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审的推理水平到底如何?(大量剧透)
可能涉嫌剧透的推理小说: 绫辻行人《尸体长发之谜》 《水车馆事件》 鸭崎暖炉的《密室狂乱时代》 米泽穗信《折断的龙骨》 弹丸论破2-5、V3-1及终章
为什么我要写这篇日志
通关《魔审》已经是二十多天前的事了,按理说是要开始淡忘了,而且其他推理游戏,如《弹丸论破》或《逆转裁判》,我都没有发表日志,为什么偏偏是这部作品呢。本作出于种种原因出乎意料的大火(近日官方宣布累计销量已突破20万),如果你去看不论是bgm、b站、百度贴吧、QQ群还是小黑盒等社交平台或者评分网站,对本作的推理部分大多数都是偏向贬义的评价,比如“推理就是图一乐,女同/人设才是核心”类似观点。先不谈这种观点对不对,我观察下来貌似没看到有人很全面的论述“推理不够好,但为什么会不够好呢?”,干脆自己动手写一篇。
正文由三个部分“各章案件简评”、“多周目结构设计“以及”设定系的诸问题“构成。临时起意,想到啥说啥,没经过什么润色与修改,而且也是第一次上手写日志,问题肯定不少,欢迎评论区讨论。叠个甲,个人有一些推理小说阅历但不多,斗胆写下这些文字,无意批判受其他因素吸引而来的对推理不甚了解的玩家。
各章案件简评
接下来我先凭借记忆简评一下各案件,时间久了,有记错的欢迎评论区指出。
一周目
1-1 首先,不需要我特别指出,简易长矛已经成为社区中的一个梗了,但是它的原理其实很简单/古典,就是把东西拼接起来达到目标长度,比如绫辻行人的《尸体长发之谜》。这个诡计槽点我觉得不在于拼矛(而且矛散了),而在于,既然这支矛真的把人插死了,那必然需要插入足够的深度,那死亡CG中整一支箭都完整地被拔出放在尸体旁边的状况就很奇怪了,因此我一直坚信有人进了密室,这个疑点暂时没看到别人提。
其次是蕾娅的魔法设定,其实察觉到审判前她的魔法在个人档案里没有记录就很明显要藏,但是推理“设定自身”是一个比较灰色的地带,处理不当就容易产生不公平/线索后置的嫌疑,比如方丈贵惠的《孤岛的来访者》就比较微妙。再举个例子,我很喜欢的动画《死亡笔记》,我断定《死亡笔记》不是推理,为什么?因为作为侦探役的L方,无论有多少人力财力,掌握多少间接线索,都永远无法完整得出“在本子上写上名字,被写下名字的人会心脏麻痹而死”的核心设定,重点在于前半句,为什么是“笔记本“,不是手机、魔法等等,侦探要怎么才能通过证据联想到”笔记本“,没有办法,只能抓现行,这对侦探方并不公平。而核心设定一旦揭晓,月方瞬间落入下风。
最后是动机,刑具-能力-动机,顺着物质到心理的路径顺理成章地揭露了真正的动机,很有冲击力,是所有案子中处理的最出色的。
1-2 上一章很有的聊,这章就比较无聊了。用暗示魔法与手机铃声构造的不在场证明,这种声音误导真的要看吐了。人格转移设定打了个酱油,换成白井能写出花来。
1-3 房子换了一眼就看出来了,不过我的设想是建筑下藏机关,实际简答简单很多,直接力大砖飞,幻视鸭崎暖炉的《密室狂乱时代》。如果房子不是列成一排,或许还能用误导路线的手法,不过这也没啥新意就是了。
1-4、1-5 两章合在一起比较完整,不合的话1-4的线索后置(宝石化的眼睛)就更严重了,当然合了以后这个问题依然存在。1-4结束后艾玛落入绝望境地后又抬升上来一具尸体的场景很有意外性。游玩中的体验,还以为是弹丸2-5,原来是弹丸V3-1及后续啊。推导出“瓶子升温爆炸“的过程有点逻辑流的意味,分尸后用魔法复原形成的密室算个小亮点,我想到的是绫辻行人《水车馆事件》→米泽穗信《折断的龙骨》的脉络。
二周目
二周目案子的整体特征更适合放到下一章聊,这里很简单的评一下。
2-1 声音误导伪造不在场证明它又来了,利用昏睡希罗的身体作为落脚点达成的无足迹密室,这个盲点还可以。玛格的动机理解不能。。。
2-2 看点是俩侦探对决,我还挺好奇这个密室要怎么解决,结果有密道,哇,真是太惊喜了呢()有个隐藏身份。奈叶香的枪是魔法子弹,一天回复一发,怎么不在这上面做文章。
