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与练习3:《理发》by 林·拉德纳
行距版君(小说真正要讲的是人,不是“我”)
组长
2019-05-14 13:48:10
请仔细阅读林·拉德纳的《理发》,并尝试回答以下问题。
1、该小说采取第一人称叙述情境的目击者类型(“我”讲述“我看见他们的事”),但文中的“我”真地将自己知道的全部情况都讲述出来了吗?他保留未讲的事情有哪些?作为讲述者,他的意图是什么?他对自己讲的故事的态度如何?如果采用上帝全知视角或者其他人的视角(如傻瓜保尔或者茱莉)切入,该小说会出现什么变化?
请尝试以不同的叙述视角重新写开头(200-300字)。
2、小说从什么地方开始又在什么地方结束的?这种安排有什么深意?标题与主题之间有什么关系?
3、这篇小说出现了哪些人物?请勾勒出他们之间的关系图;你从中是否学会,当创作众多人物时,如何使看似最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也有自己的独特性?
4、 请把小说中重要角色(吉姆、医生、保尔、茱莉)的第一次出场方式单独挑出来细细思考,看看你从中学到了什么?
5、小说作者如何将自己的道德观念融入到故事当中的?这其中渗透的价值观是什么?对你有什么样的启发或借鉴?
阅读后的思考与练习这部分并没有准确答案,每个人阅读后的感触都不相同,请如实记录你思考的内容即可,这部分主要是为了帮助大家建立起勤思考的好习惯,并教会你从哪些角度来阅读一篇小说。
欢迎各位学员记录下自己对这些思考题的真实想法, 更欢迎各位互相点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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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听雨 2019-05-26 12:40:56
阅读《理发》
刚开始读这篇小说的时候有点摸不着头脑,好像不知道到底是从哪个视角开始写作,人物也很多,有点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错觉。
看完一遍小说,再听完张鹤老师的视频讲解,逐渐对故事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小说分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就是我们从表面内容上看到的吉姆是一个非常搞笑的家伙,他一肚子的鬼点子,喜欢做各种恶作剧。他给小镇带来很多欢笑,但是在一次狩猎中因为意外被打死了。
但再深入去看里面的细节,思考小说中的人物关系,才发现那个表面下搞笑的家伙其实是个无赖,他随意地去拿别人开玩笑,甚至是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也不放过,最后被心地善良的保罗打死。
从象征意义来说,这是一次正义与邪恶的对战,而最终正义战胜了邪恶。
1、该小说采取第一人称叙述情境的目击者类型(“我”讲述“我看见他们的事”),但文中的“我”真地将自己知道的全部情况都讲述出来了吗?他保留未讲的事情有哪些?作为讲述者,他的意图是什么?他对自己讲的故事的态度如何?如果采用上帝全知视角或者其他人的视角(如傻瓜保尔或者朱莉)切入,该小说会出现什么变化?
小说通过第一人称的口吻来讲述了他看到的事情,这些事情包括镇上的那些人物及他们之间所发生的事情,其中最主要的人物就是吉姆、斯泰尔医生、朱莉小姐和保罗。
文中的“我”并未将自己知道的全部情况讲述出来,他没有讲述以“吉姆”为代表的小镇居民是如何以伤害他人来取乐,及他人在被取乐之后所受到的伤害,“我”只是讲述那些“吉姆”拿别人来取乐搞恶作剧的看似搞笑事件。 作为讲述者,他的意图是直接客观讲述自己所见到的吉姆,及他搞恶作剧的事情,而并没有掺杂任何自己的个人情绪和观点。好像就只是一个客观讲故事的人,只等读者通过这个客观真实的故事来体会其中的本质,心生自己的理解与观点。
如果采用上帝全知视角或者其他人的视角切入,一方面可能从故事的最基础层面,深入到人物的内心,以更加丰富的人物情感和思绪来使得主题更加突出。但是从另一个角度,可能正是这种没有任何观点,只是叙述部分事情的过程才最能引发读者更深的思考。
联想到我们自己的生活实际,也许正是这种看似无伤大雅的玩笑恶作剧,最后却带给了别人无限的伤害,从这一点来说,从第一人称来叙述可以让读者的自我思考更加深刻。
请尝试以不同的叙述视角重新写开头(200-300字)。
我把吉姆·肯德尔打死了。
他说要去打野鸭,我想跟他一起去。刚开始,吉姆犹豫了很长时间,我知道他嫌弃我是个傻瓜,帮不上什么忙。可是最后他还是同意了,他说有一个傻瓜总比没人强。 我们一起上的船。当船划到湖中央的时候,吉姆突然拿出一杆猎枪,朝着右边的水丛放了两枪。我吓得赶紧抱住头缩在船舱的角落里。
吉姆什么也没有打到,甚至我想那里其实根本没有野鸭,他不过就是想打几枪吓唬吓唬我,就像之前他总是对我搞恶作剧一样。他还对朱莉小姐和斯泰尔医生做了坏事,朱莉小姐已经在家哭了三天,斯泰尔医生说他一定会给吉姆教训的,让他知道绝对不可以欺负朱莉小姐。
过了一会儿,吉姆把枪递给我,说让我也尝尝打枪的滋味,还笑着说可千万别吓得屁股尿流。他笑起来的样子可真丑。
我学着吉姆的样子,拿起枪对着吉姆旁边的那处水草,然后扣动了扳机。我想我要给朱莉小姐出口气。
等我打完枪,却突然发现吉姆倒下了,而且浑身是血。
2、小说从什么地方开始又在什么地方结束的?这种安排有什么深意?标题与主题之间有什么关系?
小说从“我”一边给一个刚刚从纽约来到小镇上的人理发,一边跟他讲述小镇上的故事,特别是最搞笑的家伙吉姆的故事。
到最后,“我”问这个人是抹了油梳好还是就这样梳好,到此,理发结束,故事也结束了。
这样的安排好像整片小说就是作为理发师的“我”正在给客人讲故事,而这个故事就像是人们茶余饭后聊天一样,透着一种稀松平常的随意。作为故事的听众也即是理发师的这个客户,也正是刚刚外纽约过来,“我”所讲的小镇故事,既是一种闲聊,也是一种警醒和劝诫。
小说的标题是“理发”,讲述故事的人是一名理发师,时间的时间也是在给客人理发的过程当中。
而小说的主题是一种内在势力与外在势力的较量,是正义与邪恶的抗争,也是一次从腐烂破旧中焕发出的新的生机。
理发也是如此,去处旧的,得到新的。因此标题和主题之间形成一种呼应,两者相互衬托,相互影响。
3、这篇小说出现了哪些人物?请勾勒出他们之间的关系图;你从中是否学会,当创作众多人物时,如何使看似最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也有自己的独特性?
这篇小说的人物有:理发师,吉姆·肯德尔,霍德·梅耶斯,米尔特·谢波德,查理·韦尔,詹姆斯·H·肯德尔,吉姆的老婆孩子,斯泰尔医生,老甘布尔,富特,肯·贝蒂,保罗·迪克森,朱莉·格雷格,朱莉·格雷格的父母,乔·巴恩斯,约翰·斯考特,弗兰克·阿博特,老约翰·斯考特。
吉姆·肯德尔,霍德·梅耶斯,米尔特·谢波德,查理·韦尔,詹姆斯·H·肯德尔,是理发店的常客,他们常常相互取笑,既笑话被人也是别人眼中的笑料。
斯泰尔医生,老甘布尔,富特,他们三个是医生,老甘布尔和富特是镇上的老医生,而斯泰尔医生则可能是为了疗伤来到了小镇。肯·贝蒂是验尸官,在他去世后,镇上的人让斯泰尔医生来补缺。
乔·巴恩斯是朱莉的父亲的朋友,曾经为朱莉出面教训吉姆。而朱莉·格雷格在带母亲去斯泰尔医生那儿看病的时候对斯泰尔医生一见钟情。
保罗迪克森因为摔伤留下后遗症,总是被镇上的人嘲笑,他喜欢呆在斯泰尔医生的诊所,也喜欢跟在朱莉的后面,因为只有他们两人才会和善地对待自己。
当创作众多人物时,可以通过这个人物的一个生活习性,一句话甚至是一个动作来展现他的独特性。
像在描述米尔特的时候,理发师通过霍德和吉姆取笑米尔特的一句对话,然后写大伙儿哈哈大笑,而米尔特自己也挤出笑容,来展现出一个习惯被取笑,不敢有任何反抗的怯懦形象。
4、 请把小说中重要角色(吉姆、医生、保尔、朱莉)的第一次出场方式单独挑出来细细思考,看看你从中学到了什么?
吉姆第一次出场:吉姆和霍德六点钟左右晚饭一吃完就来了。吉姆会一屁股坐到那张大椅子上,离那个蓝色痰盂最近。不管原先是谁坐在那张椅子上,哎,吉姆一进来,那人就会起身让给他坐。
吉姆的出场没有任何声音,只有他的习惯性动作,可正是这样的一个动作,让读者看出他这个人的嚣张模样,也能看出其他人对他的或谄媚或畏惧的景象。通过这一个动作画面立刻展现出了一个自鸣得意甚至嚣张跋扈的人物形象。
斯泰尔医生的第一次出场:当时吉姆的老婆孩子正因为吉姆的戏弄无法去看马戏而伤心哭泣,斯泰尔医生过来问清缘由后,坚持带孩子们和吉姆老婆去玩了演出。从这个出场,我们可以看出斯泰尔医生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
保尔的第一次出场:保罗·迪克森——他十岁左右从树上摔下来,碰到头,留了点后遗症,一直没治好,不缺胳膊不少腿,就是脑袋傻。就是理发师的一句话介绍向我们展示了保罗的情况,一个因为小时候受过伤而智力较为底下,以致常常被人取乐的人物形象。
朱莉的第一次出场:朱莉是跟随者保罗出场的,在介绍保罗的过程中,特别交代他还跟一个名叫朱莉·格雷格的姑娘交往,应该说她不再是一个姑娘,而是很接近三十或者三十多了。
朱莉的出场让读者的心中会产生一种疑惑,这个姑娘为什么三十了还没有结婚,也许镇上所有人都是这么想的吧。
从他们的出场方式中,我发现人物的出场可以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可是是一个动作,可以是一件事,甚至可是是他人的一句介绍,但是不论是怎样的出场,都能给读者展示出一个具体的人物形象,让读者能力感受到这个人物具有什么样的性格与品德。
5、小说作者如何将自己的道德观念融入到故事当中的?这其中渗透的价值观是什么?对你有什么样的启发或借鉴?
小说作者并没有直接在将故事的时候表达自己的道德观念,整个的叙述都像是在讲一个他听到的看到的故事,而不掺杂自己的情感和观点。但是正是这样客观的叙述,让读者看到了一个个立体的人物形象,透过人物的言行,读者自行体会作者想要表达的道德观念,这是一种无声胜有声的奇妙之处吧。
在这篇小说中,作者展示给我们的是邪恶最终被正义打败,即使从表面上看邪恶占据更大的优势,甚至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在很多的方面邪恶都极大压迫正义一方,但最终邪恶还是被正义打败。
这是一种新旧的交替,旧的不消亡,新的东西便无法持续生长,正如故事一开始理发师就在为一个从纽约来到小镇的人将故事一样,也许这也意味着一种新的力量在小镇生长。
通过阅读这篇小说,我学习到如何在不动声色中在只是讲述故事中讲自己的思想渗透进去,如何可以不带自己的情感和观点中给读者鲜明的感受和深刻的启发。
不过这样的学习和体会也只是纸上谈兵,最重要的是要将它运用在自己的写作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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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非若 (生命是那啥呢,谁知道) 2019-05-27 17:06:31
1、该小说采取第一人称叙述情境的目击者类型(“我”讲述“我看见他们的事”),但文中的“我”真地将自己知道的全部情况都讲述出来了吗?他保留未讲的事情有哪些?作为讲述者,他的意图是什么?他对自己讲的故事的态度如何?如果采用上帝全知视角或者其他人的视角(如傻瓜保尔或者朱莉)切入,该小说会出现什么变化?
文中的“我”,一位美国偏僻小镇上的理发师迪克·惠特尼,受限于自己的狭隘认知和当地扭曲的价值判断体系,即使曾受过吉姆的捉弄(吉姆曾在大冷天模仿约翰·斯考特太太的声音骗迪克上门为她死去的丈夫刮脸,迪克上门后发现约翰·斯考特没死),也对自己的遭遇不以为然,因此对他人所受的捉弄更是不当回事。他认为“吉姆的确有点糙,不过本质上是个好人。吉姆可不是个笑话精嘛!吉姆可不是个人物嘛!” 他的确认真讲述了自己所知道的有关吉姆的全部情况,但是仅限于他所看到的和听到的。我们知道,世上很多事情,即使亲眼见的也未必属实,再加上他道听途说的,以及他用自己的价值观判断的,最后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幅有些失真的画面。作为讲述者,他只是以一位理发师的身份向一位外乡人传播八卦,其中包含他对吉姆死去后生活中少了乐趣而感到遗憾的心情,他并没有看清吉姆是个地道的地痞流氓的本质,也没有把吉姆当作一个失去的朋友而感到惋惜,但是如果有可能,他肯定不会放过像吉姆一样捉弄别人取乐的机会,因为他和镇上大多数男人们一样不反对吉姆的所作所为,尽管他这样随大流也可能是出于保护自己的目的。 如果用上帝全知视角讲述这个故事,可以写成一个猎奇故事般的结局意外的“小镇搞笑人物意外死亡事件”,也未尝不可,但未必如现在这种讲述方法新颖别致,行文也未必如现在这般妙趣横生。作者选择这种视角讲故事,肯定是最恰当的讲述方式,他就是想通过一个三观不怎么正的讲述者来反衬其他人物的性格特点乃至整个小镇的价值观。采用其他人的视角,特别是正义方的视角,无法让读者通过故意设置的层层迷雾去探索讲述者没有说出的真相。我个人感觉,吉姆的死,是一场精心设计的代表正义的谋杀。理发师迪克的这些话暴露了真相:“医生会干件什么事,但是需要仔细谋划。”“保罗问过他觉得那个恶作剧怎么样,他告诉保罗不管是谁做出那种事,都不该留着活命。”“我说这事做得有点缺德,可是吉姆只是什么样的恶作剧都忍不住想开,不管有多缺德。”
请尝试以不同的叙述视角重新写开头(200-300字)。
保罗·迪克森: (模拟保罗面对警察的问询) 吉姆总是喊我叫“布谷鸟”。他才是布谷鸟呢,我拿起枪对准了这只布谷鸟,“嗵”的一声,这只布谷鸟倒头挂了,再也不会叽叽喳喳乱叫了。警察老爷,你也不喜欢烦人的布谷鸟吧,你们手里的枪都是打布谷鸟的,对吗?我们镇上很多人都是布谷鸟,你们可以随便打,包括那个理发师迪克,他总是在给人理发时嘻嘻哈哈地讲别人的笑话,我觉得一点都不好笑,他自己却笑得停不下来。不过,有三个人你们千万不能打,那就是我的妈妈、斯泰尔医生和茱莉小姐。茱莉小姐是上帝派到我们镇上的一位天使,我喜欢听她说话,她话不多,可声音比教堂里唱的赞美诗都好听。我经常跟在茱莉小姐身后,远远地听她说话。我不靠近她,我怕她受到惊吓。我妈妈说,人受到惊吓会变傻,就像我现在这样。可是,斯泰尔医生说我不傻,他给我做治疗的时候这么说的。
2、小说从什么地方开始又在什么地方结束的?这种安排有什么深意?标题与主题之间有什么关系?
从理发师迪克接待一位前来理发的外乡客人开始,到他为这位客人理完发结束。小说通篇都是迪克一人唱独角戏,讲述了当地所谓的“笑话精”吉姆的各种糗事以及因他而起的杀人事件。从理发开始,到理发结束,也是迪克作为旁观者对整个杀人事件来龙去脉的梳理,限于自身的认知,他对被杀者吉姆始终抱有同情态度,他认为吉姆本质上是个好人,罪不致死。 我个人观点是,吉姆绝对是个人渣,虽然罪不致死,但他的行为已经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单是他捉弄自己老婆和孩子的行为,从道德上而言,早就该死好几回了。(由此想起港片里塑造的黑社会老大,不管怎么作恶多端,对自己的老婆孩子还是很有情义的。像吉姆这种人设,可以说是小说人设光谱中最令人齿冷的暗端。) 而比这更可恨的是,他周围大部分人都不反对甚至效仿他的行为。像吉姆种种打着法律擦边球的恶劣行为,法律无法制裁,道德不起作用,唯一的希望就是出现一个绿林好汉式的人物来干掉他。小说中实现了,但这不是根治的方法,因为小镇上大部分人并没有因为吉姆的死而觉醒,在那样封闭落后的土壤里,还会继续滋生类似吉姆一样的人(比如荷德)。即使到了当代,像吉姆这种损人不利己、无恶不作的人,也如剪不断理还乱的头发一样,比比皆是,单靠绿林好汉是杀不过来的,打黑除恶,恐怕还得依靠国家健全法制的强有力实施。
3、这篇小说出现了哪些人物?请勾勒出他们之间的关系图;你从中是否学会,当创作众多人物时,如何使看似最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也有自己的独特性?
按出现顺序: 理发师迪克·惠特尼(“我”):讲述者,小说中被吉姆捉弄的第一人,习以为常的受害者。 理发馆里的外乡客人:听理发师迪克讲述,在小说中以“你”的形式出现,与“我”构成互动关系,未出场。 吉姆·肯德尔:迪克所讲故事中的主角,多起霸凌事件中的霸凌者,杀人事件中的被杀者。小说的线索人物。 荷德·梅耶斯:吉姆的同伴,帮凶,为吉姆干坏事敲边鼓,与吉姆是同盟关系。 米尔德·谢波德:理发师迪克的客人,小说中被吉姆捉弄的第二人,忍气吞声的受害者。起衬托作用。 查理·韦尔:理发师迪克的客人,未出场,其在理发馆里的杯子与吉姆的杯子放在一起,引起“我”对吉姆的怀念,表明吉姆虽死,别人对他的崇拜犹在。起衬托作用。 亨利·史密斯:干货店店主,其老婆遭吉姆写匿名信诽谤,小说中被吉姆捉弄的第三人,未出场的受害者。起衬托作用。 吉姆的老婆:无能力抚养孩子,没法跟吉姆离婚,小说中吉姆捉弄的第四人,无可奈何的受害者。带孩子去看马戏,被吉姆放鸽子,斯泰尔医生帮她买了票,引出斯泰尔医生出场。起推动情节的作用。 斯泰尔医生:帮吉姆的老婆和孩子买看马戏的票,得罪了吉姆,遭吉姆捉弄,后设计杀死了吉姆,小说中被吉姆捉弄的第五人,奋起反抗的受害者。小说的关键人物。 老甘布尔和富特:镇上原来的两个庸医,未出场,衬托斯泰尔医生在业务上的能干。 肯·贝蒂:镇上原来的验尸官,出场即死,斯泰尔医生兼了他的并不挣钱的缺,衬托斯泰尔医生的好心,也暗示吉姆死后由医生本人进行的有利于保罗的验尸。 保罗·迪克森:杀死吉姆的人,镇上的傻子,长期受吉姆捉弄,只有母亲、斯泰尔医生和茱莉对他好,在斯泰尔医生的暗示和诱导下杀死了吉姆,小说中被吉姆捉弄的第六人,奋起反抗的受害者,引出茱莉·格雷格出场。小说的关键人物,也推动小说情节发展。 茱莉·格雷格:受过教育、很有教养的大龄剩女,对保罗友好,喜欢斯泰尔医生,经常受到吉姆的骚扰,小说中被吉姆捉弄的第七人,羞恼躲避的受害者,因反抗引发吉姆的报复。小说的关键人物。 茱莉的父母:失败的生意人和残疾人,充当茱莉的背景介绍,说明茱莉为何无法离开小镇。 理发师迪克的老婆:迪克带她去斯泰尔医生那里看病,引出迪克目击茱莉与斯泰尔医生一见钟情,传到吉姆耳朵里,引起吉姆嫉恨斯泰尔医生。起推动情节的作用。 乔·巴恩斯:镇上的执法官,茱莉父亲的老朋友,出面阻止吉姆骚扰茱莉,此事传出,导致吉姆怀恨在心,伺机报复茱莉。起推动情节的作用。 约翰·斯考特夫妇:吉姆变声捉弄理发师迪克的整人事件中的当事人,以此证明吉姆模仿他人声音惟妙惟肖,为他模仿斯泰尔医生戏弄茱莉得逞做铺垫;这对夫妇也是保罗杀死吉姆所在的野鸭湖的所有者。起推动情节的作用。 弗兰克·阿博特:镇上的小公共汽车司机,为迪克和斯泰尔医生开过车。起点缀情节的作用。
由此看出,小说中的每个人物都不是随随便便设置的,他们在作者的静心安排下,在小说中分别发挥了大大小小的各种作用。即使只有一个名字出现,也要承担作为一个小说人物的责任。
4、 请把小说中重要角色(吉姆、医生、保尔、朱莉)的第一次出场方式单独挑出来细细思考,看看你从中学到了什么?
吉姆第一次出场: 吉姆和荷德六点钟左右晚饭一吃完就来了。吉姆会一屁股坐到那张大椅子上,离那个蓝色痰盂最近。不管原先是谁坐在那张椅子上,哎,吉姆一进来,那个人就会起来让给他坐。
此段表现了吉姆与荷德狼狈为奸,横行霸道,别人对吉姆很惧怕,见了他便退避三舍。
医生第一次出场: 哎,好像是他们正在哭的时候,斯泰尔医生过来问是怎么回事,可是肯德尔太太脾气倔,不肯告诉他,孩子们倒是跟他说了,医生坚持带他们还有他们的妈去看演出。
此段说明了医生豪爽,仗义助人,性情比较执著;也表现了吉姆的老婆死要面子活受罪。
保罗第一次出场: 可是我要告诉你我们镇上一个可怜的小伙子的事——保罗·迪克森——他十岁左右时从树上摔下来,碰到了头,留下一点后遗症,一直没治好,不缺胳膊不少腿,就是脑袋傻。
此段出自理发师迪克之口,为保罗因对他友好的茱莉受辱,做出一个傻子最本能的反应,最终杀死吉姆做了很好的铺垫。
茱莉第一次出场: 保罗跟别人没多少交往,只除了他的妈妈、斯泰尔医生还有镇上的一个姑娘,名叫茱莉·格雷格——应该说,她不再是个姑娘了,而是很接近三十或者三十多了。
此段从年龄上透露了一个信息,茱莉在这个偏僻的小镇上多年来没有知音,为她后面见到医生便一见钟情设下伏笔。
5、小说作者如何将自己的道德观念融入到故事当中的?这其中渗透的价值观是什么?对你有什么样的启发或借鉴?
