 人见诱,故于嗟而戒之。鸠以非时食葚,犹女子嫁不以礼,耽非礼之乐。○沃, 如字,徐於缚反。葚,本又作“椹”,音甚,桑实也。耽,都南反。鹘音骨。乐 音洛,下同。)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笺云:说,解也。 士有百行,可以功过相除。至於妇人无外事,维以贞信为节。○行,下孟反。) [疏]“桑之”至“不可说”。○毛以为,桑之未落之时,其叶则沃沃然盛, 以兴己色未衰之时,其貌亦灼灼然美。君子则好乐於己,己与之耽乐。时贤者见 己为夫所宠,非礼耽乐,故吁嗟而戒己,言“吁嗟鸠兮,无食桑椹”,犹“吁嗟 女兮,无与士耽”。然鸠食桑椹过时则醉而伤其性,女与士耽过度则淫而伤礼义。 然耽虽士、女所同,而女思於男,故言士之耽兮,尚可解说,女之耽兮,则不可 解说。己时为夫所宠,不听其言,今见弃背,乃思而自悔。○郑以为,男子既秋 来见己,己使之取车。男子既去,当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仲秋之时。国之贤者 刺己见诱,故言:吁嗟鸠兮,无得非时食椹;吁嗟女兮,无得非礼与士耽。士之 耽兮,尚可解说,女之耽兮,则不可解说。已时不用其言,至季秋乘车而从之, 故今思而自悔。○传“桑女”至“礼义”。○正义曰:言桑者,女功之所起,故 此女取桑落与未落,以兴己色之盛衰。毛氏之说,《诗》未有为记时者,明此以 为兴也。言“鸠,鹘鸠”者,《释鸟》云:“鹘鸠,鹘舟。”某氏曰:“《春 秋》云‘鹘鸠氏司事’,春来冬去。”孙炎曰:“一名鸣鸠。”《月令》云: “鸣鸠拂其羽。”郭璞曰:“似山鹊而小,短尾,青黑色,多声。”“宛彼鸣鸠”, 亦此鸠也。陆机云:“班鸠也。”《尔雅》鸠类非一,知此是鹘鸠者,以鹘鸠冬 始去,今秋见之,以为喻,故知非馀鸠也。鸠食椹过时者,谓食之过多,故醉而 伤其性。经直言“无食桑椹”,而云“过时”者,以“与士耽”相对。耽者过礼 之乐,则如食桑椹过时矣。女与士耽以过礼,故为伤礼义,则时贤者戒女之过礼, 谓己为君子所宠过度,不谓非礼之嫁为耽也。○笺“桑之”至“之乐”。○正义 曰:以上章初秋云“以尔车来”,始令男子取车,下章季秋云“渐车帷裳”,谓 始夫家,则桑之未落为仲秋明矣。言“士”、“女”则非自相谓之辞,故知国 之贤者刺其见诱而戒之。其时仲秋则无椹,贤者禁鸠食之,由当时无也。假有而 食之,为非时。以非时之食椹,以兴非礼之行嫁,故云耽非礼之乐。《郑志》张 逸问:“笺云‘耽非礼之乐’,《小雅》云‘和乐且耽’,何谓也?”答曰: “礼乐者,五声八音之谓也。《小雅》亦言过礼之盛。和乐,过礼之言也。燕乐 嘉宾过厚,贤也。不以礼耽者,非礼之名,故此禁女为之。《小雅》论燕乐,言 作乐过礼,以见厚意,故亦言耽,而文连和乐也。”○笺“士有”至“为节”。 ○正义曰:士有大功则掩小过,故云可以功过相除。齐桓、晋文皆杀亲戚篡国而 立,终能建立高勋於周世,是以功除过也。) 桑之落矣,其黄而陨。自我徂尔,三岁食贫。淇水汤汤,渐车帷裳。(陨, 惰也。汤汤,水盛貌。帷裳,妇人之车也。笺云:桑之落矣,谓其时季秋也。复 关以此时车来迎已。徂,往也。我自是往之女家。女家乏食巳三岁,贫矣。言 此者,明己之悔,不以女今贫故也。帏裳,童容也。我乃渡深水,至渐车童容, 犹冒此难而往,又明己专心於女。○陨,韵谨反。汤音伤。渐,子廉反,注同, 渍也,湿也。帷,位悲反。隋字又作“堕”,唐果反。冒音墨。难,乃旦反。) 女也不爽,士贰其行。(爽,差也。笺云:我心於女,故无差贰,而复关之行有 二意。○行,下孟反,注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极,中也。) [疏]“桑之”至“其德”。○毛以为,桑之落矣之时,其叶黄而陨坠,以兴 妇人年之老矣之时,其色衰而落。时君子则弃己,使无自以,故追说见薄之 渐。言自我往尔男子之家,三岁之後,贫於衣食而见困苦,已不得其志。悔己本 为所诱,涉汤汤之淇水,而渐车之帷裳而往,今乃见弃,所以自悔也。既追悔本 之见诱,而又怨之,言我心於汝男子也不为差贰,而士何谓二三其行於已也?士 也行无中正,故二三其德,及年老而弃已,所以怨也。○郑以为,妇人言已本桑 之落矣,其黄而陨之时,当季秋之月,我往之尔家。自我往汝家时,已闻汝家三 岁以来乏於食,已贫矣。我不以汝贫之故,犹涉此汤汤之淇水,渐车之帷裳, 冒难而来。言已专心於汝如是。今而见弃,所以悔也。馀同。○传“帷裳,妇人 之车”。○正义曰:传以大夫之车立乘,有盖无帏裳。此言帷裳者,妇人之车故 也。传於上章以桑为女功所起为兴此,桑落黄陨亦兴也。其黄而陨既兴颜色之衰, 则食贫在已衰之後。言自我徂尔,三岁食贫,谓至夫家三岁之後,始贫乏於衣食, 渐不得志,乃追悔本冒渐车之难而来也。故王肃曰:“言其色黄而陨坠也。”妇 人不慎其行,至於色衰无以自。我往之汝家,从华落色衰以来,三岁食贫矣。 贫者乏食,饥而不充,喻不得志也。○笺“桑之”至“於女”。○正义曰:《月 令》季秋草木黄落,故知桑之落矣,其黄而陨,其时季秋也。上使“以尔车来”, 不见其迎之事,此言渐车涉水,是始往夫家,故知复关以此时车来迎已也。此始 乡夫家。已言“自我徂尔,三岁食贫”,故以为自我往之汝家之时,汝家乏食 已三岁,贫矣,我犹渡水而来。此妇人但当悔其来耳。而言食先贫者,於时君 子家贫,恩意之情遇已渐薄,已遭困苦,所以悔。言已先知此贫而来,明已之悔 不以汝今贫之故,直以二三其德,恩意疏薄故耳。帏裳一名童容,故《巾车》云: 重翟、厌翟、安车皆有容盖。郑司农云:“容谓车,山东谓之裳帏,或曰童容。” 以帏障车之傍,如裳以为容饰,故或谓之帏裳,或谓之童容。其上有盖,四傍垂 而下,谓之,故《杂记》曰:“其青有衤炎。”注云:“衤炎谓鳖甲边缘”, 是也。然则童容与别。司农云:“谓车者,以有童容,上必有,故谓之为 车也。”此唯妇人之车饰为然,故《士昏礼》云“妇车亦如之,有”,是也。 帏裳在傍,渡水则湿,言已虽知汝贫,犹尚冒此深水渐车之难而来,明已专心於 汝,故责复关有二意也。 三岁为妇,靡室劳矣。(笺云:靡,无也。无居室之劳,言不以妇事见困苦。 有舅姑曰妇。)夙兴夜寐,靡有朝矣。(笺云:无有朝者,常早起夜卧,非一朝 然。言已亦不解惰。○解音懈。)言既遂矣,至于暴矣。(笺云:言,我也。遂 犹久也。我既久矣,谓三岁之後,见遇浸薄,乃至见酷暴。○浸,子鸩反。)兄 弟不知,其笑矣。(然笑。笺云:兄弟在家,不知我之见酷暴。若其知之, 则然笑我。○,许意反,又音熙,笑也。又一音许四反,《说文》云: “大笑也”,虚记反,又大结反。)静言思之,躬自悼矣。(悼,伤也。笺云: 静,安。躬,身也。我安思君子之遇已无终,则身自哀伤。) [疏]“三岁”至“悼矣”。○正义曰:妇人追说已初至夫家,三岁为妇之时, 颜色未衰,为夫所爱,无室家之劳,谓夫不以室家妇事以劳於己。时夫虽如此, 己犹不恃宠自安,常自早起夜卧,无有一朝一夕而自解惰。我已三岁之後,在夫 家久矣,渐见疏薄,乃至於酷暴矣。我兄弟不知我之见遇如此,若其知之,则 然其笑我矣。我既本为夫所诱,遇己不终,安静而思之,身自哀伤矣。○笺 “有舅姑曰妇”。○正义曰:《公羊传》曰:“称妇,有姑之辞。”传以国君无 父,故云有姑。其实妇亦对舅,故《士昏礼》云“赞见妇於舅姑”,是也。 及尔偕老,老使我怨。(笺云:及,与也。我欲与女俱至於老,老乎汝反薄 我,使我怨也。)淇则有岸,隰则有泮。(泮,坡也。笺云:泮读为畔。畔,涯 也。言淇与隰皆有岸,以自拱持。今君子放恣心意,曾无所拘制。○泮音判。 坡本亦作“陂”,北皮反。《泽陂》诗传云:“障也。”吕忱北{髟皮}反,云: “陂,阪也,亦所以为隰之限域也。”本或作“破”字,未详。观王述意,似作 “破拱”,俱勇反,本又作“共”,音同。)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 (总角,结发也。晏晏,和柔也。信誓旦旦然。笺云:我为童女未笄结发宴然之 时,女与我言笑晏晏然而和柔,我其以信,相誓旦旦尔。言其恳恻款诚。○宴, 如字。本或作“”者,非。旦,《说文》作“{且心}{且心}”。恳,起很反。 恻,本亦作“{则心}”,楚力反。)不思其反。(笺云:反,复也。今老而使我 怨,曾不念复其前言。)反是不思,亦已焉哉!(笺云:已焉哉,谓此不可奈何, 死生自决之辞。) [疏]“及尔”至“已焉哉”。○正义曰:言男子本谓已云:与汝为夫妇,俱 至於老,不相弃背。何谓今我既老,反薄我,使我怨?何不念其前言也?然淇则 有岸,隰则有泮,以自拱持。今君子反薄而弃己,放恣心意,曾无所拘制。言淇 隰之不如。本我总角之宴然幼稚之时,君子与已言笑晏晏然和柔而相亲,与已为 信誓,许偕至於老者,旦旦然恳恻款诚如是。及今老而使我怨,是曾不思念复其 前言,而弃薄我。我反复是君子不思前言之事,则我亦已焉哉,无可奈何。○笺 “我欲”至“我怨”。○正义曰:以下云“不思其反”,责其不念前言,则男子 之初与妇人有期约矣,则此“及尔偕老”,男子之辞,故笺述之云:我欲与汝俱 至於老,老乎汝反薄我,使我怨也。言反薄我,明“及尔偕老”,男子之言也。 老者,以华落色衰为老,未必大老也。○传“泮,坡”。笺“泮读”至“拘制”。 ○正义曰:以隰者下湿,犹如泽,故以泮为陂。《泽陂》传云“陂,泽障”,是 也。笺以泮不训为陂,故读为畔,以申传也。但毛氏於《诗》无易字者,故笺易 之,其义犹不异於传也。畔者,水之名,以经云“有岸”、“有泮”,明君子 之无也,故云今君子放恣心意,曾无所拘制,则非君子。○传“总角”至“旦旦 然”。○正义曰:《甫田》云:“总角兮,未几见兮,突而弁兮”,是男子 角未冠,则妇人角未笄也。故笺云“我为童女未笄”,《内则》亦云:“男女 未冠笄者,总角,衿缨。”以无笄,直结其发,聚之为两角,故《内则》注云: “故发结之。”《甫田》传云:“总角,聚两髦也。”《释训》云:“晏晏,柔 也。”故此云:“晏晏,和柔。”又曰:“晏晏,旦旦,悔爽忒也。”谓此妇人 恨夫差贰其心,变本言信,故言此晏晏、旦旦而自悔。解言此之意,非训此字也。 定本云“旦旦”犹“怛怛”。○笺“我为”至“款诚”。○正义曰:笺言结发宴 然之时,解经“总角之宴”。经有作“”者,因《甫田》“总角兮”,而误 也,定本作“宴”。传直云“信誓旦旦然”,不解旦旦之义,故笺申之言,旦旦 者,言恳恻为信誓,以尽己款诚也。○笺“曾不复念其前言”。○正义曰:今定 本云“曾不念复其前言”,俗本多误。“复其前言”者,谓前要誓之言,守而不 忘,使可反复。今乃违弃,是不思念复其前言也。 《氓》六章,章十句。 《竹竿》,卫女思归也。异国而不见答,思而能以礼者也。 {翟}々竹竿,以钓于淇。(兴也。{翟}々,长而杀也。钓以得鱼,如妇 人待礼以成为室家。○{翟},他历反。钓音吊。杀,色界反。)岂不尔思?远 莫致之。(笺云:我岂不思与君子为室家乎?君子疏远己,己无由致此道。○远 如字,又于万反,注同。) [疏]“{翟}々”至“致之”。○正义曰:{翟}々然长而杀之竹 竿,以钓於淇,必得鱼,乃成为善钓,以兴妇人嫁於夫,必得礼,乃成为室家。 今君子不以礼答己,己岂不思与尔君子为室家乎?但君子疏远於己,己无由致此 室家之道耳 。 泉源在左,淇水在右。(泉源,小水之源。淇水,大水也。笺云:小水有流 入大水之道,犹妇人有嫁於君子之礼。今水相与为左右而已,亦以喻已不见答。) [疏]传“泉源”至“大水”。○正义曰:泉源者,泉水初出,故云小水之源。 淇则卫地之川,故知大水。笺申说之,言小水有流入大水合为一之道,犹妇人於 君子有相亲幸之礼。今淇水与泉源左右而已,不相入,犹君子与已异处,不相亲, 故以喻己之不见答。) 女子有行,远兄弟父母。(笺云:行,道也。女子有道当嫁耳,不以不答而 违妇礼。○远,于万反。) 淇水在右,泉源在左。巧笑之差,佩玉之傩。(差,巧笑貌。傩,行有 节度。笺云:己虽不见答,犹不恶君子,美其容貌与礼仪也。○差,七可反, 沈又七何反。傩,乃可反,《说文》云:“行有节也。”恶,乌路反。) 淇水氵悠氵悠,桧楫松舟。(氵悠氵悠,流貌。桧,柏叶松身。楫,所以棹 舟也。舟楫相配,得水而行,男女相配,得礼而备。笺云:此伤己今不得夫妇之 礼。○氵攸,本亦作“氵悠”,音由。桧,古活反,又古会反,木名。楫,本又 作“戢”,子叶反,徐音集,《方言》云:“楫谓之桡,或谓之棹。”《释名》 云:“楫,捷也,拨水舟行捷疾也。”桡音饶。棹,直教反。) [疏]传“桧,柏叶”至“而备”。○正义曰:《释木》云“桧,柏叶松身”。 《书》作“栝”字。《禹贡》云:“屯栝柏。”注云:“柏叶松身曰栝。” 与此一也。言楫所以棹舟,以喻女所以配男。此不答之诗,以舟楫喻男女,故反 而为兴,言舟楫相配,得水而行,男女相配,得礼而备。 驾言出游,以写我忧。(出游,思乡卫之道。笺云:异国而不见答,其除 此忧,维有归耳。○乡,本又作“向”,同,许亮反。) [疏]传“出游,思乡卫之道”。○正义曰:今定本“思”作“斯”,或误。 《竹竿》四章,章四句。 《芄兰》,刺惠公也。骄而无礼,大夫刺之。(惠公以幼童即位,自谓有才 能而骄慢。於大臣但习威仪,不知为政以礼。○芄音丸,本亦作“丸”。芄兰, 草名。) [疏]“《芄兰》二章,章六句”至“刺之”。○正义曰:毛以为,君子当柔 润温良,自谓无知。今而不然,是为骄慢,故二章章首一句及第四句是也。下二 句言有威仪,是无礼也。次二句言佩Δ、佩<韦>,明虽幼而行成人之事,不当 骄慢。郑以为,幼而行成人之事,当任用大臣,不当骄慢,上四句是也。刺之, 亦下二句是也。○笺“惠公”至“以礼”。○正义曰:经言童子,则惠公时仍幼 童。童者,未成人之称,年十九以下皆是也。闵二年《左传》曰:“初,惠公之 即位也少。”杜预云:“盖年十五六。”杜氏以传言“初,卫宣公於夷姜,生 子,为之娶於齐而美,公娶之。生寿及朔。”言为之娶於齐,则宣公己即位也。 宣公以隐四年冬立,假令五年即娶齐女,至桓十二年见经,凡十九年,而朔尚有 兄寿,则宣公即位三四年始生惠公也,故疑为十五六也。且此自谓有才能,则非 身幼也。经云“能不我知”,是自谓有才能。刺之而言容遂之美,故知但习威 仪,不知为政以礼。 芄兰之支,(兴也。芄兰,草也。君子之德当柔润温良。笺云:芄兰柔弱, 恒蔓延於地,有所依缘则起。兴者,喻幼稚之君,任用大臣,乃能成其政。○恒 蔓於地,蔓音万,本或作“蔓延於地”者,後人辄加耳。)童子佩Δ。(Δ,所 以解结,成人之佩也。人君治成人之事,虽童子犹佩Δ,早成其德。○佩,蒲对 反,依字从人。或玉傍作者,非。Δ,许规反,解结之器。)虽则佩Δ,能不我 知。(不自谓无知,以骄慢人也。笺云:此幼稚之君,虽佩Δ与,其才能实不如 我众臣之所知为也。惠公自谓有才能而骄慢,所以见刺。○与音馀,下“佩<韦> 与”同。)容兮遂兮,垂带悸兮。(容仪可观,佩玉遂遂然垂其绅带,悸悸然有 节度。笺云:容,容刀也。遂,瑞也。言惠公佩容刀与瑞及垂绅带三尺,则悸悸 然行止有节度,然其德不称服。○悸,其季反,《韩诗》作“萃”,垂貌。绅音 身。称,尺证反。) [疏]“芄兰”至“悸兮”。○毛以为,言芄兰之支性柔弱阿傩,以兴君子之 德当柔润温良。今君之德何以不温柔而为骄慢?以君今虽童子,而佩成人之Δ, 则当治成人之事,当须温柔。何为今虽则佩Δ,而才能不自谓我无知以骄慢人也? 君非直骄慢,又不知为政当以礼,而徒善其外饰,使容仪可观兮,佩玉遂々兮, 垂其绅带悸悸兮,而内德不称,无礼以行之。○郑以为,言芄兰之支以柔弱恒延 蔓於地,有所依缘则起,以兴幼稚之君,以幼时恒ウ昧,於政有所任用,乃能成 其德教。君今幼弱,何以不任用大臣?君虽童子,佩成人之Δ,则当治成人之事。 君虽则佩Δ,欲治成人之事,其才能实不如我众臣之所知,何故不任大臣,而为 骄慢矣!不知为政以礼,徒善其威仪,佩容刀与瑞玉及垂绅带,使行止有节度悸 悸兮,而内无德以称之。○传“芄兰”至“温良”。○正义曰:《释草》云: “,芄兰。”郭璞曰:“蔓生,断之有白汁,可啖。”陆机《疏》云:“一名 萝摩,幽州人谓之雀瓢。”以此草支叶柔弱,序刺君骄慢,故以喻君子之德当柔 润温良。○笺“芄兰”至“其政”。○正义曰:以此大夫刺之,而下云“能不我 知”,则刺其骄慢自专,故易传取其有所依缘,以兴幼稚当须任用大臣也。○传 “Δ所以”至“其德”。○正义曰:《内则》云:“子事父母,左佩小Δ,右佩 大Δ。”下别云“男女未冠笄者”,故知成人之佩。《内则》注云“Δ貌如锥, 以象骨为之。”是可以解结也。又解童子而得佩成人之佩者,由人君治成人之事, 故使得佩,以早成其德故也。《尚书》注云:“人君十二而冠佩为成人。”则似 十二以上。要人君虽未十二,亦治成人之事,不必至冠也。此解Δ以成人自当佩 之,不必国君,为父母在乃服也。下章<韦>亦佩时有之,举以言焉,不必国君 常佩。○传“不自谓无知”。○正义曰:传以此直责君骄慢,言君於才能不肯自 谓我无知。○笺“此幼”至“见刺”。○正义曰:笺以此大夫刺之,云“能不我 知”,则大夫自我也。以君才能不如我所知,因解其见刺之意,由自谓有才能而 骄慢大臣,故刺之。○传“容仪”至“节度”。○正义曰:传以此三者皆言兮, 故各为其状。《孝经》曰:“容止可观。”《大东》云:“佩遂。” 遂本所佩之物,因为其貌,故言佩玉遂々然。带之垂者,唯有绅耳,故知垂 其绅带也。“悸悸然有节度”,总三者之辞。○笺“容刀”至“不称服”。○正 义曰:笺以容及遂与带相类,则皆指体言也,故为容刀与瑞。知绅带垂三尺者, 《礼记·玉藻》云“绅长,制三尺”,是也。“行止有节度”,亦总三者之辞也。 定本云“然其德不称服”。 芄兰之叶,(笺云:叶犹支也。)童子佩<韦>。(<韦>,也。能射御 则佩<韦>。笺云:<韦>之言沓,所以区沓手指。○<韦>,夫涉反。, 本又作“决”,音同。沓,徒答反。区,苦侯反。) [疏]传“<韦>,”。笺“<韦>之言沓”。○正义曰:传云者,以 《礼》及《诗》言决拾。《车攻》传曰:“决,钩弦也。”《缮人》注云:“, 挟矢时所以持弦饰也,著右手巨指。”引《士丧礼》曰:“用正,玉棘若择棘。” 则天子用象骨为之,著右臂大指以钩弦体。《大射》、《士丧》注皆然。以士 用棘,故推以上用骨。《大射》注“诸侯亦用象骨”,以大夫用骨,不必用象。 彼注云“钩弦”,与《车攻》传同,则一也。拾,一名遂,以韦为之,著於左臂, 所以遂弦,与别。郑以《礼》无以<韦>为者,故易之为沓。《士丧礼》曰: “纟广极二。”注云:“极犹放弦也。以沓指放弦,令不挈也。生者以朱韦为之 而三,死用纟广又二,明不用也。”知生用朱韦而三者,《大射》云:“朱极三。” 注云:“以朱韦为之,食指、将指、无名指。小指短,不用。”此是区沓手指 也。《车攻》云:“决拾既。”笺云:“手指相比次。”亦谓巨指既著,左 臂加拾,右手指又著沓而相比次也。 虽则佩<韦>,能不我甲。(甲,狎也。笺云:此君虽佩<韦>与,其才能 实不如我众臣之所狎习。○甲如字,《尔雅》同,徐胡甲反,《韩诗》作“狎”。 狎,户甲反。)容兮遂兮,垂带悸兮。 《芄兰》二章,章六句。 《河广》,宋襄公母归于卫,思而不止,故作是诗也。(宋桓公夫人,卫文 公之妹,生襄公而出。襄公即位,夫人思宋,义不可往,故作诗以自止。) [疏]“《河广》二章,章四句”至“是诗”。○正义曰:作《河广》诗者, 宋襄公母,本为夫所出而归於卫。及襄公即位,思欲乡宋而不能止,以义不可往, 故作《河广》之诗以自止也。序言所思之意,经二章皆言义不得往之事。○笺 “宋桓”至“自止”。○正义曰:《左传》云“公子顽於宣姜,生文公及宋桓 夫人”,故知文公之妹。襄公,桓公之子,故知襄公之母。今定本无“襄公之母” 四字,然子无出母之道,故知当桓公之时,生襄公而出。今系之襄公。言母归者, 明思而不止,当襄公时,故云“襄公即位,夫人思宋”也。所以义不得往者,以 夫人为先君所出,其子承父之重,与祖为一体,母出与庙绝,不可以私反,故义 不得也。《大戴礼》及《家语》皆云:“妇有七出:不顺父母出,为逆;无子出, 为绝人世:淫佚出,为其乱族;疾妒出,为其乱家;有恶疾出,为其不可供粢盛; 多口出,为其离亲;盗窃出,为其反义。有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不去;更 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後富贵,不去。”於今令犯七出,虽在三不去之中,若 不顺父母与淫、无子亦出。虽古亦应然,以其终不可绝嗣与勃德故也。诸侯之夫 人,虽无子不出,以嫔妾既多,不为绝嗣。故《易·同人》注云“天子诸侯后夫 人不出”,是也。知者,以《春秋》鲁夫人无子多矣,皆不出。若犯馀六出则去, 故《杂记》有出夫人礼。又《春秋》杞伯姬来妇,及此宋桓夫人,皆是也。王后 犯出,则废之而已,皆不出,非徒无子,故《易·鼎卦》注云:“嫁於天子,虽 失礼,无出,道远之而已。”以天子天下为家,其后无所出故也。 谁谓河广?一苇杭之。(杭,渡也。笺云:谁谓河水广与?一苇加之则可以 渡之,喻狭也。今我之不渡,直自不往耳,非为其广。○苇,韦鬼反。杭,户郎 反。与音馀,下“远与”同。狭音洽。为,于伪反。) [疏]笺“一苇”至“喻狭”。○正义曰:言一苇者,谓一束也,可以浮之水 上而渡,若桴筏然,非一根苇也。此假有渡者之辞,非喻夫人之乡宋渡河也。何 者?此文公之时,卫已在河南,自卫宋,不渡河。 谁谓宋远?予望之。(笺云:予,我也。谁谓宋国远与?我足则可以望 见之。亦喻近也。今我之不往,直以义不往耳,非为其远。○,丘豉反。) [疏]笺“谁谓”至“亦喻近”。○正义曰:宋去卫甚远,故杜预云:“宋, 今梁国睢阳县也。”言足可见,是喻近也。言“亦”者,以喻宋近,犹喻河狭, 故俱言“亦”。定本无“亦”字,义亦通。 谁谓河广?曾不容刀。(笺云:不容刀,亦喻狭小。船曰刀。○刀如字, 《字书》作“ザ”,《说文》作“<周舟>”,并音刀。) [疏]笺“小船曰刀”。○正义曰:上言一苇桴筏之小,此刀宜为舟船之小, 故云“小船曰刀。”《说文》作“周”。周,小船也,字异音同。刘熙《释 名》云:“二百斛以上曰艇,三百斛曰刀。江南所谓短而广、安不倾危者也。” ○ 谁谓宋远?曾不崇朝。(笺云:崇,终也。行不终朝,亦喻近。) 《河广》二章,章四句。 《伯兮》,刺时也。言君子行役,为王前驱,过时而不反焉。(卫宣公之时, 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伯也为王前驱久,故家人思之。○为,于伪反,又 如字。注下“为王”并同。“从王伐郑”,读者或连下“伯也”为句者,非。) [疏]“《伯兮》四章,章四句”至“不反焉”。○正义曰:此言过时者,谓 三月一时。《梁传》“伐不逾时”,故《何草不黄》笺云“古者师出不逾时, 所以厚民之性”,是也。此叙妇人所思之由。经陈所思之辞,皆由行役过时之所 致。叙言“为王前驱”,虽辞出於经,总叙四章,非指一句也。○笺“卫宣”至 “思之”。○正义曰: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春秋》桓五年经也。时当 宣公,故云“卫宣公之时”。服虔云:“言人者,时陈乱无君,则三国皆大夫也, 故称人。”《公羊传》曰:“其言从王伐郑何?从王,正也。”郑答临硕引《公 羊》之文,言诸侯不得专征伐,有从天子及伯者之礼。然则宣公从王为得其正, 以兵属王节度,不由於卫君。而以过时刺宣公者,诸侯从王虽正,其时天子微弱, 不能使卫侯从己,而宣公自使从之。据其君子过时不反,实宣公之由,故主责之 宣公,而云“刺时”者也。 伯兮兮,邦之桀兮。(伯,州伯也。,武貌。桀,特立也。笺云:伯, 君子字也。桀,英桀,言贤也。○,丘列反。桀,其列反。) [疏]传“伯州伯”至“特立”。○正义曰:言为王前驱,则非贱者。今言伯 兮,故知为州伯,谓州里之伯。若牧下州伯,则诸侯也,非卫人所得为诸侯之州 长也。谓之伯者,伯,长也。《内则》云“州史献诸州伯,州伯命藏诸州府”。 彼州伯对闾史、闾府,亦谓州里之伯。杰者,俊秀之名,人莫能及,故云特立。 ○笺“伯,君子字”。○正义曰:伯、仲、叔、季,长幼之字,而妇人所称云伯 也,宜呼其字,不当言其官也。此在前驱而执兵,则有勇力,为车右,当亦有官, 但不必州长为之。为武貌,则杰为有德,故云英杰。杰亦特立,与传一也。 伯也执殳,为王前驱。(殳长丈二而无刃。笺云:兵车六等,轸也,戈也, 人也,殳也,车戟也,酋矛也,皆以四尺为差。○殳,市朱反。长如字,又直亮 反。轸,本亦作“尔”,之忍反。酋,在由反,发声。矛音谋。) [疏]传“殳长丈二而无刃”。○正义曰:《考工记》云:“殳长寻有四尺。” 寻八尺,又加四尺,是丈二也。冶氏为戈戟之刃,不言殳刃,是无刃也。○笺 “兵车”至“为差”。○正义曰:因殳是兵车之所有,故历言六等之差。《考工 记》曰:“兵车六等之数:车轸四尺,谓之一等。戈礻必六尺有六寸,既建而迤, 崇於轸四尺,谓之二等。人长八尺,崇於戈四尺,谓之三等。殳长寻有四尺,崇 於人四尺,谓之四等。车戟常崇於殳四尺,谓之五等。酋矛常有四尺,崇於戟四 尺,谓之六等。”是也。彼注云:“戈、殳、戟、矛皆插车奇。”此云执之者, 在车当插,用则执之,此据用以言也。又《庐人》先言戈、殳、车戟、酋矛、夷 矛之长短,乃云“攻国之兵”。又云:“六建既备,车不反覆。”注云:“六建, 五兵与人也。”则六建於六等不数轸而数夷矛。不引之者,因六等自轸历数人殳 以上为差之备故。引之六等者,自地以上数之,其等差有六,故注云“法《易》 之三才六画”,非六建也。建者,建於车上,非车上所建也。凡兵车皆有六建, 故《庐人》先言戈、殳、车戟、酋矛、夷矛,乃云“攻国之兵”,又云“六建既 备”,六建在车,明矣。但记者因酋矛、夷矛同为矛称,故自轸至矛为六等,象 三材之六画,故不数夷矛。其实六建与六等一也。若自戈以上数为六等,则人於 六建不处其中。故郑云“车有天地之象,人在其中焉”,明为由此,故自轸数之, 以戈、轸为地材。人、殳为人材,矛、戟为天材,人处地上,故在殳下。如此则 得其象矣。或以为,凡兵车则六建,前驱则六等。知不然者,以《考工记》“兵 车六等之数”,郑云“此所谓兵车也”,明兵车皆然,非独前驱也。前驱在车之 右,其当有勇力以用五兵,不得无夷矛也。《司兵》云“掌五兵”,郑司农云: “五兵者,戈、殳、戟、酋矛、夷矛。”又曰:“军事,建车之五兵。”注云: “车之五兵,司农所云者是也。”步卒之五兵则无夷矛,而有弓矢,则前驱非步 卒,必有夷矛明矣。知步卒五兵与在车不同者,《司右》云:“凡国之勇力之士, 能用五兵者属焉。”注云:“勇力之士属焉者,选右当於中。”《司马法》云弓 矢、殳、矛、戈、戟相助,“凡五兵,长以卫短,短以救长”。以《司兵》云 “建车之五兵”,则步卒五兵与车兵异矣。夷矛长,非步卒所宜用,故以《司马 法》五兵弓矢、殳、矛、戈、戟当之。车之五兵云“建”,与“六建”文同,故 以司农所云戈、殳、戟、酋矛、夷矛当之。勇力之士属司右,选右当於中,则仍 是步卒,未为右也,故以步卒五兵解之。步卒无夷矛,数弓矢为五兵,在车则六 建,除人即五兵。以弓矢不在建中,故不数也。其实兵车皆有弓矢,故《司弓矢》 云:“唐大利车战、野战。枉矢、矢用诸守城、车战。”又《檀弓》注云: “射者在左。”又《左传》曰:“前驱犬,射而杀之。”是皆有弓矢也。 自伯之东, [疏]“自伯之东”。○正义曰:此时从王伐郑,郑在卫之西南,而言东者, 时蔡、卫、陈三国从王伐郑,则兵至京师乃东行伐郑也。上云“为王前驱”,即 云“自伯之东”,明从王为前驱而东行,故据以言之,非谓郑在卫东。 首如飞蓬。(妇人,夫不在,无容饰。)岂无膏沐?谁为容!(,主也。 ○,都历反,注同。为,于伪反,或如字。) 其雨其雨,杲杲出日。(杲杲然日复出矣。笺云:人言其雨其雨,而杲杲然 日复出,犹我言伯且来,伯且来,则复不来。○杲,右老反。出如字,沈推类反。 复,扶又反,下同。)原言思伯,甘心首疾!(甘,厌也。笺云:原,念也。我 念思伯,心不能已。如人心嗜欲所贪,口味不能绝也。我忧思以生首疾。○厌, 於艳反,下同。嗜,市志反。忧思,息嗣反。) [疏]“原言思伯,甘心首疾”。○毛於《二子乘舟》传曰:“原,每也。” 则此“原”亦为“每”。言我每有所言,则思念於伯,思之厌足於心,由此故生 首疾。○传“甘,厌”。○正义曰:谓思之不已,乃厌足於心,用是生首疾也。 凡人饮食口甘,遂至於厌足,故云“甘,厌也”。○笺“如人”至“不能绝”。 ○正义曰:笺以甘心者,思之不能已,如口味之甘,故《左传》云“请受而甘心 焉”。始欲取以甘心,则甘心未得为厌,故云“我念思伯,心不能已”。如人心 嗜欲,甘口不能绝。“甘与子同梦”,义亦然。 焉得谖草,言树之背?(谖草令人善忘,背北堂也。笺云:忧以生疾,恐将 危身,欲忘之。○焉,於虔反。谖,本又作“萱”,况爰反,《说文》作“{艹宪}”, 云“令人忘忧也”,或作“[B16Y]”。背音佩,沈又如字。令,力呈反。忘,亡 向反,又如字。)原言思伯,使我心!(,病也。○音每,又音悔。) [疏]“焉得”至“心”。○毛以为,君子既过时不反,己思之至甚,既生 首疾,恐以危身,故言我忧如此,何处得一忘忧之草,我树之於北堂之上,冀观 之以忘忧。伯也既久而不来,每有所言思此伯也,使我心病。○郑以“愿”为 “念”为异。○传“谖草”至“北堂”。○正义曰:谖训为忘,非草名,故传本 其意,言焉得谖草,谓欲得令人善忘忧之草,不谓谖为草名,故《释训》云: “谖,忘也。”孙氏引《诗》云“焉得谖草”,是谖非草名也。背者,乡北之义, 故知在北。妇人欲树草於堂上,冀数见之,明非远地也。妇人所常处者,堂也, 故知北堂。《士昏礼》云“妇洗在北堂”,《有司彻》云“致爵于主妇,主妇北 堂”,注皆云:“北堂,房半以北为北堂。堂者,房室所居之地,总谓之堂。房 半以北为北堂,房半以南为南堂也。”《昏礼》注云:“洗南北直室东隅,东西 直房户与隅间。”谓在房室之内也。此欲树草,盖在房室之北。堂者,总名,房 外内皆名为堂也。 《伯兮》四章,章四句。 《有狐》,刺时也。卫之男女失时,丧其妃耦焉。古者国有凶荒,则杀礼而 多昏,会男女之无夫家者,所以育人民也。(育,生长也。○狐音胡。丧,息浪 反,下注同。妃音配,下注同。杀,所戒反,又所例反。“所以育人民也”,本 或作“蕃育”者,非。长,张丈反。) [疏]“《有狐》三章,章四句”至“人民”。○正义曰:作《有狐》诗者, 刺时也。以时君不教民随时杀礼为昏,至使卫之男女失年盛之时为昏,而丧失其 妃耦,不得早为室家,故刺之。以古者国有凶荒,则减杀其礼,随时而多昏,会 男女之无夫家者,使为夫妇,所以蕃育人民。刺今不然,男女失时,谓失男女年 盛之时,不得早为室家,至今人而无匹,是丧其妃耦,非先为妃而相弃也。与 《氓序》文同而义异。《大司徒》曰:“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十曰多昏。” 注云:“荒,凶年也。多昏,不备礼而娶昏者多也。”是凶荒多昏之礼也。序意 言古者有此礼,故刺卫不为之,而使男女失时。非谓以此诗为陈古也,故经皆陈 丧其妃耦,不得匹行,思为夫妇之辞。 有狐绥绥,在彼淇梁。(兴也。绥绥,匹行貌。石绝水曰梁。○绥音虽。) 心之忧矣,之子无裳!(之子,无室家者。在下曰裳,所以配衣也。笺云:之子, 是子也。时妇人丧其妃耦,寡而忧是子无裳。无为作裳者,欲与为室家。○无为, 于伪反) [疏]“有狐”至“无裳”。○正义曰:有狐绥绥然匹行,在彼淇水之梁,而 得其所,以兴今卫之男女皆丧妃耦,不得匹行,乃狐之不如。故妇人言心之忧矣, 是子无室家,已思欲与之为室家。裳之配衣,犹女之配男,故假言之子无裳,已 欲与为作裳,以喻巳欲与之为室家。○传“绥绥,匹行貌”。○正义曰:序云 “丧其妃耦”而言,故知绥绥是匹行之貌。○传“之子”至“配衣”。○正义曰: 以此称妇人之辞。言之子无裳,则谓男子为之子也,故言“之子,无室家者”。 直指言无裳,则因事见义,以喻己当配夫,故云“裳,所以配衣”。二章传曰 “带,所以申束衣”,则传皆以衣喻夫,以裳带喻妻,宜配之也。故笺云是子无 裳,欲与为室家之道,申说传“裳所以配衣”之义。 有狐绥绥,在彼淇厉。(厉,深可厉之旁。○厉,力滞反。)心之忧矣,之 子无带!(带,所以申束衣。) 有狐绥绥,在彼淇侧。心之忧矣,之子无服!(言无室家,若人无衣服。) 《有狐》三章,章四句。 《木瓜》,美齐桓公也。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 之车马器服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瓜,古花反。遗,唯季 反,下注同。) [疏]“《木瓜》三章,章四句”至“是诗”。○正义曰:有狄之败,懿公时 也。至戴公,为宋桓公迎而立之,出处於漕,後即为齐公子无亏所救。戴公卒, 文公立,齐桓公又城楚丘以封之。则戴也、文也,皆为齐所救而封之也。下总言 遗之车马器服,则二公皆为齐所遗。《左传》:“齐侯使公子无亏帅车三百乘以 戍漕。归公乘马、祭服五称、牛羊豕鸡狗皆三百,与门材。归夫人鱼轩、重锦三 十两。”是遗戴公也。《外传·齐语》曰:“卫人出庐於漕,桓公城楚丘以封之。 其畜散而无育,齐桓公与之系马三百。”是遗文公也。系马,系於厩之马,言遗 其善者也。器服,谓门材与祭服。传不言车,文不备。此不言羊豕鸡狗,举其重 者言。欲厚报之,则时实不能报也,心所欲耳。经三章皆欲报之辞。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木瓜,木也,可食之木。琼,玉之美者。琚, 佩玉名。○琼,求营反,《说文》云:“赤玉也。”琚音居,徐又音渠。音茂, 字亦作“茂”,《尔雅》云:“,木瓜也。”)匪报也,永以为好也。(笺云: 匪,非也。我非敢以琼琚为报木瓜之惠,欲令齐长以为玩好,结已国之恩也。○ 为好,呼报反,篇内同。) [疏]“投我”至“为好”。○正义曰:以卫人得齐桓之大功,思厚报之而不 能,乃假小事以言。设使齐投我以木瓜,我则报之而不能,乃假以琼琚。我犹非 敢以此琼琚报齐之木瓜,欲令齐长以为玩好,结我以恩情而已。今国家败灭,出 处於漕,齐桓救而封我,如此太功,知何以报之。○传“木瓜”至“玉名”。○ 正义曰:《释木》云:“,木瓜。”以下木桃、木李,皆可食之木,则此木瓜 亦美木可食,故郭璞云“实如小瓜,酸可食”,是也。以言琼琚,琚是玉名,则 琼非玉名,故云:“琼,玉之美者。”言琼是玉之美名,非玉名也。《聘义》注 云:“瑜,玉之美者,亦谓玉中有美处谓之瑜。”瑜非玉名也。《有女同车》云 “佩玉琼琚”,故知“琚,佩玉名”。此言“琚,佩玉名”,下传云“琼瑶,美 石”,“琼玖,玉石”。三者互也。琚言佩玉名,瑶、玖亦佩玉名。瑶言美石, 玖言玉名,明此三者皆玉石杂也,故《丘中有麻》传云:“玖,石次玉。”是玖 非全玉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琼瑶,美玉。○瑶音遥,《说文》云:“美石。”) 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琼玖,玉名。○玖音久,《书》云:“玉黑色。”) 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孔子曰:“吾於《木瓜》,见苞苴之礼行。”笺云:以 果实相遗者,必苞苴之。《尚书》曰:“厥苞橘柚。”○苴,子馀反。橘,均栗 反。柚,馀救反。) [疏]传“孔子”至“礼行”。○正义曰:《孔丛》云:孔子读《诗》,自二 《南》至於《小雅》,喟然叹曰:“吾於二《南》,见周道之所成。於《柏舟》, 见匹夫执志之不易。於《淇奥》,见学之可以为君子。於《考》,见Т世之士 而无闷於世。於《木瓜》,见苞苴之礼行。於《缁衣》,见好贤之至。”是也。 传於篇末乃言之者,以《孔丛》所言,总论一篇之事,故篇终言之。《小弁》之 引《孟子》亦然。○笺“以果”至“橘柚”。○正义曰:笺解於木瓜所以得见苞 苴之礼者,凡以果实相遗者,必苞苴之。此投人以木瓜、木李,必苞苴而往,故 见苞苴之礼行。知果实必苞之者,《尚书》曰:“厥苞橘柚。”橘柚在苞,明果 实皆苞之。《曲礼》注云:“苞苴裹鱼肉。”不言苞果实者,注举重而略之。此 苞之所通,《曲礼》注云:“或以苇,或以茅。”故《既夕礼》云“苇苞二”, 《野有死》“白茅苞之”,是或苇或茅也。 《木瓜》三章,章四句。 卫国十篇,三十四章,二百四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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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工 组长 楼主 2013-02-11 13:09:51
