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那一篇】活动动态
来自:亢蒙(坐虎感天)
2007-06-20 11:26:36
【寻找那一篇】活动倡议 总有这样的时刻,大脑不被文字所占据的时候,影像就若隐若现:调皮的小男孩有着金黄的卷发和清澈的双眼,慌张地走进快开始上课的静谧教室,望着盛装的老师和后面一排忧伤的大人们,带着莫名的表情等待答案(都德,《最后一课》);盛夏午后,骄阳灼人,灰色的土地、墨绿的树叶,还有烦人的蝉叫,几个散发着汗臭味的年轻人对正好路过的一个傻子哄笑取乐,“你是谁?”“你是谁?”……四处袭来的作弄让傻子一脸不知所措(余华,《我没有自己的名字》);又或者在谈论某个作家的时候,突然想起摆放在书架某个角落的其作品集中不常被提起的一篇,但此刻却记忆犹新。 寻找那一篇,回味那一次美妙的、深刻的、呼之欲出的阅读经验,她就像你的初恋情人,虽然平日里被千姿百态的暧昧关系埋在枕头下塞在床缝中,但哪天大扫除的时候,抖落的是一地在阳光下斑斓的难忘回忆,一颦一笑,一举一动,犹如那一篇中的一词一句,在翻开初恋的相册、打开依旧墨香的扉页时,原本朦胧的印象被抛到当初,当时当景,历历在目。 那么,你想起了哪一篇?阅读版提倡全体黑蓝会员,男的女的、老的少的,读过万卷阅过千篇的,只要有阅读,就积极来参加。寻找你印象最深、感触最多、影响最大的那一篇,以单贴的形式原文推荐出来,并附上你的阅读体验,与我们分享你心中的“最难忘”。 要求: 活动由“阅读推荐+阅读体验”两部分组成 阅读推荐 1、一篇足以表暗涌; 2、小说,散文,杂文或其他文体不受限制,但期望是10000字以内的一个短篇,也可以是长篇中的某一章; 3、关于原文的来源有以下几种方式: a,从网页上直接复制(只需修改格式); b,从电子书上复制或文字识别(需校对); c,只有书里才有这一篇(需手工录入); 如果你只记得篇目,但实在没有时间去寻找,去校对、录入,不用担心,一切让黑蓝工作室来搞定! 阅读体验 我们更在意你的感受和这阅读背后的故事。她为什么难忘?她是不是勾起了你的那一段刻骨铭心?她让你感同身受?她让你遐想无边?又或者是读完她的时候感想颇多,情绪难以平复,甚至影响了之后的阅读、写作、生活、情感……还有你再次阅读的新体验,物是人非,会有怎样的区别?这故事、这感想、这情绪、这影响,这体验,统统爆料给大家,可以煽情也可以正尔八经,可以搞笑也可以催人涕下。 帖子格式 题目:【那一篇】《推荐篇目》·阅读体验的题目 如:【那一篇】《最后一课》·我宁愿是坏学生 正文(分原文和体验两部分,帖子的题目不必再写,模式参照如下): 斯蒂芬·克莱恩:蓝色旅馆(宋、小四、B) 孙致礼 译 (五、B) 推荐原文 本篇选自《街头女郎玛吉》 辽宁教育出版社 2000年1月第一版 (五、B) 【XX手工录入(校对),转载请注明转自黑蓝及录入(校对)人】(如果是手工录入或校对的,则需注明) 阅读体验的题目(宋、小四、B) 正文 (请尽量在word上编辑后再贴,分段用shift+enter,空格用全角) 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公历8月15日。 活动性质: 本活动非比赛性质,没有评委、不评好坏,纯粹是阅读版的一个希望获得响应的倡议。 活动后续: 活动结束后,会把所有参加活动的【那一篇】制作成一本精美的电子书并提供下载,让更多的会员来分享你的精华;电子书享受网刊待遇,在黑蓝文学网首页发布;参加活动的会员都将获得5000论坛币。 注:所有在【那一篇】中的手工录入或校对的阅读推荐,若作者没有特别指出,黑蓝拥有使用权(主要用于资料库的建设)。 活动负责人: 兔兔 QQ:174526663 MSN:huainiantuzi312@hotmail.com 突如其来的记忆总是承载着被掩盖的心潮澎湃,去寻找,来阐述,用烈日幻化出的火光布满文字间隙,照亮心灵暗处。 黑蓝文学网 2007-6-15 PS: 黑蓝论坛阅读版地址: http://www.heilan.com/forum/index.asp?boardid=5 【那一篇】《树上的男爵》·热爱大地 作者:聂泽泽 【那一篇】《四月三日事件》•神经上的清香 作者:亢蒙 【那一篇】《桃花源记》·仿佛若有光 作者:司屠 【那一篇】《吹牛男爵历险记》·小说的吹牛法则 作者:毛大头 【那一篇】《飞来横祸》•面对最终的毁灭 作者:半天锈 【那一篇】《被占据的住宅》•就是这么悲观 作者:tutulong 【那一篇】《泅渡兹勃鲁契河》·一句话搞定了我的想像 作者:鲁小小 【那一篇】《沙之书》•循着沙的指引 作者:马牛 【那一篇】《河的第三条岸》·我的启示录 作者:生铁 【那一篇】《白色鸟》• 一点想法 作者:老残 【那一篇】《煤桶骑士》·与之有关 作者:鳜膛弃 【那一篇】《南回归线》·你的睾丸会思考吗? 作者:shep 【那一篇】《着魔的左手》·窗外 作者:不有 【那一篇】《结局》·我的“武侠小说” 作者:言某 【那一篇】《致魏尔伦》·噢,美少年! 作者:啊呜 【那一篇】《职业》·忧还伤 作者:硬硬的还在 【那一篇】《纪念》·从小陪到大 作者:猫头鹰 【那一篇】《艾罗斯特拉特》·随机杀人者 作者:孙智正 【那一篇】《双梦记 》·迷宫游戏 作者:隐忍 【那一篇】《阿根廷蚂蚁》·我对面的卡尔维诺 作者:坏书生 【那一篇】《在自己房间里的旅行》·年轻军官的灵魂和兽性 作者:Featur 【那一篇】《快乐王子》·误解是悲剧的根源 作者:冯与蓝 【那一篇】《哀伤》·能把人写活就挺好看的 作者:伊洛 【那一篇】《烟云》·摧毁我写作的“光” 作者:酒童 【那一篇】《没有你的位置,我的爱》·主观的环境与客观的人心 作者:将计就计 【那一篇】《鹿谷》·有关《鹿谷》的断章 作者:顾耀峰 【那一篇】海明威《某件事情的结束》·关于某件事情的结束 作者:赵松 【那一篇】《纸癖的故事》·纸 作者:dix-sept 【那一篇】《威克菲尔德》·死亡艺术家 作者:挑白白 【那一篇】《弗尔佩斯夫人幸福的夏天》·夏天 作者:邱每木 【那一篇】鳜膛弃《祝君晚安》 作者:六点亡羊 【那一篇】《在密执安北部》•关于喜欢 作者:mochow 【那一篇】《“洁白的仙鹤” 》·仓央嘉措素描 作者:仝三 【那一篇】《坐在走廊里的男人》• 欲望的旋涡 作者:兔兔 【那一篇】《城南旧事》(节选)•旧事 作者:张一一 【那一篇】《小径分岔的花园》·我们也有,但我们没有写出来 作者:乌白丸 【那一篇】《看不见的城市》(节选)·向往之地 作者:寂寞的自由 【那一篇】《红窗帘——一个真实的故事》·现实大于想象 作者:陈卫 【那一篇】菲雅尔塔的春天·是春天 作者:目目连 【那一篇】《尘埃落定》· 汉语 作者:骑老虎上天 【那一篇】《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命运与个人价值 作者:小饭 【那一篇】《萨郎波》(节选)·你的眼睛 作者:欲望的漩涡 【那一篇】《一天》·第一次如梦初醒 作者:李傻傻 【那一篇】《肉桂色的铺子》:童年的恐慌 作者:袁群 【那一篇】《热爱生命》·中国就是缺少这样的粗犷! 作者:oo柒 【那一篇】《山上的狐狸和山下的狐狸》 作者:okapi 【那一篇】《沉沦》·一个人在路上 作者:黑天才 【那一篇】《布莱克.沃兹沃思》·参考答案 作者:凌丁 【那一篇】《纸做的玫瑰花》• 我不想知道太多 作者:男男 【那一篇】《南方》· 小说在南方之南 作者:蚀逝 【那一篇】《博加特》·嘿,伙计! 作者:井井回 本贴实时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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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6-20 11:31:55
【那一篇】《沙之书》•循着沙的指引 博尔赫斯:沙之书
王永年 译
―――你的沙制的绳索――― 乔治•赫伯特
(注:赫伯特,1593一1633,英国玄学派诗人,牧师。著有诗集《寺庙》和散文集《寺庙的牧师》,均系宗教作品。“沙制的绳索”是指靠不住的东西。)
线是由一系列的点组成的;无数的线组成了面;无数的面形成体积;庞大的体积则包括无数体积―――不,这些几何学概念绝对不是开始我的故事的最好方式。如今人们讲虚构的故事时总是声明它千真万确;不过我的故事一点不假。 我单身住在贝尔格拉诺街一幢房子的四楼,几个月前的一天傍晚,我听到门上有剥啄声。我开了门,进来的是个陌生人。他身材很高,面目模糊不清。也许是我近视,看得不清楚。他的外表整洁,但透出一股寒酸。 他一身灰色的衣服,手里提着一个灰色的小箱子。乍一见面,我就觉得他是外国人。开头我认为他上了年纪;后来发现并非如此,只是他那斯堪的那维亚人似的稀疏的、几乎泛白的金黄色头发给了我错误的印象。我们谈话的时间不到一小时,从谈话中我知道他是奥尔卡达群岛人。(注:奥尔卡达,苏格兰北面的群岛,其中最大的是梅因兰岛,首府为柯克沃尔) 我请他坐下。那人过了一会儿才开口说话。他散发着悲哀的气息,就像我现在一样。 “我卖《圣经》”。他对我说。 我不无卖弄地回说: “这间屋子里有好几部英文的《圣经》(注:《圣经》,包括《旧约全书》三十九卷、《新约全书》二十七卷,前者本是犹太教的《圣经》,原文为希伯来文,后者的原文是希腊文和亚兰文。)包括最早的约翰?威克利夫版。(注:威克利夫,1324一1384,英国宗教改革家,他的弟子珀尔维等于1380年根据武尔加塔的《圣经》拉丁文版将其译成英文。)我还有西普里亚诺?德瓦莱拉的西班牙文版,路德的德文版,从文学角度来说,是最差的,还有武尔加塔的拉丁文版。你瞧,我这里不缺《圣经》。” 他沉默了片刻,然后搭腔说: “我不光卖《圣经》。我可以给你看看另一部圣书,你或许会感趣。我是在比卡内尔(比卡内尔,印度西北部拉贸斯但邦地名。)一带弄到的。” 他打开手提箱,把书放在桌上。那是一本八开大小、布面精装的书。显然已有多人翻阅过。我拿起来看看;异乎寻常的重量使我吃惊。 书脊上面印的是“圣书”,下面是“孟买”。 看来是19世纪的书,”我说。 “不知道。我始终不清楚,”他回答说。 我信手翻开。里面的文字是我不认识的。书页磨损得很旧,印刷粗糙,像《圣经》一样,每页两栏。版面分段、排得很挤。每页上角有阿拉伯数字。页码的排列引起了我注意,比如说、逢双的一页印的是40,514,接下去却是999。我翻过那一页,背面的页码有八位数。像字典一样,还有插画:一个钢笔绘制的铁锚,笔法笨拙,仿佛小孩画的。 那时候,陌生人对我说:“仔细瞧瞧。以后再也看不到了。” 声调很平和,但话说得很绝。 我记住地方,合上书,随即又打开。尽管一页页的翻阅,铁锚图案却再也找不到了。我为了掩饰惶惑,问道: “是不是《圣经》的某种印度斯坦文字的版本? “不是的,”他答道。 然后,他像是向我透露一个秘密似的压低声音说: “我是在平原上一个村子里用几个卢比和一部《圣经》换来的。书的主人不识字;我想他把圣书当做护身符。他属于最下层的种姓;谁踩着他的影子都认为是晦气。”他告诉我,他那本书叫“沙之书”,因为那本书像沙一样,无始无终。 他让我找找第一页。 我把左手按在封面上,大拇指几乎贴着食指去揭书页。白费劲:封面和手之间总有好几页。仿佛是从书里冒出来的。 “现在再找找最后一页。” 我照样失败;我目瞪口呆,说话的声音都变得不像是自己的: “这不可能。” 那个《圣经》推销员还是低声说: “不可能,但事实如此。这本书的页码是无穷尽的。没有首页,也没有末页。我不明白为什么要用这种荒诞的编码办法。也许是想说明一个无穷大的系列允许任何数项的出现。” 随后,他像是自言自语他说: “如果空间是无限的,我们就处在空间的任何一点。如果时间是无限的,我们就处在时间的任何一点。” 他的想法使我心烦。我问他: “你准是教徒喽?” “不错,我是长老会派。我问心无愧。我确信我用《圣经》同那个印度人交换他的邪恶的书时绝对没有蒙骗。” 我劝他说没有什么可以责备自己的地方,问他是不是路过这里。他说打算待几天就回国。那时我才知道他是苏格兰奥尔卡达群岛的人。我说出于对斯蒂文森和休谟的喜爱,我对苏格兰有特殊好感。 “还有罗比·彭斯,”他补充道。 我和他谈话时,继续翻弄那本无限的书。我假装兴趣不大,问他说: “你打算把这本怪书卖给不列颠博物馆吗?” “不。我卖给你,”他说着,开了一个高价。 我老实告诉他,我付不起这笔钱。想了几分钟之后,我有了办法。 “我提议交换,”我对他说。“你用几个卢比和一部《圣经》换来这本书;我现在把我刚刚领到的退休金和花体字的威克利夫版《圣经》和你交换。这部《圣经》是我家祖传。” “花体字的威克利夫版!”他咕哝说。 我从卧室里取来钱和书。我像藏书家似的恋恋不舍地翻翻书页,欣赏封面。 “好吧,就这么定了,”他对我说。 使我惊奇的是他不讨价还价。后来我才明白,他进我家门的时候就决心把书卖掉。他接过钱,数也不数就收了起来。 我们谈印度、奥尔卡达群岛和统治过那里的挪威首领。那人离去时已是夜晚。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他,也不知他叫什么名字。 我本想把它藏在一套不全的《一千零一夜》后面。 我上了床,但是没有入睡。凌晨三四点,我开了灯,找出那本怪书翻看。其中一面印有一个面具。角上有个数字,现在记不清是多少,反正大到九次幂。 我从不向任何人出示这件宝贝。随着占有它的幸福感而来的是怕它被偷掉,然后又担心它并不真正无限。我本来生性孤僻,这两层忧虑更使我反常。我有少数几个朋友;现在不往来了。我成了那本书的俘虏,几乎不再上街。我用一面放大镜磨损的书脊和封面,排除了伪造的可能性。我发现每隔两千页有一帧小插画。我用一本有字母索引的记事薄把它们临摹下来。薄子不久就用完了。插画没有一张重复。晚上,我多半失眠,偶尔入睡就梦见那本书。 夏季已近尾声,我领悟到那本书是个可怕的怪物。我把自己也设想成一个怪物:睁着铜铃大眼盯着它,伸出带爪的十指拨弄它,但是无济于事:我觉得它是一切烦恼的根源,是一件诋毁和败坏现实的下流东西。 我想把它付之一炬,但怕一本无限的书烧起来也无休无止;使整个地球乌烟瘴气。 我想起有人写过这么一句话:隐藏一片树叶的最好的地点是树林。我退休之前在藏书有九十万册的国立图书馆任职;我知道门厅右边有一道弧形的梯级通向地下室,地下室里存放报纸和地图。我趁工作人员不注意的时候,把那本沙之书偷偷地放在一个阴暗的搁架上。 我竭力不去记住搁架的那一层,离门口有多远。 我觉得心里稍稍踏实一点;以后我连图书馆所在的墨西哥街都不想去了。
本篇选自《曲径分叉的花园》 浙江文艺出版社1999年
《沙之书》·循着沙的指引
99年暑假,朋友来我家玩,说看到一本小书,很好看,里面有篇一直听说却没看过的《沙之书》,我说你带了没?他空着手说没有,“不过我下次回来一定给你捎一本,太好看了。” 他走后,我很快把这事儿忘了。 秋天他又来我家玩,一来就给我,“替你买的,看吧,太好看了。” 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有人替我买书。浙江文艺出的十块钱左右的小册子,《曲径分叉的花园》,封面是一幅黄绿相间的水彩或油画,春意盎然的样子,书名在正上方斜体排列着。 他推荐我先看最后一篇《沙之书》。 “短,好看。”他说着当时的原话。 后来,我们准备去约好的另一个朋友那儿,临出门的时候我犹豫了,我想把它也带上,装在口袋里。我可从没用这种方式带过一本书。 “带不带?”我不好意思地问朋友。 “那就带上吧。”他笑着说。 对我是件苦恼的事在他却愉快极了。 《沙之书》让人觉着,以前看的小说都不能算小说,以后看的呢,都以它为参照,比它好的就是好小说,不如它的就觉得沮丧失望。很长一段时间的阅读都是在下意识地比较,和这本书比。不过这样的情况没持续多久,几个月后自己开始写了也就减少了看别人东西的兴趣。当然后来也看到了一些爱不释手的书,但你知道,真正的处只能破一次,后来的可以忽略不计。 现在网上很容易找到这个短篇,我下午下载下来扫了几眼,只看到了开头的一句:“你的沙制的绳索”和“隐藏一片树叶最好的地方是树林”。我已经不想再看了,过于熟悉的东西放上几年反倒会不忍打扰那份难得的疏离。 好的小说也许就是那种在你最需要的时候出现一下子捅进你心里然后把你带去一个你从未想像过的领域使你发现并认识自己以至最后也成为另一部作品的作者这样的东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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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6-20 11:39:18
【那一篇】《被占据的住宅》•就是这么悲观被占据的住宅
科塔萨尔
我们喜欢这所住宅,因为它不但宽敞和古老(今天,古老的房屋拆下的材料是可以卖大钱的)而且保留着关于我们的先祖、祖父、父母和我们整个童年时代的往事。
我和伊雷内单独长久地住在这所宅子里,已经习惯。这简直是发疯,因为这所住宅满可以互不干扰地住下8个人。我们7点钟起床,打扫房间;11点左右,我把剩余的房间留给伊雷内整理,自己去厨房做饭。中午我们吃饭总是准时的;除了几只脏碟要刷外,就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我们一面吃午饭,一面想着这所深沉而寂静的住宅,觉得挺快活;为了使房间保持清洁,我们两个人也绰绰有余了。我们有时甚至认为,正是它不许可我们结婚。伊雷内没有充分的理由拒绝了两个求婚者。至于我,在和玛丽亚·埃斯特尔订婚之前,她就死了。我们带着这样一个难以说明的想法进入了40岁:我们的这种简单的、悄悄的兄妹间的“同居”,是我们家由先祖奠定的家谱的不可避免的结束。我们终归有一天将死在这里,游手好闲的粗暴的堂兄弟们将占据这所住宅,并将把它拆毁,好把地皮和砖块卖掉发财;与其这样,还不如我们自己堂堂正正把它推倒,免得时间过迟。
伊雷内是个生来不肯打扰别人的姑娘。除了早晨做的事情外,一天中其余的时间她总是坐在卧室的沙发上织衣物。我不知道她为什么织这么多。我总以为妇人们这样织东西,无非是想从中寻到不做别的事情的有力借口。伊雷内并不是这样。她织的东西总是有用的:一冬天的汗衫,我的袜子,她的披肩和背心。有时她织好一件背心,然后又立刻把它拆掉。因为她觉得有点不称心;望着针线筐里的线团连续几个小时都不丧失其圆圆的形状,很有意思。每逢礼拜六我就到市场上去买毛线;伊雷内信得过我的审美能力,对我买的毛线的颜色总感到满意,我从来也不用去退换。我常常利用这种外出的机会,到书店里走一趟,徒劳地询问一下有关法国文学的新书。自1939年以来,就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传到阿根廷来了。
然而,这所住宅这所住宅和伊雷内是我所喜欢谈论的,至于我,则是无足轻重的。我问自己:倘若伊雷内不织毛衣,她会做什么呢?一本书,你可以一读再读;可是一件背心织成后,却不能从头织起而不引起他人非议。有一天,我发现樟木衣柜下面一个抽屉装满白色、绿色和浅紫色围巾。那些围巾带着樟脑味,跟在绒线杂品店里那样叠放着.我没有勇气问伊雷内她找算怎样处理它们。我们不需要赚钱糊口,每月乡下都有钱来,钱是不断增加的。可是伊雷内只喜欢织东西,她手艺娴熟非凡,我常常一连几个钟头望着她那像银白色的刺猬似的手,穿来穿去的织针和地上的一两个线筐。线团在线筐里不停地跳动着,很是好看。
我怎么能不提到住宅的布局呢。厨房、挂着葛布兰式壁毯的客厅、书房和三间宽大的卧室,都位于面对罗德里格斯·佩尼亚街的最幽静的部分。只有一道装着坚硬的橡木门的走廊把那部分同前一部分隔开,前面有浴室、厨房、我们的卧室和连接卧室与走廊的客厅。这样,一个人走进门廊,推开玻璃门,就进了客厅;两侧是我们的卧室的门,对面是通向最幽静的那部分的走廊;沿走廊向前走,打开橡木门,门那边便是住宅的另一部分了。或者在走到橡木门之前向左拐,再顺着一道窄些的廊道往前走,就可以走到厨房和浴室。门开着的时候你就会看到,宅子很大,要不然,看去它就像一所现在建造的那种几乎转不开身的房子。我和伊雷内一直住在宅子的这一边,几乎从没有到橡木门那边去过,除非是为了清扫。因为简直不可相信,家具上竟积存那么多灰尘。布宜诺斯艾利斯或许是一座清洁的城市。但是这应归功于它的居民,而不是别的原因。空中满是飞尘,一阵风吹来,台架的大理石上和马克拉梅线织的菱形台布中间就会落满灰尘;想用鸡毛掸子掸干净是困难的。灰尘飞起来,浮在空中,过一会儿就又落在家具和钢琴上了。
这件事我一直记得很清楚,因为事情很简单,没有多余的细节。那是在晚上8点钟,伊雷内正在房内织衣服,我忽然想起要把马黛茶壶放到火上。我沿着走廊走到半开半掩的橡木门前,绕过通向厨房的拐角,就听见餐室或书房里有什么声响。那声音模糊而低沉,好像椅子倒在地毯上的声音,也像嗓音嘶哑的低语声。与此同时,或者过了片刻后,我还听见在连接那些房间和门口的走廊深处有同样的声音。我赶忙朝那门走去,一下把门关上,同时用身体抵着门;幸亏钥匙在我们这边。为了更加安全,我还把长长的门闩插上了。
我走到厨房,烧热了茶壶。当我提着茶壶回来的时候,对伊雷内说:
“我不能不把走廊的门关上。后面的房子被人占了。”
她放下手里的活儿,用疲倦的眼睛严肃地望了望我。
“你敢肯定吗?”
我点了点头。
“这么说,”她拿起毛衣织针,“我们得住在这边了。”
我小心翼翼地吮着马黛茶,但是她过了一会儿才重新开始做她的活儿。我记得她在织一件灰坎肩;我喜欢那件坎肩。
最初几天,我们感到很伤心。因为我们俩把许多心爱的东西留在被占据的那一边了。例如我的法国文学书籍,就在书房里。伊雷内想起了几块台布和一双冬天穿着很暖和的拖鞋。我心疼我那只柏木烟斗。我相信,伊雷内一定想起了那保存了许多年的柑桔酒。我们常常(不过只是在最初几天)合上衣柜的某个抽屉,不无痛苦地对视着。
“没有在这儿。”又是一件东西被我们丢在住宅那一边了。
不过,这对我们还是有好处的。清扫工作就变得简单多了。即使我们起得很晚,比如9点半起床,不到11点我们就打扫完没事了。伊雷内经常跟我一块到厨房去帮助我做午饭。我们考虑好了,决定这么办:我做午饭的时候她做晚上吃的冷餐。这样办,我们很高兴,因为傍晚离开卧室去做晚饭总是很讨厌的。现在,我们只要在伊雷内的卧室里摆好桌子,吃那一盘盘的冷餐就行了。
伊雷内很满意,因为她有更多的时间织衣物了。为了那些书,我感到有点懊丧。但是,为了不使我妹妹难过,我便开始翻看我父亲的集邮册,用来消磨时光。我们过得很快活,各人做各人的事,几乎总是一块呆在比较舒适的伊雷内的房内。有时,伊雷内说:
“你瞧我想出来的这个花样,像苜蓿图案吗?”
过了一会儿,我把一张方纸片放在她面前,让她看欧本和马尔梅迪的邮票。我们过得很好。我们慢慢地什么也不去想了,毫无思想地生活着是可以办到的。
当伊雷内大声说梦话的时候,我总是马上就醒。我一向不习惯这种千篇一律、毫无生气的雕像或鹦鹉般的声音。这种声音发自梦境,不是发自喉咙。伊雷内说,我做梦的时候,浑身剧烈地摇动,有时被子都扯掉了;我们两人的卧室中间隔着客厅,但是晚上,房子里的任何声音都听得见。我们彼此听得见呼吸声和咳嗽声,觉察得到对方拧开床头灯的动作和彼此常有的失眠。
除此而外,住宅内的一切就寂静无声了。白天,金属毛衣针的磨擦声和翻阅集邮册的格格声,最日常惯有的响声。橡木门,我想我已经说过了,它是坚固的。我们一到紧靠被占据的那部分住宅的厨房和浴室,就大声说起话来;要不然,伊雷内就唱摇篮曲。厨房里,瓷器和玻璃器皿的声音很大,甚至将其他一切声音都盖没了。在那里,我们很少有安静的时候。但是我们一旦回到卧室和客厅,房内就安静了。在半明半暗的光线里,为了避免彼此干扰,我们走路都慢慢地迈步。我觉得,这就是夜间伊雷内开始说梦话时我马上就醒的缘故。
除了结果不同外,事情几乎同上次一模一样。晚上,我感到口渴,在睡下之前,我对伊雷内说,我要到厨房去喝杯水。出了卧室的门(她在织衣服)我就听见厨房里有声音;也许是在厨房里,也许在浴室里,因为走廊的拐角把声音隔断了。我突然停住脚步,引起了伊雷内的注意。她走到我身边来,一句话也不说;我们谛听着那些嘈杂声,清楚地觉察到那声音是在橡木门的这一边,在厨房和浴室里,或者几乎就在我们身边那道走廊的拐弯处。
我们甚至都没有彼此看一眼。我抓着伊雷内的手臂,拖着她跟我一起,头也不回地跑到玻璃门边。我们背后的嘈杂声变得愈来愈响,不过总是很低沉。我一下关上了玻璃门,我们就呆在门廊里了。现在,什么声音也听不见了。
“这边也给占了。”伊雷内说。织的衣物从她怀里垂下来,毛线一直拖到栅门边,消失在门底下。当她看到线团落在了另一边,就把织的衣服扔掉了,看都没有看一眼。
“你没来得及带什么东西吗?”我徒劳地问她说。
“没有,什么也没来得及带。”
我们只有身上穿的。我想起我房内柜里那1万5千比索。现在已经晚了。
我的手表总算留了下来,我看了一下,已经夜里11点。我用手臂挽着伊雷内的腰(我相信她哭了),就这样走到了街上。在离开家之前,我感到恋恋不舍:我把大门关好,把钥匙丢在阴沟里,免得在这个时候有某个穷鬼企图乘着住宅被占之机,起意行窃而溜进宅里去。
(朱景冬译)
就是这么悲观
我想说一些侦探小说,或者一些科幻小说也好,但印象有些模糊了。比如《黄狗》,比如《诺言》,都是很长的故事,一些故事集;还有一些红色花纹的,这种封皮有些土又有种不得不承认的高贵气息;再就是科幻世界,而且是那种很旧的,以从前为中心的从前的版本,上面画着粗糙的怪兽、拿着激光剑的肌肉男女……有些发黄,带着点霉味儿的旧杂志。可是那些故事也都变得只剩下气味儿了。直到后来,我在大学破旧的图书馆里找到一些很新奇的书。
那是在很多垃圾的中间——它们已经没有存在的意义了,只是占据着位置,充当着一件貌似光鲜的棉衣所必备的棉絮。在充满发霉纸味儿的图书馆,就像和长辈一同清理多年未用的柜子、抽屉时,怀有种迫切而欣喜的心情。其中有一套最为丰富的,《外国现代派文学》,似乎共八册,借了许多遍。也是从那里第一次读到《等待戈多》的节选文字;见识了一首波德莱尔的绝佳译诗——后来再没找到过,虽然翻过两种集子;见识了黑色幽默的冷感——虽然有些无聊;先于后来改版的语文教材,读到《墙上的斑点》;读到那么多非常规的、令人惊奇的东西。没有这些,怎么会有现在的生活呢?
如果用其中一篇印象较深的(也许是因为名字以及篇幅的完整性,我最记得《被占据的住宅》)小说来说事儿,我的生活被一步步占据的时候,至少还有这些小说,它们的各种精神在支持着我,给了我一份微薄的信仰。我喜欢它里面的“住宅”,科塔萨尔描绘的那个安适的居所。相比较整个小说,最好的是它的前半部分。宽敞和古老的住宅,在其中的自由的生活,行动。而且,事实上在我的印象中,这篇小说是很长的——我想也许超过一万字。但是找到它的时候,发现它竟然只是这样一篇短小的小说,倒令我有些失望。在一直以来的印象中,它都是很长的,充满了细节、充满了古老闲适的气味儿和光线。
一篇精致的作品,它该是它读起来的样子,还是它事实上是的样子?对不同人来说,它有不同的样子。对童话来说,这种情况就更明显。如果就《被占据的住宅》这个作品本身来说,开篇可以作为结尾的话,那是一个多么皆大欢喜的故事。那是很多人所能乞求的最好的“住宅”,在我看来似乎是一种克制的希望。但仍然被占据。而且被占据的时候坦然处之,退却、退却,直到被赶出住宅都没有一句废话,最后还把大门关好,防止“这个时候有某个穷鬼企图乘着住宅被占之机,起意行窃而溜进宅里去。”多么美妙。
因为很多巧合,包括这个科塔萨尔,很长一段时间我对阿根廷,对拉丁美洲的文学都有一种迷信的心理,相信它们能够打动我,尤其接触过比奥伊·卡萨雷斯的《莫雷尔的发明》,一直到后来得到的他的《英雄梦》集子——尤其还包括那些“爱情小说”——虽然博尔赫斯说它们很糟。我认为这是头脑问题。
(一片安静的海洋,精神上的,和波涛汹涌的海洋所代表的一样;和《加勒比海盗3》一样,占据绝大半地表的海洋的寄托;和《百慕大三角》一样的梦想;《白鲸》,那个大学时图书馆里包了牛皮纸的快被翻烂了的厚厚的版本;《麦哲伦航海纪》。不是说这和《被占据的住宅》有多大关系,只不过那看上去似乎是一个没有被占据的地方。让出客厅,让出厨房,留下卧室。如果没有“大海”,终究要被一种很陌生的东西占据,这种陌生的东西不论在什么人身上或是在什么事物里面,你理解不了它,也难以对等地沟通。)
……好了,现在这篇小说摆在这里,我再也不能把它读成一篇童话了——被占据了,而且要坦然处之。这种事情,既不能去找凶手,也不能去找理由,它并不是什么私人的糟糕状况。这小说非常简单、非常慵懒,你要是被占据了,也许读不出很多味道。房子和猪肉占据了,冯古内特和陈晓旭占据了。这年头人死的快,活的也快。你要是被占据了,就想办法再去占据。斗争吧,前景很差,就是这么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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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6-20 11:39:53
【那一篇】《泅渡兹勃鲁契河》·一句话搞定了我的想像巴别尔:《泅渡兹勃鲁契河》(节选)
戴骢 译
六师师长电告,诺沃格拉德-沃伦斯克市已于今日拂晓攻克。师部当即由克拉毕夫诺开拔,向该市进发。我们辎重车队殿后,沿着尼古拉一世用庄稼汉的白骨由布列斯特铺至华沙的公路,一字儿排开,喧声辚辚地向前驶去。 我们四周的田野里,盛开着紫红色的罂粟花,下午的熏风拂弄着日见黄熟的黑麦,而荞麦则宛若处子,伫立天陲,像是远方修道院的粉墙。静静的沃伦(注:有两处地方称沃伦。 一是沃伦台地,古时属立陶宛-波兰公国,沿德涅斯特河左岸分布,地表为河谷所切割,呈长丘、干沟地形。一是沃伦领地,系公元九世纪至十八世纪历史地区,地届今乌克兰及波兰交界处。)逶迤西行,离开我们,朝白桦林珍珠般亮闪闪的雾霭而去,随后又爬上野花似锦的山冈,将困乏的双手胡乱地伸进啤酒草的草丛。橙黄色的太阳浮游天际,活像一颗被砍下的头颅,云缝中闪耀着柔和的夕晖,落霞好似一面面军旗,在我们头顶猎猎飘拂。在傍晚的凉意中,昨天血战的腥味和死马的尸臭滴滴答答地落下来。黑下来的兹勃鲁契河水声滔滔,正在将它的一道道急流和石滩的浪花之结扎紧。桥梁都已毁坏,我们只得泅渡过河。庄严的朗月横卧于波涛之上。马匹下到河里,水一直没至胸口,哗哗的水流从数以百计的马腿间奔腾而过。有人眼看要没顶了,死命地咒骂着圣母。河里满是黑乎乎的大车,在金蛇一般的月影和闪亮的浪谷之上,喧声、口哨声和歌声混作一团。 深夜,我们抵达诺沃格拉德市。我在拨给我住的那间屋里,看到了一个孕妇和两个红头发、细脖子的犹太男人,还有个犹太男人贴着墙在蒙头大睡。在拨给我住的这间屋里,几个柜子全给兜底翻过,好几件女式皮袄撕成了破布片,撂得一地都是,地上还有人粪和瓷器的碎片,这都是犹太人视为至宝的瓷器,每年过逾越节才拿出来用一次。 “打扫一下,”我对那女人说,“你们怎么过日子的,这么脏,一家子好几口人……” 两个犹太男人应声而动。他们穿着毡底鞋,一蹦一跳地走动着,收拾掉在地上的垃圾。他们像猴子那样不发一声地蹦跳着,活像玩杂耍的日本人,他们的脖子一个劲地转动,都鼓了起来。他们把一条破烂的羽绒褥子铺在地板上,让我靠墙睡在第三个犹太人身旁。怯生生的贫困在我们地铺上方汇聚拢来。 万籁俱寂,只有月亮用它青色的双手抱住它亮晶晶的、无忧无虑的圆滚滚的脑袋在窗外徜徉。我揉着肿胀的腿,躺到破褥子上,睡着了。我梦见了六师师长。他骑着一匹高大的牡马追赶旅长,朝他的眼睛连开两枪。子弹打穿了旅长的脑袋,他的两颗眼珠掉到地上。“你为什么带着你的旅掉转枪头?”六师师长萨维茨基冲着脑袋瓜开花的旅长怒吼道,就在这时我醒了过来,原来那个孕妇在用手指摩挲我的脸。 “老爷,”她对我说,“您在梦里又是叫又是踢。我这就给您的地铺挪个角落,省得您踢着我爹……” 她的两条骨瘦如柴的腿,支着她的大肚子,打地板上站了起来。她把那个睡着的人身上的被子掀开。只见一个死了的老头儿仰面朝天地躺在那里,他的喉咙给切开了,脸砍成了两半,大胡子上沾满了血污,藏青色的,沉得像块铅。 “老爷,”犹太女人一边抖搂着褥子,一边说,“波兰人砍他的时候,他求他们说:‘把我拉到后门去杀掉,别让我女儿看到我活活死去。’可他们才不管哩,爱怎么干就怎么干,——他是在这间屋里断气的,临死还念着我……现在我想知道,”那女人突然放开嗓门,声震屋宇地说,“我想知道,在整个世界上,你们还能在哪儿找到像我爹这样的父亲……”
本篇节选自《骑兵军》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
一句话搞定了我的想像
我对于战争的血腥是不能体会的,即使很真实的战争电影也给不了我那种感受。
一天,我去图书馆,偶然看见有巴别尔三字的书(之前在一些专门卖书的广告上看过介绍,说此人是大师级别)于是鬼使神差的,拿走,翻也没翻,借了。 橙黄色的太阳浮游天际,活像一颗被砍下的头颅,云缝中闪耀着柔和的夕晖,落霞好似一面面军旗,在我们头顶猎猎飘拂。在傍晚的凉意中,昨天血战的腥味和死马的尸臭滴滴答答地落下来。 这句话看了之后心里起了神鬼不能测的情绪。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直抵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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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6-20 11:41:04
【那一篇】《四月三日事件》•神经上的清香余华:《四月三日事件》
早晨八点钟的时候,他正站在窗口。他好像看到很多东西,但都没有看进心里去。他只是感到户外有一片黄色很热烈,“那是阳光。”他心想。然后他将手伸进了口袋,手上竟产生了冷漠的金属感觉。他心里微微一怔,手指开始有些颤抖。他很惊讶自己的激动。然而当手指沿着那金属慢慢挺进时,那种奇特的感觉却没有发展,它被固定下来了。于是他的手也立刻凝住不动。渐渐地它开始温暖起来,温暖如嘴唇。可是不久后这温暖突然消失。他想此刻它已与手指融为一体了,因此也便如同无有。它那动人的炫耀,已经成为过去的形式。那是一把钥匙,它的颜色与此刻窗外的阳光近似。它那不规则起伏的齿条,让他无端地想象出某一条凹凸艰难的路,或许他会走到这条路上去。 现在他应该想一想,它和谁有着密切的联系。是那门锁。钥匙插进门锁并且转动后,将会发生什么。可以设想一把折叠纸扇像拉手风琴一样拉开了半扇,这就是房门打开时的弧度。无疑这弧度是优雅而且从容的。同时还会出现某种声音,像手风琴拉起来后翩翩出现的第一声,如果继续往下想,那一定是他此刻从户外走进户内。而且他还嗅到一股汗味,这汗味是他的。他希望是他的,而不是他父母的。 可以让他知道,当他想象着自己推门而入时,他的躯体却开始了与之对立的行为。很简单,他开门而出了。并且他现在已经站到了门外。他伸手将门拉过来。在最后的时刻里他猛地用力,房门撞在门框上。那声音是粗暴并且威严的,它让他——出去。不用怀疑,他现在已经走在街上了。然而他并没有走动的感觉,仿佛依旧置身于屋内窗前。也就是说他只是知道,却并没有感到自己正走在街上。他心里暗暗吃惊。 此刻,他的视线里出现了飘扬的黑发,黑发飘飘而至。那是白雪走到他近旁。白雪在没有前提的情况下突然出现,让他颇觉惊慌。她曾经身穿一件淡黄的衬衣坐在他斜对面的课桌前。她是在那一刻里深深感动了他,尽管他不知道是她还是那衬衣让他感动。但他饱尝了那一次感动所招引来的后果,那后果便是让他每次见到她时都心惊肉跳。 可是此刻她像一片树叶似地突然掉在他面前时,他竟只是有点惊慌罢了。他们过去是同学,现在他们之间什么也没有了。她也没再穿那件令人不安的黄衬衣。然而她却站在了他面前。 显然她没有侧身让开的意思,因此应该由他走到一旁。当他走下人行道时,他突然发现自己踩在她躺倒在地的影子上,那影子漆黑无比。那影子一动不动。这使他惊讶起来。他便抬起眼睛朝她看去。她刚好也将目光瞟来。她的目光非常奇特。仿佛她此刻内心十分紧张。 而且她似乎在向他暗示,似乎在暗示附近有陷阱。随即她就匆匆离去。 他迷惑不解,待她走远后他才朝四周打量起来。不远处有一个中年男子正靠在梧桐树上看着他,当他看到他时,他迅速将目光移开,同时他将右手伸进胸口。他敢断定他的胸口有一个大口袋。然后他的手又伸了出来,手指间夹了一根香烟。他若无其事地点燃香烟抽了起来。但他感到他的若无其事是装出来的。 他躲在床上几乎一夜没合眼。户外寂静无比,惨白的月光使窗帘幽幽动人。窗外树木的影子贴在窗帘上,隐约可见。 他在追忆着以往的岁月。他居然如此多愁善感起来,连他自己都有些吃惊。他看到一个男孩正离他远去,背景是池塘和柳树。男孩每走几步总要回头朝他张望,男孩走在一条像绳子一样的小路上。男孩绝非恋恋不舍,他也并不留恋。男孩让他觉得陌生,但那张清秀的脸,那蓬乱的黑发却让他亲切。因为男孩就是他,就是他以往的岁月。 以往的岁月已经出门远行,而今后的日子却尚未行动。他躺在床上似乎有些不知所措。 但他已经目送那清秀的男孩远去,而不久他就将与他背道而去。 他就是这样躺着,他在庆祝着自己的生日。他如此慎重其事地对待这个刚刚来到又将立即离去的生日。那是因为他走进了十八岁的车站,这个车站洋溢着口琴声。 傍晚的时候,他没有看到啤酒,也没有看到蛋糕。他与平常一样吃了晚饭,然后他走到厨房里去洗碗。那个时候父母正站在阳台上聊天。洗碗以后,他就走到他们的卧室,偷了一根父亲的香烟。如今烟蒂就放在他枕边,他不想立即把它扔掉。而他床前地板上则有一堆小小的烟灰。他是在抽烟时看到那个男孩离他远去的。 今天是他的生日,谁也不知道。他的父母早已将此忘掉。他不责怪他们,因为那是他的生日,而不是他们的。 此刻当那个男孩渐渐远去时,他仿佛听到自己的陌生的脚步走来。只是还没有敲门。 他设想着明日早晨醒来时的情景,当他睁开眼睛时将看到透过窗帘的阳光,如果没有阳光他将看到一片阴沉。或许还要听到屋檐滴水的声音。但愿不是这样,但愿那个时候阳光灿烂,于是他就将听到户外各种各样的声音,那声音如阳光一样灿烂。邻居的四只鸽子那时正在楼顶优美地盘旋。然后他起床了,起床以后他站在了窗口。这时他突然感到明天站在窗口时会不安起来,那不安是因为他蓦然产生了无依无靠的感觉。无依无靠。他找到了这个十八岁生日之夜的主题。 现在他明显地感到自己的眼睛在发生变化,那眼睛突然变得寒冷起来,并且闪闪烁烁。 因此他开始思考,思考他明天会看到些什么。尽管明天看到的也许仍是以往所见,但他预感将会不一样了。 现在他要去的是张亮家。 刚才白雪的暗示和那中年男子的模样使他费解,同时又让他觉得滑稽。他后来想,也许这只是错觉。可随后又觉得那样地真实。他感到不应该让自己的思维深陷进去,却又无力自拔。那是因为白雪的缘故。仿佛有一条黄衬衣始终在这思维的阴影里飘动。他已经走进了一条狭窄的胡同,两旁是高高的院墙,墙上布置着些许青苔,那青苔像是贴标语一样贴上去的。脚下是一条石块铺成的路,因为天长日久,已经很不踏实,踩上去时石块摇晃起来。他走在一条摇摇晃晃的胡同里。他的头顶上有一条和胡同一样的天空,但这一条天空被几根电线切得更细了。他想他应该走到张亮家门口了。那扇漆黑的大门上有两个亮闪闪的铜环。他觉得自己已经抓住了铜环,已经推门而入了。而且他应该听到一声老态龙钟的响声,那是门被推开时所发出来的。展现在眼前的是一个潮湿的天井。右侧便是张亮家。也许是在此刻,那件黄衬衣才从他脑中消去,像是一片被阳光染黄的浮云一样飘去了。张亮的形象因为走近了他家才明朗起来。……“他妈的是你。”张亮打开房门时这样说。 他笑着走了进去,像是走进自己的家。 他们已经不再是同学,他们已经是朋友了。在他们彻底离开学校的那一刻,他感到自己拥有了朋友,而以前只是同学。门窗紧闭,白色的窗帘此刻是闭合的姿势。窗帘上画着气枪和弹弓,一颗气枪子弹和一颗弹弓的泥丸快要射撞在一起。这是张亮自己画上去的。 他想他不在家,但当他走到门旁时,却听到里面在窃窃私语。他便将耳朵贴在门上,可听不清楚。于是他就敲门,里面的声音戛然而止。过了好一会,门才打开,张亮看到他时竟然一怔。随后他嘴里不知嘟哝了一句什么,便自己转过身去了。他不禁迟疑了一下,然后才走进去。于是他又看到了朱樵和汉生。他俩看到他时也是一怔。他们的神态叫他暗暗吃惊。 仿佛他们不认识他,仿佛他不该这时来到。总之他的出现使他们吃了一惊。 他在靠近窗口的一把椅子上坐下来,那时张亮已经躺在床上了。张亮似乎想说句什么,可只是朝他笑笑。这种莫名其妙的笑容出现在张亮脸上,他不由吓了一跳。 这时朱樵开口了,他问:“你怎么知道我们在这里?” 朱樵的询问比张亮的笑容更使他不安。他不知该如何回答。他是来找张亮的。可朱樵却这样问他。 汉生躺在长沙发里,他闭上眼睛了。那样子仿佛他已经睡了两个小时了。当他再去看朱樵时,朱樵正认真地翻看起一本杂志。 只有张亮仍如刚才一样看着他。但张亮的目光使他坐立不安。他觉得自己在张亮的目光中似乎是一块无聊的天花板。 ……他告诉他们:“昨天是我的生日。” 他们听后全跳起来,怒气冲冲地责骂他。为什么不让他们知道。然后他们便掏口袋了,掏出来的钱只够买一瓶啤酒。 “我去买吧。”张亮说着走了出去。 张亮还在看着他,他不知所措。显而易见,他的突然出现使他们感到不快,他们似乎正在谈论着一桩不该让他知道的事。在这么一个阳光灿烂的上午,他悲哀地发现了这一点。 他蓦然想起了白雪。原来她并没有远去,她只是暂时躲藏在某一根电线杆后面。她随时都会突然出现拦住他的去路。她那瞟来的目光是那么的让人捉摸不透。 “你怎么了?”他似乎听到张亮这样问,或许是朱樵或者汉生这样问。他想离开这里了。 他在一幢涂满灰尘的楼房前站住,然后仰头寻找他要寻找的那个窗口。那个窗口凌驾于所有窗口之上,窗户敞开着,像是死人张开的嘴。窗台上放着一只煤球炉子,一股浓烟滚滚而出,在天空里弥漫开来。这窗口像烟囱。 他像走入一个幽暗的山洞似地走进了这楼房。他的脚摸到了楼梯,然后小心翼翼地拾级而上。他听到自己的脚步声,竟是那样的空洞,令人不可思议。接着他又听到了另一个同样空洞的脚步,起先他以为是自己脚步的回声。然而那声音正在慢慢降落下来,降落到他脚前时蓦然消失。他才感到有一个人已经站在他面前,这人挡住了他。他听到他微微的喘息声,他想他也听到了。随后那人的手伸进口袋摸索起来,这细碎的声响突然使他惶恐不安,他猛然感到应该在这人的手伸出来之前就把他踢倒在地,让他沿着楼梯滚下去。可是这人的手已经伸出来了,接着他听到了咔嚓一声,同时看到一颗燃烧的火。火照亮了那人半张脸,另半张阴森森地仍在黑暗中。那一只微闭的眼睛使他不寒而栗。然后这人从他左侧绕了过去,他像是弹风琴一样地走下楼去。他是在这时似乎想起这人是谁,他让他想起那个靠在梧桐树上抽烟的中年男子。不久后,他站在了五楼的某一扇门前。他用脚轻轻踢门。里面没有任何反应。于是他就将耳朵贴上去,一颗铁钉这时伸进了他的耳朵,他大吃一惊。随后才发现铁钉就钉在门上。通过手的摸索,他发现四周还钉了四颗。所钉的高度刚好是他耳朵凑上去时的高度。门是在这个时候突然打开的,一片明亮像浪涛一样涌了上来,让他头晕眼花。随即一个愉快的声音紧接而来。 “是你呀。”他定睛一看,站在面前的竟是张亮。想到不久前刚刚离开他家,此刻又在此相遇,他惊愕不已。而且张亮此刻脸上愉快的表情与刚才相比简直判若两人。 “怎么不进来?”他走了进去,又看到了朱樵与汉生。他俩一个坐在椅子里,一个坐在桌子上,都笑嘻嘻地望着他。 他心里突然涌起了莫名的不安。他尴尬地笑了笑,问道:“他呢?”“谁?”他们三人几乎同时问。 “亚洲”。他回答。回答之后他觉得惊奇,难道这还用问?亚洲是这里的主人。“你没碰上他?”张亮显得很奇怪,“你们没有在楼梯里碰上?”张亮怎么知道他在楼梯里碰上一个人?那人会是亚洲吗?这时他看到他们三人互相笑了笑。于是他便断定那人刚刚离开这里,而且那人不是亚洲。 他在靠近窗口的一把椅子上坐下,这窗口正是刚才放着煤球炉的窗口,可是已经没有那炉子了。倒是有阳光,阳光照在他的头发上。于是他便想象自己此刻头发的颜色。他想那颜色一定是不可思议的。 张亮他们还在笑着,仿佛他们已经笑了很久,在他进来之前就在笑。所以现在他们脸上的笑容正在死去。 他突然感到忧心忡忡起来。他刚进屋时因为惊讶而勉强挤出一点笑意,此刻居然被胶水粘在脸上了。他无法摆脱这笑意,这让他苦恼。“你怎么了?”他听到朱樵或者汉生这样问,然后他看到张亮正询问地看着他。“你有点变了。”仍然是朱樵或者汉生在说。那声音让他感到陌生。 “你们是在说我?”他望着张亮问。他感到自己的声音也陌生起来。 张亮似乎点了点头。这时他感到他们像是用手在脸上抹了一下,于是那已经僵死的笑容被抹掉了。他们开始严肃地望着他,就像那位戴眼镜的数学老师曾望着他一样。但他却感到他们望着他时不太真实。 他有点痛苦,因为他不知道在他进来之前他们正说些什么,可是他很想知道。“你什么时候来的?”他好像听到了亚洲的声音,那声音是飘过来的。好像亚洲是站在窗外说的。然后他却实实在在地看到亚洲就站在眼前,他不由吃了一惊。亚洲是什么时候进来的他竟一点没察觉,仿佛根本没出去过。亚洲现在正笑嘻嘻地看着他。这笑和刚才张亮他们的笑一模一样。 “你怎么了?”是亚洲在问他。他们都是这样问他。亚洲问后就转过身去。于是他看到张亮他们令人疑惑的笑又重现了,他想亚洲此刻也一定这样笑着。他不愿再看他们,便将头转向窗外。这时他看到对面窗口上放着一只煤球炉,但没有滚滚浓烟。然后那炉子在窗台上突然消失,他看到一个姑娘的背影,那背影一闪也消失了。于是他感到没什么可看了,但他不想马上将头转回去。 他听到他们中间有人站起来走动了,不一会一阵窃窃私语声和偷笑声从阳台那个方向传来。他这才扭过头去,张亮他们已经不在这里,亚洲仍然坐在原处,他正漫不经心地玩着一只打火机。 他从张亮家中出来时,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正在那阴沉的胡同里吆喝着某个人名。他不知道那名字是否是她的外孙,但他听上去竟像是在呼唤着“亚洲”。 于是他决定去亚洲家了。亚洲尽管是他的朋友,但他和张亮他们几乎没有来往。他和张亮他们的敌对情绪时时让他夹在中间左右为难。他没有直奔亚洲家,而是沿着某一条街慢慢地走。街两旁每隔不远就有一堆砖瓦或者沙子,一辆压路机车像是闲逛似地开来开去。他走在街上,就像走在工地里。 有那么一会,他斜靠在一堆砖瓦上,看着那辆和他一样无聊的压路机车。它前面那个巨大的滚轮从地面上压过去时响声隆隆。然而他又感到烦躁,这响声使他不堪忍受。于是他就让自己的脚走动起来。那脚走动时他觉得很滑稽,而且手也像走一样摆动了。后来,他不知道确切的时间,但知道是后来。他好像站在一家烟糖商店的门口,或者是一家绸布店的门口。具体在什么地方无关紧要,反正他看到了很多颜色。很可能他站在两家商店的中间,而事实上这两家商店没有挨在一起,要不他分别在那里站过。反正他看到了很多颜色,那颜色又是五彩缤纷。就是在这个时候,他心里竟涌上了一股舒畅,这舒畅来得如此突然,让他惊讶。然后他看到了白雪。 他看着她拖着那黑黑的影子走了过来。他想她走到那棵梧桐树旁时也许会站住,也许会朝他瞟一下。她那暗示什么的目光会使他迷惑不解。这些都是刚才见到她时的情景,他不知为何竟这样替她重复了。 然而她确实走到那棵梧桐树旁时站住了,她确实朝他瞟了一眼过来,并且她的目光确实暗示了刚才所暗示的。而且随后如同刚才一样匆匆离去。 看到自己的假设居然如此真实,他惊愕不已。然后他心里紧张起来,他似乎感到有一个中年男子靠在梧桐树上。他猛地朝四周望去,但没有看到。然而却看到一个可疑的背影在一条胡同口一闪进去了。那胡同口的颜色让他感到像井口,让他毛骨悚然。但他还是跑了过去。他似乎希望那背影就是那中年男子,同时又害怕是他。 他在胡同口时差点撞上一个人,是一个中年男子,这人嘴里嘟浓了一句什么以后就走开了。走去的方向正是他要去亚洲家的去向。这个人为何不去另一个方向。他怀疑这人正是刚才那个背影,躲进胡同后又装着若无其事地走了出来。好像知道他要去亚洲家,所以这人也朝那方向走去。 他看到他走出二十来米后就站住了,站在那里东张西望,望到他时迅速又移开目光。他感到他在注意自己。为了不让他发现,他才装着东张西望。 这人一直站在那里,但已经不朝他张望了,可头却稍稍偏了过来。他觉得自己仍在这人的视线中。他也一直站在原处,而且一直盯着他看。另一个中年男子走了上去,与这人说了几句话,而后两人一起走了。走了几步那人还回头朝他望了一下。他的同伴立刻拍拍他的肩,那人便不再回头了。 现在是黄昏了。他站在阳台上望着对面那幢楼房。楼里的窗口有些明亮,有些黑暗。那明亮的窗口让他感到是一盏盏长方形的灯,并且组成了一幅奇妙的图案。这图案不对称,但却十分合理。他思索着这图案像什么,然而没法得出结论。因为每当他略有所获时,便有一、两个窗口突然明亮,他的构思就被彻底破坏,于是一切又得重新开始。 刚才他在厨房里洗碗时,突然感到父母也许正在谈论他。他立刻凝神细听,父母在阳台那边飘来的声音隐隐约约,然而确实是在谈论他。他犹豫了一下后就走了过去,可是他们却在说另一个话题。而且他们所说的让他似懂非懂。他似乎感到他们的交谈很艰难,显然他们是为寻找那些让他莫名其妙、而他们却心领神会的语句在伤透脑筋。 他蓦然感到自己是作为一个障碍横在他们中间。 这时父亲问他:“洗完了?” “没有。”他摇摇头。父亲不满地看着他。母亲这时与隔壁阳台上的人聊天了。他听到她问:“准备得差不多了吗?” 那边反问:“你们呢?” 母亲没有回答,而是说起了别的话题。 然后他回到了厨房,他在洗碗时尽量轻一些。不一会他似乎又听到他们在谈论他了。他们说话的声音开始响起来,声音里几次出现他的名字。随即他们像是意识到了自己的疏忽,声音突然变小了。他将碗放进柜子,然后走到阳台上,在阳台另一角侧身靠上去。尽管这样,可他觉得自己似乎仍然横在他们中间。 显然他的重新出现使他们感到不满。因为父亲又在找碴了,父亲说:“你不要总是这样无所事事,你也该去读读书。” 于是他只得离开。回到房间坐下后,便拿起一本书来看。是什么书他不知道,他只知道上面有字。 父母在阳台上继续谈论什么,同时还轻轻笑了起来。他们笑得毫无顾忌。他感到坐立不安,迟疑了片刻后便拿着书走到阳台上。 这一次父亲没再说什么,但他和母亲都默不作声地看了看他。尽管他不去看他们,但他也知道他们是怎样的目光。 他们这样默默无语地站了一会后,就离开阳台回到卧室。于是他再也听不到他们的说话声了。但他知道他们此刻仍在说些什么。然后黄昏来了,他就这样无精打采地望着那幢大楼。他心里渴望能听到他们究竟在说什么。可他只能看到一个不可思议的图案。后来他吃了一惊,因为他发现自己竟站在他们卧室的门口了。门紧闭着。他们已经不像刚才那样不停地说话,他们每隔很久才说一句,而且很模糊。他只听到“四月三日”这么一句是清晰的。然而他很难发现这话里面的意义。 门突然打开,父亲出现在面前,严肃又很不高兴地问:“你站在这里干什么?”他看到母亲此刻正装着惊讶的样子看着自己。没错,母亲的惊讶是装出来的。 他不知该如何回答父亲的话,只是呆呆地望着他,然后才走开。走开时听到卧室的门重又关上,父亲不满地嘟哝了一句什么。他回到自己房间,在床上躺了下来。此刻四周一片昏黑,但他感到自己的眼睛闪闪发亮。户外的声音有远有近十分嘈杂,可来到他屋内时单调成嗡嗡声。 按照他昨晚想象的布置,今天他醒来的时候应该是八点半,然后再看到阳光穿越窗帘以后逗留在他挂在床栏的袜子上,他起床以后还将会听到敲门声。 在那台老式台钟敲响了十分孤单一声之前,他深陷于昏睡的旋涡里。尽管他昏昏长睡,可却清晰地听到那时屋外的各种响声,这些响声让他精疲力竭。这时那古旧的钟声敲响了。 钟声就像黑暗里突然闪亮的灯光。于是他醒了过来。他发现自己大汗淋漓。然后他疲倦地支起身体,坐在床上,他感到轻松了不少。与此同时他朝那台钟看了一眼——八点半。随后他将身体往床栏上一靠,开始想些什么。他猛然一惊,再往那台钟望去,于是他确信自己是八点半醒来的。再看那阳光,果然正逗留在袜子上,袜子有股臭味。所有这些都与他昨晚想象中布置的一样。接下去是敲门声了。而敲门声应该是在他起床以后才响起来。尽管上述两点得到证实,但他对是否真会响起敲门声却将信将疑。他赖在床上迟迟不愿起来。事实上他是想破坏起床以后听到敲门声的可能。如果真会发生敲门的话,他宁愿躺在床上听到。于是他在床上躺到九点半。父母在七点半的时候就离家上班去了,他就可以十分单纯地听着时钟走动的声音,而不必担心屋内有其他声响的干扰。 到了九点半的时候,他觉得不会听到什么敲门声了,毕竟那是昨晚的想象。他决定起床。 他起床之后先将窗户打开,阳光便肆无忌惮地闯了进来,同时还有风和嘈杂声。声音使他烦躁不安,因为这些声音在他此刻听来犹如隔世。他朝厨房走去时听到了敲门声,发生在他起床以后。事情果然这样,他不由大惊失色。 在他昨晚想象中听到敲门时,他没有大惊失色,只是略略有些疑惑,于是他走去开门。 他吃惊的事应该是发生在开门以后,因为他看到一个中年人(就是那个靠在梧桐树上抽烟的中年人)什么话也没说就走了进来。 他显然问了一句:“你找谁?” 但那人没有答理,而是一步一步朝他逼近,他便一步一步倒退。后来他贴在墙上,没法后退了,于是那人也就站住。接下去他预感到要发生一些什么。但具体发生了什么,他在昨晚已经无法设想。现在他听到这声音时不由紧张起来,他站着不动,似乎不愿去开门。敲门声越来越响,让他觉得敲门的人确信他在屋内,既然那人如此坚定,他感到已经没有办法回避即将发生的一切。同时从另一方面说,他又很想知道究竟会发生些什么。他将门打开,他吃了一惊(和昨晚想象中布置的一样),因为那人是在敲对面的门(和想象不一样)。他看到一个粗壮的背影,从背影判断那是一个中年人(作为中年这一点与想象一致)。然而是否就是那个与梧桐树紧密相关的人呢?他感到很难判断。仿佛是,又仿佛不是。 商店的橱窗有点镜子的作用。他在那里走来走去,侧脸看着自己的形象,这移动的形象很模糊,而且各式展品正在抹杀他的形象。他在一家药店的橱窗前站住时,发现三盒竖起的双宝素巧妙地组成了他的腹部,而肩膀则被排成二角形的瓶装钙片所取代,三角的尖端刚好顶着他的鼻子,眼睛没有被破坏。他看着自己的眼睛,恍若另一双别人的眼睛在看着自己。 然后他来到百货商店的橱窗前,那时他的腹部复原了,可胸部却被一条儿童衬衣挡住。 脑袋失踪了,脑袋的地方被一条游泳裤占据。但他的手是自由的,他的右手往右伸过去时刚好按着一辆自行车的车铃,左手往左边伸过去时差一点够着一副羽毛球拍,但是差一点。 这时橱窗里反映出了几个模糊的人影,而且又被一些展品割断,他看到半个脑袋正和大半张脸在说些什么,旁边有几条腿在动,还有几个肩膀也在动。接着他看到一张完整的脸露了出来,可却没有脖子,脖子的地方是一只红色的胸罩。这几个断裂的影子让他觉得鬼鬼祟祟,他便转回身去,于是看到街对面人行道上站着几个人,正对他指指点点说些什么。 由于他的转身太突然,他们显得有些慌乱。“你在干什么?”他们中有一人这样问。 他一怔,他看到他们都笑嘻嘻地望着自己,他不知道刚才是谁在问。他觉得自己不认识他们,尽管面熟。 “你在等人吧?”他仍然没有发现是谁在说。但他确实是在等人,可他们怎么会知道。 他不由一惊。 看到他没有反应,他们显然有些尬尴。接着他们互相低声说了些什么后便一起走了。他们居然没有回头朝他张望。 然后他在那里走起来,刚才的事使他莫名其妙。他感到橱窗里的一切都变得索然无味。 于是他就将目光投向街上,街上行人不多,阳光照在他们身上,半明半暗。 “你怎么不理他们?”朱樵的声音突然在他耳边响起,他吓了一跳。朱樵已经站到他面前了。朱樵像是潜伏已久似地突然出现,使他目瞪口呆。“你怎么不理他们?”朱樵又问。 他疑惑地望着朱樵,问:“他们是谁?” 朱樵夸张地大吃一惊,“他们是你的同学。” 他仿佛想起来了,他们确实是他过去的同学。这时他看到朱樵滑稽地笑了,他不禁又怀疑起来。 朱樵亲热地拍拍他的肩膀,说:“你在这里干什么?” 他觉得这种亲热有点过分。但这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他为什么这样问。刚才他已经经历过这样的询问。 “你在等人吧?”显而易见,朱樵和刚才那几个人有着某种难言的关系。看来他们现在都关心他在等谁。 “没有。”他回答。“那你站这么久干什么?” 他吓了一跳,很明显朱樵已在暗处看到他很久了。因此此刻申辩不等什么人是无济于事的。 “你怎么了?”朱樵问。 他看到朱樵的神态很不自在,他想朱樵已经知道他的警惕。他不安地转过脸去,漫不经心地朝四周看起来。 于是他吃惊地发现居然有那么多人在注意着他们。几乎所有在街上行走的人都让他感到不同寻常。尽管那种注意的方式各不相同,可他还是一眼看出他们内心的秘密。 在他对面有三个人站在一起边说话边朝这里观察,而他的左右也有类似的情况。那些在街上行走的人都迅速地朝这里瞟一眼,又害怕被他发现似地迅速将目光收回。这时朱樵又说了一句什么,但他没去听。他怀疑朱樵此刻和他说话是为了分散他的注意力。他发现那些看上去似乎互不相识的人,居然在行走时慢慢地靠在一起,虽然他们迅速地分开,但他知道他们已经交换了一句简短可有关他的话。 后来当他转回脸去时,朱樵已经消失了。他是什么时候离开的他一点也没有察觉。 眼前这个粗壮的背影让他想起某一块石碑,具体是什么时候看到的什么样的石碑他已经无心细想。眼下十分现实的是这个背影正在敲着门。而且他敲门的动作很小心,他用两个手指在敲,然而那声音却非常响,仿佛他是用两个拳头在敲。他的脚还没有采取行动,如果他的脚采取行动的话—— 他这样假设——那后果不堪设想。 他站在门口似乎在等着这背影的反面转过来。他揣想着那另一面的形状。他可以肯定的是另一面要比这背影的一面来得复杂。而且是否就是那个靠在梧桐树上的中年人? 但是那人继续敲门,此刻他的敲门声像是机床一样机械了。出于想看到这背影的反面——这个愿望此刻对他来说异常强烈——他决定对这人说些什么。除此以外别无他法。 “屋里没人。”他说。于是这背影转了过来,那正面呈现在他眼前。这人的正面没有他的反面粗壮,但他的眉毛粗得吓人,而且很短,仿佛长着四只眼睛。他很难断定此人是否曾经靠在梧桐树上,但他又不愿轻率地排除那种可能。 “屋里没人。”他又说。 那人像看一扇门一样地看着他,然后说:“你怎么知道没人?”“如果有人,这门已经开了。”他说。 “不敲门会开吗?”那人嘲弄似地说。“可是没人再敲也不会开。” “但有人敲下去就会开的。” 他朝后退了两步,随后将门关上。他觉得刚才的对话莫名其妙。敲门声还在继续。但他不想去理会,便走进厨房。有两根油条在那里等着他。油条是清晨母亲去买的,和往常一样。两根油条搁在碗上已经耷拉了下来。他拿起来吃了,同时想象着它们刚买来时那挺拔的姿态。 当他吃完后突然被一个奇怪的念头震住了。他想油条里可能有毒。而且他很快发现自己确信其事。因为他感到胃里出现了细微骚动,但他还没感到剧痛的来临。他站住不动,等待着那骚动的发展。然而过了一会那骚动居然消失,胃里复又变得风平浪静。他又站了一会,随后才如释重负地舒了一口气。那人还在敲门。并且越敲越像是在敲他家的门。他开始怀疑那人真是在敲他家门。于是他就走到门旁仔细听起来。确实是在敲他的门,而且他似乎感到门在抖动。他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猛地将门拉开。 他看到的是对面那扇门迅速关上的情景,显然那门刚才打开过了,因为那个粗壮的背影已经不在那里。 如果昨晚的想象得到实现的话,现在在这里他会再次看到白雪。这次白雪没有明显的暗示。白雪将旁若无人地从他眼前走过,而且看也没有看他。但这也是暗示。于是他就装着闲走跟上了她。接下去要发生一些什么,他还没法设想。 站在文具柜台里的姑娘秀发披肩,此刻她正出神地看着他。那时候朱樵像电影镜头转换一样突然消失,而他蓦然感到自己置身于一个极为可疑的环境中。他是转过身去后才发现那姑娘的目光。因为他的转身太突然,姑娘显得措手不及,随即她紧张地移开目光,然后转身像是清点什么地数起了墨水瓶和颜料盒。他没想到竟然在背后也有人监视他,心里暗暗吃惊。但她毕竟和他们不一样,她在被发现的时候显得很惊慌,而他们却能够装得若无其事。……他慢慢地走过去。她仍然在清点着,但已经感觉到他站在背后了,她可以听到他的呼吸声。因此她显得越发紧张,她的肩膀开始微微抖动起来。然后她想避开他,便背对着他朝旁边走去。这个时候他开口了,他的声音坚定而且沉着,他问:“你为什么监视我?”她站住,双肩抖得更剧烈了。 “回答我。”他说。但他此刻的声音很亲切。 她迟疑了片刻,随后猛地转过身来,悲哀地说:“是他们要我这么干的。”“我知道。”他点点头,“可他们为什么要监视我?” 她嘴巴张了张,但没有声音。她非常害怕地朝四周张望起来。他不用看,也知道商店里所有的人此刻都威胁地看着她。“别怕。”他轻声安慰。 她犹豫了一会,然后才鼓起勇气对他说:“我告诉你。” 他站在商店门口,一直盯着她看。她清点了好一会才转过身来,可发现他仍看着自己,立刻又慌乱了。这次她不再背过身去,而是走到柜台的另一端。于是他的视线中没有了她,只有墨水瓶和颜料盒整齐的排列。 他在思考着该不该走进去,走到她跟前,与她进行一场如刚才假设一样的对话。但他实在没有像假设中的他那样坚定而且沉着,而她显然也不是假设中那么善良和温柔。因此他对这场绝对现实的,没有任何想象色彩的对话结果缺乏信心。他很犹豫地站在商店门口,他的背后是纷乱的脚步声。他在栩栩如生揣想着他们的目光。此刻他背对着他们,他们可以毫无顾虑地监视他了,甚至指手划脚。但是(他想)若他猛地转回身去时,他们(他觉得)将会防不胜防。他为自己这个诡计而得意了一会,然后他立刻付之行动。 可是当他转回身去时却没有得到预想的效果。当他迅速地将四周扫看一遍后,居然没发现有人在监视他。显然他们已经摸透了他的心理,这使他十分懊恼。他们比刚才狡猾了。他想。然而白雪出现了。按照想象中的布置,白雪应该是沿着街旁(不管哪一端都可以)慢慢走来的。可现在白雪却是从那座桥上走下来,尽管这一点上有出入,但他的假设还是又一次得到证实。 白雪从那座桥上走下来,白雪没有朝这里看。但他知道白雪已经看到他了,而且也知道他看到她(是白雪知道)。白雪没朝这里看是为了不让他们发现。她非常从容地从桥上走下来,然后朝着与他相反的方向走去。白雪的从容让他赞叹不已,他也朝那里走去。白雪穿着一件鲜红的衣服,在行人中走着醒目无比。他知道白雪穿这样的衣服是有意义的,他赞叹白雪的仔细。然而他随即发现自己这么盯着红衣服看实在愚蠢,因为这样太容易被人发现。 他需要努力回想,才能想起昨日傍晚母亲在阳台上与邻居的对话。“准备得差不多了吗?”母亲是这样问的。 “你们呢?”对方这样反问。 刚才他往家走时,很远就看到邻居那孩子趴在阳台上东张西望。同时他看到自己家中阳台的门打开着,他想父母已经回来。那孩子一看到他立刻返身奔进屋内。起初他没注意,可当他绕到楼梯口准备往上走时又看到了那个孩子,孩子正拿着一支电动手枪对准他。随即孩子一闪就又躲进屋内。那门关得十分响亮。当他走进屋内后才发现父母没在。他将几个房间仔细观察一下,在父母卧室的沙发上,他看到一只尼龙手提袋。毫无疑问,父母确已回来过了。因为在中午的时候他看到母亲拿着那尼龙袋子出去。记得当时父亲还说:“拿它干吗?”母亲是如何回答他已记不起来。但这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证实父母在他之前回来过。 现在他要认真思考的是父母去了何处。他不由想到上午那个中年人十分可疑的敲门。因此对门邻居也让他觉得十分可疑。而且连他们的孩子都让他警惕。尽管那男孩才只有六岁,可他像大人一样贼头贼脑。 显而易见,父亲就在隔壁。他此刻只要闭上眼睛马上就可以看到父母与邻居坐在一起商议的情景。 “准备得差不多了吗?” “你们呢?”(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在准备着什么。他只能预感,却没法想象。)那孩子被唆使到阳台上,在那里可以观察到他是否回来了。随后又出现在屋门口,当他上楼时那孩子十分响亮地关上房门。这一声绝对不会没有意义。这一声将告诉他们现在他上楼了。接下去要干些什么他心里很清楚。他需要证实刚才的假设。而证实的方法也十分简单,那就是将屋门打开,他站到门口去,眼睛盯着对面的门。 他的目光将不会是从前那种怯生生的目光,他的目光将会让人感到他已经看透一切。因此当父母从对门出来时将会不知所措。他们原以为屋门是关着的,他正在屋内。所以他们可以装着从楼下上来一样若无其事。可是没想到他竟站在门口。 他们先是大吃一惊,接着尴尬起来,尴尬是因为这些来得太突然,他们没有足够的时间掩饰。然而他们马上又会神态自若,但是他们的尴尬已经无法挽回。 那鲜红的衣服始终在他前面二十米远处,仿佛凝住不动。那是因为白雪始终以匀称的步子走路。 白雪一直沿着这条街道走,这很危险。因为他越来越感到旁人对他们的注意。他已经发现有好几个人与白雪擦肩而过时回头望了她一下,紧接着他像是发现什么似地又看了他一下。他也与他们擦肩而过,他感到他们走了几步后似乎转回身来跟踪他了。他没有回头,此刻绝对不能回头。他只要听到身后有紧跟的脚步声就知道一切了。而且那种脚步声开始纷乱起来,他便知道监视他的人正在逐渐增多。 可是白雪还在这条街上走着。他是深知这条街的漫长,它的尽头将会呈现出一条泥路。 泥路的一端是一条河流,另一端却是广阔的田野。而泥路的尽头是火化场。火化场那高高的烟囱让人感到是那条长长的泥路突然矗起。 白雪现在还没有走到这条泥路的尽头,可也已经不远了。白雪曾在几个胡同口迟疑了一下,但她还是继续往前走。白雪的迟疑只有他能够意会。显然她已经发现被人监视了。 就在这个时候,白雪站住了。如果此刻再不站住的话,那将失去最后的机会,因为街道的尽头正在接近。白雪站住后走进了一家商店。那是一家卖日用品的小店,而这家商店所拥有的货物在前面经过的几家商店里都有。显然白雪进去不是为了购买什么。他放慢脚步,他知道商店前面十来米处有一条胡同,是十分狭窄的胡同。他慢慢走过去,此刻街上行人似乎没有刚才那么多了。他观察到前面只有两个人在监视他,一个正迎面走来,另一个站在废品收购铺的门口。 他走过商店时没朝里面看,但他开始感到后面跟着他的脚步声正在减少,当他走到那胡同口时身后已经没有脚步声了。他想白雪的诡计已经得逞。但是那个站在废品收购铺门口的人仍然望着他。他侧身走进了胡同。因为阳光被两旁高高的墙壁终日挡住,所以他一步入胡同便与扑面而来的潮气相撞。胡同笔直而幽深,恍若密林中的小径。他十分寂静地走看,一直往深处走去。胡同的两旁每隔不远又出现了支胡同,那胡同更狭窄,仅能容一人走路,而且也寂静无人。这胡同足有一百多米深。他一直走到死处才转回身来,此刻那胡同口看去像一条裂缝。裂缝处没有人,他不禁舒了口气,因为暂时没人监视他了。他在那里站住,等待着白雪出现在裂缝上。不一会白雪完成了一个优美的转身后,便从裂缝处走了进来。他看着那件鲜红的衣服怎样变得暗红了。白雪非常从容地走来,那脚步声像是滴水声一样动人。她背后是一片光亮,因此她走来时身体闪闪发光。 所有的一切都与他假设的一致,而接下去他就将知道所有的一切了。然而此刻有两个人从一条支胡同里突然走了出来,并排往胡同口走着。他俩的背影挡住了白雪。 令他大吃一惊的是其中一人是他的父亲,而另一人仿佛就是那个靠在梧桐树上抽烟的中年男子。他们背对着他朝胡同口走去,他们没有发现他。他们正在交谈些什么,尽管声音很轻,但他还是听到了一点。 “什么时候?”显然是那个中年人在问。 “四月三日。”父亲这样回答。 其它的话他没再听清。他看着他们往前走,两个背影正在慢慢收缩,于是裂缝便在慢慢扩大,但他们仍然挡住白雪。他们的脚步非常响,像是拍桌子似的。然后他们走到了裂缝处,他们分手了。父亲往右,那人往左。 然而他没有看到白雪。 父母居然是从楼下走上来。他一听到脚步声就知道是谁了。毫无疑问,是在他进屋时,父母就已经从对门出来然后轻轻地走下楼梯。否则那孩子的关门声就会失去其响亮的意义。 因此当他站在门口时,父母已经在楼下了。 现在他们正在走上来(他们毕竟要比他老练多了)。然后他看到他们吃惊地望着自己,但这已不是他所期待的那种吃惊了。“你站在门口干什么?” 他看到父亲的嘴巴动了一下,那声音就是从这里面飘出来的。紧接着两个人体在他面前站住。他看到父亲衣服上的纽扣和母亲的不一样。“你怎么了?” 那是母亲的声音。与刚才的声音不一样,这声音像棉花。 他忽然感到自己挡住了父母进来的路,于是赶紧让开。这时他发现父母交换了一下眼色,那眼色显然是意味深长的。父母没再说什么,进屋后就兵分两路,母亲去厨房,父亲走进了卧室。他却不知该怎么才好,他在原处站着显得束手无策。他慢慢从刚才的举止里发现出一点愚蠢来了,因为他首先发现父母已经看透了他的心事。 父亲从卧室里出来朝厨房走去,走到中间时站住了,他说:“把门关上。”他伸手将门关上,听着那单纯的声音怎样转瞬即逝。 父亲走到厨房里没一会又在说了:“去把垃圾倒掉。” 他拿起簸箕时竟然长长地舒了口气,于是他不再束手无策。他打开屋门时看到了那个孩子。孩子如刚才一样站在门口,手里拿着电动手枪,正得意洋洋在向他瞄准。他知道他为何得意,尽管孩子才这么小。 他走上去抓住孩子的电动手枪,问:“刚才我父母在你们家里吧?”孩子一点也不害怕,他用劲抽回自己的手枪,同时响亮地喊道:“没有。”就是连孩子也训练有素了(他想)。 他在那里站了很久,他一直望着那裂缝。仿佛置身于一口深井之底而望着井口。偶尔有人从胡同口一闪而过,像是一只大鸟张着翅膀从井口上方掠过。 然后他小心翼翼地往前走,他感到自己的脚步声在两壁间跳跃地弹来弹去,时时碰在他的脚尖上。他仔细察看经过的每一个支胡同,发现它们都是一模一样,而且都寂静无人。在他走到第四个支胡同口时看到一根电线杆挡在前面,于是他才发现自己居然走到汉生的家门口了。 只要侧身走进去,那路凌乱不堪而且微微上斜。在第四扇门前站住,不用敲门就可推门而入,呈现在眼前的是天井,天井的四角长满青苔。接着走入一条昏暗的通道,通道是泥路,并且会在某处潜伏着一小坑积水。在那里可以找到汉生的屋门。汉生的住处与张亮的十分近似,因此他们躲在屋内窃窃私语的情景栩栩如生地重现了。 他现在需要认真设想一下的是白雪究竟会在何处突然消失。然而这个设想的结果将使他深感不安。因为他感到白雪就是在这里消失的。而且(如果继续往下想)白雪是在第四扇门前站住,接着推门而入,然后走上了那条昏暗的通道。所以此刻白雪正坐在汉生家中。 他感到自己的假设与真实十分接近,因此他的不安也更为真实。同时也使他朝汉生家跨出了第一步。他需要的已不是设想,而是证实。他在第四扇门前站住。 没多久后,他已经绕过了那个阴险的水坑,朝那粗糙的房门敲了起来。在此之前他已经先用手侦察过了,汉生的房门上没有铁钉。所以他的手敲门时毫无顾忌。 门是迅速打开的,可只打开了那么一点。接着汉生的脑袋伸了出来。那脑袋伸出来后凝住不动。让他感到脑袋是挂在那里。屋内的光亮流了出来,汉生的眼睛正古怪地望着自己。 随即听到汉生紧张地问:“你是谁?” 他迟疑了一下,然后回答:“是我。” “噢,是你。”门才算真正打开。 汉生的声音让他吓了一跳,因为他没有准备迎接这么响亮的声音。屋内没有白雪。但他进屋时仿佛嗅到了一丝芬芳。这种气息是从头发还是脸上散发出来的他很难断定。可他能够肯定是从一位女孩子那里飘来的。他想白雪也许离开了,随后他又否定。因为白雪要离开这里必须走原来的路。可他没遇上她。汉生将他带入自己的房间,汉生的房间洁净无比。汉生没让他看另外两间房间。一间门开着,一间房门紧闭。 “你怎么想到来这里?”汉生装着很随便地问他。 他觉得“怎么想到”对他是不合适的,他曾经常来常住。但现在(他又想)对他也许合适了。 “我正在读一篇很有意思的文章。”汉生又说。 他没有答理。他来这里不是来和汉生进行这种无话找话的交谈。他为何而来心里很清楚,所以他此刻凝神细听。 “这篇文章真有意思。” 他听到很轻微的一声,像是什么东西掉在地上。他努力辨别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结果是从那房门紧闭的房间里发出的。 汉生不再说什么,而是拿起一本杂志翻动起来。 他觉得这样很好,这样他可以集中精力。可是汉生翻动杂志的声音非常响。这使他很恼火。很明显汉生这举动是故意的。尽管这样,他还是断断续续听到几声轻微的走动声。现在他可以肯定白雪就在那里。她是刚才在汉生响亮地叫了一声时躲藏起来的,汉生的叫声掩盖了她的关门声。 显然白雪刚才走进商店是为了躲开他。尽管发现白雪和他们是一伙这会让他绝望。可他不能这样断定。 他看到汉生这时像是想起什么似地将门关上。他心想:已经晚了。 他从来也没有像现在这样仔细观察了天黑下来时的情景。晚饭以后他没去洗碗,而是走到阳台上。令人奇怪的是父亲没有责备他。他听到母亲向厨房走去,然后碗碟碰撞起来。那个时候晚霞如鲜血般四溅开来,太阳像气球一样慢慢降落下来,落到了对面那幢楼房的后面。这时他听到父亲向自己走来,接着感到父亲的手开始抚摸他的头发了。 “出去散散步吧。”父亲温和地说。 他心里冷冷一笑。父亲的温和很虚伪。他摇摇头。这时他感到母亲也走了过来。他们三人默默地站了一会,然后父亲又问:“去走走吧?”他还是摇摇头。接着父母交换了一下眼色,然后他俩离开了阳台。不一会他听到了关门声。他知道他们已经出去了。 于是他暂时将目光降落下来,不久就看到他们的背影,正慢慢地走着。随即他看到对门邻居三口人也出现了,他们也走得很慢。几乎是在同一个时候里,他看到楼里很多人家出现了,他们朝同一个方向走去,都走得很慢,装着是散步。 他听到一个人用很响的声音说:“春天来了,应该散散步。”他想这人是说给他听的。 这人的话与刚才父亲的邀请一样虚伪。显而易见,他们都出发了,他们都装着散步,然后走到某一个地方,与很多另外的他们集会。他们聚集在一起将要讨论些什么,无可非议他们的讨论将与他有关。 楼里还有一些人没去,有几个站在阳台上。他想这是他们布置的,留下几个人监视他。 他抬起头继续望着天空,天空似乎苍白了起来。刚才通红的晚霞已经烟消云散,那深蓝也已远去。天空开始苍白了。他是此刻才第一次发现太阳落山后天空会变得苍白。可苍白是短暂的,而且苍白的背后依旧站着蓝色,隐约可见。然后那蓝色渐渐黑下去,同时从那一层苍白里慢慢渗出。天就是这样黑下来的。天空全黑后他仍在阳台上站着,他看到对面那幢楼房只有四个窗口亮起了灯光。接着他又俯身去看自己这幢楼,亮了五个窗口。然后他才走进房间,拉亮电灯。 当他沿着楼梯慢慢走下去时,又突然想到也许那些黑暗的窗口也在监视他。因此当他走到楼下时便装着一瘸一瘸地走路了。这样他们就不会认出是他。因为他出来时没熄灭电灯,他们会以为他仍在家中。 走脱了那两幢楼房的视线后,他才恢复走姿。他弯进了一条胡同。在胡同底有一个自来水水塔。水塔已经矗起,只是还没安装设备。胡同里没有路灯,但此刻月亮高悬在上,他在月光中走得很轻。月光照在地面上像水一样晶亮。后面没有脚步。 胡同不长,那水塔不一会就矗立在他眼前。他先是看到那尖尖的塔端,阴森森地在月光里静默。而走出胡同后所看到的全貌则使他不寒而栗。那水塔像是一个巨大的阴影,而且虚无缥缈。四周空空荡荡,只是水塔下一幢简易房屋亮着灯。他悄悄绕了过去,然后走到水塔下,找到那狭窄的铁梯后他就拾级而上。于是他感到风越来越猛烈。当他来到水塔最高层时,衣服已经鼓满了风,发出撕裂什么似的响声。头发朝着一个方向拚命地飘。现在他可以仔细观察这个小镇了。整个小镇在月光下显得阴郁可怖,如昏迷一般。 这是一个阴谋。他想。 张亮他们像潮水一样涌进来,那时他还躲在床上。他看到了亚洲他们还有一个女的。这女子他不认识。他吃惊地望着他们。“你们是怎么进来的?”他问。 他们像是听到了一个了不起的笑话似地哈哈大笑。他看到除那女子笑得倒进了一把椅子,椅子嘎吱嘎吱的声音也像是在笑。“她是谁?”他又问。于是他们笑得越加厉害,张亮还用脚蹬起了地板。 “你不认识我?”那女子这时突然收住了笑,这么强烈的笑能突然收住他十分惊讶。 “我是白雪。”她说。他大吃一惊,心想自己怎么连白雪也认不出来了。现在仔细一看觉得她是有点像白雪。而且她仍然穿着那件红衣服,只是颜色不再鲜红,而成了暗红。 “起床吧。”白雪说。于是他的被子被张亮掀开,他们四个人抓住他的四肢,把他提出来扔向白雪。他失声叫了一下后,才发现自己居然在椅子里十分舒服地坐下,而白雪此刻却坐在了床沿上。 他不知道他们接下去要干些什么,所以他摆出一副等待的样子。张亮把衣服扔进了他怀里,显然是让他穿上。于是他就将衣服穿上。穿上后他又在椅子里坐下,继续等待。 白雪这时说:“走吧。” “到什么地方去?”他问。 白雪没有回答,而是站起来往外走了。于是张亮他们走过去把他提起来,推着他也往外走。“我还没有刷牙。”他说。 不知为何张亮他们又像刚才一样哈哈大笑起来。 他就这样被他们绑架到楼下,楼下有很多人站在那里,他们站在那里仿佛已经很久了。 他们是为了看他才站了这么久。 他看到他们对着他指指点点在说些什么。他走过去以后感到他们全跟在身后。这时他想逃跑,但他的双臂被张亮他们紧紧攥住,他没法脱身。 然后他被带到大街上,他发现大街上竟是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他们把他带到街中央站住。这时白雪又出现了,刚才她消失了一阵子。白雪仿佛怜悯似地看了看他,随即默默无语地走开。不知是张亮,还是朱樵与汉生,或者是亚洲,对他说:“你看前面是谁?”他定睛一看,前面不远处站着他父亲,父亲站在人行道上,正朝他微笑。这时他突然感到身后一辆卡车急速向他撞来。奇怪的是这时他竟听到了敲门声。 后来他沿着那铁梯慢慢地走了下去,然后重又步入那没有路灯的胡同。但此刻胡同两旁的窗口都亮起了灯光。灯光铺在地上一段一段。许多窗口都开着,里面说话的声音在胡同里回响很清晰。但他听不清在说些什么。 胡同两旁大都是平房,他犹豫地走着。每经过一个敞开的窗口他就会犹豫一下。他很想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那是因为他感到他们的话题就是他。他知道他们的集会已经散了,父母已经在家中了。所以他完全有必要贴到窗旁去。他的迟疑是因为经过的窗口都有人影,里面的人离窗口太近。 ……他终于走近了一个合适的窗口。这个窗口没有人影,但说话声却格外清楚。于是他就贴着墙走过去。那声音渐渐能够分辨出一些词句来了。 “准备得差不多了吗?” “差不多了。”“什么时候行动?可是这时他突然听到背后有个声音:”是谁!“那人像是贴着他的耳朵叫的。他立刻回身一拳将那人打倒在地。随后拚命地奔跑起来。于是那人大叫大喊了,他背后有很多追来的脚步声,同时很多人从窗口探出头来。 他这样假设着走出了胡同,他觉得自己的假设十分真实,如果他真的贴到某一个窗口去的话。 回到家中时,父母已经睡了,他拉亮电灯。他估计现在已经很晚了。往常父母是十点钟睡觉的。如果往常他这么晚回来,父亲总会睡意矇眬并且怒气冲冲地训斥他几句。这次却没有,这次父亲只是很平静地说:“你回来了。”父亲没睡着。他答应了一声,往自己卧室走去。这时他听到母亲说(她也没睡着):“用放在桌上的热水洗脚。”他又答应了一声。但走进卧室后,他就脱掉衣服在床上躺了下来。 四周一片漆黑,他在床上躺了一会,然后爬起来走到窗口。他看到对面那幢楼房很多窗户都已消失,有些正在消失。他想自己这幢楼也是这样。现在他们可以安心休息一下了,现在的任务落到了他父母的头上。 他重新回到床上躺下,他预感到马上就会发生什么了,显然他们已经酝酿已久。父亲突然改变了对他的态度,这预示着他们已经发现了他的警惕。这也许会使他们的行动提前。 因此他现在迫切需要想象一下,那就是他们明天会对他采取些什么行动。尽管接连两个夜晚都没睡好,此刻他难驱睡意,可他还是竭力提起精神。 明天张亮他们,可能还有白雪,他们会在他尚没起床时来到。他们将会装着兴高采烈,或者邀请他到什么地方去,或者寻找这种理由阻止他出门。而接下去……他听到自己的呼吸沉重起来。 敲门声很复杂,也就是说有几个人同时在敲他的门。此刻他已经清醒了。刚才发生的一切历历在目,尽管他知道那一切都发生在睡梦里。可眼下的敲门声却让他感到真实的来临。 他立刻断定是张亮他们,而且还有白雪。与睡梦中不同的是:他们没有像潮水一样涌进来。 门阻挡了他们。 他们几个人同时伸手敲门,证明他们此刻烦躁不安。 然而细听起来又不像是在敲他家的门,仿佛是在敲对门。他在床上坐了一会,听到那敲门声越来越响,而且越来越像是在敲着对门。于是他穿上衣服悄悄走到门旁,这时敲门声戛然而止。 他思忖了片刻,毅然将门打开。果然是张亮他们站在那里。他们一看到他时都哈哈大笑起来。然后一拥而进。 他不动声色,他觉得他们的哈哈大笑与一拥而进与昨晚睡梦相符。然而白雪没有出现,只有他们四个人。但是他们一拥而进时没将门带上。他就装着关门探身向屋外看了一眼,没看到白雪。“就你们四人?”他不禁问。 “难道还不够?”张亮反问。 他心想:足够了,你们四人对付我一人足够了。 张亮说:“走吧。”(如果有白雪,这话应该是她说的。) “到什么地方去?”他问。 “到了那里你就会知道了。” 他说:“我还没刷牙。”说完他立刻惊愕不已。他情不自禁地重复了睡梦中那句话。 “走吧。”张亮说着打开了房门,而朱樵与汉生则在两旁架住了他的胳膊。(与睡梦中一模一样)。 “我们要带你去一个叫你大吃一惊的地方。”走到楼下时张亮这样说。但是楼下没有很多人围观,只有三四个人在走动。 朱樵和汉生一直架着他走,张亮和亚洲走在前面。他感到朱樵和汉生已经不像刚才那样用劲了。 这时张亮突然叫了起来:“从前有座山。”然后朱樵也叫道:“山上有座庙。”接着是汉生:“庙里有两个和尚。”亚洲是片刻后才接上的:“一个老和尚一个小和尚。” 随后张亮对他说:“轮到你了。” 他迷惑地望着张亮。“你就说老和尚对小和尚说。” 他犹豫了一下,才说:“老和尚对小和尚说。”于是他们发疯般地笑了起来。张亮立刻又接上:“从前有座山。” (朱樵)“山上有座庙。” (汉生)“庙里有两个和尚。” (亚洲)“一个老和尚和一个小和尚。” 显然轮到他了,但他仍没接上。因为走到了大街。他们五个人此刻都站在人行道上。张亮不满地催他:“快说。”他才有气无力地说:“老和尚对小和尚说。” 张亮很不高兴,他说:“你不能说得响一点。”随后他高声叫着:“从前有座山。”便横穿马路走了过去,朱樵和汉生此刻放开了他,也大叫着走了过去。接着是亚洲。 现在又轮到他了,他看到左边有一辆卡车正慢慢地驶过来。他知道等到他走到街中央时,卡车就会向他撞来。 是什么声音紧追不舍?他已经跑得气喘吁吁了,可那声音还在追着他,怎么也摆脱不了。 后来他在一根电线杆上靠住,回头望去。他看着那声音正从远处朝他走来,是父亲朝他走来。 父亲走到他面前,吃惊地问:“你怎么了?” 他望着父亲没有回答。心里想:没错,父亲是应该在这个时候出现的。只是比睡梦中出现得稍晚一些。 “你怎么了?”父亲又问。 他感到汗水正从所有的毛孔里涌出来,此刻他全身一片潮湿。父亲没再说什么,而是盯着他看。那时他额上的汗珠正下雨般往下掉,遮挡了视线。所以他所看到的父亲像是站在雨中。“回家去吧。”他感到父亲的手十分有力,抓住他的肩膀后不得不随他走了。“你已经长大了。”他听到父亲的声音在他周围绕来绕去,仿佛是父亲围着他绕来绕去。“你已经长大了。”父亲又说。父亲的声音在不绝地响着,但他听不出词句来。 他俩沿着街道往回走,他发现父亲的脚步和自己的很不协调。但他开始感到父亲的声音很亲切,然而这亲切很虚假。 后来,他没注意是走到什么地方了,父亲突然答应了一声什么便离开了他。这时他才认真看起了四周。他看到父亲正朝街对面走去,那里站着一个人。他觉得这人有些面熟,但一时又想不起是谁。这人还朝他笑了笑。父亲走到这人面前站住,然后两人交谈起来。他在原处站着,似乎在等着父亲走回来,又似乎在想着是不是自己先走了。这时他听到有一样什么东西从半空中掉落下来,掉在附近。他扭头望去,看到是一块砖头。他猛然一惊,才发现自己正站在一幢建筑下。他抬起头来时看到上面脚手架上正站着一个人。那是一个中年人,而且似乎就是那个靠在梧桐树上抽烟的中年人。他感到马上就会有一块砖头奔他头顶而来了。 那个人靠在梧桐树上,旁边是街道。虽然他没有抽烟,可一定是他。他想起来了,就是在这里白雪第一次向他暗示什么。那时他还一无所知,那时他还兴高采烈。刚才他逃离了那幢阴险的建筑,不知为何竟来到了这里。 他在离那人十来米远的地方站住,于是那人注意他了。他心想:没错,绝对是这个人。 ……他慢慢朝这人走过去,他看到这人的目光越来越警惕了,那插在口袋里的手也在慢慢伸出来。而在街上行走的人都放慢脚步看着他,他知道他们随时都会一拥而上。 他走到了这人面前,此刻这人的双手已经放在胸前互相磨擦着,摆出一副随时出击的架势,那腿也已经绷紧。 他则把双手插进裤袋,十分平静地说:“我想和你谈谈。” 这人立刻放松了,他似乎还笑了笑,然后问:“找我?” “是的。”他点点头。这人朝街上看看,仿佛完成了暗示。随即对他说:“说吧。” “不是在这里。”他说,“我想和你单独谈谈。” 这人犹豫起来。他不愿离开这棵梧桐树,那是不愿离开正在街上装着行走的同伙。 他轻蔑地笑了笑,问:“你不敢吗?” 这人听后哈哈大笑,笑毕说:“走吧。” 于是他在前面慢慢地走了起来,这人紧随其后。他走得很慢是为了随时能够有效地还击他的偷袭。他这时听到身后的脚步声开始纷乱起来。这意味着有几个人紧随在他身后。他没有回头张望,便说:“我只想和你一人谈谈。” 这人没有作声,身后的脚步声也就没有减少。他又说:“如果你不敢就请回去。”他听到他又哈哈笑了起来。 他继续往前走,走到一条胡同口时他站了一会,看到胡同里寂然无人才走了进去。这时他身后的脚步声单纯了。 他不禁微微一笑,然后朝胡同深处走去。这人紧跟在后。他知道此刻不能回头,若一回头这人马上就会警惕地倒退。所以他装着若无其事往前走,心里却计算着他们之间的距离,似乎稍远了一点。于是他悄悄放慢步子,这人没有发现。 现在他觉得差不多了,便猛地往下一蹲,同时右腿往后用力一蹬。他听到一声惨叫,接着是趔趄倒退和摔倒在地的声音。他回头望去,这人此刻脸色苍白地坐在地上,双手捂住腹部痛苦不堪。他这一脚正蹬在他的腹部。 他走上几步,对准他的脸又是一脚,这人痛苦地呻吟一声,便倒在地上。“告诉我,你们想干什么?”他问。 这人呻吟着回答:“让张亮他们把你带到马路中央,用卡车撞你。”“这我已经知道。”他说。 “若不成功就由你父亲把你带到那幢建筑下,上面会有石头砸下来。”“接下去呢?” 他问。那人仍然靠在梧桐树上,这时他的手伸进了胸口的口袋,随后拿出一支香烟点燃抽了起来。 肯定是他(他想)。但是他一直没有决心走上去。他觉得如果走上去的话,所得到的结果将与他刚才的假设相反。也就是说躺在地上呻吟的将会是他。那人如此粗壮,而他自己却是那样的瘦弱。此刻那人的目光不再像刚才那样心不在焉,而是凶狠地望着他。于是他猛然发现自己在这里站得太久了。 “你知道吗?”白雪说。 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竟然走到白雪家门口了。记得是两年前的某一天,他在这里看到白雪从这扇门里翩翩而出,正如现在她翩翩而出。白雪看到他时显然吃了一惊。 他发现她有些不好意思,但却是伪装的。 白雪的卧室很精致,但没有汉生的卧室整洁。他在椅子上坐下来时,白雪有些脸红了,脸红是自然的。他想白雪毕竟与他们不一样。这时白雪说:“你知道吗?” 白雪开门见山就要告诉他一切,反而使他大吃一惊。 “昨天我在街上碰到张亮……” 果然她要说了。“他突然叫了我一声。”她刚刚恢复的脸色又红了起来,“我们在学校里是从来不说话的,所以我吓了一跳……” 他开始莫名其妙,他不知道白雪接下去要说些什么。 “张亮说你们今天到我家来玩,他说是你,朱樵、汉生和亚洲。还说是你想出来的。他们上午已经来过了。” 他明白了,白雪是在掩护张亮他们上午的行动。他才发现白雪比他想象的要复杂得多。 “你怎么没和他们一起来?”白雪问。 他此刻不知说什么好,只是十分悲哀地望着她。 于是他看到白雪的神态起了急剧的变化。白雪此刻显得惊愕不已。他想:她已经学会表演了。 仿佛过去了很久,他看到白雪开始不知所措起来。她的双手让他感到她正不知该往何处放。 “你还记得吗?”这时他开口了,“几天前我走在街上时看到了你。你向我暗示了一下。” 白雪脸色涨得通红。她喃喃地说:“那时我觉得你向我笑了一下,所以我也就……怎么是暗示呢?” 她还准备继续表演下去(他想)。但他却坚定地往下说:“你还记得离我们不远有一个中年人吗?” 她摇摇头。“是靠在一棵梧桐树上的。”他提醒道。 可她还是摇摇头。“那你向我暗示什么呢?”他不禁有些恼火。 她吃惊地望着他,接着局促不安地说:“怎么是暗示呢?” 他没有答理,继续往下说:“从那以后我就发现自己被监视了。”她此刻摆出一副迷惑的神色,她问:“谁监视你了?” “所有的人。”她似乎想笑,可因为他非常严肃,所以她没笑。但她说:“你真会开玩笑。”“别装腔作势了。”他终于恼火地叫了起来。 她吓了一跳,害怕地望着他。 “现在我要你告诉我,他们为什么监视我,他们接下去要干什么?”她摇摇头,说:“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他不禁失望地叹息起来,他知道白雪什么也不会告诉他了。白雪已不是那个穿着黄衬衣的白雪了。白雪现在穿着一件暗红的衣服,他才发现那件暗红的衣服,他不由大吃一惊。 ……他站了起来,走出白雪的卧室,他发现厨房在右侧。他走进了厨房,看到一把锋利的菜刀正插在那里。他伸手取下来,用手指试试刀刃。他感到很满意。然后他就提着菜刀重新走进白雪的卧室。这时他看到白雪惊慌地站起来往角落里退去。他走上前去时听到白雪惊叫了一声。然后他已经将菜刀架在她脖子上了,白雪吓得瑟瑟发抖。 白雪这时站了起来。他也站了起来。但他犹豫着是不是到厨房去,是不是去拿那把菜刀。 他看到白雪走到日历旁,伸手撕下了一张,然后回头说:“明天是四月三日。”他还在犹豫着是不是去厨房。 白雪说:“你猜一猜,明天会发生些什么。” 他蓦然一惊。四月三日会发生一些什么?四月三日?他想起来了,母亲说过,父亲也说过。 他明白白雪在向他暗示,白雪不能明说是因为有她的难处。他觉得现在应该走了。他觉得再耽搁下去也许会对白雪不利。他走出白雪卧室时发现厨房不在右侧,而在左侧。 从来也没有像现在这样,当听到那一声汽笛长鸣时,他突然情绪激昂。那个时候他正躲藏在一幢建筑的四楼,他端坐在窗口下。他是黄昏时候溜进来的,谁也没有看到他。这幢建筑的楼梯还没有,他是沿着脚手架爬上去的。他看着夜色越来越深,他听着街上人声越来越遥远。最后连下面卖馄饨那人也收摊了。就像是烟在半空中消散,人声已经消散。只有自己的呼吸喃喃低声,像是在与自己说话。 那时候他不知道接下去该怎么办,就如不知道已经是什么时候。而明天,四月三日将发生一桩事件。他心里却格外清楚。然而他却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这时候他听到了一声火车长鸣。他突然间得到了启示,于是他站了起来。他站起来时首先看到的是一座桥,桥像死去一样卧在那里,然后他注意到了那条阴险流动着的小河,河面波光粼粼,像是无数闪烁的目光在监视他。他冷冷一笑。 然后他从窗口爬出去,沿着脚手架往下滑。脚手架发出了关门似的声音。他在黑影幢幢的街道上往铁路那个方向走去。那个时候他没听到自己的脚步声,脚步声仿佛被地面吸入进去了。他感到自己像一阵风一样飘在街道上。 不久以后,他已经站在铁轨上了。铁轨在月光下闪闪发亮。附近小站的站台上只亮着一盏昏黄的灯,没有人在上面走动。小站对面的小屋也亮着昏黄的灯光。那是扳道房。那里面有人,或许正在打瞌睡。他重新去看铁轨,铁轨依旧闪闪发亮。这时他听到了一股如浪涛涌来般的声音,声音由远而近,正在慢慢扩大。他感到那声音将他头发吹动起来了。随即他看到一条锋利白亮的光芒朝他刺来,接着光芒又横扫过来,但被他的身体挡断了。显然列车开始减速,他看到是一列货车。货车在他身旁停了下来。于是站台上出现人影了。他立刻奔上去抓住那贴着车厢的铁梯,这铁梯比那水塔的铁梯还要狭窄。他沿着铁梯爬进了车厢,他才发现这是一列煤车。于是他就在煤堆上躺了下来,同时他听到了几个人说话的声音。那声音像是被风吹断了,传到他耳中时已经断断续续。 他突然想起也许他们此刻已经倾巢出动在搜寻他了。他一直没有回家,父母肯定怀疑他要逃跑了,于是他们便立刻去告诉对面邻居。不一会那幢漆黑的楼房里所有的灯都亮了,然后整个小镇所有的灯都亮了。他不用闭上眼睛也可以想象出他们乱哄哄到处搜寻他的情景。 这时他听到有人走来的脚步声,他立刻翻身帖在煤堆上。然而他马上听到了铁锤敲打车轮的声音。那声音十分清跪,像灯光一样四射开来。脚步声远去了。 又过了一会,他突然听到列车发出了一声沉重的声响,同时身体被震动了一下。随即他看到小站在慢慢移了过来,同时有一股风和小站一起慢慢移了过来。当风越来越猛烈时,车轮在铁轨上滚动的声音也越来越细腻。 于是他撑起身体坐在煤堆上,他看到小站被抛在远处了,整个小镇也被抛在远处了。并且被越抛越远。不一会便什么也看不到,在他前面只是一片惨白的黑暗。明天是四月三日,他想。他开始想象起明天他们垂头丧气、气急败坏的神情来了,无疑他的父母因为失职将会受到处罚。他将他们的阴谋彻底粉碎了,他不禁得意洋洋。 然后他转过脸去,让风往脸上吹。前面也是一片惨白的黑暗,同样也什么都看不到。但他知道此刻离那个阴谋越来越远了。他们从此以后再也找不到他了。明天并且永远,他们一提起他时只能面面相觑。 他想起了小时候他的一个邻居和那邻居的口琴。那时候他每天傍晚都走到他窗下去,那邻居每天都趴在窗口吹口琴。后来邻居在十八岁时患黄胆肝炎死去了,于是那口琴声也死去了。 一九八七年五月二十日
本篇节选自《我胆小如鼠》上海文艺出版社2004年
《神经上的清香》
当我还是一个小学生的时候,我最喜欢读的书是《机器猫》。小学六年级,我的生日,妈妈决定买一本书作为我的生日礼物。那时书店里的《机器猫》已经大半部分被我阅读过,当然,我那时受到自己父亲的影响,也是会阅读一些小说的,但是都是一些很普通的乡土小说,大多都是刊载在当时的小说杂志上。对于父亲书架上的那些大部头,我仅仅是翻阅过而已,却从来没有认真的阅读过。妈妈和我在县城的新华书店里面转来转去,书店内的《机器猫》每本我都似曾相识。我自己在一排排的书中不经意的穿过,一扭头,看见了一本书,书脊上的名字让我眼前一亮。这本书的名字叫做《我胆小如鼠》。我拉着妈妈来到这本书前,告诉她我想买这本书。妈妈当时一定的是疑惑而奇怪的,她可能不会想到我这样一个小孩子为什么会对余华的这本中篇小说选集感兴趣。我在买书之前自己翻了一下这本小说,这本书的开本很小,是窄窄的那种长方形的样子。我拿着这本书,在自己的小床上看了起来,我那时看书的速度还很慢,我很认真的一个字一个字的读完了这本《我胆小如鼠》。现在回想起那时对于这本书的惊奇和兴奋,更多的是源于,这本书里的文章和我之前在爸爸书架上看到的文章全都不一样,似乎这些文章更加得有意思,更加的富有一种奇妙的神经兮兮的感觉,它令人感到一种奇妙的快乐。那时的余华刚刚因为《活着》而在文学界崭露头角,推出了一系列的中篇小说集,我这本《我胆小如鼠》自然也是这小说集中的一本。我看完这本书的时间是在买书的第二个星期,那个星期内的我,仿佛一下子改变了自己的大脑构造,对于阅读有了一个全新的理解,当然,我还是不会抛弃我的《机器猫》的。 在《我胆小如鼠》里,有一篇叫做《四月三日事件》的中篇小说,对于当时读完整本书的处于六年级的我来说,在我的脑海里是印象最深的。《四月三日事件》讲述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我无法告诉你。我想在我读的那本书中,任何一个小说你都能够告诉别人这个小说讲述的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但是唯独《四月三日事件》是无法令我说出它究竟是讲述了什么的。如果说在我的阅读经验中,余华是第一个告诉我什么叫做文本小说或者先锋小说的人,我想我不会有任何的异议。在读完《四月三日事件》这个小说之后,我便开始接触马原、格非、苏童甚至是陈染这些先锋小说作者,从而打开了通往小说的另一条道路,而不是整日沉浸在那些小说杂志上的乡土小说中,寻找着农田的答案。余华是我小说真正的启蒙人,他的《四月三日事件》和《往事如烟》,或者其他一系列的精彩的中短篇小说,让我的视线从故事跳跃到了小说本身。如果说寻找农田的答案是一个未知的谜,那么小说的本身的奥秘则是一个有着无数答案的未知物。我对这个未知物最早的兴趣源于《四月三日事件》,源于那个我写完家庭作业之后坐在自己的小床上阅读的那个夜晚。 《四月三日事件》贯穿小说中的事件缥缈虚无,人物全部成为了叙述的道具,一个一个的出场又一个个的消失。我相信任何一个初读这篇小说的人,都会感到这篇小说带给人的那种神经质的氛围,这种氛围虽然类似于精神异常的人在讲述自己的往事,但是这种讲述和回忆却是那么的冷静,仿佛冷静是这种回忆和诉说必备的条件。在不久以前,曾经有人归纳过一种小说的叙述技巧,叫做“零度叙述”,这种叙述的特点便是:在小说中,作者在叙述事件和塑造人物的时候,客观的表述事件和人物,丝毫不带个人的任何观点。我认为这种叙述方式是不可能存在的,在写作中,不管是任何的作者,哪怕你是一个习惯于在小说中隐藏自我感情的老姜,在小说的叙述中,也是不可能没有丝毫情绪出现的。情绪是一个作品的基本出发点,没有情绪的推动,小说的基本动机便不会浮现,小说本身便也不会存在。在《四月三日事件》中,余华将自己的叙述语言变成了冷淡的冒着凉气的低温表达,他试图制造出一种“零度叙述”的感觉,这种感觉从小说的最开始便出现了。这种感觉就好像是一针速冷针,你刚刚看到小说的开头,“早晨八点钟的时候,他正站在窗口。他好像看到很多东西,但都没有看进心里去。他只是感到户外有一片黄色很热烈,‘那是阳光。’他心想。”这样的小说开端,带动了后面的小说整体,“那是阳光”,那其实不是阳光,那是“他”看到的阳光,余华没有对我们描述阳光的亮度,也没有告诉我们阳光在地上所造成的阴影,他只是说“户外有一片黄色很热烈”,这样的叙述对于我来说,好像是一次彻底的痉挛。小说中的人物变成了无声的表演者,他们不会告诉你什么叫做快乐,什么叫做失望或者恐惧,他们只是在不断的在场景中出现,或者突兀,或者正常,他们的每一次出现,不一定会有什么事件发生,也许只是在场景中站一会儿,但是其实在内心深处,那种深深的寂寥之感却已经不断的像潮汐一样渗入了你的神经。《四月三日事件》中,出现了男性,自然,也会出现女性的人物。这个叫做白雪的女性人物和男性人物的奇怪的冷淡相比,显得多少正常和温暖一些。白雪在这篇小说中的地位,就好像是一个麻绳中的铁丝,非常坚韧的表现出了小说主人公的那种神秘兮兮的精神幻想异常。但是我们又怎么能够确定这是一种精神上的幻想异常呢?难道这一切都不是真的吗?小说中的所有情景和人物,都会让读者感到强烈的不真实和梦幻感,甚至对于年龄小一些的阅读者(比如小学时的我)会造成一种压抑的恐怖感。这种恐怖感的出现,其实冷静来看,源于余华在小说中制造的那种荒芜的真实,真实的世界一旦变得模糊不清或者危机重重,那么我们的神经自然就会紧张起来。小说的人物也是这样,“他”在不断的怀疑和恐慌中,寻找着什么,但是这种东西“他”自己也是不知道究竟应该在哪里,“他”甚至其实根本不想找到这件东西,“他”只想让这种恐慌和怀疑继续下去。这让我想起了皮皮的一个小说题目,《危险的日常生活》。我们的日常生活是危险的吗?走在大街上,我们根本不会像《四月三日事件》中的男性主人公那样,怀疑眼前的一切人。我们的生活祥和,快乐,虽然会有一些小小的忧愁,但是这些都没有关系。但是如果回想起我们的少年时代,你确定你真的没有过小说主人公的那种恐慌吗?世界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世界?生活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在小说中,余华设置了非常多的意像,这些意象的出现,全部是朝着一个相同的方向在为我们这些读者指引一个道路,这条道路的所在方位我们会在阅读小说的时候不断的寻找,像是小说中的主人公那样不断的寻找,在小说的结尾处,余华自己给我们揭开了这篇小说想要告诉我们的事情:“他想起了小时候他的一个邻居和那邻居的口琴。那时候他每天傍晚都走到他窗下去,那邻居每天都趴在窗口吹口琴。后来邻居在十八岁时患黄胆肝炎死去了,于是那口琴声也死去了。” 回想这篇小说的题目,《四月三日事件》,四月三日是一个什么日子?小说中明确表示或者暗示这个日子是“他”的生日。在小说的结尾,“他”想起了邻居和口琴的死亡,而且是在十八岁。十八岁象征着青春,而死亡和口琴则分别象征着逝去和快乐,十八岁一过,人生似乎问题一下子就多了起来,似乎口琴声我们永远也不会听到了。也许“他”正在羡慕着邻居的死亡,“他”在火车上逃离了自己即将逝去的青春,或者在寻找下一个青春藏匿的地点。当那晚,我自己合上书时,我因为小说带来的恐惧而不断的颤抖,手里的水杯里的水全部冰凉彻骨,窗外的夜色充斥着墨黑的颜色,我感觉自己的神经上生长了一个蓝色的花朵,花朵让我的神经散发出了一股淡淡的清香,就好像小说中的“他”站在门前的时候说出的那句话一样: “那是阳光。”
2007-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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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6-20 11:42:16
【那一篇】《飞来横祸》•面对最终的毁灭纳博科夫:《飞来横祸》
石枕川 译