小说作者通过理发师迪克的讲述,表现了一个偏僻小镇的大部分人对于恶势力的集体麻木、失聪和失明。如果不是反复多读了几遍,连我自己也差点被理发师迪克的讲述带到了沟里,也认为他眼里的吉姆“本质上是个好人”,而没有想到理发师本人眼睛里已经进了不明是非的魔鬼的魔镜碎片,甚至比安徒生童话《冰雪皇后》里的魔鬼的魔镜碎片还要糟糕,不光看什么都不对头,还把美的看成了丑的,丑的看成了美的。 从小到大,我们见过很多作恶的人,最终发现,他们一个也没有逃过命运的惩罚,尽管有时这样的惩罚来得太晚。无论如何,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至于正义是怎么来的,当属于另外一个话题)。或许只有这么想,才不会对这个世界感到彻底绝望。当然,作者本人可能无意表现这样宽泛的主题,他其实更着力于表现人性的黑暗与光明。即使在人性集体最黑暗的时刻,只要还能看到人性的光明,我们的未来就有希望。 小说的表现手法很特别,相当于通过照哈哈镜看人。在以后的写作中,假如选择以不可靠者的口吻讲述故事,一定要设身处地考虑到讲述者本身的局限,尤其要事先弄清楚讲述者是一块什么样的哈哈镜,会把事实歪曲到什么程度。这么想来,写作也就成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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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睡到小时候 2019-06-03 18:56:49
没有 没有客官的描述 让外来者了解本镇并喜欢本镇 完全偏向自己的立场 描写应该更加客官
迪克正在接待一位刚到镇上的旅客,在洗头发的时候,迪克对那位旅客热情的介绍起了镇上的人情世故 “你刚到,不是吗?我觉得在这儿买见过你,我希望你会喜欢得待下来。这儿根本比不上纽约或者芝加哥,可是我们过得也很不错。不过自从吉姆·肯德尔被打死后,没以前那样好了。他活着时,经常和霍德·梅耶斯一起,把镇上的人逗得哈哈大笑。我敢打赌,跟国内同等规模的镇相比,没哪儿比这儿的人们笑得更厉害。” 吉姆·肯德尔生前是这儿的常客,大家并不喜欢他。他被打死还才刚刚发生不久,据说是被一同去打野鸭的同伴走火给误杀了。他的同伴保罗,之前甚至连枪都没拿过,这是他第一次拿枪。
从顾客进来理发开始直到理发将要完成时结束 就像读者自己走进理发店听了一个故事一样,很容易相信叙述者的话 互相对应的关系
吉姆·肯德尔——霍德·梅耶斯 迪克 米尔特·谢波德 查理·韦尔 乔治·泊迪 肯·贝蒂 乔·巴恩斯 弗兰克·阿博特 约翰·斯考特 斯泰尔医生——朱莉·格雷格——保罗·迪克森
分类排序 4. 和一派相对立时介绍为什么会相对立的出场方式
不直接表达从更深层次的透露出来 当一个道德观不健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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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呀紫蝎子 2019-06-03 20:45:34
1、“我”显然故意轻描淡写,有所保留。他保留未讲的是镇上的很多人,比如医生、执法官、保罗、茱莉以及他自己对吉姆的愤恨。作为讲述者,他的意图是,在纽约来的这个很有可能是侦探的顾客面前,和医生、执法官一起为保罗脱罪。
他对自己讲的这个故事并不是客观叙述,而是带着主观的感情色彩,状似闲聊,怀念死者,其实带出了很多对死者不利的信息,何时不经意地透露出引导性信息,何时忽略重要信息,看似漫不经心,其实对听者进行了诱导。
如果采用上帝或者其他人视角,那么这就是个普通的谋杀故事,不会有叙述者作为一个习惯与顾客聊天的理发师,东拉西扯地带出与案件不直接相关,但对人物塑造至关重要的讯息的机会。
保罗的视角:
十岁的时候,我从树上摔下来过,从那以后,镇上的人都叫我傻瓜保罗。除了妈妈,妈妈说我不是傻,只是想得有点少。就像吉姆老爱叫我去白门面修车房买左撇子用的扳手,我没有见过左撇子用的扳手,可是吉姆总是怂恿我去,有一次,我想也许他是真的很需要呢?所以我就去了,结果当然是没有,从那以后,他就叫我“布谷鸟”,疯子才是布谷鸟,我不是疯子,我只是想得有点少。
斯泰尔医生来小镇以后,我变得开心多了,我有朋友了!除了吃饭和睡觉,我都待在他的诊所里,他说他有办法让我变好。他给我安排了很多反应训练,做对了还有奖品,我真的觉得我变得好多了。
此外,还有茱莉,美丽的茱莉,每过几天,我们都会一起在镇上的铺子间散步,她对我温柔极了,她从不叫我傻瓜保罗,她叫我天真的保罗,她真是一个天使。
当我听吉姆吹嘘对她所做的一切之后,我拼命忍住想要揍他的冲动,我知道我打不过他,我只是把知道的一切告诉斯泰尔医生,他那么聪明,一定有办法惩罚吉姆。妈妈说,做了坏事的人都必须受到惩罚。
2、小说从“我”向顾客说起理发店的情况开始,在“我”问顾客头发怎么打理时结束。这样的安排使得全文呈现出一种理发师和顾客之间闲聊的随意感,给“我”轻描淡写地将一场谋杀掩饰成意外提供了合适的舞台。标题“理发”除了是全文发生的场合以外,还蕴含着看似平常地将多余的毛发剔除的寓意,与主题相符。
3、吉姆-(朋友)-荷德 -(对手)-茱莉、斯泰尔医生、保罗、乔 -(被讨厌)-吉姆妻子、米尔特、理发师
茱莉-(爱慕)-斯泰尔医生 -(被爱慕)-保罗 -(被保护)-乔
我的体会是,要从功能性的角度考虑小角色的安排,再看似微不足道的人物也有他独特的作用,或烘托主角的特点,或推动情节发展,这样就不会有被浪费的角色。
4、吉姆:我们过的也不错,不过自从吉姆肯德尔被打死后,没以前那样好了,他活着时,经常和荷德梅耶斯一起,把镇上的人逗得哈哈大笑。我敢打赌,跟国内同等规模的镇相比,没哪儿比这儿的人们笑得更厉害。
医生:哎,好像是他们正在哭的时候,斯泰尔医生过来问是怎么回事,可是肯德尔太太脾气倔,不肯告诉他,孩子们倒是跟他说了,医生坚持带他们还有他们的妈去看演出。吉姆后来知道这事,他跟斯泰尔医生结下梁子。
保罗:可是我要告诉你我们镇上一个可怜的小伙子的事——保罗迪克森——他十岁左右时从树上摔下来,碰到了头,留下一点后遗症,一直没治好,不缺胳膊少腿,就是脑袋傻。吉姆肯德尔以前叫他布谷鸟,吉姆对脑袋不正常的人都那样叫,只是他叫人们的脑袋是豆子。脑袋是豆子,疯子是布谷鸟——这是他另外一句俏皮话。只不过可怜的保罗没疯,只是傻。
茱莉:保罗跟别人没多少交往,只除了他的妈妈、斯泰尔医生还有镇上的一个姑娘,名叫茱莉格雷格——应该说,她不再是个姑娘了,而是很接近三十或者三十多了。医生刚到镇上时,保罗好像觉得来了个真正的朋友,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医生的诊所,只是他回家吃饭或睡觉时,要么是看到茱莉格雷格在买东西时,他才不在那儿。他透过诊所的窗户一看到茱莉,就会跑下楼,寸步不离地跟着她去了一间又一间铺子。这个可怜的小伙子对茱莉很着迷,茱莉对保罗也总是特别好,让保罗觉得茱莉喜欢他跟着,不过当然,在茱莉那一方,只是因为同情她。
以上人物的第一次出场,都展示了其最鲜明的特色,以及互相之间的关系,让读者第一时间就准确收获作者想传递的信息,线索清晰,人物多而不乱。
5、作者通过吉姆对陌生人、对妻儿、对弱者、对无辜者的作弄,将反派吉姆的可恶表现得淋漓尽致,引起读者的强烈反感,然后将吉姆送入一个恰好被他的所有对头合围的情境中,安排了完美的惩罚,就连复述这个故事的人都是对吉姆极为反感的理发师,因此正义的一方胜利得不留余地。这其中渗透的价值观,我认为是恶有恶报。
对我的启发有两点:第一,作者对善恶两方的刻画都非常鲜明到位,使得读者的情绪始终跟着作者的笔触,不会发生偏离。第二,在整个故事铺陈的过程中,叙述者刻意以“有趣”定义吉姆,使得读者对吉姆的反感之外又添一层压抑,致使结局吉姆被杀时,读来更加畅快,完全落人作者设置的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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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ma 2019-06-06 15:16:57
问题1:文中的“我”并没有将自己知道的全部情况都讲述出来。他保留未讲的事包括朱莉被吉姆欺负后,医生为了给朱莉报仇都干了些什么事;保罗和医生之间是否存在将吉姆置之死地的合谋;“我”被吉姆整恶作剧后,心理的真实感受等。作为讲述者,他的意图是一步步把读者绕进坑里去,认为吉姆也并没有那么邪恶,只是爱搞些恶作剧,然后慢慢地读者会体会到吉姆搞得那些恶作剧是邪恶的。他对自己讲的故事表面上看插科打诨,轻松搞笑,实际上是严肃的。如果采用全知视角或其他人的视角,可能隐藏不了讲述者没有说出口的话,文章无法设置悬念。
开头重写:这是一座平平无奇的小镇。由于小镇很小,人们间相互熟悉、知根知底。一有风吹草动,马上能传遍全镇。最近镇上最大的新闻是吉姆·肯德死了。对,就是那个四处打零工、酗酒、虐待老婆孩子、骚扰女性,总之无恶不作的吉姆。他死得有点蹊跷甚至滑稽,他和傻子保罗一起去湖上打野鸭,保罗失手开枪打死了吉姆。没有人谴责总是被吉姆嘲笑整蛊的保罗,实际上,镇上许多人都受够了吉姆的恶作剧。吉姆下葬那天,来送行的人寥寥无几人,连他的老婆孩子都没出现。参加葬礼的只有一贯与他要好的霍德·梅耶斯和他常光顾的理发店的理发师。
问题2:小说从介绍我的职业——理发师开始,以“湿着梳好,还是吹干再梳。”这句话结束。这样的安排,能给读者带来画面感,制造一个讲故事的场景。标题与主题的关系是,选择了理发师作为限知视角的讲述者。
问题3:小说出现了理发师“我”、吉姆、霍德(吉姆的朋友)、吉姆的妻子(想跟吉姆离婚)、遭受过吉姆欺负恶搞的米尔特(大喉结)、朱莉(热情仰慕小镇新来的医生,吉姆多次追求骚扰都未成功)、茱里的父母、和傻子保罗、医生兼验尸官斯泰尔(充满正义感,看不惯吉姆的恶行,想要惩罚他)。还有些小角色,比如朱莉父亲的朋友乔、理发师的好顾客约翰。创作时,首先理清人物关系,对于最微不足道的小角色的塑造,可以举一个有关小角色的典型例子、给他设计一个职业、编造一些口头禅、突出他的外貌特点、习惯性动作等方式,来使小角色也有独特性。
问题4:这些重要角色都与吉姆存在关联,他们要么是被吉姆搞恶作剧的对象,要么是与吉姆敌对的对象。这些重要角色本身相互间也存在关系。在人物出场时,就简单地交代了人物身上最主要的个性,以及以往的经历。
问题5:小说作者没有直接说过一句吉姆的坏话,而是以反讽的方式,借由具体的人物事件的呈现,来将自己的道德观念融入到故事当中。渗透的价值观是恶有恶报,不要小看平庸的小恶。对我的启发,在体现自己的道德观念时,不一定要采取说教的方式,可以用反讽的方法来讲故事,给故事一点留白,让读者去猜隐藏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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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邦 2019-06-12 09:52:12
1 “我”没有将自己知道的情况全部说出来。作者采取的完全是理发店老板“我”的视角在讲故事,所以讲述的内容也仅仅是“我”应该或能够知道的,且是我感兴趣的内容。文中有许多“也许”、“可能”这类的猜测性叙述,可以看出作者的谨慎,对于超出“我”可能直接知道的信息,都只是小心的给出了猜测。 所以在文中,说了很多遭到吉姆恶作剧的人,但这些人的反应和一些恶作剧的后果“我”都没有细说,有的是“我”不知道,有的则是“我”压根不感兴趣。我认为作者之所以这样处理是为了尽可能的真实,就像是“我”真的在对你说话一样,“我”只会说一些我知道的并且感兴趣的东西,在叙述的过程中,“我”是充满了主观情绪的。 我记得,导演诺兰在拍摄“敦刻尔克”之后接受采访,他表达过类似这样的意思:“电影是限制的艺术,敦刻尔克选择了几个人物的视角,然后把观众严格的限制在这些视角当中。”感觉这篇小说也是如此,严格的把读者限制在“我”的视角中,只给了读者必要的信息。 如果采取上帝视角,那么小说结构将发生变化,就没有这种对话感了。而如果换成保尔或是朱莉的视角,他们作为事件的当事人,和吉姆都有直接的关系,所以整个小说的感情基调也会发生较大的变化,不会是这样轻松的叙述节奏。
上帝视角 “米尔特,看看你的喉结,像个甜瓜一样,比起去理发店,你更应该去水果行。”一个声音从理发店里传出来,随后还伴随着人们的笑声,那是荷德在调侃正在刮胡子的米尔特。 星期六的理发店生意总是格外的好,理发师自己根本忙不过来,所以从卡特维尔那边又请了一个人来帮忙。这个小镇上,许多人都喜欢周六去理发店里,拾到拾到头发,刮刮胡子,或者只是单纯的聊聊天,或者只是听别人聊天。 刚刚调侃别人的荷德就是店里的一个常客,他是个幽默的家伙,经常能把大家逗的哈哈大笑。只是现在他的笑话的威力小了不少,因为小镇里另外一个同样擅长开玩笑的家伙,吉姆已经不在了,也就没人再和他一唱一和,连带着整个店里欢快的气氛也就少了许多。
2 小说从“我”对你——也就是假象中的一位顾客——说话和寒暄处开始,中间的部分就像是“我”一边在为你理发一边在和你闲聊,最后你的头发快理完了,“我”询问了一下你的要求,小说也就结束了。 这种安排就好像把读者当做一个理发店里的顾客,而作者作为理发师真的在与其说话一样。就像标题取为“理发”,在读小说时,我好像真的被当成了一个顾客,在听理发店老板在和我讲故事,聊家常,头发理完了,小说正好也完结了。
3 人物: “我”:理发店老板,故事的叙述者。 吉姆:理发店里的常客,故事中最主要的人物,平日里喜欢捉弄别人。 荷德:理发店里的常客,也很喜欢和别人开玩笑,之前经常在店里和吉姆一唱一和,把人们逗笑。 米尔特:店里的顾客,因为喉结大被吉姆和荷德开过玩笑。 查理.韦尔:文中只提到一句,杂货店的人,同样是理发店的顾客,吉姆的杯子和他的挨着。 吉姆的老婆:和吉姆关系不好,只因为无法独自抚养孩子所以没有离婚,痛恨吉姆喝酒,希望吉姆能多给她点钱,被吉姆捉弄过。 斯泰尔医生:小镇里的医生,长相英俊,穿着考究,为人和善,和吉姆有过过节。 老甘布尔、富特:另外两个医生。 肯.贝蒂:原镇上的验尸官,得流感后去世,后验尸官的指责被斯泰尔承担。 保罗:小镇居民,先天智力障碍,经常被吉姆欺负,视斯泰尔为朋友,喜欢朱莉。 朱莉:小镇居民,在外地上过学所以在镇里眼界很高,喜欢斯泰尔医生。同时被保罗和吉姆喜欢。 朱莉的父亲:做木材生意,酗酒,死后只留下了房子和刚刚够朱莉生活的保险金。 乔:镇上的执法官,朱莉爸爸的老朋友,曾因为朱莉被吉姆骚扰去警告过吉姆。 斯考特:店里的顾客,吉姆曾假冒过斯考特太太给“我”打电话,捉弄过“我”。 在梳理人物的时候,给我的感觉就是,文中提到过的人物,即使有的只是潦潦一笔带过,但都有自己的作用。为了体现主要人物的性格,或者为了构造情节。给我的启发是,以后我在小说中构造人物的时候,要注意人物是为了小说服务的,要么推动故事发展,要不为了更高的说明或者构建情节或气氛。因而,不要去创造那种没有任何作用的人物,即使再小的人物在我的小说中,也是要发挥作用的,是独特的。
4 文章中的重要角色,开始出场时,都是随着故事的讲述自然被提到的,在被提到之后,作者再详细的围绕该人物进行叙述,介绍人物的背景,讲述人物的故事。这种方式特别自然,就像我在和聊天,谈到了一个人,然后自然的就会就该人物多聊两句,说说他是谁,他怎么了。 我从中学到的是,人物要随着小说情节自然的出场,如果强行或者通过大段的说明让人物登场,就会显得很不自然,打破读者阅读时的沉浸感。
5 小说作者是借第一人称“我”——小镇上理发店老板——的视角把自己的道德观融入到故事当中的。故事中“我”对于主人公吉姆的态度是正面的,觉得他风趣幽默,虽然喜欢捉弄人,但其本质并不坏。但是故事最后给吉姆安排了一个悲剧的下场,来形成一个讽刺的效果。 其中渗透的价值观是,每个人都要考虑别人的感受,不能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无论是否抱有主观的恶意,但是只要在客观上确确实实给他人带来了痛苦,这样的行为都是应该受到谴责的。 对我的启发就是,我想起了之前在《情节和人物》中讲到的。写小说的时候,可以传达自己的价值观和是非判断,但是需要格外的谨慎,因为没有读者喜欢被说教。我们应该采取类似“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巧妙的表达自己的观点,传递自己的态度,这也是这篇小说值得我借鉴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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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号老钮 2019-06-12 13:21:39
《理发》 每当走进理发店坐在椅子上,围上围布,给你做头发的“托尼”老师就开始滔滔不绝。这或许是每一位理发师的职业习惯,拉德纳正是选取这样的一位人物展开《理发》的情节。 1.迪克作为镇子上的理发师,可以说对镇上的人和事非常了解了,不过这所谓的了解也可能有自己见到的部分,更多的还是在理发店里和镇子上别的人交谈或者听到别人闲聊听来的,所以他讲述出来的内容是在自己所知基础上又进行了再加工,并不一定是完整的,同时还有他个人的感情色彩在里面。 全知视角 茱莉很长时间都待在家里,不到迫不得已出门的时候,也是匆匆忙忙,好像怕被什么人瞧见。 镇上新来了一个医生,叫斯泰尔,他年轻英俊。茱莉第一次去他的诊所就爱上了他,她自己或许不知道,不过镇上的人都看得出来,她看到他时候的眼神还有表情就说明了一切。 吉姆对此很不服气,他虽然已经结婚有了孩子,依旧到处追女人,可是就在茱莉这里碰了壁。 他趁着斯泰尔医生不在,冒充他的声音,把茱莉骗到诊所。 茱莉信以为真来到诊所,可是医生并不在,只有吉姆和他的那伙人躲在楼梯后面等着看她的笑话。 2.小说的开头是理发师迪克“我”和外乡理发客打招呼闲聊,等到理发完毕,迪克的故事讲完,小说也结束了。 整个小镇的大致人物以及事件都在这一个理发过程中呈现出来,看似只是闲聊,轻松愉快,实则聊天的内容如果细细品味却是让人脊背发凉:吉姆这样一个恶棍,横行整个小镇甚至周边的城镇,却几乎所有人都对他不管不问,甚至认为很有趣。 如今,因为保罗的“失误”,吉姆死了,可是难道这个小镇就真的天下太平,没有下一个“吉姆”了吗? “理发”作为标题我有两个理解:一、吉姆已经成为过去,就好像除去多余的头发,这个小镇会和头发一样获得新生,茱莉也好,保罗也好,他们的生活都会不一样;二、就好像头发剪去还会再长出来一样,难道这个小镇从此就安然无事了吗,不会有下一个“吉姆”出现吗? 3.小说中出现的人物: “我”理发师迪克——讲述者,引出一系列人物和事件 米尔特——被吉姆捉弄的对象,用以表现人物 吉姆、荷德——以吉姆为首,进行各种恶作剧
查理——刮脸的杯子喝吉姆的放在一起,使人想起吉姆 亨利——未出场的外乡人,吉姆恶作剧的对象,用以表现人物 吉姆妻子——表现吉姆的性格,引出斯泰尔医生 斯泰尔医生——新来镇上的医生,帮助吉姆的妻子,治疗保罗,茱莉暗恋的对象 甘布尔、富特——镇上原来的医生,治疗迪克和茱莉的妈妈多年没有效果,引出茱莉对斯泰尔医生的一见钟情 肯——原来的验尸官,去世了,才会在保罗打死吉姆后,由斯泰尔医生验尸 保罗——原先有点傻,一直受到吉姆的捉弄和嘲笑,把茱莉当成好朋友,经过斯泰尔医生治疗后,略有好转 茱莉——暗恋斯泰尔医生,受到吉姆多次骚扰 乔——治安官,茱莉父亲的朋友,警告吉姆 约翰——吉姆曾经冒充他妻子给“我”说他死了,吉姆和保罗去打猎的湖在他的地盘 每一个角色都离不开主线,都是为表现中心事件服务的。 4.出场方式 吉姆、医生、保罗、茱莉的出场串成了一条线:先是由“我”口中引出吉姆,吉姆捉弄妻子,让她带着孩子在马戏团帐篷外空等,遇到医生;提到医生自然要提起保罗,他把医生当成朋友;由医生和保罗引出茱莉,保罗对茱莉着迷,茱莉暗恋医生。 在一篇小说中,人物的出场方式可以是多样的:由别人口述引出,由一个人物引出另一个人物,一个人物隐藏在一个事件中……这些都是我们在学习写作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 5.小说的内容就是理发师和顾客的闲聊,在这个闲聊的过程中,一个个鲜活的人物跃然纸上,看起来简单轻松的故事里埋藏着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话:恶终究会消失,不管是以什么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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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沐周 2019-06-13 20:37:05
问题1.理发匠讲了大部分情况,保留了2件事情: 1.他多次强调吉姆本质不坏、挺好的,是个人物、是个笑话王,善于搞笑。偶尔两次说漏了,说吉姆有点缺德、自作自受,这才是理发匠的真心话。可是,理发匠立刻把话圆转了过来。
吉姆模仿女人声音骗理发匠大老远白跑一趟,理发匠用“他可真能搞”做总结和评价,这是一句含糊的赞赏,实际包含着无奈、气恼。吉姆的本质并非挺好,而是很坏,简直是小镇的地头蛇,欺负弱小,厚颜无耻,连基本道德感都没有。理发匠可能因为和气生财,可能因为顾忌舆论,可能因为从众心理,所以,不敢也不能公开谴责吉姆,不敢也不能公开说出自己的真心话。哪怕吉姆已经死了,群体心理的影响和惯性仍旧在。
2.讲到小镇人的赊账习惯时,提到一个叫乔治.珀迪的人,但是立刻住口,可能是个理发匠惹不起的人,像吉姆一样的无赖地头蛇,或者有钱有势,虽然经常赊理发匠的账,可是理发匠不敢去催讨,也不肯详谈,怕得罪人。
作为讲述者,他的意图: 1.生意人待客之道,新顾客上门,热情陪聊。 2.对外地人,作为土著,展示自己对小镇的无所不知,带点炫耀。美国女作家克比-莱森《海蒂的天空》,写到蒙大拿荒凉的小镇少有人来,每来一个新人,最近的邻居因为最早看见新人,就有了向大家炫耀的新谈资,社交场合因此而得意,大概就是这种心理。
重新写开头: 那个恶棍终于死了,他早就该下地狱。上帝啊,虽然我无数次在绝望的黑夜向你求乞和祷告你都没有应允,可是,这一次,仁慈的上帝终于显灵了,否则,一个傻瓜,一个智商低下得连自己在干什么都不知道的傻瓜,一个从来没有开过枪的傻瓜,怎么会那么准确地,一下子就把吉姆干掉呢?
当然,既然大家都说保罗是傻瓜,那么,我也跟着这么说好了,以免因此又多了个被攻击的把柄。说实话,我有时候觉得保罗一点也不傻,只不过他和小镇上那些无赖们有点不一样,他天真,善良,真的,如果你和他多呆几天你就会发现的。
我也和小镇的很多姑娘不一样,仅仅因为我长得漂亮、读书多、到大城市见过世面,这群愚蠢的乡巴佬,就合伙欺负我。这个肮脏的小镇,我恨透了它,美好总是被丑恶攻击,善良总是被无耻欺压。
哪怕吉姆已经死了,小镇似乎也并没有变得更好一点。我不懂医生为什么要到这里来,如果他现在终于看清了小镇的本质,终于肯离开,那么,我立刻跟他走,带着我那顽固的母亲。我相信医生能够说服她、照顾她,在她死后把她葬回故乡。
亲爱的医生,我爱他,上帝保佑他平安。他当然一切平安,吉姆死的时候,他并不在现场对吧?我听说事情是这样的……
问题2:小说开始:理发匠开始给新到小镇的顾客理发,同时开始闲聊。 小说结束:头发理好了,理发匠问顾客最后一道程序,要不要先吹干再梳头。
这样安排,也是许多经典小说的套路,比如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茨威格《象棋的故事》、契诃夫《醋栗》、普希金《驿站长》等等,举不胜举。这种第一人称叙述情境的目击者类型(“我”讲述“我看见他们的事”)叙述方式,能够给读者一种记者采访还原现场般的真实感,有同时暗示了读者和作者大家都是局外人,这种感觉很微妙,既满足了读者的窥私癖,满足了八卦爱好,又撇清了作者潜在的责任和风险。
更主要的是,这种局外人的设置,既代入又疏离,更加令人深思,令人震撼。仿佛让读者坐在空旷黑暗的剧场,观看灯光明亮的舞台上,一幕幕悲欢离合,读者会在舞台人物身上,发现熟悉的东西,唤起共鸣:天啊,《理发》这场戏,是在讲我家所在的那个城镇吗?同时又又庆幸:还好还好,那个肮脏的小镇,是作家编出来的,我家所在的小镇,稍微好一点吧?
