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予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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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想到一个事:我的观点立场到底多大程度依赖于个人的生理基础硬件配置?比如我如此反感甚至憎恨快乐原则/以个人幸福或利益或享受为目的,如此推崇义务论和命令-服从-价值的解释框架,似乎和我缺乏快感感受有关。虽然我长期觉得自己是在装深沉所以不说自己的快感感受,但真的很难想到(作为对比,我平时的身体感受还是有认真描述的)我有任何接近快感的感受尤其是生理快感(如果是“心理”那我不会用快感形容,快感本身就是把情绪-情感类比成生理感受吧?没有后者我觉得前者快感的参照是缺失的) 比如自残,我很难想象那是发泄心理痛苦/带来内啡肽快感。发泄心理痛苦这个形容就很令人困惑,心理的想法和现状没有改变为什么痛苦会减少(我不是说微调环境和肢体动作对我完全没改善而是太低效了)。我自残是因为不这么做很有罪恶感很耻辱,这对我是一种必须的义务(比如我觉得我没自残是不能忍受疼痛和支配身体的软弱体现),而虽然我对疼痛比绝大多数人要敏感却从来没有可识别快感,相反划完后会很空虚,所以我不知道内啡肽快感和痛觉有无关系,还是根据客观刺激的程度绑定。 包括吃甜食也是,从很小起我吃完甜食尤其是香精制品会非常想死,感觉整个人都极为难受和绝望(感觉95%以上的食物不是甜的都比甜的好吃)。比如典型的薯片,吃的时候感觉无法停下来哪怕已经很难受了,全吃完后就很想哭。 再比如性,很久以来(从一个我很难理解的很小的年纪)我都很在意性,但和快感以及被凝视的欲望无关。我觉得为他人提供性愉悦是价值的一种体现,但是一方面我完全没有性快感也没有从性刺激(比如裸体)中得到任何性愉悦过,另一方面我对他人没有使用或欣赏的欲望。我希望跟物品一样让他人感到被满足。在想这是不是我对丑陋胖老头在强迫他人时为何感到愉悦百思不得其解的原因,在我看来那完全是自取其辱(当然我也有怨恨但那种强烈的攻击欲也不是快感,我觉得那很难以忍受所以必须强力克制) 就好像我对直接生活经验崇拜的反感,对身体经验的反感,在想我如此攻击快乐原则的有效性是否是我个人偏见(虽然理性上我很确信快乐原则就是高度有缺陷的,它内部就有矛盾而不需要反例)的体现。我很希望我只是在装小众非主流,实际上我已经得到了很多很多快感只是在撒谎,但是我也没法完全欺骗所有人我对此的怀疑。 我最接近快感的生理体验是挠痒痒、排泄(或许还有洗澡?),心理上就太难描述了,我觉得我的情绪和感受是完全融合在一起的,不可名状。而情感则是和理性融合在一起的,与大部分感受情绪不在一个平面上,而我不觉得情感-理性的愉悦是一般我们提及的快感,除非把快感定义为剩余快感。我无法理解为了挠痒痒去费劲做事情……我一直觉得追求快感体验很莫名其妙,因为那个体验里没有多出任何有意义的东西,和其他体验是没有差异的。意义自然对我来说就是语言的,思维的,情感的,必须关联到一个语境空间里。 所以我一方面还是怀疑我是为了装酷才否认快感,另一方面也感到愧疚,因为我在攻击快乐原则话语时似乎践踏了他人真实的生命体验。我居然在这里遭遇了心灵哲学的经典问题,我不知道快感到底就只是一种同样被思维中介的产物,还是真的具有完全不同于我拥有的感受的清晰、明确、直观的刺激,而且还对他人有很重大的意义,我觉得我应该更努力地去了解“快感”但是我似乎永远不会真的了解却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没理解,所予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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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yophyta (北京)

=苔 From 2023.3 每天提醒自己是个奴隶,只能做被判罚的事情 提问箱: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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