夜色如水,最后一辆街车开过了,车辫在电线上溅出蓝色的星星点点的火花也随着街车一同远去。 “得,步行就步行吧,虽然你已经喝醉,马克,已经酩酊大醉……” 火花隐逸了。铁皮屋顶像是披了银装,凸出部分熠然生辉,黑色凹缝则是衣装的褶纹。 他,马克·施坦德富斯,大伙计,半神,浅黄头发的幸运者,正踏着如水的夜色回家。由高高的折浆领围住后脑勺上拖着条孩子才有的可笑的小辫,因有这条小发辫,克拉拉爱上了他。是啊,她发誓爱他,她说早把母亲盖耶泽去年的房客,那穷酸的、模样儿俊俏的异邦人忘却了。 “说实话,马克,你喝多啦……” 今儿朋友们用啤酒和歌声庆贺了马克和火红头发苍白脸蛋的克拉拉。过上一周他俩就要举行婚礼,婚后生活将永远充满幸福和安宁。夜间她的火红长发披散到枕上。早晨嘛,映入眼帘的是她娇嗔的笑、湖绿的裙衫和凉丝丝的裸臂膀。 广场中央搭了个黑色帐篷,亮着橘红色灯火——正在修理路轨。他想起了今儿怎样吻了她。吻了短袖下接种牛痘留下的可爱的疤印。而今他因幸福、因酒醉正踩着踉跄的碎步回家。他挥动着他那根细长的司的克。街上行人微稀。从路边房舍的阴影里传来他脚步的回音一直伴送他转弯。转弯处,仍是那个腰缠围裙、头戴便帽的人站在栅墙旁卖灌肠,并像鸟鸣般又温柔又忧伤地低吟曼唱:热腾腾的小灌肠……热腾腾的小灌肠…… 马克不由怜悯起小灌肠、月亮、沿电线飞舞的蓝色火花。他倚到栅墙上,蜷起身,鼓起腮,迸发出幸福的笑:“克拉拉……克拉拉……哦,克拉拉,我亲爱的……” 黑乎乎的栅墙后面,在两幢房子之间的一方块空地上,停了像口大棺材般的装货篷车,鼓鼓的,上帝方知道里面装的是些啥。大概是些橡木箱、蜘蛛网般的吊灯和沉甸甸的双人床架。月亮将这些杂什都涂上了一层银白。而在左面,房屋光秃秃的侧墙上,印了很大的一颗鸡心——那是人行道尽头,街灯下椴树投到墙上的放大许多倍的黑影。 马克摸黑登上五楼时也没止住笑。他已踏上最后一级楼梯,却又虚跨一脚,因此脚落了空,惹出了啪的一响来。正当他摸索门锁孔准备开门的当儿,他腋下的竹杖——司的克掉到了扶梯上,接着噼噼啪啪地往下面滑去。马克凝神屏气听着这噼噼啪啪的声音,心想它非随着扶梯转弯,直滑到最底层不可。但不然,响了没一会儿便不响了。他如释重负般嘘了口气,猫腰摸着扶手重又下楼。啤酒还在起作用,脑血管铮铮地跳动,使他差点儿跌倒。他顺势坐到扶梯上,伸手在身前身后瞎摸。这时五楼的门开了,施坦德富斯太太手拿煤油灯,半袒露身子,眨巴着眼睛,一头乌云从睡帽里披落下来。只听得她叫唤道:马克,是你吗? 楔形灯光照亮了楼梯、扶手、司的克。马克在楼梯的转弯处爬起身,高高兴兴地,气喘吁吁地登上五楼,墙上佝偻着的黑影随着他移动。 在半明半暗的、用块红布幔一隔为两的房间里进行了如下的谈话: “你喝得太多了,马克……” “哦,不,妈妈……多大的幸福啊……” “你手都弄脏了,马克,瞧你这脏乎乎的手掌……” “……多大的幸福呀……好……冰冷冰冷的水。倒进洗脸池……多点儿……大伙祝贺我,当然,事出有因……再倒多点。” “但听说她不久前还爱着另一个……一个外国人,无赖。听说那人还欠着盖耶泽太太五马克……” “胡诌些啥……你什么也不懂……今儿喝得真带劲,连纽扣也掉了,你瞧……我想,结了婚我的薪水就会增加一倍……” “快躺下,快躺下……瞧这身脏……还是条新裤子呢……” 这天夜里马克做了个不愉快的梦。梦见故世的父亲。父亲的苍白色汗脸上挂着奇怪的笑容,他走来抓起马克的膀子使劲呵痒,一揪住就是不放。 只在他走进店门的时候他才回想起这夜晚的梦,之所以回想起来,是因为他的朋友、整天欢天喜地的阿道夫用手指戳了他一下腰际的肋骨。经他一戳,仿佛心扉豁然洞开,人像麻木了一般。但没一会儿那心扉便合上了,他重又轻松自如,连他手里捏着的、向顾客推荐的领带也在笑,也在分享他的幸福。他知道晚上便将见到克拉拉。先回家晚餐,饭后立即去找她。前不久,跟她讲他俩今后将有的美满生活时她哭了。当然,马克明白,她流的是幸福之泪——她也是这样向他解释的。后来她对镜抚平杏仁酱般的浅色头发。至于她那惶惑的、苍白的脸色,当然也是幸福所致,完全可以理解…… “是要条纹的吗?这一条怎么样?” 他把领带绕在手上翻来覆去,逗顾客着迷。他迅速地打开一个个扁平的硬纸盒…… 而此时他母亲那里正坐着客人盖耶泽太太。她说是路过顺道来的,她的脸上还留有泪痕。盖耶泽太太小心翼翼坐下,仿佛害怕一不小心会把登子坐碎。那是个洁净的小厨房。施坦德富斯太太正在洗碟子。墙上挂着一块刻有肥猪的制糕模板。一盒子火柴和一根燃过的火柴梗抛在炉台上。 “我为您带来一条坏消息,施坦德富斯太太。” 对方愕然,拿碟子的手紧贴胸口。 “我是说克拉拉,她今儿疯了似的。那个房客回来了。记得吗?我提起过的。克拉拉像苍蝇掐了头,是的,今儿早上……她不想再见到您的儿子……送给她的衣料决意退还。喏,还给马克写了信。克拉拉准疯了,我不知道……” 而马克下了班正高高兴兴地回家,由剃小平头的阿道夫伴送。几乎到家门口了,阿道夫准备与他握手告别,但马克用肩膀撞开一家清凉的酒吧的店门。 “你去哪?得了……咱俩一起喝点儿。” 阿道夫倚着手杖。那手杖像他的尾巴。 “算了吧,马克……” 说罢就犹豫地揉揉腮帮,笑将起来…… “也罢……不过由我付帐。” 半小时后走出酒吧和他朋友道别的时候,晚霞已染红了河岸,横跨两岸的湿淋淋的大桥远看如同镂金的缎带,缎带上人影憧憧。 他瞅一眼表,决定不再回家而直接去看望未婚妻。他由于幸福,由于这灿然夕照而感到头晕。一个花花公子从公共汽车上下来了,蓦地在这花花公子的锃亮皮鞋尖上印上了一块橘红,像是被利箭射中的一颗红心。尚未干涸的水洼——柏油路的水灵灵的黑眸子里映照出柔和的晚霞。屋宇是灰色的,像平时看到的那样,但平时很少仰首注意的屋顶和高层上的雕塑、金色的避雷针、石板拱顶和一根根小圆柱,如今一概涂上了褚色,被那暖融融的霞光笼罩。这些拱脊啦、凉台啦、飞檐啦、圆柱啦可不像灰暗的屋顶,霎时间里显得分外明净,分外神奇。 “啊,我多幸福,”马克想,“所有人都向我道贺。” 他坐在电车里,以温馨的、爱怜的目光打量着乘客。照他焕发着青春的脸庞、下巴上的斑斑粉刺、幸福而明亮的眼睛、后脑勺上的小发辫来说,命运应饶恕他…… “我就要见到克拉拉了,”他想,“她一定是在门口迎我,说念了我一整天,好不容易挨到了傍晚。” 电车一震,又启动了。开过了他该下的站台。他忙着往车门走去,半途被一个胖子的脚绊了一下。那胖子正在读一本医学杂志。他打算抬抬帽表示歉意,可他差点儿没跌倒。电车辚辚响着转弯。他赶紧拉住悬挂着的皮圈。那位胖先生一脸愠色,嘴里叨叨着慢慢收拢被踩的的短腿。他那灰色倒八字胡子乍看来挺神气的。马克笑笑以示歉意后便到了车门口,两手抓住下车铁扶手,冲出身子准备跳车。下面油亮亮的柏油坦路迅速地往电车尾部后退。马克一跃。脚跟噔的一声落下地。好疼!双脚没法收住,自动地向前啪嗒啪嗒奔去。忽地发生了奇怪的事……电车倏地一晃,乘务员从过道口忿忿地喊叫,马路像秋千似的晃动,庞然大物隆隆地从马克身后压来。他感到一股电闪从他头颅直打到他脚踵。但电闪旋即消失了,剩他独个儿站在油亮亮的柏油马路中央。他回头瞧瞧,瞧见远处的自己的背影——马克·施坦德富斯的瘦骨嶙峋的脊梁。那个马克·施坦德富斯正在若无其事地穿越马路。他怀着好奇的感觉三步并作两步追上他自己。于是,这会儿是他本人走在人行道上了,虽则头脑里还回荡着电击时的余音。 “嘿……差点儿没跌进马车轮子下……” 那是条宽广的大街,挺热闹。晚霞染红了半边天空。高楼和普通屋宇都沐浴在夕照里。马克一消二楚地看到高处的柱廊、檐壁、路侧粉色的玫瑰花丛、如若凌空飞腾的雕像,仰望着天空的金红色竖琴。这些绝妙的建筑和雕饰都喜气洋洋地裹着节日的盛装,准备舒袖飞向天际。马克傻了眼:以前他怎么没注意到这些高耸入云的陈列馆和教堂呢? 膝盖被撞得好疼!原来是他熟悉的黑栅墙。他笑了:啊,当然,棺材般的装货马车就停在栅墙后面。车篷里藏了些什么呢?珍宝还是象牙?或是一堆落满尘土的豪华家具? “不,得去瞧瞧……要不克拉拉问起来,我什么也不知道……” 推开篷车门进去一看,空空的,只有一张缺腿小软椅孤零零地、可笑地歪斜在货厢中央。 马克轻蔑地耸耸肩,打从货厢另一头的门里出来。眼前重又是如火晚霞。往前便是他所熟悉的铁栅门,绿阴中的克拉拉的窗户了。克拉拉正在等他,是她亲自打开栅门的。她打开门,然后抬起裸臂理她的云鬓。从短袖下露出了火红色汗毛。 她抚摸着他的头。 “我一整天都想你,马克,终于把你等来啦。” 她打开屋门。马克一进屋门便到了餐室。他觉得这餐室既宽敞又明亮。 “咱们现在够幸福的,没有过道也无所谓。”克拉拉热切地对他低语。他觉得,克拉拉的话里蕴含着某种奇妙的意义。 桌上铺着洁白的餐布,许多人围桌而坐。马克从未在未婚妻家里见到如此多的客人,其中有黧黑的、脑袋方方正正的阿道夫,有大肚子、矮腿、嘴里仍在叨叨不完的那个在电车车厢中读医学杂志的先生。 他怯生生地向所有的客人鞠躬问好,然后坐到克拉拉身边。但突然间,如同不久前那样,感到一阵剧痛传遍全身。他挣扎着,想摆脱。克拉拉的绿绸衫飘呀飘呀的缩成了玻璃绿灯罩。而罩着绿玻璃罩的吊灯则在来回摆动。马克躺在灯下,疼痛逼迫着心脏,使他除游移不宣扬挂灯外什么都看不见。是的,肋骨压迫着心脏透不过气来,还有人使足了气力要扭断他的大腿,大腿不用多会儿就要嘎嚓断裂。他再次挣扎。吊灯化成一片蓝莹莹的薄雾渐渐飘散。马克见他本人和克拉拉并排坐在远处。没待看清,他的膝盖已碰到她带有温馨味的绿裙子。而克拉拉仰起头在笑。 他想告诉客人们方才出了什么事儿,于是冲着所有在座的,包括嘻嘻哈哈的阿道夫和生气的胖子费力说道: “那是个异邦人,如我上面说的,在船上做祷告……” 他觉得要说的都说了,大家都听明白了……克拉拉撅起嘴,用手抚摸着他的脸颊道: “我可怜的……会好的……” 他感到累,想睡觉,于是拉着克拉拉,抱住她脖子一同仰面躺下。蓦地又一阵剧痛传遍全身,一清二楚。 马克躺在床上,裹着绷带,人都变了形。吊灯不再摇晃。他所熟悉的大胡子,即穿白大褂的胖大夫,正在察看他的瞳孔。大夫一脸的怅然神色,嘴里则在叽叽咕咕。天,好痛啊……心快撞上肋骨尖,就将裂成碎片了……天哪,现在……瞧我干的傻事!为什么没有克拉拉呢? 大夫皱眉咂咂嘴。 马克停止了呼吸,马克进入了梦乡。什么样的梦乡——不知道。
本篇选自《菲雅尔塔的春天》 浙江文艺出版社2003年01月 【鳜膛弃手工录入,转载请注明转自黑蓝及录入人】
面对最终的毁灭
不知道纳博科夫是否有过真实受伤的情景,否则感觉怎么会如此真切。当我读到这篇小说中后部的时候,身体却一次一次地颤抖。 05年快要结束的最后一个月,日子照常消沉在堆积的课本里。在上完一个周末的晚自习后,我和伙伴上街去上网。我们的自行车延着一个上坡的公路,开始往目的地前行,那时候天已经黑了,路灯影影绰绰。我坐在他自行车的后座上,和他说着无关紧要的话。 从网吧出来的时候已经是10点半,天色已经更黑。我担心房东会不会关门了,同学或许也想着别的事情。我们俩一头雾水,匆忙而没有知觉似的,搭上自行车匆匆忙忙的往回走。 那个上坡变成了下坡,我们在一阵阵风的急猛的呼啸中撞上了一块建筑用的石头。我从自行车后座蹦起来,像一块橡皮泥贴在地上,头脑中的景象不停的旋转。然后去医院缝针,住院。同学并没有受伤,但他的自行车碎成了三截。 现在读的这个小说,无疑是再次回忆,回忆我那刻脑海里究竟产生了什么。 如果说小说的内核是什么?我想那是缘自对生命即将毁灭的情结。带着一种不能解释透的执著,也许是一种不能挽留。主人公的每一个动作都那么迷人,他所遇见的任何事物都笼罩着美妙的光环。 我记得雷蒙德-卡佛的其中一张小卡片上写着:一切变得明亮起来。 当我读到后面的时候,小说变得明亮的耀眼,那些作为支撑发展故事结构的语言,再次复活,发出奇异的光芒。我只能说分析这种小说,对于我来说是徒劳的,刚刚开始阅读的时候,我还能看见作者用了什么词,怎么连接的句子,隐藏着什么样的志趣。然而,当我读完它的时候,我才发现每一个段落,每一个句子都变成了一种情感实体,它们完整的存在,不可剥离。 我是一个故事爱好者,我觉得这个故事并不曲折,但它很美,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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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6-21 12:34:19
【那一篇】《桃花源记》·仿佛若有光陶渊明:《桃花源记》
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 渔人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具答之,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村中闻有此人,咸来问讯。自云先世避秦时乱,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不复出焉;遂与外人间隔。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此人一一为具言所闻,皆叹惋。馀入各复延至其家,皆出酒食。停数日,辞去,此中人语云:“不足为外人道也!”既出,得其船,便扶向路,处处志之。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太守即遣人随其往,寻向所志,遂迷,不复得路。 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欣然规往,未果,寻病终。后遂无问津者。
本篇选自《陶渊明集全译》贵州人民出版社 1993年8月第1版
仿佛若有光
《桃花源记》,我初中时读过,没什么印象。初中时读过的大都没什么印象,鲁迅也没什么印象。鲁迅的“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这篇后来我颇喜欢,“这上面的夜的天空,奇怪而高,我生平没有见过这样的奇怪而高的天空。他仿佛要离开人间而去,使人们仰面不再看见。然而现在却非常之蓝……”我喜欢鲁迅的深沉冷硬,以及这读来顿感深沉幽远的汉语之美。但那时对此也没什么印象,估计会觉得它阴郁,似乎那个时代的作家都下笔阴郁。 同样,《桃花源记》再次读到并且喜欢也是在多年之后,工作之后。它收录在一本叫作《魏晋南北朝散文》的书里,其中有庚信的《枯树赋》、鲍照的《芜城赋》(读到了鲍照的《拟行路难》,我才知道君不见什么什么这一句式并非李白首创),等等,都写得好,但我觉得《桃花源记》更好,更对我胃口,当时不无惊艳之感,这与初中时倒背如流过也不无关系。《桃花源记》,我是当作小说读的(读而不是看),它就是小说。它的和谐规整,已臻完美。如果说“晋太元中”是头,是掷石子入水,“南阳刘子骥………寻病终。后遂无问津者。”是必不可少的足,是余波,而“山有小口,彷佛若有光”便是这个小说的眼睛,是反映了天空景象的荡漾开来的波光。“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耐人寻味。《枯树赋》中有一句“树犹如此,人何以堪”,这是名句,所谓“惊人之语”。惊人之语固然惊人,但毕竟只是人对事物的理解,是诠释,是加诸于其上。而“山有小口,彷佛若有光”则已是事物本身了,它体现了人的注视,人注视着这流转的人世——这人世中的人、事和物,人使这一切显现为“典范”(所谓形式),而这便是我所追求的写作直接的、具体而微的目标。当时我大概就是这么想的,现在则更清楚了。 另外,我还想说的是,《桃花源记》中的桃花源,是魔幻的,也是人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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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6-21 12:36:09
【那一篇】《吹牛男爵历险记》·小说的吹牛法则毕尔格:吹牛男爵历险记(节选)
王克澄 译
……
一天早晨,我从卧室的窗户里,望见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大池塘,里面挤满了野鸭子。我连忙从屋角里取了火枪,纵身跳到楼梯下,由于手脚过于忙乱,一不小心,竟把脸孔撞在门框上。嘿,眼前立即金星直冒!但是,我的时间是一刻也不容耽误的。我马上进行射击,然而,才把火枪对准目标,我却发觉因为刚才的猛烈一撞,连枪柱上的那颗燧石,也给震掉了,心头顿时感到莫大的懊丧。我该怎么办呢?在这紧要关头,是时不我待的。幸而我忽然想到刚从我眼里冒出来的那玩意。于是,我立即卸去枪上的引火盘,把火枪瞄准了那野鸭,又捏紧了拳头,放在一只眼睛的前边。随着狠狠的一拳,金星重又四下进溅,枪声却也响了起来。我这一枪,竟打下了五对野鸭,四只红颈鸟和三两只水鸡。英雄的行为往往诞生在随机应变之中。士兵和海员能够死里逃生,多半是依靠了它,而猎人之所以运气亨通,也得归功于它。 有一次,我去打猎,只见湖里有好几十只野鸭,它们忽近忽远,游得很散,所以很难通过这么一枪,就把它们一古脑儿都打下来;而且事不凑巧,枪栓里只存下了最后一发子弹了。但是,我却巴望把它们统统弄到手中,因为就在最近几天,我要做个东道主,招待一大帮子至亲好友吃饭。 这时,我忽然想起,在我猎装的口袋里,还留着一小块猪油,那是我随身携带的口粮。我拿这块猪油,缚在一根很长的牵狗索上,又把这根索子拉了拉直,唔,至少把它拉成有本来的四倍那么长短。我于是躲在岸边的芦苇丛中,将块猪油扔了出去,只见一只最近的鸭子,饥不择食地向我这边游来,一口将猪油吞到了肚里,我心里真有说不出的高兴。转眼间,其他的鸭子,跟着这第一只接踵而至,而缚在索子上的那块滑溜溜的猪油,根本没有被消化掉,很快就从鸭子的屁股里滑了出来,却又给第二只吞到了肚里,这样一只接着一只。不久,这块猪油在所有的鸭子肚内作了一次特殊的旅行,却依旧缚在那根索子上。而那些鸭子却好比线上的明珠,统统被串了起来。我欣喜若狂,把它们拖到了岸上,又把那索子往自己的肩上身上绕了六道之多,然后踏上了归途。我回家还有好一段路程,而这一大堆鸭子,对我说来,简直变成了一个不堪负担的累赘,所以说,虽是满载而归,却也苦恼非凡。但是,在我身上却出现了一桩怪事,把我从困境中立时解脱了出来。本来嘛,这些鸭子都是鲜蹦活跳的,在它们惊魂稍定,略事休息以后,就开始扑扇有力的翅膀,马上把我带入了九霄云外。 要是他人,眼下就会变得一筹莫展。唯独我却能够根据当时的情况,因势利导,为我所用:我划动着自己的衣服下摆,朝着我居住的地方,腾云驾雾而去。片刻之间,已抵达我住房的上空,为了平安无事地降落到地面上,我便把鸭子的脑袋,一只只地折了下来,这样一来,我就又平稳又缓慢地通过我家的烟囱,掉到厨房的灶肚里,运气真好,那儿没有起火,所以我的厨子没有受到丝毫惊恐和惶惧。 有一次,情况也跟上次一样,我曾猎得了一串松鸡。当时,我出得门来,打算把那管新猎枪试验一下,但没想到,我仅存的霰弹,已经用个精光,而这时打我的脚边恰恰掠过一群松鸡。最好弄它几只佐佐晚餐!这种愿望不禁使我急中生智,我的先生们,你们今后如要应急,我敢断言,我这方法,你们大可试得。我见那群松鸡在某处刚一停落,便马上把武器里的火药装好,手头没有霰弹,好在我手脚利落,连忙安上一根顶端削得尖尖的铁扦子,然后向着松鸡一步一步走去,它们正要振翅飞去,我就紧扣枪机,真看得我高兴万分,谁知我那根铁扦子,一下子就串上了七只松鸡,然后缓缓地掉落在不远的地方,事情也真叫人惊诧不置,它们怎么转瞬间就一起串上了铁扦呢!我不是说过吗?人生在世,要会动脑筋想办法。 另一次,我在俄罗斯一座景色宜人的林子里,不意撞见了一头漂亮非凡的黑狐狸。它那身珍贵的毛皮,如果给枪弹霰弹打穿了个洞,那未免大可惜了。赖内克先生这时紧挨着树站停了身子。我立即让子弹退出枪膛,在里面放上一枚结实的木钉,药线点着后,打得也真有本领,我这一枪,马上就把它的尾巴牢固地钉在树上。然后我从从容容地走到它的跟前,抽出猎刀,在它的脸上划了个十字,回手抓起鞭子,把它从那张漂亮的毛皮里打得逃了出来,喔,这种有独到之处的鞭打技巧,看来是件真正的乐事和旷世的奇迹。 偶然和运气往往可以弥补某些不足之处。关于这一点,我没有多久,就遇到了一个具体的例子。我进入密密的树林,望见一头小的公野猪和一头母野猪,它们一前一后迎面走来。我的子弹却没有命中。小公猪不管三七二十一,径自往前边走了,老母猪驻步不前,一动也不动,宛如被打牢在地面上似的。我走近那音生一看,却发觉它是一头瞎眼的母猪,它本来”咬住了那小公猪的尾巴,小公猪为了尽孩子的孝道,只好陪着母亲一块行走。我那发子弹恰巧从它俩当中穿过,打断了那根牵引的玩艺儿,所以老母猪依旧咬着那尾巴的梢端,这时,它缺少引路开道的儿子,只好裹足不前了。我于是凑个现成,走去抓住了小猪留下的那段尾巴,不费吹灰之力,牵着那失助的老母猪口到家里去了。 遇到母野猪,已是十分令人害怕,要是公野猪的话,那就更加凶暴,更加危险了。从前,我在林子里也曾遇见过一头,真是倒霉,我当时既没有力量向它进攻,也没有本领保卫自己。正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还算机灵,将身子躲到树后,那头怒不可遏的野兽,却用尽乎生之力,从旁边向我直扑过来。但是,它非但没有碰到我一根毫毛,却把副牙齿深深地嵌到了树里,使它一时无法马上拔出来,更无法重新向我袭击。哈哈哈!我心想,这一下我可把你逮住啦!我二话不说,随即拣来一块石头,着着实实在上面捶了几下,将它的牙齿敲得更深,使它永远也拔不出来。这样一来,它只好乖乖地等着,直到我 从邻近的村子里。拿了手推车和麻绳来,把它生擒活捉回去。这件事干得真出色! 我的先生们,圣·霍佩格斯是猎人和射手的神圣的保护神,关于他的圣迹,毫无疑问,你们所听到的,不会少于他在林子里遇见的那头美丽的公鹿,那头公鹿在它的一对枝角中间,还竖着一个圣洁的十字架。多少年来,我和几位要好的朋友,一直供奉着圣·霍佩托斯的图像,而且我们在庙宇里,见到那公鹿的画像,又在圣·霍佩托斯麾下骑士们的纹章上,见到那公鹿的绣像,这又何止千百遍哩!所以说,凭我的荣誉和良心而言,我,这个正正派派的猎人,也很难弄得清楚,这种戴着十字架的公鹿,到底是在中古时候就已问世,还是直到今天才出现的。但是,最最理想的,还是请你们听听我亲眼目睹的事情吧。有一次,我才把自己的铅弹全部用光,不料却碰上一头全世界最神气的公鹿。它瞧着我的眼睛,一副若无其事的派头,仿佛它肚里早已有数,我是囊托空空。这时,我在猎枪里装好火药,又加上满满的一把樱桃核,至于樱桃肉,由于我眼明手快,早被剥得干干净净。我把一枪膛的东西统统打了出去,正好击中在它那对枝角间的额上。这一枪固然打得它有些晕头转向——它脚步跟跄——然而,终于飞也似地逃跑了。一两年后,我又来到这座林子里行猎;你们看,前面出现了一头斑斓绚丽的公鹿,鹿角间还有一枝十只来高的樱桃树,长得却十分茁壮。我立刻想起了上次的冒险行径;我却早把这头公鹿看作是自己的合法财产,因此一枪就把它打倒在地,这样,我不仅马上就有烤肉吃,而且还有樱桃汁喝;因为满树挂着累累的果实,如此鲜美的果实,打我有生以来还从未尝过哩!谁能够坦率地说,真的没有一位热情而高洁的猎人,一位对狩猎颇有兴趣的修道院长或主教,他不会通过我这种方式方法,一枪把那枚十字架,不偏不倚地射在圣·霍佩托斯鹿的枝角间呢?历来,这些先生之所以闻名于世,就是因为他们有胆识,敢于为带角的公鹿栽上这枚十字架,而且还有部分的影响一直流传至今哩!再说,一个有英雄气概的猎人,如果遇到困难,哪怕有性命出入,他也等闲视之,他,总是先干了再说,就是放弃今后任何飞黄腾达的机会,他也在所不惜。这样的情况,我曾试过好几回,却感到甘之如饴。 譬如说吧,对下述的状况,你们会有什么意见呢?有一次,天空晴朗,我随身携带了火药,在波兰的一座林子里漫游。正要回家的当口,迎面却走来了一头非常可怕的狗熊,它张开血盆大口,妄想把我一口吞下肚去。我有点心慌,翻遍了我所有的口袋,再找不到一点火药和铅弹。除两颗在万不得已才使用的燧石,旁的什么也没有。我就拿出其中的一颗,对准猛兽张开的嘴巴用力一扔,正好扔进了它的咽喉。也许感到浑身有点不舒服吧,这只狗熊把身子掉转过来,于是,我又一甩手,将另一颗向它的肛门扔去。事情也真是巧,手脚又干净利落!这颗燧石进入肛门后,却跟早先在肚里的那颗撞个正着,火,马上着了起来,随着一声巨响,那狗熊被炸得血肉横飞!人们说,第一颗使用得这样的得心应手,而更惊险的,却是要让那第二颗正好碰在一起,这样,显然把那位粗暴的学者兼哲学家,一下子就炸到了半空里——尽管我这回死里逃生,安然无恙,不过,类似这样的花招,今后我是决不想再度使用的,而且手头没有其他的防身武器,就别去找狗熊的麻烦。 但是,我的时运不是挺顺利的,当我在那些最残暴最危险的猛兽面前,自己显得无能为力的时候,它们却偏偏向我突然袭击,仿佛通过它们的本能,已经猜透了我手无寸铁似的。记得有一次,我为了把块燧石磨得更锐利些,刚刚从猎枪上把它旋了下来,谁知一头大得怕人的狗熊,却从我对面蹒跚地走来。这时候,我唯一能够办到的,就是尽快地逃到一棵树上去,以求保全自己的生命。可是,不幸得很,由于只顾往上爬去,不慎把我刚才用过的那把小刀,一下子掉到了树下,这时,我手头没有任何家伙可以用来旋上那个螺丝,而且要旋上那个螺丝,又是十分困难的。那头熊却依旧站在树下,我随时都会遭到它跟踪追迹的危险。根据我以往的经验,这时可把我的眼睛打出火来,但我对此却又不屑一干,因为从我来说,过去很少考虑种种不利的因素,所以每来这么一次,总是将自己的眼睛打得好痛,直到今天,隐痛还未完全消除。我用渴望的眼光,望着笔直插在雪地上的那把小刀;但是,光有这种渴望的眼光,却丝毫无助于我的大事!我终于想出了个办法,真是妙不可言,也是我福至心灵!我摸准了小刀把柄的那个方向,然后以射线的形式,尿出了一泡小便,大凡人们受到极度的惊吓,小便的储藏量也变得相当充裕。天气也刚刚冷得可以,我那液体的射线,立即滴水成冰,不用转眼工夫,在我小刀的柄上,却长出了一道冰凌,一直伸展到最低的树丫上。我便握住了那长出来的刀柄,将我的小刀提了上来,这虽然易如反掌,却也需要谨慎小心。我才用时小刀把燧石旋上,那熊先生已经爬上树来。说真的,我想人为了恰如其分地掌握时间,也必须要像熊那样的聪明,我便用一颗表示欢迎的子弹,奉送我们这位棕熊师傅,好使这位棕熊师傅,永远忘掉它的爬树本领。 另一次,简直没想到,一头恶狼竟把我逼得走投无路,我只好从自己的本能出发,一拳打进了它张开的嘴巴。为了自身的安全,我把拳头越伸越进,几乎使我的胳膊一直伸到了肩胛的地方。但是,这时该怎么办才好呢?绝对不能说,我在这种孤立无助的情况下,却反而感到惬意。我所想到的只是,目前正在跟狼对峙!我们眼睛看着眼睛,彼此都是恶狠狠的。要是我把胳膊缩回来,那猛兽准会疯狂地向我扑来;从它怒火燃烧的眼睛里,我一点不差地看到了这一层。不久,我抓住了它的五脏六腑,像翻手套那样,把它外面的身子翻到了里面,然后把它扔在地上,让它在那儿躺着。 至于这种绝招,是万万不能用在一条疯狗身上的,这条疯狗后来不久,在圣彼得堡的一条小巷里与我不期而遇。我想,跑吧,我是搞不过它的!为了跑得很有体面,我把身上那件外衣一扔,自己则飞快地躲进了家里。事后,唤来了我的仆人,去把那件外衣拣了回来,并跟其他的衣服一起放在壁橱里。第二天,听得我的约翰尼斯大声狂喊:“我的上帝,男爵先生,您的外衣发疯啦!”我可吃惊不小。 我忙不迭地跳到他的身边,发觉所有的衣服,全被那上衣撕得粉碎。那家伙周详地告诉我说,上衣发疯了。我还亲自走上前去,它正扑到一件十分精致的新礼服上,简直没有一点怜悯心,没头没脑在那儿乱咬。 在上述的所有事件中,我的先生们,我虽说运气都是很好的,但是,每次在千钧一发之际,能够化险为夷,这多半还得依靠偶然性,而这偶然性之所以能够得逞,关键还在于我的勇敢和智慧。如果两者兼而有之,谁都知道,那他稳能当上一个幸福的猎人、海员和士兵。但是,如果有一位猎人、海军司令和将军,他性情冒失,又容易屡犯错误,那么除了随处依靠这种偶然性,依靠他自己的命运之外,还得很好考虑一些立见功效的办法,和配备一些马到成功的工具才好。我呢,就没有这些可指摘的地方,因为我一直是名扬四海的,这不仅由于我的马匹、猎犬和枪支都是最高级的,而且由于我对这一切事情都有一套与众不同的本领,所以不是我吹牛,只要在森林里、牧场上以及田野间,一提及我的名字,大家全都有很多的回忆。我虽然不像耽于豢养犬马、耽于行猎的那些贵族,终日为我的马厩、狗窝以及枪械库忙忙碌碌;但我却也喜欢自己的那两头狗儿,它们为我做事,真是赤胆忠心,使我永远也忘不了它们,趁今天这个机会,让我谈这么一二件小事吧。其中有一头是猪犬,它不知道疲劳,警惕性很高,干事小心谨慎,因此只要任何人看上它一眼,我不免会产生嫉妒。不管白昼和黑夜,我随时可使唤它:到了夜晚,我点了盏灯笼,挂在它的尾巴上,我就能够称心如意地行猎,而且比白日还要顺利。 从前——那是在我新婚后不久——我的妻子兴致很好,定要出外打猎去。我策马先行,做些探索工作,没有多久,我的猎犬已经猎得了好几百只松鸡。我等了我妻子好久好久,她分明同我的少尉侍从,我的马夫等人,跟在我后边来的嘛,但我至今没见到她的影踪,也没听到她的声息。我终于等得不耐烦了,便从原路踅了回去,还未走到一半的地方,耳畔却传来一阵隐隐约约的抽泣声。听起来它好像就在眼前;然而到处也瞧不见一个人影。我纵身下马,把耳朵贴在地面上,我不仅听得从地下发出来的悲悲切切的饮泣,而且马上明白过来,这就是我妻子、少尉侍从和马夫的声音。我便回头一看,发现在不远的地方,有一个矿井的入口处,我这才恍然大悟,遗憾得很,原来我那苦命的妻子及其侍从等人,就是从那儿掉进去的。我风驰般地奔到就近的村子里,把些矿工唤了来,他们不知花了多少时间,搞得精疲力竭,方才把那些不幸的人,从九十来克拉夫特深的矿井里营救出来。第一个挖出来的是马夫,然后是他的马,继而是少尉侍从及其马匹,最后才是我的妻子和她那匹土耳其马。总的说来,这件事故使人感到最奇怪的是一人和马匹虽然掉进了深坑,除去一些零星物件,几乎没有受到什么损失,然而比较严重的,倒是他们遭到一场难以形容的惊吓和苦难。现在,你们不难想象,这次行猎只好暂时告一段落了,而据我的猜想,你们因为只顾听我娓娓讲述,早把我那头猎犬给忘了,从而也不对我加以抱怨,说我怎么把它也疏漏了呢!由于公事缠身,我第二天一早就出门去了,一直经过了十四天,方才回到家里。我到家已有好几个钟点了,却始终没见到我的狄安娜,心里不禁懊恼得很。家里没人关心它,却以为它是跟着我一起走的,眼下找不到它,使我极度悲伤。我终于想起来啦:那狗儿也许依旧耽在那松鸡的所在吧?希望和担心驱使我脚不停地向那儿赶去,瞧啊!我真有说不出的一团高兴,那狗果然还站在十四天前我把它遗忘的那个地方。“啵,”我才唤了这么一声,它就一骨碌爬了起来,我又打了一枪,二十五只松鸡立即归我所有。但是,那可怜的畜生面对着我,连爬也爬不过来,它疲惫已极,又饿得发慌。为了把它带回家去,我就将它放在我的马上,你们很容易想到,尽管我坐得很不舒服,心头却是乐滋滋的。经过几天精心调养,它又如过去那样,变得又神气又活泼,过了几个星期,它帮我解决了一个疑难问题,要没有它助我一臂之力,我怕一辈子也猜不透的。 事情是这样的,我追踪一头兔子,已经整整两天了。我的狗老是把它引到我的前边来,我却始终无法很好射击。着了出法吗?我向来是不相信这一套的,再大的世面我也见过,唯独在这儿,仿佛我的五官已经不管用了。但是,那兔子毕竟走近过来,跑进了我的射程。谁知它跌倒在地上,你们可知道,我这时发现了什么新花样?原来我那兔子,它身子底下当然有四条腿,而在它的背上,却还有四条腿。下面那两双跑累了,它就像个俯泳仰泳都能掌握自如的游泳健儿那样,就地这么打了个滚,又用新的那两双,重新飞快地跑起来。即使在后来,我也从没发现过这种类型的兔子,要不是我那狗儿有这样非凡的天才,我也休想把它逮住。既然这条猎犬的才具,远远凌驾于它整个祖辈之上,我就不得不考虑,用“举世无双”这个激号赐给它,而能够与它争夺这份荣誉的,也只有我昔日豢养过的那头“追风”了。说起“追风”这头小畜生,受人注目的,并非是它的外貌,却是跑时的那种速度。先生们一旦见到了它,一定会叹为观止的,而且对我这样喜欢它,经常与它一起出外行猎,也就不会感到奇怪。它跑时快得出奇,为我执行任务,不管次数多频繁,不管时间多长久,它那四条腿,自始至终紧紧地贴拢在肚皮底下,就是在它生命的最后阶段,我还把它当作搜索獾狗用的猎犬,它为我担任了这一项差使,一直干了好几个年头。 ……
本篇节选自《0侯爵夫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年
小说的吹牛法则
现在,《吹牛大王历险记》摆在我面前,我只能垂头丧气的望着它,活像一个奄奄一息的老头,我无论如何都看不下去了。为什么当初可以说是我废寝忘食阅读的小说,现在对我没有半点吸引力,这究竟是为什么?!这个问题让我头痛。 七八年前,当我身边的人没完没了地在课堂上读着《故事会》时,我却津津有味的翻看着《语文读本》。因此,我沾沾自喜欢,认为自己是个比较高级的读者。每个学期的语文教科书都会配本《语文读本》,每册《语文读本》我都要花上四个月时间,对其中一些有意思的东西反复阅读,其中一篇便是《吹牛大王历险记》。“吹牛大王”,这个书名就足以吸引我了,当我把节选在《语文读本》上的《吹牛大王历险记》读完时,我对世界的看法完全改变了,我觉得我也能拿一块猪油钓来十五六只鸭子。我明明是上厕所去了,我却对同学说,我刚从太阳上烤完火回来,他们对我究竟是上厕所去了还是在太阳上烤火好像不感兴趣,这多少让我有点失望。从此,我就自说自话,我变得神经兮兮,那是因为,我发现了世界上许多人不知道的秘密,我走在街上,看见树在走动,我夜观天相,看见星星在打架,我把这些秘密告诉同学,他们无动于衷,我说,就是你们说我是在吹牛,我心里也舒服些呀。我还发现一些秘密,自己都不愿相信。在一个夜晚,我看见我最喜爱的语文老师躲在一个黑屋子里看黄色录相,之后发现的秘密就越来越多了,也越来越令人难堪。 现在读小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现在拿起一本小说来读时,多出于一个功利的目的。说起来是很惭愧的,阅读小说对我来说已经成了一个负担了。我开始对许多小说产生厌恶感。所有的小说都是由一个谎言编制而成,这个发现让我绝望。谎言的编制者,即小说家,绞尽脑汁,变着法子来吹牛,他们的目的就是要让牛皮吹起来像真的一样。我不得不提下博尔赫斯了(要知道,我极讨厌这个家伙,可我还是没完没了地读他的小说,这究竟是为什么?!),这个吹牛大王,在每次开吹之前,都要说上这么一句:我的故事绝对真实。为什么小说家都这么喜欢睁着眼睛说瞎话,为什么,这究竟是为什么?! 常常听人说,要接受现实,这话说得多实在。身为一个文学青年,我不但要学会接受生活中的现实,还得学会接受文学中的现实。负负得正,我自我安慰,当两个牛皮一起吹时,那就不算是吹牛。 后来我在高中的《语文读本》上读到了更有意思的小说,那个时候读小说还保持着单纯的目的,那就是打发时间跟寻找趣味。我读到了《十八岁出门远行》、《一天》,我是最近才知道他们的作者分别是余华、陈村的,还有这篇:《第三条河流》,至今不知道作者是谁,在《语文读本》上,我还读到了《百年孤独》第一章,没有任何应印象。现在我读到这一句:地球是圆的,像橙子。这句实话实说的牛皮,多少还是带给了我一些震撼。我觉得,我还是能够继续把小说读下去的。 当真到读不下去的时候,我就要开始吹我的牛皮了。我要跟那些老前辈们比试比试,到底谁更会吹牛。 现在,谁也别来烦我,我要开始睁着眼睛说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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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6-24 13:15:21
【那一篇】《树上的男爵》·热爱大地伊塔洛.卡尔维诺:树上的男爵(节选)
蔡国忠、吴正仪 译
二十九 青春在大地上匆匆而过,树上的情形,你们可想而知,那上面的一切注定是要坠落的:叶片,果实。柯希莫变成了老人。多少年来,他在冰剑霜刀、凄风苦雨中度过了每一个夜晚,住在那支离破碎飘摇不定的栖身所里或者是身旁毫无依托,他被空气护围着,从来没有一个家、一炉火,一盘热饭菜……柯希莫已经是一个行动迟缓的垂垂老者,罗圈腿和像猴子一样的长胳膊,驼背,套一件长长的皮斗篷,连脑袋也裹在风帽里,像一个毛茸茸的修士。他那经过太阳烤晒的脸,粗糙得像一颗毛栗子,在皱纹的包围中一双圆眼睛清澈明亮。 在贝雷西纳拿破仑的军队溃败,英军在热那亚登陆,我们日日等待着巨变的消息。柯希莫不再来翁布罗萨,他趴卧在森林中的一棵松树上,那松树生在炮车大道边上,从前运往马林戈的大炮从那里经过。他望着东方,在夯实的无草的路面上现在只能遇见赶着羊群的牧人和驮着木头的骡子。他期待什么?拿破仑他见过,革命如何结束他知道,除了最坏的事情,他没有什么可企盼的了。他还在那里,眼睛死死地盯着,仿佛依然挂着俄罗斯的冰凌的帝国军队随时都会在拐弯处出现,波拿巴坐在马鞍上,没刮干净的下巴低垂在胸前,发着烧,面容苍白……他将会在松树下停住(在他身后,一个人步履蹒跚地愈走愈慢,一个人解开受伤的腿上的绷带)并且会说:“你是对的,隆多公民,把你起草的宪法再交给我吧,把五人执政内阁、领事馆和帝国都不愿听的你的建议再交给我吧!我们重头开始,再树立起自由树,拯救全球祖国!”这些当然是梦想,是柯希莫的希望。 然而,一天,当他在炮车大道边的树上吃力地爬的时候,东边走过来三个人。一个瘸腿,拄着一根拐杖,另一个头上缠满绷带,第三个最健康,因为他只是在一只眼睛上有一条黑色束带。他们身上穿着肮脏破烂的衣服,有着胸饰纽的布条从胸前向下垂挂着,皮帽没有了帽顶,但是其中一人白帽子上带有羽饰,长靴子顺着腿裂开,好像是属于拿破仑卫队的军服。但是他们没有武器,也就是说他们中有一个挥舞着空的军刀鞘,另一个在一只肩膀上扛着一支长枪当木棍,挑着一个包袱。他们唱着走过来:“从我的祖国……从我的祖国……从我的祖国……(法语)”好对像三个醉汉。 “喂,外国佬们,”我哥哥对他们大声喝道,“你们是什么人?” “看看这是哪种鸟呀!你在那上面干什么?吃松子吗?” 另一个说:“谁愿意给我们一些松子呀?我们早就饿了,你能请我们吃点松子吗?” “口渴!吃了雪之后就口渴!” “我们是轻骑兵第三旅!” “完整的一个旅!” “剩下的全体人员!” “三百个剩三个,不少啦!” “我,我开小差了,多干脆!” “嗬,还不能说出来,你还没有从死里逃生出来哟!” “叫你们不得好死!” “我们是奥斯特利茨的胜利者!” “维尔纳的凶神恶煞!快活!” “说吧,会说话的鸟儿,告诉我们在这附近哪里有一家酒店呀!” “我们喝干了半个欧洲的酒桶,可是还不解渴!” “这是因为我们被打得浑身是窟窿眼,酒漏掉了。” “你的那个地方被打穿了!” “一家让我们赊账的酒店!” “我们下次来付帐!” “拿破仑掏钱!” “呸……” “沙皇付帐!他跟在我们后头来了,你们把帐单拿给他看!” 柯希莫说:“这附近没有酒店,但是那边有条溪水,你们可以去解解渴。” “你到溪里去淹死吧,雕鹄!” “如果我没有把枪丢失在维斯托拉的话,我早就把你毙了,像一只鸫一样插在肉扦上烤熟了!” “你们等一等,我到那条溪水里去洗洗我的这只脚,疼得像火烧一样……” “依我看,你在那里还洗洗屁股……” 结果三个人都去了溪水边,脱下鞋,洗脚、洗脸和洗衣服。他们从柯希莫那里得到肥皂。他是那种老了以后变得干净起来的人,因为他开始对自己的身体产生厌恶感,这是年轻时没有的感觉,于是老往身上抹肥皂。清凉的水使三个喝醉的逃兵清醒了一些,醒了,快乐消失了,他们为自己的处境发起愁来。他们唉声叹气,呜咽抽泣。可是就在这忧愁之时,清澈的水给人带来了愉悦,他们享受起水的乐趣,唱着:“从我的祖国……从我的祖国……(法语)” 柯希莫回到路边的树顶上,他听见马蹄声。原来一小队轻骑兵奔驰过来,卷起飞扬的尘土。他们穿的制服是从未见过的,沉重的皮帽之下露出稍微扁平的白脸,胡须浓重,生着眯缝的绿眼睛。柯希莫挥动帽子招呼他们:“从哪儿吹来的好风呀,骑士们?” 他们停步:“你好!老大爷,(俄语)请问,还要走多远才到呀?” “你们好,(俄语)士兵们!”柯希莫说,他过去各种语言都学会一点儿,也懂点俄语,“去哪里?(俄语)要到哪里去呀?” “这条路可通的地方去……” “哟,这条路嘛,通许多地方……你们去哪里呢?” “去巴黎。(俄语)” “哦,去巴黎有更方便的路线……” “不,不去巴黎。去法国,找拿破仑。这条路通哪里?(俄语)” “哦,可以去许多地方:奥利瓦巴萨,沙索科托,特拉巴……” “什么?奥利瓦巴萨,不对,不对。(俄语)” “那么想去的话,还可以去马赛……” “去马赛……对,对,马赛……法国……(俄语)” “你们去法国干什么?” “拿破仑跑来同我们的沙皇打仗,现在我们的沙皇追赶拿破仑。” “你们从哪里出发来到这里?” “从哈尔科夫,从基辅,从罗斯托夫。(俄语)” “那么你们见过许多美丽的地方!你们喜欢我们这里还是喜欢俄罗斯?” “好地方,怀地方,我们喜欢俄罗斯家乡。” 一匹马奔跑而来,挟带着一股烟尘,马停下来,马背上坐着一位军官,他向哥萨克士兵们训斥道:“走开!行军!谁允许你们停下来的?(俄语)” “再见,老大爷!”那些人对柯希莫说,“我们也该走了……(俄语)”他们挥鞭策马而去。 军官停留在松树脚下。他高高的个子,生得单薄,有着贵族风度和忧郁表情。他将没戴帽子的头抬向飘着几丝浮云的天空。 “您好,阁下,”他对柯希莫说,“您懂我们的语言?”(法语) “是的,略懂一些,(俄语)”我哥哥回答,“但是不如您的法语说得好。”(法语) “您是本地人吗?拿破仑来此地时您是否在这里?(法语)” “在,军官先生。(法语)” “您认为他如何?(法语)” “我尊敬的先生,军队总是造成许多破坏,无论那些军队带来了什么思想。(法语)” “是的,我们也造成了大的灾难……但是我们没有任何思想可言……(法语)” 他忧伤而恼火,虽然他是一个胜利者。柯希莫对他产生同情,想安慰他:“你们打胜了!(法语)” “是的。我们打得很好,太好了。但是也许……(法语)” 只听见突然爆发出一声尖叫,接着一声跌倒的“扑通”声和拉枪栓的声音。“干什么?(俄语)”军官问道。哥萨克士兵们转回来,把几个半裸着的人的躯体拖在地上走,在左手里提着什么东西(右手握着一把弯弯的马刀,刀不带鞘——是的,而且——滴着血),那团东西原来是那三个喝醉了的轻骑兵的满是胡须的脑袋。“法国人!拿破仑!(俄语)全都砍了!” 年轻的军官不耐烦地命令他们把死尸弄走。他转过脸来,仍旧同柯希莫说话: “您看……战争……有好几年了,我把一件可恨的事情尽我们之所能地做好了。这场战争……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实现一个我根本无法解释的理想……(法语)” “我也是。”柯希莫回答道,“许多年以来,我为一些连我自己都解释不清的理想而活着,但是我做了一件好事情:生活在树上。(法语)” 那军官由忧伤变得激动不安起来。“那么,”他说,“我该走了。”他行军礼告别,“再见,先生……请问尊姓大名?(法语)” “柯希莫.迪.隆多男爵。(法语)”柯希莫在他身后大声说道,他已经动身走了,“再见,一路平安……(俄语)您的姓名呢?(法语)” “我是亲王安德烈……”奔驰的战马把他的姓氏卷走了。
三十 我不知道这个十九世纪将会给我们带来些什么。它一开头酒不好接着越来越糟下去。复辟的阴影笼罩着欧洲,一切革新者——雅各宾党或波拿巴分子——几乎都失败了。专制制度和耶稣会重新掌权。青年时代的理想、光明、我们的十八世纪的希望,统统化作灰烬。 我把我的思想寄托于这本书中,我不知道用其他的方式表达。我始终是一个冷静平和的人,没有强烈的激情或狂热,是一家之主,是世袭贵族,思想开明,循规守法。政治上的急剧动荡从来没使我经受大起大落,而且我希望如此继续下去。可是内心里,又是多么的难过哟! 从前不一样,有我哥哥在。我对自己说“有他提我们大家着想”,我只爱过日子。世事变化的标志,对于我来说,不是奥地利人、俄国人到来,不是并入皮埃蒙特,不是新的税捐或我知道的什么事情,而是打开窗子看不见他的树晃动了。现在他不在了,我觉得我应当考虑许多事情,哲学、政治、历史,看报、读书,脑袋都快撑破了。可是他说的那些都不在里面,他是他的理解,一种包容一切而不能用语言说清的东西,只有像他那样身体力行地去体验,只有像他那样一生到死都该苦自己的人,才能给大家做出奉献。 我记得他生病时的情景。我们看出来了,因为他把他的简陋的卧具搬到了广场中心的那株大核桃树上。而从前,他出于野生生物的本能,总是把睡处隐蔽起来。现在他感到需要时时有人照看。我的心紧张起来。我过去总想他将来不会喜欢孤独地死去,这可能就是一种死的预兆。我给他派去一个医生,爬梯子上去的,他下来后做了一个苦脸,并摊开双手。 我爬上梯子。“柯希莫,”我开始对他说,“你活了六十五年了,怎么能继续待在树上呢?我想说的你都说了,我们理解,你向我们表现出了一种你的伟大的精神力量。现在你可以下来了。那些在海上漂流的人也有一个离船上岸的年龄呀。” 不行。他摆摆手做了否定的表示。他几乎不再说话了。有时候,他起身,用被子连头裹住,坐到一根树枝上晒一会儿太阳。更远的地方他去不了。那时有一个平民老太太,一位神圣的妇女(也许是他过去的情人),去给他清理换洗,给他送热的饮食。我们把木梯子靠树干架着,因为时时需要有人上去帮助他,也因期待他什么时候决定走下来(别人都这么想,我可了解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他的周围,广场上总是有一群人来陪伴他,他们互相之间闲聊,有时也同他说一两句,虽然他们知道他不想再说话了。 他的病情恶化。我们把一张床抬上树,成功地把床架平稳,他很乐意躺在上面。我们有些后悔没有更早一些想到。说实话,他并不是要存心拒绝舒适的享受,尽管生活在树上,他总是设法尽可能生活得好一些。于是我们赶紧给他提供其他的方便:一些替他挡风的席子,一顶帐子和一只火盆。条件稍微改善一些了,我们送上去一张安乐椅,把她固定在两棵树之间。他开始坐在椅子上度过白天的时光,裹着他的被子。 一天早上,我们看见他不在床上也不在椅子上,当大家抬头向上看时,都吓坏了:他爬到了树顶上,骑坐在一根极高的枝头上,身上只穿了一件衬衣。 “你在上面做什么呀?” 他不回答。他已经半僵硬了。他能爬上树顶简直是奇迹出现了。我们准备了一张收橄榄时用的那种大布单,派二十来个人撑着布单,等待他摔落下来。 同时一位医生上去了。那是一次极费事的攀登,必须把两架梯子连结起来。他下来说:“请神父上去吧。” 我们事先已商量好让一个唐.贝利克莱神父上去试一试。他是他的朋友,在法国人执政期间是立宪派教士,在还没有禁止神职人员入会时他参加过共济会。吃尽苦头之后,新近被主教恢复神职。他穿着祭礼服,托着圣体盘,后面跟着辅祭人。他在那上面停留了一会儿,好像是闲谈了几句,然后就下来了。“他接收圣礼了,唐.贝利克莱,是吗?” “没有,没有,但是他说很好,他觉得这样就很好了。”没能从他嘴里掏出更多的话来。 撑着布单的人们累了。柯希莫坐在树上,纹丝不动。刮起风来,是西南风,树梢摇曳,我们准备好接人。就在这时候天上出现一只热气球。 一些英国的气球驾驶员在海边做飞行练习。那是一只漂亮的大球,装饰着彩穗、飘带和花结,挂着一个柳条吊舱,里面坐着两名军官,尖尖的三角帽,金光闪闪的肩章,他们用望远镜看下面的风景。他们把望远镜对准广场,观察树上的人、摊开的布单、人群,真是世界奇观。柯希莫也抬起头,注意地望着气球。 正在这时热气球被卷入从西南吹来的旋风中,开始像陀螺一样飞快转动起来,向海上飘去。飞行员们没有惊慌失措,他们动手减小——我想是气球的压力,同行思抛出锚,以便抓住什么支撑物。锚带着长长的绳子在空中飞舞,闪耀着银白色的光,随着气球的斜向飞行,现在飘到了广场上空,在大约与核桃树尖相齐的高度上,我们很担心碰到柯希莫。但是我们万万没想到后来我们的眼睛在一瞬间里看到的事情。 奄奄一息的柯希莫,当锚的绳子靠近他之际,一跃而起,就像他年轻时经常蹦跳的那个样子,抓住了绳索,脚踩在锚上,身体蜷缩成一团,我们看见他就这样飘走了,被风拽扯着,勉强控制着气球的运行,消失在大海那边…… 热气球飞过海峡,终于在对岸的海滩上着陆了。绳子上只拴着那只锚。飞行员们一直忙于掌握航向,对别的事情毫无觉察。人们猜测垂死的老人可能是在飞越海峡时坠落了。 柯希莫就这样逝去了,没有让我们看见他的遗体返回地面。在家族的墓地上竖起一块纪念他的墓碑,上面刻写着:“柯希莫.皮奥瓦斯科.迪.隆多——生活在树上——始终热爱大地——升入天空。”
我写这本书时,时常搁笔,走到窗前。天上空荡荡的,我们这些翁布罗萨的老人在绿色的苍穹之下生活惯了,觉得看这样的天空很是刺眼。人们说我哥哥离去之后,树木悲伤不已,难以自持,纷纷倒落,又说是因为人们玩弄斧子砍发了疯。后来,植被大为改观,不再有圣栎树、榆树、栎树,现在是非洲、澳洲、美洲、印度都把它们的树木和树根伸到我们这里。古老的树种留在地势高的地方,小山上是橄榄树,高山上是松树林和栗树林,海滩上是红色的澳大利亚桉树和大象似的仙人掌,这样一类庭院观赏型的巨大的和单棵的树,剩下的就是棕榈树,它们一副披头散发的样子,这些树都不适合在荒野上生长。 翁布罗萨不复存在了。凝视着空旷的天空,我不禁自问它是否确实存在过。那些密密层层错综复杂的枝叶,枝分杈、叶裂片,越分越细,无穷无尽,而天空只是一些不规则地闪现的碎片。这样的景象存在过,也许只是为了让我哥哥以他那银猴长尾山雀般轻盈的步子从那些枝叶上面走过。那是大自然的手笔,从一点开始不断添枝加叶,这同我让它一页页跑下去的这条墨水线一样,充满了画叉、涂改、大块墨渍、污点、空白,有时候撒成浅淡的大颗粒,有时候聚集成一片密密麻麻的小符号,细如微小的种籽,忽而画圈圈,忽而画分叉符,忽而把几个句子勾连在一个方框里,周围配上叶片似的或乌云似的墨迹,接着全部连结起来,然后又开始盘绕纠缠着往前跑、往前跑。纠结解开了,线拉直了,最后把理想、梦想挽成一串无意义的话语,这就算写完了。
本篇选自《我们的祖先》译林出版社 2003年3月重印 【聂泽泽手工录入,转载请注明转自黑蓝及录入人】
热爱大地
可能是因为自己是初级读者的缘故吧,卡尔维诺所有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不是《寒冬夜行人》,而是这篇《树上的男爵》。与《寒冬夜行人》的密集、大信息量相比,《树上的男爵》更像是一首诗,用米兰.昆德拉一个词形容就是——“大写的诗”。 初级读者是这样一种人:“他们接触世界和接触成为世界的一部分的经典作品之所以重要,恰恰是因为这是他们的最初接触。”(卡尔维诺语)卡尔维诺的《我们的祖先》就是我对外国现代小说的最初接触。大概和大多数同龄人一样,听说卡尔维诺是通过王小波,王小波说《我们的祖先》是“轻逸”的典范,看过的人都喜欢,我就一直记在心间,终于有一天我从卓越上看到了这本书,于是理所当然地它到了我手里。 《我们的祖先》第一次使我觉得小说可以用来表达更高的东西,完全可以从单位、言情等琐碎的老套中脱颖而出,来直接表达生命底层的东西,完全可以像诗一样,纯粹、干净。正如小说中对柯希莫的评价那样:“生活在树上——始终热爱大地——升入天空。”这样的小说也始终是向着天空的。
《树上的男爵》第五章有这样一段话:“基于某种内心的执着追求的事业,应当默默进行不引人注目。一个人如果稍微加以宣扬或夸耀,就会显得很愚蠢,毫无头脑甚至卑鄙。于是我的哥哥话刚出口,他就后悔莫及,他觉得这件事情对他再无丝毫意义,甚至产生了下树一走了事的想法。”这段话跟我刚上大学给领导说了我的爱好是文学后的感受一模一样。 第二十九章:“许多年以来,我为一些连我自己都解释不清的理想而活着,但是我做了一件好事情:生活在树上。”我认为我做了一件好事情就是,不管现实多么艰难,我都没有放弃文学。 生活在树上,多么诗意的构想啊!今天我重读《树上的男爵》,虽然没有了以前读时的震撼,但还是感受到了一样的美。第三十章:“从前不一样,有我哥哥在。我对自己说‘有他提我们大家着想’,我只爱过日子。世事变化的标志,对于我来说,不是奥地利人、俄国人到来,不是并入皮埃蒙特,不是新的税捐或我知道的什么事情,而是打开窗子看不见他的树晃动了。现在他不在了,我觉得我应当考虑许多事情,哲学、政治、历史,看报、读书,脑袋都快撑破了。可是他说的那些都不在里面,他是他的理解,一种包容一切而不能用语言说清的东西,只有像他那样身体力行地去体验,只有像他那样一生到死都该苦自己的人,才能给大家做出奉献。” 我不知道一个初级读者还能说什么,除了一段段地摘抄原文,我只想说,读它或者重读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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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6-26 00:12:00
【那一篇】《河的第三条岸》·我的启示录若昂·吉马朗埃斯·罗萨:河的第三条岸 作者:生铁
父亲是一个尽职、本分、坦白的人。在我的印象中,他并不比谁更愉快或更烦恼,也许是更沉默寡言一点。是母亲,而不是父亲,在掌管着我们家,她天天都责备我们——姐姐、哥哥和我。 但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事:父亲竟自己去定购了一条船。 父亲对船要求很严格:小船要用含羞草木特制,牢固得可以在水上漂二三十年,大小要恰好供一个人使用。母亲唠叨不停,牢骚满腹,丈夫突然是想去做渔夫吗?父亲什么也没有说。 离开我们家不到一英里,有一条大河流经,水流平静,又宽又深,一眼望不到对岸。 我总忘不了小船送来的那天。父亲并没有显出什么特为的神情。他象往常一样戴上帽子,对我们说了一声再见,没带食物,也没拿别的什么。我原以为母亲会大吵大闹,但她没有。脸色苍白,从头到尾她只说了一句话:“如果你出去,就呆在外面,永远别回来。” 父亲没有吭声,他温柔地看著我,示意我和他一起出去。我们一起向河边走去。我强烈地感到无畏和兴奋。“爸爸,你会带我上船吗?” 他只是看着我,为我祝福,然后做了一个手势,要我回去。我假装照他的意思做了,但当他转过身去,我伏在灌木丛后面,偷偷地观察他。父亲上了船,划远了。船的影子象一条鳄鱼,静静地从水上划过。
父亲再没有回来。其实他哪儿也没去。他就在那条河里划来划去,漂来漂去。每个人都吓坏了。从未发生过,也不可能发生的事现在却发生了。 每个人都猜想父亲疯了。母亲觉得羞辱,但她几乎什么都不讲,尽力保持着镇静。 河上经过的行人和住在两岸附近的居民说,无论白天黑夜都没有见父亲踏上陆地一步。他象一条被遗弃的船,孤独地、毫无目的地在河上漂流。人们一致认为,对于父亲而言,食物是一个大问题,他一定会离开大河,回到家中。 他们可是大错特错了。父亲有一个秘密的补给来源,那就是我。我每天偷了食物带给他。父亲离家的头一天,全家人在河滩上燃起篝火,对天祈祷,朝他呼喊。我感觉到深深的痛苦,想为他多做点什么。第二天,我带着一块玉米饼、一串香蕉和一些红糖来到河边,焦躁不安地等了很久,很久。终于,我看见那条小船,远远的,孤独的。父亲坐在船板上。他看见了我,却不向我划过来,也没做任何手势。我把食物远远地拿给他看,然后放在堤岸的一个小石穴里,从此以后,我天天这样。 后来我惊异地发现,母亲知道我做的一切,而且总是把食物放在我轻易就能偷到的地方。她怀有很多不曾流露的情感。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生命在废弃和空寂中流逝,父亲却一点都不在意。他从不踏上泥土、草地或河岸一步。从没生过火,他没有一丝光亮。仅仅拿走我放在石穴里的一点点食物,对我来说,那是不足维生的。他的身体怎样?不停摇桨要消耗他多少精力?河水泛滥时,他又怎么能幸免于难?我常常这样问着自己。 姐姐生了一个男孩。她坚持要让父亲看看外孙。那天天气好极了,我们全家来到河边。姐姐穿着白色的新婚纱裙,高高地举起婴儿,姐夫为他们撑着伞。我们呼喊,等待。但父亲始终没有出现。姐姐哭了,我们都哭了,大家彼此携扶着。 后来,姐姐和丈夫一起远远地搬走了,哥哥也到城里去了。时代在不知不觉中变了。母亲最后也走了,她老了,和女儿一起生活去了。只剩下我一个人留了下来。我从未考虑过结婚。我留下来独自面对一生中的困境。父亲,孤独地在河上漂流的父亲需要我。我知道他需要我,尽管他从未告诉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做。不管怎么样,我都不会因这件事责怪父亲。 我的头发渐渐地灰白了。我到底有什么不对?我到底有什么罪过?我渐渐因年老而心瘁力竭,生命踌躇不前。同时爱讲到疾病和死亡。他呢?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终有一天,他会精疲力竭,只好让小船翻掉,或者听任河水把小船冲走,直到船内积水过多而沉入激流之中。哦,天哪! 我等待着,等待着。终于,他在远方出现了,那儿,就在那儿。我庄重地指天发誓,尽可能大声地叫着: “爸爸,你在河上浮游太久了,你老了,回来吧,你不是非这样下去不可,回来吧,我会代替你,就在现在,如果你愿意的话。无论何时,我会踏上你的船,顶上你的位置。” 他听见了,站了起来,挥动船桨向我划过来。他接受了我的提议。我突然浑身战栗起来。因为他举起他的手臂向我挥舞,这么多年来这是第一次。我不能……我害怕极了,毛发直竖,发疯似的跑开了,逃掉了。因为他象是另一个世界来的人。我一边跑一边祈求宽恕,祈求,祈求。
极度恐惧给我带来一种冰冷的感觉,我病倒了。从此以后,没有人再看见过他,听说过他。从此我还是一个男人吗?我不该这样,我本该沉默。但明白这一点又太迟了。我不得不在内心广漠无际的荒原中生活下去。我恐怕活不长了。在我死的时候,我要别人把我装在一只小船里,顺流而下,在河上迷失,沉入河底。
我的启示录
我貌似读书人,然而,却真的不爱读书。而我为什么从那么小就开始自己写小说?大概全都因为是爱幻想、爱表现的基因和童年经历的缘故。 等到了十几岁的时候,小说就完全成了我不至于彻底丧失生存价值的唯一救命稻草。
那时,我基本只在上课时读名著,休息的时间我有太多要玩的东西——要想最快速地得到虚无飘渺,方式很多,不一定非要读小说,不是么?
一个不喜欢读书的人,居然有系统地去读书、读小说,总有一种“流氓听音乐会”的疏离感——一个小混混偶然得到张音乐会的票,他固然也会安静地把音乐会听完,他固然也会有所感触。但是,他却并不属于那里。我读了一些旧俄与英法的名著。我那个野鸡学校里,居然有个同学喜欢读当代的小说。我从他那里又借了朱苏进、苏童和其他一些同时代的中国小说读。我另一个同学则非常有趣,他在夜里父母睡熟之后,拉了一些女人到家里搞。他几乎成了我最好的朋友。我整天上午呆在他家。
20岁出头,我在书店里翻到了一套名为《名家最爱的20篇短篇小说》的丛书,买了其中两本,一个是余华推荐的,还一个是王朔推荐的。《河的第三条岸》就在其中。
它是那么短,只有两、三千字,然而它所能表达的内容是那么丰富。我想它最吸引我的,是我意识到,它是我可以触摸到的。它所采用的素材,是我在生活里也可以采集的,它所营造的气氛,也是我所能够营造的,它说了我想说的很多东西。 相较于电影画报的美人,一个几乎触手可及的女人,更加能够吸引一位男人,更何况是一个刚刚20岁的男人。 这篇小说的作者,若昂·吉马朗埃斯·罗萨,他是个巴西人,但是他写的这个短篇却很少有地方色彩,这是吸引我的另一个原因,它使我相信一个中国人也可以用中文写出放之四海的作品。 小说很简单,它塑造了一个孩子眼中,父亲与整个家庭之间的那种微妙难言的关系。这个父亲,他很少说话,他如同所有的父亲们,都远没有母亲们那么现实,他常常不管家,唠叨孩子们的永远都是母亲。然而,他又可以在离别时以微笑和一个手势命令儿子回家去……一个象征着蛮力(而非心灵)权威的手势。他对儿子最温存的表现就是一个男人式的微笑。难道不是么?当我们年少时,父亲的一个微笑,总是使我们突然温暖和害羞。 然而,这个父亲又如同所有父亲一样,和这个家庭是如此疏离。当父亲每次出门时(尤其是和母亲吵过架之后),我们总是会恐慌,总是不知道他会到哪儿去,又什么时候回来……在每个父亲渐老的胸膛里,他们的心灵又何尝不是漂流在我们无限陌生的地方呢?而儿子,既怨恨而奇怪着自己为什么自己总不能达到父亲的满意,同时又深深地替他担忧……这全是因为血缘的关系。 这种折磨到了最后,作者借小说主人公的口,终于喊出了我们所想喊出口的一切话:“爸爸,你在河上浮游太久了,你老了,回来吧,你不是非这样下去不可,回来吧,我会代替你,就在现在,如果你愿意的话。无论何时,我会踏上你的船,顶上你的位置。”但是,当父亲真的打算把他的负担、他的沉默和他无可抗拒的权力移交给我们时,我们懦弱了。我们不想选择他走的路,但儿子们心中仍然深知,我们终有一天会变成和自己父亲一样的人。
一个写出这样作品的作家,最后竟担任了巴西的外交官,这也使20岁的我浮想联翩。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一个好的外交官,同时又替一个国家能有这样的外交官而感到羡慕。然而,这些想法和感受,和我的现实生活相比变得无关紧要。就像一个小流氓走出音乐厅之后,他仍然要回到那个无比低俗嘈杂的属于他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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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6-26 00:14:02
【那一篇】《白色鸟》• 一点想法何立伟:白色鸟 作者:老残
夏天到来, 令我回忆。 ——外国民歌《夏天的回忆》
设若七月的太阳并非如此热辣,那片河滩就不会这么苍凉这么空旷。唯嘶嘶的蝉鸣充实那天空,云和风,统不知踅到哪个角弯里去了。 然而长长河滩上,不久即有了小小两个黑点;又慢慢晃动慢慢放大。在那黑点移动过的地方,迤逦了两行深深浅浅歪歪趔趔的足印,酒盅似的,盈满了阳光,盈满了从堤上飘逸过来的野花的芳香。 还格格格格盈满清脆如葡萄的笑音。 却是两个少年!一个白皙,一个黝黑,疯疯癫癫走拢来。 那白皙的,瘦,着了西装的短裤,和短袖海魂衫。皮带上斜斜插得有一把树丫做好的弹弓。那黝黑的呢,缺了一颗门牙,偏生却喜欢咧开嘴巴打哈哈;而且赤膊。夏天的太阳,连他脚趾缝都晒黑了,独晒不黑他那剩下的一颗门牙。同时脑壳上还长了一包疖子,红肿如柿子的疖子。 少年边走边弯腰,汗粒晶晶莹莹种在了河滩上。 “唉呀,累。晒死人呐!” “就歇歇憩吧。城里人没得用。” 在高高的河堤旁,少年坐下来歇憩。鼻翅一扇一扇。河堤上或红或黄野花开遍了,一盏一盏如歌的灿烂!就把两只竹篮懒懒扔在了脚旁。紫色的马齿苋,各各有了大半篮。这马齿苋,乡下人拿来摊在门板晾晒干了,就炒通红通红的辣椒,嫩得很,爽口得很。城里人大约是难得一尝的。故而那白皙的少年,也就极喜欢外婆喷喷香香炒的马齿苋干菜,咽绿豆稀饭。外婆呢自然淡淡一笑:“这伢崽!” “扯霸王草?”黝黑的少年提议道。 “要得。要得!” “输了打手板心?” “打手板心就打手板心。” 便一来一去扯霸王草。输赢并不要紧的,所要的是快活。 蝉声嘶嘶嘶嘶叫得紧。太阳好大。 待这游戏玩得腻了,又采马齿苋。满满的一篮子了,再也盛不下一点点了。就又坐下来歇憩。那白皙的少年解下弹弓,捡了颗石子努力一射,咚地在那河心地方,就起了小小一朵洁白水花。 “哎呀好远!” “我要射过河去。” “吹牛皮。” “我才不吹呐。” 而那河水,似乎有了伤痛,就很匆遽地流。粼粼闪闪。这是南方有名的一条河,日夜的流去流来无数美丽抑或忧伤的故事,古老而新鲜。间常一页白帆,日历一样翻过去了,在陡然剩下的寂寥里,细浪于是轻轻腾起,湿津津地舔着天空舔着岸。有小鱼小虾蹦蹦跳跳。卵石好洁净。 “我现在要考一考你。”白皙的少年说。 “考么子?最不喜欢考试!” “你看出来左边的岸和右边的岸,有哪样不同?” “左边有包谷地。右边没有。” “不是问这个呐。” “左边……有个排灌站。右边没有。” “不是问这个呐!” 到后来那黝黑少年终于摇脑壳了。 “唉呀你,看呐,左岸要平一些,右岸要高一些。还没看出来?” “吔,吔,真的咧!” “这里头有道理。你晓得啵?” 又把那生了疖子的脑壳摇来摇去:“讲唦,晓得就讲唦。” “我表哥,他讲这是地球自己转动造成的!” “啧,啧,你晓得好多道理。” 白皙的少年于是笑了。乌黑眼瞳熠熠地亮。然而忘记了,采马齿苋却是那乡下少年教会了他的;还教会了他如何烧包谷吃,如何钓麻拐(田鸡)……人各有自己的聪明与骄傲,奈何不得的。 蝉声稍稍有了歇止。 “好安静。” “是咧。” “采了这样多马齿苋,回去外婆会高兴咧!” “当然罗。表扬你做得事。” 那白皙少年,于默想中便望到外婆高兴的样子了。银发在眼前一闪一闪。怪不得,他是外婆带大的。童年浪漫如月船,泊在了外婆的臂湾里。臂湾宁静又温暖。 却忽然一天,外婆就打起包袱到乡下来了。竟不晓得为什么。 方才吃午饭时候,有人隔了田塍喊外婆,声音好大。待外婆回来,就带了这黝黑的少年——他的朋友,叫他们一起去玩,远远地到河边上去玩。采马齿苋,划水,随便。总之要痛快玩它一下午。“听话,莫出事,没断黑不要回来。”一人给了一只大竹篮。其时头上太阳,正如烧红的一柄烙铁。白的少年好高兴,同时又讶异。因为平日的下午,外婆一定逼他睡午觉,一定不许他出来玩。然而今日全变了。外婆你几多好! 蝉声又抑扬了起来。一只两只野蜂在头上转,嗡嗡营营。 黝黑的少年于是说:“划水好啵?划到对岸去。” “好的。”眯了眼睛望对面绿色的岸,和远远淡青的山。 “好的,好的。” “比赛?” “比赛。” “输了是狗变的?” “狗变的就狗变的。” 黝黑的少年便笑了。缺了门牙的笑很羞涩很动人。 因此扑通地一齐扎到河里头去。河水清凉又温柔。轻轻托起一黑一白赤条条两个少年;轻轻忽开忽谢着一朵一朵漂亮水花。那城里来的少年,几乎呛水了。因为他想要笑,因为他看到他的朋友,游泳的姿势应当叫做“狗爬式”几多滑稽。又还从那缺了牙的口里,噗噗地朝他喷水。远处一页白帆,正慢慢慢慢吻过来。真好玩,真快活。 并且这边的岸,景致又不同。是泱泱的一片水草咧。水草好葳蕤。后面呢则是芦苇林。汪汪的绿着,无涯的绿着,恰如了少年的梦想。 “哎呀!这地方,几多好看。” “城里来的才讲它好看。” 赤条条的少年站在岸上。一个白皙,一个黝黑。头发湿漉漉的,情绪倒比天空还要晴朗。 然而那白皙的少年,陡然闷声一喊,就朝后面倒退数步,踉踉跄跄。 ——水草里头有条蛇! “莫怕,”黝黑少年说,“莫怕,水蛇。” 同时猫腰下去,极快地捉住蛇尾随手一扬,那蛇便如闪电,倏忽落在了河里头。好吓人。白皙的少年出了大半身汗,立即对他的朋友生出了景仰。 朋友就又问他:“你眼睛好不好?” “右边是一点二。” “莫怕。明日我捉了金环蛇银环蛇,取了胆来给你吃,包你眼睛就好!” 自然又凭添了若干的景仰。看到那缺了的门牙像小小一眼鼠洞,便觉得又亲切,又好笑。 刚刚的还要讲几句话,朋友忽然竖起食指止住了,耳语道:“莫做声:快看。” “什么?” “那边。” “——咦呀!” 在那边,白皙的少年看见了两只水鸟。雪白雪白的两只水鸟,在绿生生的水草边,轻轻梳理那晃眼耀目的羽毛。美丽。安详。而且自由自在。 什么时候落下来的呢? 白皙的少年想:唉呢,要是把弹弓带过河来,几多好!然而立即又自行取消了这法西斯主义。因为那美丽和平自由生命,实在整个的征服了他。便连气也不敢大声的喘了。 四野好静。唯河水与岸呢呢喃喃。软泥上有硬壳的甲虫在爬动,闪闪的亮。水草的绿与水鸟的白,叫人感动。 “要捉住就好咧。养起它来天天看个饱。”黝黑的少年悄声道。 “不。” “你不喜欢?” “比你喜欢得多!” 黝黑的一笑,也就哑默无语了。疖子隐隐地痛。 那鸟恩恩爱爱,在浅水里照自己影子。而且交喙,而且相互的摩擦着长长的颈子。便同这天同这水,同这汪汪一片静静的绿,浑然的简直如一画图了。 赤条条的少年,于是伏到草里头觑。草好痒人,却不敢动,不敢稍稍对这画图有破坏。天蓝蓝地贴在光脊的背。 空气呢在燃烧。无声无息,无边无际。 忽然传来了锣声,哐哐哐哐,从河那边。 “做什么敲锣?” “呵呀,”黝黑的少年,立即皮球似的弹起来,满肚皮都是泥巴。“开斗争会!今天下午开斗争会!” 啪啦啪啦,这锣声这喊声,惊飞了那两只水鸟。从那绿汪汪里,雪白地滑起来,悠悠然悠悠然远逝了。 天好空阔。夏日的太阳陡然一片辉煌。
一点想法
这篇小说是在几年看过的,当时看了一堆小说月报上的东西,看得脑袋都麻木了,甚至产生了一点抵触情绪。于是改看散文来作调剂,无意中看了一篇何立伟的散文,他提到他曾经写过一个短篇,还受到了汪曾琪的表扬。正好文中有那小说的题目,便到网上找了来看。看过后,发觉汪曾琪的确没有谬赞。这篇小说写的是文革,但比起那些通篇诉苦的文章来说,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轻松,至少没了面对祥林嫂的痛苦。 文中,作者为我们描绘了炎热的夏日,空旷苍凉的沙滩,雪白的水鸟和绿生生的水草,绿色的岸和谈青的山,热辣的太阳和清凉的河水……一白一黑的少年恣意任情游乐其间,一切是那么平和安静,与白色鸟“浑然的简直如一画图了。”作者用诗化的语言来描绘自然环境,为小说展现了白皙少年和黝黑少年的世界:是“晴朗”而“寂寞”的,充满了“野花的芳香”;像河滩上的卵石一样洁净;像白色鸟一样“美丽、安详,而且自由自在。” 然而,可惜的是,这如诗如画的少年生活仅仅是小说的一条线索,是明线,是表面文章。在这自由快乐的背后,小说隐约穿插交待了当时的社会环境,特别是最后,一句“开斗争会!”也就这些东西,在我看来,使得小说又落入俗套了。这一点是我与多年后看到《大双心河》所作出的比较结果。海明威同样也是写“风雨”后的内容,但他就高明多了,同时也自信多了。这一点估计是中国历来很多作家都有“想说点什么”、“怕别人不知道”的毛病所造成的。因此,今天把这篇小说介绍给大家,除了让大家欣赏外,同时也希望大家想想咱们是否能突破这些传统叙述中的积习。如果可以,相信中国小说的路子就多一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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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6-26 00:15:38
【那一篇】《煤桶骑士》·与之有关卡夫卡:煤桶骑士 作者:鳜膛弃
王敏 译
所有的煤都用光了;煤桶空了;铲子没有用了;炉子散发着凉气;屋子里充满了严寒; 窗外的树僵立在白霜中;天空犹如一块银色的盾牌,挡住了向他求救的人。我必须有煤!我 不能冻死!我的身后是冰冷的炉子,面前是冰冷的天空。因此,我现在必须快马加鞭,到煤 贩子那里去寻求帮助。对于我一般的请求,他一定会麻木不仁。我必须向他非常清楚地表明,我连一粒煤渣都没有了,而他对于我来说简直就是天空中的太阳。我必须像乞丐一样前去,——当那乞丐由于饥饿无力地靠在门槛上,奄奄一息的时候,主人家的女厨师才决定给他喂点残剩的咖啡——煤贩虽然很气愤,但他一定会在“不可杀人”的戒律光芒的照射下,不得不把一铲煤扔进我的煤桶里。 怎样前去无疑会决定此行的结果,所以我骑着煤桶去。像骑士那样,我双手抓住桶把手,——一个最简单的辔具,费力地转下了楼梯。但是,到了楼下,我的桶就上升起来,了不起,真了不起!那些伏在地下的骆驼,在指挥者的棍棒下晃晃悠悠地站立起来时,也不过如此而已。它以均匀的速度穿过了冰冷的街道,它的高度好极了,有几次我被升到了二楼那么高,但从来没有下降到门房那么低。我异乎寻常地高高飘浮在煤贩的地下室门前,那贩子正蹲在地下室的一张小桌子边写着什么。为了放掉屋里多余的热气,他把门敞开着。 “煤店老板!”我急切地喊,低沉的声音刚一发出便被罩在呼出的哈气中,在严寒中显得格外混浊。“老板,求你给我一点煤吧!我的煤桶已经空了,所以我都能骑在它上面了。行行好,一有钱,我马上就付给你。” 煤贩把手拢在耳朵边,“我没有听错吧?”他转过身问他妻子,她正坐在炉边长凳上织毛衣,“我听得对吗?有一个买主。” “我什么都没有听到。”那妇人说,她织着毛衣,平静地喘着气,惬意地背靠着炉子取暖。 “噢,是的,”我喊道,“是我,一个老主顾,忠诚老实,只是当下没有法子了。” “老婆,”煤贩子说,“是有一个人,我不会弄错的;一个老主顾,肯定是一个老主顾,说话才这么中听。” “你这是怎么了,老头子,”妇人把手中的活贴在胸脯上,停顿了一下,说:“谁也没 有,街道是空的,我们给所有的顾客都供了煤,我们可以把煤店关几天休息一下子。” “可我还在这儿,坐在煤桶上。”我喊着,没有知觉的眼泪冷冰冰的,模糊了我的双眼,“请向上面看一下,你们会立刻发现我的,我求你们给我一铲煤,如果你们能给我两铲,那我就会高兴得发疯。其他顾客确实都关照了,但还有我呢,啊,但愿能听到煤在桶里发出格格的滚动声。” “我来了,”煤贩子说着便迈起他那短腿上了地下室的台阶,可那妇人抢先一步站在他面前,紧紧抓住他的胳膊说:“你呆着,如果你坚持要上去的话,那就让我上去吧。想想你夜里那吓人的咳嗽声,为了一桩生意,而且是臆想出来的生意,就忘了老婆孩子,也不想要你的肺了。好,我去。”“告诉他我们仓库中所有煤的种类,价格我在后面给你报。”“好吧,”妇人说着,上了街道。当然她立刻就看到了我,“老板娘,”我喊道,“衷心地问你好。我只要一铲煤,一铲最次的煤,就放在这桶里,我自己把它拉回去,我当然要如数付钱,但现在还不行,现在不行。”“现在不行”这几个字如同一声钟响,它又刚好和附近教堂塔尖上传来的晚钟声混合在一起,足以令人神魂颠倒。 “他想要点什么?”煤贩问道,“什么都不要,”妇人向下面大声喊,“外面什么都没有,我什么都没有看见,什么都没有听见,除了6点的钟响。我们关门吧,天太冷了,也许明天我们又该忙了。” 她什么也没有听到,什么也没有看到,但她却解下她的围裙,试图用它把我赶走。遗憾的是她成功了。我的煤桶具有骑乘动物的一切优点,它没有反抗力,它太轻了,一个妇人的围裙就能把它从地上驱赶走。 “你这个恶魔,”当她半蔑视,半得意地在空中挥动着手转身回店时,我回头喊着,“你这个恶魔!我求你给一铲最次的煤你都不肯。”于是,我爬上冰山,让自己永远消失。
与之有关
我高三时就读过这一篇,在一本《微型小说选刊》里面,我那时很爱看《微型小说选刊》。看完它我觉得写得很烂。其实,如果仔细想起来,在那之前我还读过半篇《变形记》,好像还是在高二,读《牛虻》、《巴黎圣母院》的阶段。我躺在床上(还是在老宿舍呢,黄泥巴地板,经过无数次踏践已经变成黑土了,坑坑洼洼;几十个人住一间,常循着臭味从床底洞内找出老鼠残骸)读的《变形记》,读着读着就睡着了,醒来时一副很委屈的样子。……其实,当时可能是太疲倦了——因为在《变形记》之前,我躺在床上还紧张地读完了《热爱生命》——所以没有力气联想起来:早在初中一年级时,某个无事可做的暑假的雨天,坐在家里脏兮兮的水泥地板上,翻看爷爷的剪报,里面说了:一个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外国作家(因为语文老师曾在课堂上提及过,所以刚巧知道诺贝尔奖是怎么回事)是如何回忆他的创作生涯的,全是偶然地读了一篇异想天开的小说,他才觉得写小说是一件不错的差事,因为“原来小说也可以这样写”。他说的那篇令他深受启发的小说正是让我睡着了的那篇。……这些都是我很久以后才慢慢联想起来的。
卡,夫,又回去:卡。ka-fu-ka。我喜欢单韵母,好像由于某种原因,不能费舌,说完要走了一样。这不像是一个真实人物的名字,而是我青春期所做的梦里的一道隐秘的谜语。我要承认,在高考前,在我所知道的全部外国小说家包括雨果、狄更斯、契诃夫加起来还不到一打的时候,我就对这位人物有着浓厚的兴趣了,原因是我喜欢他那像刀切出来的名字,常盯着这三个字都十分着迷。我尤其要承认,这原因里其实还包含着另一个因素:很多人在谈论他,我也有点趋之若鹜的味道。而那时除了半篇已经了无印象的《变形记》之外,我还没读过他的任何作品,只是听别人把他吹得神乎邪乎的。真正使得我喜爱上他的,是三个东西,都是后来我在新华书店里看到的: 第一个,只有四句,还分了行,像诗一样:我喜欢她,/却不能告诉她。/我窥伺她,/以便不要遇上她。 第二个,是一个片断,写“我”躺在一张窄小的床上,一扇紧靠着床的,朝里开的小小的门被人推开了,吓得“我”从床上跳起来,“我”以前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房间里有这样一扇门。被推开的门慢慢地把床挤倒了,“我”站在一旁看着,等待着一大队人马涌进来,而进来的却是一个小个子,朝“我”打着招呼。 第三个,是卡夫卡写给第一个女友的父亲的信,信中说他不能娶他的女儿,因为他要写作。还凭空想象描绘了一番他们结婚之后的糟糕画面。 高考临近,我很想找他的小说来读,可在小县城里很难找到。之前读过的《变形记》也想不起是从谁那里借来的了。后来就从一本《微型小说选刊》上面读了《煤桶骑士》,觉得很失望。 可是印象却是深刻的。我常记得有那么一个——就像是一个无聊的形象——飘在半空中的人,或者说那么一只会飞行的煤桶。到了大一,我翻开卡夫卡的短篇小说集,一下子就认出了这一篇,这才相信,他真的写过这么一个……东西……好吧,小说。 于是读了第二遍。读了也就读了,完了之后,平静地翻开目录,寻找别的我感兴趣的篇目。 在很多个日子中的一个日子里,对,确实是寒冷、顿感孤寂的日子,但并不是跟煤有关系,所以这个日子才必须是寒冷的——我突然想起了什么,内心里奇妙地嘀咕了一声——更像是某种掩饰起来的呼唤——“煤桶骑士啊。” 又是很多年以后:去年5、6月间。在广州,第一次见到了在黑蓝发帖的人:F1、F2和S,后两者是通过F1的介绍才得以见到的。大雨滂沱,用卡树的话来说就是“暴雨打碎了5个月”,韶关、清远、广州的一些街道相继被淹。那天刚好是F2的女友S的生日,也是卡夫卡的忌日。屋子里同时为两个人的纪念日作着庆祝/怀念仪式的准备。我和F1凑钱买了一台吊扇,并动手装在这间局促的客厅的天花板上,作为送给S的生日礼物。我们相见甚欢,新风扇驱走了雨后的闷热和凝滞的湿尘气味,为我们果余饭后的交谈提供了更舒适的环境。在讨论了几个被F2最终定义为“伪问题”的问题之后,开始没了话题。F2眼睛肿胀地盯着桌面,说,这样讨论意义不大,我们应该找一篇作品,要言之有物嘛。我也是突然想到的,我说,我们来找一找,在《煤桶骑士》那么短的篇幅里到底有什么,如此令人难以忘怀,摆脱不掉?说完我就后悔了,生怕这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但是F2支持了我的提议,他说,这对他来说也是一个困惑。只有F1有些莫名其妙,什么骑士啊,谁写的,我没读过。这好办,屋子里有一墙的书,卡夫卡的10卷全集也摆放其中。S找到这位骑士,并低声诵读了一遍。 接下来,我们找出了很多线索。比如,有人注意到他飞行的高度并不是很高,而只是与第二层楼相平。有人提出,小说最后的冰川是如何在我们没注意的时候突然出现的,既然附近有冰川,那这是一个什么世界?有人说:请观察煤店老板夫妇俩的截然相反的态度。也有人把卡尔维诺在《轻逸》的结尾提到《煤桶骑士》的段落拿出来读。我们把这篇小说从头至尾找了个遍,就像为了找一只袜子而翻遍了整个衣橱一样,只是为了寻找那之所以经典的东西。 现在想起来,我们那次并没找到。
以后我也再没有去找过,寻找只不过是一种娱乐,最多也就算是对写作技巧的形式上的探讨而已。而为什么煤桶骑士在我的脑海里印象如此深刻,形象如些亲近,这可能跟更多的、文本之外的因素有关,比如:跟我的某些遭遇、跟我逐渐地熟悉了卡夫卡的生活有关,跟在我记忆里长久地走了样而想不起它原本是怎样的一件小事有关,跟曾经连续几天的天气有关,也可能跟南美洲一只蝴蝶的翅膀的扇动有关。跟我的父母有关,跟我小时候常从村后的山顶沿着被杂草掩盖的小路冒着摔死的危险飞跑下来有关。跟我童年时头发里常长虱子有关,跟我腿上顽固的牛皮癣有关。 跟一切我之所以是我的东西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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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6-27 21:15:07
【那一篇】《着魔的左手》·窗外 作者:不有
吴岩:着魔的左手 课堂里的一声尖叫,差点没把白头发的“数学老太太”吓出心脏病来。她扶正自己的眼镜,从黑板上转过头,朝出声的地方严厉地一扫。只见六年级五班的危小燕整个身体靠在椅子背上,双手高高地举起来,像是在躲一只不要脸的癞蛤蟆。总是别出心裁想搞点花样出出名的胖子圆亨趴在桌子上,使劲儿用手里的铅笔在小燕的本子上乱画。 “李圆亨,上课呢!你怎么敢随便趴到别人桌上,还在人家的本子上画个没完?” 没有回答。这引起了全班同学的一阵暗笑。说实在的,“数学老太太”的外号是“狠到底”,从没人敢跟她较量,李圆亨吃了豹子胆了吧? “你是不想上数学课了,对吧?”这是个危险的信号,老太太只要对你一客气,就说明惩罚的办法已经想好了,从多做50道题到晚上8点还不准回家,你自己挑。 “我……”李圆亨好像很吃力地从桌子上抬起头。 “还不停下你的笔!” “我……我停不住。” 哈哈哈!教室里的同学终于憋不住了,一轰而笑。居然有这种事,画图写字的手停不下来! 可这是真的。现在,李圆亨的笔已经超出了危小燕的本子,但他仍旧不停地在桌面上画着,满桌都是奇怪的图案。 李圆亨的手像着魔似的画个不停这件事,很快就在小城里传开了,许多人涌到他家,想看看这个奇迹。大家都传说着当“狠到底”想制止那只疯狂的左撇子手时,小家伙居然把图画到了她的白衬衫上,真是可笑之极。 但是,最关心此事的还属小城医院里的大夫,他们认真地为李圆亨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这孩子的左臂已经不受自己大脑的控制。他很想让写字画图的手停下来,可就是办不到。 李圆亨成了名人。当晚,电视台播放了关于他的消息之后,立刻有一小组科学家来到小城。他们惊奇地发现,李圆亨所画的那些圆圈、线条和三角形能组成一些最新颖的交通工具。天哪,这孩子是个天才的工程师或设计师吗? 但是,出名不是好受的事情。那只左手总是画呀画的,钢笔尖弯了好几支,又换用圆珠笔,可是很快就没有油了。无论他站着、坐着还是走路,身体左边总得有一叠白纸,还得有一名“护士”时刻等待着将画满了东西的纸拿掉换上新的。就是在这一瞬间,他也很可能会把图画画到护士身上。这样,好几个护士都不干了。倒是危小燕觉得李圆亨可怜,整天跟着他。 他的左手变得越来越难以支持,胳膊酸得要命。有时候,那手也会停下来,但不定在睡梦里还是在清醒的时刻,这胳膊又会突然活动起来。 他成了全世界关注的对象,从七大洲每天都有无数记者、科学家甚至看热闹的人来到小城,想跟他说话,想要一张他画的东西留纪念。 四个星期之后,科学家们得出一个惊人的结论:李圆亨的左手是被六十光年之外某些外星人支配的!他是外星人和地球人联系的特使,必须严格保护,立刻送到北京。 但是,就在临行的前一天,发生了意外。为了怕他产生晕机反应,小城医院的大夫给他吃了两片防晕药物,十五分钟之后,他的左手忽然停止了做画,紧握了好几十天的笔也扔掉了。 他睡了整整一天,醒来的时候又恢复成了原来的李圆亨,他不再能做画了,一点儿也画不出来了。于是大队的人马悻悻而去,他们还把那个给李圆亨吃药的大夫送进了公安局。 李圆亨又回到了学校,他不再是名人了。他又开始听数学老太太上课了。倒是折腾了这些日子,他和邻座危小燕的关系密切起来。每到放学,他们一起回家,还共同骑自行车去郊游。 这一天,他们来到郊外茂密的树林里,铺上自带的席子,尽情地躺在上面听鸟叫。忽然,小燕想起了什么。 “喂,你不是一直想当名人吗?怎么又不当了?” “打死我也不干了。人一有名就过不上正常的生活,我宁愿去死,也不乐意屁股后面跟着一百五十个科学家、二百个记者和好几千看热闹的,连多吃了一勺果酱都会让全世界知道。” 他们笑了好一会儿。小燕又问:“怎么,今天我生日,你忘了?” “没有。”李圆亨满不在乎地说,“拿纸笔来。” 她铺好了纸笔,于是,男孩子的左手又着魔似的画起来。不到十分钟,他停了下来。他已经偷偷地学会了控制自己的左手,想什么时候画就什么时候画。那两片晕机药其实没什么作用。他还是外星人的特使。 “喏,好啦,这是我送给你的生日礼物。” 女孩子拿起那张满是圈圈点点的图仔细地看着。 四百年以后,地球上的科学家才能完全读懂这图上画的到底是什么。那是一艘能穿过太阳的宇宙飞船的设计图。
本篇选自《星际警察的最后案件》 北京少年儿童出版社1991年8月1版 【手工录入,转载请注明转自黑蓝】
窗外
《男人四十》里边那个老师跟胡彩蓝说,他年轻的时候都是用成语泡马子的。我得说,我年轻的时候,哦,也就是我上小学的时候,我和我非常喜欢的那个小女孩看过同一本科幻小说,叫《飞人阿利埃尔》,书是她的,她借给我,我觉得她非常美,我们互相通信,关系暧昧。
我不记得我第一次接触科幻是不是就是通过吴岩的这本书。这本书开本很小,就是能直接揣在口袋里那种,比《七龙珠》还要小,黑色封面,有长得像酸三色的红飞碟,有一团带着警帽的绿油油的光,还有一个傻瓜少年推开门,推开门……还有,我记不清是不是在庙会上买到的它,是不是真的有一个人背着一个黑口袋往地上一撂,就长蘑菇似的长出了一座小黑山,小册子后面的定价是:1.95。我记得炒面,很香,黄糊糊的油,害得我连盘子底儿都舔了。我还知道,我是在读完这本书很久很久之后,才注意到在那只大盖帽上有四个很小痕迹很轻的字:科幻小说。
这本书里的第一篇小说名字叫《窗外》,里边也有一个女孩儿,叫欧静静,她从小住在一栋大楼里面,大楼里面什么都有,想游泳去七十三层,上学去六十五层,电影院和剧场在九十九层,反正她从来没有到外面去过,她眼前的世界都是假的,人造的山,人造的河,还有人造的星空。后来,她的妈妈觉得没必要再隐瞒下去,就带着欧静静下到了大楼的最底层,经过了好多道警戒线,带着防晕眩的红色胶囊,欧静静看到,在他们脚下,是一片火的海洋,嗯,那是一颗恒星,大楼是一艘宇宙飞船,航行中遇到了虫蛀洞,结果到了这么一个宇宙中的角落,再也回不去了……欧静静和危小燕这两个名字都让我觉得很美好,让我觉得她们一定和我喜欢的那个女孩一样漂亮,聪慧。
有了这本让我着迷的书,我也开始写我自己的科幻故事,写地球毁灭,写蚂蚁军团,很遗憾的是,我再也无法知道在那些翠绿翠绿的稿纸上我曾经给我心爱的小伙伴写过什么,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有一个叫阿利埃尔的少年,从一所怪学校里学会了飞翔,逃离魔掌。
所以,我至今还是爱看一些尽管粗糙但有一颗干净简洁,小冰糖似的想法的科幻小说,比如《你一生的故事》。你说,那艘能穿过太阳的宇宙飞船,会是什么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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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7-02 00:51:14
【那一篇】《结局》·我的“武侠小说”博尔赫斯:结局 王永年 译
雷卡巴伦躺在小床上半睁眼睛,看到倾斜的芦苇编的天花板。另一间屋子里传来吉他的弹拨声,仿佛是拙劣透顶的迷宫,音符无休无止地纠缠在一起然后又解开……他点点滴滴地回想起现实,回想起再也不能改变的日常事物。他并不惋惜地瞅着自己大而无用的躯体和裹在腿上的粗羊毛斗篷。窗户栏杆外面延伸着下午的平原;他睡了一觉,但天空仍旧很亮。他伸出左臂摸索,拿到了小床脚旁的青铜铃铛。他摇了一两下;门那边仍旧传来平淡的吉他声。弹奏的是一个黑人,一晚以歌手的身份出现,同另一个外地人比赛对歌。败下后,他仍然常来杂货铺,仿佛在等人似的。他拨弄着吉他消磨时光,可是不再唱了;也许对歌失败使他泄了气。街坊上已经习惯于那个不招惹是非的人。雷卡巴伦是杂货铺老板,他忘不了那次对歌的事;因为第二天他搬动几大捆马黛茶时,身体右侧突然动弹不得,话也不会说了。我们往往为小说人物的不幸一掬同情之泪,结果我们自己的不幸更让人伤心;然而倒霉的雷卡巴伦却不自怨自艾,他像以前忍受美洲的严峻和孤寂那样忍受了半身不遂的事实。他像动物一样只顾目前,现在他瞅着天空,心想月亮的红晕预示着要下雨了。 一个带印第安人特征的小孩(也许是他的种)半推开门。雷卡巴伦的眼神问他有没有主顾。小孩心领神会,打手势告诉他没有:那个黑人不算数。躺在床上的人独自待着;他用左手抚弄着铃铛,仿佛在施什么法力。 夕阳下面的平原有点虚幻,像是梦中所见。地平线上有个黑点起伏波动,越来越大,原来是个骑手,朝杂货铺,或者像是朝杂货铺跑来。雷卡巴伦看到帽子、深色的长斗篷、白花黑马,但是看不清骑手的脸。他终于减慢速度,让马小跑着来近。在一百六七十公尺远的地方拐了弯。雷卡巴伦看不见他了,只听到他说话的声音,他下了马,把马拴在柱子上,稳步走进杂货铺。 黑人似乎在吉他上寻找什么,没有抬眼,从容不迫地说: “先生,我早知道你靠得住会来的。” 对方却粗声粗气地回答: “我知道你也靠得住,黑家伙。我让你等了几天,可是我现在来了。” 静默了片刻。黑人终于说: “我等惯了。我等了七年。” 对方不慌不忙地解释说: “我七年多没有见到我的孩子们。那天我找到他们,我不愿意显得像是整天玩刀子的人。” “我能理解,”黑人说。“你离开他们时,他们都好吧。” 外地人坐在柜台前,快活地笑了。他要了一杯白酒,尝了一口,没有喝光。 “我给了他们一些好的劝告,”他说。“劝告永远不会是多余的,并且不用花钱。除了别的事情外,我对他们说,人不该互相残杀。” 黑人拨了一下吉他,然后回答: “你做得对。这一来他们不会学我们的样了。” “至少不会学我的样,”外地人回道。接着他仿佛是自言自语地补充说:“我的命运要我杀人,如今再一次把刀交到我手里。” 黑人似乎没有听到,自顾自说: “秋天一到,白天越来越短了。” “剩下的光线对我足够,”对方说着站了起来。 他在黑人面前站停,好像有点疲倦: “让吉他安静一会,今天等着你的是另一种对歌。” 两人朝门口走去。黑人出门时喃喃说: “这次我对歌也许和上次一样糟。” 对方认真地回道: “上次你并不糟。问题是你急于参加第二次对歌。” 他们并排走着,离开房屋有一段距离了。平原上到处一样,月光皎洁。他们突然站住,对瞅着,外地人解下马刺。两人都把斗篷卷在前臂上,黑人说: “我们交手之前,我有一个要求。希望你在这次格斗中拿出所有的勇气和奸计,正如七年前你杀我弟弟的那次一样。” 在他们的对话中,马丁·菲耶罗也许是第一次听到了仇恨的口气。他像挨了一鞭子似的,在血液里感到了。两人开始恶斗,锋利的刀刃闪电似的划去,在黑人脸上拉了一个口子。 傍晚有一个时刻,平原仿佛有话要说;它从没有说过,或许地老天荒一直在诉说而我们听不懂,或许我们听懂了,不过像音乐一样无法解释……雷卡巴伦躺在小床上看到了结局。一次冲击,黑人后退几步,没有站稳,佯装朝对方脸上剁去,手腕一转却直刺过去,捅进对方肚子。然后又是一下,杂货铺老板没有看清,菲耶罗没有起来。黑人一动不动,似乎守着他痛苦的垂死挣扎。他在草地上擦净那把染血的尖刀,缓缓向房屋走来,没有回头张望。他完成了报仇的任务,现在谁都不是了。说得更确切一些,他成了另一个人:他杀了一个人,世界上没有他容身之地。
本篇选自《博尔赫斯小说集》 浙江文艺出版社 2005年12月第一版 【言某手工录入,转载请注明转自黑蓝及录入人】
我的“武侠小说”
阅读这篇短篇就像阅读了一篇武侠小说。 这篇“武侠小说”里的故事不是发生在中国的任何一朝代,而是发生在另一块大陆,年代不确定;小说里也没有任何门派和神剑宝刀,有的只是一把吉他两把刀子和四个人物。和其他武侠小说相似的是,在小说的最后玩吉他的黑人七年之后终于在“客栈”里与仇人碰头,于是不可避免地发生了一场决斗。没有任何武功招式,最后黑人只用了一刀就完成了报仇的任务。
这只是“结局”,应该它还有开篇和经过,讲述黑人和马丁·菲耶罗的背景、经历,以及马丁·菲耶罗是用怎样的“勇气和奸计”杀死黑人的弟弟的。如果你有兴趣,你可以自己帮作者杜撰一篇前传,就像许多人帮金庸续写《雪山飞狐》那样。而对于我来说,有了这样精彩的结局,开篇和经过已是多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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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7-02 00:54:47
【那一篇】《致魏尔伦》·噢,美少年! 作者:啊呜
兰波:致魏尔伦
王以培 译
(伦敦,1873年7月5号)
亲爱的朋友:
我已收到了你落款“在海上”的那封信,这一次,你错了,完全错了。首先,你信中所说的一切都不着边际。你的妻子会回来,什么时候,三个月或三年以后,谁知道呢?至于毁灭,我了解你!在等待你的妻子和你的死亡的过程中,你将东奔西突,四处飘零而令人厌倦。不是吗?你,你还没意识到这种愤怒双方来说都是虚假的吗?而且你,你犯的最后的错误在于,知道在我提醒你之后,你还坚持这种虚假的感情。你以为跟别人在一起会比跟我在一起更幸福吗?想想吧!——啊!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只有和我在一起,你才能自由,因为我已发誓将来要对你特别好,我痛悔自己从前犯下的错误,而最终我获得了纯粹的精神,我非常地爱你,如果你不愿回来或不想让我跟你联系,那将是犯罪,而且你将因长年失去自由而后悔,并痛苦之极,那将是你一生从未经受过的痛苦。而事到如今,再想想你认识我之前的情形! 至于我,我不会回我母亲那里。我要去巴黎。我打算星期一晚上动身。你将逼着我卖掉你所有的衣服,我别无选择。这会儿衣服还没卖掉:人们星期一早晨来把它们拿走。如果你给我往巴黎写信,寄往L.Forain,289,rue Saint-Jacque(转兰波),他会知道我的地址。 当然,如果你的妻子回来,我就不再连累你了,不再给你写信,——永不再给你写信。 惟一的真话就是:回来。我想和你在一起,我爱你。如果你听见了这一切,你就会拿出勇气和真心。 否则,我很可怜你。 可我爱你,拥抱你,我们会再见的。
兰波
本文选自《兰波作品全集》 东方出版社2000年3月第1版 【啊呜手工录入,转载请注明转自黑蓝及录入人】
噢,美少年!
对他的记忆犹如太阳照耀着我,永不熄灭。
——魏尔伦
我慢慢躺下,接近星空 不思考,只爱 ——啊呜《莲火》
兰波在死亡之前信仰上帝,那会他多像一只受伤又受惊的小鼠,在瑟瑟发抖,他还能想起那些骄傲的念头吗? 在信仰上帝之前,兰波四处漂泊、行走。士兵、家庭教师、监工、武器贩子、咖啡出口商、摄影记者、勘探队员……这就是他从欧洲走到非洲,又从非洲回到欧洲的经历。但,请不要叫他旅行家,因为这个称呼太过残忍,他的旅行笔记在整个法国都没人愿意出版。 在四处漂泊之前,兰波手握自由,一边写诗,一边追寻爱情。当爱情无望,诗歌就夭折了。1873年7月5日给魏尔伦的这封信正显示了爱情站在悬崖上的景象,兰波又是愤怒地咆哮,又是柔软地哀求,又是鄙夷地嘲讽,他如此抓狂,只是为了一个大他10岁的相貌平平的已婚男子。 兰波说:“惟一的真话是:回来。”所有的愤怒和忏悔在爱情面前都是一文不值的谎言。哪怕这是一场为世人所不能容忍的爱情,是一场一开始就注定要以失败告终的爱情。要知道,在认识魏尔伦之前,兰波就已经在墙上写下“杀死上帝”,那时,他就已经是一名高贵的角斗士,对人世,他根本就不屑一顾。可最终,在那该死的性别观念和虚伪之极的道德准则面前,他截去自己的腿——他落败了。 临死,他迷迷糊糊地询问:“告诉我,什么时候才能把我送到码头?”他期待着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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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7-02 22:13:22
【那一篇】《职业》·忧还伤 作者:硬硬的还在
汪曾祺:《职业》
文林街一年四季,从早到晚,有各种吆喝叫卖的声音。街上的居民铺户、大人小孩、大学生、中学生、小学生、小教堂的牧师,和这些叫卖的人自己,都听得很熟了。 “有旧衣烂衫找来卖!” 我一辈子也没有听见过这么脆的嗓子,就像一个牙口极好的人咬着一个脆萝卜似的。这是一个中年的女人,专收旧衣烂衫。她这一声真能喝得千门万户开,声音很高,拉得很长,一口气。她把“有”字切成了“一——尤”,破空而来,传得很远(她的声音能传半条街)。“旧衣烂衫”稍稍延长,“卖”字有余不尽:“一——尤旧衣烂衫……找来卖……” “有人买贵州遵义板桥的化风丹?……” 我从此人的吆喝中知道了一个一般地理书上所不载的地名:板桥,而且永远也忘不了,因为我每天要听好几次。板桥大概是一个镇吧,想来还不小。不过它之出名可能就因为出一种叫化风丹的东西。化风丹大概是一种药吧?这药是治什么病的?我无端地觉得这大概是治小儿惊风的。昆明这地方一年能销多少化风丹?我好像只看见这人走来走去,吆喝着,没有见有人买过他的化风丹。当然会有人买的,否则他吆喝干什么。这位贵州老乡,你想必是板桥的人了,你为什么总在昆明呆着呢?你有时也回老家看看么? 黄昏以后,直至夜深,就有一个极其低沉苍老的声音,很悲凉地喊着: “壁虱药!虼蚤药!” 壁虱即臭虫。昆明的跳蚤也是真多。他这时候出来吆卖是有道理的。白天大家都忙着,不到快挨咬,或已经挨咬的时候,想不起买壁虱药、虼蚤药。 有时有苗族的少女卖杨梅、卖玉麦粑粑。 “卖杨梅——!” “玉麦粑粑——!” 她们都是苗家打扮,戴一个绣花小帽子,头发梳得光光的,衣服干干净净的,都长得很秀气。她们卖的杨梅很大,颜色红得发黑,叫做“火炭梅”,放在竹篮里,下面衬着新鲜的绿叶。玉麦粑粑是嫩玉米磨制成的粑粑(昆明人叫玉米为包谷,苗人叫玉麦),下一点盐,蒸熟(蒸出后粑粑上还明显地保留着拍制时的手指印痕),包在玉米的嫩皮里,味道清香清香的。这些苗族女孩子把山里的夏天和初秋带到了昆明的街头了。…… 在这些耳熟的叫卖声中,还有一种,是:“椒盐饼子西洋糕!” 椒盐饼子,名副其实:发面饼,里面和了一点椒盐,一边稍厚,一边稍薄,形状像一把老式的木梳,是在铛上烙出来的,有一点油性,颜色黄黄的。西洋糕即发糕,米面蒸成,状如莲蓬,大小亦如之,有一点淡淡的甜味。放的是糖精,不是糖。这东西和“西洋”可以说是毫无瓜葛,不知道何以命名曰“西洋糕”。这两种食品都不怎么诱人。淡而无味,虚泡不实。买椒盐饼子的多半是老头,他们穿着土布衣裳,喝着大叶清茶,抽金堂叶子烟,泛览周王传,流观山海图,一边嚼着这种古式的点心,自得其乐。西洋糕则多是老太太叫住,买给她的小孙子吃。这玩意好消化,不伤人,下肚没多少东西。当然也有其他的人买了充饥,比如拉车的,赶马的马锅头①,在茶馆里打扬琴说书的瞎子…… 卖椒盐饼子西洋糕的是一个孩子。他斜挎着一个腰圆形的扁浅木盆,饼子和糕分别放在木盆两侧,上面盖一层白布,白布上放一饼一糕作为幌子,从早到晚,穿街过巷,吆喝着:“椒盐饼子西洋糕!” 这孩子也就是十一二岁,如果上学,该是小学五六年级。但是他没有上过学。 我从侧面约略知道这孩子的身世。非常简单。他是个孤儿,父亲死得早。母亲给人家洗衣服。他还有个外婆,在大西门外摆一个茶摊卖茶,卖葵花子,他外婆还会给人刮痧、放血、拔罐子,这也能得一点钱。他长大了,得自己挣饭吃。母亲托人求了糕点铺的杨老板,他就做了糕点铺的小伙计。晚上发面,天一亮就起来烧火,帮师傅蒸糕、打饼,白天挎着木盆去卖。 “椒盐饼子西洋糕!” 这孩子是个小大人!他非常尽职,毫不贪玩。遇有唱花灯的、耍猴的、耍木脑壳戏的,他从不挤进人群去看,只是找一个有荫凉、引人注意的地方站着,高声吆喝:“椒盐饼子西洋糕!” 每天下午,在华山西路、逼死坡前要过龙云的马。这些马每天由马夫牵到郊外去遛,放了青,饮了水,再牵回来。他每天都是这时经过逼死坡(据说这是明永胺帝被逼死的地方),他很爱看这些马。黑马、青马、枣红马。有一匹白马,真是一条龙,高腿狭面,长腰秀颈,雪白雪白。它总不好好走路。马夫拽着它的嚼子,它总是騕騕的。钉了蹄铁的马蹄踏在石板上,郭答郭答。他站在路边看不厌,但是他没有忘记吆喝:“椒盐饼子西洋糕!” 饼子和糕卖给谁呢?卖给这些马吗? 他吆喝得很好听,有腔有调。若是谱出来,就是: 556——532•——椒盐饼子西洋糕放了学的孩子(他们背着书包),也觉得他吆喝得好听,爱学他。但是他们把字眼改了,变成了: 556——532•——捏着鼻子——吹洋号昆明人读“饼”字不走鼻音,“饼子”和“鼻子”很相近。他在前面吆喝,孩子们在他身后摹仿:“捏着鼻子吹洋号!” 这又不含什么恶意,他并不发急生气,爱学就学吧。这些上学的孩子比卖糕饼的孩子要小两三岁,他们大都吃过他的椒盐饼子西洋糕。他们长大了,还会想起这个“捏着鼻子吹洋号”,俨然这就是卖糕饼的小大人的名字。 这一天,上午十一点钟光景,我在一条巷子里看见他在前面走。这是一条很长的、僻静的巷子。穿过这条巷子,便是城墙,往左一拐,不远就是大西门了。我知道今天是他外婆的生日,他是上外婆家吃饭去的(外婆大概炖了肉)。他妈已经先去了。他跟杨老板请了几个小时的假,把卖剩的糕饼交回到柜上,才去。虽然只是背影,但看得出他新剃了头(这孩子长得不难看,大眼睛,样子挺聪明),换了一身干净衣裳。我第一次看到这孩子没有挎着浅盆,散着手走着,觉得很新鲜。他高高兴兴,大摇大摆地走着。忽然回过头来看看。他看到巷子里没有人(他没有看见我,我去看一个朋友,正在倚门站着),忽然大声地、清清楚楚地吆喝了一声:“捏着鼻子吹洋号!……” (这是三十多年前在昆明写过的一篇旧作,原稿已失去。前年和去年都改写过,这一次是第三次重写了。一九八二年六月二十九日记)
本篇选自《矮纸集》长江文艺出版社1996年3月第一版
忧还伤
我喜欢这篇小说,原因很多,讲三个: 1、题目。我是去年看这小说的,刚参加工作不久,并正在厌烦中。“职业”这个题目让我很觉得有醍醐灌顶的感觉夸张点说,因为看了小说之后,我再看遍题目,职业,默认两遍,脑子闪过自己当时的工作状态,真觉得自己浅薄无聊,然后在这种感觉中自以为能领悟什么-----总之是比较矫情。 2、这个小说写小孩子。凡是写小孩子的小说我都喜欢-----我不敢这么说,不过,起码都不讨厌,反正我看过的写小孩子的小说我都不讨厌,写到这里说实话我真希望能看到一篇写小孩子的小说然后我还讨厌的----这么说,就跟我多喜欢小孩似的。是的我喜欢,但是上课的时候有小孩捣蛋嘈杂,我还是会很生气,并且要打他,而且这个学期我真的打了个,还出了血。为什么呢这是?我不知道。 3、这个小说收在本叫《矮纸集》的书里。这本书我是从单位的图书馆偷来的----又来个凡是:凡是偷来的书我都喜欢。我的意思不是说不是偷来的书我就不喜欢,也不是我喜欢的都是偷来的或我不喜欢的都是偷不到或不愿意偷的或-----这句子太丑,写不完。当然如果你没看这句话就明白了我的意思,算我白说。
讲讲这个小说吧,语言、立意、结构什么的我还真不知道怎么说,胡乱讲点: 1、我一辈子也没有听见过这么脆的嗓子,就像一个牙口极好的人咬着一个脆萝卜似的。我喜欢这样的句子,看到这个我就会以为自己是个小孩子在在冬天的田野里咬个透明的萝卜,嘴角有浑浊的萝卜汁,流着两筒鼻涕...... 2、我从此人的吆喝中知道了一个一般地理书上所不载的地名:板桥,而且永远也忘不了,因为我每天要听好几次。板桥大概是一个镇吧,想来还不小。不过它之出名可能就因为出一种叫化风丹的东西。化风丹大概是一种药吧?这药是治什么病的?我无端地觉得这大概是治小儿惊风的。昆明这地方一年能销多少化风丹?我好像只看见这人走来走去,吆喝着,没有见有人买过他的化风丹。当然会有人买的,否则他吆喝干什么。这位贵州老乡,你想必是板桥的人了,你为什么总在昆明呆着呢?你有时也回老家看看么?
