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资格证
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主办 河南省教育网技术支持设为首页 | 收藏本页 | 联系我们 首 页 文件通知 工作动态 辅导及其教材 法律法规 资料下载 查 询 热 点 友情链接 当前位置:首页 > 文件通知 > 正文关于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06-16 15:29:43 来源: 【 字体:大 中 小 】豫教资办〔2011〕6号
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1〕458号)要求,现就2011年度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必须严格限定为各高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的专任教学人员(《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的通知》(豫教资办〔2004〕8号)规定)。各高校人事管理部门要严格把握报名人员的身份条件,不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不得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各高校须对申请人员进行校内公示,并公布监督电话。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有关规定,在2009年度、2010年度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本年度不得申请。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同一申请人在一年内不能申请两种教师资格,即申请人如在上半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时,已获得某种教师资格,下半年则不能再次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
新升格、组建的高等院校,必须严格人员范围,确系在高等教育教学岗位工作的人员方可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2004年新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豫教资办〔2004〕7号)规定)。
二、认定工作阶段及程序安排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报名登记、教育理论考试报名和教育理论考试考前辅导报名一并进行,各高校在报名前要认真筹划,区别情况,合理安排。
(一)报名阶段工作安排
为提高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信息化管理水平,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创新研发了“网络版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网络版考试管理系统”)。“网络版考试管理系统”可以实现报考人员通过登录网站,自行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自行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准考证、成绩查询等功能。能够较好地提升我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工作的效率及质量,经研究,决定在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中使用该系统。
1、报名对象及相关政策:
(1)第一类: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副教授(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及其以上职称人员和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免于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2)第二类:师范类自考(卫星电视师范本科自学考试、高等师范本科自学考试)和成招类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免教育理论考试,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3)第三类:其他申请人员均应参加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再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2、报名办法及信息、材料报送要求:
(1)第一、二类报名对象只需填写免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格式参见附件1,同时须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信息),不进行网上报考。
(2)第三类报名对象须进行“网上报考”,步骤及报送材料按照“网络版考试管理系统”填报方法及要求(见附件2)执行。
3、报考费用:考试费40元/人。凡需参加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人员均应交纳,由学校在采集申请人照片时统一组织收交。
4、考前辅导:为帮助报考人员顺利通过教育理论考试,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于暑期举办在郑高校教育理论考前辅导班。考前辅导班报名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报名一并进行,在郑高校在组织校内报名工作时,应一并统计本校参加考前辅导人员基本信息,制作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及Excel格式电子版信息。
郑州以外高校应主动与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指定的考前辅导机构(详见附件4)沟通联系,组织做好考前辅导报名工作。
5、报送时间及地点:
各高校根据要求,将报名材料和相关费用(考试费及在郑高校考前辅导费)收齐后,于6月20日—30日,统一报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郑州市黄河路与经五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唐嘉快捷酒店)。
(二)教育理论考试阶段工作安排
教育理论考试定于10月15日上午8:30—11:00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并在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河南省教师资格网公布。考务工作由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统筹管理,考点设在高校所在省辖市。
(三)申请认定阶段(10月下旬启动)
1、体格检查
所有申请人员均需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及体检医院名单另文发布)。
2、按照“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实行“网上申报”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从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起,我省将全面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原“单机版辅助软件”不再使用。由申请者本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自行填报个人信息。具体“网上申报”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3、院校统一上报申请材料
教育理论考试、体检、“网上申报”工作结束后,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将正式受理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材料(由各高校统一提交),拟于11月上旬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4、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工作安排
凡需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届时全部在郑州进行测试。测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认定及发证
经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将于12月初给出认定结论。申请者本人可以通过“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查询。证书由各高校统一领取,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组织要求
1、由于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周期较长、程序严格,各高校要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及时做好相关手续办理。
2、提前做好申请人员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体检、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等环节的预告及安排。
3、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应由人事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并指定专人负责。