问题3:出现的人物: 1.理发匠惠特尼:是事情的旁观者,曾经被吉姆戏辱。 2.吉姆:是个无赖,欺负一切可以欺负的人,包括自己的妻子,最后被保罗开枪打死。 3.荷德:吉姆说笑话时的搭档。几乎没有正义感。 4.米尔特:小镇居民,喉结大,被吉姆和荷德联合嘲笑,敢怒不敢言,挤出点笑容。 5.查尔斯:开药房的,一星期刮脸三次,在理发店有自己固定的刮脸杯子,紧挨着吉姆的杯子。 6.吉姆的妻子:不知道名字,一个可怜的女人,试过做衣服挣钱,但不成功,主动问吉姆打零工的雇主要工资养家,也不成功,想离婚又离不了,懦弱愚蠢的小镇人几乎没有人敢帮助她。 7.吉姆的孩子们:不知道几个,不知道名字,不知道年龄,估计不过三五岁。 8.斯泰尔医生:非小镇土著,一年前来到小镇,衣着整洁,善良,随和,正义感很强。验尸官死后,他被说服接任。当吉姆妻儿被吉姆戏弄、因为看不成马戏哭,他出钱带那可怜的娘几个去看戏。保罗经常被捉弄,医生却不嫌弃保罗,保罗因此把医生当成了朋友。朱莉被吉姆模仿医生的声音戏弄,保罗告诉了医生事情的经过,医生非常愤怒。 9.保罗:智商有点低,经常被欺负。只有医生和朱莉尊重他,把他当做平等的人看待,保罗因此把这二人当成朋友。当吉姆说要划船去打野鸭,保罗主动开口要和他一起去。也许是保罗自己的预谋,也许是保罗和医生商量好的计划,也许是医生的计划但是保罗愿意共同参与,反正,最后保罗开枪杀死了吉姆。 10.朱莉:美丽善良的好姑娘,在大城市见过世面,与小镇人格格不入。爱母亲,被迫留在小镇。一厢情愿地单恋着医生。 11.朱莉的母亲:一个昏聩固执、鼠目寸光的老太太,半残疾,从不出门,不能给女儿任何安慰。 12.乔-巴恩:小镇的执法官。吉姆试图强奸朱莉,朱莉逃脱,电话执法官。吉姆吓得逃跑。第二天执法官警告吉姆。是个称职的执法官。 13.老约翰夫妻:理发匠的老主顾,吉姆曾经模仿约翰太太的声音骗理发匠。吉姆死后,老约翰和保罗一起等在湖边的岸上。 14.赖特:开台球室的,生意很好,因为小镇的无赖们喜欢打台球。
除了主要人物四个,配角多达十人,而且都颇具个性,读者不会把这一个配角和另外一个配角搞混。怪不得听过某小说家的一句话:连小说都不会写,怎么好意思自称作家。确实,写小说需要严谨,需要构思,需要事先建立人物谱图,像做工程一样,循序渐进,先画草图,再打基础,再立框架,再添砖加瓦。这个过程很重要,也就是赋予人物名字的同时,必须事先设计好他的基本性格,并且用最简洁的文字,用最有代表性的语言和行为,概况出鲜明的性格特征。我写惯了散文,喜欢跟着情感的律动东游西逛,喜欢兴之所至一挥而就,逻辑性和耐心都缺乏。这是值得我反思的。
问题4:吉姆第一次出场:晚饭一吃完就到了理发店,一屁股坐到自己专属的大椅子上。原先不管谁坐在那椅子,都得让座。暗示了吉姆一贯霸道,小镇人都不敢惹他。 保罗:棒球赛开始前,吉姆让保罗去买钥匙。估计保罗果然上当了。读者于是明白了保罗果然有点傻。 朱莉:逛街。保罗看见了朱莉逛街立刻跟一路。暗示了朱莉的宽容善良。 医生:到理发店刮脸,理发匠乘机告诉医生自己老婆生病,医生答应给病人看病。这是一个尽职医生的正常反应。
我想了半天,没发现什么深意,大概是作者写得本来就是鸡毛蒜皮人间百态,最平淡的生活场景里掩藏着最深的丑恶和凉薄,所以,这四个人物的出场方式,作者应该精心设置,但是看不出设置的痕迹,因为作者用的都是他们最普通、出现频率最高的场景,和他们日常生活中的任何一天一模一样。他们的本来面目,就是这样不经意地暴露出来。于是这种最普通的场景,就成了典型,典型动作、典型语言。用人物的典型动作和典型语言塑造人物是最省力的吧?
问题5:1.奉行和气生财的理发匠偶尔两次说漏了,说吉姆有点缺德、自作自受,这才是理发匠的真心话。2.米尔特被吉姆嘲笑,敢怒不敢言,挤出点笑容。3.理发匠说镇上的年轻人谁都配不上朱莉。4.朱莉被吉姆戏弄之后,理发匠说:可怜的朱莉。5.理发匠评论吉姆的死亡,是那一清二楚是过失杀人。
点点滴滴,不动声色,作者却把自己的道德观价值观融入了故事里。很明显,作者对地头蛇吉姆和闭塞愚昧的小镇,充满愤怒和谴责,作者希望真善美战胜假恶丑。电影《西西里的美丽传说》与这篇小说有些相似。这就是写小说的快乐所在:也许作者生活在某个落后小镇,对小镇的民风民俗极其反感,却无能为力;有个地头蛇令人不齿,可是现实生活中又拿他没办法,于是可以编一部小说,把地头蛇写死掉,把小镇的无赖们集中亮个相,曲折表达自己的爱与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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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沐周 2019-06-15 10:23:24
1、该小说采取第一人称叙述情境的目击者类型(“我”讲述“我看见他们的事”),但文中的“我” 1、该小说采取第一人称叙述情境的目击者类型(“我”讲述“我看见他们的事”),但文中的“我”真地将自己知道的全部情况都讲述出来了吗?他保留未讲的事情有哪些?作为讲述者,他的意图是什么?他对自己讲的故事的态度如何?如果采用上帝全知视角或者其他人的视角(如傻瓜保尔或者朱莉)切入,该小说会出现什么变化? 文中的“我”,一位美国偏僻小镇上的理发师迪克·惠特尼,受限于自己的狭隘认知和当地扭曲的价值判断体系,即使曾受过吉姆的捉弄(吉姆曾在大冷天模仿约翰·斯考特太太的声音骗迪克上门为她死去的丈夫刮脸,迪克上门后发现约翰·斯考特没死),也对自己的遭遇不以为然,因此对他人所受的捉弄更是不当回事。他认为“吉姆的确有点糙,不过本质上是个好人。吉姆可不是个笑话精嘛!吉姆可不是个人物嘛!” 他的确认真讲述了自己所知道的有关吉姆的全部情况,但是仅限于他所看到的和听到的。我们知道,世上很多事情,即使亲眼见的也未必属实,再加上他道听途说的,以及他用自己的价值观判断的,最后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幅有些失真的画面。作为讲述者,他只是以一位理发师的身份向一位外乡人传播八卦,其中包含他对吉姆死去后生活中少了乐趣而感到遗憾的心情,他并没有看清吉姆是个地道的地痞流氓的本质,也没有把吉姆当作一个失去的朋友而感到惋惜,但是如果有可能,他肯定不会放过像吉姆一样捉弄别人取乐的机会,因为他和镇上大多数男人们一样不反对吉姆的所作所为,尽管他这样随大流也可能是出于保护自己的目的。 如果用上帝全知视角讲述这个故事,可以写成一个猎奇故事般的结局意外的“小镇搞笑人物意外死亡事件”,也未尝不可,但未必如现在这种讲述方法新颖别致,行文也未必如现在这般妙趣横生。作者选择这种视角讲故事,肯定是最恰当的讲述方式,他就是想通过一个三观不怎么正的讲述者来反衬其他人物的性格特点乃至整个小镇的价值观。采用其他人的视角,特别是正义方的视角,无法让读者通过故意设置的层层迷雾去探索讲述者没有说出的真相。我个人感觉,吉姆的死,是一场精心设计的代表正义的谋杀。理发师迪克的这些话暴露了真相:“医生会干件什么事,但是需要仔细谋划。”“保罗问过他觉得那个恶作剧怎么样,他告诉保罗不管是谁做出那种事,都不该留着活命。”“我说这事做得有点缺德,可是吉姆只是什么样的恶作剧都忍不住想开,不管有多缺德。” 请尝试以不同的叙述视角重新写开头(200-300字)。 保罗·迪克森: (模拟保罗面对警察的问询) 吉姆总是喊我叫“布谷鸟”。他才是布谷鸟呢,我拿起枪对准了这只布谷鸟,“嗵”的一声,这只布谷鸟倒头挂了,再也不会叽叽喳喳乱叫了。警察老爷,你也不喜欢烦人的布谷鸟吧,你们手里的枪都是打布谷鸟的,对吗?我们镇上很多人都是布谷鸟,你们可以随便打,包括那个理发师迪克,他总是在给人理发时嘻嘻哈哈地讲别人的笑话,我觉得一点都不好笑,他自己却笑得停不下来。不过,有三个人你们千万不能打,那就是我的妈妈、斯泰尔医生和茱莉小姐。茱莉小姐是上帝派到我们镇上的一位天使,我喜欢听她说话,她话不多,可声音比教堂里唱的赞美诗都好听。我经常跟在茱莉小姐身后,远远地听她说话。我不靠近她,我怕她受到惊吓。我妈妈说,人受到惊吓会变傻,就像我现在这样。可是,斯泰尔医生说我不傻,他给我做治疗的时候这么说的。 2、小说从什么地方开始又在什么地方结束的?这种安排有什么深意?标题与主题之间有什么关系? 从理发师迪克接待一位前来理发的外乡客人开始,到他为这位客人理完发结束。小说通篇都是迪克一人唱独角戏,讲述了当地所谓的“笑话精”吉姆的各种糗事以及因他而起的杀人事件。从理发开始,到理发结束,也是迪克作为旁观者对整个杀人事件来龙去脉的梳理,限于自身的认知,他对被杀者吉姆始终抱有同情态度,他认为吉姆本质上是个好人,罪不致死。 我个人观点是,吉姆绝对是个人渣,虽然罪不致死,但他的行为已经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单是他捉弄自己老婆和孩子的行为,从道德上而言,早就该死好几回了。(由此想起港片里塑造的黑社会老大,不管怎么作恶多端,对自己的老婆孩子还是很有情义的。像吉姆这种人设,可以说是小说人设光谱中最令人齿冷的暗端。) 而比这更可恨的是,他周围大部分人都不反对甚至效仿他的行为。像吉姆种种打着法律擦边球的恶劣行为,法律无法制裁,道德不起作用,唯一的希望就是出现一个绿林好汉式的人物来干掉他。小说中实现了,但这不是根治的方法,因为小镇上大部分人并没有因为吉姆的死而觉醒,在那样封闭落后的土壤里,还会继续滋生类似吉姆一样的人(比如荷德)。即使到了当代,像吉姆这种损人不利己、无恶不作的人,也如剪不断理还乱的头发一样,比比皆是,单靠绿林好汉是杀不过来的,打黑除恶,恐怕还得依靠国家健全法制的强有力实施。 3、这篇小说出现了哪些人物?请勾勒出他们之间的关系图;你从中是否学会,当创作众多人物时,如何使看似最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也有自己的独特性? 按出现顺序: 理发师迪克·惠特尼(“我”):讲述者,小说中被吉姆捉弄的第一人,习以为常的受害者。 理发馆里的外乡客人:听理发师迪克讲述,在小说中以“你”的形式出现,与“我”构成互动关系,未出场。 吉姆·肯德尔:迪克所讲故事中的主角,多起霸凌事件中的霸凌者,杀人事件中的被杀者。小说的线索人物。 荷德·梅耶斯:吉姆的同伴,帮凶,为吉姆干坏事敲边鼓,与吉姆是同盟关系。 米尔德·谢波德:理发师迪克的客人,小说中被吉姆捉弄的第二人,忍气吞声的受害者。起衬托作用。 查理·韦尔:理发师迪克的客人,未出场,其在理发馆里的杯子与吉姆的杯子放在一起,引起“我”对吉姆的怀念,表明吉姆虽死,别人对他的崇拜犹在。起衬托作用。 亨利·史密斯:干货店店主,其老婆遭吉姆写匿名信诽谤,小说中被吉姆捉弄的第三人,未出场的受害者。起衬托作用。 吉姆的老婆:无能力抚养孩子,没法跟吉姆离婚,小说中吉姆捉弄的第四人,无可奈何的受害者。带孩子去看马戏,被吉姆放鸽子,斯泰尔医生帮她买了票,引出斯泰尔医生出场。起推动情节的作用。 斯泰尔医生:帮吉姆的老婆和孩子买看马戏的票,得罪了吉姆,遭吉姆捉弄,后设计杀死了吉姆,小说中被吉姆捉弄的第五人,奋起反抗的受害者。小说的关键人物。 老甘布尔和富特:镇上原来的两个庸医,未出场,衬托斯泰尔医生在业务上的能干。 肯·贝蒂:镇上原来的验尸官,出场即死,斯泰尔医生兼了他的并不挣钱的缺,衬托斯泰尔医生的好心,也暗示吉姆死后由医生本人进行的有利于保罗的验尸。 保罗·迪克森:杀死吉姆的人,镇上的傻子,长期受吉姆捉弄,只有母亲、斯泰尔医生和茱莉对他好,在斯泰尔医生的暗示和诱导下杀死了吉姆,小说中被吉姆捉弄的第六人,奋起反抗的受害者,引出茱莉·格雷格出场。小说的关键人物,也推动小说情节发展。 茱莉·格雷格:受过教育、很有教养的大龄剩女,对保罗友好,喜欢斯泰尔医生,经常受到吉姆的骚扰,小说中被吉姆捉弄的第七人,羞恼躲避的受害者,因反抗引发吉姆的报复。小说的关键人物。 茱莉的父母:失败的生意人和残疾人,充当茱莉的背景介绍,说明茱莉为何无法离开小镇。 理发师迪克的老婆:迪克带她去斯泰尔医生那里看病,引出迪克目击茱莉与斯泰尔医生一见钟情,传到吉姆耳朵里,引起吉姆嫉恨斯泰尔医生。起推动情节的作用。 乔·巴恩斯:镇上的执法官,茱莉父亲的老朋友,出面阻止吉姆骚扰茱莉,此事传出,导致吉姆怀恨在心,伺机报复茱莉。起推动情节的作用。 约翰·斯考特夫妇:吉姆变声捉弄理发师迪克的整人事件中的当事人,以此证明吉姆模仿他人声音惟妙惟肖,为他模仿斯泰尔医生戏弄茱莉得逞做铺垫;这对夫妇也是保罗杀死吉姆所在的野鸭湖的所有者。起推动情节的作用。 弗兰克·阿博特:镇上的小公共汽车司机,为迪克和斯泰尔医生开过车。起点缀情节的作用。 由此看出,小说中的每个人物都不是随随便便设置的,他们在作者的静心安排下,在小说中分别发挥了大大小小的各种作用。即使只有一个名字出现,也要承担作为一个小说人物的责任。 4、 请把小说中重要角色(吉姆、医生、保尔、朱莉)的第一次出场方式单独挑出来细细思考,看看你从中学到了什么? 吉姆第一次出场: 吉姆和荷德六点钟左右晚饭一吃完就来了。吉姆会一屁股坐到那张大椅子上,离那个蓝色痰盂最近。不管原先是谁坐在那张椅子上,哎,吉姆一进来,那个人就会起来让给他坐。 此段表现了吉姆与荷德狼狈为奸,横行霸道,别人对吉姆很惧怕,见了他便退避三舍。 医生第一次出场: 哎,好像是他们正在哭的时候,斯泰尔医生过来问是怎么回事,可是肯德尔太太脾气倔,不肯告诉他,孩子们倒是跟他说了,医生坚持带他们还有他们的妈去看演出。 此段说明了医生豪爽,仗义助人,性情比较执著;也表现了吉姆的老婆死要面子活受罪。 保罗第一次出场: 可是我要告诉你我们镇上一个可怜的小伙子的事——保罗·迪克森——他十岁左右时从树上摔下来,碰到了头,留下一点后遗症,一直没治好,不缺胳膊不少腿,就是脑袋傻。 此段出自理发师迪克之口,为保罗因对他友好的茱莉受辱,做出一个傻子最本能的反应,最终杀死吉姆做了很好的铺垫。 茱莉第一次出场: 保罗跟别人没多少交往,只除了他的妈妈、斯泰尔医生还有镇上的一个姑娘,名叫茱莉·格雷格——应该说,她不再是个姑娘了,而是很接近三十或者三十多了。 此段从年龄上透露了一个信息,茱莉在这个偏僻的小镇上多年来没有知音,为她后面见到医生便一见钟情设下伏笔。 5、小说作者如何将自己的道德观念融入到故事当中的?这其中渗透的价值观是什么?对你有什么样的启发或借鉴? 小说作者通过理发师迪克的讲述,表现了一个偏僻小镇的大部分人对于恶势力的集体麻木、失聪和失明。如果不是反复多读了几遍,连我自己也差点被理发师迪克的讲述带到了沟里,也认为他眼里的吉姆“本质上是个好人”,而没有想到理发师本人眼睛里已经进了不明是非的魔鬼的魔镜碎片,甚至比安徒生童话《冰雪皇后》里的魔鬼的魔镜碎片还要糟糕,不光看什么都不对头,还把美的看成了丑的,丑的看成了美的。 从小到大,我们见过很多作恶的人,最终发现,他们一个也没有逃过命运的惩罚,尽管有时这样的惩罚来得太晚。无论如何,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至于正义是怎么来的,当属于另外一个话题)。或许只有这么想,才不会对这个世界感到彻底绝望。当然,作者本人可能无意表现这样宽泛的主题,他其实更着力于表现人性的黑暗与光明。即使在人性集体最黑暗的时刻,只要还能看到人性的光明,我们的未来就有希望。 小说的表现手法很特别,相当于通过照哈哈镜看人。在以后的写作中,假如选择以不可靠者的口吻讲述故事,一定要设身处地考虑到讲述者本身的局限,尤其要事先弄清楚讲述者是一块什么样的哈哈镜,会把事实歪曲到什么程度。这么想来,写作也就成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 李非若我们镇上有许许多多布谷鸟……重新开头关于布谷鸟这一段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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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深深处 2019-06-19 20:02:02
1、小说采取第一人称叙述情境的目击者类型(“我”讲述“我看见他们的事”),但文中的“我”真地将自己知道的全部情况都讲述出来了吗?他保留未讲的事情有哪些?作为讲述者,他的意图是什么?他对自己讲的故事的态度如何?如果采用上帝全知视角或者其他人的视角(如傻瓜保尔或者朱莉)切入,该小说会出现什么变化?
文中的“我”并未将自己知道的全部情况都讲出来,他保留未讲的事情例如吉姆究竟是个怎样的人,他只是以自己的观点来讲述,并不客观,还有斯泰尔医生到底如何向保罗叙述那场恶作剧的,他又是怎么有所谋划他也没讲清楚,作为叙述者,他的意图是让听众相信他所说的话,认为他所讲的都是真的,他对自己将的故事并未表达过多的情感,好像一切都与他无关,他只是在讲一个搞笑的人怎样用恶作剧使镇上的人开心,但他并不认为这些恶作剧的本质其实是道德败坏,是一种真实的恶意。
朱莉视角:吉姆终于死了,你知道的,他是镇上最可恶的一个人,可恶到甚至连自己的妻儿都不放过,他和他的跟班们每日无所事事,总是做些所谓的恶作剧逗大家享乐。这个镇上的人大都病了,以至于他们竟然纵容这样一个人成了他们的焦点。他的那些恶作剧带给当事人的伤害可不是像玩笑一样可以一笑置之的。 哎,他竟然死了,而且还是被可怜的保尔打死的,我真担心他会被警察问讯,希望他会因为精神问题脱罪吧,那是失手,那只是一次失手,天啊,可怜的保尔。吉姆的死也许会让某些人感到惋惜,但真正明智的人是不会这样认为的,这是上帝的选择,如果他真的存在的话。
2、小说从什么地方开始又在什么地方结束的?这种安排有什么深意?标题与主题之间有什么关系? 小说从理发师“我”给一位理发的顾客讲述吉姆的故事开始的,又在我问顾客是抹了油梳好还是这样梳好中结束的,这种安排将整个故事套在了理发师对顾客的讲述中,这只是理发师一个人的絮絮叨叨,而且这样安排很容易让我相信理发师所说的话,好像他说的是真的,但当仔细反复的阅读过后,会发现一切似乎并不是这样,他故事里的主角吉姆并不像他说的一样值得同情,那时一个品质极坏的恶棍。 标题理发与主题的关系:整篇小说就是在理发的过程中由理发师的叙述完成的,理发结束也意味着小说的结束。
3、这篇小说出现了哪些人物?请勾勒出他们之间的关系图;你从中是否学会,当创作众多人物时,如何使看似最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也有自己的独特性? 小说中出现了理发师、吉姆、荷德•梅耶斯、米尔特•谢波德,查理•韦尔,吉姆的老婆孩子、斯泰尔医生、亨利•史密斯、老甘布尔、富特、保罗•迪克森、朱莉•格雷格、乔•巴恩斯、约翰•斯考特、弗兰克•阿博特。 理发师:整篇小说的讲述者。 吉姆:小说的主人公,由他的死引起了理发师对顾客的这次叙述,他是镇上出了名的搞笑大王,尽管他的恶作剧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 荷德•梅耶斯:吉姆的跟班和帮凶,随波逐流的流氓。 米尔德•谢波德:他是一个理发店的顾客,曾经被吉姆恶搞过,他的存在为了说明吉姆是怎样一个爱搞恶作剧的人。 查理•韦尔:他的杯子与吉姆的挨在一起,理发师看见杯子便会想起死去的吉姆。 吉姆的老婆孩子:他们也是被吉姆作弄的对象,由此可见吉姆是一个多么不知廉耻的家伙,连自己的亲人也不放过。 斯泰尔医生:镇上少有的明白人,他正值、善良,因为帮助吉姆的妻子孩子渡过难关而遭受吉姆的忌恨,后来他设计让保罗杀死了吉姆。 亨利•史密斯:干货店老板,吉姆写信说自己与他老婆有染,是吉姆恶作剧作弄的对象之一。 老甘布尔和富特:镇上的两个医生,似乎医术和人品均不如斯泰尔。 保罗•迪克森:杀死吉姆的凶手,他是镇上少有的好人,虽然脑子有问题,但是心灵纯洁,经常被吉姆欺负,后来失手杀死吉姆。 朱莉•格雷格:心地善良的姑娘,喜欢斯泰尔医生,也是经常被吉姆戏弄,她的存在也是间接导致了吉姆的死亡,因为斯泰尔医生正是因为她被吉姆戏弄才告诉保罗,使保罗杀死了吉姆。 乔•巴恩斯:执法官,朱莉父亲的朋友,制止了吉姆对朱莉的恶行。 约翰•斯考特:吉姆用来捉弄理发师时所冒充的人,吉姆很善于模仿别人的声音,理发师对于自己被捉弄似乎并不怎么在意。 弗兰克•阿博特:镇上的公交车司机。
小说中人物众多,但并不显得单调,每个人的出场都有他的作用,虽然有些人着笔不多,但依然可以看出他们的不同。
4、请把小说中重要角色(吉姆、医生、保尔、朱莉)的第一次出场方式单独挑出来细细思考,看看你从中学到了什么? 01、吉姆:他们以前在星期六经常搞出很多乐子。星期六的这儿,四点钟开始人就满当当的。吉姆和荷德六点钟左右晚饭一吃完就来了。吉姆会一屁股坐到那张大椅子上,离那个蓝色痰盂最近。不管原先是谁坐在那张椅子上,哎,吉姆一进来,那个人就会起来让给他坐。
吉姆的出场让人感到他在镇上威望很高,别人都会给他让座。
02、医生:哎,好像是他们正在哭的时候,斯泰尔医生过来问是怎么回事,可是肯德尔太太脾气倔,不肯告诉他,孩子们倒是跟他说了,医生坚持带他们还有他们的妈去看演出。吉姆后来得知这件事,他跟斯泰尔医生结下梁子,这是原因之一。
医生的出场说明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并且与吉姆结下了梁子。
03、保罗:可是我要告诉你我们镇上一个可怜的小伙子的事——保罗•迪克森——他十岁左右时从树上摔下来,碰到了头,留下一点后遗症,一直没治好,不缺胳膊不少腿,就是脑袋傻。吉姆•肯德尔以前叫他“布谷鸟”,吉姆对脑袋不正常的人都那样叫,只是他叫人们的脑袋是豆子。脑袋是豆子,疯子是布谷鸟——这是他另外一句俏皮话。只不过可怜的保罗没疯,只是傻。
保罗的出场说明他从树上摔下来,脑袋有些傻,吉姆总是戏弄他,保罗与吉姆是对立的,这也为保罗杀死吉姆埋下伏笔。
04、朱莉:保罗跟别人没多少交往,只除了他的妈妈、斯泰尔医生还有镇上的一个姑娘,名叫茱莉•格雷格——应该说,她不再是个姑娘了,而是很接近三十或者三十多了。 医生刚到镇上时,保罗好像觉得来了个真正的朋友,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医生的诊所,只是他回家吃饭或睡觉时,要么是看到茱莉•格雷格在买东西时,他才不在那儿。
朱莉出场说明她是个大龄剩女,并且保罗很喜欢她,也为保罗杀吉姆埋下伏笔。
5、小说作者如何将自己的道德观念融入到故事当中的?这其中渗透的价值观是什么?对你有什么样的启发或借鉴? 小说作者借助理发师的叙述来讲故事,但理发师并没有刻意去表达自己的道德观念,他只是冷静的叙述他所知道的事,当然他虽未明确表明自己的立场,但他并不讨厌吉姆,他觉得镇上失去了他少了很多乐趣,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他也是个麻木不仁的人,对于吉姆这样一个恶棍,他其实是支持他的,他对于吉姆恶作剧产生的后果只是当做一种玩笑,一种生活的乐趣,他所讲的故事并不代表作者真正的意图。 作者让这样一个人来叙述是一种很新奇的写法,这让我们很容易相信叙述者所说的话,但恰恰他的话仔细推敲起来却并不可信,作者将自己的价值观隐藏在背后,需要读者仔细去发现,这让阅读成为一种探险,一种很新奇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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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小说 2019-06-21 18:40:27
1、该小说采取第一人称叙述情境的目击者类型(“我”讲述“我看见他们的事”),但文中的“我”真地将自己知道的全部情况都讲述出来了吗?他保留未讲的事情有哪些?作为讲述者,他的意图是什么?他对自己讲的故事的态度如何?如果采用上帝全知视角或者其他人的视角(如傻瓜保尔或者茱莉)切入,该小说会出现什么变化?