四(四之一) ◎王黍离诂训传第六 (○陆曰:王国者,周室东都王城畿内之地,在豫州,今之洛阳是也。幽王 灭,平王东迁,政遂微弱,诗不能复雅。下列称风,以“王”当国,犹《春秋》 称王人。) 王城谱(王城者,周东都王城畿内方六百里之地。○正义曰:《车攻序》云 “复会诸侯於东都”,谓王城也。周以镐京为西都,故谓王城为东都,王城即洛 邑。《汉书·地理志》云:“初洛邑与宗周通封畿,东西长,南北短,短长相覆 千里。”韦昭云:“通在二封之地,共千里也。”臣瓒按:“西周方八百里,八 八六十四,为方百里者六十四。东周方六百里,六六三十六,为方百里者三十六。 二都方百里者百,方千里也。”《秦谱》云:“横有西周畿内八百里之地。”是 郑以西都为八百,东都为六百,其言与瓒同也。《郑志》赵商问:“定四年《左 传》曰:‘曹为伯甸。’言爵为伯,服在甸。案曹国实今定陶,去王城六七百里, 甸服在二服,去王城一千五百里,亦复不合,敢问其故?”答曰:“东都之畿方 六百里,半之三百里。定陶去王城八百里有馀,岂六七百也?除畿内三百里,又 侯五百里,定陶在外,何谓之不合?以子鱼言为伯甸,本其始封而在甸服,明东 都六百,初则然矣。西都初则亦八百,相通可知。《周礼》每言王畿千里者,制 礼设法据方圆而言,其实地形不可如图也。盖以西都先王所居,东都贡赋所均, 不可并为二畿,故通数之共为千里。”○其封域在《禹贡》豫州太华、外方之。 ○正义曰:《禹贡》云:“荆河惟豫州。”注云:州界自荆山而至于河。而王城 在河南、洛北,是属豫州也。太华即华山也。外方即嵩高也。《地理志》华山在 京兆华阴县南,外方在颍川嵩高县,则东都之域,西距太华,东至於外方,故云 之。○北得河阳,渐冀州之南。○正义曰:僖二十五年《左传》称襄王赐晋文 公阳樊、温、原之田,“晋於是始启南阳”。杜预云:“在晋山南河北,故曰南 阳。”是未赐晋时,为周之畿内,故知北得河阳。《夏官·职方氏》云:“河内 曰冀州。”知河北之地渐冀南境也。 始,武王作邑於镐京,谓之宗周,是为西都。○正义曰:《文王有声》云: “宅是镐京,武王成之。”是武王作邑於镐京也。《正月》云“赫赫宗周”,谓 镐京也。後平王居洛邑,亦谓洛邑为宗周。《祭统》云“即宫于宗周”,谓洛邑 也。以洛邑为东都,故谓镐京为西都。○周公摄政,五年,成王在丰,欲宅洛邑, 使召公先相宅。既成,谓之王城,是为东都,今河南是也。○正义曰:《洛诰》 云:“周公曰:‘予惟乙卯,朝至于洛师。我乃卜涧水东,水西,惟洛食。我 又卜水东,亦惟洛食。’”注云:“我以乙卯日至於洛邑之众,观召公所卜之 处,皆可长久居民,使服田相食水东。既成,名曰成周,今洛阳县是也。召公 所卜处,名曰王城,今河南县是也。”则成周、洛邑同年营矣。《书传》云: “周公摄政,五年,营成周。”则知此二邑皆五年营之也。“成王在丰,欲宅洛 邑,使召公先相宅”,《书序》文。彼注云:“欲择土中建王国,使召公在前视 所居者,王与周公将自後往也。”武王已都镐京,成王尚云在丰者,丰有文王庙, 将行,就告之,故《召诰》云:“王朝步自周,则至于丰。”注云“於此从镐京 行至於丰,就告文王庙”,是也。此王城,於汉时为河南县也。○召公既相宅, 周公往营成周,今洛阳是也。○正义曰:“召公既相宅,周公往营成周”,亦 《书序》文也。《地理志》河南郡有洛阳县,“周公迁殷顽民,是为成周”,是 也。○成王居洛邑,迁殷顽民於成周,复还归处西都。○正义曰:《洛诰》云: “戊辰,王在新邑,。”是成王居洛邑也。《书序》云:“成周既成,迁殷顽 民。”注云:“此皆士也,周谓之顽民,民,无知之称。”是殷顽民於成周也。 《周本纪》云:太史公曰:“学者皆称周伐纣,居洛邑,其实不然。武王营之, 成王使召公卜居之,迁九鼎焉,而周复都丰、镐。”是成王复还归西都。 至於夷、厉,政教尤衰。十一世幽王嬖褒姒,生伯服,废申后,太子宜咎奔 申。○正义曰:《周本纪》云:“懿王立,王室遂衰。”《郊特牲》曰:“觐礼 不下堂而见诸侯。下堂而见诸侯,自夷王始。”昭二十六年《左传》曰:“至於 厉王,王心戾虐,万民弗忍,居王於彘。”是王室之衰,始於懿王。至於夷、厉, 政教尤衰也。十一世者,以言武王作邑,因据武王数之。《周本纪》云:武王崩, 子成王诵立。崩,子康王钊立。崩,子昭王瑕立。崩,子穆王满立。崩,子共王 ム扈立。崩,子懿王立。崩,共王弟孝王辟方立。崩,子夷王立。崩,子厉 王胡立。崩,子宣王静立。崩,子幽王宫皇立。自武王至幽王,凡十二王,除孝 王辟方,是十一世也。《本纪》又云:“幽王三年,嬖褒姒,生伯服,幽王欲废 太子。太子母申侯女,而为后。幽王得褒姒,爱之,欲废申后,并去太子,用褒 姒为后,以其子伯服为太子。”《郑语》云:“王嬖褒姒,使至於为后,而生伯 服。王欲杀太子,以成伯服,必求之申。”是申后见废,太子奔申,王欲於申求 之,故韦昭云:“太子时奔申也。”○申侯与犬戎攻宗周,杀幽王於戏。○正义 曰:《周本纪》云:“幽王之废后,去太子也,申侯怒,乃与缯、西夷犬戎共攻 幽王。幽王举烽火徵兵,兵莫至。遂杀幽王丽山下,虏褒姒,尽取周赂而去。” 《鲁语》“里革对成公云:幽王灭於戏”。孔晁曰:“戏,西周地名。”《史记》 云丽山,《国语》言於戏,则是丽山之下有地名戏。皇甫谧云:“今京兆新丰东 二十里戏亭是也。”潘岳《西征赋》述幽王之乱灭,云“军败戏水之上,身死丽 山之北”,则戏亦水名。韦昭云“戏,山名”,非也。○晋文侯、郑武公迎宜咎 于申而立之,是为平王。以乱,故徙居东都王城。○正义曰:《郑语》云:“晋 文侯於是平定天子。”隐六年《左传》称:“周桓公言於王曰:‘我周之东迁, 晋、郑焉依。’”《地理志》:“幽王败,桓公死,其子武公与平王东迁。” 《周本纪》云:“於是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咎,是为平王。” 《地理志》云:“幽王淫褒姒,灭宗周,子平王东居洛邑。”郑所据之文也。○ 於是王室之尊与诸侯无异,其诗不能复雅,故贬之,谓之王国之变风。○正义曰: 於时王室虽衰,天命未改,《春秋》王人之微犹尊矣。言与诸侯无异者,以其王 爵虽在,政教才行於畿内,化之所及,与诸侯相似,故言无异也。诗者缘政而作, 风、雅系政广狭,故王爵虽尊,犹以政狭入风。此风、雅之作,本自有体,而云 贬之谓之风者,言当作为雅,颂贬之而作风,非谓采得其诗乃贬之也。《郑志》 张逸问:“平王微弱,其诗不能复雅。厉王流於彘,幽王灭於戏,在雅何?”答 曰:“幽、厉无道,酷虐於民,以强暴至於流灭,岂如平王微弱,政在诸侯,威 令不加於百姓乎?其意言幽、厉以酷虐之政被於诸侯,故为雅,平、桓则政教不 及畿外,故为风也。”言王国变风者,谓以王当国,故服虔云“尊之,犹称王, 犹《春秋》之王人”。称王而列於诸侯之上,在风则卑矣已。此列国当言周,而 言王,则尊之,故题王以当国,而叙以实应,故每言闵周也。《周本纪》云: “平王即位,五十一年,崩,太子泄父早死,立其子林,是为桓王。二十三年, 崩,子庄王他立。十五年,崩。”维此三王有诗耳。《黍离序》云“闵周室之颠 覆”,言镐京毁灭,则平王时也。《君子于役》及《扬之水》、《葛ぱ》皆序云 平王,是平王诗矣。《君子阳阳》、《中谷有{艹推}》居中,从可知。《兔爰序》 云桓王,则本在《葛ぱ》之下,但简札换处,失其次耳。《兔爰》既言桓王,举 上以明下,明《采葛》、《大车》从可知矣。《采葛》笺云“桓王之时,政事不 明”,明《大车》亦桓王诗也。《丘中有麻序》云“庄王不明”,即庄王诗,明 矣。故郑於左方中以此而知。皇甫谧云:‘平王时,王室微弱,诗人怨而为刺, 今王风自《黍离》至《中谷有{艹推}》五篇是也。桓王失信,礼义陵迟,男女淫 奔,谗伪并作,九族不亲,故诗人刺之,今王风自《兔爰》至《大车》四篇是也。’ 如谧此言,以《葛ぱ》为桓王之诗。今《葛ぱ序》云平王,则谧言非也。定本 《葛ぱ序》云‘刺桓王’,误也。《王》诗次在《郑》上,《谱》退《豳》下者, 欲近雅、颂,与王世相次故也。”) 《黍离》,闵宗周也。周大夫行役至于宗周,过故宗庙宫室,尽为禾黍。闵 周室之颠覆,彷徨不忍去,而作是诗也。(宗周,镐京也,谓之西周。周王城也, 谓之东周。幽王之乱而宗周灭,平王东迁,政遂微弱,下列於诸侯,其诗不能复 雅,而同於国风焉。○离,如字,《说文》作“离”。过,古卧反,又古禾反。 覆,芳服反。彷,蒲皇反。徨音皇。镐,胡老反。复,扶又反。“而同於国风焉”, 崔《集注》本此下更有“犹尊之,故称王也”。今《诗》本皆无。) [疏]“《黍离》三章,章十句”至“是诗”。正义曰:作《黍离》诗者,言 闵宗周也。周之大夫行从征役,至於宗周镐京,过历故时宗庙宫室,其地民皆垦 耕,尽为禾黍。以先王宫室忽为平田,於是大夫闵伤周室之颠坠覆败,彷徨省视, 不忍速去,而作《黍离》之诗以闵之也。言“过故宗庙”,则是有所,因过旧 墟,非故诣宗周也。周室颠覆,正谓幽王之乱,王室覆灭,致使东迁洛邑,丧其 旧都,虽作在平王之时,而志恨幽王之败,但主伤宫室生黍稷,非是追刺幽王, 故为平王诗耳。又宗周丧灭,非平王之咎,故不刺平王也。“彷徨不忍去”,叙 其作诗之意,未必即在宗周而作也。言“宗周宫室,尽为禾黍”,章首上二句是 也。“闵周颠覆,彷徨不忍去”,三章下八句是也。言“周大夫行役至於宗周”, 叙其所伤之由,於经无所当也。○笺“宗周”至“风焉”。○正义曰:郑先为笺 而复作《谱》,故此笺与《谱》大同。《周语》云:“幽王三年,西周三川皆震。” 是镐京谓之西周也,即知王城谓之东周也。《论语》“孔子曰:‘如有用我者, 吾其为东周乎。’”注云“据时东周则谓成周为东周”者,以敬王去王城而迁於 成周,自是以後,谓王城为西周,成周为东周。故昭二十二年,王子猛入于王城, 《公羊传》曰:“王城者何?西周也。”二十六年,天王入于成周,《公羊传》 曰:“成周者何?东周也。”孔子设言之时,在敬王居成周之後,且意取周公之 教顽民,故知其为东周,据时成周也。此在敬王之前,王城与镐京相对,故言王 城谓之东周也。《周本纪》云:“平王东徙洛邑,避戎寇。平王之时,周室微弱, 诸侯以强并弱,齐、楚、秦、晋始大,政由方伯。”是平王东迁,政遂微弱。 《论语》注云“平王东迁,政始微弱”者,始者,从下本上之辞,遂者,从上乡 下之称。彼言十世希不失矣,据末而本初,故言始也。此言天子当为雅,从是作 风,据盛以及衰,故言遂也。下列於诸侯,谓化之所及,才行境内,政教不加於 诸侯,与诸侯齐其列位,故其诗不能复更作大雅、小雅,而与诸侯同为国风焉。 彼黍离离,彼稷之苗。(彼,彼宗庙宫室。笺云:宗庙宫室毁坏,而其地尽 为禾黍。我以黍离离时至,稷则尚苗。)行迈靡靡,中心摇摇。(迈,行也。靡 靡,犹迟迟也。摇摇,忧无所。笺云:行,道也。道行,犹行道也。○摇音遥。 ,苏路反。)知我者,谓我心忧,(笺云:知我者,知我之情。)不知我者, 谓我何求。(笺云:谓我何求,怪我久留不去。)悠悠苍天,此何人哉!(悠悠, 远意。苍天,以体言之。尊而君之,则称皇天;元气广大,则称昊天;仁覆闵下, 则称天;自上降鉴,则称上天;据远视之苍苍然,则称苍天。笺云:远乎苍天, 仰欲其察己言也。此亡国之君,何等人哉!疾之甚。○苍天,本亦作“仓”, 采郎反,《尔雅》云:“春为苍天。”《庄子》云:“天之苍苍,其正色邪?” 昊,胡老反。夏为昊天。,密巾反,闵也。秋为天。) [疏]“彼黍”至“人哉”。○正义曰:镐京宫室毁坏,其地尽为禾黍。大夫 行役,见而伤之,言彼宗庙宫室之地,有黍离离而秀,彼宗庙宫室之地,又有稷 之苗矣。大夫见之,在道而行,不忍速去,迟迟然而安舒,中心忧思,摇摇然而 无所告诉。大夫乃言,人有知我之情者,则谓我为心忧,不知我之情者,乃谓我 之何求乎。见我久留不去,谓我有何所求索。知我者希,无所告语,乃诉之於天。 悠悠而远者,彼苍苍之上天,此亡国之君,是何等人哉!而使宗庙丘墟至此也? 疾之太甚,故云“此何人哉”!○传“彼,彼宗庙宫室”。○正义曰:序云“宗 庙宫室,尽为禾黍”,故知彼黍彼稷是宗庙宫室之地黍与稷也。作者言彼黍彼稷, 正谓黍、稷为彼耳。传言“彼宗庙宫室”者,言彼宗庙宫室之地有此黍、稷也。 ○笺“宗庙”至“尚苗”。○正义曰:言毁坏者,以传文质略,嫌宗庙尚存,阶 庭生禾黍,故辨之。《湛露》传曰:“离离,垂然。”则黍离离亦谓秀而垂也。 黍言离离,稷言苗,则是黍秀,稷未秀,故云:“我以黍离离时至,稷则尚苗。” 苗谓禾未秀。《出车》云“黍稷方华”,则二物大时相类,但以稷比黍,黍差为 直,故黍秀而稷苗也。诗人以黍秀时至,稷则尚苗,六月时也。未得还归,遂 至於稷之穗,七月时也。又至於稷之实,八月时也。是故三章历道其所更见,稷 则穗、实改易,黍则常云离离,欲记其初至,故不变黍文。大夫役当有期而反, 但事尚未周了故也。○传“迈,行”至“所”。○正义曰:“迈,行”,《释 言》文。靡靡,行舒之意,故言犹迟迟也。《释训》云:“迟迟,徐也。”《战 国策》云:“楚威王谓苏秦曰:‘寡人心摇摇然如悬旌而无所薄。’”然则摇摇 是心忧无所附著之意,故为忧思无所也。○笺“行,道也。道行,犹行道”。 ○正义曰:今定本文当如此。传训经之迈以为行,笺又训经之行以为道,嫌相涉, 故又释之,云:“道行,犹行道也。”○传“悠悠”至“苍天”。○正义曰: 《释诂》云:“悠,远也。”故知“悠悠,远意”。《释天》云:“穹苍,苍天。” 李巡曰:“古诗人质,仰视天形,穹隆而高,其色苍苍,故曰穹苍。是苍天以体 言之也。皇,君也,故尊而君之,则称皇天。昊,大貌,故言其混元之气昊昊广 大,则称昊天。,闵也,言其以仁慈之恩覆闵在下,则称天。从上而下视万 物,则称上天。据人远而视之,其色苍苍然,则称苍天。”然以经、传言天,其 号不一,故因苍天而总释之,当有成文,不知出何书。《释天》云:“春为苍天, 夏为昊天,秋为天,冬为上天。”李巡曰:“春,万物始生,其色苍苍,故曰 苍天。夏,万物盛壮,其气昊大,故曰昊天。秋,万物成熟,皆有文章,故曰 天。冬,阴气在上,万物伏藏,故曰上天。”郭璞曰:“犹愍也,愍万物凋落。” 冬时无事,在上临下而已。如《尔雅·释天》以四时异名,此传言天,各用所宜 为称,郑君和合二说,故《异义》天号,“《今尚书》欧阳说:‘春曰昊天,夏 曰苍天,秋曰天,冬曰上天。’《尔雅》亦云‘《古尚书》说与毛同’。谨案: 《尚书·尧典》羲、和以昊天,总敕以四时,故知昊天不独春也。《左传》‘夏 四月,孔丘卒’,称曰‘天不吊’,非秋也。”玄之闻也,《尔雅》者,孔子 门人所作,以释六艺之言,盖不误也。春气博施,故以广大言之。夏气高明,故 以达人言之。秋气或生或杀,故以闵下言之。冬气闭藏而清察,故以监下言之。 皇天者,至尊之号也。六艺之中,诸称天者,以情所求之耳,非必於其时称之。 “浩浩昊天”,求天之博施。“苍天苍天”,求天之高明。“天不吊”,求天 之生杀当得其宜。“上天同云”,求天之所为当顺其时也。此之求天,犹人之说 事,各从其主耳。若察於是,则“尧命羲和,钦若昊天”,“孔丘卒,天不吊”, 无可怪耳。是郑君和合二说之事也。《尔雅》春为苍天,夏为昊天;欧阳说春为 昊天,夏为苍天。郑既言《尔雅》不误,当从《尔雅》,而又从欧阳之说,以春 昊、夏苍者,郑《尔雅》与孙、郭本异,故许慎既载《今尚书》说,即言“《尔 雅》亦云”明见《尔雅》与欧阳说同,虽苍、昊有春、夏之殊,则未知孰是,要 二物理相符合,故郑和而释之。○笺“此亡国”至“之甚”。○正义曰:《正月》 云:“赫赫宗周,褒姒灭之。”亡国之君者,幽王也。《史记·宋世家》云: “箕子朝周,过殷故墟,城坏生黍。箕子伤之,乃作《麦秀》之诗以歌之。其诗 曰:‘麦秀渐渐兮,禾黍油油兮。彼狡童兮,不我好兮。’所谓狡童者,纣也。” 过殷墟而伤纣,明此亦伤幽王,但不是主刺幽王,故不为雅耳。何等人犹言何物 人,大夫非为不知,而言何物人,疾之甚也。 彼黍离离,彼稷之穗。(穗,秀也。诗人自黍离离见稷之穗,故历道其所更 见。○穗音遂。更音庚。)行迈靡靡,中心如醉。(醉於忧也。)知我者,谓我 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彼黍离离,彼稷之实。(自黍离离见稷之实。)行迈靡靡,中心如噎。(噎, 忧不能息也。)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疏]传“噎,忧不能息”。○正义曰:噎者,咽喉蔽塞之名,而言中心如噎, 故知忧深,不能喘息,如噎之然。 《黍离》三章,章十句。 《君子于役》,刺平王也。君子行役无期度,大夫思其危难以风焉。(○难, 乃旦反,下注同。风,福凤反。) [疏]“《君子于役》二章,章八句”至“风焉”。○正义曰:大夫思其危难, 谓在家之大夫,思君子僚友在外之危难。君子行役无期度,二章上六句是也。思 其危难,下二句是也。 君子于役,不知其期,曷至哉?(笺云:曷,何也。君子往行役,我不知其 反期,何时当来至哉!思之甚。○曷音寒末反。)鸡栖于时,日之夕矣,羊牛 下来。(凿墙而栖曰时。笺云:鸡之将栖,日则夕矣,羊牛从下牧地而来。言 畜产出入,尚使有期节,至於行役者,乃反不也。○栖音西。时如字,本亦作 “时”,音同,《尔雅》同,《玉篇》时理反,凿墙以栖鸡。凿,在各反。畜, 许又反。)君子于役,如之何勿思!(笺云:行役多危难,我诚思之。) [疏]传“凿墙而栖曰时”。○正义曰:《释宫》文也。又云:“鸡栖於 弋为桀。”李巡曰:“别鸡所栖之名。寒乡凿墙,为鸡作栖曰时。” 君子于役,不日不月,曷其有亻舌?(亻舌,会也。笺云:行役反无日月, 何时而有来会期。○亻舌,户括反,《说文》口活反,《韩诗》:“至也。”) 鸡栖于桀,日之夕矣,羊牛下括。(鸡栖于弋为桀。括,至也。○括,古活反。 弋,本亦作“弋”,羊职反。或音羊特反。)君子于役,苟无饥渴?(笺云: 苟,且也。且得无饥渴,忧其饥渴也。) 《君子于役》二章,章八句。 《君子阳阳》,闵周也。君子遭乱,相招为禄仕,全身远害而已。(禄仕者, 苟得禄而已,不求道行。○远,于万反。) [疏]“《君子阳阳》二章,章四句”至“而已”。○正义曰:作《君子阳阳》 之诗者,闵周也。君子之人,遭此乱世,皆畏惧罪辜,招呼为禄仕,冀安全己身, 远离祸害,已不复更求道行,故作诗以闵伤之。此叙其招呼之由,二章皆言其相 呼之事。○笺“禄仕”至“道行”。○正义曰:君子仕於朝廷,欲求行己之道, 非为禄食而仕。今言禄仕,则是止为求禄,故知是苟得禄而已,不求道行也。 君子阳阳,左执簧,右招我由房,(阳阳,无所用其心也。簧,笙也。由, 用也。国君有房中之乐。笺云:由,从也。君子禄仕在乐官,左手持笙,右手招 我,欲使我从之於房中,俱在乐官也。我者,君子之友自谓也,时在位,有官职 也。○簧音皇。)其乐只且!(笺云:君子遭乱,道不行,其且乐此而已。○乐 音洛。注“且乐”、“和乐”及下章同。且,子徐反,又作“且”,七也反。) [疏]“君子”至“只且”。○毛以为,君子禄仕贱职,招呼其友。此君子之 友,陈其呼已之事。言有君子之人,阳阳然无所用心,在於乐官之位,左手执其 笙簧,右手招我用此房中乐官之位。言时世衰乱,道教不行,其且相与乐此而已。 ○郑唯以“由”为“从”为异,馀同。○传“阳阳”至“之乐”。○正义曰:言 无所用心者,《史记》称晏子“御拥大盖,策四马,意气阳阳,甚自得”,则阳 阳是得志之貌。贤者在贱职而亦意气阳阳,是其无所用心,故不忧。下传云“陶 陶,和乐”,亦是无所用心,故和乐也。簧者,笙管之中金薄钅也。《春官· 笙师》注:“郑司农云:‘笙十三簧。’”笙必有簧,故以簧表笙。传以笙簧一 器,故云“簧,笙也”。《月令》“仲夏调竽、笙、篪、簧”,则簧似别器者。 彼於竽、笙、篪三器之下而别言簧者,欲见三器皆有簧,簧非别器也。若然三器 皆有簧,何知此非竽、篪,而必以为笙者?以《笙师》备言乐器有笙、簧。《鹿 鸣》云:“吹笙鼓簧。”言吹笙则鼓簧,是簧之所用,本施於笙,言笙可以见簧, 言簧可以见笙,故知簧即笙,非竽、篪也。此执笙招友,欲令在房,则其人作乐 在房内矣,故知国君有房中之乐。此实天子,而言国君者,以诸侯亦有此乐,举 国君以明天子。《谱》云:“讠各寝之常乐,风之正经,天子以《周南》,诸侯 以《召南》。”是天子诸侯皆有房中之乐也。○笺“由从”至“官职”。○正义 曰:《释诂》云:“由、从,自也。”俱训为“自”,是由得为从。以招人必欲 其从已,故易传也。此君子之友说君子招己,故言“我,君子之友自谓也”。此 人於时在位,有官职,故君子得招之。《郑志》张逸问:“何知在位有官职?又 男子焉得在房?”答曰:“房中而招人,岂远乎?故知可招者当在位也。招之者 乐官,有禄而无言责,苟免时耳。路寝房中可用男子,是说男子得在房招友之事 也。”《斯干》笺云“宗庙及路寝制如明堂”,则天子路寝有五室,无左右房矣。 言路寝房中可用男子者,此路寝之乐,谓路寝之下、小寝之内作之,非於正寝作 乐也。何则?《玉藻》云:“君日出而视朝,退路寝听政,使人视大夫;大夫 退,然後小寝,释服。”是路寝以听政,小寝以燕息,路寝非燕息之所也。下 笺云“欲使从之於燕舞之位”,以燕言之,明不在路寝也。乐实不在路寝,而 《谱》云路寝之乐者,云路寝房中者,以小寝是路寝之下室,系路寝言之。《天 官·宫人》:“掌六寝之”,注云:“六寝者,路寝一,小寝五。”是小寝系 於路寝之事也。天子小寝,如诸侯之路寝,故得有左右房。 君子陶陶,左执,右招我由敖,(陶陶,和乐貌。,纛也,翳也。笺云: 陶陶,犹阳阳也。翳,舞者所持,谓羽舞也。君子左手持羽,右手招我,欲使我 从之於燕舞之位,亦俱在乐官也。○陶音遥。,徒刀反。敖,五刀反。游也。 纛,徒报反,沈徒老反,俗作“纛”。翳,於计反。燕,本又作“宴”,於见反。) 其乐只且! [疏]传“,纛也,翳也”。○正义曰:《释言》云:“,纛也。”李巡 曰:“,舞者所持纛也。”孙炎曰:“纛,舞持羽也。”又云:“纛,翳也。” 郭璞云:“所持以自蔽翳也。”然则训为纛也,纛所以为翳,故传并引之。 《君子阳阳》二章,章四句。 《扬之水》,刺平王也。不抚其民,而远屯戍于母家,周人怨思焉。(怨平 王恩泽不行於民,而久令屯戍,不得归,思其乡里之处者。言周人者,时诸侯亦 有使人戍焉,平王母家申国,在陈、郑之南,迫近︹楚,王室微弱,而数见侵伐, 王是以戍之。○扬如字,或作“杨木”之字,非。屯,徒门反。戍,束遇反,守 也,《韩诗》云:“舍。”思如字,沈息嗣反。令,力呈反。近,附近之近,或 如字。数音朔。) [疏]“《扬之水》三章,章六句”至“思焉”。○正义曰:“不抚其民”, 三章章首二句是也。“屯戍母家”,次二句是也。思者,不二句是也。此三章, 皆是所怨之思,俱出民心,故以怨配思而总之。○笺“怨平王”至“戍之”。○ 正义曰:此剌平王,不嫌非是周人,而特言周人者,时诸侯亦有使人戍焉,故言 周人以别之。诸侯之戍,亦由於王,诸侯之人所以不怨者,时王政不加於诸侯, 诸侯自使戍耳。假有所怨,自怨其君,故周人独怨王也。《车[B144]》、《白华》 之序亦云“周人”,但其诗在雅,天下为一,此则下同列国,故须辨之。杜预云 “申,今南阳宛县”,是也。在陈、郑之南,後竟为楚所灭,故知迫近强楚,数 见侵伐,是以戍之。 扬之水,不流束薪。(兴也。扬,激扬也。笺云:激扬之水至湍迅,而不能 流移束薪。兴者,喻平王政教烦急,而恩泽之令不行于下民。○薪音新。激,经 历反。湍,吐端反。迅音信,又苏俊反。)彼其之子,不与我戍申。(戍,守也。 申,姜姓之国,平王之舅。笺云:之子,是子也。彼其是子,独处乡里,不与我 来守申,是思之言也。“其”或作“记”,或作“已”,读声相似。○其音记, 诗内皆放此,或作“已”,亦同。)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笺云:怀,安 也。思乡里处者,故曰今亦安不哉,安不哉!何月我得归还见之哉!思之甚。) [疏]“扬之水”至“归哉”。○毛以为,激扬之水岂不能流移一束之薪乎? 言能流移之,以兴王者之尊,岂不能施行恩泽於下民乎?言其能施行之。今平王 不抚下民,自不为耳,非不能也。王既不抚下民,又复政教颇僻,彼其之子在家, 不与我共戍申国,使我独行,偏当劳苦。自我之来,日月已久,此在家者,今日 安否哉?安否哉?何月得还归见之哉!羡其得在家,思原早归见之。久不得归, 所以为怨。郑唯上二句为异,馀同。○传“兴也。扬,激扬”。○正义曰:激扬, 谓水急激而飞,扬波流疾之意也。此传不言兴意,而《郑风》亦云“扬之水,不 流束楚”,文与此同。传曰:“激扬之水,可谓不能流漂束楚乎?”则此亦不与 郑同,明别为兴。○笺“怀安”至“之甚”。○正义曰:《释诂》云:“怀、安, 止也。”俱训为止,是怀得为安。此承“不与我戍申”之下,故知思乡里处者之 安否也。役人所思,当思其家,但既怨王政不均,羡其在家处者。虽辞於处者, 原早归而见之,其实所思之甚,在於父母妻子耳。 扬之水,不流束楚。(楚,木也。)彼其之子,不与我戍甫。(甫,诸姜也。) 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 [疏]传“甫,诸姜”。○正义曰:《尚书》有《吕刑》之篇,《礼记》引之, 皆作《甫刑》。孔安国云:“吕侯後为甫侯。”《周语》云:“祚四岳,为侯伯 赐姓,曰姜氏,曰有吕。”又曰:“申、吕虽衰,齐、许犹在。”是申与甫、许 同为姜姓,故传言“甫,诸姜”,“许,诸姜”。皆为姓,与申同也。平王母家 申国,所戍唯应戍申,不戍甫、许也。言甫、许者,以其同出四岳,俱为姜姓, 既重章以变文,因借甫、许以言申,其实不戍甫、许也。六国时,秦、赵皆伯益 之後,同为嬴姓。《史记》、《汉书》多谓秦为赵,亦此类也。 扬之水,不流束蒲。(蒲,草也。笺云:蒲,蒲柳。○蒲如字。孙毓云:蒲 草之声不与戍、许相协,笺义为长。今则二蒲之音,未详其异耳。)彼其之子, 不与我戍许。(许,诸姜也。)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 [疏]笺“蒲,蒲柳”。○正义曰:以首章言薪,下言蒲、楚,则蒲、楚是薪 之木名,不宜为草,故易传以蒲为柳。陆机《疏》云:“蒲柳有两种,皮正青者 曰小杨,其一种皮红者曰大杨。其叶皆长广於柳叶,皆可以为箭,故《春秋》 传曰:‘董泽之蒲,可胜既乎。’今又以为箕钅之杨也。” 《扬之水》三章,章六句。 《中谷有{艹推}》,闵周也。夫妇日以衰薄,凶年饥馑,室家相弃尔。(○ {艹推},吐雷反,《韩诗》云:“茺蔚也。”《广雅》又名“益母”。饥,本或 作“饥”,居疑反,不熟。馑音觐,蔬不熟。) [疏]“《中谷有{艹推}》三章,章六句”至“弃尔”。○正义曰:作《中谷 有{艹推}》诗者,言闵周也。平王之时,民人夫妇之恩日日益以衰薄,虽薄未至 弃绝,遭遇凶年饥馑,遂室家相离弃耳。夫妇之重逢,遇凶年薄而相弃,是其风 俗衰败,故作此诗以闵之。“夫妇日以衰薄”,三章章首二句是也。“凶年饥馑, 室家相弃”,下四句是也。夫妇衰薄,以凶年相弃,假陆草遇水而伤,以喻夫恩 薄厚。{艹推}之伤於水,始则湿,中则,久而乾,犹夫之於妇,初已衰,稍而 薄,久而甚,甚乃至於相弃。妇既见弃,先举其重,然後倒本其初,故章首二句 先言乾,次言,後言湿,见夫之遇己,用凶年深浅为薄厚也。下四句言妇既被 弃,怨恨以渐而甚,初而叹,次而啸,後而泣。既叹而後乃啸,艰难亦轻於不淑, “何嗟及矣”,是决绝之语,故以为篇终。虽或逆或顺,各有次也。 中谷有{艹推},其乾矣。(兴也。{艹推},<鸟隹>也。,菸貌。陆草 生於谷中,伤於水。笺云:兴者,喻人居平之世,犹<鸟隹>之生於陆,自然也。 遇衰乱凶年,犹<鸟隹>之生谷中,得水则病将死。○,呼但反,徐音汉, 《说文》云:“水濡而乾也。”字作“”,又作“滩”,皆他安反。<鸟隹> 音隹,《尔雅》又作“萑”,音同。菸,於据反,何音於,《说文》云:“郁也。” 《广雅》云:“{自死}也。”)有女仳离,既其叹矣。(仳,别也。笺云:有 女遇凶年而见弃,与其君子别离,既然而叹,伤己见弃,其恩薄。○仳,匹指 反,徐符鄙反,又敷姊反,《字林》父几、扶罪二反。既,口爱反。叹,本亦 作“叹”,吐丹反,协韵也。)既其叹矣,遇人之艰难矣。(艰亦难也。笺云: 所以既然而叹者,自伤遇君子之穷厄。) [疏]“中谷”至“难矣”。○正义曰:言谷中之有{艹推}草,为水浸之, 然其乾燥矣。以喻凶年之有妇人,其夫遇之恩情甚衰薄矣。{艹推}草宜生高 陆之地,今乃生於谷中,为谷水浸之,故乾燥而将死。喻妇人宜居平安之世,今 乃居於凶年,为其夫薄之,故情疏而将绝。恩既疏薄,果至分离矣。有女与夫别 离,既然其长叹矣。所以长叹者,自伤逢遇人之艰难於己矣。人者,斥其夫艰 难,谓无恩情而困苦之。○传“{艹推},<鸟隹>”至“於水”。○正义曰:《释 草》云:“萑,{艹推}。”李巡曰:“臭秽草也。”郭璞曰:“今茺蔚也。叶似 萑,方茎白华,华注节间,又名益母。”陆机《疏》云:“旧说及魏博士济阴周 元明皆云‘’是也。《韩诗》及《三苍》说悉云‘益母’,故曾子见益母而 感。”案《本草》云:“益母,茺蔚也。”一名益母,故刘歆曰“{艹推},臭秽”。 臭秽即茺蔚也。《说文》云:“,燥也。”《易》曰:“燥万物者莫乎 火。”《说文》云:“菸,也。”然则由菸死而至於乾燥,以为菸也。 《释水》云:“水注川曰,注曰谷。”谷是水之所注,{艹推}处其中而乾, 故知以陆草伤水为喻。○传“仳,别”。○正义曰:以仳与离共文,故知当为别 义也。 中谷有{艹推},其矣。(,且乾也。○如字。本或作“{艹}”, 音同。)有女仳离,条其肃矣。(条条然肃也。○肃,籀文“啸”字,本 又作“啸”。)条其肃矣,遇人之不淑矣。(笺云:淑,善也。君子於已不善 也。) 中谷有{艹推},其湿矣。(<鸟隹>遇水则湿。笺云:<鸟隹>之伤於水, 始则湿,中而,久而乾。有似君子於已之恩,徒用凶年深浅为厚薄。○徒如字, 徒,空也。沈云:“当作从。”)有女仳离,啜其泣矣。(啜,泣貌。○啜,张 劣反。)啜其泣矣,何嗟及矣。(笺云:及,与也。泣者伤其君子弃已,嗟乎, 将复何与为室家乎!此其有馀厚於君子也。○复,扶又反。) [疏]笺“<鸟隹>之”至“薄厚”。○正义曰:以水之浸草,当先湿後乾,今 诗立文,先乾後湿,故知喻君子於已有薄厚,从其甚而本之也。但君子於已自薄, 因遭凶年益甚,故云“徒用凶年深浅为薄厚”。徒,空也。言其意自薄,己空假 凶年为也。○笺“及,与”至“君子”。○正义曰:“及,与”,《释诂》文。 嗟乎,复何与为室家乎!其意言舍此君子,则无所与。此其有馀厚於君子。定本 作“馀”。俗本作“殊”,非也。 《中谷有{艹推}》三章,章六句。 《兔爰》,闵周也。桓王失信,诸侯背叛,构怨连祸,王师伤败,君子不乐 其生焉。(不乐其生者,寐不欲觉之谓也。○背音佩。乐,沈音岳,又音洛。注 同。觉,古孝反,又如字,下同。) [疏]“《兔爰》三章,章七句”至“生焉”。○正义曰:作《兔爰》诗者, 闵周也。桓王失信於诸侯,诸侯背叛之。王与诸侯交构怨恶,连结殃祸,乃兴师 出伐诸侯。诸侯御之,与之交战,於是王师伤败,国危役赋不息,使君子之人皆 不乐其生焉,故作此诗以闵伤之也。隐三年《左传》曰:“郑武公、庄公为平王 卿士。王贰於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於郑, 郑公子忽为质於周。及平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 秋,又取成周之粟。周、郑交恶。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是桓王 失信之事也。桓五年《左传》曰:“王夺郑伯政,郑伯不朝。”是诸侯背叛也。 传又曰:“秋,王以诸侯伐郑。王为中军;虢公林父将右军,蔡人、卫人属焉; 周公黑肩将左军,陈人属焉。”郑伯御之,“曼伯为右拒,祭仲足为左拒,原繁、 高渠弥以中军奉公,为鱼丽之陈。战於葛。蔡、卫、陈皆奔,王卒乱,郑师合 以攻之,王卒大败。祝聃射王中肩。”是王师伤败之事也。传称“射王中肩”, 自是矢伤王身。此言“师败”,正谓军败耳。据《邶·谷风》序云“国俗伤败”, 止言俗败,则知此云伤败,亦止言师败,非谓王身伤也。序云君子不乐其生之由, 三章下五句皆言不乐其生之事,章首二句言王政有缓有急,君子亦为此而不乐。 序不言,略之也。 有兔爰爰,雉离于罗。(兴也。爰爰,缓意。鸟网为罗。言为政有缓有急, 用心之不均。笺云:‘有缓者,有所听纵也;有急者,有所躁蹙也。○躁,七刀 反,本亦作“忄”,沈七感反。今作“躁”,与定本异,与笺义合。蹙,子六 反,本亦作“戚”,七历反。)我生之初,尚无为。(尚无成人为也。笺云:尚, 庶几也。言我幼稚之时,庶几於无所为,谓军役之事也。)我生之後,逢此百罹, 尚寐无化!(罹,忧。化,动也。笺云:我长大之後,乃遇此军役之多忧。 今但庶几於寐,不欲见动,无所乐生之甚。○罹,本又作“离”,力知反。化, 本亦作“讹”,五戈反。长,张丈反。大音代贺反。) [疏]“有兔”至“无化”。正义曰:言有兔无所拘制,爰爰然而缓。有雉 离於罗网之中而急。此二者缓急之不均,以喻王之为政,有所听纵者则缓,有所 躁蹙者则急。此言王为政用心之不均也,故君子本而伤之。言我生初幼稚之时, 庶几无此成人之所为。言其冀无征役之事也。今我生之後,年已长大,乃逢此军 役之百忧,既不能杀身,庶几服寐而无动耳。言不乐其生也。○传“爰爰”至 “不均”。○正义曰:《释训》云:“爰爰,缓也。”《释器》云:“鸟罟谓之 罗。”李巡曰:“鸟飞,张网以罗之。”此经兔言缓,则雉为急矣;雉言在罗, 则兔无拘制矣。举一缓一急之物,故知喻政有缓急,用心之不均也。笺“有所躁 蹙”者,定本作“操”,义并得通。○笺“尚,庶几”至“之事”。○正义曰: 《释言》云:“庶几,尚也。”是尚得为庶几也。《易》注:“庶,幸也。几, 觊也”。是庶几者幸觊之意也。以传云尚无成人者为成人之所为,正谓军役之事, 申述传意。○传“罹,忧。化,动”。○正义曰:皆《释诂》文。 有兔爰爰,雉离于。(,覆车也。○音俘,郭云:“今 之翻车大网也。”覆,芳服反。车,赤奢反。)我生之初,尚无造。(造,伪也。) 我生之後,逢此百忧,尚寐无觉! [疏]传“,覆车”。正义曰:下传“,{}”与此一也。《释器》 云:“{辟糸}谓之。,{}也。{}谓之。,覆车也。” 孙炎曰:“覆车,网可以掩兔者也。一物五名,方言异也。”郭璞曰:“今之翻 车也。有两辕,中施{}以捕鸟。”展转相解,广异语也。 有兔爰爰,雉离于。(,{}也。○,昌锺反,《韩诗》云:“施 罗於车上曰。”《字林》:“上凶反。”{},张劣反,郭、徐姜雪、姜穴 反。《尔雅》云:“{}谓之。,覆车也。”)我生之初,尚无 庸。(庸,用也。笺云:庸,劳也。)我生之後,逢此百凶,尚寐无聪!(聪, 闻也。笺云:百凶者,王构怨连祸之凶。) 《兔爰》三章,章七句。 《葛ぱ》,王族刺平王也。周室道衰,弃其九族焉。(九族者,据己上至高 祖,下及玄孙之亲。○ぱ,力轨反。ぱ似葛。《广雅》云:“ぱ,藤也。”“刺 桓王”,本亦作“刺平王”。按《诗谱》是平王诗,皇甫士安以为桓王之诗,崔 《集注》本亦作桓王。) [疏]“《葛ぱ》三章,章六句”至“族焉”。○正义曰:弃其九族者,不复 以族食族燕之礼叙而亲睦之,故王之族人作此诗以刺王也。此叙其刺王之由,经 皆陈族人怨王之辞。定本云“刺桓王”,义虽通,不合郑《谱》。○笺“九族” 至“之亲”。○正义曰:此《古尚书》说,郑取用之。《异义》,“九族,今 《戴礼》、《尚书》欧阳说云:’九族,乃异姓有亲属者。父族四:五属之内为 一族,父女昆弟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己女昆弟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己之子 人者与其子为一族。母族三:母之父姓为一族,母之母姓为一族,母女昆弟人 者为一族。妻族二:妻之父姓为一族,妻之母姓为一族。’《古尚书》说:‘九 族者,上从高祖,下至玄孙,凡九,皆为同姓。’谨案:‘《礼》,缌麻三月以 上,恩之所及。《礼》,为妻父母有服。明在九族,不得但施於同姓。’”玄之 闻也,妇人妇宗,女子虽人,字犹系姓,明不与父兄为异族,其子则然。《昏 礼》请期辞曰:“惟是三族之不虞。”欲及今三族未有不亿度之事而迎妇也。如 此所云,则三族当有异姓。异姓其服皆缌麻,缌麻之服,不禁嫁女聚妻,是为异 姓不在族中明矣。《周礼》:“小宗伯掌三族之别。”《丧服小记》说族之义曰: “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以此言之,知高祖至玄孙,昭然察矣。是郑以古 说长,宜从之事也。《古尚书》说直云高祖至玄孙,凡九,不言“之亲”。此言 “之亲”,欲见同出高祖者当皆亲之。此言“弃其九族”,正谓弃其同出高祖者, 非弃高祖之身。 绵绵葛ぱ,在河之浒。(兴也。绵绵,长不绝之貌。水曰浒。笺云:葛也 ぱ也,生於河之,得其润泽,以长大而不绝。兴者,喻王之同姓,得王之恩施, 以生长其子孙。○浒,呼五反。长不,张丈反,下同。涯,本亦作“”,鱼佳 反。施,始豉反,下同。)终远兄弟,谓他人父。(兄弟之道已相远矣。笺云: 兄弟,犹言族亲也。王寡於恩施,今巳远弃族亲矣,是我谓他人为己父。族人尚 亲亲之辞。○远,于万反,又如字,注下皆同。)谓他人父,亦莫我顾!(笺云: 谓他人为己父,无恩於我,亦无顾眷我之意。) [疏]“绵绵”至“我顾”。○正义曰:绵绵然枝叶长而不绝者,乃是葛ぱ之 草,所以得然者,由其在河之浒,得河之润故也。以兴子孙长而昌盛者,乃是王 族之人。所以得然者,由其与王同姓,得王之恩故也。王族宜得王之恩施,犹葛 ぱ宜得河之润泽,王何故弃遗我宗族之人乎?王终是远於兄弟,无复恩施於我, 是我谓他人为己父也。谓他人为己父,则无恩於我,亦无肯於我有顾恋之意。言 王无恩於己,与他人为父同,责王无父之恩也。○传“水曰浒”。○正义曰: 《释水》云:“浒,水。”李巡曰:“浒,水边地,名也。 绵绵葛ぱ,在河之。(,也。○音俟,涯也。○)终远兄弟,谓他 人母。(王又无母恩。)谓他人母,亦莫我有!(笺云:有,识有也。) [疏]传“,”。○正义曰:《释丘》云:“为。”李巡曰:“一 名。”郭璞曰:“谓水边也。”○笺“王又无母恩”。○正义曰:又者,亚前 之辞。上言谓他人父,责王无父恩也。此言谓他人母,责王又无母恩也。然则下 章谓他人昆,责王无兄恩也。定本及诸本“又”作“后”,义亦通。 绵绵葛ぱ,在河之ぞ。(ぞ,水氵兼也。○ぞ,顺春反。《尔雅》云:“夷 上洒下水ぞ。”旁从水。郭云:“涯上平坦而下水深为ぞ。不,发声也。”兼, 鱼检反,何音检。《尔雅》云:“重,兼。”郭云:“形似累两重甑,上大 下小。”李巡云:“兼,阪也。”诗本又作水旁兼者,字书音吕恬、理染二反, 《广雅》云“氵兼,清也”,与此义乖。)终远兄弟,谓他人昆。(昆,兄也。) 谓他人昆,亦莫我闻!(笺云:不与我相闻命也。) [疏]传“ぞ,水兼”。○正义曰:《释丘》云:“夷上洒下不ぞ。”李巡 曰:“夷上,平上;洒下,峭下,故名ぞ。”孙炎曰:“平上峭下故名曰ぞ。不 者,盖衍字。”郭璞曰:“上平坦而下水深者为ぞ。不,发声也。”此在河之 ぞ,即彼ぞ也。《释山》云:“重,兼。”孙炎曰:“山基有重岸也。” 兼是山岸,ぞ是水岸,故云“水兼”。○传“昆,兄”。○正义曰:《释亲》 文。 《葛ぱ》三章,章六句。 《采葛》,惧谗也。(桓王之时,政事不明,臣无大小使出者,则为谗人所 毁,故惧之。○使,所吏反,下并同。) [疏]“《采葛》三章,章三句”至“谗也”。○正义曰:三章如此次者,既 以葛、萧、艾为喻,因以月、秋、岁为韵。积日成月,积月成时,积时成岁,欲 先少而後多,故以月、秋、岁为次也。臣之惧谗於小事大事,其忧等耳,未必小 事之忧则如月,急事之忧则如岁。设文各从其韵,不由事大忧深也。年有四时, 时皆三月,三秋谓九月也。设言三春三夏,其义亦同,作者取其韵耳。 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兴也。葛所以为也。事虽小,一日 不见於君,忧惧於谗矣。笺云:兴者,以采葛喻臣以小事使出。) [疏]“彼采”至“月兮”。○正义曰:彼采葛草以为兮,以兴臣有使出 而为小事兮。其事虽小,忧惧於谗,一日不得见君,如三月不见君兮,日久情疏, 为惧益甚,故以多时况少时也。○传“葛所”至“谗矣”。○正义曰:言所以为 者,以其所采,疑作当暑之服,比於祭祀疗疾乃缓而且小,故以喻小事使出 也。大事容或多过,小事当无愆咎,但桓王信谗之故,其事唯小,一日不见於君, 已忧惧於谗矣。 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萧所以共祭祀。笺云:彼采萧者,喻臣 以大事使出。○共音恭。) [疏]传“萧所以共祭祀”。○正义曰:《释草》云:“萧,荻。”李巡曰: “荻,一名萧。”陆机云:“今人所谓荻蒿者是也。或云牛尾蒿,似白蒿,白叶 茎粗,科生多者数十茎,可作烛,有香气,故祭祀以脂之为香。许慎以为艾蒿, 非也。”《郊特牲》云:“既奠,然後萧合馨香。”《生民》云:“取萧祭脂。” 是萧所以供祭祀也。成十三年《左传》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故以祭祀所 须者喻大事使出。 