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儿借这本书 · · · · · ·
以下书单推荐 · · · · · · ( 全部 )
- 闲着没事读读书(四) (鹿小羽)
- 性学(大陆一) (小飞侠)
- 同性恋者,一个社会单位 (猫皂)
- 华人同志群体研究参考书 (涵哥吉祥🌈)
- 同性关系研究 (南池子)
谁读这本书? · · · · · ·
二手市场
· · · · · ·
订阅关于中国法视野下的同性恋的评论:
feed: rss 2.0
0 有用 腐尔萌斯 2010-06-02 20:09:09
论文参考书……
1 有用 得 2013-07-17 15:24:08
讨论了流氓罪的废除与非罪化、同性卖淫、同性婚姻等几个议题,切中了很多现在仍被反复讨论的问题,对于了解同性性行为和同性恋在中国的处境是不错的著作
0 有用 泫然亦然 2011-09-04 01:31:29
为RP term paper做准备~~~
5 有用 [已注销] 2014-06-28 10:50:20
感觉他人还蛮好玩儿的。对“同性恋在中国到底罪没罪过”的问题理的很清楚,但我觉得对病理化的问题说得不太明白。对本质还是建构的讨论也很有,不知道有没有人梳理过不同时代人们对“人”是什么认识演变的书……
0 有用 zitsunari 2012-12-05 18:18:56
121129-121205
0 有用 أجوان🌈 2024-04-22 22:25:06 北京
民法判决的自由度应该高于刑法,刑法在某些情况下面对人的生命时应该相对保守。中国同性恋最好的时代在哪里?很想知道快二十年过去了,作者现在是怎么看待中国同性恋问题的。想上晓飞老师的课。另纪安德咨询中心主任那篇看着难受。
0 有用 栅栏 2024-04-19 21:50:49 北京
读《掩饰》被作者的序言吸引,买了这本其实是十几年前的博士论文,现在读仍然很有启发,从鸡奸到流氓罪,厘清了很多概念的误读。时至今日,立法层面对于同性恋的态度依然模糊不明,官方话语的忽视成为一种变相压迫,作者期待的对话环境也越来越收紧了。
0 有用 肥嘟嘟左卫 2024-01-31 21:59:28 浙江
时至今日,20年快过去了,我们的社会产生了如此割裂的情形:一方面,新一代的青年人对同性恋包容度明显上升,在社交媒体上可以看见性少数群体的各种生活;另一方面,完全准确的关键词无法在搜索引擎中使用,相关法律制度较之20年前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同性恋在被整个社会故意地忽视,淡化概念。换言之,同性恋的建构,完全没有发展,即使社会观念已经先一步发生改变。同性恋仍然是上不了台面、无法被谈论的名词,即使它被更多... 时至今日,20年快过去了,我们的社会产生了如此割裂的情形:一方面,新一代的青年人对同性恋包容度明显上升,在社交媒体上可以看见性少数群体的各种生活;另一方面,完全准确的关键词无法在搜索引擎中使用,相关法律制度较之20年前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同性恋在被整个社会故意地忽视,淡化概念。换言之,同性恋的建构,完全没有发展,即使社会观念已经先一步发生改变。同性恋仍然是上不了台面、无法被谈论的名词,即使它被更多的人所接受。恐怕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这样割裂的趋势只会愈演愈烈。 (展开)
0 有用 熊猫の大叔🌈 2023-12-27 18:00:10 四川
在国内,同性恋群体长期处于一种被忽略的状态。从某种角度来说,这是一种比“被明确反对”更糟糕的状态——被“含蓄”地禁止就等于甚至不够充当被禁止对象的资格,这样也就缺失了“对话”的目标。对话的缺失导致社会对同性恋群体的无知,无知会带来歧视,歧视会带来禁止,禁止又重新带来无知。同性恋群体就出在这样尴尬的恶性循环中。想要打破这个僵局,“对话”是关键。言论自由是“对话”打破僵局的制度性保障。如果没有言论自由... 在国内,同性恋群体长期处于一种被忽略的状态。从某种角度来说,这是一种比“被明确反对”更糟糕的状态——被“含蓄”地禁止就等于甚至不够充当被禁止对象的资格,这样也就缺失了“对话”的目标。对话的缺失导致社会对同性恋群体的无知,无知会带来歧视,歧视会带来禁止,禁止又重新带来无知。同性恋群体就出在这样尴尬的恶性循环中。想要打破这个僵局,“对话”是关键。言论自由是“对话”打破僵局的制度性保障。如果没有言论自由,同性恋群体的尴尬地位就不会有任何松动的可能。 (展开)
1 有用 彭阿轩🌈 2023-12-03 21:53:53 河南
既要正名中国同性恋从来就没有罪化,更要意识到“非罪化”的过渡诠释来自于权力的张扬带给同性恋者的“无意识”。既要明确中国始终模糊的态度不同于西方罪化-非罪化进路,又要明确需要西方话语为中国同性恋进行正当化论证,也就是缺少推进的本土资源。卖淫的扩大解释与民法感情破裂缘由的不予支持,则进一步证明缺乏同性恋意识。也是在无视法律对于同性恋行活动的漏洞和空白。没有明确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则可以避免确认同性恋群... 既要正名中国同性恋从来就没有罪化,更要意识到“非罪化”的过渡诠释来自于权力的张扬带给同性恋者的“无意识”。既要明确中国始终模糊的态度不同于西方罪化-非罪化进路,又要明确需要西方话语为中国同性恋进行正当化论证,也就是缺少推进的本土资源。卖淫的扩大解释与民法感情破裂缘由的不予支持,则进一步证明缺乏同性恋意识。也是在无视法律对于同性恋行活动的漏洞和空白。没有明确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则可以避免确认同性恋群体的存在或这个群体权利的存在。“无视其存在”的宽容。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