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政府资本主义(Anarcho-capitalism)
来自:宋先生
http://www.soobb.com/Destination_Wiki_57331.html 无政府资本主义(Anarcho-capitalism)是一种建立在个人主权概念上的个人主义哲学,并禁止使用强迫的力量和诈骗的行为。无政府资本主义者认为只有从所有权基准、以及主权个体间自愿签订的无限制的契约权利所衍生的法律才是正当的。根源於这个基础上,无政府资本主义反对国家进行不正当性的垄断行为以及对於个体主权的侵犯,并支持反中央集权而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制度。无政府主义强调对於个人自由与个人所有权的保护,主张废除以非自愿的税赋来支撑的政府垄断,而改由人们自愿出资的私人公司来提供对於个人自由和财产的保护服务。也因此,他们相信所有的产品和服务—包括对於人们自由和财产的保护都必须经过自由市场的机制来提供。对於无政府资本主义者而言,财产是可以透过自愿的贸易、送礼、或抛弃行为来转换,但若经由非自愿的徵收来取得他人财产则是一种非法的方式—无论此种徵收行为是出自其他个体、团体、或是国家都亦然。 无政府资本主义的基本原则是主张没有国家控制的资本主义制度,而最早提出无政府主义一词的是20世纪中叶奥地利经济学派的经济学家及自由意志主义者穆瑞·罗斯巴德,该主张综合了奥地利经济学派里的经济学、古典自由主义、和19世纪的美国个人无政府主义。罗斯巴德的无政府资本主义理论强调个人主权的至高无上、以及互不侵犯的原则。不过无政府资本主义者之间也有些不同的哲学理论。罗斯巴德也将他的哲学建立在自然法上。至於其他一些人﹔如大卫·佛利民(米尔顿·佛利民的儿子)则采取务实的後果主义(功利主义)的方式:主张无政府主义应该被采用的理由在於那必然是优於其他制度的选择。另一方面,新兴的学者汉斯-赫尔曼·霍普则以「立论伦理学」来辩护「私人财产无政府主义」的正当性,则更接近罗斯巴德的自然法理论。 无政府资本主义在罗斯巴德和其他人的阐述下,坚定抱持着自由意志主义里的互不侵犯原则: ……自由意志主义政治理论的基本原则便是主张所有人都是自我所有的,对他自己的身体有着绝对的管辖权。在实行上,这意味着没有任何人能够正当地侵犯或侵略另一个人的身体。由这里它主张每个人都能正当地拥有那些之前未被人占有的资源,或是「经由他劳动所得」的资源。从自我所有权和占有权这两个原则里,便正当化了整个以财产权利所有权为根基的自由市场社会。这个制度确立了每个人拥有他自己身体的权利、捐赠的权利、或遗产的权利(以及伴随而来的接收或继承遗产的权利)、以及藉由契约来交换财产所有权的权利。 一般而言,互不侵犯原则可以说是禁止先行使用暴力、或是使用威胁的力量来侵犯他人的身体(例如直接的暴力、攻击、谋杀)和财产(例如诈骗、入屋行窃、盗窃、课税)「先行使用暴力」通常指的是侵略和强迫的行为。在这个原则上的立场便是无政府资本主义与自由意志主义的主要差别之一,小政府主义的自由意志主义者会赞同保留最小规模而又最不具侵略形式的国家制度,保留公共警察、法庭、和军队。相较之下,无政府资本主义排斥任何层次的国家-(干预)-,将国家定义为一种强迫的独裁、以及在人类社会里唯一能透过「合法」侵略来获取收入的实体,也因此必然是一个违反了自由意志主义中心原则的实体。罗斯巴德和一些人认为不侵犯原则可以套用在道德或自然法基础的本质上,其他一些人如大卫·佛利民则采取後果主义或利己主义的方法来解释,而非坚持侵犯在本质上是不道德的,他们主张以法律对抗侵犯的工作只有可能是交给那些出於自私的政党们来达成。也就是在这个互不侵犯原则的问题上罗斯巴德定义了无政府主义;他定义道「无政府主义是一种不存在着对於『身体和财产』侵犯行为的认可的制度」并说道「无政府主义的意图是要废除国家,换言之,就是要废除具侵略和强迫性的合法机构。」