这个有些矫情,但我还是喜欢,我还自以为能从里面看出淡淡的忧伤呢----看来我也是个矫情的了。 3、前面,作者讲那么多卖这个卖那个的,一点都不罗嗦,而且我也不觉得是为了后面的小孩作铺垫。我觉得小说就该那么写-----就跟我很懂得怎么写小说似的,操。 4、后面,作者还给那叫卖声标曲子,因为音乐学不好我怎么读也读不出韵味了,有点急,越急就越记住它了,好奇怪。 5、结尾,作者作为一个小说中的人物出现了,你感到惊喜吗?我惊喜极了!豪不夸张的说我想到了《不存在的骑士》的布拉达曼泰。更大惊喜在后头,小孩子终于在那条安静的小巷子里忧伤而快乐的喊出了那句话,我看到这鸡皮疙瘩顿时起了一身,真好啊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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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7-07 11:24:39
【那一篇】《纪念》·从小陪到大 作者:猫头鹰
钱钟书:《纪念》
虽然是高山一重重裹绕着的城市,春天,好象空袭的敌机,毫无阻碍地进来了。说来可怜,这干枯的山地,不宜繁花密柳;春天到了,也没个寄寓处。只凭一个阴湿蒸闷的上元节,紧跟着这几天的好太阳,在山城里酿成一片春光。老晴天的空气里,织满山地的忙碌的砂尘,烘在傍晚落照之中,给春光染上熟黄的晕,醇得象酒。正是醒看做梦、未饮先醉的好时光。 曼倩从日光留恋着的大街,转进小巷。太阳的气息早在巷里敛尽。薄暮的春寒把她警觉,才知道迷迷糊糊地已到寓处。路不知怎样走的,两腿好酸。高低不平的石子路,使她脚痛,同时使她担心:因为她穿的高跟鞋还是前年路过香港买的,她到内地前最后的奢侈品。她懊悔没有让天健为她雇了洋车回来。然而经过今天的事,她还能接受天健的献殷勤么?这不是对天健表示,他的举动获得自己事后的默许么?天健要这般解释的,他正是这种人!一面想着,曼倩疲乏地经过巷口人家,看见自己院子的那垛土围墙。在这砖瓦稀罕的地方,土墙原是常事。但是比衬了邻居的砖墙石墙,这个不自知寒窘的土墙曾使它的主妇好多次代为抱愧。当初租屋时,曼倩就嫌这垛墙难看,屋主见她反对,愿意减少租金,就为这垛墙,这所屋反而租成了。到最近,她才跟土墙相安,接受了它的保卫。她丈夫才叔对于这粗朴的泥屏,不但接受,并且拥护、夸傲、颂赞——换句话说,不肯接受,要用话来为它粉饰。每有新到的朋友上门,她总听他笑呵呵说 “这围墙看上去很古朴,住惯都市里洋房的人更觉得别有风味,所以我一看就中意。同巷孩子又多,邻居的白粉墙上给他们涂满铅笔字,还有画啦!可是我这泥墙,又黑又糙,他们英雄无用武之地。上次敌机轰炸以后,警察局通知市民把粉场刷黑。我们邻居怕吃炸弹,拖柜带水,忙个不了。只有我这围墙是天然保护色,将就得过,省去我不少麻烦。否则,我们雇匠人来刷黑了,房东还是不肯认帐,我们得掏自已腰包。邻居的围墙黑了不多时,你看小孩子又纵横倒竖用粉笔书满了。只等于供给他们一块大黑板,真不上算!”说到此,客人当然加进去笑;假使曼倩陪着招待,她出于义务地也微笑。才叔只忘记提起,小孩子们因为他墙上无地下笔,便在他板门上大大小的写了好多“徐寓”,多少仿着贴在门高处红纸上他所写那两个字的笔意。这一点,新来的客人当然也不便补充。 曼倩推推门,雇用的本地老妈子在门里粗声大气地问: “哪一个?”曼倩进来,顺口问:“先生回来么?”老妈子答说还未。这是曼倩意料中的回答,然而曼倩今天听了,心上一阵宽舒。她惴惴地怕才叔已先在家,会问她到哪里去。她还没想出撒一个最经济而极圆满的谎。当着他的面用话来骗他,比背了他做亏负他的事,似乎繁难得多。她明知近来本市一切机关为防正午有空袭起见,延到三点后开始办公,她丈夫要到上火后好半天才会回来。但是天下难保没有意外,因为她适才就遇到意外。真的,她今天午后和天健相见,没准备有那样的收场。不错,她鼓励天健来爱慕自己,但是她料不到天健会主动地强迫了自己。她只希望跟天健有一种细腻、隐约、柔弱的情感关系,点缀满了曲折,充满了猜测,不落言诠,不着痕迹,只用触须轻迅地拂探彼此的灵魂。对于曼倩般的女人,这是最有趣的消遣,同时也是最安全,放着自己的丈夫是个现成的缓冲,防止彼此有过火的举动。她想不到天健竟那样直捷。天健所给予她的结实、平凡的肉体恋爱只使她害伯,使她感到超出希望的失望,好比肠胃娇弱的人,塞饱了油腻的东西。假使她知道天健会那样动蛮,她今天决不出去,至少要换过里面的衬衣出去。想到她身上该洗换的旧衬衣,她还面红耳赤,反比方才的事更使她惭愤。 曼倩到了家,穿过小天井,走进兼作客室和饭室的中间屋子,折入铺砖的卧房。老妈子回到灶下继续去煮晚饭;好象一切粗做的乡下人,她全不知道奶奶回来,该沏茶倒水去侍候。曼倩此刻也懒跟任何人对答。心上乱糟糟的,没有一个鲜明轮廓的思想。只有皮肤上零碎的部分,象给天健吻过的面颊和嘴唇,还不肯褪尽印象,一处处宛如都各自具有意识,在周身困倦感觉之外独立活动。旧式明角窗的屋子里,这时候早已昏黑,曼倩倒愿意这种昏黑,似乎良心也被着夜的掩庇,不致赤裸裸地象脱壳的蜗牛,一无隐遁。她也不开电灯,其实内地的电灯只把暗来换去黑,仿佛是夜色给水冲淡了。曼倩在椅子上坐定,走路的热从身子里泛出来,觉得方才和天健的事简直不可相信,只好比梦面上的浮雕。她想在床上和衣歇一会,定定神;然而她毕竟是女人,累到这样,还要换掉出门的衣服才肯躺下。这皮大衣快褪毛了,这衬绒旗袍颜色也不新鲜了。去年夏天以后,此地逐渐热闹。附随着各处撤退的公共事业,来了不知多少的时髦太太和小姐,看花了本地人的眼睛。曼倩身上从里到外穿的还是嫁时衣,未尝不想添些时装。然而她陪嫁的一笔款子,早充逃难费用,才叔现在的月入只够开销,哪有钱称她心做衣服呢?她体谅她丈夫,不但不向他要求,并且不让他知道。是的,结婚两年多了,她没有过着舒服日子。她耐心陪才叔吃苦,把骄傲来维持爱情,始终没向人怨过。这样的妻子,不能说她对不住丈夫。 应该说,丈夫对不住她。在订婚以前,曼倩的母亲就说才叔骗了她的宝贝女儿,怪她自己的丈夫引狼入室。曼倩的女伴们也说曼倩聪明一世,何以碰到终身大事,反而这样糊涂。但是哪一个母亲不事先反对女儿自由拣中的男人呢?哪一个女人不背后菲薄朋友们的情人呢?少年人进大学里,准备领学位之外,同时还准备有情人。在强迫寄宿的大学里,男女间的隔离减缩了,而且彼此失掉家庭背景的衬托,交际时只认识本人。在学校里,这种平等社交往往产生家庭里所谓错配。何况爱情相传是盲目的,要到结婚后也许才会开眼。不过爱情同时对于许多学生并不盲目,他们要人爱,寻人爱,把爱献给人,求人布施些残余的爱,而爱情似乎看破他们的一无可爱,不予理会——这也许反证爱情还是盲目的,不能看出他们也有可爱之处。所以,男女同学不但增加自由配合的夫妇,并且添了无数被恋爱淘汰下来的过时独身者,尤其是女人。至少她们没有象曼倩肯错配了谁! 曼倩是个不甚活泼的慢性格儿。所以她理想中的自已是个雍容文静的大家闺秀。她的长睫毛的眼睛、蛋形的脸、白里不带红的面包、瘦长的身材,都宜于造成一种风韵淡远的印象。她在同学里出了名的爱好艺术,更使喜欢她的男学生从她体态里看出不可名言的高雅。有人也许嫌她美得太素净,不够荤;食肉者鄙,这些粗坯压根儿就不在曼倩带近视的弯眼睛里。她利用天生羞缩的脾气,养成落落自赏的态度。有人说她骄傲。女人的骄傲是对男人精神的挑诱,正好比风骚是对男人肉体的刺激。因此,曼倩也许并不像她自己所想的那么淡雅,也有过好几个追求她的人。不过曼倩是个慢性子,对男人的吸力也是幽缓的、积渐的。爱上她的人都是多年的老同学,正因为同学得久了,都给她看惯了,看熟了,看平常了,唤不起她的新鲜的反应。直到毕业那年,曼倩还没有情人。在沉闷无聊的时候,曼倩也感到心上的空白,没有人能为她填,男女同学的机会只算辜负了,大学教育也只算白受了。这时候,凭空来个才叔。才叔是她父亲老朋友的儿子,因为时局关系,从南方一个大学里到曼倩的学校来借读。她父亲看这位老世侄家境不甚好,在开学以前留他先到家里来住。并且为他常设个塌,叫他星期日和假日来过些家庭生活。在都市里多年的教育并未完全消磨掉才叔的乡气,也没有消磨掉他的孩子气。他的天真的卤莽、朴野的斯文,还有实心眼儿的伶俐,都使他可笑得可爱。曼倩的父亲叫曼倩领才叔到学校去见当局,帮他办理手续。从那一天起,她就觉得自己比这个新到的乡下大孩子什么都来得老练成熟,有一种做能干姊姊的愉快。才叔也一见面就亲昵着她,又常到她家去住。两人混得很熟,仿佛是一家人。和才叔在一起,曼倩忘掉了自己惯常的矜持,几乎忘掉了他是有挑诱潜能的男人,正好象舒服的脚忘掉还穿着鞋子。和旁的男朋友在一起,她从没有这样自在。本是家常的要好,不知不觉地变成恋爱。不是狂热的爱,只是平顺滑润的增加亲密。直到女同学们跟曼倩开玩笑,她才省觉自己很喜欢才叔。她父母发现这件事以后,家庭之间大起吵闹,才叔吓得不敢来住。母亲怪父亲;父亲骂女儿,也怪母亲;父亲母亲又同骂才叔,同劝女儿,说才叔家里穷,没有前途。曼倩也淌了些眼泪,不过眼泪只使她的心更坚决,宛如麻绳渍过水。她父母始则不许往来,继则不许订婚,想把时间来消耗她的爱清。但是这种爱情象习惯,养成得慢,也象慢性病,不容易治好。所以经过两年,曼倩还没有变心,才叔也当然耐心。反因亲友们的歧视,使他俩的关系多少减去内心的丰富,而变成对外的团结,对势利舆论的攻守同盟,战事突然发生,时局的大翻掀使家庭易于分化。这造就大批寡妇鳏夫的战争反给予曼情俩以结婚的机会。曼倩的父母亲也觉得责任已尽,该减轻干系。于是曼倩和才叔草草结婚,淡漠地听了许多“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祝词,随着才叔做事的机关辗转到了这里。 置办内地不易得的必需品,收拾行李,省钱的舟车旅行,寻住处,借和买家具,雇老妈子,回拜才叔同事们的太太,这样忙乱了一阵,才算定下来。新婚以后,只有忙碌,似乎还没工夫尝到甜蜜。嫁前不问家事的她,现在也要管起柴米油盐来。曼倩并不奢华,但始终是体面人家的小姐。才叔月入有限,尽管内地生活当初还便宜,也觉得手头不宽。战事起了才一年,一般人还没穷惯。曼倩们恰是穷到还要讳穷、还可以遮饰穷的地步。这种当家,煞费曼倩的苦心。才叔当然极体恤,而且极抱歉。夫妇俩常希望战事快结束,生活可以比较优闲些。然而曼倩渐渐发现才叔不是一个会钻营差使、发意外财的能干丈夫。他只会安着本分,去磨办公室里比花冈石更耐久的墙角。就是战事停了,前途还很渺茫。才叔的不知事世每使她隐隐感到缺乏依傍,自己要一身负着两人生活的责任,没个推托。自己只能温和地老做保护的母亲,—切女人情感上的奢侈品,象撒娇、顽皮、使性子之类,只好和物质上的奢侈品一同禁绝。才叔本人就是个孩子,他没有这样宽大的怀抱容许她倒在里面放刁。家事毕竟简单,只有早起忙些。午饭后才叔又上办公室,老妈子在院子里洗衣服,曼倩闲坐在屋子里,看太阳移上墙头,受够了无聊和一种无人分摊的岑寂。她不喜欢和才叔同事们的家眷往来,讲奶奶经。在同地做事也有多未嫁时的朋友,但男的当然不便来往,女的嫁的嫁了,不嫁的或有职业,或在等嫁,都忙着各人切身的事。又因为节省,不大交际,所以过往的人愈变愈少。只到晚上或星期末,偶有才叔的朋友过访;本不来看她,她也懒去应酬。她还爱看看书,只恨内地难得新书,借来几本陈旧的外国小说,铺填不满一天天时间和灵魂的空缺。才叔知道她气闷,劝她平时不妨一人出去溜达溜达。她闲得熬不住了,上过一次电影院,并非去看电影,是去看什么在内地算是电影。演的是斑驳陆离的古董外国片子,场子里长板凳上挤满本地看客。每到银幕上男女接吻,看客总哄然拍手叫道:“好哇!还来一个吗!”她回来跟才叔说笑了一会,然而从电影院带归的跳虱,咬得她一夜不能好睡。曼倩吓得从此不敢看戏。这样过了两年,始终没有孩子。才叔同事的太大们每碰到她就说:“徐太太该有喜啦!”因为曼倩是受过新教育、有科学常识的女子,有几位旧式太太们谈起这事,老做种种猜测。“现在的年轻人终是贪舒服呀!”她们彼此涵意无穷地笑着说。 去年春天,敌机第一次来此地轰炸。炸坏些房屋,照例死了几个不值一炸的老百姓。这样一来把本市上上下下的居民吓环了;就是天真未凿的土人也明白飞机投弹并非大母鸡从天空下蛋,不敢再在警报放出后,聚在街头仰面拍手叫嚷。防空设备顿时上劲起来。地方报纸连一接二发表社论和通信,说明本市在抗战后方的重要性,该有空军保卫。也有人说,还是不驻扎飞机的好,免得变成军事目标,更惹敌人来炸——然而这派议论在报上是不反映的。入夏以后,果然本市有了航空学校,辟了飞机场,人民也看惯了本国飞机在天空的回翔。九月秋深,一天才叔回家,说本地又添一个熟人,并且带点儿亲。航空学校里有才叔一位表弟,今天到办公处来拜访他。才叔说他这位表弟从小就爱淘气,不肯好好念书,六七年不见,长得又高又大,几乎不认得了,可是说话还是嘻皮笑脸的胡闹,知道才叔已结婚,说过一两天要来“认”新表嫂呢—— “我们要不要约他来便饭?”才叔顺口问。 曼倩不很热心地说:“瞧着罢。他们学航空的人,是吃惯用惯玩惯的,你请吃饭,他未必见情。咱们已经大破费了,他还是吃得不好,也许挨饿呢。何苦呢?与其请吃不体面的饭,还是不请好。他多半是随口说着罢了;他看过你,就算完了。这种人未必有工夫找到咱们家来。” 才叔瞧他夫人这样水泼不上,高兴冷去了一半,忙说:“我们就等着罢。他说要来的,向我问了地址。他还说,风闻你是美人,又是才女,‘才貌双全’,非见不可——跟我大开玩笑呢。” “哼!那么请他不用来。我又老又丑,只算你的管家婆子!给他见到,不怕丢尽了脸!” “笑话!笑话!”才叔摩着曼倩的头发,抚慰她说“你看见天健,不会讨厌他。他有说有笑很热络随和。性情也很敦厚。”于是话讲到旁处。才叔私下奇怪,何以曼倩听人说她“才貌双全”时,立刻会发牢骚。然而才叔是天生做下属和副手,只听命令分付,从不会发现问题。他看见夫人平日不吵不怨、十分平静,也没当她是个问题来研究。私下诧异—会,又不敢问。忙着吃晚饭,也就完了。 两三天后,就是星期日。隔夜才叔又想起天健明晨会来,跟他夫人说了。当日添买几色菜,准备天健来吃饭。因为天健没约定来,只是家常饭菜略丰盛些;天健如果来,也不会觉得是特备了等他的。又监着老妈子把客座和天井打扫得比平日彻底。夫妇俩一面忙,一面都笑说准备得无谓,来的又不是大客人。虽然如此,曼倩还换上一件比较不家常的旗袍,多敷些粉,例外地擦些口红。午刻过了好一会,还不见天健的影子。老妈子肚子饿了,直嚷着要为主人开饭。夫妇俩只好让她开上饭来对吃。才叔脾气好,笑着说:“他原没说定那一天来,是我们太肯定了。今天只算我们自己请自己,好在破费无多!天井好久没有这样干净了,不知道老妈子平时怎么扫的!” 曼倩道:“花钱倒在其次,只是心思白费得可恨。好好一个星期日,给他扫尽了兴。来呢说来,不来呢说不来。他只要浮皮潦草,信口敷衍你一声,哪知道人家要为他忙。只有你这样不懂事的人,旁人随口一句应酬,都会信以为真的。”才叔瞧他夫人气色不好,忙说:“他就是来,我们也不再招待他了。这孩子从小就是没头没脑的。我们饭后到公园走走,乘天气好,你也不必换什么衣服。”曼倩口里答应,心里对天健下个“好讨厌!”的评语。 又一星期多了,天健始终没来过。才叔一天回来,说在路上碰见天健和一个年轻女子在一起“他也含含糊糊,没明白介绍是谁。想来是他新交上的女朋友——这小子又在胡闹了!那女孩子长得不错,可惜打扮有点儿过火,决不是本地人。天健听说我们那天等他来吃饭,十分抱歉。他说本想来的,给事耽搁住了。过几天他一定来,教我先向你致意,并且郑重道歉。” “‘过几天来’,过几天呢?”曼倩冷淡地问。 才叔说“随他几时来,反正我们不必预备。大家是亲戚,用不着虚文客套。我想他昏天黑地在闹恋爱,一时未必有工夫来。我们怕是老了!象我今天看见青年情人们在一处,全不眼红。不知道为什么,我只觉得他们幼稚得可怜,还有许多悲欢离合,要受命运的捉弄和支配。我们结过婚的人,似乎安稳多了,好比船已进港,不再怕风浪。我们虽然结婚只两年,也好算老夫妻了。” 曼倩微笑道: “‘别咱们,你!’”——这原是《儿女英雄传》里十三妹对没脸妇人说的话;她夫妇俩新借来这本书看完,常用书里的对白来打趣。才叔见夫人顽皮可爱,便走上去吻她。他给自己的热情麻醉了,没感到曼倩的淡漠。 那一宵,曼倩失了大半夜的眠。听才叔倦懈地酣睡,自己周身感觉还很紧张、动荡。只静静躺着诧异,何以自己年纪轻轻,而对恋爱会那样厌倦。不,不但对恋爱,对一切都懒洋洋不发生兴味。结婚才两年多,陈腐熟烂得宛似跟才叔同居了一世。“我们算稳定下来了”,真有如才叔所说!然而自认识才叔以来,始终没觉到任何情感上的不安稳。怕外来势力妨害她俩恋爱的发展,那当然有的。可是,彼此之间总觉得信托得过,把握得住。无形的猜疑,有意的误解,以及其它精致的受罪,一概未经历到。从没有辛酸苦辣,老是清茶的风味,现在更象泡一次,淡一次。日子一天天无事过去,跟自己毫无关系,似乎光阴不是自己真正度过的。转瞬就会三十岁了,这样老得也有些冤枉。还不如生个孩子,减少些生命的空虚,索性甘心做母亲。当初原有个空泛的希冀,能做点事,在社会上活动,不愿象一般女人,结婚以后就在家庭以外丧失地位。从前又怕小孩子是恋爱的障碍,宁可避免。不知道才叔要不要孩子,怕他经济又负担不起。这害人的战事什么时候会了结…… 曼倩老晚才起来。她起床时,才叔已出门了。她半夜没睡,头里昏沉沉,眼皮胀结得抬不甚起。对着镜子里清黄的长脸,自己也怕细看。洗面漱口后,什么劲儿都鼓不起。反正上午谁也不会来,便懒得打扮。休息了一会,觉得好受些。老妈子已上街买菜回来,曼倩罩上青布褂子,帮她在厨房里弄菜做饭。正忙得不可开交,忽听见打门声,心里想这时候有谁来。老妈子跑去开门。曼倩记起自己蓬头黄脸,满身油味,绝对见不得生人,懊悔没早知照老妈子一声。只听老妈子一路叫“奶奶!”,直奔灶下,说有个姓周的,是先生那门子亲戚,来看先生和奶奶,还站在院子里呢,要不要请他进来。曼倩知道天健来了,窘得了不得。给老妈子那么嚷,弄得无可推避,当时要骂她也无济于事。出去招呼呢?简直自惭形秽,毕竟客气初见,不愿意丢脸。要是进卧室妆扮一下再见他,出厨房就是天井,到中间屋子折入卧室,非先经过天井不可。不好意思见客,只得吩咐老妈子去道歉,说先生不在家,等先生回来告诉他。老妈子大声应着出去了。曼倩一阵羞恨,也不听老妈子把话传得对不对,想今天要算是无礼慢客了,天健明知自己在灶下不肯出见。也许他会原谅自己上灶弄得乌烟瘴气,仓卒不好见客。然而号称“才貌双全”的表嫂竟给烟火气熏得见不了生客,也够丢人了!这也该怪天健不好,早不来,迟不来,没头没脑地这会子闯来。曼倩正恨着,老妈子进来报客人去了,说星期六下午再来。曼倩没好气,教训老妈子不该有人来直嚷。结果老妈子咕嘟起嘴,闹着要不干,曼倩添了气恼。到才叔回家午饭,曼倩告诉他上午的事,还怨他哪里来的好表弟,平白地跟人家捣乱。 夫妇俩虽说过不特地招待天健,星期六时才叔还买些糕点带回。饭后曼倩用意重新修饰一番。上次修饰只是对客人表示敬意,礼仪上不许她蓬头黄脸出来慢客。这回全然不同。前天避面不见的羞愧似乎还在她意识底下起作用。虽然天健没瞧见她,而曼倩总觉得天健想象里的自己只是一个烟熏油腻、躲在灶下见不得他的女人。今天需要加工夫打扮,才能恢复名誉。无意中脂粉比平日施得鲜明些,来投合天健那种粗人的审美程度。 三点多钟,天健带了些礼物来了。相见之后,曼倩颇为快意地失望。原来他并不是粗犷浮滑的少年,曼倩竟不能照她预期的厌恶他。象一切航空人员,天健身材高壮,五官却雕琢得很精细,态度谈吐只有比才叔安详。西装穿得内行到家,没有土气,更没有油气。还是初次见面呢,而他对自己的客气里早透着亲热了,一望而知是个善于交际的人。才叔和他当然有好多话可讲;但她看出他不愿一味和才叔叙旧,冷落着自己,所以他时时把谈话的线索放宽,撒开,分明要将自己也圈进去。是的,事实不容许她厌恶天健,除非讨厌他常偷眼瞧自己。有一次,天健在看自己时,刚跟自己看他的眼锋相接,自己脸上立刻发热,眼睛里也起了晕,象镜面上呵了热气,而天健反坦白地一笑,顺口问自己平时怎样消遣。这人算得机灵!因为天健送的礼不薄,夫妇俩过意不去,约他明晚来便饭。那顿预定要请吃的饭,始终没省掉。 明天,曼倩整下午的忙,到百凡就绪,可以托付给老妈子了,才回房换好衣服,时间尚早,天健已来,才叔恰出去访友未回。曼倩一人招待他,尽力镇住腼腆,从脑子犄角罅缝里搜找话题。亏得天健会说话,每逢曼倩话窘时,总轻描淡写问几句,仿佛在息息扩大的裂口上塔顶浮桥,使话头又衔接起来。曼倩明白他看破自己的羞缩,在同情地安抚自己,想着有点滑稽,也对他感激。天健说,他很想吃曼倩做的菜,而又怕曼倩操劳,所以今天的心理不无矛盾。更说他自己也会烧菜,找一天他下厨房显显手段。曼倩笑道, “亏得我及早知道你有这本领!我本不会做菜,以后你来吃饭,我更不敢做,只好请你吃白饭了。”天健有与人一见如故的天才,兴会蓬勃。能使一切交际简易化。曼倩不知不觉中松了拘束。才叔回来,看见他俩正高兴说笑着,曼倩平时的温文里添上新的活泼,知道他夫人对他表弟的偏见已经消释,私心颇为欣慰。到坐下吃饭时,三人都忘了客套,尤其是曼倩——她从来没觉得做主妇这样容易,招待客人的责任这样轻松。天健叙述许多到本地来以前的事,又说一个同乡人家新为他布置一间房,有时玩得太晚了,可以在校外住宿。才叔忽然想到和天健一起走的那个女人,问道: “同你一起玩儿的女孩子不会少罢?那天和你逛街的是谁?” 天使呆了一呆,说:“哪一天?” 曼倩顽皮地插嘴道:“意思是说:‘哪一个?’想他天天有女朋友同玩的,所以多得记不清了。” 天健对她笑说 :“我知道表嫂说话利害!可是我实在记不起。” 才叔做个鬼脸道:“别装假!就是我在中山路扭弯碰见你的那一天,和你并肩走着圆脸紫衣服的那一位——这样见证确凿,你还不招供么?” 天健道 :“唉!那一个。那一个就是我房东的女儿……”曼倩和才叔都以为还有下文,谁知他顿一顿,就借势停了,好象有许多待说出的话又敏捷地、乖觉地缩回静默里去。夫妇俩熬不住了,两面夹攻说:“无怪你要住她家的房子!” 天健分辩似的忙说:“是这么一回事。我的房东是位老太太。我在四川跟她的侄儿混得很熟。我到此地来,她侄儿写信介绍,凑巧她租的屋子有多余,所以划出一间给我用——是啊!我偷空进城的日子,有一个歇脚点,朋友来往也方便。她只有一子一女。儿子还上学读书,这位小姐今年夏天大学毕业,在什么机关里当科员,那女孩子长得还不错,也会打扮。就是喜欢玩儿,她母亲也管不了她——”说到此,天健要停,忽又补上道: “航空学校同事跟她来往的很多,不单是我。” 当科员的才叔听着想 ;“原来是办公室的‘花瓶’!”设说出口。曼倩的笑象煮沸的牛奶直冒出来:“那位小姐可算得航空母舰了!”才叔不自主地笑了。天健似乎受到刺痛地闪了闪,但一刹那就恢复常态,也搀进去笑。曼倩说过那句话,正懊恼没先想想再说,看见天健表情,觉得他的笑容勉强,更恨自己说话冒昧,那女孩子没准是他的情人。今天话比平时说得太多,果然出这个乱子。曼倩想着,立刻兴致减退,对自己的说话也加以监视和管束,同时,她看天健的谈笑也似乎不象开始时的随便坦率——但这或许是她的疑心生鬼。只有才叔还在东扯西拉,消除了宾主间不安的痕迹。好容易饭吃完,天健坐了一会就告辞。他对曼倩谢了又谢,称赞今天的菜。曼倩明知这是他的世故,然而看他这般郑重其事地称谢,也见得他对自己的敬意,心上颇为舒服。夫妇俩送他出院子时,才叔说:“天健,你不嫌我这儿简陋,有空常来坐坐。反正曼倩是简直不出门的,她也闲得气闷。你们俩可以谈谈。” “我当然喜欢来的!就怕我们这种人,个个都是粗坯,够不上资格跟表嫂谈话。”虽然给笑冲淡了严重性,这话里显含着敌意和挑衅。亏得三人都给门前的夜色盖着,曼倩可以安全地脸红,只用极自然的声调说: “只怕你不肯来。你来我最欢迎没有。可是我现在早成管家婆子,只会谈柴米油盐了。而且我本来就不会说话。” “大家无须客气!”才叔那么来了一句。这样嘱了“再会”, “走好”,把天健送走了。 两天后的下午,曼倩正在把一件旧羊毛里衣拆下的毛线泡过晾干了想重结,忽然听得天健来。曼倩觉得他今天专为自己来的,因为他该知道这时候才叔还没下班。这个发现使她拘谨,失掉自在。所以见面后,她只问声今天怎会有工夫来,再也想不出旁的话。前天的亲热,似乎已经消散,得重新团捏起来。天健瞧见饭桌上拆下的毛线堆,笑道:“特来帮你绷线。”曼倩要打破自己的矜持,忽生出不自然的勇敢,竟接口说:“你来得正好,我正愁没人绷线,才叔手腕滞钝,不会活络的转。我今天倒要试试你。只怕你没耐心。让我先把这毛线理成一股股。”这样,一个人张开手绷线,一个人绕线成球,就是相对无言,这毛线还替彼此间维持着不息的交流应接,免除了寻话扯淡的窘态。绕好两三个球以后,曼倩怕天健厌倦,说别绕罢,天健不答应。直到桌上的线都绕成球,天健才立起来,说自己的手腕和耐心该都过得去罢,等不及才叔回来,要先走了。曼倩真诚地抱歉说:“太委屈了你!这回捉你的差,要吓得你下回不敢来了。”天健只笑了笑。 从此,每隔三四天,天健来坐一会。曼倩注意到,除掉一次请她夫妇俩上馆子以外,天健绝少在星期日来过。他来的时候,才叔总还在办公室。曼倩猜想天健喜欢和自己在一起,这种喜欢也无形中增进她对自己的满意。仿佛黯淡平板的生活里,滴进一点颜色,皱起些波纹。天健在她身上所发生的兴趣,确定了她摇动的自信心,证明她还没过时,还没给人生消磨尽她动人的能力。要对一个女人证明她可爱,最好就是去爱上她。在妙龄未婚的女子,这种证明不过是她该得的承认,而在已婚或中年逼近的女人,这种证明不但是安慰,并且算得恭维。选择情人最严刻的女子,到感情上回光返照的时期,常变为宽容随便;本来决不会被爱上做她丈夫的男子,现在常有希望被她爱上当情人。曼倩的生命已近需要那种证明、那种恭维的时期。她自忖天健和她决不会闹恋爱——至少她不会热烈地爱天健。她并不担忧将来,她有丈夫,这是她最有效的保障,对天健最好的防御。她自己的婚姻在她和天健的友谊里天然的划下一条界限,彼此都不能侵越。天健确讨人喜欢——她心口相语,也不愿对他下更着痕迹的评定,说他“可爱”——无怪才叔说他善交女友。想到天健的女友们,曼倩忽添上无理的烦恼,也许天健只当她是那许多“女朋友”中的一个。不,她断不做那一类的女友,他也不会那样对待她。他没有用吃喝玩乐的手段来结交她。他常来看她,就表示他耐得住恬静。天健来熟了以后,她屡次想把才叔说他的话问他,然而怕词气里不知不觉地走漏心坎里的小秘密,所以始终不敢询问。这个秘密,她为省除丈夫的误会起见,并不告诉才叔。因此,她有意无意地并不对才叔每次提起天健曾来瞧她。她渐渐养成习惯,隔了两天,就准备(她不承认是希望)他会来,午饭后,总稍微打扮一下。虽然现在两人见惯了,而每听到他进门的声音,总觉得震动,需要神速的大努力,使脸上不自主的红晕在他见面以前褪净。 她活着似乎有些劲了。过了个把月,已入冬天,在山城里正是一年最好的时季。连续不断的晴光明丽,使看惯天时反复的异乡人几乎不能相信天气会这样浑成饱满地好。日子每天在嫩红的晨光里出世,在熟黄的暮色里隐退。并且不象北方的冬晴,有风沙和寒冷来扫兴。出城地形高,据说入冬就有雾围裹绕,减少空袭的可能性,市面也愈加热闹。一天,天健照例来了,只坐一会儿就嚷要走。曼倩说,时间还早,为什么来去匆匆。天健道 “天气好得使人心痒痒的,亏你耐得住在家里闷坐!为什么不一同上街走走?” 这一问把曼倩难倒了。要说愿意在家里闷着,这句话显然违心,自己也骗不信。要跟天健作伴在大街上走,又觉得不甚妥当,旁人见了会说闲话,有些顾忌——这句话又不便对天健明说。结果只软弱地答复说:“你在这儿无聊,就请便罢。” 天健似乎明白她的用意,半顽皮、半认真的说 :“不是我,是你该觉得枯坐无聊。我是常常走动的。同出去有什么关系?不成才叔会疑心我拐走了你!” 曼倩愈为难了.只含糊说:“别胡扯!你去罢,我不留你。” 天健知道勉强不来,便走了。到天健走后,曼倩一阵失望,才明白实在要他自动留下来的。现在只三点多钟,到夜还得好半天,这一段时间横梗在前,有如沙漠那样难于度越。本来时间是整片成块儿消遣的,天健一去,仿佛钟点分秒间抽去了脊梁,散漫成拾不完数不尽的一星一米,没有一桩事能象线索般把它们贯串起来。孤寂的下午是她常日过惯的,忽然竟不能再忍受。才想起今天也不妨同天健出去,因为牙膏牙刷之类确乎该买。虽然事实上在一起的不是丈夫,但是 “因公外出”,对良心有个交代,对旁人有个借口,总算不是专陪外人或叫外人陪着自己出去逛街的。 过一天,天气愈加诱人地好。昨日的事还有余力在心上荡漾着,曼倩果然在家坐不住了。上午有家事须料理;防空的虚文使店家到三点后才开门。曼倩午后就一个人上街去。几天没出来,又新开了好几家铺子,都勉强模仿上海和香港的店面。曼倩站在一家新开的药房前面,看橱窗里的广告样品,心里盘算着进去买些什么。背后忽有男人说话,正是天健的声音。她对橱窗的脸直烧起来,眼前一阵糊涂,分不清橱窗里的陈设,心象在头脑里舂,一时几乎没有勇气回过脸去叫他。在她正转身之际,又听得一个女人和天健说笑,她不由自主,在动作边缘停下来。直到脚步在身畔过去,才转身来看,只见天健和一个女人走进这家药房。这女人的侧面给天健身体挡着,只瞧见她的后影,一个能使人见了要追过去看正面的俏后影。曼倩恍然大悟,断定是“航空母舰”。顿时没有勇气进店,象逃避似的迅速离开:日用化妆品也无兴再买了,心上象灌了铅的沉重,脚下也象拖着铅,没有劲再步行回家,叫了洋车。到家平静下来,才充分领会到心里怎样难过。她明知难过得没有道理,然而谁能跟心讲理呢?她并不恨天健。她只觉得不舒服,好象识破了一月来的快活完全是空的——不,不是空的,假使真是空的,不会变成这样的滋味。她希望立刻看见天健,把自己沸乱的灵魂安顿下去。今天亲眼瞧见的事,似乎还不能相信,要天健来给她证明是错觉。总之,天健该会向她解释。但今天他不会来了,也许要明天,好远的明天!简直按捺不住心性来等待。同时首次感到亏心,怕才叔发现自己的变态。那晚才叔回家,竟见到一位比平常来得关切的夫人,不住的向他问长问短。曼倩一面谈话,一面强制着烦恼,不让它冒到意识面上来。到睡定后,又怕失眠,好容易动员了全部心力,扯断念头,放在一边,暂时不去想它,象热天把吃不完的鱼肉搁在冰箱里,过一夜再说。明天醒来,昨夜的难受仿佛已在睡眠时溜走。自己也觉得太可笑了,要那样的张大其事。天健同女人出去玩,跟自已有什么相干?反正天健就会来,可以不露声色地借玩笑来盘问他。但是一到午后,心又按捺不住,坐立不定地渴望着天健。 那天午后,天健竟没来。过了一天又一天,天健也不来,直到第五天,他还没来。彼此认识以后,他从没有来得这样稀。曼倩忽然想,也许天健心血来潮,知道自己对他的心理,不敢再来见面。然而他怎会猜测到呢?无论如何,还是绝了望,干脆不再盼他来罢。曼倩领略过人生的一些讽刺,也了解造物会怎样捉弄人。要最希望的事能实现还是先对它绝望,准备将来有出于望外的惊喜。这样绝望地希望了三天,天健依然踪迹全无。造物好象也将错就错,不理会她的绝望原是戴了假面具的希望,竟让它变成老老实实的绝望。 这八天里,曼倩宛如害过一场重病,精神上衰老了十年。一切恋爱所有的附带情感,她这次加料尝遍了。疲乏中的身心依然紧张,有如失眠的人,愈困倦而神经愈敏锐。她好几次要写信给天健,打过不知多少腹稿,结果骄傲使她不肯写,希望——“也许他今天或明天自会来”——叫她不必写。当才叔的面她竭力做得坦然无事,这又耗去不少精力。所以,她不乐意才叔在家里,省得自己强打精神来应付他。然而才叔外出后,她一人在家,又觉得自己毫无保障的给烦恼摆布着。要撇开不想,简直不可能。随便做什么事,想什么问题,只象牛拉磨似的绕圈子,终归到天健身上。这八天里,天健和她形迹上的疏远,反而增进了心理上的亲密;她以前对天健是不肯想念,不允许自己想念的,现在不但想他,并且恨他。上次天健告别时,彼此还是谈话的伴侣,而这八天间她心里宛如发着酵,酝酿出对他更浓烈的情感。她想把绝望哄希望来实现,并未成功。天健不和她亲热偏赚到她对他念念不忘。她只怪自己软弱,想训练自己不再要见天健。——至多还见他一次,对他冷淡,让他知道自己并不在乎他的来不来。 又是一天。曼倩饭后在洗丝袜。这东西是经不起老妈子的粗手洗的,曼倩有过经验。老妈子说要上街去,曼倩因为两手都是肥皂,没起来去关门,只分付她把门虚掩。心里盘算,过几天是耶稣圣诞了,紧接着就是阳历新年,要不要给天健一个贺年片——只是一个片子,别无他话。又恨自己是傻子,还忘不下天健,还要去招惹他。一会儿洗完袜子,抹净了手,正想去关门,忽听得门开了。一瞧就是天健,自己觉得软弱,险的站立不稳。他带上门,一路笑着嚷:“怎么门开着?一个人在家么?又好几天没见面啦!你好啊?” 曼倩八天来的紧张忽然放松,才发现心中原来还收藏着许多酸泪,这时候乘势要流出来。想对天健客套地微笑,而脸上竟凑不起这个表情。只低着头哑声说道:“好一个稀客!” 天健感到情景有些异常,呆了一呆,注视着曼倩,忽然微笑,走近身,也低声说:“好象今天不高兴,跟谁生气呢?” 曼倩准备对他说的尖酸刻刺的话,一句也说不出。静默压着自己,每秒钟在加重量,最后挣扎说道:“你又何必屈尊来呢?这样好天气,正应该陪女朋友逛街去。”说到这里觉得受了无限委屈,眼泪更制不住,心上想:“糟了槽了!给他全看透了!”正在迷乱着,发现天健双手抱住自己后颈,温柔地吻着自己的眼睛说:“傻孩子!傻孩子!”曼倩本能地摔脱天健的手,躲进房去,一连声说:“你去罢!我今天不愿意见你。你快去!” 天健算是打发走了。今天的事彻底改换了他对曼倩的心理。他一月来对曼倩的亲密在回亿里忽发生新鲜的、事先没想到的意义。以前指使着自己来看曼倩的动机,今天才回顾明白了,有如船尾上点的灯,照明船身已经过的一条水路。同时,他想他今后对曼倩有了要求的权利,对自己有了完成恋爱过程的义务。虽然他还不知道这恋爱该进行到什么地步,但是被激动的男人的虚荣心迫使他要加一把劲,直到曼倩坦白地、放任地承认他是情人。曼倩呢,她知道秘密已泄漏了,毫无退步,只悔恨太给天健占了上风,让天健把事看得太轻易。她决意今后对天健冷淡,把彼此间已有的亲热打个折扣,使他不敢托大地得寸进尺。她想用这种反刺激,引得天健最后向自己恳切卑逊地求爱。这样,今天的事才算有了报复,自己也可以挣回面子。她只愁天健明天不来,而明天天健来时,又先分付老妈子说“奶奶病了”,让他改天再来。天健以为她真害病,十分关切,立刻买了两篓重庆新来的柑子,专差送去。因为不便写信,只附了一个名片。过一晚又寄一张贺柬,附个帖子请才叔夫妇吃耶稣圣诞晚饭。回信虽由才叔署名,却是曼倩的笔记,措词很简单,只说:“请饭不敢辞,先此致谢,到那天见。”天健细心猜揣,这是曼倩暗示不欢迎自己去看她,有抵抗能力的人决不躲闪,自己该有胜利者的大度,暂时也不必勉强她。到圣诞晚上,两人见面,也许是事情冷了,也许因有才叔在旁壮胆,曼倩居然相当镇静。天健屡次想在她眼睛里和脸上找出共同秘密的痕影,只好比碰着铁壁。饭吃得颇为畅快,但天健不无失望。此后又逢阳历年假,才叔不上办公家。天健去了一次,没机会跟曼倩密谈。并且曼倩疏远得很,每每借故走开。天健想她害羞远着自己,心上有些高兴,然而看她又好象漠然全没反应,也感到惶惑。 才叔又上办公室了,天健再来见曼倩的面。以前的关系好象吹断的游丝,接不起来。曼倩淡远的态度,使天健也觉得拘束,更感到一种东西将到手忽又滑脱的恼怒。他拿不定主意该怎么办,是冷静地轻佻,还是热烈地卤莽。他看她低头在结毛线,脸色约束不住地微红,长睫毛牢覆下垂的眼光仿佛灯光上了罩子,他几乎又要吻她。他走近她面前,看她抬不起的脸红得更鲜明了。他半发问似的说:“这几天该不跟我生气了?” “我跟你生什么气?没有这会事。”曼倩强作安详地回答。 天健道:“咱们相处得很好,何苦存了心迹,藏着话不讲!” 曼倩一声不响,双手机械地加速度地结着。天健逼近身,手搁在曼倩肩上。曼倩扭脱身子,手不停结,低声命令说 :“请走开!老妈子瞧见了要闹笑话的。” 天健只好放手走远些,愤愤道:“我知道我不受欢迎了!我来得太多,讨你的厌,请你原谅这一次,以后决不再来讨厌。”说着,一面想话说得太绝了,假使曼倩不受反激,自己全没退步余地,便算失败到底了。曼倩低头做她的活,不开口。在静默里,几分钟难过得象几世。天健看逼不出什么来,急得真上了气,声音里进出火道:“好罢!我去了!决不再来打扰你……你放心罢。” 天健说完话,回身去拿帽子。曼倩忽抬起头来,含羞带笑,看了发脾气的天健一眼,又低下头说:“那末明天见。我明天要上街,你饭后有空陪我去买东西不?”天健莫名其妙,呆了一呆,醒悟过来,快活得要狂跳,知道自己是胜利了,同时觉得非接吻以为纪念不可。然而他相信曼倩决不会合作,自己也顾忌着老妈子。他出门时满腔高兴,想又是一桩恋爱成功了,只恨没有照例接吻来庆祝成功,总是美满中的缺陷。 这个美中不足的感觉,在以后的三四星期里,只有增无减。天健跟曼倩接近了,发现曼倩对于肉体的亲密,老是推推躲躲,不但不招惹,并且不迎合。就是机会允许拥抱,这接吻也要天健去抢劫,从不是充实的、饱和的、圆融的吻。天生不具有骚辣的刺激性或肥腻的迷醉性,曼倩本身也不易被激动迷惑,在恋爱中还不失幽娴。她的不受刺激,对于他恰成了最大的刺激。她的淡漠似乎对他的热烈含有一种挑衅的藐视,增加他的欲望,搅乱他的脾气,好比一滴冷水落在烧红的炭炉子里,“嗤”的一声触起盖过火头的一股烟灰。遭曼倩推拒后,天健总生气,几乎忍不住要问,她许不许才叔向她亲热。但转念一想,这种反问只显得自己太下流了;盗亦有道,偷情也有它的伦理,似乎她丈夫有权力盘问她和她情人的关系,她情人不好意思质问她和丈夫的关系。经过几次有求不遂,天健惭渐有白费心思的失望。空做尽张致,周到谨密,免得才叔和旁人猜疑,而其实全没有什么,恰象包裹挂号只寄了一个空匣子。这种恋爱又放不下,又乏味.总不能无结果就了呀!务必找或造个机会,整个占领了曼倩的身心。上元节后不多几日,他房主全家要出城到乡下去,他自告奋勇替他们今天看家,预约曼倩到寓所来玩。他准备着到时候尝试失败,曼倩翻脸绝交。还是硬生生拆开的好,这样不干不脆、不病不痒地拖下去,没有意思。居然今天他如愿以偿。他的热烈竟暂时融解了曼倩的坚拒,并且传热似的稍微提高了她的温度。 他们的恋爱算是完成,也就此完毕了。天健有达到目的以后的空虚。曼倩在放任时的拘谨,似乎没给他公平待遇,所以这成功还是进一步的失败。结果不满意,反使他天良激发,觉得对不住曼倩,更对不住才叔;自己有旁的女人,何苦“亲上加亲”地去爱表嫂。曼倩决然而去,不理他的解释和道歉,这倒减少了他的困难,替他提供了一个下场的方式。他现在可以把曼倩完全撇开,对她有很现成的借口:自觉冒犯了她无颜相见。等将来曼倩再找上来,临时想法对付。曼倩却全没想到将来。她一口气跑回家,倒在床上。心象经冰水洗过的一般清楚,知道并不爱天健。并且从前要博天健爱她的虚荣心,此时消散得不留痕迹。适才的情事,还在感觉里留下后影,好象印附着薄薄一层的天健。这种可憎的余感,不知道多久才会褪尽。等一会才叔回来,不知道自己的脸放在哪里。 那天晚上,才叔并没看出曼倩有何异常。天健几星期不来,曼倩也深怕他再来,仿佛一种不良嗜好,只怕它戒绝不断。自从那一次以后,天健对她获得了提出第二次要求的权力,两人面对面,她简直没法应付。她相信天健不失是个 “君子”,决不至于出卖她,会帮她牢守那个秘密。但是,万一这秘密有了事实上的结果,遮盖不下的凭据——不!决不会!天下那有那么巧的事?她只懊悔自己一时糊涂,厌恨天健混帐,不敢再想下去。 天气依然引人地好。曼倩的心象新给虫蛀空的,不复萌芽生意。这样,倒免去春天照例的烦闷。一天中饭才吃完,才叔正要睡午觉,忽听得空袭警报。和风暖日顿时丧失它们天然的意义。街上人声嘈杂;有三个月没有警报了,大家都不免张里失措。本地的飞机扫上天空,整个云霄里布满了它们机器的脉搏,然后,浙渐散向四郊去。老妈子背上自己衣包,还向曼倩要了几块钱,气喘吁吁跑到巷后防空壕里去躲,忙忙说:“奶奶你和先生快来呀!”才叔懒在床上,对曼倩说,多半是个虚惊,犯不着到壕里去拌灰尘挤人。曼倩好象许多人,有个偏见,她知道有人被炸死,而总不信自己会炸死。才叔常对朋友们称引他夫人的妙语:“中空袭的炸弹象中航空奖券头彩一样的难。”一会儿第二次警报发出;汽笛悠懈的声音,好比巨大的铁嗓子,仰对着荡荡青天叹气。两人听得四邻毕静,才胆怯起来。本来是懒得动,此时又怕得不敢动。曼倩一人在院子里,憋住气遥望。敌机进入市空,有一种藐视的从容,向高射机关枪挑逗。那不生效力的机关枪声好象口吃者的声音,对天格格不能达意,又象咳不出痰来的干嗽。她忽然通身发软,不敢再站着看,急忙跑回卧室去。正要踏进屋子,一个声音把心抽紧了带着同沉下去,才沉下去又托着它爆上来,几乎跳出了腔子,耳朵里一片响。关上的窗在框子里不安地颤动着,茶盘里合着的杯子也感受到这力量,相碰成一串急碎的音调。曼倩吓得倒在椅子里,搀了才叔的手,平时对他的不满意,全没有了,只要他在自己身边。整个天空象装在脑子里,那些机关枪声,炸弹声,都从飞机声的包孕中分裂出来,在头脑里搅动,没法颠簸它们出去。不知过了多少时候,才又安静。树上鸟雀宛如也曾中止了啁啾,这时候重开始作声。还是漠然若无其事的蓝天,一架我们的飞机唿喇喇掠过天空,一切都没了。好一会警报解除。虽然四邻尚无人声,意想中好象全市都开始蠕动。等老妈子又背包回来,才叔夫妇才同到大街,打探消息。衔上比平时更热闹,好多人围着看防空委员会刚贴出的红字布告,大概说:“敌机六架窜入市空无目的投弹,我方损失极微。当经我机迎头痛击,射落一架,余向省境外逃去。尚有一机被我射伤,迫落郊外某处,在寻探中。”两人看了,异口同声说,只要碰见天健,就会知道确讯。才叔还顺口诧异天健为什么好久没来。 此时天健人和机都落在近郊四十里地的乱石坡里,已获得惨酷的平静。在天上活动的他,也只有在地下才能休息。 这个消息,才叔夫妇过三天才确实知道。才叔洒了些眼泪,同时伤心里也有骄傲,因为这位英雄是自己的表弟,曼倩开始觉得天健可怜,象大人对熟睡的淘气孩子,忽然觉得它可怜一样。天健生前的漂亮、能干、霸道、圆滑,对女人是可恐怖的诱惑,都给死亡勾消了,揭破了,仿佛只是小孩的淘气,算不得真本领。同时曼倩也领略到一种被释放的舒适。至于两人间的秘密呢,本来是不愿回想,对自己也要讳匿的事,现在忽然减少了可恨,变成一个值得保存的私人纪念,象一片枫叶、一瓣荷花,夹在书里,让时间慢慢地减退它的颜色,但是每打开书,总看得见。她还不由自主地寒栗,似乎身体上沾染着一部分死亡,又似乎一部分身体给天健带走了,一同死去。亏得这部分身体跟自己隔离得远了,象蜕下的皮、剪下的头发和指甲,不关痛痒。 不久,本市各团体为天健开个追悼会,会场上还陈列这次打下来一架敌机的残骸。才叔夫妇都到会。事先主席团要请才叔来一篇演讲或亲属致词的节目,怎么也劝不动他。才叔不肯借死人来露脸,不肯在情感展览会上把私人的哀伤来大众化,这种态度颇使曼倩对丈夫增加敬重。一番热闹之后,天健的姓名也赶上他的尸体,冷下去了,直到两三星期后,忽又在才叔夫妇间提起。他俩刚吃完晚饭,在房里闲谈。才叔说:“看来你的征象没什么怀疑了。命里注定有孩子,躲避不了。咱们也该有孩子了,你不用恨。经济状况还可以维持,战事也许在你产前就结束,更不必发愁。我说,假如生一个男孩子,我想就叫他‘天健’也算纪念咱们和天健这几个月的相处。你瞧怎样?” 曼倩要找什么东西,走到窗畔,拉开桌子抽屉,低头乱翻,一面说 “我可不愿意。你看见追悼会上的‘航空母舰’么?哭得那个样,打扮得活象天健的寡妇!天健为人,你是知道的。他们俩的关系一定很深,谁知道她不——不为天健留下个种子?让她生儿子去纪念天健罢。我不愿意!并且,我告诉你,我不会爱这个孩子,我没有要过他。” 才叔对他夫人的意见,照例没有话可说。他夫人的最后一句话增加了自己的惶恐,好象这孩子该他负责的。他靠着椅背打个哈欠道:“好累呀——呀!那末,就看罢。你在忙着找什么?” “不找什么。”曼倩含糊说,关上了抽屉,“——我也乏了,脸上有些升火。今天也没干什么呀!” 才叔懒洋洋地看着他夫人还未失去苗条轮廓的后影,眼睛里含着无限的温柔和关切。
本文选自《人·鬼·兽,写在人生边上》 海峡文艺出版社1991年5月 【猫头鹰手工校对,转载请注明转自黑蓝及校对人】
从小陪到大
小叔叔,刚考上大学,他当时有两本书,《围城》和这个集子。我小学刚毕业,但被关在房间准备考初中的重点班,每天四小时,在那个房间里,看完《围城》再看这个集子。虽然非常不懂,但,时间过得倒很快。叔叔去上大学,两本书留下。每每被关起学习,都要看看它们,每个时间段都有新感受,短篇集子里,最爱《纪念》,人年纪越大,越觉得写得很透。有时候会觉得钱先生用词有点作,但也好他这口,为他对人心的揣摩和了解感到惊叹。在此推荐和大家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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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7-07 11:27:26
【那一篇】《艾罗斯特拉特》·随机杀人者 作者:孙智正
萨特:艾罗斯特拉特 柳鸣九 译
对芸芸众生,就得自上而下加以俯视。我把灯灭了,在窗前坐下,那些人万没有想到,会有人自上而下观察他们。他们只关心门面,修饰面容,偶尔也注意自己的背影,但他们所有的精心打扮都是为了给面前一米七范围以内的观众看的。谁也没有想过一顶圆顶礼帽从七层楼上看下去会是什么样子。他们从不注意用鲜艳夺目的颜色与布料来遮掩他们的双肩与头顶,他们不懂得要防备“俯视”这一威胁人类的大敌。我俯身下看,不禁大笑起来,他们引以自豪的堂堂挺立之躯而今安在?他们在人行道上就像被压得扁平扁平的,两条匍匐爬行的腿轮流从双肩下伸出来。
七层楼的阳台,这才是我应该消磨一生的去处。精神上的优越,必须有物质上的表征来支撑,没有这种支撑,精神优越无从谈起。那么,我比人们优越之处在哪里?在于位置的优越,除此别无其他:我作为人类的一员而又置身于人类之上,从上向下俯视观察他们。我为什么喜爱巴黎圣母院的钟楼、埃菲尔铁塔的平台、圣心教堂以及代朗布尔街上我住的第七层楼,原因就在这里。它们都是位置优越的绝妙表征。
有时,我也得下楼到街上去,例如,上办公室。此时,我总感到憋气。当我与人们站在同一个平面上的时候,我就很难再把他们视为蝼蚁,因为他们跟你接触,对你有感染。有一次,我看见有个人死在街上。他是扑倒在地而死的。旁人把他翻过身来,他仍流血不止。我看见他睁得大大的眼睛、难以言状的表情与流出来的一大摊血。我这样想:“这算不了什么,这并不比一幅墨迹未干的画更能打动人。他的鼻子被涂抹成了红色,如此而已。”但我这时感到有股该死的柔弱突然向我袭来,侵占了我的双腿与颈背,我晕了过去。旁边的人把我抬进一家药店,使劲拍打我的肩膀,朝我嘴里灌烈酒。我真想宰了他们。
我知道他们是我的敌人,而他们却不知道这一点。他们相亲相爱,手挽着手;而对我,他有时碰碰我这儿,有时碰碰我那儿,因为他们以为我也是他们的同类。但是,只要他们猜到了一丁点儿事实真相,他们就会揍我。事实上,他们日后也的确揍了我。当他们抓到了我、知道了我是什么人以后,就毒打了我一顿,在警察局里揍了我足有整整两个钟头,扇耳光、拳打脚踢、扭我的胳臂、扯下我的裤子,最后,把我的夹鼻眼镜扔在地上,当我趴在地上去找眼镜的时候,他们一边笑着一边踢我的屁股。我早就预感到他们总有一天会揍我的,因为我身体虚弱,无力保卫我自己。有些家伙早就盯上我了,他们个个身强力壮。他们在街上故意挤撞我,以此取乐,看我怎么办。我什么也不表示,假装不懂他们的用意。可他们仍然使我上了他们的当。我一直害怕他们,这是一种预感,但你也想得到我仇恨他们是有足够的理由的。
从这个方面来看,自从我购置了一把手枪后,事情就比过去好多了。一个人总是随身带着这么一件可以产生爆炸并发出巨响的玩意,他就会觉得自己强大有力。我星期天带着它,随便地把它放在裤口袋里,出外闲逛,经常是在林阴大道上漫步。我感到它像一只螃蟹在口袋里鼓鼓囊囊,顶着我的大腿,冰凉冰凉的,但是,由于与我的身体接触,它慢慢也就热乎起来了。我僵直着身子往前走,那样子就像身上缠着绷带,或者像每走一步都受到了那根小棒的妨碍。我把手插进裤口袋,摸了摸那玩意,我不时走进公共厕所,甚至在那里面,我也小心翼翼,因为旁边老是有人,我掏出手枪,掂量掂量,我察看刻着黑色方格的枪柄与那像半张半闭的眼皮似的黑色扳机。旁人从厕所外面看见我支开的两腿与裤脚,都以为我在小便。但我是从来不在公共厕所里小便的。
一天夜晚,我突然萌生出向人开枪的念头。那是一个星期六的夜晚,我出门去找莱娅,她是一个站在蒙巴纳斯大道一家旅馆门前招徕顾客的金黄色头发的妓女。我从来没有和女人发生过肉体关系,因为我觉得在那种关系中吃亏的将是我。当然,男人可以骑在她们身上,但她们会大大张开自己毛茸茸的嘴,把你整个小腹全都吞进去,而且我还听说过,从长远来看,在这种交易里,得益的终归是她们。至于我,我无求于任何女人,我也不愿意给她们任何东西。因此,我所需要的是一个冷漠而又对我恭顺从命的女人,她能够怀着一种厌恶的心情任我摆布。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我都带着莱娅到迪盖斯纳旅馆去开房间。她总是把衣服脱光,我瞧着她,但并不去碰她。有几次,我就这样把裤子弄湿了,另外几次,我还能够回到家里再把那事弄完。这一天晚上,我没有在她常站立的那块地方找到她。我等了一会儿,看她仍未出现,我想她一定是患流行性感冒了。那时正是正月开初,天气冷得厉害。我深感失望,因为我是一个想像力丰富的人,我早就在热烈想像着这天夜晚我将能享受到的乐趣。幸好在奥德萨街有一个棕色头发的妓女,我过去就常注意到她,她接近中年,略微过于成熟,但是结实而丰满,我对中年的女人并不反感,当她们脱光衣服后,比别的女人更肉感。不过,这个妓女对我那一套并不在行,而突然要把那一套传授给她,我又有点胆怯。而且,我对新结识的妓女从来都有所提防,因为这些女人很可能把一个流氓藏在门后,一等那事完毕,他就会突然出来,把你的钱抢走,如果他不揍你一顿就算你万幸了。可是这一天夜晚,我不知哪里来的这大胆子,决定回家把手枪带上再来冒冒险。
一刻钟后,我到了那个妓女的身边,口袋装着武器,心里再也无所畏惧了。从近处看这个女人,她毋宁说有股凄清的神情。她很像我家对面的那个女邻居,一个副官的妻子,这一点使我特别满意,因为很久以来,我一直就想看见她脱光衣服的裸体。当那个副官外出时,她就开着窗户穿衣服,我常躲在窗帘后偷看她,但她总是在房间的深处梳妆打扮。
在斯特拉旅馆,只剩下一个空房间在五层楼上。我们走上去。那女人身体相当笨重,每上一级楼梯,就要停一下喘一口气,我倒是轻松自如,因为我的肚子虽略大一点,但我身材干瘦,非得高过五层楼,才能使我喘不过气来。走到五层的楼梯口,她停了下来,把右手放在胸前,大口地喘气,她的左手拿着房门的钥匙。
“真高!”她说,并试图向我微笑,我没有回答她,从她手里把钥匙拿过来,打开了房门。我左手握着手枪,在口袋里面对准了我的前方,直到打开电灯,我才把手松开。房间是空的,并未藏人。盥洗盆上放了一小块绿色的肥皂,是给妓女与嫖客用的。我微笑了一下:对我来说,浴盆与小块肥皂都毫无用处。那个女人在我身后不断喘气,这刺激着我的情欲。我转过身来,她向我献上她的嘴唇。我把她推开。
“脱掉你的衣服。”我对她说。
房间里有一张铺着绣花绒布的扶手椅;我在上面舒舒服服坐了下来,在这种情况下,可惜我没有吸烟。那女人脱掉了袍子,她停下来,投给我狐疑的一瞥。
“你叫什么名字?”我一边问她,一边把身子往后靠在椅背上。
“勒蕾。”
“好吧,勒蕾,你快脱掉衣服,我在等着哩。”
“你自己不脱衣服吗?”
“脱吧,脱吧,”我说,“你别管我。”
她把裤子脱到她的脚下,然后捡起裤子,细心地把它放在她的袍子上,跟她的乳罩在一起。
“我亲爱的,你是一个小坏蛋,一条小懒虫?你是想要你的小心肝来包办代替吗?”她这么问我。
她说着,向我靠近了一步,两手支在我椅子的扶手上,行动笨拙地要在我的两腿之间跪下来。但我粗暴地把她拖起来:
“别这样,别这样。”我对她说。
她惊讶地望着我。
“那你究竟要我为你干什么?”
“什么也不干。你走走看,走来走去就行了,我对你再没有别的要求。”
她开始在房间里来回走着,样子很不自然。再没有什么比要女人赤身裸体走来走去更叫她们难堪的了。她们不习惯两脚在地上平踩。那个妓女弓着背,垂着胳臂。而我,我却乐不可支,安安稳稳地坐在扶手椅上,衣服穿得严丝不露,甚至还戴着手套,而这个中年太太却遵照我的命令脱得全身精光,在我周围转来转去。
她侧过头来朝着我,为了掩饰她的尴尬而卖弄风情地对我一笑:
“你觉得我漂亮吗?你是在一饱眼福?”
“你别管我的事。”
“那么你告诉我,”她突然生气地说,“你是要我老这么走下去吗?”
“你坐下吧。”
她在床上坐下,我们互相望着,都没有出声。她冷得战栗起来。墙隔壁,有一只闹钟在响。我突如其来地向她下令:
“张开你的大腿!”
她犹疑了一下就照办了。我盯着她大腿之间的地方,使劲吸了一口气。接着,我就大笑起来,笑得眼里流出了泪水。我单刀直入地问她:
“你现在搞明白了吧。”
她惊愕地瞧着我,满脸涨得通红,她把两腿并拢起来:
“下流胚!”她从牙缝里骂出一句。
但是,我却笑得愈加厉害,于是,她一跃而起,从椅子上拿起她的乳罩。
“喂,喂,你还没有把事情干完呢,待一会儿,我会给你五十法郎,但我这钱要花得不冤。”我对她说。
她很不耐烦地拿起了她的裤子。
“我烦够了,你自己明白,我不知道你要些什么,如果你带我上楼来只是为了嘲弄我的话……”
这时,我掏出了手枪,摆弄给她看。她看了我一眼,神情严肃,把裤子扔下,一言不发。
“你再走下去,来来回回地走!”我对她说。
她又走了五分钟。接着,我要她把我那根小棍拿着,进行一番抚弄。当我感到自己的衬裤已经湿了一片,就站起身来,递给她一张五十法郎的钞票,她收下了。
“再见,”我又加上一句,“我给你这个价,可没有让你太费劲。”
我走了,把她赤裸裸地扔在房间当中,她一手拿着她的乳罩,一手捏着那张五十法郎的钞票。我并不为花了这笔钱而后悔,因为我把她弄得目瞪口呆,而一个妓女是很难得感到惊奇的。我一边下楼一边想:“我所要干的事,就是叫所有的人吃一惊。”这时,我很快活,像一个小孩那样快活。我带走了那块绿色肥皂,回到自己的家里,我在热水里把那块肥皂揉搓了好久,直到它在我的手指间变成了一块薄片,就像一块在嘴里已经含化了的薄荷糖。
但是,这天夜里,我却从睡梦中惊醒,我眼前又出现了那个妓女的面孔,出现了我掏出手枪时她那种眼光,还有她每走一步就抖动着的肥胖的肚子。
我真傻,我这样想。我感到一种强烈的后悔,我在旅馆房间的时候,本应该开枪,把那肚子打得满是窟窿。这天夜晚,接连又有三个夜晚,我都梦见一个肚脐眼周围,有六个红色的小洞环绕成一圆形。
从此以后,我每逢外出必定带上手枪。我盯着行人的背脊,根据他们行走的态势,想像着如果我给他们一枪,他们会怎么倒下。在星期天,我养成了这样一个习惯:站在小城堡戏院的前面,古典音乐会的出口。将近六点钟的时候,我听见一阵散场铃响,戏院的女招待出来把玻璃门打开,用小钩加以固定。开始散场了:人群之流缓缓而出。这些观众飘飘然地走着,眼睛里还洋溢着梦幻,心底里充满了甜美的感情。还有不少观众以惊奇的神情环视自己的周围,他们眼里的街道一定是蓝色的。于是,他们神秘地微笑起来:因为他们从一个世界走进了另一个世界。而敝人,正是在这另一个世界里等着他们。我将右手滑进我的裤口袋,我用全身的力气握住枪柄。过了一会儿,我似乎看见自己在朝那些观众开枪。我把他们一个个撂倒倒在地,就像扔一枝枝香烟,他们一些人倒在另一些人身上,而那些幸存者,吓得丧魂落魄,一拥而入,逃回戏院,把玻璃门全都挤得粉碎。这种游戏真够刺激,我想像得两手都颤抖了起来,我不得不走进德勒厄尔酒店喝一杯白兰地,来使自己恢复平静。
对女人嘛,我是不会这么把她们杀死的。我会朝她们的腰部开枪,或者朝她们的小腿开枪,逼着她们跳舞。
我还没有做出任何决定。但我打算全面着手准备,就像我已做出了决定,只不过暂时中断执行而已。我开始安排一些细节。我到唐菲尔—罗谢何市场的打靶摊去进行练习,我射击的记录并不出色,但是,人体的目标是很大的,特别是用枪口顶着他射击的时候。然后,我就考虑如何为我自己作宣传问题。我选择了一个我的同事都聚在办公室的日子。一个星期一的早晨,我显得对他们特别友好,虽然我跟他们握手的时候感到很厌恶。他们脱下手套来握手,互致问候。他们把手从套子里抽出,将手套翻过来、让它沿着手指滑脱而下,露出那赤裸裸的肥厚而皱纹密布的手掌,这一系列动作都显得猥亵下流。而我,我总是戴着手套不脱。
星期一上午,办公室没有什么大事要办。商务处的女打字员拿来一些收据交给我们。勒梅尔锡以优雅的风度跟她开开玩笑,她走后,办公室里的人就以油练老行家的阅历细细地评论起她的种种魅力。接着,他们又谈论起林白,他们都很喜欢林白,我对他们说:
“我嘛,我喜欢黑色英雄。”
“你喜欢黑人?”马塞问道。
“不,是魔道、黑道的那种黑色英雄,林白是一个白人英雄,我对他不感兴趣。”
“那么你去试试,看飞越大西洋是那么容易的吗?”布克辛冷嘲热讽地这么说。
我于是向他们解释我所说的黑色英雄是怎么一种人。
“是一个无政府主义者。”勒梅尔锡将我的意思这样加以概括说。
“不,”我温和地反驳,“无政府主义者是以他们自己的方式爱人类。”
“那么,就是一个精神不正常的人。”
马塞是一个颇懂文学的人,这时他也插嘴了:
“我知道你所说的这种人,他名叫艾罗斯特拉特。他想成为一个出名的人,但他找不到别的出名的法子,就去放火焚烧埃菲斯神殿,这神殿是世界七大奇迹之一。”
“这个神殿的建筑师叫什么名字?”
“我记不得了,”他承认了自己的无知,“我甚至认为,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
“真的吗?可你却记得艾罗斯特拉特的名字,你瞧,他出名的算盘可没有打错。”
那场谈话就此结束,但我非常平静,他们到时候一定会回想起这次谈话的。而我,在这次谈话以前,我从未听说过艾罗斯特拉特,此后,他的故事大大地鼓舞了我。他死去已有两千多年了,但他的行为却仍然闪闪发光,像一颗黑色的钻石。我开始认识到,我的一生将是短促的、悲剧性的,这种认识起先使我感到害怕,而后我也就习惯了。如果从一个方面来看,命运如此残忍,简直令人难以忍受。但从另一个方面来看,这就会促使苦短的人生中产生出巨大的能量与辉煌的美。当我下楼走到街上的时候,我感到身上有一种奇异的力量。我身上带着枪,这玩意会产生爆炸,发出巨响。但我的自信心并不是来自这把枪,而是来自我自己,我自己就是类似手枪、爆竹、炸弹的这么一个存在。我,终归有一天,当我那暗淡无光的一生即将结束的时候,我也会爆炸,会像一束镁光那样以强烈而短暂的一闪照耀全世界。在那一段时期里,我常常一连几个夜晚做同样的梦。我梦见自己是一个无政府主义者,守候在沙皇必经的路上,怀里藏着一个爆炸装置。到了预定的时间,沙皇的车队过处,炸弹一声巨响,我们都炸得血肉横飞,我,沙皇,以及三个穿着有金色装饰的制服的军官,无一幸免,如此惊心动魄,旁边的人群看得一清二楚。
现在,我一连好几个星期不到办公室去露面,我常到林阴道上去溜达,混在那些将冤死在我枪口下的行人之中,要不然我就关在房间里草拟我的计划。到十月初,我被辞退了。于是,我把时间用来写以下这样一封信,并将它复写了一百零二份:
先生:
您名扬四方,大作已发行了三万册。其奥秘何在?请容敝人直言,盖因阁下对世人以仁爱为怀也。您血液里流动着人道主义,这实在是幸运得很啦。与人为伴为友,您心花怒放;只要一见同类,不论曾否相识,您对他的同情即油然而生。他的肉体,他关节的组合,他能随意张开与合拢的双腿,您都欣赏得津津有味,他每只手居然有五个手指头,大拇指还能与
其他几个指头劈面相对,这也足以使您赏心悦目。眼见邻座有人从桌上拿起一个杯子,您也由衷高兴,原因在于此一动作纯系人类取物之方式,是您在大作中经常加以描写的,它不如猴子一投爪那么灵活迅速,但却充满了智慧,实为猴爪所远不及,然否?您还喜爱人的皮肉,人像重伤员在康复时的那种行走姿势,人每走一步似乎都在创造一种新走法的神气以及人的那种连野兽也见而生畏的大名鼎鼎的眼光。找到一种得体的语调向人类谈论人类,这在您是件轻车熟路的事,此种语调只需羞羞答答而又不乏狂热强烈就行。世人都贪婪地阅读您的大作,他们坐在舒适的沙发中,想像着您给他们编写的那不幸而含蓄的伟大爱情故事。您的故事可以给他们的种种不幸以安慰,相貌丑陋啦、活得窝囊啦、当了王八啦、年初没有涨薪水啦,所有这些,均可获得慰藉。您最近的小说一出,人们就不约而同,纷纷议论,众口一词,称道您又做了一件好事。
一个不爱人类的人是何模样,对此,敝人猜度,阁下一定很想见识见识,此人即敝人也。敝人如此不爱人类,即将采取行动,枪杀半打人共六名。您或许会纳闷,为何只枪杀半打?只因我手枪里仅六颗子弹。真乃令人发指的暴行,不是吗?而且,居然还是一桩毫无政治色彩的举动。坦率相告,敝人实无法对人类有爱。对阁下种种爱人类的感受,敝人十分理解,但他们身上对您有吸引力的东西,正好叫我反感。我与阁下一样,也见过一些人的丑态,他们嘴里在有节奏地咀嚼,却同时睁着眼死盯着一个对象,而一只手又在翻阅一本经济学杂志。因此,我宁愿像海豹那样就餐,难道是我的过错?人的面部动作,不能不引起他容貌的变化。当他闭着嘴进行咀嚼时,两边的嘴角就忽上忽下,那样子像是不断地从安详平静突变为满脸哭丧。敝人深知,您喜欢这种表情变化,将它称为“心灵”的敏锐,可我对此却反感厌恶,原因何在,我也不清楚,我生来就是如此。
如果您我之间只存在趣味的差别,我就不会来惹阁下厌烦了。但事情却似乎是,您得天独厚,应有尽有,而我却穷途末路,一无所有。爱不爱吃美国式的龙虾,我是有自由的,但如果我不爱人类,我就会成为一个倒霉蛋,我就不可能在阳光下找到一个位置。他们垄断了解释生之真谛的权利。我希望您理解我所要讲的意思。我吃闭门羹已有三十三年之久,在对我紧闭的大门上,大书特书了一句话:“非人道主义者不得入内”。我所从事的一切,我不得不全都放弃,我必须在这两者之间进行选择,要么试着去干荒诞不经并遭世人谴责的事,要么或早或迟转而对人群有利。我那些并非故意不为他们准备的种种想法,我已无法将它们从我身上清除掉。它们在我身上已经成为生理机制的一种微妙活动。我也不可能把这些想法表述得很清楚,因为我所使用的工具也是属于人类的。就以语言文字来说,我希望有我自己的语言文字,但是,我现在所使用的语言文字,就曾经在不知多少人的意识中被使用过,它们按照在别人脑子里的习惯,自动地在我的脑子里排列组合,因此,我现在使用它们来给您写信,并不是不感到厌恶的,但此乃最后一次了。我要向您明言,非得去爱人类不可,否则他们就只容许你庸庸碌碌,干点小差事。至于敝人,我可不甘于庸庸碌碌干小差事。我即将操起我的手枪,走到街上去,我倒要看看我能不能干出一件与人类为敌的事。永别矣,先生,也许我在街上将碰见的正是您,那么,您就永远也不会晓得敝人是怀着多么大的愉快一枪崩掉了您的脑袋。如果我碰见的不是您——这是最可能的情况——那么,请您去看明天的报纸吧,您将会看到一个名叫保尔·伊贝尔的家伙,在神经失常的状态下在埃德加—基内大街枪杀了五个行人。您对那些日报的措辞文笔最熟知不过,您会明白我并非“神经失常”,恰好相反,敝人头脑十分清醒,最后,请阁下接受敝人的敬意。
保尔·伊贝尔
我把这一百零二份信装进一百零二个信封,在信封上写下一百零二个法国作家的地址。而后,把这些信连同六小叠邮票放在我桌子的抽屉里。
在此后半个月里,我很少外出。我让自己的犯罪计划逐渐把我整个地控制起来。有时我照照镜子,很高兴地看到自己的面容有了变化,两眼变大了,几乎吞噬了整个脸部,它们在夹鼻眼镜后面显得又黑又温柔,像两颗行星一样转动。这双美丽的眼睛,既有艺术气质,又深藏了杀机。我预期在完成了杀人计划之后,我还会有更深刻的变化。我曾经见过两个漂亮姑娘的照片,这是两个女仆,她们杀了自己的女主人,洗劫了她的钱财,她们在作案前与作案后的照片,我都见过。犯案前,她们的面孔就像两朵纯洁的花儿在连衣裙凸纹布的衣领上摆动。她们发散出一种清洁卫生与诚实可靠的气息。一个看不见的发夹把她们的秀发弄成平行的波浪状。比她们的卷发、比她们的衣领、比她们到照相馆去拍照的那种神情更令人放心的是,她们的面貌像两姐妹一样相似,这是一种循规蹈矩的面貌的相似,一下就可以看出有血缘关系,来自同一个家族的自然根苗。作案以后,她们的面孔就像火灾那样光焰四射。她们光着将要被砍的脖子。脸上遍布皱纹,因恐惧与仇恨而产生的可怕的皱纹,面部的肌肉还有一些褶痕与坑坑洼洼,像是有一只利爪野兽在她们脸上踩了一圈。还有她们的眼睛,总那么漆黑而又深不可测的大眼睛,就像我的那一双。但是,她们不再相像了,每人按各自的方式打着共同犯罪的不同烙印。我这样想道:“如果一桩主要是由于偶然因素而犯下来的凶案,就足以使两个从孤儿院出来的傻瓜有如此厉害的变化,那么,一桩全部由我一人策划与执行的杀人凶案,在我身上还有什么变化不能引起呢?”这桩罪行将把我整个吞没,将彻底改变我那过分人性化的丑相……一桩罪行,可以将犯罪者的生命切割为二。有些时候,犯罪者也可能想要往后退缩,但是,罪行就站在你的背后,这块闪闪发光的矿石挡住了你的退路。我只要求有一个钟头来享受一下我的犯罪,来感受一下它的重压。在这个钟头里,我要把一切都安排好,使我能够充分地体验:我决定在奥德萨街头执行枪杀计划。然后,我利用街头的一片恐慌逃之夭夭,让行人们去收拾那些死者。我要使劲奔跑,穿过埃德加—基内大道,飞快拐进德朗布尔街。我只需三十秒钟就可以跑到我寓所的门口。那时,追赶我的人可能还在埃德加—基内大道呢,他们失掉了我的踪迹,至少要花上个把钟头才能搞清楚我的去向。我在家里等着他们,当我听见他们来敲我家的门时,我就给手枪再装上子弹,对准自己的嘴巴开一枪。
我比以前过得更阔绰,我与瓦文街一个饭店老板约定,每天早晚由他们把几小盘精美的饭菜送到我家。送饭的伙计来按门铃时,我并不去开门,我故意拖几分钟,然后我把门微微打开,我看见地板上放着一个长形的篮子,里面的盘子盛得满满的,正在冒热气。
十月二十七日傍晚六点钟,我只剩下十七个法郎五十生丁。我拿起我的手枪与那一大叠信走下楼。我留心不把门关上,以便我开枪作案之后能尽快回到家里。这时,我感到有些不舒服,双手冰冷,脑袋发晕,两眼发痒。我看了看街上那些商店,那个百家旅馆与我购买铅笔的那个文具店,但我却认不出它们了。我问自己:“这是条什么街?”蒙巴纳斯大道上人群熙攘,行人们把我挤来挤去,他们的臂肘、肩膀不断撞在我的身上。我在人流中颠簸,我没有力气在他们之间穿行。我突然发现在人群之中我孤单渺小得可怕,只要他们愿意,他们就能够加害于我!我因为口袋里插着手枪而害怕。我觉得他们似乎很快就会发现我身上有枪。他们会用严厉的眼光瞧着我,他们会说:“喂,喂,这个玩意……这个玩意……”语调像在开玩笑,其实是非常愤怒,他们还会用他们人类的爪子逮住我,“用私刑把他处死!”他们会把我抛到空中,我会像木偶一样又落在他们的胳臂上。这么一设想,我觉得还是把我的计划推迟到明天再执行较为明智。于是,我到浅斟酒店去吃了一顿十六法郎八十生丁的晚饭,剩下的七十个生丁,我把它们扔进了阴沟。
我一连三天躲在我房间里,不吃饭,不睡觉,我把百叶窗关上,既不敢走近窗户,也不敢开灯。星期一那天,有人来按我的门铃。我屏住呼吸等着。过了一分钟,门铃又在响,我踮起脚走近门边,把眼睛贴在锁孔上往外偷看,我只看见黑色衣服的一角与上边的一颗纽扣,那人又按了一下门铃,然后下楼去了,我没有搞清此人究竟是谁。夜里,我在幻觉中清晰地看见了棕榈树、潺潺流水与圆屋顶上紫罗兰色的天空。我不渴,因为我时不时就到厨房的水龙头下饮水。但我饥肠辘辘。我在幻觉中又看见了那个棕色头发的妓女。那是在我的古堡之中,古堡修建在黑石灰岩高原之上,距离周围所有的乡村均有二十公里之遥。那妓女赤身裸体,单独与我在一起。我用手枪逼她跪在地上,用四肢爬行;然后,把她绑在一根柱子上,在我长篇大论向她解释了我将要干什么之后,就开枪把她打得全身是孔。这些幻觉使我如此激动,我深感心满意足。后来,我一动也不动地待在黑暗里,脑子里一片空白。我觉得房间里的家具似乎开始在发出暴烈声。这是早晨五点钟,只要我能离开这个房间,我宁愿付出任何代价,但是,我不能下楼去,因为街上已有行人走动。
天亮了。我再也不感觉到饥饿,但我开始在流汗,衬衣也被汗湿了。屋外,阳光灿烂。这时,我想:“在一个关得严严实实的房间里,在一片黑暗之中,他蜷缩着身子躲着,他即将下楼到街上去,他将开枪杀人。”这么想着,我使自己感到害怕了。又到了晚上六点钟,我饿得难受,愤怒到了极点。我有时撞碰在家具上,于是我打开所有房间的电灯,厨房里的,厕所盥洗室里的。我开始声嘶力竭地放开喉咙唱歌,我洗了洗手,就出了家门。我足足花了两分钟的时间把那些信投入邮筒,我将它们十封一扎投进去,难免揉皱了其中的一些信封。然后,我沿着蒙巴纳斯大道一直走到奥德萨街,我停在一家衬衣店门口的镜子面前,当我在镜子里照见我的面容时,我这样想:“今晚该动手了。”
我站在奥德萨街的街头,离一盏路灯不远,我等着下手。有两个妇女走过,她们手挽着手,那个金黄色头发的说:
“人们在所有的窗口都挂上台毯,当地的贵族后代都来充当群众角色。”
“他们都已经变成穷光蛋了吗?”另一个问道。
“为了一天能挣五个金路易,一个人不非得是穷光蛋才会接受这样的差事。”
“五个金路易!”棕色头发的那个妇女不胜羡慕地说。在走过我身边的时候,她又加上一句:“我想,那些人穿着他们祖先的服装一定觉得很有趣。”
这两个妇女走远了。我感到冷,但却又在大量出汗。过了一会儿,我看见有三个男人走过来;我把他们放过去了,因为我要干掉的是六个。靠左边走的那个看了我一眼,把舌头啧地一响。我挪眼不去瞧他们。
到了七点钟,有两小簇人相隔很近地从埃德加—基内大道走过来,其中一男一女带着两个小孩,跟在他们后面的是三个上了年纪的妇女。我往前走了一步。那个女人正在生气,摇晃着那个小男孩的胳臂。那个男人有气无力地说:
“这孩子,他也叫人心烦。”
我的心在剧烈地跳动,甚至使得我感到两条胳臂也不舒服。我走上前去,站在他们面前,一动也不动。我的手插在口袋里,手指头捏着枪的扳机,却已软成一团,使不上劲。
“对不起!”那男子说着把我推开。
我这时突然回想起,我出来的时候,把房门关上了。想到此事,我心里不由得突生烦恼,因为待一会我要逃回家里,时间极为紧迫,而我却非得为打开房门去费工夫。这一簇人也走过去了。我转过身来,机械地跟在他们后面。但我却不再想向他们开枪了。他们消失在大道的人群里。而我,我倚靠在墙上,我听见响八点、响九点的钟声。我反复地对自己说:“这些人都已经是死人了,何必非得开枪杀他们?”此时,我真想大笑一阵。一条狗走了过来,嗅了嗅我的脚。
一个肥胖的男人从后面超过我,我吓了一跳,我紧跟在他身后,盯着他圆顶礼帽与外套衣领之间红色颈背上的皱褶。他有点摇摇晃晃,出气很粗,身体结实粗壮。我掏出手枪,它闪闪发亮而又冰凉冰凉的,使我生厌,这时我记不大清楚该如何开枪了,我一下看看手枪,一下看看那家伙的颈背。颈背上的那道皱褶在向我微笑,就像一张带着微笑而又有苦涩意味的嘴巴。我问自己要不要把手枪扔到阴沟里去。
突然,那汉子转过身来,恼火地望着我,我后退了一步。
“我是想……请教您……”
他像是在听而不闻,死盯着我的两只手。我好不容易把这句话讲全:
“你能指点我欢乐街在哪里吗?”
他的脸很胖,他的嘴唇在发抖,他一言未发,把手伸出来指了一指。我又后退了一步,对他说:
“我是想……”
这时,我感到自己紧张难受得快要大声号叫。我可不愿意那样。我放了三枪,击中了他的肚子。他像一个白痴那样倒下,双膝着地,脑袋倒在左肩上。
“下流坯,”我朝他骂道,“该死的下流坯。”
我赶紧逃开。我听见他咳嗽了一声。我还听见后边有叫喊声与奔跑声。有人在问:“出了什么事?是打架吗?”紧接着就有人喊道:“抓凶手,抓凶手!”我并不以为这些叫喊是冲着我来的,但我觉得这叫喊声阴森可怕,就像我儿时听到的消防队的警笛声那样刺耳,既阴森可怕,又有点可笑。我使尽两腿的气力往前奔逃。
不过,我犯了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我没有沿奥德萨街而上,奔向埃德加—基内大道,而是朝下往蒙巴纳斯大道跑去。当我发觉这个错误时,已经无可救药了,我已经陷于人群之中,周围一张张惊愕的面孔朝着我看,我还记得其中有一个浓抹艳妆的女人,头戴绿色的帽子,上面还插着一根羽毛。我听见从奥德萨街跑过来的那些笨蛋,还在我后边高喊抓凶手。有人把一只手往我肩上一搭,我吓得昏了头,我可不愿意被这一大群人憋死。我又放了两枪,周围的人乱叫乱嚷起来,纷纷往两旁让开。我跑进了一家咖啡馆。顾客见我走过都站起身来,但他们并不试图逮住我。我穿过咖啡馆整个堂厅,走进厕所,把自己关在里面。我手枪里还剩下一颗子弹。
过了一会儿,我呼吸急促,不断喘气。周围是一片异乎寻常的寂静,似乎那些人是故意在不做声。我把手枪举起,对准我的眼睛,我看着它那黑色的小圆孔,子弹就要从那里面射出来;弹药将烧焦我的面孔。我又垂下手臂,把枪放下,坐以待毙。稍候片刻,那些人在蹑手蹑脚朝我逼近;他们该有一大帮人,从他们在地板上轻轻走动的声就可断定。他们悄悄地说了一会儿话之后就沉寂无声了。而我,我却一直在喘气,我想,他们在墙壁那边一定听得见我的喘气声。有一个家伙轻轻地走过来,拧了拧门上的把手。他一定是紧贴着旁边的墙,以防我朝他开枪。我倒真想开枪,但我只有最后一颗子弹了,我得留给我自己。
“他们还在等什么?”我这样想,“如果他们破门而入,我很可能来不及自杀,他们就会把我活活地逮住。”但他们并没有急于采取行动,他们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死。这些下流坯,他们心虚了。
过了一会儿,响起了喊话声:
“喂,把门打开吧,没有人会为难你。”
沉寂了一阵,同一个声音又在喊:
“你放明白点,你逃不出去!”
我没有搭理。我一直在喘气。为了横下心开枪自杀,我这样想:“如果他们逮住了我,他们会狠狠揍我,会打掉我的牙齿,也许还会挖掉我的一只眼睛。”我很想知道,那个胖家伙死没有死。也许我只是打伤了他,而另外那两颗子弹,也许压根儿就没有伤任何人……外面的那些家伙在准备着什么,他们是在地板上拖一件很沉重的东西?我赶紧把手枪的枪管伸进嘴里,使劲把它咬住。但我不能开枪,甚至连把手指头放在扳机上也不可能。周围一切复归沉寂。
就这样,我扔掉手枪,给他们把门打开了。
本篇选自《存在小说经典小说选》 北岳文艺出版社 1995年5月第1版
随机杀人者
它肯定不是“最,最,最”的那一篇,有好多最,每个阶段都有最,很难比较哪个阶段的最,最强烈。萨特的这篇近期看到的短篇里印象最深刻。引三段话。三段都摘自张容的导论的本文或引文。 1.我在作品中陈述了个人的哲学见解,同时我想用美好的语言表达这些见解,这样可能会打动人。 ——萨特 2.小说从来都是形象的哲学。 ——加缪 我一点也不同意他们对小说的看法,但幸好,他们的哲学恰好是我喜欢的哲学。 3.《艾罗斯特拉特》是一篇带有寓意性的作品,艾罗斯特拉特是希腊神话中的人物,想使自己名言四海,想尽了办法,结果认为唯有把世界七大奇迹之一的埃菲斯城中的狄安娜神庙纵火焚毁,才是最好的良策。主人公保尔·希尔拔从这个神话故事中得到启发,他本来不正常的神经变得更加疯狂,视所有的人为敌人,最后在大街上向行人开枪。萨特在这篇小说中指出了人在荒谬的世界上视如何没有意义。 ——张容 萨特大概没想过要去写这个人的“神经”,“不正常”或者“疯狂”,他在说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人在荒谬的世界上是如何没有意义。 他还成功地描绘了一个他想象中的马加爵,那个韩国学生,还有所有人。 这个小说说得未必多好,但说的东西很好,虽然是很久以前说的,但说的东西好像没有老,不会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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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7-09 11:20:29
【那一篇】《双梦记 》·迷宫游戏 作者:隐忍
【那一篇】《双梦记 》
文/博尔赫斯 译:王永年
阿拉伯历史学家艾尔一伊萨基叙说了下面的故事: 据可靠人士说(不过唯有真主才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慈悲为怀、明察秋毫的),开罗有个家资巨万的人,他仗义疏财,散尽家产,只剩下祖传的房屋,不得不干活糊口。他工作十分辛苦,一晚累得在他园子里的无花果树下睡着了,他梦见一个衣服湿透的人从嘴里掏出一枚金币,对他说:‘你的好运在波斯的伊斯法罕;去找吧。’他第二天清晨醒来后便踏上漫长的旅程,经受了沙漠、海洋、海盗、偶像崇拜者、河流、猛兽和人的磨难艰险。他终于到达伊斯法罕,刚进城天色已晚,便在一座清真寺的天井里躺着过夜。清真寺旁边有一家民宅,由于万能的神的安排,一伙强盗借道清真寺,闯进民宅,睡梦中的人被强盗的喧闹吵醒,高声呼救。邻舍也呼喊起来,该区巡夜士兵的队长赶来,强盗们便翻过屋顶逃跑。队长吩咐搜查寺院,发现了从开罗来的人,士兵们用竹杖把他打得死去活来。两天后,他在监狱里苏醒。队长把他提去审问:“你是谁,从哪里来?”那人回道:“我来自有名的城市开罗,我名叫穆罕默德一艾尔一马格莱比。”队长追问:“你来波斯干什么?”那人如实说:“有个人托梦给我,叫我来伊斯法罕,说我的好运在这里。如今我到了伊斯法罕,发现答应我的好运却是你劈头盖脸给我的一顿好打。” 队长听了这番话,笑得大牙都露了出来,最后说:“鲁莽轻信的人啊,我三次梦见开罗城的一所房子,房子后面有个日晷,日晷后面有棵无花果树,无花果树后面有个喷泉,喷泉底下埋着宝藏。我根本不信那个乱梦。而你这个骡子与魔鬼生的傻瓜啊,居然相信一个梦,跑了这么多城市。别让我在伊斯法罕再见到你了。拿几枚钱币走吧。” 那人拿了钱,回到自己的国家,他在自家园子的喷泉底下(也就是队长梦见的地点)挖出了宝藏。神用这种方式保佑了他,给了他好报和祝福。在冥冥中主宰一切的神是慷慨的。 (据《一千零一夜》,第三百五十一夜的故事)
阅读体验:迷宫游戏 初读博尔赫斯的《双梦记》时,被他巧妙的构思吓唬了很久。看了一遍又一遍。让我惊喜不已。象是发现了一个不为人知的小秘密一样。可以这么说博尔赫斯在他的任何一部小说里对于小本的结构他都是津津乐道的。博尔赫斯乐此不疲地在他的小说中应用他的结构。并以此显示自己在某些方面的与众不同。无论是《小径分岔的花园》还是《环形废墟》。对于小说,博尔赫斯是个热爱折腾的人。他总是要把他的读者折腾得不知所向。然后他跑到岔口处等着给你作必要的指引。这也常常让他的读者总是在阅读他的小说时有种欲罢不能的感觉。我最终陷入博尔赫斯小说的深渊里不能自拔。
然而,博尔赫斯自己却总以一个非常清晰的叙述者的身份有条不紊地制造着迷宫。他总是喜欢把他的读者拽进迷宫里左晃右躲最终让读者们完全迷失在他的文字中。然而他的忠实的读者们却总是能够在他的小说里享受到被强奸的快感。就连博尔赫斯的另一个自己也被他(博尔赫斯)搞进了读者的行列。而真正的大他却是十分清晰的。这个阿根廷老头以他独特的引诱方式在勾引着他的读者。而他自己或者说他的身体对于性却是恐惧而战栗的。当然,在他所有的读者群中真正能读懂的人并不多。甚至连他自己有时候可能也读不懂自己。或许这个阿根廷老头在他写作的时候总是这样想的:我要让我的每一个小说都让那些读者忙活一阵子。 当然,无论无何我总喜欢以这样的一句话来表达我对哀叹的敬意:没有博尔赫斯,这个世界是令人乏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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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7-11 12:55:42
【那一篇】《阿根廷蚂蚁》·我对面的卡尔维诺
作者:坏书生卡尔维诺:《阿根廷蚂蚁》(节选)
袁华清译
我们搬来住时,对这里的蚂蚁一无所知,满以为往后会过得挺惬意。天宇碧净,草木翠绿,景色宜人,对心事重重的我和我的妻子来说,也许宜人得有点过分。我们怎么能想到这个地方蚂蚁成灾呢?其实,仔细想想,奥古斯托叔叔有一次似乎对我们提起过:“你们在那里,一定会发现蚂蚁的……那里的蚂蚁,嘿,跟这里的可不一样……”不过,他或许是在谈到别的事情时顺口说的,轻描淡写,一带而过。也有可能是我们正在闲聊时突然爬来了蚂蚁,我脱口说了声“蚂蚁”,引出了他的话。我们看到的大概是只离群的蚂蚁,又肥又大(现在回想起来,我们老家的蚂蚁确实又肥又大)。不管怎么说,奥古斯托叔叔讲的那几句话没有影响他对这个地方的赞誉。他对我们说,由于某些连他自己也说不清的原因,在这里谋生比较容易;还有可能发家致富,虽然并非十拿九稳。这不单是他——奥古斯托叔叔——的看法,在此地安家的许多人也是这么认为的。
来到这里的第一天傍晚,我们就已隐约猜出,为什么叔叔会在这里生活得这么愉快。我们看见,人们用毕晚餐,便披着明亮的霞光,沿着通往乡村的街道,心旷神怡地漫步。我们还发现,另外一些人悠闲自得地坐在桥头纵目遐想。我们找到了叔叔常去光顾的那家酒馆后,心里就更明白了。酒馆后面与菜园毗邻。几个和他一样身材矮小、年事已高的男人在店里海阔天空,信口开河,自称是他的挚友。我相信这些人跟他相仿,也没有固定职业,靠打零工度日。其中的一个自称是钟表匠:准是吹牛。我们听见他们用一个绰号称呼奥古斯托叔叔,大家来回说着这个绰号,还加上一些评语。柜台后面站着一位芳龄早过、体态丰满、身穿绣花白衬衫的女人。我们见她冷笑了一下。我和妻子觉得,这一切是奥古斯托叔叔生活中的重要内容:有一个外号,听凭别人跟自己打趣;晚上到桥头稍坐片刻后,到酒馆里去看那位身穿白绣花衬衫的老板娘走出厨房、走进菜园;第二天到任何一爿点心店里去卸几个钟头货。他离不开这一切。我们终于明白了,他在我们老家逗留的那些日子里,为什么一直惦念着这个城镇。
(省略)
我们彬彬有礼地和邻居告别。周围虽然有热情友好的邻居,但我们没时间和他们侃侃交谈,我们无暇充分享受这种乐趣。
回到屋里后,我们打算马上睡觉。“你听见了吗?”妻子问。我聚精会神地听了一阵,是雷吉瑙多的喷雾器在嘶嘶地响。妻子走到洗碗池边,想接杯水。“给我也接一杯。”我边说边脱衬衫。“哎哟!”她嚷道,“快来!”她在自来水龙头上发现了蚂蚁。一队蚂蚁正顺着墙壁往下爬。
我们打开灯。两间屋子共用一盏灯。一列密匝匝的蚂蚁队伍在墙上爬动。它们来自门框方向,但蚁巢在何处,却无从得知。蚂蚁现在已经爬到我们手上了。我们张开手掌,凑到眼前,仔细观察它们的模样;同时不停地转动手腕,以免它们顺着胳膊往上爬。这种蚂蚁体型很小,几乎无法捉住。它们一刻不停地爬动着,好像跟我们一样浑身奇痒,不动不行。我突然想起了它们的名称:阿根廷蚂蚁;是的,它们被人叫做阿根廷蚂蚁。以前我曾听说过这个城镇里有阿根廷蚂蚁,这是肯定的;但只有现在才明白,这个名称和一种什么感觉联系在一起:一种难以忍受的、用任何办法也不能消除的痒感。使劲挥动胳臂也好,拼命搓手也好,全都无济于事,因为总会有几只蚂蚁顺着上胳膊或袖管,悄悄爬到我们身上来的。这种蚂蚁被掐死后,像一粒粒黑色的小细沙似的往下掉,但它们那股刺鼻的蚁酸味却久久地留在我们的指头上。
“这是阿根廷蚂蚁,你知道吗……”我告诉妻子,“是从美洲来的……”我不由自主地操起老师教学生的腔调,但没说几句便已后悔莫及,因为她最不能容忍我用这种口气对她讲话。她大概很清楚,我只有心里没把握时才用这种语调说话,因此每逢这种时候,她总要抢白我几句。
可是这回她仿佛没听见,全神贯注于用手掌拍打墙上的那队蚂蚁,试图拍死或驱散它们。结果是,一些蚂蚁爬到她手上,其他蚂蚁四散奔跑,满墙皆是。她匆忙拧开水龙头,一面冲手一面往墙上泼水。墙面虽已泼湿,蚂蚁却继续在上面爬动。她手上的蚂蚁也没冲掉。
“你看,屋里有这么多蚂蚁!你看,”她反复说道。“屋里一直有蚂蚁,只不过我们现在刚发现罢了!”仿佛蚂蚁早被发现的话,事情就会大不相同似的。
我劝道:“唉,算了,算了,不就是几只蚂蚁嘛!现在我们睡吧,明天再想法子!”我又加了一句:“算了,算了,不就是几只阿根廷蚂蚁嘛!”我这回用了当地人称呼它们的准确名字,旨在说明这是一件由来已久的事实,不必大惊小怪。
我妻子刚才在庭院里溜达时脸上出现的轻松表情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她像通常那样,脸拉得老长,对一切都抱着戒心。在新居中过的第一夜不像我盼望的那么美好,刚刚开始的新生活并未给我们带来愉快和欣慰;相反,我们陷入了新的、永远无法摆脱的烦恼。“不就是几只蚂蚁嘛!”我还在想着。我记得当时的确是这么想的,其实对我来说,或许事情并非这么简单。
疲乏战胜了愤激,我们酣然入睡。半夜,孩子从梦中哭醒。我和妻子在床上没有动弹,以为他哭几声就会重新睡着的。然而并非如此,我们的指望落了空。我和妻子彼此问对方:“他怎么啦?怎么啦?”奇怪,他病愈后,夜里从来没哭过。
“蚂蚁爬到他身上了!”妻子嚷了一句,匆匆起了床,走到摇篮跟前。我也下床去帮忙。我们把摇篮里的东西统统拿了出来,把他身上的衣服全部脱光,然后把他抱到那盏两个房间共用的小电灯下面,勉强睁开睡意尚浓的眼睛,在他那小小的躯体上寻找蚂蚁。一丝凉风透过门缝,吹进屋里。妻子指出:“他会着凉的。”我们在他身上找蚂蚁,发现他全身皮肤通红,还有一道道搔痕,不免心疼起来。一列蚂蚁正在小土台上爬动。我们认真翻看了摇篮里的每一块垫布,直到所有蚂蚁都被捉尽为止。我们面面相觑:“现在让他睡哪里好?”床上躺两人已嫌太挤,他如果睡到床上来,我们一翻身会把他压死的。我仔细检查了一下小衣柜,那里还没有蚂蚁。我把衣柜推离墙跟,打开一个抽屉,整理了一番,给孩子当摇篮。他刚躺到里面就呼呼入睡了。我们也该重新上床休息了,困倦会使我们马上进入梦乡的。但妻子还要去看看我们带来的食品。
“快来!到这边来!我的上帝!全是蚂蚁!一片黑!你来帮帮忙厂有什么用呢?我拥着她的肩膀说:“睡觉去吧,明天再想法子,现在看不清楚。明天好好整理一下,把所有东西都放在保险的地方。上床吧!”
“可是吃的东西怎么办?全糟蹋掉了!”
“让它们去吧!你现在有什么办法呢?明天我们一定把蚂蚁窝捣毁,一定……”
我们终于上了床,但一直不能安心睡觉,老在想着这些到处乱爬的小动物。吃的东西也好,用的东西也好,里面一定全是蚂蚁;没准它们现在正沿着地板和小衣柜的腿,爬到了孩子身上……
雄鸡打鸣后,我们才合眼。没过多久,一阵奇痒使我们从梦中醒来。我们辗转反侧,不住搔痒,因为觉得床上有蚂蚁;也许是从地板上爬上来的,也许是刚才翻看摇篮里的垫布时爬到我们身上来的。因此,拂晓前的几个钟头我们也没得到休息。我们早早起了床,盘算着怎么办。这些令人头疼的、小得几乎肉眼不能察觉的敌人侵占了我们的新居,我们必须立即投入战斗。真叫人烦恼。
妻子觉得应该先去看看孩子是否被蚂蚁咬坏了(谢天谢地,看来他没挨咬)。她给他穿上衣服,喂他吃了点东西。她一面做着这些事,一面不停地挪动着双脚:新居中到处是蚂蚁,不这样不行。洗碗池里、盘子的边缘、孩子的围嘴和水果上都叮着蚂蚁。我知道,她看见这些情景后,竭力控制自己,不然的话,准会惊叫起来。但她打开奶锅时,再也忍不住了:“一层黑!”牛奶上浮着一层蚂蚁,有的已溺毙,有的在游动。“不过,全浮在表面上,”我指出,“可以用勺子撤掉。”蚂蚁倒是撇净了,但我们觉得牛奶变了味,因此一口没喝。
我凝视着在墙上爬动的一列列蚂蚁,想搞清楚它们来自何处。妻子忍住满腹怨愤,开始梳头穿衣。“先把蚂蚁全弄干净,然后再摆家具厂她说。
“别着急,瞧着吧,总会有办法的。我到雷吉瑙多先生那里去一趟,他有药粉,我问他要一点,撒在蚂蚁洞口。我已经发现洞口了,屋里的蚂蚁很快就会绝迹。不过我得过一会去,因为现在去可能会打扰雷吉瑙多夫妇的。”
妻子平静了点,但我仍旧忐忑不安:我扬言已经发现洞口,其实只是为了安慰她。我越是仔细观察,发现的蚂蚁就越多;它们从各个方向而来,往各个方向而去。我们的新居看起来像骰子一样光洁严实,但墙壁仿佛是疏松的,上面似乎有无数道大大小小的裂隙。
我信步走到门口,望着洒满阳光的树木,心情才觉得轻松了点。脚下是萋萋芳草,虽然沾满泥土,不甚干净,但也令人赏心悦目。我顿时产生了干活的愿望:拭净沾污草叶的泥土,耕耘庭院中的荒地,撒上种子,栽植秧苗……“你老躺在摇篮里,身上会长霉的,”我对儿子说,“出来吧。”我把他从摇篮里抱出,走进“花园”。我不但自己把庭院称作“花园”,而且希望妻子也习惯这个叫法,便对她说:“我把孩子抱到花园里去玩一会儿。”接着补充道:“抱到我们的花园里。”我认为“我们的花园”这种说法更亲切,能使我们产生一种主人翁的感觉。
孩子晒着太阳,高兴得手舞足蹈。我对他说:“这是长角豆,这是柿子树。”我把他高高擎起,一直碰到树枝。“现在爸爸教你怎么爬树。”
他哇地一声哭了起来。“怎么啦?你害怕?”我看见了蚂蚁,橡皮状的树干上爬满了蚂蚁。我马上把他放了下来。“哟,小蚂蚁真多……”我心神不定地对他说。我注视着顺着树干往下爬的一队队蚂蚁,发现这些肉眼几乎难以分辨的小动物爬到地上后,便在草丛中散开,朝四面八方而去。于是我想道:屋里的蚂蚁怎么能驱除干净呢?昨天我还觉得这个庭院很小,现在我用新的眼光看着它,又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些无以计数的蚂蚁,两者一对比,我便觉得这个庭院其实是硕大无比的。地面上覆盖着密密麻麻的一层蚂蚁,肯定是从地下的数千个蚁巢中钻出来的;肥沃的黏土和低矮的植物给它们提供了充足的食粮。脚下倒是一块净土,乍一看,连蚂蚁的影子也没有,我不由得舒了口气;可是仔细一看,却发现一只小蚂蚁正朝着我的方向徐徐前进,接着又发现,它只是一支蚂蚁大军中的一员。这队蚂蚁扛着大过本身几倍的面包屑和其他食品,和别的蚁军频频相遇。有的地方蚁群聚集,似乎粘成了一团,有如伤口外面的结痂。我认为那里准有一块树脂或一个死昆虫。
我抱着孩子,回到妻子身边;我是跑着进屋的,因为觉得腿肚子上有蚂蚁在爬动。妻子说:“唉,孩子被你弄哭了。怎么啦?”
“没什么,没什么,”我连忙解释,“他看见树上有几只蚂蚁,夜里的印象还没消除,大概身上又痒起来了。”
“唉,真烦人。”妻子叹了口气。她盯着在墙上爬动的一队蚂蚁,想用手指头把它们一个个掐死。我似乎又看见了门外那个硕大无比的庭院,我们仿佛站在庭院中部,陷入了几百万蚁军的重重包围。我不由自主地对她嚷道:“你想干什么?你疯了?这么干不会有用的!”
她气得直发抖:“可是奥古斯托叔叔……奥古斯托叔叔预先不打一点招呼!我们两个傻瓜,听了他的话!听信他这个骗子的话!”其实奥古斯托叔叔能对我们说些什么呢?他当时即使告诉我们这里蚂蚁很多,我们也决不会把“蚂蚁”这个词的传统含义跟眼下这种狼狈处境联系在一起的。有一次他好像说过这里蚂蚁成灾,我不排除这种可能性。然而就算确有此事吧,我们也只会联想到,这是一些具体的、可数的、有身躯、有重量的敌人。的确是这样,现在我回想起故乡的蚂蚁,马上便觉得它们是值得尊敬的小动物,像猫和兔子一样,可以任人抚弄,任人摆布。然而,我们在这里面临的敌人却像虚无缥缈的云雾和无孔不入的细沙,根本无法对付。
我们的邻居雷吉瑙多先生在厨房里,手拿漏斗,把一个瓶子里的液体倒进另一个瓶子。我远远喊了他一声,气喘吁吁地跑到他家厨房的落地长窗前。“嗅,我们的邻居!”雷吉瑙多高声说道,“请进,先生,请进!真对不起,我正在配药水。克劳迪娅,端把椅子来,给我们的邻居坐!”
我开门见山地说:“我到您家来……请原谅……是想麻烦您一
件事……是这么回事,我看见您有那种药粉,我们整夜……蚂蚁……”
“哈!哈!哈!蚂蚁广雷吉瑙多太太走进厨房,大笑道。她丈夫似乎迟疑了片刻——这是我的感觉——,然后用更大的嗓门,发出几声像他太太的回声似的大笑:“哈!哈!哈!你们那里也有蚂蚁!哈!哈!哈!”
我撇了撇,也装出个笑容。我知道自己的处境很可笑,但别无他法:家里有蚂蚁是实际情况,正因为如此我才到这里来向他求助的。
“亲爱的邻居,谁家没有蚂蚁呢!”雷吉瑙多先生举起双臂大声指出。
“谁家没有呢,邻居先生,谁家没有呢!”他妻子两手在胸前交叉,紧接着说。她和丈夫一样,脸上一直笑容可掬。
“可是,我觉得你们有一种灭蚁药,对不对?”我问道。我的声音发颤,他们大概会认为这是忍不住想笑的缘故,其实这是出于绝望,彻底的绝望。
“一种药!哈!哈!哈!”雷吉瑙多夫妇笑得前仰后合。“我们只有一种药?不,我们有二十种药,一百种药!一种比一种好!哈!哈!哈!”
他们领我进了另一间屋子,屋里有几十个贴着五颜六色商标的纸盒和铁盒,放在家具上。
“您要扑氯氟思芳吗?要迷尔硼奈克吗?还是要锑奥勃氯弗利特?阿尔索潘有粉剂和乳剂两种,要哪种?”他们相继拿起唧筒喷雾器、毛刷和喷粉器,淡黄色的药粉和药水立刻像烟雾一样弥漫在空中,一股药房和农药店里特有的味道随即扑鼻而来。他们的笑声一直不断。
“真正有效的灭蚁药有吗?”我问。
他们的笑声戛然停止。“没有。这些药都没有起到作用。”他们回答说。
雷吉瑙多先生拍拍我的肩膀,他的太太打开了百叶窗,屋里顿时充满了阳光。嗣后,他们带我到这所房子的内部走了一圈。
他穿着背心和红条子睡裤,光秃秃的脑袋上戴了顶草帽,裤腰带在略微凸起的肚子上方系了个结。他太太身穿一件褪色连衣裙,胸褡的肩带不时露出,一头乱蓬蓬的淡黄鬈发下面露出一张通红的大脸庞。他们心境豁达,性格开朗,拉开了嗓门说个不停。这所房子的每个角落都有一个故事,他们争先恐后地给我讲述,这位刚说了一半,那位便插了进来。他们又是比划,又是感叹,仿佛每件事都可演成一出闹剧。例如,他们说,某个地点曾经喷过千分之二的阿尔法纳克塞溶液,有两天时间蚂蚁绝了迹,可是第三天又出现了,于是只得把溶液浓度提高到千分之十。蚂蚁终于从那里消失了,但它们绕了个圈子,在屋梁上开辟了一条新路线。他们在另一处撒了不少克烈索旦粉,使这个地方和别处完全隔绝;可是大风一吹,药粉被刮得到处皆是,每天撒三公斤也不顶用。他们在楼梯上试验了一下佩特洛切德的药效,蚂蚁一沾上仿佛就送了命,其实只是陷入了昏睡状态。他们在一个屋角撒了杀蚁粉,蚂蚁照样若无其事地爬来爬去,翌日清晨倒在那里发现了一只被毒死的老鼠。他在一个地方洒了点肯定能赶走蚂蚁的契莫福思弗药水,但太太却在同一处撤上了伊塔尔马克药粉;结果药粉起了解毒作用,把药水的驱蚁效能中和得一千二净。
我们的这两位邻居把房子和花园当作人蚁对垒的战场,兴致勃勃地划出好几条不许蚁军越过的分界线。他们寻索蚂蚁的新进军路线,试用各种新研制出的药水和药粉,遏制蚁军的前进。每种药都能使他们回忆起一个插曲或一件趣事。因此,只要提起一个药名,例如阿尔杀砒特、灭尔克西吐,等等,他们就相互挤挤眼睛,说句双关话,乐呵呵地笑一阵。他们曾经做过许多灭蚁尝试,但所 有努力都付诸东流,因此现在已放弃了这种企图。他们只是满足于设法截断蚂蚁的某几条通路,迫使它们绕道,吓唬吓唬它们,防止它们大举入侵。他们每天用不同的药物划出新的迷宫一般的分界线,看样子是在做捉迷藏游戏,而蚂蚁便是必不可缺的游戏对手。
“真拿这些小动物没办法,毫无办法,”他们说,“除非你向上尉学习……”
“唉,我们花了许多钱,”他们接着说,“买了各种灭蚁剂……上尉的方法比较经济……可想而知……”
“当然,我们不能夸口说已经战胜了阿根廷蚂蚁,”他们指出,“但上尉也一样。您以为他的方法有效吗?我怀疑……”
“对不起,这位上尉是谁?”我问。
“勃劳尼上尉,您不认识他?唔,您昨天刚搬来!他是我们的近邻,就住在右边那栋白色的小别墅中……是个发明家……”他们扑哧一声笑了起来,“发明了一种消灭阿根廷蚂蚁的装置,……不.发明了许多灭蚁装置,并不断进行改良……您去找他一趟吧。”
体态丰满的雷吉瑙多夫妇领我走进他们那个只有几平方米大的花园。他们志得意满地翘首仰望蔚蓝色的天空,脸上露出狡黠的神情。小花园里到处是乌黑的药水留下的斑渍和道道,到处撤着黄绿色的药粉,到处堆着洒水壶、喷药器、盛满乌黑的药水的瓶瓶罐罐。这里还有几个未经修葺的小花坛,里面疏疏落落地长着几株玫瑰和其他花草,叶上和茎上都蒙着一层药粉。
我和他们做了这番交谈后,心情不觉轻松了很多。当然,我不能像他们那样,对蚁害只是一笑了之;但我认为也不能把区区几只蚂蚁看得过于严重,以至失去信心。
“嗯,蚂蚁,”我现在是这么想的,“蚂蚁没什么可怕的!有几个蚂蚁不会造成多大危害厂
我应该马上回到妻子跟前,取笑她一番:“你见了蚂蚁吓得魂不附体,天晓得你是怎么想的……”
我一边盘算着这样奚落她两句,一边捧着雷吉瑙多夫妇给我试用的、装在大大小小的纸盒和铁盒中的药粉,走进我家的庭院。药粉是按照我的意图挑选的,不包含对婴儿有害的成分,因为我的孩子不管见了什么都爱往嘴里塞。我看见妻子抱着他,眼泪汪汪地站在门口。她的腮帮已经凹陷了。我知道,她又发现了无数包围着我们的蚂蚁,又徒劳无益地搏斗了一番,又一次以投降告终。我想对她露个笑脸、奚落她几句的愿望一点也没有了。
“你总算回来了,”她冷淡地说,并没有对我大发雷霆,但这种语调使我更痛苦。“我在这里实在待不下去了……你看……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呃,我们现在可以试试这种药,”我劝慰她,“也可以试试这种,还有这种……”我把拿来的盒子一个个摆在门前的平台上,开始向她解释这些药物的用法。我只是三言两语地说了几句,因为我担心她会因此而产生过高的希望。我既不想使她产生幻想,也不想打破她的幻想。我的脑海中涌出了另一个念头:立刻去找那位勃劳尼上尉。
“你照我说的用药吧。我想出去一趟,马上就回来。”
“又要走?去哪里?”
“到另一个邻居家里去,他有一种灭蚁装置,我去看看。”
我三步并作两步,朝我家庭院的右侧跑去。庭院边上竖着一个金属制的藤架,上面缠生着藤萝。太阳此时隐藏在一块云朵后面。我刚走近藤架,那座白色的小别墅就投入了我的眼帘。别墅位于一个漂亮的小花园中,几个圆形花坛之间逶迤着一条条铺着灰色砾石的小径。这些花坛和公园里的一样,围着一圈漆成绿色的铸铁矮护栏,中间栽着一棵黑色的小树,不是橘树,便是柠檬树
万籁俱寂,地上铺满了凉爽的树荫,一丝风也没有。我产生了疑惑,正要离开时,蓦地瞥见一个脑袋从修剪得平平整整的篱墙后面冒出,上面戴着一顶皱巴巴的白帆布海滨遮阳帽,波浪形的帽沿压得低低的。帽沿下面是一副钢架眼镜和一个塌鼻子,再下面是一张微笑着的嘴和一排锃亮的钢制假牙。这是一个干瘪精瘦的男人,穿着毛衣和灯笼裤,脚踝很发达,跟常骑自行车的人相似。他穿着一双凉鞋,走到一棵橘树前,用怀疑的目光默默觑着树干,嘴角一直挂着那个僵硬的笑容。我走到篱墙前,踮起脚尖向他打招呼:“您好,上尉。”
那人猛地抬起头,脸上的笑容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道冰冷的目光。
“对不起,您是勃劳尼上尉吗?”我问。
那人点点头。
“您知道吗,我是您的新邻居,租住劳莱利别墅……想打扰您一会,因为我听说您有一个灭蚁装置……”
上尉举起一只手,勾了勾食指,让我到他跟前去。我纵身一跳,越过篱墙,来到他身边。上尉的这只手一直举着,另一只手向前平伸,指着他正在观察的那棵橘树。我看见树上缠着一小根铁丝,与树干成直角。铁丝的末端缚着一样东西,像是鱼肠;中间折成锐角状,角尖朝下,成V形;下方吊着一个小罐,像是肉汁罐头盒。树干和铁丝上蚂蚁来来往往,络绎不绝。
“蚂蚁闻见鱼腥味后,”上尉说明道,“顺着铁丝往前爬。您看,它们来来去去,秩序井然,从未发生冲突。不过,这个v形角很危险。来自相反方向的两只蚂蚁在这里遇上后,就得停下来互相让路。下方的小罐里盛着煤油,强烈的油味把它们熏得晕晕乎乎的;因此,它们刚伸出腿往前爬,便会撞在一起,‘滴’、:滴’两声,掉进煤油中送命。”他刚说了两声“滴、滴”,两只蚂蚁便应声掉进罐里。“滴,滴,滴,滴,滴,滴。”上尉一遍又一遍地说道,他的唇边一直浮现着那个僵硬的微笑。他每说一声“滴”,便有一只蚂蚁往下掉。煤油有两指深,上面浮着厚厚一层黑蚂蚁。
“每分钟平均消灭四十只,”勃劳尼上尉说,“每小时两千四百只。当然,煤油应该勤换,否则油里全是死蚂蚁,以后掉下去的就能活命了。”
这个罕见的小装置不断地消灭着蚂蚁。我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许多蚂蚁衔着鱼肠,从这个危险点上安然通过;但总有一些蚂蚁到此停下,动动触角,掉进煤油罐。勃劳尼上尉戴着眼镜,凝视着蚂蚁的每一个微小动作;每掉下一只蚂蚁,他就情不自禁地颤栗一下,嘴角也会微微抖动起来。他常常忍不住伸出手去,调整一下铁丝的角度,晃晃罐里的煤油,把死蚂蚁捞出来扔在地上,或是碰碰铁丝,让更多的蚂蚁往下掉。不过,他大概认为最后这个举动是犯规行为,因此立即缩回手,并用一种准备为自己辩解的目光瞟着我。
“那种装置更完善。”他边说边领我走到另一棵树前。树干上也缠着一根中间折成v形的铁丝,但末端缚着的是一报猪鬃。蚂蚁以为能沿着猪鬃找到出路,但煤油的气味和猪鬃的晃动使它们头重脚轻,纷纷往下掉。上尉还给我看了许多别的用猪鬃或马鬃制成的灭蚁装置。譬如,树上绑根粗铁丝,末端系根细马鬃,蚂蚁在这个突然变化面前惊慌失措,失去平衡,掉进煤油罐。他甚至还设计了一个“陷阱”:一边是树干,一边是诱饵,当中是一根中间剪断的马鬃;蚂蚁爬到断处,自身的重量把鬃毛压弯,它就掉了下去这个静寂、美丽的花园中,每棵树、每根铁管和每条栏杆上都仔仔细细地拴上铁丝,下方再挂一小罐煤油。令人心悦神爽的玫瑰花和藤萝架只是这些灭蚁装置的遮掩物而已。
“阿格劳拉!”上尉走到别墅的一个小门口,朝屋里喊了一声。然后对我说:“现在我让您看看最近几天的灭蚁成果。”
一个又高又瘦、面色苍白的女人从小门中走了出来,她的眼神机警而略带恐惧,裹在头上的那条头巾在前额上打了个结。“把那几个口袋拿出来,给我们的邻居看看。”勃劳尼说。从他的口气中可以听出,她不是用人,而是上尉太太。我朝她点点头,支吾了—句,算是问候。她没有回答我,而是立即回到屋内,拽出一个沉甸甸的口袋,来到我面前。她胳膊上的静脉根根绷起,这表明她费了很大劲;她要比外表看上去有力气得多。透过半开半闭的门扉,可以看到屋里有一堆这样的口袋。上尉太太一声不吭,又回到屋内。
上尉解开口袋,里面像是装着泥土或化肥。他伸进一条胳臂,抓出,把咖啡粉似的东西,然后摊开手掌,让它慢慢漏到另一只手中。全是死蚂蚁,像细沙子一样的黑红色的死蚂蚁。这些蚂蚁缩成一团,头足难分,发出一股股刺鼻的酸味。装满了死蚂蚁的口袋在屋里垒得像金字塔一样,大约有几百公斤重。
“真惊人……”我指出,“照这样下去,准能使蚂蚁绝种……”
“不行,”上尉四平八稳地说,“这些是工蚁,光消灭它们不管用。蚁巢遍地皆是,每个蚁巢里都有一只蚁王,它能繁殖出几百万只小蚂蚁。”
“那该怎么办?”
我走到他太太拽出的那个口袋跟前。他坐在下方的台阶上,仰着头向我解释。那顶皱巴巴的白帆布帽遮住了他的整个额头和那副钢架眼镜的上半部分。
“应该让蚁王挨饿。工蚁负责给蚁王觅食,它们的数目大大减少后,蚁王便会饿肚皮。到那时,我向您保证,哪怕外面再热,蚁王也会拖着肥胖的身躯,自己出来找吃的……到了那一天,它们被灭绝的日子就屈指可数了……”
他草草束好口袋,站了起来。我也直起了腰身。
“但有人认为,解决问题的办法是把它们赶走,”他朝雷吉瑙多的别墅瞥了一眼,嗤笑了一下,露出一嘴钢制的假牙。“还有人想把它们喂得肥肥的……那也是一种办法,知道吗?”
我不理解最后这句话的意思。
“谁?”我问道。“为什么要喂肥它们?”
“那个蚂蚁人没到您家去过吗?”
他指的是谁?“我不知道,”我回答说,“大概没来吧……”
“会到您家去的,等着吧。每逢星期四他就挨家逐户转一圈。 所以,如果今天上午没上您家,下午肯定会去的。他要给蚂蚁喂补药。哈!哈!”
为了迎合他,我也抿嘴笑了一下。但我只想向他求救,没有精力再去琢磨别人的灭蚁妙法了。因此我说:“我认为您的方法最好,别的方法不可能比您的好……您觉得我们家可以试试您的灭蚁装置吗?”
“您得告诉我,您喜欢哪一种装置。”话音未落,勃劳尼便又把我带进花园,给我看了他发明的另外几件我还没见过的装置。弄死蚂蚁理应是易如反掌的,他却殚精竭虑,费尽心机,设计出这么多装置,简直令人难以想像。我总算渐渐悟出了所以然:灭蚁并不简单,方法要恰当,还得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想到这里,我泄了气,因为我觉得勃劳尼上尉在这方面表现出的惊人毅力是任何人也无法具有的。
“对我们来说,也许简单点的装置更为合适。”我说。
勃劳尼从鼻孔里哼了一声,不知是表示赞许,还是认为我的要求实在太低。
“我考虑一下,”他告诉我,“先给您设计一张草图。”
我道了谢,向他告辞,重新跃过篱墙,回到自家的庭院。我居然没听见双脚落地时踩着砾石发出的声音,真像是在梦中。我的家!虽然蚂蚁成灾,但我却第一次觉得它真是我的家了!我走进家门,不由自主地说道:终于回家了。
(省略)
我们沿着小路往下走,回到我们的庭院。我妻子说:“但愿他还没醒。”我也在惦念着孩子。然而,我们还没跨进家门,就听见了他的哭声。我们连忙跑进屋,把他抱出摇篮,千方百计地哄他重新人睡。可是他仍然尖着嗓子,嚎啕大哭。一只蚂蚁爬进了他的耳朵。他没命地哭着,怎么哄也不管用。我们费了半天劲,才弄清事情的原委。其实我妻子一开始就猜到了。“准是蚂蚁!”但我却一直不明白他为什么哭个不停,因为周围并没有蚂蚁。我们脱光他的衣服:身上没发现有被咬或搔痒的痕迹。但我在摇篮里看见了几只蚂蚁。我虽然把摇篮放在离墙很远的地方,但没想到包迪诺先生在地板上涂了糖浆,蚂蚁被这位蚂蚁人的糖浆所吸引,沿着地板爬进了摇篮。
孩子的哭叫和妻子的嚷声把几位女邻居吸引到我们家里。雷吉瑙多太太对我们关怀备至,勃劳尼太太为我们忙这忙那,还来了几个以前从未见过的女人。大家争先恐后出主意:往耳朵里灌温热的橄榄油;让他张开嘴,使劲擤鼻子;还有一些别的法子,我记不得了。她们高声说话,喊嘁喳喳,虽然对当时的我们来说是一种安慰,但说实话,忙帮得不多,麻烦倒添了不少。她们在孩子身边忙碌,起到的主要效果是激起了大家对那个蚂蚁人的义愤。我妻子对他——包迪诺——破口大骂,把所有过错都安在他头上。邻居们全都认为,他最好还是回家抱孩子去,他在这里的工作只是为了使蚂蚁繁殖得更快,这样他才不会失业;他工作得很出色,助蚁为虐,与人作对。她们讲的话过了头,但这是可以理解的。当时我也很激动,加上手里还抱着个哭哭啼啼的小孩,所以也和她们一道骂了起来。如果包迪诺那时就在跟前的话,我真不知道会对他干出什么事情来。
一只小蚂蚁随着温热的橄榄油从孩子耳朵里流了出来。他止了哭,傻乎乎地拿过一个赛璐珞玩具,晃了几下,塞到嘴里吮吸着,再也不理我们了。我这时和他一样,希望一个人待着;我要放松一下神经。邻居们还在咒骂包迪诺,她们告诉我妻子说,他现在大概就在附近的一个庭院里,那里有他的仓库。我妻子说:“哼,我去找他,到那里去找他算账。”
马上形成了一支由我妻子领头的小队伍,我当然走在她身边,尽管我不认为这种举动会有什么用处。唆使她这么做的女邻居们跟在她后面,有时抢先几步,给她带路。克劳迪娅女士主动提出留下给我们看孩子,她在栅门边送别了我们。后来我发现阿格劳拉女士也没来,虽然她刚才唾沫四溅,仿佛是包迪诺的不共戴天的敌人。跟我们两人一块出发的只是那几个以前没见过面的女人。我们沿着一条宽阔得像院子一样的道路前进,两旁相继闪过小木房、鸡圈和堆满垃圾的菜园。几个刚才嚷嚷得最凶的女人走到自己家门口后,停下了脚步;她们热情地告诉我们应该往哪边走,然后就回家喂老母鸡去了,或者喊过在街上玩耍的浑身是土的子女,把他们拉进家门。只有两三个女邻居跟我们一起走到包迪诺所在的那个庭院门口。不过,等我妻子敲开门后,我们发现进去的只有我和她两人。女邻居们有的趴在窗口注视着我们,有的在鸡圈里看热闹,有的一面在门外扫地,一面继续鼓动我们。当然,她们的声音很轻,除了我们以外,旁人听不见。
那个蚂蚁人站在仓库中。这是一个小棚子,四分之三已倒塌,仅存的那堵木板墙上贴着一张发黄的纸片,上面赫然写着“与阿根廷蚂蚁作斗争局”几个大字。地上堆着一叠叠放糖浆的小碟、各式各样的木盒和空罐头。这里像是一个垃圾堆,破纸、鱼骨和其他废物应有尽有,人们马上就能想到,这是当地所有蚂蚁的大本营。包迪诺先生面带愠怒和询问的神色朝我们走来,他似笑非笑地咧了一下嘴,我们发现他的牙齿已经所剩无几。
“您!”我妻子犹豫片刻后对他开了火,“您应该感到羞耻!您到了我们家,弄得到处一塌糊涂,用糖浆引来了蚂蚁。一只蚂蚁还爬进了我孩子的耳朵。”
她冲着他的脸挥拳头。包迪诺先生像受惊的动物一般躲开了,但嘴角的笑容并未消失。他耸耸肩,眨眨眼,朝周围环视着。他的视线最后落在我身上,因为附近没有别的人。他的目光似乎意味着:“她发疯了。”但他说出口的话却只是无力地为自己辩解:“不……不……怎么能呢……”
“大家都说,您不是给蚂蚁下毒,而是给它们喂补药!”我妻子嚷道。包迪诺先生溜出棚子,来到那条像院子一样宽阔的道路上。我妻子一直跟在他后面骂个不停。他开始对附近小木屋里的女人们耸肩膀和挤眉弄眼。我觉得她们此时在悄悄扮演着两面派的角色:一方面接受他的目光的含义,同意他的看法——我妻子是在胡说八道,与疯子无异;另一方面,当我妻子的视线投向她们的时候,她们又频频颔首,或者挥动笤帚,鼓励她继续向那蚂蚁人开火。我避免介入。我应该如何是好呢?当然不能像妻子那样出言不逊,更不能对节节败退的包迪诺大打出手,我妻子的这通脾气已经够他受的了。但我也不应该劝妻子息怒,因为我不想袒护包迪诺。我妻子越来越愤怒,刚嚷了句“您在坑害我的孩子!”,便一把揪住他的衣领使劲摇晃。我怕他们打起采,正想奔过去把他们拉开时,忽然发现包迪诺先生并不还手,只是用越来越像蚂蚁的动作转动了几下身子,挣脱了她,滑稽地跑开了。他在不远处停下,理好衣服,耸耸肩,嘟哝道:“什么哟……谁会那样……”然后便走开了。临走前,他朝小木屋里的居民们摆了几下手,意思似乎是“她发疯了”。我妻子朝他扑去时,小木屋里的居民们发出一阵含混不清的喧哗声;那人挣脱后,喧哗声随之沉寂;而等那人离开了这里,人们看着他的背影,又开始纷纷议论起来。这回她们讲得很清楚,每句话的意思都很明白:不是抗议或威胁,而是抱怨,表示同情,以及提出要求。她们的声音很响,仿佛是在发表一篇自豪的宣言:“我们会被蚂蚁活活咬死的……床上有蚂蚁,菜盘里有蚂蚁……白天有蚂蚁,夜里有蚂蚁……我们本来就吃不饱,可是还得喂蚂蚁……”
我拽过妻子的手臂,但她还不时扭过身去喊道:“没这么便宜!