2-3 倒叙推理,安安和诺亚也是两个神人了。诺亚操纵泉水下雨清洗痕迹的手法,脑内想想其实还挺宏大的,就是喷泉水空了这个证据太明显了。
2-4 学弹丸可不得来个双杀的案子嘛。限制人数的电梯一出现,凶手就不言自明了,用头发编制衣服作为魔法中介有点小巧思,是能力的一种拓展。其实我在想,如果这个电梯限制的是重量而不是人数,会不会有更大的发挥空间,分尸啊斩首啊什么的都能整上,比如需要一定重量的物品刚好卡在电梯的临界值,这样凶手选择被害者的动机可推理性就更强了(最重、最轻或特定重量)这么一提,逆转、弹丸好像都没有分尸或斩首这种经典案例类型出现,难道是受审核限制吗。
三周目
打嘴炮逐个破防,推理了下艾玛的魔法和牢雪的动机以外就没啥了,蛮拖沓的,弹丸最终章这一块。
多周目结构设计
《魔审》分成三个周目,一周目由艾玛担任主角,二三周末由希罗担任主角,后两个周目可以视作同一周目。而这个多周目结构的设计的其实才是我认为《魔审》做的最为优秀、走的最正确的一步棋,理由如下:
1、两个主角的风格差异极大,艾玛小心谨慎,希罗挑衅而激进,光是侦探的个人性格还不足以使游玩体验产生很大的变化,但是其与两个周目差异性的玩法相辅相成,达到了1+1>2的效果。一周目是常见的日常-案发-搜查-审判流程,到了二周目希罗在搜查阶段直接成为嫌疑人打入大牢,相当于没有搜查环节,以零证据的状况参与审判,需要不断套话获得信息(各部逆转用作热身的第一个案子也是这么做的),排除自身嫌疑的同时找出凶手。这样可以在玩家对一种玩法快腻的时候注入新鲜感,保持继续游玩的动力。
2、加入伪证系统,而且这个伪证系统的存在感很强(“我相信大家!“),弹丸论破V3也有伪证,但是存在感很低。伪证对于希罗套信息是必要的行为,同时玩家在作伪证的时候逐渐开始明白了(一周目时是不明显的)——魔女审判不是学籍裁判,不需要追逐真相,只要找出一个”魔女“就够了——正好与历史上的排除异端、推举替罪羊的魔女审判相呼应,玩法与世界观得到了融洽的结合,这是《魔审》在大肆模仿弹丸论破系列时做出的实质性差异。
3、一周目meta不错,二周目内的案件类型也尽量多样化了,2-2的双侦探对决以及2-3的倒叙推理都是意料之外的案件类型。
总结以上两个部分,不难发现我认为本作的优点处于形式层面的居多(我看重的就是本作的形式)内容/具体案件内容确实没那么出色,内容层面是下一章的重点(暂不考虑将形式/内容二元对立是否涉及XX中心主义,先通俗理解吧,顺带一提,最近越来越感觉到推理与哲学的亲近性了)
设定系的诸问题
变格?设定系?
这个小标题有点跑题,但是我在逛评论区时看到有小部分评论说本作有魔法,是“变格推理“,实在让人有些绷不住,后来打听了一下好像是剧本杀那里传来的说法,提出这个说法的人对日本推理小说及其历史认知有明显的欠缺,因为变格推理是一种在特定历史时期(二十世纪初)产生的、一种注重恐怖、怪诞、猎奇氛围营造的特定类型推理小说,例如江户川乱步、横沟正史的作品,以及四大奇书等等,定义模糊暧昧,现在很少会用这个词,就算用了也往往只是一种营销话术。
设定系推理常认为滥觞自山口雅也的《活尸之死》,定义比“变格推理”明确很多:设定系推理的核心在于先建立一个特殊的、有时是超现实的“世界观”或“规则”,然后在这个限定框架内进行严谨的逻辑论证,是本格推理在新维度上的延伸与发展、向外搭建逻辑的幻想舞台。哪怕退一万步讲,清除掉“变格”原有的含义,与“设定系”二选一,也绝对是后者在字面意思上更好理解。
毋庸多言,《魔审》是极其标准的设定系推理。
我甚至还看到有评论说本作不算推理,只能算悬疑,俩脚本看到天塌了。厨师饭做的饭太难吃,顾客说你这简直是史,这么说没问题,顾客夸张表达不满,依然明白这就是饭。但是“是悬疑不是推理”的意义貌似不仅仅是“你这推理写的太烂了”,而是“这个推理太烂了,所以其实它的类型是悬疑啊”。喜多南、滝口流这两个名不见经传的脚本家的信息我一点也没查到,非职业推理作家能写到这个程度肯定是下了功夫的,有诡计,有证据支撑逻辑链条,比许多标推理tag挂羊头卖狗肉的作品(如《壳之少女》)强多了。
魔法!还是魔法!!