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艾所以疗疾。笺云:彼采艾者,喻臣以 急事使出。○艾,五盖反。) 《采葛》三章,章三句。 《大车》,刺周大夫也。礼义陵迟,男女淫奔,故陈古以刺今大夫不能听男 女之讼焉。 [疏]“《大车》三章,章四句”至“讼焉”。○正义曰:经三章,皆陈古者 大夫善於听讼之事也。陵迟,犹陂陀,言礼义废坏之意也。男女淫奔,谓男淫而 女奔之也。《檀弓》曰:“合葬,非古也。自周公以来,未之有改。”然则周法 始合葬也。经称“死则同穴”,则所陈古者,陈周公以来贤大夫。 大车槛槛,毳衣如。(大车,大夫之车。槛槛,车行声也。毳衣,大夫之 服。,<鸟隹>也。芦之初生者也。天子大夫四命,其出封五命,如子男之服。 乘其大车槛槛然,服毳冕以决讼。笺云:,也。古者,天子大夫服毳冕以巡 行邦国,而决男女之讼,则是子男入为大夫者。毳衣之属,衣缋而裳绣,皆有五 色焉,其青者如<鸟隹>。○槛,胡览反。毳,尺锐反,冕名。,吐敢反。<鸟隹>, 本亦作“萑”,音隹。芦,力吴反。,五患反。行,下孟反。缋,胡妹反。) 岂不尔思?畏子不敢。(畏子大夫之政,终不敢。笺云:此二句者,古之欲淫奔 者之辞。我岂不思与女以为无礼与?畏子大夫来听讼,将罪我,故不敢也。子者, 称所尊敬之辞。○礼与,音馀。) [疏]“大车”至“不敢”。○正义曰:言古者大夫乘大车而行,其声槛槛然。 身服毳冕之衣,其有青色者,如草之色。○然乘大车、服毳冕巡行邦国,决男 女之讼,於时男女莫不畏之。有女欲奔者,谓男子云:我岂不於汝思为无礼之交 与?畏子大夫之政,必将罪我,故不敢也。古之大夫使民畏之若此。今之大夫不 能然,故陈古以刺之也。○传“大车”至“决讼”。○正义曰:以序云陈古大夫, 故知大车是大夫之车。《春官·巾车职》云:“革路,以封四卫。”四卫,四方 诸侯守卫者,谓蛮服以内。又云:“大夫乘墨车。”然则王朝大夫於礼当乘墨车, 以大夫出封,如子男之服,则车亦得乘诸侯之车,此大车,盖革路也。槛槛,声 之状,故为车行声。陈古大夫而云毳衣,故知毳衣,大夫之服也。“,<鸟隹>”, 《释言》文。郭璞曰:“,草色如<鸟隹>,在青白之间。”传以经云“如”, 以衣冠比色,故先解色,又解草,言是芦之初生。《释草》云“葭,芦”, “,”。孙炎、郭璞皆以芦、为二草,李巡、舍人、樊光以芦、为一草。 此传为芦之初生,则意同李巡之辈以芦、为一也。《春官·司服》曰:“子 男之服,自毳冕而下。卿大夫之服,自玄冕而下。”则大夫不服毳冕。传又解其 得服之意,天子大夫四命,其出封五命,如子男之服,故得服毳冕也。《春官· 典命职》曰:“王之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其大夫四命。及其出封,皆加一等。” 郑解《周礼》出封,谓出於畿内,封为诸侯。加一等,褒有德也。谓大夫为子男, 卿为侯伯,其命加於王朝一等,耳非谓使出封畿外即加命也。今传言大夫四命, 出封五命,则毛意以《周礼》出封,谓出於封畿,非封为诸侯也。尊王命而重其 使,出於封畿,即得加命;反於朝廷,还服其本。此陈古者大夫出封听讼,故得 如子男之衣服,乘其大车槛槛然,服毳冕以决讼也。比时王政才行境内而已,周 人刺其大夫不能听境内之讼,无复出封之事,但作者陈出封之事以刺之耳。○笺 “”至“如<鸟隹>”。○正义曰:“,”,《释草》文。以传解色, 未辨草名,故取《尔雅》以定之。郑以《周礼》出封,谓为诸侯,乃加一等。出 封行使则不得。然此诗陈古天子大夫服毳冕以决讼,则是其人於礼自得服之,缘 此服之贵贱,准其官之尊卑,解得服之所由,故云“则是子男入为大夫者”也。 王朝之卿大夫出封於畿外,褒有德,加一等。使卿为侯伯,大夫为子男。其诸侯 入於王朝为卿大夫者,以其本爵仍存,直以入仕为荣耳,不复更加其命数,故侯 伯入为卿,子男入为大夫。诸侯之数众,王朝之官少,或亦侯伯为大夫,非唯子 男耳。隐十一年《左传》曰:“滕侯曰:‘我,周之卜正。’”《顾命》孔安国 注云:“齐侯吕,为天子虎贲氏。”是侯伯入为大夫者也。以其本爵先尊,服 其於国之服,故《郑志》答赵商云:诸侯入为卿大夫,与在朝仕者异,各依本国, 如其命数。是由尊诸侯,使之以其命。此陈子男为大夫,仍得服毳冕也。又解毳 衣之色所以得如者,以毳衣之属,衣则画绘为之,裳则刺绣为文,由皆有五色, 其青色者则如<鸟隹>,故得如色。言毳衣之属者,自毳以上,当有兖冕、冕 与毳冕之服,其衣皆用缋也。若冕,则衣刺粉米,唯用绣。玄冕,则衣无文, 不复用绣。明毳衣之属,正谓兖耳。知衣缋裳绣者,《考工记》言画缋之事, 则缋谓画之也。《皋陶谟》云:“予欲观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龙、华 虫作会,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绣。”於“华虫”以上言“作缋”, 明画为缋文。“宗彝”以下言“绣”,明是为绣文。但王者相变,礼制不同。 周法火与宗彝亦画而为衣,不复在裳,故郑於《司服》引《尚书》以校之《周礼》, 考之而立说云:“古者天子冕服十二章,至周而以日、月、星辰画於旌旗,而冕 服九章,登龙於山,登火於宗彝。九章,初一曰龙,次二曰山,次三曰华虫,次 四曰火,次五曰宗彝,皆画以为缋;次六曰藻,次七曰粉米,次八曰黼,次九曰 黻,皆以为绣。则兖之衣五章,裳四章,凡九也。画以雉,谓华虫也,其衣 三章,裳四章,凡七也。毳画虎雉,谓宗彝也,其衣三章,裳二章,凡五也。 刺粉米,无画也,其衣一章,裳二章,凡三也。玄者,衣无文,裳刺黻而已,是 以谓之玄焉。”如郑此言,是毳以上则衣用缋,冕则衣亦绣也。知绣皆有五色 者,《考工记》曰:“画缋之事杂五色。”又曰:“五色备,谓之绣。”是缋绣 皆五色。其青者如<鸟隹>,其赤者如<赤页,>故二章各举其一耳。传以为<鸟隹>, 笺以为,似如易传。又言其青者如<鸟隹>,复似从传。张逸疑而问之,郑答 云:“<鸟隹>鸟青,非草名,亦青,故其青者如<鸟隹>。” 大车享々,毳衣如。(享々,重迟之貌。,也。○享,他 敦反,徐又徒孙反。音门,《说文》作“”,云:“以毳为也。”解 此云:玉色也。禾之赤苗谓之,玉色如之。,敕贞反,赤也。) 岂不尔思?畏子不奔。 [疏]传“享々”至“”。○正义曰:享々,行之貌,故为重迟。 上言行之声,此言行之貌,互相见也。《释器》云:“一染谓之缇,再染谓之。” 郭璞云:“浅赤也。”《说文》云:“,玉赤色。”故以为。 则异室,死则同穴。谓予不信,有如日!(,生。敫,白也。生在 於室,则外内异,死则神合,同为一也。笺云:穴,谓冢广中也。此章言古之 大夫听讼之政,非但不敢淫奔,乃使夫妇之礼有别。今之大夫不能然,反谓我言 不信。我言之信,如白日也。剌其ウ於古礼。○,本又作“皎”,古了反。 广,苦晃反。别,彼列反。) [疏]“则”至“日”。○正义曰:言古之大夫听政也,非徒不敢淫奔, 又令室家有礼,使夫之与妇,生则异室而居,死则同穴而葬,男女之别如此。汝 今时大夫若谓我此言为不信乎?我言之信,有如然之白日,言其明而可信也。 刺今大夫ウ於古礼,而不信此言也。○传“生”至“为一”。○正义曰:“, 生”,《释言》文。者,明白之貌,故为白也。《内则》曰:“礼始於谨夫妇 宫室,辨外内。男不入,女不出。”是礼也,生在於室,则内外异,死所以得同 穴者,死则神合,同而为一,故得同穴也。《祭统》曰:“铺筵设同几。”《春 官·司几筵》注云:“《周礼》虽今葬及同时在殡,皆异几,体实不同。祭於庙 中,同几精气合也。”是既葬之後,神合为一,神合故可以同穴也。 《大车》三章,章四句。 《丘中有麻》,思贤也。庄王不明,贤人放逐,国人思之,而作是诗也。 (思之者,思其来,已得见之。) [疏]“《丘中有麻》三章,章四句”至“是诗”。○正义曰:毛以为,放逐 者,本在位有功,今去,而思之。郑以为,去治贱事,所在有功,故思之。意虽 小异,三章俱是思贤之事。○笺“思之”至“见之”。○正义曰:笺以为“施施” 为见已之貌,“来食”谓已得食之,故以“思之”为“思其来,己得见之”。毛 以“来食”为“子国复来,我乃得食”,则思其更来在朝,非徒思见而已,其意 与郑小异。子国是子嗟之父,俱是贤人,不应同时见逐。若同时见逐,当先思子 国,不应先思其子。今首章先言子嗟,二章乃言子国,然则贤人放逐,止谓子嗟 耳。但作者既思子嗟,又美其弈世有德,遂言及子国耳。故首章传曰“麻、麦、 草、木,乃彼子嗟之所治”,是言麦亦子嗟所治,非子国之功也。二章笺言“子 国使丘中有麦,著其世贤”,言著其世贤,则是引父以显子,其意非思子国也。 卒章言“彼留之子”,亦谓子嗟耳。 丘中有麻,彼留子嗟。(留,大夫氏。子嗟,字也。丘中尧角之处,尽 有麻、麦、草、木,乃彼子嗟之所治。笺云:子嗟放逐於朝,去治卑贱之职而有 功,所在则治理,所以为贤。○尧,本亦作“敫”,苦交反。角,苦角反, 又音学。本或作“远”,此从孙义而误耳。)彼留子嗟,将其来施施。(施施, 难进之意。笺云:施施,舒行,伺独来见己之貌。○将,王申毛如字,郑七良 反,下同。施,如字。伺音司。音闲,又如字。) [疏]“丘中”至“来施施”。○毛以为,子嗟在朝有功,今而放逐在外,国 人睹其业而思之。言丘中尧角之处,所以得有麻者,乃留氏子嗟之所治也, 由子嗟教民农业,使得有之。今放逐於外,国人思之,乃遥述其行。彼留氏之子 嗟,其将来之时,施施然甚难进而易退,其肯来乎?言不肯复来,所以思之特甚。 ○郑以为,子嗟放逐於朝,去治卑贱之职。言丘中尧角之处,今日所以有麻 者,彼留氏之子嗟往治之耳,故云“所在则治理”,信是贤人。国人之意,原得 彼留氏之子嗟。其将欲来,舒行施施然,伺候暇,独来见己。闵其放逐,爱其 德义,冀来见己,与之尽欢。○传“留大”至“所治”。○正义曰:贤人放逐, 明为大夫而去。下云“彼留之子”与易称“颜氏之子”,其文相类,故知刘氏, 大夫氏也。子者,有德之称,古人以子为字,与嗟连文,故知字也。《释丘》云: “非人力为之丘。”丘是地之高者,在丘之中,故云尧角之处。尧角, 谓地之瘠薄者也。传探下章而解之,故言麻、麦、草、木也。木即下章李也,兼 言草以足句,乃彼子嗟之所治。谓子嗟未去之日,教民治之也。定本云“丘中 尧角,远尽有麻、麦、草、木”,与俗本不同也。○笺“子嗟”至“为贤”。 ○正义曰:笺以“有麻”之下即云“彼留子嗟”,则是子嗟今日所居有麻麦也。 且丘中是隐遁之处,故易传以为“去治卑贱之职而有功”。《孝经》云:“居家 理,故治可移於官。”子嗟在朝则能助教行政,隐遁则能使尧角生物,所在 则治理,是其所以为贤也。○传“施施,难进之意”。○正义曰:传亦以施施为 舒行,由贤者难进,故来则舒行,言其本性为然,恐将不复更来,故思之也。○ 笺“施施”至“之貌”。○正义曰:笺以思之欲使更来,不宜言其难进。且言其 “将”者,是冀其复来,故易传以为“伺候暇,独来见己之貌”。此章欲其独 来见己,下章冀得设食以待之,亦事之次也。 丘中有麦,彼留子国。(子国,子嗟父。笺云:言子国使丘中有麦,著其世 贤。)彼留子国,将其来食。(子国复来,我乃得食。笺云:言其将来食,庶其 亲己,己得厚待之。○食如字,一云郑音嗣。复,扶又反。) [疏]传“子国,子嗟父”。正义曰:毛时书籍犹多,或有所据,未详毛氏何 以知之。○笺“言子”至“世贤”。○正义曰:笺以丘中有麻,是子嗟去往治之, 而此章言子国亦能使丘中有麦,是显著其世贤。言其父亦是治理之人耳,非子国 实使丘中有麦也。○传“子国”至“得食”。○正义曰:传言以子国教民稼穑, 能使年岁丰穰,及其放逐,下民思之,乏於饮食,故言子国其将来,我乃得有食 耳。○笺“言其”至“待之”。○正义曰:准上章思者欲令子国见己,言其独来, 就我饮食,庶其亲己。来至己家,己得厚礼以待之。思贤之至,欲饮食之也。 丘中有李,彼留之子。(笺云:丘中而有李,又留氏之子所治。)彼留之子, 贻我佩玖。(玖,石次玉者。言能遗我美宝。笺云:留氏之子,於思者则朋友之 子,庶其敬己而遗己也。○贻音怡。玖音久,《说文》纪又反,云“石之次玉, 黑色者”。遗,唯季反,下同。) [疏]传“玖石”至“美宝”。○正义曰:玖是佩玉之名,故以美宝言之。美 宝犹美道。传言以为作者思而不能见,乃陈其昔日之功,言彼留氏之子,有能遗 我以美道,谓在朝所施之政教。○笺“留氏”至“遗已”。○正义曰:笺亦以佩 玖喻美道,所异者,正谓今日冀望其来,敬己而遗已耳,非是昔日所遗。上章欲 其见己,己得食之,言己之待留氏。此章留氏之子遗我以美道,欲留氏之子教己, 是思者与留氏情亲,故云“留氏之子,於思者则朋友之子”,正谓朋友之身,非 与其父为朋友。孔子谓子路“贼夫人之子”,亦此类也。 《丘中有麻》三章,章四句。 王国十篇,二十八章,百六十二句。
●卷四(四之二) ◎郑缁衣诂训传第七 (○陆曰:郑者,国名,周宣王母弟桓公友所封也。其地,《诗谱》云: “宗周圻内咸林之地,今京兆郑县是其都也。”《汉书·地理志》云“京兆郑县, 周宣王弟郑桓公邑”,是也。至桓公之子武公滑突,随平王东迁,遂灭虢、郐而 居之,即史伯所云“十邑之地,右洛左济,前华後河,食溱、洧焉”。今河南新 郑是也,在荥阳宛陵县西南。) 郑谱。(初,宣王封母弟友於宗周畿内咸林之地,是为郑桓公,今京兆郑县 是其都也。○正义曰:《汉书·地理志》云:“本周宣王母弟友为周司徒,食采 於宗周畿内,是为郑桓公。”郑据此为说也。《春秋》之例,母弟称弟,系兄为 尊,以异於其馀公子。僖二十四年《左传》曰“郑有厉、宣之亲”,以厉王之子, 而兼云宣王,明是其母弟也。服虔、杜预皆云“母弟”。《郑世家》云“宣王庶 弟”,皇甫谧亦云“庶弟”。又《史记·年表》云:“郑桓公友,宣王母弟。” 《世家》、《年表》同出马迁,而自乖异,是无明文可据也。《地理志》云“京 兆郑县,周宣王母弟郑桓公邑”,是桓公封京兆郑县,故云京兆郑县是其都也。 其地一曰咸林,故曰“咸林之地”。不先言郑国所在,而本宣王封母弟者,以郑 因虢、郐之地而国之,而郐亦有诗,既谱郐事,然後谱郑,故先言有郑之由,而 後说得郐之事。又云为幽王大司徒,甚得周众与东土之人,问於史伯曰:“王室 多故,余惧及焉,其何所可以逃死?”○正义曰:自此以下,尽“可以少固”, 皆《郑语》文,谓得西周之众,与东土河、洛之人心也多,故谓多难,惧祸难及 己也。 史伯曰:“其济、洛、河、颍之间乎?是其子、男之国,虢、郐为大。虢叔 恃势,郐仲恃险,皆有骄侈怠慢之心,加之以贪冒,君若以周难之故,寄帑与贿, 不敢不许,是骄而贪,必将背君。君以成周之众,奉辞罚罪,无不克矣。○正义 曰:谓济西、洛东、河南、颍北,是四水之间,其子、男之国有十,惟虢、郐为 大。叔、仲皆当时二国之君字也。势谓地势阻固,险谓境多厄塞。若克二邑, 鄢、蔽、补、丹、依、畴、历、华,君之土也。典刑以守之,惟是可以少固。 ○正义曰:八国皆在四水之间,与虢、郐为邻。若克虢、郐二邑,则其馀八邑自 然可灭,为君之土也。典法以守之,惟有是处可以少固,馀方不可入也。虢、 郐实国,而言邑者,以国邑相对为异,散则国亦为邑。《殷武》云“商邑翼翼”, 《左传》每言“弊邑”者,皆公侯之国而称邑也。 桓公从之,言:“然。”之後三年,幽王为犬戎所杀,桓公死之,其子武公 与晋文侯定平王於东都王城。○正义曰:《郑语》又云:“公悦,乃东寄帑与贿, 虢、郐受之。”是桓公从之也。《郑语》云:“幽王八年,桓公为司徒。”《郑 世家》云:“桓公为司徒一岁,问太史伯曰:‘王室多故,余安逃死?’”是为 司徒一年乃问也。问史伯在九年,至十一年而幽王被杀,是言然之後三年也。 《世家》又云:“犬戎杀幽王,并杀桓公。郑人立其子掘突,是为武公。”《地 理志》云:“幽王败,桓公死,其子武公与平王东迁。”是其事也。卒取史伯所 云“十邑之地,右洛左济,前华後河,食溱、洧焉”。今河南新郑是也。正义曰: 此谓武公卒取之。知者,以史伯之言,皆信而有徵。隐元年《左传》曰:“制, 岩邑也,虢叔死焉。”桓十一年《公羊传》曰:“先郑伯有善於郐公者,通乎夫 人,以取其国。”郑见处虢、郐之地,明是武公灭虢、郐,则其馀八邑亦武公取 之可知。故云“卒取十邑之地”。案《郑世家》:“史伯云:‘虢、郐之君,贪 而好利,百姓不附。今公为司徒,民皆爱公,公诚请居之,虢、郐之君见公方用 事,轻分公地。公诚居之,虢、郐之民皆公之民也。’桓公曰:‘善。’於是卒 言於王,东徙其民於洛东,而虢、郐果献十邑,竟国之。”如《世家》,则桓公 皆自取十邑,而云死後武公取者,马迁见《国语》有史伯为桓公谋取十邑之文, 不知桓身未得,故傅会为此说耳。《外传云》“皆子、男之国,虢、郐为大”, 则八邑各为其国,非虢、郐之地,无由得献之桓公也,明马迁之说谬耳。桓公虽 未得虢、郐,既寄帑贿,臣民亦从而寄焉,故昭十六年《左传》子产曰:“昔我 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蒿、藜、翟而共处之。” 是桓公寄帑之时,商人亦从而寄,至武公遂取而与居之也。史伯言“子、男之国, 虢、郐为大”,设令十邑皆方百里,开方除之,尚三百有馀。郑当侯爵而为伯者, 《周礼》五等封疆,言大法耳,其土地不可一如其制度。《春秋》之叙郑伯在邢 侯之上,曹伯在许男之下,是不可以爵之尊卑计其地之大小也。“右洛左济,前 华後河,食溱、洧焉”,亦《郑语》文也。韦昭云:“华,华国也。食,谓居其 土而食其水也。”《郐谱》云“居溱、洧之地”,此云“食溱、洧焉”,则郑都 在郐地,故服虔云:“郑,东郑,古郐国之地。”是郑虽处其地,不居其都。僖 三十三年《左传》称文夫人葬公子瑕於郐城之下。服虔云:“郐城,故郐国之墟。” 杜预云:“郐国在荥阳密县东北,新郑在荥阳宛陵县西南,是郑非郐都,故别有 郐城也。”若然,昭十七年《左传》曰“郑祝融之墟”,《郐谱》亦云“则郐、 郑同地”,而云郑非郐都者,正以郑国别有郐城,决知郑国之都非郐也。但二城 不甚相远,故於郐言祝融之墟,见郑因国其地,言其境界所及,非谓郑居郐都也。 郐在东周畿外之国,隐元年《梁传》曰:“寰内诸侯,不正其外交。”然则畿 内之国,非正南面之君,政教禀於天子,善恶归於其上,无假风谏,不当有诗。 郐国见有变风,不在畿内明矣。郑因虢、郐之国,自然亦为畿外。郑《发墨守》 云:桓公国在宗周畿内,武公迁居东周畿内者,以郑於西周,本在畿内。西都之 地,尽以赐秦,明武公初迁,亦在东周畿内,故历言之也。及并十邑,郁成大国, 盟会列於诸侯,灼然在畿外,故《缁衣》传曰:“诸侯入为天子卿士。”是畿外 之君称入也。郑虽非畿内,不过侯服。昭十三年《左传》曰:“郑伯,男也。” 贾逵以为,郑伯爵,在男畿。郑距王城三百馀里,而得在男畿者,《郑志》答赵 商云:“此郑伯男者,非男畿,乃谓子男也。先郑之於王城,为在畿内之诸侯, 虽爵为侯伯,周之旧俗皆食子、男之地,故云‘郑伯,男也’。”是郑意与贾说 异。 武公又作卿士,国人宜之,郑之变风又作。○正义曰:《缁衣序》云:“父 子并为周司徒。”则桓公之死,武公即代为司徒,故得辅平王以东迁。是先为卿 士,後并十邑。但郑先说得国之由,故云“又作卿士”。其实作卿士在并十邑之 前也。序又云:“善於其职,国人宜之,故美其德。”是国人宜之而作变风也。 对上《郐风》已作,故云“又作”。案《左传》及《郑世家》,武公生庄公。庄 公娶邓曼,生太子忽,是为昭公。又娶宋雍氏女,生公子突,是为厉公。又生公 子、公子仪。《春秋》桓十一年夏五月,庄公卒,而昭公立。其年九月,昭公 奔卫,而厉公立。桓十五年夏,厉公奔蔡。六月,昭公入。桓十七年,高渠弥弑 昭公,而立子。十八年,齐人杀子,郑人立公子仪。庄十四年,傅瑕杀子仪, 而纳厉公。厉公前立四年而出奔,至此而复入。至庄二十一年卒,前後再在位, 凡十一年。厉公卒,子文公立,四十五年卒。此其君世之次也。《诗·缁衣 序》云“美武公”,则武公诗也。《将仲子》、《叔于田》、《大叔于田》序皆 云“刺庄公”,而《清人》之下有《羔裘》、《遵大路》、《女曰鸡鸣》。《遵 大路》序云“庄公失道”,则此三篇通上《将仲子》等六篇,皆庄公诗也。《有 女同车》、《山有扶苏》、《兮》、《狡童》及《扬之水》皆云“刺忽”,则 《褰裳》、《丰》、《东门之单》、《风雨》、《子衿》在其间,皆为昭公诗 也。忽於桓十一年以太子而承正统,虽未逾年,要君於其国。《有女同车序》云 “至於见逐”,则为被逐而作,是忽前立时事也。《山有扶苏》、《兮》、 《狡童》刺忽所美非贤,权臣擅命。忽之前立时月既浅,则此三篇盖後立时事也。 《褰裳》“思见正”,言突篡国之事,是突前篡之事,国人欲以邻国正之。《春 秋》之义,君虽篡弑而立,已列於会,则成为君。案突以桓十一年篡,十二年公 会郑伯,盟於武父。自是以後,频列於会,则成为郑君,国人不应思大国之见正, 《褰裳》宜是初田事也。《丰》、《东门之单》、《风雨》、《子衿》直云 “刺乱世耳”,不指君事。或当突篡之时,或当忽入之後,其时难知。要是忽为 其主,虽当突前篡时,亦宜系忽,故序於《扬之水》又言忽以明之。《扬之水》 言“无忠臣良士,终以死亡”,经云“终鲜兄弟”,则兄弟已争,是後立之事。 《出其东门序》云“公子五争”,《野有蔓草序》云“民穷於兵革”,《溱洧序》 云“兵革不息”,三篇相类,皆三公子既争之後事也。公子五争,突最在後得之, 则此三篇,厉公诗也。《清人》刺文公,文公诗也。郑於左方中皆以此而知。文 公,厉公之子,《清人》当处卷末,由烂脱失次,厕於庄公诗内。所以得错乱者, 郑答赵商云:“诗本无文字,後人不能尽得其弟,录者直录其义而已。”如《志》 之言,则作序乃始杂乱,故《羔裘》之序从上《大叔于田》为庄公之诗也。) 《缁衣》,美武公也。父子并为周司徒,善於其职,国人宜之,故美其德, 以明有国善善之功焉。(父,谓武公父,桓公也。司徒之职掌十二教,善善者, 治之有功也。郑国之人皆谓桓公、武公居司徒之官,正得其宜。○缁,侧基反。) [疏]“《缁衣》三章,章四句”至“功焉”。○正义曰:作《缁衣》诗者, 美武公也。武公之与桓公,父子皆为周司徒之卿,而善於其卿之职,郑国之人咸 宜之,谓武公为卿,正得其宜。诸侯有德,乃能入仕王朝。武公既为郑国之君, 又复入作司徒,已是其善,又能善其职,此乃有国者善中之善,故作此诗,美其 武公之德,以明有邦国者善善之功焉。经三章,皆是国人宜之,美其德之辞也。 “以明有国善善之功焉”,叙其作诗之意,於经无所当也。○笺“父谓”至“其 宜”。○正义曰:以桓公已作司徒,武公又复为之,子能继父,是其美德,故兼 言父子,所以盛美武公。《周礼·大司徒职》曰:“因民常而施十有二教焉:一 曰以祀礼教敬,则民不苟;二曰以阳礼教让,则民不争;三曰以阴礼教亲,则民 不怨;四曰以乐教和,则民不乖;五曰以仪辨等,则民不越;六曰以俗教安,则 民不愉;七曰以刑教中,则民不暴;八曰以誓教恤,则民不怠;九曰以度教节, 则民知足;十曰以世事教能,则民不失职;十有一曰以贤制爵,则民慎德;十有 二曰以庸制禄,则民兴功。”是司徒职掌十二教也。祀礼,谓祭祀之礼,教之恭 敬,则民不苟且。阳礼,谓乡射、饮酒之礼,教之谦让,则民不争斗。阴礼,谓 男女昏姻之礼,教之相亲,则民不怨旷。乐,谓五声八音之乐,教之和睦,则民 不乖戾。仪,谓君南面,臣北面,父坐子伏之属,辨其等级,则民不逾越。俗, 谓土地所生习,教之安存,则民不愉惰。刑,谓刑罚,教之中正,则民不残暴。 誓,谓戒敕,教之相忧,则民不懈怠。度,谓宫室衣服之制,教之节制,则民知 止足。世事,谓士农工商之事,教之各能其事,则民不失业。以贤之大小,制其 爵之尊卑,则民皆谨慎其德,相劝为善,以功之多少,制其禄之数量,则民皆兴 立功效,自求多福。司徒之职,所掌多矣。此十二事,是教民之大者,故举以言 焉。此与《淇奥》国人美君有德,能仕王朝,是其一国之事,故为风。苏公之 刺暴公,吉甫之美申伯,同寮之相刺美,乃所以刺美时王,故为雅。作者主意有 异,故所系不同。 缁衣之宜兮,敝,予又改为兮。(缁,黑色,卿士听朝之正服也。改,更也。 有德君子,宜世居卿士之位焉。笺云:缁衣者,居私朝之服也。天子之朝服,皮 弁服也。○敝,本又作“弊”,符世反。朝,直遥反,下同。)子之馆兮,还 予授子之粲兮。(,之。馆,舍。粲,餐也。诸侯入为天子卿士,受采禄。笺 云:卿士所之之馆,在天子宫,如今之诸庐也。自馆还在采地之都,我则设餐以 授之。爱之,欲饮食之。○馆,古玩反。粲,七旦反,飧也。飧,苏尊反。庐, 力於反。饮,於鸩反。食音嗣。) [疏]“缁衣”至“粲兮”。○毛以为,武公作卿士,服缁衣,国人美之。言 武公於此缁衣之宜服之兮,言其德称其服也。此衣若敝,我原王家又复改而为之 兮,原其常居其位,常服此服也。卿士於王宫有馆舍,於畿内有采禄。言武公去 郑国,入王朝之子卿士之馆舍兮,自朝而还,我原王家授子武公以采禄兮,欲 使常朝於王,常食采禄也。采禄,王之所授,衣服,王之所赐,而言予为子授者, 其意原王为然,非民所能改受之也。○郑以为,国人爱美武公,缁衣若弊,我原 为君改作兮。自馆而还,我原授君以饮食兮。爱之,原得作衣服,与之饮食也。 郑以授之以食为民授之,则改作衣服亦民为之也。○传“缁黑”至“之位”。○ 正义曰:《考工记》言染法,“三入为,五入为纟取,七入为缁”。注云: “染者三入而成,又再染以黑则为纟取,又复再染以黑乃成缁。”是缁为黑色。 此缁衣,即《士冠礼》所云“主人玄冠朝服,缁带素к”是也。诸侯与其臣服之 以日视朝,故礼通谓此服为朝服。美武公善为司徒,而经云“缁衣”,明缁衣, 卿士所服也。而天子与其臣皮弁以日视朝,则卿士旦朝於王服皮弁,不服缁衣, 故知是卿士听朝之正服。谓既朝於王,退治事之馆,释皮弁而服,以听其所朝 之政也。言缁衣之宜,谓德称其服,宜衣此衣,敝则更原王为之,令常衣此服。 以武公继世为卿,并皆宜之,故言“有德君子,宜世居卿士之位焉”。○笺“缁 衣”至“弁服”。○正义曰:退治事之处,为私也,对在天子之庭为公。此私 朝在天子宫内,即下句“子之馆兮”是也。《舜典》云“辟四门”者,注云: “卿士之职,使为已出政教於天下。”言四门者,亦因卿士之私朝在国门,鲁有 东门襄仲,宋有桐门右师,是後之取法於前也。彼言私朝者在国门,谓卿大夫夕 治家事,私家之朝耳,与此不同。何则?《玉藻》说视朝之礼曰:“君既视朝, 退路寝。使人视大夫,大夫退,然後小寝,释服。”君使人视其事尽,然後 休息,则知国之政教事在君所断之,不得归国门私朝,明国门私朝非君朝矣。 《论语》“冉子退朝”,注云“朝於季氏之私朝”,亦谓私家之朝,与此异也。 《玉藻》云“天子皮弁以日视朝”,是天子之朝服皮弁,故退诸曹服缁衣也。 定本云“天子之朝,朝服皮弁服”。○传“之”至“采禄”。○正义曰:《释 诂》云:“之、,往也。”故得为之。馆者,人所止舍,故为舍也。“粲, 餐”,《释言》文。郭璞曰:“今河北人呼食为粲,谓餐食也。”诸侯入为天子 卿士,受采禄,解其授粲之意。采谓田邑,采取赋税。禄谓赐之以。二者皆天 子与之,以供饮食,故谓之授子粲也。○笺“卿士”至“饮食”。○正义曰: 《考工记》说王官之制,“内有九室,九嫔居之。外有九室,九卿朝焉”。注云: “内,路寝之里。外,路寝之表。九室如今朝堂诸曹治事之处也。六卿三孤为九 卿”。彼言诸曹治事处,此言诸庐,正谓天子宫内,卿士各立曹司,有庐舍以治 事也。言子之馆,则有所从而也。言还授子粲,则还有所至也。既为天子卿 士,不可还归郑国,明是从采邑而公馆,从公馆而反采邑,故云“还在采地之 都,我则设餐以授之”。传言受采禄者,以采禄解粲义也。笺言还在采地之都者, 自谓回还所至国人授粲之处,其意与传不同。虽在采地之都,原授之食,其授之 者,谓郑国之人,非采地之人。何则?此诗是郑人美君,非采地之人美之。且食 采之主,非邑民常君,善恶系於天子,不得曲美郑国君也。郑国之人所以能远就 采地,授之食者,言爱之,原饮食之耳,非即实与之食也。易传者,以言予者郑 人自授之食,非言天子与之禄也。饮食虽云小事,圣人以之为礼。《伐柯》言王 迎周公,言“我觏之子,笾豆有践”,奉迎圣人,犹原以饮食,故小民爱君,原 饮食之。 缁衣之好兮,敝,予又改造兮。(好,犹宜也。笺云:造,为也。) [疏]笺“造,为”。○正义曰:《释言》文。 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 缁衣之{艹席}兮,敝,予又改作兮。({艹席},大也。笺云:作,为也。○ {艹席}音席,《韩诗》云“储也”,《说文》云“广多”。) [疏]传“{艹席},大”。○正义曰:《释诂》文。言服缁衣,大得其宜也。 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粲兮。 《缁衣》三章,章四句。 《将仲子》,刺庄公也。不胜其母,以害其弟。弟叔失道而公弗制,祭仲谏 而公弗听,小不忍以致大乱焉。(庄公之母,谓武姜。生庄公及弟叔段,段好勇 而无礼。公不早为之所,而使骄慢。○将,七羊反,下及注皆同。胜音升。祭, 侧界反,後放此。听,吐丁反。好,呼报反。) [疏]“《将仲》三章,章八句”至“大乱焉”。○正义曰:作《将仲子》诗 者,刺庄公也。公有弟名段,字叔。其母爱之,令庄公处之大都。庄公不能胜止 其母,遂处段於大都,至使骄而作乱,终以害其亲弟。是公之过也。此叔於未乱 之前,失为弟之道,而公不禁制,令之奢僭。有臣祭仲者,谏公,令早为之所, 而公不听用。於事之小,不忍治之,以致大乱国焉,故刺之。经三章,皆陈拒谏 之辞。“岂敢爱之?畏我父母”,是小不忍也。後乃兴师伐之,是致大乱大也。 ○笺“庄公”至“骄慢”。○正义曰:此事见於《左传》隐元年。传曰:“郑武 公娶於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 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於武公,公不许。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公曰:‘制, 岩邑也,虢叔死焉。他邑唯命。’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祭仲曰:‘都, 城过百雉,国之害也。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 辟害?’对曰:‘姜氏何厌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蔓草 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既而大 叔命西鄙、北鄙贰於己。公子吕曰:‘国不堪二,君将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请 事之;若不与,则请除之。’公曰:‘无庸,将自及。’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 至於廪延。子封曰:‘可矣。厚将得众。’公曰:‘不义,不昵。厚将崩。’大 叔完聚,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夫人将启之。公闻其期,曰:‘可矣。’命 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於鄢。公伐诸鄢。大叔出奔共。”是 谓共城大叔。是段骄慢作乱之事也。《大叔于田序》曰:“叔多才而好勇。”是 段勇而无礼也。 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将,请也。仲子,祭仲也。逾,越。 里,居也。二十五家为里。杞,木名也。折,言伤害也。笺云:祭仲骤谏,庄公 不能用其言,故言请,固距之。“无逾我里”,喻言无干我亲戚也。“无折我树 杞”,喻言无伤害我兄弟也。仲初谏曰:“君将与之,臣请事之。君若不与,臣 请除之。”○折,之舌反,下同。杞音起。骤,仕救反,服虔曰:“数也。” “君若与之”,一本“若”作“将”。)岂敢爱之?畏我父母。(笺云:段将为 害,我岂敢爱之而不诛与?以父母之故,故不为也。○“段将”,此一将字如字。 与音馀。)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笺云:怀私曰怀。言仲子之言可 私怀也。我迫於父母,有言不得从也。) [疏]“将仲子”至“可畏”。○正义曰:祭仲数谏庄公,庄公不能用之,反 请於仲子兮,汝当无逾越我居之里垣,无损折我所树之杞木,以喻无干犯我之亲 戚,无伤害我之兄弟。段将为害,我岂敢爱之而不诛与?但畏我父母也。以父母 爱之,若诛之,恐伤父母之心,故不忍也。仲子之言可私怀也,虽然父母之言亦 可畏也。言庄公以小不忍至於大乱,故陈其拒谏之辞以刺之。传“里居”至“木 名”。○正义曰:里者,民之所居,故为居也。《地官·遂人》云:“五家为邻, 五邻为里。”是二十五家为里也。“无逾我里”,谓无逾越我里居之垣墙,但里 者,人所居之名,故以所居表墙耳。《四牡》传云:“杞,枸。”此直云木 名,则与彼别也。陆机《疏》云:“杞,柳属也,生水傍,树如柳,叶粗而白色, 理微赤,故今人以为车毂。今共北淇水傍,鲁国泰山汶水边,纯杞也。○笺“祭 仲”至“除之”。○正义曰:哀二十年《左传》云:“吴公子庆忌骤谏吴王。” 服虔云:“骤,数也。”笺言骤谏,出於彼文。序不言骤,而笺言骤者,若非数 谏,不应固请,故知骤谏也。以里垣之内始有树木,故以里喻亲戚,树喻兄弟。 既言骤谏,以为其谏非一,故言“初谏曰”,以为数谏之意。案《左传》此言乃 是公子吕辞,今笺以为祭仲谏者,诗陈请祭仲,不请公子吕,然则祭仲之谏多於 公子吕矣。而公子吕请除大叔,为谏之切,莫切於此。祭仲正可数谏耳,其辞亦 不是过。仲当亦有此言,故引之以为祭仲谏。○笺“怀私”至“得从”。○正义 曰:《晋语》称公子重耳安於齐,姜氏劝之行,云:“怀与安,实病大事。《郑 诗》云:‘仲可怀也。’”引此为怀私之义,故以怀为私。以父母爱段,不用害 之,故畏迫父母,有言不得从也。於时其父虽亡,遗言尚存,与母连言之也。 将仲子兮!无逾我墙,无折我树桑。(墙,垣也。桑,木之众也。○垣音袁。) 岂敢爱之?畏我诸兄。(诸兄,公族。)仲可怀也,诸兄之言,亦可畏也! 将仲子兮!无逾我园,无折我树檀。(园所以树木也。檀,强韧之木。○檀, 徒丹反,木名。强,其良反,一音居良反。忍,本亦作“刃”,同而慎反。依字 韦旁作刃,今此假借也。沈云系旁作刃为是。案糸旁刃,音女巾反,《离骚》云 “纫秋兰以为佩”,是也。) [疏]传“园所”至“之木”。○正义曰:《大宰职》云:“园圃,毓草木。” 园者圃之蕃,故其内可以种木也。檀材可以为车,故云“强韧之木。”陆机《疏》 云:“檀木皮正青滑泽,与{木}迷相似,又似驳马。驳马,梓檎。故里语曰: ‘斫檀不谛得{木}迷,{木}迷尚可得驳马。’{木}迷一名挈[A168],故齐 人谚曰:‘上山斫檀,挈[A168]先殚。’” 岂敢爱之?畏人之多言。仲可怀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将仲子》三章,章八句。 《叔于田》,刺庄公也。叔处于京,缮甲治兵,以出于田,国人说而归之。 (缮之言善也。甲,铠也。○缮,市战反,善也。说音悦。铠,苦爱反。) [疏]“《叔于田》三章,章五句”至“归之”。○笺“缮之”至“甲铠”。 ○正义曰:《世本》云:“杼作甲。”宋仲子云:“少康子名杼也。”经典皆谓 之甲,後世乃名为铠。笺以今晓古。 叔于田,巷无居人。(叔,大叔段也。田,取禽也。巷,里涂也。笺云:叔 往田,国人注心于叔,似如无人处。○巷,学绛反。大音泰,後“大叔”皆放此。 ○)岂无居人?不如叔也,洵美且仁。(笺云:洵,信也。言叔信美好而又仁。 ○洵,苏遵反。) [疏]“叔于”至“且仁”。○正义曰:此皆悦叔之辞。时人言叔之往田猎也, 里巷之内全似无复居人。岂可实无居人乎,有居人矣,但不如叔也信美好而且有 仁德。国人注心於叔,悦之若此,而公不知禁,故刺之。○传“叔大”至“里涂”。 ○正义曰:《左传》及下篇皆谓之大叔,故传辨之,以明叔与大叔一人,其字曰 叔,以宠私过度,时呼为大叔,《左传》谓之京城大叔。是由宠而异其号也。此 言“叔于田”,下言“大叔于田”,作者意殊,无他义也。田者,猎之别名,以 取禽於田,因名曰田,故云“田,取禽也”。《丰》曰“俟我乎巷”,谓待我於 门外,知巷是里内之途道也。○笺“洵信”至“又仁”。○正义曰:“洵,信”, 《释诂》文。仁是行之美名,叔乃作乱之贼,谓之信美好而又仁者,言国人悦之 辞,非实仁也。 叔于狩,巷无饮酒。(冬猎曰狩。笺云:饮酒,谓燕饮也。○狩,手又反。 猎,力辄反。)岂无饮酒?不如叔也,洵美且好。 [疏]传“冬猎曰狩”。○正义曰:《释天》文。李巡曰:“围守取之,无所 择也。” 叔野,巷无服马。(笺云:,之也。郊外曰野。服马,犹乘马也。)岂 无服马?不如叔也,洵美且武。(笺云:武,有武节。) [疏]笺“郊外”至“乘马”。○正义曰:《释地》云:“郊外谓之牧,牧外 谓之野。”是野在郊外也。《易》称“服牛乘马”,俱是驾用之义,故云服马犹 乘马。夹辕两马谓之服马。何知此非夹辕之马,而云“犹乘马”者,以上章言无 居人,无饮酒,皆是人事而言,此不宜独言无马,知正谓叔既往田,巷无乘马之 人耳。○笺“武,有武节”。○正义曰:文武者,人之伎能。今言美且武,悦其 为武,则合武之要,故云有武节。言其不妄为武。 《叔于田》三章,章五句。 《大叔于田》,刺庄公也。叔多才而好勇,不义而得众也。(○“而勇”, 本或作“而好勇”,“好”衍字。) [疏]“《大叔于田》三章,章十句”至“得众”。正义曰:叔负才恃众,必 为乱阶,而公不知禁,故刺之。经陈其善射御之等,是多才也;“衤裼暴虎”, 是好勇也;“火烈具举”,是得众也。 叔于田,乘乘马。(叔之从公田也。○“叔于田”,本或作“大叔于田”者, 误。“乘乘”,上如字,下绳证反。後句例尔。)执辔如组,两骖如舞。(骖之 与服,和谐中节。笺云:如组者,如织组之为也。在旁曰骖。○组音祖。中,竹 仲反。)叔在薮,火烈具举。(薮,泽,禽之府也。烈,列。具俱也。笺云:列 人持火俱举,言众同心。○薮,素口反,《韩诗》云:“禽兽居之曰薮。”) 衤裼暴虎,献于公所。(衤裼,肉袒也。暴虎,空手以搏之。笺云:“献于 公所”,进於君也。○衤,本又作“袒”,音但。裼,素历反。搏音博。) “将叔无狃,戒其伤女。”(狃,习也。笺云:狃,复也。请叔无复者,爱也。 ○将,七羊反,请也。毋音无,本亦作“无”。狃,女九反。复,符又反,下同。) [疏]“大叔”至“伤女”。○毛以为,大叔往田猎之时,乘驾一乘之马。叔 马既良,叔之御人又善,执持马辔如织组。织组者,总纰於此,成文於彼。御者 执辔於手,马骋於道,如织组之为,其两骖之马与两服马和谐,如人舞者之中於 乐节也。大叔乘马,从公田猎。叔之在於薮泽也,火有行列,俱时举之,言得众 之心,故同时举火。叔於是衤去裼衣,空手搏虎,执之而献於公之处所。公见 其如是,恐其更然,谓之曰:请叔无习此事。