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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帐6500,可是来了个新财务,要求日后发工资,公司公帐部分发4500元(这是签合同的工资-社保基数),剩下的部分2000元由私账付给员工。如果员工要求6500元都要由公帐转出,每月就要提供2000元的发票给公司。这样做我肯定是不同意不接受的,有什么理由依据可拒绝?
希望小伙伴们给点建议
工资收入需要提供发票? 谜之操作
[内容不可见]
少交点税啊 。。不好嘛
不好,如果贷款流水不够
社保基数不同
这个咋说呢……就是公司不想交税,虽说不正常但是挺常见的
避税,但是社保公积金基数会变少,关键是发票也不好搞呀
这年头做个流水还不容易?
应该主要是为了少交社保公积金,另外出现需要赔偿之类的情况的时候可以说员工固定收入是4500。 就和公司说,2000块钱也没几块钱税,你懒得为这点钱找发票了,该扣税扣税就好了。必要的话保留对话截图或者录音。
万一劳动仲裁,他们只按公账赔钱。
没买房之前我也没想过这种事儿,直到我买房打流水,养流水太难了
就是你还想不想干,想干就顺着走,不想干就抗争。
如果辞退你n+1就变少了
我之前的公司也是这样的,但是要留着就只能接受。同事们都是这样操作的。。。
我现在的公司就是这样的,骚操作一堆。。。
这已经不是避税了吧…
公司的把柄握在你手里了,有事马上税务局举报
在这里发现跟你一样特别的人,并与之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