罗斯巴德在接受New Banne'杂志的采访时说道:「资本主义是无政府主义的最佳路线,而无政府主义也是资本主义的最佳路线。」 原始占用 无政府资本主义的中心思想是自我所有权和原始占用的概念。 所有人都正当地拥有他自己的身体、以及所有由他以自己的身体去占据的自然土地和物品—只能是在没有任何人先行占据或使用了这些土地和物品的情况之下。这种由一个人「原始占用」的土地和物品,代表着他有权利以任何他想要的方式去使用并转移这些土地和物品—只能是在没有未经同意的影响其他人的土地物品和身体之完整的情况下。尤其是,如果这个土地和物品已经人先占用了,那麽依据约翰·洛克的说法,这些「混合了一个人的劳动成果」的土地和物品的所有权就只能经由自愿地—契约—来转换给另一个所有人。 这便是无政府资本主义所有权的根基,也是他们与集体主义形式的无政府主义流派不同的地方。原始占用的原则允许一个个人占据所有「未占用」的财产,包括土地在内,并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或改进之,都是他个人的权利。依据罗斯巴德的说法,原始占用一块土地不能仅是靠着宣称拥有之或是建立栅栏围绕之;它只能是经由使'土地—经由一个人的劳动去混合之—原始占用才会是合法的:「任何宣称占有新资源但却没有使用它的人,将必须考虑到那个财产的权利会被其他先行使用的侵略者所占有。」在实际上,有关土地的所有权,无政府资本主义者也承认现在地球上很少(如果有的话)有土地是没有经过强迫的结果所转移的—通常是经由国家的形式所夺取。无论如何,除非土地的纪录和所有权能彻底证实窃盗行为,而且目前合法的所有人也不相信那些所有权是建立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转移的,否则他们也反对任何试图纠正过去强迫行为的强迫运用(例如夺取或收回)。 藉由定义私人财产和财产权利的原则,无政府资本主义否定了国家的合法性: 「除了所有那些非正当的行为如谋杀、杀人、强奸、擅自闯入、抢劫、闯空门、盗窃、和诈骗以外,国家的存在也是和私人财产的伦理相矛盾的,因为国家是一个有权强迫垄断土地和最终的决策(司法权)以及徵收税赋的组织。」契约社会 无政府资本主义想像中的社会被称为契约社会「……一个完全根基於自愿行动上的社会,完全不受暴力或暴力的威胁所阻碍。」 私法和秩序 对於法律本身,无政府资本主义者也有许多不同的解释。举例而言,Linda Tannehill在The Market for Libert'一书里支持将自然法作为无政府资本主义的根基,但「无论如何都反对明定的法规。他们宣称唯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询问一个人是否被另一个人所侵犯,以决定一件行为的对错。」但在另一方面,罗斯巴德在支持禁止暴力和诈骗的的态度的同时,也支持建立一套以普遍意见为基础的法规。与Tannehill和罗斯巴德不同,大卫·佛利民主张「法规的系统在开放的市场上将能产生利润,如同今天市场上所生产的书籍和奶罩一般。不同的法规品牌可以互相竞争,如同不同厂牌的汽车互相竞争一般。」 无政府资本主义只支持以人们自愿选择为基础而组成及收费的机构(如法庭、军事、警察)来保卫个人自由。依据古斯塔夫·德·莫利纳里的说法「在自由的制度下,保安产业的组织将不会与其他的产业有什麽不同。」拥护者指出,私营的审判和保安系统早已存在过,在市场上自然地形成了那些能够替代国家所缺乏的部分:私营的仲裁机构、治安警卫、街坊的守卫团体等等。 至於那些无法支付保护费用的人,则可以藉由慈善机构所发起的自愿募款来获得保护,而不是透过国家强徵税赋来求取保护。 报复的正义(Retributive justice)意味着对於暴力使用的报复,通常也是无政府资本主义者想像中的契约社会的一环。