戒慎之,若复为之,其必伤汝矣。 言大叔得众之心,好勇如此,必将为乱,而公不禁,故刺之。○郑唯以“狃”为 “复”,馀同。○传“叔之从公田”。○正义曰:下云“衤裼暴虎,献于公所”, 明公亦与之俱田,故知从公田也。○传“骖之”至“中节”。○正义曰:此经止 云“两骖”,不言“两服”,知骖与服和谐中节者,以下二章於此二句皆说“两 服”、“两骖”,则知此经所云,亦总骖、服。但马之中节,亦由御善,以其篇 之首先云御者之良。既言“执辔如组”,不可更言两服,理则有之,故知“如舞” 之言,兼言服亦中节也。此二句言叔之所乘,马良御善耳,非大叔亲自御之。下 言“又良御忌”,乃云叔身善御。○传“薮泽”至“具俱”。○正义曰:《地官 序·泽虞》云:“每大泽大薮,小泽小薮。”注云:“泽,水所锺。水希曰薮。” 然则薮非一,而此云“薮,泽”者,以薮泽俱是旷野之地,但有水无水异其名耳。 《地官》薮泽共立泽虞掌之。《夏官·职方氏》每州云其泽薮曰“某”,明某是 一也。《释地》说十薮云:“郑有圃田。”此言“在薮”,盖在圃田也。此言 “府”者,货之所藏谓之府,薮泽亦禽兽之所藏,故云“禽之府”。烂熟谓之烈, 火烈嫌为火猛,此无取烂义,故转烈为列,言火有行列也。火有行列,由布列人 使持之,故笺申之云“列人持火”。此为宵田,故持火照之。具,备,即偕俱之 义,故为俱也。○传“衤裼”至“搏之”。○正义曰:“衤裼,肉袒”, 《释训》文。李巡曰:“衤裼,脱衣见体曰肉袒。”孙炎曰:“袒去裼衣。” 《释训》又云:“暴虎,徒搏也。”舍人曰:“无兵,空手搏之。”○传“狃, 习”。○正义曰:《释言》云:“狃,复也。”孙炎曰:“狃伏前事复为也。” 复亦贯习之意,故传以狃为习也。笺以《尔雅》正训,故以为复。 叔于田,乘乘黄。(四马皆黄。)两服上襄,两骖雁行。(笺云:两服,中 央夹辕者。襄,驾也。上驾者,言为众马之最良也。雁行者,言与中服相次序。 ○上襄,并如字。行,户郎反。夹,古洽反。)叔在薮,火烈具扬。(扬,扬光 也。)叔善射忌,又良御忌。(忌,辞也。笺云:良亦善也。忌,读如“彼已之 子”之已。○忌,注作“己”,同,音记。下皆同。)抑磬控忌,抑纵送忌。 (骋马曰磬。止马曰控。发矢曰纵。从禽曰送。○磬,苦定反。控,口贡反。骋, 敕领反。) [疏]“叔于”至“送忌”。○正义曰:言叔之往田也,乘一乘之黄马。在内 两服者,马之上驾也。在外两骖,与服马如雁之行,相次序也。叔乘此四马,从 公田猎。叔之在於薮泽也,火有行列,俱时扬之。叔有多才,既善射矣,又善御 矣。抑者,此叔能磬骋马矣,又能控止马矣。言欲疾则走,欲止则往。抑者,此 叔能纵矢以射禽矣,又能纵送以逐禽矣。言发则能中,逐则能及,是叔之善御、 善射也。叔既得众多才如是,必将为乱,而公不禁,故刺之。○笺“两服”至 “次序”。○正义曰:《小戎》云:“骐骝是中,骊是骖。”骖、中对文,则 骖在外。外者为骖,则知内者为服,故言“两服,中央夹辕者”也。“襄,驾”, 《释言》文。马之上者,谓之上驾,故知上驾者,言众马之最上也。《曲礼》注 云:“雁行者,与之并差退。”此四马同驾,其两服则齐首,两骖与服马雁行, 其首不齐,故《左传》云:“如骖之有靳。”○传“扬,扬光”。○正义曰:言 举火而扬其光耳,非训扬为光也。○传“骋马”至“曰送”。○正义曰:此无正 文,以文承射御之下,申说射御之事。马之进退,唯骋止而已,故知骋马曰磬, 止马曰控。今止马犹谓之控,是古遗语也。纵谓放纵,故知发矢。送谓逐後,故 知从禽。 叔于田,乘乘鸨。(骊白杂毛曰鸨。○鸨音保,依字作“[A071]”。骊,力 驰反。)两服齐首,(马首齐也。)两骖如手。(进止如御者之手。笺云:如人 左右手之相佐助也。)叔在薮,火烈具阜。(阜,盛也。)叔马慢忌,叔发罕忌。 (慢,迟。罕,希也。笺云:田事且毕,则其马行迟,发矢希。○,本又作 “慢”,莫晏反。)抑释扌朋忌,抑鬯弓忌。(扌朋,所以覆矢。鬯弓,弓。 笺云:射者盖矢弓,言田事毕。○扌朋音冰,所以覆矢也。马云:“椟丸盖也。” 杜预云:“椟丸,箭也。”鬯,敕亮反。,吐刀反。) [疏]“叔于”至“弓忌”。○毛以为,叔往田猎之时,乘一乘之[A071]马。 其内两服则齐其头首,其外两骖,进止如御者之手。乘此车马,从公田猎。叔之 在於薮也,火有行列,其光俱盛。及田之将罢,叔之马既迟矣,叔发矢又希矣。 及其田毕,抑者叔释扌朋以覆矢矣,抑者叔执鬯以弓矣。既美叔之多才,遂终 说其田之事。○郑唯“如手”如人手相助为异。馀同。以如者比诸外物,故易传。 ○传“骊白杂毛曰[A071]”。○正义曰:《释畜》文。郭璞曰:“今呼之为乌骢。” ○传“慢,迟。罕,希”。○正义曰:以惰慢者必迟缓,故慢为迟也。《释诂》 云:“希,罕也。”是罕为希也。○传“扌朋所”至“弓”。○正义曰:昭二 十五年《左传》云:“公徒执冰而踞。”字虽异,音义同。服虔云:“冰,犊丸 盖。”杜预云:或说犊丸是箭筒,其盖可以取饮。先儒相传扌朋为覆矢之物,且 下句言鬯弓,明上句言覆矢可知矣,故云“扌朋,所以覆矢”。鬯者,盛弓之器。 鬯弓,谓弓而纳之鬯中,故云“鬯弓,弓”,谓藏之也。 《大叔于田》三章,章十句。 《清人》,刺文公也。高克好利而不顾其君,文公恶而欲远之不能。使高克 将兵而御狄于竟,陈其师旅,翱翔河上。久而不召,众散而归,高克奔陈。公子 素恶高克进之不以礼,文公退之不以道,危国亡师之本,故作是诗也。(好利不 顾其君,注心於利也。御狄于竟,时狄侵卫。○克,一本作“<克寸>”。好,呼 报反,注同。恶,乌路反,下同。远,于万反。将,子亮反。御,鱼吕反,注同。 翱,五羔反。) [疏]“《清人》三章,章四句”至“是诗”。○正义曰:作《清人》诗者, 刺文公也。文公之时,臣有高克者,志好财利,见利则为,而不顾其君。文公恶 其如是,而欲远离之,而君弱臣强,又不能以理废。退值有狄侵卫,郑与卫邻 国,恐其来侵,文公乃使高克将兵御狄於竟。狄人虽去,高克未还,乃陈其师旅, 翱翔於河上。日月经久,而文公不召,军众自散而归,高克惧而奔陈。文公有臣 郑之公子名素者,恶此高克进之事君不以礼也,又恶此文公退之逐臣不以道,高 克若拥兵作乱则是危国,若将众出奔则是亡师。公子素谓文公为此,乃是危国亡 师之本,故作是《清人》之诗以刺之。经三章唯言“陈其师旅,翱翔河上”之事 耳,序则具说翱翔所由。作诗之意,二句以外,皆於经无所当也。○笺“好利” 至“侵卫”。○正义曰:《春秋》闵公二年冬十二月,“狄入卫,郑弃其师”。 《左传》曰:“郑人恶高克,使帅师次於河上,久而不召,师溃而归,高克奔陈。 郑人为之赋《清人》。”是於时有狄侵卫也。卫在河北,郑在河南,恐其渡河侵 郑,故使高克将兵於河上御之。《春秋》经书“入卫”,而笺言“侵”者,狄人 初实侵卫,卫人与战而败,後遂入之。此据其初侵,故言侵也。案襄十九年,晋 侯使士モ侵齐,闻齐侯卒乃还,《左传》称为“礼也”,《公羊传》亦云“大夫 以君命出,进退在大夫”,然则高克礼当自还,不须待召。而文公不名,久留河 上者,其战伐进退,自由将帅。若罢兵还国,必须君命,故不召不得归也。传善 士モ不伐丧耳,其得反国,亦当晋侯有命,故善之。 清人在彭,驷介旁旁。(清,邑也。彭,卫之河上,郑之郊也。介,甲也。 笺云:清者,高克所帅众之邑也。驷,四马也。○介音界。旁,补彭反,王云 “︹也”。“驷,四马也”,一本“驷介,四马也”。)二矛重英,河上乎翱翔。 (重英,矛有英饰也。笺云:二矛,酋矛、夷矛也,各有画饰。○矛,莫侯反, 《方言》云:“矛,吴扬江淮南楚五湖之间谓之钅(钅音蛇)。或谓之 (音蝉)。或谓之钅从(钅从音错江反)。”其柄谓之矜。矜,郭音巨巾反。 重,直龙反,注下同。英如字,沈於耕反。酋,在由反。) [疏]“清人”至“翱翔”。○正义曰:言高克所率清邑之人,今在於彭地。 狄人以去,无所防御,高克乃使四马被驰驱敖游,旁旁然不息。其车之上,建二 种之矛,重有英饰,河水之上,於是翱翔。言其不复有事,可召之使还,而文公 不召,故刺之。○传“清邑”至“介甲”。○正义曰:序言高克将兵,则清人是 所将之人,故知清是郑邑。言御狄于竟,明在郑、卫境上。言翱翔河上,是营军 近河,而卫境亦至河南,故云“卫之河上,郑之郊也”。郊谓二国郊境,非近郊、 远郊也。《硕鼠》云“彼乐郊”,亦总谓境为郊也。下言消、轴,传皆以为河 上之地,盖久不得归,师有迁移,三地亦应不甚相远,故俱於河上。介是甲之别 名,故云“介,甲也”。《北山》传云“旁旁然不得已”,则此言旁旁亦为不得 已之义,与下キキ为武貌,陶陶为驱驰之貌,互相见也。○传“重英,矛有英饰”。 ○正义曰:重英与二矛共文,明是矛饰。《鲁颂》说矛之饰,谓之朱英,则以朱 染为英饰。二矛长短不同,其饰重累,故谓之重英也。○笺“二矛”至“画饰”。 ○正义曰:《考工记》云:“酋矛常有四尺,夷矛三寻。”注云:“八尺曰寻, 倍寻曰常。”酋、夷,长短名也,酋近夷长也,是矛有二等也。《记》又云: “攻国之兵用短,守国之兵用长。”此御狄于境,是守国之兵长,宜有夷矛,故 知二矛为酋矛、夷矛。《鲁颂》以矛与重弓共文,弓无二等,直是一弓而重之, 则知二矛,亦一矛而有二,故彼笺云:“二矛重弓,备折坏。”直是酋矛有二, 无夷矛也。经言重英,嫌一矛有重饰,故云各有画饰。言其各自有饰,并建而重 累。 清人在消,驷介キキ。(消,河上地也。キキ,武貌。○キ,表骄反。)二 矛重乔,河上乎逍遥。(重乔,累荷也。笺云:乔,矛矜近上及室题,所以县毛 羽。○乔,毛音桥,郑居桥反,雉名,《韩诗》作“乔”。逍,本又作“消”。 遥,本又作“摇”。荷,旧音何,谓刻矛头为荷叶相重累也;沈胡可反,谓两矛 之饰相负荷也。矜,字又作“{矜木}”,同巨巾反,沈又居陵反。近,附近之近。 题音啼。题,头也。室,剑削名也,《方言》云:“剑削,自河而北,燕、赵之 间谓之室。”此言室,谓矛头受刃处也。削音笑。县音玄。) [疏]传“重乔,累荷”。○正义曰:《释诂》云:“乔,高也。”重乔犹如 重英,以矛建於车上,五兵之最高者也。而二矛同高,其高复有等级,故谓之重 高。传解称高之意,故言累荷。《候人》传曰:“荷,揭也。”谓此二矛,刃有 高下,重累而相负揭。○笺“乔矛”至“毛羽”。○正义曰:矜谓矛柄也。室谓 矛之銎孔。襄十年《左传》云:“舞,师题以旌夏。”杜预云:“题,识也。以 大旌表识其行列。”然题者,表识之言。笺申说累荷之意,言乔者,矛之柄近於 上头及矛之銎室之下,当有物以题识之,其题识者,所以悬毛羽也。二矛於其上 头皆悬毛羽以题识之,似如重累相负荷然,故谓之累荷也。经、传不言矛有毛羽, 郑以时事言之,犹今之鹅毛槊也。 清人在轴,驷介陶陶。(轴,河上地也。陶陶,驱驰之貌。○轴音逐,地名。 陶,徒报反。)左旋右抽,中军作好。(左旋讲兵,右抽抽矢以射,居军中为容 好。笺云:左,左人,谓御者。右,车右也。中军,为将也。高克之为将,久不 得归日,使其御者习旋车,车右抽刃,自居中央,为军之容好而已。兵车之法, 将居鼓下,故御者在左。○抽,敕由反,《说文》作“陷”,他牢反,云:“抽 刃以习击刺也。”好,呼报反,注同。将,子亮反,下同。) [疏]“左旋右抽,中军作好”。○毛以为,高克暇无为,逍遥河上,乃左 回旋其师,右手抽矢以射,高克居军之中,以为一军之容好,言可召而不召,故 刺之。○郑以高克使御人在车左者,习回旋其车。勇士在右者,习抽刃击刺。高 克自居中央,为军之容好。指谓一车之上事也。○传“左旋”至“容好”。○正 义曰:毛以为,左右中总谓一军之事。左旋以讲习兵事,在军之人皆右手抽矢而 射。高克为将,将在军中,以此左旋右抽矢为军之容好。言其无事,故逍遥也。 必左旋者,《少仪》云:“军尚左。”注云:“右,阳也。阳主生。将军有庙胜 之策,左将军为上,贵不败绩。”然则此亦以左为阳,故为左旋。○笺“左人” 至“在左”。○正义曰:笺以左右为相敌之言,传以左为军之左旋,右为人之右 手,於事不类,故易传以为一车之事,左谓御者在车左,右谓勇力之士在车右, 中谓将居车中也。车是御之所主也,故习旋回之事。右主持兵,故抽刃击剌之, 亦是习之也。高克自居车中,以此一车所为之事为军之容好。成二年《左传》说 晋之伐齐云:“克将中军,解张御,郑兵缓为右。克伤於矢,流血及屦,未 绝鼓音,曰:“余病矣!”张侯曰:“自始合,而矢贯余手及肘,余折以御。左 轮朱殷,岂敢言病?”张侯即解张也。克伤矢,言未绝鼓音,是克为将,在 鼓下也。张侯伤手,而血染左轮,是御者在左也。此谓将之所乘车耳。若士卒兵 车,则《宫》笺所云:“兵车之法,左人持弓,右人持矛,中人御。”御车不 在左也。此二笺皆言兵车之法,则平常乘车不然矣。《曲礼》曰:“乘君之乘车, 不敢旷左。”注云:“君存,恶空其位。”则人君平常皆在车左,御者在中央, 故《月令》说耕籍之义云:“天子亲载耒耜,措之於参保介之御。”保介谓车 右也。置耒耜於车右、御者之,御者,在中,与兵车异也。将居鼓下,虽人君 亲将,其礼亦然。《夏官·大仆职》云:“凡军旅田役,赞王鼓。”注云:“王 通鼓佐击其馀面。”是天子亲鼓也。成二年《左传》云:“齐侯伐我北鄙,围龙, 齐侯亲鼓之。”是为将乃然,故云“将居鼓下”。 《清人》三章,章四句。
●卷四(四之三) 《羔裘》,刺朝也。言古之君子,以风其朝焉。(言,犹道也。郑自庄公, 而贤者陵迟,朝无忠正之臣,故刺之。○“裘”,字或作“求”。朝,直遥反, 下及注同。风,福凤反。) [疏]“《羔裘》三章,章四句”至“朝焉”。○正义曰:作《羔裘》诗者, 刺朝也。以庄公之朝无正直之臣,故作此诗,道古之在朝君子,有德有力,故以 风刺其今朝廷之人焉。经之所陈,皆古之君子之事也。此主刺朝廷之臣。朝无贤 臣,是君之不明,亦所以刺君也。○笺“言犹”至“刺之”。○正义曰:言,谓 口道说。诸序之言字,义多为道,就此一释,馀皆从之。下篇之序犹言庄公,则 此庄公诗也,故言庄公以明之。以桓、武之世,朝多贤者,陵迟自庄公为始,故 言自也。 羔裘如濡,洵直且侯。(如濡,润泽也。洵,均。侯,君也。笺云:缁衣、 羔裘,诸侯之朝服也。言古朝廷之臣,皆忠直且君也。君者,言正其衣冠,尊其 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濡音儒。洵,徐音荀,又音旬。侯,《韩诗》云: “侯,美也。”)彼其之子,舍命不渝。(渝,变也。笺云:舍,犹处也。之子, 是子也。是子处命不变,谓守死善道,见危授命之等。○舍音赦,王云:“受也。” 沈书者反。渝,以朱反。) [疏]“羔裘”至“不渝”。○正义曰:言古之君子,在朝廷之上服羔皮为裘, 其色润泽,如濡湿之。然身服此服,德能称之,其性行均直,且有人君之度也。 彼服羔裘之是子,其自处性命,躬行善道,至死不变。刺今朝廷无此人。○传 “如濡”至“侯君”。○正义曰:如似濡湿,故言润泽,谓皮毛光色润泽也。 “洵,均”,《释言》文。“侯,君”,《释诂》文。定本“濡,润泽也”,无 “如”字。○笺“缁衣”至“畏之”。○正义曰:经云羔裘,知缁衣者,《玉藻》 云“羔裘缁衣以犭军之”,《论语》云“缁衣羔裘”,是羔裘必缁衣也。《士冠 礼》云:“主人玄冠朝服,缁带素。”注云:“衣不言色者,衣与冠同也。” 是缁衣为朝服也。《玉藻》云“诸侯朝服,以日视朝”,故知缁衣羔裘是诸侯之 朝服也。以臣在朝廷服此羔裘,故举以言,是皆均直且君,言其有人君之度。孔 子称“雍也,可使南面”,亦美其堪为人君,与此同也。“正其衣冠”以下, 《论语》文。○传“渝,变”。○正义曰:《释言》文。○笺“舍犹”至“之等”。 ○正义曰:舍息,是安处之义,故知舍犹处也。“之子,是子也”,《释训》文。 羔裘豹饰,孔武有力。(豹饰,缘以豹皮也。孔,甚也。○缘,悦绢反。) 彼其之子,邦之司直。(司,主也。) [疏]“羔裘”至“司直”。○正义曰:言古之君子服羔皮为裘,以豹皮为袖 饰者,其人甚武勇且有力,可御乱也。彼服羔裘之是子,一邦之人主,以为直刺 今无此人。○传“豹饰”至“孔甚”。○正义曰:《唐风》云“羔裘豹”, “羔裘豹袖”,然则缘以豹皮,谓之为、袖也。礼,君用纯物,臣下之,故袖 饰异皮。“孔,甚”,《释言》文。 羔裘晏兮,三英粲兮。(晏,鲜盛貌。三英,三德也。笺云:三德,刚克, 柔克,正直也。粲,众意。○晏,於谏反。粲,采谏反。)彼其之子,邦之彦兮。 (彦,士之美称。○称,尺证反。) [疏]“羔裘”至“彦兮”。○正义曰:言古之君子,服羔皮为裘,其色晏然 而鲜盛兮,其人有三种英俊之德,粲然而众多兮。彼服羔裘之是子,一邦之人以 为彦士兮。刺今无此人。○笺“三德”至“众意”。○正义曰:英,俊秀之名。 言有三种之英,故传以为三德。《洪范》云:“三德,一曰正直,二曰刚克,三 曰柔克。”注云:“正直,中平之人。克,能也。”刚能、柔能,谓宽猛相济, 以成治立功。刚则强,柔则弱。此陷於灭亡之道,非能也。然则正直者,谓不刚 不柔,每事得中也。刚克者,虽刚而能以柔济之。柔克者,虽柔而能以刚济之。 故三者各为一德。《洪范》先言正直,此引之而与彼倒者,以经有正直,无刚柔, 故先言刚柔,意明刚能、柔能亦为德故也。《洪范》之言,谓人性不同,各有一 德。此言“三英粲兮”,亦谓朝夕贤臣,具此三德,非一人而备有三德也。《地 官·师氏》以三德教国子:至德,敏德,孝德。彼乃德之大者,教国子使知之耳, 非朝廷之人所能有,故知此三德是《洪范》之三德。《周语》称“三女为粲”, 是粲为众意。○传“彦,士之美称”。○正义曰:《释训》云:“美士为彦。” 舍人曰:“国有美士,为人所言道。” 《羔裘》三章,章四句。 《遵大路》,思君子也。庄公失道,君子去之,国人思望焉。 遵大路兮,掺执子之兮!(遵,循。路,道。掺,揽。,袂也。笺云: 思望君子,於道中见之,则欲揽持其袂而留之。○掺,所览反;徐所斩反。, 起居反,又起据反,袂也。揽音览。袂,面世反。)无我恶兮,不{宀}故也。 ({宀},速也。笺云:子无恶我揽持子之袂,我乃以庄公不速於先君之道使我 然。○恶,乌路反,注同。{宀},市坎反。“故也”,一本作“故兮”。後 “好也”亦尔。) [疏]“遵大”至“故也”。○正义曰:国人思望君子,假说得见之状,言己 循彼大路之上兮,若见此君子之人,我则揽执君子之衣兮。君子若忿我留之, 我则谓之云:无得於我之处怨恶我留兮,我乃以庄公不速於先君之道故也。言庄 公之意,不速於先君之道,不爱君子,令子去之,我以此固留子。○传“遵循” 至“袂”。○正义曰:“遵,循”,《释诂》文。《地官·遂人》云:“浍 上有道,川上有路。”对文则有广狭之异,散则道路通也。以掺字从手,又与执 共文,故为揽也。《说文》掺字,参(山音反)声,训为敛也。操字,(此遥 反)声,训为奉也。二者义皆小异。《丧服》云:“袂属幅。尺二寸。”则袂 是之本,为袂之末。《唐·羔裘》传云:“,袂末。”则袂、不同。此 云“,袂”者,以、袂俱是衣袖,本末别耳,故举类以晓人。《唐风》取本 末为义,故言“袂末”。○传“{宀},速”。○正义曰:《释诂》文。舍人曰: “{宀},意之速。” 遵大路兮,掺执子手兮!(笺云:言执手者,思望之甚。)无我<寿鬼>兮, 不{宀}好也!(<寿鬼>,弃也。笺云:<寿鬼>亦恶也。好犹善也。子无恶我, 我乃以庄公不速於善道使我然。○<寿鬼>,本亦作“<寿欠>”,又作“<寿殳>”, 市由反。或云郑音为丑。好如字,郑云:“善也。”或呼报反。) [疏]传“<寿鬼,>弃”。○正义曰:<寿鬼>与丑古今字。丑恶,可弃之物, 故传以为弃。言子无得弃遗我。笺准上章,故云“<寿鬼>亦恶”,意小异耳。 《遵大路》二章,章四句。 《女曰鸡鸣》,刺不说德也。陈古义以刺今,不说德而好色也。(德,谓士 大夫宾客有德者。○说音悦,下同。好,呼报反。) [疏]“《女曰鸡鸣》三章,章六句”至“好色”。○正义曰:作《女曰鸡鸣》 诗者,刺不说德也。以庄公之时,朝廷之士不悦有德之君子,故作此诗。陈古之 贤士好德不好色之义,以刺今之朝廷之人,有不悦宾客有德,而爱好美色者也。 经之所陈,皆是古士之义,好德不好色之事。以时人好色不好德,故首章先言古 人不好美色,下章乃言爱好有德,但主为不悦有德而作,故序指言“刺不悦德也”。 定本云“古义”,无“士”字,理亦通。○笺“德,谓至德也”。○正义曰:经 陈爱好宾客,思赠问之,故知德谓士大夫宾客有德者。士大夫,君子之总辞,未 必爵为大夫士也。下笺云“士大夫以君命出使”者,义亦然。《月出》指刺好色, 经无好德之事,此则经陈好德,文异於彼,故於此笺辨其德之所在也。 女曰鸡鸣。士曰昧旦。(笺云:此夫妇相警觉以夙兴,言不留色也。○昧音 妹。警音景。)子兴视夜,明星有烂。(言小星巳不见也。笺云:明星尚烂烂然, 早於别色时。○烂,力旦反。见,贤遍反,又如字。蚤音早,本亦作“早”。别 色,彼列反。)将翱将翔,弋凫与雁。(於政事,则翱翔习射。笺云:弋,缴 射也。言无事则往弋射凫雁,以待宾客为燕具。○弋,羊职反。凫音符。间音闲。 {敫系}音灼,本亦作“缴”。) [疏]“女曰”至“与雁”。○正义曰:言古之贤士不留於色,夫妻同寝,相 戒夙兴。其女曰鸡鸣矣,而妻起;士曰巳昧旦矣,而夫起。夫起即子兴也。此子 於是同兴,而视夜之早晚,明星尚有烂然,早於别色之时;早朝於君,君事又早, 终暇无事,将翱翔以学习射事。弋射凫之与雁,以待宾客为饮酒之羞。古士好 德不好色如此。而今人不好有德,唯悦美色,故刺之。○笺“此夫”至“留色”。 ○正义曰:士女相对与语,故以夫妻释之。士者,男子之大号,下传言“於政 事”,“习射”,“待宾客”,则所陈古士,是谓古朝廷大夫士也。鸡鸣,女起 之常节;昧旦,士自起之常节,皆是自言起节,非相告语。而云相警觉者,见贤 思齐,君子恒性。彼既以时而起,此亦不敢淹留,即是相警之义也。各以时起, 是不为色而留也。○笺“明星”至“色时”。○正义曰:《玉藻》说朝之礼云: “群臣别色始入。”以别色之时当入公门,故起又早於别色时。○笺“弋缴”至 “燕具”。○正义曰:《夏官·司弓矢》:“矢矢,用诸弋射。”注云: “结缴於矢谓之。,高也。矢象焉,之言弗刂也。二者皆可以弋飞鸟, 弗刂罗之也。”然则缴射谓以绳系矢而射也。《说文》云:“缴,谓生丝为绳也。” 下云“宜言饮酒”,故知以待宾客为燕饮之具。 “弋言加之,与子宜之。(宜,肴也。笺云:言,我也。子,谓宾客也。所 弋之凫雁,我以为加豆之实,与君子共肴也。○ゾ音爻,本亦作“肴”。)宜言 饮酒,与子偕老。(笺云:宜乎我燕乐宾客而饮酒,与之俱至老。亲爱之言也。 ○偕音皆。乐音洛,下同。)琴瑟在御,莫不静好。”(君子无故不彻琴瑟。宾 主和乐,无不安好。) [疏]“弋言”至“静好”。○正义曰:此又申上弋射之事。弋取凫雁,我欲 为加豆之实,而用之与子宾客作肴羞之馔,共食之。宜乎我以燕乐宾客而饮酒, 与子宾客俱至於老。言相亲之极,没身不衰也。於饮酒之时,琴瑟之乐在於侍卿。 有肴有酒,又以琴瑟乐之,则宾主和乐,又莫不安好者。古之贤士亲爱有德之宾 客如是,刺今不然。○传“宜,肴”。○正义曰:《释言》文。李巡曰:“宜, 饮酒之肴。”○笺“言我”至“共肴也”。○正义曰:“言,我”,《释诂》文。 与之饮酒相亲,故知子谓宾客,故以所射之凫雁,为加豆之实,与君子共肴之。 若然,《曲礼》云:“凡进食之礼,左肴右。食居人之左,羹居人之右,脍炙 处外,醯酱处内,葱渫处末,酒浆处右。”注云:此大夫士与宾客燕食之礼。其 礼食则宜仿《公食大夫礼》云。又案《公食大夫礼》皆无用凫雁之文,此得用凫 雁者,公食大夫自是食礼,此则饮酒。彼以正礼而食,此以相好私燕,其馔不得 同也。《曲礼》所陈燕食之馔,与礼食已自不同,明知燕饮之肴,又当异於食法, 故用雁为加豆也。牲牢之外,别有此肴,故谓之加也。笺“宜乎”者,谓间暇无 事,宜与宾客燕,与上“宜,肴”别也。○传“君子”至“安好”。○正义曰: 解其在御之意,由无故不彻,故饮则有之。《曲礼》云:“大夫无故不彻悬,士 无故不彻琴瑟。”注云:“故,谓灾患丧病。”传意出於彼文。此古士兼有大夫, 当云不彻悬,而唯言琴瑟者,证经之琴瑟有乐悬者,亦有琴瑟故也。 “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杂佩者,珩、璜、琚、、冲牙之类。笺云: 赠,送也。我若知子之必来,我则豫储杂佩,去则以送子也。与异国宾客燕时, 虽无此物,犹言之,以致其厚意。其若有之,固将行之。士大夫以君命出使,主 国之臣必以燕礼乐之,助君之欢。○珩音衡,佩上玉也。璜音黄,半璧曰璜。琚 音居,佩玉名。音禹,石次玉也。冲,昌容反,状如牙。储,直居反。使,所 吏反。)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之!(问,遗也。笺云:顺,谓与已和顺。○遗, 尹季反。)知子之好之,杂佩以报之!(笺云:好,谓与己同好。○好,呼报反, 注同。) [疏]“知子”至“报之”。○正义曰:古者之贤士与异国宾客燕饮相亲,设 辞以愧谢之。我若知子之今日必来之,我当豫储杂佩,去则以赠送之。若知子之 与我和顺之,当豫储杂佩,去则以问遗之。若知子之与我和好之,当豫储杂佩, 去则以报答之。正为不知子之来,愧无此物。亲爱有德之甚。言此以致厚意,刺 今不然。○传“杂佩”至“之类”。○正义曰:《说文》云:“珩,佩上玉也。 璜,圭璧也。琚,佩玉名也。、玖,石次玉也。”《玉藻》云:“佩玉有冲牙。” 注云:“居中央,以前後触也。”则冲牙亦玉为之,其状如牙,以冲突前後也。 《玉藻》说“佩有黝珩”,《列女传》称“阿谷之女佩璜而浣”,下云“佩玉琼 琚”,《丘中有麻》云“贻我佩玖”,则琚、玖与皆是石次玉。玖是佩,则 亦佩也,故云“杂佩,珩、璜、琚、、冲牙之类。”《玉藻》又云:“天子佩 白玉,公侯佩山玄玉,大夫佩水苍玉,世子佩瑜玉,士佩需玟玉。”则佩玉之 名未尽於此,故言“之类”以包之。《天官·玉府》云:“共王之服玉、佩玉、 珠玉。”注引《诗》传曰:“佩玉上有葱珩,下有双璜,冲牙珠以纳其间。” 下传亦云“佩有琚玖,所以纳间”,谓纳众玉与珩上下之间。○笺“赠送”至 “之欢”。○正义曰:上章与宾客饮酒,笺不言异国。於此言异国者,上章燕即 是此客,俱辞不言来,客非异国。至此章言来,送之与别,故以异国称之。燕礼 者,诸侯燕聘问之宾与己之群臣,其礼同此。朝廷之士与宾客燕乐,同国异国, 其义亦同。此篇所陈,非古士独说外来宾客,但上章不言外来宾客,有国内宾客, 此章自是异国耳。又称臣无境外之交,所以得与异国宾客燕者,士大夫以君命出 使他国,主国之臣必以燕礼乐之,助主君之欢心,故得与之燕也。《聘礼》云: “公於宾一食再飨,大夫於宾一飨一食。”不言燕者,以燕非大礼,故不言之。 飨、食犹尚有之,明当燕乐之矣。○传“问,遗”。○正义曰:《曲礼》云“凡 以苞苴箪笥问人者”,哀二十六年《左传》云“卫侯使以弓问子贡”,皆遗人物 谓之问,故云“问,遗也”。问之者,即出已之意,施遗前人。报之者,彼能好 我,报其恩惠。赠之者,以物与之。送之与别,其实一也,所从言之异耳。 《女曰鸡鸣》三章,章六句。 《有女同车》,刺忽也。郑人刺忽之不昏于齐。太子忽尝有功于齐,齐侯请 妻之。齐女贤而不取,卒以无大国之助,至於见逐,故国人刺之。(忽,郑庄公 世子,祭仲逐之而立突。○太子音泰。妻,七计反。以女人曰妻。取如字,又 促句反,下注同。) [疏]“《有女同车》二章,章六句”至“刺之”。○正义曰:作《有女同车》 诗者,刺忽也。郑人刺忽之不婚於齐,对齐为文,故言郑人。既总叙经意,又申 说之。此太子忽尝有功於齐,齐侯喜得其功,请以女妻之。此齐女贤,而忽不娶。 由其不与齐为婚,卒以无大国之助,至於见逐,弃国出奔,故国人刺之。忽宜娶 齐女,与之同车,而忽不娶,故经二章皆假言郑忽实娶齐女,与之同车之事,以 刺之。桓六年《传》曰:“北戎侵齐,齐侯使乞师於郑。郑太子忽帅师救齐。六 月,大败戎师,获其二帅大良、少良,甲首三百,以献於齐。”是太子忽尝有功 於齐也。《传》又云:“公之未婚於齐也,齐侯欲以文姜妻郑太子忽。太子忽辞。 人问其故。太子曰:‘人各有耦,齐大,非吾耦也。《诗》云:“自求多福。” 在我而已,大国何为?’君子曰:‘善自为谋。’及其败戎师也,齐侯又请妻之。 固辞。人问其故。太子曰:‘无事於齐,吾犹不敢。今以君命奔齐之急,而受室 以归,是以师婚也。人其谓我何?’遂辞诸郑伯。”如《左传》文,齐侯前欲以 文姜妻忽,後复欲以他女妻忽,再请之。此言齐女贤而忽不娶,不娶谓复请妻者, 非文姜也。《郑志》张逸问曰:“此序云‘齐女贤’,经云‘德音不忘’,文姜 内淫,人杀夫,几亡鲁国,故齐有雄狐之刺,鲁有敝笱之赋,何德音之有乎?” 答曰:“当时佳耳,後乃有过。或者早嫁,不至於此。作者据时而言,故序达经 意。”如郑此答,则以为此诗刺忽不娶文姜。案此序言“忽有功於齐,齐侯请妻 之”,则请妻在有功之後,齐女贤而忽不娶,其文又在其下,明是在後妻者也, 安得以为文姜乎?又桓十一年《左传》曰:“郑昭公之败北戎也,齐人将妻之。 昭公辞。祭仲曰:‘必娶之。君多内宠,子无大援,将不立。’弗从。夏,郑庄 公卒。秋,昭公出奔卫。”《传》亦以出奔之年,追说不婚於齐,与诗刺其意同 也。张逸以文姜为问,郑随时答之。此笺不言文姜,《郑志》未为定解也。若然, 前欲以文姜妻之,後欲以他女妻之,他女必幼於文姜。而经谓之“孟姜”者,诗 人以忽不娶,言其身有贤行,大国长女,刺忽应娶不娶,何必实贤实长也?《桑 中》“刺奔”,“相窃妻妾”,言孟姜、孟庸、孟弋,责其大国长女为此奸淫, 其行可耻恶耳,何必三姓之女皆处长也?此忽实不同车,假言同车以刺之,足明 齐女未必实贤实长。假言其贤长以美之,不可执文以害意也。此陈同车之礼,欲 忽娶为正妻也。案隐八年《左传》云:“郑公子忽如陈逆妇妫。”则是已娶正妻 矣。齐侯所以得请妻之者,春秋之世,不必如礼。或者陈妫已死,忽将改娶。二 者无文以明之。此请妻之时,在庄公之世,不为庄公诗者,不娶齐女,出自忽意, 及其在位无援,国人乃追刺之。序言“尝有功於齐”,明是忽为君後,追刺前事, 非庄公之时,故不为庄公诗也。传称忽不娶文姜,君子谓之“善自为谋”,则是 善忽矣。此诗刺之者,传言“善自为谋”,言其谋不及国,故再发传以言忽之无 援,非善之也。○笺“忽郑”至“立突”。○正义曰:经书“郑世子忽”,是为 庄公子也。桓十一年《左传》曰:“祭仲有宠於庄公,为公娶邓曼,生昭公。故 祭仲立之。宋雍氏女於郑庄公,曰雍始,生厉公。雍氏宗,有宠於宋庄公,故诱 祭仲而执之,曰:‘不立突,将死。’亦执厉公而求赂焉。祭仲与宋人盟,以厉 公归而立之。九月,丁亥,昭公奔卫。己亥,厉公立。”是祭仲逐之而立突也。 有女同车,颜如舜华。(亲迎同车也。舜,木槿也。笺云:郑人刺忽不取齐 女,亲迎与之同车,故称同车之礼,齐女之美。○同车,读与《何彼衤农矣》诗 同。舜,尸顺反。华,读亦与《召南》同,下篇放此。迎,鱼敬反,下同。槿音 谨。)将翱将翔,佩玉琼琚。(佩有琚玖,所以纳。)彼美孟姜,洵美且都! (孟姜,齐之长女。都,闲也。笺云:洵,信也。言孟姜信美好,且闲习妇礼。 ○洵,恤旬反。) [疏]“有女”至“且都”。○正义曰:郑人刺忽不娶齐女,假言忽实娶之, 与之同车。言有女与郑忽同车,此女之美,其颜色如舜木之华,然其将翱将翔之 时,所佩之玉是琼琚之玉,言其玉声和谐,行步中节也。又叹美之,言彼美好之 孟姜,信美好而又且闲习於妇礼。如此之美,而忽不娶,使无大国之助,故刺之。 ○传“亲迎”至“木槿”。○正义曰:《士昏礼》云:婿揖,妇出门,乃云“婿 御妇车,授绥”,是亲迎之礼,与妇同车也。《释草》云:“椴,木槿。榇,木 槿。”樊光曰:“别二名也。其树如李,其华朝生暮落,与草同气,故在草中。” 陆机《疏》云:“舜,一名木槿,一名榇,一名曰椴。齐、鲁之间谓之王蒸。今 朝生暮落者是也。五月始华,故《月令》‘仲夏,木槿荣’。”○传“都,闲”。 ○正义曰:都者,美好闲习之言,故为闲也。司马相如《上林赋》云“妖冶闲都”, 亦以都为闲也。 有女同行,颜如舜英。(行,行道也。英犹华也。笺云:女始乘车,婿御轮 三周,御者代婿。○婿音细,《字书》作“”。)将翱将翔,佩玉将将。 (将将鸣玉而後行。○将将,七羊反,玉佩声。)彼美孟姜,德音不忘!(笺云: 不忘者,後世传其道德也。○传,直专反。) [疏]笺“女始”至“代婿”。○正义曰:《昏义》文也。“御者代婿”,即 先道而行,故引之以证同道之义。○传“将将鸣玉而後行”。○正义曰:此解锵 锵之意。将动而玉已鸣,故於“将翱将翔”之时,已言佩玉锵锵也。上章言玉名, 此章言玉声,互相足。 《有女同车》二章,章六句。 《山有扶苏》,刺忽也。所美非美然。(言忽所美之人,实非美人。○苏如 字,徐又音疏。) [疏]“《山有扶苏》二章,章四句”至“美然”。○正义曰:毛以二章皆言 用臣不得其宜。郑以上章言用之失所,下章言养之失所。笺、传意虽小异,皆是 所美非美人之事。定本云“所美非美然”,与俗本不同。 山有扶苏,隰有荷华。(兴也。扶苏、扶胥,小木也。荷华,扶渠也,其华 菡萏。言高下大小各得其宜也。笺云:兴者,扶胥之木生于山,喻忽置不正之人 于上位也。荷华生于隰,喻忽置有美德者于下位。此言其用臣颠倒,失其所也。 ○胥音疏,又相如反。菡,本作“函”,又作“<艹含>”,户感反。萏,本 又作“”,又作“萏”,度感反。菡萏,荷华也,未开曰菡萏,已发曰芙蕖。 亻真,本亦作“颠”,都田反。倒,都老反。)不见子都,乃见狂且。(子都, 世之美好者也。狂,狂人也。且,辞也。笺云:人之好美色,不往睹子都,乃反 往睹狂丑之人,以兴忽好善不任用贤者,反任用小人,其意同。○狂,求匡反。 且,子馀反,注同。好美色,呼报反,下同。睹,都杜反,本亦作“<者见>”。) [疏]“山有”至“狂且”。○毛以为,山上有扶苏之木,隰中有荷华之草, 木生於山,草生於隰,高下各得其宜,以喻君子在上,小人在下,亦是其宜。今 忽置小人於上位,置君子於下位,是山隰之不如也。忽之所爱,皆是小人,我 忽之朝上,观其君臣,不见有美好之子闲习礼法者,乃唯见狂丑之昭公耳。言臣 无贤者,君又狂丑,故以刺之。郑以高山喻上位,下隰喻下位,言山上有扶苏之 小木,隰中有荷华之茂草,小木之处高山,茂草之生下隰,喻忽置不正之人於上 位,置美德之人於下位。言忽用臣颠倒,失其所也。忽之所以然者,由不识善恶 之故。有人自言爱好美色,不往见子都之美好闲习者,乃往见狂丑之人,喻忽之 好善,不任用贤者,反任用小人。所美非美,故刺之。○传“扶苏”至“其宜”。 ○正义曰:毛以下章“山有乔松”是木,则扶苏是木可知,而《释木》无文。传 言“扶胥,小木”者,毛当有以知之,未详其所出也。“荷,扶蕖,其华菡萏”, 《释草》文。又云:“其实莲,其根藕,其中的,的中薏。”李巡曰:“皆分别 莲华实茎叶之名。的,莲实薏中心苦者也。”扶胥,山木,宜生於高山;荷华, 水草,宜生於下隰,言高下大小各得其宜。反以喻不宜。言忽使小人在上,君子 在下,亦为不宜也。○笺“兴者”至“其所”。○正义曰:笺以扶苏是木之小者, 荷华是草之茂者。今举山有小木,隰有茂草为喻,则以山喻上位,隰喻下位,小 木喻小人,茂草喻美德,故易传喻忽置不正之人於上位,置美德於下位。○传 “子都”至“且辞”。○正义曰:都谓美好而闲习於礼法,故云“子都,世之美 好者也”。狂者,狂愚之人。下传以狡童为昭公,则此亦谓昭公也。狡童皆以为 义,嫌且亦为义,故云“且,辞”。○笺“人之”至“意同”。○正义曰:笺以 子都谓美丽闲习者也,都是美好,则狂是丑恶,举其见好丑为言,则是假外事为 喻,非朝廷之上有好丑也,故知此以人之好美色,不往睹美,乃往睹恶,兴忽之 好善,不任贤者,反用小人,其意与好色者同。 山有乔松,隰有游龙。(松,木也。龙,红草也。笺云:游龙,犹放纵也。 乔松在山上,喻忽无恩泽於大臣也。红草放纵枝叶於隰中,喻忽听恣小臣。此又 言养臣,颠倒失其所也。○桥,本亦作“乔”;毛作“桥”,其骄反;王云“高 也”;郑作“槁”,若老反,枯槁也。)不见子充,乃见狡童。(子充,良人也。 狡童,昭公也。笺云:人之好忠良之人,不往睹子充,乃反往睹狡童。狡童有貌 而无实。○狡,古卯反。) [疏]“山有”至“狡童”。○毛以为,山上有乔高之松木,隰中有放纵之龙 草,木生於山,草生於隰,高下得其宜,以喻君子在上,小人在下,亦是其宜。 今忽置小人於上位,置君子於下位,是山隰之不如也。忽之所爱,皆是小人。我 忽之朝上,观其君臣,不见有美好之子充实忠良者,乃唯见此壮狡童昏之昭公。 言臣无忠良,君又昏愚,故刺之。郑以为,山上有枯槁之松木,隰中有放纵之龙 草,松木虽生高山而柯条枯槁,龙草虽生於下隰而枝叶放纵,喻忽之养臣,君子 在於上位则不加恩泽,小人在於下位则禄赐丰厚。言忽养臣,颠倒失其所也。忽 之所以然者,由不识善恶之故。有人自言爱好忠,良不往见子之充实之善人,乃 往见狡好之童稚有貌无实者,以喻忽之好善,不任用贤者,反任用小人,故刺之。 ○传“松木”至“红草”。○正义曰:传以乔松共文,嫌为一木,故云“松,木”, 以明乔非木也。《释草》云:“红,茏古,其大者{艹归}。”舍人曰:“红名茏 古,其大者名{艹归}。”是龙、红一草而列名,故云“龙,红草也。”陆机《疏》 云:“一名马蓼,叶大而赤白色,生水泽中,高丈馀。”据上章之传,正取高下 得宜为喻,不取乔、游为义。○笺“游龙”至“其所”。○正义曰:此章直名龙 耳,而言游龙,知谓枝叶放纵也。笺以作者若取山木隰草为喻,则当指言松、龙 而已,不应言桥、游也。今松言槁,而龙云游,明取槁、游为义。山上之木言枯 槁,隰中之草言放纵,明槁松喻无恩於大臣,游龙喻听恣於小臣,言养臣颠倒失 其所也。孙毓难郑云:“笺言用臣颠倒,置不正於上位。上位,大臣也。置有美 德於下位。下位,小臣也。则其养之又无恩於所宠,而听恣於所薄乎?”以笺为 自相违戾。斯不然矣。忽之群臣,非二人而已。用臣则不正者在上,有美德者在 下。养臣则薄於大臣,厚於小臣。此二者俱为不可,故二章各举以剌忽。○传 “子充”至“昭公”。○正义曰:充者,实也。言其性行充塞良善之人,故为良 人。下篇剌昭公,而言“彼狡童兮”,是斥昭公,故以狡童为昭公也。○笺“人 之”至“无实”。○正义曰:充是诚实,故以忠良言之。充为性行诚实,则知狡 童是有貌无实者也。狡童谓狡好之童,非有指斥定名也。下篇刺昭公之身,此篇 刺昭公之所美非美,养臣失宜,不以狡童为昭公,故易传以为“人之好忠良,不 睹子充,而睹狡童”,以喻昭公之好善,不爱贤人,而爱小人也。孙毓云:“此 狡,狡好之狡,谓有貌无实者也。云剌昭公,而谓狡童为昭公,於义虽通,下篇 言‘昭公有壮狡之志’,未可用也。笺义为长。” 《山有扶苏》二章,章四句。 《兮》,刺忽也。君弱臣强,不倡而和也。(不倡而和,君臣各失其礼, 不相倡和。○,他洛反。倡,昌亮反,本又作“唱”,注下同。和,胡卧反, 注下同。) 兮兮,风其吹女!(兴也。,槁也。人臣待君倡而後和。笺云:槁, 谓木叶也。木叶槁,待风乃落。兴者,风喻号令也,喻君有政教,臣乃行之。言 此者,刺今不然。○槁,苦老反。)叔兮伯兮,倡予和女!(叔、伯言群臣长幼 也。君倡臣和也。笺云:叔伯,群臣相谓也。群臣无其君而行,自以强弱相服。 女倡矣,我则将和之。言此者,刺其自专也。叔伯,兄弟之称。○长,张丈反。 称,尺证反。) [疏]“兮”至“和女”。○毛以为,落叶谓之。诗人谓此兮兮,汝 虽将坠於地,必待风其吹女,然後乃落,以兴谓此臣兮臣兮,汝虽职当行政,必 待君言倡发,然後乃和。