请尝试以不同的叙述视角重新写开头(200-300字)。 作者以一个理性的角度去讲诉一个表面上的事情,他隐藏了吉姆可恶的一面。作者只是讲诉了吉姆的幽默搞笑,喜欢捉弄人,刚开始你一听觉得是在平淡的讲诉一个人,甚至是夸奖。 我因为作者是用了反讽的方式讲诉了吉姆的恶行,他用这种方式既不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更不会让大家知道吉姆死亡的真相。他心里也憎恨吉姆这种人。所以他就用了这种方式来向身边的朋友和理发的人讲关于吉姆的事情。
全知视角描写开头 “吉姆·肯德尔被人打死了,真是件不幸的事,我们小镇上再也不会有这么幽默搞笑的人了。虽然他的搭档霍德·梅耶斯还在努力让大家发笑,但他始终只是吉姆的助手,只能配合吉姆的笑话,他说的话才搞笑,” 理发师一边给顾客理发,一边想理发店内的人说着,脸上没有过多丰富的表情,只是一副认真给顾客理发的样子。 理发师给理发店内的人们讲了很多吉姆生前的事情。吉姆如何在每个星期六制造出一些搞笑的事情,他每天吃过饭和霍德.梅耶斯都会在他的店里坐一会儿讲些笑话。 吉姆总是坐在一个专属他的座椅上,脚上放着痰盂。他不讲笑话时就会不停的吐痰。 理发师还讲了吉姆是如何讲他搞笑的才华用到他妻子和孩子的身上。他会让妻子和孩子在马戏团入口处苦苦等他好久,自己却去吃酒,然后找一个台球厅,美美的睡上一晚。 他更会模仿女人和男人的声音,来捉弄他喜欢的茱莉。 镇上脑子有问题的保罗也逃不过他的捉弄,因为吉姆会为了搞笑不放过一次机会。
2、小说从什么地方开始又在什么地方结束的?这种安排有什么深意?标题与主题之间有什么关系? 小说从理发师日常给顾客理发时开始,他像往常一样一边理发一边给理发店里的顾客讲着发生在他身边的人和事,这样的安排会使读者觉得理发师就是和其他人一样,平淡的讲述着所见所闻,他用这种不刻意,不夸张的口吻去把故事讲给大家听,可信的力度自然会更更大。 标题《理发》与本文主题之间存在着呼应关系,开头以理发师在店里给顾客理发时开始讲述关于吉姆的和其他人物的故事,故事结尾以理发师给顾客理发完毕结束。 这种方式让整篇小说自然,流畅,让读者感觉理发师并不是因为讲述吉姆的故事而去讲故事的,而是因为他为了不让正在理发和等待理发的顾客无聊,才讲故事的。
3、这篇小说出现了哪些人物?请勾勒出他们之间的关系图;你从中是否学会,当创作众多人物时,如何使看似最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也有自己的独特性?
人物关系图:
讲述人--理发师惠特尼
爱搞笑、捉弄人的吉姆.肯德尔
霍德.肯德尔(为了突出吉姆搞笑和捉弄人有多过分的效果)
米尔特.谢波德(为了突出吉姆不分场合不分是谁都会开玩笑)
吉姆的妻子(为了突出他不好的一面和缺点,更体现了他捉弄人不分是谁的恶行)
斯泰尔医生
茱莉小姐喜欢他
和保罗的关系很好
因帮助了吉姆的妻子和孩子被吉姆视为仇敌
杀死了吉姆的傻子保罗.迪克森
吉姆总是捉弄他
不信任别人只愿和镇上的茱莉及斯泰尔医生说话保罗.迪克森告诉他吉姆捉弄了茱莉,一时气愤说出吉姆得死的话,保罗照做了。
茱莉小姐
斯泰尔医生是她喜欢的对象
吉姆模仿斯泰尔的声音给他打电话捉弄了她
保罗喜欢她,所以为了替她出气杀死了吉姆
其实小说中每个人物的出现,都有他的作用和辅助主角来发展需求的。所以在写小说前,要清楚每个人物在文中的作用,要干什么,他们要和主角有怎样的关系才能使情节产生冲突和高潮。他们怎么衬托主角的性格和形象。从而让主角更加立体,更能让读者印象深刻。 4、 请把小说中重要角色(吉姆、医生、保尔、茱莉)的第一次出场方式单独挑出来细细思考,看看你从中学到了什么?
吉姆第一次出场 你刚到,不是吗?我觉得在这儿没见过你,我希望你会喜欢得待下来。我说了,这儿根本比不上纽约或者芝加哥,可是我们过得也很不错。不过自从吉姆·肯德尔被打死后,没以前那样好了。他活着时,经常和霍德·梅耶斯一起,把镇上的人逗得哈哈大笑。我敢打赌,跟国内同等规模的镇相比,没哪儿比这儿的人们笑得更厉害。
吉姆是个搞笑的家伙,荷德几乎跟他半斤八两。吉姆不在后,荷德想跟以前那样兴头不减,但是在可以说没人合作的情况下,想做到就很难。
先是说吉姆的死因,然后介绍吉姆是个怎样的人。这样的写法会让读者觉得作者是在怀念死去的角色,但这只是为了错误引导作者使的一个小技巧。
斯泰尔医生第一次出场 哎,好像是他们正在哭的时候,斯泰尔医生过来问是怎么回事,可是肯德尔太太脾气倔,不肯告诉他,孩子们倒是跟他说了,医生坚持带他们还有他们的妈去看演出。吉姆后来得知这件事,他跟斯泰尔医生结下梁子,这是原因之一。
作者既没有多过冗长的介绍斯泰尔医生是怎样的一个人,也没用过多介绍他的性格。但是从斯泰尔医生询问吉姆的妻子和哭泣的孩子时,就像读者传达出他的善良,后面他坚持要帮助吉姆的妻子和孩子们,也说明他是一个热心肠,不愿轻易放弃一件事的人。 到这些作者都没有写出来,而是让读者自己去发现。 保罗第一次出场 可是我要告诉你我们镇上一个可怜的小伙子的事——保罗·迪克森——他十岁左右时从树上摔下来,碰到了头,留下一点后遗症,一直没治好,不缺胳膊不少腿,就是脑袋傻。吉姆·肯德尔以前叫他“布谷鸟”,吉姆对脑袋不正常的人都那样叫,只是他叫人们的脑袋是豆子。脑袋是豆子,疯子是布谷鸟——这是他另外一句俏皮话。只不过可怜的保罗没疯,只是傻。
你可以想像吉姆老是拿保罗寻开心,无所顾忌。他会叫他去白门面修车房买左撇子用的扳手,当然没什么左撇子用的扳手嘛。
这一段对保罗的描写也是为了呼应小说开头吉姆被人打死的段落,一开始觉得和吉姆的死没多大的关系,但越往后读,读者就会发现他与吉姆的关系和恩怨。
茱莉第一次出场 不过我还要告诉你茱莉·格雷格的事。格雷格老头儿做的是木材生意,可是酗酒,死的时候钱几乎赔光,留下来的只有房子和刚刚够用的保险金,能让这个姑娘勉强过日子。
保罗第一次出现是为了呼应小说开头吉姆被谁打死,那么茱莉这段开头是为了铺垫小说最后吉姆死因。更是突出了吉姆好色的和无耻的一面。
5、小说作者如何将自己的道德观念融入到故事当中的?这其中渗透的价值观是什么?对你有什么样的启发或借鉴? 小说作者用理发师的视角,以一种日常聊天的方式讲述吉姆这个人物的道德的败坏和恶行。但作者没有直白的把吉姆这个人物的真面目写出来,而是以一种反讽的方式,理性的讲一个关于一个恶人怎么作恶多端,怎么死去的故事。 作者以一种理性,文明的方式去讲述,去谴责,去暗讽一个恶人被自己作死的故事。 作者体现了一种理性,理智看待一个人好与坏的价值观,他不会去谩骂恶人,也不会去夸赞好人。只是用一个中立的角度去看待人事物。不去 干涉,也不会去破坏。只做好本分的事情。 我觉得小说中理发师有点太中立和理性了,这样反而会让人觉得他是一个冷漠的人,只是为了自己安稳的生活所表现出来的一些性格特性。 不能说他这样好还是不好,当代像理发师这样的人也不少,有的是真的就和理发师一样,有的是因为性格和能力的原因不得不喝理发师相似。有的则是因为成长环境和人生经历使得他们看起来和理发师无异。 小说作者反讽和暗喻的描写技巧可以作为一个不错的范本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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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注销] 2019-06-22 15:37:56
1、“我”显然故意轻描淡写,有所保留。他保留未讲的是镇上的很多人,比如医生、执法官、保罗、 1、“我”显然故意轻描淡写,有所保留。他保留未讲的是镇上的很多人,比如医生、执法官、保罗、茱莉以及他自己对吉姆的愤恨。作为讲述者,他的意图是,在纽约来的这个很有可能是侦探的顾客面前,和医生、执法官一起为保罗脱罪。 他对自己讲的这个故事并不是客观叙述,而是带着主观的感情色彩,状似闲聊,怀念死者,其实带出了很多对死者不利的信息,何时不经意地透露出引导性信息,何时忽略重要信息,看似漫不经心,其实对听者进行了诱导。 如果采用上帝或者其他人视角,那么这就是个普通的谋杀故事,不会有叙述者作为一个习惯与顾客聊天的理发师,东拉西扯地带出与案件不直接相关,但对人物塑造至关重要的讯息的机会。 保罗的视角: 十岁的时候,我从树上摔下来过,从那以后,镇上的人都叫我傻瓜保罗。除了妈妈,妈妈说我不是傻,只是想得有点少。就像吉姆老爱叫我去白门面修车房买左撇子用的扳手,我没有见过左撇子用的扳手,可是吉姆总是怂恿我去,有一次,我想也许他是真的很需要呢?所以我就去了,结果当然是没有,从那以后,他就叫我“布谷鸟”,疯子才是布谷鸟,我不是疯子,我只是想得有点少。 斯泰尔医生来小镇以后,我变得开心多了,我有朋友了!除了吃饭和睡觉,我都待在他的诊所里,他说他有办法让我变好。他给我安排了很多反应训练,做对了还有奖品,我真的觉得我变得好多了。 此外,还有茱莉,美丽的茱莉,每过几天,我们都会一起在镇上的铺子间散步,她对我温柔极了,她从不叫我傻瓜保罗,她叫我天真的保罗,她真是一个天使。 当我听吉姆吹嘘对她所做的一切之后,我拼命忍住想要揍他的冲动,我知道我打不过他,我只是把知道的一切告诉斯泰尔医生,他那么聪明,一定有办法惩罚吉姆。妈妈说,做了坏事的人都必须受到惩罚。 2、小说从“我”向顾客说起理发店的情况开始,在“我”问顾客头发怎么打理时结束。这样的安排使得全文呈现出一种理发师和顾客之间闲聊的随意感,给“我”轻描淡写地将一场谋杀掩饰成意外提供了合适的舞台。标题“理发”除了是全文发生的场合以外,还蕴含着看似平常地将多余的毛发剔除的寓意,与主题相符。 3、吉姆-(朋友)-荷德 -(对手)-茱莉、斯泰尔医生、保罗、乔 -(被讨厌)-吉姆妻子、米尔特、理发师 茱莉-(爱慕)-斯泰尔医生 -(被爱慕)-保罗 -(被保护)-乔 我的体会是,要从功能性的角度考虑小角色的安排,再看似微不足道的人物也有他独特的作用,或烘托主角的特点,或推动情节发展,这样就不会有被浪费的角色。 4、吉姆:我们过的也不错,不过自从吉姆肯德尔被打死后,没以前那样好了,他活着时,经常和荷德梅耶斯一起,把镇上的人逗得哈哈大笑。我敢打赌,跟国内同等规模的镇相比,没哪儿比这儿的人们笑得更厉害。 医生:哎,好像是他们正在哭的时候,斯泰尔医生过来问是怎么回事,可是肯德尔太太脾气倔,不肯告诉他,孩子们倒是跟他说了,医生坚持带他们还有他们的妈去看演出。吉姆后来知道这事,他跟斯泰尔医生结下梁子。 保罗:可是我要告诉你我们镇上一个可怜的小伙子的事——保罗迪克森——他十岁左右时从树上摔下来,碰到了头,留下一点后遗症,一直没治好,不缺胳膊少腿,就是脑袋傻。吉姆肯德尔以前叫他布谷鸟,吉姆对脑袋不正常的人都那样叫,只是他叫人们的脑袋是豆子。脑袋是豆子,疯子是布谷鸟——这是他另外一句俏皮话。只不过可怜的保罗没疯,只是傻。 茱莉:保罗跟别人没多少交往,只除了他的妈妈、斯泰尔医生还有镇上的一个姑娘,名叫茱莉格雷格——应该说,她不再是个姑娘了,而是很接近三十或者三十多了。医生刚到镇上时,保罗好像觉得来了个真正的朋友,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医生的诊所,只是他回家吃饭或睡觉时,要么是看到茱莉格雷格在买东西时,他才不在那儿。他透过诊所的窗户一看到茱莉,就会跑下楼,寸步不离地跟着她去了一间又一间铺子。这个可怜的小伙子对茱莉很着迷,茱莉对保罗也总是特别好,让保罗觉得茱莉喜欢他跟着,不过当然,在茱莉那一方,只是因为同情她。 以上人物的第一次出场,都展示了其最鲜明的特色,以及互相之间的关系,让读者第一时间就准确收获作者想传递的信息,线索清晰,人物多而不乱。 5、作者通过吉姆对陌生人、对妻儿、对弱者、对无辜者的作弄,将反派吉姆的可恶表现得淋漓尽致,引起读者的强烈反感,然后将吉姆送入一个恰好被他的所有对头合围的情境中,安排了完美的惩罚,就连复述这个故事的人都是对吉姆极为反感的理发师,因此正义的一方胜利得不留余地。这其中渗透的价值观,我认为是恶有恶报。 对我的启发有两点:第一,作者对善恶两方的刻画都非常鲜明到位,使得读者的情绪始终跟着作者的笔触,不会发生偏离。第二,在整个故事铺陈的过程中,叙述者刻意以“有趣”定义吉姆,使得读者对吉姆的反感之外又添一层压抑,致使结局吉姆被杀时,读来更加畅快,完全落人作者设置的局中。 ... 紫呀紫蝎子[内容不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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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粒🌈 (so what) 2019-06-24 23:31:32
1、该小说采取第一人称叙述情境的目击者类型(“我”讲述“我看见他们的事”),但文中的“我”真地将自己知道的全部情况都讲述出来了吗?他保留未讲的事情有哪些?作为讲述者,他的意图是什么?他对自己讲的故事的态度如何?如果采用上帝全知视角或者其他人的视角(如傻瓜保尔或者茱莉)切入,该小说会出现什么变化? 请尝试以不同的叙述视角重新写开头(200-300字)。 显然没有将全部情况都讲出来; 他隐瞒了受害者的反应,‘朱莉’被捉弄后的恐惧心理完全被这位理发师省略,就像朱莉是个根本没有自我反应的玩偶一样;作为讲述着,他将这些事定义为吉姆喜欢开玩笑,他的意图就是在混淆是非,好让他将来也有机会开这种‘玩笑’; 所以他在讲述这些故事的时候,态度非常随意轻松,整个过程都是在理发时的闲聊中进行的;如果采用全知视角或者保尔、朱莉视角,会发现‘玩笑’背后隐藏的真正意图——暴力、侵犯、伤害。小说便不再是现在这种闲聊的轻松风格。 ==================== 不同视角重写开头:(朱莉) 那人死了有几天了,可我还是不想出门去。除非必要,我想我还是待在家里更合适些。 我一直睡不着,那些笑声好像总是围绕在耳边,只要我一闭上眼,那张脸,那张总是大笑着让人害怕的脸便会出现。起初我会尖叫着醒来,现在总算好些了。拉尔夫来看我,给我送了药来。他总是那么好,他说一切都不是我的错,我不该责怪自己。 哦,拉尔夫,如今我只能在心里默念。 怎么能忘记那天发生的一切,如果我再聪明一些,机敏一些就好了。
2、小说从什么地方开始又在什么地方结束的?这种安排有什么深意?标题与主题之间有什么关系? 小说开始于朱莉对新来的医生一见钟情;结束于一场恶作剧:朱莉的感情剖白被众人窥破引发的强烈羞辱感。 小说的前期铺垫很长,各种各样的人物在理发师嘴里进进出出,需要仔细分辨其中的人物关系。但这样的铺排非常符合一种在闲聊八卦的风格,想到哪儿就说哪儿,想起一个人就说说这个人的趣事。看似毫无头绪的闲聊,却如草蛇灰线千里伏行。待最后结局时再看,好像一切都没说,其实一切都说了。 标题为理发,主题是一个作恶的人被杀。恶行被整理、丢弃,城镇又焕然一新。
3、这篇小说出现了哪些人物?请勾勒出他们之间的关系图;你从中是否学会,当创作众多人物时,如何使看似最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也有自己的独特性? 吉姆——朋友 一起喝酒、说笑话, ——老婆 夫妻之间的争斗展示了吉姆对谁都会耍弄的恶劣性格 ——傻子保罗 经常愚弄的对象,备受吉姆欺负 ——朱莉 想要弄到手的猎物 ——医生 对头 ——理发师 普通的聊天对象 但仍旧会被吉姆捉弄 保罗、医生、朱莉——朋友 所有小角色都与吉姆有关联,或是同盟,或是对头,或是普通人。人物不是随意增添的,每个人都有各自的使命——他们必须要服务于展示关键人物特性、丰满关键人物细节这一重要前提。所以每个人的出场,看似杂乱,其实都是必要的。
4、 请把小说中重要角色(吉姆、医生、保尔、茱莉)的第一次出场方式单独挑出来细细思考,看看你从中学到了什么? 各个人物的出场方式都落在某种非常具体的细节之上, 吉姆一出场就说被人打死了,引发了悬念; 医生出场时,是去关心在路边大声哭泣的陌生孩子;在得知原委之后,‘坚持’要带他们和他们的母亲一同去看演出——只‘坚持’这个词便体现出医生善良、正义、充满了关怀与爱心的性格特点,也就能说明他为何会对傻子保罗那么好,也从某个侧面说明了为什么朱莉总是会错意; 保罗这个角色很奇妙,他在整个故事中没有正面描写,没有真正说过话,他的话都是别人转述的。我有种想法:理发师作为讲述者充当了话筒,而保罗才是真正的镜头,他带领我们看到真相。 朱莉被塑造为一位纯洁的好女人,一种美好的事物。一开始对她的介绍是:她已经不能算个姑娘,她已经三十岁了。之后很快理发师又这样解释:因为镇上的年轻人谁也配不上她。而后来这样美好的朱莉被伤害被羞辱,是一种美好事物被撕碎在眼前的心碎感,形成的悲剧感受更加强烈。
5、小说作者如何将自己的道德观念融入到故事当中的?这其中渗透的价值观是什么?对你有什么样的启发或借鉴? 讲述者理发师很明显是一位老好人的角色,他对人的评价都很模糊,绝不会去诋毁什么人——哪怕是一个作恶多端的恶人。通过这位老好人的讲述,我们看到一位陌生的医生初来乍到便得到了“傻子”保罗的喜爱;而保罗只跟他的妈妈、好姑娘朱莉还有医生做真正的朋友。可见医生也是一位良善之人。 所以作者其实在借助理发师这个话筒,将摄像机放在傻子保罗身上——一个不知道人情世故,不会撒谎的傻子,他喜欢散发善意的人,讨厌着散发恶意的人。还通过这双手抹杀了恶人的存在,说明了一种非常朴素的善恶之分的观念,善良最终总会战胜邪恶。 整个故事毫无说教,甚至故事内核其实是一个老生常谈的故事,但是被包裹在一种闲聊的氛围中和一个人为何被杀死的悬念中,吸引着读者继续读下去。结束后人们才开始回味一些尚未讲出的内容——留白,留下悬念,那些不曾讲述的才是作者想要讲述的。手法非常高级!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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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舍小主 2019-06-26 23:52:37
1、该小说采取第一人称叙述情境的目击者类型(“我”讲述“我看见他们的事”),但文中的“我”真地将自己知道的全部情况都讲述出来了吗?他保留未讲的事情有哪些?作为讲述者,他的意图是什么?他对自己讲的故事的态度如何?如果采用上帝全知视角或者其他人的视角(如傻瓜保尔或者茱莉)切入,该小说会出现什么变化? 答:文中的理发师“我”显然没有将自己知道的全部情况讲述出来,他没有讲出吉姆表面搞笑实则是无恶不作的混蛋以及他真实的死因等,理发师作为讲述者,他是一个讲故事的人,他平时的工作可以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人,他将他们都当作听众,他觉得自己没必要讲得那么细致透彻,流于表面,大家听完乐呵乐呵就可,他的态度其实挺无所谓的,也许自己也不会深入去思考这些故事背后的真相,因为他属于失去道德判断的庸人团队,如果采用全知视角或其他人视角,故事的真实性和正面性增强,但这不是作者的意图,作者就是想设计理发师这样一个故事的讲述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能够获得人们一定的信任,但讲的故事又带有欺骗性。
请尝试以不同的叙述视角重新写开头(200-300字)。
斯泰尔医生视角:真是太不可思议了!一个男人答应好带老婆孩子看演出,居然连自己家人的鸽子都放,这得是怎样的人才能做出来的事?孩子们是多么想看演出,他们有什么错呢?我只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我从来没有来过这样一个小镇,这儿的人和事与我以前看到的都太不一样了!这里根本就没有综合医疗服务,我就是准备做这件事儿来了,也算是体验生活吧,毕竟我还年轻,多些阅历总归是好的。
2、小说从什么地方开始又在什么地方结束的?这种安排有什么深意?标题与主题之间有什么关系?
小说从理发店开始也从理发店结束,整个过程就是理发师的不完全故事讲述,你就像听了一个漫不经心的,拉家常般通过众多琐碎片段拼凑出来的故事,最后一句“湿着梳好,还是吹干再梳?”将理发店客户和读者拉回现实,故事听听就罢,打发时间般,不用往心里去。正是这种漫不经心般的又让人意犹未尽的讲述,反而能够引起人们的兴趣,忍不住会去深思故事的前因后果,小说标题《理发》与主题所要表达的一个叫吉姆的搞笑的,实则无恶不作的家伙最终被以暴制暴的正义枪杀的故事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接,理发店里的只是表层故事,理发店外才是故事的真相。
3、这篇小说出现了哪些人物?请勾勒出他们之间的关系图;你从中是否学会,当创作众多人物时,如何使看似最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也有自己的独特性? 理发师迪克:故事的主要讲述者。 “你”:理发店客户,故事主要的倾听者。 吉姆:故事主角,搞笑,爱恶作剧,有一定影响力。 荷德:吉姆同伙。 吉姆的老婆和孩子,老婆由于经济不独立,想跟吉姆离婚离不了。 米尔特:理发店客户,吉姆取笑的对象之一。 查理·韦尔:理发店客户,吉姆的杯子和他的放在一起。 斯泰尔医生:外来者,英俊的讲究的小伙子。 老甘布尔和富特:镇上原有的两位医生。 乔治·柏迪:理发店客户,貌似经常赊账。 肯·贝蒂:镇上的验尸官,已故。 保罗·迪克森:小镇青年,小时候从树上摔下来把脑袋摔傻了。 保罗妈妈。 茱莉:外来者,大龄知识女青年。 茱莉父母。 乔:茱莉爸爸的老朋友,执法官。 老约翰夫妇:理发店客户,是理发师眼里的好客户。 ······ 故事里的主要人物是吉姆、拉尔夫医生、茱莉、保罗,当创作众多人物时,无关紧要的人物可以通过一句话就概括出人物的独特性。比如米尔特,他被吉姆取笑,他内心不喜欢吉姆,但还是作表面附和的强颜欢笑,他可以让人想到现在的很多恶劣的行径是因为好人的沉默。再比如老约翰,理发师说他是自己的好客户,可见他不会赊账,理发师也愿意自己找车去乡下为他服务,虽然这是吉姆搞的恶作剧。还有荷德,他与吉姆同属恶人集团,他就像吉姆的跟班及帮凶,但少了吉姆,他也不成气候。
4、 请把小说中重要角色(吉姆、医生、保尔、茱莉)的第一次出场方式单独挑出来细细思考,看看你从中学到了什么?
