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分享|600万买到平权婚姻(5)-涉过离(分)婚(钱)的海
来自:小莲蓬
🎙️当事人:
2023年春节,他请了一周年假提前回家过年,我在假期前的一个晚上,试着和他聊一聊、说说我觉得不能忍受的地方,也算是为这段关系做最后的挽救吧。我重提了他对同事的优越感,话已经很直白了:你能全心全意投入这么辛苦的工作、不计较回报,是因为你现在有比较好的经济基础。但是这个基础也不是你自己挣来的,而是你通过婚姻偶然得来的,何必对不那么“幸运”的人有优越感呢?
他的回应是:吸引一位经济条件不错的伴侣,也是我能力的体现,这不是偶然。
好吧,那我就得坦白一下,你不再具备这个能力了。
整个决定分居的过程,因为我人在海外,国内的亲友们又在过年,基本上还算平静。哭哭啼啼、骂骂咧咧肯定有,但是在我们家,没有闹到寻死觅活,我就觉得算是比较理想了。
都哭了、骂了些什么呢?
我妈:我是一个非常忠诚于婚姻、守妇道的女人,怎么会养出你这样的女儿?
我妈:别人家女儿,打打闹闹的,闹成那样也没离婚,怎么你过得好好的就要离婚?
我爸:你不要回老家了,我也不想见到你,你丢人现眼的。
唯一让我觉得不理想的是:我在提出分居时,希望能低调解决,等一切都办好了再告诉父母,反正钱方面早就谈好了。对方嘴上答应了,结果当天就告诉了自己父母,他父母第二天就告诉了我父母。
这带来了后续的一个巨大隐痛:我父母刚听说离婚的事情时,赌气说再也不给我钱、宁愿给我前夫也不给我。
就是这句话,可能让我前夫得到了底气,提出要分割我们夫妻所有财产的50%。
这个数字不仅不符合我们之前30%的君子协定,其实也并非我父母的本意(钱都是父母给的)。我爸妈听说后,先是模糊表态稳住他,然后紧急联系我,商量着请律师、收集证据,最好除了前夫手里的部分现金/基金/股票(已经在他手里,不指望拿得回来),他什么都分不走。
我也有自己的考虑:一来我的核心诉求是快点离婚,二来我也不喜欢我父母乱说气话的做法,所以把这些事情告诉了前夫,表示我愿意信守承诺给他30%,请他和我父母解除误会:一个说了气话,一个把气话当了真。
直到现在,我还在承受我父母的指责,她们认为我在关键时刻出卖她们、把她们的想法告诉了前夫,让他们没面子。
至于我的朋友们特别关心的这个分割比例,我的看法是:我确实需要钱,所以我选择了一位喜欢钱、喜欢打理钱的伴侣,想着把家庭理财的重任托付给他,他也总能想出一些计划,说服我爸妈向我们这个小家庭投资。虽然他总体没有为这个家带来什么收益,但在我不想管钱的那几年,他的确帮了我很多。
可是等到决定离婚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我已经不需要更多钱了,手上已有的足矣。我更不需要一个一直惦记着钱的伴侣,在这一刻,唯一禁锢我的,反而是婚姻。
所以分给他这些,是感谢他这些年的陪伴帮助,也是祝福他以后如愿以偿过上宽裕一点的生活。情绪上的反复肯定会有,但是我的理智判断始终是这样的。
另外谈一谈我所经历的离婚制度:我们在澳大利亚领证结婚,这里的法律在保护经济弱势方方面,其实和国内差别不大,像我和他这种父母出资供养的新家庭,并没有传说中“一人一半”那么夸张。
但是有一点我非常感慨:这里的分居、分割财产、分配抚养权,是三件独立的事情。分居意味着感情破裂,分居满一年就可以申请离婚,财产和抚养权可以在此期间谈妥,不谈妥可以离婚后再谈(有时限),但不会影响离婚手续。
但说到底殊途同归,我最终得到的,是两份内容基本一样、只是用两种不同文字起草的财产分割协议,以及澳大利亚民政系统里,一条标注了时间地点的离婚人口数据。
🎙️笔者:
-性别表演的桎梏:在X的择偶策略和婚姻生活中,阶级优势曾经一度掩盖性别劣势,让她坐在了“男人”的位置。但是当离婚的流程开启,关系的故障在家庭内部积压,她的性别劣势瞬间压倒阶级优势,成为她父母攻击她的基础。紧接着,她与父母的“亲密”又被亲属关系打捞回来,旨在一致对外、少分割财产。但不论是基于性别角色(坚守“妇道”),还是亲属身份(私下联合父母排挤前夫)的关系表演,她都不能胜任——她个人多年成长中习得的新惯习,早已不适应传统婚姻与权威型家庭关系的场域。对于这种权力的失衡,她最终决定拉开幕布,让表演被迫停止。
-多维度的“亲密”:亲密也是我的研究兴趣之一,在这个案例里,X和前夫曾经拥有情感亲密(比如爱),也拥有一定的实用亲密(比如一起从父母那里争取投资),但是她和父母之间,由于曾经的权威型家庭氛围,十分缺乏情感亲密。在离婚这个亲密关系断绝又重组的节点,她很明显地倾向于和前夫保有更多亲密。
-父母:这个案例中,X父母的处境可能会让很多人困惑,养个孩子怎么到了最后出钱还要受折磨?这对父母是倒了什么大霉?对此我没有答案,我只想邀请大家,在刨除掉对其中任何一方的共情之后,一起思考一个问题:如果父母所给予的经济资本,兑换出了足以反思父权制的文化资本,而父母本身,又恰好是父权制在微观层面的具象物,是需要反抗的对象,我们应该怎么看待父母以及他们的赠予?是借助手头的资源奋起反抗、“用魔法打败魔法”?还是坚信“钱在哪里爱就在哪里”、转而投身家庭主义实现和解?
-Genre of speech:X到了离婚这一步,反复强调的是,“小脾气小口角”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那些“理性分割”的东西得到了安排。这是典型的genre of speech的改变——那些在关系中作为日常和精华存在的情绪和争执,在离婚文件中隐身,取而代之的是理性的、精准的、基于所有权和公平交易的文字。这是一种文字风格,也是一种权力——冒着鲜活热气的亲密关系,最终由冷冰冰的法律术语作为结尾,死亡和离婚都如是。
-一点碎碎念:虽然对家庭和亲属关系的认定原则基本不变,但是把“伴侣”、“经济合伙人”、“养娃队友”三个身份解绑处理,是不是有可能,比三者一个连环锁,会让人更不畏惧结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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