我们知道谁是骗子!我们知道应该找谁算账广她还讲了另外一些怒气冲冲的话。这时已经没有人附和她了:我们从那些小木屋门前经过时,家家户户立即关上门窗;邻居们宁愿和蚂蚁和平共处,她们不想招惹是非。
回家的路上冷冷清清,这其实也在我的预料之中。尽管如此,看到女邻居们的那种表现,我实在感到痛心。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愿看见那些只会口头上到处抱怨深受蚂蚁之害的女人。我一辈子也不会像她们那样耍两面派手法。我倒想仿效毛罗太太,独自关在家里,高傲地忍受痛苦。不过,她是个阔老,而我们一贫如洗。我找不到出路,想不出法子,不知道怎样在这个城镇里继续待下去。但我认为,我的熟人中间,以及不久前我还觉得比我有能耐的那些人中间,也没有任何一个人想出了办法,或者即将想出办法。
我们到了家。孩子还在吮吸着他的玩具。妻子坐到椅子上,我打量着爬满蚂蚁的土地和篱墙。雷吉瑙多先生的花园里有人在喷驱蚁粉,一股粉尘在篱墙那侧冲天而起。右边是上尉家那个浓荫铺地、静谧安宁的花园,各种精巧的装置正在不断地消灭蚂蚁。这就是我的新居所在的城镇。我抱起孩子,挽着妻子说:“我们去遛遛,一直走到海边去。”
太阳已偏西。我们沿着林阴大道和傍山小路朝前走。老城的一角还沐浴着阳光,那边的房子由灰色的海泡石砌成,窗棂上抹着灰泥,屋顶长满青草。这个城镇呈扇形展开,房屋依山而筑。山坳间空气清新,大地这时染上了紫铜色。孩子回过头去,不胜诧异地浏览着这一切。我们也部分受到了他的感染,觉得颇为新奇。生活中的某些时刻是很甜蜜的,我们似乎接近了这种时刻,心头的伤口也仿佛渐渐愈合了。
我们碰见了几个老太太。她们头上垫着个草垫圈,上面顶着一个大篮子。她们低着头向前走,腰板挺得笔直,身子从不乱晃。一群裁缝姑娘跑出修道院的花园,奔到池边,伏在石栏上看着水中的一个蟾蜍;她们说:“唉,真可怜!”栅门后边的一株紫藤下,几个身穿素白衣裳的小女孩在逗弄一个玩汽球的瞎子。一个光着上半身、蓄着大胡子、留着披肩发的小伙子手持木叉,在一株长满又长又白的树刺的老树下够刺梨。一户殷实人家中的几个小孩神情悒郁,每人戴副大眼镜,在窗前吹肥皂泡。铃声骤然响起,收容所里的老人该回房了:他们拄着拐棍,戴着草帽,一边喃喃低语,一边依次踏上台阶,走进寝室。两个工人在检修电话线,在下面扶梯子的那位对在电线杆上干活的伙伴说:“下来吧,该收工了,我们明天把它干完吧。”
我们来到港口,面前便是浩瀚的海洋。海边有一排棕榈树和几条石凳。我和妻子坐下,孩子乖乖地待在一边。妻子说:“这里没有蚂蚁。”我接过她的话柄:“而且空气新鲜。在这里待着真舒服。”
海水忽进忽退,拍击着栈桥边的礁石。渔船在轻轻晃动,肤色薰黑的渔民们把一张张红色的鱼网和一个个鱼篓放进船舱,准备晚上出海捕鱼。海面平静,只是颜色在不断变化,时而蓝,时而黑,越到远处,色调越深。我想着远方的海水,想着海底的无数细小沙粒,以及被潜流带到海底、被波涛冲刷得干干净净的洁白的贝壳。
本篇节选自《卡尔维诺文集》译林出版社2005年4月一版四印
《我对面的卡尔维诺》
——我不知道你那儿的冬天是什么颜色。
大约四年前,在一家充斥着盗版书的特价书店里,一个小伙子的思维随着脚步转悠了半天,最后他买下了一本印刷质量相对不错的书离开了。
我想如果我就是那个小伙子,当时的那本书就应该叫做《命运交叉的城堡》。
我还知道他当时为什么要买卡尔维诺的书,因为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个陌生的名字就老是出现在他的眼前;我当然也知道他为什么会选择一本盗版书,他是从来不买盗版书的。呵呵,但是我不告诉你。
安庆长途汽车站
他总是会提前两个小时到达车站,虽然他以前并没有误车的经历。找到一个座位后,他照例从包里掏出一本书。在候车室里阅读是一种享受的过程,当然要排除那种地摊小报。乞讨者和擦鞋匠经常会打断他的思路,但是他从来不觉得厌烦,因为阅读过程中短暂的停顿经常可以带来另一种阅读的可能。
但是这回他刚读了十几页就把书放下了。他在候车室干坐了一个多小时,等回程的车到站时,他差点就睡着了。
如果这是一部电影,接下来的场景除了大段大段的空白,什么都没有了。
四年前我买了一本索然无味的书,里面收进了《命运交叉的城堡》、《看不见的城市》和《宇宙奇趣》三部小说。那个叫做卡尔维诺的家伙乍看上去真像憨豆先生,不过他比憨豆先生无趣多了。我本打算拿它在汽车站消磨时间,没想到差点看睡着了,真是没意思。幸好我买的是盗版的,7块钱。
状元书城
他给店主一张红色的纸币,换走了一包书。
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的精装六卷本《卡尔维诺文集》,现在市面上已经很少见,因为译林新版的又出了。他有了两本《命运交叉的城堡》,其中一本是四年前在安庆买的盗版。
我现在读卡尔维诺还是容易犯困,经常读着读着就睡着了,所以我把卡尔维诺安排在每晚睡觉前读,靠在床上,拿起书就已经预示了一场好梦的到来。
貌似憨豆先生的卡尔维诺其实是个非常有意思的人,可惜他竟然不能给一个等车的小伙子带来快乐,所以他就被遗忘了四年时间。当他再次突兀的出现在小伙子面前时,一切便重新开始了。
也许卡尔维诺对我最大的意义,就是让我相信了有些东西可以重新开始。
2007-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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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7-14 12:36:20
【那一篇】《在自己房间里的旅行》·年轻军官的灵魂和兽性 作者:Featur
萨米耶·德梅斯特:《在自己房间里的旅行》(节选)
南方朔 译
展开一个新的事业生涯是多么光荣的事,突然置身于学者的世界,手里亮着一本探索发现的书,像一颗耀眼的彗星出其不意的划破长空! 不,我不想继续把这本书藏在心中:我就在这里,各位,读它吧!我在自己的房间里展开了为期四十二天的旅行,期间所做的又去观察和整个旅行中愉快的感觉,都让我想将它公诸于世;整整决定这么做,是我相信这个经验会对大众有所助益。想到这么多不幸的人能拿我提供的个人经验排谴寂寥,或在煎熬痛苦中得到安慰,我心中便充满无法言喻的满足。在自己房间里的旅行所得到的乐趣,绝对不会因别人嫉妒而消减:以为它不花一毛钱。我相信所有明智的人都会采用我的方法,不管他的性情、个性如何、是吝啬或挥霍、是富有或贫穷、是年轻或年老、是出生在热带或寒极,都可以从事和我一样的旅行。总之,活在地球表面的众生,没有一个人读了本书之后,会不想忘我向世人推荐的这种崭新的旅行方式。
在歌颂我的旅行之前,我首先要说的就是他没花我一毛钱,这一点是不容忽视的。首先,那些羞涩的人都会立刻欣然接纳;可是对另外一个阶层的人会更有吸引力,原因正是因为他不花一毛钱。那一个阶层的人呢?啊!者还需要问吗?就是那些荷包满满的有钱人啊!更加上,这种方式的旅行难道不是专为体制叙说的人而设的吗?根本不必担心天气不好、季节不对。对胆小鬼来说,也不必害怕偷儿下手,既不会遇到危险也不会走到泥坑。在我之前的千万人,不管是不敢、是不能、或是从来没想到要旅行的人,都将追随我的例子展开旅程。就算最懒、最麻木不仁的人,难道还会犹豫和我一起上路,领受一段既不费神又不花钱的愉快旅行吗?提起劲来吧,出发了! 跟随着我—所有情海生波、朋友反义的同胞们—让我们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远离尘世的薄幸和人群的寡义。世间所有不幸、病痛、寂寥的人都跟随我吧!所有的懒骨头都站起来吧!还有你,只因某人的背叛就满脑子尽是改变生命、退隐的有害计划;以及你,突然某个晚上毫无邀约的隐士,都跟我来吧!反正一个晚宴的欢愉也不会让你增长多少智慧:请你们都来陪伴我这一趟旅行吧;我们一路不疾不徐,耻笑那些夸口到过罗马或巴黎的人—没有任何事情可以阻碍我们:让我们的想象力快活的驰骋奔驰,只需要跟随他带我们到处云游。
这个世界上好起的人还真多呀! 我相信大家一定知道,为什么我在房间里的旅行为期四十二天,而非四十三天,或是另外一个天数;该怎么回答读者呢?因为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唯一可说的是,如果本书太冗长的话,我也无法缩减章节,因为我必须确保待上四十二天:尽管旅行者都爱滔滔不绝的描述他的旅行,我大可以只写一张就够了。没错我在房间里技术富有开心,但是,唉!我可不能随便走出房间;我相信若不是极为有利朋友的关心和帮助—我对他们的感激未曾稍减—我被迫呆在房间里的时间或许可以完成一本长篇大作:因为那些逼迫我从事房间里旅行的人,满心想让我出去杂念,在房间里安静写作! 然而明白是里的读者们,你们一定可以看清楚那些人错的多离谱啊,如果你们愿意的话,请听我娓娓道来缘由。 如果某人不小心踩到你的脚;某人在你做错了事、心情不好时不小心说了几句不合时宜的话;或是某人倒霉的被你的情妇看上;你激他决斗,以性命相搏,这难道不是天底下最自然又最合理的反应吗? 我们相约到原野上,就像《贵人迷》里尼古拉与主人决斗的场景一样,以三回剑、四回剑法相斗:为了让报复行动完整而成功,你对他敞开前胸;为了报复对方,自己也冒上被敌人杀死的危险。各位,这难道不是合乎逻辑的事吗,可是还是有人不赞成这个值得歌颂的习俗。更令人觉得奇怪的、偏偏就是这些不赞成、硬把决斗视为大错的人,把不肯犯这个错的人看得更低。那个倒霉的家伙想要符合他们的观念而忍气吞声,必定会失去名声与职位;意思也就是说,如果有人不行招惹所谓的“决斗事件“只好听天由命,看是由法令或是由常规来裁决,加之,法领与常规经常背道而驰,法官只好掷硬币决定判处—不用说,就是这种情况下所做的裁定,决定了为什么我在自己房间里的旅行,为时不多不少正好四十二天。
我的房间位于北纬四十五度,这是根据吧贝卡西亚神父所做的丈量。房间坐东朝西,呈长方形,贴着墙绕一圈的的话共三十六步。可是我的旅行范围一点也不局促,因为我直着走、横着走、斜着走、既不讲求规则,也不遵循方法。有时我还走之字形,如果有需要,我也尝试各种几何路径。我不欣赏走路、思考都要按照严禁规矩来的人,他们会说:“今天我要去三个地方,要写四封信,已经着手写的作品要完成。”—我的心胸向各种想法和情感开放,贪婪的接受所有出现在我面前的一切!……为何要拒绝在人生困难路途上能够偶然得知的喜悦呢?他们如此难得,散落四方,只有疯子才会不停下脚步,甚或绕一段远路,撷取所有手边能得到的喜乐。 我认为最刺激的,就是随着意念任意而行,像猎人追捕野禽一样,完全没有既定路线。就算再房间里的旅行,我也绝少循直线而行:我从桌子走向一副挂在墙角的画,之后又斜角朝门走去;尽管本意是朝某个目的地,我却经常半途改变方向,如果走到一半遇到扶手椅,我可不会死脑筋,我会毫不犹豫的舒舒坦坦往上一坐—扶手椅真是一种完美之极的家具,尤其是爱好沉思者最有用处的东西。漫长冬日夜晚,最温暖也最保险的做法,就是远离喧嚣与人群,壁炉里生一盆火、几本书、几枝笔,所有寂寥一扫而空!最好连书本和笔也抛在一旁,一边拨弄炉火一边悠然冥想,构思几句让朋友们发笑的诗词。时光便如此不知觉滑过,注入亘古的沉默,而我们一点也不会察觉它忧伤的经过。
从扶手椅往北走,就会看到我的床,它位于房间底端,一看到它就令人满心欢喜。它所在的方位极佳:早晨第一缕阳光在窗帘—在美好的夏日早晨,我可以看见光线在窗帘上舞动,随着太阳升起,窗户前的榆树把光线分割成千百种变化,投射在我玫瑰红和白色相间的床上,晕染成一片温柔的色调。盈耳的是在屋顶上跳跃的燕子发出呢喃,在榆树上筑巢的鸟儿们也一起合唱。此时,千百个愉快的念头在脑袋里会选,世界上没有人比我的苏醒更愉悦、更祥和了。 我承认自己喜欢沉积在这种温柔的时刻,并尽量拖长这一刻,恣意享受在温暖的床上冥想的愉悦。或许我沉浸的不是这张叫做床的家具,而是一个充满想象空间、唤起内心最温柔思维的舞台?心思纯洁的读者们,别惊慌—我指的是一个丈夫在床上第一次把忠贞的妻子拥在怀里的幸福,那种不可磨灭的幸福,唉,我悲惨的命运注定与之无缘!难道不是在床上,一个刚产下儿子充满喜悦的母亲,忘怀分娩之痛?这些由想象与希望交织而成为预约在我们心里激荡。总之,在这件可人的家具上,我们花一半的生命来忘怀另一半生命力的苦痛。我脑中充满无数既愉快又悲伤的想法,交杂浮现种种既恐怖又美妙的情景! 我们诞生在床上,也死于床上,这是一个舞台,人类在上面演出一幕幕感人的悲剧、可笑的滑稽戏、恐怖的惊悚戏。 它是一个花朵环绕的摇篮; 是爱情的宝座; 是一窟坟墓。
这一章节纯粹只写给形而上学家门看,我将明白产是人类的本质:它就像一面棱镜,分析、分解人类的特性,将人身上残留的动物性冲动与智慧的光辉一分为二,划分开来。 我无法解释自己怎么会、又何以在旅程一开始就烫伤了手指,除非我先向读者诸君们大致解说我的“灵魂与兽性”学说—这个形而上的发现影响我的想法与行为如此深渊,如果不在本书开头就为读者指点迷津,接下来的叙述会很难懂。 经过多方观察,我发现人是由一个“灵魂”和一个“兽性”组合而成的—这两者截然相反,却又互相嵌合,或说彼此重叠,必须是在灵魂驾驭“兽性”的时刻才能分辨出这两者。 我记得一位老教授曾跟我说,柏拉图称那个东西为“他我”,这个称呼很不错,但是我还是觉得把那个和我灵魂不可分的东西称为“兽性”会更恰当。的确是这个“他我”以一种诡异的方式时时刻刻戏弄着我们!我们大致察觉出人是有两面的,但是大家都以为这两面试灵魂与肉体,并不是把过错怪罪到肉体上,根本是怪错对象了,因为肉体及无法感知也无法思考,该怪的是“兽性”,它能够感知,又和灵魂截然分开,是个“独立个体”,有独立的存在、有它的喜好、它的秦向、它的一直,它比一般动物身上的动物性高潮一点的地方,只不过是它受到比较好的启发、所存在的躯体比较高等,如此而已。 先生女士们,你们爱怎么自夸自己的聪明都好,不过千万要小心自己体内的那个“兽性”,尤其是当它与灵魂在一起的时候! 这不相合的两者冲突的经验我不知有多少,比如说,我清楚知道灵魂的时候会驾驭“兽性”,但有时候“兽性”威力大发,会趋势灵魂违反心意而行。用法律术语来说,一个拥有立法权,另一个拥有执法权,而这两者经常发生冲突——一个有智慧的能人能够好好调教他的“兽性”,让它不发生干扰,一旦灵魂摆脱“兽性”恼人的纠缠,就能提升到高潮的境界。 且让我举个例子解释清楚。 当你正念着一本书,一个美妙的思绪突然钻进脑子里,灵魂便立刻追寻这个思绪而去,,忘怀手上的书,然而此时眼睛仍机械的持续一行一行字句往下看,看完了一夜什么也没看懂,看了什么也浑然不知。这就是灵魂命令它的友伴继续下去,根本没有告知对方其实已经神游他方。也就是说,“他我”继续着阅读的工作,灵魂却早已缺席。
本篇选自《在自己房间里的旅行》前6章,辽宁教育出版社2006年 【Featur手工录入,转载请注明转自黑蓝及录入人】
年轻军官的灵魂和兽性
你可以想象,当你照镜子、吃饭、上厕所、看电视甚至是在和朋友谈的正欢的时刻,你的灵魂正在悄然离开你,飞向窗外,跳过几朵云与飞机前行,而你的肉体却还在原来的位置上正机械的做着某种滑稽的动作。表面上这有点儿像灵魂出窍或者具有潜在意识的双重人格。然而我们却不具有分身术,也无法体会到“分身”的感受。可我从一大堆杂七杂八的书堆里翻出这么一本儿书的时候,觉得有些意思,就蹲在书店冰凉的瓷砖上翻看了几页。这本儿小说实质上并不长,五万多字儿搁在现在来看也就是个中篇,小说的作者萨米耶·德梅斯特当时还是个较年轻的军人。我不知道四十二天被禁闭在房间里如何痛苦,但似乎读下来也不觉得他有多难过。每一章都不算长,一天一章,总共四十二章,而在最后一章中,作者缓缓沉入梦中,到席纳、希波克拉底、伯里克利、柏拉图和作者谈论起了医学。当作者体会到”双重面“真正的含义时,他也走出了四十二天的禁闭生活。这本书令我欢喜的是他的想象力不再局限起来,不被夹在一个断崖里,而是顺着峭壁向上延伸,直到看到一望无垠的平原及与地平线相嵌合的天空。从各个角落,各个方向,他都可以联想到任何有趣的事物,对他的妻子,对他的仆人,对他的母狗罗西纳。虽然他外皮有点儿精神分裂,双重人格,但要是看下来,的确不算太坏。有一天你也可以试试,抽出你的灵魂,叫这个有思想的家伙站到一跟那个没有思想的皮囊”兽性“聊聊天,可恐怕这种不靠谱儿的事情很难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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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7-23 11:55:58
【那一篇】《快乐王子》·误解是悲剧的根源 作者:冯与蓝
王尔德:快乐王子
巴金 译
快乐王子的雕像高高地耸立在城市上空—根高大的石柱上面。他浑身上下镶满了薄薄的黄金叶片,明亮的蓝宝石做成他的双眼,剑柄上还嵌着一颗硕大的灿灿发光的红色宝石。 世人对他真是称羡不已。“他像风标一样漂亮,”一位想表现自己有艺术品味的市参议员说了一句,接着又因担心人们将他视为不务实际的人,其实他倒是怪务实的,便补充道:“只是不如风标那么实用。” “你为什么不能像快乐王子一样呢?”一位明智的母亲对自己那哭喊着要月亮的小男孩说,“快乐王子做梦时都从没有想过哭着要东西。” “世上还有如此快乐的人真让我高兴,”一位沮丧的汉子凝视着这座非凡的雕像喃喃自语地说着。 “他看上去就像位天使,”孤儿院的孩于们说。他们正从教堂走出来,身上披着鲜红夺目的斗篷,胸前挂着干净雪白的围嘴儿。 “你们是怎么知道的?”数学教师问道,“你们又没见过天使的模样。” “啊!可我们见过,是在梦里见到的。”孩子们答道。数学教师皱皱眉头并绷起了面孔,因为他不赞成孩子们做梦。 有天夜里,一只小燕子从城市上空飞过。他的朋友们早在六个星期前就飞往埃及去了,可他却留在了后面,因为他太留恋那美丽无比的芦苇小姐。他是在早春时节遇上她的,当时他正顺河而下去追逐一只黄色的大飞蛾。他为她那纤细的腰身着了迷,便停下身来同她说话。 “我可以爱你吗?”燕子问道,他喜欢一下子就谈到正题上。芦苇向他弯下了腰,于是他就绕着她飞了一圆又一圈,并用羽翅轻抚着水面,泛起层层银色的涟漪。这是燕子的求爱方式,他就这样地进行了整个夏天。 “这种恋情实在可笑,”其他燕子吃吃地笑着说,“她既没钱财,又有那么多亲戚。”的确,河里到处都是芦苇。 等秋天一到,燕子们就飞走了。 大伙走后,他觉得很孤独,并开始讨厌起自己的恋人。“她不会说话,”他说,“况且我担心她是个荡妇,你看她老是跟风调情。”这可不假,一旦起风,芦苇便行起最优雅的屈膝礼。“我承认她是个居家过日子的人,”燕子继续说,“可我喜爱旅行,而我的妻子,当然也应该喜爱旅行才对。” “你愿意跟我走吗?”他最后问道。然而芦苇却摇摇头,她太舍不得自己的家了。 “原来你跟我是闹着玩的,”他吼叫着,“我要去金字塔了,再见吧!”说完他就飞走了。 他飞了整整一天,夜晚时才来到这座城市。“我去哪儿过夜呢?”他说,“我希望城里已做好了准备。” 这时,他看见了高大圆柱上的雕像。 “我就在那儿过夜,”他高声说,“这是个好地方,充满了新鲜空气。”于是,他就在快乐王子两脚之间落了窝。 “我有黄金做的卧室,”他朝四周看看后轻声地对自己说,随之准备入睡了。但就在他把头放在羽翅下面的时候,一颗大大的水珠落在他的身上。“真是不可思议!”他叫了起来,“天上没有一丝云彩,繁星清晰又明亮,却偏偏下起了雨。北欧的天气真是可怕。芦苇是喜欢雨水的,可那只是她自私罢了。” 紧接着又落下来一滴。 “一座雕像连雨都遮挡不住,还有什么用处?”他说,“我得去找一个好烟囱做窝。”他决定飞离此处。 可是还没等他张开羽翼,第三滴水又掉了下来,他抬头望去,看见了——啊!他看见了什么呢? 快乐王子的双眼充满了泪水,泪珠顺着他金黄的脸颊淌了下来。王子的脸在月光下美丽无比,小燕子顿生怜悯之心。 “你是谁?”他问对方。 “我是快乐王子。” “那么你为什么哭呢?”燕子又问,“你把我的身上都打湿了。” “以前在我有颗人心而活着的时候,”雕像开口说道,“我并不知道眼泪是什么东西,因为那时我住在逍遥自在的王宫里,那是个哀愁无法进去的地方。白天人们伴着我在花园里玩,晚上我在大厅里领头跳舞。沿着花园有一堵高高的围墙,可我从没想到去围墙那边有什么东西,我身边的一切太美好了。我的臣仆们都叫我快乐王子,的确,如果欢愉就是快乐的话,那我真是快乐无比。我就这么活着,也这么死去。而眼下我死了,他们把我这么高高地立在这儿,使我能看见自己城市中所有的丑恶和贫苦,尽管我的心是铅做的,可我还是忍不住要哭。” “啊!难道他不是铁石心肠的金像?”燕子对自己说。他很讲礼貌,不愿大声议论别人的私事。 “远处,”雕像用低缓而悦耳的声音继续说,“远处的一条小街上住着一户穷人。一扇窗户开着,透过窗户我能看见一个女人坐在桌旁。她那瘦削的脸上布满了倦意,一双粗糙发红的手上到处是针眼,因为她是一个裁缝。她正在给缎子衣服绣上西番莲花,这是皇后最喜爱的宫女准备在下一次宫廷舞会上穿的。在房间角落里的一张床上躺着她生病的孩子。孩子在发烧,嚷着要吃桔子。他的妈妈除给他喂几口河水外什么也没有,因此孩子老是哭个不停。燕子,燕子,小燕子,你愿意把我剑柄上的红宝石取下来送给她吗?我的双脚被固定在这基座上,不能动弹。” “伙伴们在埃及等我,”燕子说,“他们正在尼罗河上飞来飞去,同朵朵大莲花说着话儿,不久就要到伟大法老的墓穴里去过夜。法老本人就睡在自己彩色的棺材中。他的身体被裹在黄色的亚麻布里,还填满了防腐的香料。他的脖子上系着一圈浅绿色翡翠项链,他的双手像是枯萎的树叶。” “燕子,燕子,小燕子,”王子又说,“你不肯陪我过一夜,做我的信使吗?那个孩子太饥渴了,他的母亲伤心极了。” “我觉得自己不喜欢小孩,”燕子回答说,“去年夏天,我到过一条河边,有两个顽皮的孩于,是磨坊主的儿子,他们老是扔石头打我。当然,他们永远也别想打中我,我们燕子飞得多快呀,再说,我出身于一个以快捷出了名的家庭;可不管怎么说,这是不礼貌的行为。” 可是快乐王子的满脸愁容叫小燕子的心里很不好受。“这儿太冷了,”他说,“不过我愿意陪你过上一夜,并做你的信使。” “谢谢你,小燕子,”王子说。 于是燕子从王子的宝剑上取下那颗硕大的红宝石,用嘴衔着,越过城里一座连一座的屋顶,朝远方飞去。 他飞过大教堂的塔顶,看见了上面白色大理石雕刻的天使像。他飞过王宫,听见了跳舞的歌曲声。一位美丽的姑娘同她的心上人走上了天台。“多么奇妙的星星啊,”他对她说,“多么美妙的爱情啊!” “我希望我的衣服能按时做好,赶得上盛大舞会,”她回答说,“我已要求绣上西番莲花,只是那些女裁缝们都太懒了。” 他飞过了河流,看见了高挂在船桅上的无数灯笼。他飞过了犹太区,看见犹太老人们在彼此讨价还价地做生意,还把钱币放在铜制的天平上称重量。最后他来到了那个穷人的屋舍,朝里面望去。发烧的孩子在床上辗转反侧,母亲已经睡熟了,因为她太疲倦了。他跳进屋里,将硕大的红宝石放在那女人顶针旁的桌子上。随后他又轻轻地绕者床飞了一圈,用羽翅扇着孩子的前额。“我觉得好凉爽,”孩子说,“我一定是好起来了。”说完就沉沉地进入了甜蜜的梦乡。 然后,燕子回到快乐王子的身边,告诉他自己做过的一切。“你说怪不怪,”他接着说,“虽然天气很冷,可我现在觉得好暖和。” “那是因为你做了一件好事,”王子说。于是小燕子开始想王子的话,不过没多久便睡着了。对他来说,一思考问题就老想困觉。 黎明时分他飞下河去洗了个澡。“真是不可思议的现象,”一位鸟禽学教授从桥上走过时开口说道,“冬天竟会有燕子!”于是他给当地的报社关于此事写去了一封长信。每个人都引用他信中的话,尽管信中的很多词语是人们理解不了的。 “今晚我要到埃及去,”燕子说,一想到远方,他就精神百倍。他走访了城里所有的公共纪念物,还在教堂的顶端上坐了好一阵子。每到一处,麻雀们就吱吱喳喳地相互说,“多么难得的贵客啊!”所以他玩得很开心。 月亮升起的时候他飞回到快乐王子的身边。“你在埃及有什么事要办吗?”他高声问道,“我就要动身了。” “燕子,燕子,小燕子,”王子说,“你愿意陪我再过一夜吗?” “伙伴们在埃及等我呀,”燕子回答说,“明天我的朋友们要飞往第二瀑布,那儿的河马在纸莎草丛中过夜。古埃及的门农神安坐在巨大的花岗岩宝座上,他整夜守望着星星,每当星星闪烁的时候,他就发出欢快的叫声,随后便沉默不语。中午时,黄色的狮群下山来到河边饮水,他们的眼睛像绿色的宝石,咆哮起来比瀑布的怒吼还要响亮。”“燕子,燕子,小燕子,”王子说,“远处在城市的那一头,我看见住在阁楼中的一个年轻男子。他在一张铺满纸张的书桌上埋头用功,旁边的玻璃杯中放着一束干枯的紫罗兰。他有一头棕色的卷发,嘴唇红得像石榴,他还有一双睡意朦胧的大眼睛。他正力争为剧院经理写出一个剧本,但是他已经给冻得写不下去了。壁炉里没有柴火,饥饿又弄得他头昏眼花。” “我愿意陪你再过一夜,”燕子说,他的确有颗善良的心。“我是不是再送他一块红宝石?” “唉!我现在没有红宝石了。”王子说,“所剩的只有我的双眼。它们由稀有的蓝宝石做成,是一干多年前从印度出产的。取出一颗给他送去。他会将它卖给珠宝商,好买回食物和木柴,完成他写的剧本。” “亲爱的王子,”燕子说,“我不能这样做,”说完就哭了起来。 “燕子,燕子,小燕子,”王子说,“就照我说的话去做吧。” 因此燕子取下了王子的一只眼睛,朝学生住的阁楼飞去了。由于屋顶上有一个洞,燕子很容易进去。就这样燕子穿过洞来到屋里。年轻人双手捂着脸,没有听见燕子翅膀的扇动声,等他抬起头时,正看见那颗美丽的蓝宝石放在干枯的紫罗兰上面。 “我开始受人欣赏了,”他叫道,“这准是某个极其钦佩我的人送来的。现在我可以完成我的剧本了。”他脸上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第二天燕子飞到下面的海港,他坐在一震大船的桅杆上,望着水手们用绳索把大箱子拖出船舱。随着他们嘿哟!嘿哟!”的声声号子,一个个大箱子给拖了上来。“我要去埃及了!”燕子略道,但是没有人理会他。等月亮升起后,他又飞回到快乐王子的身边。 “我是来向你道别的,”他叫着说。 “燕子,燕子,小燕子,”王子说,“你不愿再陪我过一夜吗?” “冬天到了,”燕子回答说,“寒冷的雪就要来了。而在埃及,太阳挂在葱绿的棕搁树上,暖和极了,还有躺在泥塘中的鳄鱼懒洋洋地环顾着四周。我的朋友们正在巴尔贝克古城的神庙里建筑巢穴,那些粉红和银白色的鸽子们一边望着他们干活,一边相互倾诉着情话。亲爱的王子,我不得不离你而去了,只是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你的,明年春天我要给你带回两颗美丽的宝石,弥补你因送给别人而失掉的那西颗,红宝石会比一朵红玫瑰还红,蓝宝石也比大海更蓝。” “在下面的广场上,”快乐王子说,“站着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她的火柴都掉在阴沟里了,它们都不能用了。如果她不带钱回家,她的父亲会打她的,她正在哭着呢。她既没穿鞋,也没有穿袜子,头上什么也没戴。请把我的另一只眼睛取下来,给她送去,这样她父亲就不会揍她了。” “我愿意陪你再过一夜,”燕子说,“但我不能取下你的眼睛,否则你就变成个瞎子了。” “燕子,燕子,小燕子,”王子说,“就照我说的话去做吧。” 只是他又取下了王子的另一只眼珠,带着它朝下飞去。他一下子落在小女孩的面前,把宝石悄悄地放在她的手掌心上。“一块多么美丽的玻璃呀!”小女孩高声叫着,她笑着朝家里跑去。 这时,燕子回到王子身旁。“你现在瞎了,”燕子说,“我要永远陪着你。” “不,小燕子,”可怜的王子说,“你得到埃及去。” “我要一直陪着你,”燕子说着就睡在了王子的脚下。 第二天他整日坐在王子的肩头上,给他讲自己在异国他乡的所见所闻和种种经历。他还给王子讲那些红色的朱鹭,它们排成长长的一行站在尼罗河的岸边,用它们的尖嘴去捕捉金鱼;还讲到司芬克斯,它的岁数跟世界一样长久,住在沙漠中,通晓世间的一切;他讲那些商人,跟着自己的驼队缓缓而行,手中摸着狼牙做的念珠;他讲到月亮山的国王,他皮肤黑得像乌木,崇拜一块巨大的水晶;他讲到那条睡在棕祸树上的绿色大莽蛇,要20个僧侣用蜜糖做的糕点来喂它;他又讲到那些小矮人,他们乘坐扁平的大树叶在湖泊中往来横渡,还老与蝴蝶发生战争。” “亲爱的小燕子,”王子说,“你为我讲了好多稀奇的事情,可是更稀奇的还要算那些男男女女们所遭受的苦难。没有什么比苦难更不可思议的了。小燕子,你就到我城市的上空去飞一圈吧,告诉我你在上面都看见了些什么。” 于是燕子飞过了城市上空,看见富人们在自己漂亮的洋楼里寻欢作乐,而乞丐们却坐在大门口忍饥挨饿。他飞进阴暗的小巷,看见饥饿的孩子们露出苍白的小脸没精打采地望着昏暗的街道,就在一座桥的桥洞里面两个孩子相互搂抱着想使彼此温暖一些。“我们好饿呀!”他俩说。“你们不准躺在这儿,”看守高声叹道,两个孩子又跚蹒着朝雨中走去。 随后他飞了回来,把所见的一切告诉给了王子。 “我浑身贴满了上好的黄金片,”王子说,“你把它们一片片地取下来,给我的穷人们送去。活着的人都相信黄金会使他们幸福的。” 燕子将足赤的黄金叶子一片一片地啄了下来,直到快乐王子变得灰暗无光。他又把这些纯金叶片一一送给了穷人,孩子们的脸上泛起了红晕,他们在大街上欢欣无比地玩着游戏。“我们现在有面包了!”孩子们喊叫着。 随后下起了雪,白雪过后又迎来了严寒。街道看上去白花花的,像是银子做成的,又明亮又耀眼;长长的冰柱如同水晶做的宝剑垂悬在屋檐下。人人都穿上了皮衣,小孩子们也戴上了红帽子去户外溜冰。 可怜的小燕子觉得越来越冷了,但是他却不愿离开王子,他太爱这位王子了。他只好趁面包师不注意的时候,从面包店门口弄点面包屑充饥,并扑扇着翅膀为自己取暖。 然而最后他也知道自己快要死去了。他剩下的力气只够再飞到王子的肩上一回。“再见了,亲爱的王子!”他喃喃地说,“你愿重让我亲吻你的手吗?” “我真高兴你终于要飞往埃及去了,小燕子,”王子说,“你在这儿呆得太长了。不过你得亲我的嘴唇,因为我爱你。” “我要去的地方不是埃及,”燕子说,“我要去死亡之家。死亡是长眠的兄弟,不是吗?” 接着他亲吻了快乐王子的嘴唇,然后就跌落在王子的脚下,死去了。 就在此刻,雕像体内伸出一声奇特的爆裂声,好像有什么东西破碎了。其实是王子的那颗铅做的心已裂成了两半。这的确是一个可怕的寒冷冬日。 第二天一早,市长由市参议员们陪同着散步来到下面的广场。他们走过圆柱的时候,市长抬头看了一眼雕像,“我的天啊!快乐王子怎么如此难看!”他说。 “真是难看极了!”市参议员们异口同声地叫道,他们平时总跟市长一个腔调。说完大家纷纷走上前去细看个明白。 “他剑柄上的红宝石已经掉了,蓝宝石眼珠也不见了,他也不再是黄金的了,”市长说,“实际上,他比一个要饭的乞丐强不了多少!” “的确比要饭的强不了多少,”市参议员们附和着说。 “还有在他的脚下躺着一只死鸟!”市长继续说,“我们真应该发布一个声明,禁止鸟类死在这个地方。”于是市书记员把这个建议记录了下来。 后来他们就把快乐王子的雕像给推倒了。“既然他已不再美丽,那么也就不再有用了,”大学的美术教授说。 接着他们把雕像放在炉里熔化了,市长还召集了一次市级的会议来决定如何处理这些金属,当然,我们必须再铸一个雕像。”他说,“那应该就是我的雕像。” “我的雕像,”每一位市参议员都争着说,他们还吵了起来。我最后听到人们说起他们时,他们的争吵仍未结束。 “多么稀奇古怪的事!”铸像厂的工头说,“这颗破裂的铅心在炉子里熔化不了。我们只好把它扔掉。”他们便把它扔到了垃圾堆里,死去的那只燕子也躺在那儿。 “把城市里最珍贵的两件东西给我拿来,”上帝对他的一位天使说。于是天使就把铅心和死鸟给上帝带了回来。 “你的选择对极了,”上帝说,“因为在我这天堂的花园里,小鸟可以永远地放声歌唱,而在我那黄金的城堡中,快乐王子可以尽情地赞美我。”
(作者按:有必要说明的是,在我初次读到《快乐王子》的那本儿童读物上,该童话的最后两小节是被删除的。也就是说,故事到了“他们便把它扔到了垃圾堆里,死去的那只燕子也躺在那儿。”就戛然而止了。)
误解是悲剧的根源
为了摆脱这篇童话带给我的坏心情,我重新看了一遍《格林童话》和《安徒生童话选》。那是小学三年级的暑假。我固执地认为王尔德是个穷困潦倒的好人,一辈子没混出头,在行将就木的时候,坐在昏暗的煤油灯底下,一边吐血一边写《快乐王子》。毫无疑问,他一点点也不快乐。 而安徒生是个慈祥的瘦老头,嗓音低沉,有很多孙子孙女,每天围着火炉听他讲故事;格林兄弟是两个体貌相似的年轻人,英俊,单纯,永远不会老去。 我盼望着能早日扔掉童话,我认为童话是小孩子才看的。母亲吹嘘说她少年时代蒙被子看《红楼梦》,把一点五的视力看成了六百度近视眼,但她又强调说那种好书只有到了中学才能看。我垂涎小舅舅书柜里的《莎士比亚戏剧集》和《十日谈》,又被恐吓说小孩看了这些只有大人才能看的书会有很坏的后果。暑假真是又漫长又无聊,我把外婆家露台上的茑萝花摘下来,吸蒂尖上的一点点蜜,然后慢慢的,把一墙的花吃光。日子过得浑浑噩噩,直到一不小心,看了《快乐王子》。我横坐在黄颜色的藤椅里,书搁在蜷起的膝盖上,非常非常难过。 直到现在我都记得那时的难过。小孩子的难过,真的是,你不知道它从何来,也不知道该怎么送它走,难过就一直在额头上转圈子。嗡嗡嗡,嗡嗡嗡。怎么可以有这样残忍的故事?一个王子,一只燕子,把最好的,最珍贵的东西,统统送给了别人,而那些人,依然毫无知觉地活下去。我想了一会儿,在家转了两圈,把手里的书藏在书柜的最底层。 不啻为掩耳盗铃。两天后,忍不住,又翻出来,再读一遍,还是,非常非常难过。 搞不懂怎么想的,难道过了两天再去看,故事就变得不一样了吗?就可以不难过了吗?我仔细地重读故事,巴望从字里行间发掘出什么,一丝转机?作者隐藏的一点光明的暗示? “……他们便把它扔到了垃圾堆里,死去的那只燕子也躺在那儿。” 故事还是在那里结束。我抽抽鼻子,把书重新放回去。 我记得这些细节,因为它们印象太深刻。接下来的十好几年,我都没碰过这篇童话。直到前年,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我重看了《安徒生童话》。也没看全,只看了其中一本,一本中的几篇。好像被石头砸中了脑袋,猛然悟到:原来安徒生童话,不是写给小孩子看的。他是写给那些,曾经喜欢童话,很久以后突发奇想再回头来看的成年人。他筑起了晶莹剔透的城堡,再亲手毁了它们。他用同样的故事告诉不同年龄段的人,什么都没变,除了你们。 于是我想,大概我有勇气重看《快乐王子》了。那时我也已经知道,王尔德过着富裕的贵族生活,穿奇装异服招摇过市,为他的同性恋人写情诗。 十好几年以后的《快乐王子》告诉我,悲剧的根源是误解。这不是一个哲学命题。它太实际。燕子误以为芦苇恋人愿意同他远行;王子误以为把宝石和黄金拆下来就能解救贫民;困窘的作家看见宝石误以为得到了赏识;卖火柴的小姑娘误把宝石当作玻璃;活着的人们误以为黄金会给他们带来幸福;城市的权贵们认为失去装饰物的王子塑像不再美丽……当摆脱了阶层意识与善恶观念再读这篇童话时,我发现了被隐蔽在文字后的信息,文中的城市是现实世界投射的影子。我们就生活在期间。一个延续至今的糟糕状况是:人们通过各种方法交流依然词不达意。人们打从心眼儿里要的,与他们获得的,是多么的不一致。“快乐王子”是每一个平民心中最容易触及的简单幸福,“他”慷慨,无私,代表着实际意义上的温饱满足。人们无意(或故作无意)地接纳了“他”的给予,但那远远不够。更深层次的误解在于:人们心目中完美童话的统一模式是:一个迫切的需求,经过漫长的时间、重重困难考验以后,终于获得满足,那就是幸福的结局。可问题是,人们真的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吗? 所幸的是,一切人皆糊涂,唯有上帝最清楚。末尾两段,上帝派天使把王子的铅心和死燕子接上了天庭,给他们真正的幸福。多么像基督复活的故事。怪不得我小时候看的书上,这两段是咔嚓掉的。多么应该咔嚓啊。就该让王子和燕子死在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是吧。那些编书的叔叔阿姨们,他们当然不知道,十好几年前,一个小姑娘为了这个少了真正结尾的故事,难过得吃不下饭。她误以为快乐王子和燕子就真的死掉了,死掉了,完全的死在了冬天。她太普通,又丑又不聪明,根本没办法让故事里的好人得到好报,为了这个她沮丧了一个假期。直到现在,看着完整的故事,她还是非常非常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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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7-23 11:59:50
【那一篇】《哀伤》·能把人写活就挺好看的 作者:伊洛
契诃夫:《哀伤》
冯加 译
旋匠格里戈里·彼得罗夫,这个当年在加尔钦乡里无人不知的出色手艺人,同时又是最没出息的农民,此刻正赶着一辆雪橇把他生病的老伴送到地方自治局医院去。这段路有三十来俄里,道路糟透了,连官府的邮差都很难对付,而旋匠格里戈里则又是个大懒汉。迎面刮着刺骨的寒风。空中,不管你朝哪方看,到处都是密密层层飞旋着的大雪。雪大得叫你分不清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还是从地上刮起来的。除了茫茫大雪,看不到田野、电线杆和树林。每当强劲的寒风袭来,弄得格里戈里都看不见眼前的车轭。那匹瘦弱的老马一步一步吃劲地拖拉着雪橇。它的全部精力全耗在从深雪里拔出腿来,并扯动着头部。旋匠急着赶路。他常常不安地从赶车人的座位上跳起,不时挥鞭抽打马背。 “你呀,玛特廖娜,别哭了……”他小声嘟哝,“你忍着一点儿。上帝保佑,我们会赶到医院的。然后,只消一转眼工夫,你的那个病……巴维尔·伊凡内奇会给你药水喝,或者吩咐人给你放血,或者他老人家高兴,用酒精给你擦身,你那个腰痛病说好就好了。巴维尔·伊凡内奇会尽力的……他会嚷一阵,使劲跺脚,可是会尽力的……多好的老爷,待人又和气,求上帝保佑他身体健康……等我们一到,他会立即从他的诊室里跑出来,接着就数落个没完:‘怎么回事?’他会嚷嚷,‘为什么现在才到?为什么不按时来?难道我是一条狗,得成天围着你们这些鬼东西转来转去?为什么不在上午来?回去,给我滚回去!明天再来!’那我就求他:‘医生老爷!巴维尔·伊凡内奇!好老爷’哎,你倒是迈腿呀,我叫你发呆,恶鬼!驾!” 旋匠抽他的瘦马,也没有看他老伴一眼,继续小声地自言自语: “‘老爷!我说的是实话,就像对着上帝的面……我凭十字架起誓:天还没亮,我们就上路了。可哪能按时赶到呀?既然老天爷……圣母娘娘……发怒了,送来了这么一场暴风雪。您老人家也知道,再好的马也赶不来的,何况我那匹老马。您老人家也看到了:那不是马,那是丢人现眼!’可是巴维尔·伊凡内奇会皱起眉头,大声嚷嚷:‘我知道你们这些人。总能找出理由来!特别是你,格里什卡①!我早知道你的为人!一路上恐怕又进了五六家小酒馆吧!’我就这么回答他:‘难道我是恶棍,或是异教徒?老太婆快要归天了,要死了,我哪有心思一趟趟跑小酒馆!您说什么呀,您饶恕我吧!叫那些小酒馆见鬼去!’于是巴维尔·伊凡内奇就吩咐人把你抬进医院去。我就给他跪下……对他说:‘巴维尔·伊凡内奇!老爷!我们对您千恩万谢啦!您要原谅我们这些傻瓜,混蛋,不要生我们庄稼人的气!您真该把我们轰出去,可您老人家还是为我们操心,瞧您的脚都沾上雪了!’巴维尔·伊凡内奇会瞪我一眼,像要打我似的,说:‘你与其扑通一声下跪,傻瓜,不如平时少灌几杯白酒,可怜可怜你的老太婆。真该揍你一顿才是!’‘说得对,真该揍,巴维尔·伊凡内奇,您就揍我一顿吧!既然您是我们的恩人,亲爹,我们怎能不下跪呢?老爷,我说的是老实话……就像当着上帝的面……要是我撤谎,您就碎我的眼睛:只要我的玛特廖娜,也就是这个老太婆,病治好了,又能操持家务了,那么不论您老人家吩咐我做什么,我都给您做好!小烟盒,您想要的话,我可以用卡累利阿棒木②做……还有糙球,还有九柱戏的木柱,我都能旋得同外国货一样……这些东西我都替你做!一分钱也不收您的!若在莫斯科,这种小烟盒能卖四个卢布,可我不要您一分钱。”医生会笑着说:‘好,行啊,行啊……我心领了!只可惜你是个酒鬼……’我,老伴儿,可知道怎么跟那些老爷们打交道,没有哪个老爷我不能跟他攀谈一阵,只求上帝保佑,别迷路才好。瞧这暴风雪!把我的眼睛都迷住了。” 旋匠就这样没完没了地嘟哝着。他信口唠唠叨叨,只求能稍稍减轻一下他那沉重的心情。舌头上的话很多,但脑子里的想法和问题却更多。哀伤向旋匠突然袭来,完全出乎他的意料,弄得他现在怎么也不能清醒过来,平静下来,认真想一想。在此之前,他一直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就像处在醉后那种昏昏沉沉的状态,既不知道哀伤,也不知道欢乐,可是现在却突然感到心情沉重,十分痛苦。这个无忧无虑的懒汉和酒鬼不知不党中变成了另一个人,居然忙碌起来,心事重重,急着赶路,甚至跟暴风雪对着干了。 旋匠记得,不幸是从昨天傍晚开始的。昨晚他回到家里,像往常一样喝得醉醺醺的,像往常一样,又开始骂人,挥舞老拳。老太婆瞧了一眼她的冤家,那眼神却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往日,她那双老眼里布满了痛苦和温顺,就像那些经常挨打、吃不饱肚子的狗,可现在她的眼神严厉而呆板,倒像是圣像上的圣徒或者快要死的人。哀伤就是从这双奇怪的、不祥的眼睛开始的。吓呆了的旋匠赶紧向邻居借了一匹老马,立即把老太婆往医院里送,一心指望巴维尔·伊凡内奇能用些药粉或者油膏让老太婆的眼神变回去。 “你呀,玛特廖娜,那个……”他又小声嘟哝,“要是巴维尔·伊凡内奇问起我打不打你,你就说:‘从来没打过!’往后我再也不打你了。我凭十字架向上帝起誓!再说,难道我是生性狠毒才打你的?随手就打了,没有道理。我心疼你哩。换了别人就不会这么伤心,可我现在急着送你去看病……我尽力了。瞧这风雪,好大呀!上帝啊,你发怒吧!只求你保佑我们别迷路……什么,腰痛?玛特廖娜,你怎么老不答应?我问你呢:腰还痛吗?” 他感到奇怪,老太婆脸上的雪怎么老也不化。奇怪,那张脸不知怎么显得特别瘦削,灰白里透着蜡黄,面容严厉而刻板。 “唉,蠢婆娘!”旋匠嘟哝道,“我是凭良心对你,上帝作证……可是你,那个……咳,真是蠢婆娘!再这样,我索性不把你送医院了!” 旋匠放下缰绳,犹豫起来。他不敢回头看一眼老太婆:他害怕!问她什么,她不答应,同样叫人害怕。最后,为了探个明白,他没有回头,只是去摸她的手。手冰冷,拉起后像鞭子一样落下去。 “这么说她死了。麻烦事!” 这下旋匠哭了。他不只可怜老太婆,更感到懊丧。他想:这世上的事变得真快!他的哀伤刚开了个头,怎么立即有了结尾。他还没来得及跟老太婆好好过日子,对她表表心意,疼爱她,怎么她已经死了。他跟她共同生活了四十年,但这四十年像在雾里一般过去了。酗酒,打架,受穷,没过上一天好日子。而且,像故意气他似的,正当他感悟到要疼爱老太婆,离了她就没法生活,他实在对不起她的时候,老太婆却死了。 “是啊,她还常常去讨饭!”他回想往事,“是我打发她去向人家讨面包的,麻烦事!她,蠢婆娘,再活上十年就好了,要不然,恐怕她以为我当真是那种人。圣母娘娘,我这是往什么鬼地方赶呀?现在不用去看病了,现在该下葬了。往回走!” 旋匠掉转马头,使劲抽他的马。道路变得越来越难走了。现在,连车轭都看不见了。雪橇有时撞到小机树上,黑糊糊的东西擦伤他的手,在眼前闪过。视野之内又变得白茫茫一片,风雪飞旋。 “再从头活一次就好了……”旋匠想道。 他回想起,四十年前玛特廖娜是个年轻、漂亮、快活的姑娘,富裕人家出身。父母把女儿嫁给他,贪图他有好手艺。本来完全可以过上好日子,但不幸的是,婚礼后他烂醉如泥,一头倒在暖炕上,从此就迷迷糊糊,好像直到这一刻都还没有清醒过来。婚礼他倒记得,可是婚礼之后出了什么事--哪怕你把他打死,除了喝酒,倒头躺下,打老婆,此外就什么也记不起来了。四十年就这样过去了。 密密层层的大雪渐渐变得灰暗了。黄昏已经来临。 “我这是往哪儿赶呀?”旋匠突然惊醒过来,该把她埋了,我却去医院,……像变傻了!” 旋匠又掉转雪橇,又抽起马来。老马鼓足全身的劲,喷着鼻子,开始小跑起来。旋匠接二连三地抽它的背……身后响起撞击声,他虽然没有回头,也知道那是死去的老太婆的头在撞着雪橇。天色变得越来越黑,风变得越来越冷,越来越刺骨…… “再从头活一次就好了……”旋匠想道,“我要添置一套新工具,接受定货……把钱都交给老太婆……是的!” 后来他无意中把缰绳弄丢了。他寻找起来,想把缰绳捡起来,却怎么也不行。他的手活动不了了…… “算了……”他心想,“反正马认路,它会拉回家的。这会儿真想睡一觉……趁下葬以前,安魂祭以前,最好歇一歇。” 旋匠闭上眼睛,开始打盹。不久他听到马站住不走了。他睁眼一看,自己面前有一堆黑糊糊的东西,像是小木屋,又像大草垛…… 他真想从雪橇上爬下来,弄清楚是这么回事,可是全身懒得宁愿冻死,也不想动弹了……于是他安静地睡着了。 他醒过来时,发现已经躺在一间四壁油漆过的大房间里。窗外射进明亮的阳光。旋匠看到床前有许多人,第一件事他就想表明自己是个稳重而懂事的人。 “请来参加老太婆的安魂祭,乡亲们!”他说,“还要告诉东家一声……” “唉,算了,算了!你躺着吧!”有人打断他。 “天哪,是巴维尔·伊凡内奇!”旋匠看到身边的医生吃惊地说,“老爷哪!恩人哪!” 他想跳下床,扑通一声给医生跪下,但感到手脚都不听他的使唤。 “老爷!我的腿在哪儿?胳膊呢?” “你跟胳膊和腿告别吧……都冻坏了!唉,唉,你哭什么呀,你已经活了一辈子,谢天谢地吧!恐怕活了六十年了吧--你也活够了!” “伤心呀,老爷,我伤心呀!请您宽宏大量原谅我!要再活上那么五六年就好了……” “为什么?” “马是借来的,得还人家……要给老太婆下葬……这世上的事怎么变得那么快!老爷!巴维尔·伊凡内奇!卡累利阿榨木烟盒还没有做得,槌球还没有做得……” 医生一挥手,从病房里走了出去。这个旋匠--算是完了。 一八八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本篇选自《变色龙》译林出版社1998年 03月
注释:
①格里戈里的昵称。 ②一种花纹极美的名贵桦木。
能把人写活就挺好看的
契诃夫是我最早喜欢的作家。我买过一本简装的契诃夫小说集,好像是译林出版的,书里的字非常小,读起来很费力气。我每晚都煞有介事地读上一两篇,特别喜欢他对动物的描写。那本书里收录有语文课本中的《变色龙》、《万卡》。另外印象比较深的是《卡什坦卡》,主人公是一条有杂耍天赋的小狗。还有《哀伤》,讲的是一个旋匠送他老婆去看医生,赶上了暴风雪,老婆病死在路上,他自己也被冻断了四肢。书里还有一篇,和《哀伤》有点类似,叫《忧愁》(不清楚是怎么翻译的),讲一个赶车人儿子病死了,他就想着把这伤心事讲给别人听,结果没人爱听他唠叨,他就讲给自己的老马听。对于一个初中生来说,读到这样的小说已经足够让人激动了。所以我的“那一篇”其实是“那一本”。我就挑出《哀伤》这一篇来随便说说吧。我觉得这个短短的小故事写活了那个旋匠。
契诃夫的很多小说读起来都像听老人讲故事。《哀伤》这个故事一开始,作者就简单介绍并评价了主人公“旋匠格里戈里·彼得罗夫,这个当年在加尔钦乡里无人不知的出色手艺人,同时又是最没出息的农民”,接着就看到旋匠在风雪中赶着马车,自言自语,车上拖着他那垂死的老婆。旋匠嘀嘀咕咕地为他老婆虚构了一个场景:他把老婆送到医生那儿,医生“立即从他的诊室里跑出来”,接着粗暴地数落他,他厚着脸皮讨好卖乖。医生具体说了什么话,他又怎样回应……细致入微。然后他发觉自己的老婆已经死了。旋匠的恐慌与后悔被他面前的风雪危机和性格中的劣质掩盖却又止不住地不停冒出来。他哭了,他回忆往事,想到自己过去的行为,不知所措,无法挽回,只能想着“再从头活一次就好了……”。最后他在医院从昏迷中醒来,极力维持自己的面子,直到发觉自己的手脚都冻坏了。
这个小说,作者从多个角度(旋匠自己口中讲出;由内心活动表现;别人的态度)使人物变得很丰满,差不多38G了。读到最后,大家看到了一个贫穷、酗酒、懒惰、麻木、没地位、爱面子、打老婆、既可怜又无可救药的乡村手工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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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7-23 12:05:15
【那一篇】《烟云》·摧毁我写作的“光” 作者:酒童
卡尔维诺:《烟云》
萧天佑 译
我迁入到这个城市安顿下来时,对一切都毫不关心。安顿这个词也许不太确切,因为我并不想在这里安顿下来,我愿意让我周围的一切都是临时的,不安定的,只有这样我才能在内心里感到安定。那么什么是我内心的安定呢?其实,我也说不上来。因此,经过辗转介绍,当这里有人聘请我来当《净化》杂志的编辑时,我就接受了这个工作。 对一个刚刚走下火车到达陌生城市的人来说,火车站就是这座城市,转来转去尽是一些狭窄的街道,两旁是车站的库房,运输代理人的库房和咖啡馆,载重卡车擦肩而过,喷着令人恶心的浓烟。他双手交替着提行李,不一会便手酸臂痛,汗流浃背,衬衣紧紧贴在身上。这里的一切都会使他感到烦躁。 我正是在火车站附近找到了符合我条件的带家具的住房:在一栋楼房的大门门框两边,用线绳系着两排利用旧鞋盒做的出租房屋的广告,字写得虽然都不好,却都贴着正式的印花票。我提着行李,不时地换换手,看到那些出租房屋启事便走了进去。这楼里每个楼门、每一层楼至少有两家出租房屋。我在三门二楼门口停下,按了一下门铃。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房间,光线很暗,有扇门窗通向院子,需从院子里经阳台进出,使它与这套房子的其他房间隔开。女主人玛格丽蒂小姐耳聋,害怕小偷,平时总把铁栅栏锁上。房间里没有卫生间,厕所搭在阳台上;室内只有一个洗脸池子,有自来水,却没有热水龙头。这不是很适合我吗?租金很适合我,是我可以承受的。多了我付不起,少的我又没有找到。再说,这住房也是临时的,我自己对这一点应该非常明确。 “好吧,我要了。”我回答玛格丽蒂小姐说。可她以为我在问那房间冷不冷,用手指了指那里的火炉。 房间我已看过了,现在只想放下行李出去走走。到达这里后我很想洗个澡,可又懒得打开箱子找肥皂,仅把手伸到洗手池水龙头下面冲了一下。 “噢,为什么您没告诉我呢?我这就去给您拿毛巾。”玛格丽蒂小姐说罢,迅速跑回自己的房间,拿来熨得平平整整的毛巾挂在椅子背上。我觉得脸太脏了,又用水清爽了一下脸,再用毛巾搓了搓。这个动作使女主人终于明白了,我要下了这个房间。 “啊,您要了,您要了。好,您是不是要打开箱子换换衣服,您请便吧;这里是衣架,请把您的大衣给我挂这边。” 我没让她来脱我的外套,因为我想出去。只是要设法告诉她,我需要一个书架:我有一箱书要运来,那是我在这动荡生活之中好不容易才收集起来的一些书籍。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对那聋子解释清楚,最后她把我领到她房间里一个小货架前,那上面放着她的针线筐、纱线筒、需要修补的旧衣服和各种刺绣样子。她答应我很快收拾出来,搬到我房间里去,我这才出了门。 《净化》杂志是由某机构主办的,我应该到那里去报到才能知道我的任务是什么。如果我再年轻几岁,对生活抱有更大希望,那么这项新的工作,这个新的城市,也许能使我感到兴奋或满意。可现在不一样了,现在我看到的全是阴暗面,看到的是大家都在贫困中挣扎,我也在其中挣扎。不是说我已听天由命了,不,我是乐在其中,因为这样就证实了我的这个看法:生活就是如此。就说现在去找那单位吧,我宁愿多走几步,选择那些又小又窄毫无名气的街道绕道走,也不愿走那些两旁都是商店、酒吧,橱窗里摆得琳琅满目的大道走;我觉得走在那宽敞的街道上心里不痛快,那里看不到身边行人疲惫不堪的样子,看不到小饭馆里那拥挤不堪的场面,看不到那些破旧的小店铺,听不到窄小街道上特有的那种噪音:有轨电车叮当叮当的行走声,小货车吱吱的刹车声,小作坊里电焊时发出的刺刺声。我这样做的原因是,外部世界那些破旧与贫困的样子,可以使我的内心世界得到平衡。 可事与愿违,要到达那个单位,必须穿过一段截然不同的富人区。这里庭院绿树成荫,建筑风格古色古香,街道宽敞,汽车分道行驶,既不堵塞也不喧闹,车流量比那些小道上还少。这里的人行道挨着的不再是两边楼房的砖墙,而是各家各户的铁栅栏,透过铁栅栏可以看到,那些装饰别致的建筑物四周环绕着低矮的植物篱笆、花圃和石子通道。面对这种不寻常的景色,我感到茫然,再也看不到我可以辨认的征兆了(不是我迷信征兆。一个人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他看到的一切都可能成为一种征兆)。 当我走进那个机构的大楼时,感到出乎意料,有点不知所措,因为那些大厅都是贵族式的,墙壁上镶着玻璃镜,挂着壁毯,墙边摆着托架,大理石壁炉,柔软的地毯(不过家具都是二十世纪的标准办公家具,灯饰是现代化的霓虹灯管制作的)。总之,我现在为租下了那个又简陋又阴暗的房间感到不安;当我被领进该协会主席科尔达工程师的办公室,受到他热情洋监的接待,他仿佛把我看成与他的声望和社会地位同等的人时(当然是指我对该协会杂志《净化》研讨的问题具有同等的兴趣和专长),我更加觉得拘束不安,无地自容。说心里话,我认为《净化》研讨的问题,只不过是人为地提出来的一些问题,供人们茶余饭后谈谈而已,我接受这个工作也不过像接受其他任何工作一样,现在可好,不得不成为这个事业的一部分了(科尔达工程师已为之奋斗了一生)。 他年纪约五十岁,但相貌年轻,留着黑胡子。就是说,他就是那种虽然年过半百,长相却很年轻,仍然留着黑胡子的一代人,我和他们那代人从未打过交道。他的举动,他的言谈,他的外表(标准的灰色西服,洁白的衬衫),他的手势(他讲话时挥动着一只手,手指间夹着香烟),他的一切都反映出他办事精干,思维敏捷,态度乐观,没有成见。他把《净化》至今出的几期都拿给我看,是他(社长)和印刷部的负责人阿万德罗博士(科尔达工程师给我们做了介绍,阿万德罗博士是那种说话跟念稿子一样的人)共同收集的。《净化》总共没出几期,篇幅也不大,看得出是由非专业人员编辑的。我根据自己对报刊编辑工作的了解,善意地(当然不是进行批评)对他们说明了,我希望对该杂志进行哪些技术方面的改进。我讲话的口气也那么实用、那么自信,而且我高兴地看到我和他们的意见不约而同。为什么我要用“高兴地”这个词呢?因为我越是装得精干,越是装得乐观,思想深处越是想着那可怜的房间、黯然失色的街道、锈蚀的栏杆和汗淋淋的衣服,越是觉得能够坦然对待这一切。我仿佛在科尔达工程师和阿万德罗博士面前变魔术,把他们那种工作效率变成一堆面包渣,让他们毫无察觉。科尔达却兴奋地点着头。 “好,我们说定了,您明天就着手进行改进,”科尔达对我说,“现在……” 他想让我看看他们最近一次代表大会的文件。 “嗒,”他把我领到一个陈列着各种油印文件副本的书架旁,对我说道,“您看看,看看这个,还有这个,这个您有了吗?好,您数数,都有了吗?” 他一边说,一边把那些油印的纸张拿到手里。恰恰在这时我看见一股灰尘从那些纸张上冉冉浮起,看清他在那上面留下的手印。科尔达弹弹拿在手里的纸张,用嘴轻轻一吹,动作非常轻微,仿佛不愿让人发现那上面落了灰尘。他每取一份文件,都特别注意不让手指碰到第一页。但是,只要他的手指哪怕是手指甲轻轻挨上那第一页,那上面薄薄一层灰色尘土上就会出现一条细细的白色痕迹。尽管他很小心,手指仍然被弄脏了,他似乎也察觉到了,把手指弯曲到手心里绕着圈擦干净,结果把整个手掌也弄脏了。他下意识地把手放到灰色法兰绒裤腿上并保持一段时间,然后才抬起来。我们两人都这样小心谨慎地传递和接过那些文件,好像那些纸张和荨麻叶子一样,摸着就会使人皮肤感到刺痛。尽管如此,大家都面带笑容,高兴地微笑着点头说道:“啊,这次大会很有趣!大会的议题很好!”不过,我觉得科尔达工程师在我炯炯的目光面前变得越来越急躁,越来越沉不住气,而我自己也越来越感到沮丧,因为这一切,正如我想像的那样,不过是装模作样而已。
我辗转反侧不能入睡。这房间看起来很安静,但夜间却被一种后来我才弄清楚的噪音困扰着:不时传来一阵阵高音喇叭声,仿佛要人们注意什么但又听不清楚。那时如果我已人睡,便会被那声音吵醒,懵懂之中还以为自己睡在火车上呢。因为那声音的音色和节奏,与火车站上昏昏欲睡的乘客听到高音喇叭发出的声音完全一样。我侧耳细听,才听清那声音说的是:“两份饺子,带汁的……一份烤牛排•••……一份排骨肉……” 我这个房间的下面,是乌尔班诺•拉塔齐酒馆的厨房,午夜后那里也经常炒菜。服务员用对讲器从柜台上向厨师传达顾客们点的菜,顾客们的谈话时而也有歌声夹杂着,也从那个信息渠道穿了过来。那里的莱味道不错,价格略贵一点,经常去吃饭的人并不俗气,很少听见有人深夜发酒疯,打翻桌椅或杯瓶什么的。顾客们的欢乐声传到我的床前,仿佛穿过了一层云雾,失去了原有的欢乐和色彩,变得模糊不清了。惟有那喇叭筒里传来的低沉的鼻音依稀可辨:“一盘炸土豆条配菜……饺子得了吗?” 乌尔班诺•拉塔齐酒馆夜里两点半左右关门。服务员们个个掀起工作服的衣领御寒,从厨房门那里走进院子,聊着天离去。三点左右,一阵阵铁桶撞击的声音从院子里传来,那是厨房里的杂工往外拖沉重的空啤酒桶,侧着拖或让酒桶在地上滚,然后还要清洗;他们一定是计时工,干活不慌不忙,漫不经心,一边打着口哨,一边踢打着那些酒桶,一直折腾到五点。六点时拉啤酒的汽车来了,送来满捅,运走空桶。这时候乌尔班诺•拉塔齐酒馆里传来了清洁工干活的声音,她们已经开始清扫、擦地板,准备迎接新的一天。 各项劳作交替的间歇里,从玛格丽蒂小姐黑暗的房间里传来阵阵对话声,并夹杂着笑声,那好像是同一个妇女的声音伪装的,时问时答。玛格丽蒂小姐耳聋,区分不了自己是在默思呢,还是在大声讲话;不论是白天还是深夜,只要她沉溺于某种思想,回忆起偷快的或悲伤的往事,便情不自禁地开始自言自语,模仿各种人讲话。幸亏她那种独白都很简练,让别人听不懂。不过,这倒使我觉得接触到她的隐私,心里忐忑不安。 早晨我去她厨房要点热水刮胡子时(敲门她听不见,我只能等她面向门口时进去,让她能看见我),常发现她对着镜子微笑或做鬼脸,或者坐在椅子上,目视前方,自己给自己讲故事。她一发现我,便装模作样对我说:“啊,我正在跟猫说话呢!”或者:“对不起,我没看见您,我正做祈祷呢(她是个虔诚的基督徒)!”但她并未发觉她的话被人偷听了。 的确,她经常和猫讲话,有时能讲上几个小时。有时我听她站在窗户旁不停地呼唤“咪咪,咪咪,我的小猫”,等候它玩够了从阳台上或房顶上归来。她的猫又瘦又小,像只无人喂养的野猫,毛色虽是黑的,但每次外出归来,都成了一只灰猫,仿佛这一带的灰尘和烟尘都落到它身上了。它一看见我就逃,急忙躲到什么家具下面,仿佛我打过它似的,其实我根本就不曾注意过它。我不在家时,它肯定到过我的房间,因为女主人放到我衣柜大理石台面上的白衬衫的衣领和前襟上总有它脚爪的痕迹。开始时我大声咒骂,很快就不骂了,因为女主人听不见,改为把那受难的衬衣拿给女主人过目。女主人看了很伤心,到处找猫要惩罚它,并向我解释说:她上我房间里送衬衣时,那小猫一定偷偷跟了进去;她出来时无意把小猫关在房间里了,小猫从房门里出不来,气愤之余跳上衣柜弄脏衣服。 我只有三件衬衣,也许是因为我刚到这里,要收拾办公室,衬衣穿半天就脏了,就得交给玛格丽蒂小姐洗。洗好的衬衣给弄脏了,又没有别的换,只好穿那衣领上有小猫足迹的衬衫上班。 有时在我的枕头上也能发现它的足迹。这大概是因为女主人傍晚上我房间来给我撩起被角,它也跟了进来,被关在室内了。 那猫身上很脏,这一点也不奇怪,因为你只要用手摸一下阳台栏杆,你手上就会沾上黑色的痕迹。每次我回到家里用钥匙开阳台栏杆和门窗上的四把锁,然后伸手去开百叶窗、阳台门时,手都要被弄脏,进门时只得举着开门的那只手,以免弄脏别的东西。进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走到洗手池边去洗手。 洗完手擦干净,我这才会觉得舒服点,似乎刚才没有用过那只手似的,然后才开始摆弄室内为数不多的别的东西。不过我应该声明,玛格丽蒂小姐房间打扫得很干净,天天都要把房间擦一遍。如果我把手伸到她擦不到的地方(她身材矮小,胳膊短),那么手上就会沾上一层尘土,只好立即去洗手池里洗干净。 最关键的问题是我的那些书。我把它们摆在那个货架上。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书,我才觉得这里是我的家。编辑工作并未占去我的全部时间,空闲时我喜欢待在家里看看书。众所周知,书籍最招灰尘;当我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时,打开书之前总要用抹布把它好好擦擦,擦擦封面,擦擦书口,然后再拍打拍打,因为书上总有很多灰尘。最后再去洗洗手,躺到床上开始阅读。尽管如此,翻书时我还是觉得手指上有薄薄一层灰尘,感到扫兴,有时甚至破坏了我读书的兴趣。这时我便立即起身,走到洗手池旁再洗洗手。我不仅不会觉得手洗于净了,反而会觉得我的衬衣上、衣服上到处都沾上了灰尘。 当然,出去的时候我也得像进来时那样操作:先是锁百叶窗和门,然后是铁栏杆上的锁,手上沾的灰尘比进屋时还多。有什么办法呢,只能带着那双脏手到办公室去洗。一到办公室,我就奔向卫生间洗手:那里卫生间里的手巾黑得不像样子,用它擦手只能越擦越脏。
我在那家协会上班的最初几天是用来收拾我的办公桌。分配给我的那张台子上堆满了杂物:纸张、信件、文件夹、旧报纸等。简言之,凡是没有固定收存地点的杂物,都堆在那张台子上。我的任务首先是把桌上那些东西清理掉,可是在清理过程中我发现,那里面有些资料是我们杂志需要的,有些则可能引起我们一定的兴趣。于是我决定仔细看看那些东西。不过,现在桌面上己不那么杂乱无章了,我尽量把那些资料摆放得整整齐齐。不言而喻,桌上原来的那些资料上都有一层尘土,因此新放上去的资料也被沾上了尘土。我珍惜自己好不容易才整理出来的东西,便告诉打扫卫生的女工不要随意移动它们。这样一来,有些东西尤其是文具、纸张、信封等,得不到清扫,天天落一层尘土,几天下来就脏得像是旧的,谁也不愿再用手触摸它们了。 抽屉里也是如此!里面尽是陈旧的、沾满尘土的纸张,是这张台子几十年经历的证明:它所在的这个房间既做过公共事业的办公室,也做过私营企业的办公室。我坐在那张台子上不论干什么,过不了几分钟就觉得应该去洗洗手。 我的同事阿万德罗博士的双手,随时都很清洁,而且护理得很好:十个手指的指甲修理得清清爽爽,平平整整,或尖或圆形状一模一样。我曾这样问过他: “您不觉得在这里待一会,手就脏了吗?” “有可能,”阿万德罗博士同情地回答说,“您也许摸到过不干不净的东西或纸张吧。我冒昧地奉劝您一句,在写字台上最好不要堆放任何东西。” 阿万德罗博士的写字台,除了他当时正在办的案卷和手中的圆珠笔,的确是什么杂物也不放,干净明亮。 “这是个习惯问题,”他补充说道,“主席先生特别看重这个习惯。” 科尔达工程师对我也曾这么说过:一个领导人不在自己的写字台上堆放东西,那是因为他遇到问题不等问题积压下来便立即着手解决。可是科尔达几乎从来不到办公室来,偶尔来一次也只待一刻钟:让人呈上报表和统计数字看,或向秘书口授信函,签署信件,或向属下下达指示,交代任务,但他从不考虑各种任务的难易程度。 阿万德罗博士则不同,他不论上午、下午都待在办公室里,看上去工作很忙,但他一会儿叫速记员,一会儿叫打字员,任何文件在他写字台上停留的时间最多不超过十分钟。他桌上那个干净样子令我十分气愤。我开始注意他,这才发现:如果有什么文件在他桌上多停留一会,他就立刻把它们放到别的什么地方去。有一次给我碰上了,他手持一些无用的信件向我的办公桌走去(我去洗手,刚刚离开那里),顺手塞到我桌子上的一个文件夹下面,然后迅
速从衣兜里掏出手帕擦擦手指,再回自己的座位上去。他那桌面上仍旧是只有一张印有该协会名称的信纸和一支并排放着的圆珠笔。 我完全可以出其不意突然走进办公室,让他下不了台。但是我想,看见了,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不就行了。
因为我是从阳台上进入我房间的,玛格丽蒂小姐住的那些房间对我来说还是一片陌生的地方。她独自一人,有两个朝向院内的房间出租,我这个房间和相邻的另一个房间。那个房间的房客,听说是干警察的,我还从来没见过,只是深夜或清晨听见他归来或离去时的沉重脚步声。其他房间玛格丽蒂小姐自己住着,大概住得很宽敞。 有时候我得叫她听电话,因为她听不见电话铃响,常常由我接电话。她耳朵对着听筒时,也能听清对方讲话。所以,和本教区的女友们打电话聊天,是她的一项娱乐。 “玛格丽蒂小姐,电话!电话找您!”一天我这样大声叫她,用力敲打各房间的门,就是找不到她。我这才知道,她住的面积很大,有起居室、客厅、蛊洗室,家里有名贵的古老家具,有漂亮的灯罩、字画、雕塑、挂历等摆设;各个房间都收拾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地板上打了蜡,沙发上铺着抽纱靠垫。真可谓窗明几净,一尘不染。最后我终于在最里边的一个房间里找到了她。她正在那里专心致志地擦地板和家具,身穿一件褪了色的睡衣,头上包着一块头巾。我指了指电话那边,用力比划着跟她讲话。那聋子迅速奔向电话机,抓起听筒,开始进行一场马拉松式的谈话,此时讲话的声调与对猫讲话时的声调完全不同。 我回到自己房间里,看到洗手池上和灯罩上落的足有一公分厚的尘土,一股怒火油然而生:那可恶的女人,把全天的时间都用来打扫自己的房间,收拾得窗明几净,可对待我这个房间,竟不愿用抹布抹一下。我决心找她给她点颜色看。等我在厨房里找到她时,看见那厨房比我的房间还要脏,一张旧饭桌漆面脱落,油污斑斑,柜橱里的玻璃杯没有一点光彩,墙壁上的瓷砖已翘起或熏黑,看到这种情形,我已无话可说了。因为我知道,这套房子里只有厨房才是那女人真正生活的地方,其他房间,尽管她十分珍惜,不断打扫、上蜡,只不过代表了她对美好的憧憬:为了使那些房间能保持完美的形象,她甘愿不在那里居住,而且除了进去打扫外,从不像主人一般走进那些房间;打扫之余的其他时间,她都待在这个肮脏的厨房里。
《净化》杂志是一份半月刊,副标题是“净化空气中的烟雾、化学散发物和燃烧排放物”,是EPAUC I即“工业城市大气净化协会”的机关刊物。EPAUC I与其他国家的兄弟协会联系密切,定期收到它们的简报和刊物,经常举行国际会议,讨论日益严重的烟尘问题和其他问题。 我从前从未研究过这类问题,但我知道编辑专业报刊杂志并不像人们想像的那么困难。多看同类外国报刊杂志,把某些文章翻译过来,再订一份文摘报和一份简报,差不多就算齐了;然后再找两三个懂行的技术人员合作,让他们定期发表些小文章;至于协会本身,只要它想开展工作,它总会有些公报呀,日程呀,这一类的东西要发表,要用黑体发表这些东西;还会有人要求把他们的专利介绍当作文章给予发表。开代表大会时,你至少可以出一辑专刊;如再剩一些发言和报告,以后哪期稿件不够时,你再陆续慢慢地发。 按说社论应该由协会主席来写,可是科尔达工程师好像很忙(他担任许多工厂的执行董事,只能抽些零碎时间从事协会的工作),便让我起草,按照他向我讲述清楚并一再强调的观念起草。我写好后,等他下次再来时拿给他看。他经常要去外地出差,因为他那些工厂分布在全国各地。有一次他对我说,他所担任的职务中,EPAUCI协会主席虽说是个荣誉性职务,却令他最为满意。 “因为,”他解释说,“这是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 我写社论却不是为了理想,也不想有那种理想;我不过是想替他写篇文章,让他高兴高兴,为了保住自己这个工作。这个工作比起我可能找到的其他工作,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我了解科尔达的论点(“假如大家都以我们为榜样,大气层的空气今天就可以得到净化……”),熟悉他喜好的表达方式(“不言而喻,我们不是空想家,我们是讲究实际的人……”),可以按照他的要求一字不差地写出来。不这样写该怎么写呢?难道要把我自己的想法写出来?不,我敢担保,按照科尔达工程师的意思写出来的文章一定非常漂亮,对工业界和管理部门充满乐观主义的态度。按照科尔达的意愿写这篇社论并不难,只要变换一个我的心态,让我自己反对自己,就能具备写这篇社论必不可少的那种热情。 “我们现在处于解决飞尘问题的前夕,”我提笔写道,“这将加速空气污染问题的最终解决,”我仿佛看到科尔达工程师的脸上已经露出笑容。“私人企业对解决这一问题的技术作出的贡献,必将得到一向关心这一问题的政府部门的充分理解……”科尔达工程师读到这里一定会拿出笔标出这句话来。 我把这段话念给阿万德罗博士听。他把那双精心护理的手放在写字台中央那张白纸上,面无表情却非常客气地望着我。 “怎么?不行?”我问道。 “行,行!”他急忙回答说。 “您听文章这样结束:‘我们不能同意那些说发展工业会带来灾难的预言,我们要再次申明,自由发展工业与保持人类机体所必需的健康环境并无矛盾,现在如此,过去也是如此,’”我不时望望阿万德罗,他始终低头望着写字台中央那张白纸。“‘在我们工厂努力生产、烟筒排放烟尘,和我国无与伦比的蓝色天空绿色植被之间……’喏,您认为怎么样?”
阿万德罗紧闭双唇惊讶地望着我,沉默片刻说道: “喏,您的文章表述得很好,我们协会的目的,对,协会的目的,实质就是,尽一切努力争取……” “嗯……”我若有所思地嘟哝了一下。说实在的,我也没想从这个言谈委婉的同事那里得到直截了当的赞同。 两天后科尔达工程师来了,我把那篇文章交给他。他当着我的面认真阅读了那篇文章,读到结尾时把那几页纸又按顺序放好,仿佛还要重读一遍似的,不料他却开口说道: “好。”他思索片刻接着说,“好。”他又停顿一下说道:“您很年轻。”我不同意他这个说法,但不打算反驳他。“不,这不是对您的批评,请允许我讲下去。您年轻,看得远,有信心。但是,请您原谅,目前形势很严峻,对,比您文章中描述的要严峻得多。让我们以公民的身分来谈谈这个问题吧:大城市空气污染非常严重,我们有各种分析得出的数据,说明形势非常严峻。正因为如此,我们才来设法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我们不能解决大城市的污染问题,那么我们那些小城市最终也将被烟尘吞没。” 他说着站起身来,在室内踱来踱去。 “我们不愿掩饰困难,我们为环境而担忧,我们不像那些不关心环境的人,更不像那些从中作梗的人。” 他走到我跟前停下来,压低声音说道: “您还年轻,也许您会以为别人都同意我们的观点。其实不然,同意我们观点的人很少。对,我们是腹背受敌,受到来自前后两个方面的攻击,但是我们决不屈服。我们要解决污染问题,要大声疾呼,果断行动。我希望在您的文章中看到这些东西,您明白吗?” 他这番话我听得非常清楚,我知道应如何模仿与我自己的意见截然相反的意见,将这篇文章修改得完美无缺,三天之后再将修改后的文章交给科尔达工程师。于是我从头至尾进行了改写,用三分之二的篇幅勾画出一幅阴暗的画面,说明欧洲烟尘污染问题多么严重,然后用三分之一的篇幅描述我们这座城市的光辉形象,与其形成鲜明对照:我们这里天空晴朗,空气新鲜,这与我们的生产企业合理配置不无关系……,等等,等等。 为了更好地集中思想,我留在家里躺在床上写这篇文章。一束阳光从天井里斜射过来,穿过玻璃窗照进我房间,光束通过之处可见室内空气中亿万个触摸不到的灰尘微粒在飞扬。床罩上大概己经落上了这些尘粒,恐怕要不了多少时间也会落上厚厚一层,床罩也会变得黑糊糊的,像百叶窗的横板或阳台的铁栏杆。 我把这一稿交给阿万德罗博士读后,他似乎很喜欢,对我说道: “您一定是按照科尔达主席的意见,将我们这里的形势与其他城市的形势进行了对比,您写得很好。” “不,科尔达工程师没有对我这样讲过,是我自己想到的。”我略带生气地回答说,他不该把我看得没有一点主见啊。 科尔达工程师对这一稿的反应出乎我的意料。他把打字稿往桌上一摊,摇摇头说道: “我没有说清楚,没有说清楚。” 他首先向我介绍了这个城市工业生产的情况,如每天烧多少煤,多少柴油,有多少汽车在行驶等,然后谈到这里的气象问题,最后将我们在这两方面的情况与欧洲北方的各个大城市做了个比较。 “您知道,我们是个大工业城市,烟雾弥漫,污染问题在我们这里同样存在,其严重程度不比其他地方低。所以我们不能同意那些反对派的意见,说我们这里的问题没有他们那里严重。这一点您在文章中可以而且应该写得非常明确!我们是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之一,同时我们又是为扭转这种局面付出最多的一个城市!您明白吗,要强调‘同时’?” 我明白了。同时我也明白了,我与科尔达工程师之间永远也不会达到相互理解。那些熏黑了的房子,那些昏暗的玻璃窗户,那些脏得不能依扶的窗台,那里面居民的为别人看不到的面孔,还有夭空中这层笼罩着一切、使人们看不清一切、使一切失去其原有的形状和价值的烟雾,随着秋天来临总不能再解释成气候潮湿所致吧,所有这一切对我来说体现了民众的贫困,对他那样的人来说却象征着财富、地位和权力,象征着危险、毁灭和悲剧,仿佛他们置身其中犹如顶天立地的英雄。 我第三次修改那篇文章。第三稿他终于通过了,不过他认为文章结尾有点可笑(“我们面临的是人类社会最可怕的问题。我们能够解决它吗?”)。 “是不是有点太悲观了?”他问道,“是不是会让人丧失信心?” 最简单的办法是去掉问号,改成“我们能够解决它”,也不用加惊叹号,显得既有信心又态度温和。 这是不是太温和了点?像不像官样文章?” 最好将这句话重复一遍,一句带问号,一句不带问号,写成:“我们能够解决它吗?我们能够解决它。” 这是不是要把问题的解决无限期地推迟下去呢?于是,我们把两个动词改为现在时:“我们现在要解决它吗?我们现在就要解决它。” 写文章就是如此:先是改个标点符号,接着不得不改个字,然后又要改变一下句子结构,最后整篇文章面目全非。我们一起商讨了半个小时。最后我建议说,问句与回答中的动词不必采用同一个时态,写成:“我们能够解决它吗?我们正在解决它。”科尔达工程师听了十分满意,从那以后他对我的能力再未怀疑过。
有天夜里我被电话铃吵醒。那是外地打来的长途电话。我打开灯,才夜里三点,没等穿好衣服我就扑向走廊,抓起听筒,懵懵懂懂听到对方讲话,我便辨别出那是克劳迪娅的声音。 她那嗓音在听筒里回响,像是从另一个星球上传来的。我睡眼惺松,仿佛看到一团耀眼的火星,其实那是她的声音在回荡,是她通常讲话时夹杂在自己声音中的那不可抑制的激情,通过电话传到玛格丽蒂小姐家的过道里,传到我的耳朵里。我从不怀疑过克劳迪娅早晚会找到我,可以说这些天来我一直在等待这一时刻。 她没有问我这些日子都干了些什么,怎么跑到这里来了,甚至没有告诉我她怎么找到了我的新地址。她有许多事情要告诉我,但她的事情都那么琐碎不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我不仅不知道而且想像不到。 “我需要你,快点,不,立即乘第一趟火车赶到我这里来……” “我……我在这里有工作……在……” “噢,你也许能见到爵士吧……告诉他……” “我见不到他,我只不过是个……” “亲爱的,你会立即上我这里来的,对吗?” 我怎么回答她呢?告诉她我住的这个地方到处都是尘土?百叶窗上有一层灰尘,我的衬衣领子上有猫的足迹?告诉她这是我在这个世界上能找到的惟一工作,而她那个世界对我来说只不过是幻觉?她是不会听我这么说的,她已习惯居高临下看待一切,我的生活,我生活中的一切,她自然不会收入眼帘。她和我的一切关系难道不正是她这种傲慢态度的产物吗?这使她无法看清,我不过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乡间编辑,既无前途又无野心。正因为如此,她继续把我当作她的同类看待,仿佛我也属于上流社会,是个富翁,是个艺术家,是她习惯与之交往的人。其实,有年夏天我在那种场合被人介绍给她,纯属偶然,就好像在海边浴场上经常发生的那样。她不愿弄清事实真相,因为那就等于承认她自己错了。她继续赋予我我根本就不具备的品质、权威和爱好。我究竟是什么人,对她来说这其实是个细枝末节的问题,而她在这种小问题上从来不承认自己有错误。 现在她讲话的声音渐渐温和下来,变得很温柔。这是我期待的时刻(虽然我自己并不承认),因为只有在这相互倾吐爱慕之情的时刻各人身上的差别才会消逝,我们才能像以往那样不计较对方究竟是什么人。我们刚刚交换了两句爱慕的话,我身后那扇玻璃门外面的电灯就打开了,传来一阵低沉的咳嗽声。那是我那当警察的邻居,他就住在电话机旁边的房间里。我立即压低讲话声,因为我知道别人能听见,爱慕的话语也不能讲了,结果我的话既听不清也失去了情感色彩。那盏灯终于熄灭了,电话线那头传来了一阵阵抗议: “你在说什么呀?大点声!这就是你要对我说的话吗?” “不,还有……” “什么?谁在你那边?” “没别人。你知道现在夜深了,会把别人吵醒的……” 这不是她想得到的解答,她生气了。她想知道我的反应,听到我的激情,听见能使距离化为乌有的某种东西。可是我的回答谨慎小心,尽是抱歉和安慰的话。 “别这样,克劳迪娅,别这样,我向你保证,我求求你,克劳迪娅,我……” 邻居警察房间里灯又亮了,我把嘴唇紧紧贴到话筒上唧哝而语。 院子里清洁工们正在搬运啤酒桶。玛格丽蒂小姐的房间里传来阵阵低语,时而夹杂着笑声,仿佛有人来访。邻居警察用南方话大声骂了一句。我光着脚站在走廊的瓷砖上,克劳迪娅在电话线那头发出的热情言词向我伸出了手,我含糊其词仿佛在迎着她奔跑。每当我们要在我们之间架起一座桥梁时,我们的努力和爱慕的表示均在各种冲击之下被瓦解、被粉碎。
自那以后电话铃曾多次在夜间或白天响过,克劳迪娅的声音像只斑斓猛虎在那狭窄的走廊里碰撞,它不知自己己落入陷阱,纵身一跳逃了出去,却什么也没察觉。见她搀入这肮脏的、令人失望的环境之中,我的心情错综复杂,是困惑,是爱恋,是高兴,还是残忍?我说不清楚。乌尔班诺•拉塔齐酒馆对讲机的喇叭里传来声音说“一盘水饺”,玛格丽蒂小姐的洗碗池里堆积着肮脏的盘子,在这种环境之中我仿佛看见她的形象也沾染上了尘土。不,不会的,她的声音一尘不染,沿着电线逃走了,她对这里的情况仍一无所知。我呢,每次打完电话都感到孤独和空虚。 有时候克劳迪娅很开心,无忧无虑,笑声不绝,讲起话来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让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最后我也给她逗得开心地笑了。不过这时候,院里的噪音和屋里的尘土更加令我担忧,仿佛它们会妨碍我的另一种生活。有时候克劳迪娅急于想知道,我住的这地方什么样,我怎么编辑《净化》杂志。我已无法摆脱她了,时时盼望着她打电话来,最好是夜间打来把我惊醒。恰恰这时候出人意料地传来她的声音,她那么高兴,那么温柔,仿佛已经忘却了上次打电话时的不快;我呢,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不记得自己身处何方。 “你说什么?从陶尔米纳①给我打电话?” “对,我和几个朋友一起在这里,这里真漂亮,你赶快乘飞机来吧!”
克劳迪娅每次打电话来,都是在一个新地方,也许她因为心情烦躁至极或高兴至极,总是要求我立即赶到她那里去,与她分担忧愁或分享幸福。我每次都要对她解释为什么我不能立即赶去,可她从来不让我把话说完,接过话茬继续讲下去,通常是严厉指责我一番,有时也出人意料地夸奖我一下,赞扬我无意之中讲出的某一句话让她感到宽慰,令她崇拜。 当话务员或夜班值班员提醒我们说“所付通话时间已到”时,克劳迪娅总要补上一句说:“那么,你几点到?”仿佛我们已经达成了协议似的,我只好支吾其词,把一切都推到下次我给她打电话或她给我打电话时再说。我相信克劳迪娅会立即改变她的计划,请我立即前往的邀请还会在不同场合提出来。但我若每次推迟行期,她都能找到合适的解释。其实我内心里仍有一丝后悔,我并不是绝对不能离开,我可以找个借口预支下月工资,请三四天假呀;我反复思考,感到内疚。 玛格丽蒂小姐什么也没听见。她即使路过走廊看见我在打电话,也只是点点头跟我打个招呼,一点没看出我的心情有多么激动。那个邻居却不然,即使他待在房间里,也什么都能听见,我不得不对我的任何感情流露进行防范,避开他那锐利的嗅觉。幸好他几乎不待在家里,我打电话时可以放任自流,无拘无束,只要克劳迪娅高兴,我们就可以进行灼热的对话,那时我们每一句话都充满激情和隐私,能在内心里引发快感。有时那邻居警察躲在门后偷听,虽然她完全放开了,我却受到约束,只能用简单的言词回答她那热情奔放或脉脉含情的表白;有一次我确实看见他满脸黑胡子,探头窥视我。他身材矮小,换个地方决不会引起我注意。但是,在这里。在这穷苦的人们居住的房子里,又是深夜,我打长途电话谈情说爱,他则刚刚下班回来,我们都身穿睡衣,在这种情况下相见,彼此决不会怀有好感。 克劳迪娅讲话时常常提到一些名人,因为她经常接触名人。我呢,首先,我不认识那些名人;其次,我也不愿那些名人吸引我的注意力。所以,我不得不答话时,总是避免提到他们的名字,兜着圈子说话,克劳迪娅不明白我为什么这样做。跟我发火。关于政治问题,我一向躲得远远的,因为我这个人不愿抛头露面。现在来到这个半官方的机构任职,我自己给自己定了一条规矩:既不过问这一派的事,也不过问那一派的事。克劳迪娅也不知怎么了,有天晚上问起我对一些议员的看法。那时那个警察正在门后偷听,我却需要立即给克劳迪娅一个答覆,于是说道: “第一个嘛,你说的那第一个……” “谁?你在说谁?” “那个,对,比较胖的,不,不,个子比较矮的……” 总之,我爱克劳迪娅。但是,我很不幸。她怎么才能理解我的不幸呢?有人命中注定要过平庸的生活,默默无闻,因为他们经历了痛苦或不幸;有人却故意这样做,那是因为他们得到的幸福超过了他们的承受能力。
我在一些供应套餐的餐馆吃饭。这座城市的套餐馆都是来自托斯卡纳的人经营的,他们相互都有亲戚关系,而且那里的女服务员都来自一个名叫阿尔托帕世奥的地方。那些年轻姑娘生活在这里,心里却惦记着阿尔托帕世奥,与本地人从不交往,傍晚出去散步,从不远行,还要找在这里餐馆或机械厂工作的来自阿尔托帕世奥的小伙子做伴。她们专找这些小伙子结婚,婚后有的回阿尔托帕世奥去,有的继续留在这里,在他们的亲戚或同乡开的餐馆里做工,省吃俭用,盼望有朝一日自己也能开个餐馆。 在这些餐馆里用餐的顾客,也可想而知,除了每天过往的客人外,固定的顾客就是那些单身职工、学生或军人,多数是男的,也有少数女的。这些顾客来这里用几次餐,就相互熟悉了,吃饭时不论是否坐在同一张桌上。都相互热情交谈。有时人们开始时并不相识,谈着谈着干脆把各自的桌子并到一起,边吃边谈起来。 顾客们也经常和那些阿尔托帕世奥的女服务员开玩笑,当然都是善意的玩笑,问她们有对象没有,或说上几句俏皮话。实在没什么好谈的时候,就打开电视机,评论起这个或那个演员来,说这个讨人喜欢,那个不讨人喜欢。 我从不参与他们的谈话,除了点菜,什么话也不说。就是点菜也老是这两句:奶油面条,煮肉配青菜。因为我正节制饮食呢。对那些年轻姑娘,虽然我早已知道她们叫什么名字,但从不称呼她们的名字,坚持称呼她们“小姐”,以免和她们过于亲近。这个餐馆我不常来,可以说是个偶然的顾客。今后我也许会天天来,也许能坚持许多时间,但我希望自己像个过路客,今天在这里,明天也许就到那里,否则我心里就会感到不安。 我并不是厌恶这里的人。不,这里不论是工作人员还是顾客都是好人,都很讨人喜欢,那种亲切的气氛更令我陶醉。如果没有那种气氛,我也许会觉得缺少点什么。但是,我宁愿旁观,不愿参与。我避免和其他顾客交谈,避免和他们打招呼,因为结识一个人很简单,但结识以后却需要保持相识关系。比如,有人随便问了句:“今天晚上演什么?”然后就和别人一起去看电视或看电影;从那以后他经常要和一些毫不相干的人结伴而行,向他们讲述自己的事情,或听他们讲述他们的事情。 我尽量找空着的桌子坐,摊开上午或下午的报纸(我上班的路上买份报纸,浏览一下证券市场的情况,然后等吃饭的时候再好好看),从头到尾认真阅读。如果找不到空闲桌子,不得不和别人坐一张桌子时,那张报纸对我就更加重要了:我埋头看报,谁也不会来打搅我。不过我尽力找个空桌子一个人坐,研究尽量推迟吃饭时间的办法,等大批的人吃完饭走后再去。 晚到的缺点是桌子上有面包渣。常常是前面的顾客刚刚起身,我就坐过去,桌面上尽是面包渣。这时我尽量不把目光投向桌面,等服务员来把脏杯子和盘子收走。擦干台布,撤去脏罩布,在上面再铺上一块干净的罩布。有时这道工序进行得很仓促,台布和罩布之间仍然留有面包渣,我心里非常不高兴。 去吃午饭最好的时刻是,等服务员认为不会再有顾客来了,开始认真清扫餐桌,为晚饭做准备;然后老板、服务员、厨师和清洁工,一起收拾一张台子坐下来准备吃饭。这时候我再走进餐馆说:“噢,我是不是来得太晚了,还有东西吃吗?” “怎么能没有呢?请坐,您随意坐哪里!丽莎,快伺候这位先生。” 我挑选一张干净而漂亮的桌子坐下,立即有个厨师下厨房去给我备菜。我打开报纸阅读,然后慢慢用餐,听他们边吃饭边说笑,讲述阿尔托帕世奥地方的故事。吃完每道菜我都要等一刻钟,因为那些小姑娘都坐在那里吃饭、说笑。等得不耐烦时我便催问:“小姐,水果……”他们回答说:“好了,安娜你快去!喂,丽莎!”我对这种办法非常满意。 我吃过饭,读完报纸,把报纸一卷握在手里,走出饭馆回家;爬上楼梯,进入房间,把报纸往床上一丢就去洗手。玛格丽蒂小姐窥视我什么时候回来,什么时候再出去,等我一出门她便来拿报纸看。她不好意思找我要报纸看,所以悄悄来拿,在我回来之前再悄悄放回我的床上。她好像有点害羞,怕人笑话她浅薄,因为她就看一种消息:讣告。 有一次我进门时正好碰着她手里拿着报纸,她面红耳赤地解释说: “对不起,有时我来拿报纸看看死人的消息,您知道,那些死人中有些是我的老相识……”
我已习惯晚点吃饭。有时看电影晚了,走出电影院脑子昏沉沉的,站在霓虹灯下更觉得周围一片昏暗,天空一层烟雾吞噬了这座城市的景色。我看看手表,心想那些小餐馆可能已经关门了,已是过了我平时吃饭的钟点。再说我也来不及赶到那里去了。于是,我决定到乌尔班诺•拉塔齐酒馆,就是我房间下面的那家酒馆,去随便吃点东西。 从街上走进酒馆,不仅光线由暗到亮反差很大,而且世界仿佛也变了个模样:酒馆外面行人稀少,没有光彩,一切都模糊不清;酒馆里面则柜台表面光亮照人,切片机上的生火腿红白相间,服务员的绿色服装鲜艳夺目,金色的啤酒闪闪发光。这里顾客满盈,一切东西有形有色,清晰可辨。我走在街上遇到的行人,既看不清他们的体形也看不清他们的面孔,他们仿佛都是幽灵,我也是一个幽灵;来到这里我才看清那么多陌生的面孔,有男人的面孔,也有女人的面孔,如花似玉,各不相同。开始时我还幻想自己能保持一个幽灵的形象,但很快我就发现自己也和他们一样形色具备,我的形象映照在镜子里,可以清楚看见早晨刮过的胡须又长了出来,我就是想躲也躲不开呀。这里的烟民吞云吐雾,浓浓的烟雾顶着天花板在室内弥漫,但它仿佛自成一体,仿佛是道配菜,既不影响也不改变其他事物的本质。 柜台附近人群拥挤,我用力挤过去,时而回头望望大厅。大厅里每张桌子上都笑语不断。一旦有人站起来,我便坐到他那张椅子上,并设法引起服务员的注意,让他给我摆上托盘,杯垫,一扎啤酒和菜单。可在这个乌尔班诺•拉塔齐酒馆里,我每天夜晚为之不能入睡,已熟悉了它的作息时间、工作节奏和嘈杂声音的酒馆里,我费尽心机却不能让服务员听到我的声音。 “喂,请来一盘奶油土豆圆子。”我说道。 服务员终于听见了我的声音,并对着对讲器一字一字地说道: “一份奶油土豆圆子!” 这使我想到扬声器把这句话传到厨房里会变成什么样子,也使我仿佛既趴在酒馆的柜台上同时又躺在自己房间的床上。我努力区分周围又吃又喝欢快谈笑的声音和刀叉杯盘相互碰撞的声音,企图找出我每天夜晚听到的那种噪音。 在世界的这个角落里,线条明朗和色彩鲜艳的背面究竟是什么呢,我渐渐意识到了,而且我就是它们的背面的一员。也许灯光明亮、一目了然的这一面就是背面,事物真正重要的一面恰恰是处于阴暗之中的那一面。乌尔班诺•拉塔齐酒馆之所以存在,不就是因为在黑暗中可以听见它那变形了的声音“一份奶油圆子”?听到啤酒桶相互撞击的声音吗?不就是因为阴暗的街道被霓虹灯的灯光打破,昏暗的玻璃窗户后面躲着看不清面孔的人吗?
一天早晨克劳迪娅的电话吵醒了我。这不是长途电话:她已经来到这座城市,就在火车站上。她刚下火车,发现丢了一个箱子,就打电话给我。 我赶到火车站时,她正满脸笑容地领着一队搬运工往车站外边走,几分钟前给我打电话时的焦急心情已经一扫而光。她长得漂亮,穿着考究,我每次见到她时,都觉得她光彩照人,不同往常。她对我说,她对这个城市突然产生了兴趣,还夸奖我搬到这里来住。虽然这天天气阴暗,她却说这里光线好,街道上的色调也好。 她在一家大旅馆里订了房间。我走进那家旅馆的大厅,询问服务台,打电话通知她,乘电梯上楼,处处感到拘束。感到不自在。由于某种工作上的关系,克劳迪娅到这里来住几天,也许她就是为了来看我,我很感激她,但这同时也使我窘迫不堪。因为这使我清楚地看到,我与她的生活方式之间存在多大差异。 然而那天上午我还对付得不错,还抽空去了趟办公室,提前支取了部分薪金,以应付这突如其来的花费。问题是领她上哪里去吃饭,因为我不熟悉这里的高档餐厅和风味餐厅。作为第一项活动,我想最好还是带她到山上去转转。 我叫了辆出租汽车。现在我才发现,这里的居民,工资达到一定水平的,都有自己的汽车(甚至我的同事阿万德罗博士也有自己的车),我却没有车,不过我也不会开车。我自己对生活是一无所求,但是现在面对着克劳迪娅,我却因为没车而感到窘迫。克劳迪娅呢,她却能坦然处之,她说,我手上要是有辆车,那简直是个灾难。她一点不顾及我的情面,一向贬低我的生活能力,仿佛她对我的看法很有根据。究竟她有什么根据,我也搞不清。 言归正传吧!我们叫了辆出租汽车:那汽车破破烂烂,司机还是个老头。我尽力开着玩笑,想使这些与我们毫不相干的事情变成笑料,一笑了之,因为我生活中这类事情太多了;克劳迪娅却不能容忍那破车,仿佛这种事情不应该让她碰上。在这种情况下,我真不知道是应该藐视我的命运呢,还是听天由命。 我们沿着城东绿色的山坡向山上爬。天空渐渐晴朗了,秋季的金色阳光洒满大地,田野的颜色也趋向金黄色。我在汽车里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拥抱了一下克劳迪娅,因为她的到来唤醒了我对她的爱,也因为车窗外面道路两旁闪闪而过的绿色与金黄色的景象打开我的心扉(为了拥抱她,我摘下了眼镜)。 带她去吃饭以前,我让司机拉我们去山顶能看见全景的地方。我们下了车。克劳迪娅头戴一顶黑色大帽子,自转一周,让风吹开她的裙子,我则左右跟随着她,指给她看远处阿尔卑斯山白雪覆盖的山峰(我随便说出各山峰的名字,因为我也分不清哪个山峰是哪个名字)和近处波浪起伏的山脊、丘陵、村庄、道路和河流,指给她看山下这座城市,灰暗的和明亮的建筑物鳞次栉比显得非常渺小。我心里充满了世界广阔的感觉,不知是因为克劳迪娅戴的那顶帽子和她那随风飘荡的裙子,还是因为眼前这片景色。秋天了,这里天空还算秋高气爽。不过仍有一些面积不等、形状各异的凝聚物:山脚下凝集着一块块浓雾,河流上笼罩着一股股潮气,天空中飘荡着一缕缕散云。我们依附着栏杆。我楼着她的腰,面对这千姿百态的自然景观,顿时觉得自己的地理和气象词汇十分贫乏。她呢,感慨万分,随时在用深情的言词表达自己的各种感受,但她说出来的话并非描述眼前的景色。恰恰在这个时候我看见了那个东西,一把抓住克劳迪娅的手腕并用力攥着说道: “你看!往下面看!” “看什么呀?” “那是什么?你看那是什么?” 怎么对她解释呢?那东西和云雾差别不大。空气中的潮气遇到冷空气带便开始凝结,凝结的方式不同会产生不同的颜色,呈灰色、蓝色、白色或黑色。那东西说不清是什么颜色,像咖啡的颜色,又像沥青的颜色;更确切地说,那东西一会边上呈这种颜色,一会中间呈这种颜色,就像有块脏东西不仅把它弄脏,而且同时在改变它的浓度(在这一点上它和其他云层也不一样)。它比重很大,离地面不高,在斑驳陆离的城市上空慢慢飘荡,一会吞噬了城市的这一片,一会吐出了城市的那一片,在它所经过的地方总会留下一片污浊的痕迹。 “是烟尘!”克劳迪娅大声惊呼道,“你看见了吗?那就是一片烟云!” 她忧心忡忡,不再听我说话,正为刚才看见的那群飞鸟担忧。我继续望着那片烟云。这是我第一次置身于烟云之外看这片烟云。它曾每时每刻笼罩着我,我生活在它之中,它也生活在我的心中。我知道,在周围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之中,就是烟云令我担忧。
晚上我把克劳迪娅领到乌尔班诺•拉塔齐酒馆吃晚饭,因为除了这种套餐馆外,我不认识任何别的餐馆。另外我也担心别的地方价格太贵。带着克劳迪娅这样的小姐进乌尔班诺•拉塔齐这种酒馆,简直是另一种感受:身穿绿色工作服的服务员,个个受宠若惊,给我们挑了一张最好的桌子,还把特色菜用小车推到我们跟前来让我们挑选。我尽量表现出骑士的风度,但同时也觉得他们已认出我是住在楼上的房客,是到这里来站在柜台边吃快餐的顾客。这种心理使我言谈举止平淡无味且滑稽可笑,很快克劳迪娅便对我的表现表示不满。我们争吵起来,但争吵的声音被酒馆里的噪音掩盖了。尽管大家听不到我们争吵,服务员却老是盯着我们,随时准备满足克劳迪娅的要求,其他顾客也盯着我们,好奇地望着这位长相漂亮、穿着人时、讲话颇有权威却被一个唯唯诺诺的男人陪伴着的小姐。我发现他们都在听我们争吵,同时也发现,克劳迪娅这个平时就看不起周围人的女性,现在更不愿掩盖自己的不快。我觉得大家都在等待这一时刻的到来:克劳迪娅一生气站起身撇下我就走,还我一个不为人注意的普通人的形象,就像墙壁上一块司空见惯的潮湿的斑点。 与他们的愿望相反,我们争吵之后通常是友好的和解。晚餐已接近尾声,克劳迪娅知道我就住在附近,对我说道: “我上你房间去看看。” 我带她上乌尔班诺•拉塔齐酒馆来吃饭,是因为我就认识这一家套餐馆,不是因为这酒馆离我住的地方近。我还真担心她要上我家,哪怕是站在大门口看一眼呢。我想她粗心大意,也许不会产生这种想法。 这下糟了,她要上屋里看看。我尽量夸大那房间的缺陷,想以开玩笑的方式打消她的念头。她却一边上楼梯,一边往屋里走,一边夸奖那房子怎么好怎么好,古老,建筑风格独特,古建筑实用,等等。我们走进房间,她却说道: “你说什么呀?这房间太漂亮了!你还要它怎么样?” 为了帮她脱下外衣,我立即走到洗手池边洗洗手,我觉得我的手和平时一样又弄脏了。她呢,恰恰相反,用那双轻巧的手到处抚摸室内的家具。 没过多大工夫,房间里到处都是她的衣物:纱巾、帽子、狐皮外衣、丝绒裙子、薄纱衬裙、缎面鞋、长筒丝袜等。我尽量把这些东西都收到衣柜或抽屉里,因为我怕它们放在外面才一会就会沾满尘土。 克劳迪娅已脱光衣服,露出白誓的肌肤,躺到那一拍就可能尘土飞扬的床上。她顺手从旁边的书架上抓了一本书。“小心尘土!”我说,她却打开书,翻阅一阵后,把书丢在一边。我望着她那娇嫩的胸膛,粉红的乳头,担心书上的尘土会落到她身上,于是伸手去擦掉可能落到她乳房上的尘土,可我这一动作又好像是在抚爱她。 她的皮肤白哲、光滑、富有弹性。台灯的灯光照到她身上,灯光中微小的尘粒像毛毛细雨一样纷纷扬扬,眼看就要落到她的身上。我赶紧扑到她身上,搂着她,其实我是想遮挡住她,保护她,让尘土都落在我身上,别落在她的身上。
克劳迪娅走了,对我有些失望,也有点厌倦,因为她坚持对未来抱有美好的看法。她走后,我更加勒奋地投入编辑工作,一方面因为克劳迪娅的来访占用了我一些时间,耽误了下一期杂志的准备工作,另一方面我想尽力忘掉她,再就是因为我对《净化》杂志所讨论的问题,不再像刚来时那样,认为它与我无关了。 这一期还没有社论,科尔达工程师也没有告诉我有关精神,只简单地说了句:“您看着写了,拜托。”我着手写这篇老生常谈的社论,写着写着便开始描述我亲眼所见的笼罩在城市上空的那块烟云,描述烟云下面人们如何生活,描写古建筑的前脸和众多凹凸不平的装饰上积存的黑垢,描写现代建筑平滑、单调、方形的前脸失去原来的色彩,描述白领阶层无法保持衣领干净半夭。我这样写道:对,现在还有人生活在烟尘之外,古往今来一直有人生活在烟尘之外,有人甚至可以穿过烟云或在烟云中停留以后走出烟云,丝毫不受烟尘味道或煤炭粉尘的影响,保持原来的生活节奏,保持他们那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干净样子,但重要的不是生活在烟尘之外,而是生活在烟尘之中,因为只有生活在烟尘之中,呼吸像今天早晨
这种雾蒙蒙的空气(冬季的浓雾已使一切街道变得灰蒙蒙的),才能认识问题的实质,才有可能去解决问题。我很快发现,我这是在和克劳迪娅争论哪,于是把文章撕掉,也没有拿给阿万德罗看。 我对阿万德罗博士还不太了解。有一回星期一早晨,我走进办公室,知道我见他什么模样吗?晒得又红又黑!对,他那苍白的面孔晒得红里透黑,前额和颧骨上还有几处被阳光灼伤的痕迹。 “你怎么了?”我问道(近来我们已开始用“你”称呼对方)。 “我滑雪去了。初雪,太棒了,细得跟面粉一样。星期天你也来滑雪吗?” 那天以后他就把我当作他对滑雪爱好的知音。我说知音,那是因为他跟我谈滑雪时使用的词汇,远远超过了对滑雪运动的一般爱好:他准确地描写各种动作的几何线条,准确描写各种滑雪器械的功能,准确描写那白皑皑的雪景。他这个规规矩矩、无可指责的职员,竟在自己的描述之中流露出对自己工作的异议,有时超然地微笑,有时奸险地挖苦:“嘿,那才叫《净化》呢!烟尘?拜拜,留给你们自己吧!”然后立即更正说:“不,我这是开玩笑……”总而言之,我明白了,他虽然为人忠实,但对这个协会和科尔达工程师的理想并不太相信。 有个星期六的下午我遇见阿万德罗博士,他一副滑雪的装束,头戴一顶大沿帽,急急忙忙朝一辆大轿车走去,那车边已挤满了要去滑雪的男男女女。他得意地向我告别说: “你就留在城里?” “对。出去有什么用呢?明天晚上你不还得回到这里来。” 他那大沿帽下双眉紧锁,回答我说: “要城市干什么呢?不就是为了星期六和星期天出去吗?” 他加快脚步向大轿车走去。因为他对如何在行李架上摆放雪橇有新的建议要和大家商议。 成千上万的人和阿万德罗一样,整整一星期在这昏暗的城市里工作,为的就是周末能出去。对他们来说,城市已经无可救药,城里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制造能够数小时摆脱城市然后再回到城里来的手段。滑雪季节之后,阿万德罗去郊游,去钓鱼,去海边,去山区,去照相。他的经历就是他的各种交通工具的历史(由于和他经常交往,我已了解他以往的生活),先是一辆带小马达的自行车,然后是一辆小摩托车,然后是一辆大摩托车,现在是一辆微型汽车,今后的理想是越来越舒适、越来越快速的各种轿车。
这一期《净化》即将付印,科尔达工程师还没有读过清样。那天我在EPAUCI协会等他,他一天没露面,傍晚的时候才打电话来,让我带着清样到WAFD工厂去找他,说他无法离开那里。他还要派他的司机开车来接我。 科尔达工程师是WAFD工厂的常务董事。我坐上他那豪华的轿车,躲在后座上,双手捧着清样搁在膝盖上。汽车穿过陌生的街区开到市郊,又沿着一段围墙开进宽敞的铁栅栏,大门口的守卫还举着手敬礼,最后在厂部办公楼门口的台阶处把我放下。 科尔达工程师坐在办公桌后面,桌上摊着几大张纸,厂里的一些领导站在办公桌四周。他们正在讨论厂里的账目或生产计划。 “对不起,请您稍等一下,”他对我说道,“我这就见您。” 我向他身后看去。他身后有个大玻璃窗户,从那里可以俯瞰整个工厂。在这傍晚的浓雾之中,能看见的东西很少,那最前面的像是一条提升运输线,把一斗斗(我想是)铁砂运上去。铁斗排列成队,跳跃式地微微荡漾着上升。这种运输方法好像会把铁砂抖出来,我似乎已经看见细细的矿尘在空中飞舞,有的已散落在科尔达工程师的玻璃窗上。 这时候科尔达工程师让开灯。室内突然明亮的灯光照在玻璃窗上,玻璃上的铁砂微尘在室外黑暗的背景中闪闪发光,宛如银河系中的群星。窗外近处的东西已看不清了,远处一根根巨大的烟囱的影子倒是显得更为清楚。在那一盏盏红灯的上方,一条黑色的带子在空中飘然上升,侵吞着夕阳的光辉。 科尔达和我研究《净化》杂志的清样,作为EPAUCI协会的主席,他立即对各种问题表现得非常兴奋,非常关切,当着WAFD工厂领导人的面就杂志的每一篇文章对我发表评论。我虽然是协会的一名工作人员,但在协会办公室里我曾多次直截了当地提出反对意见,在思想上还认为自己是烟尘的支持者,是秘密打入对方参谋部里的烟尘的代理人呢。现在我才明白我那种态度是毫无意义的,因为科尔达工程师才是烟尘的主人,是烟尘的制造者,是他不停地向空中释放烟尘。EPAUCI协会是他的宠儿,他制造出这个协会的目的,是为了让制造烟尘的人抱有可以过着没有烟尘生活的希望,同时也为了显示他个人的力量。 科尔达对这期杂志很满意,他要用车送我回家。那天傍晚下大雾,沿路街灯很少,灯光很弱,可见度很差,汽车开得很慢。主席先生的情绪很高,向我描述未来城市的线条,花园式街区,花园式厂区,驱逐烟筒排放烟雾的火箭装置,等等。他指着黑洞洞的车窗外面,仿佛他想像中的东西已经在那里存在。我听他讲述,心里不知是对他感到害怕还是崇拜。我发现他既是一个出色的工业家,又是一个幻想家。在他身上这两种品质同时并存,无法区分。 突然我仿佛认出了自己的住处。 “停车,就在这里停车吧,我到了。”我对司机说道。 我跟他们告别,表示感谢,下了车。汽车走远后,我才发现自己认错了地方。这个街区我一点也不认识,四周什么也看不清。
我在饭馆里用饭,仍然是孤独一人,埋头看报纸。有一次我发现那里还有个顾客,吃饭时跟我完全一样。没有空位子时,我们有时也坐到一张桌上,但都举着报纸遮挡着自己。我们看的报纸互不相同。我看的是这里人人都读的那份最重要的报纸,因为我不愿标新立异,看与众不同的报纸以招人注目,更不愿(像我的同桌那样)突出自己的政治观点。我从不关心政治,与各政党保持着一定距离。可在那餐厅里,有时我放下报纸时,那同桌却问道:“可以吗?”示意要拿我的报纸看,并把他的报纸递过来说:“您若愿意看看这份……” 就这样我有时也浏览一下他的报纸。他的报纸可以说是我的报纸的反面,不仅观点相反,而且它所探讨的问题对我看的这份报纸来说根本就不存在,如雇员被解雇,机工被齿轮绞了手,家庭补贴一览表等。更明显的是,他那份报纸讲究编辑技巧,以各种生活经历吸引读者,例如少妇离婚等。虽然那些文章语言乏味,千篇一律,但标题诱人,富于教育意义。该报纸的印刷也不行,字号很小,只有一种黑体。但是,我却在想:“嗯,我喜欢这份报纸。” 我把自己这个印象讲给我的同桌听,当然要尽量避免涉及某些消息或观点(他问我怎么看待有关亚洲的那条消息),尽量把对某些缺点的看法说得委婉一些,因为我觉得他是个不愿听别人批评的人,而我呢又不愿和他进行辩论。其实他是个胸有成竹的人,我对那报纸的赞扬显得肤浅和不切实。 “告诉您吧,”他说道,“这份报纸办得还不够好,还不像我想像的那样。” 他年纪很轻,棕色皮肤,身材虽不高,长得却很魁梧,拳曲的头发梳得光光的,稚嫩的脸庞白里透红,线条匀称,眉毛很重,脸上那自信的表情给人一种傲慢的印象。他的穿戴却有点过分考究。 “它还很一般,缺乏准确性,”他接着说道,‘没有体现我们自己的特色,和其他报纸相差无几。我认为报纸应该由它自己的读者来办,应该对工业生产进行准确而科学的报道。” “您是哪家工厂的技术员吗?”我问他。 “是技术工人。” 我们相互做了介绍。他叫奥马尔•巴萨鲁齐,听说我在EPACUI协会工作时,对我的工作表现出极大的兴趣,问了我一些数字准备下次写报告用。我和蔼地告诉了他一些参考书(当然是大家都能看到的,毫不涉及我工作中的秘密),他掏出笔记本像做图书卡片那样做了记录。 “我负责统计工作,”他说,“在统计方面,我们这个组织很落后……” 我们穿上外衣准备离开。巴萨鲁齐穿件运动式外衣,式样很好看,头戴一顶防雨布帽。 “非常落后。”他接着说,“但是,我认为统计工作十分重要。” “您有时间业余从事统计工作吗?”我问道。 “要知道,”他回答说(他总带着站在讲台上居高临下讲课的口气),“这里有个方法问题。我白天八小时在工厂上班,晚上每天都有会,有时星期日还要开会。这就要善于组织安排。我把工厂里的年轻人组织起来,分成几个调查小组……” “跟您一起干的人多吗?” “不多,可以说越来越少,我们一个一个地被他们辞退。”然后指着报纸说,“您哪天一定会在这上面看到我的相片和这样的标题:又一个同伴遭到报复被辞退。” 夜里街上气温很低,我掀起衣领护着头;奥马尔•巴萨鲁齐也掀起了衣领。他边走边讲,嘴里吐出的热气很快就在他嘴唇周围结了一层薄霜。每当他讲到激动的地方,总要从口袋里掏出手并收住脚步,仿佛不说清楚那一点,他就无法前进。 我已经不再听他讲什么,一心在想,奥马尔•巴萨鲁齐这种人并不躲避我们身边这层灰蒙蒙的烟雾,他是要把烟雾变成某种道义上的价值,变成一种生活准则。 “烟尘……”我脱口而出地说道。 “您说烟尘?我知道科尔达想做个现代工业家……想净化大气层……好,让他去跟他的工人们讲吧!大气层如要净化的话,决不是由他来净化……这是社会制度问题……如果我们能够改变这个社会制度,我们也一定能够解决烟尘问题。解决烟尘问题的将是我们,而不是他们。” 他邀请我同他一起参加本市各工厂的工会代表大会。我坐在烟雾弥漫的会议大厅后面,奥马尔•巴萨鲁齐坐在主席台上。主席台上的成员都比他年长。会议厅里没有暖气,参加会议的人都穿着大衣,戴着帽子。 发言的人一个个要走到主席台旁站着发言。他们的发言千篇一律,既没有激情,也不讲究辞藻,连怎么开头,怎么展开,都似乎遵照某种约定的方式进行。听众席上有时因一句有争议的话也会出现轻微的骚动,但即使有争议也很隐蔽,首先要肯定发言人前面已经讲过的话。我觉得,许多发言是反对奥马尔•巴萨鲁齐的。他坐在主席台靠边一点,微闭着眼睛。一手撑着面颊,一手掏出烟斗,再掏出烟丝袋填满,一边抽烟一边倾听大家的发言。 会议大厅已是烟雾腾腾。有人建议把上面的小窗户打开一会,一阵凉风袭来,换新了空气,但也带进来了外面的浓雾,没多大工夫大厅的这头已看不见那头了。我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望着前面人的背影,有人已掀起衣领;隐隐约约看见坐在主席台上的那排人都裹着大衣,旁边站着的发言人衣服穿得厚得像狗熊。不仅他们被这层浓雾笼罩着,他们的发言、他们的意愿也被这浓雾笼罩着。
二月份克劳迪娅又来看我。我们一起上河滨公园里的一家高档餐馆吃饭,坐在窗户旁透过玻璃窗欣赏由河岸、绿荫和清新空气构成的自然风光。 我们谈话很不投机,在美的问题上各持己见。 “你们男人丧失了对美的感知。”克劳迪娅说。 “不,美要靠人不断去想像。”我说。 “美就是美,美是永恒的。” “不,美产生于对立。” “哈,古希腊人的观点!” “是古希腊人的观点,那又怎么样呢?” “美是一种文化!” “往下说……” “你说啊……” 我们可以这样无休止地一直争论下去:“这个公园,这条河流……” (但我心里在想:“这个公园,这条河流,这些都是次要的,它们只能给予我们以宽慰。古典的美不可能和现代的美相互矛盾。”) “这条白缮……” 这家餐馆的大厅中央有个玻璃箱即水族箱,里面有些鳗鱼在游弋。 “你看,你看哪!” 几个顾客走到水族箱旁,看来是这家餐馆的贵客,是一家爱好美食的殷实家庭:母亲、父亲、长女和小儿子。身穿黑色礼服、白色衬衣,体格高大而肥胖的餐馆经理陪着他们,手里拿着一只笊子,像孩子们捕捉蝴蝶用的网。全家人全神贯注地望着水族箱,过了一会那夫人抬起手指着一条鳗鱼。胖经理迅速放下笊子捞起那条鳗鱼。鳗鱼张大嘴喘息着拼命挣扎,胖经理举着笊子像举着长矛似的向厨房走去。那家人望着经理离去,然后回到自己桌边坐下,等候烹饪好的鳗鱼回来。 “残忍……” “这是一种文化啊……” “残忍,太残忍了……” 我们没叫出租车,步行走出餐厅散步。河边的草地和树干,被河面上升起的一层浓浓水汽覆盖着,这是来自大自然的潮气。克劳迪娅裹着裘皮大衣,掀起衣领,手上戴着裘皮筒子,头上戴着皮帽。我们手挽手在河边漫步,仿佛这卷画中的一对恋人。 “真美……” “你的美……” “那有什么用呢?我们……” “美是永恒的呀。”我说。 “哈,你现在在说我刚才说过的话吧?” “不,我说的是反话……” “跟你没法辩论。”她生气地说。 她用力摆脱我,仿佛要自己独自在河边散步。一股浓雾擦着地面袭来,那穿着裘皮衣服的身影仿佛离开了地面在空中飘荡。
晚上我把克劳迪娅送回旅馆。旅馆大厅里挤满了身穿晚礼服的男士和袒胸露背的女士。这家旅馆为给慈善事业募捐,狂欢节正举办通宵舞会。 “太好了!你留下来陪我!我上去换身参加晚会的衣服。” 我这个人不爱通宵达旦跳舞,不愿接受她的邀请。 “我们没有请帖呀……再说我也没穿黑色衣服……” “我不用请帖……你是我的男舞伴……” 她急忙上楼换衣服。我留在大厅里不知何处藏身。那里挤满了年轻姑娘,她们显然都是第一次穿晚礼服,进人舞厅之前激动得往身上洒香水或相互窃窃私语。我躲在屋角里,装做是被派来送货的售货员。 电梯门打开了,克劳迪娅走了出来。她换了一条卷边长裙,袒露的胸前戴了一条珍珠项链,眼前还戴着一个闪闪发光的小面具。我不能再装售货员了,立即迎着她走过去。 我们一起步入舞厅,大家的目光都被她吸引住了。我找了一个长鼻子的假面具古第昂戴在脸上,开始和她跳舞。克劳迪娅翩翩起舞,跳到哪里,哪里的人便让开,站在一边看她跳舞。我不会跳舞,总想躲在人群中间跳,避免让人看见。克劳迪娅则说我一点也不开心,说我不会娱乐。 舞曲结束后,我们朝自己的座位走去,经过一群男士旁边时,啊,我和科尔达工程师碰了个迎面。他身穿燕尾服,头戴一顶橘黄色舞会帽子。我不得不停下来和他打招呼。 “博士,我真没想到,这竟是您!”他对我说,眼睛却盯着克劳迪娅。我明白,他是说他没有料到,这位漂亮小姐的舞伴竟是我这个身穿平日上班衣服的人。 我只好给他们做了介绍;科尔达吻了克劳迪娅的手,并向她一一介绍了和他一起的年长绅士。克劳迪娅仍是那副傲慢且漫不经心的样子,根本不注意听那些人的名字(我却自言自语地在说:“天哪,是他。”因为那些人都是当地工业界的名人)。然后科尔达又介绍我说: “这位是我们杂志的编辑,就是那本由我担任主编的《净化》杂志呀,我们……” 我明白,他们都被克劳迪娅的美丽惊呆了。言不由己。因此,在他们这些人面前我显得反比他们胆大多了。我也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我是说科尔达已经迫不及待地要邀请克劳迪娅跳舞。于是我回答他说: “对,我们一会见……” 我点头向他们致意,带着克劳迪娅走下舞池。然而,她却说道: “你说,你会跳这个舞吗?你听这是什么舞曲呀?” 我什么也听不见,只觉得我出现在克劳迪娅身边,这在某种意义上扫了他们的兴,也许他们自己还没有反应过来呢。我心里非常高兴,一边哼着“嘣,嚓,嚓”,一边假装跳那种我并不熟悉的舞步;我轻轻拉着克劳迪娅的手,让她可以不受我的约束,自由自在地跳舞。 这是狂欢节,我为什么不痛痛快快地玩一玩呢?小号响亮地哇哇吹着,似乎要吹破那明亮的号筒;一把把夹竹桃轻轻击打着男女舞伴的肩膀,花瓣落人他们的衣襟,落到地板上,被他们踢得七零八落;舞厅里从天花板到地板牵着许多条装饰灯闪闪发光,宛如一束发光玻璃纤维。也像一栋墙壁已经坍塌的建筑,剩下的电线仍在空中飘荡。 “你们可以容忍这丑恶的世界,因为你们知道你们将来要摧毁它。”我对奥马尔•巴萨鲁齐说道。我这么说是要激他,否则我们的谈话就没有味道。 “且慢,”奥马尔说,一边放下正要送入口中的咖啡,“我们并没说这个世界越糟糕越好啊。我们要革新这个社会,既反对改良主义也反对极端主义。我们是要……” 他在按自己的思路讲,我在按他的思路听。自从在河滨公园与克劳迪娅分手以后,我正努力寻找世界的新形象,既能解释目前这种悲惨景象又能挽救自然美的一种新的形象,新的面目。 他拉开黑色皮公文包的拉链。取出一本画报说:“看见了吗?”画报里有许多照片:一个亚洲人戴着皮帽,穿着皮靴,偷快地走向河边捕鱼;另一张是那个亚洲民族学习的照片,一位教师手指着写在床单上的我们不认识的文字;第三张是过节,他们头上戴着龙头一样的头盔分立两旁,中间有一台拖拉机,拖拉机上面竖着一张肖像;第四张上有两个戴着皮帽的人,正在操作机床。 “您看见了吗?’他说,“这就是世界的另一种面目。” 我望了一眼巴萨鲁齐说道: “你们没戴皮帽,不去捕鱼,也不爱好龙啊。” “那有什么呢?” “除了这个,”我指了一下机床,“这个你们已经有了,别的东西你们不可能有,也不可能像他们。” “噢,会像他们那里一样的,关键是改变意识。我们和他们都要改变意识,变成新人进人新的世界,从现在起就要改变……” 巴萨鲁齐一边说,一边继续翻阅那本画报。有一页上有许多高炉和工人,他们额头前都悬着镜子,表情自豪。 “嘿,那时也会有问题,不能认为一天之内就把……”他接着说,“生产中的问题都解决了,有些问题会很严重,会持续一段时间……一不过会有很大改进的……现在这样却不可能有所改进……” 接着他又谈到那些让他天天操心的问题。 我明白了,对他来说未来究竟如何,会不会有那么一天,这并没有他今天的信念重要,主要看今天的行为,要持之以恒。 “当然了,问题随时都有……那时也不可能是天堂……我们也不是圣人哪……” 圣人如果知道那不是天堂,难道就不会改变自己的行为吗? “上星期我已经被解雇了。”奥马尔•巴萨鲁齐说。 “您现在干什么?” “现在我在工会做事,也许到秋天有个工会于部会退休。” 他朝WAFD工厂走去,那天上午厂里的工人要罢工。 “您跟我一起去吗?” “嘿,我还真不能让人在那里看见我,您明白这是为什么。” “我也不能让人看见。那会不利于那些工人的。我们在工厂附近找个咖啡馆,躲在咖啡馆里。” 我和他一起去了,从玻璃窗里看见当班的工人困乏地或推着自行车走出大门,或拥向有轨电车站。有人显然已经得到通知,立即到咖啡馆来找奥马尔。他们几个人躲到一边商议。 我一点也不了解他们的问题,只想把从工厂门口蜂拥离去的人群(他们心里除了自己的家庭和工休日以外,别的什么也不考虑)同奥马尔这伙人(即坚强的骨干)加以比较,研究他们的面孔有没有区别。我没有找到任何区别,他们都有一副饱经风霜的苍老面容或早熟的面容;他们的差别在内心里。 然后我又研究这伙人的表情和语言,看能否区别出这样两种人:以“有没有那么一天……”来决定自己行动的人和不管有没有那么一天都不懈努力的人,例如奥马尔。我发现也无法把这两种人区分开,也许因为他们都属于第二种人,也许因为他们之中缺乏恒心,夸夸其谈,貌似第一种人的为数太少了。 然后我就不知道该研究他们什么了,只好观察天空。时值初春,市郊的上空天气晴朗,阳光灿烂。我仔细观察,发现天边上有一条灰暗的边缘,如同一张褪了色的旧照片的白边,也像透过分色镜看到的那种标记。唉,美丽的春季也未能将天空洗刷于净啊! 奥马尔•巴萨鲁齐戴着一副太阳眼镜,镜框粗大。他不停地对那些人讲着,讲得那么仔细,那么深入,那么自信,说话的声音略带鼻音。
我在《净化》杂志上转载了一条从外刊上摘录下来的有关核辐射的消息。消息很短,科尔达读清样时没有注意到,杂志出版之后他才看见,派人把我叫到他那边去。 “天哪,要是什么都得我盯着,我就是长一百只眼睛也不够用啊!”他气愤地说,“您怎么会想起来发表那条消息呢?那不是我们协会的任务啊!我们的事还少吗?再说,这么棘手的问题,也该跟我打个招呼啊!好了,现在人家该说我们蛊惑人心了!” 我说了几句自我辩解的话: “对不起,既然那也是环境污染问题,我就……” 我已经告辞出来了,科尔达又把我叫进去说道: “博士,您是否相信放射性的危险呢?相信它有那么严重……” 我记得某科学讨论会上的一些数字,报告给他听。科尔达很不高兴地点头听着。 “啊,亲爱的博士,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多么可怕啊!”他突然说道,又变成了我所了解的那个科尔达。“亲爱的,我们不能回头,只能冒险干下去,我们下的赌注很大啊,很大!” 他低下头,默默站了几分钟,然后接着说道: “我们这里,我不想估计过高,我们尽了努力,做出了贡献,控制着这里的局面。” “这是毫无疑问的,工程师先生,对此我可以说深信不疑。”我说,然后大家尴尬而虚伪地相互看了一眼。烟云现在似乎变小了许多,相对原子尘埃来说,它不过是一小块乌云,一朵卷云罢了。 我又说了一些空洞的赞美话,告别科尔达出来。这次我还是没有搞清楚,他究竟是反对还是赞成烟尘。 自那以后我尽力避免在标题中涉及原子爆炸或辐射问题,但在每期科技消息栏里我总要加进一些这方面的消息;在一些统计数字中,如有关城市空气中煤炭和石油含量的统计数字中,在一些谈论它们的危害性的文章中,我也加进一些原子方面的数据或论据。科尔达没再提出异议,别人也没有提过,对此我并不感到高兴,反而让我更加相信没人读《净化》杂志。 我有个核辐射问题的卷宗,看报时注意收集有关消息和文章,一看到这方面的东西就把它剪下来放进卷宗里。有一家剪报社,我们是它“大气污染”栏目的订户,它越来越多地给我们寄送一些有关原子弹试验方面的剪报,有关烟尘方面的剪报却寄得越来越少。 所以我每天都能看到许多关于稀奇古怪疾病的报道,诸如渔民在海洋中遇原子辐射而死亡,豚鼠经过铀元素照射生下的小豚鼠有两个脑袋,等等。现在已是六月下旬,夏天还迟迟未到:阴雨连绵,天空总有一层浓雾,中午时城市上空光线灰暗,行人仿佛都是一些没有躯体的阴影。 季节的交替一反常规,欧洲上空不停地出现气旋,夏初已经有过几次雷雨,然后又是数周阴雨,时冷时热,变化无常。报纸上说,天气不正常与原子弹试验无关,个别科学家则认为有关(不过很难确定,是否应该相信他们)。不言而喻,老百姓是喜欢听信那些无稽之谈的。 玛格丽蒂小姐也愚蠢地对我谈论核威胁,并告诫我说早晨上班要带雨伞。听她说这些话,我很生气。但早晨我打开窗户,看见院子里阴沉沉的天气,栏杆也模糊不清,宛如一条条画痕和一块块污垢,我不由自主地缩回头,仿佛要躲开那时天空中降下一股看不见的尘埃。
这种心理上的压力仿佛变成了一种禁忌,人们街谈巷议谈到天气时尽力避免它,不得已时也只说天晴了,下雨了,尽量不提它,就像回避某种内疚似的。阿万德罗博士平日的生活是为了准备星期日的郊游,对天气他采取了表面上看来无所谓的态度。我认为他这种态度很虚伪,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 我准备了一期《净化》杂志,没有一篇文章不谈辐射问题。这次我也没有遇到任何麻烦。要说没人读那期杂志,那也不可信。读是有人读的,不过人们现在已经对这个问题习以为常了,即使你说人类面临灭绝之灾,谁也不会再说什么了。 现在一些非专业杂志也刊登一些令人毛骨悚然的消息,但人们好像只注意封面上的彩色美女照片。有一本周刊最近一期封面上就刊登了克劳迪娅的照片,她身穿泳衣,脚踏划板,在水上做划水动作。我把它剪下来,用四个图钉钉在我租赁的房间墙壁上。
每天早晨和下午我都要穿过我办公室所在的这个宁静的街区,时时会联想到去年秋天我第一次来到这里时的情景。那时候我把什么东西都看成是某种征兆,周围的一切都像我当时的心情一样暗淡。现在我的目光仍然注意寻找征兆,除了征兆我什么也看不见。那么,我寻找的是什么征兆呢?是那种能够没完没了相互证实的征兆。 有时我能在那个街区遇见一辆骡子拉的大车:时而见它在非机动车道上行走,上面堆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时而见它停在人家门口,驾辕的骡子低着头,大包小包东西上面还坐着一个小女孩。 后来我发现那里这种车不止一辆,有好几辆。我也说不清是什么时候发觉的。一个人每天看见许多东西,并不注意它们。即使他看见的那些东西对他有很大影响,他却不去注意它们。一旦他把那些东西联系起来,他便觉得那一切对他来说都有某种意义。我看见那些车,开始没注意,后来我发现它们对我起到一种镇静作用。因为在汽车遍地跑的城市里突然见到一辆来自农村的大车,这就足以使你想到,这个世界并非到处都一样啊。 因此我开始注意它,注意它上面的包裹堆积如山,注意它上面坐着一个梳小辫的女孩在看小人画,注意从大门里走出一个胖胖的男人拿着两袋东西放到车上,然后松开刹车吆喝骡子道:“驾……”。大车走起来,那女孩仍然坐在上面看画报。不一会它停在另一家门日,那男人卸下几包东西拿着进去。 再靠前面一点,在对面的人行道上,另有一辆大车,车辕上坐着一位老人,一个年轻妇女头顶包裹进进出出。 后来我发现,看见大车那天我就心情舒畅,信心倍增,而且都是在星期一。我又听说,星期一那天洗衣店的人赶车进城,送洗干净的衣物,收要洗的脏衣物。 我知道这件事后,便有意识地注意它。哪天早晨只要我看见一辆大车就会说:“啊,星期一了!”接着就能看见另一辆大车迎面过来,后面还跟着一只小狗汪汪叫;那里还有一辆渐渐远去,我只能从后面看见车上堆着的衣物包,都用黄白相间的条纹布包裹着。 一天我乘坐有轨电车回家,途经拥挤而喧哗的街道,在一个十字路口不得不停下来,因为前面有辆洗衣房的大车横在轨道上。我往旁边小巷里看,看见一头驴驮着大包小包,一个男人头戴草帽正往下卸东西。 那天下班回家,我没走平时走的路,在城里兜了一个大圈,看见许多大车。我觉得对这个城市来说,它们能给人们带来欢乐,人们高高兴兴地把被烟尘污染的衣物交给它们去洗,把洗得干干净净的衣服换在身上,哪怕干净衣服用不了多久又会变脏。 又到了星期一,我决定跟着大车,看它们交活、收活以后回什么地方去。我漫无目的地走着,时而跟着这辆车,时而跟着那辆车。后来我才发现,最后它们都朝着一个方向走,都走上了那么几条路。当大车在交叉路口并成一队时,赶车的人相互致意,有说有笑。我继续跟着它们,直到我走不动为止;它们沿着一条很长很长的道路前进,最后消失在尽头。不过,在离开那里以前,我已经打听到这里郊区有个洗衣村,叫巴尔卡•贝尔图拉。 有一天下午我决定到那个村庄去看看。跨过一条河,那里已是半城市半农村的样子了,马路两旁虽然还有一排房子,房子后面已是农田,但还看不到任何洗衣店。沿着河边有许多小饭馆,门前都搭有凉棚。我继续往前走,注意搜索通向每个院落的小道,观察它们的院子。我就这样搜寻着渐渐走出村庄。田野里沟渠纵横,两边都种上了杨树。我站在道边树荫下面,穿过一片杨树,看见远处草坪上有白色的东西在飘荡:那就是正在晾晒的衣物。 我走上一条小道,发现那里有许多宽敞的草地,上面拉着一排排一人高的铅丝,城里送来的所有衣物洗涤后,湿绿绿、皱巴巴的就挂到那些铅丝上晾晒。有些草地的铅丝上晾着白色的衣物,有些草地上没有晾晒衣物,铅丝光秃秃的像葡萄园里的葡萄架。 我在晾晒着洁白衣物的铅丝之间漫步,突然听见背后传来一阵笑声。我转身一看,发现前面水闸旁有家洗衣房,几个女工身穿各色衣服,挽着衣袖,红红的脸膛,正在那里有说有笑地干活呢。年轻的姑娘乳房丰满,来回搬运衣物,走起路来胸前的衬衣上下起伏;年长的妇女体态健壮,头上戴着头巾,挥动那结实的臂膀打肥皂拧衣物。间或也有男人,头戴草帽,从大车上往下卸衣物,堆成一堆一堆的,或给女工送肥皂,帮着捶衣物。 这一切我都看清了,用不着再询问什么,便起身往回走。马路旁边长着青草,我尽量沿着路边走,一方面可使我的皮鞋少沾点尘土,另一方面也可离路上开的汽车排放的尾气远一点。我边走边用目光在这一片片草地和树木中搜索洗衣店,发现一些低矮房屋门前写有“蒸汽洗衣店”,“巴尔卡•贝尔图拉洗衣合作社”,看见一些妇女提着篮子像去收获葡萄一样去草坪上收晒干的衣物。阳光哺育着这片绿油油的田野,照射着那一片片白色的衣物,水渠里流水潺潺,虽然这一切都极其平常,但对我这个只想看到某种景色的人来说,已经足够了。
注释:
① 西西里岛东海岸著名的旅游城市和疗养胜地。
本篇选自《卡尔维诺文集》译林出版社2003年 03月 【tutulong手工校对,转载请注明转自黑蓝及校对人】
催毁我写作的“光”
卡尔维诺能让读者跟着他鸡零狗零的日常生活和工作,逐渐被罩进他的那些无所不在烟雾粉尘里:街道、老板书柜上、房东家、租房内、写字台、餐馆、女友,主要是在“我”的心里。最绝是做爱时,克劳迪娅对那些粉尘视而不见,一任衣物随地乱扔,而“我”就不同了,首先想的是落在对方身体上的灰尘。于其说羡慕对方的身体,但在卡那里,不如说他让“我”的思维在第一时间里,本能是“捂住”,别让粉尘落到娇美的身体上面去!这一手段相当利害,造就小卡终究与其他大师有别。
在《烟云》里,卡没写啥大冲突的事件,也非跟谁政见不同,要有,也是内心的较劲,但没有你死我活的干,一如平常的人际关系,该怎怎,想必以后也会是那样过法。但,卡尔维诺终究是意国的卡尔维诺,不是别的谁,他与众不同地会在一个合适的时间里,让读者忽然间心里给明白了,把读者对其他人和“我”一系列的行为的疑惑给点透了——原来,这个世界在他们眼里是物质的(在山顶,克劳迪娅只看见天上有鸟飞过,她只关心那些事),而在“我”眼里却是精神的(‘我’看到的是,由一团烟云联想到整个城市被污染的气体所笼罩)。这两种思维指向,被卡尔维诺先生捕捉到了,并准确地表述出来了,还让我们也感觉到了。很平常的事情,可读来却让人震憾。了不得。
还有很多的迹像说明这点。比如,“我”编辑了《净化》某一期杂志,没有一篇不谈幅射问题,“读是有人读的,不过人们现在已经对这个问题习以为常,即使你说人类面临灭绝之灾,谁也不会再说什么了”。同时一间里,一些非专业的杂志跟风,也刊登与此有关的骇人听闻的图片,“但,人们好像只注意封面上的彩色美女照片”。 卡尔维诺的困扰在于:“现在我的目光仍然注意寻找征兆,除了征兆我什么也看不见。那么,我寻找的是什么征兆呢?”卡尔维诺说:“是那种能够没完没了相互证实的征兆。”(他极力想找到一些另外的图像,用以与‘烟’这个图像抗争,力图从内心赶走这个东西。 找到了没?有答案吗?似乎有。在市郊的某个专为城里人洗衣的村庄里:“我觉得对于这个城市来说,它们能给人们带来快乐,人们高高兴兴地把被烟尘污染的衣物交给它们去洗,把洗得干干净净的衣服换在身上,哪怕干净衣服用不了多久又会变脏。”“但对于我这个只想看到某种景色的人来说,已经足够了。” 卡尔维诺不拘文体,散文、随笔、日记但终究还是小说。《烟云》这篇让我感到,写东西太难了,足以让我老汉在一段时间里,不敢提笔写字。
“上帝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