联系人:黄建立 0371-65831868
附件:1、河南省2011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免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
2、“网络版考试管理系统”填报方法及要求
3、在郑高校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参加教育理论考试考前辅导人员花名册
4、河南省2011年省级具有教师资格考试考前辅导资质机构名单
二O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1
河南省2011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免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
院校(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附件2
“网络版考试管理系统”填报方法及要求
①信息填报(由申请者个人填报):申请人按照学校安排,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jszg.haedu.gov.cn),通过“网上报名”窗口自行填报个人信息,信息填报要求真实、准确。其中:“现场确认点”、“申请资格种类”、“是否参加培训”、“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为必填项目,“工作单位”填写院校全称。
②照片采集(由学校统一组织现场采集):采集照片必须在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进行。为保证照片质量,照片采集及上传工作由院校相关部门统一组织进行,并须配备500万像素以上摄像头。“照像程序”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采集时,取申请者正面免冠纯色背景(颜色不限)大头照,照片文件名称为申请者本人身份证号码(必须与申请者本人网上填报一致),采集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上传至网络。
申请人的电子版照片是考试及认定制证的重要凭证,从申请人报名、教育理论考试、申请表存档到最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整个认定过程必须使用同一底版照片(不允许更换,否则不予办理资格证书)。务必按要求认真采集,妥善存贮。
③集体确认(由学校统一整理):申请人网上信息填报、照片采集完成后,须由院校统一填报“集体确认”花名册(格式附后)及电子版信息(使用Excel 5.0版电子表格制作,含工作单位、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四项信息)。未在院校“集体确认”花名册内的申请人,其网上填报信息无效,不予安排教育理论考试。
河南省2011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格式)
院校(盖章):
序号 单 位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附件3
在郑高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参加教育理论考试考前辅导人员花名册
序号 单 位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手机或QQ号)
附件4
河南省2011年省级具有教师资格考试考前辅导资质机构名单
机构名称 主办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资质范围 负责区域
河南省教师资格
认定指导中心 培训部 高心涛 0371-65831912 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
高级中学 郑州市
河南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 刘先锋 0378-3881803 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
高级中学 开封市、商丘市、濮阳市
河南师范大学 田家炳教育
学院 朱守宏 0373-3326163 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
高级中学 新乡市、焦作市、安阳市、鹤壁市、济源市
洛阳师范学院 人事处 张卫国 0379-65526169 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
高级中学 洛阳市、三门峡市
许昌学院 人事处 韩 松 0374-2968820 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
高级中学 许昌市、平顶山市、周口市、漯河市
信阳师范学院 人事处 兰 洋 0376-6391752 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
高级中学 信阳市、南阳市、驻马店市
郑州幼儿师范学校 师训科 杨永朝 0371-66216006 幼儿园 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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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1〕458号)要求,现就2011年度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必须严格限定为各高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的专任教学人员(《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的通知》(豫教资办〔2004〕8号)规定)。各高校人事管理部门要严格把握报名人员的身份条件,不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不得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各高校须对申请人员进行校内公示,并公布监督电话。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有关规定,在2009年度、2010年度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本年度不得申请。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同一申请人在一年内不能申请两种教师资格,即申请人如在上半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时,已获得某种教师资格,下半年则不能再次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
新升格、组建的高等院校,必须严格人员范围,确系在高等教育教学岗位工作的人员方可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2004年新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豫教资办〔2004〕7号)规定)。
二、认定工作阶段及程序安排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报名登记、教育理论考试报名和教育理论考试考前辅导报名一并进行,各高校在报名前要认真筹划,区别情况,合理安排。
(一)报名阶段工作安排
为提高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信息化管理水平,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创新研发了“网络版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网络版考试管理系统”)。“网络版考试管理系统”可以实现报考人员通过登录网站,自行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自行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准考证、成绩查询等功能。能够较好地提升我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工作的效率及质量,经研究,决定在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中使用该系统。
1、报名对象及相关政策:
(1)第一类: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副教授(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及其以上职称人员和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免于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2)第二类:师范类自考(卫星电视师范本科自学考试、高等师范本科自学考试)和成招类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免教育理论考试,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3)第三类:其他申请人员均应参加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再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2、报名办法及信息、材料报送要求:
(1)第一、二类报名对象只需填写免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格式参见附件1,同时须提交Excel格式电子版信息),不进行网上报考。
(2)第三类报名对象须进行“网上报考”,步骤及报送材料按照“网络版考试管理系统”填报方法及要求(见附件2)执行。