汝郑之诸臣,何故不待君倡而後和?又以君意责群臣, 汝等叔兮伯兮,群臣长幼之等,倡者当是我君,和者当是汝臣,汝何不待我君倡 而和乎?○郑下二句与毛异,具在笺。○传“槁”至“後和”。○正义曰: 《七月》云:“十月陨。”传云:“,落也。”然则落叶谓之。此云“, 槁”者,谓枯槁乃落,故笺云“槁,谓木叶”,是也。木叶虽槁,待风吹而後落, 故以喻人臣待君倡而後和也。○传“叔伯”至“臣和”。○正义曰:《士冠礼》 为冠者作字云“伯某甫仲叔季,唯其所当”,则叔伯是长幼之异字,故云“叔伯, 言群臣长幼也”。谓总呼群臣为叔伯也。言君倡臣和,解经“倡予和汝”,言倡 者当是我君,和者当是汝臣。○笺“叔伯”至“之称”。○正义曰:笺以叔伯长 幼之称,予汝相对之语,故以为“叔伯,群臣相谓也”。桓二年《左传》称“宋 督有无君之心”,言有君不以为君,虽有若无。忽之诸臣亦然,故云“无其君而 行,自以强弱相服”,故弱者谓强者,汝倡矣,我则和之,刺其专恣而不和君也。 笺又自明己意,以叔伯,兄弟相谓之称,则知此经为群臣相谓之辞,故易传也。 兮兮,风其漂女!(漂,犹吹也。○漂,匹遥反,本亦作“飘”。)叔 兮伯兮,倡予要女!(要,成也。○要,於遥反。注同。) 《兮》二章,章四句。 《狡童》,刺忽也。不能与贤人图事,权臣擅命也。(权臣擅命,祭仲专也。 ○擅,善战反。) [疏]“《狡童》二章,章四句”。○笺“权臣”至“仲专”。○正义曰:权 者,称也,所以铨量轻重。大臣专国之政,轻重由之,是之谓权臣也。擅命,谓 专擅国之教命,有所号令,自以己意行之,不复谘白於君。郑忽之臣有如此者, 唯祭仲耳。桓十一年《左传》称“祭仲为公娶邓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是 忽之前立,祭仲专政也。其年,宋人诱祭仲而执之,使立突。祭仲逐忽立突,又 专突之政,故十五年传称“祭仲专,郑伯患之,使其婿雍纠杀之。祭仲杀雍纠, 厉公奔蔡”。祭仲又迎昭公而复立。是忽之复立,祭仲又专。此当是忽复立时事 也。 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昭公有壮狡之志。笺云:不与我言者,贤者欲与 忽图国之政事,而忽不能受之,故云然。)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忧惧不 遑餐也。○餐,七丹反。遑音皇,暇也。) [疏]“彼狡”至“餐兮”。○正义曰:贤人欲与忽图事,而忽不能受。忽虽 年长而有壮狡之志,童心未改,故谓之为狡童。言彼狡好之幼童兮,不与我贤人 言说国事兮。维子昭公不与我言之,故至令权臣擅命,国将危亡,使我忧之,不 能餐食兮。忧惧不暇餐,言己忧之甚也。○传“昭公”至“之志”。○正义曰: 解呼昭公为狡童之意。以昭公虽则年长,而有幼壮狡好作童子之时之志,故谓之 狡童。襄三十一年《左传》称“鲁昭公年十九矣,犹有童心”,亦此类也。 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不与贤人共食禄。)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 (忧不能息也。) 《狡童》二章,章四句。 《褰裳》,思见正也。狂童恣行,国人思大国之正己也。(狂童恣行,谓突 与忽争国,更出更入,而无大国正之。○褰,起连反,本或作“骞”,非。《说 文》云:“褰,也。”恣,资利反。行,下孟反,注下同。更音庚。) [疏]“《褰裳》二章,章五句”至“正已”。○正义曰:作《褰裳》诗者, 言思见正也。所以思见正者,见者,自彼加已之辞。以国内有狂悖幼童之人,恣 极恶行,身是庶子,而与正争国,祸乱不已,无可奈何。是故郑国之人思得大 国之正已,欲大国以兵征郑,正其争者之是非,欲令去突而定忽也。经二章皆上 四句思大国正己,下句言狂童恣行。序以由狂童恣行,故思大国正己。经先述思 大国之言,乃陈所思之意,故复言狂童之狂,所以经、序倒也。○笺“狂童”至 “正之”。○正义曰:忽是庄公世子,於礼宜立,非诗人所当疾,故知狂童恣行 谓突也。忽以桓十一年继世而立。其年九月,经书“突归於郑。郑忽出奔卫”。 是突入而忽出也。桓十五年经书“郑伯突出奔蔡。郑世子忽复思於郑”。是忽入 而突出也,故云“与忽更出更入”。於时诸侯信其争竞,而无大国之正者,故思 之也。此笺言更出更入而无大国正之,则是忽复立之时,思大国也。忽之复立, 突已出奔,仍思大国正己者,突以桓十五年奔蔡,其年九月,郑伯突入於栎。栎 是郑之大都,突入据之,与忽争国。忽以微弱,不能诛逐去突,诸侯又无助忽者, 故国人思大国之正已也。 子惠思我,褰裳涉溱。(惠,爱也。溱,水名也。笺云:子者,斥大国之正 卿,子若爱而思我,我国有突篡国之事,而可征而正之,我则揭衣渡溱水往告难 也。○溱,侧巾反。篡,初患反。揭,欺例反,又起列反。难,乃旦反。)子不 我思,岂无他人?(笺云:言他人者,先乡齐、晋、宋、卫,後之荆楚。○乡, 香亮反,本亦作“向”。)狂童之狂也且!(狂行童昏所化也。笺云:狂童之人, 日为狂行,故使我言此也。○且,子馀反,下同。) [疏]“子惠”至“也且”。○正义曰:郑人以突篡国,无若之何,思得大国 正之,乃设言以语大国正卿曰:子大国之卿,若爱而思我,知我国有突篡国之事, 有心欲征而正之,我则褰衣裳涉溱水往告难於子矣。若子大国之卿,不於我郑国 有所思念,我岂无他国疏远之人可告之乎?又言所以告急之意。我国有狂悖幼童 之人,日日益为此狂行也。是为狂不止,故所思大国正之。○传“惠爱”至“水 名”。○正义曰:“惠,爱”,《释诂》文。溱、洧,郑国之水,自郑而他国, 当涉之也。○笺“子者”至“告难”。○正义曰:序言思大国之正己,则意欲告 者,将告大国之正卿,谓卿之长者,执一国之政,出师征伐,事必由之,故知 “子者,斥大国之正卿”也。《宛丘》云“子之汤兮”,《山有枢》云“子有衣 裳”,子皆斥君,何知此子不斥大国之君者?邻国之君,爵位尊重,郑人所告, 不宜径告於君。国之政教,正卿所主,且云“子惠思我”,平等相告之辞,故知 子者必是大国正卿。又下云“子不我思,岂无他人”,则他人与此子者,正可有 亲疏之异,而尊卑同也。谓他国者,为人为士,非斥国君,则知“子者”亦非国 君矣。他人他士,是他国之卿,明知子者,亦大国之卿也。若然,《论语》及 《左传》说陈恒弑其君,孔子告於哀公,请讨之。公曰:“告夫三子。”孔子曰: “以吾从大夫之後,不敢不告。”“公曰:告夫三子”,彼述孔子之意,以为君 使之告臣,非礼也。此所以不告其君而告臣者,彼孔子是国内之人,劝君行义, 不可则止。哀公不能自专其事,反令孔子告臣,故孔子以为不可。此则郑国之人 欲告他国,不敢径告其君,故当告其大臣,使之致达於君,与彼不同。溱、洧大 水,未必褰裳可渡,示以告难之疾意耳。○笺“言他”至“荆楚”。○正义曰: 言子不我思,乃告他人,是先告近邻,後告远国。齐、晋宋是诸夏大国,与郑境 接连,楚则远在荆州,是南夷大国,故笺举以为言,见子与他人之异有。其实大 国非独齐、晋,他人非独荆楚也。定本云“先向齐、晋、宋、卫,後之荆楚也”, 义亦通。若然,案《春秋》突以桓十五年入于郑之栎邑,其年冬,经书“公会宋 公、卫侯、陈侯于[B122],伐郑”,十六年四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蔡侯 伐郑。《左传》称谋纳厉公也,则是其诸侯皆助突矣。而云告齐、晋、宋、卫者, 此述郑人告难之意耳,非言诸侯皆助忽,故言“子不我思,岂无他人”。是为诸 国不思正己,故有远告他人之志。若当时大国皆不助突,自然征而正之,郑人无 所可思。由宋、卫、蔡、鲁助突为篡,故思大国正己耳。○传“狂行童昏所化”。 ○正义曰:此狂童,斥突也。狂童,谓狂顽之童稚。狂童之狂也,且言其日益为 狂,故传解其益狂之意。言突以狂行童昏,其所风化於人,人又从之,徒众渐多, 所以益为狂行,作乱不已,故郑人思欲告急也。狂行,谓篡其国,是疏狂之行。 童昏,谓年在幼童,昏ウ无知。郑突时年实长,以其志似童幼,故以童名之。 子惠思我,褰裳涉洧。(洧,水名也。洧,于轨反。)子不我思,岂无他士? (士,事也。笺云:他士,犹他人也。大国之卿,当天子之上士。) 狂童之狂也且! [疏]笺“他士”至“上士”。○正义曰:传言“士,事也”,以其堪任於事, 谓之为士,故笺之云“他士,犹他人”,正谓远国之卿也。所以谓为士者,大国 之卿,当天子之上士,故呼卿为士也。《春官·典命》云:“王之三公八命,其 卿六命,其大夫四命。”以大夫既四命,则上士当三命也,故注云:“王之上士 三命,中士再命,下士一命。”又云:“公之孤四命,其卿三命。侯伯之卿亦如 之。”是大国之卿亦三命,当天子之上士也。《曲礼》曰:“列国之大夫入天子 之国曰某士。”襄二十六年《左传》曰:“晋韩宣子聘于周,王使请事。对曰: ‘晋士起将归时事於宰旅。’”是由命与王之士同,故称士也。 《褰裳》二章,章五句。
●卷四(四之四) 《丰》,刺乱也。婚姻之道缺,阳倡而阴不和,男行而女不随。(婚姻之道, 谓嫁取之礼。○丰,芳凶反,面貌丰满也,《方言》作“丰”。缺,丘悦反。 倡,昌亮反。和,胡卧反。) [疏]“《丰》四章,二章章三句,二章章四句”至“不随”。○正义曰:阳 倡阴和,男行女随,一事耳。以夫妇之道,是阴阳之义,故相配言之。经陈女悔 之辞。上二章悔已前不送男,下二章欲其更来迎己,皆是男行女不随之事也。○ 笺“婚姻”至“之礼”。○正义曰:男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嫁,谓女夫 家。娶,谓男往娶女。论其男女之身,谓之嫁娶;指其好合之际,谓之婚姻。嫁 娶婚姻,其事是一,故云“婚姻之道,谓嫁娶之礼”也。若指男女之身,则男以 昏时取妇,妇因男而来。婚姻之名,本生於此。若以妇党婿党相对为称,则《释 亲》所云“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妇之党为婚兄弟,婿之党为姻兄弟”,是 妇党称婚,婿党称姻也。对文则有异,散则可以通。《我行其野》笺云:“新特, 谓外婚。”谓妇为婚也。隐元年《左传》说葬之月数云:“士逾月,外姻至。” 非独谓婿家也。 子之丰兮,俟我乎巷兮,(丰,丰满也。巷,门外也。笺云:子,谓亲迎者。 我,我将嫁者。有亲迎我者,面貌丰丰然丰满,善人也,出门而待我於巷中。○ 迎,鱼敬反,下“亲迎”同。)悔予不送兮!(时有违而不至者。笺云:悔乎我 不送是子而去也。时不送,则为异人之色,後不得耦而思之。○为,于伪反。) [疏]“子之”至“送兮”。○正义曰:郑国衰乱,婚姻礼废。有男亲迎而女 不从,後乃追悔。此陈其辞也。言往日有男子之颜色丰然丰满,是善人兮,来迎 我出门,而待我於巷中兮。予当时别为他人,不肯共去,今日悔恨,我本不送是 子兮。所为留者,亦不得为耦,由此故悔也。○传“丰丰”至“门外”。○正义 曰:丰者,面色丰然,故为丰满也。《叔于田》传云:“巷,里涂。”此言门外 者,以迎妇自门而出,故系门言之,其实巷是门外之道,与里涂一也。 子之昌兮,俟我乎堂兮,(昌,盛壮貌。笺云:“堂”当为“枨”。枨,门 困上本近边者。○堂并如字,门堂也。郑改作“枨”,直庚反。困本作“阃”, 苦本反。近,附如之近。)悔予不将兮!(将,行也。笺云:将亦送也。) [疏]“子之”至“将兮”。○毛以为,女悔前事,言有男子之容貌昌然盛壮 兮,来就迎我,待我於堂上兮,我别为他人,不肯共去,今日悔我本不共是子行 去兮?○郑以堂为枨,将为送为异,馀同。○传“昌,盛壮貌”。○正义曰:此 传不解堂之义。王肃云:“升于堂以俟。”孙毓云:“礼,门侧之堂谓之塾。谓 出俟於塾前。诗人此句故言堂耳。毛无易字之理,必知其不与郑同。”案此篇所 陈庶人之事,人君之礼尊,故於门设塾,庶人不必有塾,不得待之於门堂也。 《著》云“俟我於堂”,文与《著》“庭”为类,是待之堂室,非门之堂也。 《士昏礼》“主人揖宾,入于庙。主人升堂西面,宾升堂北面,奠雁,再拜稽首, 降,出。妇从,降自西阶”。是则士礼受女於庙堂。庶人虽无庙,亦当受女於寝 堂,故以王为毛说。○笺“堂当”至“边者”。○正义曰:笺以《著》篇言“堂” 文在《著》“庭”之下,可得为庙之堂。此篇上言於巷,此言於堂,巷之与堂, 相去悬远,非为文次,故转堂为枨。枨是门困上竖木,近门之两边者也。《释 宫》云:“失谓之阈。枨谓之楔。”孙炎曰:“失,门限也。”李巡曰: “枨,谓困上两傍木。”上言待於门外,此言待之於门,事之次,故易为枨也。 衣锦衣,裳锦裳。(衣锦、裳,嫁者之服。笺云:,衤单也,盖以 衤单为之中衣。裳用锦,而上加衤单焉,为其文之大著也。庶人之妻嫁服也。 士妻纟才衣衤冉。○衣锦如字,或一音於记反,下章放此。衣,苦迥反,下 如字。衤单音丹。,户木反。为其,于伪反。大音泰,旧敕贺反。纟才,侧基 反,本或作“纯”,又作“缁”,并同“”,许云反。衤冉,如盐反。)叔兮 伯兮,驾予与行!(叔伯,迎己者。笺云:言此者,以前之悔。今则叔也伯也, 来迎己者,从之,志又易也。○易,以豉反。) [疏]“衣锦”至“与行”。○正义曰:此女失其配耦,悔前不行,自说衣服 之备,望夫更来迎己。言己衣则用锦为之,其上复有衤单衣矣。裳亦用锦为之, 其上复有衤单裳矣。言己衣裳备足,可以行嫁,乃呼彼迎者之字云:叔兮伯兮, 若复驾车而来,我则与之行矣。悔前不送,故来则从之。○传“衣锦”至“之服”。 ○正义曰:知者,以此诗是妇人追悔,原得从男,陈行嫁之事,云己有此服,故 知是嫁者之服也。而人之服不殊裳,而经衣裳异文者,以其衣裳别名,诗须韵句, 故别言之耳。其实妇人之服,衣裳连,俱用锦,皆有。下章倒其文,故传衣锦 裳互言之。○笺“衤单”至“衤冉”。○正义曰:《玉藻》云:“衤单为 纟。”纟与音义同。是为衤单,衣裳所用,《书传》无文。而妇人之服 尚轻细,且欲露锦文,必不用厚缯矣,故云“盖以衤单为之”。衤单衣在外, 而锦衣在中,故言“中衣”。裳用锦,而上加衤单焉。《中庸》引此诗,乃云 “为其文之大著也”,故笺依用之。传直言嫁者之服,故又申之云,“庶人之妻 嫁服”,若士妻,则“纟才衣衤冉。”《士昏礼》云:“女次纟才衣衤冉, 立於房中南面。”注云:“次,首饰也。纟才衣、丝衣。女从者毕衤玄,则此 亦玄矣。衤冉亦缘也。衤冉之言任也。以缘其衣,象阴气上任也。凡妇人之服 不常施衤冉之衣盛,昏礼为此服耳。”是士妻嫁时服纟才衣衤冉也。○传“叔 伯,迎己者”。○正义曰:欲其驾车而来,故斥迎己者也。迎己者一人而已,叔 伯并言之者,此作者设为女悔之辞,非知此女之夫实字叔伯,而言之耳。笺言 “志又易”者,以不得配耦,志又变易於前,故叔伯来则从之也。 裳锦裳,衣锦衣。兮叔伯兮,驾予与归。 《丰》四章,二章章三句,二章章四句。 《东门之单》,刺乱也。男女有不待礼而相奔者也。(○单音善,依字 当作“单”。此序旧无注,而崔《集注》本有。郑注云:“时乱,故不得待礼 而行。”) [疏]“《东门之单》二章,章四句”至“奔者也”。○正义曰:经二章皆 女奔男之事也。上篇以礼亲迎,女尚违而不至,此复得有不待礼而相奔者,私自 奸通,则越礼相就;志留他色,则依礼不行,二者俱是淫风,故各自为刺也。 东门之单,茹{艹虑}在阪。(东门,城东门也。单,除地町町者。茹 {艹虑},也。男女之际,近则如东门之单,远而难则茹{艹虑}在阪。笺云: 城东门之外有单,单边有阪,生焉。茅之为难浅矣,易越而出。此女 欲奔男之辞。○茹音如,後篇同。{艹虑},力於反。茹{艹虑},茅,草也。 後篇阪音反,反又符板反。町,吐鼎反,又徒冷反。茅,貌交反。)其室则迩, 其人甚远!(迩,近也。得礼则近,不得礼则远。笺云:其室则近,谓所欲奔男 之家。望其来迎己而不来,则为远。) [疏]“东门”至“甚远”。○毛以为,东门之坛,除地町町,其践履则易。 茹{艹虑}在阪,则为碍阻,其登陟则难。言人之行者,践东门之坛则易,登茹 {艹虑}在阪则难越,以兴为婚姻者,得礼则易,不得礼则难。婚姻之际,非礼不 可。若得礼,其室则近,人得相从易,可为婚姻。若不得礼,则室虽相近,其人 甚远,不可为婚矣。是男女之交,不可无礼。今郑国之女,有不待礼而奔男者, 故举之以剌当时之淫乱也。○郑以为,女欲奔男之辞。东门之外有坛,坛之边有 阪,茹{艹虑}之草生於阪上。女言东门之外有坛,茹{艹虑}在於阪上,其为禁难 浅矣,言其易越而出,兴己是未嫁之女,父兄之禁难亦浅矣,言其易可以奔男。 止,自男不来迎己耳。又言己所欲奔之男,其室去此则近,为不来迎己,虽近难 见,其人甚远,不可得从也。欲使此男迎己,己则从之,是不待礼而相奔,故剌 之。○传“东门”至“在阪”。○正义曰:“出其东门,有女如云”,是国门之 外见女也。“东门之池,可以沤麻”,是国门之外有池也。则知诸言东门,皆为 城门,故云“东门,城东门也”。襄二十八年《左传》云:“子产相郑伯以如楚。 舍不为坛。外仆言曰:‘昔先大夫相先君四国,未尝不为坛。今子草舍,无乃 不可乎?’”上言“舍不为坛”,下言“今子草舍”,明知坛者除地去草矣,故 云“坛,除地町町者”也。遍检诸本,字皆作“坛”,《左传》亦作“坛”。其 《礼记》、《尚书》言坛、单者,皆封土者谓之坛,除地者谓之单。坛、 单字异,而作此“坛”字,读音曰单,盖古字得通用也。今定本作“单”。 “茹{艹虑},茅”,《释草》文。李巡曰:“茅,一名茜,可以染绛。”陆 机《疏》云:“一名地血,齐人谓之茜,徐州人谓之牛蔓。”然则今之草是也。 男女之际者,谓婚姻之礼,是男女交际之事。《礼记·大传》云“异姓主名治际 会”,亦谓婚礼交际之会也。以坛阪者各自为喻,坛是平地,又除治,阪是高阜, 又草生焉,人欲践之,则有难易,以喻婚姻之道,有礼、无礼之难易,故云“男 女之际,近而易则如东门之坛,远而难则如茹{艹虑}在阪”也。阪云远而难,则 坛当云近而易,不言“而易”,可知而省文也,坛阪可以喻难耳。无远近之象而 云近远者,以坛系东门言之,则在东门外,阪不言所在,则远於东门矣。且下句 言“则迩”、“甚远”,故传顾下经,以远近解之。下传云:“得礼则近,不得 礼则远”,还与此传文相成为始终之说。○笺“城东”至“之辞”。○正义曰: 笺以下章“栗”与“有践家室”连文,以此章“坛”与“茹{艹虑}在阪”连文, 则是同在一处,不宜分之为二,故易传以为坛边有阪,栗在室内,得作一兴,共 为女辞。阪是难登之物,茅延蔓之草,生於阪上,行者之所以小难,但为难浅 矣,易越而出,以自喻己家禁难亦浅矣,易以奔男。是女欲奔男,令迎己之辞也。 若然,阪有茹{艹虑},可为小难,坛乃除地,非为阻难,而亦言之者,物以高下 相形,欲见阪之难登,故先言坛之易践,以形见阪为难耳,不取易为义也。○传 “迩近”至“则远”。○正义曰:“迩,近”,《释诂》文。室与人相对,则室 谓宅,人居室内,而云室近人远。此剌女不待礼,故知以礼为送近。 东门之栗,有践家室。(栗,行上栗也。践,浅也。笺云:栗而在浅家室之 内,言易窃取。栗,人所食而甘耆,故女以自喻也。○行上并如字。行,道也。 《左传》云:“斩行栗。”,徒览反,本又作“啖”,亦作“敢”,并同。 耆,常志反。)岂不尔思?子不我即!(即,就也。笺云:我岂不思望女乎,女 不就迎我而俱去耳。) [疏]“东门”至“我即”。○毛以为,东门之外,有栗树生於路上,无人守 护,其欲取之则为易。有物在浅室家之内,虽在浅室,有主守之,其欲取之则难。 以兴为婚者得礼则易,不得礼则难。婚姻之际,不可无礼,故贞女谓男子云:我 岂不於汝思为室家乎,但子不以礼就我,我无由从子。贞女之行,非礼不动。今 郑国之女,何以不待礼而奔乎?故刺之。○郑以为,女乎男迎己之辞。言东门之 外栗树,有浅陋家室之内生之。栗在浅家,易可窃取,喻己在父母之家,亦易窃 取,正以栗为兴者。栗有美味,人所食而甘之,言己有美色,亦男所亲爱而悦 之,故女以自喻。女又谓男曰:我岂可不於汝思望之乎?诚思汝矣。但子不於我 来就迎之,故我无由得往耳。女当待礼从男,今欲男就迎即去,故刺之。○传 “栗行”至“践浅”。○正义曰:传以栗在东门之外,不处园圃之间,则是表道 树也。故云“栗,行上栗”。行谓道也。襄九年《左传》云:“赵武、魏绛斩行 栗。”杜预云:“行栗,表道树。”“践,浅”,《释言》文。此经、传无明解, 准上章亦宜以难易为喻,故同上为说也。 《东门之单》二章,章四句。 《风雨》,思君子也。乱世则思君子,不改其度焉。 风雨凄凄,鸡鸣喈喈。(兴也。风且雨,凄凄然,鸡犹守时而鸣,喈喈然。 笺云:兴者,喻君子虽居乱世,不变改其节度。○凄,七西反。喈音皆。)既见 君子,云胡不夷?(胡,何。夷,说也。笺云:思而见之,云何而心不说?○说 音悦,下同。) [疏]“风雨”至“不夷”。○正义曰:言风雨且雨,寒凉凄凄然。鸡以守时 而鸣,音声喈喈然。此鸡虽逢风雨,不变其鸣,喻君子虽居乱世,不改其节。今 日时世无复有此人。若既得见此不改其度之君子,云何而得不悦?言其必大悦也。 ○传“风且”至“喈喈然”。○正义曰:《四月》云“秋日凄凄”,寒凉之意, 言雨气寒也。二章“潇潇”,谓雨下急疾潇潇然,与凄凄意异,故下传云:“潇 潇,暴疾。”喈喈、胶胶则俱是鸣辞,故云“犹喈喈也”。○传“胡,何。夷, 说”。○正义曰:胡之为何,《书传》通训。“夷,悦”,《释言》文。定本无 “胡何”二字。 风雨潇潇,鸡鸣胶胶。(潇潇,暴疾也。胶胶,犹喈喈也。○潇音萧。胶音 交。)既见君子,云胡不瘳?(瘳,愈也。○瘳,敕留反。) 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晦,昏也。笺云:已,止也。鸡不为如晦而止不鸣。 ○不为,于伪反。)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风雨》三章,章四句。 《子矜》,刺学校废也。乱世则学校不焉。(郑国谓学为校,言可以校正 道艺。○衿音金,本亦作“襟”,徐音琴。“世乱”,本或以世字在下者,误。 校,力孝反,注及下注同。注传云“郑人游於乡校”是也。公孙弘云:“夏曰校。” 沈音教。) [疏]“《子衿》三章,章四句”至“不焉”。○正义曰:郑国衰乱,不 学校,学者分散,或去或留,故陈其留者恨责去者之辞,以刺学校之废也。经三 章,皆陈留者责去者之辞也。定本云“刺学废也”,无“校”字。○笺“郑国” 至“道艺”。○正义曰:襄三十一年《左传》云:“郑人游於乡校。”然明谓子 产毁乡校,是郑国谓学为校,校是学之别名,故序连言之。又称其名校之意,言 於其中可以校正道艺,故曰校也。此序非郑人言之,笺见《左传》有郑人称校之 言,故引以为证耳,非谓郑国独称校也。《汉书》公孙弘奏云:“三代之道,乡 里有教,夏曰校,殷曰庠,周曰序。”是古亦名学为校也。礼:“人君立大学小 学。”言学校废者,谓郑国之人废於学问耳,非谓废毁学宫也。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青衿,青领也,学子之所服。笺云:学子而俱在学 校之中,己留彼去,故随而思之耳。礼:“父母在,衣纯以青”。○青如字。学 子以青为衣领缘衿也,或作菁,音非纯、章允反,又之闰反。)纵我不往,子宁 不嗣音?(嗣,习也。古者教以诗乐,诵之歌之,弦之舞之。笺云:嗣,续也。 女曾不传声问我,以恩责其忘己。○嗣如字,《韩诗》作“诒”。诒,寄也,曾 不寄问也。传声,直专反。) [疏]“青青”至“嗣音”。○毛以为,郑国学校不修,学人散去,其留者思 之言:青青之色者,是彼学子之衣衿也。此青衿之子,弃学而去,悠悠乎我心思 而不见,又从而责之。纵使我不往彼见子,子宁得不来学习音乐乎?责其废业去 学也。○郑唯下句为异。言汝何曾不嗣续音声,传问於我。责其遗忘己也。○传 “青衿,青领”。○正义曰:《释器》云:“衣皆谓之襟。”李巡曰:“衣皆, 衣领之襟。”孙炎曰:“襟,交领也。”衿与襟音义同。衿是领之别名,故云 “青衿,青领也”。衿、领一物。色虽一青,而重言青青者,古人之复言也。下 言“青青子佩”,正谓青组绶耳。《都人士》“狐裘黄黄”,谓裘色黄耳,非有 二事而重文也。笺云“父母在,衣纯以青”,是由所思之人父母在,故言青衿。 若无父母,则素衿。《深衣》云:“具父母衣纯以青,孤子衣纯以素。”是无父 母者用素。○传“嗣习”至“舞之”。○正义曰:所以责其不习者,古者教学子 以诗乐,诵之谓背文ウ诵之,歌之谓引声长咏之,弦之谓以琴瑟播之,舞之谓以 手足舞之。学乐学诗,皆是音声之事,故责其不来习音。《王制》云:“乐正崇 四术,立四教。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文王世子》云:“春诵夏弦, 太师诏之。”注云:“诵,谓歌乐也。弦,谓以丝播诗。”是学诗学乐,皆弦诵 歌舞之。○笺“嗣续”至“忘己”。○正义曰:笺以下章云“子宁不来”,责其 不来见己,不言来者有所学。则此云“不嗣音”,不宜为习乐,故易传言留者责 去者,子曾不传续音声存问我,以恩责其忘己。言与彼有恩,故责其断绝。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佩,佩玉也。士佩需珉而青组绶。○,本又作 “需”,如兖反。珉,亡巾反。组音祖。绶音受。)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不来者,言不一来也。) [疏]传“佩,佩玉”至“组绶”。○正义曰:《玉藻》云:“古之君子必佩 玉,君子於玉比德焉。”故知子佩为佩玉也。礼不佩青玉,而云“青青子佩”者, 佩玉以组绶带之。士佩需珉而青组绶,故云青青谓组绶也。案《玉藻》“士佩 需玟而组绶”,此云青组绶者,盖毛读《礼记》作青字,其本与郑异也。学 子非士,而传以士言之,以学子得依士礼故也。○传“不来者,言不一来”。○ 正义曰:准上传,则毛意以为责其不一来习业。郑虽无笺,当谓不来见己耳。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挑达,往来相见貌。乘城而见阙。笺云:国乱,人 废学业,但好登高见於城阙,以候望为乐。○挑,他羔反,又敕反,《说文》 作“叟”。达,他末反,《说文》云:“达,不相遇也。”好,呼报反。乐音洛。) 一日不见,如三月兮!(言礼乐不可一日而废。笺云:君子之学,以文会友,以 友辅仁。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故思之甚。) [疏]“挑兮”至“月兮”。○毛以为,学人废业,候望为乐,故留者责之云: 汝何故弃学而去?挑兮达兮,乍往乍来,在於城之阙兮。礼乐之道,不学则废。 一日不见此礼乐,则如三月不见兮,何为废学而游观?○郑以下二句为异。言一 日不与汝相见,如三月不见兮。言己思之甚也。○传“挑达”至“见阙”。○正 义曰:城阙虽非居止之处,明其乍往乍来,故知挑达为往来貌。《释宫》云: “观谓之阙。”孙炎曰:宫门双阙,旧章悬焉,使民观之,因谓之观。如《尔雅》 之文,则阙是人君宫门,非城之所有,且宫门观阙不宜乘之候望。此言在城阙兮, 谓城之上别有高阙,非宫阙也。乘城见於阙者,乘犹登也,故笺申之,登高见於 城阙,以候望为乐。○笺“君子”至“之甚”。○正义曰:“君子以文会友,以 友辅仁”,《论语》文。“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学记》文。由其须 友以如此,故思之甚。 《子衿》三章,章四句。 《扬之水》,闵无臣也。君子闵忽之无忠臣良士,终以死亡,而作是诗也。 [疏]“《扬之水》二章,章六句”至“是诗”。○正义曰:经二章,皆闵忽 无臣之辞。忠臣、良士,一也。言其事君则为忠臣,指其德行则为良士,所从言 之异耳。“终以死亡”,谓忽为其臣高渠弥所弑也。作诗之时,忽实未死,序以 由无忠臣,意以此死,故闵之。《有女同车》序云:“卒以无大国之助,至於见 逐。”意亦与此同。 扬之水,不流束楚。(扬,激扬也。激扬之水,可谓不能流漂束楚乎?笺云: 激扬之水,喻忽政教乱促。不流У楚,言其政不行於臣下。○漂,匹妙反。)终 鲜兄弟,维予与女。(笺云:鲜,寡也。忽兄弟争国,亲戚相疑,後竟寡於兄弟 之恩,独我与女有耳。作此诗者,同姓臣也。○鲜,息浅反,注下同。)无信人 之言,人实女。(,诳也。○,求往反,徐又居望反。诳,九况反。) [疏]“扬之水”至“女”。○毛以为,激扬之水,可谓不能流漂一束之楚 乎?言能流漂之,以兴忠臣良士,岂不能诛除逆乱之臣乎?言能诛除之。今忽既 不能诛除逆乱,又复兄弟争国,亲戚相疑,终竟寡於兄弟之恩,唯我与汝二人而 已。忽既无贤臣,多被欺诳,故又诫之,汝无信他人之言。被他人之言,实欺诳 於汝。臣皆诳之,将至亡灭,故闵之。郑唯上二句别,义具笺。○笺“激扬”至 “臣下”。○正义曰:笺言激扬之水,是水之迅;疾言不流束楚,实不能流,故 以喻忽政教乱促,不行臣下。由政令不行於臣下,故无忠臣良士与之同心,与下 势相连接,同为闵无臣之事。毛兴虽不明,以《王》及《唐·扬之水》皆兴,故 为此解。 扬之水,不流束薪。终鲜兄弟,维予二人。(二人同心也。笺云:二人者, 我身与女忽。)无信人之言,人实不信。 《扬之水》二章,章六句。 《出其东门》,闵乱也。公子五争,兵革不息,男女相弃,民人思保其室家 焉。(“公子五争”者,谓突再也,忽子、子、仪各一也。○争,争斗之争, 注同。,亡匪反,又音尾,庄公子。) [疏]“《出其东门》二章,章六句”至“室家焉”。○正义曰:作《出其东 门》诗者,闵乱也。以忽立之後,公子五度争国,兵革不得休息,下民穷困,男 女相弃,民人迫於兵革,室家相离,思得保其室家也。兵谓弓矢干戈之属。革谓 甲胃之属,以皮革为之。保者,安守之义。男以女为室,女以男为家,若散则通。 民人分散乖离,故思得保有室家,正谓保有其妻,以妻为室家。经二章皆陈男思 保妻之辞,是思保室家也。其公子五争,兵革不息,叙其相弃之由,於经无所当 也。俗本云“五公子争”,误也。○笺“公子”至“各一”。○正义曰:桓十一 年《左传》云:“祭仲为公娶邓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宋雍氏女於郑庄公, 生厉公。故宋人诱祭仲而执之,曰:‘不立突,将死。’祭仲与宋人盟,以厉公 归而立之。秋,九月,昭公奔卫。己亥,厉公立。”是一争也。十五年传曰: “祭仲专,郑伯患之,使其婿雍纠杀之。雍姬知之,以告祭仲。祭仲杀雍纠。厉 公出奔蔡。六月,乙亥,郑世子忽复归于郑。”是二争也。十七年传曰:“初, 郑伯将以高渠弥为卿,昭公恶之,固谏,不听。昭公立,惧其杀己也,弑昭公而 立公子。”是三争也。十八年传曰:“齐侯师于首止,子会之,高渠弥相。 七月,齐人杀子,而に高渠弥。祭仲逆郑子于陈而立之。”服虔云:“郑子, 昭公弟子仪也。”是四争也。庄十四年传曰:“郑厉公自栎侵郑,及大陵,获傅 瑕。傅瑕曰:‘苟舍我,吾请纳君。’与之盟而舍之。六月,傅瑕杀郑子而纳厉 公。”是五争也。忽亦再为郑君,前以太子嗣立,不为争篡,故唯数後为五争也。 出其东门,有女如云。(如云,众多也。笺云:有女,谓诸见弃者也。如云 者,如云从风东西南北,心无有定。)虽则如云,匪我思存。(思不存乎相救急。 笺云:匪,非也。此如云者,皆非我思所存也。○思如字,注及下皆同;沈息嗣 反,毛音如字,郑息嗣反。)缟衣綦巾,聊乐我员。(缟衣,白色,男服也。綦 巾,苍艾色,女服也。原室家得相乐也。笺云:缟衣綦巾,己所为作者之妻服也, 时亦弃之,鲞兵革之难,不能相畜。心不忍绝,故言且留乐我员。此思保其室 家。穷困不得有其妻,而以衣巾言之,恩不忍斥之。綦,綦文也。○缟,古老反, 又古报反。綦,巨基反。乐音洛,注并同,一音岳。或云:“笺留乐,又音岳。” 员音云,本亦作云,《韩诗》作“魂”。魂,神也。为,干伪反。难,乃旦反。) [疏]“出其”至“我员”。○毛以为,郑国民人不能保其室家,男女相弃, 故诗人闵之。言我出其郑城东门之外,有女被弃者众多如云。然女既被弃,莫不 困苦。诗人闵之,无可奈何,言虽则众多如云,非我思虑所能存救。以其众多, 不可救拯,唯原使昔日夫妻更自相得,故言彼服缟衣之男子,服綦巾之女人,是 旧时夫妻,原其还自配合,则可以乐我心云耳。诗人闵其相弃,故原其相得则乐。 云、员古今字,助句辞也。○郑以为,国人鲞於兵革,男女相弃,心不忍绝, 眷恋不已。诗人述其意而陈其辞也。言郑国之人,有弃其妻者,自言出其东门之 外,见有女被弃者,如云之从风,东西无定。此女被弃,心亦无定如云。然此女 虽则如云,非我思虑之所存在,以其非己之妻,故心不存焉。彼被弃众女之中, 有着缟素之衣、綦色之巾者,是我之妻,今亦绝去,且得少时留住,则以喜乐我 云。民人思保室家,情又若此。迫於兵革,不能相畜,故所以闵之。○传“思不 存乎相救急”。○正义曰:言其见弃既多,困急者众,非己一人所以救恤,故其 思不得存乎相救急。○传“缟衣”至“相乐”。○正义曰:《广雅》云:“缟, 细绘也。”《战国策》云:“强弩之馀,不能穿鲁缟。”然则缟是薄绘,不染, 故色白也。《顾命》云:“四人綦弁。”注云:“青黑曰綦。”《说文》云: “綦,苍艾色也。”然则綦者,青色之小别。《顾命》为弁,色故以为青黑。此 为衣巾,故为苍艾色。苍即青也。艾谓青而微白,为艾草之色也。知缟衣男服、 綦巾女服者,以作者既言非我思存,故原其自相配合,故知一衣一巾,有男有女, 先男後女,文之次也。传以“聊”为“愿”,故云“愿室家得相乐”。室家即缟 衣綦巾之男女也。○笺“缟衣”至“綦文”。○正义曰:笺以序称民人思保其室 家,言夫思保妻也。经称“有女如云”,是男言有女也。经、序皆据男为文,则 缟衣綦巾是男之所言,不得分为男女二服。衣巾既共为女服,则此章所言,皆是 夫自言妻,非他人言之,故首尾皆易传。则诗人为诗,虽举一国之事,但其辞有 为而发,故言缟衣綦巾所为作者之妻服也。己谓诗人自己,既相弃,又原且留, 是心不忍绝也。训“聊”为“且”,故言且留可以乐我云也。笺亦以綦为青色, 但綦是文章之色,非染缯之色,故云“綦,綦文”,谓巾上为此苍文,非全用苍 色为巾也。 出其,有女如荼。(,曲城也。,城台也。荼,英荼也。 言皆丧服也。笺云:读当如“彼都人士”之“都”,谓国外曲城之中市里 也。荼,茅秀,物之轻者,飞行无常。○音因。,郑、郭音都。孙炎云: “积土如水渚,所以望气祥也。”徐止奢反,又音蛇。荼音徒。秀,本或作“莠”, 音同。刘昌宗《周礼音》莠音酉。)虽则如荼,匪我思且。(笺云:“匪我思且”, 犹“非我思存”也。○且音徂,《尔雅》云:“存也。”旧子徐反。)缟衣茹 {艹虑},聊可与娱。(茹{艹虑},茅之染女服也。娱,乐也。笺云:茅,染 巾也。“聊可与娱”,且可留与我为乐。心欲留之言也。○娱,本亦作“虞”。) [疏]“出其”至“与娱”。○毛以为,诗人言我出其郑国曲城门台之外,见 有女被弃者众多,皆着丧服,色白如荼。然虽则众多如荼,非我思所存救,以其 众多,不可救恤,惟原昔日夫妻更自相得。彼服缟衣之男子,服茹{艹虑}之女人, 是其旧夫妻也,愿其还得配合,可令相与娱乐。闵其相弃,故愿其相乐。○郑以 为,国人有弃其妻者,自言出其曲城都邑市里之外,见有女被弃者如荼,飞扬无 所常定。此女被弃,心亦无定如荼。然此女虽则如荼,非是我之所思。以非己妻, 故不思之。其中有著缟素之衣、茹{艹虑}染巾者,是我之妻,今亦绝去,且得少 时留住,可与之娱乐也。情深如此,而不能相畜,故闵之。○传“曲”至“丧 服”。○正义曰:上言“出其东门”,此文亦言“出其”,字皆从门,则知 亦是人所从出之处。《释宫》云:“谓之台。”是为台也。出谓出城,则 是城上之台,谓当门台也。既是城之门台,则知是门外之城,即今之门外曲 城是也,故云“,曲城”,“,城台”。《说文》云:,城曲重门。谓 为曲城。《释草》有“荼,苦菜”,又有“荼,委叶”。《邶风》“谁谓荼苦”, 即苦菜也。《周颂》“以薅荼蓼”,即委菜也。郑於《地官·掌荼》注及《既夕》 注与此笺皆云“荼,茅秀”,然则此言“如荼”,乃是茅草秀出之穗,非彼二种 荼草也。言“荼,英荼”者,《六月》云:“白旆英英”,是白貌。茅之秀者, 其穗色白,言女皆丧服,色如荼然。《吴语》说“吴王夫差於黄池之会,陈兵以 胁晋,万人为方陈,皆白常、白旗、素甲、白羽之,望之如荼”。韦昭云: “荼,茅秀。”亦以白色为如荼,与此传意同。女见弃,所以丧服者,王肃云: “见弃,又遭兵革之祸,故皆丧服也。”○笺“读”至“无常”。○正义曰: 以《尔雅》谓台为,不在城门之上。此言“出其”,不得为出台之中,故 转为“彼都人士”之“都”。都者,人所聚会之处,故知谓国外曲城中之市里也。 以诗说女服,言綦巾茹{艹虑},则非尽丧服,不得为“其色如荼”,故易传以荼 飞行无常,与上章相类为义也。 《出其东门》二章,章六句。 《野有蔓草》,思遇时也。君之泽不下流,民穷於兵革,男女失时,思不期 而会焉。(“不期而会”,谓不相与期而自俱会。○蔓音万。) [疏]“《野有蔓草》二章,章六句”至“会焉”。○正义曰:作《野有蔓草》 诗者,言思得逢遇男女合会之时,由君之恩德润泽不流及於下,又征伐不休,国 内之民皆穷困於兵革之事,男女失其时节,不得早相配耦,思得不与期约而相会 遇焉。是下民穷困之至,故述其事以刺时也。“男女失时”,谓失年盛之时,非 谓婚之时月也。毛以为,君之润泽不下流,二章首二句是也。“思不期而会”, 下四句是也。郑以经皆是思不期而会之辞,言君之润泽不流下,叙男女失时之意, 於经无所当也。 野有蔓草,零露Ж兮。(兴也。野,四中之外。蔓,延也。Ж,Ж然盛多也。 笺云:零,落也。蔓草而有露,谓仲春之时,草始生,霜为露也。《周礼》“仲 春之月,令会男女之无夫家者”。○Ж,本亦作“团”,徒端反。)有美一人, 清扬婉兮。邂逅相遇,我原兮。(清扬,眉目之间婉然美也。邂逅,不期而会, 其时原。○婉,於阮反。邂,户懈反。遘,本亦作“逅”,胡豆反。) [疏]“野有”至“原兮”。○毛以为,郊外野中有蔓延之草,草之所以能延 蔓者,由天有陨落之露,ЖЖ然露润之兮,以兴民所以得蕃息者,由君有恩泽之 化养育之兮。今君之恩泽不流於下,男女失时,不得婚娶,故於时之民,乃思得 有美好之一人,其清扬眉目之间婉然而美兮,不设期约,邂逅得与相遇,我心 之所愿兮。由不得早婚,故思相逢遇。是君政使然,故陈以刺君。○郑以蔓草零 露记时为异,馀同。○传“野四”至“盛多”。○正义曰:《释地》云:“郊外 谓之牧,牧外谓之野。”是野在四郊之外。此唯解文,不言兴意。王肃云:“草 之所以能延蔓,被盛露也。民之所以能蕃息,蒙君泽也。”○笺“零落”至“夫 家”。○正义曰:灵作零字,故为落也。仲春、仲秋俱是昼夜等温凉中。九月霜 始降,仲秋仍有露,则知正月犹有霜,二月始有露,故云蔓草生而有露,谓仲春 时也。所引《周礼·地官·媒氏》有其事,取其意,不全取文,与彼小异。郑以 仲春为媒月,故引以证此为记时。言民思此时而会者,为此时是婚月故也。 野有蔓草,零露。(,盛貌。○,如羊反,徐又乃刚反。)有美 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皆臧。(臧,善也。) 《野有蔓草》二章,章六句。 《溱洧》,刺乱也。兵革不息,男女相弃,淫风大行,莫之能救焉。(救, 犹止也。乱者,士与女合会溱、洧之上。○溱洧,侧巾反,下于轨反。《说文》 “溱”作“氵曾”,云:“氵曾水出郑,溱水出桂阳也。”) 溱与洧,方涣涣兮。(溱、洧,郑两水名。涣涣,春水盛也。笺云:仲春之 时,冰以释,水则涣涣然。○涣,呼乱反,《韩诗》作“洹”。洹音丸,《说文》 作“”。音父弓反。)士与女,方秉{艹间}兮。({艹间},兰也。笺云:男 女相弃,各无匹偶,感春气并出,采芬香之草,而为淫之行。○{艹间},古 颜反,字从草,《韩诗》云:“莲也。”若作竹下是简策之字耳。音逸。行, 下孟反。)女曰:“观乎?”士曰:“既且。”(笺云:“女曰观乎”,欲与士 观於宽之处,既,已也。士曰已观矣,未从之也。○且音徂,往也,徐子胥反, 下章放此。音闲。处,昌虑反。)“且往观乎!洧之外,洵︳且乐。”(︳, 大也。笺云:洵,信也。女情急,故劝男使往观於洧之外,言其土地信宽大又乐 也。於是男则往也。○洵,息旬反,《韩诗》作“恂”。︳,况于反,《韩诗》 作“盱”,云:“恂盱,乐貌也。”乐音洛,注下同。)维士与女,伊其相谑, 赠之以勺药。(勺药,香草。笺云:伊,因也。士与女往观,因相与戏谑,行夫 妇之事。其别,则送女以勺药,结恩情也。) [疏]“溱与洧”至“勺药”。○正义曰:郑国淫风大行,述其为淫之事。言 溱水与洧水,春冰既泮,方欲涣涣然流盛兮。於此之时,有士与女方野田,执 芳香之兰草兮。既感春气,采香草,期於田野,共为淫。士既与女相见,女 谓士曰:“观於宽之处乎?”意原与男俱行。士曰:“已观矣。”止其欲观之 事,未从女言。女情急,又劝男云:“且复更往观乎?我闻洧水之外,信宽大而 且乐,可相与观之。”士於是从之。维士与女,因即其相与戏谑,行夫妇之事。 及其别也,士爱此女,赠送之以勺药之草,结其恩情,以为信约。男女当以礼相 配,今淫如是,故陈之以刺乱。○传“{艹间},兰”。○正义曰:陆机《疏》 云:“{艹间}即兰,香草也。《春秋》传曰‘刈兰而卒’,《楚辞》云‘纫秋兰’, 孔子曰‘兰当为王者香草’,皆是也。其茎叶似药草泽兰,广而长节,节中赤, 高四五尺。汉诸池苑及许昌宫中皆种之。可著粉中,藏衣著书中,辟白鱼。”○ 传“︳,大”。○正义曰:《释诂》文。○笺“洵信”至“则往”。○正义曰: “洵,信”,《释诂》文。以“士曰既且”,是男答女也。“且往观乎”,与上 “女曰观乎”文势相副,故以女劝男辞。言其宽且乐,於是男则往也。下句是男 往之事。○传“勺药,香草”。○正义曰:陆机《疏》云:“今药草勺药无香气, 非是也。未审今何草。”○笺“伊,因”。○正义曰:因观宽,遂为戏谑,故 以伊为因也。 溱与洧,浏其清矣。(浏,深貌。○浏音留,《说文》“流清也”,力尤反。) 士与女,殷其盈矣。(殷,众也。)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 观乎!洧之外,洵︳且乐。”维士与女,伊其将谑,赠之以勺药。(笺云:将, 大也。) 《溱洧》二章,章十二句。 郑国二十一篇,五十三章,二百八十三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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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工 组长 楼主 2013-02-11 13:25:13