吉姆:他一来理发店就会一屁股坐到那张离蓝色痰盂最近的椅子上,不管原先是谁坐在那张椅子上,只要吉姆一来,那人就会起来给他让座。那个位子像他的专座,他如此理所当然,一个霸道的恶棍形象渐渐浮现。 拉尔夫医生:他是在路上看见哭泣的吉姆老婆及孩子,便好心询问发生什么事,了解之后坚持带他们看演出,他以帮助者的身份出现,不想与吉姆结下梁子。 保罗:理发师直接讲述他小时候从树上摔下来把脑袋摔傻了。吉姆给他起外号且多次捉弄他。他在理发师看来是可怜的,总对别人有点儿疑心,许是被吉姆取笑怕了。 茱莉:通过说与保罗有往来的为数不多的几个人带出茱莉是其中之一,她不取笑保罗,还对他特别好。 作者通过一些细节,一些看似波澜不惊的简短的词组,就大概勾勒出这是个怎样的人物形象,手法高明,需多次阅读,细细理解。
5、小说作者如何将自己的道德观念融入到故事当中的?这其中渗透的价值观是什么?对你有什么样的启发或借鉴? 作者写的理发师虽然是个庸人,失去一定的道德判断,但他也并不完全就是黑白不分,他觉得拉尔夫医生是个好心人,什么事只要缠着医生够久,他都会答应。他觉得茱莉是有见识的女性,觉得小镇上的青年都配不上她,他打心底里同情保罗等,作者这样通过理发师之口隐隐表达自己的道德观,他对这三个人物也是持正面认可的。通过吉姆追不到茱莉而捉弄茱莉的事,猜测医生如果知道这件事会作出什么举动,因为医生具有一定的正义感,他也许会仔细谋划什么事。保罗告诉医生茱莉被捉弄的事,还表示自己以后都不会跟吉姆打交道。医生也就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恶作剧太过分的人不该活着,不想看似傻气的保罗将这话记在心上了,以暴制暴最终枪杀了吉姆,医生作为验尸官当然想帮保罗尽量洗脱罪名,恶人才应该死掉。保罗其实不傻,在小镇上他是格格不入的精神上的外来者,吉姆真敢让保罗试枪,说明他压根就没把保罗放在眼里,觉得他就是个傻子,这就像劳伦斯《美妇人》里宝玲对其貌不扬的侄女的态度,却不想自己正是被这样看似微不足道实则很有想法的,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正义的所谓小人物撂倒。作者的写作手法之高明,精炼,令人折服,也不是一时三刻就能学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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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水 2019-06-27 18:51:37
1."我"并未讲出他所知道的全部故事。比如以下: a吉姆给外镇不认识的人寄匿名明信片,带来的后果。 b吉姆丢工作的真实原因。 c吉姆在本镇闹出来使他妻子完全可以离婚的一两件风流事。 d吉姆被保罗枪击与斯泰尔医生相关的真实内幕。
做为讲述者,他在刻意隐去吉姆带给他人的伤害,而是聚焦在吉姆总能给这里人带来可以哈哈大笑的乐子,给人以较为平常的茶余饭后的节奏,又以「吉姆的确有点糙,本质是个好人」,来抑制对吉姆自作自受后果的观点性表达。
他对自己所讲故事的态度是有所保留与有所选择的,或者说是刻意谨慎但又留有些可寻迹的意味。这样的态度也非常符合角色本人即店铺老板的心理,对于一个总能给店铺带来欢笑和满座的老顾客,和相信这个人「本质是个好人」的视角。更使整篇起到看似波澜不惊中隐着汹涌的浪涛—一桩杀人案。
如果用全知的视角或其他视角来做叙述者,那么,店铺老板"我"对吉姆的这种相信他「本质是好人的」的表达,甚至带着辩护的解读,就没有足够的空间和透彻的张力了。
新开头 保罗一大早就兴奋起来了,好心情地吃着妈妈给他准备的硬奶酪和微黑的杂粮面包,不过他并没有能看出妈妈因昨晚整夜未眠而发青黑色的眼眶里,积蓄着的担忧和紧张。
他反到比往常的任何时候都显得格外精神抖擞,眼睛里甚至还放出了少有的光芒。
因为他知道,终于有机会让镇子上的所有人,听听他想说的话了。『我终于做了件保护我爱的人的事』保罗重复默念着,仿佛怕自己忘了似的。
要知道,从小到大,保罗·迪克森都不曾被镇子上的人们用耐心来聆听过一整段完整的话,通常总是,在他还没有开始讲到他真正的想法和话语之前,就被打断了,大都会冲他狂笑或者是冷笑着扔下一句:傻子!就走开了。
而今天,保罗准备了一大段话要讲给镇上的人们听,尽管是在法官的大屋子里,可对于保罗来说,那样更好,法官会不允许大家打断他的,这样,他就可以好好讲讲他的事了。
2.小说从理发店老板迪克·惠特尼与一位新顾客开始理发时的,打招呼,聊天,对话开始,至全篇结束时,是在进行着的理发程序中最后吹头发的对话。
作者这样的安排,让我感受到的是:(1)无论我们经历了些什么,无论我们身边的谁发生着些什么,生活都在继续向前流动,无论是局内人还是局外人,也都各自循着各自的轨迹继续向前。
(2)这样把故事和人物镶嵌在日常生活的相框之内,有种使我进入—出来的观影感,以旁观的视角看入故事和人物,最终还回到旁观的角度,其过程中被激荡起的波澜,或者汇入自己对生活、角色的思索映照中,或者在内心深处埋下了些什么。
3.人物关系图(不标准的自由风格图示哈)
短短的一篇小说里有15人以上的人物被塑造的各自清晰明了,每一个人物又都在文中有这独特的担当,即使微不足道的小角色在文中都被安排了担当不容忽视与替代的独特任务,故而丝毫不显得多余。
4.从小说主要人物不同的出场露面,我学习到塑造人物时,做为塑造者要早在写出来之前就已将人物的性格、心性与未来发展线,理出较完整而清晰的图景,才能使得在文中流畅而不拖沓地把人物,在第一次出场时,就直接能呈现出这个人物的最核心特质,无论是场景安排还是人物之间的对话,故事发生情节,都将集中透露或引喻出人物鲜明而自然的独特属性与色彩。
- 作者借讲述者的口,表达着相信(本质是好人)的本善人性,和自作自受的因果原则。
这些人生的态度与宇宙规则也是我非常认同的。而受到启发的是,作者通过这样一个有强烈冲击力的故事,来表达出自己的价值观和信念系统,这正是写作者的意义与价值吧。
将生命中的思考和信念,浓缩在一个故事里,揭示出最深刻的那部分。
我想,这是写作最强大的动能吧。
同时,我也看到,自己空有想写的欲望和热情,没有对经典文学作品更多的阅读积累,更没有写作基本技能的训练,这些都是要加强累积与练习之后,才能涵养出有深意的文字和文章来的。
也非常庆幸自己遇到与选择了这个课程,带着我从最基本的阅读与练习开始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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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缘 2019-07-08 16:09:47
1、该小说采取第一人称叙述情境的目击者类型(“我”讲述“我看见他们的事”),但文中的“我”真地将自己知道的全部情况都讲述出来了吗?他保留未讲的事情有哪些?作为讲述者,他的意图是什么?他对自己讲的故事的态度如何?如果采用上帝全知视角或者其他人的视角(如傻瓜保尔或者茱莉)切入,该小说会出现什么变化?
请尝试以不同的叙述视角重新写开头(200-300字)。
第一次阅读这篇小说的时候,我确实被作者高超的写作手法可带到坑里去了。完全相信了理发师所说的话,认为他讲述的就是一个爱开玩笑的吉姆这一生的故事。但掩卷细思,却感觉总有什么地方不对劲,理发师的话中似乎还隐藏着另外一个故事。听了张鹤老师的讲解之后才恍然大悟。原来在文章的讲述者中还有一种叫做不诚实的叙述者。
这部小说采取了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整个故事,但文中的“我”并没有把自己知道的全部情况讲述出来。这种写作手法在创作方面叫做“不诚实的叙述者”。这类叙述者,他会把事情的真象隐藏起来,但时不时的还会透露出一点线索给读者。他会让读者随着他叙述的故事一步步地走进坑里去,却浑然不知。但当你仔细去思考叙述者所讲述的故事时,就会发现原来故事并不像叙述者所讲述的那样,叙述者隐藏了一些事实,故事的背后还有另外一个故事。
从表面上来看,吉姆是一个爱开玩笑的家伙,他喜欢搞恶作剧一肚子的坏点子,给全镇的人们带来了欢乐。因与智障者保罗去涉猎,一不小心被意外打死了。
而故事中隐藏的另外一个故事却是:吉姆实际上就是一个无赖,他不济后果的和别人肆意的开着玩笑,甚至是他的妻子和孩子也要被他捉弄。他是一个真正的恶棍,最终躺在了保罗正义的枪口之下。
那么,在这篇作品中,理发师保留未讲的事情有哪些呢?理发师没有向读者所讲述的事情是,以“吉姆为代表的小镇上的居民”以取笑他人为乐,以及他人因被取笑而带来的心理伤害。理发师只讲述那些他认为是恶作剧的搞笑的故事。
那么作为讲述的理发师,他的意图是什么呢?他为什么没有把真象完全告诉读者呢?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的角度来思考。
第一,从作者的角度来看,作者林拉德纳为什么会设计一个理发师来成为这篇小说的叙述者呢?因为理发师这个行业可以接触到小镇上形形色色的居民,他会听到许多他人不知道的故事。那么当一个表面看上去诚实、可靠的理发师向我们讲述这个镇上所发生的故事,并且他还会让你相信,这个故事不仅是他听到的,还是他亲眼看到的,亲身感受到的,这样就更增加了故事的可信度,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就走进了理发师所讲述的故事之中。让我们欲罢不能,总想知道故事的结局是什么?那个搞笑的吉姆究竟是如何死的?
那么,作者为什么要设计这样一个不诚实的讲述者呢?他的目的是什么呢?作者究竟想表达怎样的思想感情呢?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去深入思考的问题。作者林拉德纳之所以设计了这样了一个不诚实的叙述者,在小说当中,这个叙述者不带有任何的感情色彩和价值判断来向我们讲述这样这个故事,这在某方面也表现了作者高超的写作的手法。
表面上看,这个叙述者是不带有任何的感情色彩和价值判断的,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叙述者的设计给读者带来了悬念和反思。理发师所讲述的故事是真实的吗?他隐瞒了什么?他的目的又是什么?
从某些方面来说,我们的价值判断和理发师一样吗?我们是否也有喜欢拿他人取笑的时候?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去客观地评价一个人?对一个人来说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又是什么?等等这些问题。
我想这部小说之所成为经典,一方面是因为他塑造了一个不诚实的叙述者,在写作手法上为我们塑造了典范,另一方面是因为这部小说给读者带来了关于人性与人生价值的深入思考。
第二,我们可以从故事中理发师的角度来考虑这个问题。这里面又包含了两种假设。1、理发师本身就是一个没有任何道理判断的人,他的价值观实际上和小镇上的其他居民一样,认为“以吉姆为首的恶人集团”,他们总喜欢搞一些恶作剧,并且可以给小镇居民带来欢笑。
2、理发师在向我们讲述故事的时候,之所以隐瞒真象,是出于善良的目的。因为他想在一个不知来路的陌生人面前保护保罗使其免受伤害。那么,这两种假设,作为读者的我们更愿意接受哪一个呢?
如果小说采用上帝全知视角或者其他人的视角(如傻瓜保尔或者茱莉)切入,那么文章会发生什么变化呢?
如果这篇小说采用上帝全知视角来为我们讲述这个故事,那么,就不会给读者留下更多的悬念,从而也会失去许多阅读中的乐趣。如果小说从如傻瓜保尔或者茱莉来切入,那么文章中必然会加入某些主观的心理描些和情感描写,相比之下,这样的描写就没有理发师这种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叙述,更能引起读者的反思与思考。也不可能达到一个故事两种层面的效果了。这也许就是作者写作手法的高超之作吧,也是值得我们后人学习和效仿的地方。
请尝试以不同的叙述视角重新写开头(200-300字)。
我把吉姆·肯德尔打死了。
昨天晚上,我来到理发店准备修理一下我那乱蓬蓬,总是倔强的站立起来的头发。可刚一走进理发店就听到了那个令我十分厌恶的声音。“瞧啊,那是谁来了?是布谷鸟吗?看他头上还顶着一个鸟窝呢,难倒是怕找不到回家的路吗?”理发店里所有的人都哈哈大笑了起来,当然除了当时满心愤怒的我。吉姆坐在那把离蓝色痰孟最近的宽大椅子上,继续说道:“我明天计划着要去湖边打野鸭,可是偏偏卡特维尔要周末才能回来。看来明天的计划要取消了。”听了吉姆的这番话,我的心中有一个绝妙的主意。
第二天,我和吉姆一起坐到了船上。吉姆命令我把船划上芦苇深处,他说那里可能会有更多的野鸭。而他自己除了指挥却什么都不做,只是在手里不停地把玩着那把看似暂新的猎枪。忽然“呯”的一声巨响,在我耳边炸裂开来,我吓得急忙丢下船桨,捂住耳朵蹲在了甲板上。我害怕极了,浑身不停地颤抖着,可是吉姆那个家伙却在一旁笑得直不起腰来。他是故意这样做的,因为在芦苇深处我根本没有看到一只鸭子。透过手指缝隙看着吉姆那张得意而可恶的面孔,更坚定了我的意念:我要为朱莉小姐报仇。
当吉姆笑着把枪交给我,让我也试试的时候,我用惊恐而又充满怒火的眼光看着他,我颤抖着接过那把看似暂新的猎枪,整个身体依然在不停地颤抖。吉姆的笑声更大了,他的眼眶甚至笑出了眼泪,他笑得几乎要整人都要趴在了甲板上。就在这时,我扣动了扳机,随着一声巨响,吉母永久地躺在了甲板上。
2、小说从什么地方开始又在什么地方结束的?这种安排有什么深意?标题与主题之间有什么关系?
小说从我给一个刚从纽约来的客人理发,并向他讲述小镇上的故事,特别是那个爱搞笑的吉姆的故事开始的。以湿着梳好,还是吹干再梳?这句问话来结束全文。标题为《理发》而从开头和结尾的廖廖几句描述,就给我们勾勒出了一幅生动的,理发师一边给客人理发,一边给客人讲述故事的情景,当理发完成后,整个故事也就随之结束了。
这种的巧妙设计,不仅点明了文章的主题,同时也给读者留下了一种轻松娱乐的感觉。让读者错以为这只是一个理发师信手拈来,供人们茶余饭后消遣娱乐之用的普通而搞笑的悲剧。然而故事的底层却是另外一个寓有深意的故事。
3、这篇小说出现了哪些人物?请勾勒出他们之间的关系图;你从中是否学会,当创作众多人物时,如何使看似最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也有自己的独特性?
这篇小说涉及到的人物很多,共有十多个,但没有给读者一个杂乱无章的感觉。因为这些人物的出场都是随着理发师讲述那个爱搞笑的吉姆的故事时而出场的,换句话说,这些人物的出现都与主人公吉姆有关。
为了更好的在记忆中区别这些人物,我们可以根据其主要特征,将其划分为三组人物:恶人集团、外来者或是异见人士、庸人集团。
恶人集团:吉姆肯德乐、霍德梅耶斯,无恶不做,经常欺负弱小,喜欢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是两个无恶不赦的恶棍。
外来者或是异见人士:斯泰尔医生、保罗迪克森、茱莉小姐。这三个人中,斯泰尔医生因是一个外乡人,所以很难融入到小镇居民的圈子。
保罗迪克森因十岁左右从树上摔了下来,而变成了一个智障者,经常被以吉姆为首的恶人集团来嘲笑。保罗虽然有些智障,但却保有了最纯真的善良,他可以算是心智上的外来者。
茱莉小姐,虽说是本镇上土生土长的居民,但因为她曾去过芝加哥、纽约上学,所以在思想上与小镇的居民格格不入。
庸人集团:理发师及小镇上的居民。对于以吉姆为首的恶人集团所做的这些坏事,他们没有进行任何的价值判断,反而他们认为这些都是好玩的、可笑的事情。他们的这种加油助威的行为,也更助长吉姆等人的恶势力行为。
4、请把小说中重要角色(吉姆、医生、保尔、茱莉)的第一次出场方式单独挑出来细细思考,看看你从中学到了什么?
这篇小说的人物众多,那么如何让每一位人物都具有鲜明的个性,让读者印象深刻呢?除了我们写作中常用的细节描写外,人物的第一出场也是至关重要的。熟话说先入为主嘛,那么就让我们来一起看下小说的这些重要角色都是如何出场的吧。
吉姆的出场:吉姆和荷德六点钟左右晚饭一吃完就来了。吉姆会一屁股坐到那张大椅子上,离那个蓝色疼孟最近。不管原先是谁坐在那张椅子上,哎,吉姆一进来,那个人就会起来让给他坐。
吉姆,小说的中一号主人公的出场,作者仅仅通过吉姆的一系列日常行为和动作,就把吉姆平日里嚣张跋扈的形象淋漓尽致的刻画出来了。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嚣张跋扈的霸道的吉姆。
斯泰尔医生的出场:吉姆为了惩罚他的老婆,哄骗带他们去看马戏,让他们在马戏团的大门口等待。然而吉姆根本就没有去买票,而是找了一间台球室睡觉去了。吉姆的老婆和孩子等了一天,孩子们自然闹了起来。就在这时,斯泰尔医生出现了,他问孩子们发出了什么事情,一开始吉姆的老婆不根说,后来孩子们跟他说了。斯尔泰医生坚持带着孩子们及他们的妈妈去了演出。从此也就和吉姆结下了梁子。
从斯泰尔医生的出场中,我们可以看出,斯泰医生是一个极其负责、极其善良的人。他喜欢帮助别人,特别是那些弱小的人。然而,这里还隐藏着一个重要信息,那就是从此吉姆便和斯泰尔医结下了梁子。吉姆是一个无恶不赦的恶棍,他又怎能允许一个外来人介入他的家事呢?尤其是当他想报复和捉弄他妻子的时候。
保罗的出场:他十岁左右时从树上摔下来,碰到了头,留下了一点后遗症,一直没治好,不缺胳膊不少腿,就脑袋傻。吉姆以前叫他“布谷鸟”。这是一句俏皮话,只不过可怜的保罗没有疯,只是傻。
从保罗的出场中,我们可以看到,保罗是一个值得人们同情的“傻子”,他从小摔坏了头脑。然而吉姆等人不但不同情他,反而时常拿他开玩笑,喜欢叫他“布谷鸟”。可怜的保罗成为了吉姆取乐的对象。从而更进一步的塑造了吉姆的恶棍形象。
茱莉小姐的出场:茱莉小姐是紧跟着保罗出场的。保罗跟别人没多少交往,只除了他的妈妈、斯泰尔医生还有镇上的一个姑娘,名叫茱莉格雷格——应该说,她不再是个姑娘了,而是很接近三下或者三十多了。
茱莉小姐一出场,我们的讲述者理发师就要我们介绍了朱莉小姐的年龄。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年龄可以说是一个秘密,但茱莉小姐的年龄却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质。这不禁让我们感到疑惑,为什么茱莉小姐这么大年龄了还没有出嫁?她为什么会与小镇上的其他居民格格不入?从这段介绍中,我们也可以看出茱莉小姐是一个非常温柔而善良的人。
通过阅读这篇小说,使我学到了不同人物的出场要有不同的方式。主人公的出场,不仅仅可以通过人物的语言和动作,还可以通过一个事件,或是人物身上的某个特性。比如保罗因小时候从摔下来,从而摔坏了脑子。茱莉小姐今年已经三十多岁了,但仍然没有找到另一伴等等。这样的出场设计,不仅让人物更加鲜活,同时也给读者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让这个人物形象一下在读者心中立了起来。
5、小说作者如何将自己的道德观念融入到故事当中的?这其中渗透的价值观是什么?对你有什么样的启发或借鉴?
这篇小说,作者林拉德纳为我们设计了一个不诚者的讲述——小镇上的理发师。理发师在给一个从纽约来的客人一边理发,一边讲述了一个关于小镇上那个爱搞笑的吉姆的故事。
作者通过理发师的口吻来向们讲述吉姆的故事。在讲述的过程中,作者并没有掺杂任何的感情色彩及价值判断,理发师只是将自己看到的、听到的、感悟到的如实讲述了出来。但正是这种如实的讲述,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个鲜活的树立了起来,从而让读者在阅读完整篇小说后自行去判断作者想要从中所表达的真正价值观是什么?这也许就是作者的高妙之处吧。
在以后的创作之中,如果我也想设计一个不诚实的讲述者。通过这个讲述者来表达自己的某些观点或价值观时,我也可以借鉴这篇小说的表现手法,在不动声色中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与价值观。但如果真正想运用好这种手法还是有一定难度的,还需要日后多多的练习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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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饱睡觉 2019-07-13 10:43:30
1、该小说采取第一人称叙述情境的目击者类型(“我”讲述“我看见他们的事”),但文中的“我”真地将自己知道的全部情况都讲述出来了吗?他保留未讲的事情有哪些?作为讲述者,他的意图是什么?他对自己讲的故事的态度如何?如果采用上帝全知视角或者其他人的视角(如傻瓜保尔或者茱莉)切入,该小说会出现什么变化? 文中的“我”并没有将全部情况讲述出来,甚至是刻意选择性地讲述了一些。他保留未讲述医生对待保罗打死吉姆这件事的看法,甚至隐去了吉姆被打死这件事的许多细节,只是留下一个结果。他在有意的引导让观众去对吉姆招人讨厌的恶作剧形成一个判断,以便让观众看到后面保罗杀掉吉姆的时候,提前心里产生一个对吉姆的评判。他对待自己讲的故事,大多数时候都是一种“我”觉得吉姆很好笑的态度,但是讲述的故事却全部都暗示着吉姆是一个令人讨厌的人。如果采用全知视角,可能整个故事就会变成一个十分平常的谋杀故事,观众并不能从中很好的看到周围人对待事件主人公的态度。从而观众可能没法更加代入自己思索吉姆这类人对生活中大家的影响。 请尝试以不同的叙述视角重新写开头(200-300字)。 (保罗视角) 我是对准了吉姆才开的枪,当然我才不会那么傻,我颤颤巍巍装作不知道怎么搞得情况下才开了枪,这样别人才不会以为是我故意杀了吉姆。 吉姆是真的该死,他总是开些自以为好笑的笑话,他本身就令人生厌,要是平时也就算了,但是他却深深地伤害了茱莉。 伤害了茱莉,这是我万分不允许的! 茱莉是整个小镇上最不同的姑娘,她是所有姑娘中唯一喜欢我的那个,她允许我和她一起逛街,虽然别人说我只是跟着她而已。可笑,他们怎么会懂得,想茱莉这般害羞的女孩,肯定不会明目张胆的展露我们之间的爱情的,所以,她允许我和她一起逛街,就是在向我暗示我们之间有可能。 因此,当我从我的挚友医生的嘴里听到吉姆伤害了茱莉的时候,我就决定杀掉吉姆了。医生是我在镇子上最好的朋友,他正直善良,对事情的看法总是正确无比。 我低头看了看吉姆窝在船中的尸体,然后奋力向岸边划去,我得找个人才行,找个人证明我不是蓄意杀害吉姆的凶手。 不知怎的,我有些开心,不知道是帮助茱莉解决了危害的原因还是怎么,不对,应该是吉姆。吉姆这个平时爱恶作剧的家伙,怎么样?在别人看来,和你那些拙劣的恶作剧比起来,我这个计划才应该是最完美,最好的一出。 2、小说从什么地方开始又在什么地方结束的?这种安排有什么深意?标题与主题之间有什么关系? 小说从“我”开始给外乡来的一位顾客理发开始,在理发完成时结束。这种安排极大的放松了观众阅读时的紧张感,以一件极其平常的日常小事开始,让观众更快速的代入故事,但是也会因此信任了故事中的“我”讲述的一切,从而被“我”引着去看待事件的角色。标题的理发有修剪掉多余的意味,也在暗示“我”对待吉姆的看法,认为吉姆是这个小镇上的坏的部分,必须除掉才能让小镇更好的安顿。 3、这篇小说出现了哪些人物?请勾勒出他们之间的关系图;你从中是否学会,当创作众多人物时,如何使看似最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也有自己的独特性? 吉姆(骚扰茱莉;对妻儿作恶;对所有人恶作剧) 医生(对吉姆作恶十分生气,与吉姆敌对;想要帮助茱莉;可能利用了保罗) 茱莉(喜欢医生;讨厌吉姆;吉姆恶作剧的受害者) 保罗(喜欢茱莉;觉得与医生是好友;气愤吉姆对茱莉的伤害) 荷德(吉姆的好友,骚扰茱莉事件的怂恿者) 我(整个事件的旁观者;吉姆恶作剧的普通受害者代表) 人物众多时,人物对待主事件的态度与反应,能很好的反应出各个角色的性格特征,从而建立角色的独特性。 4、 请把小说中重要角色(吉姆、医生、保尔、茱莉)的第一次出场方式单独挑出来细细思考,看看你从中学到了什么? 医生的第一次出场很有意思,他第一次出场的时候,正好是在吉姆对妻儿不负责任,戏耍妻儿的时候出现,并帮助吉姆的妻儿解决了问题。这样的设置,也暗示了医生会解决吉姆和茱莉之间的关系,并且是以帮助茱莉对抗吉姆的角色出现。 这种设置十分精彩的地方有三处作用, 一:交代了医生这个角色的性格十分善良,帮助他人,让读者第一时间对角色形成了一个认知; 二:表示了这个角色和主人公吉姆产生的矛盾关系,为后面发生的一切进行了提前的铺垫; 三:通过展现医生在吉姆和妻儿之间的关系,暗示了这个角色在后面吉姆和茱莉的关系中扮演的角色。 但是这种写法,有在帮助医生洗脱嫌疑的可能性,过分偏袒了医生可能指使保罗杀掉吉姆的事。当然,也可能是保罗在看到喜欢的姑娘被吉姆羞辱后,自主做出的杀掉吉姆的决定。而小说在不停地暗示大家深受吉姆恶作剧伤害的同时,弱化了可能有人恶意蓄谋杀掉吉姆这件犯罪事实。 5、小说作者如何将自己的道德观念融入到故事当中的?这其中渗透的价值观是什么?对你有什么样的启发或借鉴? 小说作者通过不同角色的口,将对主人公的厌恶通过一种表面的觉得搞笑和被害人的愤怒交叉描写,加强了观众心中对吉姆的讨厌;这其中渗透出作者对作恶的人的态度,即便只是自认为好玩的恶作剧也会对人产生创伤;作者很聪明的并没有直接描述作恶不好,而是让观众以限知视角去认识,来思索这种恶会对人产生什么影响。没有了说教的成分,读者更容易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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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筱蕾 2019-07-27 10:50:50
1 该小说采取第一人称叙述情境的目击者类型(“我”讲述“我看见他们的事”),但文中的“我”真地将自己知道的全部情况都讲述出来了吗?他保留未讲的事情有哪些?作为讲述者,他的意图是什么?他对自己讲的故事的态度如何?如果采用上帝全知视角或者其他人的视角(如傻瓜保尔或者茱莉)切入,该小说会出现什么变化?