一些人认为可以正当地对那些违犯无政府资本主义财产关系的人施以监禁和劳役刑罚,而一些人则认为驱逐出境或赔偿的惩罚便以足够。 暴力的使用 互不侵犯原则并不一定代表着和平主义的宗旨;它禁止的是先行使用(人与人之间的)暴力。如同古典自由主义,在保卫身体和财产的情况下,无政府资本主义也允许暴力的使用。 不过,允许使用防卫性的暴力的尺度一向是无政府资本主义者间争论的话题。一些人主张针对先行使用暴力者所施行的反击,可以比仅仅击退侵略者的反击程度还要多。反对者则认为反击行动应该以协议中定义的尺度为界线才是合法的。 另一个在防卫反击之运用上的争议则是以暴力革命对抗专制政权的行动,许多无政府资本主义很欣赏美国革命,视其为人民一同协力对抗限制他们自由的专制政权的战争。事实上,依据穆瑞·罗斯巴德的说法,美国革命战争是历史上美国唯一一场具有正当性的战争。但这也显示了他们对战争的矛盾心理,他们也强烈批评在革命中所使用的一些手段—徵税、徵兵、通货膨胀—以及不良的结果:产生了一个国家。 一些无政府资本主义者认为以暴力抵抗和革命来对抗国家是合法的,大多数人相信使用暴力是一种最危险的手段,而暴力的革命只应该是最後的手段。 无政府资本主义制度里的风险之一,便是可能有一些人以非法的海盗或侵略行为来操纵或剥削这个制度,创建一些私下募款经营的准军事公司和帮派。这种状况如果不受管理,将可能在本质上破坏这个制度的经济竞争体系,转变为一个以军事竞争的封建制度,不同个体、团体、和公司间的冲突将由暴力的军事战斗来解决。这个风险可以在一些规模较小和尚未工业化的第三世界国家(如索马利亚)里发现,在这些国家里海盗和军阀现象都相当普遍,少数人甚至鼓吹在个体间以军事的竞争搭配经济的竞争。但这些都不符合无政府资本主义所提倡的制度,在无政府资本主义者看来,这些只不过是朝向完全的无政府状态和封建制度罢了。 无政府资本主义者间的理论冲突 对於无政府资本主义在义务论伦理学(Deontological ethics)和後果主义(Consequentialism)的正当性一直有着争议。自然法的无政府资本主义者(如罗斯巴德的拥护者)主张权利是由自然法决定的,而他们的决定与其後果无关。後果主义者如大卫·佛利民则主张权利只不过是由人类所建构的,藉由契约来决定何种制度以引导向最好的结果。许多无政府资本主义者对於权利抱持主观的论点,认为消除具侵略性的积极权利便已足够衍生出互不侵犯原则的主张。 佛利民描述了无政府资本主义的经济方式,与罗斯巴德不同的是,他没有使用道德上的论据—例如,他没有诉诸以自然法的理论来证明自身的正当性。在佛利民的着作里,他主张经济的论据便已足够衍生出无政府资本主义的原则。私人的防卫或保护机构以及法庭所做的不只是保卫这些权利,同时也在自由市场上提供这些权利和其他所有要求的服务。人们将能自由选择支付何种法律系统,而由於在经济效率上的考虑是由个人的功利动机所决定的,这样的法律将会在本质上倾向於自由意志主义,但会由於人们所支付的法律系统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的法律机构。而且与其他无政府资本主义者—尤其是罗斯巴德不同的是,佛利民从来不曾否定「市场失灵」的理论,也不曾以一个基准的水平点来批评经济的效率。
你的回复
回复请先 登录 , 或 注册相关内容推荐
最新讨论 ( 更多 )
- 游泳池中,下什么“药”会让人的尿变成红色? (宋先生)
- 寻找热爱文学、心理学、哲学等人文社科类的读书搭子,共同成长~ (修心悦读会)
- ❤ 处女情结不是女权问题,而是男权问题 ❤ (宋先生)
- 长孙皇后的儿子李泰为什么被过继给李玄霸? (白玉茶)
- 一起锻炼表达能力,逻辑思维 (排骨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