●卷五(五之一) ◎齐鸡鸣诂训传第八 (陆曰:齐者,太师吕望所封之国也。其地少昊爽鸠氏之墟,在《禹贡》青 州岱岭之阴,氵维淄之野,都营丘之侧。《礼记》云:“太公封於营丘。”是也。) 齐谱(齐者,古少之世,爽鸠氏之墟。○正义曰:昭二十年《左传》云: “齐侯饮酒乐。公曰:‘古而无死,其乐如何!’”晏子对曰:“昔爽鸠氏始居 此地,季蒯因之,有逢伯陵因之,薄姑氏因之,而後太公因之。古若无死,爽鸠 氏之乐,非君之所原也。”以爽鸠始居齐地,故云“爽鸠氏之墟”,举其始居者, 略季、薄姑之时不言之也。又昭十七年《左传》“郯子曰:‘我高祖少挚之 立也,凤鸟至,故纪於鸟,为鸟师而鸟名。祝鸠氏,司徒也。爽鸠氏,司寇也。’” 杜预云:“爽鸠,鹰也,鸷,故为司寇,主盗贼。”以此知爽鸠氏当少之世, 少以鸟名官,其言爽鸠,犹周之司寇,故爽鸠是其官耳。其人之名氏则未闻也。 ○周武王伐纣,封太师吕望於齐,是谓齐太公。地方百里,都营丘。○正义曰: 《齐世家》云:“太公望吕尚者,东海上人也。其先祖世为四岳,佐禹平水土, 甚有功。於虞、夏之际封於吕,或封於申,姓姜氏。尚,其後苗裔也。从其封姓, 故曰吕尚。西伯猎,遇太公於渭之阳,与语,大悦,曰:‘自吾先君太公曰“当 有圣人周,周兴”,子真是耶?吾太公望子久矣。’故号之曰‘太公望’,载 与俱归,而立为大师。文王崩,武王伐纣,师尚父谋计居多。於是武王平商而王 天下,封师尚父於齐都营丘。”是武王封太公都营丘之事也。“太公封地,方百 里”者,郑约而知之,以《王制》云:“公、侯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 里。”有五等之爵,则非殷制,其言千七百七十三国,又非夏制,是武王时也, 故注云:“周武王初定天下,更立五等之爵,增以子、男,而犹因殷之地。”是 武王之时,大国百里。太公以元勋明知,太公封齐,为大国百里,可知也。水所 营绕,故曰营丘。《释丘》云:“水出其左营丘。”孙炎曰“今齐之营丘,淄水 过其南及东”,是也。以丘临水谓之临淄,与营丘一地也,故《汉书·地理志》 云:“齐郡临淄县,师尚父所封也。”应劭曰:“齐献公自营丘徙此。”臣瓒按: “临淄即营丘也。今齐之城内有丘,即营丘也。”如瓒之言,临淄、营丘即是一 地。应劭言献公自营丘徙临淄,是劭之谬也。当云自薄姑徙临淄耳。《齐世家》 云:“哀公之弟胡公始徙都薄姑。而周夷王之时,哀公之同母少弟山杀胡公而立, 是为献公,因徙薄姑都,治临淄。”据此,则齐唯胡公一世居薄姑耳,以後复都 临淄也。《民》云:“仲山甫徂齐。”传曰:“古者,诸侯逼隘,则王者迁其 邑而定其居,盖去薄姑迁於临淄。”以为宣王之时始迁临淄,与《世家》异者, 《史记》之文,事多疏略。夷王之时,哀公弟山杀胡公而自立,後九年而卒。自 武公九年,厉王之奔,上距胡公之所杀为十八年,而《本纪》云厉王三十七年出 奔,计十九年,不及夷王之末,则迁说自违也。如此,则所言献公之迁临淄,未 可信也。毛公在马迁之前,其言当有准据,故不与马迁同也。 周公致太平,敷定九畿,复夏禹之旧制。○正义曰:《皋陶谟》云:“弼成 五服,至于五千。”《禹贡》:“五百里甸服,百里赋纳总,二百里纳钅至,三 百里纳秸服,四百里纳粟,五百里纳米。五百里侯服,百里采,二百里男邦,三 百里诸侯。五百里绥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奋武卫。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 二百里蔡。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蛮,二百里流。”分此五服者,尧之旧制也。五 服距面至二千五百里,四面相距,而其方五千里。禹既敷土,广而弼之,故为残 数居其间。今以弼成而至於五千里,四面相距乃万里焉。《大司马职》曰:“乃 以九畿之籍,施邦国之政,职方千里曰国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畿,又其外方五 百里曰甸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畿,又其外方五百里 曰卫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 畿,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蕃畿。”注云:“畿,犹限也。自王城以外五千里为疆, 有分限者九。”则四面相距,其方万里。此周公致太平制礼所定,故云敷定,言 其复夏禹之旧制。弼成五服,实是尧时,以夏禹所定,故云禹制也。王者相因, 礼有损益,虽名前後变易,而疆域则同,故《禹贡》注云:“甸服此周为王畿, 其弼当侯服,在千里之内。侯服为甸服,其弼当男服,在二千里之内。绥服於周 为采服,其弼当卫服,在三千里之内。要服於周为蛮服,其弼当夷服,在四千里 之内。荒服於周为镇服,其弼当蕃服,在五千里之内。”王者礼法相变,周服禹 制,故郑解禹事而已。《周礼》拟之。成王用周公之法,制广大邦国之境,而齐 受上公之地,更方五百里。其封域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无 棣。正义曰:按《大司徒职》制诸侯之封疆,公五百里。齐虽侯爵,以大功而作 太师,当与上公地等,故知取上公地也。其“东至于海”以下,僖四年《左传》 管仲之言也。成王周公封,东至海,南至穆陵。齐虽侯爵,以大功同上公封也。 且齐武王时,地方百里,未得薄姑。至周公、成王时,薄姑氏与四国作乱,成王 灭之,以封师尚父。是齐於成王之世,乃得薄姑之地。若然,临淄、薄姑非一邑 也。齐之所封,在於临淄,而晏子云“薄姑因之”者,以齐之封疆并得薄姑之地, 举其国境所及,明共处齐地。薄姑者,是诸侯之号,其人居齐地,因号其所居之 地为薄姑氏。後与四国作乱,谓管、蔡、商、奄,则奄外更有薄姑,非奄君之名。 而《尚书传》云“奄君薄姑”,故注云:“或疑为薄姑齐地,非奄君名也。”○ 在《禹贡》青州岱山之阴,潍淄之野。○正义曰:《禹贡》云:“海、岱惟青州。” 注云:“州界自海西至岱。”又曰:“潍、淄其道。”注云:“潍、淄,两水名。” 《地理志》云:“潍水出今琅耶箕屋山。淄水出泰山莱芜县源山。”然则青州在 海、岱之间,潍、淄即青州之水也。又《地理志》云:“临淄,海岱之间一都会 也。”桓十六年《公羊传》曰:“卫朔越在岱阴齐。”居山之阴也,都临淄。 《禹贡》潍、淄共文,明其相近,故云“潍、淄之野”。其子丁公嗣位于王官。 ○正义曰:昭十二年《左传》楚灵王曰:“昔我先王熊绎与吕、王孙牟、燮父、 禽父并事康王。”又《顾命》云:“命仲桓、南宫毛,俾爰齐侯吕汲,以二千戈, 虎贲百人,逆子钊于南门之外。”成王之崩,职掌虎贲,又事康王,明为王官也。 但未知何官耳。以太公为王官之伯,丁公又在王朝,故云“嗣位”,谓嗣王官之 位耳,不必嗣为太师也。孔安国《顾命》注云:“汲为天子虎贲氏。”谓当时为 之耳,亦未终于此官也。 後五世,哀公政衰,荒淫怠慢,纪侯谮之於周懿王,使烹焉。齐人变风始作。 ○正义曰:《齐世家》云:“太公卒,子丁公汲立。卒,子乙公得立。卒,子癸 公慈母立。卒,子哀公不辰立。”是为五世,至哀公也。庄四年《公羊传》: “齐哀公烹於周,纪侯谮之。”《世家》亦云:“纪侯谮之,周烹哀公。”二文 皆言周烹之耳,不言懿王也。徐广以为周夷王烹之。郑知是懿王者,以《世家》 既言“烹哀公”,乃云“而立其弟静,是为胡公。当周夷王时,哀公之同母少弟 山杀胡公而自立,是为献公”。言夷王之时,山杀胡公,则胡公之立在夷王前矣。 受谮烹人,则是衰ウ之主。夷王上有孝王,《书传》之文不言孝王者有大罪于国。 《周本纪》云:“懿王立,王室遂衰。”自懿王为始,明懿王受谮烹矣。且《本 纪》称“懿王之时,诗人作刺”。得不以懿王之时,《鸡鸣》诗作,而言懿王时 乎?是以知烹之者,懿王也。然则胡公以懿王时立,历孝王至夷王之时而被杀, 以王世不长,而齐君寿考,故得一君当三王也。《谥法》曰:“保民耆艾曰胡。” 则知胡公为君,历年久矣。以此益明非是夷王烹哀公也。《世家》又云:“献公 卒,子武公寿立。卒,子厉公无忌立。卒,子文公赤立。卒,子成公说立。卒, 子庄公购立。卒,子公禄父立。卒,太子诸立,是为襄公。”此其君世之次 也。《诗·鸡鸣序》云:“刺哀公荒淫怠慢。”《还序》云:“刺哀公好田猎。” 则皆哀公诗也。《著》、《东方之日》、《东方未明》三篇皆云刺,而不举号谥, 则举上明下,亦为哀公诗矣。《南山》、《甫田》、《卢令》、《载驱》四篇皆 云“刺襄公”,则襄公诗也。《弊笱》刺文姜,《猗嗟》刺鲁庄公,皆由襄公淫 妹而作,亦襄公诗也。故郑於左方中,皆以此而知也。自哀公至於襄公,其间有 八世,皆无诗。孙毓以为:“哀公荒淫留色,怠慢朝政,晏起内朝,群臣所患, 故作《鸡鸣》之歌。虫飞月光之辞,安能侵夜失节之漏而当早兴乎?如此何怠慢 之有也?何憎之戒也?自哀至襄,其间八世,未审此诗指刺何公耳。”斯不然矣。 子夏亲承圣旨,齐之君世,号谥未亡,若有别责馀君,作叙无容不悉,何得阙其 所刺,不斥言乎?夫人留色,《鸡鸣》作歌,刺哀公怠慢,非性然也,人心之动 物使之然。夫人不能警,戒切以月光之歌,挈壶氏废其所掌,责以颠倒之咏,各 随所失,作诗刺之,故曰:“不能晨夜,不夙则暮。”昭暂若此,复何所疑。且 《衡门》“诱僖公,愿而无立志”,则悫愿之人未必耽淫於色。而《东门之池》 刺其君之淫昏,斯非一人而行反者乎?况此前後不同,所失各异,何独怪之耳! 案襄二十九年《左传》:“鲁为季札歌《齐》,曰:‘美哉!’”此诗皆云刺, 彼云“美哉”者,以《鸡鸣》有思贤妃之事,《东方未明》虽刺无节,尚能促遽 自警,诗人怀其旧俗,故有箴规,故季札美其声,非谓诗内皆是美事。) 《鸡鸣》,思贤妃也。哀公荒淫怠慢,故陈贤妃贞女夙夜警戒相成之道焉。 (○妃,芳非反。慢,武谏反。警,居领反,本又作“敬”,音同。) [疏]“《鸡鸣》三章,章四句”至“道焉”。○正义曰:作《鸡鸣》诗者, 思贤妃也。所以思之者,以哀公荒淫女色,怠慢朝政。此由内无贤妃以相警戒故 也。君子见其如此,故作此诗,陈古之贤妃贞女,夙夜警戒於去,以相成益之道 焉。二章章,首上二句陈夫妇可起之礼,下二句述诸侯夫人之言,卒章皆陈夫人 之辞。以哀公荒淫,无夫人兴戒,君子使不留色怠慢,故陈人君早朝,戒君子使 不惰於政事,皆是与夫相警相成之事也。云荒淫者,谓废其政事,淫於女色,由 淫而荒,故言荒淫也。贤妃即贞女也,论其配夫则为贤妃,指其行事则为贞女, 所从言之异耳。相成者,以夫妻为耦,义在交益,妻能成夫,则妻亦成矣,故以 相成言之。《车[B144]》思得贤女,乃思得其人以配王。此思贤妃,直思其相成 之道,不言思得其人,作者之意异也。 鸡既鸣矣,朝既盈矣。(鸡鸣而夫人作,朝盈而君作。笺云:鸡鸣朝盈,夫 人也,君也,可以起之常礼。○朝,直遥反,注下皆同。)匪鸡则鸣,苍蝇之声。 (苍蝇之声,有似远鸡之鸣。笺云:夫人以蝇声为鸡鸣,则起早於常礼,敬也。 ○蝇,馀仍反。) [疏]“《鸡鸣》,思贤妃也”至“苍蝇之声”。○正义曰:以哀公荒淫怠慢, 无贤妃之助,故陈贤妃贞女警戒其夫之辞。言古之夫人与君寝宿,至於将旦之时, 乃言曰:“鸡既为鸣声矣,朝上既以盈满矣。”言鸡鸣,道己可起之节,言朝盈, 道君可起之节。己以鸡鸣而起,欲令君以朝盈而起也。作者又言:夫人言鸡既鸣 矣之时,非是鸡实则鸣,乃是苍蝇之声耳。夫人以蝇声为鸡鸣,闻其声而即起, 是早於常礼,恭敬过度。而哀公好色淹留,夫人不戒令起,故刺之。○传“鸡鸣” 至“君作”。○正义曰:解夫人言此二句之意,以鸡鸣而夫人可起,朝盈而君可 起。二者是夫人与君可以起之常礼,故言之以戒君也。若然,鸡鸣而夫人已起, 於朝盈之时,夫人不在君所,而得言朝盈以戒君者,以鸡鸣之後未几而朝盈,朝 盈与鸡鸣时节相将,以鸡既鸣,知朝将盈,故夫人於鸡鸣之时并云朝盈耳,非是 知朝盈之後,复来告君也。朝盈,谓群臣辨色始入,满於朝上。○笺“夫人”至 “礼敬”。○正义曰:常礼以鸡实鸣而起,今夫人之在君所,心常惊惧,恒恐伤 晚,故以蝇声为鸡鸣,则起早於常礼,是夫人之敬也。《书传》说夫人御於君所 之礼云:“太师奏鸡鸣於阶下,夫人鸣玉佩於房中,告去。”则鸡鸣以告,当待 太师告之。然此夫人自听鸡鸣者,彼言告御之正法,有司当以时告君,此说夫人 相警戒,不必待告方起,故自听之也。上句鸡鸣、朝盈并言之,此经不重述朝盈 者,欲见夫人之敬,止须述谬听鸡鸣耳,不须重述朝盈也。何则?夫人以鸡鸣而 知朝盈,朝盈非谬听,不假言之。○ 东方明矣,朝既昌矣。(东方明,则夫人纟丽笄而朝,朝已昌盛,则君听朝。 笺云:东方明,朝既昌,亦夫人也,君也,可以朝之常礼。君日出而视朝。○ 纟丽,色蟹反,何霜绮反。)匪东方则明,月出之光。(见月出之光,以为东方 明。笺云:夫人以月光为东方明,则朝亦敬也。) [疏]“东方”至“之光”。○正义曰:上言夫人早起,此又言其早朝。夫人 言:东方既已明矣,朝上既已盛矣。言东方已明,道己可朝之节。言朝既昌矣, 道君可朝之节。己以东方明而朝,欲令君以朝昌盛而朝也。作者又言:夫人言东 方明矣之时,非是东方则实已明,乃是月出之光耳。夫人以月出之光为东方明, 见其明而即朝,是早於常礼,恭敬过度。今哀公怠慢晚朝,而夫人不戒,故刺之。 ○传“东方”至“听朝”。○正义曰:此经二句,亦陈夫人之辞。东方明,故夫 人朝君。朝既昌,君可听朝。上章夫人因己以鸡鸣而起,即言朝盈以戒君。此夫 人因起以东方明时朝君,即言朝既昌以戒君,故亦并言此二句也。《士昏礼》注: “纟丽,纟舀发。纟丽广充幅,长六尺。笄,今时簪。”传言夫人纟丽笄而朝, 首服纟丽笄以朝君。案《礼·特牲馈食》及《士昏礼》皆云“纟丽笄绡衣”,注 云:“绡,绮属。”此衣染之以黑,其缯本名曰绡,则首服纟丽笄,必以绡衣配 之。此以纟丽笄朝君,则当身服绡衣也。《天官·内司服》郑注差次服之所用, 鞠衣,黄桑之所服;展衣,以礼见王及宾客之服;礻彖衣,御於王之服。又《追 师》:“掌王后之首服,为副编次。”注云:“副,所以覆首,服之以从王祭祀。 编,编列发为之,服之以告桑。次,次第发长短为之,服之以见王。王后之燕居, 亦纟丽笄而已。凡诸侯夫人於其国,衣服与王后。”同如郑此,言则夫人以礼 见君,当服展衣,御於君,当复礻彖衣,皆首服次,燕居乃服纟丽笄耳。此传言 纟丽笄而朝者,展衣以见君,礻彖衣以御君。郑以《周礼》六服差次所用,为此 说耳,非有经典明文。《列女传》:“鲁师氏之母齐姜戒其女云:‘平旦纟丽笄 而朝,则有君臣之严。’”庄二十四年《公羊传》何休注,其言与《列女传》亦 同。然则古之《书传》,有言夫人纟丽笄而朝君者,毛当有所依据而言,未必与 郑同也。或以为夫人纟丽笄而朝,谓听治内政。案《列女传》称“纟丽笄而朝, 则有君臣之严”,谓朝於夫,非自听朝也。此传亦云“纟丽笄而朝”,文与彼同, 安得听内政乎?宫内之政,盖应寡耳。君於外政,尚日出而朝,夫人何当先君之 朝而听内政?且东方始明,君时初起,众妾皆当朝君,夫人有何可治?而以东方 既明便即听之?传又言“朝已昌盛,则君听朝”。於君言“听朝”,夫人言“而 朝”,足知纟丽笄而朝君矣。上章言“朝既盈矣”,谓朝已有人,君可以起。此 言“朝既昌矣”,谓盛於盈时,群臣毕集,故君可以听朝。朝昌,谓日出时也, 故笺云“君日出而视朝”,《玉藻》文。 虫飞薨薨,甘与子同梦。(古之夫人配其君子,亦不忘其敬。笺云:虫飞薨 薨,东方且明之时,我犹乐与子卧而同梦,言亲爱之无已。○薨,呼弘反。妃音 配,本亦作“配”。乐音岳,又五教反。)会且归矣,无庶予子憎。(会,会於 朝也。卿大夫朝会於君朝听政,夕归治其家事。无庶予子憎,无见恶於夫人。笺 云:庶,众也。虫飞薨薨,所以当起者,卿大夫朝者且罢归故也。无使众臣以我 故憎恶於子,戒之也。○且,七也反,沈子馀反。朝会,此一朝如字,音张遥反。 恶,乌路反,下同。於夫音符,或依字读者,非。) [疏]“虫飞”至“子憎”。○正义曰:上言欲君早起,此又述其欲早起之意。 夫人告君云:东方欲明,虫飞薨薨之时,我甘乐与君卧而同梦。心非原欲早起也, 所以必欲令君早起朝者,以卿大夫会聚我君之朝,且欲得早罢归矣。无使众臣以 我之故,於子之身加憎恶也。子谓君也。君若与我同卧,不早听朝,则事不速讫, 罢朝必晚,众臣憎君,是由我故,故欲令君早起,无使见恶於夫人。刺今不能然。 今定本作“与子憎”,据郑云“我”,我是予之训,则作“与”者非也。○传 “古之”至“其敬”。○正义曰:以恭敬之事施於疏远,其於至亲可以无敬。夫 人乐与同梦,相亲之甚,犹尚早起早朝,虽亲不敢忘敬,故云“古之夫人配其君 子,情虽至亲,亦不忘敬”。刺今夫人得与君子相配,则忘敬晚兴也。以亲而犹 敬,故言亦,亦疏远也。○笺“虫飞”至“无已”。○正义曰:《大戴礼》“羽 虫三百六十,凤凰为之长”,则鸟亦称虫。此虫飞薨薨,未必唯小虫也。以将晓 而飞,是东方且欲明之时,即上鸡鸣时也。○传“会会”至“夫人”。○正义曰: 言会言归,则是会於朝,归於家,故知谓卿大夫於朝旦之时会於君朝听政,於夕 晚之时归治其家事。成十二年《左传》曰:“世之治也,百官承事朝而不夕。” 是於夕而不治公事,故归治家事也。云“无见恶於夫人”,夫人谓卿大夫。卿大 夫欲早罢归,不得早罢,则憎恶君,是见恶於卿大夫也。○笺云“庶,众”。○ 正义曰:《释诂》文。 《鸡鸣》三章,章四句。 《还》,刺荒也。哀公好田猎,从禽兽而无厌。国人化之,遂成风俗,习於 田猎谓之贤,闲於驰逐谓之好焉。(荒,谓政事废乱。○还音旋,《韩诗》作 “旋”。旋,好貌。好,呼报反。厌,於艳反,又於占反,本或作“餍”, 音同,止也。好,蒿缟反。) [疏]“《还》三章,章四句”至“好焉”。○正义曰:作《还》诗者,刺荒 也。所以刺之者,以哀公好田猎,从逐禽兽而无厌。是在上既好,下亦化之,遂 成其国之风俗。其有惯习於田猎之事者,则谓之为贤;闲於驰逐之事者,则谓之 为好。君上以善田猎为贤、好,则下民皆慕之,政事荒废,化之使然,故作此诗 以刺之。经三章,皆士大夫相答之辞,是遂成风俗,谓之贤、好之事。 子之还兮,遭我乎┡之兮。(还,便捷之貌。┡,山名。笺云:子也,我 也,皆士大夫也,俱出田猎而相遭也。○┡,乃刀反,《说文》云:“┡山,在 齐。”崔《集注》本作“农”。“便捷”,本亦作“便旋”。)并驱从两肩兮, 揖我谓我儇兮。(从,逐也。兽三岁曰肩。儇,利也。笺云:并,亻并也。子也, 我也,并驱而逐禽兽。子则揖耦我,谓我儇,誉之也。誉之者,以报前言还也。 ○驱,本又作“丘”,曲具反,注下同。肩如字,《说文》云“三岁豕,肩相 及者”。本亦作“<豕开>”,音同,又音牵。揖,一入反。儇,许全反,《韩诗》 作“卷”,音权,好貌。并,步顶反,下文同。誉音馀,下同。) [疏]“子之”至“儇兮”。○正义曰:国人以君好田猎,相化成俗。士大夫 在田相逢,归说其事。此陈其辞也。我本在田,语子曰:子之便捷还然兮。当尔 之时,遭值我於┡山之兮,於是子即与我并行驱马逐两肩兽兮,子又揖耦我, 谓我甚儇利兮。聚说田事,以为戏乐,而荒废政事,故刺之。○传“还便”至 “山名”。○正义曰:此“还”与下茂、好、昌盛皆是相誉之辞,以其善於田猎, 故知还是轻便捷速之貌也。猎之所在,非山则泽,下言“之阳”,此言“之”, 则是山之南山则,故知“┡,山名”。○笺“子也”至“相遭”。○正义曰:以 报答相誉,则尊卑平等,非国君也。然驰车逐兽,又非庶人,故知子也、我也, 皆士大夫出田相遭也。○传“从逐”至“儇利”。○正义曰:《大司马》云: “大兽公之,小禽私之。”《七月》云:“言私其<豕从>,献<豕开>于公。”则 肩是大兽,故言“三岁曰肩”。儇利,言其便利驰逐。 子之茂兮,遭我乎┡之道兮。(茂,美也。)并驱从两牡兮,揖我谓我好兮。 (笺云:誉之言好者,以报前言茂也。○牡,茂后反。) 子之昌兮,遭我乎┡之阳兮。(昌,盛也。笺云:昌,佼好貌。○佼,古卯 反,本又作“姣”。)并驱从两狼兮,揖我谓我臧兮。(狼,兽名。臧,善也。) [疏]传“狼,兽名。臧,善”。○正义曰:《释兽》云:“狼:牡獾,牝狼。 其子犭敫。绝有力,迅。”舍人曰:“狼,牡名獾,牝名狼,其子名徼。绝有力 者名迅。”孙炎曰:“迅,疾也。”陆机《疏》云:其鸣能小能大,善为小儿啼 声以诱人。去数十步,其猛捷者,虽善用兵者不能免也。其膏可煎和,其皮可为 裘,故《礼记》“狼蜀膏”,又曰“君之右虎裘,厥左狼裘”,是也。“臧, 善”,《释诂》文。 《还》三章,章四句。 《著》,刺时也。时不亲迎也。(时不亲迎,故陈亲迎之礼以刺之。○著, 直居反,又直据反,又音於,诗内协句,宜音直据反。迎,鱼敬反,注同。) [疏]“《著》三章,章三句”至“亲迎”。○正义曰:作《著》诗者,刺时 也。所以刺之者,以时不亲迎,故陈亲迎之礼以刺之也。毛以为,首章言士亲迎, 二章言卿大夫亲迎,卒章言人君亲迎,俱是受女於堂,出而至庭、至著、各举其 一,以相互见。郑以为,三章共述人臣亲迎之礼,虽所据有异,俱是陈亲迎之礼, 以刺今之不亲迎也。 俟我於著乎,而充耳以素乎而,(俟,待也。门屏之曰著。素,象。笺 云:我,嫁者自谓也。待我於著,谓从君子而出至於著,君子揖之时也,我视君 子则以素为充耳。谓所以悬者,或名为ヨ,织之,人君五色,臣则三色而已。 此言素者,目所先见而云。)尚之以琼华乎而。(琼华,美石,士之服也。笺云: 尚犹饰也。饰之以琼华者,谓悬ヨ之末,所谓也。人君以玉为之。琼华,石色 似琼也。) [疏]“俟我”至“乎而”。○毛以为,士亲迎,夫既受妇於堂,导之而出。 妻见其夫衣冠之饰。此陈其辞也。妻言:君子待我於门内之著乎而,我见君子塞 耳之以素象为之乎而。又见其身之所佩,饰之以琼华之石乎而。言士亲迎,妻 见其服饰。今不亲迎,故举以刺之也。○郑以为,总言人臣亲迎,其妻见其冠饰。 君子待我於著之时,我见君子充耳以素丝为之,其末饰之以琼华之石。言用素丝 为ヨ,以悬琼华之石为也。○传“俟待”至“象”。○正义曰:“俟,待”, 《释诂》文。《释宫》云:“门屏之谓之宁。”李巡曰:“门屏之,谓正门 内两塾名宁。”孙炎曰:“门内屏外,人君视朝所宁立处也。”著与宁音义同。 《楚语》称白子张骤谏灵王,王病之,曰:“子复语,不虽不能用,吾置之於 耳。”对曰:“赖君之用也,故言。不然,巴浦之犀兕象,其可尽乎?其又以 绳为。”韦昭云:“所以塞耳,言四兽之牙角可以为。”是象可以为。 此言充耳,以素可以充耳,而色素者唯象骨耳,故知素是象。毛以此章陈士, 盖士以象为也。○笺“我嫁”至“而云”。○正义曰:此说亲迎之事,而言待 我,则是夫之待妻,故知我是嫁者自谓也。《士昏礼》:婿亲迎至於女嫁,主人 揖入,宾执雁从。至於庙门,揖入。三揖,至於阶。三让,主人升西面,宾升北 面,奠雁,再拜稽首,降出。妇从降自西阶,主人不降送。是受女於堂,导之以 出,故此妇从君子而出至著,君子揖之。下笺亦云“揖我於庭”。不言揖我於堂 者,《昏礼》“女立于房中南面,婿於堂上待之,拜受,即降礼於堂上”,无揖, 故不言之。《昏礼》止言“以从”,不言在庭著揖之。笺知揖之者,言待我,明 其住待之也。下《昏礼》“妇至夫家,主人揖妇以入,及寝门,揖入”。至夫家 引入之时,每门而揖,明女家引出之时,亦每而揖,故知至著,君子揖之之时也。 我视君子则以素为充耳,所谓悬,言悬之绳用素,非为耳。桓二年《左传》 云“衡、ヨ、、纟延”,是悬之绳,故云“或名为ヨ”。《鲁语》敬姜云: “王后亲织玄ヨ。”织线为之,即今之绦绳,必用杂采线为之,故言“织之,人 君五色,臣则三色”。直言人君与臣,不辨尊卑之异,盖天子诸侯皆五色,卿大 夫士皆三色,其色无文,正以人君位尊,备物当具五色,臣则下之,宜降以两。 且此诗刺不亲迎,宜陈人臣亲迎之事。经有素青黄三色,故为臣则三色。又解三 色而独言素者,以其素色分明,目所先见,故先言之。婿受女於堂,从堂而後至 庭、至著,目所先见,当在堂见素。而以素配著为章者,取其韵故耳。或庭先见 青,堂先见黄,以为章次。王肃云:“王后织玄ヨ。天子之玄ヨ,一玄而已,何 云具五色乎?”王基理之云:“ヨ,今之绦,岂有一色之绦?色不杂,不成为绦。 王后织玄ヨ者,举夫色尊者言之耳。”义或当然。○传“琼华”至“之服”。○ 正义曰:琼是玉之美名,华谓色有光华。此石似琼玉之色,故云美石。士之服者, 盖谓衣服之饰,谓为佩也。《玉藻》云:“士佩需珉玉。”此云石者,以石色 似玉,故礼通贵贱皆以玉言之。毛以士贱,直言美石,故下章乃言似玉。王肃云: “以美石饰象。”案之所用,其物小耳,不应以石饰象。其为一物,王氏之 说未必得传旨也。琼华、琼莹、琼英,其文相类。传以此章为士服,二章为卿大 夫之服,卒章为人君之服者,以序言“时不亲迎”,则於贵贱皆不亲迎。此宜历 陈尊卑不亲迎之事,故以每章为一人耳。非以琼华、琼莹、琼英之文,而知其异 人也。但陈尊卑不亲迎之事,以大夫居位尊於士,其石当美於士服,故言似玉耳。 其实三者皆美石也。○笺“尚犹”至“似琼也”。○正义曰:尚谓尊尚此物所为 饰也。上言“充耳以素”,谓ヨ用素也。此言饰之琼华,是就ヨ而加饰,故言 “谓悬ヨ之末,所谓也”。《君子偕老》说夫人之服,而云“玉之兮”,故 知人君以玉为。君乃用玉,臣则不可,而琼是玉名,嫌臣亦用玉,故辨之云: “琼华,美石,色似琼者也。”非用琼为也。笺既言人君以玉,即云“琼华, 美石”,二章笺云石色似琼、似莹,皆以为似,则郑意三章同说人臣亲迎,非人 君也。上笺唯言臣则三色,不辨臣之尊卑,盖三章总言卿大夫士也。以其言於著、 於庭、於堂,正是待有先後,不宜分为异人,故为总述人臣亲迎之法。孙毓云: 案礼之名充耳,是塞耳,即所谓悬当耳,故谓之塞耳。悬之者,别谓之ヨ,不 得谓之充耳,犹不得名之为ヨ也。故曰玉之兮。夫设缨以为冠,不得谓冠是 缨之饰。结组以悬佩,不可谓佩所以饰组。今独以为ヨ之饰,谬於名而失於实, 非作者之意。以毛、王为长。斯不然矣。言充耳者,固当谓为充耳,非谓ヨ也。 但经言充耳以素,素丝悬之,非即以素为充耳也。既言充耳以素,未言充耳之体, 又言饰之以琼华,正谓以琼华作充耳。人臣服之以为饰,非言以琼华饰ヨ,何当 引冠缨、组佩以为难乎?经言饰之,必有所饰。若云不得以琼华饰ヨ,则琼华又 何所饰哉!即如王肃之言,以美石饰象,象骨贱於美石,谓之饰象,何也?下 传以青为青玉,黄为黄玉,又当以石饰玉乎?以经之文势,既言“充耳以素”, 即云饰之以琼华,明以琼华为充耳,悬之以素丝,故易传以素丝为ヨ,琼华为 也。 俟我於庭乎而,充耳以青乎而,(青,青玉。笺云:待我於庭,谓揖我於庭 时。青,ヨ之青。) 尚之以琼莹乎而!(琼莹,石似玉,卿大夫之服也。笺云:石色似琼、似莹 也。) [疏]传“青,青玉”。○正义曰:传意充耳以青,谓以青玉为,故云青谓 青玉。此章说卿大夫之事,下章说人君之事。《考工记·玉人》云:“天子用全。” 则公侯以下皆玉石杂,言青玉、黄玉亦谓玉石杂也。 俟我於堂乎而,充耳以黄乎而,(黄,黄玉。笺云:黄,ヨ之黄。) 尚之以琼英乎而!(琼英,美石似玉者,人君之服也。笺云:琼英犹琼华也。) [疏]笺“琼英犹琼华”。○正义曰:《释草》云:“木谓之华,草谓之荣, 荣而不实者谓之英。”然则英是华之别名,故言“琼英犹琼华”。二章琼、莹, 俱玉石名也,故云“似琼、似莹”。英、华是玉光色,故不言似英、似华耳。今 定本云“琼英犹琼华琼莹”,兼言琼莹者,盖衍字也。 《著》三章,章三句。 《东方之日》,刺衰也。君臣失道,男女淫奔,不能以礼化也。(○刺衰, 色追反,本或作“刺襄公”,非也。《南山》已下,始是襄公之诗。) [疏]“《东方之日》二章,章五句”至“礼化”。○正义曰:作《东方之日》 诗者,刺衰也。哀公君臣失道,至使男女淫奔,谓男女不待以礼配合,君臣皆失 其道,不能以礼化之,是其时政之衰,故刺之也。毛以为,陈君臣盛明,化民以 礼之事,以刺当时之衰。郑则指陈当时君臣不能化民以礼。虽属意异,皆以章首 一句“东方之日”为君失道,“东方之月”为臣失道;下四句为男女淫奔,不能 以礼化之之事。 东方之日兮,彼姝者子,在我室兮。(兴也。日出东方,人君明盛,无不照 察也。妹者,初昏之貌。笺云:言东方之日者,诉之乎耳。有姝姝美好之子,来 在我室,欲与我为室家,我无如之何也。日在东方,其明未融。兴者,喻君不明。 ○妹,赤朱反。)在我室兮,履我即兮。(履,礼也。笺云:即,就也。在我室 者,以礼来,我则就之,与之去也。言今者之子,不以礼来也。) [疏]“东方”至“即兮”。○毛以为,东方之日兮,犹言明盛之君兮。日出 东方,无不鉴照,喻君德明盛,无不察理。此明德之君,能以礼化民,民皆依礼 嫁娶。故其时之女言,彼姝然美好之子,来在我之室兮。此子在我室兮,由其以 礼而来,故我往就之兮。言古人君之明盛,刺今之昏ウ。言婚姻之正礼,以刺今 之淫奔也。○郑以为,当时男女淫奔,假为女拒男之辞,以刺时之衰乱。有女以 男逼己,乃诉之言:东方之日兮,以喻告不明之君兮,由君不明,致此强暴。今 有彼姝然美好之子,来在我之室兮,欲与我为室家,我无奈之何。又言己不从之 意,此子在我室兮,若以礼而来,我则欲就之兮。今不以礼来,故不得从之。不 能以礼化民,至使男淫女诉,故刺之。○传“日出”至“之貌”。○正义曰:日 出东方,渐以明盛,照临下土,故以喻人君明盛,无不照察。谓明照下民,察理 其事,使之不敢淫奔。彼姝者女,言其就女亲迎之事,故以姝为初婚之貌,与笺 云美好亦同。王肃云:“言人君之明盛,刺今之昏ウ。”○笺“东方”至“不明”。 ○正义曰:笺以序言“君臣失道”,不言陈善刺恶,则是当时实事也,不宜为明 盛之君,故易传以东方之日者比君於日,以情诉之也。日之明盛,在於正南。又 解不以南方之日为兴者,以日在东方,其明未融,故举东方之日,以喻君之不明 也。昭五年《左传》云:“日上其中,明而未融,其当旦乎。”服虔云:“融, 高也。”案《既醉》“昭明有融”,传云:“融,长也。”谓日高其光照长远。 日之旦明未高,故以喻君不明也。若然,男女淫奔,男倡女和,何以得有拒男之 女而诉於君者?诗人假言女之拒男,以见男之强暴,明其无所告诉,终亦共为非 礼。以此见国人之淫奔耳,未必有女终能守礼诉男者也。○传“履,礼”。○正 义曰:《释言》文。上喻人君明盛,此必不与郑同。王肃云:“言古婚姻之正礼, 刺今之淫奔。” 东方之月兮,彼姝者子,在我闼兮。(月盛於东方。君明於上,若日也。臣 察於下,若月也。闼,门内也。笺云:月以兴臣,月在东方,亦言不明。○闼, 他达反。《韩诗》云:“门屏之间曰闼。”) [疏]传“月盛”至“门内”。○正义曰:以序言“君臣失道”,则君臣并责, 故知以月盛东方喻臣明察也。云“闼,门内”者,以上章“在我室兮”谓来入其 家,又闼字从门,故知门内也。 在我闼兮,履我发兮。(发,行也。笺云:以礼来,则我行而与之去。) [疏]传“发,行”。○正义曰:以行必发足而去,故以发为行也。 《东方之日》二章,章五句。 《东方未明》,刺无节也。朝廷兴居无节,号令不时,挈壶氏不能掌其职焉。 (号令,犹召呼也。挈壶氏,掌漏刻者。○朝,直遥反,注皆同。挈,苦结反, 又音结。壶音胡。挈壶氏,掌漏刻之官。) [疏]“《东方未明》三章,章四句”至“职焉”。○正义曰:作《东方未明》 诗者,刺无节也。所以刺之者,哀公之时,朝廷起居,或早或晚,而无常节度, 号令召呼不以其时。人君置挈壶氏之官,使主掌漏刻,以昏明告君。今朝廷无节, 由挈壶氏不能掌其职事焉,故刺君之无节,且言置挈壶氏之官不得其人也。朝廷 是君臣之总辞,此则非斥言其君也。兴,起也。居,安坐也。言君之坐起无时节 也。由起居无节,故号令不时,即经上二章是也。挈壶氏不能掌其职,卒章是也。 ○笺“号令”至“刻者”。○正义曰:以经言“自公召之”,故云“号令犹召呼 也”。挈壶氏於天子为司马之属,其官,士也,故《夏官》序云:“挈壶氏下士 六人。”注云:“挈读如挈发之挈。壶,盛水器也。世主挈壶水以为漏。”然则 挈壶者,悬系之名,刻谓置箭壶内,刻以为节而浮之水上,令水漏而刻下,以记 昼夜昏明之度数也。以序言“不能掌其职焉”,故举其所掌之事也。 东方未明,颠倒衣裳。(上曰衣,下曰裳。笺云:挈壶氏失漏刻之节,东方 未明而以为明,故群臣促遽颠倒衣裳。群臣之朝,别色始入。○倒,都老反。遽, 其虑反。别,彼列反。)颠之倒之,自公召之。(笺云:自,从也。群臣颠倒衣 裳,而朝人又从君所来而召之,漏刻失节,君又早兴。) [疏]“东方”至“召之”。正义曰:言朝廷起居无节度,於东方未明之时, 群臣皆颠倒衣裳而著之。方始倒之颠之,著衣未往,已有使者从君而来召之。起 之早晚,礼有常法,而今漏刻失节,促遽若此,故刺之。○传“上曰衣,下曰裳”。 ○正义曰:此其相对定称,散则通名曰衣。《曲礼》曰:“两手抠衣,去齐尺。” 注云:“齐谓裳下缉也。”是裳亦称衣也。传言此,解其颠倒之意,以裳为衣。 今上者在下,是为颠倒也。○笺“挈壶”至“始入”。○正义曰:解时实未明, 而颠倒衣裳之意。以挈壶氏失漏刻之节,每於东方未明而为已明,告君使之早起。 群臣当以失晚,复恐後期,故於东方未明之时,急促惶遽,不暇整理衣服,故颠 倒著衣裳而朝君。此则失於侵早,故言朝之正法,群臣别色始入。东方未明,未 当起也。别色始入,《玉藻》文。○笺“群臣”至“早兴”。○正义曰:群臣颠 倒衣裳,方欲朝君,人已从君所来召之,是君已先起矣,故言君又早兴。臣起已 太早,君兴又早於臣也。 东方未,颠倒裳衣。(,明之始升。) [疏]传“,明之始升”。○正义曰:是日之光气。《湛露》云:“匪阳 不。”谓见日之光而物乾,故以为乾。《蒹葭》云:“白露未。”言露在 朝旦,未见日气,故亦为乾义。此言东方未明,无取於乾,故言明之始升,谓将 旦之时,日之光气始升,与上未明为一事也。 倒之颠之,自公令之。(令,告也。) 折柳樊圃,狂夫瞿瞿。(柳,桑脆之木。樊,藩也。圃,菜园也。折柳以为 藩园,无益於禁矣。瞿瞿,无守之貌。古者,有挈壶氏以水火分日夜,以告时於 朝。笺云:柳木之不可以为藩,犹是狂夫不任挈壶氏之事。○折,之舌反。圃音 布,又音补。树菜蔬曰圃。瞿,俱具反。脆,七岁反。藩,方元反。) 不能辰夜,不夙则莫。(辰,时。夙,早。莫,晚也。笺云:此言不任其事 者,恒失节数也。○莫音暮。) [疏]“折柳”至“则莫”。○正义曰:此言折柳木以为藩菜果之圃,则柳木 桑脆,无益於圃之禁,以喻用狂夫以为挈壶之官,则狂夫瞿瞿然不任於官之职。 由不任其事,恒失节度,不能时节此夜之漏刻,不太早则太晚,常失其宜,故令 起居无节。以君任非其人,故刺之。○传“柳桑”至“於朝”。○正义曰:言柳 桑脆之木者,欲取无益於禁,故以桑脆解之。“樊,藩也”,《释言》文。孙炎 曰:“樊,圃之藩也。”郭璞曰:“谓藩篱也。”种菜之地谓之圃,其外藩篱谓 之园,故云:“圃,菜园也”。太宰九职,“二曰园圃,毓草木”,注云:“树 果曰圃,园其藩也。”是圃内可以种菜,又可以树果,其外列藩篱以为樊。 柳是桑脆之物,以手折而为藩,无益於禁,以喻狂夫不任挈壶之职也。《蟋蟀》 云:“良士瞿瞿。”瞿为良士貌,故传云:“瞿瞿然顾礼义。”此言“狂夫瞿瞿”, 谓狂愚之夫,故言“瞿瞿,无守之貌”,为精神不立,志无所守,故不任居官也。 序云“挈壶氏不能掌其职”,则狂夫为挈壶氏矣,故又解其瞿瞿之意。古者,有 挈壶氏以水火分日夜,谓以水为漏,夜则以火照之,冬则冰冻不下,又当置火於 傍,故用水用火。准昼夜共为百刻,分其数以为日夜,以告时节於朝,职掌如此。 而今此狂夫瞿瞿然志无所守,分日夜则参差不齐,告时节则早晚失度,故责之也。 《挈壶氏职》曰:“凡丧,悬壶以代哭,皆以水火守之,分以日夜。及冬,则以 火爨鼎水而沸之,而沃之。”注云:“代,更也。礼未大敛代哭。以水守壶者, 为沃漏也。以火守壶者,夜则视刻数也。分以日夜者,异昼夜漏也。漏刻之箭, 昼夜共百刻,冬夏之间则有长短焉。太史立成法,有四十八箭。”是其分日夜之 事。言冬夏之有长短者,案《乾象历》及诸历法与今大史所候皆云:冬至则昼 四十五,夜五十五;夏至则昼六十五,夜三十五;春、秋分则昼五十五半,夜四 十四半。从春分至於夏至,昼渐长增九刻半;从夏至至於秋分,所减亦如之。从 秋分至於冬至,昼渐短减十刻半;从冬至至於春分,所加亦如之。又於每气之间 加减刻数,有多有少。其事在於历术以其数有多有少,不可通而为率,故太史 之官立为法,定作四十八箭,以一年有二十四气,每一气之又分为二,通率七 日强半而易一箭,故周年而用箭四十八也。历言昼夜者,以昏明为限。马融、王 肃注《尚书》,以为日永则昼漏六十刻,夜漏四十刻。日短则昼漏四十刻,夜漏 六十刻。日中、宵中则昼夜各五十刻者,以《尚书》有日出日入之语,遂以日见 为限。《尚书纬》谓刻为商。郑作《士昏礼目录》云:“日入三商为昏。”举全 数以言耳。其实日见之前,日入之後,距昏明各有二刻半,减昼五刻以裨夜,故 於历法皆多校五刻也。郑於《尧典》注云:“日中、宵中者,日见之漏与不见者 齐也。日永者,日见之漏五十五刻,日不见之漏四十五刻。”又与马、王不同者, 郑言日中、宵中者,其漏齐则可矣。其言日永、日短之数,则与历甚错。马融言 昼漏六十,夜漏四十,减昼以裨夜矣。郑意谓其未减,又减昼五刻以增之,是郑 之妄说耳。漏刻之数,见在史官,古今历者,莫不符合。郑君独有此异,不可强 为之辞。案挈壶之职唯言分以日夜,不言告时於朝。《春官·鸡人》云:“凡国 事为期,则告之时。”注云:“象鸡知时。”然则告时於朝,乃是鸡人。此言挈 壶告时者,以序云“兴居无节,挈壶氏不能掌其职”,明是挈壶告之失时,故令 朝廷无节也。盖天子备官,挈壶掌漏,鸡人告时,诸侯兼官,不立鸡人,故挈壶 告也。《庭燎》笺云:“王有鸡人之官。”是郑意以为,唯王者有鸡人,诸侯则 无也。○传“辰,时。夙,早。莫,晚”。○正义曰:《释训》云:“不辰,不 时也。”是辰为时也。“夙,早”,《释注》文。暮与早对,故为晚。 《东方未明》三章,章四句。
