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管理办法
来自:毛开波
莲花读书会图书管理办法 为了培育优良学风、班风,加强专业知识的积累,丰富法科学生的内涵与文化素养,促进本专业相关知识的学习,现发起莲花读书会经典文本阅读。由于文本数目有限,为了方便大家借阅,特制定如下图书管理办法: 1、莲花读书会精品文本系法学1004班全体同学所有,任何人不得侵占、独占; 2、所有图书统一由学习委员毛开波管理,做好图书借还记录; 3、图书仅限于本班同学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每次借阅时间为2个月; 5、每个寝室一个周期(2个月内)最多借阅2本图书;到期必须归还,逾期不还者,由管理者收回; 6、个人所借图书在一个周期内没有阅读完,允许续借一次,续借时间为一周,一周内续借人必须归还; 7、借阅过程中图书如有勾画、涂抹、破损、毁损、丢失等其他情况,造成其他同学不能正常阅读的,由个人赔偿所借图书; 8、毕业后图书归属问题由班主任和班级所有同学决定,过半人数即有效; 9、其他以上未列到相关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再另行讨论决定。 2012年5月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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