酒童 2007年7月22日午于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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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7-26 17:05:51
【那一篇】《鹿谷》·有关《鹿谷》的断章 作者:顾耀峰
田宫虎彦:鹿谷
储元熹 译
〖田宫虎彦,1911年生,1933年在东京帝大国文科学习时,曾创办同人杂志,写作小说。1936年大学毕生后,在报社工作,并当过教员。在军国主义对外侵略期间,他坚持正直的知识分子的立场,对现实感到苦闷和不满,日本投降后,一度参加编辑出版工作,以后专事小说写作。他的作品贯穿着反战思想和同情人道主义精神。著有《雾牛》、《足折岬》、《梅花抄》、《千惠子的生活》、《红山茶》、《荒海》等,以中篇小说居多。〗
那时候我寄寓在鹿谷的津村先生家,那里靠近琵琶湖疏水。寓所楼上,住着三个大学生。他们一天到晚在唱《巴黎的屋顶下》①。有时三个人合唱,有时一个人独唱。那时候唱这支歌的,不光是大学生,高等学校的教室里,只要一有空闲,同班同学就唱起这支歌来。尤是法文教室里,就在上课的时候,老师和学生都在愉快地高声合唱这支歌。 到今天,一想起这支歌的旋律,就觉得弹指之间,二十年的岁月一晃就过去了。现在我不仅还记得这支歌,寄寓在津村家那段时间里所发生的事情,都和这支歌的旋律不可分割地缠在一起,回想起来,历历如在眼前。涓涓不绝的琵琶湖疏水,其中仿佛隐藏着某种轻金属互相摩擦而发出来的嘁嘁嚓嚓的坚硬音响;盛开在疏水两岸的艳丽的樱花林荫树;半夜三更,东山坡上树枝摇撼在夜风中的声音。这许多往事的回忆中,津村太太的形象到今天还宛然在目。她脸上的泪痕和抽抽咽咽的哭泣声,到今天还苦痛地震撼着我的心弦。 住在楼上的三个大学生,暑假前将迁居到百万遍新盖的六层楼公寓去;在此以前,我从来没有和其中任何一个交谈过。尽管同样寄寓在津村家,我住的屋子,在厨房背后的拐角处,凸出在后院里,只有四铺席大,而且很阴暗。我又不在寓所包饭。对于楼上那几个大学生来说,象我这种人,根本不能算作住在同一屋顶之下的寄宿者。我更存心躲避他们,出出进进都不走玄关通向厨房那片洋灰地。要是一天中不想见到谁的话,不用说那几个大学生了,连津村太太也可以不碰头。 我住的那间屋子,原来是作为储藏室盖造的。开了一个离地很高的窗口,窗前不知道哪代皇的陵墓,陵墓周围郁郁葱葱的老松树的桠枝,盖罩在屋顶上,浓萌落到屋子里,把那间屋子弄得暗沉沉的。 到现在还清清楚楚留在我记忆里的津村太太的脸容,是我躲在自己屋子里吃白面团而被她撞见时的脸容。 这件事发生在我父亲停止寄学费以后不久。自己长期遭受父亲厌恶,对于他的不寄学费,我既不绝望,也不愤恨,只苦苦地筹思着今后怎样继续生活下去。当时自己心里一点底都没有。父亲过去陆陆续续寄来的那点儿钱,本来就够少的,全靠自己做家庭教师弥补不足。可是,光凭家庭教师那点儿收入,连饭也吃不饱,今后几年的继续上学,更是渺茫无望。每当钱用完的时候,就学会了吃不用下饭茶的白面团。那天我又从银阁寺马路旁边的市场里花五分钱买了四个白面团——白面团每个一分半钱,由于一次买四个,减收一分钱。买回后躲进屋子啃着,却被突然打开纸门的津村太太撞见了。 仓猝之间,我想把面团藏到膝下去。不让人家看到自己穷困的那种虚荣心,促使我做出这种举动;不过,反映在人家眼睛里,这种举动说不定更加丑恶。 “哎呀!x x先生吃这种东西!……” 津村太太叫了起来,见我不开腔,她一边使劲摇我的肩膀,一边继续说下去。 “既然这样困难,你为什么不对我讲明呢?”我突然觉察到津村太太的话声里夹着呜咽。猛一抬头,只见津村太太满脸泪痕。 津村太太家除了楼上的三个大学生而外,还寄寓着一位在医学院医务处工作的井泽先生。津村大太把我的处境告诉了井泽先生,托他帮助。我于是从井泽先生那里弄到了誊写论文的工作。最初是井泽先生自己的论文,后来连医务处其他工作人员的论文也介绍了来。抄写论文的报酬,比写共济会发下来的明片和信封封面的报酬高得多。自从父亲停止寄学费以来,已经快两个月了。由于得到了津村太太和井泽先生的好意帮助,好不容易又建立起继续上学的自信心。 缓缓地走下津村家门口那条小胡同,琵琶湖疏水汩汩地流着。清澈见底的蔚蓝疏水,从琵琶湖穿过如意岳山脚下的隧道,水流的一半灌注于蹴上②的缆车。再从那里潜入南禅寺和永观堂的地下,到若王子庙前,再流出地面,经过鹿谷,向银阁寺那条路上缓缓地流去。我从吉田近卫町前的寓所迁居到津村家时,正好是疏水边上樱花林荫树的叶子全部落尽,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枝;北山的冷风正飕飕地猛刮的时候。现在,樱花树已经绿叶成荫,象梅雨那样的雨丝,淅淅沥沥地下个不停。 漫步在疏水边上被细雨淋湿的樱花树下,我心里暗暗涌现出独个儿也能生存下去的自信。从若王子庙到银阁寺那条道路,三四千尺长的疏水,弯弯曲曲地向前流去。我沿着那条路,来回走了几遍。觉悟到自己这种信心,是出于津村太太的支持,出于井泽先生的好意帮助。可是,我并没有理解到自己的信心全都寄托在他们的好意上了。我觉得只要象现在这样继续努力下去,高校毕业,大学毕业,都不在话下。 自从父亲停止寄学费后,我就想趁此机会和冷酷无情地在明信片上写出“今后不能再寄钱给你”的父亲断绝父子关系。这至少可以算作我对父亲的一种反抗吧。我认为这是现在办得到的。又想到既然和父亲断绝父子关系,和妈妈也必须断绝母子关系。父亲给我的明信片,我不答复。同样,妈妈尽管多次寄来写得很潦草的明信片,我也决心一概不答复,事实上也没有答复。 后来从妈妈的来信中看出不寄学费这件事,她根本不知道。妈妈的明信片上还和往常那样,写着:“近来老收不到你的信,身体好么?”或者“天天上学么?”最后还照例要加上一句“快快高校毕业,成个伟人吧。” 每当我读了妈妈这种明信片,心里就盼望有那样的一天,能把妈妈迎接到自己身边来。 我幼年时候曾经看见父亲用锤子打妈妈。父亲为什么那样残忍我自然不知道。不过,自从亲眼看见这幅人间地狱的惨状以后,我幼小的心灵里,经紫梦想着某朝一日我能和妈妈单独在一块儿快快活活过日子。一想到几年以后这梦想就可变成现实,心就振奋起来。认为只要大学毕业,就能达到目的。我自个儿激励自己,在黄昏将临的疏水边上来回走个不停。
妈妈的长信,是长期的梅雨渐渐放晴、七月的骄阳连续不断地灼人的时候到来的。那封沉甸甸的长信里,绵绵地写着她一直不知道父亲停止寄学费,问我三四个月来是怎样过活的。信里还夹着一张十块钱的小额汇款单,上面用楷体字注明“汇款不必寄收据”。我盯着那十块钱的汇单,一会儿觉得它和妈妈的楷体字迷迷糊糊地合二为一了。 楼上的大学生们搬到百万遍公寓去以后,井泽先生一上班,津村家就只剩下我一个房客了。我本来在自己那间阴暗的屋子里过暑假,有一天,津村太太却让我住到大学生搬走后的空屋子里去。那天她正在厨房里做饭,忽然觑了觑我那间阴暗的屋子,招呼我说:“x x先生,你那间屋子很热吧?”边说边继续做饭,过了一会儿,若无其事地说:“您住到楼上去吧。” 不用说,我认为津村太大那句话的意思只不过是等到秋季来临,那几间屋子将住进新房客,在此以前,可以让我利用一下楼上的空屋子。我听了她的话,把自己的矮桌子和有限几本书搬进楼上的房间,搬完以后,不由地轻轻叹了一口气。 那间屋子东面对着黄陵,窗外围了一道板墙。南廊外展开一片夏天的耀眼的晴空,一望无际。从吉田山起,真如堂、黑谷一带的林木,连绵不绝,穿过冈崎左近家家户户屋顶上的雾气,一直连接到知恩院那边的树林。我原先住的那间屋子,闷热得使人日日夜夜汗流浃背;楼上这问屋子,白天有疏水两岸樱花树上吹来的风,夜晚有东山坡上吹下来的风,两路的风水远吹拂不停。 我心情舒畅地念着悬挂在壁龛里那幅不知是谁写的诗句:“天地无私春又归”,想到今后不满两个月的幸福生活,不禁觉得有些滑稽。 不过,这种心情,并非针对津村太太。自从我搬居楼上后,津村太太连早晚两顿饭都让我在家里吃。早晨我一起身,津村太太就在楼下叫我的名字“x x先生”。那种时候,井泽先生有时在场,有时已经去医学院上班了。餐桌上摆满了精美的食品,吃着这种从未吃过的高级食品,自己觉得仿佛做了什么亏心事那般的。我不明白津村太太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活到二十岁,连生身父亲都厌恶我。这一意识,造成了我的自卑感。心理上这种别扭,尽管自己还意识不到,可是在旁人眼瞎里,这种别别扭扭的自卑心,准是反映得很清楚, 暑假期中,家庭教师的工作我还在干,隔一天要去一次。学生的家长要求早晨去上课,因为早晨凉快。每当有课那天,我一起身马上就离开津村家去授课;没有课那天,早晨一起身,就想溜出去。津村太太看到我这样,就说:“x x先生真是莫名其妙!”可是,第二天早晨,她又叫我去吃早饭了。 到了八月份,连天下着闷热的夏雨,那时我当真接受了津村太太的好意。我混身流着黏糊糊的汗,干完家庭教师的工作回寓时,其实已经在发高烧了。那天夜里发了一夜烧,天亮时候,右胸开始绞痛,随即发觉是肋膜炎发作了。一种和右胸的肋膜痛全然两样的苦痛——犹如掉进深渊似的绝望感,冷冰冰地掠过我心头。今春到现在四个多月来自己内心里建立起来的一切空中楼阁,都无影无踪地消失了。 去年秋末,曾一度犯过同样的毛病。那时的情景,现在又复出现在我的眼前。那时我忍受住疼痛回到家里,在妈妈身边只住了一夜,第二天,两手抱住妈妈缚在我胸口的湿布,发烧发得头晕目眩,踉踉跄跄走出家门。父亲冷眼跟在后面监视着。我非回到京都去不可。父亲提出的理由是:即使不回去,吉田近卫町的公寓也不会把住在家里那几天的房饭钱退给我。我按照妈妈的嘱咐,去火车站前某条街上的天理教会找桃枝姑娘。她是妈妈的好朋友。我在她那里住了几天,好不容易才凭自身的气力站了起来。可是,那天在秋风飒飒的野外走不到千步,当我回到天理教会的门口时,就失去知觉,跌倒在地上了。 我左手按住发痛的右胸脯,回想那时候的情景。悲伤和自嘲交织在一起,竭力想忍住哭泣,可是热泪却夺眶而出,流得一脸都是了。我只能听凭自己伤心不已,毫无别的办法。去年桃枝一面唱着天理教的《勤行歌》,一面揉着我的胸脯,这情景究竟是回忆还是现实,我似乎陷入一种错觉,仿佛从远处又听到了桃枝的声音。 这时我突然听到津村太太叫“x x先生”的声音。睁开倦眼,只见微小的津村太太远远地站在那里。我心想,烧可发得不轻。因为我每次发烧,看东西就象把望远镜倒着看,一切都变得又远又小。从又远又小的津村太太面貌上,使自己悟出自己的老毛病:一种近乎自暴自弃的绝望心情盘据在我心头,可我还勉强露出一丝微笑。这种笑容,在津村太太眼里,也许变成哭相了吧。 “怎么了?x x先生。”津村太大一面问,一面伸出右手模我前额,高声叫着:“哎呀!发高烧哩!” “说不定是肋膜炎,因为右胸脯发痛。” 我这样回答。自己都觉得声音在发抖,而且语无伦次。 津村太太捧来一盆冷水,拧了一把手巾覆在我额上。手巾的清凉使我镇静下来,我昏昏沉沉地睡着了。一觉醒来,只见井泽先生正在用听诊器听我的胸口。 我连续几天发高烧,病情似乎十分沉重,这是后来从我妈妈来信中知道的。妈妈信里反复强调:“你生病,我不能去护理,真对不起。也实在对不起津村太太。”信里还有一张十块钱的小额汇单,仍然象前次那样,加上楷书的“汇款不要写收据”几个宇。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对津村太太和并泽先生亲如一家了。当“大”字的篝火③熄灭时,炙肤的京都的残暑,一到夜里,凉嗖嗖的秋风就从山上吹下来。那时我还不能外出,可是,每遇到这样凉爽的秋夜,一种眷恋的心情驱使我走进楼下津村太太那间屋子。 井泽先生也在那里,他有时随随便便地躺着,有时在喝啤酒。我一走进去,两人中间总有一个招呼我说:“身体觉得好些么?” 我有时答复他们一两句,有时不回答什么。不过,只要和他们呆在一起,就感到一种说不出的心满意足。推想到一般所说的家庭团聚,大概就是这种坦坦荡荡的心情舒畅吧。这种舒畅心情,以前我从来没有经历过。回想起来,仿佛只有小学生时代,躲避着父亲的眼睛,缒着妈妈撤娇那副情景。不过,尽管当时缒着妈妈撒娇,总还觉得有些美中不足。到底是怎样的美中不足,幼小的心灵还弄不明白,只是有这样一种切身体会罢了。可是,在津村太太这间屋子里,却有心情上的舒畅。当时总给我留下这样一个错觉:津村太太和井泽先生正在组织一个愉快的家庭。 这时又使我回想起初搬到这里的时候,把井泽先生错认为津村家的家主。我这个错误判断,由两个理由造成。一个是唯独井泽先生住在楼下,另一个是井泽先生住的那间屋子,是津村家的大会客室。到了最近,才暗自思忖我那错误判断的产生,不光是上面指出的两个理由;我又想起不久以前当我把自己的错误猜测告诉津村太太时,她脸上一下子闪现出可怕的表情。 那是这样的,津村太太从井泽先生那里为我弄来了誊清学位论文的工作,我在阴暗的仓库里抄写论文时,津村太太不知为了什么事情走进屋子。我把那厚厚的一部原稿递给她看,边说道:“井泽先生真是一位亲切的人呀!” 当时我还想说“您也是个亲切的人”,可是面对着本人,未能直捷痛快地说出口来。 津村太太听到这句话,只回答一声“是呀”。不过,从她的眼神里可以看出她是同意我那句话的。因此我又说: “说实话,我初来的时候,还以为井泽先生是津村伯伯哩。” 照说我当时就应该觉察出津村太太的脸颊奇怪地在抽搐,可是,我只管接着说下去: “楼上那些人口口声声井泽先生井泽先生,最初我还不知道说的是谁,后来方才明白是我自己误会了。” 讲到这里,自己才注意到津村太太的年龄比井泽先生大得多,井泽先生不可能是房东。津村太太已将近四十岁。我当时愚蠢到还想把自己这种想法都讲出来,却发现津村太太的脸色异常可怕。 井泽先生大概只有三十二三岁,谈起话来心平气和,从容不迫,而且永远用一种幽咽的音调。如果说他是个医生,还莫如说他象个学究。自从前些时让我给他誊清学位论文后,我经常去他屋子里。他那间八席大的屋子,摆满了书架。架上的书,大部分当然是背脊上搪着金字的医学书,不过其中还有不少文学书,例如我想买而买不起的芥川龙之介全集,还有森鸥外全集和夏目漱石全集等,粲然点缀在他的书架上。 我的肋膜痛越来越见轻,躺在床上开始觉得有些无聊了。一天,井泽先生拿了儿本芥川龙之介全集,放在我枕头旁边。 我问他:“是借给我看的么?” 井泽先生照例用他那幽咽的声调微笑着说: “上次你不是说想买龙之介全集么?文学书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什么用处了,你想要的话,就送给你吧。” 一过九月半,京都周围每座山上和每条街道上,秋意逐渐浓重起来。流经鹿谷的疏水的潺湲声,都使人感到秋意。度过长期暑假回到京都的学生们,又开始在疏水两旁的马路上来来往往,用口哨吹奏《巴黎的屋顶下》了。 就在这个时候,津村家楼上搬来一个姓栗田的大学生。他是原来住在楼上那几个整天只知道唱歌的大学生的朋友,他的住进来,似乎没有征求津村太太的同意。 那时我正挂念着学期开始了,津村大太却不想把二楼的屋子租出去。我的挂念,也许是出于耽心二楼的屋子一住进新房客,自己就不得不住到厨房旁边那间仓库里去。象楼上那样爽朗的屋子,巴不得多住几天。不过,我付给津村太太的微不足道的房钱,作为又暗又小的仓库的房钱,还差不多。象楼上那样宽畅的大屋子,那几个钱,委实不够交当租金的一半。 津村太太怎样安排她的生计,我无从知道。我认为自己所付的那几个房钱,固然无足轻重,可是楼上那三间屋子的房租对于津村太大来说,不能不算是一笔重要的收入。津村太太前些日子曾亲口告诉我,她是四五年前失去了丈夫的寡妇。看到她家里富裕的日常生活,光凭那几个房钱不可能这样,说不定她丈夫还留给她一笔遗产。不过,单靠遗产既能过活的话,又何必把房子租给那些大学生和我这样的人呢。 看到新秋学期已经到来,津村太太却不想找新房客,凭我个人的剖断,就向她进言: “学校的共济会正在物色理想的公寓,共挤会里挤满了找公寓的学生。” 事实也正是如此,我同班同学中间,也有几个人在找公寓。 津村太太对于我的进言,只简单地说:“我不想再开什么公寓了。”这当然是岔开话头的说法,可是在她的飘忽的话音里,莫名其妙地使我吃了一惊。我慌忙问道: “那昨办?想搬到别的地方去么?” 我心想:“要是真搬走,我昨办?”这句想说而说不出口的话,硬被我咽进肚子。可是津村太太似乎已经体会到了,欲说又止地在她脸上展出一副寂寞的微笑。 当栗田住进我隔壁那间屋子的时候,我听到津村太太在大门口质问他: “为什么搬到这里来?不是谁也没有允许你么?”那严厉的口气,住到她家以后,我还是第一次听到。随后听到那大学生回答说,尽量再找别的寓所,好不容易才把他的行李搬进我隔壁那间屋子。 那天晚上,栗田来到我屋子里,说他和以前住在这里的几个大学生是东京某贵族学校的同学,又说远藤和福田叫他到这里看看房子,然后自我介绍,说他在大学里读经济学。我对他说,我是高等学校文科生。 栗田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问道:“这里不是还有一个房客么?” 我以为他在说井泽先生,马上回答说:“还有一位在大学医学院医务处工作的……” 栗田脸上露出反驳的神气说:“不是这个人,据说有一个三高④的学生,租了一间仓库屋子,连伙食都不包在这里。” 经他这样一讲,我觉得一下子脸无人色,因为他所指的人,正是自己。当下我不回答他的话,因为不愿开口。我不知道他是怎样理解我这种态度的,只见他盯盯地只管看我的屋子。见到我简陋的矮桌和小学生用的那种书架,似乎不屑一顾。可是,当他的眼光接触到那套和书架十分不相称的芥川龙之介全集时,吐出一句“你还有龙之介全集哩”,这才回到隔壁那间屋子里去了。 栗田那里,经常有年轻女于来找他。有时是二十来岁的什么女子专门学校的学生,有时是身穿女中制服的少女,有时甚至还有浓妆艳抹、象咖啡店女招待或电影演员那类人。每当那样的时候,栗田那间屋于里就传出唱片的声音,接着就可以听到来回走动的脚步声。不久就发现那是在练习跳舞。跳得倦了,就一定开《巴黎的屋顶下》的唱片,栗田和那些女人都跟随着唱起来。以前住在这里的几个大学生也到他这里来玩。那三个人的姓名我原来都不知道,不过脸是见过的。 栗田住进来那天,把我说成住仓库的人,还举出谁谁等几个人的姓名,那时我不知道他指的是谁。现在才知道他说出的姓名,原来是住在楼上那几个大学生。 一天傍晚,我干完家庭教师回寓,那三个大学生中一个叫远藤的,在大门口和津村太太碰上了。 津村太太质问远藤:“为什么把那样的人弄到我这里来?不是早已对你们说过,不再出租屋子,而让你们搬出去的么?” 那时我正在大门口脱皮鞋,远藤膘了我一眼。当我回到自己屋子里坐定下来时,远藤也进了隔壁那间屋子,只听到他说:“栗田,你隔壁那家伙就是住在仓库里的人呀!” 听到远藤肆无忌惮的说话声,我当然怒恼。不过,与其说是愤怒,莫如说当时我心里正在捉摸津村太太站在大门口对远藤说的那两句话。远藤等几个人的搬出津村家,最初我还以为是他们自愿搬到百万遍去的,哪里知道事实却恰恰相反。这样的话,早在暑假以前,津村大太就已经决心不再出租房子了。我不禁又想起,当远藤那些人搬走后,津村太大让我住到楼上去的事情。那时我以为楼上爽朗的屋子住不长久,新房客一来,又得回仓库去住。现在回想起当初津村太太毫不在意地说出“你用楼上那间屋子吧”那句话时候的声音,就明白津村太太根本没有考虑到我所耽心的问题。 栗田搬出津村太太家两三天之前,他告诉我津村太太不是寡妇,而是有夫之妇,不过分居着而已。他还解释说,这些都是远藤、手冢、福田等人告诉他的。最后,他放低声音,用下流口吻说:“分居的原因,据说是因为她和井泽先生姘居了。” 津村太太和井泽先生的关系,不用栗田讲,我也早就觉察出来了。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那时我的肋膜炎还没有痊愈,大文字的篝火已经烧过了,季节已经到了八月下旬。一天夜里,我下楼喝水,当我走到扶梯半中间的时候,从井泽先生屋子里传出津村太太抽抽咽咽的哭泣声。那是咬紧了牙齿的哭泣,呜咽的声音虽则不大,可是很强烈。我停在扶梯半中间,都听到了。 对于津村太太和井泽先生两人中间的关系,我本来就没有栗田所说的那种凭空猜测的想法。可是栗田还对我说,那是远藤这些人老早调查研究过的。好吧,即使栗田的话句句都是事实,我对津村太大和井泽先生也不会苛求责备。我深知津村太太和井泽先生都很热情厚道,这样两个好人,怎么会做出错事来呢。不管人家对他们怎样说长道短,决不会动摇我对他们的信心。栗田为什么要把这类事情讲给我听,我百思不得其解。我听他讲这类话的时候,仿佛我自己受到了诽谤污辱。当下我勃然变色,瞪眼望着对方。栗田这才觉察出来,冷笑了一声,吹着《巴黎的屋顶下》的口哨,走出屋子去了。 栗田住进津村家楼上,不到一个月。他搬走的前夜,一个经常来的女人在他屋子里住了一夜。那女的穿了一双拖鞋,三番四次来回于厨房和卧室之间。仿佛在喝酒似的高声大笑着,还有女人的低笑声。 第二天早晨,井泽先生屋子里传出从来没有的斥责声。井泽先生平常说话低声静气的,那样大声的责骂简直不可想象。被斥责的是栗田。当栗田吞吞吐吐地辩解时,井泽先生声色俱厉地回驾他。 我本来坐在矮桌子前,后来实在再也坐不住了。栗田那种人无所谓,只是从井泽先生的话声中,听出他的责骂似乎牵涉到他自己身上来了,我因此再也耐不住了。踌躇再三,最后决心下楼去。只见栗田象泥塑木雕一样地立在那里,井择先生哆哆唆唆颤动着太阳穴的脉搏,瞪眼看着他。见到我走进去,就轻蔑地对栗田说:“总之,马上收拾行李离开这里!”说完这句话,才向我露出一丝寂寞的笑容。 自从栗田搬走后,只觉得一阵冷风不知从哪里无声无息地吹进津村家来了。是不是因为秋深了呢?最初是遥远的北山上的枫叶红了,接着报纸上连篇累牍登载高雄山和清泷赏红叶的消息。我知道这些都不是我感到萧瑟的原因,我觉察出无论是津村太太还是井泽先生的脸上,都笼罩一副阴暗的愁容。 一天,家庭教师的工作结束得晚了,夜里九点多钟,我回到津村家一看,津村太太独自一人呆呆地坐在会客室里。 我问了一声:“井泽先生呢?” 其实这句话是多余的,因为井泽先生住的这问屋子里,他平常的日用品一样也不见了。 那天夜里发生的事情,象恶梦一般留在我的记忆里。津村太太说,因为夜里很寂寞,叫我住在井泽先生那间屋子里,我就在津村太太给我铺设的被褥里睡下了。正当我迷迷糊糊将要睡熟时,津村太太口楚溜一下子钻进被里来了。我吃了一惊,津村太太却一声不哼,双手抱紧了我,仿佛淹在水里的人那样,抓住了什么东西,拼死不放。 我马上觉察到津村太太在哭泣,可是我找不到可以安慰她的话。只听到她的哭泣声和疏水的潺湲声交织在一起。她哭了一会儿,不声不响地回到她自己的屋子里去了。麻痹大意的我,直到第二天早晨才发现津村太太服毒自杀了。那正好是疏水两岸樱花树的枯叶沙沙地落下来,在水面上不断飘流的季节。注释: ① 法国电影的主题歌。 ② 地名,在京都东山区南禅寺前。 ③ 每月阴历七月十六日,京都在京区如意岳半山腰里,点燃起“大”字形的篝火。 ④ 旧制京都第三高等学校的简称。
本篇选自《暗沟》 漓江出版社 “漓江译丛”1985年02月第一辑 【兔兔手工录入,转载请注明转自黑蓝及录入人】
有关《鹿谷》的断章
1997年,我租住在常州桃园张家村23号,房东太太王文娟和那个大家耳熟能详的越剧名家名字一模一样。我骑着自行车来到这里的时候,她在门口和另两个妇女(后来知道她们是姑嫂关系)择菜。她说话起来总是笑眯眯的,细声细气但一点都不病态,平时在生活上很照顾我。1997年,我22岁。——这一切,似乎跟那些俗气的电视剧的情节如出一般,然而它在生活里出现,意味就完全不同。 1997年,我也从一本破旧的1985年“漓江译丛”第1辑上看到了《鹿谷》,很喜欢。大概,只有有过独自租住在外、并且遇上过好的女房东的人,才能完全体验到《鹿谷》里“我”对于津村太太的那种好感和距离感。而这个作品的质地和情感,比照在自己身上,有共鸣,有一致,但难以言说。
严格说来,《鹿谷》影响了我对某一类小说的认识。此前我们接受到的教育是,小说是虚构的。可是这个小说似乎悖反了这个结论,它告诉我们——起码告诉我:小说只是可以虚构,有些小说不能、也不便以虚构不虚构来认知它,或者说,有些小说,它跟“虚构”、“真实”没有关系,它就是简单地来讲述一些事情,写一段经历,而在对事情的经历描述过程中,呈现出了比经历更多的东西。如果说人的情感总能被温润的忧伤所打动的话,那么,小说文字本身的作用功能之一,其实就是在把这些忧伤暗暗地隐藏起来,使之在位置上退居幕后而变得珍贵。甚而至于,有些小说,它不想用忧伤和残酷使人动容,可是,文字和事件所构筑的某种氛围、世界,却使忧伤和残酷外溢了。一如女人们用内衣藏起了乳房,却因为内衣使人们更容易注意到了胸脯的大小和形状。
田宫虎彦写这个小说的时候不知道他多大。小说里的“我”,是个高中生的身份。以他的视角看着房东津村太太、房客井泽先生,看着他们相对于“我”的蒙蒙胧胧隔着帘子的关系和故事。同时“我”的个人情况又切入到这个事件场景里:租住在外,生活窘迫,与父亲关系很糟,又藏有理想。这样的人,容易对身边的风景怀有一种特别的注意。琵琶湖的水、林荫道的花、别人的歌声……这些景致,与其说勾勒了“我”所生活的场景,不如说是心怀苦闷的人对外界的一种不得已的触摸。温润的情绪扎在小说里,没有口子漏出,却逐渐成型,让人知道了它是什么东西。
年轻的人心里都有朵百合花。可是因为年轻,不知道怎么将它保护好。后来随着年岁、阅历的增长,人们懂得它是美好的,更是脆弱的,所以需要掩藏好它,必要时也需要用铁甲金刚将它守护。所不同的是,有的人,用青面獠牙的铁甲金刚守护着、守护着,却监守自盗,百合花不见了,只有金刚。而有的人,又太不懂得怎么守护,百合花也就被轻易玷污了。 但在年轻时,重要的还是要使这朵百合花纯净、美丽、温润。这一种幼稚和温度,挺宝贵的。
小说的张力肯定不是来自象征。它是作品本身所不能承载的一些东西的外溢。小说的张力也与作品的题材没有关系。有一些小说,当你认真阅读了、进入了你的心里,你会发现,它在慢慢地蔓延开来,而每一次新的阅读,也都会有一次新的方向的蔓延。如果要说清楚小说的张力究竟是怎么回事,这就是一个捕捉方向。它不指向所有的小说,但对《鹿谷》这一类小说,行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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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8-03 11:26:28
【那一篇】海明威《某件事情的结束》·关于某件事情的结束 作者:赵松
海明威:某件事情的结束
陈良廷 译
早先,霍顿斯湾是座木材业城市。城里的人都能听见湖边木材厂里大锯子的声音。后来有一年再也没有木头可做木材了。运木材的双桅帆船一艘艘开进湖湾,把原来堆放在场地上那些厂里锯好的木材装上船。全部木材堆都搬走了。大厂房里凡是能搬动的机械都搬出来,由原先在厂里干过活的工人搬上其中一艘双桅帆船。那艘双桅帆船出了湖湾,驶向开阔的湖面,装载着两把大锯子、往旋转圆锯口里抛木料的滑车,还把全部滚轴、轮子、皮带和铁皮都堆在一船木材上。露天货舱盖着帆布,系得紧紧的,船帆鼓满了风,驶进开阔的湖面,船上装载着一切曾把工厂弄得像座工厂,把霍顿斯湾弄得像座城市的东西。 一座座平房工棚、食堂、公司找房、工厂办公室和大厂房都空无一人,留在湖湾岸边草地上遍地锯木屑堆里。 十年以后,尼克和玛乔丽沿岸划着船来,这里除了厂基那断裂的白灰石露出在沼泽地的二茬草木之外,工厂已荡然无存。他们正沿着航道岸边用轮转线钓鱼,那边的水底已从①浅沙滩陡地下降为十二英尺的深水处。他们正一路划到准备投放夜钓丝②钓虹鳟鱼的岬角。 “咱们老厂的废墟,尼克,”玛乔丽说。 尼克一边划着船,一边看着绿树丛里的白石。 “就在这儿,”他说。 “你还记得当初这是个工厂的情景吗?”玛乔丽问。 “我当然记得,”尼克说。 “看上去更像座城堡,”玛乔丽说。 尼克一言不发。他们沿岸划着,划得看不见工厂了。尼克才抄近路穿过湖湾。 “鱼儿没咬钩,”他说。 “是啊,”玛乔丽说。他们钓鱼时,她始终一心扑在钓鱼竿上,即使嘴里说话时也这样。她就爱钓鱼。她爱跟尼克一起钓鱼。 靠近船边,有条大蹲鱼跃出了水面。尼克使劲划单桨,好让小船转身,远远在船尾后飞速移动的鱼饵就会掠过鳟鱼觅食的地方。鳟鱼背露出水面的时候,鯽鱼跳得正欢。跳得水面浪花四溅,像一梭枪弹射进水里似的。另一条鳟鱼破水而出,在小船另一边觅食。 “在吃呢,”玛乔丽说。 “可是鱼儿不会上钩,”尼克说。 他把船划了一圈,让拖着的钓丝掠过这两条觅食的鳟鱼,然后把船径直朝岬角划去。等到船靠岸,玛乔丽才收线。 他们把船拖上湖滩,尼克拎起一桶活鲈鱼。鲈鱼在水桶里游。尼克双手抓了三条,去头去鳍,玛乔丽双手还在桶里摸鱼,终于抓住一条,去头去鳍。尼克瞧着她手里的鱼。 “你不用把腹鳍去掉,”他说。“去掉鳍做鱼饵当然也行,不过最好留着鳍。” 他把鱼钩穿进每条去掉皮的鲈鱼尾。每根钓竿的蚊钩上都挂着两个钩子。于是玛乔丽把船划到航道的岸对面,一边用牙齿咬住钓丝,两眼朝尼克望去,尼克正站在岸边,拿着钓竿,让卷轴里的钓丝放出来。 “差不多行了,”他喊道。 “要我放下钓丝吗?”玛乔丽手里拿着钓丝,回他一声道。 “当然,放吧。”玛乔丽把钓丝放到船外,眼望着鱼饵沉入水中。 她把船划过来,用同样的方法放下第二根钓丝。每一回尼克都把一大块冲来的木头放在钓竿柄上压压严实,再用一小块木片斜支着钓竿。他收起松弛的钓丝,把钓丝绷紧,让鱼饵落在航道水底沙土上,再在卷轴上安好闸。要是鳟鱼在水底觅食,咬了鱼饵,就会拖动它,猛一下子从卷轴里抽出钓丝,卷轴上了闸就会发出鸣响。 玛乔丽把船朝岬角那边划过去一段,免得妨碍钓丝。她用力划桨,船靠了沙滩。船尾激起一阵小水花。玛乔丽下了船,尼克把船拖上了岸。 “怎么啦,尼克?”玛乔丽问。 “我不知道,”尼克说,一边拿了木头生堆火。 他们用冲上岸来的木头生了火。玛乔丽上船取了条毯子。夜风把烟吹向岬角,玛乔丽就把毯子铺在火堆和湖之间。 玛乔丽背向火,坐在毯子上,等着尼克。他过来了,在她身边毯子上坐下。他们背后是岬角密密麻麻的二茬树木,前面是霍顿斯河的湾口。天色还没完全黑。火光一直照到水面。他们都看得见两根钢钓竿斜支在黑黝黝的水面上。火光在卷轴上闪闪发亮。 玛乔丽打开饭篮。 “我不想吃,”尼克说。 “快来吃吧,尼克。” “好吧。” 他们默默吃着,眼睁睁看着两根钓竿和水面上的火光。 “今晚会有月亮,”尼克说。他望着湖湾对面的山丘,山丘在天色的衬托下渐渐轮廓鲜明了。他知道月亮在山那边升起来了。 “我知道的啦,”玛乔丽兴高采烈地说。 “你什么都知道,”尼克说。 “哎呀,尼克,请别说啦,请别那样!” “我没法不说,”尼克说。“你的确这样。你什么都知道。毛病就出在这儿。你知道自己的确这样。” 玛乔丽一言不发。 “我什么都教过你了。你知道自己的确这样。不管怎么说,你有什么不知道的?” “哎呀,住口,”玛乔丽说。“月亮出来了。” 他们坐在毯子上,谁也不挨谁,眼望着月亮出来。 “你不用胡说,”玛乔丽说。“究竟怎么回事?” “我不知道。” “你当然知道。” “不,我不知道。” “得了吧,说出来。” 尼克看着月亮从山丘上面升起。 “没劲儿了。” 他不敢看着玛乔丽。过会儿才看着她。她背朝他,坐在那儿。他看着她背影。“没劲儿了。一点劲儿也没。” 她一言不发。他径自说下去。“我感到心里万念俱灰。我不知道,玛吉。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③ 他看着她的背影。 “爱情也没劲儿?”玛乔丽说。 “是啊,”尼克说。玛乔丽站起身。尼克坐着,双手蒙头。 “我去划船,”玛乔丽对他叫道。“你可以绕着岬角走回去。” “行,”尼克说。“我来帮你把船推下河去。” “你不用忙了,”她说。她趁着月光上了水上的船。尼克回来,在火边躺下,拿毯子蒙住脸。他听得见玛乔丽在水上划着船。 他躺了老半天。他听到比尔在林子里四下走动,走到空地里,这时他还躺着。他感到比尔走近火边。比尔也没碰他。 “她走了吗?”比尔说。 “走了,”尼克躺着说,脸碰在毯子上。 “吵了一场?” “没,没吵过架。” “你觉得怎么样?” “唉,走开吧,比尔!走开一会儿。” 比尔在饭篮里挑了一份三明治就走过去看钓竿了。
注释:
① 指在缓行的船尾后拖着钓丝钓鱼。 ② 夜钓丝是连同安下钓饵的鱼钩留在水中过夜的钓丝。 ③ 玛吉是玛乔丽的爱称。
关于《某件事情的结束》
赵松
海明威死后才结集出版的《尼克·亚当斯故事集》,是他的书里我最喜欢的一本。而在这本书里,给我印象最特别的,是那个翻译过来只有两千多字的《某件事情的结束》。虽然短,但它是个预言式的作品。关于海明威自己的爱情故事,这个小短篇足以作为一个最基本的注解了。另外,它还可以理解为一种怀念。 霍顿斯湾,这座被耗尽资源掏空了内容的小城,对它的冷静描述显然不是无缘无故的。表面上是讲述一个大致的环境背景,但实际上暗示的,却是某些东西被消耗尽了的那种特殊的意味。对于它来说,一个时期,一个阶段,结束了,原来的热闹与辉煌都已不复存在,有的只是寂寞与空落的废墟般的现状。 也就是在这样的一个时候,尼克长大了。他已经开始意识到,自己需要离开这座一切都已被掏空的城市了,早些年带来快乐与想象的那一切背景如今对于他来说已经消失了,即使是没有消失的那些,也显得毫无意思可言,只不是某种遗迹而已。不管怎么说,在这里,一切都结束了。但这种结束需要一个点,显然,感情这个点最为合适。 毫无疑问,玛乔利很爱尼克,无时无刻不在努力适应着尼克,甚至模仿着尼克的喜好。比如钓鱼。这对于她来说,是很正常的事,从不会想到这会有什么不好。当然,也不会想到,这会让尼克觉得她“什么都知道”,已至于毫无神秘感和趣味可言。也就是说,在他们两个人之间,什么都秘密都没有了。一切都日常化了,定了型。这是尼克不能忍受的。他需要变化。环境都在发生大的变化,更何况人呢?他不能忍受自己就这样定型了。尽管他还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怎么样,但他知道自己要跟现在的一切分手。玛乔利,只是其中的一个而已。 尼克就像个梦中人,他醒了,看到霍顿斯湾的空寂,看到了月亮的新鲜,然后把身边的人、爱他的那个人――玛乔利也叫醒了。醒了的这两个人,不是为了看月亮才醒的,而是为了醒而醒的。而这个小说的主体,也就是对这“醒”的过程的安静简约的描述。这个结束,在最开始的地方就已经暗示出来了,但它需要一个过程,而这个过程,实际上也正是过去的很多美好时光的重现,钓鱼、划船、野餐、看月亮升起,内容不会有多少变化的,但一切都被抽空了,内容变成了空壳,徒具形式而已,连说话都被抽空了,空得甚至可以有回声,但是其实什么都没有。 尼克就是把这些内容都抽空的具体实施者。而玛乔利,只不过是慢慢经过这个过程而已。这个结束对于尼克而言,既是艰难的,因为曾经的爱情,同时又是过于容易的,因为玛乔利也醒了,当然是被刺醒的。而这个姑娘,恰恰是个做事干净利索的人,没有任何纠缠,转身就离开了。从她的这个举动中,尼克能体会到她的那种深深的痛。他并不是不爱她了,他只是厌倦了,仅此而已,他甩开了她的手,弄痛了她的心。他可能忽然意识到,自己并不是真的了解这个深爱他的姑娘。他成功了,但又不得不发现,自己的心也瞬间被掏空了。这个结束,不论是对于他,还是对于她,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海明威本人,实际上也是亲自实践了这个过程,而且不只一次,但最让他难以释怀甚至还有些内疚的,就是与他的第一个妻子哈德莉在巴黎的分手。 这篇小说最大的好处,就是那种简练、安静的叙述与对话中造就的那种冷清而缓慢的感觉。着笔不多的场景描写是清丽的,所以在感情被终结的事实面前也必然是最残酷的。整个叙述过程都是寂静的,包括那些简单的对话都在延续丰富着这种寂静的叙事状态。也只有这样,才能把这对恋人的复杂微妙的内心状态充分反映出来,达到那种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效果。目前比较通行的陈良廷译本把这个小说的名字翻为《了却一段情》,显然过于直白了,失去了微妙的味道,相比之下,还是董衡巽译的这个更确切一些,离内容的感觉更切近一些――《某件事情的结束》。想想看,尼克并不能毫不在乎地坦然直视这个结果,想到这里,他还是多少会扭过头去的,看着别的什么地方。
2007年8月2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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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8-03 11:33:03
【那一篇】《纸癖的故事》·纸 作者:dix-sept
罗贝尔·蒙塔尔:纸癖的故事
杨国政 译
在十五岁以前,让–马克西姆一直是个无忧无虑的孩子。他深得父母的喜爱、老师的器重、 同学的尊敬。父母喜欢他长得可爱,懂得节俭,谨慎小心;而老师则因为他听话,全然不会挖苦人,以及对他们所表现出的天真的信赖而高兴;至于同学们,除了他玲珑至极的相貌引起大家程度不同的赞叹外,一种本能的敬意油然而生,就像一个不幸的人面对一个显然生来具有各种天赋的幸运儿所产生的感觉一样。 然而,根据某条自然辩证法原则,在任何现象中,事物都有其对立面(即如民间智慧通常总结出的这句诊语:“雨过则天晴”),因此,从这种幸福中产生一种作为对立面的痛苦也就不足为怪了。将近十五岁时。让–马克西姆深感痛苦和耻辱:他开始对纸发生了兴趣;我不是指那种无知的小学生或文献学院学生的方式,而确实是吞噬纸的方式。 当然,很久以前,在他最成熟的同学们的影响下,让–马克西姆就发现了浸透唾液的吸墨水纸的镇痛特点了,在冬日漫长的下午,他饶有兴味地咀嚼着;这种咀嚼方式反映了学生们心理上的一些迫切需要。可咀嚼的橡皮显然是由一位深思熟虑的教育家发明的,它的成功正与此同理。如果说在这种橡皮还未问世的年代,让–马克西姆就热衷于从本子中撕下纸片然后专心咀嚼的话,这种习惯也只能被认为是所有学生的共同需要的最合理满足方式。 但是当孩子发现他所偏爱的不是咀嚼行为本身,而是构成纸的材料时,情况就发生了变化;手段已变为目的、有益的消遣已变为迫切的需要了。 这次发现令让–马克西姆陷人极大的恐慌中;表面看来,同学们谁也没有像他那样欲罢不能;他们不仅能若无其事地吐出嚼过的小纸球,而且任何一张纸片都能满足他们咬肌的需要。可是,当让–马克西姆意识到自己癖好的强烈程度时,其味觉愈来愈特别。也愈来愈灵敏;此时他可以分辨出各种纸的质量,各种稀有或特殊的味道;从即刻便可嚼成团但并不能满足感官的普通报纸,直至常嚼不烂、散发着陈年粮仓的一丝甜味的精装直纹纸,各种香味满足着他的欲望。他逐渐学会了分辨普通纸和稀有纸、旧纸和新纸、彩纸和白纸。他喜欢日本纸的香草兰味道、犊皮纸的油质香味、细茎针茅纸的化学气味;薄型书写纸无味但柔软的感觉、轧光纸的清新味道、《圣经》纸的硬质和明确的棱边。然而与所有这些“佳肴”相比,他更钟爱于一种美味的小学生练习簿,它纸张新,味道浓,干净且回味无穷,在哪方面都不亚于那些稀有珍贵纸张的精美味道。他在教室里一落座,便从书包里挑出一本崭新的练习簿,展开在书桌上,怀着无限快感地抚摸着纸页,手指所依依不舍的柔软、平滑、雪片般的感觉刺激着他的欲望;他的心跳开始加速,脸颊一阵阵地发烧变红,嘴里满是口水。他从最白的一页撕下一块纸片。在拇指和食指间卷了一会儿,终于放入了迫不及待的唇间。一阵强烈的惬意感涌上来;他半闭眼睛,全神贯注于这种感觉,正如蒙田所建议,不要让感觉“错过了感官”。 然而这些独享的乐趣并不能消除让–马克西姆的痛苦。同学中体味到嚼纸乐趣的井非他一人,如果说他已经意识到这点的话,那么,由于他把这种爱好视为自然之举,所以他对其他人千方百计加以隐瞒的做法仍感到奇怪。他感到了某种耻辱,它不是来自他本人,好像自己的行为引起了别人的厌恶,而是来自别人的厌恶;他也感到了一种抗争的骄傲情绪,它促使他高声喊道:“不错,我喜欢纸,就是喜欢!我是纸癖;又怎么样?” 无论同学们的虚伪令他多么尴尬,他也没有东躲西藏地掩饰自己。因此风言风语马上传开来。让–马克西姆吃惊地发现自己成了同学们嘲笑甚至厌恶的对象;上课时大家窥视他,进院子时人们用肘部顶他,人们在他背后指指点点,甚至在他经过时吐痰,这种蔑视性敌对行为使让–马克西姆的内心充满深深的痛苦。他左右为难,不知道应该放弃自己的习惯、重新赢得同学们的好感,还是应该和他们针锋相对、藐视他们,向他们发泄自己的怒火和怨气。但是,正像他胆子太小,不敢坚决地向同学们开战一样,他对自己也太缺乏自控力,无法放弃这样一种日甚一日的迫切需求。因此他暂时也只能采取一种被动的无所谓态度。 纸癖的名声竟也出乎意料地使他赢得了几个人的友谊;一些年龄较他大的男生设法让他知道他们也有着同样的爱好。但是他们满足欲望的偷偷摸摸的方式和他们周围明显的神秘气氛很令让–马克西姆反感,使他和他们疏远了。 他的孤独感与日俱增。某种莫名的忧伤充满心头,只有嚼纸的乐趣才能让他开心。他瘦了,脸色呈现出橄榄绿,眼睛周围出现了黑圈,他感到头晕目眩。如果说他的父母看上去毫无察觉的话,老师们则不然了。有几位向他发出了善意的警告,但是大都分老师采取一种反对或藐视的态度。他的成绩开始下降;这倒不是他不写作业或不复习功课,而是因为他神思恍惚,如坠雾里,坐在板凳上好像枝头上的猫头鹰一般。老师们被这种麻木迟钝的态度激怒了,他们不怀好意地向他提问题,为难他以寻开心;终于,零分像运行无误的时钟金属人像的报时定期降临到他头上。 一天,让–马克西姆被校长叫去;校长向他指出了这种可耻习惯是多么有损于他的健康、学习和名声;他还用名誉、意志等词来感化他,还威胁道,如果他不思悔改的话,就将开除他的学籍。 让–马克西姆哭了,保证痛改前非。有三天时间,练习本时刻出现在眼前,对他构成了可怕的诱惑,但他终于抗拒住了这种诱惑;第四天,他感到一阵恶心,额头上渗出了冷汗,身体也痉挛般发抖;他撕了半页纸,迅速塞进嘴里;难受的感觉竟神奇地消失了,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喜悦,而且因为这种喜悦被压抑了很久,所以此时显得更加强烈。 但是他还未来得及体味一下滋味就听到一个可怕的声音在喊他,他在一阵哄笑声中离开凳子,走近讲台。老师让他吐出舌头,轻蔑地打量着他,叫他离开教室。两天后,让–马克西姆的父母被叫到校长面前,他们被请求把儿子领出学校。 于是,孩子一生中最阴暗的日子开始了。母亲一见他,便抽泣不止。父亲则用一种极端厌恶的神情看着他。人们不断地窥视他,监视他,从不让他独自待着,晚上,在他上床前,人们还要仔细搜查他的房间,以期找出哪怕一小张纸片。 然而,让–马克西姆虽然受到如此对待,却并没有痛改前非;尽管受到一刻不停的监视,他仍要设法满足自己因无聊而变得更加迫切的癖好。由于找不到白纸,他转向了墙上的裱纸;夜里,他舔着墙纸,以缓解饥渴。他对印刷纸发生了兴趣,把书整本地吞噬掉;一天,他弄到一本电话号码簿,把它藏于长枕下,一周内在夜间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快感。同一层楼一位邻居的弟弟是牙科医生,在他的建仪下,让–马克西姆的父母终于决定让医生给孩子检查一下。 医生对别人给予的解释好像无动于衷;他把父亲打发走,让儿子躺在一张沙发上。医生的善意赢得了让–马克西姆的信任,他竭力真诚地回答医生提出的各种奇特的问题:他是否喜欢别人给他的脚搔痒,是否通过锁孔偷看母亲洗澡,是否梦见过废墟城堡、遇难的船只、无尽头的楼梯或穿睡衣的军人。问过之后医生给他开了一些药丸,并建议他吃些糖块。 该疗法取得了极好的效果。让–马克西姆被允许在一家私人学校重新上学,那儿的老师特别注意,要不断地给他新的焦糖和薄荷糖;然而,让–马克西姆的病根未除;他却懂得了一个道理:并不是所有的真话讲出来都是好的,从此,为了满足自己的天性,他巧妙地隐藏自己。 时光飞逝,孩子长大。让–马克西姆一边刻苦地准备毕业考试,一边如饥似渴地搜集有关纸癖的资料。令他无限欣慰的是,他发现,尽管纸癖被视为一种罪恶,并且被王国警方严厉地追查,它在成年人中的普及程度几乎和在孩子中间一样;它有其信徒、使徒、祭司和殉难者;纸癖队伍中有著名的画家、走红的音乐家、天才的作家、杰出的学者,甚至更有国王和王储。然而大家都在掩饰自己的缺点,就像学校中让–马克西姆的最警觉的同学一样。 可是,如果说让–马克西姆不再自视为魔鬼的话,他对自己的古怪行为仍感到一种残酷的意味。无论多么小心地掩饰自己的嗜好,他总觉得自己是周围人猜疑、厌恶和好奇的对象。他的胆小、畏缩和笨拙使他不敢接近所喜欢的女孩。十八岁时,一个蛮横的讨厌女人、一个猎逐童男傻小子的老手才使他略懂些人事。 与医生的暗示相反,性快感的体验并没有给让–马克西姆带来任何安慰;他越来越痛苦;他的秘密令他心情沉重。和以前在学校里一样,气馁后随之而来的是反抗;有时他真想公开自己的恶习,公开揭露那极不公正的法律,以毒攻毒,以牙还牙;有时他整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心事重重,盼望着死去。他始终不认为自己有罪,搞不明白人们为何把一种无损于任何人的习惯当作一种罪恶来讨伐。此外,舆论对于纸癖异口同声的谴责在他看来为天下第一大谜。原来的中学同学们,孩童时也毫不内疚地沉湎于嚼纸的乐趣,现在谈起来则满是讽刺蔑视之情,好像十三岁时的自然之举到十九岁时就变成洪水猛兽了,一想到这点他便顿生闷气。 一天。他正坐在街心花园中的长凳上,心中仍是愤愤不止,一个年轻人眼睛盯着他走上前来,在他旁边坐了下来。让–马克西姆被年轻人温柔的举止打动了,凭直觉感到,年轻人和他一样正被某种苦恼所折磨。过了一会儿,陌生人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笔记本,撕下一页塞进了嘴里,从他那谦和的外表看,人们根本想不到他会有如此的勇气。 让–马克西姆不禁怦然心跳;他差点站起来逃之夭夭;然而年轻人那么忧伤地朝他笑着,令让–马克西姆很是感动,他也朝年轻人笑了笑。 他正要和他讲话,突然两个便衣警察从一片矮树林中钻出来,命令他们张开嘴。让–马克西姆感到一只大手粗暴地击在肩膀上。好像梦中一般,他看见邻座拒绝服从命令,另一个警察便狠劲地打他。他觉得生命好像正离他而去,他昏倒了。 他醒来时发现长凳上只有他单独一人。两米之外,一个小姑娘正好奇她看着他。刚才检查他的警察正在百步之外用眼角监视他。看到他已恢复了知觉,警察便坐到身边来,开始粗鲁地盘问他。由于让–马克西姆声称自己不认识刚才凑上前来的年轻人,警察动怒了: “坦白吧,”他叫道,“承认你们是一伙的!” 警察让他把口袋翻过来,仔细地检查他身上带的纸。由于没发现任何可疑迹象,警察终于走了,但仍威胁让–马克西姆要对他进行最严厉的惩罚。 孩子回到家里,便一头钻进房间,扑倒在床上;他哭了很久,不知是因为耻辱还是因为那无力的愤怒。待稍微平静些时,他下楼来到客厅里,拿出父亲藏在一个瓷坛中的手枪。他朝离家最近的派出所走去,要求见所长。所长让他坐在面前,仔细地注视着他。这是一个小个子秃头男人,鼻子长得令人沮丧,二目无光。 让–马克西姆藏在外衣口袋里的手紧紧地握住枪托,一道冷汗沿脖子往下直流。所长盯着他,一言不发。 “你听说过吗?”让–马克西姆反复说道,“我是纸癖。” “早听说过,”所长说道,“你想要我做什么呢?” 让–马克西姆很窘迫,他把手从口袋里抽出来,逐渐恢复了平静。 “你让我怎么做呢?”所长问道。“逮捕你吗?那又有什么用!关上你三四年,让你好好地反省一下;就好像孤独能克服人的弱点一样!而你一放出来,便立即扑向任何一张纸片,然后再把你关起来。难道你不喜欢自由地活着,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爱别人也被人所爱,构筑一个安乐窝,抚养孩子?好好想想吧,你还年轻;你面前或许是一条光明大道。我所要你做的,就是隐瞒。” “我再也不能隐瞒了,”让–马克西姆说道。 所长伸出手来,放在孩子的手上。 “今天它对你看来很困难,”他说道,“明天你会发现这其实很简单。你就像一个玩纸牌的人,平生从未作弊过。却天真地寻思为什么别人总在赢……你要学会弄虚作假。” 他看了看让–马克西姆的口袋,又说道: “作假,就是生活。你死又有什么用呢?你不能成为一项可耻事业的卫道士。好啦,回家吧,坐在镜子前学一学作假。我敢保证,一个月后,你会成为最快乐的人。” 一席话说得让–马克西姆目瞪口呆,他走出来,一言不发。路上他嘀咕道,如果作假便是生活,那么生活很可能就是作假。他把手枪又放了回去,给自己上了第一课。 一年后,他娶了一位美丽富有的姑娘。他钻研政治学和杜会学,靠岳父的荫德,当上了使馆随员,后升为法国驻乌托邦——纸癖病被允许的国家——的领事。人们赞赏他,敬畏他,尊重他。在宽敞舒适的办公室里,他每天早晨都会发现一令最高级的纸张,那是女秘书前一天专门为他挑选出来的。
本篇选自《法国卷(上下)/20世纪外国短篇小说编年》 人民文学出版社 年 月 第 版
【In pace手工校对,转载请注明转自黑蓝及校对人】
纸
之前好象就在这本书上看过的,刚买回来的时候。这次从尾到头翻翻翻要找一篇,又搜了一下。96年的《世界文学》登过。高中语文阅读推荐?
翻纸声音的采样,笔尖的摩擦,涂抹声,不耐烦的浏览。
就算是为了轻量级恋纸写也好,不一定非要写月光下的马啊。冷的,暗灰的,婚宴的血色。
纸上积尘,伤感的表情。
弘文里一格一格的彩纸,东湖公园里一刀刀的宣纸,软绵绵又韧又薄铺在毛毡上有点拉手。W说过的某女的撕纸癖我也略有所感。
散落的白纸,锯齿边的40度角和玻璃柜里的仿造纸莎草纸。在人气稀少的地方疯长的灌木丛。
蘸洗墨水瓶的寡淡的蓝墨水胡画过的带霉味的速写本。看在灯箱上拼成书页的出土纸碎片,看辨认纤维再推断真伪的昭然若揭。
节奏快,里头的小孩挺郁闷,看看又不大爱,校对了三遍终于看进去了。不过其实看中了最后一句:他每天早晨都会发现一令最高级的纸张,那是女秘书前一天专门为他挑选出来的。
女秘书,真好。
广告颜料稀释,怪兽,大猫,熊和小人,又回复干燥的痕迹,满墙的纸,明信片,信件,记事簿,越撕越薄。
褪色的笔迹,在阳光下分辨不出划痕。
什么滴在纸上的咖啡,茶,可乐,蹭在夜行人侧面的烫伤膏隐约的黄色,画上了6只小脚,午前暖洋洋风吹树丛,不屑又记牢的在衣服上擦掉手上的水,你的姿势。不是要暧昧吗。不是要堆积。站在书架旁的梯子上,我就闻到很久以前反复写下来的旧纸张的酸梅味,在阴雨天,更湿润,更沉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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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8-03 11:38:36
【那一篇】《威克菲尔德》·死亡艺术家 作者:挑白白
纳撒尼尔·霍桑:威克菲尔德
黄建人 译
记得哪份旧杂志还是报纸上登过一篇故事,据说是真人真事。说是有个男人——姑且称他威克菲尔德吧——离家出走为时多年。这种事就这么抽象地讲讲,倒并不少见,而且不考虑其特殊情况,就不能横加指责,斥为胡闹或荒唐。话虽如此,此事纵然算不上最恶劣的,也算得上记录在案的最离奇的丈夫失职事例了。并且,在人类一切怪行中也堪称了不起的任性举动。这对夫妇住在伦敦,丈夫借口出门旅行,在离家很近的街上租了房子,在那儿一住就是二十年,听任妻子和亲友音……(部分缺失)萎靡无力,很难抓住恰当的言词表达。想象力这个词儿,按其本来词义理解,根本不是威克菲尔德的天赋。这么颗冷模却不曾堕落或用情不专的心,这么个从无狂热念头,也不为标新立异而迷乱的脑筋,谁会料到,他竟在怪人怪行当中首屈一指呢?倘若向他的熟人打听,谁是伦敦今天啥也没干,明天却记得干了的人,人家准会回答,是威克菲尔德。只有他心爱的妻子也许会迟疑。她虽不曾分析过丈夫的个性,但对锈蚀他懒散心灵的一种悄悄的自私,一种特殊的虚荣心却有所觉察。这是他身上:最令人不安的东西。他还有神耍花招的本事,这本事不过是保守一些简直不值得透露的小秘密而已,没啥了不得。未了她还知道这个好人有时也有点怪脾气。最后这一点难以言传,也许子虚乌有吧。 咱们现在来想象一下威克菲尔德向妻子道别的情形。那是十月里一个黄昏,他的行装包括一件黄褐色的大衣,一顶遮着油布的帽子,一双长统靴,一手拎把雨伞,另—手拎着只小旅行袋,他跟太大说要搭夜班马车到乡下去。她很想问问他路有多远,去哪里,大概啥时回来。可是,为纵容他那种故弄玄虚无伤大雅的爱好,就只看了他一眼算作询问。他告诉她一定别指望他乘回头车回家,要是耽搁三四天,也用不着担心。不过,到了星期五晚饭时间。说什么也得等他回来。就这么说吧,威克菲尔德自己,对前面将发生什么事也不曾疑惑。他伸出手去,她把手给他,以十年夫妻理所当然的方式,接受了他临别的一吻。已届中年的威克菲尔德就这么走了,几乎决心要整整一星期不回来,让他的好太太着着急。门在他身后关上之后,她发现它又给推开了一条缝。透过这条缝,丈夫的脸在朝她微笑,一会儿就不见了。当时她并未在意这区区小事。但很久以后,她守寡的年头比做妻子的时间还长的时候,这微笑重新浮现在眼前,在她对丈夫面容的全部记忆中闪闪烁烁。沉思冥想中,她对当初这个微笑生出种种揣测,使这微笑变得古怪可怕。譬如,要是想象他躺在棺材里,那离别的表情就会凝固在他苍白的脸上。或者,要是梦见他在天堂,他那被赐福的灵魂也会带上一个平静而狡黠的微笑。因为这个微笑,人家全都以为他己死了,她却有时依然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寡妇。 不过,咱们要关心的是那位丈夫,得赶紧跟着他顺大街往前走,不然他就会踪影全无,融进伦敦人的汪洋大海之中,再上哪儿找他可是白费劲。咱们紧紧跟上他的脚步,拐上几个没必要的弯,再打几个冤枉来回之后,就发现他安安逸逸地歇在了一间小小公寓的炉火旁边。原来早就订好的呀,就在自家旁边的一条街上,这就是他旅行的终点。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气,神不知鬼不觉就到了这里——想想看,有阵子他给一群人耽搁了,而且灯火辉煌的;还有一次,身后好像有脚步跟随,与四周的脚步声就是不同。不一会儿,又听到远处有人呐喊,像在呼唤他的名字。不用说,准有一打好管闲事之徒一直在盯着他,把这事儿一古脑儿告诉了他妻子。可怜的威克菲尔德!你真不知道,大干世界中你有多么微不足道!除了我,没人在盯你的梢。悄悄上床睡去吧,蠢家伙,明天一到,要是还聪明,就赶紧回家去,回到心地善良的太太身边,把真相告诉她。哪怕短短一星期,也别离开她那纯洁的心。她若是一对以为你死了,或失踪了,或水远离开了她,你就会可悲地发现,你那忠实的妻子从此变了。伤害人的感情很危险,倒不是伤口会裂得又长又宽——而是它会那么快就长拢来! 简直懊悔自己的玩笑,或不论管它叫什么吧,威克菲尔德按时上床躺下。从头一阵瞌睡中惊醒,发现胳膊摊在陌生的床上,地方好大,好空,好孤单哟。“不,”——他一面裹紧被子一面想——“我可不要一个人再过一晚上了。” 早上他比平时起得早,开始考虑自己到底想干什么。他的思维就是这么杂乱无章,定出这一步还以为目的明确,结果却对自己无法解释。计划模糊不清,做起来又这么抽风似地忽冷忽热,都体现了他意志薄弱。威克菲尔德理着思绪,尽量精心细致,发觉自己急于知道家里的情况——他那模范妻子会如何忍受一星期独守空房。一句话,以他为中心的那片家人与环境的小天地,没了他会受什么影响。由此可见,此事究其根底,还是藏着一种病态的虚荣心。可是,如何才能知道家中情况呢?关在这间舒适的寓所里当然不行。虽说他睡觉又醒来的地方离家只有一条街,可他却像是已经离家很远很远,马车载着他飞奔了整整一夜似的。但是,要是回去,全部计划就泡汤了。他可怜的脑筋被这难题搅得稀里糊涂。最后,他冒险走了出去,有点儿打算穿过街口.朝自己抛弃的家匆匆看上一眼。习惯——他是个固守习惯的人——牵着他的手,带着他完全不自觉地走近家门。在这危险的一刹那,他被自己脚步刮擦台阶的声音惊醒。“威克菲尔德!你要去哪儿?” 倏忽之间,他的命运翻了个儿,想都没想过跨出回头路的第一步会给自己带来何种厄运。他拉腿就逃,先前未曾感觉的激动使他喘不过气来。走到远处的拐角都不敢回一下头,竟没人看到他么?全家人——体面的太大,伶俐的女仆,邋遢的小听差——他们竟不曾大叫大喊,穿街跑巷,在伦敦城里追赶他们逃亡的丈夫和主人?好险哪!他鼓起勇气驻足回头一望,熟悉的家怎么变了样?大惑不解。咱们与熟悉的东西,诸如哪座山,哪座湖,哪件艺术品,分别数月经年再度重逢,都会有这种感觉。一般情况,这种只可意会的印象是咱们不完整的回忆与现实之间的比较和对照造成的。对威克菲尔德来说,一夜之间的魔力也产生了类似的变化,因为在这短短的时间内,他道德上起了巨大变化,只是他自己还不明白罢了。离开那地方之前,他遥遥瞥见妻子,她打窗前走过,脸对着街口。狡猾的傻瓜连忙就跑,惶惶然想到,滚滚人流中,她的目光一定认出他了。等回到寓所的炉火旁,他心里好快活,虽然有些头昏脑胀。 这个漫长的怪主意的开场讲得够啦。最初的构想已告完成,这个懒汉业已动作起来着手实施。于是,整个事情便顺其自然向前发展。咱们可以猜想,此人经过深思熟虑,去买了一顶新假发,红颜色的;还挑了五花入门的服装,完全不同于他常穿的那套褐色衣裳,全是从一个犹太佬的旧衣包里弄来的。大功告成,威克菲尔德变了一个人。新秩序已经确立,再退回旧秩序太难了,就跟迈出第一步,使自己处于这种尴尬境地一样难。再说啦,由于他好生闷气,人也变得挺固执,眼下想到自己的举动让太太不受用.犟脾气又上来了。不把她吓个半死就绝不回去。呣,有两三回瞧见她从眼前走过,步履一次比一次沉重,脸色一次比一次苍白,神情一次比一次焦虑。在他失踪后的第三个星期,发现了不祥之兆,一位药剂师进了他的家门。第二天,门环被包上了布,好让敲门声小一点儿。天黑时分,驶来一辆马车,一位头领假发神色严肃的大夫下车进了威克菲尔德的家门。过了一刻钟,他出来了,该不是预告葬礼吧?亲爱的女人!她会死么?此时此刻,威克菲尔德激动得仿佛动了感情,可他还是在外面徘徊,不肯去妻子床边,向良心讨借口说,不该在这种时候去打搅她。即算还有别的原因阻止他前往,他也不明白。几星期后,她渐渐康复,危机过去。她的心充满悲哀,大概,不过已平静下来,随他早归晚归,心儿再不会为他动荡不安了。这类想法从威克菲尔德意识中蒙胧闪过,使他模糊感到,有条几乎无法逾越的鸿沟,将他租来的寓所和从前的家相隔开来。“家就在隔壁街上!”他有时这么嘀咕。傻瓜!家在另一个世界呐。在此之前,他把回家的日子从特定的一天推向另一天;在此之后,他不再确定具体时间了。不是明天——也许下礼拜——快了。可怜的家伙!死人重访尘世家园的机会也跟自我放逐的威克菲尔德一样多呀。 要是本人在写一本巨著而不是一篇区区十来页的文章该多好!那就可以举例说明,有种超乎我们驾驭的力量在如何有力地左右着我们的一切行为,又是如何在铁一般的必然规律中显示它的重要性。威克菲尔德着魔了,咱们只好由着他在自己家周围转悠了十年左右,一次也没跨进门槛。他对妻子依然忠心耿耿,尽其所能地一往情深。可是他在她心里却慢慢消失了。应该说明,他对自己的行为也早就不觉得有什么出格了。 现在来瞧瞧这一幕!在熙来攘往的大街上,咱们认出了一个人,他如今已见衰老,几乎没什么特点能吸引粗心的观察者。然而,善于看相者,却能辨出此人浑身上下铭刻着不寻常的命运。他瘦骨鳞峋,狭窄的前额皱纹深深,眼睛细小无神,有时忧心仲仲,目光游移不定,更多时候却似乎在注视自己内心。他低着头,侧身而行,步态无法形容,好像不愿正对世人。好好注意他,时间一长,您就能发现我们所描述的这一切,就会同意——环境常常能把凡夫俗子变得超群出众——而这一位的情形正是如此。且让他沿着人行道侧身前行,把您的目光投向对面,那儿有个胖胖的老妇,红颜已逝,手中握着本祈祷书,正往远处的教堂走去。她一副长期寡居的宁静神态。她的悲伤要么已云散,要么对心灵必不可少,用来换取欢乐都不合适。正当那个瘦男人和这个胖女人走过的时候,人流发生了小小的拥塞,使他俩直接相遇,两人手碰手,人群挤得她的胸脯顶住了他的肩膀。两人站定,面对面,相互注视着对方的眼睛。十年阔别之后,威克菲尔德就这样与妻子重逢! 人潮退去,将他俩各自卷开。端庄的寡妇恢复原先的步子,接着走向教堂。不过,在门口她停了一下,朝大街投去困惑的一瞥。然而她还是进去了,边走边打开祈祷书。而那个男人!一脸狂乱,竟使得繁忙自私的伦敦人都停了下来.盯着他的背影。他连忙赶回寓所,插上门,扑倒在床上,深埋多年的感情喷薄而出,软弱的心灵也从中获得短暂的力量。他生活的全部悲惨与不可理喻一下子展现在眼前。他激动地喊道:“威克菲尔德!威克菲尔德!你疯啦!” 没准儿他是疯了,他那特殊的处境已把他弄得与疯子无异。考虑到对同类和生活职责的影响,无法说他依然心智健全。他想方设法,或不如说是碰巧把自己与世隔绝——消失不见——放弃自己在活人们中间的地位与特权,却又不曾得到死人们的认可。隐士都跟他的生活完全两样。他和从前一样身居闹市,但人流卷过却对他视而不见。打个比方吧,他一直都在自己妻子和火炉的旁边,却既不能略妻子的爱情,也无法享受炉火的温暖。这就是威克菲尔德新奇的命运,既保留着原先那份人类的同情心,与人类的利益密切相关,却又丧失了自己对它们的相应影响。探究这种处境对他心灵与智力的影响,不论分开看还是联系起来看,都会其乐无穷。然而,他虽变了,自己却不曾察觉,还以为与原先没啥两样。不错,事实真相有时也会闪现心头,可惜就那么眨眼工夫。他照旧在说:“很快就回去广——想都本想此话已说了足有二十年。 我还可以想象,这二十年照他回想起来,恐怕不会比他允许自己不回家的头一个星期更长。他会把这事看做生活中主要事业的一段插曲。要不了多久,等他觉得重返家门时机成熟,妻子看到人到中年的威克菲尔德就会高兴得直拍手。唉,多严重的错误呀!时光若真能等待咱们干完种种爱干的蠢事,咱们大家就都会永保育春,直到世界末日了。 失踪后的第二十个年头,一天傍晚,威克菲尔德习惯地朝他仍称为自己家的地方信步走去。这是一个大风乍起的秋夜,阵雨不时噼哩啪啦敲打着人行道,行人还未及撑开雨伞,雨却又住了。在家门附近驻足,透过二楼起居室的窗户,威克菲尔德辨出一炉好火正闪着阵阵红光,天花扳上映出一个奇形怪状的人影,那是善良的威克菲尔德太大!那帽子、鼻子、下巴,还有浑圆的腰身,活像一幅美妙的漫画。而且,它还伴着忽上忽下的火光在跳舞,对这么个老寡妇来说,也太快活了。正看着,阵雨袭来,给一阵粗野的狂风一刮,直扑威克菲尔德的面孔和前胸。秋的寒意即刻穿远全身。明知自己家里有炉暖人的好火,妻子会跑着去取那件灰色的外衣和内衣——不消说,这些衣裳她都细心地收在他们卧室的壁橱里呐——他还在这儿傻站着,湿淋淋地打冷颤么?不!威克菲尔德才不傻哩。他爬上阶梯——步履沉重!——自上次下得楼来,二十个春秋已使他腿脚僵硬——可他自己还不明白。站住,威克菲尔德!要去已被你遗弃的唯一的家么?那可就等于踏进坟墓啦!门开了,他走了进去。咱们瞥见了他的面孔,认出了他那狡黠的微笑,那不正是他一直在跟妻子开的这个小小玩笑的前兆么!对这位可怜的女人他戏弄得有多么残忍!得啦,让咱们祝威克菲尔德睡个好觉! 这件愉快的事情——就算它愉快——只能发生在毫无预谋的时刻。咱们就不跟着这位朋友跨进他家的门槛了。他已给咱们留下许多可供思考的东西,其中的部分智慧对咱们颇有教益,并构成了一种形象。在这个神秘世界表面的混乱当中,其实咱们每个人都被十分恰当地置于一套体系里。体系之间,它们各自与整体之间,也都各得其所。一个人只要离开自己的位置一步,哪怕一刹那,都会面临永远失去自己位置的危险,就像这位威克菲尔德,他可能被,事实上也的确被这个世界所抛弃。
本篇选自《枕边的辉煌——影响我的10部短篇小说》(苏童选编)北京新世纪出版社 1999年07月 【兔兔手工校对,转载请注明转自黑蓝及校对人】
死亡艺术家
“一个平静,略有自负,自私,喜欢不近情理的神秘,喜欢保守无关紧要的秘密的人,是个不热心的人,富有想象力,但能长时间地胡思乱想,一事无成。”若干年前,博尔赫斯在《纳撒尼尔·霍桑》一文中还原了霍桑本人对“韦克菲尔德”的描述,这段话催生了我的一次阅读,在实质性接触《韦克菲尔德》之前,我始终对博尔赫斯在散文中的描述充满了顾虑,在一个又一个夜晚,它带给我的恐惧大于其他感知,可以这么说,《韦克菲尔德》是不适合在夜晚阅读的,但最适合它的环境又恰恰只有睡前的空闲,它的气质,它的内核都和这个时刻契合,在熟睡以前,让你充满怀疑和矛盾。 一个人告别了自己的妻子,仅仅是出于不可解释的原因,在出门以前,霍桑已经让韦克菲尔德准备好了自己的行装,同样还是来自博尔赫斯式的霍桑的描述,韦克菲尔德穿戴整齐的出门,礼貌地告别了世界。仅仅是出于无法解释的原因,韦克菲尔德就要向自己之前的人生告别了,但他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跨出门,按照自己的方式,按照他的妻子的定义“搞些无伤大雅的神秘事情”。就这样,作为丈夫和一个名字的韦克菲尔德“死”去了,这之后20年,只有一个叫“自己”的人可以留在内心加以称谓。于是,韦克菲尔德自己开始享受死后的时光,享受无聊和神秘的分分秒秒。在一个活人的世界中,他活得固执而坚定,义无返顾地保留自己的特殊,从某个角度上说,韦克菲尔德在“活”着的时候就已经死去了。因为他的不同,他的微不足道,他在这个世界里紧张而怪异的处境,在他消失之后,在所有人都相信他已经死去的时候,他的神经开始紧张,他开始忧郁、混乱甚至悲伤,因为他希望他的“死亡”不被搅扰,这个时候已经无法分辨他悲伤的指向,但这悲伤却是神圣的,在“死亡”中,韦克菲尔德获得了满足他神秘愿望的一切可能,他保守了一个公开的秘密,在“死亡”中,他开始了平静而专注的生活。他会思念那个鲜活的世界,就在他的眼前,就在他的内心以外,他可以选择随时随地的“复活”。但又担心会吓着别人。在确信一切影响力都以偏移轨道,一切世俗之物早以将他彻底遗忘的时候,他又回到了现实中,带着顺从的方式,从一段阴凄的故事中抽身而出。 在韦克菲尔德“生还”后,霍桑说出了下面一段名言:“在我们的神秘世界的明显的混乱中,每个人都分毫不差地顺应一种制度——各种制度又相互顺应,万川归海——如果一个人稍有偏差,就会冒丧失地位的可怕风险。他会像韦克菲尔德一样,冒自绝于世界的风险。”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博尔赫斯在他的散文中把这个短篇作为了解释卡夫卡世界的“药引”,并给了它“简短而不详”的定义,在他看来韦克菲尔德代表了死亡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那就是死亡在每个人身上的所潜藏的征兆。韦克菲尔德代表了隐藏的力量,死亡从一开始就深深根源于他的内心,而没有存在于他的肉体之上,而韦克菲尔德也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更重要的是,韦克菲尔德看到了死亡的某种之于现实中的方式,这样他想到了在现实中死去而又不脱离存在的可能,让能量不必转化,让死成为生的附庸。他做到了,他成了第一个把行为上的死亡看得高于一切的小说人物,他也成了死亡艺术的实践者。但这一切只是从博尔赫斯的定义中挖掘出来的信息,而在作为创作者的霍桑眼中,也许问题还要复杂的多,韦克菲尔德在霍桑的论调中是一种制度的牺牲品,在我看来,霍桑所指出的世界的明显混乱并不是韦克菲尔德遭遇的环境,韦克菲尔德为什么要冒险于这个世界的神秘之中?唯一的解释只能是,他个人的偏差,他因为性格的原因而丧失的地位,而不是冒险的后果,他的地位和他的性格不允许他对世界产生服从,这个世界最不需要的就是他,因为他的种种神秘,因为他误读出的信息,世界需要无关紧要的人,而他从不这么觉得,无关紧要只是别人对他的误解和蔑视。在霍桑看来韦克菲尔德本身就是一个神秘而拥有明显混乱的世界,因此,他只能偏差于自己,对于世界而言,他只是冒了可悲的一点风险自绝于自己而已。他只是这个世界若干本质中最微不足道的一则。 若干前后,当我重读这篇散文和小说的时候,博尔赫斯的勾勒和霍桑的本意,让我获得了两个韦克菲尔德,一个代表文本的意义,一个成为阅读者的取舍,毫无疑问,他属于任何时代和个人。当你在某种自觉的风险中偏差于自己,当你发觉生活不过是一次开放的梦魇时。你就会找到自己的“韦克菲尔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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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8-03 11:41:35
【那一篇】《弗尔佩斯夫人幸福的夏天》·夏天 作者:邱每木
马尔克斯:弗尔佩斯夫人幸福的夏天
王银富 译
那天下午,当我们回到家里时,看见门框上钉着一条海蛇。钉子从它的七寸上穿过。蛇皮是黑色的,晶莹闪亮,蛇的眼睛似乎还在转动,嘴巴张得大大的,露出两排锯齿般的牙齿,就像吉赛人玩弄妖术时一样。当时,我还是个九岁的孩子,看到这一幅令人害怕的情景,心里充满了恐惧,连话都说不出来了。而我的弟弟(他比我小两岁)则被吓得惊叫起来,扔下氧气瓶、面罩和脚脚蹼向远处逃去。我家门口有一条利用海里礁石修的阶梯形小路,弯弯曲曲,直通到码头。弗尔佩斯夫人在阶梯形小路上听到我弟弟的尖叫声,马上气喘吁吁地赶过来。由于跑得太急,她脸色都发白了。她看到门框上钉着的大蛇,马上明白了我们害怕的原因。她总是说,只要两个孩子在一起,即便是一个人独自干了坏事,责任也应该由两个人共同承担。所以为了弟弟的惊叫声,她把我们两人都说了一遍,责备我们不会控制自己。她没有按照请她当家庭教师时签订的合同中所规定的那样讲英语,而用了德语,也许是由于她当时吓着了但又不愿意承认的缘故。不她情绪稳定下来后,马上摆出一幅教育人的样子,结结巴巴地说起英语来。 “这种蛇叫穆拉爱娜.艾雷娜,”她说道,“之所以有这个名字,是因为它对古希腊人来说是神圣不可触犯的。” 这时奥雷思特突然从刺山村柑树后面出现了。他是当地人,负责教我们在深水区游泳。他的额头上戴着潜水用的眼罩,穿着游泳裤,腰上扎着一条皮带,皮带上别着六把大小、形状都不想同的刀子。他常说水里要想抓到鱼必须要和鱼面对面的搏斗。奥雷恩特差不多有二十岁,在海水里呆的时候比在陆地上呆的时间还要长。他身上老是沾满机油,就像是海里的一条鱼。记得我第一次见到他时,弗尔佩斯夫人曾对我父母说他是天底下最英俊的美男子。但是长得漂亮并不等于不挨骂,弗尔佩斯夫人开始操着意大利语,责备他为什么把海蛇挂在门口,并且说这么做只可能有一种解释,那就是想吓唬孩子。说完,弗尔佩斯夫人命令他带着对神话中动物应有的敬意把它摘下来,同时让我们去换衣服准备用晚餐。 我们马上去换衣服,免得再犯什么错误。在弗尔佩斯夫人的管教下生活了两个星期之后,我们已经明白了没有比生活更艰巨的事了。当我们在暮色中洗澡时,我发觉弟弟还在想着那条蛇。“蛇的眼睛和人的眼睛差不多。”他说道。我心里也同意他的话,可是表面上却劝他别瞎说,于是两人谈来谈去总是那条蛇,直到我洗完澡,才换了个话题,但是正当我要离开浴室时,弟弟却要我留下来陪着他。 “天还没黑”。我说道。 我把窗帘拉开。正值八月中旬,从窗口望去,眼前是岛上的一片金色平原、空旷无人。太阳还悬挂在空中。 “我不是这个意思”,弟弟说,“我是因为担心自己害怕而感到害怕。” 我们坐在餐桌时,他的情绪似乎已经安定,小心翼翼地做着每一件事,弗尔佩斯夫人甚至专门表扬了他,还在他的每周表现登记表上加了两分。相反,却把我原有的五分减掉了两分,因为我饭前风风火火、气喘吁吁地跑进餐厅。按规定,谁能得到五十分谁就有权吃双份点心,但是我们两人的得分都从未超过十五分,这真是太令人遗憾了,因为我们后来再没有吃到过像弗尔佩斯夫人做的那样好吃的布丁。 开饭之前,我们站在空空的盘子前作祈祷。弗尔佩斯夫人不是天主教徒,但是合同上规定每天要让我们祈祷六次。为了履行职责,她已经学会和我们一样祈祷。然后我们三人坐下来,在她检查我们一天的大大小小各种表现时,我们连气都不敢出,直到她觉得满意并摇响铜铃时,我们才能松口气。每当那时,厨娘弗尔维亚.福拉米内娅就会端着通心粉汤进来。在那个令人厌烦的夏天,我们总是喝这种汤。 当我们还和爸爸妈妈在一起时,吃饭时间是家里最欢乐的时刻。弗尔维亚.福拉米内娅总是围着桌子转,一面给我们上菜,一面夸耀她的手艺。虽然她一刻不停地转来转去,我们却感到很高兴。她常常最后才坐下来,从我们每个人的盘子里夹一点东西吃完了事。但是,自从弗尔佩斯夫人负责照看我们之后,福拉米内娅给我们上菜时便一声不吭了,饭桌上总是那么安静,我们甚至可以听到锅里煮汤时发出的“噗噗噗”的响声。用晚餐的时候,我们靠在椅子背上,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填饭菜,眼睛却不敢不看着那位表情严厉、不带任何笑容的家庭教师。她年纪已经不轻。总是为我们背诵怎样做人的课文。这种场面和星期天望弥撒差不多,只不过我们不能唱赞美诗,也得不到任何精神上的安慰。 就在我们见到门框上挂着蛇的那天,弗尔佩斯夫人对我们讲应该为祖国尽哪些义务。整个餐厅里都是她的声音。弗尔维亚.福拉米内娅悄然无声地飘进来,撤走汤盘,又送来一块用炭烤的嫩肉排。肉排发出诱人的香味。那时候,除了鱼之外,任何地上走的和天上飞的动物的肉我都不喜欢吃。不过,一想起我们坐落在瓜卡马亚尔的家,对肉也就不那么厌恶了。而我弟弟却连尝都不想尝。 “我不爱吃”。他说。 弗尔佩斯夫人停止了讲课。 “这不可能。”她对弟弟说,“因为你连一口都还没尝”。 她说罢朝厨娘使了个眼色,但是已经太晚了。 “海鳝肉是世界上最鲜美的,我的孩子”, 弗尔维亚.福拉米内娅对弟弟说道,“你尝一口就知道了。” 弗尔佩斯夫人没有表示任何恼怒。她仍然以她固有的严厉的口气对我们说,在古代,海鳝是最上等的佳肴,武士们都抢着要海鳝皮,因为海鳝皮能给人一种非凡的力感。过了一会,她又习惯性地对我们唠叨说,好的饮食习惯不是天生就有的,也不是长到一定年龄后能由别人教会的,而应该从小养成。因此,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吃海鳝。 我不知道盘子里是什么肉,先尝了一口,结果得到的是一种矛盾的感觉,尽管有点令人害怕,但吃到嘴里倒是滑溜溜的。然而钉在门框上的那条蛇的形象却使我倒了胃口。弟弟则下了很长时间的决心才尝了一口,结果还是受不了,全吐了。 “快去厕所”, 弗尔佩斯夫人不动声色地对弟弟说,“好好洗一洗再回来吃。” 我为弟弟感到难过极了。因为我知道让他一个人走过那暮色苍茫的房子然后再在厕所里洗脸擦手是件多么困难的事,还好,他很快就换了件干净的衣服回到了桌子上,脸色苍白,还没有从刚才的惊怕中喘过气来。弗尔佩斯夫人对他提了几个有关个人清洁卫生方面的问题,当然没有考倒他。 于是,弗尔佩斯夫人切开一块海鳝肉,命令大家继续吃。我费了好大劲才吃下第二口,而弟弟却连刀叉都没有再拿起来。 “我不吃了”。他说。 显而易见,他已下定决心不再吃了。弗尔佩斯夫人适迁就了他。 “那好吧。”她说。“不过你也不能吃点心”。 弟弟获准不吃使我也增加了勇气,我按照弗尔佩斯夫人教我们的那样,把刀叉并拢放在盘子上,表示吃完了,然后说道: “点心我也不吃了。” “也不准看电视。”她说。 “我们不看电视”。我回答说。 弗尔佩斯夫人把餐巾纸放在桌上,我们三人都站起来作祷告。然后她命令我们回到卧室去,并说在她没吃完饭之前必须睡觉。我们原来因表现好而得到的奖分全部作废了。要想再吃到她做的奶油蛋糕、豆沙糕和香喷喷的李子饼就必须再得到二十分。从此以后,我们再也没能吃到像那样好吃的糕点。 我们盼着尽早与她分手。 整整一年来我们都在焦急地盼望着在西西里南端的这个潘特拉里亚小岛上过一个自由的夏天。事实上,爸爸妈妈在这里与我们一起度过的第一个月我们确实很自由。真像做梦一样,我还清晰地记得那绵延不断的火山岩、无边无际的大海,以及连台阶上都刷了刺眼的白粉的房子。在那些无风的夜晚,从房子的窗户里朝远处望去,可以看见非洲大陆上的灯塔射出的X形光柱。我和爸爸一起曾潜入小岛四周的海底,探险寻宝。我们发现过好几颗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被扔进海底但一直未爆炸的黄色鱼雷;另外还找到了一个产自希腊的双耳细颈花瓶,它几乎有一米高,原来插在里面的鲜花已经变得像石头一样硬邦邦,瓶底还残留着一点不知是哪个年代的有毒的葡萄酒。我们在一个雾气濛濛的海湾里洗过澡,那里的水浮力很大,几乎可以在里面行走。然而,最令我们感叹到惊奇的还是弗尔维亚.福拉米内娅。她好像一位春风得意的主教大人,走到哪里都带着一大群睡不醒的猫。它们脚前脚后的跟着她,弄得人简直连路都没法走。她说她之所以养着猫并不是因为喜欢它们,而是为了防止它们被老鼠吃掉。到了晚上,当爸爸妈妈在家里看那些儿童不宜的电视节目时,弗尔维亚.福拉米内娅便把我们带回她家去(与我们家相隔不到一百米),教我们如何区别从远处传来的吵闹声、歌曲声和从突尼斯吹来的风的呜咽声。她丈夫比她年轻得多。他每年夏季在小岛另一端的旅游饭店里干活,回家来只是睡个觉。奥雷恩特和他的父母一起住在离我们更远一些的地方。他总是晚上来,手里拿着一串鱼和装着虾的篮子。鱼和虾都是他刚抓来的。他把它们挂在厨房里,让弗尔维亚.福拉米内娅的丈夫第二天带到饭店里去出售。然后他重新带上潜水灯,领着我们去抓山鼠。山鼠一个个像兔子那么大,专门吃倒进水里的泔脚。有时候我们玩到很晚才回家,爸爸妈妈早就睡了,听着院子里老鼠为抢那些残余剩饭发出的吱吱叫声,我们根本无法入睡。尽管如此,现在回想起来这种响声也是我们幸福夏日里的一种富有神奇色彩的小插曲。 我爸爸是加勒比海地区一位作家,才华不大,傲气倒不小。只有他才会决定为我们请一位德国的家庭女教师。欧洲大陆昔日的光荣使他头昏目眩,所以不论是在写书时还是在实际生活中,他总是迫切地期待着别人忘记他的出生地。他还有个幻想,那就是在儿子身上不留下任何他过去的痕迹。我妈妈原先在上瓜希拉区池一名流动教师,从那时起,她都是逆来顺受。在她看来,丈夫的主意总是正确英明的。所以他们俩谁都没有用心地想一想,请一位来自多特蒙多的军人强制我们学习欧洲社会那些古老的生活方式,而他们自己却和四十位知名作家一起到爱琴海各个岛屿上去作为第五周的观察考察,在这段漫长的时间里,我们的生活该是多么枯燥乏味。 弗尔佩斯夫人是在七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六,坐着一艘不大不小的船,从巴雷尔莫来到岛上的。我们第一次看到她时就已经明白,节日般的生活要结束了。尽管天气炎热,她还穿着军人穿的那种靴子,衣领扣得整整齐齐,头发剪得短短的,看来和一个戴着毡帽的男子差不多。她身上散发出一种猴子撒尿时的味道。“欧洲人都有这股气味,特别是夏天。”爸爸对我们说,“这是文明的气味”。尽管弗尔佩斯夫人穿着像个军人,可长得却那么瘦弱。如果我们已经长大成人,或者她表现得温和慈祥一点,她可能还会得到一些令人同情的评语。然而,我们的生活完全变了样。夏季开始后,我们每天要在海上呆六小时。这段时间本是我们任凭想象力纵横驰骋的时刻,而现在却变得单调乏味了,这个小时和那个小时之间没有任何差别。原先和爸爸妈妈在一起时,我们有足够的时间和奥雷恩特一起出海,看着他手握小刀与章鱼搏斗,墨汁和鲜血把海水搅得浑浊不清,可奥雷恩特却显得那么灵巧和大胆。我们都看呆了。如今,十一点左右,他会像往常一样游到我们坐的汽艇边上,抓住船舷,但是除了他给我们上游泳课的时间外,弗尔佩斯夫人不允许他和我们多呆一分钟。她还禁止我们晚上到弗尔维亚.福拉米内娅家里去,理由是这样对用人来说未免过于亲近。甚至连我们过去用来抓老鼠的时间,现在也要用来阅读和分析莎士比亚的作品。我们已经习惯过那种偷别人家院子里的芒果、在瓜加马雅尔滚烫的大街上用砖头打狗的生活。在此,别人根本无法想像,过王子般的生活对我们来讲,简直是一种最残酷的惩罚。 我们很快就发现,弗尔佩斯夫人对自己并不像对我们那样严酷,这使我们对她的权威第一次产生了怀疑。一开始,奥雷恩特教我们潜游,而她却穿着军装坐在海滩上的五彩遮阳伞下读席勒的诗歌。接下来她给我们上课,咬文嚼字地教我们如何在社会上表现有教养,居然就这样一小时接一小时地一直讲到吃中午饭。 一天,她请奥雷恩特开汽艇带她到游泳商店去买了一件闪闪发光的黑色游泳衣,就像一张海豹皮。实际上她从未下过水。我们在海里游泳时,她就在海滩上晒太阳,连身上的汗都不用水冲洗一下,只用毛巾擦一擦。所以,才过了三天,她就变得像一只剥了壳的大龙虾一般,没有任何受过教养的风度了。 晚上她倒是挺轻松的。自从她来当家庭教师后,我们就感到夜里有人在房间里走动,挥动着胳膊。弟弟以为是弗尔维亚.福拉米内娅曾说过的落水鬼到家里来了,总是胆战心惊地不安心。我们很快发现这个人其实就是弗尔佩斯夫人,到了晚上她竟然也像一个孤独的女人那样生活,而在白天要是有其他女人这样生活的话,肯定会受到她的指责。一天凌晨,我们看见她在厨房里,穿着一身学生穿的睡衣,正在做她拿手的那些点心,全身上下,甚至连脸上都沾满了面粉。她边干边喝着欧波尔图葡萄酒,醉醺醺的,要是白天的那个弗尔佩斯夫人见到她这种模样,肯定会大吃一惊的。直到时我们才知道,每天当我们躺下后,她并不回自己的卧室,而一个人偷偷的下海去游泳,或者一个人呆在客厅里,把电视机的声音开得小小地,看那些儿童不宜看的电影。她总是边看电视,边往嘴里塞整块的蛋糕,还能喝光成瓶的葡萄酒(这些酒都是我爸爸为举办一些庆祝活动而珍藏的)。她全然不顾自己说过的生活要检朴、举止要端庄之类的话,仰起脖子大口大口地喝,好像急不可耐似的。接着我们能听见她在房间里自言自语,用一口优美的德语,成段成段地朗诵《奥尔连斯的少女》。我们还听见她唱歌,听见她在床上掉泪,直到天亮都不睡。当她在吃早饭时间出现在我们面前时,两只眼睛又红又肿的,脸上的表情也更加凄楚和严厉。弟弟和我还从未有过这样不愉快的日子。不过我准备忍受到底。因为我知道,不管我们怎么不愿意,到最后还是要听她的。相反,弟弟却不买她的帐,经常使性子和她顶嘴。那个夏天我们简直就像生活在地狱里。海鳝是最后一个插曲。就在那天晚上,我们躺在床上,正听着弗尔佩斯夫人在静静的房间里来回不停的踱步时,弟弟一下子把一直憋在心里的愤怒全都发泄出来。 “我要杀了她。”他说道。 我吃了一惊。这倒不是因为他作出的决定,而是因为从吃晚餐起我也一直在这么想。尽管如此,我还是试图说服他。 “千万不能这么做。你有几个脑袋?” “在西西里亚没有断头台。”他回答说,“况且,谁都不会知道是我干的。” 他说这话时,正想着那只从海里捞上来的双耳细颈瓶,因为里面还留着一点带毒的葡萄酒。瓶子捞上来后,爸爸就把它藏了起来,以便有机会进一步化验一下,看看这里面的毒汁属于哪一类,它的毒性是否只与搁的时间长短有关。用这点酒毒死弗尔佩斯夫人真是太容易了。谁都会认为她不是喝错了酒就是想自杀。说干就干,天刚刚蒙蒙亮,我们听到她在折腾了一夜之后,疲惫不堪地瘫倒在床上,便跑去把细颈瓶里的酒倒进了爸爸装着陈酒的酒瓶里。据说,我们倒的那点酒足可以毒死一匹马。 上午九点整,我们在厨房吃早饭,弗尔佩斯夫人亲自为我们端来了果酱面包(这是弗尔维亚.福拉米内娅早早做好了放在烧箱里的)。我们把毒酒倒进那酒瓶后的第三天,正当我们用早餐时,弟弟和奶失望地朝我使了个眼色,意思是那只酒瓶在酒柜里没人动过。那天是星期五,接下来的两在都没见瓶子被人动过的迹象。到了星期二的晚上,弗尔佩斯夫人一面看电视里播放的色情电影,一面一口喝掉了半瓶加过毒汁的酒。 然而星期三上午,她却像往常一样地准时来吃早饭,并且仍然带着满脸的倦意,从那厚厚的玻璃眼镜后面的两只眼睛里,流露出期待的神情。当她在装面包的篮子里发现了一封从德国来的信时,忽然变得急不可耐,在喝咖啡时就读起信来,尽管在这以前她曾对我们说过无数次,喝咖啡时不能看书读报。她读着读着,脸上露出了激动的光彩,并把信里写的内容多多少少地透露给我们。读罢信后,她把信封上的邮票撕下来,放进装剩砚的篮子里,送给弗尔维亚.福拉米内娅集邮的丈夫。尽管弗尔佩斯夫人的潜游技术并不好,但那天她却陪着我们到了海底,和我们一起在明净的海水里遨游,直到把氧气瓶里的氧气差不多吸完了才上岸。回家后她居然没给我们上“行为准则”课。整整一天,弗尔佩斯夫人的情绪好极了,吃晚饭时她变得比任何时刻都活跃。可是弟弟却无法忍受失败后的失望。一听到开始吃饭的命令,他就把盛着通心粉汤的盘子推到一边,带着挑衅的神情说道: “连我撒的尿都像这种蚯蚓汤。” 他的话仿佛是往桌子上扔了颗手榴弹。弗尔佩斯夫人的脸色顿时变白了。两片嘴唇撅得高高的,弄好喷吐爆炸后的烟雾。那副眼镜被泪水沾湿后变得模糊不清。她把眼镜摘下来,带着因投降而造成的羞耻的痛苦。 从七点钟起她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但是临近半夜时,大概她以为我们已经睡着,我们看见她穿着那件睡袍,拿着半块巧克力蛋糕和瓶里剩下的一点毒酒回卧室了。一种悲哀之情在我心中油然而生。“可怜的弗尔佩斯夫人。”我说道。 弟弟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 “要是今晚她还不死我们可该怎么办呢?”他说道。 那天凌晨,弗尔佩斯夫人在卧室里又自言自语地说了很长时间。她带着一种难以描绘的疯狂之呢,大声地背诵席勒的诗。最后她大叫一声,整个家里都能听到她的声音。接着她又深深地叹了几口气,终于像一艘迷航的轮船,发出一声长长的充满伤感的口哨,躺倒在床上。当我们醒来时,由于晚上折腾了一夜,依然觉得又困乏。阳光像一把把利刃从百叶窗里射进来,把屋子照的通亮,但整个家里却寂静无声。我们估计快十点时,弗尔佩斯夫人没有像往常一样早上就来叫醒我们。八点钟时,我们既没有听见厕所里水箱的响声和淋浴器的开关声,也没有听见拉开百叶窗的噗噗声和穿靴子走路的脚步声,更没有听见狠心的弗尔佩斯夫人举起拳头往我们卧室门上敲响的那三下令人胆战心惊的敲门声。弟弟把耳朵贴在墙壁上,屏住气,想听听隔壁房间里有没有哪怕是最轻微的声响。最终他放心地吐了一口气 “成功了!”他说道,“惟一能听到的声音是海水声。” 十一点差几分,还没等弗尔维亚.福拉米内娅带着那群猫到家里来打扫卫生,我们就已经为自己做好了早餐,然后一人带着一个氧气瓶来到海滩上,另外又多带了两个作为备用品。奥雷恩特正在码头上杀鱼。这是一条棘鳍鱼,有六磅重,是他刚刚抓到的。我们告诉他我们一直在等弗尔佩斯夫人,可到十一点她还没有出现。她肯定还在睡,所以我们决定自己下海。我们还告诉他昨晚上她在饭桌上被气出了眼泪,也许没睡好,所以愿意多躺一会。不出我们所料,奥雷恩特对我们的解释不感兴趣,他陪着我们在海底转了一个多小时之后便要我们上岸去吃午饭,自己则坐着那艘汽艇到旅游饭店去卖那条棘鳍鱼了。我们从家门口的石头台阶上向他挥挥手,以便让他觉得我们马上就会回家的。可是当他刚刚消失在一片悬崖后面时,我们就戴上灌满氧气的瓶子,没得到任何人的允许便又下海游泳去了。 天气阴沉沉的,从远处传来一声声沉闷的打雷声。但是海水依然那么平静,那么清澈,粼粼波光一闪一闪的。我们沿着水面,一直游到潘特拉里亚航标前,然后往右拐了一百米,在我们认为初夏曾发现过鱼雷的地方潜入水里。果然不错,总共六颗鱼雷,淡黄色的,上面还清清楚楚地写着每颗雷的号码。六颗鱼雷整整齐齐地躺在海底岩石上,使人难以相信这一切都是偶然因素造成的。接着我们又围着航标灯游了几圈,期望着能发现弗尔维亚.福拉来内娅曾经带着惊奇的口吻向我们说了无数次那座沉入海底的城市。但是我们始终没有找到它。两个小时后,我们确信再也没有什么值得寻觅的秘密了,便带着仅剩下的几口氧气浮出了水面。 正当我们往回游的时候,一场夏季暴风雨将来临了。大海变得汹涌澎湃。一群食肉鸟发出凶狠的叫声,围着海滩上的几条死鱼盘旋。尽管如此,下午的阳光还是那么明媚,没有弗尔佩斯夫人在,生活是多么美好。可是,当我们费了好大劲,总是爬上建在礁石上的阶梯时,却忽然看见家里围着许多人,门口还停着两辆警车。就在那一时刻,我们第一次明白自己都干了什么。弟弟浑身打颤,想再回到海上去。 “我不回家”。他说。 我却不这么打算。我模模糊糊地觉得只要我们去看看尸体就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了。 “镇静些”。我对他说,“你先作一次深呼吸,然后脑子里只想一件事: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谁都没有注意我们。我们把氧气瓶、面罩和脚蹼统统放在门厅里,然后从旁边的过道走了进去。在那里我们看见有两位男子坐在地上,嘴里叼着烟,身边放着一张担架。在后门口还有一辆救护车长好几个挎着枪的军人。客厅里,住在附近的女人们都坐在原来靠墙放的那几张椅子上,正用方言作祈祷。她们的丈夫则挤在院子里,天南海北的瞎扯一气,就是不谈死人的事情。我使劲握住弟弟那变得僵硬而又冷冰冰的手,从后门进了房间。我们回卧室的门大开着,里面和我们早上离开时一模一样。紧挨着我们卧室的是弗尔佩斯夫人的卧室,房门口站着一个全幅武装的宪兵,不让人随便进去。不过房门倒也是开着的,我们提心吊胆地朝里面望了一眼,可还没等我们看清楚什么,弗尔维亚.福拉米内娅就像是一阵风似的从厨房里跑了出来,害怕地惊叫一声,把门关上了。 “看在上帝的分上,孩子们,你们别看!” 不过已经晚了。在我们一生中,再也无法忘记在那短暂的一瞬间看到的情景。两个没穿军装的人正在用皮尺丈量从床到墙壁的距离,另外一个人拿着像公园里的摄影师拿的那种盖
着黑布的照相机正在拍照。弗尔佩斯夫人并没有躺在被翻得乱七八糟的床上。她浑身上下一丝不挂地躺在床边,身体下面有一滩已经干了的血迹,鲜血已经把房间的地板都染红了。她身上都是被刺刀扎的窟窿,一共扎了二十七刀,从刺的刀数以及行凶时的那种残忍之心可以看出,这一切的发生都是因为凶手得不到渴望中的爱情。弗尔佩斯夫人则怀着同样的情感接受了这一惩罚,她没哭也没叫,依然用她那幅优美的军人的嗓音背诵着席勒的诗。因为她意识到,这是度过一个幸福的夏天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本篇选自《超越爱情的永恒之死》浙江文艺出版社 2001年01月 【邱每木手工录入,转载请注明转自黑蓝及录入人】
夏天
总得做点什么,相对于发呆,看书还是比较有趣的。《弗尔佩斯夫人幸福的夏天》剛看完,說說他。
在这篇作品中还是可以看到马尔克斯所擅长的魔幻主义,故事从一条钉在门框上的海蛇开始,关于海蛇的种种隐喻,会让我在阅读开始就感受到不安。已经习惯了现代言情叙事的反向思维,以幸福为名的作品,往往是场悲剧,而以悲剧为题的作品,则很可能演化成闹剧收场。小说文本已经渐渐演化成作者与读者对峙的智力游戏,比如孙甘露的小说《我是少年酒坛子》就纯粹是个圈套性的标题。偏题了,还是回到马尔克斯的小说上来,从开始就等待着弗尔佩斯夫人的悲剧降临,但那对捣蛋的孩子把气氛破坏了,看着老马信马由缰的讲述着琐碎的事件,我明白作者在使用障眼法,就如同面对一个魔术师,你越是目不转睛,越会受他蒙骗。故事到后半段,开始出现了端倪,两个小孩子策划了一场谋杀,他要用从沉船捞上的葡萄酒来毒死老师,他们的父亲曾经告诉他们,这瓶酒能毒死一匹马,这显然是父亲为防止孩子喝酒,而使用的小伎俩,所以孩子们的努力总是徒劳的,但他们却对自己策划的谋杀深信不疑,他们还策划了自己不在现场的假象,于是事件追随着孩子在神游着,直到最后他们的家庭教师死去了,却是死于另一场谋杀。
《弗尔佩斯夫人的幸福夏天》是篇虚实相映的小说,马尔克斯从头到尾,让两个孩子充当主角,那两个孩子把读者视线牢牢掌握,以至忘记在文本后面的属于那个女人的故事,到结尾故事收场了,这才发现主角还是那个女人。那个女人的故事是点状出现的,需要读者在阅读后进行联线,作者一些破碎的点给你,这种叙事一明一暗盘在一起。弗尔佩斯夫人是个双面的女人,作者告诉我们她是个严谨的德国女人,却同时在暗示我们她被情欲所纠缠,喝着酒看色情电视节目,夜里不断咏读席勒诗歌集,凡此种种故事在不断掀开缝隙,小说故事有白天和夜晚两个世界,或者说是两个属性,白天是理智和顺从,夜晚则是情欲和噪动,然后无论白天和夜晚,作者只给了猜想,弗尔佩斯和奥雷恩特故事,只在小说结尾开启了门,但这就是结尾,什么都结束了。
正如这个夏天的某些事情,还没开始,就预示着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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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8-03 11:47:36
【那一篇】《在密执安北部》•关于喜欢 作者:mochow
海明威:在密执安北部
王圣珊 译
吉姆·吉尔摩是从加拿大到霍顿斯湾来的。他从霍顿老汉手中买下了那爿铁匠铺。吉姆又矮又黑,胡子很多,手很大。他是个打马蹄掌的好手,可即使他系上皮围裙,看上去也不大象个铁匠。他住在铁匠铺的楼上,而在迪·吉·史密斯家搭伙。 莉芝·科茨是给史密斯家干活的。史密斯太太是个块头很大、长得挺干净相的女人。她说莉芝·科茨是她所见过的最整洁的女仆。莉芝的腿长得挺美,她老是系着干干净净的方格花布围裙。吉姆还注意到她脑后的头发也总是整整齐齐的。他喜欢她的面孔,因为她的面孔是那么快快活活的,可是他从没把她放在心上。 莉芝非常喜欢吉姆。她喜欢他从铺子走过来的样子,并且常常跑到厨房门口守着看他从大路上走过来。她喜欢他胡子的样子。她喜欢他微笑时露出那么洁白的牙齿。她很喜欢他的模样并不象个铁匠。她喜欢迪·吉·史密斯和史密斯太太那么喜欢他。有一天,他在屋外的澡盆里洗澡,她发现自己喜欢他手臂上的毛那么黑,而手臂上没被太阳晒到的部位又那么白。喜欢这些,使她自己也觉得好笑。 霍顿斯湾小镇,不过是在博伊恩城和夏勒伏瓦之间大路上的五家人家:有家百货店兼邮局(有一个高大的假门面,一辆马车或许就是套系在前面的),还有史密斯家、斯特劳家、狄尔华绥家、霍顿家和梵霍逊家。这些人家都在一大片榆树丛林之中,那条路沙土很多。沿着大路的左右两边都有耕地和树林。往大路上去,一边是卫理公会教堂,另一个方向往大路下去是镇办学校。铁匠铺漆成红色,面对着学校。 陡直的沙土路穿过树林从山上向下通到港湾。从史密斯家的后门朝外望出去,视线可以穿过那一片直伸到湖滨的树林,还可以看过港湾那边去。春、夏季里景色美极了,港湾蓝里透亮,从夏勒伏瓦和密执安湖有风吹来时湖上常泛起白浪来。从史密斯家的后门,莉芝看得到矿砂船由湖里开出来,驶向博伊恩城。她看着这些船的时候,它们象是根本不动似的,可要是她进屋去擦干几只盆子然后再出来的时候,它们就已经驶出老远,看不到了。 莉芝现在一直在想着吉姆·吉尔摩。他似乎并不很注意她。他对迪·吉·史密斯谈到那爿铺子,谈到共和党,也谈到詹姆斯·吉·布莱恩。晚上他就着前面屋子里的灯光看①看《托莱多②喉舌报》和《大急流报》,或是拿着篝灯和迪·吉·史密斯一起出去,在海湾里叉鱼。秋天,他就和史密斯还有查利·怀曼驾着马车,带着帐篷、食物、斧头、各人的枪和两只狗,到梵德比尔特那边的松树平原去猎鹿。在他们出发前,莉芝和史密斯太太为他们做吃的,一直要做四天。莉芝想要做些特别的东西让吉姆带去,可后来还是没有,因为她不敢向史密斯太太要鸡蛋和面粉,而要是她自己去买呢,又怕在做的时候被史密所太太当场发觉。史密斯太太倒没什么,可是莉芝就是不敢呀。 在吉姆去猎鹿旅行的整个时候,莉芝一直都想着他。他不在的时候真不好过哇。她老是想着他,睡觉也不香,可是她发觉,想着他,倒也挺有趣的。要是她能忘乎所以,就可好过些了。在他们要回来的前一天晚上,她根本睡不着,她以为没睡着,是因为在梦里没睡着和真的睡不着全都搞混到一起了。她看到马车在路上驶过来时感觉着不得劲,心里有种难过的味道。她等不及看见吉姆了,似乎吉姆一来,一切都会好了。马车在外面那棵大榆树下停住了,史密斯太太和莉芝跑了 出去。所有的男人胡须都长了,而马车后面则有三头鹿,它们纤细的腿从车厢边上硬邦邦地挺了出来。史密斯太太吻了迪·吉,他也紧紧拥抱了她。吉姆说了声 “喂,莉芝”,还咧嘴笑了笑。莉芝原不知道吉姆回来的时候会发生什么事情,可是她料想准会有什么事儿的。然而,并没有什么事发生。男人们才回家,就是这么回事儿。吉姆把鹿上面的粗麻布袋拉掉,莉芝就看着它们。有一头是只大雄鹿,从马车上拿下来可是又硬又僵。 “是你打的么,吉姆?”莉芝问道。 “是呀。难道不棒吗?”吉姆把它放上肩,扛到熏肉房去了。 当晚查利·怀曼留下来在史密斯家吃晚饭。时间太晚了,不能回到夏勒伏瓦去了。男人们洗干净了在前面房间里等吃晚饭。 “那只瓦罐里难道没有什么东西剩着吗,吉米?”迪·吉·史密斯问道。于是吉姆出去到停在粮仓里的马车上把男人们带着去打猎的威士忌酒罐子拿进来。那是一只四加仑的罐子,罐底里还有不少的酒晃荡着。吉姆在回屋子的路上喝了一大口。要把这样的罐子举起来喝里面的东西是很难的。有一些威士忌在他衬衫前襟淌了下来。吉姆拿着罐子进来时,那两个男人都笑了。迪·吉·史密斯叫人拿玻璃杯,莉芝就拿来了。迪·吉倒出了三大杯。 “嗨,为你干杯,迪·吉,”查利·怀曼说道。 “为那该死的大雄鹿干杯,吉米,”迪·吉说道。 “为我们失而复得的干杯,迪·吉,”吉姆说罢就喝掉了他的酒。 “对男人来说味道很好。 “这年头,对付让你烦恼的事情,再没有比这个更好的了。” “再来一杯好么,伙计们?” “祝您身体健康,迪·吉。” “一切顺利,伙计们。” “明年如意。” 吉姆开始感到心满意足了。他喜欢威士忌的味道和感觉。他为回来有舒服的床、热腾腾的食物和妻子而感到高兴。他又喝了一杯。男人们进来吃晚饭时欢天喜地的,然而举止可敬。莉芝放好食物后也坐在桌边和这家人一起吃饭。这是一顿很好的晚餐。男人们认真地吃东西。晚餐后他们又到前面的屋子里去了,莉芝则和史密斯太太一起收拾。然后史密斯太太上楼去了,不久,史密斯出来了,也上楼去了。吉姆和查利还在前面的屋子里。莉芝正在厨房里挨着火炉坐着,假装在看书,却在想着吉姆。她还不想上床去睡,因为她知道吉姆就会出来的。她要在他出来的时候看看他,这样她就能带着他的神态上床了。 她正苦苦地想着他,于是他就出来了。他两眼闪光,头发有一点儿乱。莉芝低头看书。吉姆过来走到她的椅背后,在那儿站住了。她能感觉到他的呼吸,然后他用双臂抱住了她。在他的双手下,她感到乳房胀实丰满,乳头坚挺。莉芝吓坏了,还没有人触摸过她呢。可是她想道,“他还是到我这儿来了。他真的来了。” 她绷着不动,因为她吓坏了,不知道除此之外该怎么办。然后,吉姆把她紧紧抱着靠在椅子上,吻了她。这是一种如此厉害、揪心和痛苦的感觉,以至于她以为自己会受不了的呢。她感到吉姆就在椅子后面而她却受不了。随后她内部有什么东西咔嗒敲了一下,这感觉就变得温暖些,柔和些了。吉姆把她紧紧地抱着靠在椅子上,而现在她也需要这样了。于是吉姆悄声说,“来散步吧。” 莉芝从厨房墙壁的钉子上拿下了上装,他们走出门去。吉姆用手臂搂着她,每回走不了几步,他们就要停下来互相紧紧拥抱一下,并且吉姆就要吻吻她。没有月亮,他们在齐踝深的沙土路上穿过树木朝港湾上的码头和仓库走去。木桩间的水轻微地拍打着,港湾过去是一片漆黑。天虽冷,可是莉芝因为有吉姆在一起,还浑身发热呢。他们在仓库的遮雨棚里坐了下来,吉姆把莉芝拉过来贴近他。她害怕得很。吉姆的一只手伸进了她的衣服并且抚摸遍了她的胸部,而另一只手则在她膝上。她吓坏了,不知道他下一步会干出什么事来呢,可是她紧紧偎依着他。接着,那只在她膝上觉得是那么大的手挪开了,在她大腿上放着,并且在移动。 “别……,吉姆,”莉芝说道。吉姆的手又向上摸去。 “你不可以,吉姆。你不可以的呀。”无论吉姆还是吉姆的大手都没理她。 地板很硬。吉姆把她的衣服掀了起来,并且正要对她干什么事哩。她很害怕,可是她需要它。她得接受它,但是它又让她害怕。 “你不可以干这样的事,吉姆。你不可以的呀。” “我一定要,我就是要。你知道我们一定要。” “不,我们还没有,吉姆。我们一定不能。哦,这是不对的呀。你不能呀。那东西太大,让人太痛了。哦,吉姆。吉姆,哦。” 码头的铁杉木板又硬又冷又粗糙,而吉姆的身子又是那么重,他已伤害了她。莉芝推了推他,她被压得这么难受。吉姆睡着了。他不会再动了。她从他身下挣扎出来,坐了起来,把裙子和上装拉拉直,并且想要把头发弄弄好。吉姆嘴巴有点儿张开,在睡觉。莉芝俯身过去在他脸颊上吻了吻。他还是睡得很熟。她把他的头抬起一点来,摇了摇。他把脑袋转了过去,咽了口口水。莉芝哭了起来。她走到码头边上,朝下向水看去。港湾上正有薄雾升起。她又冷又悲,一切都象是完了。她走回到吉姆躺着的地方,再一次使劲摇了摇他,看他到底醒不醒。她哭着。 “吉姆,”她说:“吉姆。醒醒啊,吉姆。” 吉姆动了动,把身子蜷得更紧了。莉芝把上装脱了下来,俯身过去拿上装给他盖上。她把上装小心谨慎、干净利落地在他四周掖好。然后她穿过码头,走上陡直的沙土路回去睡觉。冷雾由港湾上穿过树林正升起来呐。
注释:
①詹姆斯·吉·布莱恩(1830 1893):美国政治家。 ②托莱多(Toledo):美国港市。
关于喜欢
每当遇到欢快的爱情故事发生的时候,便要忍不住来读这篇,并不是因为我象个老巫婆一样总惦记着它又冷又悲的结局,而是在码头一夜之前泛滥在莉芝心底明媚柔软的情感一直让人印象深刻。 “莉芝非常喜欢吉姆。她喜欢他从铺子走过来的样子,并且常常跑到厨房门口守着看他从大路上走过来。她喜欢他胡子的样子。她喜欢他微笑时露出那么洁白的牙齿。她很喜欢他的模样并不象个铁匠。她喜欢迪·吉·史密斯和史密斯太太那么喜欢他。有一天,他在屋外的澡盆里洗澡,她发现自己喜欢他手臂上的 真正让人销魂的句子就是这种渗透到骨子里的看似平淡的暗自涌动,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生死相许,他只是象微弱的火焰,一点点的温暖你,向你的世界渐渐扩散,直至最后占据你的整个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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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8-03 11:51:13
【那一篇】《“洁白的仙鹤” 》·仓央嘉措素描 作者:仝三
仓央嘉措:洁白的仙鹤
洁白的仙鹤 请把双翅借我一飞 不会远走高飞 只到理塘一转就回
本篇选自《达赖六世情歌及秘传》XX出版社1983年01月
仓央嘉措素描
如果说幸福是一种夺取,那么偷来的爱情是什么?别离开始生效,如投身火焰的绽放和一次次的点燃,很显然这种可怕的死亡延误了制造灯罩的工作。这是付出与得到的世界性存在付出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努力,全面地围猎那首尾相连的间隔,就像寻找一个中心,就像一只美丽的天鹅受伤的谎言。为黑发美人忘记白发美人的事情在他身上永不会发生,就如巢中被限制飞翔的年轻的鸟儿。他从不相信什么能轻易被改变,但他唯一的爱已改变了他自己。无法阻挡的深入心底的沉痛失去了孤独中唯一而纯粹的使命,没有拥有也没有失去,血在凝聚中使脚步变得沉重。但轻盈在生长着,在全面遗忘的心灵之意象的临在中,在被物的注视中,在轻松的氛围得到新的讯息之前,早已决定的行动得到了一声令下的逍遥。望风披靡、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四面楚歌的只是自我独居的信念和收复,虽然千山永隔,虽然戒备森严,虽然从未因信口雌黄而躲闪,他依旧像天鹅一样在深远的天穹飞,失魂落魄的瞬间,心满意足的瞬间,他在痛恨失去的心中渐渐逝去美丽的面庞,山顶的月亮如粉碎的玻璃飞落下来,溅落着冰一样的幻觉,每一个碎片中都如深思沉静的形体凸现出美丽的鼻翼上神圣的光芒,神秘的羽毛般翻滚升跃的双乳和惊叫中的躲闪,回首凝望梦之困眼无辜地爬上了树梢,皎洁纯澈,就像对敌人真正的仇恨。他身上太多新娘的不安和轻浮的业已消退的闪烁,他为他的祝福已漠然地发出神秘的命令。他失去了日夜追忆的思念,依然不由自足地颤抖,无情的刀子已阻止了断裂的飞入圣殿般远游的休憩,他未曾得到属于自己的越渴求越遥远之物,脑中一次次努力地浮现对遗忘的念头强化的深情厚意,既然决定已成为妄想和惘然,那么取消张望,赋予羞怯的悬崖边上野兽般的脸蛋永久的期待和停留。他不再清楚地注视呈现者的呈现,如偷去主人心的掳掠,痴心妄想的行动业已表明即使王已真正老去,即使返回家园的鸟儿并没有哀鸣,让风像盔甲一样融入战斗,让清晰的面庞带上令人生畏的面具,就像梦中咆哮的狮子。花已凋谢,是春的复仇,是清净的脸,是偷心者的悔,是失去理智者喃喃私语的生长的天真,天真烂漫、漫山遍野、野火春风、风如刀剑、剑已出鞘,弱点正夜不成寐地终生不忘这离弦之箭和悬在头顶的堕落的命运,是的,石榴裙下死也风流,得到秘密的停顿如一个王的死,死的如一个王。泄密者的天堂,陌生的知根知底者,恐惧的规则制定者,有人执行着天真烂漫无法平静完成的任务,母亲的血肉,宇宙的无言以对,每一个人都必须战斗,就如圣者对敌手的深情凝望。更多的柔情蜜意如牛乳般沉浸洁净,如黄昏时溜出去的约会,如雪地里静观追逐者清晰可辨的足迹,如战胜自己时便秘痊愈般的通畅,如臂弯里的安眠、肌肤相亲时不加思索的攻击,如对时间短暂的迷惘的热望,如挡风的墙机关算尽的屠戮与阻挡,无法唤醒的生命使用着丰唇秀目,刻划着仇恨的面庞,破晓时浓雾弥漫,年轻的经过目力所及的终结者,洞悟着的沥血者,风,最后的喘息为你,风,最后的吻为你,风,最后的剑为你,风,最后的结束为了结束,风,疯狂的遭遇,还有多少未曾融化的坚冰,等得太久,相逢太迟,还有什么未斩草除根,还有什么允诺了生存,生不就是为了爱,为了旅途,为了弃剑而立,为了蒙蔽和开启,或,崩溃。O,心中的月亮,偷情的浮云,一次一次得逞的风,从哪里来回哪里去,渐渐逝去的美丽的面庞,面纱徒然滑落的瞬息万变的回眸。
附:仓央嘉措74首诗歌
1 从那东方山顶 升起皎洁月亮 未嫁少女的面容 时时浮现我心上 2 去年种的青苗 今年已成秸束 少年忽然衰老 身比南弓*还弯 *南弓:西藏南部制造的弓 3 我那心爱的人儿 如作我终身伴侣 就象从大海底下 捞上来一件珍宝相似 4 路上遇见的意中人 身上飘溢着醉人的芳香 担心拾到的白王总(此为一个字)* 会再丢失远方 *王总(此为一个字):即松儿石(一种宝石),通常 绿色,绿里透白者称白王总(此为一个字),为上品。 5 达官贵人的千金 她那艳丽的面庞 看似高高桃树尖上 熟透了的果儿一样 6 心儿跟她去了 夜里睡不着觉 白天没有得手 怎不意冷心灰! 7 花开季节过了 玉蜂可别惆怅 相恋的缘分尽了 我也并不悲伤 8 芨芨草上的白霜 还有寒风的使者* 就是它们两个 折散了蜂儿和花朵 9 天鹅流连池沼 想多停留一会 可那湖面结了冰 叫我意冷心灰 10 渡船虽没情肠 马头*却向后看 那负心的人儿去了 却不回头看我一眼 *马头:西藏木船头上一般都有脸朝后的木雕马头像 11 我和市上邂逅的姑娘 虽立下海誓山盟 却象花蛇盘的结儿 没碰它就自动开啦 12 幼年结识的心上人儿 她的福幡插在柳树旁 看守柳树的阿哥 请别拿石头打它 13 写出的小小黑字 水一冲就没了 没绘的内心图画 咋擦也不会擦掉 14 盖上的黑色小印 它不会倾吐衷肠 请把知耻守信的印章 盖在你我的心坎上 15 生机勃勃的哈罗花 如果拿去作供品的话 把我这年轻的蜂儿 也带到佛堂里去吧 16 心爱的姑娘啊 你若离开我修法去 少年我也一定 跟你去到山里 17 面对大德喇嘛 恳求指点明路 可心儿不由自主 又跑到情人去处 18 默想的喇嘛面孔 很难来到心上 不想的情人容颜 心中却明明亮亮 19 想她想的放不下 如果这样去修法 在今生此世 就会成个佛啦 20 水晶山上的雪水 党参叶尖的露珠 再加甘露作曲(音qu1)子 仙女空行酿的酒 发着圣誓喝下 就不会堕入恶途* *恶途:佛经用语,指地狱、饿鬼、畜牲 21 时来运转的时刻 祈福的风幡竖起 就有贤母的姑娘 请我去作客去 22 皓齿人儿含笑 向满座瞧了一遍 眼珠娇滴滴一转 却注视我少年的脸 23 问问倾心爱慕的人儿: 愿否作亲密的伴侣? 答道:除非死别, 活着永不分离! 24 若随顺美女的心愿 今生就和佛法绝缘 若到深山幽谷修行 又违背姑娘的心愿 25 工布*少年的心情 象蜂儿进入蛛网 和情侣缠绵三日 又想起究竟的佛法上 26 心想你这终身伴侣 你若无耻负义 头髻上戴的松儿石 它也不会言语 27 露着皓齿儿微笑 把少年魂灵勾去了 是不是真心爱慕? 请发个誓儿才好! 28 鸟石般跟情人路遇* 那是酒家妈妈撮合 如果欠下业债** 请你关照养活 *藏语成语”鸟石路遇”近似汉语成语”萍水相逢” **业债:佛教用语,指前世罪恶所引果报,也叫前世业债 29 知心话没告诉爹娘 却说给幼年结识的情侣 情侣的”牡鹿”*多哩 私房话被仇人听去 *牡鹿:即公鹿,这里暗指姑娘的其他情人 30 心爱的意超拉姆* 是我猎人捕获的 却被显赫的君主 诺桑王抢去 *意超拉姆:仙女名,意为”夺人心魄的仙女” 31 珍宝在自己手里 并不觉得希奇 一旦归了人家 却又满腔是气 32 热恋着自己的情人 被别人娶去作妻子了 相思折磨得我 已经身瘦肉消 33 情侣被人骗走 应去打卦求签 美丽纯情的姑娘 常常在梦中浮现 34 只要姑娘你常在 酒就有我喝的 少年我的希望 自然寄托在这里 35 姑娘不是妈妈所生 莫非桃树上长的? 为什么你的爱情 比桃花谢得还快? 36 从小相爱的姑娘 莫非狼的后裔? 尽管同居相爱 还想逃会山里 37 野马跑到山上 可用套索捉住 情人一旦变心 神力也难捉住 38 砂石伙同风暴 刮乱了老鹰的羽毛 虚情假意的姑娘 使我心烦意恼 39 黄边黑心的云彩 是霜雹的成因 非僧非俗的沙弥 是佛教的敌人 40 上消下冻的地面 不是跑马的地方 结识不久的情人 不是谈心的对象 41 下弦十五的月亮 和她的脸庞相象 月宫里的玉兔 寿命不会再长 42 这个月已过去 下个月又到 吉祥洁白的月亮 上旬就来拜望你了 43 中央的须弥上王*呵 请你坚定地耸立着! 日月饶着你转 方向肯定不会走错 *佛经上说居于世界最高的山,即须弥山 44 初三的月亮 银光若隐若显 希望你的回答 比十五的月亮更圆 45 具誓护法*金刚 坐在十地**法界 你若有神通法力 请把佛教的敌人消灭 *具誓护法:密宗护法神之一 **十地:当指佛教圣人的十个得道等级而言 46 杜鹃从门域*飞来(门隅?) 带来了春天的气息 我和情人相见 身心轻松欢愉 门域:西藏一地名 47 对于无常和死 若不常常去想 纵有盖世聪明 实际和傻子一样 48 无论虎狗豹狗(虎豺豹狗?) 喂熟它就不咬 家里的花斑母虎 熟了却更凶暴 49 虽然肌肤相亲 情人的真心却不知道 不如信手在地上画画 能算出天上星星多少 50 我和情人相会的地方 在南门巴的密林深处 除了巧嘴鹦鹉 哪个也不知道 能言的鹦鹉啊 这秘密请不要在路口散布 51 拉萨的人群当中 琼结的人品最好 来会我的幼年相识 家就住在琼结 52 守门的老黄狗 心比人还灵 别说我夜里出去 今日清晨才回宫 53 夜里去会情人 早晨落了雪了 胶印留在雪上了(脚印?) 保密又有何用 54 住在布达拉宫时 叫持明*仓央嘉措 住在山下**拉萨时 叫浪子当桑汪波
修密法的佛教徒,称之为”持明” *山下:指布达拉山脚下
55 姑娘肌肤细又软 被底缠绵拥抱 莫非假意虚情 骗我少年财宝? 56 把帽子戴在头上 将辫子撂在背后 一个说”请慢坐”* 一个说”请慢走” 说:”心里又难过啦” 说:”很快就能聚首” *慢坐:西藏人告别时的客套话 ,意为”留安” 57 洁白的仙鹤 请把双翅借我一飞 不会远走高飞 只到理塘一转就回 58 在那阴曹地府 阎王有面业*镜 人间是非不清 镜中善恶分明 *业:佛教用语,指人世行为,有善业与恶业之分 59 一箭射中目的 箭头钻入地里 一见当年情人 心就跟了她去 60 印度东方的孔雀 工布川的鹦鹉 尽管生地不同 同在拉萨会晤 61 人家说我闲话 自认说的不差 少年的轻盈脚步 踏进了女店主家 62 柳树爱上了小鸟 小鸟爱上了柳树 只要两两用心 鹞鹰无隙可入 63 在这短短的今生 这样待我已足 不知来世少年时节 我俩还能不能会晤 64 那个巧嘴鹦哥 请你闭住口舌 柳林的画眉阿姐 要唱一曲动听的哥(歌?) 65 背后的凶恶妖龙 没有什么可怕 前边的香甜苹果 一定要摘到它 66 第一不见最好 免得神魂颠倒 第二不熟最好 免得相思萦绕 67 不要说持明仓央嘉措 去找情人走掉! 如同自己需要一样 他人也同样需要 68 美丽的小杜鹃 落在香柏树梢 不必多讲什么 说一句好听的话就好 69 桑耶的白色雄鸡 请不要过早啼叫 我和相好的情人 心里话还没有谈了 70 喝了一杯没醉 又喝一杯还没醉 少年的情人劝酒 一杯便酩酊大醉 71 在人多的地方 不要显露爱恋 只要心中情亲 可向我秋波一转 72 你是金铜佛身 我是泥塑神象 虽在一个佛堂 我俩却不一样 73 请看我消瘦的面容 是相思致我生病 已经瘦骨嶙峋 请一百个医生也无用 74 热恋的时候 情话不要说完 口渴的时候 池水不要喝干 一旦事情有变 那时后悔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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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8-12 22:18:48
【那一篇】《城南旧事》(节选)•旧事
作者:张一一
林海音:城南旧事(节选)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瓢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惠安馆
(一)
太阳从大玻璃窗透进来,照到大白纸糊的墙上,照到三屉桌上,照到我的小床上来了。我醒了,还躺在床上,看那道太阳光里飞舞着的许多小小的,小小的尘埃。宋妈过来掸窗台,掸桌子,随着鸡毛掸子的舞动,那道阳光里的尘埃加多了,飞舞得更热闹了,我赶忙拉起被来蒙住脸,是怕尘埃把我呛得咳嗽。 宋妈的鸡毛掸子轮到来掸我的小床了,小床上的棱棱角角她都掸到了,掸子把儿碰在床栏上,格格地响,我想骂她,但她倒先说话了: “还没睡够哪!”说着,她把我的被大掀开来,我穿着绒褂裤的身体整个露在被外,立刻就打了两个喷嚏。她强迫我起来,给我穿衣服。印花斜纹布的棉袄棉裤,都是新做的,棉裤筒多可笑,可以直立放在那里,就知道那棉花够多厚了。 妈正坐在炉子边梳头,倾着身子,一大把头发从后脖子顺过来,她就用篦子篦呀篦呀的,炉上是一瓶玫瑰色的发油,天气冷,油凝住了,总要放在炉子上化一化才能擦。 窗外很明亮,干秃的树枝上落着几只不怕冷的小鸟,我在想,什么时候那树上才能长满叶子呢?这是我们在北京过的第一个冬天。 妈妈还说不好北京话,她正在告诉宋妈,今天买什么菜。妈不会说“买一斤猪肉,不要太肥。”她说:“买一斤租漏,不要太回。” 宋妈梳完了头,用她的油手抹在我的头发上,也给我梳了两条辫子。我看宋妈提着篮子要出去了,连忙喊住她: “宋妈,我跟你去买菜。” 宋妈说:“你不怕惠难馆的疯子?” 宋妈是顺义县的人,她也说不好北京话,她说成“惠难馆”,妈说成“灰娃馆”,爸说成“飞安馆”,我随着胡同里的孩子说“惠安馆”,到底哪一个对,我不知道。 我为什么要怕惠安馆的疯子?她昨天还冲我笑呢!她那一笑真有意思,要不是妈紧紧拉着我的手,我就会走过去看她,跟她说话了。 惠安馆在我们这条胡同的最前一家,三层石台阶上去,就是两扇大黑门凹进去,门上横着一块匾,路过的时候爸爸教我念过:“飞安会馆”。爸说里面住的都是从“飞安”那个地方来的学生,像叔叔一样,在大学里念书。 “也在北京大学?”我问爸爸。 “北京的大学多着呢,还有清华大学呀!燕京大学呀!” “可以不可以到飞安不,惠安馆里找叔叔们玩一玩?” “做晤得!做晤得!”我知道,我无论要求什么事,爸终归要拿这句客家话来拒绝我。我想总有一天我要迈上那三层台阶,走进那黑洞洞的大门里去的。 惠安馆的疯子我看见好几次了,每一次只要她站在门口,宋妈或者妈就赶快捏紧我的手,轻轻说:“疯子!”我们便擦着墙边走过去,我如果要回头再张望一下时,她们就用力拉我的胳臂制止我。其实那疯子还不就是一个梳着油松大辫子的大姑娘,像张家李家的大姑娘一样!她总是倚着门墙站着,看来来往往过路的人。 是昨天,我跟着妈妈到骡马市的佛照楼去买东西,妈是去买擦脸的鸭蛋粉,我呢,就是爱吃那里的八珍梅。我们从骡马市大街回来,穿过魏染胡同,西草厂,到了椿树胡同的井窝子,井窝子斜对面就是我们住的这条胡同。刚一进胡同,我就看见惠安馆的疯子了,她穿了一件绛紫色的棉袄,黑绒的毛窝,头上留着一排刘海儿,辫子上扎的是大红绒绳,她正把大辫子甩到前面来,两手玩弄着辫梢,愣愣地看着对面人家院子里的那棵老洋槐。干树枝子上有几只乌鸦,胡同里没什么人。 妈正低头嘴里念叨着,准是在算她今天共买了多少钱的东西,好跟无事不操心的爸爸报帐,所以妈没留神已经走到了“灰娃馆”。我跟在妈的后面,一直看疯子,竟忘了走路。这时疯子的眼光从洋槐上落下来,正好看到我,她眼珠不动地盯着我,好像要在我的脸上找什么。她的脸白得发青,鼻子尖有点红,大概是冷风吹冻的,尖尖的下巴,两片薄嘴唇紧紧地闭着。忽然她的嘴唇动了,眼睛也眨了两下,带着笑,好像要说话,弄着辫梢的手也向我伸出来,招我过去呢。不知怎么,我浑身大大地打了一个寒战,跟着,我就随着她的招手和笑意要向她走去。可是妈回过头来了,突然把我一拉: “怎么啦,你?” “嗯?”我有点迷糊。妈看了疯子一眼,说: “为什么打哆嗦?是不是怕是不是要溺尿?快回家!”我的手被妈使劲拖拉着。 回到家来,我心里还惦念着疯子的那副模样儿。她的笑不是很有意思吗?如果我跟她说话我说:“嗯!”她会怎么样呢?我愣愣地想着,懒得吃晚饭,实在也是八珍梅吃多了。但是晚饭后,妈对宋妈说: “英子一定吓着了。”然后给我沏了碗白糖水,叫我喝下去,并且命令我钻被窝睡觉。 这时,我的辫子梳好了,追了宋妈去买菜,她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着。她的那条恶心的大黑棉裤,那么厚,那么肥,裤脚缚着。别人告诉妈说,北京的老妈子很会偷东西,她们偷了米就一把一把顺着裤腰装进裤兜子,刚好落到缚着的裤脚管里,不会漏出来。我在想,宋妈的肥裤脚里,不知道有没有我家的白米? 经过惠安馆,我向里面看了一下,黑门大开着,门道里有一个煤球炉子,那疯子的妈妈和爸爸正在炉边煮什么。大家都管疯子的爸爸叫“长班老王”,长班就是给会馆看门的,他们住在最临街的一间屋子。宋妈虽然不许我看疯子,但是我知道她自己也很爱看疯子,打听疯子的事,只是不许我听我看就是了。宋妈这时也向惠安馆里看,正好疯子的妈妈抬起头来,她和宋妈两人同时说“吃了吗?您!”爸爸说北京人一天到晚闲着没有事,不管什么时候见面都要问吃了没有。 出了胡同口往南走几步,就是井窝子,这里满地是水,有的地方结成薄薄的冰,独轮的水车来一辆去一辆,他们扭着屁股推车,车子吱吱口丑口丑的响,好刺耳,我要堵起耳朵啦!井窝子有两个人在向深井里打水,水打上来倒在一个好大的水槽里,推水的人就在大水槽里接了水再送到各家去。井窝子旁住着一个我的朋友和我一般高的妞儿。我这时停在井窝子旁边不走了,对宋妈说: “宋妈,你去买菜,我等妞儿。” 妞儿,我第一次是在油盐店里看见她的。那天她两只手端了两个碗,拿了一大枚,又买酱,又买醋,又买葱,伙计还逗着说:“妞儿,唱一段才许你走!”妞儿眼里含着泪,手摇晃着,醋都要洒了,我有说不出的气恼,一下窜到妞儿身旁,插着腰问他们: “凭什么?” 就这样,我认识了妞儿。 妞儿只有一条辫子,又黄又短,像妈在土地庙给我买的小狗的尾巴。第二次看见妞儿,是我在井窝子旁边看打水。她过来了,一声不响地站在我身边,我们俩相对笑了笑,不知道说什么好。等一会儿,我就忍不住去摸她那条小黄辫子了,她又向我笑了笑,指着后面,低低的声音说: “你就住在那条胡同里?” “嗯。”我说。 “第几个门?” 我伸出手指头来算了算: “一,二,三,四,第四个门。到我们家去玩。” 她摇摇头说:“你们胡同里有疯子,妈不叫我去。” “怕什么,她又不吃人。” 她仍然是笑笑的摇摇头。 妞儿一笑,眼底下鼻子两边的肉就会有两个小漩涡,很好看,可是宋妈竟跟油盐店的掌柜说: “这孩子长得俊倒是俊,就是有点薄,眼睛太透亮了,老像水汪着,你看,眼底下有两个泪坑儿。” 我心里可是有说不出的喜欢她,喜欢她那么温和,不像我一急宋妈就骂我的:“又跳?又跳?小暴雷。”那天她跟我在井窝子边站一会儿,就小声地说:“我要回去了,我爹等着我吊嗓子。赶明儿见!” 我在井窝子旁跟妞儿见过几次面了,只要看见红棉袄裤从那边闪过来,我就满心的高兴,可是今天,等了好久都不见她出来,很失望,我的绒褂子口袋里还藏着一小包八珍梅,要给妞儿吃的。我摸摸,发热了,包的纸都破烂了,粘乎乎的,宋妈洗衣服时,我还得挨她一顿骂。 我觉得很没意思,往回家走,我本来想今天见妞儿的话,就告诉她一个好主意,从横胡同穿过到我家,就用不着经过惠安馆,不用怕看见疯子了。 我低头这么想着,走到惠安馆门口了。 “嘿!” 吓了我一跳!正是疯子。咬着下嘴唇,笑着看我。她的眼睛真透亮,一笑,眼底下就像宋妈说的,怎么也有两个泪坑儿呀!我想看清楚她,我是多么久以前就想看清楚她的。我不由得对着她的眼神走上了台阶。太阳照在她的脸上,常常是苍白的颜色,今天透着亮光了。她揣在短棉袄里的手伸出来拉住我的手,那么暖,那么软。我这时看看胡同里,没有一个人走过。真奇怪,我现在怕的不是疯子,倒是怕人家看见我跟疯子拉手了。 “几岁了?”她问我。 “嗯六岁。” “六岁!”她很惊奇地叫了一声,低下头来,忽然撩起我的辫子看我的脖子,在找什么。“不是。”她喃喃地自己说话,接着又问我: “看见我们小桂子没有?” “小桂子?”我不懂她在说什么。 这时大门里疯子的妈妈出来了,皱着眉头怪着急地说:“秀贞,可别把人家小姑娘吓着呀!”又转过脸来对我说: “别听她的,胡说呢!回去吧!等回头你妈不放心,嗯,听见没有?”她说着,用手扬了扬,叫我回去。 我抬头看着疯子,知道她的名字叫秀贞了。她拉着我的手,轻摇着,并不放开我。她的笑,增加了我的勇气,我对老的说: “不!” “小南蛮子儿!”秀贞的妈妈也笑了,轻轻地指点着我的脑门儿,这准是一句骂我的话,就像爸爸常用看不起的口气对妈说“他们这些北仔鬼”是一样的吧! “在这玩不要紧,你家来了人找,可别赖是我们姑娘招的你。” “我不说的啦!”何必这么嘱咐我?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我都知道。妈妈打了一只金镯子,藏在她的小首饰箱里,我从来不会告诉爸爸。 “来!”秀贞拉着我往里走,我以为要到里面那一层一层很深的院子里去找上大学的叔叔们玩呢,原来她把我带进了他们住的门房。 屋里可不像我家里那么亮,玻璃窗小得很,临窗一个大炕,炕中间摆了一张矮桌,上面堆着活计和针线盒子。秀贞从矮桌上拿起了一件没做完的衣服,朝我身上左比右比,然后高兴地对走进来的她的妈妈说: “妈,您瞧,我怎么说的,刚合适!那么就开领子吧。”说着,她又找了一根绳子绕着我的脖子量,我由她摆布,只管看墙上的那张画,那画的是一个白胖大娃娃,没有穿衣服,手里捧着大元宝,骑在一条大大的红鱼上。 秀贞转到我的面前来,看我仰着头,她也随着我的眼光看那张画,满是那么回事地说: “要看炕上看去,看我们小桂子多胖,那阵儿才八个月,骑着大金鱼,满屋里转,玩得饭都不吃,就这么淘……” “行啦行啦!不害臊!”秀贞正说得高兴,我也听得糊里糊涂,长班老王进来了,不耐烦地瞪了秀贞一眼说她。秀贞不理会她爸爸,推着我脱鞋上炕,凑近在画下面,还是只管说: “饭不吃,衣服也不穿,就往外跑,老是急着找她爹去,我说了多少回都不听,我说等我给多做几件衣服穿上再去呀!今年的衬褂倒是先做好了,背心就差缝钮子了。这件棉袄开了领子马上就好。可急的是什么呀!真叫人纳闷儿,到底是怎么档子事儿……”她说着说着不说了,低着头在想那纳闷儿的事,一直发愣。我想,她是在和我玩“过家家儿”吧?她妈不是说她胡说吗?要是过家家儿,我倒是有一套玩意儿,小手表,小算盘,小铃铛,都可以拿来一起玩。所以我就说: “没关系,我把手表送给小桂子,她有了表就有一定时候回家了。”可是,这时我倒想起妈会派宋妈来找我,便又说“我也要回家了。” 秀贞听我说要走,她也不发愣了,一面随着我下了炕,一面说:“那敢情好,先谢谢你啦!看见小桂子叫她回来,外面冷,就说我不骂她,不用怕。” 我点了点头,答应她,真像有那么一个小桂子,我认识的。 我一边走着一边想,跟秀贞这样玩,真有意思;假装有一个小桂子,还给小桂子做衣服。为什么人家都不许他们的小孩子跟秀贞玩呢?还管她叫疯子?我想着就回头去看,原来秀贞还倚着墙看我呢!我一高兴就连跑带跳地回家来。 宋妈正在跟一个老婆子换洋火,房檐底下堆着字纸篓、旧皮鞋、空瓶子。 我进了屋子就到小床前的柜里找出手表来。小小圆圆的金表,镶着几粒亮亮的钻石,上面的针已经不能走动了,妈妈说要修理,可一直放着,我很喜欢这手表,常常戴在手上玩,就归了我了。我正站在三屉桌前玩弄着,忽然听见窗外宋妈正和老婆子在说什么,我仔细听,宋妈说: “后来呢?” “后来呀,”换洋火的老婆子说:“那学生一去到如今就没回来!临走的时候许下的,回他老家卖田卖地,过一个月就回来明媒正娶她。好嘛!这一等就是六年啦!多傻的姑娘,我眼瞧着她疯的。……” “说是怎么着?还生了个孩子?” “是呀!那学生走的时候,姑娘她妈还不知道姑娘有了,等到现形了,这才赶着送回海淀义地去生的。” “义地?” “就是他们惠安义地,惠安人在北京死了就埋在他们惠安义地里。原来王家是给义地看坟的,打姑娘的爷爷就看起,后来又让姑娘她爹来这儿当长班,谁知道出了这么档子事儿。” “他们这家子倒是跟惠难有缘,惠难离咱们这儿多远哪?怎么就一去不回头了呢?” “可远喽!” “那么生下来的孩子呢?” “孩子呀,一落地就裹包裹包,趁着天没亮,送到齐化门城根底下啦!反正不是让野狗吃了,就是让人捡去了呗!” “姑娘打这儿就疯啦?” “可不,打这儿就疯了!可怜她爹妈,这辈子就生下这么个姑娘,唉!” 两个人说到这儿都不言语了,我这时已经站到屋门口倾听。宋妈正数着几包红头洋火,老婆子把破烂纸往她的大筐里塞呀塞呀!鼻子里吸溜着清鼻涕。宋妈又说: “下回给带点刨花来。那你跟疯子她们是一地儿的人呀?” “老亲喽!我大妈娘家二舅屋里的三姐算是疯子她二妈,现在还在看坟,他们说的还有错儿吗?” 宋妈一眼看见了我,说: “又听事儿,你。” “我知道你们说谁。”我说。 “说谁?” “小桂子她妈。” “小桂子她妈?”宋妈哈哈大笑,“你也疯啦?哪儿来的小桂子她妈呀?” 我也哈哈笑了,我知道谁是小桂子她妈呀!