3、报考费用:考试费40元/人。凡需参加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人员均应交纳,由学校在采集申请人照片时统一组织收交。
4、考前辅导:为帮助报考人员顺利通过教育理论考试,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于暑期举办在郑高校教育理论考前辅导班。考前辅导班报名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报名一并进行,在郑高校在组织校内报名工作时,应一并统计本校参加考前辅导人员基本信息,制作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及Excel格式电子版信息。
郑州以外高校应主动与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指定的考前辅导机构(详见附件4)沟通联系,组织做好考前辅导报名工作。
5、报送时间及地点:
各高校根据要求,将报名材料和相关费用(考试费及在郑高校考前辅导费)收齐后,于6月20日—30日,统一报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郑州市黄河路与经五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唐嘉快捷酒店)。
(二)教育理论考试阶段工作安排
教育理论考试定于10月15日上午8:30—11:00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并在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河南省教师资格网公布。考务工作由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统筹管理,考点设在高校所在省辖市。
(三)申请认定阶段(10月下旬启动)
1、体格检查
所有申请人员均需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及体检医院名单另文发布)。
2、按照“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实行“网上申报”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从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起,我省将全面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原“单机版辅助软件”不再使用。由申请者本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自行填报个人信息。具体“网上申报”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3、院校统一上报申请材料
教育理论考试、体检、“网上申报”工作结束后,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将正式受理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材料(由各高校统一提交),拟于11月上旬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4、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工作安排
凡需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届时全部在郑州进行测试。测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认定及发证
经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将于12月初给出认定结论。申请者本人可以通过“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查询。证书由各高校统一领取,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组织要求
1、由于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周期较长、程序严格,各高校要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及时做好相关手续办理。
2、提前做好申请人员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体检、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等环节的预告及安排。
3、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应由人事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并指定专人负责。
联系人:黄建立 0371-65831868
附件:1、河南省2011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免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
2、“网络版考试管理系统”填报方法及要求
3、在郑高校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参加教育理论考试考前辅导人员花名册
4、河南省2011年省级具有教师资格考试考前辅导资质机构名单
二O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1
河南省2011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免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
院校(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附件2
“网络版考试管理系统”填报方法及要求
①信息填报(由申请者个人填报):申请人按照学校安排,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jszg.haedu.gov.cn),通过“网上报名”窗口自行填报个人信息,信息填报要求真实、准确。其中:“现场确认点”、“申请资格种类”、“是否参加培训”、“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为必填项目,“工作单位”填写院校全称。
②照片采集(由学校统一组织现场采集):采集照片必须在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进行。为保证照片质量,照片采集及上传工作由院校相关部门统一组织进行,并须配备500万像素以上摄像头。“照像程序”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采集时,取申请者正面免冠纯色背景(颜色不限)大头照,照片文件名称为申请者本人身份证号码(必须与申请者本人网上填报一致),采集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上传至网络。
申请人的电子版照片是考试及认定制证的重要凭证,从申请人报名、教育理论考试、申请表存档到最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整个认定过程必须使用同一底版照片(不允许更换,否则不予办理资格证书)。务必按要求认真采集,妥善存贮。
③集体确认(由学校统一整理):申请人网上信息填报、照片采集完成后,须由院校统一填报“集体确认”花名册(格式附后)及电子版信息(使用Excel 5.0版电子表格制作,含工作单位、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四项信息)。未在院校“集体确认”花名册内的申请人,其网上填报信息无效,不予安排教育理论考试。
河南省2011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格式)
院校(盖章):
序号 单 位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附件3
在郑高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参加教育理论考试考前辅导人员花名册
序号 单 位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手机或QQ号)
附件4
河南省2011年省级具有教师资格考试考前辅导资质机构名单
机构名称 主办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资质范围 负责区域
河南省教师资格
认定指导中心 培训部 高心涛 0371-65831912 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
高级中学 郑州市
河南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 刘先锋 0378-3881803 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
高级中学 开封市、商丘市、濮阳市
河南师范大学 田家炳教育
学院 朱守宏 0373-3326163 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
高级中学 新乡市、焦作市、安阳市、鹤壁市、济源市
洛阳师范学院 人事处 张卫国 0379-65526169 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
高级中学 洛阳市、三门峡市
许昌学院 人事处 韩 松 0374-2968820 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
高级中学 许昌市、平顶山市、周口市、漯河市
信阳师范学院 人事处 兰 洋 0376-6391752 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
高级中学 信阳市、南阳市、驻马店市
郑州幼儿师范学校 师训科 杨永朝 0371-66216006 幼儿园 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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