小说用了第一人称也就是限知视角来讲述整个故事。他只是将他认为吉姆有趣的一面展示出来,并没有把吉姆无恶不作的负面形象让读者看到。作为讲述着,他的意图是将吉姆这一生发生的所有事儿告诉读者。他讲故事的态度是用一种调侃、看热闹的心态来讲述。如果换成其他人的视角,小说整个调性就会有变化,吉姆的整个人设也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
请尝试以不同的叙述视角重新写开头(200-300字)。
朱莉的视角:
今天去斯泰尔医生那儿,看到他认真工作的模样真是帅气至极。可是他好像没有注意到我。令人倒霉的是,回家的路上碰到了吉姆。我连看他一眼都觉得让人厌恶。他对斯泰尔医生那么无礼,对保罗更是过分,我要是他老婆的话,早就离开这样的无赖了。有时候我真想有个人可以帮我们惩罚一下他,不能由他这么肆无忌惮的放肆下去。 那天他还想调戏我,要和我在一起。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不看看自己的德行。理发店那群看热闹的小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特别是那个理发师,一脸的猥琐样,整日看着吉姆这么欺负他人还享受其中,真让人不解。哎,真想离开这个小镇,一想到母亲、斯泰尔医生,我就又犹豫了。
2 小说从什么地方开始又在什么地方结束的?这种安排有什么深意?标题与主题之间有什么关系?
小说从理发师的开场白带入,以吉姆的死结束。这种安排的深意是鱼龙混杂的理发店有很多消息都是空穴来风的,包括吉姆所做的事儿。他不仅不被抨击,反而被看做是有趣、搞笑的事情。最后吉姆的死告诉读者,恶人终有报,都会受到惩罚。标题是贯穿整个故事的一个线索。借这个职业人的视角控制故事发展的走向和结局。
3 这篇小说出现了哪些人物?请勾勒出他们之间的关系图;你从中是否学会,当创作众多人物时,如何使看似最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也有自己的独特性?
理发师迪克“我”:讲述者。
吉姆:故事中的主角,小说的线索人物。
荷德:吉姆的同伴,与吉姆是同盟关系。
米尔德:理发师迪克的客人,也是受害者之一。起衬托作用。
亨利:干货店店主,其老婆遭吉姆写匿名信诽谤,对故事情节起衬托作用。
吉姆的老婆:没法跟吉姆离婚,无可奈何的受害者。带孩子看马戏,引出斯泰尔医生出场。起推动情节的作用。
斯泰尔医生:奋起反抗的受害者。小说的关键人物。
保罗:傻子,长期受吉姆捉弄。引出茱莉·格雷格出场。小说的关键人物,也推动小说情节发展。
茱莉:受过良好教育的大龄剩女。喜欢斯泰尔医生,对保罗很好。但常受到吉姆的骚扰。小说的关键人物。
理发师迪克“我”的老婆:去斯泰尔医生那里看病,目击茱莉与斯泰尔医生一见钟情,推动故事情节。
乔·巴恩斯:执法官,茱莉父亲老友。让吉姆伺机报复茱莉。起推动情节的作用。
作者在设置人物的时候,让每个人都能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不管只是点缀的边缘人物,还是故事中的关键人物,都是层层递进,一环套一环的。非常巧妙。我在今后的创作中,也要将每一个设置的人物安排的恰如其分,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使命”。
4、 请把小说中重要角色(吉姆、医生、保尔、茱莉)的第一次出场方式单独挑出来细细思考,看看你从中学到了什么?
吉姆:吉姆会一屁股坐到那张大椅子上,离那个蓝色痰盂最近。不管原先是谁坐在那张椅子上,哎,吉姆一进来,那个人就会起来让给他坐。
斯泰尔医生:哎,好像是他们正在哭的时候,斯泰尔医生过来问是怎么回事,可是肯德尔太太脾气倔,不肯告诉他,孩子们倒是跟他说了,医生坚持带他们还有他们的妈去看演出。吉姆后来得知这件事,他跟斯泰尔医生结下梁子,这是原因之一。斯泰尔医生差不多一年前来的这儿。他是个长得特别英俊的小伙子,穿的衣服看样子总像是专门去订做的。
保罗:我要告诉你我们镇上一个可怜的小伙子的事——保罗·迪克森——他十岁左右时从树上摔下来,碰到了头,留下一点后遗症,一直没治好,不缺胳膊不少腿,就是脑袋傻。吉姆·肯德尔以前叫他“布谷鸟”,吉姆对脑袋不正常的人都那样叫,只是他叫人们的脑袋是豆子。脑袋是豆子,疯子是布谷鸟——这是他另外一句俏皮话。只不过可怜的保罗没疯,只是傻。
朱莉:可怜的保罗总是有点儿对别人有疑心,也许是因为吉姆经常捉弄他。保罗跟别人没多少交往,只除了他的妈妈、斯泰尔医生还有镇上的一个姑娘,名叫茱莉·格雷格——应该说,她不再是个姑娘了,而是很接近三十或者三十多了。
这三个人是故事中的关键人物。他们是吉姆的反抗者,是统一战线的战士。这三个人的出场都是通过前面一个人的铺垫引出来的。医生帮助了吉姆的老婆出场,医生给保罗看病,引出保罗出场,朱莉是为数不多对保罗好的人,引出她出场。我从中学到了人物关系不要独立设置,而是和其他关键人物有些关联。这些人表面上没什么联系,但是层层剥开,却有紧密不可分割的联系。让读者可以顺藤摸瓜,继续读下去。
5、小说作者如何将自己的道德观念融入到故事当中的?这其中渗透价值观是什么?对你有什么样的启发或借鉴?
作者并没有用很强硬的语气表达自己的观点,而是用平淡的讲故事的方式来讲述了主人公吉姆的故事。在故事的发展中我们逐渐会发现掉入了作者的陷阱中。多读几遍会发现,他和吉姆是同一类人,在他眼中一个十恶不赦的恶棍竟然是个带给他们欢乐的人。会让读者顺着他的思路走下去,觉得正义的医生、朱莉、保罗显得格格不入。但是最后随着一声枪响,吉姆死了。他又给读者透露出邪不胜正,最终正义的力量会是最后的胜利者。读者才恍然大悟,原来这才是整篇文章的主旨。
对我的启发是,选择一个靠谱的叙述者是多么的重要。一不小心,读者就会被这个叙述者带跑偏,让文章的主旨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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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头妞妞 2019-07-30 15:43:51
- 该小说采取第一人称叙述情境的目击者类型(“我”讲述“我看见他们的事”), 但文中的“我”真地将自己知道的全部情况都讲述出来了吗?他保留未讲的事情有哪些?作为讲述者,他的意图是什么?他对自己讲的故事的态度如何?如果采用上帝全知视角或者其他人的视角(如傻瓜保罗或者茱莉)切入,该小说会出现什么变化?
文中的“我”只讲述了自己觉得好玩好笑的部分,而被吉姆选作恶作剧对象的人,他们心里怎么想的,受到什么伤害,以及吉姆的妻子明知他酗酒失业和别的女人乱搞,但离不成婚,还要和吉姆斗智斗勇争取生活费,养活自己和孩子,她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我”不清楚,也并不怎么关心。这些“我”不关心的部分,就没有讲述。
讲述者挑的故事素材,是讲给来理发的客人听的,这位客人有可能是来出差、来访或短途旅行,但这个小镇就这么点人,生活实在无聊,理发师想要通过一些趣事吸引客人留下来,或待得久一点。当然,讲述者本身也和吉姆、荷德一样,是个冷漠、麻木,人性淡漠的人,只关心如何取乐。这样的故事情节和讲述方式有点类似于《孔乙己》,读者会在阅读的过程中渐渐地抽离出叙述者的角度,不再信任他所讲的内容,转而形成自己的思考,并批判叙述者和主人公。这里其实有一个隐藏的叙述者,也就是作者本人,所有的一切都是作者编排的一出戏。
如果换成保罗或朱莉的视角,应该是截然相反的一种叙述态度,对于保罗来说,他遭受的恶作剧最多,甚至对人性都产生了怀疑,但幸好他有医生这样一个正直的朋友。而朱莉一定对吉姆既恨又厌恶,一方面厌烦这种粗俗不堪的人的骚扰,一方面恨他将自己爱斯泰尔医生的事作为恶作剧使自己觉得丢尽了颜面。
开头: 朱莉已经28天没出门了。
我每天都上斯泰尔医生的诊所去,诊所二楼的窗户恰好能望见她家的前门。她平时总在上午十点准时出门,深棕色的头发鬈曲着落到颈部,浅蓝色衬衫束在熨得服服帖帖的长裙里,手腕上挎一只小包。我知道她要去大街尽头那间杂货铺,给她母亲添置一些手工剪子线团,还要去镇中心买新鲜的法棍。她要去什么地方,我都知道,因为我总会陪着她,有时候抓着她的裙摆,有时候跟在她的身后,保护她。但她总轻声对我说:“不用担心,有什么麻烦都告诉我,我会帮你的。”
可现在好心的朱莉把自己锁在屋里,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好担心。斯泰尔医生也不清楚,只知道她很久没带母亲上诊所来了,去她家敲门也不应。
我得想想办法,吉姆总叫我“布谷鸟”,他说脑袋不正常的都是布谷鸟。呸!他才不正常呢!我一点也不傻,斯泰尔医生常常夸我聪明。等着吧,我一定能把事情搞清楚。
- 小说从什么地方开始又在什么地方结束的?这种安排有什么深意?标题与主题之间有什么关系?
小说从客人前来理发开始,在理完发梳头处结束。这种安排是比较巧妙的利用一个特定的场景或空间,让身处这个空间的人交谈,来讲述一个故事。这种写作方法挺常见的,也比较容易效仿。杰克伦敦的好几篇短篇小说都是在一个北极圈里的客栈里讲述的。有的是旅客讲述自己的故事,有的是讲述听来的故事。 标题其实有两层含义,一层是字面意思,一个外乡人去小镇唯一的理发店去理发。另一层是隐含意思,在理发店这个有限的空间里,听来的一个关于这个小镇的故事。
- 这篇小说出现了哪些人物?请勾勒出他们之间的关系图;你从中是否学会,当创作众多人物时,如何使看似最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也有自己的独特性?
我,也就是迪克——故事的讲述者,小镇的理发师,所有事件的旁观者,和吉姆关系亲密,是吉姆和荷德的拥趸,认为他们给一潭死水的小镇带来了许多笑料和乐趣。也曾被吉姆整蛊,由于懦弱胆小和麻木,并没有因此对吉姆不满,反而是接受了被整,还借此引出了吉姆用同样在电话里模仿医生声音的方式欺骗朱莉的情节。 外乡人(事实上并未出现)——故事聆听者,让读者代入,也成为聆听的角色,能对“我”所讲的故事更感同身受。 吉姆——故事的主要人物,和荷德两人都是小镇的“人物”,实则是地道的恶霸流氓,打着法律的擦边球对镇上的居民实施以恶作剧为名的欺凌,并受到一部分男人拥护。 荷德——吉姆的拥趸,但缺乏吉姆在恶作剧上的创造力。 吉姆的妻子——和吉姆关系不好,想离婚却无法养活自己和孩子。 米尔特——吉姆的欺压对象 查理韦尔——药房管理者,对“我”来说很重要,因为一星期理发三次,是最重要的主顾。这种重要是基于经济上的因素。将吉姆的杯子放在查理的边上,是“我”对吉姆地位的重视。 亨利史密斯——本顿镇干货店的老板,成为吉姆匿名信对象。推测有可能是因为干货店也卖罐头,是吉姆的潜在竞争者。 斯泰尔医生——故事的另一位主要人物。无论是外表和内在以及行事方式都与小镇上的男人大相径庭。小镇的第三位医生。反应出原先镇上的两位都是庸医。 老甘布尔和富特——镇上原先的两位医生。医术平庸。 乔治·珀迪——小镇居民,赊账的理发店客人。衬托出小镇的风气不良,人人赊账。而且开店做生意的人都像理发师一样不敢讨账。 肯贝蒂——去世的验尸官。为了后文斯泰尔医生为吉姆验尸作铺垫。 保罗·迪克森——故事的第三个主要人物,有些傻,长期受吉姆的欺凌,最后枪杀吉姆。 朱莉格雷格——故事的第四个主要人物,三十岁上下的姑娘,在纽约芝加哥等大城市上过学,有知识文化教养,与小镇格格不入,因为母亲的原因留在这里。引发枪杀事件的关键人物。 乔·巴恩斯——小镇的执法官,平时对吉姆等人的作为应该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曾有过直接干涉,连老朋友的女儿朱莉的报警电话,他也只是私下处理的。可想而知,他并没有起到应尽的责任。 约翰·斯考特——吉姆的另一位整蛊对象,为了引出后文吉姆用同样的方法骗人的关键事件。还有一处细节,吉姆被杀的湖属于约翰的地盘。
人物关系看起来错综复杂,其实可以捋清楚。 吉姆 ——拥护者/跟班:荷德、理发师迪克 ——爱慕对象:朱莉 ——对手:斯泰尔医生 ——被憎恨:妻子、保罗、朱莉、米尔特、约翰斯考特 斯泰尔医生 ——朋友:保罗 ——被爱慕:朱莉 保罗 ——朋友:朱莉、斯泰尔医生 ——爱慕对象:朱莉 ——对手:吉姆 吉姆看似呼风唤雨,但他身边都只是跟班,并不是真正的朋友,当他遇到麻烦时,不会有人真心想要帮他,就如同最后他死了,死因是什么,没人在乎,即便大家心知肚明保罗有杀人动机,医生也曾说过看似怂恿杀人的话,但没人会花心思深究,对理发师“我”来说,吉姆死了,并不会悲痛,只是可惜从此少了笑料,而理发师的态度也代表了大部分吉姆的拥护者的态度。而保罗、斯泰尔医生和朱莉之间是存在真正的友谊的,所以当朱莉被欺侮,爱慕她的保罗第一个站出来,想要为她讨回公道,为此他征求了医生的意见。当他们联手,便能对付得了不得人心的吉姆。在这个镇上,法律和执行者是缺位的,乔就是一个例子,所以死了一个像吉姆一样让人讨厌的人,和死一只兔子也没什么区别。
- 请把小说中重要角色(吉姆、医生、保罗、茱莉)的第一次出场方式单独挑出来 细细思考,看看你从中学到了什么?
吉姆第一次出场:“不过自从吉姆·肯德尔被打死后,没以前那样好了。他活着时,经常和霍德·梅耶斯一起,把镇上的人逗得哈哈大笑。我敢打赌,跟国内同等规模的镇相比,没哪儿比这儿的人们笑得更厉害。......吉姆会一屁股坐到那张大椅子上,离那个蓝色痰盂最近。不管原先是谁坐在那张椅子上,哎,吉姆一进来,那个人就会起来让给他坐。你会觉得那就像是张专座,像剧院里有时候有的。” 从吉姆的出场,能看出来在理发师的心目中,吉姆最重要的作用是为无趣闭塞的小镇制造笑料,否则日子就无聊得难过,虽然理发师自己不承认,但从他的叙述中能看出来,吉姆不仅仅是喜欢恶作剧制造乐子,他的真实身份是小镇的一名跋扈的地痞恶霸,一个佐证就是理发店里面的一把椅子,是他的专座。隐藏的作者可能也是想暗中表达对吉姆的蔑视:专座只是理发店里痰盂旁边的一把椅子,很是戏谑了。
斯泰尔医生第一次出场:“好像是他们正在哭的时候,斯泰尔医生过来问是怎么回事,可是肯德尔太太脾气倔,不肯告诉他,孩子们倒是跟他说了,医生坚持带他们还有他们的妈去看演出。吉姆后来得知这件事,他跟斯泰尔医生结下梁子,这是原因之一。” 斯泰尔医生的出场方式有点像好莱坞经典的英雄出场情景——救猫咪。让人一上来就对他心生好感。读者就和故事情节里的朱莉和保罗一样,信任他,期待他来拯救弱者。
保罗第一次出场:“可是我要告诉你我们镇上一个可怜的小伙子的事——保罗·迪克森——他十岁左右时从树上摔下来,碰到了头,留下一点后遗症,一直没治好,不缺胳膊不少腿,就是脑袋傻。吉姆·肯德尔以前叫他“布谷鸟”,吉姆对脑袋不正常的人都那样叫,只是他叫人们的脑袋是豆子。脑袋是豆子,疯子是布谷鸟——这是他另外一句俏皮话。只不过可怜的保罗没疯,只是傻。” 保罗的出场,作者首先介绍了他十岁时从树上摔下来变傻的事实,但随即将吉姆和保罗的冲突呈现出来,吉姆取消保罗,但他没搞清楚一件事实——保罗不是疯子。这一理解错误和他们之间的冲突为吉姆的死埋下了伏笔。
朱莉第一次出场: 可怜的保罗总是有点儿对别人有疑心,也许是因为吉姆经常捉弄他。保罗跟别人没多少交往,只除了他的妈妈、斯泰尔医生还有镇上的一个姑娘,名叫茱莉·格雷格——应该说,她不再是个姑娘了,而是很接近三十或者三十多了。 朱莉和保罗的关系一出场就介绍了,她和保罗的交往说明了她心善。还有一处细节是她的年龄,在美国的偏远小镇,人们可能也会对她这样三十岁左右还单身的女孩子投去异样的眼光,反过来也说明朱莉和镇上的居民很不一样,她对交往对象有很高的要求,不会随便妥协。
- 小说作者如何将自己的道德观念融入到故事当中的?这其中渗透的价值观是什么?对你有什么样的启发或借鉴?
作者在由理发师迪克的口中讲述吉姆的所作所为时,也就是让一个旁观者作客观陈述时,几乎每一次都要再由陈述者发表一遍主观言论。每一次的主观言论都是在为吉姆开脱,反过来说,也就是有悖于世间的道德观念的。正是这种由讲述者说出的让人脊背发凉的冷酷的话,让读者产生不适,引发思考,并产生一种对说话者的不信任感,从而依从自己的思考和感受来真正理解作者想表达的思想和意图。比如:“她本来会跟吉姆离婚的,如果不是根本不可能得到赡养费,完全养活不了自己还有小孩。她永远也理解不了吉姆。吉姆的确有点糙,不过本质上是个好人。”离婚却不给赡养费,这样的人可以称得上是好人吗?
“大伙儿都哈哈大笑,米尔特自己也会挤出点笑容,尽管是他被当作笑柄。吉姆可不是个笑话精嘛!”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尴尬与痛苦上,无视对方的感受,这样的笑话透着一种无情和自私。这样一个人,理发师还将他视为“人物”!加上药房管理者的杯子放在上面,说明他在理发师心里也是个人物,可想而知理发师的狭隘可笑和不可信。
“他从来不知道这种恶作剧真正有什么后果,不过他可以想像大概会发生什么,这就够了。”给邻镇干货店老板的妻子写匿名信制造夫妻矛盾,结果是怎样呢?我想有可能会影响到干货店的经营,那对吉姆来说有没有利呢?很可能干货店也卖罐头,这样对他推销罐头有利。或者说他自己的家庭关系糟糕,看到别人家庭也有矛盾,他心里就会好受些。他想像得出来这些可能发生的后果,并且还要付诸于行动,并乐在其中,说明他的心地有多邪恶。
吉姆差点强奸朱莉,对理发师来说“是一件小事”,说明他内心的麻木不仁,对法律对人的漠视,和吉姆本人没什么分别。吉姆把别人称为兔子,把保罗称为布谷鸟,而理发师在之后的讲述中,也用了同样的字眼,说明他认同吉姆的所作所为,不以为有什么不对。直到最后,他对吉姆的评价还是“本质是好的”,不禁让人毛骨悚然。
作者用这样的口吻来叙述,就是想增添一种可怖可憎的戏剧效果,让读者在不可靠的讲述中去认识感受到一种让人惊惧窒息的反人类的价值观的存在,从侧面反映出生活在闭塞偏狭的社会中人情淡漠,人们在极其有限的生活范围内沉迷享乐,缺乏精神上的探索追求,缺乏对人本身的关注同情,最终一部分人丧失人性悲悯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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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叶 (一切都值得凝视) 2019-08-02 17:37:59
请仔细阅读林·拉德纳的《理发》,并尝试回答以下问题。 1、该小说采取第一人称叙述情境的目击者类型(“我”讲述“我看见他们的事”),但文中的“我”真地将自己知道的全部情况都讲述出来了吗?他保留未讲的事情有哪些?作为讲述者,他的意图是什么?他对自己讲的故事的态度如何?如果采用上帝全知视角或者其他人的视角(如傻瓜保尔或者茱莉)切入,该小说会出现什么变化?
文章的“我”没有把所有情况都讲述出来,文章后半段,当吉姆捉弄了茱莉之后,保罗把听到的事情告诉了医生,“医生火冒三丈,发誓要让吉姆尝尝苦头”、“医生会干件什么事,但是需要仔细谋划”。事实上,保罗在船上把吉姆用枪打死是医生精心策划组织的,他利用保罗智力上的缺陷,完满地制造了“过失杀人”的理由,从而逃避法律制裁。作为讲述者,我觉得他可能是惧怕医生所拥有的权力“验尸官”和报复心。他害怕将故事的全部真相都讲出来后,会遭到跟吉姆同样的下场。这间接也暴露了他的态度和立场:同情吉姆,惧怕斯泰尔医生。事实上,他对自己讲故事的态度也是有所保留和遮掩的。比如在讲医生从来不跟人讨账的时候,他说如果自己能收齐刮脸的欠账,就可以去看电影。“例如,有个叫乔治博迪的家伙——可是我想我不该说闲话。”这说明,他在讲故事的时候,其实没有把对里面人物所有的态度都真实表露出来,细读整篇文章发现“我”对医生通篇都是非常正面的评价“英俊、有钱、很好心”,但是,另一面呢?“我”没有说。通过把吉姆杀死就可以看出医生这个人心其实很狠,也很聪明,能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权位去“借刀杀人”。 如果换作其他视角的话,全知视角可能会比较平淡,换作其他人的视角也是如此,但是如果换作保罗的视角,应该比较有趣。正如《圣灵的殿》选用了一个12岁女孩的视角,如果选一个头脑智力明显低于常人、且参与到“谋杀吉姆”中的一个人物,我觉得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不仅让我想到了余华的小说《我没有自己的名字》)
请尝试以不同的叙述视角重新写开头(200-300字)。 以保罗的视角: 当法官宣判“我无罪释放”那一刻,我不由自主望了斯泰尔医生一眼。他穿了一件灰紫色的衬衫,笔挺的领子更显得他脸型棱角分明,那不易被察觉的一丝微笑还是被我捕捉到了。妈妈在旁边,一边哭一边冲向我,斯泰尔也跟着起身,走过来,“没事了没事了......”,像是在安慰妈妈,又像是在安慰我。
第二天一早,我照例去斯泰尔医生那里报到,但心里却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堵着,说不清楚。过了一会儿,茱莉来了,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她了。上一次见到她,还是......还是发生这档子事儿之前。唉,真讨厌,当时那一幕幕又在脑子里盘旋了,我当时怎么就.....把吉姆给一枪打死了呢?