本篇选自《林海音经典作品》当代世界出版社2004年9月第一版 【张一一手工校对,转载请注明转自黑蓝及校对人】
旧事
那个时候我在念初三,妈妈不知从哪里打听到一个补语文的老师挺好的(家长似乎总有这方面各式各样的消息),让我去。老师姓陈,地点在淮海路一个小弄堂里的旧式石库门房子,总是要走过又窄又陡的楼梯——踩上去还嘎吱嘎吱地响——来到三楼,有一个小小的房间。摆上一个圆桌子,围上十多个板凳,我们坐进去,就挤得差不多了。 陈老师看上去有六十几岁,戴眼镜,人瘦高,咬字标准,声音厚实。这是他亲戚的家,听说他自己家里有许许多多藏书,墙几乎就是用书砌成的。我没见过,但觉得一定很壮观。 我就是在他的课上读到《城南旧事》的。他的课前小半节先让我们做阅读分析,然后分析我们回家写的作文,最后花将近一个小时让我们念《城南旧事》。是一个一个地念,每人一小段,他站在一边听,偶尔提些问题让我们回答,都是小说中的细节。我每次都希望能轮到读一段长点的,但好象每次都不能如愿。我们每个人或许是出于羞涩,都尽量把声音放得平平的,有时遇到不识的字,往往会乱读(只读这个字认识的那部分),这时陈老师就会在一边提醒。有时读到好玩的地方,一些独自看时会心一笑的地方,我们会轻轻笑出声来。老师发的是复印本,还有黑白的插画,两三个同学合看一本,看上去挺旧的,用久了吧。 碰上下雨的傍晚,我们撑伞来到这里,由于太挤,雨伞就放在脚边,往木地板上滴滴嗒塔淌着水。窗户开着一小条缝,窗外是暗红色的天空和雨打在各处的声响,屋里是我们轻轻地小段小段读着《城南旧事》。下课之后,我们挨个小心翼翼地走下陡而窄的楼梯,站在门口,互道再见。后来我没有在那里读完这个小说就不去了(出于无法持之以恒的脾气和一点点小的叛逆),至今我还欠陈老师三次补课钱,一共90块。 上高中的时候买了林海音的小说集,读了一遍《城南旧事》,没有印象。当时读的大多是外国小说,初中时读的是安妮宝贝余秋雨,《城南旧事》在其中丝毫没有引起我的注意。直到前几天,我想要写这个征文,在脑袋里搜寻读过的印象深刻的作品时,忽然想到了陈老师和《城南旧事》,于是就又读了一遍这个小说,觉得真好。它那么朴实,没有什么新颖的技巧,也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一个小女孩用她的眼睛观察她看到的世界,她感受到的离别。但是这些离别并不惊天动地,也不悲观负面,都平常得很,每个人都会经历,却未必会细心地描述记录。不好意思地说一句,看完这个小说我哭了好一会儿,我觉得比起那些更加“伟大”的作品来,这部小说唤起了我很多的记忆,显得更加珍贵。 五年过去了,我很想找到陈老师还学费,不晓得我还能不能找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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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8-12 22:23:25
【那一篇】《小径分岔的花园》·我们也有,但我们没有写出来
作者:乌白丸
博尔赫斯:《小径分岔的花园》
王永年 译
献给维多利亚·奥坎波【维多利亚·奥坎波(1891—1979),阿根廷散文作家、文学评论家,曾编辑《南方》杂志,著有《证言》、《弗吉尼亚·吴尔夫论》等。】
利德尔·哈特写的《欧洲战争史》第二百四十二页有段记载,说是十三个英国师(有一千四百门大炮支援)对塞尔一蒙托邦防线的进攻原定于1916年7月24日发动,后来推迟到29日上午。利德尔·哈特上尉解释说延期的原因是滂沱大雨,当然并无出奇之处。青岛大学前英语教师余准博士的证言,经过记录、复述、由本人签名核实,却对这一事件提供了始料不及的说明。证言记录缺了前两页。 ……我挂上电话听筒。我随即辨出那个用德语接电话的声音。是理查德·马登的声音。马登在维克托·鲁纳伯格的住处,这意味着我们的全部辛劳付诸东流,我们的生命也到了尽头——但是这一点是次要的,至少在我看来如此。这就是说,鲁纳伯格已经被捕,或者被杀【荒诞透顶的假设。普鲁士间谍汉斯·拉本纳斯,化名维克托·鲁纳伯格,用自动手枪袭击持证前来逮捕他的理查德·马登上尉。后者出于自卫,击伤鲁纳伯格,导致了他的死亡。——原编者注。】在那天日落之前,我也会遭到同样的命运。马登毫不留情。说得更确切一些,他非心狠手辣不可。作为一个听命于英国的爱尔兰人,他有办事不热心甚至叛卖的嫌疑,如今有机会挖出日耳曼帝国的两名间谍,拘捕或者打死他们,他怎么会不抓住这个天赐良机,感激不尽呢?我上楼进了自己的房间,可笑地锁上门,仰面躺在小铁床上。窗外还是惯常的房顶和下午六点钟被云遮掩的太阳。这一天既无预感又无征兆,成了我大劫难逃的死日,简直难以置信。虽然我父亲已经去世,虽然我小时候在海丰一个对称的花园里待过,难道我现在也得死去?随后我想,所有的事情不早不晚偏偏在目前都落到我头上了。多少年来平平静静,现在却出了事;天空、陆地和海洋人数千千万万,真出事的时候出在我头上……马登那张叫人难以容忍的马脸在我眼前浮现,驱散了我的胡思乱想。我又恨又怕(我已经骗过了理查德·马登,只等上绞刑架,承认自己害怕也无所谓了),心想那个把事情搞得一团糟、自鸣得意的武夫肯定知道我掌握秘密。准备轰击昂克莱的英国炮队所在地的名字。一只鸟掠过窗外灰色的天空,我在想像中把它化为一架飞机,再把这架飞机化成许多架,在法国的天空精确地投下炸弹,摧毁了炮队。我的嘴巴在被一颗枪弹打烂之前能喊出那个地名,让德国那边听到就好了……我血肉之躯所能发的声音太微弱了。怎么才能让它传到头头的耳朵?那个病恹恹的讨厌的人,只知道鲁纳伯格和我在斯塔福德郡,在柏林闭塞的办公室里望眼欲穿等我们的消息,没完没了地翻阅报纸……我得逃跑,我大声说。我毫无必要地悄悄起来,仿佛马登已经在窥探我。我不由自主地检查一下口袋里的物品,也许仅仅是为了证实自己毫无办法。我找到的都是意料之中的东西。那只美国挂表,镍制表链和那枚四角形的硬币,拴着鲁纳伯格住所钥匙的链子,现在已经没有用处但是能构成证据,一个笔记本,一封我看后决定立即销毁但是没有销毁的信,假护照,一枚五先令的硬币,两个先令和几个便士,一枝红蓝铅笔,一块手帕和装有一颗子弹的左轮手枪。我可笑地拿起枪,在手里掂掂,替自己壮胆。我模糊地想,枪声可以传得很远。不出十分钟,我的计划已考虑成熟。电话号码簿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唯有他才能替我把情报传出去:他住在芬顿郊区,不到半小时的火车路程。 我是个怯懦的人。我现在不妨说出来,因为我已经实现了一个谁都不会说是冒险的计划。我知道实施过程很可怕。不,我不是为德国干的。我才不关心一个使我堕落成为间谍的野蛮的国家呢。此外,我认识一个英国人——一个谦逊的人——对我来说并不低于歌德。我同他谈话的时间不到一小时,但是在那一小时中间他就像是歌德……我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我觉得头头瞧不起我这个种族的人——瞧不起在我身上汇集的无数先辈。我要向他证明一个黄种人能够拯救他的军队。此外,我要逃出上尉的掌心。他随时都可能敲我的门,叫我的名字。我悄悄地穿好衣服,对着镜子里的我说了再见,下了楼,打量一下静寂的街道,出去了。火车站离此不远,但我认为还是坐马车妥当。理由是减少被人认出的危险;事实是在阒无一人的街上,我觉得特别显眼,特别不安全。我记得我吩咐马车夫不到车站入口处就停下来。我磨磨蹭蹭下了车,我要去的地点是阿什格罗夫村,但买了一张再过一站下的车票。这趟车马上就开:八点五十分。我得赶紧,下一趟九点半开车。月台上几乎没有人。我在几个车厢看看:有几个农民,一个服丧的妇女,一个专心致志在看塔西陀的《编年史》【塔西佗(55?—120?),古罗马历史作家。传世作品除《编年史》外,有《演说家的对话》、《日耳曼地方志》、《历史》等。《编年史》记述的是公元14年(奥古斯都之死)至68年(尼禄之死)间的事情。】的青年,一个显得很高兴的士兵。列车终于开动。我认识的一个男人匆匆跑来,一直追到月台尽头,可是晚了一步。是理查德·马登上尉。我垂头丧气、忐忑不安,躲开可怕的窗口,缩在座位角落里。我从垂头丧气变成自我解嘲的得意。心想我的决斗已经开始,即使全凭侥幸抢先了四十分钟,躲过了对手的攻击,我也赢得了第一个回合。我想这一小小的胜利预先展示了彻底成功。我想胜利不能算小,如果没有火车时刻表给我的宝贵的抢先一着,我早就给关进监狱或者给打死了。我不无诡辩地想,我怯懦的顺利证明我能完成冒险事业。我从怯懦中汲取了在关键时刻没有抛弃我的力量。我预料人们越来越屈从于穷凶极恶的事情;要不了多久世界上全是清一色的武夫和强盗了;我要奉劝他们的是:做穷凶极恶的事情的人应当假想那件事情已经完成,应当把将来当成过去那样无法挽回。我就是那样做的,我把自己当成已经死去的人,冷眼观看那一天,也许是最后一天的逝去和夜晚的降临。列车在两旁的(木岑)树中徐徐行驶。在荒凉得像是旷野的地方停下。没有人报站名。是阿什格罗夫吗?我问月台上几个小孩。阿什格罗夫,他们回答说。我便下了车。 月台上有一盏灯光照明,但是小孩们的脸在阴影中。有一个小孩问我:您是不是要去斯蒂芬·艾伯特博士家?另一个小孩也不等我回答,说道:他家离这儿很远,不过您走左边那条路,每逢交叉路口就往左拐,不会找不到的。我给了他们一枚钱币(我身上最后的一枚),下了几级石阶,走上那条僻静的路。路缓缓下坡。是一条泥土路,两旁都是树,枝丫在上空相接,低而圆的月亮仿佛在陪伴我走。 有一阵于我想理查德·马登用某种办法已经了解到我铤而走险的计划。但我立即又明白那是不可能的。小孩叫我老是往左拐,使我想起那就是找到某些迷宫的中心院子的惯常做法。我对迷宫有所了解:我不愧是彭囗的曾孙,彭囗是云南总督,他辞去了高官厚禄,一心想写一部比《红楼梦》人物更多的小说,建造一个谁都走不出来的迷宫。他在这些庞杂的工作上花了十三年工夫,但是一个外来的人刺杀了他,他的小说像部天书,他的迷宫也无人发现。我在英国的树下思索着那个失落的迷宫:我想像它在一个秘密的山峰上原封未动,被稻田埋没或者淹在水下,我想像它广阔无比,不仅是一些八角凉亭和通幽曲径,而是由河川、省份和王国组成……我想像出一个由迷宫组成的迷宫,一个错综复杂、生生不息的迷宫,包罗过去和将来,在某种意义上甚至牵涉到别的星球。我沉浸在这种虚幻的想像中,忘掉了自已被追捕的处境。在一段不明确的时间里,我觉得自己抽象地领悟了这个世界。模糊而生机勃勃的田野、月亮、傍晚的时光,以及轻松的下坡路,这一切使我百感丛生。傍晚显得亲切、无限。道路继续下倾,在模糊的草地里岔开两支。一阵清悦的乐声抑扬顿挫,随风飘荡,或近或远,穿透叶丛和距离。我心想,一个人可以成为别人的仇敌,成为别人一个时期的仇敌,但不能成为一个地区、萤火虫、字句、花园、水流和风的仇敌。我这么想着,来到一扇生锈的大铁门前。从栏杆里,可以望见一条林阴道和一座凉亭似的建筑。我突然明白了两件事,第一件微不足道,第二件难以置信;乐声来自凉亭,是中国音乐。正因为如此,我并不用心倾听就全盘接受了。我不记得门上是不是有铃,还是我击掌叫门。像火花迸溅似的乐声没有停止。 然而,一盏灯笼从深处房屋出来,逐渐走近:一盏月白色的鼓形灯笼,有时被树干挡住。提灯笼的是个高个子。由于光线耀眼,我看不清他的脸。他打开铁门,慢条斯理地用中文对我说: “看来彭熙情意眷眷,不让我寂寞。您准也是想参观花园吧?” 我听出他说的是我们一个领事的姓名,我莫名其妙地接着说: “花园?” “小径分岔的花园。” 我心潮起伏,难以理解地肯定说: “那是我曾祖彭囗的花园。” “您的曾祖?您德高望重的曾祖?请进,请进。” 潮湿的小径弯弯曲曲,同我儿时的记忆一样。我们来到一间藏着东方和西方书籍的书房。我认出几卷用黄绢装订的手抄本,那是从未付印的明朝第三个皇帝下诏编纂的《永乐大典》的逸卷。留声机上的唱片还在旋转,旁边有一只青铜凤凰。我记得有一只红瓷花瓶,还有一只早几百年的蓝瓷,那是我们的工匠模仿波斯陶器工人的作品…… 斯蒂芬·艾伯特微笑着打量着我。我刚才说过,他身材很高,轮廓分明,灰眼睛,灰胡子。他的神情有点像神甫,又有点像水手;后来他告诉我,“在想当汉学家之前”,他在天津当过传教士。 我们落了座;我坐在一张低矮的长沙发上,他背朝着窗口和一个落地圆座钟。我估计一小时之内追捕我的理查德·马登到不了这里。我的不可挽回的决定可以等待。 “彭囗的一生真令人惊异,”斯蒂芬·艾伯特说。“他当上家乡省份的总督,精通天文、星占、经典诠估、棋艺,又是著名的诗人和书法家:他抛弃了这一切,去写书、盖迷宫。他抛弃了炙手可热的官爵地位、娇妻美妾、盛席琼筵,甚至抛弃了治学,在明虚斋闭户不出十三年。他死后,继承人只找到一些杂乱无章的手稿。您也许知道,他家里的人要把手稿烧掉;但是遗嘱执行人——一个道士或和尚——坚持要刊行。” “彭囗的后人,”我插嘴说,“至今还在责怪那个道士。刊行是毫无道理的。那本书是一堆自相矛盾的草稿的汇编。我看过一次:主人公在第三回里死了,第四回里又活了过来。至于彭囗的另一项工作,那座迷宫……” “那就是迷宫,”他指着一个高高的漆柜说。 “一个象牙雕刻的迷宫!”我失声喊道。“一座微雕迷宫……” “一座象征的迷宫,”他纠正我说。“一座时间的无形迷宫。我这个英国蛮子有幸悟出了明显的奥秘。经过一百多年之后,细节已无从查考,但不难猜测当时的情景。彭囗有一次说:我引退后要写一部小说。另一次说:我引退后要盖一座迷宫。人们都以为是两件事;谁都没有想到书和迷宫是一件东西。明虚斋固然建在一个可以说是相当错综的花园的中央;这一事实使人们联想起一座实实在在的迷宫。彭囗死了;在他广阔的地产中间,谁都没有找到迷宫。两个情况使我直截了当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一是关于彭囗打算盖一座绝对无边无际的迷宫的奇怪的传说。二是我找到的一封信的片断。” 艾伯特站起来。他打开那个已经泛黑的金色柜子,背朝着我有几秒钟之久。他转身时手里拿着一张有方格的薄纸,原先的大红已经退成粉红色。彭囗一手好字名不虚传。我热切然而不甚了了地看着我一个先辈用蝇头小楷写的字:我将小径分岔的花园留诸若干后世(并非所有后世)。我默默把那张纸还给艾伯特。他接着说: “在发现这封信之前,我曾自问:在什么情况下一部书才能成为无限。我认为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循环不已、周而复始。书的最后一页要和第一页雷同,才有可能没完没了地连续下去。我还想起一千零一夜正中间的那一夜,山鲁佐德【山鲁佐德,阿拉伯民间故事集《一千零一夜》中讲故事的女子。相传萨桑国国王因痛恨王后与人有私,将其杀死,此后每日娶一少女,翌晨即杀掉。宰相之女山鲁佐德为拯救无辜的女子,自愿嫁给国王,每夜讲故事,引起国王兴趣,免遭杀戮。她的故事讲了一千零一夜。】王后(由于抄写员神秘的疏忽)开始一字不差地叙说一千零一夜的故事,这一来有可能又回到她讲述的那一夜,从而变得无休无止。我又想到口头文学作品,父子口授,代代相传,每一个新的说书人加上新的章回或者虔敬地修改先辈的章节。我潜心琢磨这些假设;但是同彭囗自相矛盾的章回怎么也对不上号。正在我困惑的时候,牛津给我寄来您见到的手稿。很自然,我注意到这句话:我将小径分岔的花园留诸若干后世(并非所有后世)。我几乎当场就恍然大悟;小径分岔的花园就是那部杂乱无章的小说;若干后世(并非所有后世)这句话向我揭示的形象是时间而非空间的分岔。我把那部作品再浏览一遍,证实了这一理论。在所有的虚构小说中,每逢一个人面临几个不同的选择时,总是选择一种可能,排除其他;在彭囗的错综复杂的小说中,主人公却选择了所有的可能性。这一来,就产生了许多不同的后世,许多不同的时间,衍生不已,枝叶纷披。小说的矛盾就由此而起。比如说,方君有个秘密;一个陌生人找上门来;方君决心杀掉他。很自然,有几个可能的结局:方君可能杀死不速之客,可能被他杀死,两人可能都安然无恙,也可能都死,等等。在彭囗的作品里,各种结局都有;每一种结局是另一些分岔的起点。有时候,迷宫的小径汇合了:比如说,您来到这里,但是某一个可能的过去,您是我的敌人,在另一个过去的时期,您又是我的朋友。如果您能忍受我糟糕透顶的发音,咱们不妨念几页。” 在明快的灯光下,他的脸庞无疑是一张老人的脸,但有某种坚定不移的、甚至是不朽的神情。他缓慢而精确地朗读同一章的两种写法。其一,一支军队翻越荒山投入战斗;困苦万状的山地行军使他们不惜生命,因而轻而易举地打了胜仗;其二,同一支军队穿过一座正在欢宴的宫殿,兴高采烈的战斗像是宴会的继续,他们也夺得了胜利。我带着崇敬的心情听着这些古老的故事,更使我惊异的是想出故事的人是我的祖先,为我把故事恢复原状的是一个遥远帝国的人,时间在一场孤注一掷的冒险过程之中,地点是一个西方岛国。我还记得最后的语句,像神秘的戒律一样在每种写法中加以重复:英雄们就这样战斗,可敬的心胸无畏无惧,手中的铜剑凌厉无比,只求杀死对手或者沙场捐躯。 从那一刻开始,我觉得周围和我身体深处有一种看不见的、不可触摸的躁动。不是那些分道扬镖的、并行不悖的、最终汇合的军队的躁动,而是一种更难掌握、更隐秘的、已由那些军队预先展示的激动。斯蒂芬·艾伯特接着说: “我不信您显赫的祖先会徒劳无益地玩弄不同的写法。我认为他不可能把十三年光阴用于无休无止的修辞实验。在您的国家,小说是次要的文学体裁;那时候被认为不登大雅。彭囗是个天才的小说家,但也是一个文学家,他绝不会认为自己只是个写小说的。和他同时代的人公认他对玄学和神秘主义的偏爱,他的一生也充分证实了这一点。哲学探讨占据他小说的许多篇幅。我知道,深不可测的时间问题是他最关心、最专注的问题。可是《花园》手稿中唯独没有出现这个问题。甚至连‘时间’这个词都没有用过。您对这种故意回避怎么解释呢?” 我提出几种看法;都不足以解答。我们争论不休;斯蒂芬·艾伯特最后说: “设一个谜底是‘棋’的谜语时,谜面唯一不准用的字是什么?”我想一会儿后说: “‘棋’字。” “一点不错,”艾伯特说。“小径分岔的花园是一个庞大的谜语,或者是寓言故事,谜底是时间;这一隐秘的原因不允许手稿中出现‘时间’这个词。自始至终删掉一个词,采用笨拙的隐喻、明显的迂回,也许是挑明谜语的最好办法。彭囗在他孜孜不倦创作的小说里,每有转折就用迂回的手法。我核对了几百页手稿,勘正了抄写员的疏漏错误,猜出杂乱的用意,恢复、或者我认为恢复了原来的顺序,翻译了整个作品;但从未发现有什么地方用过‘时间’这个词。显而易见,小径分岔的花园是彭囗心目中宇宙的不完整然而绝非虚假的形象。您的祖先和牛顿、叔本华不同的地方是他认为时间没有同一性和绝对性。他认为时间有无数系列,背离的、汇合的和平行的时间织成一张不断增长、错综复杂的网。由互相靠拢、分歧、交错,或者永远互不干扰的时间织成的网络包含了所有的可能性。在大部分时间里,我们并不存在;在某些时间,有你而没有我;在另一些时间,有我而没有你;再有一些时间,你我都存在。目前这个时刻,偶然的机会使您光临舍间;在另一个时刻,您穿过花园,发现我已死去;再在另一个时刻,我说着目前所说的话,不过我是个错误,是个幽灵。” “在所有的时刻,”我微微一震说,“我始终感谢并且钦佩你重新创造了彭囗的花园。” “不可能在所有的时刻,”他一笑说。“因为时间永远分岔,通向无数的将来。在将来的某个时刻,我可以成为您的敌人。” 我又感到刚才说过的躁动。我觉得房屋四周潮湿的花园充斥着无数看不见的人。那些人是艾伯特和我,隐蔽在时间的其他维度之中,忙忙碌碌,形形色色。我再抬起眼睛时,那层梦魇似的薄雾消散了。黄黑二色的花园里只有一个人,但是那个人像塑像似的强大,在小径上走来,他就是理查德·马登上尉。 “将来已经是眼前的事实,”我说。“不过我是您的朋友。我能再看看那封信吗?” 艾伯特站起身。他身材高大,打开了那个高高柜子的抽屉;有几秒钟工夫,他背朝着我。我已经握好手枪。我特别小心地扣下扳机:艾伯特当即倒了下去,哼都没有哼一声。我肯定他是立刻丧命的,是猝死。 其余的事情微不足道,仿佛一场梦。马登闯了进来,逮捕了我。我被判绞刑。我很糟糕地取得了胜利:我把那个应该攻击的城市的保密名字通知了柏林。昨天他们进行轰炸;我是在报上看到的。报上还有一条消息说著名汉学家斯蒂芬·艾伯特被一个名叫余准的陌生人暗杀身死,暗杀动机不明,给英国出了一个谜。柏林的头头破了这个谜。他知道在战火纷飞的时候我难以通报那个叫艾伯特的城市的名称,除了杀掉一个叫那名字的人之外,找不出别的办法。他不知道(谁都不可能知道)我的无限悔恨和厌倦。
我们也有,但我们没有写出来
忘了从啥途径,知道《小径分岔的花园》这篇小说——毋宁说是知道这个小说的名字更确切些。那时候我上大二吧,这个小说名被我于不同的装逼场合频繁使用。在我的那个圈子里,只要说出博尔赫斯这个名字,就能让人肃然起敬。作为一个懒惰的装逼犯,我一直静不下心来好好读一读,更别说写了。 我竟然开始读这篇小说了。书是从学校图书馆里偷来的,博尔赫斯全集中的小说卷。一口气读完之后完全被震撼了。事情往往是这个样子的:完全弄清楚一个假装熟悉的东西可以带来比单纯的新鲜更强烈的感受。我有点儿后悔在嘴上挂了那么久才去看。操,这个长句子太绕了,不如偷懒打个比方:你老说你干过一个女人千百遍,而当你真正摸到她的屁股时,难免心慌慌手抖抖。 呃,从表面看,这是一个悬疑故事。一个间谍杀掉一个陌生人,完成了任务。里头又夹了一个哲学层面上的故事:时间的起点设为X。存在于时间之中的人设为Y。变量X在过度至任何下一点时,取值都为一个无限集合区间。可简化为点状分布X(0),X(1)X(2)······X(n)。n的取值为无穷大。Y随机和任何一个X取值关联。特殊的情况为Y在X的每一点上都存在,或者在每一点上都不存在。在平面上,X应该是个无限大的圆形。而Y的情况也随之具有无限可能。 我的脑子被这个模型占据了。过了一些时间我才留意那些叙述的花巧手段。比如浅显的照应,一直悬而未解的包袱。当时我只觉得这个故事好看,却意识不到这就是训练有素的语言的魅力。在那之后,我读完了博尔赫斯所有的小说,又陷入了另外一个误区。认为这种“分号式”(这是我自己发明的词儿,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形容博尔赫斯的这种独特风格)的叙述就是简洁的唯一形式。一开始模仿的玩意儿,在段落和句式上看着都如出一辙。 分析博尔赫斯的语言特点显然是很挨球的事情,我既没有能力也没有兴趣。我只是记起来,像这种故事胚子,小时候脑袋里有很多。曾经我认为自己活在一个舞台上,所有的人和东西都是我老爸安排的。他是如此的有钱,以至于把整个世界变成了一台戏,就是为了让我体验各种情绪。我跟我朋友说,他们遗憾地告诉我,这个想法在《楚门的世界》里已经被用过了。我顿时就沮丧起来。说个题外话,再过上一些年头,所有的故事胚子都被写完了,大家怎么办呢?关于时间,我也有过类似博尔赫斯的想法,可是我就是没能写出这样一个硬扎扎的故事来。我想,这就是差距所在。至于废狗说博尔赫斯是个成功的装逼犯,那是另外一回事儿了。无论如何,我还是很喜欢这个“南美瞎眼老馆长”的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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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8-12 22:27:42
【那一篇】《看不见的城市》(节选)·向往之地
作者:寂寞的自由
卡尔维诺:看不见的城市(节选)
城市与贸易 之三
张宓 译
踏进以埃乌特洛比亚为首府的地区,旅人见到的不是一座城市,而是散布在起伏不平的高原上的许多城市,她们大小相同,形态相似。埃乌特洛比亚不是一座,而是所有这些城市的名字,每次只有其中一座住人,其余都是空城;这情形总是依次出现。我来告诉你们其中的原由。如果有一天,埃乌特洛比亚的居民厌烦了,再也忍受不了他们的工作、亲属、房子、街道、债务,以及那些他们也必须打招呼的人和对他们打招呼的人,全城市民就决定迁移到邻近的那座一直在等待他们的崭新的空城里,在那里,每个人都开始从事新的职业,娶一位新的妻子,打开窗户就能看见全新的景致,每晚跟新的朋友做新的消遣,谈新的闲话。于是,他们的生活在一次次搬迁中不断更新,而每座城市的方位、倾斜度、水流和风向都使她显得与其他城市不同。因为他们的社会是有序的,人们的财富和权利没有多大差别,所以从一个职业换到另一个职业几乎没有什么波折;多样化的职业保障了人们工作的多姿多彩,以至于极少有人在人生之中重复已经做过的工作。 这样,城市在他空着的棋盘上不断移动着,重复着她始终如一的生活。居民们反复演出同样的场景,只是更换了演员;他们重复着同样的台词,不过改变了口音而已;他们张开不同的嘴巴,打着同样的哈欠。在帝国的所有城市中,只有埃乌特洛比亚始终不变。这个城市最尊崇的无常之神莫丘利造出了这种暧昧的奇迹。
本篇选自《看不见的城市》译林出版社2006年8月第一版 【寂寞的自由手工录入,转载请注明转自黑蓝及录入人】
向往之地
埃乌特洛比亚契合了我潜意识中对于未来的想象――永远有一处全新的景观在下一站等待。不必都是陈旧难堪的客套,不必都是一成不变的安逸,常换常新成为一种自然而然的日常事宜。享受完一处美景之后,没有任何多余的逗留,而是适时的赶往下一处风景,人生处处有“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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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8-12 22:35:55
【那一篇】《红窗帘——一个真实的故事》·现实大于想象 作者:陈卫
多列维利:红窗帘——一个真实的故事
赵学铭 译
好多年以前,我打算到西部沼泽地区去打水鸟。由于我要去的地方还没有铁路,我就在瑞叶宫附近的车站搭上一辆公共马车。车上特等座处仅坐着一个乘客。他是一个从各方面看都值得注意的人物。我在社交场合多次遇到过他。我就称他为布拉萨德子爵。这是给他的化名。似乎完全没有必要这么谨慎,巴黎社交圈里的几百号人物看了之后谁都会明白他的真名叫什么……此刻已是下午5点左右,太阳还照射在尘土飞扬的公路上,不过热气正在消退。公路两侧排列着杨树和草坪,我们的四匹高头大马飞速地向前奔跑着。每挨一次鞭打,它们便将肌肉强劲的臀部高高地拍起。起步时,每个马车夫都爱把鞭子挥得劈啪乱响。 布拉萨施于爵的座位在听不清鞭子声响的地方。从性格上看,他象个英国人。他曾经在英国受过教育。这种人即使身上受了致命伤,嘴里也不肯承认;就是伤到快要断气了,也只肯说一句他要死了。 在社交界,市拉萨德被说话象尖刻的女人那样的人们恶意地称作为花花公子。说真的,布拉萨德即使现在年事已高,却还是象个花花公子。至少当时de·v侯爵夫人持这种看法。她曾戴着蓝底上覆盖金片和黑片做成象棋盘格子那样的宽阔臂镯,上面装饰着染得比当时流行的红色更红的子爵的小胡子,真是令人触目惊心。不管他现在是年老还是年轻,社交界所说的“花花公子”并不与轻浮相联系,也不是指无能之辈或卑贱之人;否则会对布拉萨德子爵产生错误的印象。此人的聪明才智和举止行为都显示出沉着稳健、有远见、有魄力。这与我所认识的最高雅的花花公子是符合的。 布拉萨德子爵确实是个十足的花花公子。如果他不是这样,他也许已经当上法国的元帅了。他在年轻的时候已经是第一帝国后几年内最出色的军官之一。我时常听到他军团的战友们谈起,他以英勇闻名。他的勇气是穆拉德和马尔艺两个英雄之和。如果还没有敲响进军鼓的话,他有非常健全和冷静的头脑。所以,如果不是花花公子的话,他有能力在短时间内爬上军衔的最高阶。如果想把军人的品质:纪律严明和执勤准时与花花公子的气质放在一起,人们马上会明白这是格格不入的。这种军人会象火药包那样炸上天。布拉萨德一生中经历20次危险没有被炸死,是因为他象所有的花花公子那样运气独好。他有马扎林元帅为他操心——还有元帅的侄女们也在为他操心,不过出于另一种原因:他是一个漂亮的小伙子。 一个军人比常人在更大程度上需要漂亮,而他以漂亮闻名。没有漂亮就没有青春,而法国的青春在军队里!这种漂亮不单吸引着女入,而且会创造最有利的环境;那些有权有势的婆娘不止一次地保护他过关。在布拉萨德上尉的头上常有人撑着保护伞。就我所知,他出身子诺曼底的征服者维尔海姆家族。就象这个名字一样,他本人也完成过多次征服。在拿破仑皇帝逊位时他当然倒向波旁王朗。在那100天中,他以惊人的坚定效忠于他们。所以,波旁王朝第二次复位时,他被查尔斯(当时还称先生)亲自加封为神圣路易骑土。在整个复辟时期,这个花花公子从未缺席过一次在土勒伊宫的值勤。尽管安古勒姆公爵夫人没有顺便对他说过什么致敬之类的话——她知道自己已经谈不上妩媚动人了——但是她懂得怎样从其他方面补偿他。由于她的关照,大臣们乐于不惜余力地提拔他。公爵夫人一有机会就表彰他。可是所有这些善良愿望并不能对这个喜怒无常的花花公子起什么作用。有一天在检阅时,纯粹是为了公务上的原因,他当着全团土兵对总检阅官拔剑示威。后来他还是被保住了,没有送上军事法庭。布拉萨德满不在乎地到处藐视纪律,只是在战场上还没有这样做过。在那里是堂堂正正的军官,严格遵守军人的职责。不过,也多次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他甘冒长期监禁的处分,悄悄地离开近卫军营地到附近小城镇去取乐。每逢清晨有检阅时能在天亮前赶回来,全靠与他有交情的军人通风报信。由于无论哪一个上级都不会喜欢一个在他指挥下的军官藐视纪律,所以他只能成为士兵们崇拜的偶像。他本人只要求士兵们勇敢、有荣誉心和仪表整洁,希望以这种方式实现古代法国土兵的风度。他要求士兵们外出时最晚到10点钟回营,还要学会三到四首堪称杰作的古老民歌。他也许有点鼓励士兵们殴斗。他认为这是军人的尚武精神。他常说我不代表政府。如果他们彼此奋勇殴斗的话,我没有勋章可发。不过,我有的是钱,可以发些象手套、皮革制品或者允许他们佩带的其他东西作为勋章代用品,那是绝无问题的。 步兵团的装备本来就算不错。他这样做,使他的连队军容壮观,却把其他步兵连比得黯然失色。他以这种方式把法国人崇尚穿着华丽的风气推行到士兵们身上,做得有点过分了,形成—种咄咄逼人的挑战形势,引得其他连队又羡又妒。士兵们为了能挤进这个连队而打架,又为了不被挤出这个连队而动武。 这些都是布拉萨德子爵在复辟时期的特殊情况。在此之前,不象帝国时期那样把英雄主义看成可以原谅的越轨行为。谁也不敢预言对这种不服从命令、不听指挥的任性行为能容忍到什么程度。他常令他的战友们吃惊,对待自己的上级也满不在乎,差点惹祸丢了性命。直到1830年革命后,他上了火线,大家才放下心来。可是这位任性胡来的上尉却天天面临被遣散复员的危险。因为他在“百日事件”中受了重伤,他拒绝为他所蔑视的奥尔良新王朝服役。当时的7月革命风暴使他们执掌了国家大权,却又不懂得如何保住政权。上尉在床上迎接当时的大转变。他因一只脚受伤躺在那里。这是他在贝莉公爵夫人的舞会上象参加战斗一般狂舞而跳伤的。不过他在第一次响起的咚咚战鼓声中站了起来,奔向他的连队。因为受伤的脚穿不了靴子,他象参加舞会那样穿着漆皮皮鞋和丝袜冲向起义队伍。他站在巴斯底宫步兵连的最前面——因为他奉命清除整条林荫大道上的障碍。当时的巴黎还没有建立起路障,因此显得特别难看。整条街象死蛇般僵躺着受烈日的曝晒。所有店铺紧闭着的门窗背后都潜隐着死亡和毁灭。布拉萨德上尉把他的士兵分成两路紧贴房屋向前移动,尽可能地贴近。这样士兵们只需要当心正面射来的枪弹。他自己却仍以平时那副花花公子的架势在街心悠闲地走着。尽管街道两则千百个窗口里有步枪、手枪、卡宾枪正对着他射击,他居然从巴斯底—直走到利歇吕街没有被打中一枪。他挺着宽阔的胸膛——也许他对这胸胎还很自豪——大步走在弹雨之中。布拉萨树上尉得意洋洋地、犹如一个漂亮的女人在舞会上炫耀她的美貌一般,一直走到法拉斯卡底街前面。在利歇吕街转角处,他命令部队紧紧跟上。他想冲垮挡住他的第一道街垒。这时候一颗子弹飞进他漂亮的胸膛。这胸膛以其宽阔和从一个肩斜挂到另一个肩的银绶带发出的闪光而引入注目。在这同时又飞来一块石头打伤他的手臂。但这一切都阻挡不住他占领街垒。他仍身先士卒一直冲到马特兰。那里正好有两个女人坐着四轮轻便马车从叛乱的巴黎城出来,看见了这个受伤的军官。这时他已血流如注倒在乱石堆上。当时马特兰正在筑路,到处堆放着建筑材料。她们把他扶上马车送到格罗其·卡尤。当时雷古萨元帅就驻守在那里。他居然还能对元帅报告说:“元帅大人,我也许只能活两小时了,请给我两小时的任务,您尽管下命令吧I”可是他估计错了。他决不止活两小时,因为穿透胸部的子弹未伤要害。在15年以后我认识了他。他告诉我说,他能活下来完全应归功于他藐视医学和医生。那位医生严格禁止他饮酒,因为受伤后一直有热度。他想反正死定了,干脆畅快地喝个够吧! 他喝起波尔多葡萄酒来总要一醉方休。他从头到脚是个地道的花花公子,所以喝起酒来也别出心裁。他让人给他定制一只精致的被希米亚水晶酒杯,以便象波兰人那样豪饮。我的天呀!这只杯子能盛整整一瓶波尔多酒,他却能够一饮而尽。他常说要末不喝,要喝就要喝得痛快,喝得舒畅,不过那时他体力越来越衰弱了。他也意识到喝酒逞英雄的做法不值得引以为荣。不过,平时他的酒量真是惊人。我曾见过他连续十几次喝干了他的波希米亚酒杯,竟然还看不出他有什么失态的地方。我还多次看到他参加被循规蹈矩的人们称之为狂吃滥饮的欢宴。他对参加这类欢宴就象参加授与军衔的盛会一样重视。为了让读者明白他是何等样人物,便于讲述下面的故事,我毫不口软地说他同时拥有7个情人。这位19世纪的同乡人却象16世纪的诗人一样喜欢用诗情画意的语言表达一切。他称她们为七弦琴上的7根弦。我难以苛同他用这种玩世不恭的语言轻浮地谈论自己的不道德行为。但是,既然他都不在乎,我又何必缄口不谈呢?如果布拉萨德子爵不象我说的那样荒唐,那末读者对这故事就不感到有吸引力了,我也没有兴致绕舌了。 我根本没有想到在瑞叶宫车站的公共马车上会碰到他。我们很久没有见面了。我很乐意再一次见到他,而且还能同车几个小时之久。这个人虽然生活在这个时代里,可是相当大的程度上与这个时代大相违悖。如果布拉萨德子爵穿着弗朗茨一世的盔甲上车,他也能动作灵活,就象穿着王国近卫军军官的蓝色燕尾礼服那样舒展自如。他在行为举止和外貌体型上都不象当代的青年。此人就象光辉地照耀了整日以后的夕阳,其余辉仍在天边照耀着,而不是可怜地、苍白无力地悬在一边。他象沙皇尼古拉那样漂亮,至少他的上身很象尼古拉,尽管面容不够理想,其轮廓不够希腊美男子标准。他留的短须正如他的头发一样至今还是黑的,不知是出于天生,还是人工所染。他那高贵的额头显得宽阔和有自豪感,一点皱纹也没有,白得宛如女人的玉臂。头上带着一顶步兵的皮帽,帽沿边露出稀疏的头发。在弧形眉毛下的眼窝中,深藏着两颗闪闪发亮、蓝得异乎寻常的眼珠,酷似抛光了的蓝宝石。这对眼睛不必费笔墨去描写,一看就觉得咄咄逼人。我们握了握手,开始攀谈起来。布拉萨德上尉说话很慢,声音有点颤抖,人们听了马上会觉得他发出的口令一定能够在整个练兵场上空回响。刚才说过他在英国受过教育,也许他有英国式的思维方式。不过这种慢条斯理的说话并不表示他发窘,却使他的话,甚至他说的笑话一一他爱说笑话,而且敢说伤人的笑话——有强烈的表达力。正如人们所说的那样,他的嘴太随便。F伯爵夫人常说,布拉萨德上尉说话往往过头。F伯爵夫人是一个美丽的寡妇,自从丈夫死后她只穿三种颜色的衣服:黑、紫和白。当人们和上尉交往很密时,并不会从他身上只看到缺点。 旅途中的闲谈是再随便也没有的了。如果彼此觉得没有什么可谈了,就可立刻中止,双方绝不会因此而感到尴尬。在客厅里就没有这样自由,出于礼貌,没话还得找话敷衍下去。布拉萨德子爵和我交谈可随便极了,先是谈些旅途中的见闻,后来又各自谈些社交的回忆。在不知不觉的闲聊之中黄昏己默默地笼罩住我们。秋天的黑夜来得很快,接着寒意也悄悄向我们袭来。我们裹紧大衣,鬓角贴靠车壁。这是旅客最好的枕头了。我不知道他缩在角落里睡着没有。我却还醒着。我对这条路线很熟,不知走过多少次了,所以无意观赏车外的风光。车外的蒙胧景色正飞快地朝反方向移去。马车驶过好多个分布在公路两侧的城镇,马车夫把这些城镇称为辫子上的绸结。黑夜象一只熄灭了的炉子。沿途那些不知名城镇在黑暗中呈现出种种奇怪的外貌,使我们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好象来到了世界的尽头。马车沿着公路不停地奔驰着,只有在驿站才稍停片刻。我们穿越的许多小城镇很少装有路灯。街道狭窄,房屋成排紧挨着,望去黑影憧憧,高矮不等。从两排屋脊之间仰望夜空点点星光,使这些沉睡中的小镇更添神秘色彩。有时偶而在某一家客栈前面站着一个左手提灯、右手牵马的马夫,无聊地吹着口哨或者大声咒骂他的马不听话。马车上的旅客被惊醒了,睡意朦胧地放下玻璃窗在黑暗中喊出一成不变的问话;“我们到哪里了,马车夫?”附近看不到还有其他有生命的东西。马车里面全是睡着的人。这个城镇就象中了睡魔的妖法一般。有时睡眼惺忪的人透过车窗看到夜幕包裹着的房屋轮廓间居然也有亮着灯光的窗户。这是奇景。在这种生活简朴、循规蹈矩的小城镇中,黑夜是专门用来睡觉的。如果有一个人没有与其他精疲力竭的人一起沉睡,那末他也许是个守夜人。一般说人们不理解拉没窗帘的窗户背后为什么还亮着灯。灯是用来表达活力和思维的,以现实为基础,它与诗一般的梦境完全相反。在我曾走过的小镇里几乎没有看到过半夜三更还有亮着灯的窗户。偶或看到就会使人浮想连翩。在那窗帘背后,是有人在亲热,还是正在发生悲剧。过去了多年后的今天我还会回忆起这个窗子或那个窗子。这些窗子透出的微光总使我觉得神秘莫测: “那些窗帘背后究竟在干什么?” 我记得最清楚的一个窗户是我们那天夜里穿过X镇时看到的一扇窗户。一切还历历在目。那里有三幢房子。那窗在一家客栈的楼上。我们在这家客栈门前换马。可是我观察这扇窗户的时间比换马花去的时间多。因为马车的一个轮子坏了,正派人去找车匠修理。这可不是几分钟就能做得好的事情。在一个沉睡的小镇里把—个车匠从床上拉起来,那是颇费周折的。夜更深了,车上的旅客睡得很沉。在我的特等小间里隔着板壁能听到众多乘客的打鼾声。车顶上的旅客也在沉睡。车停下后不见有一个人下车。 我们停车的那家客栈大门是关着的,因为本来就没有打算在这里吃晚饭。在前站换马时也是这样的,客栈也象我们那样沉睡着,看不到一点生命的迹象。除了单调的、疲倦的扫地声音以外没有其他声音。好象有个人在扫客栈前的宽大院子。院门开着,可是太暗,看不清是男是女。扫帚在铺地石板上懒洋洋地划动,发出沙沙的声音,催人入睡。此刻我偏偏没有睡意,我开始透过车窗打量周围的一切。客栈的正面象其他房子一样墨黑。只有一扇窗户孤零零地亮着灯,在双重的红色窗帘严密遮掩下透出一种神秘的光。这幢二层楼房造得很高大。 “奇怪!”布拉萨德子爵低声惊叫起来,“几乎使人难以相信,居然还是原来的窗帘!”我把脸转向他,仿佛我打算在黑暗的车厢里看清楚他似的。我以为他睡着了,其实他象我一样根本没有睡着,正窥视着一片漆黑的外景。从他的惊叹中可以肯定他被唤起了回忆。他说话的声调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根本不象布拉萨德子爵平时说话那样,事情一定很不寻常。我很想看清他的脸色,就划了一根火柴,装作想抽一支雪茄。火柴蓝悠悠的光亮划破了黑暗。 他的脸色苍白,就象死神那样苍白。 什么事情使他脸色变得如此苍白?为了那扇挂着红窗帘的窗户吗?他的脸色一向很红润,激动的时候脸色会一直红到耳根。他那粗大有力的手臂在颤抖着。由于车厢狭窄,我们手臂相触,所以能感觉到。在他心灵深处一定隐藏着秘密。 “上尉先生,你也在观察那扇窗户?你好象认得它?”我用一种事不关己的平淡语气说话,好象并不在乎得到答复。其实我内心迫不及待想了解隐情。 “见鬼了!我怎么又看见它了!”他又恢复平时说话的声调,说得铿锵有力,音节清晰悦耳。 这个花花公子又恢复了平静。他是所有花花公子中最有自信最有尊严的一个。他们都把激动看作为示弱,最多是表示惊奇而己。正如歌德说过的那样,“惊奇”在人类精神生活中占着重要位置。 “我很少走过这里。”布拉萨德子爵十分轻松地说道,“我甚至尽量避免走过这里。不过,世界上总有令人难以忘怀的事情。大概有这么三种吧:第一次穿上军服;第一次打肉搏战;第一次得到女人。是的,对我来说,那扇窗户可算我忘不了的第四件事了。”说着他把车窗放下。这样做是为了能够把所谈到的窗子看得更清楚些。马车夫去找车匠了。新的马也还没有送别停车地点。把我们拉到这里来的那几匹马筋疲力尽地站在那里动都不动,显然松下了负载,但还没有卸掉挽具。它们把头垂在两条前腿之间,甚至连踢踏一下路面的力气都没有了。它们等着到马厩去喂水喂料。我们的马车好象童活世界里被仙女用魔法定住在多刺的玫瑰树丛中一般。 “对于一个富有幻想的人来说,这扇窗子的外貌就够别致的。”我说道。 “我不知道这扇窗给了你什么印象,”布拉萨德子爵说,“可是我明白它对我意味着什么。它是我当近卫军后住过的第一个房间的窗子。我在那里住过,见鬼去吧!整整35年以前的事了。就在那窗帘后面。过了这么久好象还是那个窗帘,还是这样微微透出光来、和从前一模一样。” 他说着几次停顿下来沉思。我一点没有急于让他说话。 “当的你在夜里钻研战略战术吧!上尉先生?” “你太高抬我了!”他回答道,“当时我是准尉。我的灯倒是深夜不灭。不过,不象你说的那样,我并不钻研什么战略战术,根本不读萨克森元帅的著作。” “那末,”我象放火箭一样迅速地抓住话头说,你有也许正在竭力赶上他的水平吧!” 他把我的试探火箭挡了回去。 “哦!”他说,“当时我还没有象你说的那样想仿效那位元帅。直到好多年以后我才这样尝试的。当时我不过是一个身穿一身合体的军装、留着稚嫩胡须的青年准尉而已,与女人交往时还相当笨拙和拘谨。由于我的外貌不错,她们对这些都并不在意。不管怎么样.我的拘谨总有点不利于和她们交往。何况当时我才17岁,刚从军事学校毕业出来。我当初的毕业年龄正好是现在学员的入学年龄。如果那位永不满足、总想灭绝人类的拿破仑皇密再统治得长久一点,恐怕12岁就得去当兵了,就象苏丹有9岁的女奴一样。” “如果他开始高谈阔论起皇帝和女奴来,”我想道,“恐伯我什么也打听不出了。” “不过,子爵先生,”我说道“我敢打赌,你对那扇逐出微光的窗户之所以直到今天还记忆犹新,是因为在这窗帘的后面还隐藏着一段女人的故事吧!” “这个赌,你打赢了。”他认真地说。 “哦,确实是这样,”我回答道“这一点我是有把握的。你这样一个男人对一个当上近卫军后最多见过l 0次的小镇牢记不忘,也许是因为你在被包围中坚守过,或者在一次进攻中在达扇笛子后面得到过一个女人——所以,黑暗之中还象从前那样亮着灯光的窗子使你如此激动。” “我在这里并没有经历过军事上的围攻或坚守,”他认真地说道,“那是一个女人对我发动的进攻。尽管进攻时没有吹冲锋号,我却很快投降了。我对你说过,当时我对这种进攻几乎毫无抵抗能力。这里说的不是我征服一个女人,而是一个女人征服我!” 我的身体微微前倾。不知道他在黑暗的车厢里看得出我的姿势吗? “再坚固的堡垒也会被占领的。”我说道。 一个17岁的准尉,”他补充道“一般说从立场坚定性和自制能力来看都算不上是坚固的堡垒。” “那末,”我显露出兴趣,“那是一位小姐呢?还是一位太太。” “那是一位小姐。”他兴奋地说。 “在你有过的许多女人中又添了一个,上尉先生。你作为这段爱情故事的主人公是个军人,她大概不至于临阵脱逃吧!” 正好相反,是我临阵脱逃了。”他平静地回答说。 “你那非同寻常的爱情经历,上尉先生,该是十分令人感到兴趣的吧!” “见鬼去吧!”他忽然又粗鲁地说,“如果你有兴趣,我可以讲给你听。这件事在我的一生中就象硫酸腐蚀钢铁一样在我这个疯狂人物的—生欢乐史上留下了一个斑点。欢乐也有它的阴暗面!”最后的语气却变得无限忧伤起来。 他又把放下的车窗提高,似乎担心他的声音会传到外面去给旁人听见。其实马车安静地停着,象被人遗弃了一般。附近—个人都没有,只有客栈院子的铺石地面上懒洋洋的扫地声还在沙沙地响着,好象为他讲故事配乐。我仔细听着。他的声音微微地带着震颤。在关闭着的黑暗车厢里看不出他的脸。我就比刚才更加注意地瞪眼望着那挂着红宙帘的窗子。它仍然透露着红红的灯光。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我说过,我当时才17岁,刚从军事学校毕业,先在步兵团当准尉。我和当时所有的军人一样,心急难耐地等候着向德国进军的命令,皇帝将亲自指挥那次远征。那次远征在历史上称为1813年远征,我总算还有点时间,来得及跟住在边远后方的父亲告别,然后来到此刻所在的这个地方,向所属的团部报到。在只有几千居民的这个小镇中最多只能驻扎两个团;另外的两个团分散在附近的村庄里。当你向西方旅行时大概只是穿过这个镇而已,想象不出它是什么样子的,何况35年前的样子就更难想象了。当初我却不得不住在这里。我—直讨厌它。真该死!这里的一切都这样落后,这样迟钝!我想不出还有哪个地方比这里更落后了。不过,在我的年龄第一次穿上军官服装该有多么自豪和陶醉。你恐伯理解不了,只有当过兵的人才能理解。当时还感觉不出这个小镇有什么难以忍受的东西。这个凄凉的小镇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我与其说是生活在这个镇里,倒不如说是生活在军装里。这是托马逊的杰作。它使我神往。军装包裹着我,把我美化了。你或许会觉得我言过其实了。可是事实就是如此。这军装能体现出我是个近卫军军官。每逢我在这个没有生活旋涡、没有娱乐、没有情趣的小镇中觉得实在无聊时,我就穿上华丽的军装,配上所有的绶带,于是无聊之感就从衣领处消逝了。我似如一些女人,在无人看她的时候也决不放弃打扮一样;我的穿着打扮只是为了我自己。我陶醉于自己的肩章和检阅时的绶带,还有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佩剑。我常常在下午4点钟光景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随便哪个转角处闲荡,并不打算找什么人。当时我胸中所充满的自豪,就象我后来在根特大街上挽着一个女人听到背后有人说:‘哎!真是个漂亮得无可挑剔的军官!’时一模一样。在这个贫穷的小镇里根本谈不上有什么商业区或者热闹区,只有些近乎破落的古老家庭。他们对军官也看不惯。从来没有哪个军官被人邀请去参加社交活动或者舞会。我们最多在大街上散散步。天气好的时候母亲们带着宝贝女儿出来散散步,我们可以观赏观赏她们。到了两点钟,那是午茶时间,响过第一次钟声后所有的女人都摇曳着裙子走了。可怜的街道顿时空了。我们本来从不参加星期日中午的弥撒。复辟时期规定为军人弥撒,所有军人全都参加。不过,在这个死气沉沉的近卫军团里,这倒可算是唯一的消遣了。我们这些年轻人正处在向往爱情和需要女人的年龄,这种军人弥撤无异是一帖兴奋剂。除了正好值勤的人以外,其余的军官随便分散坐在教堂里。我们大多数坐到美貌女人后面。她们肯定知道白己背后有人。我们轻声地,但是让她们听得清楚地议论她们的面貌、身段和风度。这就是我们的军人弥撒!当年轻姑娘们在母亲旁边跪下时,就会有不少情书塞进她们留在椅于上的手简里。军官们会在下个星期天在同一个手简里找到她们的回信。除此之外,就没有什么其他的手段可以用来接近这个小城市里的漂亮姑娘了。对于我们来说,她们好象是躲在轻纱背后,但也还不是只能让人从远处眺望和遐想。她们倒还不是拒人千里之外。这个小镇直到今天也没有一个象样的地方。连一个吃得到丰盛军官伙食的大饭店都没有。因此,我们只得放弃集体生活,分散地借住在经济条件不宽裕的居民那里。他们乘机抬高房租,好得些钱改善他们的生活。 “我也是这类借住者中的一个。我有一个同僚住在‘马车站’客栈里的一个房间内。这客栈就在这条街上几幢房子的背后。如果你在‘马车站’客栈正面,可以看到场上画着一轮金色的太阳,背景是白色的云;上面写着‘到太阳升起的地方来吧!’这太阳做成一个日晷仪的式样。我的同僚在他住所附近为我找到一个住处,就是那扇窗子里面。今天我仍有这样的印象,它还是当初那样,一点都没有变化。我由他伴送到那儿。他的年纪比我大,在团部里耽的时间也比我长。他喜欢我那缺乏经验、无忧无虑的样子,愿意在我刚当上军官的一段时期内当我的监护人。我已经对你说起过,我强调过热爱军服。我的这种感情是今天这个时代里强调和平议会、哲学和人道主义废话的入们所体会不到的。 “土兵的生活几乎与和尚一样,我是一个士兵!所以我满足于近卫军的和尚般生活。除了和房东一起吃饭的时间以及每天值勤和野外操练外,我的大部分时间都消磨在家里。每当操练回来以后躺到巨大的深蓝色皮沙发上时,那种爽快的感觉就象在清泉中冲凉一般。我只是在心想找个附近的朋友比试几个回合的剑术或者玩上几副牌时才肯站起身来。我的朋友叫做路易·德·门。他的空余时间比我少,因为他在这个小镇里从缝纫女工中找到了一位姑娘。有了情人,时间就消磨得很快。不过我对女人了解甚少。她们对我还没有多大吸引力,不想去步他的后尘。我对女人的知识都是当初在圣·西尔军校时作为学生出外自由活动而积累的一般性经验。有的人对异性的热情来得很迟,可是非常猛烈。你认识圣·雷米吗7他是一个以不顾一切蛮干出名的人。我们称他为半人半牛的怪兽。这不是因为他头上出了角。不过,他也确实可以说头上出过另一种角①他杀死了他妻子的情人。此人一见女人就没命了。” “是的,我认识他,”我回答说,“不过,那时候他已经老了,而且变得不可救药了。他越老越风流。” “可是这个圣·雷米直到27岁还没有喝过一杯酒,没有碰过一个女人。如果你想知道的话,他会自己向你证实这一点的。当时他对有关女人的事简宣象个新生儿那样一无所知。尽管他早已不贴在奶妈胸口上了,可是直到那种年纪还只喝牛奶和水。” “不过这个脱班者还是赶了上去,而且后来居上。” “是的,”子爵说,“我也是这样!不过我要赶上去的地方比他还多!我就是在这个小镇里迈出了拘谨的童贞时期。上帝呀!从我的出身看,我是一个马耳他的骑土。我甚至还是一个身悬高级骑士十字勋章的叔父的继承人。如果这次革命没有废除骑士勋章的话该有多好。尽管废除了,我还不时佩带起勋章绶带来过瘾。这也是桩小小的傻事吧!” “谈到我借住地的那些人们,”布拉萨德子爵继续说,“你很难想象他们是一些庸俗之辈。我指的是一对房东夫妇。他们年事已高,很讲究礼貌。他们对待我的礼貌仿佛旧时代遗留下来的一阵清香,在他们的社会阶层中可以算是难能可贵的了。我还没有到达为自己的利害关系而观察别人的年龄。他俩对我极少关心,这使我对他们也不感兴趣。每天我只与他们相处两小时,也就是中午和晚上和他们一起进餐。有我在场时,他们在交谈中从不对他们的经历吐露半个字,通常都是围绕这个城市的新闻去谈论,从而使我对这城市有所了解。谈论时男的措词尖刻,兴高采烈;女的比较含蓄,当然她也乐于传播流言蛮语。有一次我听到那位丈夫说,他在年轻时曾为某人办事而长期出门旅行。他的情人—直等着他,直到他回乡后才娶她为妻。这对老人非常诚实和随和。他们静悄悄地生活着。妻子常为丈夫编结长统袜子消磨时光。丈夫爱好音乐,他常在我房间上方的顶搂里用他的破琴弹奏古老的曲子。看来他们俩以前有过富裕的生活,也许因某种困境而丧失了财产,现在不得不依靠出租房间兼供膳食来弥补收入。除了这一点,其他方面还感觉不出窘迫。这幢房子里处处显露出过去富裕生活的痕迹。数量充足的熏香衣物、齐全的银餐具和考究的家具可以看作为一笔可观的动产。不过都没有人保养整修它们。我住在那儿觉得很舒服,伙食也不借。我充分利用他们允许的自由,正如照料我的女仆惯常说我的那样,睡到想剃胡须的时候才肯起床。她把尚在发育中的小伙子嘴上的几根嫩毛称为胡须,真是太抬举我了。 “我在房东家悠闲融洽地住了半年光景,简直成了他们的一家人。不久,我在房东家遇到了一个人。奇怪的是他们在我面前从未提起过他们家还有这样一个人。那一天我校照习惯时间下楼吃午饭,在饭厅的一个角落里看到一个苗条匀称的姑娘踮起脚尖站在那里,想把她那垂着飘带的帽子挂到衣钓上去。她的举止好象这里正是她的家,此刻她回家来了。衣钩很高,她费力地挺直身体,看上去宛如一个舞蹈演员。她那紧裹在绿缎紧身马夹中的漂亮身段显眼地露出来了。马夹上的流苏垂到白衣服的下面。当时的女人大多穿紧身马夹束腰。这也是女装中唯一不怕暴露给人看的衣着。当她听见我进来时,手臂仍伸直着就转过头来,因此我看到了她的脸。但是,她继续干她的事,好象我根本不存在似的。她在查看挂帽子时是否弄皱了飘带。她在慢慢地、仔细地、几乎又是满不在乎地这样做的时候,我正站在那里,等着想招呼她,等着她注意到我。终于她那两只冷冰冰的黑眼睛中射出的目光看到我了。她的头发是提图斯发型,前后都比较短,前额上覆盖着发卷。这种发型给人一种深沉的印象。我不知道面对着的是谁。房东的餐桌上从来没有招待过其他客人。她大概是今天被请来吃饭的。饭桌已经铺摆好了,上面放着4副餐具。可是当我知道她是谁的时候,比刚才看到她的时候更为惊讶。房东夫妇进来了,他们把她作为女儿介绍给我。她从寄宿学校毕业回来。今后她将和他们一起生活。 “他们的女儿!我想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做他们的女儿,但是决不是这个姑娘!不,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够生出绝色佳人的。从生理学上讲最丑的夫妇也可以生出最美丽的子女,可是她和父母之间的差异太大了。我感到一个年轻姑娘极少有这种气质。她有一种难以定性的感情和冷膜的神情。如果不是这样,人们虽然会说‘看呀!多么美丽的姑娘,但是过后就不再想到她了。她的神情不仅与她的父母不同,也和所有其他人不同。她好象和大家毫无共同感情,让人仿佛凝住在惊讶之中。如果你知道维拉斯克的名画‘公主和猎犬’的话,就会理解这种神情。它既不是骄傲,也不是鄙薄或者轻蔑,干脆就是无动于衷。因为骄傲、鄙薄和蔑视的表情至少还告诉人们,他们是存在的,她还在花精力去鄙薄或者蔑视他们,而这种表情只是不屑一顾地表示:‘对于我来说他们根本不存在!’我承认,这张脸在第一天以及以后的许多日子里,甚至到今天,还是个解不开的谜:这个身材修长的姑娘竟会是一个庸俗胖子的女儿。这个胖子身穿黄绿色外套、白色背心,一张脸象他老婆腌渍的果子,后脖颈鼓起了肥肉褶纹,双下巴露在纱围巾外面,说话时语无伦次。就算除了这些再也没有其他什么缺点了,就算这类问题的答案不在男人身上,但据我看那个女人对这个谜也提供不了任何答案。阿尔贝蒂纳是她的名字。把这位高雅的姑娘从天上降临到凡夫俗子的家庭里来,好象是老天存心开了个玩笑。父母为了方便就叫她阿尔贝。这个名字非常适合她的容貌和风度。她看上去根本不象是他们俩的女儿。这次午餐以及以后的多次接触中她留给我的印象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少女,文雅大方,毫不矫揉造作。每当她想说些什么时总能选择得体的字眼,说得恰如其分,从不说过头的话。她似乎知识渊博——我不知道她是否真是这样。在一起进餐时,这方面也很少有机会表现出来。由于女儿在座,两位老人的交谈就得转移方向。他们不再高谈阔论那些城里发生的风流韵事了,只是说些下雨、天晴之类的敷衍话。阿尔贝蒂纳或者就叫阿尔贝的面容始终冷漠得毫无表情,起先使我十分别扭,甚至有点坐立不安,不久以后也就完全无所谓了。我天生喜欢社交。如果在某个场合遇到了她,这种冷若冰霜的神情一定会大大地刺激我。好在我又不想向她求婚,随她怎么样都与我无关。我坐在她对面。每次她连看都不看我一眼。我好歹是借住在她父母那里的客人。这太使人尴尬了。她怎么可以没有任何反应。阿尔贝与我之间的关联说近不近,说远也不算太远。所以我总是想对她的冷漠无情找出答案来。 “实际上我和她双方都保持着这种态度,彼此极其冷淡地用最简略的词汇表达客套话。对于我来说她是一副可望而不可及的图画。不知道她对我有什么想法?在餐桌上—一我们总是在这里碰头一一她的目光始终望着广口水瓶或者糖瓶的盖子。她说的每句话总是那么正确、简练,可都是些无关紧要的话。这对于了解她的性格毫无作用。不过这与我有什么关系呢?但愿我此生中从没有想到过要望一望这位沉默而又傲慢的姑娘脸上那副不相称的高贵公主似的神情。可悲的是现在我不得不向你说明一件事,它的发生象闪电一样击倒了我,只是没有伴随雷声而已。 “有一天晚上,这是阿尔贝小姐回家一个月后的一个美好的晚上,我们又坐在一起吃饭。这次她坐在我旁边。我一向不注意日常琐事。照理我应当注意到她不象往常那样坐在父母之间,而是坐在我的旁边。当我把餐巾铺在膝盖上时——不,我怎么也说不清楚当时的感受和惊讶!——我感觉到桌子下伸过来一只手,大胆地握住我的手。我以为是白日做梦或者说我根本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唯一感觉到的是一只大胆的手居然在餐巾下面探摸我的手。真是不可思议,出人意料!这种抚摸把我全身的血液煽动得沸腾起来。血液从心脏骤然流向手掌,象是被一台泵猛烈抽吸那样。我的眼睛里闪动着幻光。我的耳朵嗡嗡作响。我好象要休克了。这只不算太小的手热乎乎的,肉感的嫩手传过来的是无法形容的情欲和激动。这只犹如小伙子那样有力的手紧紧握住我的手。大概你一定知道,当时的年轻人还把情欲看作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我动了一动,想从她的紧握中抽出我的手。但是那只手早已把我的手麻醉了。随之,我的意志也跟着被征服了。我的呼吸在这最幸福的时刻美妙地窒息了。这是35年前的事了!你一定会说,我的手以后就习惯于让女人的手握捏了。不过直到今天我还能感觉到当初握住我手的那只手传来的专横的、荒唐得离了谱的热情。那只手把一阵阵痉挛送进我的身体。那位女儿居然当着父母的面给我这种感受。我真担心会让他们觉察出来。我十分惭愧。我这堂堂男子汉还不及一个姑娘胆量大。她冒着风险,以难以置信的冷静去做离经叛道之举。为了镇定我自己,我把嘴唇咬得出了血,才算控制住我沸腾的情欲,没有让两位轻信他人的可怜老人看出点什么来。现在我的眼睛正找寻那双手中的另一只。在这紧张的时刻,另一只手却冷静自如地旋动桌上的油灯螺钉,因为天开始暗下来了。我呆瞪瞪地望着它。这只手是那只手的姐妹,也就是那只象火炉一样把强烈的火焰注进我血液的手的姐妹。它虽然略为粗壮了些,可是修长的手指好看极了。灯光照在指尖上反映出玫瑰色的光彩。这手毫不颤抖,轻松而宁静地拧亮了油灯,优美的手势简直无与伦比!不过我们不能一直这样坐着。我们要用双手吃饭。阿尔贝的手松开了。同时她的脚却以更大的力量和热情专横地踩到我的脚背上。在我深感时间太短的进餐期间她始终踩住我不放。开始时它给我一种泡在烫水中的感觉很难忍受,但很快就适应了。后来便觉得无限舒服,甚至联想到地狱烈火中的罪人也许会如鱼得水一样有精神和很快活。你自己去想象,那天晚上我吃了东西没有,是否参与了好心肠的房东夫妇的交谈吧!正派的共母根本没有觉察到桌子底下进行的秘密活动。他们怎么会丝毫没有觉察呢?我为他们感到的不安倒比为我自己和为阿尔贝更加强烈。我才17岁。我自诩非常正派而且富有同情心。我想;‘她是厚颜无耻吗?她发疯了吗?’我从服角睨视这个姑娘。她自始至终没有放弃过她那公主般的聆持和高傲风度。她脸上的平静神情和脚上的疯狂举动,犹如地球的两极和赤道,相距太远了。我读过许多描写风流韵事的书,其中对女人都不是往好里描写的。我是军事学校培养出来的,在理论上至少我也是洛维拉斯式的风流人物,象许多漂亮小伙子一样,想在门背后或者楼梯上背着母亲吻她的宝贝女儿。此刻17岁的我身上原有的—点自信心动摇了。这里所发生的一切比书上所谈到的有过之无不及,甚至大大超过我以前听说的女人天生具有装模作样的能力,超过了她们掩盖最激动和最深沉感情的能力。你想想!她也只有18岁!真的满了18岁吗?她刚从一所寄宿学校回家。为她找到那所寄宿学校的母亲无疑是正派的和虔诚的,也没有理由去怀疑那所学校。她却做出了一个年轻姑娘不该有的鲁莽和越轨举动,居然还神态自若,毫无羞色;况且受到她猛烈挑逗的我以前从来没有作过任何姿态或暗示。这些想法一一闪进我的脑海,使我的感情陷入混乱。不论在此刻还是以后,我都不想深究原因。这个姑娘的过火举动体现了她的惊人早熟。我始终认为,一个女人初次见面就扑到男人怀里那就是堕落。或许有人会说:‘可怜的女人!’此话在同情中隐含着鄙薄!接着还会说:‘我倒是规规矩矩的。’这并不说明这男人是白痴;这是法国人做坏事的时候为了逃脱良心谴责而找的借口。我非常明白,我和这个姑娘之间不存在爱情。爱情不会这样不顾羞耻。爱情不会是这样赤裸裸的挑逗。我也完全清楚那姑娘对我怀有的也不是爱情。不过管它爱情不爱情,到了这种地步,我需要的就是这个。当饭后从桌子旁站起来时,我已经这样决定了。在阿尔贝的手握住我的手以前,我根本想都末想这只手。现在这只手却深深地激起了我的情欲。它紧紫地抓住了我。我为什么不也去紧紧抓住她呢? “我象梦游似地登楼回房,一面回味刚才餐厅里所发生的一切,一面考虑用什么方法去勾搭这个挑逗我的姑娘,我顺便说一说,她似乎总是和她母亲耽在一起,经常同坐在一张缝纫桌旁干针线活。桌子就放在餐厅的一角。我从未见过有女友来找她。星期天则跟父母出去做弥撤或吃茶点。这些情况看来对我很不利。我真后悔以前没有和她的父母搞得更热络些。我虽然对待他们很客气,毫不傲慢,但是缺乏人与人之间情感上的沟通。有时还言不由衷地客套一番,那是人们最不喜欢的空敷衍。不过,现在很难改变这种局面了,否则就有泄露天机的危险,一定会导致他们猜疑我怀着什么鬼胎。我只有在上楼或下楼时寻机会,就在楼梯上和阿尔贝说话。可是,在楼梯上说话很容易被人看见或者听见。在这样一个地方狭小的房子里来往走动总是摩肩接踵的。看来只有一种方法可用:就是写信!既然这个大胆姑娘的手能够在桌子下面找得到我的手,肯定也能不费吹灰之力接到这封信。于是我写了。这是一封一个男人在幸福之杯中喝到第一口甜酒之后还想喝第二口的愿望下所写的信,措词恳切、真挚和令人陶醉。不过还得等到第二天午饭时才能把信递给她。我觉得这段时间实在太长了。好不容易总算熬到了时候。那只在过去的24小时内让我始终感到具有无限魅力并且传送暖流的手又伸过来了。它很快找到了我的手。阿尔贝小姐感觉到了我的信,一下子把它塞进我意料中的地方,即紧身马夹的开口处。同时她那天真无邪的面容好象什么事也没有发过,她还用极其随便的动作理平折皱的衣角,动作是那么自然,那么灵巧。她的母亲面对着她,正在给她舀汤,居然一点都没有觉察。那位傻乎乎的父亲还在怀念他的提琴——尽管早就演奏不了——当然更加毫无察觉了。” “换了我们也会这样的,我的上尉先生!”我高兴地打断他的话,因为我认为他的故事很快就将发展到成为近卫军中的老生常谈了。我完全猜想得到接下去将是什么内容,我说:“几天以前在我的包厢旁边坐着一个女人。她有点象你的阿尔贝小姐,也许年龄不止18岁了。我保还没有添油加酱,她在整个演戏期间端庄地、一动不动地坐着,就象一尊花岗石雕像,连头都没有向左右偏转过一下。其实她可以稍稍地动—下的,这样可以展示她那极其美丽的裸肩。在我包厢后面,也就是她的背后坐着一位年轻的先生,也同她一样,除了聚精会神看歌剧以外,可以说目不斜视,端坐得纹丝不动。这位先生不象一般男人表面上装作一本正经,暗地里左顾右盼、眉来眼去。等到戏演完了,观众在乱哄哄中几乎走空了,那个女人才从包厢座位上站起身来,想把斗篷的扣子扣住,却反而掉了下去。我听她用专横的语气对丈夫说:‘亨利,你给我把斗篷拾起来!’当亨利俯身去拾斗篷时,从亨利背部的上方,她伸出手去从那位年轻先生手中接过一封信,态度自然得就象从丈夫手里接过一把扇子或者一束鲜花。可怜的丈夫重新站起来时手里拿着一件深红色的斗篷。它的颜色还不及他的脸红,因为他卡在两排椅子之间的狭道中憋得差点中风。是的,这一切我全都看在眼里了。我真想叫他别把斗篷递给妻子,倒不如干脆蒙在自己头上,遮住那对宝货加在他头上的羞辱。” “你的故事确实也不错,”布拉萨德子爵冷冷地说,“也许她在其他方面给予他什么好处吧!不过,你还是让我把故事讲完吧!对于这样的姑娘我完全可以不必多操心,尽管她母亲成天跟着她,她总有办法和时间去读信并且给我写回信。我打算长期利用这条桌下邮路。我信心十足,洋洋得意地准备前去接受回信。一踏进餐厅就觉得不大对头。阿尔贝小姐坐到了原来的位置上,也就是坐到她父母之间去了。为什么要改变呢?为什么不让我知道就改变呢?难道她的父亲或者母亲起了疑心?阿尔贝小姐坐在我对面。我情急地望着她,希望她能理解我的心情。我的眼睛里怀着一连串的大问号;但是,她的眼神平静如故,依然如一潭死水。态度上满不在乎。她虽然望着我,但是她的目光里根本没有看见我这个人似的。这种长时间平静地望着的目光只能使我更加焦急不耐,觉得生命似乎要停止了。惊奇、期待和失落的感情混成了一团乱麻。我不理解这个早熟、沉着、又老练的迷人姑娘今天竟然不敢给我一个明确的暗示,一个多少能说明些问题的暗示。至少该让我体会到我俩彼此理解了。我们已经是同一条船上的人了,有权分享共同的秘密,不管这是爱情,还是不算爱情。我不由得要问,当时真的是这个姑娘把手脚伸过来的吗?她那只手能够如此灵巧地当着父母的面把一封信塞进紧身马夹,好比头上插朵鲜花那样自然,既然有那么大的胆量,难道给我一个暗示的目光还有什么困难吗?可是,我始终没有得到!直到吃完饭也没有得到我等待着的、那种能燃烧我心灵的目光。吃完饭我不得不站起身来准备上楼回房。我最后还希望,她也许会用其他什么方式回答我。既然她把我作为满足她情欲的对象,那还会有什么顾忌和担心呢? “我反复思考着:如果她的父母没有起疑心,如果变动座位纯属偶然,那末明天她又会坐到我旁边来的。可是,第二天、第三天,阿尔贝小姐—直没有坐到我旁边来。她依然摆着一副不可捉摸的面容,以漠不关心的语调说些小市民在餐桌上常有的套话。她也许以为我会用表示感兴趣的目光望她吧!这时候我的心犹如被猫爪剧烈地抓着。她却若无其事,情绪平静,而且是高度平静。这使我几乎达到愤怒的状态,快要控制不了自己了。她自始至终保持这种满不在乎的表情比改变座位前对我的刺激更加强烈。我陷入了高度紧张和激动的状态,就象爆发前的火山。我瞪大眼睛看着她那神秘莫测的、冷冰冰的大眼睛。我已顾不了是否失礼了。我真弄不懂,她的这种态度是一种策略?是一种卖弄风情?还是存心愚弄人?我知道,有些女人一开始总是感情热烈奔放,过后又觉得无所谓了,没有劲了。尼昂曾说过:‘只有达到适当时刻才能看出这一点。’难道尼昂所说的时刻这么快就过去了吗?可是我还一直在等待着。等什么?等一句话,—个表示。我心中冒出种种假设,包括最疯狂的假设。是不是家里有—种不可克服的阻力禁止她给我回信,逼得她只得利用和她母亲散步的机会把信悄悄地投进了邮筒。一旦冒出这种想法,我在一天中就有两次坐立不安了。那就是从邮差来前的一小时起心神不定。到了这时刻,我总是压低了声音一再问那位老邮差:‘有我的信吗?’回答总是:‘没有,准尉先生,没有你的信。’这老一套的回答简直叫人难以忍受。失望变成了怨恨。我开始恨阿尔贝。失望转化成的怨恨使我对她的态度出于什么动机有了解释。怨恨又会转化成蔑视。蔑视是怨恨的反应。我极度地蔑视她。这个胆小鬼,既然来挑逗我,却又不敢回信。我发觉自己在使用刻毒的字眼在心中辱骂她,而且也不感觉到这是冤屈了她。我甚至企图努力不再想她,忘了她。当我对路易·门讲到她时也不避开军人爱用的刻毒字眼,因为在讲述时引发出来的怒火已使我丧失了骑士的风度。我就这样对路易把我的遭遇和盘托出。他拈着金黄色的胡须耐心听着,一点没有打断我,因为在27军团里我们都不是道学家,最后他说道:‘还是学着我那样去做吧!赶快转移阵地。在城里找个缝纫姑娘作为你的心上人,把那该死的女人忘掉了吧!’ “可是,我没有听从路易的劝告,因为我已经陷得太深了。如果她听到我另找了一个心上人,也许会认为,我只是想利用女人的嫉妒心理来制伏她或者刹刹她的骄气。但是她不会知道我的所作所为的,有谁去告诉她呢?除非我真的那样做了,并且把姑娘带回家来,就象路易把姑娘带进旅店—样。不过这么一来,我会和好心肠的房东夫妇关系弄僵,甚至逼得我去另找住处。所以,在我想出其他高招之前,决不放弃阿尔贝的手脚会再度探到我身上来的可能性,尽管她依然保持着冷冰冰的态度。 “我说,你还是算了吧!”路易取笑我说。
“就这样过了整整一个月。我下定决心,也要象阿尔贝那样表现出毫不在乎、完全淡忘的样子。以大理石对大理石,以冷冰冰对冷冰冰。我始终保持彬彬有礼——其实我厌恶这种礼貌——甚至在狩猎时也还是这样。我的日子就在这彬彬有礼和紧张等待中过去了。每逢我下楼吃饭总是期望能够象第一次那样单独地在餐室遇到她。席间,当我的目光从正面或侧面与她的目光相遇时,她并不闪避。她的目光还是那么清澈,那么宁静,然而一无表示。饭后我总要再逗留一会,看着一老一少两个女人坐到窗前拿出针线活来做。这时候我贪婪地痴望着,留意会不会掉下什么来,譬如顶针箍、剪刀、一块布片……好让我上前拾起来,借机捏捏她的手,那只永远忘不了的手。当我上楼回房时,我深信那双曾有力地踩过我的脚也许会在走廊里响起脚步声,若然我将在楼梯上等她。就这样:我下楼吃饭前等待,吃饭时等待,上楼时又等待。除了等待还是等待。可是这一切都是白费心思一场空。有一次我看到她出门的时候把自己包裹在一条年轻姑娘常用的大围巾里。至今还没有忘记,那是一条红白相间、两端洒着黑色和黄色小花的围巾。她的上身始终没有转向我。回家时还是有母亲陪伴着。她的头或者眼睛也没有向我的窗子抬起来。她用这样可怕的举止宣判了我的不定期徒刑。当然我也明白,女人们总喜欢撩得男人坐立不安。可是她做得也太过分了。我的军服曾经给过我幸福感,现在连想都不想了。每天完成了操练和检阅以后我马上就回家。我也已经没有兴趣为任何值得纪念的事情去干杯或者去读小说。小说本来是我当时唯一还想读的书。我更不想到路易·德·门那儿去了。我不击剑,不抽烟。我什么也不干,就连躺在皮沙发上也不再有舒服的感觉。我耽在房间里象关在笼子里的一头狮子,嗅到了外面清新的空气,却只能在笼子里转来转去。 “白天是这样,夜里有一大半时间也这样。我很晚才上床还是睡不着。是她害得我整夜瞪着两眼。该死的阿尔贝!她把我血管里的血液搅得沸腾起来了。她放了一把大火以后头都不回就走了,对被她点燃起来的熊熊烈火连望都不望一眼!我象今天晚上一样”——这时候子爵用戴着的手套擦擦结了水珠的玻璃窗说,“把窗帘拉拢了。当时这幢楼房是附近唯一的一幢,免得邻居们出于好奇心来窥探房间里的动静。我的房间是一个高级房间,匈牙利拼花地板,樱桃木家具配有铜质配件。大床床柱的顶部雕刻着司芬克斯狮身人面象。床脚上雕着狮爪。五斗橱和书桌的抽屉把手都雕成狮首状。狮首的绿色开口中装着黄铜拉环。一张方桌的樱桃木颜色比其余的家具略深些,上面覆盖着灰色大理石桌面。它镶嵌在青铜边框之中。靠墙大床对面的门窗之间放着一只我已多次提到过的蓝色皮革大沙发。此外,这个高大的房间里还放着—张仿制的中国漆器小桌,桌上有一个尼约伯半身像,在暗角中呈现神秘的白色。这是古代珍品的复制品。在—般市民家里是不可能收藏真货古董的。不过阿尔贝不是比那珍品更难得到吗?墙壁的下半部覆着漆成奶黄色的木板。墙上没有挂画或者刺绣品,我只是把武器挂在一只镀金的长铜钩上。当我租下这间巨人居室时——路易·德·门少尉习惯于这样称呼它——我让人在房间中央放上一张大圆桌。我把地图、书籍、文件堆放在上面,同时又把它当作工作台。我在这张桌子上写东西,如果有什么东西要写的话。有一天晚上我把沙发移到大圆桌旁边,在灯光下作画,但仍不能摆脱一个多月来的折磨,反而陷入更探的痛苦之中,因为我画的是使我着了魔的妖女阿尔贝的头像。我默默地勾勒出她的脸,看着她更使我着魔了。夜渐深了。临窗的街上每晚从相对方向驶过两辆公共马车;一辆约在将近l点钟,另一辆约在两点半。两辆马车都停在旅店门前换马。阴森森的街道就象黑沉沉的井底,静得连蚊子的嗡鸣声都听得清楚。有时偶然在我房间里也会有一只蚊子躲在角落里或者窗帘折皱中。窗帘是用厚实的红绸制成的。我把它从挂钩上放下来,把它拉平。卧室里变得更安静了。这个小天地里只有作画的铅笔沙沙作响。我继续用心灵在画她。上带知道我是用何等温柔的手法和何等炽烈的热情在作画。突然,并没有听到锁舌的卡嗒声门却自行打开来。门枢正发出轻微的吱呀声。门至半开,仿佛被自己发出的声音吓住而停止了。我以为大概是门没有锁好,被微风吹开了。我从桌子旁站起来,想去关门。可是,那半开着的门又以极其缓慢的速度继续开大,再度发出轻微的吱呀之声。门完全开直了,出现在我面前的竟是朝思暮想等待等待又等待的阿尔贝。 “哦!我的上帝!如果神经不够健全,一定会以为这是幽灵出现或者是一种幻觉。不过我自知神经很健全,我看到的实实在在是阿尔贝小姐。门是她开的,肯定是她开的。她一步跨进门来,立刻转身把它关上。由于用力稍猛,砰然的撞击声和卡嗒的锁舌声替代了刚才开门时的吱呀声。请不要忘记,当时我还不到18岁,我惊呆了,或许她也害怕了。但是阿尔贝好象要比我成熟。她向我作了个有力的手势,叫我不要出声。她似乎也有点后悔关得猛了些,以致发出了较大的声响。她侧耳贴在门上谛听门外有什么动静,会不会因此有人循声而来。直至听来一切重归于寂静,她才有点摇晃地直起身来。我快步迎了上去。她马上象一只小鸽子那样扑到我的怀里。” “你的阿尔贝真富有戏剧性!”我对上尉说道。 “你也许认为,”他对我的嘲讽不加理会而继续说道,“她是在惊慌、热情或昔不知所措的状态下扑到我怀里来的,就象一个被追逐得走投无路的姑娘,或者她蠢事做到最后—步,不知往下怎么办才好而横下一条心扑到男人怀里的。不,不是这样!如果你这样认为,那就错了。在她身上没有丝毫卑贱、好奇或恐惧。与其说我抱住她,还不如说她抱住了我。起先她把前额贴靠在我胸前,接着拍起头来用大眼睛望着我,仿佛要证实一下她抱住的是不是我!她脸色苍白,比往日看到的更苍白,可是仍然保持着公主似的端庄神情。她一如既往毫不激动,平静得出奇。只有略微启开一点点的嘴唇稍许泄露出慌乱,但不是那种幸福来临时的慌乱或者情欲将要得到满足时的慌乱。这种慌乱略带一丝忧郁。我没有时间多看她,带着胜利感和征服感用控制不住的热吻温在美丽而略为翘起的鲜红嘴唇上!她那深不可测的黑眼睛眨都没有眨一下。眼睛深处就象嘴唇一样显露出疯狂的情欲。我被这热烈的吻所俘掳,被和我分不开的嘴唇所诱惑,吸吮老少女口中特有的香气。我把偎倚在我身上的她抱到蓝色皮沙发上。我曾在这张沙发上辗转反侧地思念了她一个多月。现在沙发在她赤裸的背部的压迫下快活地吱嘎作响。她是半裸体来我这里的。她是从自己的床上到我身边来的。为了到我房间里来,她必须穿越她父母的房间。她得小心地摸索着行走,以免碰撞到家具发出声响而惊醒两老。” “哦!”我说,“在战场上也不过需要这点勇气就够了。她当得起一个军人的情妇!” “这是她和我的第一夜幽会。”子爵继续说道,“她象我一样有火一般的热情。我发誓,我什么都得到满足了。不过这不是主要的。万事要付出代价。我们即使在共浴爱河的时候,即使在热情奔放的高潮中,也没有忘记这样做会把我俩带进—个可怕的境地。她在我这里所找到的、并且也献给我的幸福宫殿,是她用坚定的意志、百折不挠的毅力得来的。她为之陶醉。我也和她一起陶醉了!我没有说出或暗示我的担心。当我的心压在她的心上兴奋得几乎停止呼吸时,也不能完全摆脱潜在的恐惧。透过她的快活呻吟、热吻和四周沉睡的寂静,我竖起耳朵倾听,担心会突然响起什么声音。她的母亲是不是醒了?她的父亲是不是起来了?从她的肩膀上向门看去,是不是她忘记把门上的钥匙拔掉?门会不会忽然打开,出现两张苍老而愤怒的脸?甚至蓝色皮沙发所发出的、本来是刺激我情欲的、快活的吱嘎声也不能抑制住我的恐惧感。我的心跳传给她,而每下跳动好象又反弹了回来。陶醉和清醒同时存在着。这简直是庸人自扰,然而时间一长我就习惯了。由于我经常干那些卤莽的事情,也就习以为常了。天天处在怕人发现的危险之中,对危险也就不在乎了。我忘了一切,只知道欢乐。她决定以后隔天来我这里一次。因为我不能去她那里,她的闺房除了通过父母的房间以外别无其他通路可入。所以,她自告奋勇前来会我。她不再象第一夜那样有点呆木了。时间一长她就适应了,不再担心所冒的风险。但是躺在我怀里时仍然沉默寡言,尽管她平时很喜欢打听新闻。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克服了恐惧感。我也象一般男人对情妇那样,什么都要和她谈谈,谈我们之间的事,谈前一段日子里她对我莫名其妙的冷淡。不过眼下可不能同日而语,因为在进行了第一阵疯狂亲热之后,我正把她紧紧搂在怀里呢!当我再一次提出并不新鲜的、永恒的性爱时,她总是用长时间的亲吻和拥抱作为回答。她那带有哀思的嘴唇始终是沉默的。这嘴唇只知道吻。在这种时刻有的女人可能会说:‘我就是为了你才落到这个地步。’另一些女人会说;‘现在我什么都给了你,你会看轻我吗?’这是对性爱的两种不同说法。她在这时候却一句话都不说。奇怪的脾气!少见的姑娘!我觉得她是一块沉重又坚硬的大理石,被来自底面的烈火烘烤着。我认为总有那么一天它会熔化。可是它的密度和质地永远不会变。在她到我这里来的许多夜晚,她并没有比第一夜更开朗些或健谈些。请原谅我用一句宗教上的话‘她在仟悔’来比拟。我从她那儿什么也听不到。白天总看到她冷冰冰地不苟言笑。她那让我陶醉得着了魔的美丽嘴唇偶或张开,也是话不成句,只说几个单词。我对姑娘的情况知之甚少。她就象我房间里的许多狮身人画像的复制品那样神秘莫测。” “可是,上尉先生,”我又判断他的话说道,“这一切总该有个了结吧?你是个男子汉大丈夫。狮身人面兽不过是寓言中的动物,现实生活里是没有的。真该死,总该弄得清楚那个‘谜一样的’女人心里到底怀着什么念头!” “了结?是的,这一切早已有了结。”布拉萨德子爵说道。他在讲完他的故事以前把车窗猛然放下,仿佛他宽阔的胸膛忽然换不过气来而先得透透新鲜空气似的。他接着说道:“正如你说的那样,这个奇怪姑娘的内心世界自始至终没有向我敞开过。我们的性爱、我们的关系、我们的游戏,随便你怎么说都行,给予我们俩,更确切地说,给予我的是一个世外奇遇。这种感情从此以后再也无缘去领略了,甚至于在被我爱得比阿尔贝深得多的女人身上也没有领略过。阿尔贝也许根本没有爱过我。我恐怕也没有爱过她。我从未真正体会到我对她和她对我的感情,然而就这样互相维持了半年!在这半年中我意识到这种幸福对于—个年轻人是难以想象的。我把它理解为偷来的幸福。我明白这是一种只能在两个人之间享受的秘密,永远没有希望成功,却又无法改变这种背叛父母的行为。阿尔贝在父母的餐桌上或者其他什么场合始终保持天真无邪,完全象我第—天看到她就给迷住的那样。她前额上垂着蓝黑色的发卷一直遮到眉毛。夜里的罪恶行径从来也没有使她脸红面泄露天机。我也力图表现得象她一样不被人看透。我在思想深处自感十分满意,我竟然也能做到如此满不在乎。她为性爱甘冒这样大的风险。是呀,性爱本来就是冒险的事!世界上除了我们两人再没有人知道这事了。这个念头本身就是令人神往的。没有旁人知道,我连好友路易·德·门也瞒过了。我神态自若地和路易保持亲密交往。常常一起身穿军服或军礼服在街上闲荡,一起打牌、击剑或者喝酒。如果人们知道了所谓幸福就是一个奇异的年轻姑娘定时定点地隔天以身相就,那末生活也就变得简单乏味了。” “那末,阿尔贝的父母难道天天睡得这样死吗?”我不无讥讽地说,想用开玩笑的口吻有目的地盘问这位如今已年老的花花公子,而不让他察觉我对他的故事发生了强烈的兴趣。其实它已经把我吸引住了。 “你也许认为我是为了追求效果而讲述了一个不真实的故事吗?”子爵说,“我不是小说家!我不会添油加酱。阿尔贝也不是次次准约而来。有一点倒值得一提,那门枢早已被我上过油了,转动灵活,没有声响。阿尔贝也十分机灵。偶而母亲听见动静而喊她或者父亲发觉她在黑暗中摸索,阿尔贝从不惊慌失措,每次总能找到个借口应仍过去,譬如身体不舒服,正在找药品盒,因为不想惊醒别人而没有点灯。” “临危不慌的人并不少见,上尉先生!”我又打断他说,“你的阿尔贝恐怕还没有我要说的那个姑娘水平高。她每天夜里接待从窗子里爬进房间的情人。她的老祖母就睡在这屋子里的后半间,隔开一层帘幕。因为没有你那样的皮沙发可用,姑娘和他就在地毯上快活。也许这个故事你已经听说过了。有—天夜里姑娘快活得过了头,发出的呻吟声太响了,吵醒了老祖母.她在帘幕后面问道:‘孩子,你怎么了?’姑娘躺在情人身下吓得半死,但是,她照样应付自如:‘奶奶,我的紧身马夹扣得太紧了。我弯了弯身体,—根别针掉在地板上了。我正在找呢。’” “是的,我听过这个故事。”布拉萨德子爵继续说,“你原想用那个姑娘去和阿尔贝对比来贬低她。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你讲的那个年轻姑娘名叫随心所欲公主,正如她的雅号那样,她的这段私情—下子就偃旗息鼓了。你还忘了讲,从那夜起,她再也没有为她的情人——我记得是个修道士——打开过窗子。相反地,阿尔贝尽管遇到过可怕的阻碍,但第二天夜里照来不误。她以惊人的胆略多次地克服了几乎难以克服的困难,却象什么也没有发生过那样泰然自若。当时我是一个小小的准尉,对数学没有什么才能,懂得太少。不过,一个哪怕对概率论仅仅略知一二的人也会明白,总有那么—天,不,总有那么一夜会出事的。” “这是必然的!”我想起他开始时说过的话插嘴道,“在你当初开始担惊受怕的时候就潜伏着不可避免的危险了,上尉先生。” “正是这样,”他一反我所希望的随便说话的口气,认真地说,“你也明白,阿尔贝自从在桌面下控住我的手开始到那天深夜出现在我的房门前为止,和我的交往的确不那么谨慎。她不止一次地把惊吓和恐惧加到我头上。可是到了这步田地,就象在战场上子弹天天在耳边呼呼地飞过一般。当人们刚闻到火药味的时候,确实会发抖。不过还是会大胆地向前冲的。然而越往后越是心惊胆颤。我害怕了,真的害怕了。不是为阿尔贝担心,而是为自己担心,只为自己—个人担心!我感到心里的血与脸上的血一样要流干了。如果整个军团都象我这样慌乱,那就会全盘溃散。整个英雄的尚布朗军团会伏在马背上任凭溜缰逃散,连上校和其他军官也会因无法控制局面而随之一起逃散。以前我没有体会过,现在体会到了。 “你再听下去吧!有—天夜里。我们俩的事情总是在夜里发生的。那是一个漫长的冬夜。我不能够说,那是我们俩的一个最宁静的夜晚,但是我们好比睡在装满火药的大炮上,面对深沟壁垒、森森的刀剑以及通向土耳其人巢穴的桥梁,却不觉得有一点点不安。因为我们正沉溺于性爱。阿尔贝比平时来得早了一点,意在多耽些时间。每逢她到来,我的第一个性爱之吻,我的第一个性爱冲动是吻她的脚。这双脚没有穿进绿绸的鞋中。这双震动我心的风流纤脚是赤裸着的。这是为了走路没有声音。此时它们和所走过的铺地石板一样冰凉,因为从父母的房间到我的房间还要走过一条长廊。我必须暖暖这双为我而变得冰凉的脚。她为我从温暖的被窝中出来,也许会受凉而引起胸部的疾病。我懂得暖它们的办法,能够让苍白而冰凉的胸重现玫瑰色。可是,今天夜里我的嘴竟然不能象平常那样在撩人心弦的美丽脚背上吸吮出犹如玫瑰般的红印来。今天夜里阿尔贝比往常更加成为一个无声的情妇。以前,当我对她诉说我是多么疯狂和多么陶醉时,她热烈拥抱所使出的劲头就是对我的有力回答,不需要用言语表达了。可是今夜突然之间我得不到这种回答了。她的手臂骤然停止了搂紧我的动作。我想她大概昏眩了。她常有这种情况。不过以前她即使在昏眩时总还是用痉挛的玉臂搂住我的。在你面前我毫无顾忌,完全可以畅所欲言。我知道,阿尔贝在性欲高潮到来时会出现痉挛状态。这种痉挛就会过去,不会中断性爱游戏。我仍旧贴在她的胸脯上,等她恢复知觉。我深信有我暖着她,她很快会恢复过来的。这次闪电一下子击昏了她,第二次闪电会使她又苏醒过来。可是,这一次我错定了。我望着躺在蓝皮沙发之上,贴在我胸口之下的她,等待她那隐藏在长睫毛后面象黑天鹅绒般艳丽的、火焰般炽烈的大眼睛恢复活力。她的牙齿紧咬着,并且轧轧作响。我认为,如果我先轻轻地、然后猛烈地吻她的前额,接着慢慢地向肩部吻去,就会缓解症状。因为她的嘴还半开着,好象还能感觉出她的呼吸来。可是,她的眼睛仍然不睁开,她的牙关仍然不放松。寒冷从阿尔贝的脚慢慢地向上爬去。我再次吻她的嘴唇。我感到一种可怕的寒冷。我半坐起来,以便看清楚我的情妇。我一下子从她的手臂中脱了出来。她的一条手臂松落在自己的身上,另一条手臂从沙发边沿松弛地垂到地面上。我大吃一惊。但是,我的头脑还是清楚的。我用手探她的心口,摸不出任何动静,摸摸手腕和太阳穴都没有脉搏跳动。阿尔贝身上到处呈现死亡的迹象,躯体开始渐渐僵硬! “她死了。可是,我怎么也不愿相信这是真的!人有时会愚蠢到不相信自己亲眼看到的事实,而去相信命运。阿尔贝死了。我不知道她死于什么原因,因为我不是医生。可是真的死了。这是明摆着的事。我所采取的任何措施都是白费。我还是徒劳无用地做着,希望出现奇迹。其实我少一切条件,包括医药知识、药品和器材。我把盥洗桌上所有瓶子里的液体都倒到她额头上去试试。我冒着风险敲打她的手,因为她在这个房间里只要叫出一点声音都会带来麻烦的。我曾听到过在龙骑兵团里当中队长的叔父说起过,他曾经用下面的方法救活一个休克的士兵。那就是用给马抽血的抽血器迅速刺进血管放血而救活他的。我没有抽血器,情急之下拿来一把匕首去切开阿尔贝的血管。我笨拙地切坏了她的手臂,但流不出血来,靠硬挤挤出几滴而已。血己凝住了。亲吻、吸吮,甚至啃咬都不能使这僵硬的身体复苏了。她在我嘴唇的亲吻下变成一具尸体。我不知道往下该怎么办。我曾听到过一个古老的传说,据说情人俯卧在她身上会有起死回生的作用。于是我也试着做了。我扑在冰凉的尸体上,怎么也不能够暖得她恢复体温。我的脑子里各种念头天翻地覆地搅动着;可怕的恐惧紧紧地抓住了我。 “噢!这是什么样的恐惧?一种极度绝望的恐惧!阿尔贝死在我房问里。天亮后就会暴露。我该怎么办呢?一想到这些,恐惧的魔爪就卡住了我的脖子。我的头发根根竖起。我的脊梁骨似乎挺不住了,就要瘫软成一滩冰凉的污泥。我拼命地挣扎,一心想摆脱出乖露丑的绝境。归根结底我是个男子汉,而且是一个军人。我慢慢地从阿尔贝的尸体上爬起来,坐在她脚边,双手抱住头,脑子急剧地活动起来。我努力分析目前的尴尬处境,想找出一个思考问题的立足点,让混乱的思想理出个头绪来,以便安下心来铺排出路。我的思维竟象被猛烈抽打的陀螺,一切念头都围绕着躺在我房间里的尸体。这尸体回不了她自己的房间,待到明天她父母发现女儿死在一个军官的房间里,而且死得很不光彩,必然会指控我先强奸了她,然后又杀死了她。阿尔贝的尸体成了我头上摆脱不了的重负。死亡是隐藏不住的。尸体在我房间里更是无法解释的。我一再问自己:‘怎么办?怎么办?’考虑得时间越长,好象困难也越来越大了,最后甚至觉得绝对无法摆脱。我的眼前竟出现了可怕的幻觉:阿尔贝的尸体渐渐变大,直到塞满整个房间,再也无法把她搬出去了。真要命,为什么她的房间偏偏在她父母房间的后面呢?否则我就可冒冒险把她重新抱回她的床上去。可是现在怎能穿过她父母的卧室送回去呢?她活着时自己走过来己经够冒险的了。我怎么能穿过这个危险地带而不被那对不幸的老人发现呢?这可是我从未进去过的地方啊!然而眼下我已是走投无路,不得不去实施这个愚蠢的念头,把阿尔贝搬回她的房间去。这是保住可怜姑娘的名声,逃避她父母对我的追究和让我了却这桩焦头烂额事件的一举三得方案。不知你信不信,我想到这里自己也难以相信,我居然能鼓起勇气托起阿尔贝的尸体。好沉啊!扛到肩上后再用双臂托住。这个一小时前还刺激得使我的血液在情欲下沸腾的肉体,此刻正压在我背脊上,令我直冒冷汗。只有干过这类事情的人才能体会得出它的分量。我弯着腰打开门,也象她那样赤着脚。我朝着通向她父母卧室的走廊走去。我每走一步都觉得膝盖在颤抖。我屏息细听深夜里房子内的任何声息,除了自己的心跳以外什么都没有听到。我一步又一步地走着,终于走到紧靠她父母房间的那扇门。我想到必须穿越那用她为了回来时方便而没有关紧的门时,听到两个对人一向信任的善良老人的双重鼻息声,我忽然不敢向里走了,再也没有胆量跨越那黑洞洞的门槛。我又退了回来,荷着我的重负逃跑似地退回我的房间。我重新把阿尔贝的尸体放到沙发上,又跪到她面前,再次问我自己:‘我该做什么?我该怎么办?’我的精神几乎要崩溃了。我的头脑中盘旋着不明智的、卑劣的念头,甚至打算把当了我半年情妇的姑娘的尸体抛出窗外去。——你听了准会看不起我——我真的把窗子打开了,把你此刻看到的红窗帘拉向一边。我朝下面黑咕隆咚的地方看去,它的底部就是街面。外面太暗了,根本看不出路面来。我想,这样—来人家就以为她是自杀的了。于是我奋力抱起阿尔贝,扛上了肩。可是人类的健全理智象一束闪电震撼了我的疯狂念头。这样不是表明从我这里跳下去的吗?明天早晨人们在我窗下发现了尸体,我将怎么解释呢?行不通,根本行不通。这等于自找绝路。我只得重新放下尸体,再把窗子关上,并把窗帘拉没。尽管我弄出了一点声音,四周却还是死气沉沉毫无反应。不管我把尸体从窗口抛出去,还是从楼梯上扔下去,或者就让尸体躺在走廊上,全都不是办法。调查尸体时一切都会暴露。法医和法官都不会放过我。房东夫妇会跟我拼命。眼前是死路一条。我看到墙上接着闪闪发亮的武器,在绝望中冒出一个念头:例不如干脆给自己打一枪,一切就圆满结束了!我的并不高尚的灵魂一下子坠入怯懦的深渊(据说这是拿破仑皇帝的说法,以后我才知道)。不过,我想坦率地说:我才17岁。我爱我的佩剑。我是一个值得自豪的军人,还没有来得及上火线,还没有经历一番炮火的洗礼,难道就这么死了吗?军人的荣誉感使我抛弃用自杀解脱一切的想法,从而重新寻找走出死胡同的途径。我怎么没有想到去向上校彻底坦白呢?上校是全团的父亲,他会保护我的。于是我按照搞突然袭击时的行军规定穿戴起来。出于军人的谨慎,我带了手枪,因为无法预料会发生什么事情。我最后一次以17岁小伙子的激动吻了已经死去的、美丽的阿尔贝那永远沉默的嘴唇。在这半年里阿尔贝以迷人的温柔爱过我。我望了她最后一眼,悄悄地踮起脚尖,象一个逃兵那样气喘嘘嘘地摸索下楼,轻轻拔掉门闩,把钥匙插进锁中开了锁,把门推开一条小缝,窃贼似地轻轻侧身挤出门外,小心翼翼地关上大门,然后撒开双腿一溜烟奔向上校住所。 “我把门铃按得象警报一样火急,仿佛敌人要来抢走军旗!谁来阻拦询问,我就推开他奔去,包括上校的传令兵在内。他因为我这么晚来闯司令的房间而前来盘问。上校被我吵醒了。我一进去就将一切对他毫不保留地和盘托出。我讲得急速,中间也不停顿,因为时间紧迫,天快亮了。我恳请他救救我。 “这位上校是个大好人。他一眼看透了事件的性质,理解我的处境。‘我的孩子’,他这样叫我。他很同情我。当时我的样子是能够激起别人的同情心的。他冒出了一句典型的法国咒骂,然后对我说,我必须立刻离开这个城市,其他事情一概由他负责处理。我一走,他会去找阿尔贝的父母。可是我必须先走掉才行。我可以坐上10分钟后在客栈门口换马的公共马车,到他提出的—个城市去等着。他会写信给我的。他给了我一些钱,可是我慌慌张张忘了放进口袋。我感激涕零地吻了他面颊上的灰白胡子。10分钟后我已登上了就是我们今夜坐的公共马车的顶棚(只有这里的座位还空着)。马车飞速地从我窗下驶过。你可以想象,我是以怎样的目光向窗口望去的,因为阿尔贝的尸体还在房间里,灯光也象这样地亮着。” 布拉萨德子爵突然停住不说了。他那有力的声音到最后有点断断续续。我已经失去了说笑的兴趣。但是,我们沉默的时间并不长。 “后来呢?”我问道。 “是啊,你要知道,”他回答说,“并没有什么后来。不过,我的好奇心还在作怪,折磨了我很久。我盲目地遵照上校的指示,焦急不安地等待他的来信,希望他告诉我他采取了什么措施,我走后又发生了哪些事情。我足足等了一个月光景,但收到的不是上校的信,他是不肯写信的。就是要写,也是用军刀写在敌人脸上的。我得到的是一张调令单,要我马上到35团去报到。该团正奉命开拔到前线去。我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新部队。这是我第一次参加远征,也是我第一次参加作战。作战的劳累以及以后又经历到的爱情插曲使我忘记给上校写信,也摆脱了我对阿尔贝那段可怕经历的回忆,所以也没有去追究什么结果了。我好比身上中了—颗子弹又取不出来似的保留着这个疑问。我想总有一天会见到上校的。他肯定会把一切都告诉我。可是,来比锡一战上校身先士卒壮烈牺牲了。而路易·德·门牺牲的时间比上校还早一个月,听来真令人沮丧。”上尉补充说,“不过,最坚强的灵魂也会安息的,或者正是因为它太坚强了吧。好多年以前,由于我的相貌早已大大改变,所以敢于回到达个小镇来看看,果然没有被人认出来。我本想打听一下人们对我的那段悲惨往事还留下些什么印象,结果我却并没有去打听。这倒不是害怕听到什么公众舆论,而是我不想第二次体验当时的恐惧心理。” 这个花花公子又停住不说了。他没有吹嘘他的风流韵事,而是真实地给我讲了这段悲惨的故事。受到故事的感染,我沉思起来:这个大名鼎鼎的布拉萨德子爵不仅是一个随和的和喜欢讲究衣着的人,而且又是风流公子中的佼佼者。他模仿英国人的风度,看上去很有天赋,有时却又狂饮波尔多酒不止。我想起了他开始时说的那个深色的斑点。那是他一生中好象用强酸在疯狂的性爱欢乐中腐蚀出来的。他象一个溺水者那样突然抓住了我的手臂说: “你看!就是这个红窗帘!!”多列维利 (Jules—Amedee Barbey d'AurevilIy,1808~1889)法国作家。生于法国圣·萨维·勒·维康,卒于巴黎。本文选自《恶魔们》一书。
注释:
①:妻子有外遇,欧洲人就说丈夫出了角——译者
本篇选自《世界经典爱情小说·法国》 知识出版社 1991年5月第1版 【兔兔手工录入,转载请注明转自黑蓝及录入人】
现实大于想象
电影《情人》约30分钟的时候,小姑娘从学校回宿舍,恍然抬头,斜对面,那辆标志性的黑色大房车停在那里,梁家辉瘫坐车内为她痴呆,她深为感动,在车窗玻璃上留下一吻,然后狂奔返校,在奔进校门的一瞬间,原本向里开着的铁门突然向外推合关闭、差点与她相撞,给人——电影里的小姑娘和作为观众的我们——一个不大不小的震惊:要知道,因为力量相迎,如果真撞上的话,这一撞可不轻。 我想,没有这个关门的动作,《情人》决不会跌成一部不好的电影,让—雅克·阿诺导演的品质也不会受到质疑;少了它,根本就不能让人看到缺陷。但是,有了这个动作,情况就成倍地不同了,这个镜头虽小,但说它表现出导演最与众不同的观念,也不为过。艺术在贡献出新的、和目的无关的发现的前提下,才表现其批评的力量;言外之意是:艺术只能以创造而不是批评本身,表达它对缺陷的批评。 这段情绪本身很牵动人心,传统的习惯必定视情绪本身为终端目的也是唯一目的,以直取中道直击靶心的方式达到目的就可收工而且甚至达到完美,但是阿诺在考虑情节本身的震撼之上更大的震撼,这个开门的动作把人从逐渐漂浮的、感人的情绪突然拉回现实,感受让人吃惊的真实,分明就发生在我们每个人身上:因为自己的一个原因狂奔,一边跑还一边想着自己的事,殊不知和你心事无关的世界随时会生硬地撞你一下。这样的触目惊心的真实增加了这段情绪的痛苦。出于对真实的追求,对现实生活中真实的可能性的追索,导演给这个镜头宝贵的三秒,以强硬地体现他“艺术的观察态度”:这里没有目的统摄下的一劳永逸的套路和程序,只有真实要求的一次次的陌生。 所有最大的精彩和惊悚,现实无不包括,而并不必须依赖想象才能抵达。现代主义给人造成错觉之一就是容易使人夸大想象力在艺术中的作用,以及,误解想象力在艺术中的功能。这些,在我十八岁读这篇《红窗帘》时并不能知道,我只能本能地喜欢、尤其是因为它的后半部分而彻底地喜欢它,并且十数年来始终留有深刻印象。当时包括以后的很多年我都不知道原因,也不可能知道这原因本身是重要的。它的重要性就在于:在接近完全传统、甚至老套的外衣结构里,叙述者对故事结尾的交代不符合传统要求的“有理有据、有因有果”,深受传统小说影响的读者不会满意《红窗帘》以女主角不明所以的猝死而突然终止,然而事实上,正是因为她不明所以的猝死,才使这小说脱离了混沌的、接近腐朽的传统小说模式,具有一种现代性的震撼。我们可以看出,对小说做些创新努力并非作者本意,我不能不确信写作这故事、并且把这故事写得如此精彩的一切动机,都确实因为它那腐朽得令人生厌的副题:“一个真实的故事”,是的,这个作者写这个故事,这个故事最终具有那么大的魅力,这一切都缘于——没有别的可能:这是一件真实到了非如此不可的真事。惟有“这是件非如此不可的真事”才会使任何一个作者有胆量不需要、或压根顾不上任何虚构来弥补这个故事的结尾或所谓后续。惟有现实本身的惊异,才大过任何虚构所能抵达的惊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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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8-12 22:41:25
【那一篇】菲雅尔塔的春天·是春天 作者:目目连
纳博科夫:菲雅尔塔的春天
于晓丹 译
菲雅尔塔的春天多云而且晦暗。一切都很沉闷:悬铃木的花斑树干,杜松灌木,栅栏,砾石。远远望去,房檐参差不齐的淡蓝色房屋,从山脊摇摇晃晃地爬铺上斜坡(一棵落羽杉指示着道路):在这片水气腾腾的远景里,朦胧的圣乔治山与它在绘画明信片上的样子相距得越发远了;自一九一○年起,比方说吧,这些明信片(那些草帽,那些年轻的出租马车车夫)就一直在它们的旋转售卖支撑架上,以及在表面粗糙的一块块紫晶岩石和美妙的海贝壳壁炉台上,招徕着那些旅游者。空气中没有风而且温暖,隐隐约约有一种烧煳了的独特味道。海水中的盐分被雨水消溶了,海水比灰色还浅,是淡灰绿色的,它的波浪真是懒怠得不愿碎成泡沫。 三十年代初,就在这样的一天里,我走在菲雅尔塔一条陡直的小街上,所有的感觉都敞开着,我发现自己立刻吸收进了一切:货摊上的那件洛可可式海生作品;橱窗里的珊瑚制基督受难像;一家巡游马戏团垂头丧气的海报,那纸上粘湿的一角脱开了墙面;石板蓝色的旧人行道上,尚未熟透的橘子的一小块黄色的皮,它间或还残留着对古老的马赛克图案的一种退色的记忆。我喜欢菲雅尔塔;我喜欢它因为我在那些青紫色的音节溪谷里感觉到了大多数小花朵的褶纹甜蜜又暗淡的潮湿,还因为一座美丽的克里米亚半岛城镇像高音似的名字被它的中提琴重复着;而且因为就在它湿润的大斋节的昏昏欲睡中有一种东西,它尤其能疗治一个人的灵魂【此处原文使用的是“涂油礼”一词:这是一种宗教仪式,指涂油于人的头部或全身,也有涂在物件上的;涂油礼在各宗教历史上十分普遍,但仪式和所用的油各自不同。涂油礼的意义可以分为三种,这三种意义可以同时存在:(1)医疗;(2)祝圣;(3)授予神职。】因此我很高兴又来到这里,从相反的方向步履艰难地爬上山,往沟槽溪水那边走去;我未戴草帽,我的脑袋湿了,尽管我在衬衣外面只穿了一件轻薄的马金托什雨衣【马金托什雨衣:一种防水外套或雨衣,得名于发明防水材料的苏格兰化学家查尔斯马金托什(1766—1834)。雨衣面料用煤焦石脑溶液粘合两层橡胶,使其不透水。1832年,马金托什的防水织物获得专利。马金托什一词便成为泛指雨衣的名词。】,我的肌肤却早已充满了暖意。 我是乘卡巴拉贝拉快车来的,它带着那种尤其是在山区行驶的火车特有的不顾后果的充沛精力,竭尽全力呼啸着,一夜之间累积了尽可能多的隧道。一天或两天,就是我所指望逗留的全部时间,也恰恰是一次公差旅行中间所能允许我的短暂的休息时间。我把妻子和孩子们留在了家里,那是一个幸福岛屿,它总是存在于我所生存的明朗的北方,总是在我身旁飘浮,我敢说,它甚至从我身体内飘然而过,不过大多数时间里,它却一直在我的身外继续存在着。 一个没有穿裤子的男婴,他泥灰色的小肚子紧绷绷的,颤悠悠地从门阶上下来,摇摇晃晃地走出来,弓着腿,想一下子拿住三只橘子,却总是把第三只弄掉,最后他自己也摔倒了:一会儿,一个十二岁左右的女孩,黑黝黝的脖子上系了一串沉甸甸的珠子,穿着一条像吉卜赛人穿的那么长的裙子,猛然用她那更灵活的两只手拿走了所有的橘子。那附近,在一家咖啡店湿漉漉的露台上,一名侍者正在清理餐桌的桌面;一个忧郁的小伙子正在叫卖当地的棒糖,那东西样子很精巧,还泛着微弱的光泽,他们把令人绝望的满满的一篮子棒糖放置在有裂纹的栏杆上,两个人正越过那篮子在交谈。要么是小雨停了,要么是菲雅尔塔已经习惯了它,反正她自己也不知道她正呼吸的是湿润的空气还是温暖的雨水,有一位穿着那种专供出口的挺括灯笼裤的英国男子,从一座拱门下走来,走进一家药店,一边走,一边还用拇指在一只橡胶小袋里填充他的烟斗。药店里,大块苍白的海绵正要在一只蓝瓶的玻璃后面因干渴而死了。我感觉到的是一种什么样感官的满足在我的血脉里漾成涟漪,我整个生命对那个灰色日子的颤动和臭味的反应是多么令人惬意,这个日子浸透着春天般的香泽,但似乎它本身却感知颇慢!我的神经在无眠之夜过后总是具有较强的接受能力;我吸纳了一切:小教堂那边杏树丛里一只鸫的啭鸣,毁坏的房屋的寂静,远处大海在薄雾中的起伏悸动,所有这些还伴随着林立于墙头的瓶玻璃留意提防的深绿色,以及一张马戏广告的牢实不退的颜色——那上面画着一个穿着羽毛退的颜色的印第安人骑在一匹后腿直立的马上,姿势是用套索套捕一匹当地特有的烈性斑马,同时已被完全弄傻的几头大象正坐着思忖着它们星光闪耀的宝座。 这时,刚才那个英国人打量起我。正当我把他连同其他一并尽收眼底时,我恰巧注意到他那双蓝色的大眼睛突然斜睨时拉紧的、深红色的眼角,以及他快速舔湿自己嘴唇的方式——我想,是因为那些海绵太干燥的缘故;但是紧接着,我顺着他瞥视的方向,看见了尼娜。 在我们十五年——我无法找到能确切形容我们之间那种关系的一个词——中,每一次我遇见她,她似乎都未能立刻就认出我来;这一次,她又是呆立了片刻,站在对面的便道上,带着一副出于同情又混杂着好奇心的犹疑态度,半朝我转过身来,这时只有她的黄色披巾已经在动个不停了,就好像那些狗先于它们的主人认出你来——接着她叫了一声,她的两只手抬起来,十个指头认出你来都舞蹈起来,就在街中间,带着只有一种古老的友谊才会有的坦率的冲动(就像每次我们分别时,她都会快速地在我身上做着画十字的样子),不带什么含义地吻了我三次,而后就走在我身边,紧紧搂着我,把她的步伐调整得与我的一致,只是她那条随随便便地侧边开了一条衩口的棕色窄裙牵制了她的步幅。 “哦,是的,费迪也在这里,”她回答道,并立刻愉快地反问埃琳娜。 “一定是和塞居尔在附近的什么地方闲逛,”她继续讲着她丈夫,“我要买些东西;吃过午饭我们就要离开了。等一等,维克多亲爱的,你要带我去哪儿?” 我陪她走进拱廊下的一家商店:缀满小珠的帘外已是黄昏,她在店里用手指着一些里面填充着绵纸的红色皮手袋,费力地看着价签,像是想了解它们的展卖名称。她想要的,她说,正是这种式样,而且是鹿毛色的,经过十分紧张纷乱的窸窸窣窣的响,那位老达尔马提亚人【南斯拉夫古代居民】竟奇迹般地找到了这么一个稀罕物,这真是让我惊诧异常;尼娜正要从我手里取些钱出来,又突然改变了主意,最后什么也没买就穿过摆动的珠帘又走了出来。 外面仍然像先前一样混沌、阴郁;那股同样的燃烧气味,被鞑靼人的记忆搅动着,从那些暗淡的房屋敞开的窗户处飘了出来;一小群昆虫正忙着在一棵金合欢树上方织补空气,金合欢树无精打采地开着花,它的枝桠都拖到了地上;两位戴着阔檐草帽的工人正在吃奶酪就大蒜;他们的背后靠着一块马戏广告牌,广告牌上画着一位红色轻骑兵和一头很普通的类似于老虎的橘色家伙;奇怪——艺术家本是要尽全力把那猛兽表现得尽可能凶猛,但物极必反,那老虎的脸看上去倒是非常人性的。 “其实,我是想要一把梳子,”尼娜带着为时已晚的遗憾说道。 她的犹豫、对于第一次想法的一而再再而三的考虑,换乘火车之间短暂的焦虑,我都是多么熟悉。她总是要么刚刚到达,要么就正要离开,一个人总要不安地走各种错综复杂的路线以信守那最后的约定,即使是被确认为游手好闲的人也知道那约定是不可避免的,对此,我觉得很难不感到蒙羞。如果我在我们凡俗存在的判官面前只能甘心接受她平常姿态的样本,我就可能会让她靠在库克高店里的一只柜台上,左腿肚搭在右胫上,左脚趾轻轻敲打地面,瘦尖的臂肘和硬币鼓囊的手袋放在柜台上,而雇工呢,手里拿着铅笔,和她一起谋划着一辆永恒卧车的计划。 成批人离开俄罗斯移居国外之后,我在柏林的一些朋友的家里见到过她——那是第二次。我快要结婚了;她刚刚与她的未婚夫分手。我走进那间屋子时,立刻就看见了她,在同时扫视了其他客人之后,我本能地判断出哪个男人比我更了解她。她坐在一只长沙发的一角,双脚跷着,她纤小的身体舒适地蜷曲成“Z”形;一只烟缸斜歪地立在沙发上、她的一只鞋跟旁边:乜斜着眼睛看了看我,又听说了我的名字之后,她从嘴边挪开了她的柄状烟嘴,继而缓慢地、快乐地说道,“好吧,所有人——”接着从她开始的每个人,都立刻明白了,我们早就有着亲密的关系:不用问,她早已经忘记了有关那实在的吻的一切,然而不知怎的,因为那件微不足道的事,她发现自己隐约想起了一场温暖又愉快的友谊的延伸,而其实,这种友谊从来就没在我们之间存在过。因此,我们的关系的整个模型都是欺骗性地建立在一种想像的友好关系之上的——这与她任性的良好愿望无关。我们的相会证明就我们所说的话而言并不是意味深长的,然而我们之间却已经没有了隔阂;那天晚上吃饭时我恰巧坐在她身边,我毫不害羞地试探了她内心的容忍程度。 此后她又消失了;一年以后,我和妻子送我弟弟去波兹南;火车开走以后,我们沿着站台的另一侧朝出口走去,突然在巴黎快车的一节车厢旁边,我看见了尼娜,她的头埋在她抱着的一束花里,站在不为我所识、她已交朋友的一群人中间,那些人站成一个圆圈,目瞪口呆凝望着她,就像游手好闲者呆呆地凝望着马路,凝望一个迷路的孩子,或是一场祸事的牺牲者。她充满幸福地用她的花束向我示意;我把她介绍给埃琳娜,在那个大型火车站生命匆匆的气氛里,几句话的交换就足以让两个完全陌生的女人在相识之后的第二次见面时便彼此用昵称了;因为在火车站里一切事物都是颤抖在其他事物的边缘,这就要及时抓住它并珍爱它,那一天,在巴黎快车幽蓝色的暗处,费迪南被第一次提及:我听说她将要嫁给他了,心里竟有过一种可笑的刺痛。车厢门开始砰砰地关上。她匆忙却又尽责地亲吻了她的朋友,爬进车厢连接处的通过台就消失了。随后我透过窗户看见她把自己安置在她的卧铺包厢里,她已经在突然间忘掉了我们或是进入了另一个世界,而我们所有人,手揣在口袋里,似乎是在监视一个毫无疑点的生命在那个模模糊糊的鱼缸内走动。最后,她终于意识到了我们,敲着窗玻璃,然后抬起眼睛,胡乱摸索着像是在悬挂一幅画,但什么也没做成。几个路过的小伙子帮助了她,她探出头来,可以听得见了也真实了,她满脸喜色。我们中的一个人,追上那正在悄悄滑动的火车,递给她一本杂志和一本陶赫尼茨【陶赫尼茨,父子均德国印刷出版商。父K.C.T.陶赫尼茨(1761—1836)于1796年在莱比锡创立印刷厂,尤以印刷古典文学版本著称;子为K.C.P.陶赫尼茨(1798—1844)】出版物(旅行中她只读英文)。一切都带着美好的平安滑走了,我攥着的一张站台票被不知不觉地揉成了一团。一直在我脑中回旋着、回旋着的一支上个世纪的歌(据传说,它与某个巴黎的爱情剧有关),鬼使神差地从记忆的八音盒里冒了出来,那是我的一个始终未嫁的姨妈过去经常唱的一支伤心的歌谣,我的姨妈有一张像俄罗斯教堂的石蜡那么黄的脸,但上天却给了她那样一副圆满得令人发狂的有力歌喉,当她一张嘴唱时,那歌喉就似乎要把她吞没在火一般的云中:
人们说你就要结婚了 你知道我会为此而死去
