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专区 | (已梳理评论区观点)公开发表“讨厌LGBTQ+群体”的言论是否妥当
被窝捣乱猫猫!
——2月28日更新——
本帖末尾有对评论区的梳理总结。
——原帖——
看到一个帖子有感。该帖遭到许多网友的反感。
对于该帖lz的疑问,我一时不知如何解释:

1.如果支持LGBTQ+群体的言论可以发表到网上寻求认同,而反对/厌恶其者则不可以,发表了就会被骂,这种情况合理吗?
2.“自己讨厌没人说你,发到网上寻找认同就不应该了”这种观点,似乎是有一定适用话题对象的?那么这个“话题对象”的具体限定条件是什么呢?
比如,当话题对象是食物时。A发表动态“a很好吃”,B发表动态“a可太难吃了”,AB两者并不会产生矛盾。因为对食物的评价都是个人味蕾上主观的独立判断,不影响他人。
——分割线——
有另外一件事给了我一点启发。
近日,情人节将至,有部分公众号以情人节为主题发文。其中有部分文章,在文章前半部分用大量笔墨渲染单身焦虑,接着介绍了该公号组织的某情人节线上脱单活动,而在文章末尾的一小处又补了几句“当然,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这样的句子。
在我看来,这样的行文方式非常“鸡贼”,看似两边都有顾及,实际上,在恋爱婚育为主流的当下社会,开篇大肆渲染单身焦虑的文案往往能占更大分量,而末尾“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几句显得再轻飘飘不过。
——分割线——
综上,我的设想是,
若有朝一日,LGBTQ+群体与异性恋群体不再有何者为“主流”之分,此时,在网上发表喜欢/支持/讨厌/反对LGBTQ+群体的言论才是妥当的。因为,那时,每个人在性取向这一议题上才真正拥有了平等的自由。
我的这种观点正确吗?是否有不妥或不足之处?
——2月28日对网友评论的梳理及回应——


谢谢评论区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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