2、小说从什么地方开始又在什么地方结束的?这种安排有什么深意?标题与主题之间有什么关系? 开头和结尾都是在讲跟“理发”有关事情,这里作者假设了一个人坐在店里理发,理发师迪克一边在理发一边在跟顾客聊天讲故事。通过开头我们知道,顾客是刚到这个城市里来的,这是个小镇,“比不上纽约或芝加哥”;结尾正好是理发结束了。标题是理发,主题则是理发期间的一次聊天,有点像“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关系一样。这种安排跟文风有关系,像是在聊天,整个阅读感觉很轻松,像是在对话和聊天。这是我第一次阅读林拉德纳的作品,我在网上搜了林拉德纳的简介,好像是说他的文风就是偏口语化,这篇文章的文风应该是他个人特色的体现了。
3、这篇小说出现了哪些人物?请勾勒出他们之间的关系图;你从中是否学会,当创作众多人物时,如何使看似最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也有自己的独特性? 出现的人物:我(迪克)、你(理发顾客)、吉姆、荷德、吉姆老婆、米尔特(被当作笑柄)、查理韦尔(药房)、斯泰尔医生、保罗、茱莉、茱莉父亲、茱莉母亲、乔(执法官)、老约翰斯考特 人物关系图:吉姆与荷德是好朋友,在一起经常干一些恶作剧,比如捉弄米尔特、保罗;吉姆与老婆关系不好,为了捉弄老婆,把老婆孩子晾在马戏团门口,结果被斯泰尔医生解围,所以医生与吉姆有了矛盾。另外斯泰尔医生因为努力医治保罗,两个人关系很好;茱莉同情保罗,所以保罗也很依赖茱莉。茱莉父亲酗酒死了,茱莉见过世面,想离开,但因为母亲关系留下来,她对其他男人都嗤之以鼻,但对斯泰尔医生一见钟情。吉姆追茱莉不成,于是拿她和斯泰尔开玩笑。其中举了一个例子,是模仿老约翰斯考特,最后也是老约翰斯考特发现保罗杀人打电话来通知的。 各个角色的性格: 吉姆: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经济不稳定,但很真实,老是喜欢吐痰、喜欢喝酒,追女人,跟老婆不和,喜欢开恶作剧,最终因恶作剧丧了命。 斯泰尔医生:长相英俊、经济丰厚、表面老好人,实际上心地很恨。 茱莉:见过世面,受困于家庭现实,不得不在这里生活,心地善良同情保罗,对出身不凡的斯泰尔医生一见钟情。 保罗:因为小时候意外事件而变得头脑有些傻,因为信任斯泰尔医生,却反被斯泰尔医生利用。 其他小人物也很有自己的独特性,比如米尔特被开玩笑,他自己也会挤出点笑容,尽管是他当作笑柄;查尔斯韦尔在药房工作,却做事很有规律,一周来三次。吉姆老婆没啥独立经济能力、企图控制吉姆工资,被吉姆戏弄等。
4、 请把小说中重要角色(吉姆、医生、保尔、茱莉)的第一次出场方式单独挑出来细细思考,看看你从中学到了什么? 吉姆出场:先设置悬念,结果前置,先说他死了,然后引出他的特点——搞笑。然后回忆了一个吉姆的习惯,每周六吉姆都喜欢来理发店,坐在一个靠近痰盂的位置,不停吐痰。我觉得从中学习到的是:1.结构上设置悬念, 2.把人物故事引入理发店内的场景,表明这个人或者接下来发生的故事,他都是见证者,增加文章可信度。
医生出场:是在帮助吉姆老婆马戏团门前解围。从中一方面可以交代出斯泰尔医生和吉姆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也显示出斯泰尔医生的特点:有钱,老好人(至少表面这样)。
保罗出场:是在斯泰尔医生之后,讲吉姆总喜欢拿他开玩笑,但只有斯泰尔医生对他很努力医治,所以保罗对斯泰尔医生很信任,这为后面医生利用保罗借刀杀人埋下了伏笔。
茱莉出场:保罗在医生诊所时,一看茱莉过来就跟过去。保罗对茱莉很好,所以后面当茱莉被戏弄之后,保罗被利用了。
这几个人物,是这宗杀人案的主要角色,作者却能一层一层设计的非常精巧,环环相扣。作为有知识有手段的医生,能够玩弄两个底层的人(保罗与吉姆)于手掌之中,却不动声色。每个人的性格特点都为故事情节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5、小说作者如何将自己的道德观念融入到故事当中的?这其中渗透的价值观是什么?对你有什么样的启发或借鉴?
我觉得作者想要表达的理念应该是:触碰到中产阶级或者说有某种“权力”(这里的权力也指掌握某种专业知识和头脑)人群的利益时,他们会“想尽办法报复或维护自己的权益”。就像斯泰尔医生,表面上很热心,但是一旦要挑战他们,往往会得到很不好的下场。讽刺某些所谓的中产阶级或更上流的阶级,其实是精英利己主义者,想要揭下他们伪善的面目。小说作者的做法是设计各个性格鲜明的角色,而不是说教。小说要“show”,而不是“tell”。
我觉得这篇小说如果不是精读,可能读不出背后的深意来。读完之后却佩服作者设计构思的巧妙。再次深刻体会到张鹤老师说的:“小说作者讲述方法的不同,故事揭示的深度也不同。”“痛一个故事,不同的讲述方式,构成了小说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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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沐周 2019-08-03 10:56:09
1. 该小说采取第一人称叙述情境的目击者类型(“我”讲述“我看见他们的事”), 但文中的“我”真 1. 该小说采取第一人称叙述情境的目击者类型(“我”讲述“我看见他们的事”), 但文中的“我”真地将自己知道的全部情况都讲述出来了吗?他保留未讲的事情有哪些?作为讲述者,他的意图是什么?他对自己讲的故事的态度如何?如果采用上帝全知视角或者其他人的视角(如傻瓜保罗或者茱莉)切入,该小说会出现什么变化? 文中的“我”只讲述了自己觉得好玩好笑的部分,而被吉姆选作恶作剧对象的人,他们心里怎么想的,受到什么伤害,以及吉姆的妻子明知他酗酒失业和别的女人乱搞,但离不成婚,还要和吉姆斗智斗勇争取生活费,养活自己和孩子,她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我”不清楚,也并不怎么关心。这些“我”不关心的部分,就没有讲述。 讲述者挑的故事素材,是讲给来理发的客人听的,这位客人有可能是来出差、来访或短途旅行,但这个小镇就这么点人,生活实在无聊,理发师想要通过一些趣事吸引客人留下来,或待得久一点。当然,讲述者本身也和吉姆、荷德一样,是个冷漠、麻木,人性淡漠的人,只关心如何取乐。这样的故事情节和讲述方式有点类似于《孔乙己》,读者会在阅读的过程中渐渐地抽离出叙述者的角度,不再信任他所讲的内容,转而形成自己的思考,并批判叙述者和主人公。这里其实有一个隐藏的叙述者,也就是作者本人,所有的一切都是作者编排的一出戏。 如果换成保罗或朱莉的视角,应该是截然相反的一种叙述态度,对于保罗来说,他遭受的恶作剧最多,甚至对人性都产生了怀疑,但幸好他有医生这样一个正直的朋友。而朱莉一定对吉姆既恨又厌恶,一方面厌烦这种粗俗不堪的人的骚扰,一方面恨他将自己爱斯泰尔医生的事作为恶作剧使自己觉得丢尽了颜面。 开头: 朱莉已经28天没出门了。 我每天都上斯泰尔医生的诊所去,诊所二楼的窗户恰好能望见她家的前门。她平时总在上午十点准时出门,深棕色的头发鬈曲着落到颈部,浅蓝色衬衫束在熨得服服帖帖的长裙里,手腕上挎一只小包。我知道她要去大街尽头那间杂货铺,给她母亲添置一些手工剪子线团,还要去镇中心买新鲜的法棍。她要去什么地方,我都知道,因为我总会陪着她,有时候抓着她的裙摆,有时候跟在她的身后,保护她。但她总轻声对我说:“不用担心,有什么麻烦都告诉我,我会帮你的。” 可现在好心的朱莉把自己锁在屋里,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好担心。斯泰尔医生也不清楚,只知道她很久没带母亲上诊所来了,去她家敲门也不应。 我得想想办法,吉姆总叫我“布谷鸟”,他说脑袋不正常的都是布谷鸟。呸!他才不正常呢!我一点也不傻,斯泰尔医生常常夸我聪明。等着吧,我一定能把事情搞清楚。 2. 小说从什么地方开始又在什么地方结束的?这种安排有什么深意?标题与主题之间有什么关系? 小说从客人前来理发开始,在理完发梳头处结束。这种安排是比较巧妙的利用一个特定的场景或空间,让身处这个空间的人交谈,来讲述一个故事。这种写作方法挺常见的,也比较容易效仿。杰克伦敦的好几篇短篇小说都是在一个北极圈里的客栈里讲述的。有的是旅客讲述自己的故事,有的是讲述听来的故事。 标题其实有两层含义,一层是字面意思,一个外乡人去小镇唯一的理发店去理发。另一层是隐含意思,在理发店这个有限的空间里,听来的一个关于这个小镇的故事。 3. 这篇小说出现了哪些人物?请勾勒出他们之间的关系图;你从中是否学会,当创作众多人物时,如何使看似最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也有自己的独特性? *我,也就是迪克——故事的讲述者,小镇的理发师,所有事件的旁观者,和吉姆关系亲密,是吉姆和荷德的拥趸,认为他们给一潭死水的小镇带来了许多笑料和乐趣。也曾被吉姆整蛊,由于懦弱胆小和麻木,并没有因此对吉姆不满,反而是接受了被整,还借此引出了吉姆用同样在电话里模仿医生声音的方式欺骗朱莉的情节。 *外乡人(事实上并未出现)——故事聆听者,让读者代入,也成为聆听的角色,能对“我”所讲的故事更感同身受。 *吉姆——故事的主要人物,和荷德两人都是小镇的“人物”,实则是地道的恶霸流氓,打着法律的擦边球对镇上的居民实施以恶作剧为名的欺凌,并受到一部分男人拥护。 *荷德——吉姆的拥趸,但缺乏吉姆在恶作剧上的创造力。 *吉姆的妻子——和吉姆关系不好,想离婚却无法养活自己和孩子。 *米尔特——吉姆的欺压对象 *查理韦尔——药房管理者,对“我”来说很重要,因为一星期理发三次,是最重要的主顾。这种重要是基于经济上的因素。将吉姆的杯子放在查理的边上,是“我”对吉姆地位的重视。 *亨利史密斯——本顿镇干货店的老板,成为吉姆匿名信对象。推测有可能是因为干货店也卖罐头,是吉姆的潜在竞争者。 *斯泰尔医生——故事的另一位主要人物。无论是外表和内在以及行事方式都与小镇上的男人大相径庭。小镇的第三位医生。反应出原先镇上的两位都是庸医。 *老甘布尔和富特——镇上原先的两位医生。医术平庸。 *乔治·珀迪——小镇居民,赊账的理发店客人。衬托出小镇的风气不良,人人赊账。而且开店做生意的人都像理发师一样不敢讨账。 *肯贝蒂——去世的验尸官。为了后文斯泰尔医生为吉姆验尸作铺垫。 *保罗·迪克森——故事的第三个主要人物,有些傻,长期受吉姆的欺凌,最后枪杀吉姆。 *朱莉格雷格——故事的第四个主要人物,三十岁上下的姑娘,在纽约芝加哥等大城市上过学,有知识文化教养,与小镇格格不入,因为母亲的原因留在这里。引发枪杀事件的关键人物。 *乔·巴恩斯——小镇的执法官,平时对吉姆等人的作为应该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曾有过直接干涉,连老朋友的女儿朱莉的报警电话,他也只是私下处理的。可想而知,他并没有起到应尽的责任。 *约翰·斯考特——吉姆的另一位整蛊对象,为了引出后文吉姆用同样的方法骗人的关键事件。还有一处细节,吉姆被杀的湖属于约翰的地盘。 人物关系看起来错综复杂,其实可以捋清楚。 吉姆 ——拥护者/跟班:荷德、理发师迪克 ——爱慕对象:朱莉 ——对手:斯泰尔医生 ——被憎恨:妻子、保罗、朱莉、米尔特、约翰斯考特 斯泰尔医生 ——朋友:保罗 ——被爱慕:朱莉 保罗 ——朋友:朱莉、斯泰尔医生 ——爱慕对象:朱莉 ——对手:吉姆 吉姆看似呼风唤雨,但他身边都只是跟班,并不是真正的朋友,当他遇到麻烦时,不会有人真心想要帮他,就如同最后他死了,死因是什么,没人在乎,即便大家心知肚明保罗有杀人动机,医生也曾说过看似怂恿杀人的话,但没人会花心思深究,对理发师“我”来说,吉姆死了,并不会悲痛,只是可惜从此少了笑料,而理发师的态度也代表了大部分吉姆的拥护者的态度。而保罗、斯泰尔医生和朱莉之间是存在真正的友谊的,所以当朱莉被欺侮,爱慕她的保罗第一个站出来,想要为她讨回公道,为此他征求了医生的意见。当他们联手,便能对付得了不得人心的吉姆。在这个镇上,法律和执行者是缺位的,乔就是一个例子,所以死了一个像吉姆一样让人讨厌的人,和死一只兔子也没什么区别。 4. 请把小说中重要角色(吉姆、医生、保罗、茱莉)的第一次出场方式单独挑出来 细细思考,看看你从中学到了什么? 吉姆第一次出场:“不过自从吉姆·肯德尔被打死后,没以前那样好了。他活着时,经常和霍德·梅耶斯一起,把镇上的人逗得哈哈大笑。我敢打赌,跟国内同等规模的镇相比,没哪儿比这儿的人们笑得更厉害。......吉姆会一屁股坐到那张大椅子上,离那个蓝色痰盂最近。不管原先是谁坐在那张椅子上,哎,吉姆一进来,那个人就会起来让给他坐。你会觉得那就像是张专座,像剧院里有时候有的。” 从吉姆的出场,能看出来在理发师的心目中,吉姆最重要的作用是为无趣闭塞的小镇制造笑料,否则日子就无聊得难过,虽然理发师自己不承认,但从他的叙述中能看出来,吉姆不仅仅是喜欢恶作剧制造乐子,他的真实身份是小镇的一名跋扈的地痞恶霸,一个佐证就是理发店里面的一把椅子,是他的专座。隐藏的作者可能也是想暗中表达对吉姆的蔑视:专座只是理发店里痰盂旁边的一把椅子,很是戏谑了。 斯泰尔医生第一次出场:“好像是他们正在哭的时候,斯泰尔医生过来问是怎么回事,可是肯德尔太太脾气倔,不肯告诉他,孩子们倒是跟他说了,医生坚持带他们还有他们的妈去看演出。吉姆后来得知这件事,他跟斯泰尔医生结下梁子,这是原因之一。” 斯泰尔医生的出场方式有点像好莱坞经典的英雄出场情景——救猫咪。让人一上来就对他心生好感。读者就和故事情节里的朱莉和保罗一样,信任他,期待他来拯救弱者。 保罗第一次出场:“可是我要告诉你我们镇上一个可怜的小伙子的事——保罗·迪克森——他十岁左右时从树上摔下来,碰到了头,留下一点后遗症,一直没治好,不缺胳膊不少腿,就是脑袋傻。吉姆·肯德尔以前叫他“布谷鸟”,吉姆对脑袋不正常的人都那样叫,只是他叫人们的脑袋是豆子。脑袋是豆子,疯子是布谷鸟——这是他另外一句俏皮话。只不过可怜的保罗没疯,只是傻。” 保罗的出场,作者首先介绍了他十岁时从树上摔下来变傻的事实,但随即将吉姆和保罗的冲突呈现出来,吉姆取消保罗,但他没搞清楚一件事实——保罗不是疯子。这一理解错误和他们之间的冲突为吉姆的死埋下了伏笔。 朱莉第一次出场: 可怜的保罗总是有点儿对别人有疑心,也许是因为吉姆经常捉弄他。保罗跟别人没多少交往,只除了他的妈妈、斯泰尔医生还有镇上的一个姑娘,名叫茱莉·格雷格——应该说,她不再是个姑娘了,而是很接近三十或者三十多了。 朱莉和保罗的关系一出场就介绍了,她和保罗的交往说明了她心善。还有一处细节是她的年龄,在美国的偏远小镇,人们可能也会对她这样三十岁左右还单身的女孩子投去异样的眼光,反过来也说明朱莉和镇上的居民很不一样,她对交往对象有很高的要求,不会随便妥协。 5. 小说作者如何将自己的道德观念融入到故事当中的?这其中渗透的价值观是什么?对你有什么样的启发或借鉴? 作者在由理发师迪克的口中讲述吉姆的所作所为时,也就是让一个旁观者作客观陈述时,几乎每一次都要再由陈述者发表一遍主观言论。每一次的主观言论都是在为吉姆开脱,反过来说,也就是有悖于世间的道德观念的。正是这种由讲述者说出的让人脊背发凉的冷酷的话,让读者产生不适,引发思考,并产生一种对说话者的不信任感,从而依从自己的思考和感受来真正理解作者想表达的思想和意图。比如:“她本来会跟吉姆离婚的,如果不是根本不可能得到赡养费,完全养活不了自己还有小孩。她永远也理解不了吉姆。吉姆的确有点糙,不过本质上是个好人。”离婚却不给赡养费,这样的人可以称得上是好人吗? “大伙儿都哈哈大笑,米尔特自己也会挤出点笑容,尽管是他被当作笑柄。吉姆可不是个笑话精嘛!”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尴尬与痛苦上,无视对方的感受,这样的笑话透着一种无情和自私。这样一个人,理发师还将他视为“人物”!加上药房管理者的杯子放在上面,说明他在理发师心里也是个人物,可想而知理发师的狭隘可笑和不可信。 “他从来不知道这种恶作剧真正有什么后果,不过他可以想像大概会发生什么,这就够了。”给邻镇干货店老板的妻子写匿名信制造夫妻矛盾,结果是怎样呢?我想有可能会影响到干货店的经营,那对吉姆来说有没有利呢?很可能干货店也卖罐头,这样对他推销罐头有利。或者说他自己的家庭关系糟糕,看到别人家庭也有矛盾,他心里就会好受些。他想像得出来这些可能发生的后果,并且还要付诸于行动,并乐在其中,说明他的心地有多邪恶。 吉姆差点强奸朱莉,对理发师来说“是一件小事”,说明他内心的麻木不仁,对法律对人的漠视,和吉姆本人没什么分别。吉姆把别人称为兔子,把保罗称为布谷鸟,而理发师在之后的讲述中,也用了同样的字眼,说明他认同吉姆的所作所为,不以为有什么不对。直到最后,他对吉姆的评价还是“本质是好的”,不禁让人毛骨悚然。 作者用这样的口吻来叙述,就是想增添一种可怖可憎的戏剧效果,让读者在不可靠的讲述中去认识感受到一种让人惊惧窒息的反人类的价值观的存在,从侧面反映出生活在闭塞偏狭的社会中人情淡漠,人们在极其有限的生活范围内沉迷享乐,缺乏精神上的探索追求,缺乏对人本身的关注同情,最终一部分人丧失人性悲悯的现象。 ... 小头妞妞一种让人惊惧窒息的反人类的价值观的存在:这句话说得真好,在这个小镇,真善美假恶丑全部是颠倒的,而且从俗者重,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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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文学课 (文学指导人生) 2019-09-24 15:59:25
1、 文中的我——小镇的理发师是个不可靠的叙述者,他的确讲出了自己知道的情况,然而他的立场却是站在吉姆和“庸人团体”一方。他提到很多吉姆给镇上的人逗乐、恶作剧的情节,却对吉姆所侮辱和损害的人的反应则一笔带过。他保留自己对吉姆和其他人的道德判断,只从主观认同了吉姆给他和镇上其他人带来的欢乐的感觉,而对斯泰尔医生和朱莉他也充满不解,只是原样叙述他们的语言。他认为自己讲述的故事是一个悲剧:一个给镇上带来欢乐的人因为意外而死去了,很遗憾。而敏锐的读者会意识到他叙述的主观性,并从反面去理解这个故事——这个故事中的吉姆实际上是一个恶棍,他的死亡很可能是保罗的复仇。 如果采用上帝全知视角,故事将失去由理发师叙述所带来的丰富多面性,读者将只从一个角度来理解这个故事。另外,全知视角需要交代更多的背景细节,为文章带来更客观的视角和口吻。如果用保罗或朱莉的角度,又会带有太多他们的立场,小说将成为一个简单的复仇故事。
上帝视角改写:
这是一座平凡的小镇,离最近的城市卡特维尔开车只有一百多英里。镇上人口不多,也没什么像样的产业,男人们得干些力气活挣钱,要么就得离开家,在卡特维尔找个工作。这儿没有纽约、芝加哥那样每天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的上班族,因此整个小镇也只有一个理发店,每个周末理发店都会挤满了人,这些人里有一半是周一到周五在卡特维尔上班周末才回来的人,还有一半是为了一边刮脸一边听卡特维尔回来的人讲讲这星期发生的丰富多彩新鲜事的。在这些卡特维尔回来的人里,那个抢着说话、嗓门最大、经常笑出快要咽气的咯咯声的,就是卡特维尔罐头公司的旅行推销员吉姆。
2、 小说从什么地方开始又在什么地方结束的?这种安排有什么深意?标题与主题之间有什么关系? 小说从一个异乡人来到小镇去理发店准备理发开始,到理发结束理发师准备为他定型结束。这种安排让读者知道,整个叙述在一次理发的闲聊时间中完成。每个人都需要理发,而理发又需要一定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不同的人闲谈时足以交换信息、而理发师是能够从不同的顾客中得到最全面的信息的人,因此他是一个合适的叙述者。同时,理发师又需要照顾每个客户的感受,因此,他很自然地会在理发时与顾客闲谈,同时不会带有太强的偏向性、说出得罪顾客的话,他的叙述代表大部分呈中立立场的普通人。这些都使得理发师成为一个很好的“庸人团体”的代言者。
标题是《理发》,实际上正文与“理发”没有直接的关系,“理发”的情景实际上起到了塑造人物和推动情节的作用。先从吉姆理发时候的表现突出他跋扈、爱捉弄人的性格。然后在一次理发时,吉姆宣布自己丢了工作,这造成了他与妻子的矛盾,并发展出后文斯泰尔医生因为帮助吉姆妻子而与吉姆结仇的故事,引出对斯泰尔医生、保罗和朱莉的人物叙述。还有一次理发师自己被吉姆模仿声音恶作剧去给没死的人刮脸的经历,也带出了吉姆暗害朱莉的同一伎俩,继续推动情节。然后保罗在理发店听到了吉姆欺负朱莉的事情,吉姆又在理发店与保罗碰上,理发师因此得知保罗要求与吉姆一同打猎的事情。可以说,理发师见证了每一次故事情节的关键推进,最终故事走向保罗打死吉姆的结局也可以说是水到渠成的。
3、 这篇小说出现了哪些人物?请勾勒出他们之间的关系图;你从中是否学会,当创作众多人物时,如何使看似最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也有自己的独特性? 吉姆(恶作剧搭档)---荷德 | 吉姆----(结仇)---斯泰尔医生(帮助)—- 吉姆妻子(恶化濒临离婚的关系)----吉姆 | 吉姆(追求)---朱莉(追求)---斯泰尔医生 朱莉(帮助)---保罗----斯泰尔医生(帮助)
5、 请把小说中重要角色(吉姆、医生、保尔、茱莉)的第一次出场方式单独挑出来细细思考,看看你从中学到了什么? 吉姆出场:理发师提到。 医生出场:吉姆孩子在游乐场哭泣,他前去帮助,得罪了吉姆。 保罗:介绍完医生后出场,对比医生和吉姆对保罗的不同态度。 朱莉:介绍完保罗后,提到她是保罗交往的有限几个人之一。而保罗也成为了医生和她共同关心的对象,在读者心目中拉近了她与医生的距离。 我学习到,每个人物的出场都非常自然,随着叙述依次出现并推进情节。整篇小说一气呵成,完全由叙述组成,没有任何停顿。
5、小说作者如何将自己的道德观念融入到故事当中的?这其中渗透的价值观是什么?对你有什么样的启发或借鉴? 虽然理发师没有加入道德判断,但通过人物的对比,自然地让读者有了自己的判断。比如对待弱者保罗的态度,吉姆是捉弄、寻开心,而医生和朱莉是关心和尊重。 作者还通过侧面描写,表现出吉姆品格的恶劣,例如对吉姆妻子和孩子被耍弄的经历、理发师自己被捉弄的经历、保罗被捉弄以及朱莉被威胁显些遭遇强暴的经历,这几个经历虽然有类似之处,但可以看出严重程度在步步加深,而吉姆对自己的行为也毫无悔改之意,反而四处吹嘘,这些都使得读者对这个人物越来越厌恶。小说不需要通过直白的说教来展示价值观,高超的写作技巧会带来更大的冲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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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乔 2019-10-02 10:33:15
拉德纳《理发》作业 作业1
小说并没有将自己知道的全部情况都讲出来,他只讲了吉姆是个笑话精,给小镇带来了欢笑,但作为人渣吉姆的镇霸、无赖给小镇带来的痛苦和不幸。这种讲述方式很容易把读者绕进坑里,或者说小说内容有更丰富更复杂的表达。
上帝视角:
吉姆死了,是被镇上的傻子保罗抢走火失手打死了。随着吉姆离去,镇上少了许多欢笑,吉姆是个笑话精,有他在的地方,总会有许多出其不意的惊喜发生。
小镇不大,人也不多,即比不上纽约,也比不上芝加哥,人口不多,却各色人等应有尽有。
小镇上的理发馆是个小镇娱乐八卦中心,常常坐满了人。吉姆总是坐在有蓝色痰盂的那张沙发上,这个沙发就像剧院的专座,吉姆来了,大家总会自觉的把那个座位让给吉姆。
吉姆的跟班荷德则在吉姆周围站着,或者走来走去,他俩是一对,一唱一和,像说相声的,一个逗哏,一个捧哏,每天找个乐子,把小镇人可高兴坏了。
“ 惠特尼,你今天喷的什么香水啊,”
保罗视角:
我十岁那年,从树上掉下来,脑子摔坏了,成了一个傻子,小镇上的人就开始欺负我,尤其是吉姆,他总是和我开恶作剧的玩笑。
有一次,他让我走老远的路去买一个左撇子用的扳手,差点把我累死,小镇的人笑了我三天。他有一次骗我去买一把钥匙,一把更本不存在的钥匙,他叫我布谷鸟,我有时候好害怕,除了妈妈,好在 朱莉姐姐回来了,我喜欢朱莉姐姐,她长得漂亮,她对我好,我喜欢跟在她后面走来走去,她也喜欢我,从来不骂我,还夸我是好孩子。
最让我高兴的是,镇上来了斯太尔医生,他可好呢,长得帅呆了,还脾气好,从不发货,不叫我布谷鸟,还不收我的钱,给我看病,他说我越来越聪明了。
镇上的人都看出来了,吉姆看上了朱莉,朱莉姐姐不喜欢他,他喜欢斯太尔医生,我喜欢朱莉姐姐,也喜欢斯太尔医生,只有他们两个对我好,除了我妈妈以外。自从斯太尔医生来了小镇之后,我大部分时间都坐在诊所里,除了跟着朱莉姐姐上街买东西。
“ 朱莉姐姐,我跟你去买东西!你等我一会儿”
作业2
小说是这样开始的:一个外来客到小镇的理发店剪头发,理发师开始给他讲述小镇的趣事,这是理发师的职业病,只要有客人来他就滔滔不绝,可不是吗,这样可以拉近客人和理发师的关系,也可以满足他说话的愿望,要不他会憋死的,就像出租车司机一样,整篇小说都是理发师一个人的自言自语,一直把一个小镇杀人案的故事讲完,他的演说也结束了,小说的结束是理发师问客人是湿着梳好,还是吹干再梳?