现在我们明确《魔审》是设定系推理了,那么进游戏玩了一会我的感受是什么呢?《魔审》的设定实在太 多 啦!!!13个人13种魔法,牢房自带的规则条条框框的一大堆,看着就吓人,吓人在哪呢?去推理榜上找前列的设定系推理小说,没哪一本有这么多设定的,通常的做法是围绕一条核心设定,展开外延说明规则,构造整个诡计与布局,例如著名设定系写手白井智之的《象之首》,仅仅依靠一条看似俗套的时间回溯形成了极为复杂的布局与惊人大梗,方丈贵惠的《名侦探的甜美死亡》里的规则与设定已经算很多很多的了。
设定过多带来的一个问题是脚本没法给每个设定施展得很开(想想死亡笔记一个简单的核心设定拓展开了多少规则),设定本来就很多了,再在每个设定上堆很多规则,玩家要看晕,案子也没法写了,这么多能力排列组合一下得有多少可能性,堆起来会非常臃肿。
所以,《魔审》的案子偏简单,不仅仅是脚本家的水平问题,也和他们选择了这种“要广度牺牲深度”的轻度化策略有关,缺点就是没有一个强悍的核心诡计,读着不够过瘾,有的魔法甚至用都没咋用。
再联系到部分评论认为“魔法”太模糊了,脚本家在射箭画靶,射箭画靶在推理里也是个蛮常见的问题了,1-1蕾雅的魔法确实会有争议,详细内容上面写了就不再赘述。但其余魔法与其说模糊,不如说指向性太明显,某个行为普通人无法做到、很反常,那就看看谁的魔法好使,相当于把简答题变选择题了,我想这也是本作常常被揶揄“穷举”的原因。
(我去,原来写日志这么累,简直是体力活,写着写着感觉偏题了,对本作的女女关系性还有点意见,但和推理无关,还是作罢吧)
补充(2025.10.26)
日志发布后又有不少想法,但是我太懒了一直没补()今天还是觉得有必要补充一下,内容基本可以归在第三部分当中。 设定举例 考虑到部分读者没有读过设定系推理,可能不理解所谓围绕核心设定拓展规则是什么意思,这里就以诺亚用绘画魔法创造出的次级设定“血液会变成蝴蝶”为例。 这条设定在游戏的推理部分中只使用了一次,即安安假死,其余情况下只作为增加尸体CG美感的一种方式。那么围绕这条设定可以延展出哪些规则呢?不妨先头脑风暴一下,提出几个问题: 1、血液是在溅出瞬间变成蝴蝶(对凶手极大利好,因为不用担心被溅上血液),还是在血液形态与蝴蝶形态之间存在时间差?如果存在时间差,那间隔时间是多少? 2、血液变成蝴蝶之后,蝴蝶的形态是不是无法被抹除/蝴蝶可以被触摸吗,如果能抹除,存在鲁米诺反应吗? 3、证物中涉及到指纹的鉴定,那么血液可以被鉴定吗?更进一步,如果血液可以鉴定,那蝴蝶可以被鉴定吗? 4、蝴蝶会随着时间发生颜色或形态上的变化吗?类比血迹颜色变化、变干变硬。 5、就CG来看,蝴蝶是否会发光?如果不发光,有没有可能使用真正的蝴蝶伪装? 6、没有外伤的情况下还有蝴蝶吗?比如毒杀。 7、再提个整蛊的,月经期间的情况是如何?乍一看确实逆天,但鉴于经血血迹真的有人写过,未必就没有应用空间了。 可以想象,加入这些具体规则,再配合牢房原有规则后,案件就有了更大的设计空间,比如血液转变成蝴蝶存在时间差、蝴蝶无法鉴定、不随时间变化的情况下,凶手A在宵禁前半小时来到被害者B牢房,借谈话或其他借口下安眠药,确认药效发作后,洒下自己的血液,因为存在时间差,血液不会立即变成蝴蝶,被其他人发现的概率也就大大降低,宵禁前离开,牢门锁住成为密室。第二天B昏睡,环绕蝴蝶,被误认为死在密室中(也可以想办法伪装成无足迹密室),牢门打开,A进入趁乱或者监视薄弱时快速杀人。 这个例子很简单,我本人也没什么诡计水平,但是可以用于说明上文提出的本作魔法设定数量上的掣肘——一个次级魔法设定都能拓展出这么多条规则了,那么十三个魔法呢? 可能的初步解决方案 现在知道了密闭空间下13人,人手一个魔法会产生设定过多的问题,导致单个设定无法拓展,诡计质量与案件复杂度受限,可以着手考虑一下解决方案。 人物数量不能改,魔法作为人设的一部分也最好不动,每个人都得有。绝对数不能动,但是限定同时在场设定数量是可以做到的:除艾玛、希罗、梅露露外,其余角色初始不带有魔法能力。在每个案件开头,审判长宣布现存的人中,某一人获得了魔法,魔法相关规则,可以询问审判长获得必要解释,提高诡计的上限/深度,13-3=10,基本刚好每个案子一个魔法。在这种规则下,多增加了推理谁拥有魔法的环节,同时案件可以分成三种情况:1、魔法者杀害无魔法者 2、无魔法者杀害魔法者 3、魔法者杀害无魔法者 4、无魔法者杀害无魔法者。在第四种情况中,上一章的魔法者隐匿了自己的身份,那么在下一章中就同时存在两种魔法——两三个设定尚处于可控范围内——案件的复杂程度可以得到大幅增加。