那种美妙的声音,那种痛苦,那种冒犯,那种由节奏而引发的处女膜和死亡之间的联系,以及那个已死的歌手的嗓音本身,她作为那支歌惟一的主人伴随着我的回忆,都让我在尼娜离开之后几个小时中不得安宁,甚至后来就像一只过路的船经过时往海岸上送的最后一片平缓的小波纹,每隔一段时间就重新出现一次,像梦幻似的更稀松地拍打着岸边;或者像敲钟人已经重新坐回到家人欢乐的圈子里了,那震动的钟楼仍然发出的青铜般的创痛。又是一两年以后,我去巴黎出差,有一天早晨我去一家旅店看望一个电影演员,他是个小伙子,在楼梯过道处,她又出现了。她身穿合体的灰色西装,正在等电梯把她带下去,一把钥匙在她的手指下悬摆着。“费迪南去击剑了,”她谈兴颇浓地说道。她的眼睛盯在我脸的下方,就像在做唇读。经过片刻考虑(她的爱情理解力真是无与伦比),她转过身,靠纤细的踝关节快速地摆动,带着我走过铺着海蓝色地毯的过道。她房门口的一张椅子上摆着一只盛有早餐残羹的托盘——一把沾着蜂蜜的餐刀,灰色瓷盘里的面包屑。不过房间已经收拾过了,又由于我们突然开门通风,在法国式窗户相应的两个半扇之间,绣着白色大丽花的麦斯林纱!倏地被吸了进来,一阵抖动和扑拍;仅在房门重被锁上时,它们才放开了那窗帘,还发出了一种像是愉快的叹息声。过了片刻,我走出房,来到小型铸铁式阳台上以呼吸那混合着于枫树叶和汽油的气味——那是雾蒙蒙、灰蓝色清晨街道上的残渣;当我陪她离开旅店去某个办公室找寻她丢失的箱子,而后又去她丈夫正在与他的理事们举行会议的那家咖啡店时,我可能也像她那样十分泰然且漫不经意,因为那时我还未意识到那正在生长的病态伤感的存在——这种伤感的力量将会使我与尼娜接下去的相逢更加痛苦。 我不会提到那个男人、那个法匈作家……的名字(而且我偶然在这里讲出的一点点也是以得体的伪装出现的)。我几乎根本不想讲述他,但我不由自主他自己从我的笔底下冒出来。 今天的人们很少听说他了;这是好的,因为这证明我反抗他的邪恶魔力是对的,我的手碰到他的任何一本新书时,顺着我的后脊梁而升起的一股令人毛骨悚然的寒冷也是对的。他这种人的名声总是会迅猛流传,但很快也就让人难以忍受和厌倦了。就历史而言,它也只能把他的生活故事仅仅局限在两个日期之间的一个破折号上。干瘪又傲慢自大,随时准备对你射出某种恶毒的双关语之箭,在他沉郁的、含而不露的棕色眼睛里还总是充满期待的奇异目光这个能言善辩的虚伪之人,我敢说,对于弱小的啮齿目动物具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影响力在已经精通了对文字的创造至完善的艺术之后,他尤其自傲于他是词汇的编织者,这个称谓比作家的称谓更让他心仪。就我个人而言,我从不明白杜撰书籍、编造那些并未以任何方式真正发生过的事情有何益处。我记得有一次,当我向他点头鼓励过的可笑之人勇敢挑战时,我对他说,如果我是个作家,我就会仅仅允许我的心灵拥有想像力,让其他一切都依赖于记忆,记忆是一个人的个人真实所拖下的长长的落日余影。 我在认识他之前就知道了他的书;一种淡淡的反感那时正在取代我拿到他的第一本书时曾经历过的审美的愉悦。在他事业的开始,或许还有可能突出过某些人类的风光,某些古老的庄园,他奇妙的散文的着色玻璃或许也曾表现过某些常在梦中出现的树林……但随着每一本新书的问世,这些底色就变得越发浓稠了,在纹章学中用直线表示的红色和以左上方自右下方之斜线表示的紫色也更不吉利了;到今天,人们从那块极富装饰性的玻璃上根本再看不出任何东西来,而且似乎是,如果有人打碎它,面对他颤抖的灵魂的,只会是一个完美的黑色空白。但他在顶峰时期是多么危险,他喷射出了什么样的毒液,被煽动起来时,他急速挥动的是什么样的鞭子!他那短暂的讽刺龙卷风留下了一片荒原,在那里,被击倒的橡树躺成了一排,尘土依旧在绞动,而某些遭受了敌对评论的不幸作者在痛苦地嗥叫,像一只陀螺在飞尘中旋转。 我们相识的时候,他的《平交道口》正在巴黎大受欢迎;他,则像他们所说的,“被包围了”,尼娜呢(她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是对她缺少文化的一种令人吃惊的弥补),早已经担当了如果不是缪斯的角色,至少也是一个灵魂助手和敏锐的顾问的角色,她追随着费迪南所创造的盘旋,忠实地分享着他的艺术品味;尽管她根本就不大可能曾经努力读完过他任何一卷书,她却有一种神奇的本领,那就是从与文学朋友在商店里的交谈中便能慢慢收集起他所有最出色的段落。 我们走进咖啡店时,一支女子乐队正在演奏;我先是从廊柱上的镜面里注意到一位竖琴师鸵鸟似的一条大腿,接着,我看见对面的桌子(几乎小桌被拼在一起成了一张长桌)旁,费迪南后背抵着长毛绒的墙壁,正在桌边主持会议;有一瞬,他的整个态度,他分开的两手的位置,以及他的同桌人的脸全都转向了他,这一切以一种奇异的、梦魇般的方式让我想起了某些我未能确切把握的东西;但当我事后再想时,那暗含的比喻丝毫不比他的艺术的本质本身让我少一些感到亵渎神圣。他在花呢外衣内穿了一件白色高翻领毛衣;他光滑的头发从太阳穴梳向脑后,香烟的烟气像光环一样在他头顶上悬浮;他骨骼突出的、法老似的脸静止不动:只有眼珠来回转着,隐约含着满足。他摒弃了两三个明显常去的地方,本来高蹈派【高蹈派,又名帕尔纳斯派,指十九世纪以勒孔特.德.李勒为首的一派法国诗人。他们强调客观、严谨、技艺完美和描写准确,作为对浪漫派诗人多愁善感和用词不当的反应这派诗人的影响遍及欧洲,对于西班牙和葡萄牙的现代主义运动,及比利时的青年比利时运动,影响尤其明显】的;这之后,他便出于他特殊的幽默感开始资助这个非常资产阶级化的组织,这种幽默感竟能使他从令人同情的监狱特别规定中获得残忍的乐趣这一乐队由六位面带倦容、不够大方的女士组成,拥挤的平台上交织着平静的和谐,像他说的,她们不知道拿自己作了母亲的乳房怎么办,在音乐的世界里它们显得非常多余。每一支乐曲奏毕,他都会因为一阵犹如癫痫发作似的掌声而抽搐,女士们早已经停止向这些掌声表示感谢了,而且我想,这掌声已在咖啡店的拥有者和它的基本顾客的头脑中引起了疑问。然而,它却似乎还能让费迪南的朋友们异常愉快。我记得这些人中有:一位有着光秃得无可挑剔、尽管略带瑕疵的脑袋的艺术家,他在各种各样的借口下不断把它画进他的“眼睛一吉他”画布里;一位如果你问他,他的特殊绝技就是能用五根火柴的方法重现“亚当之堕落”的诗人;一个如果允许他在墙角为他所供养的女演员铭刻赞美的典故,他就会资助超现实的冒险(并为开胃酒付款)的谦恭商人;一位就脸来说是体面的,不过手指的表现却十分糟糕的画家;一个刚刚从莫斯科来,极具绅士风度、漂亮的,但语言却虚伪的苏联作家,拿着一只老烟斗,戴一块新表,他对于他所置身其中的那种圈子竟一无所知,真是可笑;还出现了其他一些绅士,他们在我的记忆中已经有些混乱了,并且毫无疑问,这一群中的两三个人与尼娜关系密切。她是桌边惟一的女性;她曲着背,急切地吸着麦秆吸管,她的柠檬汽水的高度以一种孩子吸吮时的速度迅速下降,只在最后一滴咕咕、吱吱响过之后,她用舌头推开了麦秆吸管,只在这时,我才终于捕捉住了我一直在固执地寻求的她的眼睛,但却仍然不能妥善地处理这个现实,那就是她已有足够的时间去忘掉早在早晨的时候发生的事情如此彻底地忘记以至于在遇上我的目光时,她以一个空洞的、疑问式的笑容回答了我,而且只是在更贴近细看之后,她才突然想起我所期待的是一种什么样的答复笑容。其时,费迪南(女士们把她们的乐器像放多件家具似的推到了一边,之后便暂时离开了平台)劲头十足地把他的老朋友们的注意力引向了咖啡店里一个上了年纪、在远处角落里用餐的人身上,这个用餐人在他西服外衣翻领上系了一小条红丝带,一些法国人因为某种特殊原因才会这样做的;他的灰白胡须与他的八字胡髭一起给他潮湿的、津津有味咀嚼的嘴巴形成了一个暖和舒适的、淡黄色的鸟巢。无论如何,老年人外表的装饰总能给费迪带来乐趣。 我没在巴黎久留,但那个星期被证实足以在他和我之间惹出那种虚假的朋友间的亲密,他是具有如此的天才能把它强加于人的。最后,我甚至变得对他有了某种用处:我的公司取得了他的较有才智的小说之一的电影改编权,后来,他便有很长一段时间不断用电报打扰我。经年已过,我们发现我们自己总是时时在某个地方互相照耀,不过有他在场时我从未感到坦然过,而那天在菲雅尔塔,当我听说他就在附近闲逛时,我也是经历了一种熟悉的沮丧;然而,有一点却让我颇感安慰:他的新剧的失败。 他朝我们走了过来,穿着一件带腰带和兜盖的全防水外衣,一架相机挂在他的肩头,双层橡胶底的鞋子,带着一种令人感到滑稽的沉着吸吮着一根长长的月长石糖棍,那是菲雅尔塔的特产。走在他身边的是衣冠楚楚、玩偶般的、肤色红润的塞居尔,他是一位艺术的热爱者,还是个十足的傻瓜;我从来也弄不明白,费迪南因为什么而需要他;我仍然听见尼娜带着一种不能让她承诺任何义务的温柔的呻吟语调说道:“哦,他是这样一个可爱的人,塞居尔!”他们走近了;费迪南和我兴冲冲地互相致意,试图尽可能热情地急忙握起手来和拍起背来,根据经验我知道,事实上,那不过就是在假装,那只是一个前奏。事情经常是像这样发生的:每一次分别之后,伴随着总是被调谐得激动万分的音弦,我们相遇在一阵欢快的忙乱中,在感情已各就其位的喧闹中;但是引座员将会把门关上,那之后便谁也不许进入了。 塞居尔对我抱怨着天气,起初,我都不明白他在说些什么;即使菲雅尔塔潮湿、阴郁、温室似的本性能够被称为“天气”的话,它也恰好超出了任何可以作为谈资的范围;那些谈话的题目可以是,比如说,尼娜瘦削的臂肘,我那时正用大拇指和另一个手指捏着呢;或者是谁扔下的一点点锡箔纸,它正在远处大卵石铺就的街道上闪闪发光。 我们四个人继续往前走,模糊的追求仍然隐隐约约地在前面出现。“上帝,什么样的一个印度人!”费迪南突然指着一张海报兴味颇浓地叫道,同时粗暴地用肘推推我,接着,在一处喷泉附近,他又把他的棍糖给了当地的一个孩子,一个肤色黝黑、漂亮的脖子上戴了一串珠子项链的小女孩;我们都停下来等他:他蹲下身,对着她低垂的乌黑睫毛说着什么,随后他赶上了我们,咧嘴笑笑,说出了他常喜欢用来给他的讲话添加佐料的那些话中的一句。这时他的注意力被陈列在一家纪念品商店里的一件不幸的东西所吸引:一件可怕的圣乔治山的大理石仿制品,在它的底座上露出了一条黑色坑道,那实际上是一只墨水池的嘴,还有一个与铁轨十分相像的装笔的附件。他大张着嘴巴,颤抖着,因为嘲讽的胜利感而兴奋异常,他把那个落满灰尘、笨重的,而且是毫不可靠的东西拿到了手里,一点价钱也没讲就把它买了下来;后来他便继续大张着嘴巴拿着那怪物走了出来。就像某个身边围着驼子和矮子的独裁者,他总是会和这个或那个丑东西联系在一起;如果那东西恰巧是有生命的,那么这种着迷就可能持续五分钟至几天或更长。 尼娜聪明地顺口提议去吃午饭,趁费迪南和塞居尔在一家邮局前停下来的时机,我赶紧把她带走了。我仍然不明白她对我到底意味着什么,那个长着一副窄肩膀和“抒情诗般的四肢”(引用一位假装斯文的移民诗人的话说,这位诗人是那几位在她身后柏拉图式地对她叹息的人之一)又小又黑的女人,而且我更不明白,命运不断地把我们带到一起究竟是什么目的。自我在巴黎的那次逗留以后,我很长时间未见到她了,后来有一天我从办公室回到家里,我发现她在和我的妻子一起喝茶,并一起端详着她那只戴着丝绸手套的手,那质地就像在陶恩齐恩大街廉价买的一种袜子的质地,有一只结婚戒指在上面闪闪发光。有一次有人给我看她在一本时装杂志上的照片,满是秋天的叶子和手套以及风吹过的高尔夫球场。在某一年的圣诞节,她送了我一张有雪和星星的明信片。在里维埃拉的一处海滨,她的那一副墨镜和晒成赤陶土色的皮肤竟差点逃过了我的眼睛。还有一天,在一次不合时宜的短程出差中,我落脚在某一个陌生人的别墅,那里正进行一场舞会,我从衣帽架上陌生的稻草人中认出了她的围巾和皮革外衣。在一间书店里,她从她丈夫的一本小说的某一页上抬起头朝我点头;那一页正讲到一个女仆,她不过就是个插曲式的人物,尽管非作者所愿,她却私自偷用了尼娜的原形“:她的脸,”他写道“,是自然随意的快照,而非严谨的画像,因此当……试图想像它时,他能化为视觉的只是那些毫不相关的特征飞闪过的一瞥一瞥:她在阳光下颧骨毛茸茸的轮廓,机灵的眼睛带洋麻褐色的幽暗,嘴唇现出友好的微笑的形状,它总是随时准备变成热切的亲吻。” 一次又一次,她匆匆出现在我生活的边缘,丝毫未影响到它最基础的纹理。有一个夏天的早晨(是星期五——因为女仆们正把地毯拿到洒满太阳光尘的院子里去拍打),我的家人去了乡下,我懒洋洋地靠在床上抽烟,这时我听见门铃震天动地地响起来——是她站在大厅里,闯过来要(附带地)放一只发夹和(主要地)放一只贴着旅馆标签的箱子;两个星期之后,那箱子被一个可爱的奥地利男佣替她取走,那个男佣(根据含混却又是可靠的迹象看)也是属于我亦是其会员的一个世界性的组织。在谈话的过程中,她的名字总是被不断提到,而她没有回头,偶然说出的一句话,声音也会越来越小。在比利牛斯山脉旅游时,我在一处别墅逗留了一个星期,其时她和费迪南恰巧也正居住在这家别墅里,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我在那里过的第一夜:我是怎么等待的;我是怎么确信,不用我告诉她,她就会偷偷钻进我的房间;她又是如何没有来;在岩石花园深处上千只蟋蟀发出的喧闹与月光一起滴漏,一起滴漏的还有疯狂地汩汩流淌的小溪,以及我一整天在山麓碎石处打猎以后所产生的令人愉快的南方式的疲惫感与对她偷偷潜入的疯狂渴望之间的斗争低低的笑声,在天鹅绒装饰的高跟拖鞋上的粉色的踝骨。但是,夜晚呓语着过去了,她没有来:第二天,在山里随意闲逛当中,我告诉了她我的等待,她惊恐地两手相握——并快速地瞥了一眼,马上在估计费迪和他的朋友是否已经足以看到她那示意的手势的背面。我记得我越过半个欧洲与她通电话(为了她丈夫的事情),而且在刚开始时没能听出她急切的嚎叫似的声音;我还记得有一次我梦见了她;我梦见我最大的女儿跑进来告诉我,门卫正遇上了很大的麻烦当我下楼朝他走去时,我看见,尼娜躺在一只箱子上,一卷细麻布垫在她的脑袋下,她嘴唇苍白,身上裹着一块羊毛方巾,她熟睡着,就像痛苦的难民在上帝遗弃的火车站上睡着觉一样。无论我发生了什么,她发生了什么,我们之间从未讨论过任何事情,就像我们在我们命运的间隔中从未想过彼此;因此,当我们遇见时,生活的步态就发生了变化,它所有的原子微粒便重新进行了组合,我们于是生活在另一个更轻松的时间中介中,它不是用长期的分离来计算的,而是用那些不多的相聚来计算的;一场短暂的、看似无足轻重的生活就是因此而人为地形成了。每相遇一次,我就越来越担心:不——我不讳会经历任何内在感情的失误,悲剧的影子不会对我们的欢乐作祟,我的婚姻生活仍然未受任何损害;另一方面,她那叫人紧张的丈夫也总是无视她随意的私情,尽管他经常能从各种愉快的、实际有用的关系中获得某些益处。我担心是因为某种可爱的、精细的、不可重复的东西正在被浪费:我在纯粹的迟疑之中啪嗒一声关上了可怜的一小块光明,同时忽略了谦逊但又是真实的精髓,或许它一直在以一种令人同情的低声悄语不断地向我提示着这一精髓;那种东西,我正是因为这样做而伤害了它。我担心是因为,在漫长的时间之流里,我不知怎的一直接受着尼娜的生活,那些谎言,那种无聊,那种生活的嘈杂声。即使在缺乏任何感性的冲突下,我也感觉自己注定要去寻找对我的生存的一种理性的,即或不是道德的解释,而这意味着我要作出选择:一是我为了画像而与我的妻子、我年幼的女儿们、那条短毛猎狗坐在其中的世界(田园诗般的花冠,一枚带图章的戒指,一枝细长的藤杖),那个幸福的,智慧的并且是美好的世界……二是什么呢?与尼娜能有什么实际的生活机会吗?那生活我只能想像,因为我知道,它会充满强烈的、让人无法忍受的痛苦,而且它在每时每刻都会清醒于一种过去,那个过去充满着千变万化的伙伴。不,这种事情是荒谬的。况且她锁系于她的丈夫不是因为某一种比爱情更强烈的东西吗——两个阴谋家之间牢固的友谊?荒谬!但是我又能对你做什么呢,尼娜,我怎么能丢掉那些悲伤的蓄存呢,它作为我们看似无所谓、其实真的很无望的相聚的结果,已经渐渐堆积了起来。 菲雅尔塔包括旧城和新城:过去和现在不时相互交错,抗争着或是要使它们自己摆脱出来,或者彼此把对方挤将出去;各自总是有各自的方法:新来者诚实地努力——引进棕搁树,建立起精明的游客代理行,用奶油色的线条涂抹红色、光滑的网球场;而同时,那些鬼鬼祟的花角落后面、或是从引向不明的楼梯台阶处蹑手蹑脚地爬出来。在我们去饭店的路上,我们经过了一处建造了一半的白色花园别墅,里面杂乱无章,它的一面墙上画的还是那些大象,它们怪异的幼仔坐在庞大、艳俗的鼓上,双膝分得很开;在令人难以捉摸的一堆东西中,女骑师(已经被用铅笔画上了胡子)正坐在一匹脊背宽阔的坐骑上;一个西红柿鼻头的小丑正走着一根绷紧的钢丝,平衡着一把雨伞,那伞面上点缀着反复闪那些星星是现的星星杂技演员对天堂般的故乡一种模糊的象征性的回忆。在这里,在菲雅尔塔的里维埃拉,潮湿的砾石路被碾过时发出一种更为舒适的嘎吱声,海水懒洋洋的叹息声也听得更清了。在饭店的后院,一名厨役武装着一把刀,正在追逐一只疯了似的格格叫着夺命而逃的母鸡。一位擦皮鞋的师傅带着一副没了牙齿的微笑把他那古老的宝座让给我。在悬铃木下,停着一辆德国制造的摩托车,一辆溅满了泥点的豪华轿,以及一辆黄色的、车身极长的伊卡鲁斯,它看上去就像一只巨型圣甲虫:(“那是我们的塞居尔的,我的意思是,”尼娜说,又补充道,“维克多,你为什么不和我们一起来?”尽管她很清楚我不可能去);蓝天和树枝的水粉画浸没在那辆车鞘翅的漆里;我们自己也不时反映在炸弹形状的一只车灯的金属里,瘦长的行人像在电影里似的从那凸出来的表面走过;随后,几步之后,我回头瞥看并预见到,实际上几乎是在视力的感觉下,预见到大约一小时以后才真的发生的事情:他们三个人戴上摩托盔帽,坐进车里,微笑着朝我挥手,在我看来他们像鬼一样透明,尘世的色泽在他们通体闪耀,而后他们就启动了,远去了,消失了(尼娜那十个指头的最后告别);但事实是,那辆车通身光滑得像只鸡蛋,仍然停在那里并未移动;尼娜在我伸着胳膊的保护下正在进入一个侧翼是月桂树的门道,且就在我们坐下时,我们透过窗户看见费迪南和塞居正从另外一条路上慢慢走近。 在我们吃午饭的阳台上,除了我刚刚注意到的那个英国人便没有他人了;在他面前,一只盛着明亮的绯红色饮料的高杯把它椭圆形的影子投在了桌布上。从他的眼睛里,我注意到那种相同的充血的欲望,但此刻它却与尼娜没有任何关系;那副渴望的神情根本不是冲着她的,而是专注于那宽阔的窗户的右上角的,他就正坐在那窗户旁边。 尼娜从她那又小又瘦的手上取下手套,她一生最后一次吃起她那么钟爱的贝类食物。费迪南也正忙着吃东西,我就占了他很饿的便宜开始了谈话,这给了我一种能战胜他的假相:具体说,我提到了他最近的失败。在短暂的关于宗教的时髦说教之后这段谈话过程中,魅力又回到了他的身上,他开始了某种相当隐讳的朝觐,那朝觐结束在明显是令人反感的冒险上——他把他那双晦暗的眼睛转向了野蛮的莫斯科。现在,我可以坦白地说,沾沾自喜的坚定信仰令我非常恼火,一阵意识流动的涟漪,几句健康的下流话,以及在任何污水桶里的共产主义的溅泼,都会自动地且具有魔力地产生出超现代的文学;除非我被枪毙,我坚信艺术一旦被卷入与政治的联系之中,就会不可避免地堕至任何意识形态垃圾的水平。就费迪南的情形而言便的确如此,所有这一切都毫不相干:如果不讲这个事实,那就是他从来也不在乎那些受害者的困境,他沉思的力量还是异常强大的;但是由于某种类似于令人费解的、恶意中伤的潜流,他的艺术已经越发令人厌恶。除了那些自以为懂行者,没有人能理解他的戏剧;我自己就从未看过,但我能想像得出那个围绕着不真实的螺旋线而精心计划的克里姆林宫式之夜,他在那上面纺织了各种各样支解的象征线圈;现在,我不无乐趣地问他,他是否读过一点近来有关他的评论。 “评论!”他叫道“,绝妙的评论!每一个徒有其表的自大狂都觉得可以给我上一课。无视我的作品是他们天大的乐趣。接触我的书总是小心翼翼的,就好像接触什么一触即爆的东西。评论!我的书被各种观点加以审察,惟独缺了最本质的一点。这就像一位自然学家描述马科属类,一开始却唠唠叨叨马鞍子或是德维夫人(他提到的是一位很有名的文学女主人,她的确很像一匹龇牙咧嘴的马)。我也想来点那种深红色的,”他用他那嘹亮悦耳的嗓音继续对侍者说道,后者只是在顺着他指甲很长的手指指着的方向看过之后才明白他的要求是什么——那手指不那么礼貌地指着那位英国人的酒杯。出于某种缘故,塞居尔提到了鲁比·罗丝,那个在胸上绘了花饰的女士,谈话的侮辱性特色便减弱了。这时那个高大的英国人突然作出了决定,他从椅子里站起身,身子挪到窗沿上,接着往上伸出胳膊,直到够到窗框上那个被他觑觎的一角,那上面停着一只结实又毛茸茸的飞蛾,他机敏地把它偷偷地塞进了一只药盒里。 “……很像沃弗尔曼【沃弗尔曼(1619—1668),荷兰巴罗克艺术派动物画、风景画和风俗画家,以画马习作著名。】的白马,”费迪南就他正与塞居尔讨论的什么东西说道。 “你今天早上真是大谈马经啊,”后者评论道。 不久,他们两人就都离去打电话了。费迪南特别喜欢打长途电话,无论距离是多少,他都尤其善于给它们捐钱,如果需要就总还怀着一种友好的热情,比如现在,他就要去确定有没有空的房间。 远处传来音乐的声音——一把小号,一把齐特琴。尼娜和我又出去散步了。很显然,马戏团在来菲雅尔塔的路上就已经派人出去拉生意了:一支作广告的露天表演队正从旁边走过;不过我们没有看到它的前头,因为它已经转到山上进了一条侧街:一辆马车镀金的背面正在渐渐消失,一个穿着连风帽长斗篷的男子牵着一匹骆驼,四个普普通通的印度人为一队,在木杆上举着告示牌,在他们后面,一名旅游者穿着水手服的小儿子被特别允许虔敬地坐在一匹小型矮种马上。 我们走过一家咖啡店,那里的桌子现在几乎干了,却仍然空着;侍者正在检查(我希望他以后能采用它)一个难看透顶的弃儿,那是一个像墨水台之类的荒唐东西,是费迪南顺手把它收藏在扶手椅上的。在下一个拐角处,一段旧石阶引起了我们的注意,我们便爬了上去,尼娜登高时提着裙子,裙子的瘦窄要求她保持同样的姿势并且迈着和以前同样的步幅,我不时看着她迈步时清晰的角度;她的身上散发出一种熟悉的热气,伴着她往上走时,我想起了我们前一次的相聚。那是在巴黎的一家宅第里,四处都是人,我亲爱的朋友朱尔斯达布碰了碰我的衣袖,希望帮我做一件优雅、美妙的好事,他对我说“,我想让你见见——”而后把 引向了尼娜,她正坐在一张长沙发的一角身体蜷曲成“Z”形,脚边角,放着一只烟灰碟,她从唇上拿下一只长长的绿松石烟嘴,愉快又缓慢地说道,“好吧,所有人——”随后的整个晚上,我手里握着粘湿的酒杯从一群人走向另一群人,不时隔着一段距离看她(她却没有看……),听着嚓嚓的谈话声,同时在无意中听见一位男士对另一个人说道,“真有意思,那些黑头发瘦姑娘,她们身上的气味怎么都一样,甭管她们用哪种香水,闻着都像是烧焦了的树叶”;这时,我的心都要碎了似的。这种情形总是经常出现,与某个不相干的话题有关的一句不经意的议论,却会缠绕上一个人自己私下里的回忆,并成为那伤心回忆的一个寄生物。 到了台阶的顶端,我们发现自己到了一处粗糙的平台上。从这里,人们可以看见鸽灰色的圣乔治山精妙的轮廓以及在它的一面山坡上的一束骨白色光斑(某个小村庄);若隐若现的一束骨白色光斑(某个小村庄):若隐若现的一列火车,它的烟气沿着已成圆形的山底部起伏——却在突然间又消失了;更低处,人们凭感觉知道,在交错的一堆屋顶上面有一棵孤零零的落羽杉,它很像水彩画笔刷那湿漉漉卷曲的黑色末梢;在右边,人们隐约能见到大海,海水是灰色的,波闪着银色的皱纹。在我们的脚下躺着一把生锈的钥匙,紧连着平台有一面半毁弃的院墙,一根电线的一端仍然在上面悬着……我想到从前这里也是有生命的,一个庭曾经在夜晚降临的时候享受过那里的凉爽,笨手笨脚的孩子们曾经靠一盏灯的光线在那里作画……我们恋恋不舍地在那里徘徊,像是在聆听着什么;尼娜坐在高一点的地方,把一只手放在我的肩上,她微笑着,为了不弄皱她的微笑,她小心翼翼地吻着我。我用一种难以承受的力量复活了(或者现在在我看来是如此)所有那些存在于我们之间、以一个相似的吻为开始的一切;我说(替代我们那虚伪的、正经的“您”而用那奇特圆满又意味深长的“你”,为着这个,环球整整绕了一圈的航行者归来了),“喂——如果我爱你呢?”尼娜瞧着我,我又把那几个字重复了一遍,我还想再说……但是某种类似于蝙蝠的东西从她脸上急速掠过,那成了匆忙、怪异、几乎是丑恶的表述,而她,就想干脆简单地讲出粗话,竟变得很局促不安;我也感觉一阵尴尬……“别在意,不过是句玩笑话,”我赶紧说道,并轻轻地揽住她的腰。不知如何,她的手中结结实实地出现了一大束气味淡雅、小而黑的紫罗兰,在她回到她丈夫和那辆车之前,我们在女儿石墙边又站了一段时间,我们的浪漫故事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显无望。然而,石头却像肌肤一样温暖,突然间我明白了某些我一直看见却未能理喻的事情——为什么一张锡箔纸会在路面上闪闪发光,为什么一只酒杯的光会在桌布上震颤,为什么海水会泛出微茫的光:不知怎的,在难以觉察的程度上,菲雅尔塔上空的天已经浸透了阳光,而此时,它的四周都已被阳光浸满,这充盈着的白色光芒变得越来越宽阔,一切都融在了里面,一切都消失了,一切都过去了;而我则站在姆莱希站台上,拿着一份新买的报纸,那报纸告诉我,我曾经在悬铃木下面看见的那辆黄色轿车在开出菲雅尔塔时经历了一场车祸,它以全速撞进了一辆正在进入那座城市的游动马戏卡车里;在那场车祸中,费迪南和他的朋友,那些刀枪不入的无赖,那些命运的火精,那些好运的蛇怪,竟死里逃生,只不同程度地受了一些局部的、暂时的损伤;而尼娜,尽管她曾长时间、忠实地模仿过他们,最后却终于死去了。
本篇选自《菲雅尔塔的春天》浙江文艺出版社2003年01月 【兔兔手工校对,转载请注明转自黑蓝及校对人】
是春天
在接触纳博科夫的小说之前,我已经陆续看过一些小说。那是在高一的时候,在经历过初三的那个暑假,我发现自己突然对以前曾经热衷的安妮宝贝、苏童等人失去了兴趣,转而开始希望阅读一些经常挂在耳边的国外名家的作品。在高一的《语文》附加的《小说选读》中,我先后读到了节选的卡夫卡的《变形记》,博尔赫斯的《沙之书》和《小径分岔的花园》。那个时候,我已经觉得自己有点会写诗了,并向往一些看起来很“独特”的东西,于是对上述的几个小说特别有兴趣,读了很多遍。读博尔赫斯的小说的感受是模糊的,有一点时间,我努力的想让自己关于这些小说的思路清晰起来,可是让我沮丧的是,越想弄明白,就越模糊,甚至原先一些清楚的东西也变得模糊起来,直到现在,我依然对博尔赫斯的小说有着“古怪”的感受,尽管我已经认识并了解小说中存在的一些高明之处。在那之后的一段时间,我读了许多“高深”的小说,也不知道对自己的阅读有没有好处。那个时候,高一已经过半了,我开始写一些可以在校刊上发表的小诗,有时候也想努力的挖掘一些看似高深的东西,但发觉用诗表现出它们真是劳累的事。 大概高三没有开始,我开始接触到黑蓝。在阅读版,那个时候,我在线阅读了乔伊斯的《伊芙琳》,并随便记住了几个小说被置顶的作者名字,其中有一个就是纳博科夫。之后我陆续买到了《都柏林人》和《菲雅尔塔的春天》。《都柏林人》至今还没有看完,倒是《菲雅尔塔的春天》已经被读了几遍。我读到的第一篇就是《菲雅尔塔的春天》。 我还记得这篇小说给我的感觉,最主要的就是语言很精彩。有一段时间我都对“菲雅尔塔的春天多云而且晦暗……那些波浪真是怠慢的不愿意破碎成泡沫”这几句话印象深刻,同时,也对小说中那种纯粹,细致的环境描写抱有好感。这个小说给我的感觉不同于先前看过的那些,它没有飘散、延展的很远的思考(或者是有,但我没有主意到),除了那些精致、漂亮的描写,就是一个很纯粹、写实的故事。它不像《小径分岔的花园》或是《变形记》,读这个小说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相对轻松、安全的。 同样的,《圣诞节》、《初恋》等篇目都让我心动,在阅读它们的时候,我会被那些精致、准确的名词打动,会感到自己的世界突然开阔了,这种开阔不同于读《小径分岔的花园》感受到的开阔,后者的感觉更想是遇见了一个巨大的迷宫,你有那么一点头绪,但没有方向的尝试并不能换来喜悦,而前者,更让我踏实和满足。 随后大部分时间都花费在写、读诗歌上(除去学业,那“大部分时间”其实也少的可怜),大概也发现了自己关于小说的耐心的减少,读《菲雅尔塔的春天》更多是一种消遣和放松,但是它给我带来的阅读上的喜悦和满足是不可言喻的。 我隐约能感受到纳博科夫的与众不同,和他的小说对自己的启发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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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8-16 17:03:10
【那一篇】《尘埃落定》· 汉语
作者:骑老虎上天
《尘埃落定》节选:
- 野画眉(上)
那是个下雪的早晨,我躺在床上,听见一群野画眉在窗子外边声声叫唤。 母亲正在铜盆中洗手,她把一双白净修长的手浸泡在温暖的牛奶里,嘘嘘地喘着气,好像使双手漂亮是件十分累人的事情。她用手指叩叩铜盆边沿,随着一声响亮,盆中的牛奶上荡起细密的波纹,鼓荡起嗡嗡的回音在屋子里飞翔。 然后,她叫了一声桑吉卓玛。 侍女桑吉卓玛应声端着另一个铜盆走了进来。那盆牛奶给放到地上。母亲软软地道:“来呀,多多。”一条小狗从柜子下面咿咿唔唔地钻出来,先在地下翻一个跟头,对着主子摇摇尾巴,这才把头埋进了铜盆里边,盆里的牛奶咽得它几乎喘不过气来。土司太太很喜欢听见这种自己少少一点爱,就把人淹得透不过气来的声音。 她听着小狗喝奶时透不过气的声音,在清水中洗手。一边洗,一边吩咐侍女卓玛,看看我——她的儿子醒了没有。昨天,我有点发烧,母亲就睡在了我房里。我说:“阿妈,我醒了。” 她走到床前,用湿湿的手摸摸我的额头,说:“烧已经退了。” 说完,她就丢开我去看她白净却有点掩不住苍老的双手。每次梳洗完毕,她都这样。现在,她梳洗完毕了,便一边看着自己的手一日日显出苍老的迹象,一边等着侍女把水泼楼下的声音。这种等待总有点提心吊胆的味道。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 该到声音响起时,母亲的身子还是抖动了一下。我听见侍女卓玛美丽的嘴巴在小声嘀咕:又不是主子自己掉下去了。我问卓玛:“你说什么?” 母亲问我:“这小蹄子她说什么?” 我说:“她说肚子痛。” 母亲问卓玛:“真是肚子痛吗?” 我替她回答:“又不痛了。” 母亲打开一只锡罐,一只小手指伸进去,挖一点油脂,擦在手背上,另一只小手指又伸进去,也挖一点油脂擦在另一只手背上。屋子里立即弥漫开一股辛辣的味道。这种护肤用品是用旱獭油和猪胰子加上寺院献上的神秘的印度香料混合而成。 土司太太,也就是我母亲很会做表示厌恶的表情。她做了一个这样的表情,说:“这东西其实是很臭的。” 桑吉卓玛把一只精致的匣子捧到她面前,里面是土司太太左手的玉石镯子和右手的象牙镯子。太太戴上镯子,在手腕上转了一圈说:“我又瘦了。” 侍女说:“是。” 母亲说:“你除了这个你还会说什么?” “是,太太。” 我想土司太太会像别人一样顺手给她一个嘴巴,但她没有。侍女的脸蛋还是因为害怕变得红扑扑的。土司太太下楼去用早餐。卓玛侍立在我床前,侧耳倾听太太踩着一级级梯子到了楼下,便把后伸进被子狠狠掐了我一把,她问:“我什么时候说肚子痛?我什么时候肚子痛?” 我说:“肚子不痛,只想下次泼水再重一点。” 我句话很有作用,我把腮邦鼓起来,她不得不亲了我一口。亲完,她说,可不敢告诉主子啊。我的双手伸向她怀里,一对小兔一样撞人的乳房就在我手心里了。 我身体里面或者是脑里面什么地方很深很热地震荡了一下。卓玛从我手中挣脱出来,还是说:“可不敢告诉主子啊。” 这个早上,我第一次从女人身上感到令人愉快的心旌摇荡。 桑吉卓玛骂道:“傻瓜!” 我揉着结了眵的双眼问:“真的,到底谁是那个傻……傻瓜?” “真是一个十足的傻瓜!” 说完,她也不服侍我穿衣服,而在我胳膊上留下一个鸟啄过似的红斑就走开了。 她留给我的疼痛是叫人十分新鲜又特别振奋的。 窗外,雪光的照耀多么明亮!传来了家奴的崽子们追打画眉时的欢叫声。而我还在床上,躺在熊皮褥子和一大堆丝绸中间,侧耳倾听侍女的脚步走过了长长的回廊,看来,她真是不想回来侍候我了。于是,我一脚踢开被子大叫起来。 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 那个傻子就是我。 除了亲生母亲,所有人都喜欢我是现在这个样子。要是我是个聪明的家伙,说不定早就命归黄泉,不能坐在这里,就着一碗茶胡思乱想了。土司的第一个老婆是病死的。我的母亲是一个毛皮药材商买来送给土司的。土司醉酒后有了我,所以,我就只好心甘情愿当一个傻子了。 虽然这样,方圆几百里没有人不知道我,这完全因为我是土司儿子的缘故。如果不信,你去当个家奴,或者百姓的绝顶聪明的儿子试试,看看有没有人会知道你。 我是个傻子。 我的父亲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 所以,侍女不来给我穿衣服,我就会大声叫嚷。 侍候我的人来迟半步,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来自重叠山口以外的汉地丝绸是些多么容易流淌的东西啊。从小到大,我始终弄不懂汉人地方为什么会是我们十分需要的丝绸、茶叶和盐的来源,更是我们这些土司家族权力的来源。有人对我说那是因为天气的缘故。我说:“哦,天气的缘故。”心里却想,也许吧,但肯定不会只是天气的缘故。那么,天气为什么不把我变成另一种东西?据我所知,所有的地方都是有天气的。起雾了。吹风了。风热了,雪变成了雨。
汉语
藏人的纯正汉语。一部有主见、有自己语气的书。 “越文明,越简洁”,阿来在谈帕慕克《我的名字叫红》时用了这句话。 《野画眉》是小说的开篇,早上睁开眼睛醒来,小说的结尾,幸运的痴儿和土司时代一起死去。一个丰富完整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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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8-16 17:09:22
【那一篇】《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命运与个人价值
作者:小饭
王小波:《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插队的时候,我喂过猪、也放过牛。假如没有人来管,这两种动物也完全知道该怎样生活。它们会自由自在地闲逛,饥则食渴则饮,春天来临时还要谈谈爱情;这样一来,它们的生活层次很低,完全乏善可陈。人来了以后,给它们的生活做出了安排:每一头牛和每一口猪的生活都有了主题。就它们中的大多数而言,这种生活主题是很悲惨的:前者的主题是干活,后者的主题是长肉。我不认为这有什么可抱怨的,因为我当时的生活也不见得丰富了多少,除了八个样板戏,也没有什么消遣。有极少数的猪和牛,它们的生活另有安排。以猪为例,种猪和母猪除了吃,还有别的事可干。就我所见,它们对这些安排也不大喜欢。种猪的任务是交配,换言之,我们的政策准许它当个花花公子。但是疲惫的种猪往往摆出一种肉猪(肉猪是阉过的)才有的正人君子架势,死活不肯跳到母猪背上去。母猪的任务是生崽儿,但有些母猪却要把猪崽儿吃掉。总的来说,人的安排使猪痛苦不堪。但它们还是接受了:猪总是猪啊。 对生活做种种设置是人特有的品性。不光是设置动物,也设置自己。我们知道,在古希腊有个斯巴达,那里的生活被设置得了无生趣,其目的就是要使男人成为亡命战士,使女人成为生育机器,前者像些斗鸡,后者像些母猪。这两类动物是很特别的,但我以为,它们肯定不喜欢自己的生活。但不喜欢又能怎么样?人也好,动物也罢,都很难改变自己的命运。 以下谈到的一只猪有些与众不同。我喂猪时,它已经有四五岁了,从名分上说,它是肉猪,但长得又黑又瘦,两眼炯炯有光。这家伙像山羊一样敏捷,一米高的猪栏一跳就过;它还能跳上猪圈的房顶,这一点又像是猫——所以它总是到处游逛,根本就不在圈里呆着。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把它当宠儿来对待,它也是我的宠儿——因为它只对知青好,容许他们走到三米之内,要是别的人,它早就跑了。它是公的,原本该劁掉。不过你去试试看,哪怕你把劁猪刀藏在身后,它也能嗅出来,朝你瞪大眼睛,噢噢地吼起来。我总是用细米糠熬的粥喂它,等它吃够了以后,才把糠对到野草里喂别的猪。其他猪看了嫉妒,一起嚷起来。这时候整个猪场一片鬼哭狼嚎,但我和它都不在乎。吃饱了以后,它就跳上房顶去晒太阳,或者模仿各种声音。它会学汽车响、拖拉机响,学得都很像;有时整天不见踪影,我估计它到附近的村寨里找母猪去了。我们这里也有母猪,都关在圈里,被过度的生育搞得走了形,又脏又臭,它对它们不感兴趣;村寨里的母猪好看一些。它有很多精彩的事迹,但我喂猪的时间短,知道得有限,索性就不写了。总而言之,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喜欢它,喜欢它特立独行的派头儿,还说它活得潇洒。但老乡们就不这么浪漫,他们说,这猪不正经。领导则痛恨它,这一点以后还要谈到。我对它则不止是喜欢——我尊敬它,常常不顾自己虚长十几岁这一现实,把它叫做“猪兄”。如前所述,这位猪兄会模仿各种声音。我想它也学过人说话,但没有学会——假如学会了,我们就可以做倾心之谈。但这不能怪它。人和猪的音色差得太远了。 后来,猪兄学会了汽笛叫,这个本领给它招来了麻烦。我们那里有座糖厂,中午要鸣一次汽笛,让工人换班。我们队下地干活时,听见这次汽笛响就收工回来。我的猪兄每天上午十点钟总要跳到房上学汽笛,地里的人听见它叫就回来——这可比糖厂鸣笛早了一个半小时。坦白地说,这不能全怪猪兄,它毕竟不是锅炉,叫起来和汽笛还有些区别,但老乡们却硬说听不出来。领导上因此开了一个会,把它定成了破坏春耕的坏分子,要对它采取专政手段——会议的精神我已经知道了,但我不为它担忧——因为假如专政是指绳索和杀猪刀的话,那是一点门都没有的。以前的领导也不是没试过,一百人也这不住它。狗也没用:猪兄跑起来像颗鱼雷,能把狗撞出一丈开外。谁知这回是动了真格的,指导员带了二十几个人,手拿五四式手枪;副指导员带了十几人,手持看青的火枪,分两路在猪场外的空地上兜捕它。这就使我陷入了内心的矛盾:按我和它的交情,我该舞起两把杀猪刀冲出去,和它并肩战斗,但我又觉得这样做太过惊世骇俗——它毕竟是只猪啊;还有一个理由,我不敢对抗领导,我怀疑这才是问题之所在。总之,我在一边看着。猪兄的镇定使我佩服之极:它很冷静地躲在手枪和火枪的连线之内,任凭人喊狗咬,不离那条线。这样,拿手枪的人开火就会把拿火枪的打死,反之亦然;两头同时开火,两头都会被打死。至于它,因为目标小,多半没事。就这样连兜了几个圈子,它找到了一个空子,一头撞出去了;跑得潇洒之极。以后我在甘蔗地里还见过它一次,它长出了獠牙,还认识我,但已不容我走近了。这种冷淡使我痛心,但我也赞成它对心怀叵测的人保持距离。 我已经四十岁了,除了这只猪,还没见过谁敢于如此无视对生活的设置。相反,我倒见过很多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还有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因为这个原故,我一直怀念这只特立独行的猪。
命运与个人价值
在读这篇不伦不类的东西之前,我没看过王小波的任何东西。读了这一篇并且爱上这位猪兄以后,我一口气读了王小波所有作品。好在他并不是一个高产的作家,做完这件事情只需要一个暑假。那是1999年,传说世纪末——更正一下,第一次,这篇东西其实我是用听的——那天,我喜爱的一个女同学在一个阅读课上全文朗读了这篇文章。老实说,那位女同学并没有演讲或者朗诵的天赋,音色也很糟糕(就像一个常年失修的扩音器),但听众的反应还是很强烈,以至于,在一边监督“朗诵”这件事情的语文老师也差点摔倒。 王小波擅长的是借古讽今,当然用人比作动物或者用动物比作人也是简单而行之有效的手段。猪兄,我想,作家他是自比吧,而喜欢这篇文章的人,恐怕也多半是希望自己具备猪兄这种特立独行的能耐和品性。这不是一篇深涩的文章,识字就能看懂。也总能明白一些意思,就看你有多少赞成。我们无法选择环境,相反,总是热爱这片脚下的土地;渴望自由奔放的灵魂,是这样说的嘛?其实我想说的就是:这不是一个最坏的时代,至少能有王小波这样的作品可以翻看。 重看王小波,无论是他的小说还是杂文(最好每隔一年左右看一次),你都会有新的收获。基金里面有个品种叫做月月收益,我读王小波,是次次收益。当然也包括这一篇。对我个人而言,它是一副很好的解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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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8-16 17:15:45
【那一篇】《萨郎波》(节选)·你的眼睛 作者:欲望的漩涡
萨郎波(节选)
郑永慧 译
阿米尔卡不带卫队,独自一个人步行着走去。因为元老院的会议在特殊环境下总是秘密召开的,与会的人都偷偷地走去。 首先他沿着卫城的东面走,然后经过草市、坎西多走廊和香料商人区。稀稀落落的灯光都熄灭了,更宽阔一点的街道静悄悄的,然后有一些人影在黑暗中悄悄地走过。这些人影都跟在他后面,又来了一些别的人,这些人全都像他一样向着马帕勒区走去。 莫洛克神庙建筑在一个险峻的峡谷脚下,那是一个凶险的地方。从下面只看见高高的墙垣毫无限度地升上去,就像一个巨大坟墓的内壁一样。夜色沉沉,灰色的雾似乎压在海面上。海水带着喘息和呜咽的声音拍打着悬崖;那些人影一个一个地消失,仿佛穿越了墙壁一样。可是他们一走进大门,就到了一所广阔的方形院子中间,院子周围都有拱廊。正中,耸立着一堆八面相等的建筑物。建筑物的当中有二层楼,楼周围是重重叠叠的圆屋顶,楼上端支撑着一个圆亭似的建筑,圆亭上矗立着一个向内弯的圆锥,顶上有一个圆球。 火在一些金银丝细工的圆柱体内烘烘地燃烧,这些圆柱体装在长杆上,由许多人拿着。火光被阵风吹得摇晃不定,映红了他们头上的金梳子,这些金梳子把他们梳成辫子的头发固定在脑后。他们来往奔走,互相呼唤来迎接元老们。 石板上,东一处西一处像狮身女首像般蹲着许多巨大的狮子,它们是吞噬一切的太阳的活象征。它们半闭着眼皮打瞌睡。可是脚步声和人声把它们惊醒了,它们慢慢地站起来,向那些元老们走过去,它们从元老们的服装上认出他们,在他们的大腿上擦来擦去,同时拱起背,发出响亮的呵欠声;它们的气息一直喷到火炬的亮光上。人声骚动越来越厉害,各处的门都关闭了,所有的僧侣都逃散了,元老们也走进柱子下边,这些柱子绕着庙宇形成一个很深的前廊。 柱子的排列是作环形的一排排,一排包围着另一排,借以模仿大陆形成以前黄金时代的年份,年中有月,月中又有日,最后在神殿的墙壁上连接起来。 就在这里,元老们要把他们独角鲸模样的手杖放下,——因为一条始终被遵守的法令规定,携带任何武器参加会议的人都要处死。有几个在衣服的下摆上撕了一条裂缝,然后用一条红色的饰带把裂缝缝住,以表示他们在痛哭他们的近亲之死时,没有珍惜他们的衣服,而这种悲痛的表现又阻止裂缝的再扩大。另外一些人把胡子装在紫皮的小口袋里,用两根绳子把袋子系在耳朵上。他们大家走近来的时候,都胸对胸地拥抱。他们围住阿米尔卡,那模样儿就像兄弟重逢一样。 这些人通常都是既肥又矮,鼻子钩得像亚述巨大雕像的鼻子一样。有几个颧骨更突出,身材更高,脚更狭窄,表现出他们来自非洲,有游牧的祖先。其中长久在柜台后面生活的人脸色苍白;另一些人仿佛在自己身上保持着沙漠严酷生活的痕迹,他们被陌生的太阳晒黑了的手指上都闪耀着奇异的金银饰物。航海的人从他们走起路来一摇一摆就可以看出来,而从事农业的人则散发着压榨机、干草和骡子汗的气息。这些老海盗叫人耕田,这些敛财的人舣装船只,这些地主养着从事各种职业的奴隶。他们都是深通教律,精于谋略,残酷无情而富有的人。由于长期忧虑,他们的样子都很疲乏。他们光芒四射的眼睛总是带着狐疑来看人,他们惯于旅行,惯于说谎,惯于经商和指挥,使得他们全身上下带着一种狡猾和粗暴的样子,这种粗暴是不引人注目而突然发作的。何况莫洛克神的影响也使他们变得忧郁起来。 他们首先走过一间拱形的大厅,样子像只鸡蛋。七扇门,同七个星座相对应,在墙壁上开出七个不同颜色的方格。经过一个长房间后,他们进入了另一间样子相同的大厅。 一个饰满雕花的枝形大灯台在房间深处点燃着,它的八根金枝上各有一个钻石圣餐杯,里面载有一根黄麻灯心。这个灯台放在长楼梯的最后一级上,楼梯直达一个大祭坛,祭坛四只角上都饰有青铜角。两道侧梯通上它的扁平的顶端,看不见顶端有石头;这仿佛是一座灰堆积成的山,上头有些看不清楚的东西在慢慢地冒烟。再远一点,比灯台高,比祭坛更高的地方,矗立着全身铁铸的莫洛克神像,它的胸膛是人的胸膛,上面开着许多孔洞。它的张开的翅膀一直伸到墙上,它的特别长的双手一直垂到地下;前额上有三颗眼珠,在三颗黑石周围加上一个黄圈来代表;它有一个公牛脑袋,它正在奋力抬起来仿佛准备鸣叫一样。 大厅周围早已放好一排排的乌木凳子。每张凳子后面都有一根架在三只脚爪上的铜杆,上面装有火炬。火炬的火光都反映在铺砌大厅的菱形贝壳上。大厅高得使墙壁上的红颜色上升到拱顶附近时就变成了黑颜色,莫洛克神的那三只眼睛在极高处出现,宛如夜间半明半灭的星星。 元老们把袍子下摆向头上一卷,都坐在乌木凳子上。他们动也不动,两只手在他们宽大的袖筒里交叉着,贝壳地面仿佛一条发光的河流,从祭坛一直流到大门,从他们的赤脚下面经过。 四个大祭司背对背地坐在当中四张象牙座椅上,构成一个十字形;其中埃斯克穆恩神的大祭司穿着紫青色布袍子,月神的大祭司穿着白麻布袍子,太阳神的大祭司穿的是黄褐色呢袍子,而莫洛克神的大祭司是大红袍子。 阿米尔卡向灯台走去。他绕着灯台走了一圈,仔细观察燃烧着的灯心,然后把香粉撒在灯心上,于是一些紫色火焰便在分枝的末端冒将起来。 这时候一个尖锐的声音唱起颂歌,另一个声音应和着;于是一百个元老,四个大祭司和站着的阿米尔卡都一同唱起颂歌来,他们总是重复着几个相同的音节,提高嗓音,越唱越高,轰隆一声,变得非常可怕,然后猛然一下都沉寂下来。 大家静待了一些时刻。最后阿米尔卡从胸口取出一个有三个脑袋的小雕像,蓝得同蓝宝石一样,放在他的面前。这是真理之像,也是他说话的保护神。接着他又把雕像放回怀里,于是全体元老仿佛突然间怒气冲天似的,一齐叫喊: “他们蛮族人都是你的好朋友!叛徒!恶贼!你回来是为了要眼看我们灭亡,对吗?让他说话吧!”——“不!不!” 他们要对刚才强迫他们遵守的政治礼节进行报复;虽然他们都希望阿米尔卡回来,可是现在他们对他没有预先防止他们的灾难,或者没有同他们一起身受这灾难,感到愤愤不平。 喧闹声平息下来以后,莫洛克神的大祭司站了起来。 “我们问你,为什么你不早点回到迦太基来?” “这跟你们有什么关系?”最高执政官轻蔑地回答。 他们叫喊得更厉害了。 “你们有什么可以指责我的地方?难道我在打仗中指挥不当吗?你们都看见过我的战争布局,你们这些轻易地让蛮族人……” “够了!够了!” 他改用低沉的声音说话,目的是叫他们仔细一点听。 “啊!这倒是真的!天神的亮光呀,我弄错了;你们中间的确有无畏的勇士!吉斯孔,请站起来!”他半闭着眼皮把祭坛的梯级巡视了一遍,再说,“请你站起来,吉斯孔!你可以指责我,他们会为你辩护的!可是他在哪儿呀?”接着,他好像改变了主意,“啊!他一定是在他家里吧?他一定是被儿子们环绕着,在呼奴喝婢,十分幸福,而且在数着墙上祖国赏赐给他的荣誉项圈吧?” 他们都耸耸肩膀,烦躁不安,仿佛被皮鞭抽打一样。——“你们连他是生是死都不知道!”于是他再也不理会他们的叫嚷声,对他们说,抛弃最高执政官,就是抛弃共和国。正如同罗马订立的和约,尽管他们认为十分有利,其实比二十场战斗更悲惨。有几个人鼓掌了,他们是元老院中比较贫穷的议员,被怀疑总是倾向老百姓或者专制政体。他们的对手是商人聚餐会的领袖们和行政官吏,这些人以人数众多取胜;最多的一群坐在阿农旁边,阿农坐在大厅的另一端,高高的大门前,大门用一条青紫色的布毯遮掩着。 阿农用脂粉把脸上的疮都涂抹过了。开始他头发上的金粉都洒落在肩头上,形成光辉灿烂的两大片,头发却显得又白、又细、又鬈曲、像羊毛一样。一些浸过香油的布块,裹着他的两只手,香油还一滴滴地落在地板上,他的病一定是更加严重了。因为他的眼睛已经被他眼皮的皱纹遮没了。要是看东西非仰着头不可。他的同党都劝他发言。最后,他用沙哑而丑恶的声音说: “闪电,休得无礼!我们大家都是战败者!各人有各人的不幸!你认命了吧!” “你最好还是告诉我们。”阿米尔卡微笑着说,“在罗马的舰队里,你是怎样指挥你的船只的?” “我被风吹走了,”阿农回答。 “你的做法同犀牛一样,在自己的粪堆里踏步:只显示你的愚蠢而已!你住嘴吧!”于是他们开始把爱加特岛之战的责任互相推诿。 阿农指责阿米尔卡没有去同他会合。 “可是这样做就是从埃里克斯撤退。当时应该进入大海,谁阻挡你了?啊!我忘记了!所有的大象都是怕海的!” 阿米尔卡的党羽觉得这句俏皮话说得太好了,他们都哈哈大笑起来,声震拱顶,宛如有人在敲打扬琴。 阿农宣称他不该受到这样的侮辱;他身上的病就是在包围百门城时受寒得到的,眼泪在他的脸上流下来,像冬天的雨落在断墙残壁上一般。 阿米尔卡又说: “如果你们爱我同爱这个人一样,现在迦太基就该有极大的快乐!我向你们呼吁过多少次了!而你们始终拒绝把钱给我!” “我们也需要钱啊!”商人聚餐会的头头们说。 “而且当我们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时,——我们喝的是骡子尿,吃的是鞋子上皮带,——当时我真恨不得把一根根的草都变成兵士,把我们战死者的尸首组成部队,你们却把我剩下的战舰召回你们这里!” “我们不能孤注一掷啊,”巴特-巴尔回答,他在热蒂安-达里蒂安拥有金矿。 “你们在这里,在迦太基,在你们的房子里,躲在围墙后面,到底做了些什么呢?当时在埃里当河域有高卢人必须击退,迦南人在昔兰纳即将入侵,而罗马人正在派遣使臣到普托莱梅去……” “现在,他对我们赞美罗马人来了!”一个人冲他叫喊,“他们给了你多少钱叫你替他们辩护?” “请你去问布吕西安平原,去问洛克尔、梅塔蓬托、埃拉克莱的废墟吧!我烧掉了他们所有的树木,我劫掠了他们所有的庙宇,一直到弄死他们孙子的孙子……” “喂!你大言不惭像一个浮夸的演说家!”卡普拉斯说,他是一位赫赫有名的商人。“你到底想要什么?” “我说必须更机灵点或者更可怕点才对!如果全非洲都摆脱你们的奴役,那是因为你们,低能的主人,不懂得把绳索系在它的脚后跟上的缘故!阿加托克莱、雷居吕斯、科比奥,一切有胆量的人只要登陆就能占领它;等到东方的利比亚人同西方的努米底亚人串通一气,而游牧民族从南方到来,罗马人从北方到来的时候……”大厅里响起了一个恐怖的喊声。“啊!那时候你们就要捶打你们的胸膛,在尘埃中打滚,撕破你们的外套!那有什么用!你们仍然要到叙比尔去推磨,到拉西安的小山上去收获葡萄。” 他们都拍打他们的右腿表示他们的气愤,衣袖都抬起来像受惊鸟儿的大翅膀。阿米尔卡受着一种意图的支配,继续说下去,他站在祭坛的最高一级上面,颤巍巍的,非常可怕;他举起了胳膊,在他背后燃烧着的灯台,射出的光线透过他的手指之间,像金色的投枪一样。 “你们会丧失你们的船只,你们的耕地,你们的车子,你们的吊床,以及为你们擦脚的奴隶!豺狼将要睡在你们的宫殿里,犁刃将要翻耕你们的坟墓。那时只剩下鹰隼的鸣声和坍塌的废墟。迦太基,你要倒下来了!” 四个大祭司伸出手来把这个恶咒挡开。全体都站了起来。可是这位海上最高执政官,是受太阳神保护的神圣官员,只要富豪议会没有判决他,他是不可侵犯的。他们感到一阵惊恐从祭坛上散发出来。他们后退了。 阿米尔卡不再说话。他眼神凝定,脸色和他圆锥形冠上的珍珠一样苍白,喘息着,几乎被他自己的言词骇住了;他的心思完全沉浸在悲惨的幻象中。从他所在的高处看下来,铜杆上的所有火炬似乎是一具巨大的火冠,平放在地板上;黑色的烟雾从冠上冒出来,升到拱顶的黑暗中;在几分钟内静寂深沉得使人听得见远处的海潮声。 接着元老们开始彼此商量。他们的利益,他们的生命,受到了蛮族人的威胁。可是他们如果没有最高执政官的帮助,是不能战胜蛮族人的;因此,尽管他们很傲慢,这个考虑却使他们忘掉了别的打算。大家把阿米尔卡的朋友们拉过一旁密谈,缔结了互相得益的和解,作出许多暗示和诺言。阿米尔卡再也不想过问任何政务。于是大家一齐恳求他。他们对他作种种哀求,由于他们的话语中提起过叛乱,他就发起火来。他认为唯一的叛徒,就是最高议会,因为雇佣兵的义务随着战争平息而消失,战争一结束,他们就自由了;他甚至赞扬他们的勇敢,赞扬从他们身上可能获取的种种利益,只要用赠送礼品和赐与特权的办法来使他们效忠于共和国就行了。 于是马格达桑,一个过去的省长,转动着他的黄眼珠说: “说真的,闪电,旅行多了使得你变成了一个希腊人或者拉丁人,我也说不上到底是什么人了!你为什么说要把报酬送给这些人?宁愿死掉一万个蛮族人,也不要死掉我们中的一个人,对吗?” 元老们都点头表示同意,而且嘀咕着:“对呀,为什么要给自己找麻烦?雇佣兵是永远可以找得到的!” “而且可以很方便的摆脱他们,对吗?我们抛弃了他们,就像你们在撒丁岛所做过的那样。我们还通知敌人他们要走的道路,就像在西西里岛对待高卢人那样,或者在大海当中赶他们下船登陆。在归途中,我看见岩石上布满他们的白骨。” “非常不幸!”卡普拉斯恬不知耻地说。 “他们不是曾经千百次投降敌人吗?”别的人齐声叫嚷。 阿米尔卡大声说: “那么,为什么你们无视你们的法律,把他们召回迦太基来呢?等到他们进了城,他们又穷,人数又多,居住在你们的财富当中,你们为什么没有想到只要稍为把他们分散一下就可以削弱他们呢?后来你们又把他们连同他们的妇女和儿童一齐送走,竟没留下一个作为人质!你们以为他们会自相残杀,省得你们痛苦地履行你们的誓言吗》你们恨他们,因为他们很强大!我是他们的主人,所以你们更恨我!啊!刚才你们吻我的手时,我已经感觉到了,你们都是强忍着才不咬我的手的!” 众人的叫喊声那么可怕,即使在院子里睡觉的狮子走进来咆哮,也不会更可怕的了。这时候,埃斯克穆恩神的大祭司站了起来,夹紧膝盖,两肘贴在身上,挺直身子,半张开手,说: “闪电,迦太基需要你当布匿军队的总指挥去抵抗雇佣兵!” “我拒绝!”阿米尔卡回答。 “我们授予你全权!”商人聚餐会的头头们叫喊。 “我不干!” “你可以不受控制,不同别人分享权力,要多少金钱有多少金钱,全部俘虏,全部战利品都归你,每一具敌人尸首给你五十泽雷土地为酬。” “不干,不干!因为同你们在一起是不可能战胜的!” “他害怕了!” “因为你们是胆小鬼,吝啬鬼,忘恩负义的人,懦夫和疯子!” “他对他们很宽容!” “他想当他们的领袖,”一个人说。 “并且回过头来打我们,”另一个人说。从大厅的深处,阿农大声嚷叫: “他想当国王!” 于是他们跳起来,推翻了座椅和火炬;他们的党羽冲向祭坛,手里挥舞着匕首。可是阿米尔卡在衣袖里摸索了一阵,也拔出两柄宽阔的单面短刀;他微弯身体,左脚前踏,眼睛里冒出火来,咬紧牙关,动也不动地站在金灯台底下,向他们挑战。 这么说来,他们为了防备,把武器带了进来;这是犯罪行为。于是他们惊骇地面面相觑。可是由于打架都犯了罪,他们各人就很快安下心来;慢慢地他们转过去把背对着最高执政官,重新走下祭坛,羞惭得发狂。这是第二次他们从他的跟前退却了。好一会儿,他们继续站着。有几个伤了手指的,把手指放进嘴里,或者用大衣的下摆轻轻地把手指裹起来。他们走了, 阿米尔卡听见他们当中有人说: “这是他非常巧妙的做法,免得伤了他女儿的心!” 一个声音更高一点: “当然啦,既然她的情夫全是从雇佣兵里挑选出来的!” 一听见这话,他站不住了,摇摇晃晃地想倒下去,接着他就用眼睛急急忙忙地去找沙哈巴兰。当时只有这位月神的大祭司留在位子上不动;阿米尔卡从远处只看见他的高帽子。所有的人都当面嘲笑他。他越是焦虑不安,他们越感到快乐,在一片讥笑声中,只听见背后的人高喊: “有人看见她走出自己的卧房!” “是在塔穆兹月的一个早晨!” “他就是那个偷神衣的贼!” “是一个美男子!” “长得比你还高大!” 他扯下他的圆锥形冠,——这冠是他的职位的标志,有神秘的八层,正当中有一个绿玉贝饰,——用双手拿着,尽全力向地上掷去;破碎的金箍都反弹起来,珍珠落在石板上丁丁作响。他们这才看见他的白色前额上有一条长长的疤痕,这疤痕像蛇一样在他的眉毛之间扭动;他的四肢不住地哆嗦。他登上通往祭坛的其中一条侧梯,而且在祭坛上走着。这就表示牺牲自己,向神献身。他挥动外套使灯台上的亮光摇曳不定,因为现在灯台已经比他的鞋子更低了;而他的步伐更带起了祭坛上的轻灰,灰尘飘起像云雾似的环绕着他,一直高到肚子。他在青铜巨像的两腿之间停了下来,用两只手抓了两把灰烬,凡是迦太基人只要看见这种灰烬就会惊骇得打战,他说: “凭你的智慧的一百支火炬!凭七星神的八道神火!凭星辰,气流和火山!凭所有燃烧的东西!凭沙漠的干渴和海洋的盐巴!凭阿德梅吕特的洞穴和灵魂的帝国!凭歼灭!凭你们儿子的骨灰,你们祖先的兄弟的骨灰,我现在把我的骨灰同他们的混在一起!你们,迦太基议会的一百个议员,你们用谎言来诬陷我的女儿!我,阿米尔卡•闪电,海上最高执政官,富豪的领袖和人民的统治者,我当着牛头莫洛克神的面发誓……”大家都以为他要说某种惊人的事,谁知他用更高更平静的声音接着说:“我发誓我连谈也不同她谈起这件事!” 有圣职的侍从们进来了,他们头上插着金梳子,有些拿着大红海绵,另外一些拿着棕榈枝。他们掀起遮住大门的黄麻毯子,就从他们掀起的角落,可以看见其他大厅深处有粉红色的天空,这天空似乎是屋子拱顶的延伸,在地平线上与蓝色的海连接。太阳从波涛里涌出来,正在上升。突然间它把光线射到青铜巨像的胸膛上,这巨像分成七格,每格都有栅栏封闭着。巨像有红色牙齿的大嘴像是打呵欠似的大大张开,非常可怕;它的巨大的鼻孔也张大了,明亮的阳光似乎赋予它以生命,使它看起来神气非常可怖,而且有点不耐烦,仿佛它想跳到外面去,同太阳神混合在一起,一齐走遍无限广大的空间。 那些散落在地上的火炬仍然在燃烧,东一处西一处地倒在贝壳地板上,像血斑一样。元老们筋疲力尽,摇摇晃晃站不住;他们深深地吸着清新的空气;汗水流在他们惨白的脸上;由于他们叫喊得太凶,彼此间都听不见了。可是他们对最高执政官的愤怒还没有平息,他们用威胁的言语来同他告别,阿米尔卡也针锋相对地回答他们。 “明晚见,闪电,在埃斯克穆恩神的庙里!” “我一定来!” “我们要叫富豪们判你有罪!” “我要叫人民来裁判你们!” “当心不要死在十字架上!” “而你们,当心在街上被碎尸万段!” 他们一走出院子的门槛,立刻就恢复了平静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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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眼睛
01年夏天,对《萨郎波》的紧张差点使我把它整个地抄一遍;没有抄,之后的几年反复读了好多次。福楼拜的七部小说中《萨郎波》是特别的。它使人有“透过人眼看”的感觉,也有很多别的作家的“人眼”,但这一只我认为是最接近人眼的。在这小说里处处可见一些模糊的、约数的用词:一些、另一些、一个、另一个、几个、别的……等等,以及相对简略而显得模糊(不是粗糙)的描写。感觉他故意柔和了事物的边缘,使视野中的某些事物像在人眼的余光中被瞥见;也有精确的、细致的事物和叙述,这些是你瞳孔聚焦的地方。余光和焦点,模糊与精确,这些构成了你的视野,也是使你感觉你在用你的眼睛看的因素。太过清晰,那是高分辨照相机;大多模糊,那是近视眼;焦点不对,那是晶状体有问题……而福楼拜的手腕是恰到好处地让你以为你在用你的眼睛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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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8-16 17:33:55
【那一篇】《一天》·第一次如梦初醒 作者:李傻傻
匡国泰:一天
时:公元一九九一年农历十月十四日 地:中国湘西山地某村
卯时:天亮
乳白的晨曦 挤在乳状的远山上 喂,请刷牙 一个孩子从耀眼的门环中走出 扛在肩上的柴扒像一支巨大的牙刷 好像去参加节日前的大扫除 “杭育,杭育” 搬开童年的一粒眼屎看见妹妹的牙齿 刷得像东方一样白
辰时:早餐
堂屋神台下 桌子是一块四四方方的田土 乡土风流排开座次 上席的爷爷是一尊历史的余粮 两侧的父母如秋后草垛 儿女们在下席挑剔年成 女儿是一缕未婚的炊烟 在板凳上坐也坐不稳
巳时:变幻
母亲在里屋 打开箱子翻衣服 一件蓝的 又一件绿的 不断地翻下去 窗外的远山就渐渐有了层次 (隐隐传来播种冬小麦的歌谣)
午时:怅惘
鸟中午休息 天空干干净净没有任何墨点 如没有档案的儿童
未时:老鹰叼鸡
“老鹰叼鸡囉!” 小村一片惊惶 许多脚跳起又落下来 (多谢喙下留情,没有把万有引力叼到天上去) “慌什么?” 村前的古樟树咕哝着脱了鞋子 把世世代代的根 伸到溪涧里去濯洗
申时:窖红薯
以一坨坨壮硕的沉默 父亲把手伸进窖里 填空() 完了用一块块木板把窖门封起来 板子顺序号码是: 一二三四五六七。。。。。。 四顾无人 寂静的岁月是一个更大的空
酉时:日落
太阳每天衰老一次 残留在山脊上的夕照是退休金么 爷爷蹲在暮霭里 磅礴着一声不吭 似乎不屑于理会 那一抹可怜的抚恤 悬念比蛛丝更坚韧 告别这世界时,爷啊 别忘了对落日说一声 且听下回分解
戊时:点灯
背一捆从地里割回来的薯藤 一捆极度疲软的夜色 母亲在一帧印象派画身处喊 娃点灯 孩子遂将白天 藏在衣袋角里舍不得吃掉的那一粒 经霜后的红枣,摸索出来 亮在群山万壑的窗口 愈远愈显璀璨
亥时:关门
一个少女犹如拒婚 把挤进门的山峰轻轻推出去 说:太晚了 “回来呵!” 柴扉里传来招魂般的呼唤 远山弱小的星星能听到么 砰,整个地球都关门了 母体内有更沉重的栓
子时:戴月
月亮是广场上的灯 月亮照着毛茸茸的夜行者 月光从瓦蓬射落 照澈桌子上的一只空碗,空碗里 一粒剩余价值 如山谷里的 一个小小人影儿 好像灌木丛里响 “呤?!” “回家”
丑时:婴啼
一根根电杆在苍茫月色里浮动 电杆上贴着一张张纸片: 天青地绿,小儿夜哭 请君一念,日夜安宿 寅时:鸡鸣
鸡叫头遍 发现身边竟斜斜地躺着 地图上一段著名的山脉 鸡叫二遍 梦游者悄然流落异乡 (时间穿过多少码的鞋子?) 鸡叫三遍 哎呀呀 曙色象绵羊一样爬上山岗
(选自网络)
第一次如梦初醒
中学时,老师经常请些同县作家,讲些文学题目。其中有一次就请了这名叫匡国泰的人。在盲目崇拜驱使之下,四处找他的诗读,印象最深的就是这一篇。 十几年后再看,依然被这种平常字词深不可测的古典气韵难倒。这等于说,十几年里,许多诗基本等于白读。不要说在无数自来水一般的译诗里很难找到动人的篇章,就是在泉水或者洪水一样奔涌的新作者里(其中自然有优秀者,也不乏被称作天才的人),当年的感觉也再难降临。 这种感觉大约相当于如梦初醒,突然开窍,醍醐灌顶。仿佛洞悉了文字的奥秘,或者说,它引导你发现:原来我的生活、我的想法,也有一种文字,可以使它发光、存活。 大部分文字写了等于没写,极少部分作品能获得所有人承认,但没有所有人喜欢的篇目,更没有东西能影响所有人。所谓幸运儿,不过是在需要喝奶的时候,就有奶喝;黑暗中需要启迪的时候,有一种恰好的文字,像一道闪电一样片刻照亮一大段路程。回头再看,不能说和神秘一点关系也没有。 后来也遇到过这样的时刻,不过第一次,总得给它点江湖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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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8-16 17:38:32
【那一篇】《肉桂色的铺子》:童年的恐慌 作者:袁群
《肉桂色的铺子》:童年的恐慌
于默译
冬季最短促的、使人昏昏欲睡的白天的首尾,是毛茸茸的、昏暗的晨光和暮色;当城市在冬夜的迷宫中越来越明显地出现,被短暂的黎明不情愿地摇醒的时候,我父亲已经被遗失,出卖和交给另一个领域了。 他的脸和脑袋上长满着密密麻麻的、乱蓬蓬、硬扎扎的灰色毛发,一绺绺、一撮撮,不规则地直立着,从他的疣子上、他的眉毛中、他的鼻子眼的通道中钻出来,使他的模样像一头坏性子的老狐狸。他的嗅觉和听觉敏锐得异乎寻常;人可以从他的紧张、沉默的脸上的表情中看出,通过这两种官能作媒介,他同耗子洞、黑暗的角落、烟囱口和地板底下尽是灰尘的空间所形成的那个看不见的世界保持着永远的接触。 他对窸窣声、黑夜的吱吱嘎嘎声,对秘密的、折磨人的室内生活是个具有警惕性和关心的观察者,是个无时无刻不在窥视的共谋者。他被那种生活吸引得那么出神,完全陷在一个别人没法进入的领域里;他甚至不打算同我们谈论那个领域。 那个看不见的世界的种种现象显得太荒诞的时候,他常常轻轻地弹手指头,对自己发出温和的笑声;接着,他同我们的那只猫交换会意的眼色;那只猫也了解那些神秘的事物,会抬起它的冷冷的、玩世不恭的条纹脸,闭上倾斜的眼眶,显出一副冷漠和厌烦的神情。 有时候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正在就餐,我父亲突然会把刀叉放在一边,餐巾仍然系在脖子上,动作像猫似的悄悄地从桌旁站起身来,踮起脚走到通往隔壁房间的门前,极小心谨慎地从钥匙孔中张望。接着,他会流露出腼腆的微笑,回到桌旁,稍微有点困窘,含糊不清地喃喃呐呐、轻声轻气地说着话,那种语调同他的心思完全被迷住了的内心独白是相配的。 我母亲为了让他散散心,使他摆脱这种病态的胡思乱想,会强迫他在黄昏时刻出去散步。他默不作声地出走,不反对,也不起劲,神思恍惚,心不在焉。有一回,我们甚至大家一起到戏院去。 我们发现自己待在一间灯光暗淡、肮脏的大厅里,充满使人昏睡的人声和没有目标的混乱。不过,我们一路穿过群众后,在我们面前出现一片巨大的淡蓝的幕,像另一片天空。一个个巨大的、鼓起着脸颊的、漆成粉红色的面具在一块巨大的帆布中摆动。人造的天空向两个方向展开,被悲哀的情绪和伟大的姿态的强有力的拂动鼓起着,被在引起回声的脚手架所搭成的舞台上创造出来的虚构的泛光灯世界的气氛鼓起着。颤抖传遍那一片辽阔的天空那块使面具复活和变大的巨大的帆布在飘动,显示那片天空的虚幻的特点,造成现实的振动,在那个超自然的时刻,我们感受到现实的振动微微闪烁的启示微光。 那些面具哆嗦着红色的眼睑,他们的色彩鲜艳的嘴唇无声地嘟囔;我知道那个时刻即将来到;到时候,神秘的气氛的膨胀力会达到顶点,鼓起来了的幕布的天空会确实迸裂,显示种种难以置信和叫人眼花缭乱的事情。 但是,我没有被允许经历那个时刻,因为在这时候,我父亲已经不由自主地开始流露出几分焦急的神情。他摸遍了所有的衣袋,最后说他把那个放钱和一些最重要的文件的钱包忘在家里了。 他同我母亲短短地商量一会儿;在这段时间里,阿德拉的诚实受到匆促的评估;然后,提到了我,我被挑中回家去找钱包。按照我母亲的意见,开幕前,时间多着哩;何况我走起路来飞也似的,完全有机会及时赶回。 我走进被天空中的光照亮的冬夜。这是那种明亮的夜晚,星星闪烁的天空是那么辽阔,伸展得那么遥远,似乎被分割和拆散为许许多多各别的天空,足够装点整整一个月的冬夜的天空,而且提供一个个银色的和色彩鲜明的星球覆盖种种夜间的现象,奇遇、事件和狂欢。 在这样的夜晚,差一个男孩去干一件紧急而重要的事情,真是太缺乏考虑了,因为在半暗不明的亮光中,街道显得多起来了,变得纵横交叉,难以辨认。在城市的深处,那里展现着一条条相似的街道,大同小异的街道和虚假的街道。人的想像力被迷惑和引入歧途,为一些显然熟悉的地区制造出于错觉的地图;在那些地图中,街道有正确的位置和惯用的名字,但是由夜晚的无穷无尽的创造力提供了新的、虚构的外形。这样的冬夜的诱惑通常是从要想抄近道,走一条可以快些到达、不过比较不熟悉的道路这个天真的愿望开始的。可能走一条从未走过的支路,来缩短复杂的路程。这个有吸引力的念头从心里涌起来了。不过,从那时候起,事情就变得不一样了。 我走了几步,发觉我没有穿大衣。我打算回去,但是接下来,我认为这是不必要地浪费时间,尤其是这夜晚一点都不冷;恰恰相反,我能感到一阵违反时令的热浪,像春夜的微风。雪花细小得像白色绒毛,像散发着甜美的紫罗兰香味的、柔和的羊毛。一团团相似的白绒毛飘过天空,月亮在那一团团绒毛上面大了一倍和两倍,同时显出一切月相和姿势。 那夜,天空在许多部分毫无遮掩地露出内在结构,好像近乎经过解剖的陈列品,显出光的螺线的螺层、浅绿的黑暗固体、空间的深绿玉髓,梦的组织。 在这样一个夜晚,不可能沿着壁垒街或者任何一条黑暗的街(那些街道正好在市场广场的四面,好像是市场的衬里)走,而不记得在这很迟的时刻,那些奇怪和最有吸引力的铺子有时候还开着;那些铺子,在平常的日子,往往被人忽略。由于那些铺子的墙上有黑沉沉的嵌板,我经常管它们叫肉挂色的铺子。 这些确实挺有气派的铺子夜晚开得很迟;铺子里总是有我最感兴趣的商品。阴暗和深沉的店堂里弥漫着油漆、清漆和供香的气息,弥漫着遥远的国家和稀有的商品的香味。你可以从商品中发现孟加拉烟火,魔盒,被忘掉好久的那些国家的邮票,中国贴花纸,靛青,从马拉巴尔运来的假宝石头,外国的昆虫、鹦鹉、巨嘴鸟的卵,活的蝾螈和蜥蜴,曼德拉草根,从纽伦堡运来的机械玩具,装在坛子里的矮人,显微镜,和望远镜;最特别的是,奇怪和稀有的图书,其中充满叫人惊奇的版面和叫人吃惊的故事的陈旧的对开本。 我记得那些神情端庄的老年商人;他们侍候顾客的时候眼睛向下,态度殷勤,默不作声,充满智慧和耐心,足以应付他们的顾客的最难以捉摸的、忽发奇想的怪念头。但是,我记得最清楚的是,在有一家书铺里,有一回我悄悄地看到一些稀有的、被禁止流通的小册子,揭示种种人们极想知道、却一无所知的神秘行径的秘密会社的出版物。 我非常难得有观光这些铺子的机会——特别是衣袋里有一笔小小的但是足够的钱——我不可能放过我现在这个机会,尽管有重要的使命委托给我。 按照我的估计,为了走到那条开着那些夜晚营业的铺子的街上,我应该拐进一条狭窄的小巷,经过两三条支路。那样走反而会使我离家更远,但是穿过盐场街,我可以抵销那些耽搁的时间。 观光肉挂色的铺子的想望使我加快步子;我拐到一条我认识的街上,不是在走,而是简直像在跑,提心吊胆地防止迷路。我经过三四条街,但是我要找的那个拐弯的地方仍然丝毫没有迹象。更严重的是,街道的面貌同我原来以为的不一样。也看不到丝毫铺子的影子。我所在的街上的房子都没有门,而且窗都关得紧紧的,由于月亮的反光,窗里的情况一点都看不见。那些房子的另一面——我想——从那条街上,一定可以走进去。 我现在走得更快了,心里相当慌,开始放弃观光那些肉桂色的铺子的念头了。我现在要做的是,赶快离开这里,到城里我更熟悉的地区去。我来到街道的尽头,拿不准它会把我引到哪里。我发觉自己站在一条路面开阔、建筑物稀少的大街上,街道很长、很直。我觉得空旷地带的微风吹在我的身上。人行道旁,或者说花园中间,屹立着一幢幢式样别致的别墅,有钱人的私人住宅。在别墅和别墅中间,是一个个公园和果园的墙。整个地区看来好像是菜什尼亚思斯卡街比较低和难得有人来的那一部分。月光透过成千羽毛似的云,像天空中出现了银色灿烂的景色里显得黑沉沉的。 我向一幢建筑物凑得更近张望,发现我看到的是一所中学的后面;我以前从来没有从这一面看过那所学校。我走近大门,想不到门开着;门厅的灯亮着。我走进去,发现自己站在过道的红地毯上。我希望悄悄地穿过学校,不被人发觉,从正门走出去,这样就大大地缩短了路程。 我记得,在这样迟的时刻,在阿伦特教授的教室里,可能他在义务上课;冬天,在晚上很迟的时候,他总是义务开课。我们大家被这位出色的老师在我们心里唤醒了对艺术的热情;在这种热情鼓舞下,我们纷纷前来上课。 一小群勤奋的学生几乎消失在巨大而昏暗的课堂里;课堂的墙上突然出现我们的脑袋的庞大的黑影,那是被两支插在瓶里的小蜡烛发出的光投上去的。 说实话,在这样的课上,我们画得不很多;教授也不很严。有些男孩从家里带来垫子,直挺挺地躺在长椅上,短短地打个盹。只有我们当中最用功的人才围在蜡烛旁,待在那圈金色的亮光里。 我们通常得等好长一会儿,教授才会来到,所以我们总是用带着睡意的谈话打发时间。最后,通往他的房间的那扇门才打开,他会走进来——矮个子,留着小胡子,习惯于流露神秘的微笑和保持谨慎的沉默,散发出秘密的气息。他小心地随手关上他的书房门;能过那扇门,有短短的一会儿,我们可以看到他的头顶上有一群石膏像,受苦的尼俄伯的子女、达那伊得斯姐妹和坦塔罗斯的儿子女儿等残缺的古典形象,奥林匹斯山上悲惨和绝嗣的全部形象,多少年来竖立在那个石膏像博物馆里调残。他的房间里的光线甚至在白天也是昏暗的,由于那些石膏头像的梦、那些空洞的眼神、苍白的侧面像和正在溶化在虚无中的沉思,显得阴沉沉。我们有时候喜欢站在那扇门前倾听——倾听承载着即将化为碎片的诸神的叹息和低语的寂静;诸神在他们暗淡的微光中厌烦和单调地衰亡。 教授带着非常庄严和兴趣浓厚的神情在一排排半空着的长椅间走来走去;我们三三两两地坐在长椅上,在冬夜的灰色的反光中作画。一切都是安静而舒适的。我的同学有几个睡着了。瓶子里的两支蜡烛已经燃烧得矮下去了。教授把身子伸进一个很深的书橱中,橱中摆满陈旧的对开本,旧式的版画、木刻和图片。他带着神秘的姿势给我们一幅古旧的石印夜景,月光下的树丛,以白色的月光为背景而显得轮廓黑黢黢的冬天公园中的大道。 在带着睡意的谈话中,时间不知不觉地过去了。时光流逝得不均匀,好像一会儿在推移的过程中技术引进,一会儿在哪里把整个空着的一段段时间吞没。我们这伙人没有经过丝毫转折,发现自己全部走在回过的路上了,午夜已经过了好久,公园的小路上铺着白雪,小路两旁是漆黑、干燥的灌木丛。我们走着,两边都是一簇簇黑黢黢、毛茸茸的树;我们擦到像披着毛发似的灌木,在明亮的夜里,在虚假的乳白色的亮光里,比较低的灌木树枝被我们的脚嘎嘎地踩断。白雪、苍白的微风、乳白色的空间渗透出的弥漫的白光,好像一张印着版画的灰色的纸;在那张纸上,密密麻麻的灌木丛相当于浓墨的装饰线条。在这样迟的时刻,夜晚也模仿起阿伦特教授的画中的夜景来了,再现他的想象力。 在公园的黑黢黢的灌木丛中;在一簇簇灌木的长着毛发似的外表下,在许许多多长着硬皮的细枝下,有的是隐蔽的角落,壁龛,最深沉的、毛茸茸的黑暗所居住的窝,充满混乱,秘密的姿势,默许的神情。那里温暖和安静。我们穿着沉甸甸的衣服,坐在柔软的雪上嗑榛子;在那个春天似的冬天里,榛子可多着哩。整个小灌木林里,鼹鼠在寂静无声地转悠,还有貂和獴,毛茸茸的、善于搜索的、细长的矮腿动物,散发着羊皮的臭气。我们怀疑,在它们中间有学校陈列室里的陈列品,虽然那些动物内脏已经除去,而且正在脱毛,在这个白色的夜里,在它们的空洞洞的身内,感受到天长地久的本能的声音,求偶的欲望,回到灌木丛里来,过短短的一会儿幻觉生活。 不过,雪花像在春天里似的失去了光泽;接下来,它消失了,出现了一片密密匝匝的黎明前的黑暗。我们有些人在温暖的雪地上睡着了;其他人在黑暗中摸索着找他们的家门,走进他们的父母和兄弟的熟睡中,走进连续不断的、很大的打呼声中;打呼声赶上了他们的迟归。 对我来说,这些晚上的绘画课有一种秘密的魅力,所以现在我不能放过向那个上艺术课的教室里看一会儿的机会。不过,我打定主意,我只看短短一会儿,决不待久。但是,我从后楼梯走上去的时候,杉木板在我的脚底下发出回响;我发觉我是在这幢做学校的建筑物的我完全不知道的一边。 甚至没有一点儿响声打破这庄严的寂静。这一边房子里的过道比较阔,铺着厚实的红地毯,漂亮极了。个个拐角上挂着灯光幽暗的小灯。在第一个拐角上拐弯,我发现自己站在一个甚至更宽敞、更豪华的门厅里。其中有一堵墙上开出一条宽阔的玻璃拱顶过道,通往房子的内部。我可以看到两边相对的长长的两溜儿房间,装饰得富丽堂皇。眼光在丝绸的帷幕、镀金镜框的镜子、高贵的家具和水晶枝形吊灯上转来转去,接着望到华贵的内部去,那里是一片柔软、光滑的天鹅绒世界,在闪烁的微光下,呈现着错综复杂的华饰和含苞欲放的鲜花。这些寂静无声的空房间里充满着一面面镜子在互相交换的秘密的眼色,和在四面墙上高处奔跑、消失在拉毛水泥的白天花板中的饰带所造成的惊慌气氛。 我带着羡慕和惊叹的心情面对这一切富丽堂皇的排场,猜想我这次晚上的越轨行为出人意料地把我带到了校长住的那一边,带到了他的私人往所。我站在那里,心怦怦地直跳,出于好奇心,一动也不动,准备好只要听到一点儿响声,拔脚就逃。我这样晚闯进来,这样肆无忌惮地窥探,要是被人当场逮住的话,我会怎么辩解呢?那些长毛绒的深扶手椅,其中有一张上可能坐着校长的那个年轻的女儿,没有被人看见,一动也不动。她可能对我抬起眼睛——乌黑、神秘、安详的眼睛,没有人经受得住这双眼睛的凝视。但是,半途撤弃,不贯彻我安排的计划,那是怯懦的行为。再说,富丽堂皇的室内,在无法确定时间的朦胧的亮光映照下,一片寂静,声息全无。我在玻璃拱顶的过道上望过去,看到起居室的另一头有一扇通往阳台的玻璃门。处处是那么静,我突然感到胆子大起来了。走下那短短几磴台阶,走到同起居室一样平的地方,赶紧走几步,穿过昂贵的大地毯,走到阳台上,从那里我可以毫不困难地往回走,走到那条熟悉的街上,我认为这算不上是非常冒险的举动。 我就这样干了。我发现自己站在镶木地板上,一盆盆棕榈树下面;那些棕榈树高得碰到天花板的饰带,这时候,我注意到我确实处在中立地带,因为起居室没有前墙。它有点儿像大凉廊,几磴台阶把它同城市的广场连接起来,成为广场的一个拦开的部分,因为有几件公园里的家具直截了当地摆在人行道上。我从短短几磴石头台阶上跑下去,发现自己又同街道在一个平面上了。 天空中的星座都危险地颠倒立着;所有的星星已经倒转,但是月亮埋在羽毛褥垫似的云层下面——尽管月亮看不见,却照亮了云层——看来在它前面好像还有走不完的行程,而且它正在一心考虑它复杂的天空中的进程,并没有想到黎明。 几辆马车黑黢黢在街上渐渐出现,半破不碎、关节脱开,像瘸腿的、快要打瞌睡的螃蟹或是蟑螂。一个赶车的从他的高高的座位上向我俯下身来。他长着一张小小的、亲切的红脸。“乘车吗,少爷?”他问。这辆马车的有许多肢体的一切关节和纽带都在摇动起来,它的轻便的轮子滚动着出发了。 但是,在这样一个夜晚,谁会把自己交托给一个无法预测的赶马车的,听凭他的异想天开的怪念头安排呢?在车轴的卡达卡达声中,在赶车的座位和车顶的碰撞声中,我没法就我的目的地同他取得一致的意见。他对我说的一切都纵容地点点头,管自唱着歌。我们绕着城市转圈。 在一家小酒馆前,站着一伙赶马车的,他们向他友好地招手。他高兴地回答他们;接着,他没有停车,就把缰绳扔在我的膝盖上,跳下车去,同他那伙同行待在一起。那匹马,是匹聪明的拉车的老马,匆匆向周围望望,迈开单调、有节奏的步子小跑,继续前进。事实上,那匹马引起了信心——看来它比那个赶车的机伶。但是,我自己不会赶车,所以只得依赖那匹马的意志。我们拐进郊区的一条街,街两面都是花园。我们一路前进,那些花园慢慢地变成长着高高的树的公园,而公园又依次变成森林。 我将永远不会忘却这个最明亮的冬夜里的这次光明的行程。染了颜色的天空的地图扩展成为一个无边无际的穹隆,穹隆上隐隐约约地出现奇形怪状的陆地和海洋,用显著的潮流和涡流的线条作标记,用天空地貌的绚烂的纹理作标记。空气变得容易呼吸,像银色的薄纱似的微微闪光。能闻到紫罗兰的香味。从毛茸茸的羔羊皮似的白雪底下,颤抖着的银莲花冒出来了,每一个细巧的花萼中有一点月光。整个森林看上去好像被成千上万的亮光和在十二月天空中在大量陨落的星星照亮了。空气同一道秘密的清泉一起在捕动,同纯洁的雪和紫罗兰一起在捕动。我们进入一个丘陵起伏的风景区。一溜溜高耸着光秃秃的树尖的丘峦屹立着,好像天堂乐园的标志。我在那些幸福的斜坡上看到一群群闲逛的人,聚集在长满苔藓的沼泽地和灌木丛中间,在这时已被雪沾湿了的陨星中间。路变得陡了;那匹马开始在路上打滑,费了好大劲儿才拉动那辆吱吱嘎嘎的马车。我感到快活。我的肺吸收着空气中那道带来幸福的泉水、那种白雪和星星的清新感。马胸脯前那条堆着白色雪花的通路变得越来越高;马儿简直没法蹚过那大量洁白的新雪。最后,我们停住了。我从马车厢里出来。那匹马喘着粗气,耷拉着脑袋。我把它的脑袋搂在我的怀里,看到它那双大眼睛里含着眼泪。我注意到它的肚子上有一块圆的乌黑的伤痕。“你干吗不告诉我呢?”我低声问,哭了。“我最亲爱的,我是为你才这么干的,”那匹马说;接着,它变得很小,好像一个木头玩具。我离开它,感到轻松和快活极了。我反复考虑到底乘经过这里的慢车呢,还是走回城里。我开始从一条陡峭的小路上走下去,路在森林里弯弯曲曲地伸展,好像一条蛇;起先是迈着轻愉的、有弹性的步子;后来,变成光匆匆的、快活的奔跑,渐渐地越跑越快,直到像穿着滑雪板向下滑行似的为止。我可以随意调整速度,而且只要我的身子轻微地做个动作,就可以改变路线。 在城市的边缘,我放慢这次胜利的奔跑的速度,改成稳重的行走。月亮仍然高高地挂在天空中。天空在变形,它的穹隆显得多种多样,构造越变越复杂,这种形貌的变化简直是无穷无尽的。在那个具有魔力的夜晚,天空像一个星盘,显示它的内部机械装置,以无限的演变表明我的嵌齿和齿轮的数学运算。 在市场广场上,我遇到一些在散步的人。他们都被那夜的景象所陶醉,个个脸向着上空,脸上被奇妙的天空涂上一层银光。我完全不把父亲的钱包摆在心上了。我父亲被他的种种癖好所吸引,这会儿可能已经忘掉他丢失的东西;至于我母亲,我不怎么在乎。 在这样一个夜晚,在这一年里也只有这一个夜晚,人产生快活的念头和灵感;人感到被神圣的诗的手指所抚摸。我带着满脑子的想法和打算,想要走回家去,却遇到了几个胳膊底下夹着书的同学。他们被那一夜永远不会消失的光亮所唤醒,已经出发去上学了。 我们一起沿着陡峭地向下伸展的街道散步,街上弥漫紫罗兰的芳香;拿不准那到底是像银子那样绵亘在雪地上的夜的魔力,还是晨光……
本篇选自《外国文艺》 一九九二年第三期 译自《鳄鱼街》(The Street of Crocodiles) 【一落手工录入,转载请注明转自黑蓝及录入人】
童年的恐慌
回忆是件可怕的事。它的可怕之处在于——当你回忆的时候,你并不是在观看、重温、打量、自省,而是,你发现它们都不见了,你拼命的想去找到他们,可是他们确实不见了,你只能触摸到一些体温,感知到一些气味,你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消失的,你甚至能感觉到他们似乎曾经发生,可能当某人提起的时候你能再次找到它们,但它们已经被遗失,出卖和交给另一个领域了。 但是,我似乎经常能在一些生活片段和一些细小的不起眼的情绪中打捞到一些什么,其中包括了一种童年时期的恐慌感。 我的童年充斥着各种缠绕在我身体上的疾病,身边突然死掉的人,父母的打骂和争吵,法事,通灵者扭曲的身体和面孔,迷信,虚假宗教和气功,血,狗的撕咬,瞳孔,目睹死亡的残忍的快感,肉,及肉桂色的铺子。在当时看来,他们都笼罩在毛茸茸的、昏暗的晨光和暮色中。像小说中所写的一样,在半夜我穿过不同的街道和狗吠声,就着清冷的池塘的水面清洗着被杀死的牛的内脏,挽起的袖口浸透了血。我大概十岁就跟随着我的父亲和表叔开始这样的营生。 当然,我想说的是我并不是所有的时候都这样去揣摩这些事情。而在看这个小说的时候,这些事情却像被鞭子抽打着一样从我脑袋里钻出来。而时间是什么呢,一个人蹲在黑色的哗哗的流水旁边,有时候耳朵里一点声音也没有,只剩下恐慌,和不知在哪里听来的鬼故事。直到被那一夜永远不会消失的光亮所唤醒 这个小说我分了几次才看完,每看一部分就禁不住停下来。我不想一口就把一块好吃的蛋糕吃完,我生怕下次就没得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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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8-16 17:48:11
【那一篇】《热爱生命》·中国就是缺少这样的粗犷! 作者:oo柒
杰克·伦敦:《热爱生命》
一切,总算剩下了这一点—— 他们经历了生活的困苦颠连; 能做到这种地步也就是胜利, 尽管他们输掉了赌博的本钱。
他们两个一瘸一拐地,吃力地走下河岸,有一次,走在前面的那个还在乱石中间失足摇晃了一下。他们又累又乏,因为长期忍受苦难,脸上都带着愁眉苦脸、咬牙苦熬的表情。他们肩上捆着用毯子包起来的沉重包袱。总算那条勒在额头上的皮带还得力,帮着吊住了包袱。他们每人拿着一支来复枪。他们弯着腰走路,肩膀冲向前面,而脑袋冲得更前,眼睛总是瞅着地面。 “我们藏在地窖里的那些子弹,我们身边要有两三发就好了,”走在后面的那个人说道。 他的声调,阴沉沉的,干巴巴的,完全没有感情。他冷冷地说着这些话;前面的那个只顾一瘸一拐地向流过岩石、激起一片泡沫的白茫茫的小河里走去,一句话也不回答。 后面的那个紧跟着他。他们两个都没有脱掉鞋袜,虽然河水冰冷——冷得他们脚腕子疼痛,两脚麻木。每逢走到河水冲击着他们膝盖的地方,两个人都摇摇晃晃地站不稳跟在后面的那个在一块光滑的圆石头上滑了一下,差一点没摔倒,但是,他猛力一挣,站稳了,同时痛苦地尖叫了一声。他仿佛有点头昏眼花,一面摇晃着,一面伸出那只闲着的手,好象打算扶着空中的什么东西。站稳之后,他再向前走去,不料又摇晃了一下,几乎摔倒。于是,他就站着不动,瞧着前面那个一直没有回过头的人。 他这样一动不动地足足站了一分钟,好象心里在说服自己一样。接着,他就叫了起来:“喂,比尔,我扭伤脚腕子啦。” 比尔在白茫茫的河水里一摇一晃地走着。他没有回头。 后面那个人瞅着他这样走去;脸上虽然照旧没有表情,眼睛里却流露着跟一头受伤的鹿一样的神色。 前面那个人一瘸一拐,登上对面的河岸,头也不回,只顾向前走去,河里的人眼睁睁地瞧着。他的嘴唇有点发抖,因此,他嘴上那丛乱棕似的胡子也在明显地抖动。他甚至不知不觉地伸出舌头来舐舐嘴唇。 “比尔!”他大声地喊着。 这是一个坚强的人在患难中求援的喊声,但比尔并没有回头。他的伙伴干瞧着他,只见他古里古怪地一瘸一拐地走着,跌跌冲冲地前进,摇摇晃晃地登上一片不陡的斜坡,向矮山头上不十分明亮的天际走去。他一直瞧着他跨过山头,消失了踪影。于是他掉转眼光,慢慢扫过比尔走后留给他的那一圈世界。 靠近地平线的太阳,象一团快要熄灭的火球,几乎被那些混混沌沌的浓雾同蒸气遮没了,让你觉得它好象是什么密密团团,然而轮廓模糊、不可捉摸的东西。这个人单腿立着休息,掏出了他的表,现在是四点钟,在这种七月底或者八月初的季节里——他说不出一两个星期之内的确切的日期——他知道太阳大约是在西北方。他瞧了瞧南面,知道在那些荒凉的小山后面就是大熊湖;同时,他还知道在那个方向,北极圈的禁区界线深入到加拿大冻土地带之内。他所站的地方,是铜矿河的一条支流,铜矿河本身则向北流去,通向加冕湾和北冰洋。他从来没到过那儿,但是,有一次,他在赫德森湾公司的地图上曾经瞧见过那地方。 他把周围那一圈世界重新扫了一遍。这是一片叫人看了发愁的景象。到处都是模糊的天际线。小山全是那么低低的。没有树,没有灌木,没有草——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片辽阔可怕的荒野,迅速地使他两眼露出了恐惧神色。 “比尔!”他悄悄地、一次又一次地喊道:“比尔!” 他在白茫茫的水里畏缩着,好象这片广大的世界正在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毁他。他象发疟子似地抖了起来,连手里的枪都哗喇一声落到水里。这一声总算把他惊醒了。他和恐惧斗争着,尽力鼓起精神,在水里摸索,找到了枪。他把包袱向左肩挪动了一下,以便减轻扭伤的脚腕子的负担。接着,他就慢慢地,小心谨慎地,疼得闪闪缩缩地向河岸走去。 他一步也没有停。他象发疯似地拼着命,不顾疼痛,匆匆登上斜坡,走向他的伙伴失去踪影的那个山头——比起那个瘸着腿,一瘸一拐的伙伴来,他的样子更显得古怪可笑。可是到了山头,只看见一片死沉沉的,寸草不生的浅谷。他又和恐惧斗争着,克服了它,把包袱再往左肩挪了挪,蹒跚地走下山坡。 谷底一片潮湿,浓厚的苔藓,象海绵一样,紧贴在水面上。他走一步,水就从他脚底下溅射出来,他每次一提起脚,就会引起一种吧咂吧咂的声音,因为潮湿的苔藓总是吸住他的脚,不肯放松。他挑着好路,从一块沼地走到另一块沼地,并且顺着比尔的脚印,走过一堆一堆的、象突出在这片苔藓海里的小岛一样的岩石。 他虽然孤零零的一个人,却没有迷路。他知道,再往前去,就会走到一个小湖旁边,那儿有许多极小极细的枯死的枞树,当地的人把那儿叫作“提青尼其利”——意思是“小棍子地”。而且,还有一条小溪通到湖里,溪水不是白茫茫的。 溪上有灯心草——这一点他记得很清楚——但是没有树木,他可以沿着这条小溪一直走到水源尽头的分水岭。他会翻过这道分水岭,走到另一条小溪的源头,这条溪是向西流的,他可以顺着水流走到它注入狄斯河的地方,那里,在一条翻了的独木船下面可以找到一个小坑,坑上面堆着许多石头。这个坑里有他那支空枪所需要的子弹,还有钓钩、钓丝和一张小鱼网——打猎钓鱼求食的一切工具。同时,他还会找到面粉——并不多——此外还有一块腌猪肉同一些豆子。 比尔会在那里等他的,他们会顺着狄斯河向南划到大熊湖。接着,他们就会在湖里朝南方划,一直朝南,直到麦肯齐河。到了那里,他们还要朝着南方,继续朝南方走去,那么冬天就怎么也赶不上他们了。让湍流结冰吧,让天气变得更凛冽吧,他们会向南走到一个暖和的赫德森湾公司的站头,那儿不仅树木长得高大茂盛,吃的东西也多得不得了。 这个人一路向前挣扎的时候,脑子里就是这样想的。他不仅苦苦地拼着体力,也同样苦苦地绞着脑汁,他尽力想着比尔并没有抛弃他,想着比尔一定会在藏东西的地方等他。 他不得不这样想,不然,他就用不着这样拼命,他早就会躺下来死掉了。当那团模糊的象圆球一样的太阳慢慢向西北方沉下去的时候,他一再盘算着在冬天追上他和比尔之前,他们向南逃去的每一寸路。他反复地想着地窖里和赫德森湾公司站头上的吃的东西。他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至于没有吃到他想吃的东西的日子,那就更不止两天了。他常常弯下腰,摘起沼地上那种灰白色的浆果,把它们放到口里,嚼几嚼,然后吞下去。这种沼地浆果只有一小粒种籽,外面包着一点浆水。一进口,水就化了,种籽又辣又苦。他知道这种浆果并没有养份,但是他仍然抱着一种不顾道理,不顾经验教训的希望,耐心地嚼着它们。 走到九点钟,他在一块岩石上绊了一下,因为极端疲倦和衰弱,他摇晃了一下就栽倒了。他侧着身子、一动也不动地躺了一会。接着,他从捆包袱的皮带当中脱出身子,笨拙地挣扎起来勉强坐着。这时候,天还没有完全黑,他借着留连不散的暮色,在乱石中间摸索着,想找到一些干枯的苔藓。后来,他收集了一堆,就升起一蓬火——一蓬不旺的,冒着黑烟的火——并且放了一白铁罐子水在上面煮着。 他打开包袱,第一件事就是数数他的火柴。一共六十六根。为了弄清楚,他数了三遍。他把它们分成几份,用油纸包起来,一份放在他的空烟草袋里,一份放在他的破帽子的帽圈里,最后一份放在贴胸的衬衫里面。做完以后,他忽然感到一阵恐慌,于是把它们完全拿出来打开,重新数过。 仍然是六十六根。 他在火边烘着潮湿的鞋袜。鹿皮鞋已经成了湿透的碎片。毡袜子有好多地方都磨穿了,两只脚皮开肉绽,都在流血。一只脚腕子胀得血管直跳,他检查了一下。它已经肿得和膝盖一样粗了。他一共有两条毯子,他从其中的一条撕下一长条,把脚腕子捆紧。此外,他又撕下几条,裹在脚上,代替鹿皮鞋和袜子。接着,他喝完那罐滚烫的水,上好表的发条,就爬进两条毯子当中。 他睡得跟死人一样。午夜前后的短暂的黑暗来而复去。 太阳从东北方升了起来——至少也得说那个方向出现了曙光,因为太阳给乌云遮住了。 六点钟的时候,他醒了过来,静静地仰面躺着。他仰视着灰色的天空,知道肚子饿了。当他撑住胳膊肘翻身的时候,一种很大的呼噜声把他吓了一跳,他看见了一只公鹿,它正在用机警好奇的眼光瞧着他。这个牲畜离他不过五十尺光景,他脑子里立刻出现了鹿肉排在火上烤得咝咝响的情景和滋味。他无意识地抓起了那支空枪,瞄好准星,扣了一下扳机。公鹿哼了一下,一跳就跑开了,只听见它奔过山岩时蹄子得得乱响的声音。 这个人骂了一句,扔掉那支空枪。他一面拖着身体站起来,一面大声地哼哼。这是一件很慢、很吃力的事。他的关节都象生了锈的铰链。它们在骨臼里的动作很迟钝,阻力很大,一屈一伸都得咬着牙才能办到。最后,两条腿总算站住了,但又花了一分钟左右的工夫才挺起腰,让他能够象一个人那样站得笔直。 他慢腾腾地登上一个小丘,看了看周围的地形。既没有树木,也没有小树丛,什么都没有,只看到一望无际的灰色苔藓,偶尔有点灰色的岩石,几片灰色的小湖,几条灰色的小溪,算是一点变化点缀。天空是灰色的。没有太阳,也没有太阳的影子。他不知道哪儿是北方,他已经忘掉了昨天晚上他是怎样取道走到这里的。不过他并没有迷失方向。 这他是知道的。不久他就会走到那块“小棍子地”。他觉得它就在左面的什么地方,而且不远——可能翻过下一座小山头就到了。 于是他就回到原地,打好包袱,准备动身。他摸清楚了那三包分别放开的火柴还在,虽然没有停下来再数数。不过,他仍然踌躇了一下,在那儿一个劲地盘算,这次是为了一个厚实的鹿皮口袋。袋子并不大。他可以用两只手把它完全遮没。他知道它有十五磅重——相当于包袱里其他东西的总和——这个口袋使他发愁。最后,他把它放在一边,开始卷包袱。可是,卷了一会,他又停下手,盯着那个鹿皮口袋。他匆忙地把它抓到手里,用一种反抗的眼光瞧瞧周围,仿佛这片荒原要把它抢走似的;等到他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开始这一天的路程的时候,这个口袋仍然包在他背后的包袱里。 他转向左面走着,不时停下来吃沼地上的浆果。扭伤的脚腕子已经僵了,他比以前跛得更明显,但是,比起肚子里的痛苦,脚疼就算不了什么。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它们一阵一阵地发作,好象在啃着他的胃,疼得他不能把思想集中在到“小棍子地”必须走的路线上。沼地上的浆果并不能减轻这种剧痛,那种刺激性的味道反而使他的舌头和口腔热辣辣的。 他走到了一个山谷,那儿有许多松鸡从岩石和沼地里呼呼地拍着翅膀飞起来。它们发出一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他拿石子打它们,但是打不中。他把包袱放在地上,象猫捉麻雀一样地偷偷走过去。锋利的岩石穿过他的裤子,划破了他的腿,直到膝盖流出的血在地面上留下一道血迹;但是在饥饿的痛苦中,这种痛苦也算不了什么。他在潮湿的苔藓上爬着,弄得衣服湿透,身上发冷;可是这些他都没有觉得,因为他想吃东西的念头那么强烈。而那一群松鸡却总是在他面前飞起来,呼呼地转,到后来,它们那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简直变成了对他的嘲笑,于是他就咒骂它们,随着它们的叫声对它们大叫起来。 有一次,他爬到了一定是睡着了的一只松鸡旁边。他一直没有瞧见,直到它从岩石的角落里冲着他的脸窜起来,他才发现。他象那只松鸡起飞一样惊慌,抓了一把,只捞到了三根尾巴上的羽毛。当他瞅着它飞走的时候,他心里非常恨它,好象它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随后他回到原地,背起包袱。 时光渐渐消逝,他走进了连绵的山谷,或者说是沼地,这些地方的野物比较多。一群驯鹿走了过去,大约有二十多头,都呆在可望而不可即的来复枪的射程以内。他心里有一种发狂似的、想追赶它们的念头,而且相信自己一定能追上去捉住它们。一只黑狐狸朝他走了过来,嘴里叼着一只松鸡。这个人喊了一声。这是一种可怕的喊声,那只狐狸吓跑了,可是没有丢下松鸡。 傍晚时,他顺着一条小河走去,由于含着石灰而变成乳白色的河水从稀疏的灯心草丛里流过去。他紧紧抓注这些灯心草的根部,拔起一种好象嫩葱芽,只有木瓦上的钉子那么大的东西。这东西很嫩,他的牙齿咬进去,会发出一种咯吱咯吱的声音,仿佛味道很好。但是它的纤维却不容易嚼。 它是由一丝丝的充满了水份的纤维组成的:跟浆果一样,完全没有养份。他丢开包袱,爬到灯心草丛里,象牛似的大咬大嚼起来。他非常疲倦,总希望能歇一会——躺下来睡个觉;可是他又不得不继续挣扎前进——不过,这并不一定是因为他急于要赶到“小棍子地”,多半还是饥饿在逼着他。他在小水坑里找青蛙,或者用指甲挖土找小虫,虽然他也知道,在这么远的北方,是既没有青蛙也没有小虫的。 他瞧遍了每上个水坑,都没有用,最后,到了漫漫的暮色袭来的时候,他才发现一个水坑里有一条独一无二的、象鲦鱼般的小鱼。他把胳膊伸下水去,一直没到肩头,但是它又溜开了。于是他用双手去捉,把池底的乳白色泥浆全搅浑了。正在紧张的关头,他掉到了坑里,半身都浸湿了。现在,水太浑了,看不清鱼在哪儿,他只好等着,等泥浆沉淀下去。 他又捉起来,直到水又搅浑了。可是他等不及了,便解下身上的白铁罐子,把坑里的水舀出去;起初,他发狂一样地舀着,把水溅到自己身上,同时,固为泼出去的水距离太近,水又流到坑里。后来,他就更小心地舀着,尽量让自己冷静一点,虽然他的心跳得很厉害,手在发抖。这样过了半小时,坑里的水差不多舀光了。剩下来的连一杯也不到。 可是,并没有什么鱼;他这才发现石头里面有一条暗缝,那条鱼已经从那里钻到了旁边一个相连的大坑——坑里的水他一天一夜也舀不干。如果他早知道有这个暗缝,他一开始就会把它堵死,那条鱼也就归他所有了。他这样想着,四肢无力地倒在潮湿的地上。起初,他只是轻轻地哭,过了一会,他就对着把他团团围住的无情的荒原号陶大哭;后来,他又大声抽噎了好久。 他升起一蓬火,喝了几罐热水让自己暖和暖和、并且照昨天晚上那样在一块岩石上露宿。最后他检查了一下火柴是不是干燥,并且上好表的发条,毯子又湿又冷,脚腕子疼得在悸动。可是他只有饿的感觉,在不安的睡眠里,他梦见了一桌桌酒席和一次次宴会,以及各种各样的摆在桌上的食物。 醒来时,他又冷又不舒服。天上没有太阳。灰蒙蒙的大地和天空变得愈来愈阴沉昏暗。一阵刺骨的寒风刮了起来,初雪铺白了山顶。他周围的空气愈来愈浓,成了白茫茫一片,这时,他已经升起火,又烧了一罐开水。天上下的一半是雨,一半是雪,雪花又大又潮。起初,一落到地面就融化了,但后来越下越多,盖满了地面,淋熄了火,糟蹋了他那些当作燃料的干苔藓。 这是一个警告,他得背起包袱,一瘸一拐地向前走;至于到哪儿去,他可不知道。他既不关心小棍子地,也不关心比尔和狄斯河边那条翻过来的独木舟下的地窖。他完全给“吃”这个词儿管住了。他饿疯了。他根本不管他走的是什么路,只要能走出这个谷底就成。他在湿雪里摸索着,走到湿漉漉的沼地浆果那儿,接着又一面连根拔着灯心草,一面试探着前进。不过这东西既没有味,又不能把肚子填饱。 后来,他发现了一种带酸味的野草,就把找到的都吃了下去,可是找到的并不多,因为它是一种蔓生植物,很容易给几寸深的雪埋没。那天晚上他既没有火,也没有热水,他就钻在毯子里睡觉,而且常常饿醒。这时,雪已经变成了冰冷的雨。他觉得雨落在他仰着的脸上,给淋醒了好多次。天亮了——又是灰蒙蒙的一天,没有太阳。雨已经停了。刀绞一样的饥饿感觉也消失了。他已经丧失了想吃食物的感觉。他只觉得胃里隐隐作痛,但并不使他过分难过。他的脑子已经比较清醒,他又一心一意地想着“小棍子地”和狄斯河边的地窖了。 他把撕剩的那条毯子扯成一条条的,裹好那双鲜血淋淋的脚。同时把受伤的脚腕子重新捆紧,为这一天的旅行做好准备。等到收拾包袱的时候,他对着那个厚实的鹿皮口袋想了很久,但最后还是把它随身带着。 雪已经给雨水淋化了,只有山头还是白的。太阳出来了,他总算能够定出罗盘的方位来了,虽然他知道现在他已经迷了路。在前两天的游荡中,他也许走得过分偏左了。因此,他为了校正,就朝右面走,以便走上正确的路程。 现在,虽然饿的痛苦已经不再那么敏锐,他却感到了虚弱。他在摘那种沼地上的浆果,或者拔灯心草的时候,常常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会。他觉得他的舌头很干燥,很大,好象上面长满了细毛,含在嘴里发苦。他的心脏给他添了很多麻烦。他每走几分钟,心里就会猛烈地怦怦地跳一阵,然后变成一种痛苦的一起一落的迅速猛跳,逼得他透不过气,只觉得头昏眼花。 中午时分,他在一个大水坑里发现了两条鲦鱼。把坑里的水舀干是不可能的,但是现在他比较镇静,就想法子用白铁罐子把它们捞起来。它们只有他的小指头那么长,但是他现在并不觉得特别饿。胃里的隐痛已经愈来愈麻木,愈来愈不觉得了。他的胃几乎象睡着了似的。他把鱼生吃下去,费劲地咀嚼着,因为吃东西已成了纯粹出于理智的动作。他虽然并不想吃,但是他知道,为了活下去,他必须吃。 黄昏时候,他又捉到了三条鲦鱼,他吃掉两条,留下一条作第二天的早饭。太阳已经晒干了零星散漫的苔藓,他能够烧点热水让自己暖和暖和了。这一天,他走了不到十哩路;第二天,只要心脏许可,他就往前走,只走了五哩多地。但是胃里却没有一点不舒服的感觉。它已经睡着了。 现在,他到了一个陌生的地带,驯鹿愈来愈多,狼也多起来了。荒原里常常传出狼嗥的声音,有一次,他还瞧见了三只狼在他前面的路上穿过。 又过了一夜;早晨,因为头脑比较清醒,他就解开系着那厚实的鹿皮口袋的皮绳,从袋口倒出一股黄澄澄的粗金沙和金块。他把这些金子分成了大致相等的两堆,一堆包在一块毯子里,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藏好,把另外那堆仍旧装到口袋里。同时,他又从剩下的那条毯子上撕下几条,用来裹脚。他仍然舍不得他的枪,因为狄斯河边的地窖里有子弹。 这是一个下雾的日子,这一天,他又有了饿的感觉。他的身体非常虚弱,他一阵一阵地晕得什么都看不见。现在,对他来说,一绊就摔跤已经不是稀罕事了;有一次,他给绊了一跤,正好摔到一个松鸡窝里。那里面有四只刚孵出的小松鸡,出世才一天光景——那些活蹦乱跳的小生命只够吃一口;他狼吞虎咽,把它们活活塞到嘴里,象嚼蛋壳似地吃起来,母松鸡大吵大叫地在他周围扑来扑去。他把枪当作棍子来打它,可是它闪开了。他投石子打它,碰巧打伤了它的一个翅膀。松鸡拍击着受伤的翅膀逃开了,他就在后面追赶。 那几只小鸡只引起了他的胃口。他拖着那只受伤的脚腕子,一瘸一拐,跌跌冲冲地追下去,时而对它扔石子,时而粗声吆喝;有时候,他只是一瘸一拐,不声不响地追着,摔倒了就咬着牙、耐心地爬起来,或者在头晕得支持不住的时候用手揉揉眼睛。 这么一追,竟然穿过了谷底的沼地,发现了潮湿苔癣上的一些脚樱。这不是他自己的脚营,他看得出来。一定是比尔的。不过他不能停下,因为母松鸡正在向前跑。他得先把它捉住,然后回来察看。 母松鸡给追得精疲力尽;可是他自己也累坏了。它歪着身子倒在地上喘个不停,他也歪着倒在地上喘个不停,只隔着十来尺,然而没有力气爬过去。等到他恢复过来,它也恢复过来了,他的饿手才伸过去,它就扑着翅膀,逃到了他抓不到的地方。这场追赶就这样继续下去。天黑了,它终于逃掉了。由于浑身软弱无力绊了一跤,头重脚轻地栽下去,划破了脸,包袱压在背上。他一动不动地过了好久,后来才翻过身,侧着躺在地上,上好表,在那儿一直躺到早晨。 又是一个下雾的日子。他剩下的那条毯子已经有一半做了包脚布。他没有找到比尔的踪迹。可是没有关系。饿逼得他太厉害了——不过——不过他又想,是不是比尔也迷了路。走到中午的时候,累赘的包袱压得他受不了。于是他重新把金子分开,但这一次只把其中的一半倒在地上。到了下午,他把剩下来的那一点也扔掉了,现在,他只有半条毯子、那个白铁罐子和那支枪。 一种幻觉开始折磨他。他觉得有十足的把握,他还剩下一粒子弹。它就在枪膛里,而他一直没有想起。可是另一方面,他也始终明自,枪膛里是空的。但这种幻觉总是萦回不散。他斗争了几个钟头,想摆脱这种幻觉,后来他就打开枪,结果面对着空枪膛。这样的失望非常痛苦,仿佛他真的希望会找到那粒子弹似的。 经过半个钟头的跋涉之后,这种幻觉又出现了。他于是又跟它斗争,而它又缠住他不放,直到为了摆脱它,他又打开枪膛打消自己的念头。有时候,他越想越远,只好一面凭本能自动向前跋涉,一面让种种奇怪的念头和狂想,象蛀虫一样地啃他的脑髓。但是这类脱离现实的逻思大都维持不了多久,因为饥饿的痛苦总会把他刺醒。有一次,正在这样瞎想的时候,他忽然猛地惊醒过来,看到一个几乎叫他昏倒的东西。他象酒醉一样地晃荡着,好让自己不致跌倒。在他面前站着一匹马。一匹马!他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觉得眼前一片漆黑,霎时间金星乱迸。他狼狠地揉着眼睛,让自己瞧瞧清楚,原来它并不是马,而是一头大棕熊。这个畜生正在用一种好战的好奇眼光仔细察看着他。 这个人举枪上肩,把枪举起一半,就记起来。他放下枪,从屁般后面的镶珠刀鞘里拔出猎刀。他面前是肉和生命。他用大拇指试试刀刃。刀刃很锋利。刀尖也很锋利。 他本来会扑到熊身上,把它杀了的。可是他的心却开始了那种警告性的猛跳。接着又向上猛顶,迅速跳动,头象给铁箍箍紧了似的,脑子里渐渐感到一阵昏迷。 他的不顾一切的勇气已经给一阵汹涌起伏的恐惧驱散了。处在这样衰弱的境况中,如果那个畜生攻击他,怎么办? 他只好尽力摆出极其威风的样子,握紧猎刀,狠命地盯着那头熊。它笨拙地向前挪了两步,站直了,发出试探性的咆哮。 如果这个人逃跑,它就追上去;不过这个人并没有逃跑。现在,由于恐惧而产生的勇气已经使他振奋起来。同样地,他也在咆哮,而且声音非常凶野,非常可怕,发出那种生死攸关、紧紧地缠着生命的根基的恐惧。 那头熊慢慢向旁边挪动了一下,发出威胁的咆哮,连它自己也给这个站得笔直、毫不害怕的神秘动物吓住了。可是这个人仍旧不动。他象石像一样地站着,直到危险过去,他才猛然哆嗦了一阵,倒在潮湿的苔藓里。 他重新振作起来,继续前进,心里又产生了一种新的恐惧。这不是害怕他会束手无策地死于断粮的恐惧,而是害怕饥饿还没有耗尽他的最后一点求生力,他已经给凶残地摧毁了。这地方的狼很多。狼嗥的声音在荒原上飘来飘去,在空中交织成一片危险的罗网,好象伸手就可以摸到,吓得他不由举起双手,把它向后推去,仿佛它是给风刮紧了的帐篷。 那些狼,时常三三两两地从他前面走过。但是都避着他。一则因为它们为数不多,此外,它们要找的是不会搏斗的驯鹿,而这个直立走路的奇怪动物却可能既会抓又会咬。 傍晚时他碰到了许多零乱的骨头,说明狼在这儿咬死过一头野兽。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以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一面尖叫,一面飞奔,非常活跃。他端详着这些骨头,它们已经给啃得精光发亮,其中只有一部份还没有死去的细胞泛着粉红色。难道在天黑之前,他也可能变成这个样子吗?生命就是这样吗,呃?真是一种空虚的、转瞬即逝的东西。只有活着才感到痛苦。死并没有什么难过。死就等于睡觉。它意味着结束,休息。那么,为什么他不甘心死呢? 但是,他对这些大道理想得并不长久。他蹲在苔藓地上,嘴里衔着一根骨头,吮吸着仍然使骨头微微泛红的残余生命。甜蜜蜜的肉味,跟回忆一样隐隐约约,不可捉摸,却引得他要发疯。他咬紧骨头,使劲地嚼。有时他咬碎了一点骨头,有时却咬碎了自己的牙,于是他就用岩石来砸骨头,把它捣成了酱,然后吞到肚里。匆忙之中,有时也砸到自己的指头,使他一时感到惊奇的是,石头砸了他的指头他并不觉得很痛。 接着下了几天可怕的雨雪。他不知道什么时候露宿,什么时候收拾行李。他白天黑夜都在赶路。他摔倒在哪里就在哪里休息,一到垂危的生命火花闪烁起来,微微燃烧的时候,就慢慢向前走。他已经不再象人那样挣扎了。逼着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它不愿意死。他也不再痛苦了。他的神经已经变得迟钝麻木,他的脑子里则充满了怪异的幻象和美妙的梦境。 不过,他老是吮吸着,咀嚼着那只小驯鹿的碎骨头,这是他收集起来随身带着的一点残屑。他不再翻山越岭了,只是自动地顺着一条流过一片宽阔的浅谷的溪水走去。可是他既没有看见溪流,也没有看到山谷。他只看到幻象。他的灵魂和肉体虽然在并排向前走,向前爬,但它们是分开的,它们之间的联系已经非常微弱。 有一天,他醒过来,神智清楚地仰卧在一块岩石上。太阳明朗暖和。他听到远处有一群小驯鹿尖叫的声音。他只隐隐约约地记得下过雨,刮过风,落过雪,至于他究竟被暴风雨吹打了两天或者两个星期,那他就不知道了。 他一动不动地躺了好一会,温和的太阳照在他身上,使他那受苦受难的身体充满了暖意。这是一个晴天,他想道。 也许,他可以想办法确定自己的方位。他痛苦地使劲偏过身子;下面是一条流得很慢的很宽的河。他觉得这条河很陌生,真使他奇怪。他慢慢地顺着河望去,宽广的河湾婉蜒在许多光秃秃的小荒山之间,比他往日碰到的任何小山都显得更光秃,更荒凉,更低矮。他于是慢慢地,从容地,毫不激动地,或者至多也是抱着一种极偶然的兴致,顺着这条奇怪的河流的方向,向天际望去,只看到它注入一片明亮光辉的大海。他仍然不激动。太奇怪了,他想道,这是幻象吧,也许是海市蜃楼吧——多半是幻象,是他的错乱的神经搞出来的把戏。后来,他又看到光亮的大海上停泊着一只大船,就更加相信这是幻象。他眼睛闭了一会再睁开。奇怪,这种幻象竟会这样地经久不散!然而并不奇怪,他知道,在荒原中心绝不会有什么大海,大船,正象他知道他的空枪里没有子弹一样。 他听到背后有一种吸鼻子的声音——仿佛喘不出气或者咳嗽的声音。由于身体极端虚弱和僵硬,他极慢极慢地翻一个身。他看不出附近有什么东西,但是他耐心地等着。 又听到了吸鼻子和咳嗽的声音,离他不到二十尺远的两块岩石之间,他隐约看到一只灰狼的头。那双尖耳朵并不象别的狼那样竖得笔挺;它的眼睛昏暗无光,布满血丝;脑袋好象无力地、苦恼地耷拉着。这个畜生不断地在太阳光里霎眼。它好象有玻正当他瞧着它的时候,它又发出了吸鼻子和咳嗽的声音。 至少,这总是真的,他一面想,一面又翻过身,以便瞧见先前给幻象遮住的现实世界。可是,远处仍旧是一片光辉的大海,那条船仍然清晰可见。难道这是真的吗?他闭着眼睛,想了好一会,毕竟想出来了。他一直在向北偏东走,他已经离开狄斯分水岭,走到了铜矿谷。这条流得很慢的宽广的河就是铜矿河。那片光辉的大海是北冰洋。那条船是一艘捕鲸船,本来应该驶往麦肯齐河口,可是偏了东,太偏东了,目前停泊在加冕湾里。他记起了很久以前他看到的那张赫德森湾公司的地图,现在,对他来说,这完全是清清楚楚,入情入理的。 他坐起来,想着切身的事情。裹在脚上的毯子已经磨穿了,他的脚破得没有一处好肉。最后一条毯子已经用完了。枪和猎刀也不见了。帽子不知在什么地方丢了,帽圈里那小包火柴也一块丢了,不过,贴胸放在烟草袋里的那包用油纸包着的火柴还在,而且是干的。他瞧了一下表。时针指着十一点,表仍然在走。很清楚,他一直没有忘了上表。 他很冷静,很沉着。虽然身体衰弱已极,但是并没有痛苦的感觉。他一点也不饿。甚至想到食物也不会产生快感。 现在,他无论做什么,都只凭理智。他齐膝盖撕下了两截裤腿,用来裹脚。他总算还保住了那个白铁罐子。他打算先喝点热水,然后再开始向船走去,他已经料到这是一段可怕的路程。 他的动作很慢。他好象半身不遂地哆嗦着。等到他预备去收集干苔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已经站不起来了。他试了又试,后来只好死了这条心,他用手和膝盖支着爬来爬去。有一次,他爬到了那只病狼附近。那个畜生,一面很不情愿地避开他,一面用那条好象连弯一下的力气都没有的舌头舐着自己的牙床。这个人注意到它的舌头并不是通常那种健康的红色,而是一种暗黄色,好象蒙着一层粗糙的、半干的粘膜。 这个人喝下热水之后,觉得自己可以站起来了,甚至还可以象想象中一个快死的人那样走路了。他每走一两分钟,就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会。他的步子软弱无力,很不稳,就象跟在他后面的那只狼一样又软又不稳;这天晚上,等到黑夜笼罩了光辉的大海的时候,他知道他和大海之间的距离只缩短了不到四哩。 这一夜,他总是听到那只病狼咳嗽的声音,有时候,他又听到了一群小驯鹿的叫声。他周围全是生命,不过那是强壮的生命,非常活跃而健康的生命,同时他也知道,那只病狼所以要紧跟着他这个病人,是希望他先死。早晨,他一挣开眼睛就看到这个畜生正用一种如饥似渴的眼光瞪着他。它夹着尾巴蹲在那儿,好象一条可怜的倒楣的狗。早晨的寒风吹得它直哆嗦,每逢这个人对它勉强发出一种低声咕噜似的吆喝,它就无精打采地呲着牙。 太阳亮堂堂地升了起来,这一早晨,他一直在绊绊跌跌地,朝着光辉的海洋上的那条船走。天气好极了。这是高纬度地方的那种短暂的晚秋。它可能连续一个星期。也许明后天就会结束。 下午,这个人发现了一些痕迹,那是另外一个人留下的,他不是走,而是爬的。他认为可能是比尔,不过他只是漠不关心地想想罢了。他并没有什么好奇心。事实上,他早已失去了兴致和热情。他已经不再感到痛苦了。他的胃和神经都睡着了。但是内在的生命却逼着他前进。他非常疲倦,然而他的生命却不愿死去。正因为生命不愿死,他才仍然要吃沼地上的浆果和鲦鱼,喝热水,一直提防着那只病狼。 他跟着那个挣扎前进的人的痕迹向前走去,不久就走到了尽头——潮湿的苔藓上摊着几根才啃光的骨头,附近还有许多狼的脚樱他发现了一个跟他自己的那个一模一样的厚实的鹿皮口袋,但已经给尖利的牙齿咬破了。他那无力的手已经拿不动这样沉重的袋子了,可是他到底把它提起来了。比尔至死都带着它。哈哈!他可以嘲笑比尔了。 他可以活下去,把它带到光辉的海洋里那条船上。他的笑声粗厉可怕,跟乌鸦的怪叫一样,而那条病狼也随着他,一阵阵地惨嗥。突然间,他不笑了。如果这真是比尔的骸骨,他怎么能嘲笑比尔呢;如果这些有红有白,啃得精光的骨头,真是比尔的话? 他转身走开了。不错,比尔抛弃了他;但是他不愿意拿走那袋金子,也不愿意吮吸比尔的骨头。不过,如果事情掉个头的话,比尔也许会做得出来的,他一面摇摇晃晃地前进,一面暗暗想着这些情形。 他走到了一个水坑旁边。就在他弯下腰找鲦鱼的时候,他猛然仰起头,好象给戳了一下。他瞧见了自己反映在水里的险。脸色之可怕,竟然使他一时恢复了知觉,感到震惊了。这个坑里有三条鲦鱼,可是坑太大,不好舀;他用白铁罐子去捉,试了几次都不成,后来他就不再试了。他怕自己会由于极度虚弱,跌进去淹死。而且,也正是因为这一层,他才没有跨上沿着沙洲并排漂去的木头,让河水带着他走。 这一天,他和那条船之间的距离缩短了三哩;第二天,又缩短了两哩——因为现在他是跟比尔先前一样地在爬;到了第五天末尾,他发现那条船离开他仍然有七哩,而他每天连一哩也爬不到了。幸亏天气仍然继续放晴,他于是继续爬行,继续晕倒,辗转不停地爬;而那头狼也始终跟在他后面,不断地咳嗽和哮喘。他的膝盖已经和他的脚一样鲜血淋漓,尽管他撕下了身上的衬衫来垫膝盖,他背后的苔藓和岩石上仍然留下了一路血渍。有一次,他回头看见病狼正饿得发慌地舐着他的血渍、他不由得清清楚楚地看出了自己可能遭到的结局——除非——除非他干掉这只狼。于是,—幕从来没有演出过的残酷的求生悲剧就开始了——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 如果这是一条健康的狼,那末,他觉得倒也没有多大关系;可是,一想到自己要喂这么一只令人作呕、只剩下一口气的狼,他就觉得非常厌恶。他就是这样吹毛求疵。现在,他脑子里又开始胡思乱想,又给幻象弄得迷迷糊糊,而神智清楚的时候也愈来愈少,愈来愈短。 有一次,他从昏迷中给一种贴着他耳朵喘息的声音惊醒了。那只狼一跛一跛地跳回去,它因为身体虚弱,一失足摔了一跤。样子可笑极了,可是他一点也不觉得有趣。他甚至也不害怕。他已经到了这一步,根本谈不到那些。不过,这一会,他的头脑却很清醒,于是他躺在那儿,仔细地考虑。 那条船离他不过四哩路,他把眼睛擦净之后,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它;同时,他还看出了一条在光辉的大海里破浪前进的小船的白帆。可是,无论如何他也爬不完这四哩路。这一点,他是知道的,而且知道以后,他还非常镇静。他知道他连半哩路也爬不了。不过,他仍然要活下去。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他居然会死掉,那未免太不合理了。命运对他实在太苛刻了,然而,尽管奄奄一息,他还是不情愿死。也许,这种想法完全是发疯,不过,就是到了死神的铁掌里,他仍然要反抗它,不肯死。 他闭上眼睛,极其小心地让自己镇静下去。疲倦象涨潮一样,从他身体的各处涌上来,但是他刚强地打起精神,绝不让这种令人窒息的疲倦把他淹没。这种要命的疲倦,很象一片大海,一涨再涨,一点一点地淹没他的意识。有时候,他几乎完全给淹没了,他只能用无力的双手划着,漂游过那黑茫茫的一片;可是,有时候,他又会凭着一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另外找到一丝毅力,更坚强地划着。 他一动不动地仰面躺着,现在,他能够听到病狼一呼一吸地喘着气,慢慢地向他逼近。它愈来愈近,总是在向他逼近,好象经过了无穷的时间,但是他始终不动。它已经到了他耳边。那条粗糙的干舌头正象砂纸一样地磨擦着他的两腮。他那两只手一下子伸了出来——或者,至少也是他凭着毅力要它们伸出来的。他的指头弯得象鹰爪一样,可是抓了个空。敏捷和准确是需要力气的,他没有这种力气。 那只狼的耐心真是可怕。这个人的耐心也一样可怕。 这一天,有一半时间他一直躺着不动,尽力和昏迷斗争,等着那个要把他吃掉、而他也希望能吃掉的东西。有时候,疲倦的浪潮涌上来,淹没了他,他会做起很长的梦;然而在整个过程中,不论醒着或是做梦,他都在等着那种喘息和那条粗糙的舌头来舐他。 他并没有听到这种喘息,他只是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把牙齿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下把狼抓祝五分钟之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馒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后来,这个人翻了一个身,仰面睡着了。 捕鲸船“白德福号”上,有几个科学考察队的人员。他们从甲板上望见岸上有一个奇怪的东西。它正在向沙滩下面的水面挪动。他们没法分清它是哪一类动物,但是,因为他们都是研究科学的人,他们就乘了船旁边的一条捕鲸艇,到岸上去察看。接着,他们发现了一个活着的动物,可是很难把它称作人。它已经瞎了,失去了知觉。它就象一条大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它用的力气大半都不起作用,但是它老不停,它一面摇晃,一面向前扭动,照它这样,一点钟大概可以爬上二十尺。 三星期以后,这个人躺在捕鲸船“白德福号”的一个铺位上,眼泪顺着他的削瘦的面颊往下淌,他说出他是谁和他经过的一切。同时,他又含含糊糊地、不连贯地谈到了他的母亲,谈到了阳光灿烂的南加利福尼亚,以及桔树和花丛中的他的家园。 没过几天,他就跟那些科学家和船员坐在一张桌子旁边吃饭了,他馋得不得了地望着面前这么多好吃的东西,焦急地瞧着它溜进别人口里。每逢别人咽下一口的时候,他眼睛里就会流露出一种深深惋惜的表情。他的神志非常清醒,可是,每逢吃饭的时候,他免不了要恨这些人。他给恐惧缠住了,他老怕粮食维持不了多久。他向厨子,船舱里的服务员和船长打听食物的贮藏量。他们对他保证了无数次,但是他仍然不相信,仍然会狡猾地溜到贮藏室附近亲自窥探。 看起来,这个人正在发胖。他每天都会胖一点。那批研究科学的人都摇着头,提出他们的理论。他们限制了这个人的饭量,可是他的腰围仍然在加大,身体胖得惊人。 水手们都咧着嘴笑。他们心里有数。等到这批科学家派人来监视他的时候,他们也知道了。他们看到他在早饭以后萎靡不振地走着,而且会象叫化子似地,向一个水手伸出手。那个水手笑了笑,递给他一块硬面包,他贪婪地把它拿住,象守财奴瞅着金子般地瞅着它,然后把它塞到衬衫里面。别的咧着嘴笑的水手也送给他同样的礼品。 这些研究科学的人很谨慎。他们随他去。但是他们常常暗暗检查他的床铺。那上面摆着一排排的硬面包,褥子也给硬面包塞得满满的;每一个角落里都塞满了硬面包。然而他的神志非常清醒。他是在防备可能发生的另一次饥荒——就是这么回事。研究科学的人说,他会恢复常态的;事实也是如此,“白德福号”的铁锚还没有在旧金山湾里隆隆地抛下去,他就正常了。
中国就是缺少这样的粗犷!