小说的这个安排比较奇特,理发师作为一个八卦讲述者,完全没有原则,没有用意,没有道德判断,他只是在八卦小镇新闻而已,这样安排,隐藏了作者的真正用意,冷静、客观。不带目的,也是读者听得云里雾里,不明白这个杀人案的真相。
用这样一个讲述,会增加小说的复杂内涵,表层故事,掩盖了真相故事,增加了小说的神秘感,作者到底要说什么,需要读者仔细阅读,才能体会。
标题和主题似乎没有任何关系,他只是一个讲述者的职业,理发的客人在理发的时候听理发师讲了一个故事。
作业2
这篇小说里出现了很多人,理发师、隐形的理发客人、吉姆、斯太尔医生、朱莉、保罗、吉姆太太、吉姆跟班荷德、米尔特、朱莉妈妈、人物众多,朱莉、保罗、斯太尔医生这一组人物是外来者集团,他们是小镇的另类人士,朱莉是斯太尔的单恋者,保罗是斯太尔和朱莉的忠实粉丝。吉姆和荷德是小镇的强人集团,他们以恶作剧的名义在小镇为非作歹。理发师以及吉姆太太、米尔特是小镇普罗大众,弱势群体,他们人云亦云、随波逐流,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也无法保护自己被欺负。
小说中的有三个小角色,吉姆太太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遇人不淑,无法自拔,日子过得苦不堪言,无力自拔。是个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女人。
朱莉母亲是个自私倔强的老太太,为了自己生于此、死于此的愿望,害了朱莉一生,是个典型的啃女形老太太。
米尔特是个窝囊的男人,别人拿他开涮,他不敢反抗,甚至不敢表示不满。
作业3
吉姆:理发师似乎不经意提到吉姆被人打死了这样一种方式,引出了主人公吉姆出场,然后讲述吉姆被枪杀的故事。这种方式的讲述,看起来漫不经心,别无意义,只是理发师无聊八卦新闻,这样会把读者引入歧途。
斯太尔医生:吉姆太太和孩子被吉姆被吉姆骗到马戏团演出地点,意识到被骗痛哭的时候,斯太尔医生来了,他知道真相后,请他们看戏,这个出场第一可以看出斯太尔医生是个热心的人,另外也引发了冲突和张力,直接和吉姆成了对手,为以后的故事,埋下了伏笔。
保罗:保罗以一个十岁摔坏脑袋的弱智者,被吉姆恶作剧玩弄的对象出场,一个自闭、没有安全感、弱智者的形象已经栩栩如生。
朱莉:以被弱智者保罗信任的三个人其中之一出现,一下子就把朱莉作为一个正直善良有教养的女人形象定位,也定位了她和斯太尔医生是同类,是这个小镇的另类人士,她同情保罗,单恋斯太尔医生,读者一下子就同情她的遭遇,明白她在小镇处于什么位置,一种什么处境,为后面她的遭遇埋下伏笔。
这几个看似简单但却精妙的出场方式,是我们值得学习和借鉴的!
作业5
小说作者试图以一种中立的没有道德评判的立场讲述故事,讲述故事主人公吉姆的死亡案件,但在故事的底层却蕴含着另一个真相,吉姆在表层故事里是个喜欢开玩笑、喜欢恶作剧的人,给小镇带来很多欢笑的笑话精。甚至他死了,理发师还留着他的刮脸用的杯子。但另一个真相却是吉姆是一个无赖,,他欺负弱者,强迫民女,用明信片的方式给很多无辜的家庭带去困扰。甚至对自己老婆和孩子都没有责任和爱,把自己的钱全部酗酒这样一个无赖形象。小说在看似平淡无奇的讲述却实际上把自己的价值观和渗透到故事的字里行间,让读者感到他被保罗杀死是死有余辜,是自作自受。
作者还是相信恶有恶报的。我觉得人不能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所有的恶和善的后果都会回到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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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墨 2020-01-20 16:37:36
1、该小说采取第一人称叙述情境的目击者类型(“我”讲述“我看见他们的事”),但文中的“我”真地将自己知道的全部情况都讲述出来了吗?他保留未讲的事情有哪些?作为讲述者,他的意图是什么?他对自己讲的故事的态度如何?如果采用上帝全知视角或者其他人的视角(如傻瓜保尔或者茱莉)切入,该小说会出现什么变化?
请尝试以不同的叙述视角重新写开头(200-300字)。
A: 作者“我”并没有将事件的真实说出来,相反,他明显是站在吉姆一方的,这是一种不可信视角。作为讲述者,他希望听他讲故事的人跟他一样,站在吉姆一边,同情吉姆的遭遇。
上帝视角: 星期六的理发店,生意并没有好转,只是比往常多了几个老主顾。荷德“噗”地一屁股坐在那张大椅子上,它离蓝色的痰盂最近。 药房的查理.维尔,镇上的老医生甘布尔和富特,霍德·梅耶斯等老家伙们都来了,连理发师惠特尼也停下手里的活儿,大家都不约而同地伸长了耳朵。 荷德不负众望地讲起了笑话,一个接一个。可能他真的不太会讲笑话,除了店里新聘来的伙计,几乎没有人笑,也许是他没有得到了吉姆的真传。 随着富特的一句“上周讲过了!”,人们一哄而散。惠特尼叹了口气:“要是吉姆还在的话就好了,我的生意也不会这样差!”
保罗: 我终于等到这一天,上帝给了我一把猎枪,让我赶走了噩梦。 我知道我与众不同,尤其是跟吉姆和荷德不同。他们都很聪明,总是可以轻易地把大家逗乐,或者把我耍得团团转。虽然有时候我也能让大家笑,但是我感觉一定是我又犯了什么错误,或者被他们骗了。 自从十岁那年,吉姆骗我爬上了那颗该死的树之后,我的人生就成了一个笑话。在随后的岁月里,我的头像是被某种粘稠的物质粘住了,迟钝得要命。虽然迟钝,但我知道发生了什么,也知道谁该为此付出代价。
茱莉: 月亮还是照常升起,没有一丝响动,生活亦是如此。 不过黑夜总会过去,迎来属于我的太阳。等了三十年的他来了,我的心在雀跃。 他不一样,帅气的侧脸,像极了马龙白兰度;他优雅,得体的西装,宛若一个贵族;他善良,他单纯,他甚至不知道我已经爱上了他,我不能失去他。 自从父亲离世,母亲卧床不起,生活变了滋味。周围净是一些目不识丁,游手好闲之辈,他们经常聚在理发店里,密谋着不可告人的阴暗。我,茱莉.格雷格,怎能与之为伍?
2、小说从什么地方开始又在什么地方结束的?这种安排有什么深意?标题与主题之间有什么关系?
A: 小说的开头和结尾,都是理发师在为客人理发。我们平时去理发馆时,理发师傅也经常会跟顾客唠家常,说说自己的见闻,或者听听顾客的故事,就是在这样一个人人都会经历的场所,让读者更容易认同讲述者的故事的真实性。
3、这篇小说出现了哪些人物?请勾勒出他们之间的关系图;你从中是否学会,当创作众多人物时,如何使看似最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也有自己的独特性?
4、 请把小说中重要角色(吉姆、医生、保尔、茱莉)的第一次出场方式单独挑出来细细思考,看看你从中学到了什么?
吉姆: 1) 总是周六光顾理发店,有专座;2) 喜欢恶作剧,喜欢挖苦别人; 3) 大家都怕他 医生: 1) 年轻英俊; 2) 带吉姆的妻子和孩子去看马戏,被吉姆记恨; 3) 有钱,有爱心 保尔: 1) 小时候摔坏了头,有些傻; 2) 总是被吉姆捉弄; 3) 喜欢茱莉 茱莉: 1) 看不上本镇子上的男青年; 2) 喜欢医生; 3) 想给妈妈看病
四个人形成了一个环,互相之间有排斥,也有吸引。
5、小说作者如何将自己的道德观念融入到故事当中的?这其中渗透的价值观是什么?对你有什么样的启发或借鉴?
医生,保尔和茱莉,他们三个有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们不被本镇的主流所接受。虽然他们的地位,性别不同,但是他们都与吉姆所代表的本镇顽固势力格格不入。冲突是难免的,不可避免的。 我们在写作时,应该借鉴这种方法,精神层面的冲突才更加引发思考,才更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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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燃 2020-01-28 13:25:15
1、该小说采取第一人称叙述情境的目击者类型(“我”讲述“我看见他们的事”),但文中的“我”真地将自己知道的全部情况都讲述出来了吗?他保留未讲的事情有哪些?作为讲述者,他的意图是什么?他对自己讲的故事的态度如何?如果采用上帝全知视角或者其他人的视角(如傻瓜保尔或者朱莉)切入,该小说会出现什么变化?
文中的我,就是理发师惠特尼,有把自己知道的全部情况讲出来了,但加上自己的臆想推测,如“保罗从来没开过枪,心里紧张,颤抖得厉害,”当时船上只有保罗和吉姆,没有他人,理发师更不可能知道保罗的心理活动。他引导听众怀疑医生,“医生会干件什么事,但是需要仔细谋划”;为吉姆辩护,把他很多伤人的事情说成是“开玩笑”。
作为讲述者,他的意图就是传递八卦,给自己解闷,也觉得这些八卦可以为客户解解闷。就如当今社会,理发店,做指甲的地方,碰到一个爱聊的人,就能听到很多八卦。他讲故事的态度是随意的,虽然他对吉姆的去世感到惋惜,但这是一种自私的惋惜,因为在整个故事中,他并没有对吉姆的强奸未遂,虐待妻儿等行为表达愤慨;也更无法体会朱莉受的伤害以及保罗的愤怒;作为一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他很好地表达了自己的同情心,甚至在最后同情保罗的过失杀人,但却不知道,这个凶案,就是他们对吉姆出格的“笑话”的容忍,甚至是默许,推波助澜而间接促成的。
如果从上帝全知视角切入,可能对读者没那么大的迷惑性,因为读者很可能会绕进理发师的逻辑,从而接受理发师的价值观,也让读者无法好好反思,我们听到的是否是事实的全部。
从朱莉视角:
您是从纽约来的吗? 纽约最近有什么新的歌剧上映吗?最近你们吃什么当下午茶?您看我这一身打扮,去纽约会不会显得过时? 跟我讲讲纽约的事吧!我已经离开那里很久了,我真想回到那里!我帮你泡杯咖啡吧,卡布奇洛行吗?要加奶加糖吗?我的餐厅新开张,您是今天第一位客人。这里多数男的整天干活,除了吃饭时间,没闲空来这坐。 您应该不会在这里待太久吧,跟你说实话,这里不适合您这样的绅士。您刚到,不是吗?您还没见过这里男人的粗鲁、野蛮。不过自从吉姆·肯德尔被打死后,镇里的风气算是好了一些。
2、小说从什么地方开始又在什么地方结束的?这种安排有什么深意?标题与主题之间有什么关系?
开始:“我从卡特维尔那边还请了个理发匠” 结束:“湿着梳好,还是吹干再梳?” 开始很自然,从理发匠的闲聊开始,让人不设防,逐渐引入一个凶杀案。结束,是忽然从凶杀案终抽离,让人忽然清醒,又回到了(故事中的)现实,有种抽离感。 标题点明了叙述者的身份,叙述的地点,也说明这是一种八卦的闲聊,不是在正规或正式场合做出的经过准备的叙述。
3、这篇小说出现了哪些人物?请勾勒出他们之间的关系图;你从中是否学会,当创作众多人物时,如何使看似最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也有自己的独特性?
吉姆 同类(朋友): 霍德——同类性格的人塑造起来不容易突出,但下面两句可以点出霍德帮凶的角色,以及两个恶人的力量远远大于一个:“吉姆不在后,荷德想跟以前那样兴头不减,但是在可以说没人合作的情况下,想做到就很难。”“荷德·梅耶斯一直给吉姆敲边鼓,说医生怎样比他捷足先登。这种玩笑话吉姆只当没听见,可以看出他正在计划恶作剧。”
附庸者: 理发师:谈到欠债人欲言又止但其实也说明了人的名字 米尔特——在略带血腥的笑话前,他只能“米尔特自己也会挤出点笑容,尽管是他被当作笑柄”,感觉人物一下子就立起来了。 乔·巴恩斯(执法官)——对吉姆的强奸未遂只是口头警告,并且事件被传了出来,可以说也在最后的凶案上推波助澜了一把
受害并抵抗者:
吉姆老婆孩子:在理发师口中是偏袒吉姆的,会让读者以为是吉姆老婆不够理解吉姆的幽默感 “她本来会跟吉姆离婚的,如果不是根本不可能得到赡养费,完全养活不了自己还有小孩。她永远也理解不了吉姆。” 再更多叙述吉姆的事迹后,让人开发发现他老婆确实很难 “要不是她明白她没办法养活自己还有小孩,就会跟吉姆离婚。她一直希望哪一天吉姆会戒了酒瘾,能多给她一点钱,而不是一星期两三块钱。” 再到马戏团被骗,这是非常损人甚至残忍的恶作剧,吉姆老婆孩子被吉姆欺骗苦待,被大众看为是“不够理解自家老公,没钱离不起婚”,这样的形象很立体。
斯尔泰医生——请哭泣的吉姆老婆孩子去看马戏,慷慨又愿意助人的特点一出场就表现出来了。对衣着的讲究,和小镇居民很不同。对医生为什么来小镇的流言,也增加了人物的趣味性。
保罗——吉姆捉弄他,其他人认为他傻,朱莉同情他,保罗对人疑心重,斯泰尔医生却说他没有大家认为想象的那么傻,这个“傻子”的形象很丰满,也为最后他是否真的是误杀,给读者留下很多空白空间可以揣测。
朱莉——从她父亲开始讲起,说明她现在的生活状况。小镇上极少数在大城市读过书的女性,大龄单身,“哼,他们谁都配不上茱莉。”理发师的叙述可能有讽刺意味。
其他: 查理·韦尔(药房) 乔治·珀迪(欠债者) 肯·贝蒂(去世的验尸官) 约翰·斯考特夫妇:为了表明吉姆学声音有多像
4、请把小说中重要角色(吉姆、医生、保尔、朱莉)的第一次出场方式单独挑出来细细思考,看看你从中学到了什么?
吉姆第一次出场:不过自从吉姆·肯德尔被打死后,没以前那样好了。他活着时,经常和霍德·梅耶斯一起,把镇上的人逗得哈哈大笑。
吉姆的出场,在理发师口中,偏正面形象。读者会认为吉姆是个有幽默感,被大家喜欢的人。
医生第一次出场:哎,好像是他们正在哭的时候,斯泰尔医生过来问是怎么回事,可是肯德尔太太脾气倔,不肯告诉他,孩子们倒是跟他说了,医生坚持带他们还有他们的妈去看演出。
小镇上知根知底的人们都知道吉姆和他的家庭状况,也形成了一种见惯不怪的习惯。外来人忽然的帮助,会刺痛吉姆。表明了医生有慷慨、同情的性格外,也突显他并不知道小镇的风气。
保罗第一次出场: 可是我要告诉你我们镇上一个可怜的小伙子的事——保罗·迪克森——他十岁左右时从树上摔下来,碰到了头,留下一点后遗症,一直没治好,不缺胳膊不少腿,就是脑袋傻。
写成小镇大部分人对保罗的印象。
茱莉第一次出场: 保罗跟别人没多少交往,只除了他的妈妈、斯泰尔医生还有镇上的一个姑娘,名叫茱莉·格雷格——应该说,她不再是个姑娘了,而是很接近三十或者三十多了。
短短一句话交代了保罗的社交圈,还说明了朱莉的年龄,以及镇上人怎么看这个大龄单身女人。
5、小说作者如何将自己的道德观念融入到故事当中的?这其中渗透的价值观是什么?对你有什么样的启发或借鉴?
文中的“我”对于吉姆一直都是正面评价,但读完此篇后(细品几次之后),发现作者是在尽量接近事实的叙述方法下,让人猛然惊醒。看到一件凶杀案,其实是整个环境、既定习俗以及所有人参与的结果。 对我的启发是,人物的多面性,不要把人物塑造成要么完美,要么很可恶。多观察每个人是怎样在他的价值观下看事情,然后把这些尽量真实的写出来,也许写出来的才是更能触及事情本相,从而警醒人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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辻浪 2020-03-24 21:51:43
小说采用理发店老板第一视角讲述,文中的“我”并未将其所知的全部情况讲述出。“我”保留了吉姆对立面的傻子保罗、茱莉、医生斯泰尔等人的事情,譬如保罗对吉姆怨言,茱莉被吉姆恶作剧后的生活状态以及斯泰尔医生的正直,友善,甚至是喉结像个香瓜的米尔特被开玩笑时的尴尬、难堪等。
作为讲述者,“我”和镇上大多数人都和吉姆是一类人,“我”之所以这么讲述,是为了表现吉姆是个好人,虽然他有时恶作剧有些过分,但他是个好人,为吉姆,为大多数,更是为自己开脱。
“我”对讲的故事的态度是为小镇上失去了一位有趣的,喜欢恶作剧的人而遗憾。
如果采用上帝全知视角或者其他人(保罗或茱莉)的视角切入,小说内容将会全然颠倒,由为失去吉姆而遗憾转变为对吉姆的控诉,价值观的直白叙述。
以茱莉视角开篇: 吉姆·肯德尔死了,真是天大的好事,就是可怜了保罗·迪克森。 吉姆口无遮拦,不务正业,心思全部花在恶作剧上,不在乎被戏弄的人的感受,早该死了。镇上的大多数人,也不是什么好货色。他们围着他转,听他讲那些不齿的恶作剧,哈哈大笑,一群粗鲁的动物。我知道这群年轻人迷恋我,但没人配得上我,我去芝加哥、纽约上过学。他们呢?最多知道《美德的报酬》里的格洛莉娅·斯万森和汤米·梅恩。 保罗总爱跟着我,我对他并不反感。听说他十岁的时候从树上摔下来,脑子上留下后遗症,人有些傻。他是个可怜的人,而吉姆却总拿他寻开心,他肯定不知道什么叫怜悯。 父亲酗酒,也死在酒上。他过世后,只留下来房子和刚刚够用的保险金。我想带着残疾的母亲离开这个低俗的小镇,可妈妈说她生在这儿,也要死在这儿。无奈,但没办法。好在他来到镇上——斯泰尔医生——一个英俊且优雅的人,想不明白他为什么会来这儿。
小说以吉姆的死开始,又以吉姆的死结束。
这样安排结构上首尾呼应;内容上都是吉姆之死,但读者对文初与文未的死的感受却不相同,认知到被作者“欺骗”了,理解叙述者的不可靠,才真正理解作者对荒诞、丑恶、不直知且所以然的人性恶的讽刺。
小说标题“理发”,以理发店展开故事,无论是庸俗、恶劣还是高贵,在这个小镇都需要来此理发,并且这里是八卦的汇聚地。叙述者理发店老板则串起七零八碎的故事,以一个庸人的视角发表讲述他理解的故事,这本就是主题的一部分。而主题也含在“理发”之中,如何决断,就如选择什么样的发型,全凭读者,作者只负责讲。
惠尼特(“我”):理发店老板、叙述者、吉姆等人朋友。 吉姆·肯德尔:主角,恶作剧发起者,被多数人拥护者。 斯尔泰:主角,外来医生,茱莉暗恋对象,吉姆仇人,保罗朋友。 茱莉·格雷格:主角,大龄女青年,青年爱慕对象,吉姆报复对象。 保罗·迪克森:主角,脑力障碍青年,吉姆戏耍主要对象,喜欢茱莉,斯尔泰朋友。 霍德·梅耶斯:吉姆搭档。 米特尔·谢波德:理发店顾客,因喉结巨大被嘲弄。 查尔斯·M·韦尔:理发店顾客,药店工作。 亨利·斯密斯:本顿镇干货店老板,与吉姆素不相识但被戏弄。 约翰·斯考特:农场主,吉姆戏耍惠尼特一事主人公,吉姆身亡地拥有者。 肯·贝蒂:验尸官,斯尔泰上一任。 乔·巴恩斯:茱莉父亲故友。 弗兰克·阿博特:小公车司机。 甘布尔、富特:小镇医生,斯尔泰同行。 乔治·珀迪:理发店顾客,赊账大户。
创作众多人物时,小角色不需要太多细节描写,可以通过人物最具特色的地方表现人物,例如“我”、甘布尔、富特、斯考特、查尔斯及亨利的身份、霍德和乔的说话风格、米尔特的喉结、吉姆妻子想离婚、茱莉父亲的酗酒,母亲的残疾等。
吉姆第一次出场主要讲他那张似乎专属于他的大椅子,象征他在这群人中似领头羊的存在,这在后来去看茱莉出丑时也有证实。 斯尔泰第一次出场实在帮助吉姆妻儿看马戏时,敲定了斯尔泰善良、高素养的人物底色。 保罗第一次出场讲述了智力缺陷的原因,指出其傻是后天造成,并非完全傻,基定人设,为结局做铺垫。 茱莉第一次出场是保罗跟随她,她可怜保罗,表示她内心善良,与吉姆并非一派,为下文冲突设伏。
总结:创作时,每一个人物的出场,都设定了其基本定位,并为故事的展开做铺垫。
作者选择了一位道德低位的叙述者讲述故事,将自己的深层的价值观藏在表面之下,偶尔给出一些提醒。 作者的价值观在于庸俗占据了社会的大部分,作恶者只有一人,但使作恶者愈发嚣张的是那些庸人,他们自诩无所不知,其实无所知。天真的人与其不同,有素养的人不与其同流,唯独庸人不自知、不自省,使文化步步倒退。
启发:小说是过去的,但现实依旧没变,如今社会物欲横流,人心浮躁,不知所求,盲目跟风,成为经济、娱乐、流行的俘虏。作为这个时代的创作者,直抒胸襟是一种方式,但人性“恶”在虚拟世界肆无忌惮,直抒怕是只会引起强烈的抵抗情绪。小说提供了另一种思路,站在大多数角度,诉说大多数的想法、做法,不褒不贬,让大多数看到自己,或许更能发人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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