●卷五(五之二) 《南山》,刺襄公也。鸟兽之行,淫乎其妹,大夫遇是恶,作诗而去之。 (襄公之妹,鲁桓公夫人文姜也。襄公素与淫通。及嫁,公谪之。公与夫人如齐, 夫人之襄公。襄公使公子彭生乘公而扌益杀之,夫人久留於齐。庄公即位後乃 来,犹复会齐侯于禚,于祝丘,又如齐师。齐大夫见襄公行恶如是,作诗以刺之。 又非鲁桓公不能禁制夫人而去之。○之行,下孟反。谪,直革反,责也,又张革 反。乘,绳证反,一本作“彭生乘公”,乘则依字读。扌益,於革反,《说文》 云:“捉也。”《公羊传》云:“拉公而杀之。”沈又乌诣反。拉音郎答反。 复,扶又反,下皆同。禚音灼,地名。行恶,下孟反,下“之行”皆同。) [疏]“《南山》四章,章六句”至“去之”。○正义曰:作《南山》诗者, 刺襄公也。以襄公为鸟兽之行。鸟兽淫不避亲,襄公行如之,乃淫於己之亲妹, 人行之恶,莫甚於此。齐国大夫逢遇君有如是之恶,故作诗以刺君。其人耻事无 道之主,既作此诗,遂弃而去之。此妹既嫁於鲁襄公,犹尚淫之。亦犹鲁桓不禁, 使之至齐,故作者既刺襄公,又非鲁桓。经上二章刺襄公淫乎其妹,下二章责鲁 桓纵恣文姜。序以主刺襄公,故不言鲁桓。大夫遇是恶,作诗而去之,言作诗之 意,以见君恶之甚,於经无所当也。○笺“襄公”至“去之”。○正义曰:以 《弊笱》、《猗嗟》之序,知襄公所淫之妹,文姜是也。桓十八年《左传》云: “公与夫人姜氏如齐。齐侯通焉。公谪之。以告。夏四月丙子,享公。使公子彭 生乘公,公薨於车。”庄元年《公羊传》云:“夫人谮公於齐侯。公曰:‘同非 吾子,齐侯之子也。’齐侯怒。与之饮酒。於其出焉,使公子彭生送之,於其乘 焉,拉而杀之。”是公谪文姜,彭生扌益杀公之事也。《春秋经》桓三年“秋, 公子如齐逆女。九月,夫人姜氏至自齐”,是文姜以桓三年归鲁也。《左传》 於桓十八年“如齐”之下始云“齐侯通焉”。笺知素与淫通者,以奸淫之事生於 聚居,不宜既嫁始然,故知未嫁之前,素与淫通也。且桓六年九月经书“丁卯, 子同生”,即庄公也。《猗嗟序》称“人以庄公为齐侯之子”,《公羊传》称桓 公云“同非吾子”,明非如齐之後始与齐侯通也。但《左传》为“公谪”张本, 故於“如齐”之下始言“齐侯通”耳。《公羊》“拉而杀之”,《史记》称 “使公子彭生抱鲁桓公上车,摺其胁,公死於车”,摺与拉音义同。彼皆言拉杀, 此言扌益杀者,《说文》云:“扌益,捉也。”何休云:“胁拉折声。”正谓 手捉其胁而折,拉然为声,此指言杀状,故言扌益也。夫人以桓十八年与公如齐, 经书“公之丧至自齐”,传不言文姜来归。庄元年传云:“不书即位,文姜出故 也。”庄公即位之时,犹在齐未来,故言“夫人久留於齐,庄公即位後乃来”也。 其来年月,三传无文。庄元年经书“三月,夫人逊于齐”,《公羊传》云:“夫 人固在齐矣。其言逊何?念母也。正月以存君,念母以首事。”何休及贾逵、服 虔皆以为,桓公之薨,至是年三月期而小祥,公忧思少杀,念及於母,以其罪重, 不可以反之,故书“逊于齐”耳。其实先在於齐,本未归也。至二年,“夫人会 齐侯於禚”,是从鲁往之,则於会之前已反鲁矣。服虔云盖鲁桓公之丧从齐来, 以文姜为二年始来。杜预以庄元年岁首即位之时,文姜来,公以母出之故,不忍 即位。文姜於时感公意而来。既至,为鲁人所尤,故三月又逊於齐。谓文姜来而 复去,非先在齐。二者说虽不同,皆是庄公即位之後乃来也。杜预创为其说,前 儒尽不然也。郑於《丧服小记》之注引《公羊》正月存亲之事,则亦同於贾、服, 至二年乃归也。《春秋》经“庄二年,夫人姜氏会齐侯於禚。四年,夫人姜氏享 齐侯於祝丘。五年,夫人姜氏如齐师。”是夫人复会齐侯、如齐师也。以言齐侯 淫於其妹,终说其淫之事。若然,按经“庄七年春,夫人姜氏会齐侯於防。冬, 夫人姜氏会齐侯於”,亦是淫事。此不言者,略举其先三会,以包其後二会也。 以《左传》於“会禚”之下“书奸也”,於会防之下言“齐志也”,杜预以为, 意出於夫人则云“书奸”,意出於齐侯则云“齐志”。传举二端,其馀皆从之, 则“祝丘”与“如齐师”,奸由从夫人;“防”、“”,奸发於齐侯。郑意或 亦当然。今此笺又以经有非鲁桓之事,而序不言之,据夫人发文,故申其意,言 大夫见襄公行恶如是,作诗以刺之;又非鲁桓公不能禁制文姜。言诗经有此二意 也。而云“去之”者,叠序“去之”文,谓弃齐而去。 南山崔崔,雄狐绥绥。(兴也。南山,齐南山也。崔崔,高大也。国君尊严, 如南山崔崔然。雄狐相随,绥绥然无别,失阴阳之匹。笺云:雄狐行求匹耦於南 山之上,形貌绥绥然。兴者,喻襄公居人君之尊,而为淫之行,其威仪可耻恶 如狐。○崔,子虽反,又音佳。别,彼列反。音逸,下同。恶,乌路反,又如 字。○)鲁道有荡,齐子由归。(荡,平易也。齐子,文姜也。笺云:妇人谓嫁 曰归。言文姜既以礼从此道嫁于鲁侯也。○荡,徒党反,徐敕党反。易,夷豉反。) 既曰归止,曷又怀止?(怀,思也。笺云:怀,来也。言文姜既曰嫁于鲁侯矣, 何复来为乎?非其来也。) [疏]“南出”至“怀止”。○毛以为,南山、雄狐,各自为喻。言南山高大 崔崔然,以喻国君之位尊高如山也。雄狐相随绥绥然,雄当配雌,理亦当然也。 今二雄无别,失阴阳之匹,以喻夫当配妻。今襄公兄与妹淫,亦失阴阳之匹。以 襄公居尊位而失匹配,故举淫事以责之。言鲁之道路有荡然平易,齐侯之子女文 姜用此道而归嫁於鲁。既曰归於鲁止,自有夫矣,襄公何为复思之止?而与之会, 为此淫乎?○郑以为,狐在山上为喻,言南山高大崔崔然,有雄狐在此山上,以 求配耦,形貌绥绥然,其状可耻恶也。喻说在笺。既言公淫可恶,又责文姜会公。 言鲁之道路有荡然而平易,齐子文姜从此道而归於鲁。既曰归於鲁止,当专意事 夫,何为又复来止?责文姜之来会襄公也。○传“南山”至“之匹”。○正义曰: 诗人自歌土风,山川不出其境,故云“南山,齐南山”。举南山形貌高大崔崔然, 故知喻国君之位尊严,言其高大如南山也。绥绥是匹行之貌,今言雄狐相随绥绥 然,明是二雄狐相匹,故云雄狐绥绥然,是二狐俱雄,无有别异,失阴阳之匹, 以喻兄与妹淫,亦失阴阳之匹也。今定本云“失阴阳之正”,义亦通也。检此传 文,无狐在山上之意,则各自为喻,异於郑也。对文则飞曰雌雄,走曰牝牡。散 则可以相通。《牧誓》曰“牝鸡之晨”,飞得称牝,明走得称雄。僖十五年《左 传》称“秦伯伐晋,筮之遇蛊,其繇曰:‘获其雄狐。’”亦谓牡为雄,与此同 也。○笺“雄狐”至“如狐”。○正义曰:笺以南山、雄狐文势相连,则是狐在 山上,不宜别以为喻。又狐必雄雌相从,无二雄相随之理,故以为狐求匹耦於南 山之上,喻襄公淫於人君之位,其可耻恶如狐貌。以狐比之,《有狐》之传以 “绥绥,匹行之貌”,则此言绥绥亦匹行之貌。言求匹耦者,正谓无雌相随,是 求匹耦也。在高显之处,使人见之,是谓可恶也。○传“荡平”至“文姜”。○ 正义曰:以其说道路之貌,故以荡为平易,言地平而易,无险难也。文姜,齐女, 故谓之齐子。传於诗“由”多训为“用”,此当言用此道以归鲁也。○传“怀, 思”。○正义曰:《释诂》文。王肃云:“文姜既嫁於鲁,人矣,何为复思与 之会而淫乎?”○笺“怀来”至“其来”。○正义曰:“怀,来”,《释言》文。 以归止谓文姜归,则怀止亦谓文姜怀,不宜谓襄公思,故易传以为非责文姜之来 也。 葛屦五两,冠双止。(葛屦,服之贱者。冠,服之尊者。笺云:葛屦五 两,喻文姜与侄娣及傅姆同处。冠,喻襄公也。五人奇,而襄公往,从而双之。 冠屦不宜同处,犹襄公、文姜不宜为夫妇之道。○屦,九具反。两,王肃如字, 沈音亮。,如谁反。傅姆,上音付,下音茂。处,昌虑反,下同。奇,居宜反。) 鲁道有荡,齐子庸止。(庸,用也。)既曰庸止,曷又从止?(笺云:此言文姜 既用此道嫁於鲁侯,襄公何复送而从之,为淫之行?) [疏]“葛屦”至“从止”。○正义曰:屦以两只为具,五为数之奇。言葛屦 服之贱,虽有五两,其数虽奇,以寇往配而双止,则非其宜,以喻文姜是襄公 之妹,虽与侄娣傅姆有五人矣,其数虽奇,以襄公往配而双之,亦非其宜。襄公, 兄也;文姜,妹也,兄妹相配,是非其宜。既云不宜相配,又责非理为淫。鲁之 道路有荡然平易,齐子文姜用此道以归鲁止,既曰用此道以归鲁止,彼自有夫, 襄公何为复从双止?责其复从文姜为淫之行。○传“葛屦”至“尊者”。○正 义曰:贱宜对贵,尊当对卑。在身之服,上尊下卑。葛屦服之於足,葛又物之贱 者,故以贱言之;冠服之於首,是服之最尊,所用之物贵,故以尊言之,亦令 其贵贱尊卑互相见也。○笺“葛屦”至“之道”。○正义曰:屦必两只相配,故 以一两为一物。必属之於冠,故冠其为一同。葛屦言五,冠言双,由是五 为奇,故欲双之使耦也。奇,大数矣,独举五而言,明五必有象,故以喻文姜与 侄娣傅姆五人俱是妇人,不宜以襄公往双之。云其数奇,以经有“五两”,故以 五人解之。庄十九年《公羊传》曰:“诸侯一娶九女,二国往媵之,皆有侄娣从。 侄者何?兄之子。娣者何?女弟也。”是诸侯夫人有侄有娣也。襄三十年《公羊 传》曰:“宋灾,伯姬存焉。有司请出。伯姬曰:‘吾闻之,妇人夜出,不见傅 姆不下堂。’傅至,姆未至,逮火而死。”是诸侯夫人有傅、姆也。《士昏礼》 云:“姆在其右。”注云:“姆,妇人年五十无子,出而不复嫁,能以妇道教人 者,若今时乳母矣。”士妻之姆如此,则诸侯夫人其姆亦当然也。《内则》云: “女子十年不出,傅姆教之,执麻,治丝茧。”则傅是姆类,亦当以妇人老者 为之矣。何休云:“选老大夫为傅,大夫妻为姆。”以男子为傅,《书传》未有 云焉。且大夫之妻当自处家,无由从女而嫁,使夫人动辄待之,何休之言,非礼 意也。冠屦贵贱,不宜同处,由襄公与文姜,兄之与妹,不宜为夫妇之道。又襄 公止复文姜耳,传不言淫其侄娣,又傅、姆老人,非襄公俦类,而云襄公双之者, 正以侄、娣、傅、姆与文姜同是妇人,聚居一处,襄公乃以男子厕入其中,不宜 与妹相耦。作者指言其不宜双文姜耳,非谓襄公於五人皆淫之。○笺“此言”至 “之行”。○正义曰:上言曷又怀止,笺谓责文姜之来。此言曷又从止,以为责 襄公从之者,以“怀止”与“归止”文连,归是文姜归鲁,故知怀是文姜来齐。 此与“庸止”文连,庸是用道而往,则从是逐後从之,故知责襄公从之。言以意 从送,与之为淫耳,非谓从之至鲁也。 麻如之何?衡从其亩。(,树也。衡猎之,从猎之,种之然後得麻。笺 云:树麻者必先耕治其田,然後树之,以言人君取妻必先议於父母。○,鱼世 反,本或作“艺”,技艺字耳。衡音横,注同,亦作“横”字,又一音如字, “衡”即训为“横”。《韩诗》云:“东西耕曰横。”从,足容反,注同。《韩 诗》作“由”,云:“南北耕曰由。”)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必告父母庙。 笺云:取妻之礼,议於生者,卜於死者,此之谓告。○取,七喻反,注下皆同。) 既曰告止,曷又鞠止?(鞠,穷也。笺云:鞠,盈也。鲁侯女既告父母而取,何 复盈从令至于齐乎?非鲁桓。○鞠,居六反。令,力呈反,下同。) [疏]“麻”至“鞠止”。○毛以为,种麻之法如之何乎?必横纵猎其田亩, 种之然後得麻,以兴娶妻之法如之何乎?必告庙,启其父母,娶之然後得妻。鲁 桓既曰告庙而娶得之止,宜以妇道禁之,何为又使穷极邪意而至齐乎?止责鲁桓 不禁制文姜。郑唯以“鞠”为“盈”为异,馀同。○传“树”至“得麻”。○ 正义曰:此云“麻”,后稷《生民》云“之荏菽”,《大司徒》云“教稼穑 树”,则树皆种之别名,故云犹树也。在田逐禽谓之猎,则猎是行步践屦 之名。衡,古横字也。衡猎之,纵猎之,谓既耕而东西践蹑概摩之也。古者推耒 耜而耕,不宜纵横耕田,且《书传》未有谓耕为猎者,故知是摩猎之也。今定本 云“重之然後得麻”,义虽得通,不如为“种”字也。○笺“取妻”至“谓告”。 ○正义曰:传以经云“必告父母”,嫌其唯告生者,故云“必告父母之庙”。笺 又嫌其唯告於庙,故云“议於生者,卜於死者”,以足之。婚有纳吉之礼,卜而 得吉,使告女家,是娶妻必卜之。《士冠礼》云“筮於庙门”,明卜亦在庙也。 《曲礼》云“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故齐戒以告鬼神。昭元年《左传》说 楚公子围将娶妻於郑,其辞云:“围布几筵,告於庄、恭之庙而来。”是娶妻自 有告庙之法。而笺必以为卜者,以纳吉为六礼之一,故举卜言之。案《婚礼》受 纳采之礼云:“主人筵於户西。”注云:“主人,女父也。筵,为神布席也。将 以先祖之遗体许人,故受其礼於庙也。”其後诸礼皆转以相似,则礼法皆告庙矣。 女家尚每事告庙,则夫家将行六礼,皆告於庙,非徒一卜而已。明以卜为大事, 故特言之。○传“鞠,穷”。○正义曰:《释言》文。传意当谓鲁桓纵恣文姜, 使穷极邪意也。○笺“鞠盈”至“鲁桓”。○正义曰:《释诂》文。笺以此责鲁 桓之辞,不宜唯言文姜之穷极邪意,故易传以为盈,责鲁桓之盈纵文姜,不禁制 之。 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克,能也。笺云:此言析薪必待斧乃能也。○析, 星历反。)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笺云:此言取妻必待媒乃得也。)既曰得 止,曷又极止?(极,至也。笺云:女既以媒得之矣,何不禁制,而恣极其邪意, 令至齐乎?又非鲁桓。) [疏]“析薪”至“极止”。○正义曰:言析薪之法如之何乎?非用斧不能斫 之,以兴娶妻之法如之何乎?非使媒不能得之。鲁桓既曰使媒得之止,宜以妇道 禁之,何为穷极邪意而至齐止?又责鲁桓不禁制文姜也。○传“极,至”。○正 义曰:《释诂》文。笺言“恣极邪意,令至齐”者,中说极为至之义,恣解义之 言,非经中极也。 《南山》四章,章六句。 《甫田》,大夫刺襄公也。无礼义而求大功,不修德而求诸侯,志大心劳, 所以求者非其道也。 [疏]“《甫田》三章,章四句”至“其道”。○正义曰:《甫田》诗者,齐 之大夫所作以刺襄公也。所以刺之者,以襄公身无礼义,而求己有大功,不能自 修其德,而求诸侯从己。有义而後功立,惟德可以来人。今襄公无礼义、无德, 诸侯必不从之。其志望大,徒使心劳,而公之所求者非其道也。大夫以公求非其 道,故作诗以刺之。求大功与求诸侯,一也,若诸侯从之,则大功克立,所从言 之异耳。求大功者,欲求为霸主也。天子衰,诸侯兴,故曰霸。《中候》“霸免”, 注云:“霸,犹把也,把天子之事。”於时王室微弱,诸侯无主,齐是大国,故 欲求之。郑以《国语》云“齐庄、僖於是乎小伯”,韦昭曰:“小伯主诸侯盟会。 襄即庄孙、僖子,以父祖已作盟会之长,可以为霸业之基。又自以国大民众,负 恃强力,故欲求为霸也。至其弟桓公,即求而得之。”是齐国可以为霸,但襄公 无德而不可求耳。上二章刺其求大功,卒章刺其不能修德,皆言其所求非道之事。 “劳心忉忉”,是志大心劳。 无田甫田,维莠骄骄。(兴也。甫,大也。大田过度,而无人功,终不能获。 笺云:兴者,喻人君欲立功致治,必勤身修德,积小以成高大。○莠,羊九反。 无田,音佃,下同。治,直吏反。)无思远人,劳心忉忉。(忉忉,忧劳也。笺 云:言无德而求诸侯,徒劳其心忉忉耳。○忉音刀。) [疏]“无田”至“忉忉”。○正义曰:上田谓垦耕,下田谓土地。以襄公所 求非道,故设辞以戒之。言人治田,无得田此大田,若大田过度,力不充给,田 必芜秽,维有莠草骄骄然。以喻公无霸德,思念远人,若思彼远人,德不致物, 人必不至,维劳其心忉忉然。言人之欲种田求,必准功治田,乃可获,喻人 君欲立功致治,必勤身修德,功乃可立。无德而求诸侯,徒劳其心也。责襄公之 妄求诸侯也。○传“甫田”至“能获”。○正义曰:“甫,大”,《释诂》文。 言“无田甫田”,犹《多方》云“宅尔宅田”。尔田,今人谓佃,食古之遗语也。 禁人言“无田甫田”,犹下句云“无思远人”。无田与无思相对为喻。《周礼》 授民田,“上地家百亩,中地家二百亩,下地家三百亩”。谓其人力堪治,故礼 以此为度。过度,谓过此数而广治田也。○传“忉忉,忧劳”。○正义曰:《释 训》云:“忉忉,忧也。”以言劳心,故云“忧劳也”。 无田甫田,维莠桀桀。(桀桀,犹骄骄也。○桀,居竭反,徐又居谒反。) 无思远人,劳心怛怛。(怛怛,犹忉忉也。○怛,旦末反。) 婉兮娈兮,总角兮。“未几见兮,突而弁兮!(婉娈,少好貌。总角,聚 两髦也。,幼稚也。弁,冠也。笺云:人君内善其身,外修其德,居无几何, 可以立功,犹是婉娈之童子,少自修饰,然而稚,见之无几何,突耳加冠为成 人也。○婉,於阮反。娈,力转反。纟,本又作扌,子孔反。,古患反。 几,居岂反,注同。“见兮”,一本作“见之”。突,吐活反,注同;《方言》 云“凡卒相见谓之突”,吐讷反。弁,皮眷反。髦音毛。少,诗照反。) [疏]“婉兮”至“弁兮”。○正义曰:言有童子婉然而少,娈然而好兮, 纟聚其发,以为两角然兮,幼稚如此。与别,未经几时而更见之,突然已加 冠弁为成人兮。言童子少自修饰,未几时而即得成人,以喻人君能善身修德,未 几时而可以立功。今君不修其德,欲求有功,故刺之。○传“婉娈”至“弁冠”。 ○正义曰:《候人》传曰:“婉,少貌。娈,好貌。”此并训之,故言少好貌。 《内则》云:“男女未冠笄者,纟角,衿缨。”冠所以覆发,未冠则纟角, 故知“纟角,聚两髦”,言纟聚其髦以为两角也。“兮”与“纟角”共 文,故为幼稚。《周礼》掌冠冕者,其职谓之弁师,则弁者冠之大号,故为弁冠 也。《士冠礼》及《冠义》记士之冠云:“始加缁布冠,次加皮弁,次加爵弁。 三加而後字之,成人之道也。”然则士有三加冠。此言“突若弁兮”,指言童子 成人加冠而已,不主斥其一冠也。若犹耳也,故笺言“突耳加冠为成人”。《猗 嗟》“颀若”,言若者,皆然耳之义,古人语之异耳。定本云“突而弁兮”,不 作“若”字。 《甫田》三章,章四句。 《卢令》,刺荒也。襄公好田猎毕弋而不修民事,百姓苦之,故陈古以风焉。 (毕,蜀也。弋,缴射也。○令音零。下同。好,呼报反。风,福凤反。蜀, 直角反,本亦作“浊”。毕,星名,何音犊。缴音灼。) [疏]“《卢令》三章,章二句”至“风焉”。○正义曰:作《卢令》诗者, 刺荒也。所以刺之者,以襄公性好田猎,用毕以掩兔,用弋以射雁。好此游田逐 禽,而不修治民之事,国内百姓皆患苦之,故作是诗,陈古者田猎之事,以风刺 襄公焉。经三章,皆言有德之君,顺时田猎,与百姓共乐之事。○笺“毕,蜀。 弋,缴射”。○正义曰:《释天》云:“蜀谓之毕。”李巡曰:“蜀,阴气 独起,阳气必止,故曰毕。毕,止也。”孙炎曰:“掩兔之毕,或谓之蜀,因 名星云。”郭璞曰:“掩兔之毕,或呼为蜀,因星形以名之。”《月令》注云: “网小而柄长谓之毕。”然则此器形似毕星,孙谓以网名毕,郭谓以毕名网。郭 说是也。出绳系矢而射鸟,谓之缴射也。 卢令令,其人美且仁。(卢,田犬。令令,缨环声。言人君能有美德,尽其 仁爱,百姓欣而奉之,爱而乐之。顺时游田,与百姓共其乐,同其获,故百姓闻 而说之,其乐令令然。○缨,於盈反,又於政反。乐音洛,下同。说音悦。) [疏]“卢令”至“且仁”。○正义曰:言古者有德之君,顺时田猎,与百姓 共乐同获,百姓闻而悦之。言吾君之卢犬,其环铃铃然为声。又美其君,言吾君 其为人也,美好且有仁恩。言古者贤君田猎,百姓爱之,刺今君田猎,则百姓苦 之。○传“卢田”至“令令然”。○正义曰:犬有田犬、守犬。《战国策》云: “韩国卢,天下之骏犬也。东郭逡,海内之狡兔。韩卢逐东郭,绕山三,越冈五, 兔极於前,犬疲於後,俱为田父之所获。”是卢为田犬也。此言“铃铃”,下言 “环”、“钅每”,铃铃即是环、钅每声之状。环在犬之颔下,如人之冠缨然, 故云“缨环声”也。言人君有美德,以下言百姓所以悦君之意。《孟子·谓梁惠 王》曰:“今王田猎於此,百姓闻王车马之音,见羽旄之美,举疾首蹙而相告 曰:‘吾王好田猎,夫何使我至於此极也?父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此无 他,不与民同乐也。今王田猎於此,百姓闻王车马之音,见羽旄之美,举タタ然 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能田猎也?’此无他,与民同乐也。” 则百姓悦之也。今定本云“喻人君能有美德”,“喻”字误也。 卢重环,(重环,子母环也。○重,直龙反,下同。)其人美且鬈。(鬈, 好貌。笺云:鬈读当为权。权,勇壮也。○鬈音权,《说文》云:“发好貌。”) [疏]笺“鬈读”至“勇壮”。○正义曰:笺以诸言且者,皆辞兼二事,若鬈 是好貌,则与美是一也。“且仁”、“且”,既美而复有仁才,则“且鬈”不 得为好貌,故易之。《巧言》云:“无拳无勇。”其文相连,是鬈为勇壮也。以 君能尽其仁爱,与百姓同乐,故美其“且仁”。以君身有勇壮,能捕取猛兽,故 美其“且鬈”。以君善於射御,多有才能,故美其“且”。皆是猎时之事,故 历言之。《大叔于田叙》云:“叔多才而好勇”,亦谓猎时有才勇也。 卢重钅每,(钅每,一环贯二也。○钅每音梅。)其人美且。(,才也。 笺云:才,多才也。○,七才反,《说文》云:“强也。”) [疏]传“钅每,一环贯二”。○正义曰:上言重环,谓“环相重”,故知谓 “子母环”,谓大环贯一小环也。“重钅每”与“重环”别,则与子母之环文当 异,故知“一环贯二”,谓一大环贯二小环也。《说文》亦云:“钅每,环也, 一环贯二。” 《卢令》三章,章二句。 《敝笱》,刺文姜也。齐人恶鲁桓公微弱,不能防闲文姜,使至淫乱,为二 国患焉。(○敝笱,婢世反,徐符灭反,本又作“弊”,败也。笱音古口反,取 鱼器也。恶,乌路反。) [疏]“《敝笱》三章,章四句”至“患焉”。○正义曰:作《敝笱》诗者, 刺文姜也。所以刺之者,文姜是鲁桓夫人,齐人恶鲁桓公为夫微弱,不能防闲文 姜,使至於齐,与兄淫乱,为二国之患焉,故刺之也。文姜淫乱,由鲁桓微弱使 然。经三章,皆是恶鲁桓以刺文姜之辞。《夏官·虎贲氏》云:“舍则守王闲。” 注云:“舍,王出所止宿处也。闲,┕互也。”《天官·掌舍》“掌王之会同 之舍,设┕互再重”,杜子春云:“┕互谓行马。玄谓行马再重者,以周卫 有外内列。周卫,防守之物,名之曰闲。”则闲亦防禁之名,故此及《猗嗟》之 序皆防闲并言之也。齐则襄公通妹,鲁则夫人外淫。桓公见杀於齐,襄公恶名不 灭,是为二国患也。文姜既嫁於鲁,齐人不当刺之,由其兄与妹淫,齐人恶君而 复恶文姜,亦所以刺君,故编之为襄公诗也。 敝笱在梁,其鱼鲂鳏。(兴也。鳏,大鱼。笺云:鳏,鱼子也。鲂也,鳏也, 鱼之易制者,然而敝败之笱不能制。兴者,喻鲁桓微弱,不能防闲文姜,终其初 时之婉顺。○鲂音房。鳏,毛古顽反,郑古魂反。易,夷豉反。)齐子归止,其 从如云。(如云,言盛也。笺云:其从,侄娣之属。言文姜初嫁于鲁桓之时,其 从者之心意如云然。云之行,顺风耳。後知鲁桓微弱,文姜遂淫恣,从者亦随之 为恶。○从,才用反,注下皆同。) [疏]“敝笱”至“如云”。○毛以为,笱者捕鱼之器。弊败之笱在於鱼梁, 其鱼乃是鲂鳏之大鱼,非弊败之笱所能制,以喻微弱之君为其夫婿,其妻乃是强 盛之齐女,非微弱之夫所能制,刺鲁桓之微弱,不能制文姜也。又言文姜难制之 意。齐子文姜初归於鲁国止,其从者庶姜庶士,其数众多如云然,以此强盛,故 鲁桓不能禁也。○郑以为,弊败之笱在於鱼梁,其鱼乃是鲂鳏之小鱼。鲂鳏自是 鱼之易制者,但笱以弊败,不能制,以喻文姜是妇人之易制者,但由鲁桓以微弱 不能制。由其不制文姜,故令从者亦恶。齐子文姜初归於鲁国止,其从者之心如 云然。云行顺风东西,从者随嫡善恶,由文姜淫,故从者亦淫。○传“鳏,大 鱼”。○正义曰:《孔丛子》云:“卫人钓於河,得鳏鱼焉,其大盈车,子思问 曰:‘如何得之?’对曰:‘吾下钓垂一鲂之饵,鳏过而不视。又以豚之半,鳏 则吞矣。’子思叹曰:‘鱼贪饵以死,士贪禄以亡。’”是鳏为大鱼也。传以鳏 为大鱼,则以大为喻。王肃言:“鲁桓之不能制文姜,若弊笱之不能制大鱼也。” ○笺“鳏鱼”至“婉顺”。○正义曰:“鳏,鱼子”,《释鱼》文。李巡曰: “凡鱼之子总名鲲也。鲲、鳏字异,盖古字通用。或郑本作‘鲲’也。《鲁语》 云:‘宣公夏滥於泗渊,里革断其罟而弃之,曰:鱼禁鲲面,鸟翼っ卵,蕃庶 物也。’”是亦以鲲为鱼子也。毛以鲲为大鱼,郑以鲲为鱼子而与鲂相配,则鲂 之为鱼,中鱼也,故可以为大亦可以为小。陆机《疏》云:“鲂,今伊、洛、济、 颍鲂鱼也,广而薄,肥恬而少力,细鳞,鱼之美者。辽东梁水鲂特肥而厚,尤美 於中国鲂,故其乡语曰‘居就粮梁水鲂’是也。”笺以一鳏若大鱼,则强笱亦不 能制,不当以弊败为喻。且鲂、鲲非极大之鱼,与鳏不类,故易传以为小鱼易制, 喻文姜易制,但鲁桓微弱,不能防闲文姜,使终其初时之婉顺。文姜素与兄淫, 而云“初时婉顺”者,在齐虽则先淫,至鲁必将改矣,但知桓公微弱,後复更为 淫耳。○传“如云,言盛”。○正义曰:传以如云言盛,谓其从者多,强盛而难 制。孙毓云:“齐为大国,初嫁宠妹,庶姜庶士盛如云雨,故妹来自由,桓公不 能禁制。”言从者之盛,传意当然。文姜归鲁之日,襄公未为君,言宠妹则非也。 ○笺“其从”至“为恶”。○正义曰:侄娣之外,更当有侍御贱妾,故云“其从, 侄娣之属”。笺以作诗者主刺文姜之恶,而言其从如云,明以文姜恶甚,疾其败 损族类,故易传以为从者亦随文姜为恶。 敝笱在梁,其鱼鲂与。(鲂与,大鱼。笺云:与,似鲂而弱鳞。○ 与,象吕反,《广雅》云“达也”,音连。) [疏]笺“与,似鲂而弱鳞”。○正义曰:陆机《疏》云:“与似鲂,厚 而头大,鱼之不美者,故里语曰‘网鱼得与,不如茹’。其头尤大而肥者, 徐州人谓之鲢,或谓之鳙。幽州人谓之后,或谓之胡鳙。” 齐子归止,其从如雨。(如雨,言多也。笺云:如雨,言无常,天下之则下, 天不下则止,以言侄娣之善恶,亦文姜所使止。) [疏]笺“如雨”至“使止”。○正义曰:侄娣之善恶,亦文姜所使,今定本 云“所使止”,於义是也。 敝笱在梁,其鱼唯唯。(唯唯,出入不制。笺云:唯唯,行相随顺之貌。○ 唯唯,维癸反,沈养水反,《韩诗》作“遗遗”,言不能制也。) [疏]传“唯唯,出入不制”。○正义曰:上二章言鱼名,此章言鱼貌,令其 上下相充也。唯唯,正是鱼行相随之貌耳。传以弊笱不能制大鱼,故云出入不制。 笺以为小鱼,故行相随顺之貌。各从其义,故为辞异耳。其於唯唯,义亦同也。 齐子归止,其从如水。(水,喻众也。笺云:水之性可停可行,亦言侄娣之 善恶在文姜也。) 《敝笱》三章,章四句。 《载驱》,齐人刺襄公也。无礼义故,盛其车服,疾驱於通道大都,与文姜 淫播其恶於万民焉。(故犹端也。○驱,欺具反,又如字,下皆同,本亦作“ 丘”。播,波佐反。) [疏]“《载驱》四章,章四句”至“民焉”。○正义曰:《载驱》诗者,齐 人所作以刺襄公也。刺之者,襄公身无礼义之故,乃盛饰其所乘之车与所衣之服, 疾行驱驰於通达之道,广大之都,与其妹文姜淫通,播扬其恶於万民焉,使万民 尽知情,无惭耻,故刺之也。国人刺君,乃是常事,诸序未有举国之名言其民刺 君。此独云“齐人刺襄公”者,以文姜鲁之夫人,襄公往入鲁境,以其齐、鲁交 错,须言齐以辨嫌。无礼义,盛其车服者,首章次句与次章上二句是也。疾驱, 首章上句是也。於通道大都,下二章上二句是也。经因丘车而言车饰,故先言 载驱。序以美其车服然後驱之,且欲见其驱车所往之处,故令疾驱与通道大都为 句而後言之。经有车马之饰而已,无盛服之事。既美其车,明亦美其服,故协句 言之。四章下二句皆言文姜来会齐侯,是与文姜淫之事,大都通道人皆见之,是 播其恶於万民也。○笺“故犹端”。○正义曰:诸言“故”者,多是因上文以生 下事。此“故”乃与上为句,非生下之辞,是以笺特释之。“无礼义故”,犹言 无礼义端,端谓头绪也。《论语》“叩其两端”,谓动发本末两头也。《标有梅》 笺云“女年二十而无嫁端”,为无嫁之头绪。此亦谓无礼义之头绪也,故盛服而 与妹淫通也。 载驱薄薄,簟朱享。(薄薄,疾驱声也。簟,方文{艹席}也。车之蔽曰 。诸侯之路车,有朱革之质而羽饰。笺云:此车襄公乃乘焉,而来与文姜会。 ○薄,普各反,徐扶各反。音弗。郭,苦郭反,革也。)鲁道有荡,齐子发 夕。(发夕,自夕发至旦。笺云:襄公既无礼义,乃疾驱其乘车以入鲁竟。鲁之 道路平易,文姜发夕由之往会焉,曾无惭耻之色。○发,《韩诗》云:“发,旦 也。”其乘,绳证反,或音绳。竟音境,本亦作“境”。易,夷豉反,下“乐易” 同。) [疏]“载驱”至“发夕”。○正义曰:言襄公将与妹淫,则驱驰其马,使之 疾行,其车之声薄薄然,用方文竹簟以为车蔽,又有朱色之革为车之饰。公乘此 车马往就文姜,鲁之道路有荡然平易,齐子文姜乃由此道发夕至旦来与公会。公 与妹淫,曾无愧色,故刺之。○传“薄薄”至“羽饰”。○正义曰:薄薄,车声 状。序言疾丘,故云疾驱。丘与驱音义同,皆谓丘马疾行也。《斯干》说 铺席燕乐之事云:“下莞上簟。”簟字从竹,用竹为席,其文必方,故云方文席 也。车之蔽曰,谓车之後户也。《说文》云:“郭,革也。”兽皮治去毛曰 革,郭是革之别名。此说齐君之车,而云朱郭,故云诸侯之路车有朱革之质 而羽饰。谓以皮革为本质,其上又以翟羽为之饰也。《释器》云:“舆革,前谓 之艮,後谓之。”李巡曰:“舆革前,谓舆前以革为车饰曰艮。,车後 户名也。”郭璞曰:“艮,以韦靶车轼也。,以韦靶後户也。”又云:“竹 前谓之御,後谓之蔽。”李巡曰:“竹前,谓编竹当车前以拥蔽,名之曰御。御, 止也。”孙炎曰:“御,以簟为车饰也。”郭璞曰:“蔽,以簟衣後户也。”如 《尔雅》之文,车前後之饰,皆有革有簟,故此说车饰云“簟朱郭”也。彼 文革饰後户谓之,竹饰后户谓之蔽,则、蔽异矣。此言车之蔽曰,、蔽 为一者,彼因革与竹别而异其文耳,其实革竹同饰後户,俱为车之蔽塞,故此传 、蔽通言之。《春官》巾车掌王后之车辂,有重翟、厌翟。《硕人》说卫侯夫 人云“翟以朝”。是妇人之车有翟羽饰矣。经、传不言诸侯路车有翟饰者,今 传言羽饰,必当有所案据,不知出何书也。○传“发夕”至“至旦”。○正义曰: 此言发夕,谓夕时发行,故为发夕至旦。《小宛》云“明发不寐”,谓此至明之 开发,未尝寝寐,故为发夕至明。所以立文不同,皆为夕发至旦。○笺“襄公” 至“之色”。○正义曰:知入鲁境者,以下言“汶水汤汤”,则会在汶侧。齐在 鲁北,水北曰阳。僖元年《左传》称公赐季友汶阳之田,当齐襄公之时,汶水之 北尚是鲁地,故知襄公乘车入鲁境也。於“鲁道”之下,即言“发夕”,是则夜 行在道,言其疾趋齐侯之意,故言文姜发夕而往会焉。兄则盛饰而往,妹则疾行 会之,是其无惭耻之色。 四骊济济,垂辔氵尔氵尔。(四骊,言物色盛也。济济,美貌。垂辔,辔之 垂者。氵尔氵尔,众也。笺云:此又刺襄公乘是四骊而来,徒为淫乱之行。○骊, 力驰反。济,子礼反,注同。尔尔,本亦作“氵尔”,同,乃礼反。徒,一本作 “从”,两通。行,下孟反。)鲁道有荡,齐子岂弟。(言文姜於是乐易。然笺 云:此岂弟犹言发夕也。岂读当为。弟,《古文尚书》以弟为圉。圉,明也。 ○岂,开改反,乐也。弟如字,或音待易反。乐音洛。音开。圉音亦。) [疏]“四骊”至“岂弟”。○毛以为,襄公将与妹淫,乘其一驷之马,皆是 铁骊之色,其马济济然而美,又四马垂其六辔氵尔氵尔然而众。为此盛饰,往就 文姜。鲁之道路有荡然平易,齐子文姜於是乐易然来与兄会,曾无惭色,故刺之。 ○郑唯恺悌为异。言文姜开明而往会之。馀同。○传“四骊,言物色盛也”。○ 正义曰:《夏官·校人》云:“凡军事,物马而颁之。”注云:“物马齐其力。” 言四言骊,道其物色俱盛也。○笺“此岂”至“明也”。○正义曰:笺以为,齐 子恺悌,文在鲁道之下,则恺悌为在道之事。若是其心乐易,非独在道为然。且 上云“发夕”,此当为发夕之类,故云“此恺悌犹发夕”,言与其馀恺悌不同也。 恺悌之义,与发夕不类,故读恺为易,称物成务。《说文》云:“,开也。” 《古文尚书》即今郑注《尚书》是也,无以悌为圉之字。唯《洪范》稽疑论卜兆 有“五曰圉”,注云:“圉者,色泽光明。”盖古文作“悌”,今文作“圉”。 贾逵以今文校之,定以为“圉”,故郑依贾氏所奏,从定为“圉”,於古文则为 “悌”,故云“《古文尚书》以悌为圉。圉,明也”。上言发夕,谓初夜即行。 此言明,谓侵明而行,与上古文相通也。《释言》云:“恺悌,发也。”舍人、 李巡、孙炎、郭璞皆云“,明。发,行”。郭璞又引此诗云“齐子恺悌”,是 亦为行之义也。今定本云:“此恺悌,发也,犹言发夕。”又云:“悌,《古 文尚书》以为圉。”更无悌字,义并得通。 汶水汤汤,行人彭彭。(汤汤,大貌。彭彭,多貌。笺云:汶水之上盖有都 焉,襄公与文姜时所会。○汶音问,水名。汤,失章反。彭,必旁反。) [疏]笺“汶水”至“所会”。○正义曰:序言“疾驱於通道大都”,“行人 彭彭”,是为通道;“汶水汤汤”,傍有大都,可知。若其不然,不应辄言汶水, 故云“汶水之上盖有都焉,襄公与文姜时所会处也。”此襄公入於鲁境,往会文 姜,若是鲁桓尚存,不应公然如此。此篇所陈,盖是庄公时事,亦不知大都为何 邑,故笺不言之。 鲁道有荡,齐子翱翔。(翱翔,犹彷徉也。○彷音旁。徉音羊。) 汶水滔滔,行人亻キ々。(滔滔,流貌。亻キ々,众貌。○滔,吐刀反。 亻キ,表骄反,《说文》云:“行貌。”)鲁道有荡,齐子游敖。 《载驱》四章,章四句。 《猗嗟》,刺鲁庄公也。齐人伤鲁庄公有威仪技艺,然而不能以礼防闲其母, 失子之道,人以为齐侯之子焉。(○猗,於宜反,字或作“欹”。技,其绮反。) [疏]“《猗嗟》三章,章六句”至“子焉”。○正义曰:见其母与齐淫,谓 为齐侯种胤,是其可耻之甚,故齐人作此诗以刺之也。礼,妇人夫死从子,子当 防母奸淫。庄公不能防禁,是失为人子之道。经言猗嗟,是叹伤之言也。言其形 貌之长,面目之美,善於趋步,是有威仪也。言其善舞善射,是有技艺也。言 “展我甥兮”,拒时人以为齐侯之子也。以其齐人所作,故系之於齐。襄公淫之, 故为襄公之诗也。 猗嗟昌兮!颀而长兮。(猗嗟,叹辞。昌,盛也。颀,长貌。笺云:昌,佼 好貌。○颀音祈。佼,古卯反,本又作“姣”。)抑若扬兮,(抑,美色。扬, 广扬。○抑,於力反。)美目扬兮。(好目扬眉。)巧趋跄兮,射则臧兮!(跄, 巧趋貌。笺云:臧,善也。○趋,本又作“”,七须反,又七遇反。跄,七羊 反。) [疏]“猗嗟”至“臧兮”。○正义曰:齐人伤鲁庄公。猗嗟此庄公之貌甚昌 盛兮,其形状颀然而长好兮。抑然而美者其额上扬广兮,又有美目扬眉兮。巧为 趋步,其举动跄然兮,射则大善兮。威仪技艺,其美如此,而不能防闲其母,使 之淫乱,是其可嗟伤也。○传“猗嗟”至“长貌”。○正义曰:猗是心内不平, 嗟是口之喑哑,皆伤叹之声,故为叹辞。若犹然也。此言颀若长兮,《史记·孔 子世家》称孔子说文王之状云:“黯然而黑,颀然而长。”是之为长貌也。今定 本云“颀而长兮”,“而”与“若”义并通也。○笺“昌,佼好貌”。○正义曰: 传昌为盛,不言为其貌,故申足之云:“佼好貌。”○传“抑,美色。扬,广扬”。 ○正义曰:扬是颡之别名,抑为扬之貌,故知抑为美色。颡贵阔,故言“扬,广 扬”。○传“好目扬眉”。○正义曰:“美目扬兮”,目扬俱美,传欲辨扬是眉, 故省其文言“好目扬眉”。既言目扬皆好,又传解扬为眉,盖以眉毛扬起,故名 眉为扬。○传“跄,巧趋貌”。○正义曰:《曲礼》云“士跄跄”,今与连文, 故知“跄,巧趋貌”。《曲礼》注又云:“行而张足曰趋。”趋,今之捷步,则 “趋,疾行也”。礼有徐趋、疾趋,为之有巧有拙,故美其“巧趋跄兮”。 猗嗟名兮!美目清兮!(目上为名。目下为清。)仪既成兮。终日射侯,不 出正兮。展我甥兮!(二尺曰正。外孙曰甥。笺云:成犹备也。正,所以射於侯 中者,天子五正,诸侯三正,大夫二正,士一正。外皆居其侯中参分之一焉。展, 诚也。姊妹之子曰甥。容貌技艺如此,诚我齐之甥。言诚者,拒时人言齐侯之子。 ○射,食亦反,注“所射”、“每射”同。正音征,注同。画五采曰正。参,七 南反,又音三。) [疏]“猗嗟”至“甥兮”。○正义曰:齐人伤鲁庄公。猗嗟此庄公目上之名 甚平博兮,又有美目及目下之清亦美兮,威仪容貌既备足兮,又善於为射,终日 射侯,其矢不出正之内兮,此又诚是我齐之外甥兮。威仪技艺如此,又实是齐之 外甥,不能使母不淫,令人以为齐侯之子,是其可嗟伤也。○传“目上”至“为 清”。○正义曰:《释训》云:“猗嗟名兮,目上为名。”孙炎云:“目上平博。” 郭璞曰:“眉眼之。”《尔雅》既释如此,清又与目共文,名既目上,则清为 目下。○传“二尺”至“曰甥”。○正义曰:正者,侯中所射之处。经典虽多言 正鹄,其正之广狭则无文。郑於《周礼》考之,以为大射则张皮侯而设鹄,宾射 则张布侯而画正。正大如鹄,三分侯广而正居一焉。侯身长一丈八尺者,正方六 尺。侯身一丈四尺者,正方四尺六寸大半寸。侯身一丈者,正方三尺三寸少半寸。 正以彩画为之。其外之广虽则不同,其内皆方二尺。尾於正鹄之事,唯此言“二 尺曰正”耳。既无明说可以同之郑焉。郑言正之内方二尺者,亦更无明文,盖应 顾此传耳。姊妹之子名之曰甥。传言“外孙曰甥”者,王肃云:“据外祖以言也。” 谓不指襄公之身,总据齐国为信。外孙得称甥者,案《左传》云:“以肥之得备 弥甥。”孙毓云:“姊妹之子曰甥。谓吾舅者,吾谓之甥。此《尔雅》之明义, 未学者之所及,岂毛公之博物,王氏之通识,而当乱於此哉!抑者以襄公虽舅, 而鸟兽其行,犯亲乱类,使时人皆以为齐侯之子,故绝其相名之伦,更本於外祖 以言也。”凡异族之亲皆称甥。然此是毛传之言,不应代诗人为绝其相名之伦。 孙毓之言非也。○笺“正所”至“之子”。○正义曰:《夏官·射人》“以射法 治射义。王以六耦射三侯,乐以《驺虞》,九节五正。诸侯以四耦射二侯,乐以 《首》,七节三正。孤卿大夫以三耦射一侯,乐以《采》,五节二正。士以 三耦射犴侯,乐以《采蘩》,五节二正”。是天子以下所射之正数也。彼文大夫 士同射二正。今定本云“大夫二正,士一正”,误耳。“外皆居其侯中三分之一” 者,其外畔准侯广狭,各居其侯三分之一,其内皆方二尺,故彼注云九节、七节、 五节者,奏乐以为射节之差。三侯者,五正三正二正之侯也。二侯者,三正二正 之侯也。一侯者,二正而已。画五正之侯者,中朱、次白、次苍、次黄,玄居外。 三正者,损玄、黄;二正者,去白、苍,而画以朱、绿,其外之广皆居侯中三分 之一。郑言中二尺,是中央之采方二尺以外,准其采之多少,正之广狭,均布之 以至於外畔也。言居侯三分之一,侯之广狭则有三等不同。五正之侯则方一丈八 尺,三正之侯方一丈四尺,二正之侯则方一丈。知者,以大射之鹄,宾射之正, 虽其侯正、鹄不同,侯道远近一也。《仪礼》大射礼者,诸侯射礼。经曰:“司 马命量人量侯道,以步,大侯九十,糁七十,犴五十。”《乡射记》记射之侯 云:“侯道五十弓。”则《大射》所云九十、七十、五十皆谓弓也。诸侯大射三 侯之道,既有九十、七十、五十,则王射亦张三侯,其道之数亦当然,故《射人》 注云:“量侯道者,以弓为度。九节者,九十弓。七节者,七十弓。五节者,五 十弓。弓之下制长六尺。”是侯道远近有三等不同也。《乡射记》又云:“弓二 寸以为侯中。”侯中谓侯身也。乡射之侯既弓取二寸,则馀侯亦当然。《天官· 司裘》注说大射之侯,引《乡射记》曰:“弓二寸以为侯中。”则九十弓者,侯 中广丈八尺;七十弓者,侯中广丈四尺;五十弓者,侯中广一丈。大射既然,则 宾射亦尔。《考工记》云:“梓人为侯,广与崇方,三分其广,而鹄居一焉。” 《司裘》掌大射之礼云:“设其鹄。”《射人》治宾射之仪则云:“五正、三正、 二正。”有正者无鹄,有鹄者[C043]正,则正与鹄大小同矣。故《射人》注云: “鹄乃用皮,其大如正。”鹄居侯中三分之一,则知正亦在侯三分之一,各准其 侯之广狭而画之耳。谓之正者,《射人》注云:“正之言正也。射者内志正则能 中。”《大射》注云:“正者,正也。亦鸟名。齐、鲁之间名题肩为正。正鸟之 捷黠者,射之难中,以中为俊,故射取名焉。”大射射鹄,宾射射正,此言“不 出正兮”,据宾射为文也。“展,诚”,《释诂》文。“姊妹之子为甥”,《释 亲》文。上说容貌技艺,下言“展我甥兮”,纵令无技艺,亦是其甥,但作者既 美其身业技艺,又言实是其甥,伤不防闲其母,而令人以为齐侯之子,故言诚我 齐之外甥。为齐之甥信不虚矣。而云诚实是者,拒时人言是齐侯之子耳。 猗嗟娈兮!(娈,壮好貌。)清扬婉兮。(婉,好眉目也。)舞则选兮,射 则贯兮。(选,齐。贯,中也。笺云:选者,谓於伦等最上。贯,习也。○选, 雪恋反。贯,毛古乱反,郑古患反。中,张仲反。) 四矢反兮,以御乱兮!(四矢,乘矢。笺云:反,复也。礼射三而止。每射 四矢,皆得其故处,此之谓复射。必四矢者,象其能御四方之乱也。○反如字, 《韩诗》作“变”。变,易。御,鱼吕反。乘,绳证反。处,昌虑反。) [疏]“猗嗟”至“乱兮”。○毛以为,齐人伤鲁庄,公猗嗟此庄公容貌娈然 而好兮,其清扬眉目之婉然而美兮,其舞则齐於乐节兮,其射则中於正鹄兮。 非徒能中而已,每番重射四矢,皆反复其故处兮。善射如此,足以捍御四方之乱 兮。威仪技艺如此,而不能防闲其母,故刺之。○郑唯“舞则选兮”二句为异。 言舞则伦等之中上选兮,其射即贯习为之兮。馀同。○传“选,齐。贯,中”。 ○正义曰:传选之为齐,其训未闻,当谓其善舞齐於乐节也。贯谓穿侯,故为中 也。○笺“选者”至“贯习”。○正义曰:笺以美其善舞,当谓舞能胜人,故易 传以为伦等之中上选也。“贯,习”,《释诂》文。○传“四矢,乘矢”。○正 义曰:乘车必驾四马,因即谓四马为乘。《大射》、《乡射》皆以四矢为乘矢, 故传依用之。○笺“礼射”至“之乱”。○正义曰:大射皆三番,射讫,止而不 复射,是“礼射三而止”也。必三而止者,案《仪礼·大射》初使三耦射之而未 释获,射讫,取矢以复。君与卿大夫等射,释获,饮不中者。讫,君与卿大夫等 又射,取中於乐节。注云:“君子之於事也,始取苟能中,课有功,终用成法, 教化之渐也。”然则初射惟三耦,其後两番君始与卿大夫等射。此言“礼射三而 止”,通三耦等为言。射法三而止,而云“终日射侯”者,美其久射而常中,非 礼射终一日也。每射四矢,皆复故处,言常中正鹄也。又解射礼必用四矢者, “象其能御四方之乱”,故诗人以庄公四矢皆中,即云“以御乱兮”,美庄公善 射,言其堪御乱也。《内则》云:“男子生,以桑弧蓬矢六,射天地四方。”注 云:“天地四方,男子所有事。”彼於初生之时,以上下四方男子皆当有事,故 用六矢以示意。射礼则象能御乱,上下无乱,不复须象之故也。 《猗嗟》三章,章六句。 齐国十一篇,二十四章,百四十三句。