隔了很长时间再读,突然感觉一种“凌驾生命”似的游戏由此诞生!死亡,生命越来越接近死亡,它就是上帝;活着,抑或复活,它都象征着死神的手。 ——不当笔记。 小说的语言,像是一笔笔粗犷的、雄健的画触,给人一种豪放而强大的力量!内心与细节的刻画,也不乏细腻。小说的主人公(一名淘金者)更是从寒冷、饥饿、伤病、野兽当中挣扎而“重新获得生命”。这,因为它们都是“真实”,令人触目惊心,像是自己也遭遇过似的。小说的作者杰克·伦敦自小出卖劳动力,12岁那年开始独自谋生……1896年,他在 阿拉斯加淘金,不幸,染病空手而归……或许,这就是他后来创作的“本钱”。 回到“当代文学的书架”上,不禁萌发一种“心痛”。他们似乎凌驾了一切的物质,不需要为“柴米酱醋盐”而揪心,过的是何其般逍遥的生活!或许,就因为他们“富裕”以致当代文学(至少曾经)走向“堕落”。 想起井井回点评我《尝试》的话,尝试从“能摸到,能感受到……”的方向出发。我再想想,中国是不是缺少这种粗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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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8-16 17:55:08
【那一篇】《山上的狐狸和山下的狐狸》 作者:okapi
《山上的狐狸和山下的狐狸》原文暂缺
1 《山上的狐狸和山下的狐狸》是秘鲁作家何赛·玛利亚·阿尔凯达斯(José María Arquedas)的小说。他是令我感到亲切的作家。这种亲切与博尔赫斯给人的感觉截然不同,——我曾一厢情愿地认为自己十分理解这位失明的图书馆长,但那不是亲切,仿佛隔了一层光洁冰凉的玻璃,毫发毕现却又远隔重山。乌拉圭作家加莱亚诺(Eduardo Galeano)说他在飞机上读《山上的狐狸和山下的狐狸》,从第一页起他就认定阿尔凯达斯是他的朋友。我得说这也是我的感觉。尽管自己对他的了解少得可怜,但正是这种伴随着些许温暖的敬意,成为我坚持阅读这部充满了拉美方言的小说的动力。
这不是一部可以带来很大阅读愉悦的小说。 “一九六六年四月,两年多以前,我试图自杀。”我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小说这样开篇:简单,直接,毫不掩饰地谈论一种真实的死亡,写作者自己的死亡。 一九六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射向自己头颅的一颗子弹使这一切的文字都具有了不同的意义。 在阿尔凯达斯这里,“写还是不写”与“活还是不活”是一个命题: “Porque si yo no escribo, me pego un tiro.(因为如果我不写,我会给自己一枪)。” 这不是什么修辞手法。我称之为有关写作的“自我承诺”。一些问题无法终究回避:我为何写作?我的文字与我的生命,我的气息是什么样的关系?
在“最后的日记”里阿尔凯达斯写道: “我已经与死亡争斗,抑或我自以为已经与她争斗,面对面的争斗,写下这个断断续续、充满抱怨的故事。站在我这边的寥寥无几,且不可靠;站在她一边的已经取胜。它们很强大,并且被我自己的肉体所保护。这个不平衡的故事是一场不平等的争斗的写照。” 抄下这么一段话使我被文字麻木了的心隐隐地悸痛。我此刻想做的不是写什么文学评述,只恨不能倒转时空,握住他的手。任人笑我多愁善感罢。
2 小说由作者的日记、山上的狐狸和山下的狐狸互相讲述的故事组成。
渔船“参孙一号” 的船长乔卡多带着“哑巴”等十个渔民在海上航行,“黑猫”舞厅的小提琴手也在船上。乔卡多几乎比所有的船主资格都老,为什么如今他还开着破旧的小船,而那些晚辈日产量却是他的好几倍?小提琴手出于好意的一席话惹火了乔卡多。一番感慨之后,他平生第一次决定结婚成家。 港口的一家妓院里,美国人麦克维尔与女郎“奇娜”的舞蹈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乔卡多观看着这一切。水手“哑巴” 突如其来的偷袭被麦克维尔躲过,“哑巴”的母亲冲来,夺走了儿子手中的匕首。乔卡多趁乱带走了“奇娜”。“黑拉尼娅”主动投向麦克维尔的怀抱,却被美国人还给了她原来的舞伴。麦克维尔邀请最肥胖的妓女共舞,不料在双双走向门廊的时候再次被“哑巴”袭击,二人打作一团,终于引来了警察。 水手阿斯托在“畜栏”妓院与自己的妹妹不期而遇,带着她上了一辆出租车,在车上,这一对山区兄妹用克丘亚语“喜悦而绝望”地交谈。 宝拉等三位妇女来到山上看望为妓院的提诺科生下一子的奥尔法。她们在山上俯瞰海湾,看见鱼粉工厂浓烟滚滚,看见有海鸥纷飞。宝拉痛苦地歌唱,舞蹈,被人当作是喝醉了。
山上的狐狸问山下的狐狸:我说的和讲的你明白吗? 山下的狐狸回答:你有点儿把事情搞混了。 山上的狐狸说:没错,词语,就是要使世界支离破碎。
“疯子”蒙卡达登场。他却不是总疯着,在他正常的日子里他甚至可以去工作糊口。他整天扛着一个木头十字架,揣着一个玩偶走街串巷,嬉笑怒骂,言语无稽却又字字淌血。 市政府要修建现代化的豪华公墓,众人拔起亲人坟前的十字架背在肩头,缓缓人流向郊区洼地移动,蒙卡达也扛着自己的十字架加入到沉默的队伍中去。 阿斯托的妹妹在家里遇见了挑衅而来的“畜栏”妓院的提诺科。盲人乐师安东林赶到解了围。在盲人乐师的凄凉的吉它声中,提诺科离开了阿斯托的家,回到穷人们的新墓地,在一个失去女儿的男子身边哭泣。一开始还有些装腔作势,后来却哭得真情实意。他想起在“莫比·迪克”号渔船上看见的那只鹈鹕,它在夜里起锚的时候飞上船,卑微地栖在船尾,任凭渔船把自己带向深海。包括提诺科在内,没有人去打扰它。船主说那老水鸟“身体里面在哭泣”。提诺科的哭声越来越大,象是要跟贫民区的狗吠一争短长。 埃斯特班回到自己家里,又和妻子吵了一架。他躺倒在地,回忆起自己当年的矿工生涯,身边的伙伴一个接一个地死去,流淌出来的不再是鲜血,而是乌黑的液体,自己的肺里直到现在还充斥着煤炭,吐的痰都是黑色的。夫妇俩的老朋友蒙卡达过访,饭后又回到夜幕中的街巷,宣告这是一个醉鬼的国家,有人被灌醉,有人饮人血而醉,上至总统,下至渔民,没有一个清醒。 周末的晚上,蒙卡达来到“奇慕”大酒店,闯进正在举行盛大舞会的大厅,庄严宣告:“先生们女士们我要在这里尿出煤炭来,你们不用害怕,这黑炭水将从我的眼睛,我的胸膛涌出……”警察们把蒙卡达带走以后,舞会立刻恢复了正常。
我翻到书的最后,想看看故事如何结尾: 卡尔多索神父在卧室里念《新约·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桌面的玻璃上并排贴着切格瓦拉的画像和基督受难像: 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先知讲道之能终必归于无有;说方言之能终必停止;知识也终必归于无有。我们现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讲的也有限,等那完全的来到,这有限的必归于无有了。我作孩子的时候,话语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丢弃了。我们如今仿佛对著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时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样。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这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
“那么恨呢?”——神父用英语问道。 “在这里,我见了种种异象:从最可怖的到最温情的。主啊!……”
这部未完成的小说在作者死后的1971年出版。同年,他的同胞神学家古铁雷斯(Gustavo Gutiérrez)把自己的《解放神学》题献给他。
3 疯先知蒙卡达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是阿尔凯达斯自己的写照:他悲伤,他愤怒,他痛苦,他嘲弄,他斥责,他挣扎。也许他是只能说“不”的先知。他选择像奥拉西奥·基罗加(另一位我深深喜爱的拉美作家)一样死去。
他是白人的后代,却在印第安人中长大。整个童年说的是克丘亚语。十七岁那年离开山区,来到海边的城市。他学会了“征服者的语言”——西班牙语,也用她写作。这种写作带来的成就对他而言是“一种背叛或挫败,一种无用的破碎”。加莱亚诺说他“不愿当白人,又当不了印第安人”。他说自己永远是个“外省人”。他笔下的蒙卡达说我们都是这个世界上的异乡人。
友情、爱情、童年的回忆、对印第安语言文化的热爱、对祖国至死不渝的深情,这一切的一切都没有能够帮助他胜过死亡的吞噬,一次又一次地跌落在灵魂的“井”里。最终他选择了放弃。即使在他写给出版社和校长的两封绝笔信中,他仍牵挂着他的朋友们,他的妻子、前妻,他的大学和学生们,未完成的克丘亚语课题研究…… 然而他说:请原谅我。说了又说。
在《山上的狐狸和山下的狐狸》里,阿尔凯达斯向《请听清风倾诉》的作者奥内蒂(Juan Carlos Onetti)致以“一个作家对另一个作家所能表达的最高敬意”:他说他在智利的圣地亚哥,但他真正想在的地方是乌拉圭首都蒙得维的亚,为的是遇上奥内蒂,握住他用来写作的手。 在奥内蒂家里,加莱亚诺把这些告诉了他。那时候《山上的狐狸和山下的狐狸》刚刚出版,奥内蒂还不知道。加莱亚诺说完了,奥内蒂没出声。那时候阿尔凯达斯刚刚用一颗子弹穿透自己的头颅。 两个人沉默了许久,几分钟或是几年。“然后我说了些什么,问了些什么,奥内蒂没有回应。于是我抬起头,就看见一道湿润的切口划开他的脸庞。”
附:好几年前写的,惭愧的是到今天《狐狸》还是没看完。
Eduardo Galeano, Amares. Madrid: Alianza, 1999. José María Arquedas, El zorro de arriba y el zorro de abajo. Buenos Aires: Losada, 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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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8-16 18:01:33
【那一篇】《沉沦》·一个人在路上 作者:黑天才
一 他近来觉得孤冷得可怜。 他的早熟的性情,竟把他挤到与世人绝不相容的境地去,世人与他的中间介在的那一道屏障,愈筑愈高了。 天气一天一天的清凉起来,他的学校开学之后,已经快半个月了。那一天正是9月的22日。 晴天一碧,万里无云,终古常新的皎日,依旧在她的轨道上,一程一程的在那里行走。从南方吹来的微风,同醒酒的琼浆一般,带着一种香气,一阵阵的拂上面来。在黄苍未熟的稻田中间,在弯曲同白线似的乡间的官道上面,他一个人手里捧了一本六寸长的Wordsworth的诗集,尽在那里缓缓的独步。在这大平原内,四面并无人影;不知从何处飞来的一声两声的远吠声。悠悠扬扬的传到他耳膜上来。他眼睛离开了书,同做梦似的向有犬吠声的地方看去,但看见了一丛杂树,几处人家,同鱼鳞似的屋瓦上,有一层薄薄的蜃气楼,同轻纱似的,在那里飘荡。"Oh, you serenegossamer! You beautiful gossamer!" 这样的叫了一声,他的眼睛里就涌出了两行清泪来,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缘故。呆呆的看了好久,他忽然觉得背上有一阵紫色的气息吹来,息索的一响,道傍的一枝小草,竟把他的梦境打破了,他回转头来一看,那枝小草还是颠摇不已,一阵带着紫罗兰气息的和风,温微微的哼到他那苍白的脸上来。在这清和的早秋的世界里,在这澄清透明的以太中,他的身体觉得同陶醉似的酥软起来。他好像是睡在慈母怀里的样子。他好像是梦到了桃花源里的样子。他好像是在南欧的海岸,躺在情人膝上,在那里贪午睡的样子。 他看看四边,觉得周围的草木,都在那里对他微笑。看看苍空,觉得悠久无穷的大自然,微微的在那里点头。一动也不动的向天看了一会,他觉得天空中,有一群小天神,背上插着了翅膀,肩上挂着了弓箭,在那里跳舞。他觉得乐极了。便不知不觉开了口,自言自语的说: “这里就是你的避难所。世间的一般庸人都在那里妒忌你,轻笑你,愚弄你;只有这大自然,这终古常新的苍空皎日,这晚夏的微风,这初秋的清气,还是你的朋友,还是你的慈母,还是你的情人,你也不必再到世上去与那些轻薄的男女共处去,你就在这大自然的怀里,这纯朴的乡间终老了罢。” 这样的说了一遍,他觉得自家可怜起来,好像有万千哀怨,横亘在胸中,一口说不出来的样子。含了一双清泪,他的眼睛又看到他手里的书上去。 Behold her, single in the field, You solitary Highland Lass! Reaping and singing by herself; Stop here, or gently pass! Alone she cuts and binds the grain, And sings a melancholy strain; O, listen! for the vale profound Is over flowing with the sound.
看了这一节之后,他又忽然翻过一张来,脱头脱脑的看到那第三节去。
Will no one tell me what she sings?- Perhaps the plaintive numbers flow For old, unhappy, far-off things, And battle long ago: Or is it some more humble lay, Familiar matter of today? Some natural sorrow, loss, or pain, That has been, and may be again?
这也是他近来的一种习惯,看书的时候,并没有次序的。几百页的大书,更可不必说了,就是几十页的小册子,如爱美生的《自然论》(Emerson's《On Nature》),沙罗的《逍遥游》( Thoreau's《Ex-cursion》)之类,也没有完完全全从头至尾的读完一篇过。当他起初翻开一册书来看的时候,读了四行五行或一页二页,他每被那一本书感动,恨不得要一口气把那一本书吞下肚子里去的样子,到读了三页四页之后,他又生起一种怜惜的心来,他心里似乎说: “像这样的奇书,不应该一口气就把它念完,要留着细细儿的咀嚼才好。一下子就念完了之后,我的热望也就不得不消灭,那时候我就没有好望,没有梦想了,怎么使得呢?” 他的脑里虽然有这样的想头,其实他的心里早有一些儿厌倦起来,到了这时候,他总把那本书收过一边,不再看下去。过几天或者过几个钟头之后,他又用了满腔的热忱,同初读那一本书的时候一样的,去读另外的书去;几日前或者几点钟前那样的感动他的那一本书,就不得不被他遗忘了。 放大了声音把渭迟渥斯的那两节诗读了一遍之后,他忽然想把这一首诗用中国文翻译出来。 “孤寂的高原刈稻者”他想想看,《The solitary Highlandreaper》诗题只有如此的译法。
“你看那个女孩儿,她只一个人在田里, 你看那边的那个高原的女孩儿,她只一个人冷清清地! 她一边刈稻,一边在那儿唱着不已; 她忽儿停了,忽而又过去了,轻盈体态,风光细腻! 她一个人,刈了,又重把稻儿捆起, 她唱的山歌,颇有些儿悲凉的情味; 听呀听呀!这幽谷深深, 全充满了她的歌唱的清音。 有人能说否,她唱的究是什么? 或者她那万千的痴话 是唱着前代的哀歌, 或者是前朝的战事,千兵万马; 或者是些坊间的俗曲 便是目前的家常闲说? 或者是些天然的哀怨,必然的丧苦,自然的悲楚。 这些事虽是过去的回思,将来想亦必有人指诉。”
他一口气译了出来之后,忽又觉得无聊起来,便自嘲自骂的说: “这算是什么东西呀,岂不同教会里的赞美歌一样的乏味么? “英国诗是英国诗,中国诗是中国诗,又何必译来对去呢!”这样的说了一句,他不知不觉便微微儿的笑了起来。向四边一看,太阳已经打斜了;大平原的彼岸,西边的地平线上,有一座高山,浮在那里,饱受了一天残照,山的周围酝酿成一层朦朦胧胧的岚气,反射出一种紫不紫红不红的颜色来。 他正在那里出神呆看的时候,哼的咳嗽了一声,他的背后忽然来了一个农夫。回头一看,他就把他脸上的笑容装改了一副忧郁的面色,好像他的笑容是怕被人看见的样子。
二
他的忧郁症愈闹愈甚了。 他觉得学校里的教科书,味同嚼蜡,毫无半点生趣。天气清朗的时候他每捧了一本爱读的文学书,跑到人迹罕至的山腰水畔,去贪那孤寂的深味去。在万籁俱寂的瞬间,在天水相映的地方,他看看草木虫鱼,看看白云碧落,便觉得自家是一个孤高傲世的贤人,一个超然独立的隐者。有时在山中遇着一个农夫,他便把自己当作了Zaratustra,把Zaratustra所说的话,也在心里对那农夫讲了。他的Megalomania也同他的Hypochondria成了正比例,一天一天的增加起来。他竟有接连四五天不上学校去听讲的时候。 有时候到学校里去,他每觉得众人都在那里凝视他的样子。他避来避去想避他的同学,然而无论到了什么地方,他的同学的眼光,总好像怀了恶意,射在他的背脊上面。 上课的时候,他虽然坐在全班学生的中间,然而总觉得孤独得很;在稠人广众之中,感得的这种孤独,倒比一个人在冷清的地方,感得的那种孤独,还更难受。看看他的同学看,一个个都是兴高采烈的在那里听先生的讲义,只有他一个人身体虽然坐在讲堂里头,心思却同飞云逝电一般,在那里作无边无际的空想。 好容易下课的钟声响了!先生退去之后,他的同学说笑的说笑,谈天的谈天,个个都同春来的燕雀似的,在那里作乐;只有他一个人锁了愁眉,舌根好像被千钧的巨石锤住的样子,兀的不作一声。他也很希望他的同学来对他讲些闲话,然而他的同学却都自家管自家的去寻欢乐去,一见了他那一副愁容,没有一个不抱头奔散的,因此他愈加怨他的同学了。 “他们都是日本人,他们都是我的仇敌,我总有一天来复仇,我总要复他们的仇。一到了悲愤的时候,他总这样的想的,然而到了安静之后,他又不得不嘲骂自家说: “他们都是日本人,他们对你当然是没有同情的,因为你想得他们的同情,所以你怨他们,这岂不是你自家的错误么?” 他的同学中的好事者,有时候也有人来向他说笑的,他心里虽然非常感激,想同那一个人谈几句知心的话,然而口中总说不出什么话来;所以有几个解他的意的人,也不得不同他疏远了。 他的同学日本人在那里欢笑的时候,他总疑他们是在那里笑他,他就一霎时的红起脸来。他们在那里谈天的时候,若有偶然看他一眼的人,他又忽然红起脸来,以为他们是在那里讲他。他同他同学中间的距离,一天一天的远背起来,他的同学都以为他是爱孤独的人,所以谁也不敢来近他的身。 有一天放课之后,他挟了书包,回到他的旅馆里来,有三个日本学生系同他同路的。将要到他寄寓的旅馆的时候,前面忽然来了两个穿红裙的女学生。在这一区市外的地方,从没有女学生看见的,所以他一见了这两个女子,呼吸就紧缩起来。他们四个人同那两个女子擦过的时候,他的三个日本人的同学都问她们说, “你们上那儿去?” 那两个女学生就作起娇声来回答说: “不知道!” “不知道!” 那三个日本学生都高笑起来,好像是很得意的样子;只有他一个人似乎是他自家同她们讲了话似的,害了羞,匆匆跑回旅馆里来。进了他自家的房,把书包用力的向席上一丢,他就在席上躺下了。他的胸前还在那里乱跳,用了一只手枕着头,一只手按着胸口,他便自嘲自骂的说: “你这卑怯者! “你既然怕羞,何以又要后悔? “既要后悔,何以当时你又没有那样的胆量?不同她们去讲一句话。 “Oh, coward, coward!” 说到这里,他忽然想起刚才那两个女学生的眼波来了。那两双活泼泼的眼睛! 那两双眼睛里,确有惊喜的意思含在里头。然而再仔细想了一想,他又忽然叫起来说: 呆人呆人!她们虽有意思,与你有什么相干?她们所送的秋波,不是单送给那三个日本人的么?唉!唉!她们已经知道了,已经知道我是支那人了,否则她们何以不来看我一眼呢!复仇复仇,我总要复他们的仇。” 说到这里,他那火热的颊上忽然滚了几颗冰冷的眼泪下来。他是伤心到极点了。这一天晚上,他记的日记说:“我何苦要到日本来,我何苦要求学问。既然到了日本,那自然不得不被他们日本人轻侮的。中国呀中国!你怎么不富强起来,我不能再隐忍过去了。 “故乡岂不有明媚的山河,故乡岂不有如花的美女?我何苦要到这东海的岛国里来! “到日本来倒也罢了,我何苦又要进这该死的高等学校。他们留了五个月学回去的人,岂不在那里享荣华安乐么?这五六年的岁月,教我怎么能挨得过去。受尽了千辛万苦,积了十数年的学识,我回国去,难道定能比他们来胡闹的留学生更强么? “人生百岁,年少的时候,只有七八年的光景,这最纯最美的七八年,我就不得不在这无情的岛国里虚度过去,可怜我今年已经是二十一了。 “槁木的二十一岁! “死灰的二十一岁! “我真还不如变了矿物质的好,我大约没有开花的日子了。 “知识我也不要,名誉我也不要,我只要一个安慰我体谅我的‘心’。一副白热的心肠!从这一副心肠里生出来的同情!从同情而来的爱情! “我所要求的就是爱情! “若有一个美人,能理解我的苦楚,她要我死,我也肯的。 “若有一个妇人,无论她是美是丑,能真心真意的爱我,我也愿意为她死的。 “我所要求的就是异性的爱情! “苍天呀苍天,我并不要知识,我并不要名誉,我也不要那些无用的金钱,你若能赐我一个伊甸园内的‘伊扶’,使她的肉体与心灵,全归我有,我就心满意足了。”
三
他的故乡,是富春江上的一个小市,去杭州水程不过八九十里。这一条江水,发源安徽,贯流全浙,江形曲折,风景常新,唐朝有一个诗人赞这条江水说“一川如画”。他十四岁的时候,请了一位先生写了这四个字,贴在他的书斋里,因为他的书斋的小窗,是朝着江面的。虽则这书斋结构不大,然而风雨晦明,春秋朝夕的风景,也还抵得过滕王高阁。在这小小的书斋里过了十几个春秋,他才跟了他的哥哥到日本来留学。 他三岁的时候就丧了父亲,那时候他家里困苦得不堪。好容易他长兄在日本W大学卒了业,回到北京,考了一个进士,分发在法部当差,不上两年,武昌的革命起来了。那时候他已在县立小学堂卒了业,正在那里换来换去的换中学堂。他家里的人都怪他无恒性,说他的心思太活;然而依他自己讲来,他以为他一个人同别的学生不同,不能按部就班的同他们同在一处求学的。所以他进了K府中学之后,不上半年又忽然转了H府中学来;在H府中学住了三个月,革命就起来了。H府中学停学之后,他依旧只能回到那小小的书斋里来。第二年的春天,正是他十七岁的时候,他就进了大学的预科。这大学是在杭州城外,本来是美国长老会捐钱创办的,所以学校里浸润了一种专制的弊风,学生的自由,几乎被压缩得同针眼儿一般的小。礼拜三的晚上有什么祈祷会,礼拜日非但不准出去游玩,并且在家里看别的书也不准的,除了唱赞美诗祈祷之外,只许看新旧约书。每天早晨从九点钟到九点二十分,定要去做礼拜,不去做礼拜,就要扣分数记过。他虽然非常爱那学校近傍的山水景物,然而他的心里,总有些反抗的意思,因为他是一个爱自由的人,对那些迷信的管束,怎么也不甘心服从。住不上半年,那大学里的厨子,托了校长的势,竟打起学生来。学生中间有几个不服的,便去告诉校长,校长反说学生不是。他看看这些情形,实在是太无道理了,就立刻去告了退,仍复回家,到那小小的书斋里去,那时候已经是六月初了。 在家里住了三个多月,秋风吹到富春江上,两岸的绿树,就快凋落的时候,他又坐了帆船,下富春江,上杭州去。却好那时候石牌楼的W中学正在那里招插班生,他进去见了校长M氏,把他的经历说给了M氏夫妻听,M氏就许他插入最高的班里去。这W中学原来也是一个教会学校,校长M氏,也是一个糊涂的美国宣教师;他看看这学校的内容倒比H大学不如了。与一位很卑鄙的教务长——原来这一位先生就是H大学的卒业生——闹了一场,第二年的春天,他就出来了。出了W中学,他看看杭州的学校,都不能如他的意,所以他就打算不再进别的学校去。 正是这个时候,他的长兄也在北京被人排斥了。原来他的长兄为人正直得很,在部里办事,铁面无私,并且比一般部内的人物又多了一些学识,所以部内上下,都忌惮他。有一天某次长的私人,来问他要一个位置,他执意不肯,因此次长就同他闹起意见来,过了几天他就辞了部里的职,改到司法界去做司法官去了。他的二兄那时候正在绍兴军队里作军官,这一位二兄军人习气颇深,挥金如土,专喜结交侠少。他们弟兄三人,到这时候都不能如意之所为,所以那一小市镇里的闲人都说他们的风水破了。 他回家之后,便镇日镇夜的蛰居在他那小小的书斋里。他父祖及他长兄所藏的书籍,就作了他的良师益友。他的日记上面,一天一天的记起诗来。有时候他也用了华丽的文章做起小说来,小说里就把他自己当作了一个多情的勇士,把他邻近的一家寡妇的两个女儿,当作了贵族的苗裔,把他故乡的风物,全编作了田园的情景;有兴的时候,他还把他自家的小说,用单纯的外国文翻释起来;他的幻想,愈演愈大了,他的忧郁病的根苗,大约也就在这时候培养成功的。在家里住了半年,到了七月中旬,他接到他长兄的来信说: “院内近有派予赴日本考察司法事务之意,予已许院长以东行,大约此事不日可见命令。渡日之先,拟返里小住。三弟居家,断非上策,此次当偕伊赴日本也。”他接到了这一封信之后,心中日日盼他长兄南来,到了九月下旬,他的兄嫂才自北京到家。住了一月,他就同他的长兄长嫂同到日本去了。 到了日本之后,他的 Dreams of the romantic age尚未醒悟,模模糊糊的过了半载,他就考入了东京第一高等学校。这正是他19岁的秋天。 第一高等学校将开学的时候,他的长兄接到了院长的命令,要他回去。他的长兄就把他寄托在一家日本人的家里,几天之后,他的长兄长嫂和他的新生的侄女儿就回国去了。东京的第一高等学校里有一班预备班,是为中国学生特设的。在这预科里预备一年,卒业之后,才能入各地高等学校的正科,与日本学生同学。他考入预科的时候,本来填的是文科,后来将在预科卒业的时候,他的长兄定要他改到医科去,他当时亦没有什么主见,就听了他长兄的话把文科改了。 预科卒业之后,他听说N市的高等学校是最新的,并且N市是日本产美人的地方,所以他就要求到N市的高等学校去。
四 他的20岁的8月29日的晚上,他一个人从东京的中央车站乘了夜行车到N市去。 那一天大约刚是旧历的初三四的样子,同天鹅绒似的又蓝又紫的天空里,洒满了一天星斗。半痕新月,斜挂在西天角上,却似仙女的蛾眉,未加翠黛的样子。他一个人靠着了三等车的车窗,默默的在那里数窗外人家的灯火。火车在暗黑的夜气中间,一程一程地进去,那大都市的星星灯火,也一点一点的朦胧起来,他的胸中忽然生了万千哀感,他的眼睛里就忽然觉得热起来了。 “Sentimental, too sentimental!”这样的叫一声,把眼睛揩了一下,他反而自家笑起自家来。“你也没有情人留在东京,你也没有弟兄知己住在东京,你的眼泪究竟是为谁洒的呀!或者是对于你过去的生活的伤感,或者是对你二年间的生活的余情,然而你平时不是说不爱东京的么? “唉,一年人住岂无情。 “黄莺住久浑相识,欲别频啼四五声!” 胡思乱想的寻思了一会,他又忽然想到初次赴新大陆去的清教徒的身上去。 “那些十字架下的流人,离开他故乡海岸的时候,大约也是悲壮淋漓,同我一样的。” 火车过了横滨,他的感情方才渐渐儿的平静起来。呆呆的坐了一忽,他就取了一张明信片出来,垫在海涅(Heine)的诗集上,用铅笔写了一首诗寄他东京的朋友。
峨眉月上柳梢初,又向天涯别故居, 四壁旗亭争赌酒,六街灯火远随车, 乱离年少无多泪,行李家贫只旧书, 后夜芦根秋水长,凭君南浦觅双鱼。
在朦胧的电灯光里,静悄悄的坐了一会,他又把海涅的诗集翻开来看了。 "Ledet wohl,ihr glatten Saale, Glatte Herren,glatte Frauen! Aufdie Berge will ich steigen, Lachend auf euch niederschauen!"
Heines《Harzreise》
“浮薄的尘寰,无情的男女, 你看那隐隐的青山,我欲乘风飞去, 且住且住, 我将从那绝顶的高峰,笑看你终归何处。”
单调的轮声,一声声连连续续的飞到他的耳膜上来,不上三十分钟他竟被这催眠的车轮声引诱到梦幻的仙境里去了。早晨五点钟的时候,天空渐渐儿的明亮起来。在车窗里向外一望,他只见一线青天还被夜色包住在那里。探头出去一看,一层薄雾,笼罩着一幅天然的画图,他心里想了一想:“原来今天又是清秋的好天气,我的福分真可算不薄了。”过了一个钟头,火车就到了N市的停车场。 下了火车,在车站上遇见了个日本学生;他看看那学生的制帽上也有两条白线,便知道他也是高等学校的学生。他走上前去,对那学生脱了一脱帽,问他说: “第X高等学校是在什么地方的?” 那学生回答说; “我们一路去罢。” 他就跟了那学生跑出火车站来,在火车站的前头,乘了电车。 时光还早得很,N市的店家都还未曾起来。他同那日本学生坐了电车,经过了几条冷清的街巷,就在鹤舞公园前面下了车。他问那日本学生说: “学校还远得很么?” “还有二里多路。” 穿过了公园,走到稻田中间的细路上的时候,他看看太阳已经起来了,稻上的露滴,还同明珠似的挂在那里。前面有一丛树林,树林荫里,疏疏落落的看得见几椽农舍。有两三条烟囱筒子,突出在农舍的上面,隐隐约约的浮在清晨的空气里。一缕两缕的青烟,同炉香似的在那里浮动,他知道农家已在那里炊早饭了。 到学校近边的一家旅馆去一问,他一礼拜前头寄出的几件行李,早已经到在那里。原来那一家人家是住过中国留学生的,所以主人待他也很殷勤。在那一家旅馆里住下了之后,他觉得前途好像有许多欢乐在那里等他的样子。 他的前途的希望,在第一天的晚上,就不得不被目前的实情嘲弄了。原来他的故里,也是一个小小的市镇。到了东京之后,在人山人海的中间,他虽然时常觉得孤独,然而东京的都市生活,同他幼时的习惯尚无十分龃龉的地方。如今到了这N市的乡下之后,他的旅馆,是一家孤立的人家,四面并无邻舍,左首门外便是一条如发的大道,前后都是稻田,西面是一方池水,并且因为学校还没有开课,别的学生还没有到来,这一间宽旷的旅馆里,只住了他一个客人。白天倒还可以支吾过去,一到了晚上,他开窗一望,四面都是沉沉的黑影,并且因N市的附近是一大平原,所以望眼连天,四面并无遮障之处,远远里有一点灯火,明灭无常,森然有些鬼气。天花板里,又有许多虫鼠,息栗索落的在那里争食。窗外有几株梧桐,微风动叶,飒飒的响得不已,因为他住在二层楼上,所以梧桐的叶战声,近在他的耳边。他觉得害怕起来,几乎要哭出来了。他对于都市的怀乡病(Nostalgia)从未有比那一晚更甚的。 学校开了课,他朋友也渐渐儿的多起来。感受性非常强烈的他的性情,也同天空大地丛林野水融和了。不上半年,他竟变成了一个大自然的宠儿,一刻也离不了那天然的野趣了。他的学校是在N市外,刚才说过市的附近是一大平原,所以四边的地平线,界限广大的很。那时候日本的工业还没有十分发达,人口也还没有增加得同目下一样,所以他的学校的近边,还多是丛林空地,小阜低岗。除了几家与学生做买卖的文房具店及菜馆之外,附近并没有居民。荒野的人间,只有几家为学生设的旅馆,同晓天的星影似的,散缀在麦田瓜地的中央。晚饭毕后,披了黑呢的缦斗(斗篷),拿了爱读的书,在迟迟不落的夕照中间,散步逍遥,是非常快乐的。他的田园趣味,大约也是在这 Idyllic Wanderings的中间养成的。 在生活竞争不十分猛烈,逍遥自在,同中古时代一样的时候,他觉得更加难受。学校的教科书,也渐渐的嫌恶起来,法国自然派的小说,和中国那几本有名的诲淫小说,他念了又念,几乎记熟了。有时候他忽然做出一首好诗来,他自家便喜欢得非常,以为他的脑力还没有破坏。那时候他每对着自家起誓说:“我的脑力还可以使得,还能做得出这样的诗,我以后决不再犯罪了。过去的事实是没法,我以后总不再犯罪了。若从此自新,我的脑力,还是很可以的。” 然而一到了紧迫的时候,他的誓言又忘了。 每礼拜四五,或每月的二十六七的时候,他索性尽意的贪起欢来。他的心里想,自下礼拜一或下月初一起,我总不犯罪了。有时候正合到礼拜六或月底的晚上,去剃头洗澡去,以为这就是改过自新的记号,然而过几天他又不得不吃鸡子和牛乳了。 他的自责心同恐惧心,竟一日也不使他安闲,他的忧郁症也从此厉害起来了。这样的状态继续了一二个月,他的学校里就放了暑假,暑假的两个月内,他受的苦闷,更甚于平时;到了学校开课的时候,他的两颊的颧骨更高起来,他的青灰色的眼窝更大起来,他的一双灵活的瞳人,变了同死鱼眼睛一样了。
五
秋天又到了。浩浩的苍空,一天一天的高起来。他的旅馆旁边的稻田,都带起黄金色来。朝夕的凉风,同刀也似的刺到人的心骨里去,大约秋冬的佳日,来也不远了。 一礼拜前的有一天午后,他拿了一本Wordsworth的诗集,在田塍路上逍遥漫步了半天。从那一天以后,他的循环性的忧郁症,尚未离他的身过。前几天在路上遇着的那两个女学生,常在他在风气纯良,不与市井小人同处,清闲雅淡的地方,过日子正如做梦一样。他到了N市之后,转瞬之间,已经有半年多了。 熏风日夜的吹来,草色渐渐儿的绿起来,旅馆近旁麦田里的麦穗,也一寸一寸的长起来了。草木虫鱼都化育起来,他的从始祖传来的苦闷也一日一日的增长起来,他每天早晨,在被窝里犯的罪恶,也一次一次的加起来了。 他本来是一个非常爱高尚爱洁净的人,然而一到了这邪念发生的时候,他的智力也无用了,他的良心也麻痹了,他从小服膺的“身体发肤不敢毁伤”的圣训,也不能顾全了。他犯了罪之后,每深自痛悔,切齿的说,下次总不再犯了,然则到了第二天的那个时候,种种幻想,又活泼泼的到他的眼前来。他平时所看见的“伊扶”的遗类,都赤裸裸的来引诱他。中年以后的妇人的形体,在他的脑里,比处女更有挑发他情动的地方。他苦闷一场,恶斗一场,终究不得不做她们的俘虏。这样的一次成了两次,两次之后,就成了习惯了。他犯罪之后,每到图书馆里去翻出医书来看,医书上都千篇一律的说,于身体最有害的就是这一种犯罪。从此之后,他的恐惧心也一天一天地增加起来了。有一天他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得来的消息,好像是一本书上说,俄国近代文学的创设者Gogol也犯这一宗病,他到死竟没有改过来,他想到了郭歌里,心里就宽了一宽,因为这《死了的灵魂》的著者,也是同他一样的。然而这不过自家对自家的宽慰而已,他的胸里,总有一种非常的忧虑存在那里。 因为他是非常爱洁净的,所以他每天总要去洗澡一次,因为他是非常爱惜身体的,所以他每天总要去吃几个生鸡子和牛乳;然而他去洗澡或吃牛乳鸡子的时候,他总觉得惭愧得很,因为这都是他的犯罪的证据。 他觉得身体一天一天的衰弱起来,记忆力也一天一天的减退了,他又渐渐儿的生了一种怕见人面的心思,见了妇人女子的时候的脑里,不使他安静,想起那一天的事情,他还是一个人要红起脸来。 他近来无论上什么地方去,总觉得有坐立难安的样子。他上学校去的时候,觉得他的日本同学都似在那里排斥他。他的几个中国同学,也许久不去寻访了,因为去寻访了回来,他心里反觉得空虚。因为他的几个中国同学,怎么也不能理解他的心理。他去寻访的时候,总想得些同情回来的,然而到了那里,谈了几句以后,他又不得不自悔寻访错了。有时候和朋友讲得投机,他就任了一时的热意,把他的内外的生活都对朋友讲了出来,然而到了归途,他又自悔失言,心里的责备,倒反比不去访友的时候,更加厉害。他的几个中国朋友,因此都说他是染了神经病了。他听了这话之后,对了那几个中国同学,也同对日本学生一样,起了一种复仇的心。他同他的几个中国同学,一日一日的疏远起来。嗣后虽在路上,或在学校 里遇见的时候,他同那几个中国同学,也不点头招呼。中国留学生开会的时候,他当然是不去出席的。因此他同他的几个同胞,竟宛然成了两家仇敌。 他的中国同学的里边,也有一个很奇怪的人,因为他自家的结婚有些道德上的罪恶,所以他专喜讲人家的丑事,以掩己之不善,说他是神经病,也是这一位同学说的。 他交游离绝之后,孤冷得几乎到将死的地步,幸而他住的旅馆里,还有一个主人的女儿,可以牵引他的心,否则他真只能自杀了。他旅馆的主人的女儿,今年正是十七岁,长方的脸儿,眼睛大得很,笑起来的时候,面上有两颗笑靥,嘴里有一颗金牙看得出来,因为她自家觉得她自家的笑容是非常可爱,所以她平时常在那里弄笑。 他心里虽然非常爱她,然而她送饭来或来替他铺被的时候,他总装出一种兀不可犯的样子来。他心里虽想对她讲几句话,然而一见了她,他总不能开口。她进他房里来的时候,他的呼吸意急促到吐气不出的地步。他在她的面前实在是受苦不起了,所以近来她进他的房里来的时候,他每不得不跑出房外去。然而他思慕她的心情,却一天一天的浓厚起来。有一天礼拜六的晚上,旅馆里的学生,都上N市去行乐去了。他因为经济困难,所以吃了晚饭,上西面池上去走了一回,就回到旅舍里来枯坐。 回家来坐了一会,他觉得那空旷的二层楼上,只有他一个人在家。静悄悄的坐了半晌,坐得不耐烦起来的时候,他又想跑出外面去。然而要跑出外面去,不得不由主人的房门口经过,因为主人和他女儿的房,就在大门的边上。他记得刚才进来的时候,主人和他的女儿正在那里吃饭。他一想到经过她面前的时候的苦楚,就把跑出外面去的心思丢了。 拿出了一本G.Gissing的小说来读了三四页之后,静寂的空气里,忽然传了几声沙沙的泼水声音过来。他静静儿的听了一听,呼吸又一霎时的急了起来,面色也涨红了。迟疑了一会,他就轻轻的开了房门,拖鞋也不拖,幽脚幽手的走下扶梯去。轻轻的开了便所的门,他尽兀自的站在便所的玻璃窗口偷看。原来他旅馆里的浴室,就在便所的间壁,从便所的玻琉窗看去,浴室里的动静了了可看。他起初以为看一看就可以走的,然而到了一看之后,他竟同被钉子钉住的一样,动也不能动了。 那一双雪样的乳峰!那一双肥白的大腿! 这全身的曲线! 呼气也不呼,仔仔细细的看了一会,他面上的筋肉,都发起痉挛来了。愈看愈颤得厉害,他那发颤的前额部竟同玻琉窗冲击了一下。被蒸气包住的那赤裸裸的“伊扶”便发了娇声问说: “是谁呀?……” 他一声也不响,急忙跳出了便所,就三脚两步的跑上楼上去了。 他跑到了房里,面上同火烧的一样,口也干渴了。一边他自家打自家的嘴巴,一边就把他的被窝拿出来睡了。他在被窝里翻来覆去,总睡不着,便立起了两耳,听起楼下的动静来。他听听泼水的声音也息了,浴室的门开了之后,他听见她的脚步声好像是走上楼来的样子。用被包着了头,他心里的耳朵明明告诉他说: “她已经立在门外了。” 他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在往上奔注的样子。心里怕得非常,羞得非常,也喜欢得非常。然而若有人问他,他无论如何,总不肯承认说,这时候他是喜欢的。 他屏住了气息,尖着了两耳听了一会,觉得门外并无动静,又故意喀嗽了一声,门外亦无声响。他正在那里疑惑的时候,忽听见她的声音,在楼下同她的父亲在那里说话。他手里捏了一把冷汗,拚命想听出她的话来,然而无论如何总听不清楚。停了一会,她的父亲高声笑了起来,他把被蒙头的一罩,咬紧了牙齿说: “她告诉了他了!她告诉了他了!”这一天的晚上他一睡也不曾睡着。第二天的早晨,天亮的时候,他就惊心吊胆的走下楼来。洗了手面,刷了牙,趁主人和他的女儿还没有起来之先,他就同逃也似的出了那个旅馆,跑到外面来。 官道上的沙尘,染了朝露,还未曾干着。太阳已经起来了。他不问皂白,便一直的往东走去,远远有一个农夫,拖了一车野菜慢慢的走来。那农夫同他擦过的时候,忽然对他说: “你早啊!”他倒惊了一跳,那清瘦的脸上,又起了一层红潮,胸前又乱跳起来,他心里想: “难道这农夫也知道了么?” 无头无脑的跑了好久,他回转头来看看他的学校,已经远得很了,举头看看,太阳也升高了。他摸摸表看,那银饼大的表,也不在身边。从太阳的角度看起来,大约已经是九点钟前后的样子。他虽然觉得饥饿得很,然而无论如何,总不愿意再回到那旅馆里去,同主人和他的女儿相见。想去买些零食充一充饥,然而他摸摸自家的袋看,袋里只剩了一角二分钱在那里。他到一家乡下的杂货店内,尽那一角二分钱,买了些零碎的食物,想去寻一处无人看见的地方去吃。走到了一处两路交叉的十字路口,他朝南的一望,只见与他的去路横交的那一条自北趋南的路上,行人稀少得很。那一条路是向南的斜低下去的,两面更有高壁在那里,他知道这路是从一条小山中开辟出来的。他刚才走来的那条大道,便是这山的岭脊,十字路当作了中心,与岭脊上的那条大道相交的横路,是两边低斜下去的。在十字路口迟疑了一会,他就取了那一条向南斜下的路走去。走尽了两面的高壁,他的去路就穿入大平原去,直通到彼岸的市内。平原的彼岸有一簇深林,划在碧空的心里,他心里想: “这大约就是A神宫了。” 他走尽了两面的高壁,向左手斜面上一望,见沿高壁的那山面上有一道女墙,围住着几间茅舍,茅舍的门上悬着了“香雪海”三字的一方匾额。他离开了正路,走上几步,到那女墙的门前,顺手的向门一推,那两扇柴门竟自开了。他就随随便便的踏了进去。门内有一条曲径,自门口通过了斜面,直达到山上去的。曲径的两旁,有许多老苍的梅树种在那里,他知道这就是梅林了。顺了那一条曲径,往北的从斜面上走到山顶的时候,一片同图画似的平地,展开在他的眼前。这园自从山脚上起,跨有朝南的半山斜面,同顶上的一块平地,布置得非常幽雅。 山顶平地的西面是千仞的绝壁,与隔岸的绝壁相对峙,两壁的中间,便是他刚走过的那一条自北趋南的通路。背临着了那绝壁,有一间楼屋,几间平屋造在那里。因为这几间屋,门窗都闭在那里,他所以知道这定是为梅花开日,卖酒食用的。楼屋的前面,有一块草地,草地中间,有几方白石,围成了一个花园,圈子里,卧着一枝老梅,那草地的南尽头,山顶的平正要向南斜下去的地方,有一块石碑立在那里,系记这梅林的历史的。他在碑前的草地上坐下之后,就把买来的零食拿出来吃了。 吃了之后,他兀兀的在草地上坐了一会。四面并无人声,远远的树枝上,时有一声两声的鸟鸣声飞来。他仰起头来看看澄清的碧落,同那皎洁的日轮,觉得四面的树枝房屋,小草飞禽,都一样的在和平的太阳光里,受大自然的化育。他那昨天晚上的犯罪的记忆,正同远海的帆影一般,不知消失到那里去了。 这梅林的平地上和斜面上,叉来叉去的曲径很多。他站起来走来走去的走了一会,方晓得斜面上梅树的中间,更有一间平屋造在那里。从这一间房屋往东的走去几步,有眼古井,埋在松叶堆中。他摇摇井上的唧筒看,呷呷的响了几声,却抽不起水来。他心里想: “这园大约只有梅花开的时候,开放一下,平时总没有人住的。” 到这时他又自言自语的说: “既然空在这里,我何妨去向园主人去借住借住。”想定了主意,他就跑下山来,打算去寻园主人去。他将走到门口的时候,却好遇见了一个五十来岁的农夫走进园来。他对那农夫道歉之后,就问他说: “这园是谁的,你可知道?” “这园是我经管的。”“你住在什么地方的?”“我住在路的那面。” 一边这样的说,一边那农民指着通路西边的一间小屋给他看。他向西一看,果然在西边的高壁尽头的地方,有一间小屋在那里。他点了点头,又问说: “你可以把园内的那间楼屋租给我住住么?” “可是可以的,你只一个人么?” “我只一个人。” “那你可不必搬来的。” “这是什么缘故呢?” “你们学校里的学生,已经有几次搬来过了,大约都因为冷静不过,住不上十天,就搬走的。” “我可同别人不同,你但能租给我,我是不怕冷静的。” “这样那里有不租的道理,你想什么时候搬来?” “就是今天午后罢。”“可以的,可以的。” “请你就替我扫一扫干净,免得搬来之后着忙。” “可以可以。再会!” “再会!”
六
搬进了山上梅园之后,他的忧郁症又变起形状来了。 他同他的北京的长兄,为了一些儿细事,竟生起龃龉来。他发了一封长长的信,寄到北京,同他的长兄绝了交。 那一封信发出之后,他呆呆的在楼前草地上想了许多时候。他自家想想看,他便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了。其实这一次的决裂,是发始于他的。同室操戈,事更甚于他姓之相争,自此之后,他恨他的长兄竟同蛇蝎一样,他被他人欺侮的时候,每把他长兄拿出来作比: “自家的弟兄,尚且如此,何况他人呢!” 他每达到这一个结论的时候,必尽把他长兄待他苛刻的事情,细细回想出来。把各种过去的事迹,列举出来之后,就把他长兄判决是一个恶人,他自家是一个善人。他又把自家的好处列举出来,把他所受的苦处,夸大的细数起来。他证明得自家是一个世界上最苦的人的时候,他的眼泪就同瀑布似的流下来。他在那里哭的时候,空中好像有一种柔和的声音在对他说: “啊呀,哭的是你么?那真是冤屈了你了。像你这样的善人,受世人的那样的虐待,这可真是冤屈了你了。罢了罢了,这也是天命,你别再哭了,怕伤害了你的身体!” 他心里一听到这一种声音,就舒畅起来。他觉得悲苦的中间,也有无穷的甘味在那里。 他因为想复他长兄的仇,所以就把所学的医科丢弃了,改入文科里去,他的意思,以为医科是他长兄要他改的,仍旧改回文科,就是对他长兄宣战的一种明示。并且他由医科改入文科,在高等学校须迟卒业一年。他心里想,迟卒业一年,就是早死一岁,你若因此迟了一年,就到死可以对你长兄含一种敌意。因为他恐怕一二年之后,他们兄弟两人的感情,仍旧要和好起来;所以这一次的转科,便是帮他永久敌视他长兄的一个手段。气候渐渐儿的寒冷起来,他搬上山来之后,已经有一个月了,几日来天气阴郁,灰色的层云,天天挂在空中。寒冷的北风吹来的时候,梅林的树叶,每息索息索的飞掉下来。初搬来的时候,他卖了些旧书,买了许多烩饭的器具,自家烧了一个月饭,因为天冷了,他也懒得烧了。他每天的伙食,就一切包给了山脚下的园丁家包办,所以他近来只同退院的闲僧一样,除了怨人骂己之外,更没有别的事情了。 有一天早晨,他侵早的起来,把朝东的窗门开了之后,他看见前面的地平线上有几缕红云,在那里浮荡。东天半角,反照出一种银红的灰色。因为昨天下了一天微雨,所以他看了这清新的旭日,比平日更添了几分欢喜。他走到山的斜面上,从那古井里汲了水,洗了手面之后,觉得满身的气力,一霎时都回复了转来的样子。他便跑上楼去,拿了一本黄仲则的诗集下来,一边高声朗读,一边尽在那梅林的曲径里,跑来跑去的跑圈子。不多一会,太阳起来了。 从他住的山顶向南方看去,眼下看得出一大平原。平原里的稻田,都尚未收割起。金黄的谷色,以绀碧的天空作了背景,反映着一天太阳的晨光,那风景正同看密来(Millet)的田园清画一般。他觉得自家好像已经变了几千年前的原始基督教徒的样子,对了这自然的默示,他不觉笑起自家的气量狭小起来。 “赦饶了!赦饶了!你们世人得罪于我的地方,我都饶赦了你们罢,来,你们来,都来同我讲和罢!”手里拿着了那一本诗集,眼里浮着了两泓清泪,正对了那平原的秋色,呆呆的立在那里想这些事情的时候,他忽听见他的近边,有两人在那里低声的说: “今晚上你一定要来的哩!” 这分明是男子的声音。 “我是非常想来的,但是恐怕……” 他听了这娇滴滴的女子的声音之后,好像是被电气贯穿了的样子,觉得自家的血液循环都停止了。原来他的身边有一丛长大的苇草生在那里,他立在苇草的右面,那一对男女,大约是在苇草的左面,所以他们两个还不晓得隔着苇草,有人站在那里。那男人又说: “你心真好,请你今晚上来罢,我们到如今还没在被窝里睡过觉。” “………” 他忽然听见两人的嘴唇,灼灼的好像在那里吮吸的样子。他同偷了食的野狗一样,就惊心吊胆的把身子屈倒去听了。“你去死罢,你去死罢,你怎么会下流到这样的地步!” 他心里虽然如此的在那里痛骂自己,然而他那一双尖着的耳朵,却一言半语也不愿意遗漏,用了全副精神在那里听着。 地上的落叶索息索息的响了一下。 解衣带的声音。 男人嘶嘶的吐了几口气。 舌尖吮吸的声音。 女人半轻半重,断断续续的说: “你!……你!……你快……快○○罢。……别……别……别被人……被人看见了。” 他的面色,一霎时的变了灰色了。他的眼睛同火也似的红了起来。他的上腭骨同下腭骨呷呷的发起颤来。他再也站不住了。他想跑开去,但是他的两只脚,总不听他的话。他苦闷了一场,听听两人出去了之后,就同落水的猫狗一样,回到楼上房里去,拿出被窝来睡了。
七
他饭也不吃,一直在被窝里睡到午后四点钟的时候才起来。那时候夕阳洒满了远近。平原的彼岸的树林里,有一带苍烟,悠悠扬扬的笼罩在那里。他踉踉跄跄的走下了山,上了那一条自北趋南的大道,穿过了那平原,无头无绪的尽是向南的走去。走尽了平原,他已经到了神宫前的电车停留处了。那时候却好从南面有一乘电车到来,他不知不觉就跳了上去,既不知道他究章为什么要乘电车,也不知道这电车是往什么地方去的。 走了十五六分钟,电车停了,运车的教他换车,他就换了一乘车。走了二三十分钟,电车又停了,他听见说是终点了,他就走了下来。他的前面就是筑港了。 前面一片汪洋的大海,横在午后的太阳光里,在那里微笑。超海而南有一条青山,隐隐的浮在透明的空气里,西边是一脉长堤,直驰到海湾的心里去。堤外有一处灯台,同巨人似的,立在那里。几艘空船和几只舢板,轻轻的在系着的地方浮荡。海中近岸的地方,有许多浮标,饱受了斜阳,红红的浮在那里。远处风来,带着几句单调的话声,既听不清楚是什么话,也不知道是从那里来的。 他在岸边上走来走去走了一会,忽听见那一边传过了一阵击磬的声来。他跑过去一看,原来是为唤渡船而发的。他立了一会,看有一只小火轮从对岸过来了。跟着了一个四五十岁的工人,他也进了那只小火轮去坐下了。 渡到东岸之后,上前走了几步,他看见靠岸有一家大庄子在那里。大门开得很大,庭内的假山花草,布置得楚楚可爱。他不问是非,就踱了进去。走不上几步,他忽听得前面家中有女人的娇声叫他说:} “请进来呀!” 他不觉惊了一下,就呆呆的站住了。他心里想: “这大约就是卖酒食的人家,但是我听见说,这样的地方,总有妓女在那里的。” 一想到这里,他的精神就抖擞起来,好像是一桶冷水浇上身来的样子。他的面色立时变了。要想进去又不能进去,要想出来又不得出来;可怜他那同兔儿似的小胆,同猿猴似的淫心,竟把他陷到一个大大的难境里去了。 “进来吓!请进来吓!” 里面又娇滴滴的叫了起来,带着笑声 “可恶东西,你们竟敢欺我胆小么?” 这样的怒了一下,他的面色更同火也似的烧了起来。咬紧了牙齿,把脚在地上轻轻的蹬了一蹬,他就捏了两个拳头,向前进去,好像是对了那几个年轻的侍女宣战的样子。但是他那青一阵红一阵的面色,和他的面上的微微儿在那里震动的筋肉,总隐藏不过。他走到那几个侍女的面前的时候,几乎要同小孩似的哭出来了。 “请上来!” “请上来!” 他硬了头皮,跟了一个十七八岁的侍女走上楼去,那时候他的精神已经有些镇静下来了。走了几步,经过一条暗暗的夹道的时候,一阵恼人的花粉香气,同日本女人特有的一种肉的香味,和头发上的香油气息合作了一处,哼的扑上他的鼻孔来。他立刻觉得头晕起来,眼睛里看见了几颗火星,向后边跌也似的退了一步。他再定睛一看,只见他的前面黑暗暗的中间,有一长圆形的女人的粉面,堆着了微笑,在那里问他说:“你!你还是上靠海的地方呢?还是怎样?” 他觉得女人口里吐出来的气息,也热和和的哼上他的面来。他不知不觉把这气息深深的吸了一口。他的意识,感觉到他这行为的时候,他的面色又立刻红了起来。他不得已只能含含糊糊的答应她说: “上靠海的房间里去。” 进了一间靠海的小房间,那侍女便问他要什么菜。他就回答说: “随便拿几样来罢。” “酒要不要?” “要的。” 那侍女出去之后,他就站起来推开了纸窗,从外边放了一阵空气进来。因为房里的空气,沉浊得很,他刚才在夹道中闻过的那一阵女人的香味,还剩在那里,他实在是被这一阵气味压迫不过了。 一湾大海,静静的浮在他的面前。外边好像是起了微风的样子,一片一片地海浪,受了阳光的返照,同金鱼的鱼鳞似的,在那里微动。他立在窗前看了一会,低声的吟了一句诗出来: “夕阳红上海边楼。” 他向西的一望,见太阳离西南的地平线只有一丈多高了。呆呆的看了一会,他的心想怎么也离不开刚才的那个侍女。她的口里的头上的面上的和身体上的那一种香味,怎么也不容他的心思去想别的东西。他才知道他想吟诗的心是假的,想女人的肉体的心是真的了。 停了一会,那侍女把酒菜搬了进来,跪坐在他的面前,亲亲热热的替他上酒。他心里想仔仔细细的看她一看,把他的心里的苦闷都告诉了她,然而他的眼睛怎么也不敢平视她一眼,他的舌根怎么也不能摇动一摇动。他不过同哑子一样,偷看看她那搁在膝上一双纤嫩的白手,同衣缝里露出来的一条粉红的围裙角。原来日本的妇人都不穿裤子,身上贴肉只围着一条短短的围裙。外边就是一件长袖的衣服,衣服上也没有钮扣,腰里只缚着一条一尺多宽的带子,后面结着一个方结。她们走路的时候,前面的衣服每一步一步的掀开来,所以红色的围裙,同肥白的腿肉,每能偷看。这是日本女子特别的美处;他在路上遇见女子的时候,注意的就是这些地方。他切齿的痛骂自己,畜生!狗贼!卑怯的人!也便是这个时候。 他看了那侍女的围裙角,心头便乱跳起来。愈想同她说话,但愈觉得讲不出话来。大约那侍女是看得不耐烦起来了,便轻轻的问他说: “你府上是什么地方?” 一听了这一句话,他那清瘦苍白的面上,又起了一层红色;含含糊糊的回答了一声,他呐呐的总说不出清晰的回话来。可怜他又站在断头台上了。 原来日本人轻视中国人,同我们轻视猪狗一样。日本人都叫中国人作 “支那人”,这“支那人”三字,在日本,比我们骂人的“贱贼”还更难听,如今在一个如花的少女前头,他不得不自认说:“我是支那人”了。 “中国呀中国,你怎么不强大起来!” 他全身发起抖来,他的眼泪又快滚下来了。 那侍女看他发颤发得厉害,就想让他一个人在那里喝酒,好教他把精 神安镇安镇,所以对他说: “酒就快没有了,我再去拿一瓶来罢?” 停了一会他听得那侍女的脚步声又走上楼来。他以为她是上他这里来的,所以就把衣服整了一整,姿势改了一改。但是他被她欺骗了。她原来是领了两三个另外的客人,上间壁的那一间房间里去的。那两三个客人都在那里对那侍女取笑,那侍女也娇滴滴的说: “别胡闹了,间壁还有客人在那里。” 他听了就立刻发起怒来。他心里骂他们说: “狗才!俗物!你们都敢来欺侮我么?复仇复仇,我总要复你们的仇。世间那里有真心的女子!那侍女的负心东西,你竟敢把我丢了么?罢了罢了,我再也不爱女人了,我再也不爱女人了。我就爱我的祖国,我就把我的祖国当作了情人罢。” 他马上就想跑回去发愤用功。但是他的心里,却很羡慕那间壁的几个俗物。他的心里,还有一处地方在那里盼望那个侍女再回到他这里来。 他按住了怒,默默的喝干了几杯酒,觉得身上热起来。打开了窗门,他看太阳就快要下山去了。又连饮了几杯,他觉得他面前的海景都朦胧起来。西面堤外的灯台的黑影,长大了许多。一层茫茫的薄雾,把海天融混作了一处。在这一层浑沌不明的薄纱影里,西方的将落不落的太阳,好象在那里惜别的样子。他看了一会,不知道是什么缘故,只觉得好笑。呵呵的笑了一回,他用手擦擦自家那火热的双颊,便自言自语的说: “醉了醉了!” 那侍女果然进来了。见他红了脸,立在窗口在那里痴笑,便问他说: “窗开了这样大,你不冷的么?” “不冷不冷,这样好的落照,谁舍得不看呢?” “你真是一个诗人呀!酒拿来了。” “诗人!我本来是一个诗人。你去把纸笔拿了来,我马上写首诗给你看看。” 那侍女出去了之后,他自家觉得奇怪起来。他心里想:“我怎么会变了这样大胆的?” 痛饮了几杯新拿来的热酒,他更觉得快活起来,又禁不得呵呵笑了一阵。他听见间壁房间里的那几个俗物,高声的唱起日本歌来,他也放大了嗓子唱着说: “醉拍阑干酒意寒,江湖寥落又冬残, 剧怜鹦鹉中州骨,未拜长沙太傅宫, 一饭千金图报易,几人五噫出关难, 茫茫烟水回头望,也为神州泪暗弹。”
高声的念了几遍,他就在席上醉倒了。
八
一醉醒来,他看看自家睡在一条红绸的被里,被上有一种奇怪的香气。这一间房间也不很大,但已不是白天的那一间房间了。房中挂着一盏十烛光的电灯,枕头边上摆着了一壶茶,两只杯子。他倒了二三杯茶,喝了之后,就踉踉跄跄的走到房外去。他开了门,却好白天的那侍女也跑过来了。她问他说: “你!你醒了么?” 他点了一点头,笑微微的回答说: “醒了。便所是在什么地方的?” “我领你去罢。” 他就跟了她去。他走过日间的那条夹道的时间,电灯点得明亮得很。远近有许多歌唱的声音,三弦的声音,大笑的声音传到他耳朵里来。白天的情节,他都想出来了。一想到酒醉之后,他对那侍女说的那些话的时候,他觉得面上又发起烧来。 从厕所回到房里之后,他问那侍女说: “这被是你的么?” 侍女笑着说: “是的。” “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大约是八点四五十分的样子。” “你去开了账来罢!” “是。” 他付清了账,又拿了一张纸币给那侍女,他的手不觉微颤起来。那侍 女说:“我是不要的。” 他知道她是嫌少了。他的面色又涨红了,袋里摸来摸去,只有一张纸币了,他就拿了出来给她说:“你别嫌少了,请你收了罢。” 他的手震动得更加厉害,他的话声也颤动起来了。那侍女对他看了一眼,就低声的说: “谢谢!”他直的跑下了楼,套上了皮鞋,就走到外面来。 外面冷得非常,这一天大约是旧历的初八九的样子。半轮寒月,高挂在天空的左半边。淡青的圆形盖里,也有几点疏星,散在那里。 他在海边上走了一回,看看远岸的渔灯,同鬼火似的在那里招引他。细浪中间,映着了银色的月光,好像是山鬼的眼波,在那里开闭的样子。不知是什么道理,他忽想跳入海里去死了。 他摸摸身边看,乘电车的钱也没有了。想想白天的事情看,他又不得不痛骂自己。 “我怎么会走上那样的地方去的?我已经变了一个最下等的人了。悔也无及,悔也无及。我就在这里死了罢。我所求的爱情,大约是求不到的了。没有爱情的生涯,岂不同死灰一样么?唉,这干燥的生涯,这干燥的生涯,世上的人又都在那里仇视我,欺侮我,连我自家的亲弟兄,自家的手足,都在那里排挤我到这世界外去。我将何以为生,我又何必生存在这多苦的世界里呢!” 想到这里,他的眼泪就连连续续的滴了下来。他那灰白的面色,竟同死人没有分别了。他也不举起手来揩揩眼泪,月光射到他的面上,两条泪线,倒变了叶上的朝露一样放起光来。他回转头来看看他自家的又瘦又长的影子,就觉得心痛起来。 “可怜你这清影,跟了我二十一年,如今这大海就是你的葬身地了,我的身子,虽然被人家欺辱,我可不该累你也瘦弱到这步田地的。影子呀影子,你饶了我罢!” 他向西面一看,那灯台的光,一霎变了红一霎变了绿的在那里尽它的本职。那绿的光射到海面上的时候,海面就现出一条淡青的路来。再向西天一看,他只见西方青苍苍的天底下,有一颗明星,在那里摇动。 “那一颗摇摇不定的明星的底下,就是我的故国。也就是我的生地。我在那一颗星的底下,也曾送过十八个秋冬,我的乡土啊,我如今再也不能见你的面了。” 他一边走着,一边尽在那里自伤自悼的想这些伤心的哀话。 走了一会,再向那西方的明星看了一眼,他的眼泪便同骤雨似的落下来了。他觉得四边的景物,都模糊起来。把眼泪揩了一下,立住了脚,长叹了一声,他便断断续续的说:“祖国呀祖国!我的死是你害我的! “你快富起来!强起来罢! “你还有许多儿女在那里受苦呢!”
一九二一年五月九日改作 一个人在路上
郁达夫,《沉沦》。过多的引用名家作品(外文),对自己私生活不满的愤懑,不自觉的颓废和迷途,结尾对祖国的叹息式的感慨……,以此来说明并以此提高小说的艺术价值及欣赏角度。无非是那个时代写的,要以那个时代白话文的进度来看问题。 小说……,比如……并不为褒奖自己而刻意将自己渲染得很好(而是……),在看到他偷看房东女儿洗澡时,我想到郁达夫那个年代的女人看到这里……。 “我真还不如变了矿物质的好,我大约没有开花的日子了。” “你这卑怯者! “你既然怕羞,何以又要后悔? 这样自言自语的话很可爱,直接……,几乎是郁达夫的招牌语言,……使用。郁达夫的小说人……不如阿Q、孔已己那么具有象征大国民的大意义。而在表达自我上,……,或者说,他是在宣泄,以一种过瘾的方式。对于自己内心的……、卑劣、……和自卑──他找到进入小说的方法,找到……,从自己萎靡不振……从很多人厌恶、远离颓废,希望自己更加健康……其实是担心被颓废打垮。郁达夫走得又深又彻底。我认为郁达夫已被颓废打垮了,只是他开始享受颓废带给他的力量,就像魔鬼控制地狱。
他对“颓废”、“忧伤”的尺度掌握的很好……这是他天生的能力,……书生气……。……不仅小说会使人厌烦乃至恶心……陷入……千篇一律,就像安妮宝贝。 “草木虫鱼都化育起来,他的从始祖传来的苦闷也一日一日的增长起来,他每天早晨,在被窝里犯的罪恶,也一次一次的加起来了。” 他小说中的每个女性都是他用来化解郁结的解药。女人……净化…………希望。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以为,每个人都与我一样,有着相似与郁达夫的情绪。后来发现,只是我希望大家……。进而猜测郁达夫也希望所有人与他有如此强烈的感受和痛苦
PS:由于最近一段时间一直车马劳顿四处游走,几乎没有一个三小时以上的安宁的时刻供我个人享用。这种放松式的游荡应一字不写,偏偏遇见兔小姐的征文,这是一定要作的。找到的要写的“点”但没有脑筋将其挖出来,更别谈说说自己的想法和理解。我将这篇征文里的许多连接点和句子删掉,用省略号连接各处,后面直接删除将近三百字的东西,算是半篇征文,也不打上句号,示意我并未写完,但又必须给兔兔小姐一个比较完善的交代。 假如兔兔的征文早一点,我可以将《一切都来不及》献上。可算是对郁达夫的一种致敬。可惜小说在前。 今天是到成都的第五天,属于我的房间因为前房客的懒惰(喜欢在深夜一边玩红警一边自言自语说我打死你,在他的日记里写着“我知道自己不能这样下去,我若再这样写去我就完了”,我偷看的他在电脑中的日记以表示我对他的报复),我现在只能暂铺凉席睡在地上。每天喝点酒,或出去找过去的朋友聚一聚。但几乎,每时每刻都有人陪在我的身边。直到昨天夜晚,我一个人来到成都街头,走进猛追湾,过天府广场,在电子科大停下──它离祥和里很近,从各个角度看见高高的电视塔,吃烤鱼吃到拉肚子火辣辣,只当我一个人的时候,就是昨天晚上,我感觉到我在成都了。或者说,只当我一个人的时候,我在听得到自己在想什么。 这样的日子要持续到后天(或大后天),等这位并不给房租水电每天窝在家里打游戏的四十岁男人从这所房子中离开时,我才拥有独立的空间,那时再坐在地上(我的床铺所在处)喝九百块一斤的功夫茶,才算是安逸的,巴适的。 大慈寺修葺了它所有佛像的金身,成都的房价在上涨,我在天府广场的喷泉里下车。我们没办法活在回忆里,回忆却让我们活在其中。郁达夫在精神的沉沦中找到乐趣和力量,可能还以为它是一条出路(谁又能说真的不是呢?只是我和其他人没办法也投入这彻底的忧郁中罢了)。大多数人,我们,没办法使自己消沉下去,我更是不愿意它占用我更多的精神空间。现在赤膊在空闲的电脑上写这个PS,我指责他不要在我写东西的时候走进房间。有人在我身后的窗口发出一身叹息,作对《沉沦》的最好礼物和注解,也作这个PS、征文的结束。
07.08.09 成都
再PS:将此帖发出来时旧房客已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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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8-16 18:08:53
【那一篇】《布莱克.沃兹沃思》·参考答案 作者:凌丁
奈保尔:《布莱克.沃兹沃思》
江帆译
每天都有三个乞丐准时来到米格尔大街好客的住户门口乞讨。十点钟左右,一个穿着白衣、缠着腰布的印度人首先来到,我们把一小罐米饭倒进他背上的一只口袋里。十二点钟,那个叼着泥烟斗的老太婆来了,我们给了她一分钱。下午两点,一个盲人由一个男孩引路,来讨他的那分钱。 有时,我们也布施流浪汉。有个男人一天来到这儿,说他饿坏了,我们就招待他饱餐了一顿,尔后,他又要了一支香烟,直到我们替他把香烟点燃后才肯离去。以后那个人再也没有来过。 一天下午大约四点钟的时侯,来了一个最令人奇怪的流浪汉。我已经放学回家,刚刚换好便服。听到他在叫我:“小弟弟,我可以进你家的院子吗?” 他身材瘦小,穿戴整齐,戴着一顶帽子,穿着一件白衬衫和一条黑裤子。 我问道:“你想干啥?” 他说:“我想看看你们的蜜蜂。” 我家院里有四棵大王棕榈树的幼树,上面聚集了不请自来的蜜蜂。 我跑上台阶,喊道:“妈,有一个人在院子这里,他说想看看蜜蜂。” 妈妈走出来,上下打量着他,极不友善地问:“你想干啥?” 那人说:“我想看看你们的蜜蜂。” 他英语讲得太好了,简直有些近乎做作。我看出妈妈有些不放心。 她对我说:“呆在这儿,他看蜜蜂时盯着他点儿。” 那人说:“谢谢您,太太。今天您做了件好事。” 他讲得极缓慢准确,仿佛说出的每个字都要花掉他的钱一样。 我们一块儿看着蜜蜂,他和我,蹲在棕榈树下,大约有一个小时的光景。 那人说:“我喜欢看密蜂。小弟弟,你喜欢看蜜蜂吗?” 我说:“我可没这工夫。” 他沮丧地摇着头。他说:“我就干这个,就是看。我能一连看上好几天,你看过蚂蚁吗? 还有蝎子、蜈蚣和两栖鲵什么的,你都看过吗?” 我摇摇头。 我说:“你是干什么的。先生?” 他站起身来说:“我是诗人。” “是个好诗人吗?”我问道。 “世界上伟大的诗人。”他说。 “你叫啥名,先生?” “B.沃兹沃思。” “B是比尔的意思吧?” “是布莱克。布莱克.沃兹沃思。怀特.沃兹沃思是我哥哥,我们心心相通。就是看到一朵像牵牛花一样的小花,我都想哭出来。” 我问:“你为啥哭?” “为啥,孩子?为啥?等你长大了就会明白啦。要知道,你也是诗人。你成了诗人以后,任何一件事都会使你哭出来的。” 我笑不出来。 他问:“你喜欢妈妈吗?” “她不打我的时侯,喜欢。” 他从后裤兜里掏出一张印有铅子的纸片,说:“上面是一首描写母亲的最伟大的诗篇。 我打算贱卖给你,只要四分钱。” 我跑进屋,说道:“妈,你想花四分钱买一首诗吗?” 妈妈说:“你听着,告诉那个该死的家伙,赶快给我夹起尾巴滚出去。” 我对B.沃兹沃思说:“妈妈说他没有四分钱。” B.沃兹沃思说:“这就是诗人的遭遇。” 他把那张纸片放裤兜,好像并不介意。 我说:“像你这样到处转游着卖诗倒挺有意思。只有那些唱克利普索小调的人才干这种事。有很多人买吗?” 他说:“从来没人买过。” “那你为什么还要四处转游?” 他说:“这样我就可以看到许多东西,我还一直希望遇到别的诗人。” 我说:“你真的认为我是个诗吗?” “你像我一样有才华。”他说。 后来,B.沃兹沃思走了,我暗自祈祷,但愿还能再见到他。
大约一周以后的一天下午,在放学的路上,我在米格尔街的拐角处又见到了他。 他说:“我已经等你很久啦。” 我问:“买掉竺了吗?” 他摇摇头。 他说:“我院里有棵挺好看芒果树,是西班牙港最好的一棵。现在芒果都熟透了,红彤彤的,果汁又多又甜。我就为了这事在这儿等你,一来告诉你,二来也请你去吃芒果。” 他住在阿尔贝托街上的一间小棚屋里,正好在街中心。院子里绿茵茵的,有一棵高大的芒果树,还有一棵可可树和一棵李子树。这地方看上去很荒凉,好像根本不在城里。在那儿一点儿都看不到街上高大的混凝土建筑。 他说得不错,芒果汁又多又甜。我一连吃了六个。桔黄的芒果汁顺着胳膊一直流到我的臂肘上,从嘴角流到下巴上,我衬衫也染上了果汁。 回到家后,妈妈问我:“你钻到哪儿去啦?你以为你已经长大成人了,可以到处疯去啦?去折条鞭子给我拿来!” 她打得够狠的,我从家里逃出来,发誓再也不回去了。我来到B.沃兹沃思家。我气极了,鼻子流着血。 B.沃兹沃思说:“别哭啦,咱们一块去散散步吧!” 我停止了哭泣,却还在抽抽搭搭。我们散着步,走过圣克莱尔大街,来到“大草原”,沿着跑道漫步。 B.沃兹沃思说:“嗳,咱们到草坪上躺一会儿,看看天空,我想让你猜猜那些星星离我们这儿有多远。” 我按他说的做了,明白了他的意思。我忘记了一切,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如此骄傲和愉快。我的气愤一扫而光,我忘掉了眼泪,忘掉了刚刚饱尝过的那顿老拳。 当我告诉他我觉得好些的时侯,他就开始告诉我星星的名字。搞不清为什么我对猎户星座记得尤其牢。直到今天我还能一下子指出它来,其他的却早已忘得精光。 忽然,一道光束照在我脸上,一个警察出现在面前。我们赶紧从草地上站起来。 “你们在这儿干什么?”警察问道。 B.沃兹沃思说:“已经四十年啦,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从此,我们成了好朋友,B.沃兹沃思和我。他对我说:“关于我还有芒果树、可可树和李子树的事,你不要告诉任何人,一定要保守秘密。假如你告诉了别人,我会知道,因为我是诗人。” 我起了誓,而且一直守信用。 我很喜欢他的小房间,里面的家具还没有乔治家里临街的那间屋里的多,但看上去更干净,也更舒服;然而,看上去也很冷清。 一天我问他:“沃兹沃思先生,你为什么在院里留这么多灌木丛?会不会使这儿太潮湿呀?” 他说:“听着,我给你讲个故事。很久很久以前,有个男孩遇见了一位姑娘,他们很快相爱了。他们彼此深深相爱,后来就结婚了。他俩都是诗人,少年喜欢优美的文学,姑娘酷爱花草树木。他们在一间小房子里生活得非常愉快。有一天,女诗人对那痊少年诗人讲:‘咱们家里又要增长率加一个诗人啦!’但是那个小诗人并没有出生,因为姑娘死了,他也跟她去了,死在姑娘的肚子里。姑娘的丈夫非常难过,决定从此再也不去动花园里的一草一木。于是,花园留下来了,树木、花草没人管理,越长越高。” 我看着B.沃兹沃思,当讲述这个动人的故事时,他显得更加苍老。我明白了他的故事。 我们总是一起去做长距离的散步。我们去植物园和岩石花园。黄昏时,登上了“校长”小山, 观看西班牙港渐渐被黑夜所笼罩,城里和码头上的轮船渐渐灯光辉煌。 他做每一件事,都像生平第一次做一样,就像参加圣典一样郑重其事。 有时他会问我:“嗳,去吃冰激淋怎么样?” 当我表示同意时,他变得非常严肃,说:“那么,咱们去光顾哪家冷食店呢?”好像这也是一桩异常重要的事一样。他常常为这合计好半天,最后才说:“依我看,我该先到这家去打听一下价钱。” 这世界真是一个令人兴奋的地方! 一天在他院里,他对我说:“我准备告诉你一个重要的秘密。” 我说:“真的是秘密吗?” “这会儿还是秘密。”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他说:“记着,只有你我知道。我正在写一首诗。” “噢,”我失望了。 他说:“这可不是一首普通的诗,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诗。” 我嘘了一声。 他说:“到现在,我已经写了五年啦。再有二十二年就完成了,也就是说,如果我能保持现在这个速度的话。” “那么,你现在每天都写很多吗?” 他说:“不像以前那样多了。每月只写一行,不过肯定是非常出色的一行。” 我问:“上个月写的那行是什么?” 他仰起头看着天空说:“往昔深远而奥妙。” 我说:“是行很美的诗。” B.沃兹沃思说:“我希望能把一个月的体会感受全部倾注到这行诗句中去。这样二十二年以后,我就会写出一首震撼全人类的诗篇。” 我充满了惊叹之情。 我们一直像往常一样去散步。一天,我们沿着港口的防波堤走着,我说:“沃兹沃思先生,假如我把这颗钉子扔到海里,你说它能浮起来吧?” 他说:“世界是剞奇妙的。把钉子扔下去,咱们看看会怎样?” 钉子沉了下去。 我又问:“这个月的诗写好了吗?” 然而,他再也没有说出一句诗来,只是说:“噢,就要好啦,你知道,就要好啦。” 有时我们坐在防波堤上,默默顾看着进港的轮船。 从此,我再也没有听到那首世界上最伟大的诗。
我觉得他一天天衰老下去。 “你是怎样生活的,沃兹沃思先生?”有一次我问他说。 他说:“你是问我哪里来的钱吧?” 我点点头。他狡诈地笑了起来。 他说:“每年唱克利普索小调的季节时,去唱小调。” “这够你一年生活的吗?” “足够啦。” “等写完了那首最伟大的诗,你就会成为世界上最有钱的人了吧?” 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一天,我到他的小房子里去看望他,发现他躺在他的小床上。他看上去是那么虚弱、苍老,我真想大哭一场。 他说:“诗写得不太顺利。” 他并没看我,而是透过窗户看着那棵可可树,不好像我根本不存在一样,喃喃地诉说着:“二十岁的时侯,我好像有使不完的劲。”这时,仿佛就发生在我眼前一样,他的脸变得更加苍老、疲倦。“可那……那已是很久以前的事啦。” 就在变时,我好像被妈妈打了一顿耳光。突然,我敏锐地感觉到了什么。我在他的脸上清楚地看了这一点。谁都会看到的,死神已经爬上那张布满皱纹的面孔。 他看着我,看见我满含热泪,强挣着坐了起来。 他说:“过来。”我走过去坐到他的膝盖上。 他看着我的眼睛说:“嗯,你也看到它了,我一直说你具有诗人的眼光。” 看上去他并不难过,这使我再也控制不住,大声哭了起来。 他把我搂到他那瘦削的胸前,说:“你想听我再给你讲个有趣的故事吗?”他冲我鼓励地微笑着。 可是我什么也说不出来。 他说:“我给你讲完这个故事后,你要答应我马上回家,再也不要来看我了,好吗?” 我点点头。 他说:“很好,现在听着我讲,以前我给你讲过的关于少年诗人和女诗人的故事,你还记得吗?那不是真事,是我编造出来的。还有那些什么作诗和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也是假的。你说这是不是你听过的最有趣的事情?” 他声音中断了。 我离开了小房子,跑回家去,大哭起来。像诗一样,看到什么都想哭。
一年后,我又来到阿尔贝托街,可是再也看不到那栋小房子了,倒不是它突然消失了,可是和消失差不多。它被人们扒掉了。一栋二层楼的建筑取代了它。芒果树、可可树还有李子树也被人们砍倒了,留下的只是一片水泥砖铺成的地面。 一切都好像表明B.沃兹沃思从来没有到过这个世界。
本篇选自【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奈保尔 著,张琪 译,花城出版社,1992.9。
参考答案
好吧,我承认,我不是那种生来就要写作的人。我喜欢那些天赋异禀生来就该写作的人,尊敬那些以写作为呼吸、为生命的人,羡慕那些除了写作什么都不会做或者什么都做不好的人,不止写作,我赞赏所有那些一无所长但有一技之长(并且特别长)的人,但我不是这样的人。我更多地去扮演生活陆续给我安排好的角色:一个儿子,一个学生,一个朋友,一个丈夫,一个教师,一个父亲……最后,还有偶尔扮演的一个写作者。 作为这样不纯粹的写作者,难免会时常产生这样的疑问:为什么要写作?写作的意义是什么?写什么?怎么写?……并随着时间、地点、阅历和心情的差异得出不同的答案。之所以对奈保尔的《布莱克.沃兹沃思》印象深刻,是因为这篇小说给我提供了一份简洁朴素又相对稳定的参考答案。
1、为什么要写作? 我说:“沃兹沃思先生,假如我把这颗钉子扔到海里,你说它能浮起来吧?” 他说:“世界是奇妙的。把钉子扔下去,咱们看看会怎样?”
2、写作的意义是什么? B.沃兹沃思说:“嗳,咱们到草坪上躺一会儿,看着天空,我想让你猜猜那些星星离我们这儿有多远。” …… 忽然,一道光束照在我们脸上,一个警察出现在面前。我们赶紧从草地上站起来。 “你们在这儿干什么?警察问道。 B.沃兹沃思说:“已经四十年啦,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3、写什么? 他说:“这可不是一首普通的诗,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诗。”
4、怎么写? 1)看——他说:“我就干这个,就是看。我能一连看上好几天。……就是看到一朵像牵牛花一样的小花,我都想哭出来。” 2)秘密——“关于我还有芒果树、可可树和李子树的事,你不要告诉任何人,一定要保守秘密。” 3)第一次——他做每一件事,都像是生平第一次做一样。 4)慢——“每月只写一行,不过肯定是非常出色的一行。” 5)假——“……那不是真事,是我编出来的。还有那些什么作诗和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也是假的。”
还有比这些更好的回答吗? 布莱克.沃兹沃思先生可能并没有过多的天赋的写作才华,大概也没有过多的后天的写作努力,像大多数写作者一样收获了失败者(loser)的命运——雁渡寒潭雁去潭不留影——“一切都好像表明B.沃兹沃思从来没有到过这个世界。” 所以对于布莱克.沃兹沃思先生,我不喜欢、不尊敬、也不羡慕、不赞赏,但我想,内心深处,我深爱这样的loser,爱这些已然、即将或注定消失的脚步、隐匿的影子、遗忘的记忆、沉寂的声音以及不存在的故事与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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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8-16 18:14:43
【那一篇】《纸做的玫瑰花》• 我不想知道太多 作者:男男
马尔克斯:《纸做的玫瑰花》
刘习良译
清晨,天刚麻麻亮,米娜摸着黑穿上了昨天晚上搭在床头上的那件无袖长衫,紧接着她又翻箱子,寻找衣服上的假袖子。箱子里没有,她又在墙壁的钉子上和门后边找了一阵子。她尽量不弄出响动,免得吵醒和她睡在同一间屋里的瞎眼的祖母。当慢慢地习惯了屋里的暗淡光线时,她发现祖母己经起床了。于是她就到厨房去问祖母把假袖子放在哪儿了。 “在浴室里,瞎老太太说,“昨天很晚了我给你洗的。” 袖子是在那里,搭在一根绳子上,绳子的两头儿拴在木撅子上。袖子还潮着呐。米娜回到厨房,把袖子舒展开,晾在石头炉台上。瞎老太太在米娜的对面搅动着咖啡,两只木呆呆的眼睛盯着走廊的砖墙,那里有一排种药草的花盆。 “你别乱动我的东西,米娜说。“这几天不会出太阳的.” 瞎老太太循着声音把脸转过去。 “我忘了今天是第一个礼拜五了,”瞎老太太说。 她深深地吸了口气,闻出咖啡已经煮好,就把咖啡锅从炉子上挪开。 “你在袖子底下垫张纸,石头上太脏了。”瞎老太太说。 米娜用食指在石头炉台上摸了摸,的确够脏的,不过只是一层煤烟子,只要不拿袖子往石头上蹭,是不会弄脏的。 ‘脏了就怪你。”米娜说。 瞎老太太给自己斟上一杯咖啡。 ‘你的火气可真大啊,”她一边说,一边拿起凳子向走廊走去。“生一肚子气去领圣餐这可是亵渎神灵啊,”说完,她就坐到院子里的玫瑰花丛前去喝咖啡了。当望弥撤的钟响起第三遍的时候,米娜从炉台上拿起袖子。袖子还是没有干,她也只好把袖子装上了。她知道光着两只胳臂,安赫尔神父是不会让她领圣餐的。她来不及洗脸,就用手巾擦掉脸上残留的胭脂。从屋里拿出祈祷书和头巾,匆忙朝街上走去。过了一刻钟,她又回来了。“等你到那儿,都要讲完《福音书》了,”坐在院子里玫瑰花丛前的瞎老太太说。 米娜径直朝厕所走去。 “弥撒我去不成了,”她说。“袖子还潮着呢,衣服也没熨。”她觉得好象有一股犀利的目光正在追逼着她。“这可是第一个礼拜五,你却不去望弥撤,”瞎老太太说。 从厕所回来,米娜斟上一杯咖啡。她背靠着门框坐在瞎老太太身边。这时,她根本没有心思喝咖啡。“都怨你,”米娜气哼哼地嘟囔着。她的喉头被泪水壅塞了。 “你哭了,”瞎老太太喊道。 她把喷壶撂在种薄荷的花盆旁,走到院子里,又重复一遍说: “你哭了。” 米娜把杯子往地上一撂,站立起来。“我是给气哭的,”她说。在她走过祖母身边时又补上这么一句:“你得去忏悔,是你耽误了我去领第一个礼拜五的圣餐。” 瞎老太太一动也不动地等着米娜关上卧室的门,然后,走到走廊尽头,猫下腰去在地上摸索着,最后摸到了那个没有动用过的杯子。她把咖啡倒进陶锅里,又接着说: “上帝知道我是问心无愧的。” 这时候,米娜的妈妈从夜室里出来,问老太太道,“你跟谁说话?” “没跟谁”瞎老太太说。“我告诉过你,我愈来愈疯疯癫癫的了。” 米娜关上房门,解开紧身胸衣的扣子,从里面掏出了三把套在别针儿上的小钥匙。她用其中一把打开了柜子下面的抽屉,从里面取出一个小巧玲珑的盒子.又用另外一把钥匙把盒子打开。盒子里有一束彩色纸的书信,用一根牛皮筋套住。她把信揣进胸衣里,把小盒子放回原处,用钥匙锁上抽屉。然后她去到厕所,把信扔进了茅坑。 “你去望弥撤了?”妈妈问米娜。 “她没去成,”瞎老太太插嘴说。“我忘了今天是第一个礼拜五,昨天很晚了才把她的袖子给洗了。”“现在还潮着呐,”米娜喃喃地说。“这些日子她可干了不少活儿,”瞎老太太说。“圣诞节我得交出一百五十打玫瑰花,”米娜说。天色还很早,骄阳已经散发出暑热。不到七点钟,米娜就把用来制做玫瑰花的东西----一个装满花瓣和铁丝的篮子、一盒皱纹纸、两把剪刀、一轴线和一瓶胶水----搬到堂屋里。过了不大一会儿,特莉妮达来了,腋下夹着一个马粪纸盒子。她是来问米娜为什么没去望弥撒的。“我没有袖子,”米娜说, “谁还不能借给你一副?”特莉妮达说。她端了把椅子坐在盛花瓣的篮子旁边。“我去晚了,”米娜说。 她做完一朵玫瑰花,就把篮子拉过来,打算用剪刀做花瓣。特莉妮达把马粪纸盒子放在地上,和米娜一块干起活儿来。 米娜瞟了盒子一眼。 “你买鞋了?”她问。 “没有,里面是死老鼠。”特莉妮达说。特莉妮达是卷花瓣的好手,米娜腾出手来,把绿纸裹在铁丝上做花茎。她们俩不声不响地干着活儿,不知不觉太阳已经照射进挂着风景画和家庭照片的堂屋里。米娜裹完花茎,把脸转过来瞅着特莉妮达,脸上露出钦佩的神情。特莉妮达干净利落地卷着花瓣,几乎看不出她的手指头在动弹,两条腿紧紧地并拢在一起。米娜用眼瞅着特莉妮达脚上穿的那双男鞋。特莉妮达低着头,装做没看见她,两只脚也没有往后动一动。她停下手中的活儿,问道: “出了什么事了?” 米娜朝她俯过身来说: “他走了。” 特莉妮达把剪刀撂在腿上。 “不会吧。” “是走了。”米娜又重复了一句。 特莉妮达两眼一眨也不眨地凝视着米娜。在她的眉心间出现了一道笔直的皱纹。 ‘现在怎么办?”她问。 米娜声音平静地回答说: “现在吗?没什么。” 十点钟以前,特莉妮达要告辞了。 米娜去了一块心病,感到十分轻松。她挽留特莉妮达再多待一会儿,等她把死老鼠扔到茅坑里去。这时候, 瞎老太太正在修剪玫瑰花。 “我敢说你不知道这盒子里装的是什么。”米娜走过瞎老太太身边的时候说。 她晃了晃盒子,盒子里发出哐啷哐啷的声音。睛老太太仔细地听了一阵。 “你再晃一下,”她说。 米娜又晃动了一下,瞎老太太用手拢住耳朵听了三遍也没有猜出是什么东西。 “这是昨天夜里掉进教堂老鼠夹子里的大老鼠。”米娜说。 从厕所回来的时候,米娜默不作声地走过瞎老太太的身边。瞎老太太跟在米娜的屁股后面。当她走进堂屋时,米娜正单独一个人坐在关着的窗子跟前,打算做完最后几朵玫瑰花。 “米娜,”瞎老太太说,“如果你想生活得幸福,就别和外人随便瞎说。” 米娜看了她一眼,没有吭气。瞎老太太坐在米娜对面的椅子上,要帮她干活儿。米娜没让她插手。“你有点儿心神不定啊,”瞎老太太说。“全都怪你。”米娜说。 “为什么你没去望弥撒?”瞎老太太问。“这你比谁都清楚。” “要是光因为袖子没干,你根本就用不着离开家,”瞎老太太说,“准是路上有什么人等你,惹得你不痛快.” 米娜用手在祖母眼前晃了晃,好象是在揩拭一块看不见的玻璃。 “你可真会猜。”她说。 “今天早上你到厕所去了两次,”瞎老太太说,“可是平时你只去一次。” 米娜还在继续做她的玫瑰花。 ‘你能不能把你藏在柜子下面那个抽屉里的东西拿给我瞧瞧?”瞎老太太问。 米娜不慌不忙地把一朵玫瑰花插在窗棂上,从胸衣里掏出那三把小钥匙,放在瞎老太太的手心里,然后帮她把拳头攥紧。 “你去亲眼看看吧。”她说。 暗老太太用手指尖摸了摸钥匙。 “我的眼睛看不见茅坑里的东西。”米娜抬起头,她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似乎瞎老太太知道自己在看她。 “你对我的东西那么感兴趣,你干脆跳到茅坑里去好了。”米娜说。 瞎老太太没有答理她这句话,又提起了另一件事:“你总是在床上写啊写的,一写就写到大天亮。”是你亲手关的灯啊。”米娜说。 “可是你立刻就打开手电筒,”瞎老太太说,“听你喘气的声音,我当时就能说出你在写什么。”米娜极力保持镇静。 “好吧,”她低着头说,“就算是这样,这又有什么奇怪呢?” “没有什么,”瞎老太太回答说,“不过就因为这个,你没有领到第一个礼拜五的圣餐。” 米娜收拾起轴线、剪刀和一把没做完的玫瑰花和花茎。她把这些东西往篮子里一放,就对瞎老太太说,“你想叫我告诉你我到厕所去干什么,是不是?”她问。两个人对着脸不吭气儿,过了一会儿米娜自己回答说:“我拉屎①去了。” 瞎老太太把那三把小钥匙丢进篮子里。“说得妙啊,”她一面朝厨房走,一面喃喃地说。“要不是我生平第一次听你说出这句粗话,我也许会相信你的话了。” 米娜的母亲手里拿着大把带刺的花束从走廊另一头走过来。 “出了什么事了?”她问。 “我发疯啦!”瞎老太太说。“不过,看起来只要我不乱扔石头,你们还不会把我送进疯人院吧。”
① 拉屎(cagar)一词在西班牙语里是一个很粗俗的词,一般女孩子很难出口.因此,老太太才说是“粗话”。
【男男手工校对,转载请注明转自黑蓝及校对人】
我不想知道太多
三个月前的某个下午,我在自己租住的小屋里重读《纸做的玫瑰花》。第一次阅读几乎没有给我留下任何映象,读了一大段之后才感觉好像读过,但内容是什么却想不起来了。周围很静,没开灯,大多数光线都被窗帘挡住,我的视线在小说上缓缓前进,渐渐似乎整个人都跳入了作者所描述的场景里,面前是一个唠唠叨叨的瞎老太太,她多么像我自己那个爱唠叨但又充满慈爱的祖母,还有一个爱向祖母发脾气的女孩,她又多么像我熟悉的那些被溺坏的孩子。老祖母虽然双眼失明,但却像一只精明的狐狸,发觉了女孩的所有秘密,连早上去了几次厕所都没有逃脱她的“眼睛”,这自然是出于对孙女的关怀,包括很晚了还为她洗袖子,在她母亲面前为她辩护等。这样的无孔不入的关怀有时难免引起女孩的反感,尤其是祖母还那么清楚那么有兴趣探究她的隐私,于是便有了小说中二人多次言语上的撞击——这是一种多么真实的祖孙之情的再现,而最后一句:“我发疯啦!”瞎老太太说。“不过,看起来只要我不乱扔石头,你们还不会把我送进疯人院吧。”这种左顾而言它的结尾立马将我掀倒在床,接下来的半个小时一动不动,不断地思考着“情感”这一元素在文学作品中的巨大冲击力。 第三遍读《纸做的玫瑰花》是写这点东西之前,也就是刚才。非常失望,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打动我,也许这和我阅读时的环境心情有关,我在一间不断响着噼噼啪啪键盘声的办公室里。此外,我知道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在网上找这篇小说的时候,看到了一些讨论它的帖子,所有的帖子都在探讨这样一个问题:女孩出去后碰到了什么。之前我也猜测过,模模糊糊中有一个自己的想法,但并不认为非得弄个清楚不可。但那些帖子似乎把这个看成了整篇小说的关键,不弄清楚它就似乎是没有读懂这篇小说。那些帖子令我疑惑,但又严重影响了我,使我在阅读时不由自主地滑向了推究故事的轨道。现在坐在这里想了一想,我感觉对于一篇小说的美好映象的丧失,大概就是因为我们已对它知道得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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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8-16 18:19:41
【那一篇】《南方》· 小说在南方之南 作者:蚀逝
博尔赫斯:南方
1871年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登岸的那个人名叫约翰尼斯·达尔曼,是福音派教会的牧师;1939年,他的一个孙于,胡安·达尔曼,是坐落在科尔多瓦街的市立图书馆的秘书,自以为是根深蒂固的阿根廷人。他的外祖父是作战步兵二团的弗朗西斯科·弗洛雷斯,被卡特里尔的印第安人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省边境上用长矛刺死;在两个格格不入的家世之间,胡安·达尔曼(或许由于日耳曼血统的原因)选择了浪漫主义的先辈,或者浪漫主义的死亡的家世。一个毫无表情、满脸胡子的人的银版照相,一把古老的剑,某些音乐引起的欢乐和激动,背诵《马丁·菲耶罗》中一些章节的习惯,逝去的岁月,忧郁孤寂,助长了他心甘情愿但从不外露的低人一等的心理。达尔曼省吃俭用,勉强保住南方的一个庄园,那注产业原是弗洛雷斯家族的,现在只剩一个空架子;他经常回忆的是那些香桉树和那幢已经泛白的红色大房子的模样。琐碎的事务和容或有的冷漠使他一直留在城市。年复一年,他满足于拥有一注产业的抽象概念,确信他在平原的家在等他归去。1939年2月下旬,他出了一件事。 从不认错的命运对一些小小的疏忽也可能毫不容情。一天下午,达尔曼买到一本不成套的威尔版的《一千零一夜》;他迫不及待地想看看这一新发现,不等电梯下来,就匆匆从楼梯上去;暗地里他的前额被什么刮了一下,不知是蝙蝠还是乌。替他开门的女人脸上一副惊骇的神情,他伸手摸摸额头,全是鲜红的血。谁油漆了窗于,忘了关上,害他划破了头。达尔曼那晚上床睡觉,凌晨就醒了,从那时候开始嘴里苦得难受。高烧把他折磨得死去活来,《一千零一夜》里的插图在他恶梦中频频出现。亲友们来探望他,带着不自然的微笑,反复说他气色很好。达尔曼有点麻木地听他们说话,心想自己在地狱里受煎熬,他们竟然不知道,真叫人纳闷。八天过去了,长得像是八个世纪。一天下午,经常来看他的大夫带了一个陌生的大夫同来,把他送到厄瓜多尔街的一家疗养院,因为要替他拍X光片于。达尔曼在出租马车里想,他终于可以在不是他自己的房间里睡个好觉。他觉得高兴,很健谈;到了疗养院,他们替他脱光衣服,剃光脑袋,用金属带把他在推床上固定,耀眼的灯光使他头晕,他们还替他听诊,一个戴口罩的人在他胳臂上扎下注射针。他苏醒过来时头上扎着绷带,感到恶心,躺在井底似的小房间里,在手术后的日日夜夜里,他体会到以前的难受连地狱的边缘都算不上。他嘴里含的冰块没有一丝凉快的感觉。在那些日子,达尔曼恨透了自己;恨自己这个人,恨自己有解大小便的需要,恨自己要听人摆弄,恨脸上长出的胡子植。他坚强地忍受了那些极其痛苦的治疗,但是当大夫告诉他,他先前得的是败血症,几乎送命的时候,达尔曼为自己的命运感到悲哀,失声哭了。肉体的痛苦和夜里的不是失眠便是梦魇不容他想到死亡那样抽象的事。过了不久,大夫对他说,他开始好转,很快就可以去庄园休养了。难以置信的是,那天居然来到。 现实生活喜欢对称和轻微的时间错移;达尔曼是坐出租马车到疗养院的,现在也坐出租马车到孔斯蒂图西昂市。经过夏季的闷热之后,初秋的凉爽仿佛是他从死亡和热病的掌握中获得解救的自然界的象征。早晨七点钟的城市并没有失去夜晚使他产生的老宅的气氛;街道像是长门厅,广场像是院落。达尔曼带着幸福和些许眩晕的感觉认出了这个城市;在他放眼四望的几秒钟之前,他记起了街道的角落、商店的招牌、这个质朴的城市和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差别。在早晨的黄色光线下,往事的回忆纷至沓来。 谁都知道里瓦达维亚的那一侧就是南方的开始。达尔曼常说那并非约定俗成,你穿过那条街道就进入一个比较古老踏实的世界。他在马车上从新的建筑物中间寻找带铁栏杆的窗户、门铃、大门的拱顶、门厅和亲切的小院。 在火车站的大厅里,他发现还有三十分钟火车才开。他突然记起巴西街的一家咖啡馆(离伊里戈延家不远)有一只好大的猫像冷眼看世界的神道一样,任人抚摩。他走进咖啡馆。猫还在,不过睡着了。他要了一杯咖啡,缓缓加糖搅拌,尝了一口(疗养院里禁止他喝咖啡),一面抚摩猫的黑毛皮,觉得这种接触有点虚幻,仿佛他和猫之间隔着一块玻璃,因为人生活在时间和时间的延续中,而那个神秘的动物却生活在当前,在瞬间的永恒之中。 列车停在倒数第二个月台旁边。达尔曼穿过几节车厢,有一节几乎是空的。他把手提箱搁在行李架上;列车起动后,他打开箱子,犹豫一下之后,取出《一千零一夜》的第一册。这部书同他不幸的遭遇密切相连,他带这部书出门就是要表明不幸已经勾销,是对被挫败的邪恶力量一次暗自得意的挑战。 列车两旁的市区逐渐成为房屋稀稀落落的郊区;这番景色和随后出现的花园和乡间别墅使他迟迟没有开始看书。事实上,达尔曼看得不多;谁都不否认,磁石山和发誓要杀死恩人的妖精固然奇妙,但是明媚的早晨和生活的乐趣更为奇妙。幸福感使他无心去注意山鲁佐德和她多余的奇迹;达尔曼合上书,充分享受愉悦的时刻。 午饭(汤是盛在精光锃亮的金属碗里端来的,像遥远的儿时外出避暑时那样)又是宁静惬意的享受。 明天早晨我就在庄园里醒来了,他想道,他有一身而为二人的感觉:一个人是秋日在祖国的大地上行进,另一个给关在疗养院里,忍受着有条不紊的摆布。他看到粉刷剥落的砖房,宽大而棱角分明,在铁路边无休无止地瞅着列车经过;他看到泥路上的骑手;看到沟渠、水塘和农场;看到大理石般的明亮的云层,这一切都是偶遇,仿佛平原上的梦境。他还觉得树木和庄稼地似曾相识,只是叫不出它们的名字,因为他对田野的感性认识远远低于他思念的理性认识。 他瞌睡了一会儿,梦中见到的是隆隆向前的列车。中午十二点的难以忍受的白炽太阳已成了傍晚前的黄色,不久又将成为红色。车厢也不一样了;不是在孔斯蒂图西昂离开月台时的模样:平原和时间贯穿并改变了它的形状。车厢在外面的移动的影子朝地平线延伸。漠漠大地没有村落或人的迹象。一切都茫无垠际,但同时又很亲切,在某种意义上有些隐秘。在粗犷的田野上,有时候除了一头牛外空无一物。孤寂达到十足的程度,甚至含有敌意,达尔曼几乎怀疑自己不仅是向南方,而是向过去的时间行进。检票员打断了他这些不真实的遐想,看了他的车票后通知他说,列车不停在惯常的车站,而要停在达尔曼几乎不认识的稍前面的一个车站。(那人还作了解释,达尔曼不想弄明白,甚至不想听,因为他对事情的过程不感兴趣。) 列车吃力地停住,周围几乎是一片荒野。铁轨的另一面是车站,只是月台上一个棚子而已。车站附近没有任何车辆,但是站长认为在十来个街口远的一家铺子里也许能找到一辆车。 达尔曼决定步行前去,把它当做一次小小的历险。太阳已经西沉,但是余辉在被夜晚抹去之前,把深切阒静的平原映照得更辉煌。达尔曼缓步当车,心醉神迷地深吸着三叶草的气息,他走得很慢,并不是怕累,而是尽量延长这欢快的时刻。 杂货铺的房屋本来漆成大红色,日久天长,现在的颜色退得不那么刺眼。简陋的建筑使他想起一帧钢版画,或许是旧版《保尔和弗吉尼亚》【《保尔和弗吉尼亚》,法国伤感主义作家圣比埃尔(1737—1814)写的小说。主人公保尔和弗吉尼亚从小青梅竹马,但未能结合。小说地理背景是远离文明的当时法属毛里求斯岛。】里的插图。木桩上拴着几匹马。达尔曼进门后觉得店主面熟;后来才想起疗养院有个职员长得像他。店主听了他的情况后说是可以套四轮马车送他;为了替那个日子添件事,消磨等车的时光,达尔曼决定在杂货铺吃晚饭。 一张桌子旁有几个小伙子又吃又喝,闹闹嚷嚷,达尔曼开头并不理会。一个非常老的男人背靠柜台蹲在地下,像件东西似的一动不动。悠久的岁月使他抽缩,磨光了棱角,正如流水磨光的石头或者几代人锤炼的谚语。他黧黑、瘦小、干瘪,仿佛超越时间之外,处于永恒。达尔曼兴致勃勃地打量着他的头巾、粗呢斗篷、长长的围腰布和小马皮制的靴子,想起自己同北部地区或者恩特雷里奥斯人无益的争论,心想像这样的高乔人除了南方之外,别的地方很难见到了。 达尔曼在靠窗的一张桌子旁坐下。外面的田野越来越暗,但是田野的芬芳和声息通过铁横条传来。店主给他先后端来沙丁鱼和烤牛肉。达尔曼就着菜喝了几杯红葡萄酒。他无聊地咂着酒味,懒洋洋地打量着周围。煤油灯挂在一根梁下;另一张桌子有三个主顾:两个像是小庄园的雇工;第三个一副粗俗的样子,帽子也没脱在喝酒。达尔曼突然觉得脸上有什么东西擦过。粗玻璃杯旁边,桌布的条纹上,有一个用面包心搓成的小球。就是这么回事,不过是有人故意朝他扔的。 另一张桌子旁的人仿佛并没有注意他。达尔曼有点纳闷,当它什么也没有发生,打开《一千零一夜》,似乎要掩盖现实。几分钟后,另一个小球打中了他,这次那几个雇工笑了。达尔曼对自己说,不值得大惊小怪,不过他大病初愈,被几个陌生人卷进一场斗殴未免荒唐。他决定离开,刚站起身,店主便过来,声调惊慌地央求他: “达尔曼先生,那些小伙子醉了,别理他们。” 达尔曼并不因为店主能叫出他的姓而奇怪,但觉得这些排解的话反而把事情搞得更糟。起初,雇工的寻衅只针对一个陌生人,也可以说谁也不是;现在却针对他,针对他的姓氏,闹得无人不知。达尔曼把店主推在一边,面对那些雇工,问他们想干什么。 那个长相粗鲁的人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他和胡安·达尔曼相隔只有一步的距离,但他高声叫骂,仿佛隔得老远似的。他故意装得醉态可掬,这种做作是难以容忍的嘲弄。他满口脏话,一面骂声不绝,一面掏出长匕首往上一抛,看它落下时一把接住,胁迫达尔曼同他打斗。店主声音颤抖地反对说,达尔曼没有武器。这时候,发生了一件始料不及的事。 蹲在角落里出神的那个老高乔人(达尔曼在他身上看到了自己所属的南方的集中体现),朝他扔出一把亮晃晃的匕首,正好落在他脚下。仿佛南方的风气决定达尔曼应当接受挑战。达尔曼弯腰捡起匕首,心里闪过两个念头。首先,这一几乎出于本能的举动使他有进无退,非打斗不可。其次,这件武器在他笨拙的手里非但起不了防护他的作用,反而给人以杀死他的理由。像所有的男人一样,他生平也玩过刀子,但他只知道刺杀时刀刃应该冲里面,刀子应该从下往上挑。疗养院里绝对不允许这种事情落到我头上,他想道。 “咱们到外面去。”对方说。 他们出了店门,如果说达尔曼没有希望,他至少也没有恐惧。他跨过门槛时心想,在疗养院的第一晚,当他们把注射针头扎进他胳臂时,如果他能在旷野上持刀拼杀,死于械斗,对他倒是解脱,是幸福,是欢乐。他还想,如果当时他能选择或向往他死的方式,这样的死亡正是他要选择或向往的。 达尔曼紧握他不善于使用的匕首,向平原走去。
小说在南方之南
博尔赫斯热大概在十年前,作为一个刚刚接触文学,在阅读上刚刚溢出漫画、童话和死板的教科书之外的年轻人,博的小说为我开启了小说世界神秘的一张门——原来小说居然是这般的神奇。该怎样形容那时的狂喜呢?那是更新自身拓展新的方向和可能时的为之一振。当然我知道,很多人在越过了博尔赫斯接触到更宽的范围后就表现出了对博的不屑,认为博也不过如此,这也同样很好理解,我们总是容易在越过一道坎后就将其忘记甚至否定,而它很可能会重新以另外一种形式出现在以后的道路上。幸好不可否认的是博尔赫斯写出了很多经典的小说,但我最喜欢的却是他的《南方》。 对于南方这个词我始终怀有难以割舍的眷恋,除了地域上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因为木马的《美丽的南方》一直在影响着我:那分明是永不能到达,那是美丽的南方……而博的这篇小说在题目上首先就触动了我,在古今中外的命题大法中,这是一个能引起联想的模糊性题目,它不具体而向内,却更具开放性。 《南方》,有着足够虬曲而扎实的故事线条,螺旋向内,通向冥冥的某处;迷人的潘帕斯高原上的异国情调作为故事背景,如同宇文所安所说,当我们转向自身的文化和所处的背景时,将不可翻译(但请别称之为乡土或者寻根);晕眩而迷离的小说技巧。我至今不会忘记初读时的无任何感觉,而直到我看到《博尔赫斯八十忆旧》里博自己谈到对这篇小说的三种读法时,当时的惊诧与重读时整个人的震动。阴谋,最大的阴谋的就是没有阴谋(这个世界最大的冒险就是冒险的不存在?)。与那些使尽淫巧蛮劲而结果却弄巧成拙或者藏拙露怯的小伎俩比起来,《南方》中的技巧实在是称的上技进乎艺,虽然它仍然是模仿,是假象,是神的阴影。也因此《南方》兼具了开放性和多义性,既能被多重阐释,又拥有至少一条本身能够阐释的通的道路。 它完全能用来作为小说的启蒙——究竟什么样的小说是好小说。它之所以对我影响巨大,也正是因为它为我提供了一条关于好小说的足够肯定性的标准,当然,这是基于个人的阅读经验。它更使我相信,小说是交流,小说不仅在考验着作者,同时也在甄别读者,当读者与作者通过小说这一特殊形式的途径穿越时空相遇时,是孤独的人们在夜空中拥有同一只白色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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亢蒙 (坐虎感天) 楼主 2007-08-16 18:28:14
【那一篇】《博加特》·嘿,伙计! 作者:井井回
奈保尔:《博加特》
张琪 译
每天早晨,哈特起床后,总要坐到屋后阳台的栏杆上扯大嗓门朝对面叫到:“有事吗?博加特?”
博加特总是在床上翻动一下,用谁也听不见的声音咕哝:“有事吗,哈特?
他为什么叫博加特可是件神秘的事;不过,我猜一定是哈特个他起 的名字。不知大家是否记得拍摄电影《卡萨布兰卡》那年。就是那年,博加特的名字红遍了整个西班牙港,许多年轻小伙子纷纷开始仿效博加特那种冷漠的处世态度。
人们叫他博加特以前叫他佩兴斯①,因为他从早到晚总在玩那种游戏。其实,他并不喜欢打牌。
不论你什么时候走进博加特的小屋,你都会发现他坐在自己的床上,面前放着一张小桌,上面摆着七行纸牌。
“伙计,有事吗?”若有人来,他总是这么轻声招呼一句,然后就不说话了,一沉默就是十或十五分钟,你会觉得真同博加特说点什么几乎不可能,他对什么好象都提不起兴趣,而且傲气十足。他眼睛很小,又老是睡意朦胧。他的脸很胖,头发幽黑发亮,手臂圆润丰满。可他并不滑稽。他做什么事都不慌不忙,即使他洗牌时舔一下大拇指的动作也很优雅。
他是我见过的最冷漠的人。
他借口谋生要开裁缝店,甚至还付钱让我为他写个招牌:
本店专事裁缝
订做各类西服
价格低廉公道
他买了台缝纫机和一些蓝的、白的和棕色的粉笔。但我怎么也想象不出他能和什么人竞争;而且在我印象中,他连一件西服也没做过。他有点像隔壁的那个木匠波普,波普就从未做过一件像样的家具,可整天总是计划呀,刨呀凿的,做着我认为他其为榫头的东西。每次我问他,“波普先生,你在做什么呀?”他总是回答说,“啊,孩子!这正是问题所在,我在做一个没有名字的东西。”可博加特倒好,连这样的作为也没有。
小时侯,我从未想过博加特是怎么挣钱的。那时,我总以为人长大了自然就会有钱。波普有一位干各种活计的老婆,结果常常是成了许多男人的朋友。我从来想不出博加特会有母亲或者父亲,他也从不往他的小屋带女人。他住的那间小屋叫仆人房间,但从未有什么侍侯那间大屋主人的仆人在那住过。不过是建筑上的设计罢了。
像博加特这样的人居然也会交朋友,在我看来还真是奇迹。不过,他确实有许多朋友;有一阵他还算得上是本街最受欢迎的人呢。过去我常见他蹲在人行道上,身边围着的都是本街上的大人物。就是像哈特、爱德华和埃多斯这样的人跟他说话,博加特也总是眼皮朝
下,用手指在地上话圆圈。他笑时从不出声。他从不讲什么故事。但是,每逢大家聚会时,大家总是要说:“我们得请博加特来。那家伙鬼着呢。”我猜,博加特一定给了他们很多安慰和快乐。
要么哈特怎么会像我刚才说的,每天早上都扯大嗓门叫道:“有事吗,博加特?”
要么他就有耐心天天等博加特那句模糊不清的回答,“有时吗,哈特?”
但有天早上,哈特叫过之后,却没人回答。过去那种似乎一成不变的东西消失了。
博加特不见了。他走了,一句话都没说就离开了我们。
整整两天,街上的伙计们都一言不发,心情难过,大家聚在博加特的小屋里。哈特拿起留在博加特桌上的那副纸牌,又若有所思地将它们两三张两三张地抛落下来。
哈特说:“你们想他会不会去了委内瑞拉?”
但没人知道。博加特很少对他们吐露什么。
第二天早晨,哈特起床后,点了一支烟,然后走到屋后的阳台上,刚要张口叫,突然想了起来。那天早晨他给牛挤奶的时间比平时要早,牛很不高兴。
一个月过去了,又过去了一个月,博加特还是没有回来。
哈特和他的朋友索性将博加特的房间当作了他们的俱乐部。他们在那儿打牌、喝朗姆酒、抽烟,有时还把偶然遇到的女人带去。没过多久,哈特就因聚众斗殴、赌博遭到了警方的通缉,他得花很多钱才能把自己从麻烦中贿赂出来。
好象博加特从未到米格尔街来过一样。毕竟博加特在这条街上只住了4年左右。他刚来时只带了只手提箱,想找个住处,哈特正蹲在家门口,一面抽烟,一面读着晚报上有关板球积分的报道,博加特就问了他。即使是那会儿他的话也不多。据哈特讲,他当时只说了一句,“你知道哪儿有房子?”哈特把他领到隔壁的院子里,就是这间带家具的仆人房间,每月租金8美元。他立刻在那儿安置下来,然后就取出一叠纸牌,独自玩起来。
这给哈特的印象很深。
从那以后他一直是个神秘的人。他成了“佩兴斯”。
等到哈特和其他人已经或快要把博加特忘了的时候,他却回来了。他是一天早晨7点左右回到家的,进门后发现埃多斯和一个女人在他床上。那女人尖叫着跳了起来。埃多斯也跳了起来,但并不是害怕,只是很尴尬。
博加特说:“走开。我累了,想睡觉。”
那天下午他一直睡到5点钟,等他醒来时发现屋里挤满了老朋友。埃多斯的嗓门又大又噪以掩盖他的难堪。哈特带来了一瓶朗姆酒。
哈特说:“有事吗,博加特?”
“有事吗,哈特?”哈特见博加特接过话茬,好不高兴。
哈特打开朗姆酒,又吆喝波依去买苏打水。
博加特问:“哈特,你的牛都好吗?”
“都好着呢。”
“波依呢?”
“也好。我刚才还叫过他,你没听见?”
“那埃罗尔呢?”
“他也很好。不过博加特,出了什么事?你好吗?”
博加特点点头,然后喝了一大口马德拉斯产的朗姆酒,接着又一口,又一口;没过一会儿,他们就把那瓶朗姆酒喝光了。
“不要紧,”博加特说,“我再去买一瓶。”
大伙从未见博加特喝过这么多酒;也从未听他讲过这么多话;他们都很惊讶。可是没人敢问博加特到哪儿去了。
博加特说:“你们这帮小子就没离开我这屋吧?”
“没你在,不一样,”哈特回答道。
不过大伙都很紧张。博加特平时总是抿着嘴说话,可这次他的嘴巴却有些抽动,口音里还带点美国腔。
“当然,当然。”博加特这两句话说得纯正极了。他就像个演员。
哈特不清楚博加特是不是醉了。
你们知道,就相貌而言,哈特很像演员雷克斯.哈里森,他平时总是极力增强这种相像。他也把头发朝后梳,两眼眯缝着,说起话来简直是哈里森。
“见鬼,博加特,”哈特说,他变得颇像雷克斯.哈里森。“你还是快点把一切都告诉我们吧。”
博加特露出牙齿笑了笑,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
“我会说的。”他说完站起身来,将两只大拇指插进腰带里。“别急,我会把一切都说出来的。
他点了一支烟,然后朝后仰去,烟熏着了他的眼睛,他眨了眨眼睛,然后慢条斯理地讲起他的故事来。他在一条船上谋了份差事,去了英属圭亚那。从那儿他下船去了内地,在鲁普罗尼当上了牛仔,向巴西走私物品(他没说是什么),他还将一些年轻的巴西女子带到乔治敦。他在乔治敦开了家最棒的妓院,干得正红火,拿了他贿赂的警察却背信弃义,将他抓了起来。
“那地方可高级了,”他说,“没有乞丐。都是些法官、医生和市政要员。”
“然后呢?”埃多斯问。“进了监狱?”
“你怎么这么蠢,”哈特说。“要是监狱,这老兄怎么会和我们在这里?为什么你们这帮人都怎么蠢?你干吗不让他讲下去?”
可是博加特生气了,拒绝再说一个字。
从那时起,这帮老兄之间关系发生了变化。博加特成了电影中的博加特。哈特成了哈里森。早晨的对话变成了这个样子:
“博加特!”
“住嘴,哈特!”
博加特现在成了街上最让人害怕的人。据说连“大脚”都很怕他。此时的博加特竭尽酗酒、打赌、赌博之能事,经常对街上过路的单身女子骂脏话。他买了一顶帽子,把帽沿压得低低的几乎遮住了眼睛。他常常一个人站在院子的那堵高高的水泥护墙边,双手插在口袋里,一只脚抵着墙,嘴里永远叼着根香烟。他几乎成了一个固定的风景。
后来,他又不见了。本来他正和一帮朋友在他屋里打牌,突然起身说,“我去上个厕所。”
他们就四个月再没见到他。
等他回来时,人长胖了点,不过脾气也变坏不少。他的口音这次可完全美国化了。为了完成这一模仿,他开始向孩子扩张。他在街上招呼他们,给他们钱买口香糖和巧克力。他喜欢摩挲他们的脑袋,给他们忠告。
他第三次出去又回来后,在自己的房间里为本街所有的孩子,或用他的话说“小家伙”举办了一个盛大的聚会。他买了好几箱可口可乐、百事可乐和差不多一蒲式耳的糕点。
后来,那个住在米格尔街45号的警官查尔斯来了,把博加特抓了起来。
“别胡来,博加特”的警官查尔斯说。
但是博加特没明白他的暗示。
“怎么回事,伙计?我可什么也没做呀?”
警官查尔斯告诉了他。
这件事在报上引起了反应。指控是重婚罪;不过报上都没有披露,所有内幕细节都得靠哈特去发现了。“你知道,”那天晚上哈特在人行道上说,“那老兄在图那普那离开了他的第一个老婆,然后去了西班牙港。他们生不出孩子。他在这儿一直觉得很伤心、很压抑。然后他又走了,在卡罗尼找了个姑娘,他给了她一个孩子。卡罗尼人从不拿这种事开玩笑,所以博加特只好和那姑娘结了婚。”
“可他为什么又离开了她?”埃多斯问。
“为了做个汉子,和咱哥们在一起。”
①Patience,意即“耐心”,也是一种单人纸牌游戏。
本篇选自《米格尔大街》花城出版社 1992年9月第一版 【井井回手工校对,转载请注明转自黑蓝及校对人】
嘿,伙计!
工作第一年,我离开家时行李里有几本书,有一本《情人》和《廊桥遗梦》的合本;有花城出版社那套印数很少的“20世纪外国文学精粹丛书”中的几本,有《莫雷尔的发明》、《白雪公主》、《小偷日记》、《米格尔大街》、《帕洛马尔》。
当时我已经21岁,对文学,对写作一窍不通,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样的世界。大三时给女同学写信,我难以表达自己的感受,文笔差得让人脸红,觉得这么笨拙的言语根本配不上自己对她真切的感情。多少带着点恋爱时追求完美,弥补自身弱点的心态,我这个理工生看了些当时流行的文学作品,王小波、春上春树、王朔。给女同学的信后来可以写得很长很长,也就不光写信了,但对于写作我肯定还没有入门,我没有方向,只是懵懂地认为自己应该是属于喜欢文学的人。
那几本精粹丛书不是我买的,是我爱好读书的哥哥送给我的,有很多本,我从里面随便挑了这几本。那本不伦不类的“情廊”的合本是我在一家小书店买的,因为王小波说杜拉的《情人》很棒。在全新的生活里,最初可能我在睡觉前随便拿起一本书看看,然后很快就困了。我试图去理解它们但收获很少,我没有着急,不管怎么样,有时在拿着测量用的塔尺时,在一个好天气里,从路基上走下来,我还是会想到自己其实是个文学爱好者呢,现在我还年轻。
在那段日子里有2、3个月的特殊时期,我离开了集体,被安排住到到了在监狱农场旁的一个平房里,我的邻居都是那所监狱的工作人员和驻扎在此的武警。我很孤单,一周的时间熟悉了周围的环境后更加孤单,白天干完工作,在晚上看看那些书。《莫雷尔的发明》、《帕洛马尔》、《白雪公主》看的我迷迷糊糊,《情人》让我难忘和疲惫,像个刀片在我心里刻下很多痕迹,读这本《米格尔大街》最轻松,除了轻松外还有模仿它,临摹它的兴致。实际上我没有动笔去临摹,去模仿地写下一篇那样的小故事。让你有临摹它的兴致的文学作品,它对你的意义在于它是你眼前的一段有效的下坡,通过这段下坡你会拥有最初的动力和信心,和让你跃跃欲试的方向。我想对于一些人,这本书也会有这样的作用 。
《米格尔大街》里有17篇《博加特》这样的小故事,语言朴素,好读易懂,内容力图有趣。走过这段下坡,我认识了更多的作家。在一个范围里它恐怕不是最经典的,但是它在指向经典的方向上。过去了这么多年,我没有再去阅读这本书,我有了新的枕边书,但经常会想起它,想起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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