●卷五(五之三) ◎魏葛屦诂训传第九 (陆曰:案《魏世家》及《左氏传》云:“姬姓国也。”《诗谱》云:“周 以封同姓,其地虞舜、夏禹所都之域,地在古冀州雷首之北,析城之西,南枕河 曲,北涉汾水。”) 魏谱(魏者,虞舜、夏禹所都之地,○正义曰:《地理志》云:“河东郡有 河北县,《诗》魏国也,晋献公灭之,封大夫毕万。”皇甫谧云:“舜所营都”, 或云“蒲坂即河东县”,是也。禹受禅,都平阳或安邑,皆属河东。《五子之歌》 怨太康失邦,其歌云:“惟彼陶唐,有此冀方。今失厥道,乃灭亡。”《左传》 引其文,服虔云:“尧居冀州,虞、夏因之,不迁居,不易民。其陶唐、虞、夏 之都大率相近,不出河东之界,故《书》责太康亡失。”然则魏都河北蒲坂,故 安邑皆逼近之,故云“魏者,舜、禹所都之地”,谓境内有其都耳,魏不居其墟 也。○在《禹贡》冀州雷首之北,析城之西,○正义曰:《禹贡》云:“壶口、 雷首,至于太岳;柱、析城,至于王屋。”《地理志》云:“雷首在蒲坂南。 析城在泽西南。”皆在河东界内,是其属冀州也。○周以封同姓焉。○正义曰: 襄二十九年《左传》曰:“虞、虢、焦、滑、霍、杨、韩、魏,皆姬姓。”是与 周同姓也。《魏世家》绝不知所封为谁,故言“周以封同姓”云。其封域南枕河 曲,北涉汾水。○正义曰:《地理志》云:“魏国,姬姓也,在晋之南河曲,故 其《诗》曰‘彼汾一曲’,‘诸河之干兮’。”是南枕河曲也。《汾沮洳》曰: “彼汾沮洳,言采其莫。”刺君采其菜於汾,明其辛逾汾矣,故知北涉汾水。) 昔舜耕於历山,陶於河滨。○正义曰:《尚书传》文也。彼注云:“历山在 河东。”是舜耕之处在魏境也。言“陶於河滨”,则在河北之滨,以历山相近, 同为魏地,故连言之。皇甫谧云:“言陶於河滨,即《禹贡》所谓陶丘,今济阴 定陶之西南陶丘亭是也。”言河滨,明近河,不宜在济阴,谧之言谬耳。○禹菲 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此一帝一王, 俭约之化,於时犹存。及今魏君,啬且褊急,不务广修德於民,教以义方。○正 义曰:“教以义方”,隐三年《左传》石昔辞也。感舜、禹之化,则应皆俭约, 而《硕鼠》、《伐檀》又以刺君贪鄙者,虽遗风尚在,人性不同,不能使贪者皆 俭。因《葛屦》等刺俭者多,又其诗在先,故言俭约之化耳。晋有唐之遗风,诗 称唐国。此有舜、禹旧化,其诗不称虞、夏者,晋初,唐叔封为唐侯,又能忧深 思远,有尧之遗风,故谓之唐。魏初无虞、夏之名,虞、夏又非诸侯之国,徒感 俭约之化,啬且褊急,故《谱》本於舜、禹耳,无义,言虞,夏也。尧、舜道同, 而感有深浅者,时君政异故也。○其与秦、晋邻国,日见侵削,国人忧之。○正 义曰:魏国西接於秦,北邻於晋。桓四年《左传》曰:“秦师围魏。”是秦数伐 之。终为晋所灭,明晋亦侵之。○当周平、桓之世,魏之变风始作。○正义曰: 周自幽王以上,诸侯未敢专征。平、桓之後,以强凌弱。今云“日见侵削”,明 是诸侯专恣,故以为平、桓之时,变风始作。○至春秋鲁闵公元年,晋献公竟灭 之,以其地赐大夫毕万。自尔而後,晋有魏氏。○正义曰:郑言此者,见闵公已 前,魏国尚存,故平、桓之世得作诗也。魏无世家,而郑於左方中云:“《葛屦》 至《十亩之间》为一君,《伐檀》、《硕鼠》为一君。”知者,以上五篇刺俭, 下二篇刺贪,其事相反,故分为异君。或父祖,或子孙,不可知也。案襄二十九 年《左传》,鲁为季札歌《魏》,曰:“美哉!大而婉,俭而易行,以德辅此, 则为明主。”但此诗并刺君,而季札美之者,美其有俭约之馀风,而无德以将之, 失於太俭,故诗人刺之。) 《葛屦》,刺褊也。魏地ɑ隘,其民机巧趋利,其君俭啬褊急,而无德以将 之。(险啬而无德,是其所以见侵削。○屦,俱具反。褊,必浅反。ɑ音洽,本 或作“狭”,依字应作“陕”。隘,於懈反。巧如字,徐苦孝反。趋,七须反, 徐七喻反。啬音色。) [疏]“《葛屦》二章,上章六句,下章五句”至“将之”。○正义曰:作 《葛屦》诗者,刺褊也。所以刺之者,魏之土地既以狭隘,故其民机心巧伪以趋 於利,其君又俭啬且福急,而无德教以将抚之,令魏俗弥趋於利,故刺之也。言 魏地狭隘者,若地广民稀,则情不趋利;地狭民稠,耕稼无所,衣食不给。机巧 易生。人君不知其非,反覆俭啬褊急,德教不加於民,所以日见侵削,故举其民 俗君情以刺之。机巧趋利,首章上四句是也。俭啬,言爱物;褊急,言性躁,二 者大同,故直云刺褊,卒章下二句是也。上章下二句,下章上三句,皆申说未三 月之妇不可缝裳,亦是趋利之事也。○笺“俭啬”至“侵削”。○正义曰:以下 《园有桃》及《陟岵》序皆云“国小而迫,日以侵削”,故笺采下章而言其刺之 意。 纠纠葛屦,可以屦霜?(纠纠,犹缭缭也。夏葛屦,冬皮屦。葛屦非所以屦 霜。笺云:葛屦贱,皮屦贵,魏俗至冬犹谓葛屦可以屦霜,利其贱也。○纠,吉 黝反,沈居酉反。缭音了,沈音辽。)掺掺女手,可以缝裳?(掺掺,犹纤纤也。 妇人三月庙见,然後执妇功。笺云:言女手者,未三月未成为妇。裳,男子之下 服,贱,又未可使缝。魏俗使未三月妇缝裳者,利其事也。○掺,所衔反,又所 感反,徐又息廉反,《说文》作“”,山廉反,云:“好手貌。”纤,息廉反。 见,贤遍反。)要之衤棘之,好人服之。(要,衤要也。衤棘,领也。好人,好 女手之人。笺云:服,整也。衤要也领也在上,好人尚可使整治之。谓属著之。 ○要,於遥反。衤棘,纪力反。属音烛。著,直略反。) [疏]“纠纠”至“服之”。○正义曰:魏俗趋利,言纠纠然夏日所服之葛屦, 魏俗利其贱,至冬日犹谓之可以屦寒霜;掺掺然未成妇之女手,魏俗利其士,新 来嫁犹谓之可以缝衣裳。又深讥魏俗,言衤要之也,领之也,在上之衣尊,好人 可使整治之。裳乃服之亵者,亦使女手缝之,是其趋利之甚。○传“纠纠”至 “屦霜”。○正义曰:纠纠为葛屦之状,当为稀疏之貌,故云犹缭缭也。《士冠 礼》云:“屦,夏用葛,冬皮屦可也。”《士丧礼》云:“夏葛屦,冬白屦。” 注云:“冬皮屦,变言白者,明夏时用葛亦白也。”是衣服之宜,当夏葛屦,冬 皮屦也。《月令》“季秋霜始降”,则屦霜自秋始。言冬者,以屦霜为寒,而言 冬为寒甚,故传据《仪礼》而举冬以言之也。凡屦,冬皮夏葛,则无用丝之时。 而《少仪》云“国家靡币,君子不履丝屦”者,谓皮屦以丝为饰也。《天官·屦 人》说屦舄之饰有纟句、纟意、纯,是屦用丝为饰。夏日之有葛屦,犹所以 当暑,特为便於时耳,非行礼之服。若行礼之服,虽夏犹当用皮。郑於《周礼》 注及《志》言“朝祭屦舄,各从其裳之色”,明其不用葛也。○传“掺掺”至 “妇功”。○正义曰:掺掺为女手之状,则为纤细之貌,故云“犹纤纤”。《说 文》云:“纤,好手。”《古诗》云“纤纤出素手”,是也。下云“宛然左辟”, 是已人夫家。既入夫家,仍云“女手”,明是未成妇也。《曾子问》云:“三月 而庙见,称来妇。”又云:“女未庙见而死,归葬於女氏之党,示未成妇也。” 则知既庙见者为成妇矣。既成为妇,则当家士尽为。此讥使之缝裳,明是未可缝 裳,故云“三月庙见,然後执妇功”。三月庙见,谓无舅姑者。妇入三月,乃见 於舅姑之庙。若有舅姑,则《士婚礼》所云“质明,赞见妇於舅姑”,不待三月 也。虽於昏之明旦即见舅姑也,亦三月乃助祭行,故《易·归妹》注及郑《箴膏 盲》皆引《士昏礼》云:“妇入三月,而後祭行。”然则虽见舅姑,犹未祭行, 亦未成妇也。成妇虽待三月,其婚则当夕成矣。《士昏礼》云:“其夕,衽席於 奥,良席在东,皆有枕,北趾。主人人,亲脱妇缨,烛出。”注云:“婚礼毕, 将卧息。”又《异义》云:“昏礼之暮,枕席相连。”是其当夕成昏也。○笺 “言女”至“其事”。○正义曰:以妇人之服不殊裳,故知所言裳者,指男子之 下服也。《曲礼》曰:“诸母不漱裳。”唯举裳不漱,则衣可漱。明裳为贱。○ 传“要衤要”至“之人”。○正义曰:《士丧礼》云:“衤遂者,左执领,右执 要。”又曰:“衤遂者,以褶必有裳,执衣如初。”注云:“帛为褶,无絮。虽 复与衤单同,有裳乃成称。”然则衤遂服有衣有裳,而左右执之,则左执衣领, 右执裳要。此要谓裳,要字宜从衣,故云“要,衤要也”。要是裳衤要,则衤亲 为衣领。《说文》亦云:“衤棘,衣领也。”二者於衣於裳各在其上,且又功少, 故好人可使整治属著之。上云“女手”,此云“好人”,故云“好人,女手之人”。 今定本云“好人,好女手之人”者,义亦通。 好人提提,宛然左辟,佩其象扌帝。(提提,安谛也。宛,辟貌。妇至门, 夫揖而入,不敢当尊,宛然而左辟。象扌帝,所以为饰。笺云:妇新至,慎於威 仪。如是使之,非礼。○提,徒兮反。宛,於阮反。辟音避,注同,一音婢亦反。 扌帝,敕帝反。谛音帝。)维是褊心,是以为刺。(笺云:魏俗所以然者,是君 心褊急无德教使之耳,我是以刺之。) [疏]“好人”至“为刺”。○正义曰:言好人初至,容貌安详,审谛提提然。 至门之时,其夫揖之,不敢当夫之揖,宛然而左辟之,又佩其象骨之扌帝以为饰。 敬慎威仪如是,何故使之缝裳?魏俗所以然者,维是魏君褊心无德教使然,我是 以为此刺也。○传“提提”至“为饰”。○正义曰:《释训》云:“提提,安也。” 孙炎曰:“提提,行步之安也。”言安谛,谓行步安舒而审谛也。《士昏礼》云: “妇至,主人揖妇以入。及寝门,揖入。”是妇至门,夫揖而入也。此好人不敢 当夫之尊,故宛然而左还辟之。不敢当主,故就客位。○笺“魏俗”至“刺之”。 ○正义曰:如此笺,则魏俗之趋利由君也。序云“魏地狭隘,其民机巧趋利”, 则似魏俗先然与?此反者,魏俗趋利,实由地狭使然。人君当知其不可,而以政 反之。今君乃俭啬且褊急,而无德教,至使民俗益复趋利,故刺之。 《葛屦》二章,一章六句,一章五句。 《汾沮洳》,剌俭也。其君俭以能勤,剌不得礼也。(○汾沮洳,汾音扶云 反,沮音子预反,洳音如预反。“其君子”,一本无“子”字。) [疏]“《汾沮洳》三章,章六句”至“得礼”。○正义曰:作《汾沮洳》诗 者,刺俭也。其君好俭而能勤,躬自采菜,刺其不得礼也。 彼汾沮洳,言采其莫。(汾,水也。沮洳,其渐洳者。莫,菜也。笺云:言, 我也。於彼汾水渐洳之中,我采其莫以为菜,是俭以能勤。○莫音暮。渐如字, 又接廉反。)彼其之子,美无度。(笺云:之子,是子也。是子之德,美无有度, 言不可尺寸。)美无度,殊异乎公路。(路,车也。笺云:是子之德,美信无度 矣。虽然,其采莫之事,则非公路之礼也。公路,主君之毛车,庶子为之,晋 赵盾为毛车之族是也。○毛,本作“旄”,音毛。盾,徒本反。) [疏]“彼汾”至“公路”。○正义曰:由魏君俭以能勤,於彼汾水渐洳之中, 我魏君亲往采其莫以为菜,是俭而能勤也。彼其采莫之子,能勤俭如是,其美信 无限度矣,非尺寸可量也。美虽无度,其采莫之士殊异於公路,贱官尚不为之, 君何故亲采莫乎?刺其不得礼也。○传“汾水”至“莫菜”。○正义曰:汾是水 名。沮洳,润泽之处,故为渐洳。“莫,菜”者,陆机《疏》云:“莫,茎大如 箸,赤节,节一叶,似柳,叶厚而长,有毛刺。今人缫以取茧绪。其味酢而滑, 始生可以为羹,又可生食。五方通谓之酸迷,冀州人谓之乾绛,河、汾之间谓之 莫。”案王肃、孙毓皆以为大夫采菜,其《集注序》云:“君子俭以能勤。”案 今定本及诸本序直云“其君”,义亦得通。○笺“之子”至“尺寸”。○正义曰: “之子,是子”,《释训》文。《宛丘》云:“游荡无度。”《宾之初筵》云: “饮酒无度。”皆谓无节度也。此不得为美无节度,故为无复度限,言不可以尺 寸量也。○笺“是子”至“是也”。○正义曰:公路与公行一也。以其主君路车 谓之公路,主兵车之行列者则谓之公行,正是一官也。宣二年《左传》云:“晋 成公立,乃宦卿之,以为公族。又宦其馀子,亦为馀子,其庶子为公行。赵盾 请以括为公族,公许之。冬,赵盾为毛车之族。”是其事也。赵盾自以为庶子, 让公族而为公行,言为毛车之族,明公行掌毛车。服虔云:“毛车,戎车 之ヘ。”杜预云“公行之官”,是也。其公族则子为之,掌君宗族。成十八年 《左传》曰:“晋荀会、栾、韩无忌为公族大夫,使训卿之子弟恭俭孝悌。” 是公族主君之同姓,故下笺云“公族,主君同姓昭穆”,是也。传有公族、馀子、 公行,此有公路、公行、公族,知公路非馀子者,馀子自掌馀子之政,不掌公车, 不得谓之公路,明公路即公行,变文以韵句耳。此公族、公行,诸侯之官,故魏、 晋有之。天子则巾车掌王之五路,车仆掌戎车之ヘ。《周礼》六官,皆无公族、 公行之官,是天子诸侯异礼也。 彼汾一方,言采其桑。(笺云:采桑,亲蚕事也。)彼其之子,美如英。 (万人为英。)美如英,殊异乎公行。(公行,从公之行也。笺云:从公之行者, 主君兵车之行列。○行,户郎反,注同。) [疏]传“万人为英”。○正义曰:《礼运》注云:“英,俊选之尤者。”则 英是贤才绝异之称。此传及《尹文子》皆“万人为英”。《大戴礼·辨名记》云: “千人为英。”异人之说殊也。 彼汾一曲,言采其{艹卖}。({艹卖},水舄也。○{艹卖}音续,一名牛唇, 《说文》音其或反。舄音昔。) [疏]传“{艹卖},水舄”。○正义曰:《释草》云:“{艹卖},牛唇。”李 巡曰:“别二名。”郭璞引《毛诗传》曰:“水{艹舄}也。如续断寸寸有节,拔 之可复。”陆机《疏》云:“今泽{艹舄}也。其叶如车前草大,其味亦相似,徐 州广陵人食之。”彼其之子,美如玉。美如玉,殊异乎公族。(公族,公属。笺 云:“公族,主君同姓昭穆也。”○昭,绍遥反,《说文》作“亻召”。) 《汾沮洳》三章,章六句。 《园有桃》,刺时也。大夫忧其君国小而迫,而俭以啬,不能用其民,而无 德教,日以侵削,故作是诗也。 [疏]“《园有桃》二章,章十二句”至“是诗”。○正义曰:俭啬不用其民, 章首二句是也。大夫忧之,下十句是也。由无德教,数被攻伐,故连言国小而迫, 口以侵削,於经无所当也。 园有桃,其实之ゾ。(兴也。园有桃,其实之食。国有民,得其力。○笺云: 魏君薄公税,省国用,不取於民,食园桃而已。不施德教民,无以战,其侵削之 由,由是也。○ゾ,本又作“肴”,音爻。省,色领反。)心之忧矣,我歌且谣。 (曲合乐曰歌,徒歌曰谣。○笺云:我心忧君之行如此,故歌谣以写我忧矣。○ 谣音遥。行,下孟反,下文“行国”同。)不我知者,谓我士也骄。(笺云:士, 事也。不知我所为歌谣之意者,反谓我於君事骄逸故。○所为,于伪反,下“所 为”皆同。)彼人是哉,子曰何其!(夫人谓我欲何为乎?○笺云:彼人,谓君 也。曰,於也。不知我所为忧者,既非责我,又曰:君俭而啬,所行是其道哉。 子於此忧之,何乎?○何其,音基,下章同。夫人,音符。何为,如字。)心之 忧矣,其谁知之?(笺云:如是则众臣无知我忧所为也。)其谁知之,盖亦勿思! (笺云:无知我忧所为者,则宜无复思念之以自止也。众不信我,或时谓我谤君, 使我得罪也。○) [疏]“园有”至“勿思”。○毛以为,园有桃,得其实为之ゾ,以兴国有民, 得其力为君用。今魏君不用民力,又不施德教,使国日以侵削,故大夫忧之,言 己心之忧矣,我遂歌而且谣,以写中心之忧。不知我者,见我无故歌谣,谓我於 君事也骄逸然,故彼人又言云:“君之行是哉!子之歌谣,欲何其为乎?”彼人 既不知我而责我矣,而我心之忧矣,其谁能知之?既无知我者,或谤我使我得罪, 其有谁能知之?我盖欲亦自止,勿复思念之。彼人正谓不知我者。曰、其并为辞。 ○郑以为,园有桃,魏君取其实为之ゾ。不兴为异。又以彼人为君,曰为於言不 知我者,谓我於君事骄逸。又言彼君之行俭而啬,是其道哉!子於此忧之何?馀 同。○笺“魏君”至“由是”。○正义曰:魏君薄於公税,乃是人君美事,而刺 之者,公家税民有常,不得过度,故《孟子》曰:“欲轻之於尧、舜,大貉小貉; 欲重之於尧、舜,大桀小桀。”十一而税,下富上尊,是税三不得薄也。《郑志》 答张逸亦云:“税法有常,不得薄。”今魏君不取於民,唯食闽桃而已,非徒薄 於一,故刺之。《中庸》云:“时使薄敛。”《左传》称晋悼公薄赋敛,所以复 霸,皆薄为美。以当时莫不厚税,故美其薄赋敛耳。鲁哀公曰:“二,吾犹不足。” 是当时皆重敛也。易传者以云其实之ゾ,明食桃为ゾ,即是俭啬之事。○传“曲 合”至“曰谣”。○正义曰:《释乐》云:“徒歌谓之谣。”孙炎曰:“声消摇 也。”此文歌谣相对,谣既徒歌,则歌不徒矣,故云“曲合乐曰歌”。乐即琴瑟。 《行苇》传曰:“歌者,合於琴瑟也。”歌谣对文如此。散则歌为总名。《论语》 云“子与人歌”,《檀弓》称“孔子歌曰:‘泰山其颓乎’”之类,未必合乐也。 ○传“夫人谓我欲何为乎”。○正义曰:夫人即经之彼人也。今定本云“彼人”, 不云“夫人”,义亦通也。“何为”即经之“何其”也。彼人谓我何为者,言彼 不知我者之人,谓我歌谣无所为也。笺以上已云“不知我者”,此无为更斥彼人, 故以为彼人斥君也。“曰,於”,《释诂》文。 园有棘,其实之食。(棘,枣也。○棘,纪力反,从两束,俗作“У”同。) 心之忧矣,聊以行国。(笺云:“聊,且,略之辞也。聊出行於国中,观民事以 写忧。)不我知者,谓我士也罔极。(极,中也。笺云:见我聊出行於国中,谓 我於君事无中正。)彼人是哉,子曰何其!心之忧矣,其谁知之?其谁知之,盖 亦勿思! 《园有桃》二章,章十二句。 《陟岵》,孝子行役,思念父母也。国迫而数侵削,役乎大国,父母兄弟离 散,而作是诗也。(役乎大国者,为大国所征发。○岵,音户。此传及解“屺” 共《尔雅》不同。王肃依《尔雅》。数音朔。“侵削”,本或作“国小而迫,数 见侵削”者,误。) [疏]“《陟岵》三章,章六句”至“是诗”。○正义曰:首章望父,二章望 母,卒章望兄。叙言其思念之由,经陈思念之事。经无弟,而序言之者,经以父 母与兄,己所尊敬,故思其戒。其实弟亦离散,故序言之以协句。今定本云“国 迫而数侵削”,义亦通也。○笺云“役乎”至“徵发”。○正义曰:笺以文承数 见侵削,嫌为从役以拒大国,故辨之云“为大国所征发”也。知者,以言“役乎 大国”,则为大国所役,犹《司寇》云“役诸司空”,则为司空所役,明是大国 征发之。 陟彼岵兮,瞻望父兮。(山无草木曰岵。笺云:孝子行役,思其父之戒,乃 登彼岵山,以遥瞻望其父所在之处。○处,昌虑反。)父曰:“嗟,予子!行役 夙夜无已。(笺云:予,我。夙,早。夜,莫也。无已,无解倦。○莫音暮。解 音介。)上慎旃哉!犹来无止。(旃,之。犹,可也。父尚义。笺云:上者,谓 在军事作部列时。○旃,之然反。) [疏]“陟彼”至“无止”。○正义曰:孝子在役之时,以亲戚离散而思念之。 言己登彼岵山之上兮,瞻望我父所在之处兮。我本欲行之时,而父教戒我曰: “嗟汝我子也,汝从军行役在道之时,当早起夜寐,无得已止。”又言:“若至 军中,在部列之上,当慎之哉,可来乃来,无止军事而来。若止军事,当有刑诛。” 故深戒之。○传“山无草木曰岵”。○正义曰:《释山》云:“多草木岵,无草 木屺。”传言“无草木曰岵”,下云“有草木曰屺”,与《尔雅》正反,当是转 写误也。定本亦然。○传“旃之”至“尚义”。○正义曰:此旃与《采苓》“舍 旃”,旃皆为足句,故训为“之”。“犹,可”,《释言》文。父尚义者,解孝 子所以称父戒己之意,由父之於子尚义,故戒之。二章传曰“母尚恩”,卒章传 曰“兄尚亲”,皆於章末言之,俱明见戒之意,以其恩义亲故也。文十八年《左 传》曰:“舜举八元,使布五教於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恩即慈也, 亲则友也。○笺“上者”至“列时”。○正义曰:上言行役,是在道之辞也。此 变言上,又云可来乃来,明在军上为部分行列时也。《曲礼》曰:“左右有局, 各司其局。”注云:“局,部分也。”谓军中各有所部为行列之分,与此一也。 陟彼屺兮,瞻望母兮。(山有草木曰屺。笺云:此又思母之戒,而登屺山而 望之也。○屺音起。)母曰:“嗟,予季!行役夙夜无寐。(季,少子也。无寐, 无耆寐也。○少,诗照反。耆,常志反。)上慎旃哉!犹来无弃。”(母,尚恩 也。) 陟彼冈兮,瞻望兄兮。兄曰:“嗟,予弟!行役夙夜必偕。(偕,俱也。) 上慎旃哉!犹来无死。”(兄尚亲也。) 《陟岵》三章,章六句。 《十亩之间》,刺时也。言其国削小,民无所居焉。(○亩,莫后反,古作 “晦”,俗作“亩”,皆同。) [疏]“《十亩之间》二章,章三句”至“居焉”。○正义曰:经二章,皆言 十亩一夫之分,不能百亩,是为削小。无所居,谓土田狭隘,不足耕垦以居生, 非谓无居宅也。 十亩之间兮,桑者闲闲兮,(闲闲然,男女无别,往来之貌。笺云:古者一 夫百亩,今十亩之间,往来者闲闲然,削小之甚。○间间音闲,本亦作“闲”。 别,彼列反。)行与子还兮!(或行来者,或来还者。○还,本亦作“旋”。) [疏]“十亩”至“还兮”。○正义曰:魏地狭隘,一夫不能百亩,今才在十 亩之间,采桑者闲闲然,或男或女,共在其间,往来无别也。又叙其往者之辞, 乃相谓曰:行与子俱回还兮。虽则异家,得往来俱行,是其削小之甚也。○传 “闲闲”至“之貌”。○正义曰:此言“之间”,则一家之人共采桑於其间,地 狭隘无所相避,故言男女无别。闲闲然,为往来之貌。此章既言“之间”,故下 章言“之外”。地傍径路,行非一家,故言“泄泄”为“多人之貌”。○笺“古 者”至“之甚”。○正义曰:《王制》云“制农田百亩”,《地官·遂人》云 “夫一廛田百亩”,《司马法》曰“亩百为夫”,是一夫百亩也。此言其正法耳。 《周礼》:“上地,家百亩;中地,家二百亩,下地,家三百亩。”又云遂上地 “有菜五十亩”,其废易相通,皆二百亩也。《孟子》曰“五亩之宅,树之以桑”, 则野田不树桑。《汉书·食货志》云:“田中不得有树,用妨五。”此十亩之 中言有桑者,《孟子》及《汉志》言其大法耳。民之所便,虽田亦树桑,故上云 “彼汾一方,言采其桑”。古者侵其地而虏其民,此得地狭民稠者,以民有畏寇 而内入,故地狭也。一夫百亩,今此十亩,相率十倍,魏虽削小,未必即然,举 十亩以喻其狭隘耳。○传“或行来者,或来还者”。○正义曰:云“还兮”,相 呼而共归。下云“逝兮”,相呼而共往。传探下章之意,故云“或行来者,或来 还者”。见往来相须,故总解之。 十亩之外兮,桑者泄泄兮,(泄泄,多人之貌。○泄,以世反。)行与子逝 兮!(笺云:逝,逮也。○逮,徒赉反,又徒帝反。) 《十亩之间》二章,章三句。 《伐檀》,刺贪也。在位贪鄙,无功而受禄,君子不得进仕尔。(○檀,徒 丹反,木名。) [疏]“《伐檀》三章,章九句”至“仕尔”。○正义曰:在位贪鄙者,经三 章皆次四句是也。君子不得进仕者,首章三句是也。经、序倒者,序见由在位贪 鄙,令君子不得仕,如其次以述之;经先言君子不仕,乃责在位之贪鄙,故章卒 二句皆言君子不素飧,以责小人之贪,是终始相结也。此言在位,则刺臣。明是 君贪而臣效之,虽责臣,亦所以刺君也。 坎坎伐檀兮,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坎坎,伐檀声。,置也。 干,也。风行水成文曰涟。伐檀以俟世用,若俟河水清且涟。笺云:是谓君子 之人不得进仕也。○坎,苦感反。,之豉反。涟,力缠反。猗,於宜反,本亦 作“漪”,同。)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兮? (种之曰稼。敛之曰穑。一夫之居曰廛。,兽名。笺云:是谓在位贪鄙,无功 而受禄也。冬猎曰狩。宵田曰猎。胡,何也。貉子曰。○廛,本亦作“厘”, 又作“厘”,直连反。古者一夫田百亩,别受都邑五亩之地居之,故《孟子》云 “五亩之宅”,宅是也。县音玄,下皆同。,本亦作“犭亘”,音桓,徐、郭 音暄,貉子也。宵音消,夜也。貉,户各反,依字作“<豸舟>”。)彼君子兮, 不素餐兮!(素,空也。笺云:彼君子者,斥伐檀之人,仕有功乃肯受禄。○餐, 七丹反,《说文》作“餐”,云:“或从水。”《字林》云:“吞食也。”沈音 孙。) [疏]“坎坎”至“餐兮”。○正义曰:言君子之人不得进仕,坎坎然身自斩 伐檀木,置之於河之,欲以为轮辐之用。此伐檀之人既不见用,必待明君乃仕, 若待河水澄清,且有波涟猗然也。君子不进,由在位贪鄙,故责在位之人云:汝 不亲稼种,不亲敛穑,何为取禾三百夫之田兮?不自冬狩,不自夜猎,何为视 汝之庭则有所悬者是兽兮?汝何为无功而妄受此也?彼伐檀之君子,终不肯而 空餐兮,汝何为无功而受禄,使贤者不进也?○传“坎坎”至“且涟”。○正义 曰:以下云ぞ、侧,则是畔之处,故云“干,也”。《易·渐卦》“鸿渐於 干”,注云:“干谓大水之傍,故停水处。”与此同也。风行吹水而成文章者曰 涟。此云“涟猗”,下云“直猗”、“沦猗”。涟、直、沦论水波之异,猗皆辞 也。《释水》云:“河水清且澜猗。大波为澜。小波为沦。直波为径。”李巡云: “分别水大小曲直之名。”郭璞曰:“澜言涣澜也。沦言蕴沦也。径言径亻廷也。” 涟、澜虽异而义同。此诗涟、沦举波名直,波不言径而言直者,取韵故也。下二 章言“伐辐”、“伐轮”,则此伐檀为车之轮、辐,非待河水之清方始用之。而 经於“河干”之下即言“河水清”,故解其意。此人不得进仕,伐檀隐居,以待 可仕之世,若待河水清且涟猗然也。河水性浊,清则难待,犹似ウ主常多,明君 稀出。既云置檀河,因即以河为喻。襄八年《左传》云:“俟河之清,人寿几 何?”《易纬》云:“王者太平嘉瑞之将出,则河水先清。”是河水稀清,故以 喻明君稀出也。○传“种之”至“兽名”。○正义曰:以稼穑相对,皆先稼後穑, 故知种之曰稼,敛之曰穑。若散则相通。《大田》云“曾孙之稼”,非唯种之也。 《汤誓》曰“舍我穑事”,非唯敛之也。一夫之居曰廛,谓一夫之田百亩也。 《地官·遂人》云:“夫一廛,田百亩。”司农云:“廛,居也。”扬子云“有 田一廛”,谓百亩之居,与此传同也。《地官·载师》云:“廛之征。”郑司 农云:“廛,中空地,未有肆;城中空地,未有宅者也。”玄谓:“廛者,若 今云邑、居、里矣。廛,民居之区域也。里,居也。”以廛、里任国中。而《遂 人》授民田,“夫一廛,田百亩”,是廛不谓民之邑居在都城者与?则郑谓廛为 民之邑居,不为一夫之田者,以廛者民居之名。夫田与居宅同名为廛,但《周礼》 言“夫一廛”,复言“田百亩”,百亩既是夫田,故以廛为居宅,即《孟子》云 “五亩之宅”是也。以《载师》连言之,故准《遂人》以廛为邑居。此言“胡 取禾三百廛”,取禾宜於田中,故从传“一夫之居”,不易之。《释兽》云: “<豸舟>子,。”郭璞曰:“其雌者名[A17J]。[A17J],乃刀反。今江东通呼 貉为<豸央><豸吏>。”○笺“是谓”至“曰”。○正义曰:《释天》云:“冬 猎为狩,宵田为獠。”李巡曰:“冬围守而取禽。”故郭璞曰:“獠,犹燎也, 今之夜猎载炉照者也。江东亦呼猎为獠。”《管子》曰:“獠猎毕弋。”是獠为 猎之别名。经云“不狩不猎”,则狩与猎别,故以猎为宵田。此对文耳。散即猎 通於昼夜,狩兼於四时,若《周礼》云“大田猎”,《王制》云“佐车止则百姓 田猎”,不必皆宵田也。《中候》云“秦伯出狩”,《驷[A164]》云“从公于狩”, 未必皆冬猎也。《释天》又云:“火田为狩。”孙炎曰:“放火烧草,守其下风。” 是狩非独冬猎之名也。 坎坎伐辐兮,之河之侧兮,河水清且直猗。(辐,檀辐也。侧犹也。直, 直波也。○辐音福。) 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亿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特兮?(万万曰亿。 兽三岁曰特。笺云:十万曰亿。三百亿,禾秉之数。)彼君子兮,不素食兮! [疏]传“万万”至“曰特”。○正义曰:万万曰亿,今数然也。传以时事言 之,故今《九章算术》皆以万万为亿。兽三岁曰特,毛氏当有所据,不知出何书。 ○笺“十万”至“之数”。○正义曰:笺以《诗》、《书》古人之言,故合古数 言之。知古亿十万者,以田方百里,於今数为九百万亩,而《王制》云“方百里, 为田九十亿亩”,是亿为十万也,故彼注云:“亿,今十万。”是以今晓古也。 《楚语》云:“百姓千品万官亿丑。”皆以数相十,是亿十万也。诗内诸言亿者, 毛、郑各从其家,故《楚茨》笺、传与此同。三百亿与三百廛、三百相类。若 为釜斛之数,则大多不类,故为禾秉之数。秉,把也,谓刈禾之把数。《聘礼》 注云“秉谓刈禾盈把”,是也。 坎坎伐轮兮,之河之ぞ兮,河水清且沦猗。(檀可以为轮。ぞ,也。小 风水成文转如轮也。○轮音沦,ぞ,顺伦反,本亦作“<辰月>”。沦音伦,《韩 诗》云:“顺流而风曰沦。沦,文貌。”)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兮?不狩不 猎,胡瞻尔庭有县鹑兮?(圆者为。鹑,鸟也。○,丘沦反,圆仓。鹑音纯。) [疏]传“圆者为。鹑,鸟”。○正义曰:《月令》“修仓”,方者为仓, 故圆者为。《考工记·匠人》注云“,圆仓”,是也。《释鸟》云:“鹩, 鹑。其雄皆,牝庳。”李巡曰:“别雄雌异方之言。鹑一名鹩。”郭璞曰: “鹑,鹌之属也。” 彼君子兮,不素飧兮!(熟食曰飧。笺云:飧读如鱼飧之飧。○飧,素门反, 《字林》云:“水浇饭也。”) [疏]传“熟食曰飧”。○正义曰:传意以飧为飧饔之飧,客始至之大礼,其 食熟致之,故云“熟食曰飧”。《秋官·掌客》云:“公飧五牢,侯伯飧四牢, 子男飧三牢,卿飧二牢,大夫飧一牢,士飧少牢。”注云“公侯伯子男飧皆饪一 牢”,则卿大夫亦有饪,故曰为熟食也。○笺“飧读如鱼飧之飧”。○正义曰: 宣六年《公羊传》曰:“晋灵公使勇士将杀赵盾,入其门则无人焉,上其堂则无 人焉,俯而窥之,方食鱼飧。”是其事也。郑以为鱼飧之飧,则非传所云熟食也。 《说文》云:“飧,水浇饭也。从夕、食。”言人旦则食饭,饭不可停,故夕则 食飧,是飧为饭之别名。易传者,《郑志》答张逸云:“礼,飧饔大多非可素, 不得与‘不素餐’相配,故易之也。” 《伐檀》三章,章九句。 《硕鼠》,刺重敛也。国人刺其君重敛,蚕食於民,不修其政,贪而畏人, 若大鼠也。(○硕音石。敛,吕验反,下同。) [疏]“《硕鼠》三章,章八句”至“大鼠”。○正义曰:蚕食者,蚕之食桑, 渐渐以食,使桑尽也。犹君重敛,渐渐以税,使民也。言贪而畏人,若大鼠然, 解本以硕鼠为喻之意,取其贪且畏人,故序因倒述其事。经三章,皆上二句言重 敛,次二句言不修其政。由君重敛,不修其政,故下四句言将弃君而去也。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贯,事也。笺云:硕,大也。 大鼠大鼠者,斥其君也。女无复食我黍,疾其税敛之多也。我事女三岁矣,曾无 教令恩德来眷顾我,又疾其不修政也。古者三年大比,民或於是徙。○贯,古乱 反,徐音官。复,扶又反。税,始锐反。比,毗志反。)逝将去女,彼乐土。 (笺云:逝,往也。往矣将去女,与之诀别之辞。乐土,有德之国。○乐音洛, 注下同。土如字,他古反,沈徒古反。诀,古穴反。) 乐土乐土,爰得我所!(笺云:爰,曰也。) [疏]“硕鼠”至“得我所”。○正义曰:国人疾其君重敛畏人,比之硕鼠。 言硕鼠硕鼠,无食我黍,犹言国君国君,无重敛我财。君非直重敛於我,又不修 其政。我三岁以来事汝矣,曾无於我之处肯以教令恩德眷顾我也。君既如是,与 之诀别,言往矣将去汝之彼乐土有德之国。我所以之彼乐土者,以此乐土,若往 则曰得我所宜故也。言往将去汝者,谓我往之他国,将去汝国也。○传“贯,事”。 ○正义曰:《释诂》文。○笺“硕大”至“是徙”。○正义曰:“硕,大”, 《释诂》文。《释兽》於鼠属有鼠,孙炎曰:“五技鼠。”郭璞曰:“大 鼠,头似兔,尾有毛青黄色,好在田中食粟豆,关西呼(音瞿)鼠。”舍人、 樊光同引此诗,以硕鼠为彼五技之鼠也。许慎云:“硕鼠五技,能飞不能上屋, 能游不能渡谷,能绿不能穷木,能走不能先人,能穴不能覆身,此之谓五技。” 陆机《疏》云:“今河东有大鼠,能人立,交前两脚於颈上跳舞,善鸣,食人禾 苗。人逐则走入树空中。亦有五技,或谓之雀鼠,其形大,故序云‘大鼠也’。 魏国,今河北县是也。言其方物,宜谓此鼠非鼠也。”按此经作“硕鼠”, 训之为大,不作“鼠”之字,其义或如陆言也。序云“贪而畏人,若大鼠 然”,故知大鼠为斥君,亦是兴喻之义也。笺又以此民居魏,盖应久矣。正言 “三岁贯汝”者,以古者三岁大比,民或於是迁徙,故以三岁言之。《地官·小 司徒》及《乡大夫职》皆云三年则大比。言比者,谓大校,比其民之数而定其版 籍,明於此时民或得徙。《地官·比长职》曰:“徙於国中及郊,则从而授之。” 注云:徙谓不便其居也。或国中之民出徙郊,或郊民入徙国中,皆从而付所处之 吏。是大比之际,民得徙矣。 硕鼠硕鼠,无食我麦!三岁贯女,莫我肯德。(笺云:不肯施德於我)逝将 去女,彼乐国。乐国乐国,爰得我直!(直,得其直道。笺云:直犹正也。) 硕鼠硕鼠,无食我苗!(苗,嘉也。) [疏]传“苗,嘉”。○正义曰:黍麦指实言之,是鼠之所食。苗之茎叶, 以非鼠能食之,故云“嘉”,谓实也。生於苗,故言苗以韵句。)三岁贯 女,莫我肯劳。(笺云:不肯劳来我。○劳,如字,又力报反,注同。徕,本亦 作“来”,同力代反。)逝将去女,彼乐郊。(笺云:郭外曰郊。) 乐郊乐郊,谁之永号!(号,呼也。笺云:之,往也。永,歌也。乐郊之地, 谁独当往而歌号者。言皆喜说无忧苦。○咏,本亦作“永”,同音咏。号,户毛 反,注同。呼,火故反。说音悦。) [疏]“谁之永号”。○正义曰:言彼有德之乐郊,谁往而独长歌号呼?言往 释皆歌号,喜乐得所,故我欲往也。笺“之,往。永,歌”。○正义曰:“之, 往”,《释诂》文。永是长之训也,以永号共文,传云“号,呼”,是歌之呼, 《乐记》及《关睢矣》皆云“永歌之”,《舜典》云“声依永”,故以永为歌, 歌必长言必故也。 《硕鼠》三章,章八句。 魏国七篇,十八章,百二十八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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